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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是针对“信息”这一对象分析如何优化资源配置的交叉科学,融管理学、经济学、系统科学、运筹学和信息科学于一体。当前信息经济学的体系构建主要依照两种研究思路来进行。
思路一:信息经济学的“二分法”。它将信息经济学分为微观信息经济学和宏观信息经济学两个部分。微观信息经济学按照市场不确定性原理,将产生行为的不确定性和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等问题放到一起来分析;宏观信息经济学则由信息产业经济学和信息社会的各种经济理论组成,以信息技术的不确定性为基础,分析信息技术的各种经济影响和福利效果。按照这一思路构建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可以清晰地看出信息经济学的学科交叉性。在微观部分强调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性,使得价格的搜寻需要付出成本,买卖双方的私人信息会影响决策,个体有限理性。价格不再是唯一的市场调节手段,运用契约理论或机制设计理论的激励约束手段与机制不可或缺。而宏观部分能够较好地体现信息产业对信息时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与地位。
思路二:信息经济学的“三分法”。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传统框架出发,将信息经济学划分为3个部分:微观信息经济学、中观信息经济学和宏观信息经济学。微观信息经济学主要以个别市场主体为基本分析单位,考证信息市场均衡、劳动市场供给、消费者行为以及市场机制等一系列微观经济问题的影响,重点分析信息资源配置和微观信息市场的效率问题。中观信息经济学,即产业信息经济学,着眼于对信息产业的分析,主要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化、信息产业基础与结构、信息产业国际化、信息资源与经济增长等方面的内容。宏观信息经济学则从国家和世界经济的层面出发,论证信息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研究信息与财政政策、金融制度之间的关系,探讨信息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国际信息经济与本国信息经济的关系等。按照3个层面的划分,使得信息经济学与传统经济学的研究体系保持一致和良好衔接,因此信息经济学又称为西方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经济学、信息产业经济学和信息工业经济学。
2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尽管不同学者对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是整体上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可以分为以下6个方面:
(1)经济信息。研究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信息对于行为人的影响,探讨某种信息条件下行为人相互作用的经济问题,如非对称信息下分析模型、委托一理论、不利选择与道德风险、广告模型、市场信号模型、不完全信息分析模型、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等。
(2)信息商品。信息商品的特质属性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共享性。信息商品即使在消费后,也不会消失,而且通过加工提炼,会形成新的信息。二是时效性。时间会使得信息价值消失。三是不对称性。所谓的委托一和逆向选择。四是知识性。同样的信息,使用者不同,信息商品的价值不同。五是独创性。如知识产权保护、着作权保护等都是信息独创性的表现。六是效用动态性。信息商品通过传播被更多人认可,可能效用会增大;如果被恶意扩散则效用可能降低。七是相对性。不同的信息需求者对信息商品的价值认识不同。
(3)信息社会。人类文明进入到信息社会,也称为后工业社会,社会经济的主体由制造业转向以高新科技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即信息和知识产业占据主导地位;劳动力主体不再是机械的操作者,而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交易结算不再主要依靠现金,而是主要依靠信用;贸易不再主要局限于国内,跨国贸易和贸易全球化成为主流;由传统的金字塔形组织管理结构向网络形的组织管理结构转变;信息和知识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重要方式;数字化的生活方式和交易方式正在形成;信息化对抗衍生出了信息化的新战争形态。
(4)信息经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信息经济是通过产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化两个相互联系和彼此促进的途径不断发展起来的,出现了新形式的劳动对象、劳动关系和经济结构。有人称搜索引擎为互联网经济的车轮,预测搜索引擎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基于Web2.0这种创新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理念,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实现了网络经济环境下新的商业活动交易和办公模式,将会成为未来人类经济活动的中心。
(5)信息产业。工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以及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将建立在基于信息技术的智能化设备的基础之上。“世界是平的”信息产业发展与全球化和一体化,加强了全球分工。信息产业催生新兴行业,引发了全球“物联网”和“数字地球”的研发,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带动全球经济增长。
3信息经济学的新发展
(1)新组织信息经济学。IT技术的发展,使得组织的体系结构和运作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需要研究新的信息资源配置方式,新组织的信息机制设计和信息效率分析,IT作用下新组织的委托理论和激励约束机制,虚拟企业和战略联盟中的信息不对称等。
(2)网络信息经济学。网络信息的外部性更大,网络经济的开放性和竞争性更加强烈,由此,网络信息经济学已经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之一,如网络信息传送与交流、网络信息价值评价、网络经济政策和网络经济法规的制定等,其中一个重要研究内容为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实现各种有价值的交流互换、共享而改变行为方式促进“协同交易”。
(3)国际信息经济学。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形成,各国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要扩展到国际领域,讨论世界信息经济的生产效率、信息资源配置效率,国际信息政策对比、评判与预测研究,各国信息经济依赖程度与跨国信息经济比较等内容。
(4)交叉地带信息经济学。信息经济涉及通信、经济、管理、计算机等多种学科,各学科都有自身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特点,分析信息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区别,探讨各学科之间的异同点,从而揭示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
4结语
制度经济学对于中国学者并不是陌生的东西。且不说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如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著作,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被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即使30年代以后,一些制度经济学家如加尔布雷思、熊彼特等人的理论,也都时髦过一阵子。更不可忘记的是,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也是一种“制度经济学”,并且还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先驱。然而,人们在狂热推介新制度经济学时,却很少有人比较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体系之间的历史联系,甚至还断然否认它们之间存在任何理论关联性。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历史演进和逻辑联系两个方面,把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马克思经济学进行一番比较研究,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
一、新制度经济学比旧制度经济学有质的飞跃
制度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有百年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形成时期,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为主要代表;第二阶段为过渡时期,以艾尔斯、贝尔、米恩斯、加尔布雷思等为主要代表;第三阶段为发展时期,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等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经济学已经形成了一个流派众多、成分复杂的庞大理论体系。虽然加尔布雷思等人的理论曾经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而风行一时,但时过境迁,现在新制度经济学成了以科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的专有名词,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称为旧制度经济学。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认他的理论与旧制度经济学有什么关系。他把新制度经济学称为当代经济学,而旧制度经济学则称为近代制度经济学。他认为,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并没有什么理论上的渊源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讲,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还是对立的。科斯的主要理由是:“近代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的,他们尤其反对古典经济理论”。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近代制度经济学的失败是因为它没有提出实证的理论学说,它当时所表现的仅仅是对正统经济理论的不满和批判态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东西,近代制度经济学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没有留下什么理论工具(或范式)供别人或后人去使用”。科斯和施蒂格勒对旧制度经济学的批判,以及划清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们否认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理论渊源关系,则不符合实际。
