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7 1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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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
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情况时,确保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4.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确保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相关的档案能够及时整理留存,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内容
1.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确保单位部门
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顺畅沟通。
2.决策机制控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确保合同立项合
理合法能够有效满足单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3.订立审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订立审批流程,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均
纳入审签流程,确保合同文本周密严禁,无重大法律或专业疏漏。
4.履行监管控制。重视合同履约监控,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签订后因缺乏监管而失控。
5.考核追踪控制。与合同岗位责任制结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定期考
核合同管理情况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实实现合同风险防范问责。
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业务流程
(一)合同管理牵涉的部门及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同时牵涉单位内部外部的多个部门及岗位,外部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技术及法律领域专家等。内部包括:合同事项发起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纪检及财务部门,单位决策层及各部门内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1.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2.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狭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合同对象选择不当造成履约困难,合同文本不严谨造成单位合法权益损失,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等等。合同风险种类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环节。
1. 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前期未对合
同事项作出恰当的可行性评估,未对合同事项做出科学决策,立项重复或者不合
理,无法满足单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对合同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时,·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给予恰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之外,无形中加大合同违约风险。
2. 合同协商谈判环节。协商谈判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忽略合同关键条款、对合同
中的关键、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泄露与合同谈判相关的单位机密。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数、质量、技术标准。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做出了不当的让步或遗漏。最终损害单位利益。
3. 合同起草审批环节。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批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
包括: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误
解的条款;合同文本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或国家产业政策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
4. 合同签署生效环节。合同签署生效环节的风险包括:空白法人授权书管理不当,
超越法人授权期限或事项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未经过审批流程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签署合同未妥善保管,发生合同纠纷时无法举证等。
5. 合同履行环节。合同履行过程汇总的风险主要包括:本单位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发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利息;危机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合同变更、终止环节风险。此环节包括: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及时给予
变更;合同变更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至合同变更不当或无效;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
度,明确设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审核部门,同时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合同订立会审、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执行部门监控合同履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协调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合同订立事项的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应负责开展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
合同履约对象背景调查,经济事项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对重大合同提出会审申请等工作,同时也应对部门牵头订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介入处理;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拟定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学和严密性。
2. 建立科学民族的合同决策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
立决策制度,合同订立事项立项前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合订立决策应坚持民主、回避原则、对于部门影响重大或者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技术、法律、财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完善合同订立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明确合
同在订立。签署、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单位的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纳入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中,与合同事项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并作为合同审签的环节;明确合同的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权书,明确法人授权的期限和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
订合同或者是无权越权情况出现。
4. 加强合同履行监控,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单位应建立经济合同履行监管制度,明
一、加强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措施阐述的意义
对内部控制措施作一阐述,有利于内控人员加深对相应措施的理解和延伸创新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作用;提高风险控制人员对风险预测的能力;更重要是对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对措施制定的有力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落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合理的内部分工合作机制,及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然后,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充分掌握公司经营理念的基础上,从相关专业、财务、法律的综合角度,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最后,合同签约双方秉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把结算环节,完善合同登记制度。
三、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对措施的具体阐述
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三大类风险,它们的存在都会使企业的有形和无形利益遭受损害。
(一)第一大类,签订合同方面:
1.对于“未订立合同或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可能性较少,但是某些外包主体还就是发生过。在我从事财务工作的山西吕梁某地煤矿,当时,为了加快资源整合推进速度,该煤矿执行“先上车,后买票”的原则,山西大同一支施工经验丰富的井巷掘进队,在不具备主要施工资格的条件下,为该矿盲目施工,半年后,向矿方结算施工进度款,掘井队才发现双方从未订立合同,进而发现由于自己无相关资质,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造成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所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必须先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还有,对于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对于“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或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风险,虽然未经授权订立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合同法》规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这样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为此,主要针对合同订立人员,进行考察和素质教育、懂法知法;办理合同章加盖前,必须首先确保合同已经被合理编号与审批,并且企业法人及经授权的人已经在合同上签署或加盖个人印章,合同章加盖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收回并妥善保管。与此同时,做好合同章的使用登记以备查。倘若遗失或被盗,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并报告负责人,尽可能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授权书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同时要实行备案制度和超过规定时限及时收回的要求。对于可能存在的疏漏或欺诈,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这样,根据协商谈判的结果,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达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合同订立后,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意见,认真研究,慎重对待,必要时,需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
(二)第二大类,履行合同方面
对于“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对合同履行实施监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先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况,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其实,合同能不能履行,对其监控到不到位很重要。人们往往只注重合同数量、金额,对合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及附加条件,忽略不计,但合同纠纷常常就在忽略的地方出现,发生时,经常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声誉等方面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第三大类,合同纠纷处理方面
对于“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信誉和形象”的风险,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实效内与对方当事人 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若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另外,合同纠纷既然已发生,说明该合同为不成功合同。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企业应当组织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精细策划,制定方案,积极应对外来诉讼,力求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点的分析
