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

时间:2023-11-28 16: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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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1

通过对社会治安的研究与分析,本人认为国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第一:改革公安系统结构,扩充警察队伍,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对于庞大的管理人口来说,我国的公安警察队伍是多么的渺小。比如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深圳市,根据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的统计,深圳特区的总人口大大超过1000万,而深圳警察的总人数才一万人,也就是平均每一名警察要保护一千名公民;而我国的首都北京,人口大概是2000万,警察的总人数也就7万,平均每个警察也要负责大概三百位公民的安全。而深圳对岸的香港特区,人口大概七百万,而警察的总人数有2.7万,平均每个警察只要负责约260位市民的安全。相比之下,深圳北京的警力是多么的不足啊!深圳北京这样的国内一线大城市尚且如此,国内其他城市的警力就更加不用提了。而且我国大陆的公安管理系统的设置也不合理,室内办公的警员多,而基层一线的警员少。本来国内警员的数量就不足,再加上这种不合理的警员配置,使得国内一线警员的数量更加的不足。警力的不足,就进一步导致社会治安的恶化。

还有一点值得提及的,那就是我国从警队伍,来源混杂,警员的素质整体较弱。据了解,我国的警员有国内警校的毕业的,也有从社会人员中招聘的,招聘的门槛较低,警员的素质参差不起。毕业于国内警校的警员因为受过系统的教育,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较高,而从社会上招聘的警员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再加上从警后缺少培训,个人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相对较差。这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警察队伍管理社会治安的能力。

因此要改变我国治安混乱的局面,一方面要扩充警察队伍,补充警力。同时要加强对警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警员社会治安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改革公安系统的结构,把更多的警力纳入到基层的编制中,让警力进一步下沉,增强基层一线警员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第二:运用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电子设备,加强对重点地区或路段的监

火车站、机场、地铁出入口、汽车站等人流量大,人员复杂,交通繁忙密集,社会治安也比较的混乱,历来是犯罪案件高发的地方,因此是治安监控的重点地方。由于我国的警力的不足,对于这些地方的监控,除了尽量派出更多的警力外,还要大量的运用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电子监控设备,以此来弥补警力的不足,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监控,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效果。譬如说广州市流花火车站地区。流花火车站地区地处广州市的中心腹地,以广州火车站为中心,北起桂花岗,南至流花路,西接站西路、站前路、站前横路,东至环市中路电视塔路段。在这不到2平方公里的地段上集中了华南地区最大的铁路和公路运输枢纽,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由于人流密集,这一地区的治安状况极差,是犯罪的高发地区,因而历来是广州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地区。为了治理广州流花地区混乱的治安秩序,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在该地区安装大批的电子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据了解,在2005年广州市公安局投资500多万元对广州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的治安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在该地区安装了69个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由经验丰富的民警24小时对流花地区进行监控。通过“电子警察”,及时发现广场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伺机作案的不法分子,迅速调动执勤民警适时实施抓捕,达到以快制快的效果,提高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成功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越秀警方通过“电子警察”,在流花地区破获各类案件400多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余人。这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稳定了该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第三: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犯罪

出租屋是外来人口聚居的地方,同时也是犯罪的温床。犯罪分子常常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说、制造贩卖、制造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而出租屋密集地区,本身都是犯罪的高发地区,治安秩序特别的差。根据相关的报道,广州85%以上的刑事案件是流动人口所为,作案者80%以上以出租屋为落脚点,80%以上的制假贩毒活动,90%以上的无证生产加工点在出租屋内。可见出租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藏污纳垢的地方,因此能否对出租屋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否对出租屋进行有效地管理,已经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有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出租屋拥有巨大的市场,很多业主纷纷把自己的住宅改建成出租屋出租。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光是广州,2006年有登记的出租屋就有533万间,加上那些没有登记的出租屋,数量就更多。出住屋具有分散、隐蔽、变更快的特点,这就给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出租屋比较集中的地方则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是治安管理的盲点,治安环境极差。再加上业主本身漠视对出租屋的管理。因此出租屋就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其实施犯罪的隐秘场所。