且不说新制度经济学派在重视制度因素分析这个基本点上与旧制度经济学一脉相承,继承了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传统和思路;在许多基本理论范畴上,也可以明显看出新旧学派之间的传承关系。或者说,在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中,有新制度经济学基本范畴的雏形。例如,科斯理论最核心的交易费用范畴,与康芒斯的交易范畴就有理论渊源关系。康芒斯把“交易”作为与“生产”概念相对应的经济学的范畴,并且对交易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与分类。在康芒斯看来,交易活动是“制度”的最基本单位,制度只不过是无数次交易活动的结果。因此对不同类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转化为对不同经济制度的分析。这样,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从而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不过,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学、心理学、法学及社会学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认识交易本身的内涵,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经济学作为最重要经济制度的产权范畴,从旧制度学派那里继承的思想遗传更多。凡勃伦提出无形财产的概念,并认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础,这样就为公司产权分析开辟了道路。康芒斯强调所有权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从所有权稀缺到制度稀缺展开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体行动来建立秩序的制度体系。艾尔斯、贝尔和米恩斯等人继承凡勃伦传统,以技术与制度的矛盾为主线,深入分析公司内部权利结构的变化。诸如此类的研究,直接为产权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如果进行更仔细的比较分析,几乎所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或深或浅都闪耀着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学派继承了旧制度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出发点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开始理论生涯的。凡勃伦摈弃了边际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认为马歇尔建立在资本主义“和谐”基础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论”,与事实不符。并且,庞巴维克把人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抽取出来,孤立地分析个人的欲望及其满足途径,也是错误的。他强调对社会文化心理和习惯的分析,主张建立分析制度变迁的“演进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家一直沿袭着“凡勃伦传统”,无不通过对新古典学派的“经济人”基本假定的修改,从制度方面或经济结构方面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以建立一个与新古典迥异的制度经济学体系。
指出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传承关系,不是要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恰恰相反,而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到新制度经济学的新意所在。的确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学派的革命性转变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规范来展开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实证科学的范畴,从而使制度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真正成为了经济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简明起见,如果不考虑在具体理论观点上的创新,从总体上看,新制度经济学相比旧制度经济学的创新主要有四点: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创新。凡勃伦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学方法,康芒斯应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而新制度学派严格按照实证性的新古典方法进行研究。诚如科斯所言;“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为是用经济学方法去研究制度问题,大大拓宽了理论视野和提高了理论的逻辑实证性。二是理论体系上的创新。除了康芒斯试图创建一个理论体系之外,可以说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不成体系。而新制度学派依托较为成熟的新古典体系来展开理论分析,就使其理论大致能够保持逻辑一致性。虽然目前新制度经济学还没有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但初步可以自成体系了。三是基本理论范畴上的创新。旧制度学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如凡勃伦的“无形财产”、“有闲阶级”、“既得利益者”和“制度导向”等等,但基本上没有形成严格的理论范畴。相比之下,新制度学派不仅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范畴,而且范畴的界定相对严格规范。例如,著名的“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提出,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开辟了一片新领域,形成了经济学上的一场革命。“交易费用”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产权结构、关系、外部性问题、集体行动、寻租活动、多种体制组织形态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史、政治制度等研究领域。最后,表现为研究领域方面的创新。旧制度学派的研究领域基本上在企业层面或微观经济领域,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视野却要广得多。虽然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及组织仍然是一个研究的重点,但新制度学派的研究及其理论应用,从微观到宏观,从企业到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现实的制度安排到历史的制度变迁,已经涉及到社会经济一切领域,甚至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庞大的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创新
在具体内容上,体育经济学把体育学和经济学的知识综合起来,分化与综合并进,使其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形成边缘性质的一门新兴社会科学。在这一点上,对体育经济学研究的认识基本一致。但要具体分析研究体育经济学科的属性,就有着几种不同的看法与理解。不同的意见虽各有道理,但事实上的性质差异决定了体育经济学科的发展方向和进程。
1.关于体育经济学科属性问题的三种意见
1.1 具有体育科学的属性
正在成长的体育科学体系包括众多的学科,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案。根据最权威的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Classificationandcodeofdisciplines)正式将体育学列为人文社会学类的划分中,认为体育经济学归属于体育人文社会学。这种认识在体育理论界较为认同。
在体育经济学产生发展之初,这种意见应该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体育经济研究领域的深入,囿于体育学科的发展,使得体育经济学科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1.2 具有经济科学的属性
体育经济学主要是以具体经济部门或单位为研究对象的部门经济学或专业经济学,同人口经济学、交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等学科一样应归属于经济科学中的应用经济学范畴。因为经济科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家族,包括一般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两个层次,理论经济学主要包括我们所熟悉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前者注重对生产关系的分析,后者则长于在既定制度下的资源配置分析。
该意见的科学之处在于,经济学科本身已是一个比较成熟而庞大的学科家族,体育经济学在其所包含的理论与应用两个层次中应该能够找到合理的位置,即同交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等学科一样应当归属于经济科学中的应用经济学范畴。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学的发展,体育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得到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在经济学这个庞大的学科家族中,却没有体育经济学的一席之地。在其中经济学45个二级学科共166个三级学科中没有体育经济学科的影子。
1.3 具有多学科交叉性质