(一)梳理业务范围。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业务主要指涉及经济支出与收益的行为,从业务范围来看,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结算、服务交易、货物交易等经管理部门认定必须签订合同的业务。从高校部门范围来看,主要包括责任部门、管理部门、协作部门等。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准确梳理业务范围。(二)明确控制目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以一定目标为依据,明确管理经济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评定经济合同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经济业务合理开展和合同的有效履行,以提升高校经济管理水平,维护合法权益。(三)明晰审批权限。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比较多,种类比较繁杂,为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一般合同种类或金额划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类型合同的审批权限也不同。主要审批责任人包括、法规处处长、财务处长、各部门副校长、校长等,涉及人员比较多,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将经济合同管理的调查、谈判、签署及结算工作的审批细化到每一个负责人。(四)识别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策略。经济合同管理往往会存在着主观和客观风险。因此,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业务流程条理化与业务环节的制订放在首位,并将具体内容细化,具体包括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不相容的岗位是否分离、各流程的审核制度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成立风险评估小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判辨各类风险的发生率,以及风险发生后对学校未来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一)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力。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想提高其管理水平,首先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只执行力。根据《合同法》相关内容,对合同的文本拟定、审批、签署、履行、纠纷处理、结算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并实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实现内部的有效牵制。此外,还要建立与每个执行环节相对应的制度,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其中可以将重点放在归口管理机制的制订,确定本校内部各种操作的归口管理责任单位的控制方法,促进经济业务相关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二)利用内部控制流程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流程的科学梳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在设计合同管理流程时,首先要明确各个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员。比如,在合同执行这一流程中,合同经办人要随时跟随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生异常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合同管理员报告。又如,合同签署环节,主要涉及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纪检部部门共同参与。为了准确梳理各环节与各部门和负责人之间关系,可以借助内部控制流程图,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三)落实经济合同的全程性跟踪。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全程性、动态性过程,以合同文本的策划为起始,以后续管理以及归档为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全方位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维护高校实际利益。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指定专员进行跟踪与监督,并将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结合跟踪系统的应用,明晰合同实施流程,增加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的重要内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影响高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标准。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降低经济风险,维护高校利益,为人才培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一、内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概念
内部控制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主要是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单位建立起来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以及规程,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内部控制根据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以及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就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财务活动进行的控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而管理控制主要是指保证与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的控制活动,随着企业经营的发展,内部控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数方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虽然不等同于法律,但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就是对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以及失效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控制,避免出现法律责任,这里需要注意要时刻掌握合同的动态性,特别是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化,补充或者终止,以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二、房地产内部控制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环节较多,涉及到的内容也较多,在运营过程中具有风险性,复杂性,法定性较强,因此,其有效运营主要依赖于合同管理,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控制建筑工期以及质量,对其合同双方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责任义务,防止法律纠纷,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税务政策的不断变更,特别是最近的税率一变再变,对于合同中成本的计算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因此,在房地产行业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1.控制建筑工期及质量,规避法律纠纷
由于房地产建筑工程阶段是整个开发过程的核心环节,建筑工期,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等都需要通过合同来进行约定,通过加强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定,一方面,可以对建筑实施过程做出统一安排,协调各个资源,规避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促使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经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防范法律风险,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2.提升房地产竞争实力,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面对来自于国外房地产行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规则,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与国外的企业争得一席之地,因此,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约束自身的行为,使得自身的经营发展更加规范化与系统化,从这一角度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3.有利于纳税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税率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动,增值税对新开发项目会有成本的影响,并且在当前,税务征管形式依然严峻,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税收风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例如税务稽查双随机制度,一案双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予以公布披露,五证合一和黑名单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多部门联合惩戒,这些措施的实行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开展税务筹划十分必要,但是,税务筹划的出发点就是对合同进行管理,通过梳理合同,一方面,可以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明确,进而通过成本的确定开展税务活动,节约企业的经济成本,例如大包工程发票的开具,总分包合同申报税款是否可以进行税务抵扣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相应的筹划,进而节约企业的税务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工程施工时进行税收风险控制,规避税务风险。例如印花税,房地产合同中单个合同金额最大的一般都是总包合同,在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企业是营业税,合同金额一般都是含税价。在营改增之后就是增值税,合同签订的时候如果还是按惯例一个含税总金额,那么在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就会多缴纳。如果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价、税分别体现,那么在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只要按价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就行。例如增值税,在2019年国家又一次降税减负,4月1日以后增值税从原来的10%降为9%,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总包合同是固定含税价,那么由于税率的调整,房地产企业相当于多付了1%的成本。但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价、税分别体现,这样一来,相当于节约了1%的成本。一比较成本支出立刻高下。例如土地增值税,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如果是精装房出售,在合同中直接签订是精装修,那么土地增值税是按含装修费的金额为计税基数。但是分开成两个合同签订,一个毛坯售房合同、一个装修合同,这样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是计税基数就是毛坯售房合同的金额,契税也是如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三、针对房地产内部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提出的相应的优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房地产内部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够控制工期以及质量,规避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提升房地产竞争实力,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因此,需要根据房地产的合同管理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细化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责任义务
房地产合同牵涉内容较多,是一项技术性以及专业性很高的工作,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以及施工与竣工等阶段,每一个阶段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因此,为了保证合同的实施效果,避免法律纠纷,应该细化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责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提升房地产建筑企业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意识,规避口头合同,私下合同以及阴阳合同等情况,将合同的具体内容落到实处,明确彼此的责任与义务,双方应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认真履行自身义务,其次,由于房地产建筑涉及环节较多,因此,一方面,需要细化各个合同的细则,比如原材料购买环节,施工环节,通过制定相对应的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义务,才能够为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提出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动态把握合同全流程,随着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开展,从准备阶段到履行收工阶段一直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委派专业的合同管理负责人及时分析合同环境的动态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工期延误等情况对合同造成的影响,进而及时管理合同,规避经济损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升合同管理人才的素养,培养综合性强的合同管理人才,由于建筑行业的业务涉及的专业较多,经济,内控,法律都有所涉及,因此,要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人才招聘标准组织招聘活动,并且定期对其进行经济,法律等工作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2.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控制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已经成为主要趋势,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根据房地产的业务情况引进符合业务操作的信息系统软件,并且提升各个部门的员工的信息化处理水平,保证在信息平台操作准确及时,其次,将房地产企业的业务信息数据录入到信息平台中,包括原材料成本,施工工期,机械设备以及人工成本等,员工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定期更新数据,以保证信息平台所反馈的数据真实完整,为合同管理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再次,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合同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可以看到各个施工项目的信息数据,随时掌握合同各个条款的履约,纠纷等变化情况,以实现对合同的及时管理纠正,最后,定期对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安装杀毒软件以及防火墙,防止合同信息泄露。
