时间:2023-11-25 0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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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就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1.1经济高增长与高失业并存
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经济增长率高低和失业率高低存在替代关系,高增长往往能够带来低失业,低增长则常常伴随高失业。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导致我国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的竞争更加激烈,城镇失业问题更显突出。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都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技术进步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又使我国长期存在的人均资源不足、居民消费率偏低与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以及劳动力总量明显过剩的矛盾凸显出来,使传统体制下严重存在的隐性失业逐渐转化为显性失业。
1.2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方面,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供给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不少岗位空缺。结果导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矛盾却不能得到相应缓解,还形成一批就业弱势群体,如年龄偏大或技能水平偏低的劳动力。首先,表现为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高级工、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明显缺乏。其次,由于培训机制的落后,技术工人的供给呈现短缺。劳动力市场出现的这一现象集中暴露了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2影响和谐的经济因素分析
我国为了促进劳动就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三类政策:
2.1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体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而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合同。
2.2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举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办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劳动部门审核,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一次性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以上的,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凡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核准,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3年内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2.3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免收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较大幅度地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减轻了他们的税费负担。
3新时期劳动关系冲突的特点
3.1冲突双方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社会层面,各利益群体通过一定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以影响政策法规,以实现利益的协调,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劳动者与企业经营者相比,其利益诉求的影响小,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因其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很容易接近与影响政策、法规制定的决策层,而基层劳动者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他们的利益诉求显得比较微弱,往往不被重视。媒体对企业经营者的主张报道较为积极,但对基层劳动者的诉求反映还是心存顾虑。
3.2冲突双方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与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同时并存
从广义上说,他们在政治地位上与其他劳动者一样,既是国家的“主人翁”——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也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都是平等的,现阶段其他所有制的经营者,包括私营企业经营者,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他们虽然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同,但也不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他们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这是由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所决定的;但从资源占有上看就不一样了,企业经营者往往是资本、资源的拥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占有绝对的优势,而劳动者则只有劳动力资本而没有物质资本,使得劳动者在与资本博弈、在劳务与劳动报酬的交换过程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造成的情况是:劳动者对收入分配的主张权被剥夺。
3.3冲突双方的尖锐性与非对抗性同时并存
从总体上看,新时期的劳动关系矛盾虽然有的比较尖锐,但它仍然是具有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劳动者和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和建设者之间的矛盾,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双方的矛盾冲突在我国现阶段不具有根本的对抗性,即使出现一些比较激烈的矛盾,也由于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经过各方面的协商和协调,基本都能得到合理和及时的解决。尖锐性与非对抗性对立统一于矛盾冲突的统一体中。
参考文献:
[1]范社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2]吴俊培.现代财政理论与实践 [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杜政.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探析[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二、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
高等教育作为正规教育系统的顶端和劳动力市场高级人才的输出口,对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只有进入劳动力市场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决定了高等教育的培养规模和结构,当两者相协调即供需平衡时,高校毕业生能够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促进。[2]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组合和结合方式。具体来说,高等教育的结构包括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和形式结构。[3]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可知,2011年,研究生培养机构12所,研究生在校生人数14099人;本科院校11所,本科生在校生人数141763人;专科院校21所,专科生在校生人数116956人,成人高等学校8所,成人本、专科生在校生人数59609人。实践表明,经过多年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调
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既要遵循一定的内在逻辑,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不同人才类型的需求,是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断调整的外部动力,因此,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状况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新疆高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随着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通信、旅游业、餐饮等行业的发展,急需大量实用性较强的专业人才,而高校学科建设脱节了市场需求,造成研究型、理论型人才偏多,实用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其次,新疆高校的专业类别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某些专业设置重复导致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类型雷同,致使在某些行业出现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数量超越了岗位需求,超越了社会产业发展的实际容纳能力,进而出现了教育过度的问题;再次,专业口径划分过细,法律、计算机、管理学等传统学科专业设置过多,如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电子商务等新兴、交叉、综合学科专业发展缺乏力度,基础理论型学科较多,应用型学科偏少,造成高校毕业生难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4]
(二)新疆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失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发展,使经济结构不断趋于合理,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结构需求。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金字塔”型的高、中、低层次人才结构更能促进经济腾飞。目前,新疆经济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劳动力结构特征表现为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知识、技术密集型为辅;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表现为以职业教育为主,以研究生教育为辅;劳动力需求类型表现为以实用型、技术型为主,以知识型、研究型为辅。然而,在高等教育扩招的大背景下,新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存在失调现象,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可知:2011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比例约为1:10:8,呈现出典型的“腰鼓型”人才发展结构,也说明近年来,新疆专科教育规模偏小,特别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比较薄弱,本科、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本科层次的教育规模偏大,发展过快,使得整体就业压力增大,研究生教育与本、专科教育相比,比例仍然偏小。
