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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从2012年开始,笔者在江苏省仪征市卫生局工作期间,围绕管理、人才、技术、服务等资源共享,在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1.仪征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料基本情况
2.仪征市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的措施与成效
2.1完善城乡卫生发展规划
2009年起,全面实施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经费、药品、绩效一体化管理,使濒临崩塌的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网底重新建立并逐步完善。按每3000-5000服务人口设置1个村卫生室标准,在乡镇设置3个卫生监督分所、2个医疗急救站点,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
2.2夯实农村卫生发展基础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室(服务站)给予25万元补助。二是改进装备条件。2013年全系统共购置医疗卫生设备1684件(台、套),投资2045.96万元。三是整合乡村资源。按照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的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实际利用效率。四是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与管理,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费用控制、社会评价等挂钩的绩效评价与分配体系,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3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市卫生局联合发改委、编办、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制定《仪征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帮扶, 2013年,全市12家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同比增长59%,医疗净收入增长32.4%。
2.4拓宽对基层的帮扶渠道
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中的龙头作用,采取“走下去”帮教、“请上来”培养、物质上援助等做法,积极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
2.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认真实施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管理等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截至目前,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已完成,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
3.卫生城乡一体化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3.1卫生资源配置欠均衡
一是资源总量不足。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落后。二是在地域上配置欠均衡。优质资源、医疗设备大多集中在城区,就医条件急需改善。三是在结构上不合理。多综合少专科,民办医疗资源少,康复类、护理类、医养结合类等医疗机构缺乏。
3.2卫生人才配置欠合理
一是卫生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现象较为明显。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每千人执业医生数2.3”的标准,2013年卫生系统床位增加161张,而卫生技术人员却减少64人。二是卫生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不足,名医缺乏,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仅43人占1.9%,副高以上职称137人,占5.7% 。三是基层卫生人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卫生发展的瓶颈。目前,12家乡镇卫生院编制数应为752人,实际在编人数为662人;村医在职村医仅有238人、退休返聘72人,在职职工中相当一部分为临近退休人员。四是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由于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缺乏吸引力,特别是收入方面和发达地区同行业人员相比差距较大,也低于周边各县市,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人往高处走”的状况难以遏制。近两年人民医院、中医院有52名医务人员辞职或考研,基层卫生机构近也有近50名技术骨干“跳槽”。
3.3居民就医流向需要引导
有调查统计显示,到医院就诊的病人, 80%-90%以上的属于常见病、多发病,在治疗方法和治疗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别,完全可以分流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时,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花费明显少于在大医院的花费,医保报销的比例也较高。据统计,2013年市外住院人次占全市住院人次的19.96%,而市外住院费用占全市住院费用的40.87%。
3.4政策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实施城乡卫生一体化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各种政策障碍直接影响和制约一体化的深入和推进,解决卫生人才上下流动、柔性使用的问题等等。
4.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探索
4.1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
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眼科、康复、护理等特需服务、专科服务,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仪征城市建设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异地新建,同步规划在城市新区和医疗机构老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布点,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和基本保健。整合全市资源,以市人医、市中医院为依托,组建全市检验中心、影像中心、集中消毒供应中心,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2]。
4.2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一体化实施
一是做强龙头,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为重点,推动城市医院对县医院的帮扶。二是夯实基层,强化分级诊疗。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体要求,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便捷度和信任度[3]。三是创新机制,探索运用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多渠道多举措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执业,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现状,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进程提供最根本的智力支撑[4]。
4.3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推进
整合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保,在筹资标准和支付标准上逐步实现统一,消除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差别,实现城乡医保的一体化。改革医保支付方法,住院病人实行按单病种与按床日付费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门诊病人实行按人头付费的总额预付方法,同时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诊治病种及支付限额标准,引导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在基层就诊,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4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规范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互取共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监管、绩效考核等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城乡居民健康卡,实行就诊保健一卡通,使所有基本健康信息和就诊信息能够及时调取,提升诊疗质量。建立县乡联通影像诊断和临床检验信息系统,使农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上级专家的诊治。
4.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开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提高到不低于人均35元,继续落实好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建立基本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5]。
参考文献:
[1]雷继敏,吴彬,杨汉东,等.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9,9
[2]石应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之我见.中国医院.2008,2
根据县卫生局《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我镇于4月至9月在全镇开展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践证明,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的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背景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情况:服务人口5.6万人、41个行政村、41个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79人(其中女村医29人)。