它是经济学、体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相互交叉的科学,基于这种交叉性和边缘性特点,主张目前不应急于把它隶属于某种学科领域,这样反而更有利于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进行观察和研究,吸取相关学科与领域的研究成果。
如同关于体育本质的讨论在今天不可能达到共识、将来也不可能达到共识—样,关于体育经济学学科属性问题的上述几种看法和意见虽没有完全取得共识,在现阶段也并没有阻碍本学科的发展。但是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兴起和发展应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结构以及学科属性,同时还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随着这些宏观背景的变化,自身学科的发展和完善,有必要明确体育经济学科的归属问题,这样有利于该学科从更为前沿、更为专业的角度去深入探讨体育经济学的学科概念和体系,完善学科的体系结构,扩大研究范围和强化理论基础。
2.隶属于经济学科体系的理论分析
虽然在我国国家标准关于经济学的学科划分中,目前并没有体育经济学的二级甚至三级学科位置。但从这门学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来看,本研究认为应当隶属于经济学科体系,具有部门经济学性质的学科。体育经济学作为一门部门经济学或专业经济学,具有以下几个理论依据。
2.1 经济学科的显学地位有助于体育经济学的发展
关于经济学科的显学地位之说,近些年来已多有定论。其理由大致有三:首先,经济学主要以数学和心理学为基础,又倡导实证分析方法,使其较之其他人文学科更具有可证伪”的科学性质;其次,还在于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以其辉煌的成果不断地渗透其他学科地盘,经济学的武器”所到之处,几乎都令其他学科俯首称臣;再有一点,就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并不长,以1773年亚当斯密的賴富论》出版为标志,至今不过二百余年的历史,但其学科体系却日渐完善庞大,且内部划分、分类相对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92)之经济学学科分类与代码(Classificationandcodeofdisciplines)将经济学划分为45个二级学科共166个三级学科,足见其学科体系之庞大。
体育经济学最初由体育领域中的经济问题产生而来,在其发展之初借助体育学科的发展而得到迅速发展。但由于体育学科的不完善性或者地位的从属依附性,使体育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受到一定的制约。而从属于经济学科体系,在其可证伪”的科学性质的基础之上,结合成熟而完善的实证分析研究方法工具,借助日益庞大完善的学科分类经验,势必会使体育经济学的发展如同诸多经济学的二级应用经济学科一样得到良性健康的发展。
2.2 从经济学科发展历程来看,体育学同政治学、社会学等将会成为其应用学科
借助经济学科的发展,体育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更广泛、更深入、更前沿。托马斯罗斯基指出:把经济分析真正结合进自己的工作知识范围的历史学家将会有望得到经济学家的热情回报。”
“从经济学视野出发,常常能够组成意想不到的联系。发现新的有利论点,促使历史学家扩大自己的研究范围,提高自己的资料价值……即使缺乏统计资料,经济学理论也能为组织历史分析提供有效手段。”当然,经济学在进入其他学科领域影响改变其他学科的同时,也在改变、发展、完善着自己。事实上,从经济学学科的发展过程来看,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后,经济学已经分化成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方面。理论经济学正在变为一种通用的人文基础学科,而诸如政治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等都将是应用性学科,体育学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这种学科分野目前还不是现实,但随着经济学科的进一步发展,终究会实现。
2.3 体育经济学科的理论基础更多地依赖于经济学理论
国内外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都体现了这一点。
西方体育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依据是人力资本理论。这一理论提出的许多观点,如关于教育、卫生保健等人力投资是生产性投资的观点;关于重视人的素质、劳动力质量的观点;关于重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观点;以及关于体育投资会加大教育或其他投资的收益,从而提升人力资本即体育人力投资经济效益的观点等,无不体现了人力资本理论是西方体育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依据。
较早研究体育经济学的前苏联,在体育经济学教材中也明确了体育经济学理论方法问题,开明宗义地指出:体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宏观、中观和微观经济学理论,研究分析方法为经济学分析法。即使在近期的西方体育经济学研究中,涉及的经济学领域也多为产业组织、公共财政和劳动经济学,我国体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政治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体育经济学赖以建立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主要是社会再生产理论;生产劳动和服务产品的理论;社会生产目的和实质的理论;社会需要和层次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物质利益原则和社会分配原则理论。
无论我国的还是国外的体育经济学研究,以及体育经济学产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告诉我们其研究理论基础更多地依赖于经济学理论。
2.4 国内外体育经济学教材的结构体系
就目前国内外一些体育经济学教材以及体育产业经济研究方面的系统研究论述或著作来看,其结构体系显示了与经济学研究体系的高度相关。
国内外体育经济学教材的共同点在于:体育经济学研究内容和体系与经济学研究体系的高度相关。无论是绪论或者导论中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体育领域中的具体经济研究内容,还是实践领域中所涉及之经济问题,无不体现和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国内外体育经济学教材最大的区别点,也是体育经济问题研究具有本质性区别之处是:国外体育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经济学问题,即研究的是经济学问题,只是利用体育领域中的现象来注释和阐释而已;而国内的体育经济学研究思路是利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经济问题和现象。这种区别的本质还在于:在体育经济学研究的初期,国内的研究思路对于发现问题能够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而如果深入、发展下去,国外体育经济学研究思路将能够体现一定的优越性。
3.小结
中图分类号: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6―0084―03
近年来,文化经济问题已经成为中西方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但纵观之国内外学术界对文化经济问题的研究状况,这些研究成果大都主要局限于探讨文化与经济的各种联系,而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产业的研究还不多见。一方面,传统上的大多是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生态学等角度,把文化作为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活动,乃至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来研究;另一方而,即使国内外现有的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产业的研究,无论是研究文化产业内部运行,还是研究其具体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往往就事论事.缺乏一个必要的从经济学角度全方位、整体的研究框架支撑,更没有建立系统的文化经济学理论体系。因此,在吸收周内外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经济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文化生产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一、文化经济学的概念界定
关于文化经济学的定义、内涵和外延,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影响的权威性的科学概念。如国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学者用把整个社会的一切经济现象都看作文化现象来进行分析与认识的大文化视角去界定文化经济的概念:认为文化经济学是用一种大文化视角去审视社会经济现象(包括物质的与精神的各种现象)的学问,是探讨经济现象与经济发展的文化意义,揭示文化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及相互影响的客观规律,以及社会经济运行的深层动因,推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学问。同时,也有更多的学者(方家良,1991;程恩富,1999;胡惠林,2003)则比较倾向于以经济学的角度定义文化经济之概念,认为文化经济学就是关于文化艺术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经济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侧重从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来考察文化产业中的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
本文认为,所谓文化经济学,就是关于文化艺术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环节的经济现象、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从经济范畴的角度和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来考察文化的经济性和蕴涵的经济逻辑,以揭示文化经济活动的特征、变化趋势和客观规律。虽然传统上,经济学分析方法主要被运用于物质生产领域,所以,给许多人造成了似乎经济学只适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假象。但是,近20多年以来,经济学当作一种方法论,运用于分析了政治、家庭、制度、历史等多种社会现象,已经把经济学的分析领域拓展到了多个领域。可以说,文化经济学也正是这些拓展逻辑的合理延展,它是经济科学向文化领域的延伸和渗透,是经济理论与文化理论相融合的结晶。因此,文化经济学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涵义:
一是文化经济学是从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出发,运用有针对性、适应性的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范畴来说明文化之本体,并把如何最大程度的提供文化及相关产品以及有效配置文化资源作为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二是作为整体的文化经济学,它并不研究文化经济各分部门的特殊经济规律,而是关注点集中于文化生产诸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文化经济运动规律的考察上,是透过这些规律的分析,揭示其共同普遍的经济规律..
三是虽然文化经济学着重考察和研究文化活动中的经济要素,揭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活动的经济学品格但由于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是文化领域中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原则,因此,对文化经济的研究不能脱离文化的本质特性。
二、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文化,这一广泛地被使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的概念,是一个不断向广延度和深刻度拓展的概念,因此,关于文化的定义较有影响的就有200多种,其中较为著铝的是1871年英国“人类学之父”E・B・泰勒(E-B-TYh)的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能力和习惯的复合体”。我国《辞海》曾为文化下过较为权威的定义:“从广义上说,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或者说,是在一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社会精神生活方式的总和”根据以上定义,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都可以被视作文化现象,文化表现的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涵。
然而,作为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文化本身。“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文化经济学也不例外,它之所以能形成一门独立的利学,就因为它也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文化生产活动为研究对象,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和视角对文化资源、文化商品、文化商品价格、文化市场、文化投资、文化发展战略和文化经济管理等一系列主要范畴的具体分析,深入研究和探索文化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因此,作为文化经济学的对象性研究范围,主要是指和文化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有关的文化活动现象,包括文学艺术、广播电视、图书出版、文化娱乐、文物博物、音像制品、文化旅游,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设施与组织机构、如艺术表演团体、出版社、影剧院场、影视制作公司、书店、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
文化经济学建立的主要依据是的经济哲学观,的经济哲学是关于社会经济运动和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产的三种基本形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既需要消费物质生活资料,也需要消费精神生活资料。文化生产属于精神生产,是精神生产的一部分,文化生产以文化产品来满足社会的文化精神需要。而且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他就曾指出,由于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生产的某种新的方式和生产的某种对象就会产生。并指出:“宗教、家庭、国家、道德、法、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他所说的“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实质上指的就是广义的文化生产或精神生产。因此,文化艺术生产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虽然不同于哲学、科学、教育和宗教等其他精神生产,更不同于物质生产,但文化艺术生产同样也要“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总之,文化经济学是以文化生产活动中的微观和宏观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的角度和视角深入分析和研究文化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动规律的利学。其关注点集中于文化生产诸要素的合理配置、文化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和文化经济运动规律的考察上。
同时,文化经济学是一个独立的、涉及面相当广的兼有文化和经济双重特性的领域,它有着自身的矛盾运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在自己的活动领域中表现出种种特殊的矛盾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经济学是文化生产活动与经济生产活动相互融合而衍生出来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并在根本上把自己同其他经济学分支和文化学分支区别开来的经济分支学科。
此外,要注意文化经济学与经济文化学和知识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区别与联系。文化经济学分析的应是各个文化领域的经济问题,而经济文化学分析的应是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文化现象,如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消费文化、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东亚经济崛起中的文化因素等,而文化经济学与知识经济学的分析对象和范围也不尽一致,知识经济学是单纯研究知识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
三、文化经济学的概念范畴和理论框架
由于文化经济学是侧重从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深入分析和研究文化生产活动的运行机制和运动规律,因此,文化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和研究内容应是一般经济学的拓展。如经济学中的资源、商品(产品)、价值、价格、供给、需求、消费、市场、成本、效益、资本、投资以及分工、贸易,竞争力等。文化经济学则有文化资源、文化商品(产品)、文化价值、文化供给、文化需求、文化消费、文化市场、文化生产率、文化资本、文化投资以及文化分工、文化贸易,文化竞争力等;另如经济学中的市场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而文化经济学中的市场是以文化商品为经营对象的市场。这两个市场的活动,都要受到价值规律的支配。从以上罗列对比可以看出,文化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概念、范畴和内容应是经济学的拓展和延伸,并以这些基本范畴为核心,再加上其他派生的范畴,一起构成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理论体系。并且,通过对这一系列范畴的分析,阐明整个文化经济系统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
正如概念、范畴和内容是经济学的拓展和延伸一样,文化经济学的也应需要吸取经济学科学体系的精华,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同时,要注意经济学研究的是物质生产:的一般规律和特点,而文化经济学研究的则是文化生产中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如经济学和文化经济学中研究的“商品”(产品)都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物质产品本身没有特殊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但文化产品一般都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文化经济学没有必要也不应机械地模仿经济学,应根据自身特点以一定的逻辑顺序构建本学科的理论研究体系。
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资源的配合,因此,如何最大程度的提供文化及相关产品以及有效配置文化资源是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具体来讲,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应着重从文化资源配置角度,以文化资源的分析为开端从微观、中观、宏观乃至全球层面层层展开其他内容。微观上阐明文化资源配置与开发、文化供给与需求、文化产品的价值与价格、文化投资与消费、文化市场等现象的特点和运行规律中观上研究文化产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与发展等问题;宏观上研究文化经济与国民经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及宏观调控等问题;全球层面上阐述文化经济的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国际竞争力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等问题。总之,文化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内容如下:
微观基础篇中观产业篇宏观发展篇国际竞争篇
1.文化与文化资源2、文化产品及价值决定3、文化产品的供求机理4、文化投资与消费5、文化市场6、文化产业的结构7、文化产业的组织8、文化产业的管理9、文化产业的发展10、文化经济与国民经济11、文化经济与收入分配12、文化经济与劳动就业13、文化经济与宏观调控14、国际文化分工15、国际文化贸易16、国际文化竞争力17、全球化与国家文化安全