(三)不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剧了新疆劳动力市场分化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整体呈现出东中西部依次从发达到落后的三级阶梯分布,不同区域在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差异,在人才需求总量和类型方面也不尽相同。与此相呼应的是,西部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少,质量较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成为实现西部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呈现出以省会城市为中心,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集中了大部分高等院校,这种局面的出现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的社会经济因素。新疆地域广阔,南北疆在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南北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的特点,而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北疆高校数量多,类型齐全,分布较广,培养出了类型多样的高层次人才,促使经济快速发展;而南疆高等教育数量较少,类型较单一,致使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南北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此外,南北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就业人员在地域、产业、职业等方面的分布不均。
(四)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割裂,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必须主动把握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推动自身结构的合理配置,而不是消极等待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再作调整。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也决定着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影响着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由于实行“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管理等方面影响着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发展,制约了各层次高校的办学自主性,致使高等教育体系内部比例失衡、发展失调。其次,由于体制、高等教育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民办高等教育融资困难,办学力量不足,大部分民办高校只能在公立高等教育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致使民办高等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社会认可度较低。再次,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办学目标趋同现象严重,部分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目标定位不准确,脱离自身实际盲目攀比求高,致使专科院校为“升本”需要,过多、过度进行理论教育,而忽视职业、技能、实用教育。[5]
三、优化新疆高等教育结构的应对之策
在高等教育大幅扩招的背景下,新疆高校毕业生供过于求的局面随之出现,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劳动力市场相互分割,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分析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不相适应的基础上,从推进新疆高等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构建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高等教育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优化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适应
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仅遵循其内在规律的制约,还受到高等教育体制、经济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必须适时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科类结构调整的方向性和前瞻性,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应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将对高校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使高校充分享有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的自。为适应新疆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多元化的人才需求,新疆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开设复合专业和交叉学科,切实拓宽专业面,培养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加大发展偏实用性、应用类专业。在十二五规划中,新疆明确提出“三化建设”的总目标,涉及到了化学化工、生物技术、信息科学、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必然对理、工、农、医等学科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增大。新疆高校应在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现有的学科结构,减少专业设置的重复率,增设市场需要的新型专业。其次,借助外力支援,开设新型学科。随着对口支援工作的深入,支、受援高校数量逐渐增多,新疆高校应该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契机,克服自身办学条件的不足,通过联合培养、插班学习、教师支教等方式,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名校的师资、学科、实验室等优势,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一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再次,新疆高校应从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能力出发,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与市场需要紧密结合的学科调整动态机制,在原有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凝练学科特色,突出专业的特色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
目前,新疆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培养院校、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本科院校规模较大、人数较多,致使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呈“腰鼓”型,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因此,调整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不同层次规格的人才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合理调整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间的比例关系,随着新疆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产生,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需要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也需要一大批技术熟练的产业工人。因此,在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同时,还应把大部分增量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逐步控制本科教育规模。其次,明确不同高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新疆高校应明确自身的办学目标,本科院校要以建设教学型、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侧重于培养高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专科院校不盲目跟风,凝练自身的学科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技术,培养留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实用性人才,形成多种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学校的人才培养功能。
(三)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动南北疆经济协调发展