因此要从源头上打击犯罪,就必须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具体的措施有:(1)完善出租屋管理条例,强化业主、小区管理委员会、村委会对出租屋的管理责任。对于管理不力的有关单位,加大处罚的力度。(2)要探索出新的出住屋管理模式,这种出租屋管理模式要能够实时反映出租屋的最新变动情况,比如说是承租人的姓名、籍贯、住址、承租的用途、承租时间等相关信息。(3)公安机关、区、街道办的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对出租屋的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出租屋的相关变动情况。

第四:整合资源,专项打击重点犯罪行为

由于我国用于打击犯罪的警力和经费有限,公安部门很难同时对多种犯罪行为实施打击,而犯罪行为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可能会在某一个时期,某一个地区集中爆发。因此公安部门应该整合自身资源,集中精力,专项打击某类重点犯罪行为。通过对这一类重点犯罪行为的严厉的打击,不仅有效的压制这类犯罪行为,而且对其他的犯罪行为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自去年实施的重庆打黑风暴,其意义在于:这次整治行动不仅重重地打击了盘踞重庆十多年的黑恶势力,净化了重庆的社会环境,而且对于全国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以及其他即将要实施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而在地区,公安部门早在两年前就对“两抢一盗”这类重点犯罪行为实施了专项的打击。具体包括:(1)针对犯罪分子多以摩托车作为作案的辅助工具,公安机关对重点路段、地区、甚至全城实行禁摩行动,禁止摩托车在这些路段地区行驶,从源头上剥夺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机会,使其犯罪付出更高的成本,面临更大的风险。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两抢一盗”最为严重的地区基本上都实行全城禁摩。(2)组建便衣大队和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充分发挥便衣警察和专业队的隐蔽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对犯罪分子实行重拳打击。自实行了上述措施以来,“两抢一盗”案件逐年下降,社会治安明显有所好转,根据有关的报道称,06年全省共立“两抢一盗”案件379969起,比05年的417800起减少37831起,下降9%;其中“两抢”案件103721起,比05年的127543起减少23822起,下降18.6%;盗窃案件276248起,比05年的290257起减少14009起,下降4.8%。全省06年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37625起,其中破“两抢”案件50938起,破盗抢机动车案件37264起(盗抢汽车案件3608起),比05年的36788起多破476起。因此实施“整合资源,重点打击”的方针还是非常的有效的,对于打击遏制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以预防为主,建立警民联防体系,由点到面,实施全面布控

对于打击犯罪,光靠打压是不行的,还必须要对犯罪行为予以防范。打压,着眼于犯罪行为已近产生,并且已经危害到社会;防,则着眼于犯罪行为正在酝酿,但还没有露端倪。,在犯罪行为酝酿时,就把它打掉。由于我国警力和经费的不足,要对所有地区实行全面的布控是不可能的。打击犯罪,倘若没有市民的协助是不太可能的,而市民也有协助警察打击犯罪的义务和责任。因此警察和市民应该联合起来,通力合作,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具体来说,公安部门应该要帮助市民建立保安队或者联防大队,并对其进行培训,增强其处置治安问题的能力,同时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合理的装备。超级秘书网

篇2

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体现了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现代化方向,是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反映了深化平安建设、维稳反恐处突的迫切需要,是驾驭社会治安形势的积极作为;顺应了现代警务的核心理念和改革趋势,是实现警务机制改革的必然途径。

一、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1年公安部全面部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首次明确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框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式形成。实践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保障防控警力

长期以来,我国的警力处于倒三角状态,使得数量本就不多的警力在治安防控和基层工作中显得更加捉襟见肘。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机构改革、部门重组等方式,调整管理体制,精简机关人数,释放机关富余警力充实基层,推动警力下沉,深入推进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增强一线警力;同时,整合各警种巡防力量,屯警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实现警务前移。

(二)加强硬件投入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需要有基础、装备等硬件的强力支撑,先进的硬件能够规范警务工作,提高警务效率,各地公安机关在政府的财政经费支持下,在硬件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如城市视屏监控系统、公安信息化作战系统、街面警务综合服务站、侦查破案高精尖装备、巡逻车防暴车、民警单警装备等。