3.加强与各方的联系,防止出现合同争端
合同管理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加强与税务部门以及交易方的联系,防止出现税务问题以及法律争端,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节约税务成本,并且当合同环境发生变动时,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也会随之变动,容易发生税务风险,因此,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如果遇到合同中关于税务业务的问题,也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交流,合理变更合同税务内容,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与交易方的联系,合同相关内容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对方,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争取对方理解,双方互惠的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尽量规避法律争端等现象。
四、小结
本文通过阐述房地产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对于行业的影响作用,明确了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这种特殊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并且从信息化建设,加强各方协同以及细化合同细则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策略,以求能够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进步。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明确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建立在平等、互惠、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合同在现代复杂的经济活动中是重要的契约形式。经济活动越活跃,签订的经济合同越多。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即清方式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由于医院长期以来是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对于合同管理的概念意识淡薄,缺乏先进的系统管理理念,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因此加强合同监管势在必行。
一、医院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医院在合同签订前未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且没有制定必要的会签制度,致使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疏漏。合同常出现内容不完整,表达不准确,条款不全面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合同效力,且容易引发合同争议。医院财务未设立专门岗位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合同法,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较低,导致医院订立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格式不统一
医院的合同种类较多,但却没有针对各类经济业务的格式合同文本,一般都是以对方单位提供的样本为合同文本。由于此类文本大多由对方单位拟定,因此会在相关条款上显失公平,给医院造成损失。
3.合同监控不严格
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监控不严格,导致合同履行不全面,使医院陷入诉讼困境。合同产生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当,致使医院声誉和利益遭受损失。
二、医院合同管理总方针
经济合同管理就是对整个交易过程实行监控的行为。具体来说,事前管理就是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的抗风险性进行严格控制;事中管理就是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事后管理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后续问题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医院的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市场风险。
首先,医院应该确定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财务内控制度规定(试行)》,由于医院财务部门是合同付款的最终部门,因此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恰当的。财务部内应设专门岗位负责全院的合同汇总管理。严禁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部门直接或间接借用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医院应设相关规定以规范合同签订前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其次,医院应制定出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可制定如下合同签订流程图:
其中,各经济活动部门是经济合同的承办部门,院长办公室是合同章的主管部门,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合同文本归档管理,纪检办公室、审计处是经济合同的监督部门,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合同会签审核应同时提交的资料有:合同签订审核表;合同文本;其他文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询价资料、报价单)等。
三、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合同签订前应办理相关的立项申请手续
立项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数量、价格、估算的金额等。申请经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承办科室会同医院的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于不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对于金额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医院规定需要组织医院办公会或党委会决定项目的立项申请。承办科室在提出申请前不得分解数额较大的经济项目。
2.对对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进行考察
合同订立前,承办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法的主体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如果主体不合法,会使整个交易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履行。主体资格考察的大致内容有: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资质及等级证书,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自然人的检查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检查其执照等。
其次,还要考察对方的信用状况,包括: 对方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不良记录等。医院应该制定详尽的调查方案和注意事项,使医院占据主动地位。部门经办人审核完成后,应留存复印件,归档保存。合同双方谈判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不得由一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对于影响重大,涉及金额较高的专业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编制合同条款的依据。
3.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医院应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凡已有统一示范文本的,应按照示范文本补充有关专用条款后拟定合同文本。无统一示范文本的,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草拟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均应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在制定合同文本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法定要素的齐全性,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及签章填写的规范性等。对于重大的或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应当谨慎对待,必要时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医院订立的经济合同由承办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审计、纪检、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订,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涉及重大事项的需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授权签署的合同,应由院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医院的经济合同一般应签署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财务处、院长办公室、承办科室各留存一份。财务处为合同最终存档部门,应留存正本。财务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按科室分类归档,并对每份合同逐一编号保存。编号可以以日期结合承办部门进行分类。
4.关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的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实行专人登记保管,避免因不及时归档造成合同遗失的问题,健全合同签订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机制,避免经济业务与会计核算脱节。同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按其合同条款严格把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控。关注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及时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于特殊事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修订合同文本。
5.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医院的合同章保管制度应充分运用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发挥部门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合同管理与合同专用章管理岗位相分离。经过会签程序的合同由承办科室的经办人持合同原件与经济合同审批表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盖章才能生效。对于未经过会签及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的合同,不予盖合同章。合同专用章由医院统一刻制,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医院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无效,否则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对于多页的合同还需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丢页、漏页。
6.加强合同付款管理
财务部门办理合同付款时,合同管理岗人员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对于按规定应该签订合同却没有签订合同的,及未按规定进行会签的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对未按条款进行付款履约的,财会部门也有权拒绝付款。
7.建立合同的归档、保管与查阅制度
承办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合同原件在无特殊的情况下不得外借。如有关人员应工作需要确需查阅,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以复印件借出,并办理登记手续。
8.定期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医院应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每年至少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一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当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应对该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人。
总之,在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应以合同法及合同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工作的指引。对经济合同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促进医院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 凌:探析医院经济合同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1):62-63.