南北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新疆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北疆集中了全疆绝大部分的高等院校,聚集了大多数高校毕业生,某些专业人才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而南疆高等教育水平较落后,急需大量高级人才,致使“马太效应”的发生。为提高南疆人力资本水平,加快南疆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应统筹协调,立足现有基础,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政府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大对南疆高校的资金投入力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重点建设一两所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高校,能够很好的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并在新建高校、学科布点和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等方面对南疆地区重点扶持。其次,南疆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努力建设特色学科和专业,着重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借助兄弟院校的优势,通过联合培养、教师支教等形式为南疆培养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进而支持南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再次,政府应重点在南疆地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适当扩大当地生源的招生人数,满足当地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供求之间在劳动使用权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交换为基础的劳动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活动与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能成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而影响劳动力市场均衡的因素主要有:就业结构、工资、失业等。下面就这几个方面来论述一下职业教育对其影响。
一、职业教育与就业结构
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交易,与物品的转让与购买的交易不同,不是转瞬即逝的,而是一个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使用的过程。劳动供给者按照劳动合约规定的时间、定额、质量要求进行劳动,否则就要受到处罚如削减工资、罚款或解除合约。另一方面,劳动供给者服从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等量劳动要求获得相同的工资率,一定职种及受过一定教育的劳动供给者总倾向于在福利最高的行业和劳动需求单位谋职,一般来说,工资越高,劳动供给越大。因此说,职业教育是通过影响劳动者的工资从而对就业结构产生影响的。
当工资达到一定程度后,劳动者便会觉得除劳动以外的休息以及从事文化、教育和娱乐等方面的价值越来越高。因此,当工资继续提高时劳动的供给反而减少。如图所示:
劳动曲线S3出线内弯现象。对劳动需求者来说,工资越高,劳动需求越小,劳动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弯曲。当SL、DL相交时,劳动市场达到均衡,即在一定工资水平下的劳动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这种均衡是动态的,如图1中的E1、E点。由此,当一个企业或行业、地区同一劳动的工资率很高时,它会吸引其他行业的劳动力流向自己,反之则会引起劳动力的反向流动。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资源在各部门、各企业、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是劳动供给在工资率引导下,通过劳动力自由流动实现的,这是劳动资源市场配置的典型模型。
对于厂商来说,他购买劳动要素,必须支付报酬,这是他所购买的劳动力的价格,即劳动力成本。另一方面,按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分析,劳动要素对总产值的贡献只是一部分而并非全部,而且在其他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力也存在边际产品递减规律,故厂商是否继续增加劳动需求,完全取决于新增劳动的成本支出和新增劳动带来的产值增加之间的平衡。在这一平衡点上,相对应的劳动需求量会保证厂商获得最大利润。这一过程,可用图2说明。当劳动边际产品MPL上升时,劳动总产量TPL迅速增加;MPL下降时,总产量缓慢增长;当MPL=0时,TPL最大。厂商雇佣工人利润最大化规律是MPL=W,即边际劳动产品等于边际成本。
二、职业教育与工资
在竞争性市场中,一切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一切产品的价格都取决于各自的相对稀缺程度。不同产品、不同劳动的相对价格体系,反映的是不同产品、不同劳动的比价关系。这种不同劳动之间的比价调节着劳动资源在多利用途之间的配置。
在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厂商根据边际产品等于边际成本即MPL=W的原则确定劳动力的需求量,故工资率是其主要影响因素。而影响劳动供给量的主要因素则更多一些:
1.劳动的价格――工资率。工资率是指一定时间内一定劳动量的价格,如每人每小时的工资或每人每月的工资等,也就是人们习惯上所说的工资。
2.劳动者的偏好。指劳动者对工作和闲暇的权衡与选择。
3.人口的规模。人口规模越大,要求就业的人就会越多。
4.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职业及地理分布。
在上述诸因素中,劳动的价格――工资率被看作是劳动供给函数的内生变量,其他因素被看作是劳动供给函数的外生变量。这样,劳动的供给函数曲线就直接反映着劳动的供给量变动与工资率变动之间的关系,其他变量则只作为影响劳动供给曲线移动的因素来考虑。而现在重点讨论一下职业教育所造成的劳动力差异对工资及就业的影响。
造成劳动者工资差异的原因主要有四个:各种职业性质的区别;劳动者生理及自身能力的区别所造成的劳动边际生产力的差别;不同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差异;市场的不完全性。
由职业特征所造成的工资差异被称为补偿性报偿或报酬,它表示对工作差异的一种纯粹补偿。造成这些差异有多种因素:如培训成本不同,工作成本不同,工作的难易程度不同,职业风险程度不同,工作实习所需时间不同工作准备成本,工作的稳定程度不同,所从事职业的时间长短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地区差异等。在这些因素中,职业教育或培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劳动者所接受的教育或培训不同会产生职业培训成本不同。有些职业培训需要大量投资,而有些职业培训费用却很少。要取得医生资格证书,从事医生的职业就需几年,到期十几年的学习和实践,在培训或接受教育期间不但要放弃收入,而且还必须支付巨大费用,而一个熟练的建筑工人的培训时间和成本就要少得多。
这种由职业教育所造成的工作准备成本的差异,是造成工资率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受过较高教育和工作准备成本较高的劳动供给者总是倾向于在工资率或总福利更高的行业和劳动需求单位谋职。如果这种要求难以实现,在劳动者中间就会产生这样一种信息:某种职业准备所需投资和机会成本大,而回报率低。这样的信息一旦被传开,愿意接受此种职业教育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从而造成劳动供给减少,最终实现工资率的上升,投入与收益形成正比。
假定只有两种劳动,一种为熟练劳动,另一种是非熟练劳动,后者的供给曲线完全没有弹性。而职业教育是形成熟练劳动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种劳动的市场需求是所有厂商边际收益产品的总和,劳动市场需求曲线是由单个厂商的边际收益产品曲线加总而来的。
1.如果职业教育不甚发达,只有一部分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形成熟练劳动,而另一部分人则没有,那么,在接受职业教育时,劳动者就预期自己在教育完成后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或者工资率更高。一旦这种愿意难以实现,他宁愿继续寻找;而厂商也愿意以比非熟练劳动者更高的工资率来雇佣熟练劳动者。这样熟练劳动的价格就会高于非熟练劳动。两种劳动市场的供求及价格确立如图3、图4所示
在每一个劳动力市场上,均衡工资都由其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工资差别是WuWs,这就是说经过职业教育所产生的熟练劳动者的就业机会更多,工资更高。图3中的非熟练劳动供给曲线为WuCuUs,图4中的熟练劳动供给曲线为WUSS’。由供求曲线的交点所决定,非熟劳动的工资将为WU,熟练劳动的工资为WS,如果熟练劳动工资率Ws在非熟练劳动工资WU之下,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技术劳动提供给熟练劳动力市场。这时,熟练劳动的供给为零,而培训该种熟练劳动的职业教育也将大受冲击,这一点已经为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所证明。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工资计划分配存在着平均化和脑体倒挂等不合理现象,教育的经济价值与劳动脱钩,教育经济得不到承认和激励反馈,人们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教育难以迅速发展,职业教育更是无从谈起。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后,虽然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职业教育开始起步,但脑体倒挂现象严重,复杂劳动的价格低于简单劳动的价值,教育的经济价值难以凸现,“知识无用论”此起彼伏,对教育发展的负面影响巨大。
从1978年到1990年十三年间,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如工业和建筑业)和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行业(科研、教育和机关)的工资水平都在逐年上升,但是前者的工资水平一直高于后者,脑体之间的负差距不断增加,从1978年的105元增加到1990年的410元,脑体倒挂率(脑力工资水平/体力工资水平)从1978年的14.6%,上升到1990年的16.2%。脑体倒挂混淆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别,产生价值导向的逆反,对教育的经济价值起着负调节和负刺激作用:一方面,它不是鼓励体力劳动者向脑力劳动者转化而是鼓励脑力劳动者向体力劳动者退化;另一方面,它会使社会陷害入一种“经济发展落后――人才贬值――经济发展更落后”的恶性循环。
2.工资差异在一定时期间可以扩大也可以缩小。如果经济发展迅速,对熟练劳动的要求不断扩大,而教育发展滞后,难以培养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这时工资差距就会扩大;同时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清晰,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报酬较高的工作会诱导人们去获得所需技能。人们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提高,企业对大量非熟练劳动进行培训的需要以及政府的各种鼓励措施,会使熟练劳动的供给增加,就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加,这将使熟练劳动供给曲线向右移动,非熟练劳动供给非线向左移动。(如图5、图6)这些变动将增加非熟练劳动工资,减少熟练劳动的工资,其结果是劳动者工资水平差距减小。这就是说,由于职业教育的发展,高素质的劳动者大量增加,劳动者能力差异减小,收入差距缩小。
3.如果教育进一步发展,整个社会成员都接受了较高程度的教育,情况会如何呢?首先随着教育的普及化,全体成员都接受了较高程度的教育,并且通过教育,劳动者的技术能力有较大程度提高,劳动者之间的能力差异缩小,那么,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劳动者所经受的转移能力约束程度便会减弱,劳动力的流动趋于顺畅,人与生产条件结合的均等化在流动中便趋于实现。显然,这对于社会主义的平等,消除两极分化会有所裨益。如图7所示:
图中AB是转移技术能力约束曲线,其中a区域表示转移可行区域,区域里的转移方案是力所能及的;OC线表示转移损失分界线,转移能力约束范围愈大,OC线趋于能力差异线。该图中的转移能力约束曲线形状是任意画出来的,对于我们的抽象理论分析来说,重要的是能力约束曲线的确存在,并且随着教育的发展,可以使转移减少损失。这条曲线的具体形状对于我们所作的定量分析来说不是很重要。
其次,社会成员都获得较高的教育不仅可以缩小人们的转移能力差异,而且可以缩小人们劳动能力差异,并使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人们的收入差异便会减少,从而可以缩小基尼系数,并改善实际收入分配曲线的悬殊状态,从而消除贫富两极分化。