(三)坚持信息主导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制度的客观要求。信息化警务在各地被不同程度的贯穿到公安工作特别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鼓励动员民警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通过治安监控系统、大情报平台收集的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状况,定期信息预警、信息导警、信息导防,从而实现有效预警、精确打击。

(四)网上网下同控

当今社会是个网络社会,公安机关应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各地公安机关通过街面视频监控、社区警务、街面巡逻防控、行业场所阵地控制等手段管控网下战场的同时,将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着力打造虚拟社会防空网。通过开设“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社区民警QQ群”等警民联系平台,扩大虚拟社会防控触角;强化网络运营商、网站、网吧等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加强舆情24小时监控,及时筛选、研判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及时开展引导,确保舆情稳定。

(五)发动群防力量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构建综治牵头、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公安机关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充分发动和组织基层治保会、村民小组长、治安中心户等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在单位学校指导成立护院队、护厂队、护校队,发动居民区的居民和商业街的商户,积极开展看楼守院、调解纠纷、义务巡防、安全提醒等治安防范工作。

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问题与成因

(一)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

构建多维度的立体化防控体系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起着主导和纽带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各方力量的协同合作。但是当前,少数地方党委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不到位,投入不够,推进不力,使得宏观上缺乏有效的制度框架和有力的协调支持。一些部门和组织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治安防控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与自己无关,出现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愿参与支持配合公安工作的情况。此外,有些地方的群防群治力量薄弱,有的甚至基本虚设或处于瘫痪状态,使得公安机关往往陷于单打独斗的困境。

(二)公安机关警务理念有偏差

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部分领导和民警在打防理念上还存在认识误区,有的认为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有关业务警种和部门都在抓,建设防控体系是搞花架子,作用不大;有的认为破案打击是公安主业,打击易出成绩、防范难见成效;有的认为构建防控体系涉及面广、任务重、周期长、难度大,特别是整合资源难、统筹协调难、推进落实难,公安机关孤军奋战难有作为。另外,运动式打击、设置各种考核性的指标体系等都是基层公安机关构建防控体系的常规做法,多数公安机关很少考虑本地性化的建设方案,而是简单执行上级要求或参考复制其他地方做法。

(三)各警种协作联动不紧密

一些地方各警种、各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和整体联动,在情报信息、警力资源、应急处突、打防管控等方面各行其道。比如,公安机关中与治安防控直接相关联的警力有派出所民警、交警、城区巡逻民警等,这些巡逻防控力量缺乏统筹整合,导致巡防网络不密,既造成警力重置浪费,又出现部分街面场所存在巡防死角等问题;侦查和治安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打防信息通报交换制度,打击和防范工作脱节;另外,各警种的业务信息由于权限问题,还不能互联互通,造成情报信息重复收集、利用率低等。

(四)信息化运用程度不高

目前,公安科技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未能得到全面推广及应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部分地区用于治安防控的财政资金紧缺,软硬件建设滞后,无法满足信息化的基本条件;其二,公安机关在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物的投入的同时,对警务人员信息化运用技能的培训则显得相对薄弱,而警员由于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差异,对治安防控信息化的知识技能的掌握、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机制与工作流程的了解则无法满足警务信息化的要求。

三、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一)社会化是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根本路径

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以公安的有限资源根本无法应对社会的无限治安需求,无法维护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社会化是完善和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坚持的路径。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充分依靠综治部门协调各方的牵头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实施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调动各方社会资源参与防控体系建设。其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整合社会力量,高效配置防范资源、有序衔接防范机制,大力推进治安防控社会化进程,使治安防控由公安单打独斗变为社会共同管理。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打造治安防范共同体,建立安全防范互助资金制度;按照“分类管理、行业自律”原则,指导成立行业治安管理协会,建立等级化管理制度等,推动实现治安管理组织化。再次,发动社会人力资源,创新开展群防群治。过去发动群众以教育宣传的手段、自觉志愿的方式为主,实践证明这些经验和做法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社会治安动态化、信息化、多样化的要求及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迫切需要以创新的思维来抓人力动员工作。社区民警和基层组织除了要继续强调各种社会组织和辖区群众承担治安责任义务的自觉性以外,还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发挥市场的推动作用,通过政府统一购买、企事业单位认领、社会组织有偿合作等方式,动员更多的社会人力参与群防群治,推动实现安全服务市场化、治安防范全民化。