【中图分类号】 F237;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9-0087-05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在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各类合同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高等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推进,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各类市场经济活动,对外经济合作日趋频繁,高校所涉及的各类经济合同也层出不穷。自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实现4%以后,国内经济形势和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发生变化,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已由帮助教育呼吁增加投入,转变为更关注教育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和产出效益。经济合同管理(以下简称合同管理)作为高校经费使用与规范管理的途径、媒介和手段,重要性尤为突出。
随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逐渐成为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经济实体的关注重点[ 1 ]。高校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存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少预算管理、归口管理等现象,导致高校承受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名誉受损的风险,从而影响了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实行经济合同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主体和分工不明确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纳入学校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大框架中,没有严格制定归口管理的模式,造成合同管理秩序混乱。如基建合同由基建部门管理,资产租赁合同以及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由资产处管理,联合办学合同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这种多头对外、多头管理的模式使得学校不能全面掌握对外经济合作内容,造成学校资源和资金留置在外,易发生业务部门坐收坐支,给学校带来经济风险。
(二)流程设计和岗位管理不合理
不少高校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够科学合理,有的高校过于复杂烦琐,有的高校过于简单。流程中没有必要的牵制和审批环节,流程管理形同虚设;没有有效的审批授权管理,合同金额不论多大均由某一个人审批;存在一个人包干全部合同管理的现象,从申请到审核再到执行和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岗位分离,没有设置互相牵制的岗位,不能形成互相监督检查机制[ 2 ]。
(三)预算控制不严肃
高校对合同预算编制不够重视,预算编制未细化,并且监管力度不强导致预算执行很随意,往往没有严格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实施”的程序进行。如高校采购合同的签订遇到的首要门槛就是预算编制,而实践中多数高校对采购项目并未进行充分调研和认证,导致预算编制忽高忽低,加之后期执行的随意性导致预算与实际相脱节,难以达到“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超支”的目标。
(四)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高校管理人员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氛围,缺乏法律知识的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于经济合同的签订存在应付了事的态度和“走形式”的思想,“内部解决”、“暗箱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合同的执行更看重习惯和人情而忽视合同条款的签订。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多流于形式,使得高校经济合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法律纠纷和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3 ]。
(五)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
高校经济合同受部门众多、时间跨度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在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隐患,尤其是在基建及批量采购等大额合作项目上更易出现[ 4 ]。高校在对外经济合作上设置了审计监督环节,但基本是宏观制度层面的要求,并没有确立各环节的管理细则,致使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一直处于相对被动状态,对经济合同的管理难以做到实质性控制。
(六)合同归档管理不规范
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档案分散在各相关业务部门,没有配备合同专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高校合同档案管理尚未引进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依然采取手工作业的方式,信息采集和维护手段较为落后,导致合同档案的登记、更新不及时或遗漏,不便于后期工作人员的查阅和使用,影响了合同内容的信息化展示,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难以掌握学校的对外经济活动情况,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 5 ]。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1.授权审批制度不规范
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即高校对外经济合作必须以校长作为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未经授权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合作关系。而实际工作中,由于经济合同签订的时效问题,从前期调研到最终签订往往都是由有合同需求的二级业务部门自行完成,未实行有效的逐级授权审批负责制,因此经常出现合同管理流程上的不合理。
2.合同管理实施缺少岗位牵制
高校合同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具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应切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尽管各高校纷纷出台了合同管理规定,但内容上并没有细化。对合同立项、协商、拟定、审核、签约、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并没有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未实现有效的岗位牵制,导致当前高校合同管理的松散、混乱。
3.监督体系不完善
合同监管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高校对外经济合作活动的始终。高校虽设立了纪检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和签订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却没有利用其部门职责,跟踪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也没有结合财务部门制定的预算方案审计学校实时用款情况,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问题难以及时反馈和解决。
4.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
对合同管理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环节的规范化。高校普遍存在重奖轻罚或重奖不罚的现象,工作出问题无人买单或一味迁就责任人,不能严格制定和落实问责机制,难以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不利于高校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管理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
合同管理没有顶层设计,在实施环节也没有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分工合作、有效协调的管理机制。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在责任和义务面前互相推诿,在权力和利益面前互相争抢。
(三)信息化建设落后
1.对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重视
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对合同实施以无纸化为目标的办公模式。高校合同多为手工管理,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即便部分高校已经引入合同管理系统,但尚未与财务系统连接,无法提取财务系统中已有的确切信息,不能掌握合同支付进度,增加了合同执行过程中潜在的经济风险。
2.“信息孤岛”阻碍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利于高校经济业务活动的开展。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各业务人员之间缺少工作的互动与信息的交流,没有积极、动态地投入到对外合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得合同信息失去时效性和真实性。系统与系统之间缺少数据互通共享,各自为政,封闭保守。更为重要的是影响和阻碍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的开展。
(四)缺少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高校注重对外经济活动效益,忽视了对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且由于高校合同管理员并非专业出身,使得管理者对合同风险管控的必要性认知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管、办及监督各相关部门实际工作的随意性。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包括会计、审计、基建、法律等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知识。现阶段,对于配备这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管理人才是多数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瓶颈。同时,高校对现有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不够重视,使得合同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五)缺少合同执行绩效评价
高校对合同管理没有树立绩效观念,绩效意识薄弱。没有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没有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缺少考评。另外,对合同项目本身的执行也缺少绩效评价,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具体评价和考量。
四、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遵循高校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文化性和创新性原则,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以及记录控制、财务分析控制、绩效考评等控制方法,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6 ]。
(一)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建立职能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稽核牵制的流程体系。具体见经济合同管理一般流程图(图1)和以采购合同为例的经济合同内控流程图(图2)。
(二)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为了高校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要以完善制度为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才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大方向。第一,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政策和高校实际情况建立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策划、立项、谈判、编制、会审、签订、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实行岗位分离,达到有效内部牵制的目的。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对合同运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每个程序的执行都有据可依。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涵盖授权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追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建设才有实际效果,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 7 ]。
(三)落实合同全程性跟踪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动态性的管理,从前期策划到签订后的执行以及归档,都要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定专员跟踪合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重点岗位要突出监控力度,或不定期采取轮岗制,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使用合同管理跟踪提醒系统,使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清晰流畅,能够随时查看合同进度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也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高校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加强合同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合同执行预算,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细致地测算合同执行全过程的预算。在合同执行期间,确保专款专用,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遇到实际重大变化,如确需变更预算的,需按照原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加强年度合同预算结余管理,对于当年已经完工合同项目,应收回合同预算余额;对于跨年度的合同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间结转。
预算控制除了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源使用情况进行事前安排,还要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控制,财务部门定期提供合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部门对报告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保证学校经济活动的开展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机制进行。
(五)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领导的态度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高校合同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加强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理念,创造良好的管理工作环境。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如联系兄弟院校交流讨论、实地考察合同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邀请业内专家来校指导或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来壮大管理队伍等。
(六)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
高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信息技术部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购置、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系统间数据共享。将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流程纳入信息化系统,有效地利用软件功能进行控制并提高管理效益。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员对合同档案进行整合归档,分类统计、连续编号,确保纸质档案信息与系统信息相互对应、口径一致,方便后期监督调阅。
(七)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高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出现问题时客观地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为确定合同管理人员薪酬和职级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讨论
学者们对高校内部控制的研究观点基本分为两大类:一是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不仅包括高校的经济事务,还包括非经济事务,比如教学事务、学生事务、科研事务、人事事务等[ 8 ];二是非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主要针对高校经济业务,比如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按照这两类思想,对高校合同的内部控制也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全部合同,既包括不涉及经济的业务合同,也包括经济合同;二是仅指经济合同。本文虽然是针对高校经济合同所进行的研究,但笔者认为其他非经济业务合同应参照经济合同的管理程序执行。因为,非经济业务合同在各个环节上同样存在法律风险、当事人员廉政风险、合同违约导致高校声誉受损风险等,所以在其策划、签订、执行、归档、评价、信息公开等环节也应该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执行,这也是高校内部控制全面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A].2012.