图8是洛伦茨曲线:a线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曲线,b线为实际收人分配曲线,a线与b线间的距离为区域A,b线与c线间的距离区域为B,当b线与a线距离愈小时,收入分配愈平均,基尼系数K=A/A+B便愈小。影响b线移动的因素很多,但只要收入分配与能力之间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b线便因能力差异缩小,而趋于与a线重叠,从而基尼系线趋于零,即人们的贫富差距消失。
三、职业教育与失业
失业者是指那些没有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成年工人。一个人作为失业者,他就应该想找工作,积极找工作,而且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就是失业者。一个人如果没有工作,但他并不愿意工作,或者不去寻找工作,那么就不能作为失业者。劳动力是就业者与失业者的总和。衡量失业严重程度的指标是失业率。失业率是失业人数在总劳动力中所占的百分比。失业率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引起失业的原因,经济学家把失业大体分为三类:摩擦失业、结构失业与周期失业。
摩擦失业是由于人们在不同的地区,职业或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停地变动工作而引起的失业。这就是说,在一个动态的经济中,总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被迫离开原来的地区或职业,从离开旧工作到找新工作之间总有一段时间间隔。在这一时期中,这些人就处于失业状态。这种劳动力的正常流动造成的失业也是失业队伍流动性大的重要原因。
结构失业是劳动力的供求结构不一致时引起的失业。这时劳动力的供求在总量上也许是平衡的,但在结构上不一致,这就是一方面出现了有人无工作的失业,另一方面又存在有工作无人做的空位。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对某一种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对另一种劳动力的需求减少,这就形成各种职业或地区之间劳动力供求不平衡,出现失业。由于这种失业的根源在于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不能适应对劳动力的需求结构的变动,所以称为结构失业。
周期失业是由于对劳动力的总需求减少(而不是个别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而引起的失业。在经济周期的衰退阶段,整个社会的总支出和产量水平下降,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这就必然产生普遍的失业。
在经济学中,充分就业并不是人人都有工作,摩擦失业和结构失业被称为自然失业。自然失业是由经济中一些难以克服的因素所引起的,是无法避免的失业。在宏观经济学中分析的重点以及政策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周期失业。但职业教育对周期性失业作用不大,我们这里主要探讨一下职业教育对自然失业的影响。自然失业虽然无法消除,但可以采取措施降低自然失业率,这些措施包括提供职业教育或培训,改进劳动力市场的服务,通过向劳动者组织职业教育与培训来降低失业率。
首先是摩擦失业。在市场经济中,就业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也是一个劳动力资源最优化配置的过程,人们所得到的工作,并不一定适于他的工作能力,他们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去寻找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工作,才能使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这样才能使人发挥出最大效率。人尽其才是在劳动市场上不断寻找的过程中实现的。同时,整个社会劳动力的最优配置是在劳动力的流动中形成的,这种配置是动态的。随着生产技术与需求的变动而改变工作就是劳动力配置最优化的过程。这种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和活力所在,但其代价就是摩擦失业。
职业教育在摩擦失业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职业教育可以提高就业者的综合素质,使其拥有熟练的技能,甚至适用多种工作的技能,这样劳动者之间的能力差异减少,自信心增强,劳动者所经受的转移能力约束程度便会减弱,劳动力的流动会更趋于活跃,这有可能在短期内扩大摩擦失业数。但同时,劳动力的流动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迁转费、离职成本、风险等,由于职业教育使劳动力的流动更加顺畅,在信息交流顺畅的基础上,可以缩短摩擦失业的时间,减少失业所造成的损失,从长期看可以减少摩擦失业的数量。
职业教育对结构性失业的作用更加明显。劳动力结构性失业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技术水平的提高。一般来讲,在劳动力市场上,技术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动者较之半熟练的劳动者寻求工作要容易得多。这是因为从整体上看,一个国家在它的经济增长过程中,真正能够提供工作岗位来扩大就业机会的行业和领域,是那些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所开辟的新行业和新的经济活动领域。但是,这些新行业和新的经济活动领域所需要的劳动者,不是缺乏技术的一般劳动者,而是在技术上达到一定程度的劳动者。因此,寻求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文化和专门技术,就能比较顺利地就业;否则就很难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求到工作。而一定的文化和专门技术获得的最佳途径是职业教育或培训。这样,才能使劳动力的供求结构趋于一致,从而达到减少结构性失业。
在现代生产条件下,要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关键在于建立结构合理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职业技术教育是对后备劳动者所进行的一种文化技术教育,其目的在于使后备劳动者获得一技之长,以适应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要。经济的发展总会有经济结构的调整,新的行业、企业,新的工作种类不断出现,旧的行业企业不断衰落,其结果就是结构性失业。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中,一些传统行业如纺织 、煤炭、 军工 、森工等逐渐走向不景气,企业内大量的富余人员被迫下岗。这些人员要么缺乏适应结构调整的技能,要么技能过于单一,甚至老化,通过职业教育或培训可以使失业人员迅速拥有适应新工作、新岗位的必要的技术和能力,实现重新就业。我国许多地方所开展的下岗再就业培训,就是职业教育发挥其作用的重要表现。但面对三千多万的失业大军,我国的职业教育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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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实际,方式灵活,提高学校职业培训效果
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对于取得良好培训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培训要根据农民不同需要划分不同的类别。参与培训学员主要是通过农业生产增加收入的,应注重针对粮食增产技术、集约化科学养殖技术、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等进行培训,以提高农业附加值为目的,并将培训作为推广发展生态农业的窗口。对于希望通过其他途径增加收入的学员,要做好前期课程宣传与介绍,使学员在参加实际培训前,了解相应课程,明确学习的目的,做出正确的选择。避免培训开始后,学员才产生不适合自己之感。培训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民采取不同方式、内容进行。农民培训,对象不同、需求各异,应当结合农村干部、农民的实际综合运用多种培训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首先,可以按农民实际需要区分短期班与长期班。大多数农民适宜短期培训,而对于种养专业户、致富带头人,就有必要组织长期培训。其次,是课堂讲授与现场操作相结合。安排教师或聘请行业专家上大课,可根据农民的实际组织专场讲授或直接进入农户开展现场教学。培训还可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咨询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具体的培训手段上,需要借助现代教学技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可通过图片、视频把真实情况展现给学员,增强培训的直观性。板书与讲解同步,便于学员记笔记。通过远程技术,可将其他地区的成果、经验予以展示。也可以请当地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进行实际操作演示讲解。
3注重质量,培育特色,创立学校培训项目品牌
几年来,学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内抓办学质量,外树学校形象,努力创造职业技能项目品牌。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实践:一抓培训基地特色。主攻1~2个优势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尤其是在社会上需要量大的家政和保安专业下功夫,形成特色基地,这样在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利于单位招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抓劳务输出优质服务。在信息提供、人员招收、就业培训方面,开展跟踪服务,做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以质量育人,以特色引入,以诚信留人。
意识是人们在头脑中建立起来的反映客观事物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看法,在人的行为中通常以潜在准则或标准的方式指导或约束人们的行为根据“市民性,和“现代性,特征,以及新生代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群体特点,教育与培训应该在意识维度着重培养农村转移劳动力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法治意识法治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以人人平等、尊重民主、维护秩序为主要认识依据,它是现代城市社会秩序平台建立的基础现代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社会人的权利和应得利益,每一个生活于现代城市社会的人都必须通过大家认可和共同遵守的秩序平台来沟通交换、创造财富。把法治意识的培养纳入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体系之中,不仅能够为他们的城市社会认知提供精神支持,还能为他们的城市社会活动提供方法指导,使他们能够了解、认可和遵守现代城市社会各项活动的秩序平台,做到主动学法、认真守法、遇事靠法其二,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意识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这一相对保守且强调血缘、等级关系的社会结构下,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我需求和自我价值更容易被忽视,当他们进入城市,面对更加民主、开放、自我、平权的现代城市社会时,他们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归属感的不适性就会显现出来因此,要通过教育与培训激发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性,帮助他们消除对城市的隔离感,使他们能够形成“我也是城市主人”的自我意识,能够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城市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能够以主人翁意识和姿态融入城市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其三,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民意识受我国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先赋性身份限制了其权利的平等享有,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都受到身份性限制,整体缺乏话语权虽然,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公民意识有所觉醒,其经济和社会权利上的平等性追求己经成为他们关注的内容,但是他们在政治权利上的公民意识仍然十分薄弱,消极参与大量存在,这严重阻碍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实现教育与培训必须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城市一员的平等政治参与意识,使其能够主动寻求话语权只有农村转移劳动力充分享有公民权利,才能有效承担公民义务,从而消除城乡隔离,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