四、文化经济学研究应注意的几个矛盾
不断推进文化经济的发展,就是要根据不同种类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文化经济它不仅引出了诸如民族文化资本化等“经济”问题;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文化背景等对一定国民经济体系的作用、影响和意义等“社会”问题;而且基于文化产品的特殊性质,甚至扩及于文化安全等“政治”问题。因此,在推进当代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密切注意文化市场机制发展中的众多的尖锐矛盾。比如文化产品的物质商品属性与非物质精神属性的矛盾、文化产品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矛盾、文化市场规律与文化艺术自身规律的矛盾、市场运作方式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矛盾;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矛盾以及文化经济效益与文化社会效益的矛盾等等。这众多矛盾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多重矛盾之间。在众多矛盾中,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当代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物质商品经济性与非物质精神文化性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研究两种理论的异同,在坚持马克思经济学的同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绝大多数大学生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选择专业往往是从专业是不是好考,各专业的热门程度以及毕业后就业情况的好坏程度的角度出发的,而几乎不考虑自己是否适合读研,是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是否适合该专业的学习,更不会考虑到报考专业所要求的研究方法论是不是与原来大学所学专业相似。还有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根本就不研究方法论,对于“方法论”这一词非常陌生,或者知道这一说法的也与之前老师常提到的学习方法想混淆。方法论不是一种让你通过考试的途径,而是告诉你如何正确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手段。方法论对于一个人确立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十分重要,能够在你掌握知识的基础上,将所有的知识整合起来,从而得出一些有用的结论,甚至可以支持你进行一些意外的创新。
认为,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所有理论的总称,一般可以分为哲学方法论、自然科学方法论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三种,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对于研究生而言,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这三种方法论中最为重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论就属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范畴。虽然学习方法论的过程比较枯燥,但我们应该花时间潜心研究并最终掌握,将它作为后续知识学习和学科课题研究的基础。我们在学习经济学方法论时,首先应该“了解经济学所属的社会科学体系是如何逐步形成的,它与自然科学在研究方法上有什么联系”[1]。
目前的社会科学体系是西方社会转型之后所形成的结果,以此使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能够与自然科学体系中的数学、化学以及生物学等学科并驾齐驱。一方面,包括英国和法国在内的工业和政治革命所引发的变迁,孕育了看待世界和获得知识的新观点和新方法;另一方面,这种新观点和新方法反过来又推动了或加速了社会与政治革命。[2]正是在近代科学革命的过程中,以经验资料的积累和分析为特征的实证主义方法,取代了将超自然的启示和以往的传统作为知识和真理的主要来源的信念[3]。
经济学学科大类主要的研究对象是各种经济现象和人们对应各种经济现象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经济行为,主要考虑如何将经济资源进行有效分配,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达到金融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正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的欲望的无止境性这一对基本矛盾才产生了经济学,逼迫人们做出权衡取舍的选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欲望。当然,经济学科问题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类学科研究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它们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学不能通过具体的实验来得出结论或者证明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对于物理学而言,经济学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假定和数学推理来推断。
因而也说明,经济学方法论的掌握程度与经济学科科研成果的结果的正确程度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只有真正掌握正确的研究方法,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并且是我们最终想要得到的研究成果。
二、经济学方法论的运用
很多学习过经济学的人,甚至是一些经济学教授们都认为经济学方法论是他们在学习经济学的过程中所经历过的一个巨大地转折点。尽管在很多大学中经济学方法论只是一门刚刚开设不久的选修课,但很多经济学科的学生在这门课上所花费的经历远超过了很多必修课程。他们中间大多数人在学习过这门课程之后,开始尝试着系统性地整理他们自己之前所学习到的一些经济学知识,并试图将这些知识与其他理论,甚至是管理学科中的一些理论结合起来,进行深入思考,很多人因此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最终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课题研究的成果的创新。经济学方法论并不一定能使每一位学生高分通过各种经济类课程,但是它对提升学生们经济学的基础性认识有着极大的帮助,能够不断激发学生们开始做底层研究或是进行一些创新性思考。
作为从管理学专业跨考金融学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对于经济学科知识,尤其是金融学知识的熟悉程度要远逊于原本就就读于金融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课程结业考试的情况也不是特别好。在本学期接触到金融学方法论这门课程之后,使我研究金融学的基本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并开始在实践中进行尝试。现提出一些看法:
民族经济学自1979年创立以来,在学科归属、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一直存在不少争议,一些学者对民族经济学学科发展持批判态度,另一些学者持拥护态度,但无论批判基础上的否定还是批判基础上的支持,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两难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经济学发展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和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逻辑理论体系,甚至没有独立的核心概念即逻辑起点。尽管学者们提出了上述问题,但仅有少数学者提出了民族经济学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厘清民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目前出现的概念上和理论逻辑上的模糊性,首先应该确定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通过比较和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对确立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方向、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文中提出以民族内生因素产出的矛盾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关于民族经济学对象的不同认识
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学术界已有不同认识。黄云、王文长、黄建英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具体的各民族人民的经济问题。施正一先生、施琳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民族经济问题,它是民族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李忠斌 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邓艾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对象是从微观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生活特点等。以上几种认识都集中讨论民族经济学究竟是经济学科还是民族学科。而刘永佶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