[2] 朱锦余.合同管理流程及其主要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2009(5):4-7.
[3] 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2):15-19.
[4] 廖云.新时期高校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探究[J].经济观察,2013(31):12-13.
[5] 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二、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中天地发展着。房地产公司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经济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和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联系,而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企业利润可观,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往往忽视合同的管理,觉得合同管理不是公司的重要经济行为。殊不知合同一旦出现了问题,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一些小企业甚至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在合同订立方面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具体工作人员忽视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而导致合同内容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合理造成的。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合同执行不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些必要的监管行为,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也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房地产公司往往会忽视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是非常完善和科学。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合同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当明白合同的执行并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部门一同来完成,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及时有效地执行,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三)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由于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曾给某些房地产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麻烦,许多房地产公司也都予以借鉴,大多都提高了对合同制定的重视程度,但是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房地产企业,在合同制定并签订结束之后便认为结束了,对合同后期的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流程,仅仅只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人员,对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一些细节没有后续跟进,更没有对合同进行复审的环节,这样除了制定和签订的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导致合同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出现拖拉、甚至违约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适合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内部控制下的合同管理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制定、签订、执行及后续管理各环节均要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做到合同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均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公司要想管理好经济合同需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首先,需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要让他们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的工作加以重视;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是能力强、素质高、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最后,需要根据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三)加强对合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加强合同各阶段的审核监督工作。
1.加强合同制定前的管理。首先需要对制定合同的规范非常熟悉,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充分了解;其次,了解合同对方的各方面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另外,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法律、技术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2.对合同制定中的监督,要对合同的细节部分加以重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漏洞,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企业合同签订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按程序进行审核,特别注意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合同各项条款是否签订明确等。
关键词:合同 合同管理 诚实信用 登记管理
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的管理也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步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一、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或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重大的经济行为仅靠个别领导表态或一纸“意向书”,不签订合同就开始履行,一旦发生纠纷,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3.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损失。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4.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5.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6.企业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二、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合同机构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针对某个时点、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而应该是连续、动态、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其中包括:对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样本的起草和制定、技术性条款的设立、特别条款的约定、争议事项解决机制的设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及争议发生时相关部门的联动等一系列环节。
合同的法律审查就是围绕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是整个合同管理的核心,但其也离不开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和从各自角度的密切合作。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情况;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一要选好合同审查和管理的专职人员;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公司全员都能掌握基本合同常识和签约技巧。例如,能认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别;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承办人会有意识地看拟盖章的合同全部条款是否与已审查的合同条款相一致,合同对方加盖的公章是否为有效的公章(而不是加盖部门章,分公司是否获得总公司授权,签字的经办人是否有有效的授权书),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及拟盖章处的合同主体名称是否与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一致(如有的合同保证人名称被变更见证人),在合同文本上修改过的地方对方当事人是否盖公章予以确认;此外,还能加强和提高防诈骗(刑事)、反欺诈(民事)的识别能力等等。
(三)企业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一起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2.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3.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
4.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四)严把合同结算的重要环节
合同结算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一般由财会部门负责办理。主要管控措施:(1)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2)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完善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1)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2)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3)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4)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