2.知识维度
案例教学法在技工学校中的应用,能够使学生清晰的认识到抽象的法律概念,有助于激发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教学中来,对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运用该方法对案例进行解剖,能够将深奥的理论变得更加简单,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学生主动的融入到学习中来。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实力的重要形式,改变了传统理论教学中存在的轻实践重理论现象,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劳动法案例教学能将单向的知识传递转变为双向的交流,促进知识的有效反馈。
二、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教学素材。当前,我国的劳动法教学缺乏有价值的教学素材,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劳动关系契约化时间相对较短,由于经验不足,导致劳动判例的个性化不明显,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的司法判决书内容过于简练,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正当性的阐述,导致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会出现机械而又俗套的判决。
(二)教师和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两级化严重。当前的劳动法案例教学主要以课堂讨论为主,教师作为课堂的主导者,承担着案例筛选和问题提出的职责,教师作为课堂的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在我国的案例法教学中,讨论会占用学生大量的课堂时间,无法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造成该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我国教育体制影响较大,我国的技校学生大多都是初中、高中升入过来的,对劳动法内容不理解,并且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导致学生无法理解案例法教学的内容,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与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不相适应,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批判创新意识无法得到培养。
(三)教学内容不规范。当前案例教学法要想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需要结合技校当前的发展情况,依据自身的条件和认识程度进行探索,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统一化的标准,没有统一化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导致各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我们在课堂引用的案例通常是通过启动仲裁或者诉讼救济的形式,使案例获得裁决,来以判例的形式展现出来。当前在我国的技校中也缺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建设,甚至有些学校减少开设相关课程的课时,导致技工学校的实践教学无法顺利开展,不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因此需要教师制定合理化的纲要和标准,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三、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
(一)确保案例认知与选定的合理性
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受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影响较大,要想确保案例法教学的顺利开展,需要结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合理选择案例范围,对案例做好认识和界定。其中,狭义的案例主要是指存在权益纠纷的案例,需要对案例与判例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将判例归纳为案例的范围内,将其作为案例教学素材来使用,充分的展现出案例教学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为了满足案例教学的需要,需要对案例教学的范围进行拓展,将其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对案例进行合理的搜寻和筛选,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运用劳动法理念和知识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强化学生的独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合理选择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
要想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正确选择教学对象,解决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展现出案例教学法的个性化教学风格,结合学生的学习水平,对学生进行分层次教W,确保案例教学法的合理性。由于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是从事实践性的工作,在就业选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劳动法,甚至劳动法使用不当会造成劳动纠纷事件的产生,掌握劳动法,有助于强化学生择业和维权权利,充分发挥了案例法教学的重要作用。因此,应该选择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作为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将教学方法和教学风格贯穿于案例法教学的整个过程,对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准确把握劳动案例法教学内容
第一,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位,案例教学的主要任务分为应否适用劳动法和如何适用劳动法两种。其中应否适用主要是指对劳动关系进行判定和定位,如果将其作为一种劳务关系,需要确保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去实施,防止由于法律适用不当造成的法律制度混淆。但是如果作为劳动关系,则需要对适用民法进行调整,需要正确适用法律规则,对社会关系进行准确定位。第二,对适用管制规范和自治规范进行合理调整。劳动法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脱离于司法框架而使用,确保劳动法在工时、工资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基准化,使劳动法向着公法化方向发展。需要将劳动契约中只能适用于劳动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整,确保契约规定和选择行为是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实现的。
四、结语
案例法教学是当前技工学校实践教学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促进了案例教学法的改革,克服了以教师为主导的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在技工学校教学中的运用,主要是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特点,对教师的教学风格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多种案例教学法的正确合理运用,确保理论教学与实际教学相结合,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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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政府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政府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4]国内外研修制度主要由全国农村青少年教育振兴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30岁以下的在农或即将务农的青年,目标是获得实践经验、掌握先进技术。[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政策、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此外,还安排农业普及员通过座谈会、讲习会、视频播放、苗圃展示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政策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22]在方式上,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理论结合实践,主要有实习体验、现场参观和讨论等方式;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4](四)充足的资金投入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多,数额也大,这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部拨款,文部科学省资助,地方财政、中央和学校法人筹资,国家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26]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农林部门划拨、地方财政补助、国库融资、农协融资、官员非法财产充公等渠道。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政府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政府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政府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独立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日韩两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给予了法律高度的保护,对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经费来源、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政策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政策、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政府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作者:杜永红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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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随着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仍明显落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以下问题:
1.实践教学管理缺乏深入研究和系统规划。近年来,高校在实践教学的硬件投入上普遍加大了力度,教学条件逐渐改善。
然而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实践教学环节缺少全局性、可持续的建设思路和发展规划。在教学管理方面没有具体的实践教学管理模式设计,缺乏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任课教师各自为战,为了应付差事,在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上多次重复采用,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无法衔接起来,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但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会引起学生的反感。
2.实践教学内容缺乏规范管理。教学大纲是教学活动开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教师授课的纲领性文件。近几年多数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大纲,在课程设置、教学课时安排上,没有体现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导致教师教学内容的选取过多依附于某门理论课或现有教材,缺乏实际岗位所需要的实用性内容,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3.实践教学质量管理较为薄弱。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中,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评价通常与理论课教学采取同一评价标准,尚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和质量评价体系,或虽有相应的实施方案,但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监控措施,使得原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程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思路
1.实践教学管理管理改革的目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管理目标在于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备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能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
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实践教学管理客体的分类化管理。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学管理的客体是实践教学所涉及的人与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教师、学生以及教学过程本身。在教学实践中,管理的关键内容是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评价。课程是连接教师、学生、教学过程的纽带,又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分类化”实践教学管理,就是首先从课程入手,针对课程的特点对现有实践教学课程进行科学分类,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课程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类别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规范实践教学方案;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各个类别实践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方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价。
三、“分类化”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构建
1.“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首先要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现有课程划分为三大类别:一是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二是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技巧。三是综合性实验课程。这类课程需要综合性的实训环境,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和处理问题的综合技巧。
2.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既是对课程的有效规范,又是教学活动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教学管理的主要工作,首先就是指导教师根据不同类别的课程分别制定不同的实践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类别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对每个实践教学环节、项目的教学目标、内容、要求、形式、手段、学时安排,与理论教学的衔接等应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制定教学大纲要注意各课程实验内容的优化组合,避免实践教学内容的重复或脱节。其次,教学大纲一旦确定,就要严格根据大纲规定检查教师的实践教学情况。注重教师对实践教学的组织、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严格遵守实践教学大纲要求。
3.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分类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由“分类化”学生成绩考核、“分类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成。
构建“分类化”学生成绩考核方式,是指针对不同的实践教学课程类别制定不同的学生成绩考核方式。实践教学的考核可分为统一考核和独立考核。统一考核是指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综合起来加以统一考核,即将实践教学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科总分。独立考核是指将社会实践作为一个独立的学习过程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记入若干学分,没有相应学分,大学生不得毕业。
“分类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是指针对不同的实践教学课程类别制定不同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教师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成绩考核相对应,可分为统一评价和独立评价。统一评价是指将教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综合起来加以统一考核,即将实践教学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教师总的质量评价。独立评价是指将社会实践作为一个独立的质量评价过程对教师进行考核。
一、各地区、各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明确重点,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长年坚持下去。
二、各地区、各系统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各局(总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区(县)劳动局和区(县)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工段长、班组长、新职工、换岗职工及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依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大纲,并对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今后,各类人员要经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安排上岗工作。
四、今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各地区、各系统对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在年内达到80%。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培训教材可参考北京市工伤与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编印的《北京市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教材》。培训教育时间要不少于8学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教育时间或两年培训教育时间合并使用。
其它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应严格执行《办法》中的规定。
五、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建档登记(登记表附后),局(总公司)、区(县)劳动局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建档登记工作,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建档登记。为规范建档登记工作,便于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登记表所列的内容将培训考核情况输入计算机,并逐步实现计算机建档登记。