(二)信息化是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有力支撑

信息主导警务是新形势下提高治安防控效率和效果的客观需要,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稳定、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技术支撑。做深信息警务,首先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动员全警采集,加速信息录入、整合;大力推进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警种基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充分挖掘使用海量的指纹图像、交通安防等监控视频数据资源,使用云计算进行智能化处理;依托“公安云”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构建“云搜索”、“云指挥”、“云侦控”等深度运用信息化系统,为治安防控体系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其次要推进信息整合,要全面整合警种、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资源,将公安指挥中心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系统、政府各部门联网的信息资源系统和视频监管控系统有机整合,最大限度的开放治安、交通、消防、网监、出入境等警种业务信息系统查询管理权限,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格局。第三要推进实战应用,加强警员信息化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系统的强大实战功效,通过警情监控、数据分析,实时对社会治安形势开展研判,研究发案规律、查找防控短板、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分色预警、动态布防、精确打击,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使警力跟着警情走,不断增强警务部署的科学性、打击整治的实效性、巡逻防控的针对性。

(三)一体化是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重点内容

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于一体,建立一体化的大格局是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应有之意和重点内容。一体化要求视频监控、路面巡控、社区防控、阵地管控、网络导控、边界堵控一并防控布局,形成全覆盖、全时空、立体化的防控网络。完善视频监控,需要政府加大公共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做好本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向单位周边辐射。通过织密视频监控网,消除违法犯罪的空间盲点,实现全方位防控;织密路面巡控,积极整合以巡特警、派出所民警为骨干、社会化专职辅助力量为重要组成部分,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的街面巡逻资源,逐步完善巡防机制,积极推行网格化巡逻模式,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强化社区防控,要加强创新社区警务室建设,提升社区治安防范水平,遏制社区可防性案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同时积极整合群防群治力量,提升社区警务效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加强阵地管控,要求治安民警结合日常检查等工作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及时、全面地将辖区内场所、行业、人员等基础信息采集入系统;构建网络导控,要求治安民警与网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实名登记措施,加大舆情引导及舆情监控,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密边界堵控,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地方路网现状,对各级公安检查站、卡点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设置,构筑治安屏障,提高查缉管控能力。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重点难点工程。公安机关要不断摸索方法、创新机制,才能使防控工作适应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要通过改革,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实现防控全时空、全天候、全覆盖。

篇3

(一)主要目的

年,我区制定出台了《意见》,率先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并确定了社会救助、就业保障、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矫正、戒毒服务、综治管理和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等社会工作发展的十大重点领域。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初步营造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

随着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逐步展开和深入,一些诸如组织管理不统一、岗位待遇不明确、管理考核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凸显,阻碍了社会工作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进一步统筹协调、理顺关系、明确任务、整合力量,统一规范管理,以更好地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取向、以专业为基础、以公众广泛参与为动力的社会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协调联动。建立统一设置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能部门和社会机构各自任务,做到统分结合、协调推进。

2.整合资源,精简高效。整合行政和社会资源,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特点和服务内容的需要,明确专业人员数量配备和经费保障分配。

3.提升转换,专业服务。着力促进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专业培训考核,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岗位设置定岗定员,实施专业性、科学性的服务和指导。

二、主要内容

具体实行“五个统一”:

(一)统一岗位设置

1.合理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人力资源、、人口计生、公安、司法、综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可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公务员、职员、雇员;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可以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设置社工岗位;为加强社工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民间社会服务机构设置专业社工岗位。

2.多种途径获得岗位专业人才。对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社区事务工作站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并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有空编、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面向社会招考、招聘,优先录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或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民间社会服务机构可以结合机构自身的特点和服务方向,争取政府服务项目和资金支持,聘用专业水平高、理论知识强的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

3.科学确定社工数量。机关、街道部门内部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社工。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原则上按照每100张养老床位设置1名社工。学校、医院原则上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备。街道或社区根据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具体比例为:每100户低保对象、每100名下岗失业人员、每70名问题青少年、每500名户籍老年人、每5000个家庭、每500名中重度残疾人、每30名社区矫正人员、每50名吸毒成瘾者、每10000名外来人员分别配备1名取得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师。原则上每个社区工作站不少于2名持证社工。