由此可见,企业的合同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我们只有依法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全面履行合同,我们还要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其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二者的主要区别方面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主要在于目的、作用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差异。(1)风险管理是通过及时识别、评估、评价及防范风险,并控制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来实现目标;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的程序化规范,通过履行管理职能,通过事前参与、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达到目标。(2)风险管理是关注识别和控制风险可能影响的经营管理活动,对机会风险实施管理,促进实现经营目标和价值最大化;内部控制通过专业的过程管理规范和有效的控制活动,难以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者非理性风险。(3)风险管理,应紧密结合各项管理工作,统筹内外部环境,在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嵌入风险管理观念;内部控制是在企业内外部环境下,根据公司法构建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规则。风险管理以应有的风险防范意识实施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是经营管理中应遵守的流程规范。(4)风险管理是为实现企业最终目标任务,在经营管理过程实行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及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方法。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保值增值、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促进实现企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2二者相互联系方面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五个组成要素完全相同,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审计,彼此密不可分。(1)防范风险是内部控制最明确、最主要的目标,离开这一目标,内部控制就失去存在意义,也很难有发挥作用的时空。(2)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涉及内、外部风险,如何识别、分析、评估风险,制定风险解决方案和采取应对措施,收集潜在风险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内部控制是构建控制体系、关注控制关键点,用业务流程直接描绘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嵌入式工作方法,方便收集潜在风险信息,可见内部控制是实行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3)风险管理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对潜在各类风险因素识别、分析、评估,用最低投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有效识别、防范、控制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最终目标,也正是内部控制的最主要作用,毫无疑问,内部控制是实施风险管理最有效的重要工具。(4)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主体、过程、目标都是相同的,都是必须企业全员全程参与。在实施企业管理风险的同时,也是在实施内部控制程序,模式过程完全协调一致。
3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1)营造有序的内部环境。打造具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企业生态,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全员都要形成“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理念,把握工作岗位职责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影响程度,作用、责任与其他岗位的连带关系,这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构成,也是实行有效风险管控的重要前提。(2)强化风险意识和明确内控责任。风险管理的起点是风险识别,是有效实施风险管理的关键前提。识别潜在的各类风险并加以区分,查找风险产生的影响因素。在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下,不断收集与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有关的内外部初始信息,发现潜在的各种风险,就是风险识别的重要目标。(3)不断优化和有效利用内控规范。企业内控规范是根据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的,岗位职责就是严格执行内控规范,正确处理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是规范与理念的关系,仅有内部控制规范,而无风险管理理念,则内部控制就成为空中楼阁、无本之末。仅有风险管理理念,而无内部控制规范,则风险管理就丧失了最有效的工具,造成无的放矢。
参考文献
[1]朱荣恩.企业内部案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一、统合管理:公司治理的一个新理念
市场经济是产权经济;产权是一定社会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郭道扬2004.2.会计研究)。在公司制企业中,产权结构多元化,不同产权主体都是在尊重产权的基础上形成契约关系,以追求其相应经济利益的,而且不同产权主体的财务目标取向并不完全一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在更多的时候会表现为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相互利益冲突,从而对企业财务活动和信息披露产生不利影响,这就决定了要有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来保证不同产权主体在企业中的相关利益。从理论上讲,监控方式的确定与产权结构密切相关:股权相对集中的应加强内部监控,我国的公司制企业股权相对集中,就是上市公司也是“一股独大”,所以内部监控更为重要;从实务上看,公司自身的内部财务监控机制不仅成本最低,而且可以弥补外部监控主体事后被动监控的缺陷,能在事中、事前主动监控,以全方位维护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如果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话,是既经济又有效的。然而,我国现行公司内部的财务监控主要由监事会、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机构来实施。在多重财务监控主体在公司内部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使监控的效率最大化,避免“大家都能监控,却又没人监控”的现象发生,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大胆借用了一个目前在公司治理研究中尚未应用的新理念,即统合管理理念。用科学的统合管理思想对多重财务监控主体的组织体系、业务执行、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有序的规范管理,是提高公司治理能力、财务竞争能力和保持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也是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是否成功的关键。
所谓“统合”,是指一个系统内各要素之间整体协调,相互渗透,形成合力。将统合管理理念运用于企业管理,其模式包括组织系统统合、业务执行统合、信息资源共享统合等。
“统合”一词,来源于计算机行业的统合伺服器。统合伺服器是组织用来降低成本、增加效率以及达成更高可用性、延展性和价值的方法之一。microsoftwindows2000server家族和。netenterpriseservers提供了一个经过验证的环境,可以达成伺服器统合作业,提供可靠性、延展性和降低整体成本。2003年9月3日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防卫厅决定将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各自拥有的通信、卫生、补给部队联合起来成立新的“统合部队”,这样做是为了使装备更加合理化、效率化。
将统合作业提供可靠性、延展性和降低整体成本以及使整体更加合理化、效率化的功能融入企业管理理念,应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设计中来,就会形成公司内部统合管理型的财务监控机制,即对公司内部不同的财务监控主体、权力、责任、职能、制度等资源要素进行整体规划,在组织系统、业务执行、信息资源等方面若能实现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纵横整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就会提高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整体效率。
二、公司内部财务监控的基本命题
(一)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概念的界定
监控不是简单的监督,也非一般的控制,而是在监督基础之上的控制。美国的安然、世通,中国的银广夏、蓝田,都是从辉煌走向暗淡,企业内部财务监控不力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国会计审计理论界,似乎存在着看重监督而轻视控制、或愿提监督而回避控制这样一种思维倾向”(蔡春2001)。正是这种倾向的存在,使得公司内部实质上的监控活动只停留在监督层面,达不到控制的高度。
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是指公司内部财务监控的不同主体对本公司的财务信息、财务风险、财务决策等内容进行的监督和控制活动,其根本目标是建立一种内源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基本要素包括监控主体、监控客体、授权或委托人。监控主体结构所要解决的是谁来进行内部财务监控的问题,具体地讲,就是确定一个组织机构能否充当内部财务监控主体,主要标准是看该机构是否从事内部财务监控活动;公司内部财务监控组织所监控的对象为监控客体,终极授权监控或委托监控的应该是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在一个完整的内部财务监控关系中,应该具有监控主体、监控客体、监控委托人三方面关系人,这三方面关系人通过契约关系结合在一起,是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
(二)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体系的目标与功能定位
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体系的目标可以概括为通过监督并控制的手段有效地维护相关利益各方在委托关系中的经济利益,促进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协调和结构稳定。它可以通过自身的专业技能延伸委托人的监督深度和广度,使自己成为一种独立于委托人权利的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控制机制。不同监控主体可以从多个方位代表相关利益主体对人进行监督控制,这实际上是一种多元的财务监控制衡机制。
内部财务监控主体既要对各种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和控制,又要对各种受托责任和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监督评价,其监控功能具有广泛性和实用性。但是,从本质上讲,内部财务监控的监督控制功能只是维持某种经济形态,而无法直接创造出社会财富,从这种意义上讲,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本质上是一种使公司内部财务系统有序运转的保证机制。
(三)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理论基础
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
财务监控始终处于复杂的委托关系中,是委托关系促成了财务监控机制(最为典型的形式就是审计)的产生和发展。随着经济业务的复杂化和经济组织的多级化,授权分级管理又使人内部出现了新的委托人和人,多层的委托关系形成了一条委托链。在这种情况下,本属于人范畴的新的委托人也需要财务监控,从成本效益角度考虑,其更需要内部财务监控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构建与公司利益相关、各方长期而稳定的责权关系。
2.会计寻租理论