六、各地区、各系统要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年终考核。今后这项工作也将作为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执行《办法》好、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教育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执行《办法》不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七、为全面落实《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培训教育工作,我局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具体负责企业主管部门安全技术机构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建档登记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此外,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因实际情况对完成今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确有困难的,也可以与我局预防中心联系,相互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6301、6393(安管处)
6317、0229(预防中心)
联系人:魏丽萍、刘自杰
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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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综述
首先,农村剩余劳动力经济学最早的研究者是刘易斯,他认为发展中国家中农业部门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只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才能使城乡经济一体化,消除二元经济结构。其次,有的学者还提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改善行业发展状况的一个先决条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技术,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最后,另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理论是托达罗理论。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取决于城乡差异,还取决于成本―收益对比。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转移造成的心理动机是主动转移。这显示出对他们个人的主观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人品质是影响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的心理因素。
二、教育培训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劳动力转移的难易程度和转移后的工资状况受职员受教育水平的影响。因此,转移的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成为转移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受教育水平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知识水平。
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农村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唯一选择就是向城市转移,这也体现了农村发展的不断进步,虽然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但他们进入城市后从事的大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制约他们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劳动者素质低,最主要的方面是知识水平较为薄弱,因此加强农村劳动者的教育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简介】王全旺,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赵兵川,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硕士。山西大同037009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7-0223-04
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做到与劳动力市场对其培养的人才的需求数量、结构和质量的适度匹配是高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基本准则和必然要求。但要做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度匹配与协调发展,并非易事。根据麦可思的调查,2008-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专业对口就业率分别是61%、57%、59%。且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有63%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期待不吻合。有研究显示。职业教育毕业生从事与他们所受到的培训越是接近,他们的生产率与工作满意感越高。如何才能使高职教育的各种课程与工作相匹配?如何保证毕业生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对口?必须在考虑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和整个社会需求的运作过程中才能找到答案。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原因探析
高职教育毕业生非对口就业以及职业期待不高的现实状况。反映出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导致不匹配的因素可能很多,本文将借鉴经济学理论中的蛛网理论进行分析。
蛛网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特定类型的市场价格会受周期性波动的支配。该理论描述了在价格未知以前,必须确定生产总量的市场中。供给与需求的循环互动过程。此时。生产者对价格的预期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观察。蛛网模型中供给决策与需求间存在“时滞”。以蛛网理论应用于农产品市场来说明农产品价格随供给和需求循环波动的关系。假定,由于不可预料的恶劣天气原因,农民玉米作物的产量超乎寻常的低,农产品市场上玉米供给短缺。导致玉米价格升高。如果农民预计玉米高价的状况将持续。来年他们将增加玉米作物的种植量。因此,农产品市场玉米的供给量增加,导致价格降低。如果农民因此又认为玉米价格将持续走低。他们将减少玉米的种植量,最终导致玉米价格再一次升高。
在一定程度上。高职教育的人才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与上述描述有相似之处。由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教育对象人力资本投资决策行为的确定与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刻也存在“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不完全透明性以及远期变化非预期性特征,导致学生及家长在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时往往可能是“短视”的。他们在高职教育入学专业选择过程中。往往主要根据以往此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大小和工资收入的高低而确定。以往工资高、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的专业,即所谓的“热门”专业,往往是学生和家长选定的主要对象。因为他们预计此类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工资都比较理想。而正是由于该种预期。导致出现以往求人倍率高、收入可观的高职教育专业毕业生在毕业进人劳动力市场的时候出现过剩的现象,其投资的收益下降(假定工资即其收益)。反之,一些近年来较“冷”的专业。由于大多数学生及家长都不愿意投资,使得此类人才的劳动力市场供给短缺,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用人单位不得不提高工资以便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一种理想的、难以企及的状态是经过几个周期的波动后,劳动力市场上某种类型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正好匹配。即我们所期望的均衡状态。
二、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的路径选择
(一)人力资本高职教育投资的特殊性
理论上,随着产品价格及供需的周期性波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趋于理性。蛛网模型的均衡状态,远期内是可以实现的。但就短期而言。产品的生产者往往会出现决策失误。
高职教育本身也是一种“人力”生产过程。学生既是投资者,也是“产品”。人力资本的教育投资与私营企业等一些商业投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教育决策的直接面对者是学生及家长。他们通常并没有该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决策一旦形成后基本不能再改变;而商业投资者往往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凭借自身的智慧不断获取市场的反馈信息,当有新的商机出现时,他们可以重新修订和评价自身的决策。
此外,人力资本的高职教育投资不仅需要物质投资,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学习者本身时间、精力和青春的投资,而后者对于人的生命来讲是不可逆的。商业资本投资在损失出现后有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补救,即使不能弥补,所受损失最多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教育投资具有投资回收期长、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因此,如果决策失误,人力资本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商业资本投资。教育上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不仅限于学生及家长。教育部门、国家和社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劳动力市场预测的重要性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当代美国高等教育的变革。但美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并非始终存在。早期美国的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逐步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二者之间才逐步建立起一种保持适度张力的紧密联系。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真正形成的时间还很短,仍有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加之,我国高职教育的急速发展并非完全源于劳动力市场的客观现实需求。国家政策行政命令的推动起到极大的主导作用。更何况,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级阶段,高职教育发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配合且保持适度张力的机制远未形成。美国与欧洲的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劳动力统计署(BLS)与爱尔兰的经济与社会研究院(ESRI),为了促进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匹配,均开展了有关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的研究工作,并定期出版各类教育与职业的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信息。