二、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为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并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知识和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引导乡村医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要端正态度,增强对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加日常工作中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
三、合理选择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行政村卫生室。
按照“实际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则,选择通过规范化验收的条件较好的卫生室作为一体化管理对象,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经整合全镇41个村卫生室全部启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四、并转资产,恢复集体办医。
在设点的各行政村,除对在村卫生室行医的乡村医生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外,卫生院还对原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等进行清点盘存入所。对乡村医生的药品和器械及其他物品(如房屋、桌椅等)盘点清理作价、登记造册、转归集体所有,由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范设置,实行“六统一”管理。
1、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即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为“镇村卫生室”、统一标识牌匾、统一机构印章、统一工作制度牌、统一业务用房设置、统一设备摆放标准(要求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六室”独立设置,房屋外观整洁、室内布局合理,摆设规范,墙白地平,通风良好,光线明亮,窗明几净)。
2、统一业务管理:
一是卫生院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特别要保障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卫生院采取措施邀请县局领导及上级专家对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进行统一安排,采取不定期或利用例会进行培训、和上下交流等形式进行。三是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改变不合理的诊疗方式,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四是要求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治疗和转诊有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统一人员管理: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在广泛征求村委会、村民和村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选出村卫生室主任一名并选聘乡村医生,村医被聘用后,其身份不变,被聘用的村医由卫生院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保障各村卫生室业务正常开展,与受聘的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村医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职称、考核、公共卫生补助情况进行档案管理。未列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得进入一体化管理组织,不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允许其继续依法校验村级医疗机构许可证。
4、统一药械管理:
卫生院加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购置、销售和药械管理的指导和管理。一是指导村卫生室原则上要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增药物,并按规定配备一般诊疗设备和急救设施,加强药械管理,保障药械正常运行。二是规范村卫生所的药品采购,我院邀请县卫生局药政科负责人及卫生院药事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顺利的完成了药品招标工作,村卫生室所需药品需在集中招标目录内采购,由中标企业直接配送,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三是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规范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使用,严格输液管理。四是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的安全。
5、统一财务管理:
全县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创新、提高”的工作原则。“巩固”,就是要巩固农民健康工程、医疗质量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深化”,就是要拓宽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指标、强化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更精;“创新”,就是要创新工作载体、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力求使各项工作都有新的亮点;“提高”,就是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有新突破,全面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二、扣住“四项工作重点”
(一)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服务水平。在总结第一轮健康体检工作经验、坚持第一轮健康体检有效工作方法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改进体检方式,提高体检质量和可信度,并落实好体检后续工作,做好参保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医生制度,加强责任医生服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健康干预,落实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稽查力度,加快农医保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行惠民药价,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房改造和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争取完成未建设的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同时,开展城镇居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城镇居民全程健康服务模式。
(二)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充实调整质控中心人员,修改质控检查标准,定期开展质控活动和质控检查。强化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执业。重点开展规范化输液室建设,落实医疗安全措施和消毒隔离措施,预防交叉感染。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考核评估,促进医学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考试和大比武,规范开展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岗位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和CMB项目,做好免费婚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在横溪设固定献血日,进一步提高无偿献血率,并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开展农村中青年中医中药骨干培训,加强中医药工作。落实“平安医院”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调整充实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确保年内完成疾控大楼建设,按标准配置仪器设备,逐步形成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强以霍乱、伤寒副伤寒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等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着力抓好艾滋病、肺结核防制工作。全面落实扩大的免疫规划,全面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和脊髓灰质炎糖丸强化。积极探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精神疾病社区综合防治。完善“分片负责、分线指导、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卫生监督模式,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卫生示范街”创建活动和“放心碗工程”,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卫生满意度。全面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监管,加大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市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救治水平。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控烟、农村改水改厕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继续开展“树形象、强管理、创满意”活动,全面提升卫生工作和谐文明发展水平。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监督制度,抓好各种制度的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完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招投标采购制度,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杜绝和遏制药品回扣、乱收费、乱检查等不正之风。规范惠民医院、慈善医院建设,推行平产限额收费和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巩固“作风建设年”、“满意机关建设”和“满意基层站所建设”活动成果,抓好长效机制的落实,真正办“人民满意卫生”。统筹做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党建、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为卫生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突出“两个工作着力点”