在公司的财务信息处理中和公司经济收益一定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可以获得不同的财务报告收益;而在信息不对称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不同的财务报告收益信息,足以改变不同利益关系人的决策结果,从而引起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以及财富在不同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非生产性转移,即会计寻租行为。这种资源配置结果和财富的转移往往是不公平的,由此需要一种来自公司自身的财务监控机制来防止这种会计寻租行为。同时,对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不断完善,离不开对现有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借鉴和发展,这又是以“路径依赖”理论为基础的。
三、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设计
将统合管理理念运用到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中来,要遵循系统理论和协同理论的指导,即对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现状进行系统分析,用整体联系、辩证的观点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观点来认识和研究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统合管理的价值所在;要实现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统合职能目标,还要考虑相关因素的协同作用,才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互动互进的作用。协同理论认为:某一些要素在一个系统中发挥各自作用时,必须借助于其他条件,假若能得到其他因素的配合,则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反之则可能削弱其效能。
(一)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的基本理念
1.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操作原则
公司内部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的基本思想是:目标导向,整体联动、优势互补,可持续发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公司内部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模式的操作原则应为:(1)效益性原则。实行公司内部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管理改革的效益主要是体现在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各项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监控队伍是否优化、监控质量是否提高等等。(2)互补性原则。在统合过程中,既不是简单地强调一方优势而排斥其他,也不是兼收并蓄,而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主体,互相补充,有机结合,使监控质量不断提高。(3)和谐性有序性原则。一个动态过程如不能维持其动态和谐、平衡,便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改革功能。在统合管理过程中,公司内部不同财务监控主体各部分要素之间要配合得当、和谐运转,要尊重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围绕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总目标,整合一致、统分结合地有序进行。
2.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中的主导力量
在我国现实的公司治理中,关于财务监控的规范很多,比如,《公司法》规定在股东大会下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1997年开始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会计法》规定有总会计师制度,国务院专门颁布了《总会计师条例》;同时还有《审计法》规定的内部审计制度。首先,这些规范大多站在监督而非监控的角度行使其职能;其次,这些规范使得我国目前公司治理中存在多重财务监控制度,而且各项财务监控制度都是本着最优制度的原则设计的。但是,系统论认为,局部最优不能保证系统最优。所以,为了保证监控职能的充分发挥,非常有必要探讨公司内部多重财务监控主体的统合管理问题。因为统合监控主体资源的目的就是要使现有的和潜在的资源相互配合和协调,使之达到整体最优,更好地发挥监控职能。
在公司内部多重财务监控主体中,监事会的监控与董事会等的监控不同,它是负有特定任务之监控机关,置身于主营业务执行机构之外客观地对其进行监控,能够对业务执行进行客观的判断,能够克服董事会自我监督的“短视”效果,改变董事会“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于一身”的状况。应该说,如果发挥正常的话,监事会的监控效果是董事会内部的自我监控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独立董事与总会计师的监控力量存在着非专职性、非常设性、非独立性、监督成本高等自身难以回避的弱点,只有监事会是一种独立于董事会的、足以与董事会行政权力抗衡的专职监督力量。所以,对公司内部现有财务监控机制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统合与突破,建立一套以监事会为主导的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做到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其他监控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是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根本之道。
(二)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设计的前提假设
1.独立性假设
所谓独立性假设,就是财务监控主体中的监事会独立于被监控对象,能够排除干扰和个人利害关系,客观公正地实施监控并提出监控报告。监控者的独立性假设要求监督者与被监控对象的活动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显然是无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待被监控对象的。该项假设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体现了监事会内部财务监控独立性的特征,并成为内部财务监控主体监控行为的基本依据
2.正当怀疑与可确认假设
正当怀疑是指由于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的受托人的责任履行过程是全面有效的,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确信受托人提供的说明其责任履行状况的财务会计信息都是真实、公允和可信的,就有必要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表达的信息的可靠性进行监控;可确认是指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表达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以通过收集评价相关证据、验证相关信息而得到确认。该项假设明确了公司内部财务监控的直接原因,为监控标准的制定和监控程序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3.监控有效假设
所谓监控有效假设,是指假设监控主体与被监控的对象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利害冲突,即使有时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害内部财务监控行为的有效实施。该假设是实施有效的内部财务监控的基础。
4.不同监控目标的区别与功能差异
在现实生活中,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总会计师等内部财务监控主体的监控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其行使的财务监控功能也存在差异。独立董事以及总会计师的财务监控职能是寓于经济管理活动之中的监控,而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门行使监控职能的组织,比较而言,在所有的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主体中,只有监事会最能站在独立的立场上进行监控。从功能上看,独立董事大多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的商业经验,能够为公司带来多样化的思维,有助于实现公司决策的科学化,因而独立董事并不囿于监控功能,还具有一定的战略功能。比较而言,监事会的功能则限于单一的监控功能。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内部控制机制,其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这是一种事前的监控;而监事会则是董事会之外、与董事会并行的公司监督机构,主要是一种事后监控,因为监事虽然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其对董事会决议没有表决权,不可能事前否定董事会决议。所以,该项假设为监事会应该是公司内部财务监控的主导力量这一论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统合管理型财务监控机制要素安排
在上述假设前提下,公司内部不同财务监控主体之间需要进行相互促进与制衡的协作与分工。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由监事会领导,可以考虑将其划分为三个职能部门,分别行使财务信息监控(财务审计)、经营风险监控(经营审计)、财务决策监控(管理审计)。独立董事的监控是寓于管理之中的监控,其独立性次于监事会,可以考虑在董事会下成立财务监控委员会,取代原来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该侧重于公司财务决策监控。cfo(包括内部会计人员)的监控内容主要是财务风险,要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中心。
四、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与急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表现为缺少相关统计数据来支持结论,相关论点尚未通过实践检验,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受到一些未可预知因素的限制。
相对于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其他组成部分而言,目前国内对于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评价指标研究上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尽管国际上一些著名公司如标准普尔、戴米诺、里昂证券等都已推出自身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但均未单独涉及到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评价问题。我国国内一些机构在对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过程中,对内部财务监控机制评价几乎没有涉及。对于内部财务监控机制运行状况评价研究的欠缺,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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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应当签订经济合同的经济业务从范围上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公司采购物资(包括采购设备、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建筑施工(包括保温和土建零星工程等)、委托加工和技术服务等经济业务,都必须签订经济合同。
二、对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