通过劳动力市场预测,一方面可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公共就业服务和机构、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门提供某些专业和职业的未来供需状况等信息。依据这些信息,政府决策者可以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其它相关部门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未来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而在系统内部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预测涉及宏观层面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等信息,可以作为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参考;还可为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设计就业培训项目提供重要的前瞻性信息。而这与蛛网理论中蛛网摆动的基本形成原因是由于生产者生产行为的决定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未来预期,从而造成市场上产品供需不合理的基本假设是不同的。
蛛网理论假设学生形成他们的决策完全是基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而不是未来状况。换句话说,学生把当前某一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地位等同于(或大致等同于)未来实际状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学生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总体把握。他们几乎不可能预估到某一专业未来真实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他们唯一可以使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指标是其直接表现形式,如现行工资或获得工作的可能性。这也是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重要因素。蛛网行为导致的不协调是开展专业的公共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期望所在。通过专业预测可以辅助学生及家长、就业机构、政府决策部门、高职高专教育部门决策的制定与选择,进而使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进。
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也即高职教育的毕业生一般是在本区域范围内就业(本文不探讨毕业生的区际流动)。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协调问题本质上也是区域性的,即通常我们是以某区域范围内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的供给与需求作为衡量招聘人才问题的难易程度指标的。所以有关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预测应以特定区域为对象。此外,长期而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因此,中短期区域劳动力市场预测是比较合适的(假定短期内社会经济不会发生大的波动和急剧变化)。
市场的绝对完善只能存在于理论分析中,所以供需间的绝对匹配与均衡也是不可能的。开展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意义在于可以提供不同类型职业以及高职教育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蛛网模型中的“蛛网”摆动过程。不仅如此,由于影响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学生必须做教育选择时经验匮乏,而这样少有的几次决策对于他们职业生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开展预测,为学生家长及教育部门等机构提供不同专业、职业劳动力市场地位的中短期预测,对于促进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尽可能匹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工业化中后期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建立意义深远。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模型的理论探讨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的基本思路
按照蛛网理论,价格随着市场供给与需求发生波动的同时也对供需双方起着调节作用。就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状况而言,“买方”占主导优势,即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而言是需求导向的。对劳动力市场的预测。或者说是寻求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中间态时,应遵循:未来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毕业生需求态势的分析高职教育供给现状的分析未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的确定(或者说是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确定)的基本分析框架。
预测期,劳动力市场需求可以划分为由于未来就业水平的变化而引起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由于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可把这二者称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新增就业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供给可划分为由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形成的供给和由于同类型人才的短期失业而形成的供给。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额可用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指标来衡量。
按照上面的分析框架。预测模型可采用层级分解法。首先确定由于就业水平的变化。每一国民经济部门(可采用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对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然后根据产业与职业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分解到劳动力市场每一职业大类的需求,最后再分解到每一职业小类(职业小类与高职教育专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需求:职业小类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与由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类人才的需求共同构成每一职业小类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供给,可以通过统计处于短期待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以及劳动力市场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二者共同确定。按职业小类统计得到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与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专业人才供给之间的比值就是高职教育专业人才未来劳动力市场就业前景指数。该指数越大,此类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就较好,相反则就业较差。根据就业前景指数的取值范围,可以采取定性描述的方法,如,非常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这种定性描述比采用确切的数值更容易让人接受。政府的决策者、就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应用。
(二)劳动力市场前景衡量指标
B0rghans认为个体可以根据各类不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前景调整他们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Heijke,H等认为,通过预测的方法,提供充分可靠的有关各职业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增加其透明性,不仅便于学习者选择相关专业和进行教育投资。更能进一步实现在无需直接的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使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相互适应。
在我国。学生选择何种专业是在其进入高职院校之前就确定的,入学后一般更换专业的可能性很小。在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前提的假设下,学生选择何种专业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工资和该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前景。当然,学生自身的喜好也是专业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喜好、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状况是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因素。但学生个体的喜好和能力对某一学生个体而言是特定的,对学生个体决策选择的影响是相对恒定的。因此,劳动力市场状况就成为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变量。但正如Havek所言:“决策者决策的作出会受到许多信息的影响,我们必须将价格体系看成信息交流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中,几乎所有相关的信息,除个人喜好外,都将反映在价格中。也即,除个人喜好外,专业的选择将由价格决定,例如工资(部分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反映)。衡量劳动力市场状况的指标很多,但考虑到数据等相关信息获取的现实可能性。对高职教育专业选择起重要决定作用的劳动力市场预测指标信息可以简化为工资和就业机会。
最近,一些省、市来函询问,中小学特级教师退休、病休、离休和调动工作以后,其补贴费如何处理,要求作出统一的规定。经研究,现作如下规定:
一、特级教师退休、病休时,有补贴费的,其补贴费可以作为计算退休费和病假待遇的基数;离休时有补贴费的,补贴费照发。
二、特级教师调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为中小学服务的各级教学研究机构的,其补贴费照发;调到上述以外单位的,从调离中小学之月起不再发给补贴费。
以上规定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