今年继续以“农民健康服务年”和“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为着力点,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农民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具体做法为:启动“健康人2020行动”,分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万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创建“健康村”、疾病控制“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四项行动,制定具体的工作指标和工作措施,全面提高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四、提高“三方面工作指标”
(一)农民健康工程方面
第二轮参保农民健康体检率45%以上,力争超过50%;妇女病普查率累计80%以上。
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落实率90%以上,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新一轮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100元以上,参保率85%以上。
完成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房改造任务,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
(二)医疗质量管理方面
有责任的医疗纠纷赔款件数:控制在16件以下。
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以上,孕28周县级高危评定率达9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98%;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3%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医疗文书:县级医院住院病历甲级率90%以上,中心卫生院住院病历合格率80%以上;县级医院处方合格率95%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处方合格率85%以上。
(三)公共卫生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现率、报告率、现场处置率达100%,原因查明率达85%以上。
儿童计划免疫率95%以上。
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新发现涂阳病人117例,结核病患者治愈率90%以上。
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分别达95%以上;全县50平方米以上发证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原料采购索证帐建立率达100%;餐具抽检合格率70%以上,熟肉制品合格率78%以上。
五、实施“三大工作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1(a)-0-01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是为了更好地在空间上落实总体规划而编制的一项专项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结合城市发展、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情况统筹规划。
1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
医疗机构按规模、床位、专业技术人员数分为不同的级别,不同规模级别的医疗机构有其不同的服务半径,因而规划医院建设应考虑其分级性,并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位置适中的地方;同时应避开污染和危险等不利因素,并与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持一定距离。其他医疗设施用地,如医疗废物处置及管理机构等,应根据医疗用地的使用特点安排。
2 规划实践―以《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为例
2.1 大连市医疗卫生设施现状概况
大连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面积287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人均0.8 m2。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32个,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现状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设施床位数6.50张,执业医师3.43人。卫生工作人员医护比全市为0.96∶1,平均医院床位利用率为84.24%。2007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03岁。
2.2 存在的问题
现状卫生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不足,且空间分布不够合理,各区存在很大差异。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影响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卫生设施相对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设施匮乏。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存在供求结构矛盾,资源超载利用和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主要医疗设施过分集中于城市中心区,不便于其他各区市民就医,也加重了城市中心区医疗设施的负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设置结构比例不够合理,现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特别是金州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较为缺乏,社区内部的基本医疗卫生设施和医护人员严重不足,致使二级医疗体系难以形成,居民初等医疗服务需求不能得到充分保证。专科疾病防治院相对较少。缺少服务于老年人的医疗机构。城市已步入老龄化阶段,但是尚无专门服务于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医院。
2.3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根据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人口预测,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480万,每千人7.0床配置,共需3.36万床,床均用地按上限117 m2计算,需要医疗卫生设施用地393 hm2。以占规划总用的的比例下限1.0%计算,为520 hm2。以人均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上限1.1 m2,2020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528 hm2。根据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医疗设施用地比较,以及大连的自身发展特点,用三种计算方式校核,规划最终确定用地指标为520 hm2,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人均1.1 m2。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床位数按7床/千人、用地面积按117 m2/床计算。新建三级综合医院规模为500~800床,每床占地111 m2;新建二级综合医院规模为300~499床,每床占地117 m2。核心区医疗设施比较充足,规划按医院等级、类别按供求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并通过区内医疗设施用地的平衡调配解决部分医院床均用地不达标的状况。利用现有三级医院人力、技术资源,在其他区新建分院,以达到卫生资源的公平性。在金州城区、大窑湾城区新增医疗设施用地,充分利用和扩大现有医疗卫生设施,新建二级以上医院,并在建设标准上适当超前。旅顺城区根据规划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调整改造,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在各居住区、居住小区设立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所、保健站等,形成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网络。不断优化整合专科医院体系。在核心区以外各区新建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皮肤科医院、精神病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作为核心区的有效补充。并在核心区北部预留应急医疗卫生服务用地。到2020年大连市将形成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为特色,门类齐全、立足本市、辐射城乡的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规划使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模、功能进行合理的调整,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布局合理、健全和完善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城乡的卫生服务质量。
2.4 规划的弹性
总体规划阶段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刚性不宜太强,主要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的布局要明确,便于下一级规划操作、执行。用地总量的控制要科学、合理。可以指导医疗设施用地的规模和级别,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设施用地应结合各自特点和医疗卫生部门的实际要求在下一步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3 结语
加强城市规划,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与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沟通和衔接,落实医疗卫生设施的承载空间,实现对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控制。加快制定城市级、社区级二级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以适应城市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的要求,促进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健康有序地建设。建立新的数据统计分类,适应二级医疗服务体系的转变,满足卫生事业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