通过以上几种表述可见,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尚未达成统一。要么以民族人本身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要么以要么以民族地区的经济特征作为研究对象;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狭窄,规定为中国各个民族经的经济问题研究;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宽泛,从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体去研究。即便是刘永佶教授为民族经济学进行的创新性逻辑论证,但他是站在全人类鸟瞰的民族经济学,让学者们感到概念过度膨胀,似乎世界主流的经济学都应被囊括在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之中,并且只要仔细阅读由其主编的《中国经济矛盾论》就会发现,《民族经济学》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体系都似乎是对《中国经济矛盾论―― 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和《政治经济学大纲》体系的一种演绎,而内容则是对中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民族学理论的归纳(当然创新的智慧在其内容中无处不在, 但从其构建的理论体系来说仍是不足的)。《民族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本质是一致的,因为都是以劳动者主体而展开的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的规定,这样一定会让学者们质疑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民族经济学,它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区别何在?鉴于此种原因,本文更倾向于将刘永佶教授规定的民族经济学看成是“中华民族经济学”或者“中国政治经济”(尽管这么看待也不尽合理)。
尽管如上所述,民族经济学自创立以来存在诸多分歧,但是多数学者认同的是民族经济学是具有二重性的:“民族性”和“经济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应该从这两点去寻找学科的研究起点、研究对象,只有规定了对象才能明确研究的方法和学科性质,进而获得广泛认同。
二、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是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只要“民族与经济的辩证结合在理论形态上尚未溶于一体”,就永远无法解决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分歧。各民族经济活动的特征以及经济矛盾都体现着本民族特征,民族因素与经济因素在”理论形态上溶于一体”,要求研究对象应该是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即考察民族人口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规律的民族性根源。
将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规定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合理性。民族的含义决定民族经济应突出民族性,也便于将民族因素内生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研究。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有四个因素,其中,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上。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这必定是因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特点不同决定的。尽管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斯大林定义中的四个因素在当今看来也许并不完备,但只要是存在着的人,一定有其社会属性、阶级属性、民族属性,在经济活动中一定会表现出具体的属性。譬如,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特征、心理特征、文化特征。回族、藏族、蒙古族、壮族、苗族、赫哲族等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心理特征、文化特征等民族性特征,这些特征对其表现出来的经济活动也不尽相同。譬如,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由其饮食特征发展了清真餐饮业;藏族信仰佛教,农业生产中不愿意使用农药成为产量低的影响因素之一;毛南族的“红筵”、“搭红桥”、“肥套”、“套三朝”①等迷信思想对本民族经济活动有影响。这意味着各民族的经济活动因内生的民族因素而呈现出不同特征,民族经济问题研究也应突出民族性,民族经济的研究对象应从各民族内在的特征去寻找经济特征和经济活动的主要矛盾,探寻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规律。
三、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更加明确其研究内容,也更能反映研究的任务是要揭示民族因素对经济影响的规律。首先,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表明不是简单地用民族学的眼光去研究经济问题;其次,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触及到了民族经济特征的源头性因素;最后,民族内生因素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规定了主体的民族属性。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表现在:1.与“民族经济是研究各民族经济问题”相比,内涵更加明确。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比较模糊,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是各个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比如,藏族经济、蒙古族经济、回族经济等。同时,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的是从宽泛的层面,诸如各民族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贫困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等都属于其研究的范畴,无法体现明确地体现经济的民族性,也很容易致使学者用一般的经济原理去分析经济问题,这样也必将陷入学术界关于民族经济缺乏特殊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的质疑中。2.与民族经济学是“是以研究民族经济问题为对象的学科,它具有民族学和经济学的综合性质”相比,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性因素的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明确了民族经济学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进行研究的,这无疑对民族经济学的长远发展是有益的。3.与“民族经济学是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相比,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这一规定除了在外延上更广。除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还可以研究世界民族经济,不仅研究少数民族人口经济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民族性因素与经济性因素融为一体的研究。4.与规定为“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相比,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不仅明确要在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经济矛盾,还表明要将民族因素作为民族经济矛盾的内生变量,并由此能区分民族经济学与中国政治经济学,从而要求构建的理论体系也有所不同。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一般经济学存在着必然联系。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的规定是把民族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来构建的,其理论必定是在一般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改造,它将与一般经济学的联系具体表现在:1.与政治经济学相比,政治经济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生产关系”,社会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去民族的经济研究,抽象了民族因素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研究。而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则正是“穿上民族服装”的经济矛盾和关系研究。2.与发展经济学相比,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是抽象了各民族经济特征的一般经济理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研究经济的发展问题,而且还必须从民族性去探究其经济发展规律。3.与区域经济学相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某一地理区域的经济问题,是具有某种经济特征和经济发展任务的“经济地理区域”。在民族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大多研究的是中国某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问题,这恰恰也是学术界争议或批判民族经济学实际上是区域经济学的“致命伤”。是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故而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缘故。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探索由民族的典型特征所引起的经济特征的变化规律,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符合民族的发展特性。因为地理区域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有的民族而不能成为其根本的影响因素。譬如,生活在中国的朝鲜族和生活在朝鲜的朝鲜族相比,中国的朝鲜族虽然保留有朝鲜半岛母体民族的部分文化,但也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中国与朝鲜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历的社会变革不同,于是二者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意识和不同的经济特征,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区域不同,而是由民族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因此,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民族经济学有别于其他学科不同的独特的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无论从已有的规定看,还是从与其他学科的区别看,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更能体现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存在着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更能反映民族经济的根本矛盾,也能更能明确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任务。