以采购物资为例:一是对签订购销合同的标的额下限做出了规定。单项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因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合同的,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二是强调采购的计划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采购的物资,公司不予付款,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后果,采购人员自负。三是强化了物资采购时技术人员的责任。物资使用单位负责技术的人员对所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技术要求,必须明确、具体。技术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先签订技术协议,该协议作为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合同签订的具体步骤和审批权限,这部分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环节。我公司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分三种情况作了规定:单项价格在5000元以下的(不含5000元),业务部门联系供货厂商商谈后,起草购销合同,经企管部和财务部共同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单项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提供三家以上供货厂商报价,会同生产部或领导指定的人员一起同供货厂商谈判,比质比价,择质优价低者,起草购销合同,经企管部和财务部共同审核,主管领导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大宗和重要物资(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应事先进行考察,在考察基础上实行招投标,选择供货厂商,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总经理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上述规定增加了物资购销的透明度。多部门参与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既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保证了业务的规范有序进行,又有利于从源头上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在建筑施工方面,则着重强调签订施工合同要以施工预算为依据;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竣工决算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办理结算。
三、对经济合同形式和内容方面的要求
开展经济业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实际业务中,业务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特殊要求在经济合同中增加必要条款。签订合同要做到:经济业务真实合法,合同双方权责明确,合同条文不重不漏,文字表述准确、简练。防止出现因缺少必要条款,表述不清,以及文字错误,而导致权责不明,跌入合同陷阱,产生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四、设计《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加强对经济合同签订的过程控制
《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须填写的主要内容有:上次购买同类物品或接受同类劳务的价格;本次供货或提供劳务的厂商;经办部门和经办人;本次物品价格或劳务费;企管部和财务部审核意见;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意见。同时还规定,公司办公室凭《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签订的各种经济合同,连同《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交档案室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考。通过对审批表的设计,本次物资采购或接受劳务价格与上次价格形成直观对比;经办人、审核人、主管领导和总经理逐级把关,层层审批,经济合同凭表签章,逐级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突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控制。
五、特别强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恪尽职守,精打细算,严格程序,严肃制度,从经济活动源头上对费用加强控制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节约就是效益。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关于企业内部财务稽核
1.什么是财务稽核。所谓财务稽核,是会计机构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狭义的财务稽核主要是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数据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广义的财务稽核还包括对预算管理工作的审核和对有关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稽核。财务稽核的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内部控制的完善和财务风险的控制有很大作用。
2.企业内部财务稽核的意义。一般情况下,财务稽核是在会计凭证入账前以及各种会计资料的生成时与会计核算工作同步进行的。通过稽核,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调整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的疏忽和失误,进而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当前企业财务稽核的现状。目前我国一部分企业没有完全建立起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稽核仅限于狭义范围内,流于形式的盖章检查,稽核工作缺乏规范的制度,稽核岗位职责分配不明确,致使实际业务中出现各种问题。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不够,在岗位分工上存在困难;二是管理者对稽核制度不够重视,有些领导和会计工作者的观点存在误区,认为既然审计机构每年都有例行的审计过程,会计部门对会计资料的稽核就失去了意义,这种误区对于企业会计稽核制度的建立和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造成了很大阻碍。
二、怎样通过内部稽核评价机制提高财务风险管控能力
如何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 要提高企业对财务风险管控能力,就必须强化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落实好财务稽核工作,建立有效的企业稽核评价机制。
1.完善企业财务稽核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其行业规模、业务范围等明确其经营和财务风险,在不同的业务中确定关键控制点,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业务的流程,根据业务流程和具体控制点做出财务稽核工作规范。制定的稽核工作规范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充分结合各业务环节,从而发现并解决问题。企业还应建立并完善其财务稽核制度,具体包括一下几点:各岗位工作的稽核要求,稽核岗位的设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稽核工作的程序,以及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等。财务稽核的工作要有规范的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做到专人专岗。在稽核工作进行时,要逐条落实好各项稽核制度,保证制度的顺利执行。
2.树立明确稽核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企业要在年度工作开始时结合政府和上级企业的有关要求以及自身财务工作重点做出详细的稽核计划。计划应包括各工作的稽核面和深度以及稽核时间评价细则等具体方面要求。稽核工作应细化到财务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指标。
在总体的稽核计划做好后,如果企业有基层单位,应结合各单位不同的工作把总体稽核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各个基层单位的具体计划目标,在年度工作开始时要和基层单位签订年度的稽核责任书。确定财务稽核计划和项目,以及稽核的内容和时间等,同时把年度稽核计划记录备案,并且定期进行稽核比对,及时发现不足及时调整计划,年末由企业依据稽核评价的细则对各单位稽核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起来。
经过把总的稽核计划进行分解。对各基层单位实施目标管理,最后实现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整体的绩效评价,可以令使财务稽核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进而有效地保证了财务稽核管理制度的执行。
3.组建稽核工作网络提升工作效率。在我国,股份公司和国企的组成较为复杂,有时会有多个分(子)公司。在这些公司一般会建立多级稽核岗位。首先,公司会在总部建设总的稽核岗位。然后在分公司的下设单位总部设二级稽核岗管理下设单位的稽核人员,形成稽核工作的网络。这些岗位的作用在于及时发现并反映存在漏洞和效益流失的环节问题,达到在问题发生前规避风险的目的。
下级稽核人员至少每月应向上级稽核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以实现信息的反馈,重大的业务情况必须详细报告稽核内容,风险问题以及是否稽核规范,以及问题情况和措施建议等。另一方面,总
核岗要定期写好财务的稽核报告,以确保稽核工作和日常工作有的效联系,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强化财务稽核监督工作。实际工作过程中为能够随时有效地监控稽核,公司可委派会计和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可设立监督记录簿,对日常稽核做好记录并完成考核工作,记录的事项应由会计部门的负责人或公司主要领导签字,这样做既可帮助领导者及时掌握情况以便改进计划,同时也有利于财税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5.善于总结工作成果,及时调整工作漏洞。稽核报告除可以使稽核单位整改提高,还可供公司的有关部门参考使用,使其可以对工作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修改完善制度调整漏洞并把个别问题纳入考核评价;对发现的偏差问题需尽快找出原因放映情况,采取相应解决方法及时纠正。
如果在稽核过程中发现有舞弊的行为,必须查清事实,保管好相关单据证明,及时向会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反馈,必要时还可以直接把问题反映给上级的主管部门。
6.明确划分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实事求是地对职责范围内失误和偏差进行调差分析,追究原因,对处于主观因素导致工作偏差的负责人或属于其他情况没有及时反映情况的人,都必须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格的处罚。如果在财务稽核制度中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仔细考虑分析,并对稽核制度和工作方法加以完善,使稽核评价得以在公司的内部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三、小结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稽核评价机制对于其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充分认识到企业内部财务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明确规范的稽核工作制度和目标计划,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的财务工作失误和偏差,使企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