(二)统一任务分配

1.强化社会工作职能部门作用。社工办负责制定每年的社会工作总体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社会工作任务部门每年向社工办上报年度工作计划,社工办结合部门的职能特点和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最终确定各部门、街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2.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实施计划,组织协调下属单位或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开展专业服务。

3.发挥基层服务作用。街道、社区工作站要针对本辖区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为社区对象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4.加强与社会机构的联系合作。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可以通过协议形式向有服务需求的部门和单位派驻专业社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为特定的人群、针对特定的事件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三)统一培训竞聘

1.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培训机制。区人力资源部门和区社工办或其授权机构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培训、考证报名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层次,通过自主培训、合作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完成培训和考试任务。

2.完善专业社工招考录用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或下属单位专业社工的招考和聘用,建立和形成社工岗位聘用人员招考制度,最终实现专业社工“凡进必考”。各部门和各单位录用方案要与社工办沟通协商,社工办负责招聘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社工资质审核,录用结果要报区社工办备案。

(四)统一薪酬保障

1.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站聘用专业社工的薪酬由所在单位按照市统一规定予以确定。

3.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上述标准。

(五)统一管理考核

1.区社工办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和管理。获得全国社工职业资格并在我区相关机构从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区社工办或其授权机构登记后,成为我区的注册社工,可以享受我区政策规定的岗位待遇。区社工办或者其授权部门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各社会服务组织机构社会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兑现任务费用。

2.整合提升并充分发挥区社工协会的作用。作为社会工作体系中的行业管理服务机构,协会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社工服务,主要负责规范行业行为、维护社工权益以及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等,并接受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3.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社会福利机构、街道(社区事务工作站)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社会工作师的日常业务管理考核。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考核,按双方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篇4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05(b)-0020-02

前言: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高职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高职教育在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不仅关系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问题、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而且关系到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问题。本文阐述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阐明了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性,并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几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其社会服务能力的对策。

1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及重要性

1.1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

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具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技术以及直接为社会服务等功能;狭义的社会服务是指,高职院校在完成国家下达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之外,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教育过程中以各种形式为社会发展所做的经常的、具体的、服务性质的活动[1]。广义的服务包括科研服务、成人学历教育、成人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等方面。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就是高职院校在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价值的发挥,也直接影响着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

1.2 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性

高职教育是一种“与经济发展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在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2]。”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增强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高职院校承担着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职能,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高职院校也为提升现有的劳动力素质做出了贡献,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其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质量更高的科研服务、成人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等,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其次,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有助于推动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高职院校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人才,如果高职院校不能有效履行这一职能,则高职院校就会失去存在的根基。因此,社会服务能力的增强既是高职院校存在的价值,又是促使其发展的强大动力。

2 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途径和策略

2.1 增强服务意识 明确服务定位

高职教育要本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3],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其服务定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逐步理清办学理念,办出自身的特色,为社会培养的第一线的应用型的高技能人才。与研究型、教学科研型、教学型高等教育学校相比,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其必须承担服务社会的职能,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增强服务意识,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高职院校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还要明确服务定位,找准服务对象。与其他高等学校相比,高职院校的服务范围是城区服务、农村服务、县镇服务,同时,高职院校的服务范围要逐步向农村和基层延伸,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服务意识的增强、服务定位的明确有助于高职院校找准方向,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2 校企合作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4]。要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重要的途径。这就要求高职院校打破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习课堂转移到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去,使学生在社会服务中学习和成长[5]。为此,要实现学生的学习和企业需求、服务社会的零距离对接。首先,高职院校要组织学生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比如护理、医学专业的学生为社区老年人义诊活动,既可以服务社会,又可以锻炼学生的技能,并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和方向性。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顶岗实习,促进其职业素质和知识技能的提升。到岗位实习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增强其进一步学习的动力。顶岗实习也有助于学生了解真实的工作情景,而不是拘泥于书本知识,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最后,可以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人才方式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确定培养标准,用人单位向学校下达人才需求订单,学校在结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从而培养能够满足特定岗位要求的人才,有效提升人才培养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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