注释:①源自毛南族的一个传说,旨意是人能生儿育女,全家团圆幸福,都是万岁娘娘的恩赐,到生下孩子后,选择良辰还愿,杀十几头甚至几十头牲畜祭祀、还愿,这种风俗有时会把一些家庭弄得倾家荡产,反过来,为了不因还愿而致贫,毛南族农民饲养牲口数量多,也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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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5-0174-03
我们回顾历史,就会发现经济与哲学之间一直潜存着某种若即若离的联系,尽管这些联系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清晰的,有些是模糊的;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但总体来说,不论是古典经济学,还是现代经济学,都蕴涵着某种哲学前提。正是同样基于对人的深切关怀,哲学与经济之间才结下了不解之缘。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哲学的观察方法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于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下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
一、西方经济思想历程中的人本理念
人类经济活动的展开为经济思想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而翔实的理论素材和可追根溯源的活动线索。我们回顾经济思想的发展历程,从亚当・斯密开辟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先河到西斯蒙第高举人本主义经济学的旗帜再到马克思《资本论》的问世,将这一人本理念发挥到了极至。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或者说出发点,都是人及其个人需要。用亚历山大・索尔齐尼特辛的话来说:“划分善恶的界限不是意识形态、哲学观、阶级或国家,而是每个人的心。”[2]
西方主流经济思想经历了从亚当・斯密开始,中经马歇尔直至当今的萨缪尔森这样一个相互继承的发展历程。围绕个人主义而展开是西方主流经济思想的逻辑前提。斯密、边沁、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很早以前就致力于从抽象的永恒经济人或人性出发来研究经济和社会问题。亚当・斯密是人性在经济领域的第一发明者和传播者。“正是通过斯密的著作,18世纪关于人性的思想才传到了经济学家手里。”[3]而斯密构建经济制度的伦理前提即是人类的“利己心”。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大都接受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对经济学的定义,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作为目的和具有不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科学。为此,他们在基础理论研究中,抛弃了劳动价值论,建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用于只研究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均衡价格价值理论,用于只研究物与物之间的关系。
与主流经济学将个人主义的利己心作为永恒最具影响的人性特征相比,19世纪初,西斯蒙第高举人本主义的旗帜,挑战传统经济思想潮流。他认为,经济学的目标应当是“人”,这里的“人”不是单个人而是整个人类,财富只有在使“所有公民都能享有财富所代表的快乐时”[4]才是与经济相关的。他把人的需要及其满足视为经济活动的第一(也是唯一的)目标,认为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使人人都有可能过上最佳质量的生活。后经卡莱尔、拉斯金、霍布森以及圣雄甘地直至E.F.舒马赫的发展,人本主义思想家执着于从社会环境、伦理道德的角度去分析社会制度、提倡社会改良、谋求人类福利,这些我们都可在其著作中窥见一斑,如约翰・霍布森就曾在其著作中花费大量心血,呼吁工作场所的人性化、寻求社会安全、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命运等。
而以哲学为武器高屋建瓴去解析经济现象的莫过以马克思为代表的。马克思全部经济学遗产,从最早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其顶峰著作《资本论》,无不蕴涵着对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的执着追求,无不渗透着深切的人文关怀。它们不仅对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而且对一般的经济学、哲学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的学生、后仰者们通过对这一理论体系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使得其日臻完善与成熟。那么,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作以具体的探讨。
二、马克思经济思想中的人本情怀
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始于他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科学的人本主义是他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和社会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过人本身来观察、理解和洞悉人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曾高度赞扬这些成就所具有的科学性观点和方法,称之为“人本主义”。他批判地继承历史上的人本主义,形成以“实践”和“劳动”为人的主体活动和本质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即科学的人本主义。他一方面从人本身及其劳动来理解一切社会经济现象及其本质,认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并据此来阐明实际的经济运动;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认识人的丰富的现实性,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并以此来衡量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切进步。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和经济学的统一,使他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马克思在探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更深入地探讨了人。具体来看:
首先,从社会历史范畴具体研究经济活动中的人。无论是亚当・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基本上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这也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所开创的西方经济学哲学传统的一脉相承。而与此相对立,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7]鉴于方法论的不同,对人的动机、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自然也就产生了根本的差别。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8]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便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与之相反,西方经济学则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这样也就导致了其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的客观内容便成了经济主体的主观动机。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而与之相悖,西方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钥匙,又势必排斥经济范畴的历史性质,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做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认定人与物的关系是物质生产的内容,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中介是经济关系的构成部分,但是,他更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来丰富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行为,并通过分析这些动机和行为实现的社会形式,揭示特定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其次,从劳动范畴强化经济学的人本性质。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经济学对劳动、资本、地产互相分离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会的交换、分工、商品价值等所作的客观描述,而是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深刻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这种观点。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虽然确立了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但是,它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而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的无批判的前提和非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性质,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9]它“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10],并通过对“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从而肯定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掩盖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其经济学的人本性质。
这种批判首先使反映经验事实的经济学范畴得以从人的劳动及其本质来揭示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析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把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马克思说:“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11]这条线索开辟了直到《资本论》的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时,这种批判还使经济学得以全面展开关于经济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研究。在异化劳动概念上,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劳动产品同劳动者异化、劳动本身同劳动者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异化、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等客观的经济异化现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从而人类的解放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而这种扬弃只能是私有财产充分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财富的积累和劳动者的非人化发展的矛盾,也为当代人思考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和基本结构。
三、论阈开辟与理性反思
我们知道,哲学思维的最大特点在于反思,即黑格尔所称的“思辨的思维”。而理性对人类切身利益问题的反思决不等同于黑格尔式的反思活动,黑氏的反思仅局限于思维活动自身的清理,不过是使既定的概念及范畴体系化。我们所提倡的“理性反思”作为理性的自我反省,是理性自身的两重化、理性的自我“超越”。其本身即融合于对人类生存问题的深切关怀,是对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层剖析,是对人性在生活领域的深刻反省,是人的生存活动面向理性的逐步展开过程。理性反思之所以能够对理性起到自我监控、自我批判、自我矫正的作用,主要就是基于人类自然和历史生存的人性根基。大自然肯于把自交给人类,信赖的也主要是奠基于人性根基的这个理性自我反省的能力。鉴于此,我们以理性反思的方式来审视整个经济活动的发展历程,其恰恰折射出的是人对自我本性的深刻思考、探索与复归的运行轨迹。一言以蔽之,经济发展的关键仍然是人。
但我们同时应该看到,经济活动本身又蕴涵有许多“非人性”的因素,会自然产生一种趋势――导致人性的扭曲或者说人的异化。功利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经济活动的两条基本原则。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两条原则的结合,表现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讲功利和效率,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步。可是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形式的物本主义(如主义、拜物教、拜金主义等),容易使人变得自私和贪婪,这两者的结合便是人的罪恶之源。正如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及《道德情操论》中所总结的那样,人性中既有“野兽”的一面,又有“天使”的一面。从前者出发,人是利己的;而从后者出发,人是有同情心的。也正是这种利己与利他、私欲与道德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人的利己性实际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物的依赖性”的社会背景下所表现出来的人的行为特征,一个符合人性的社会就应该承认人利己行为的合理性。“物质文明是经济发展的硕果,人间罪恶也有其经济根源。”[11]在私有财产存在的条件下,只要有经济活动,就会有自发产生的恶的趋势。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经济活动是把双刃剑。
21世纪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是逐步从物本主义经济转向人本主义经济。当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新的经济伦理已成为经济发展模式选择的关键,“以人为本”、“以德治商”的普遍推行,传递着经济发展的人性化趋势的信息。这一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道德理性因素日益内化在生产力中,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力杠杆,良好的道德和法制环境愈来愈成为投资和消费信心的基石,信誉和品牌愈来愈成为市场的占有和开拓的凭证;其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促使现代经济观念孕育着重大突破,人道的原则日益成为生产关系调整的首要原则,和谐与互信关系取代物质激励成为主要整合方式,共生互利取代无情竞争成为市场主动力。而无论着眼于哪一方面,长远的、整体的利益高于眼前的、暂时的、局部的利益,这已是历史显现的大趋势,惟利是图、认钱不认人的市场理念,正在成为过去。事实表明,在今天,建立在满意基础上的顾客忠诚度已成为企业赢利的首要保障,而企业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正是基于这一事实的确认,当代经济学家们才纷纷指认“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现代大企业才努力塑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总之,人既有渴望真理和智慧的理性因素,又有趋于尘世幸福的欲望或非理性因素。作为人类与生俱来的非理性,既是与理性相矛盾的生存要素,又是理性的必要补充形式,正是非理性的介入,恰恰激活了理性从而赋予了生存以现实开放性并促成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因此,人作为一种总体性的现实存在,只能不断追求理性、趋于理性。我们以理性反思来洞悉经济发展的这种人性化趋势,既是以辩证统一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又是借这种反省评价的方式使得经济发展的逻辑脉络日渐清晰地展开,以更有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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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同属于法学概念的范畴,所以二者在很多层面具有相似性,但是又因为二者一个强调“经济”,一个强调“法”,所以二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从研究实践来看,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二者互相渗透,以对方的发展来发展自己的趋势比较明显。目前,研究这二者关系的学者为了就二者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分别从经济学的角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从研究来看,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的产物,所以二者既有了法学的特征,也有了经济学的特质,但是由于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差异性也比较显著。
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概念比较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要从概念上来进行区分,首先,法经济学这门学科在进行法律现象和问题研究的时候,利用的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和方法。波斯纳作为最著名的法经济学研究专家,他在研究法经济学的时候,将其形象的分析为“法律的经济学”,所以西方的理论当中,对于法经济学又习惯称之为“法学与经济学”。
从这个层面来讲,说明法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正好就是法学和经济学进行融合之后形成的法律体系。
其次,经济法主要指的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之下,政府为了对具有盲目性的市场经济进行调整,充分的使自己经济管理的职能得到发挥,进而实现对生产和市场的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全确立,但是市场调节存在着盲目性,而政府通过有效的干预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得市场的发展更加的健康。为了使得政府的调节更加的有效,也为了打击不规范的市场活动,所以需要利用法律来进行市场维护。在这样的环境中,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
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相同点
(一) 理论基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显著相同点就是二者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 因为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在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中产生的交叉边缘学科,所以二者很好的将公平正义和效益理论进行了结合。在经济学研究当中,效益理论非常的重要,而在法学研究中,公平正义正好等价与效益理论,这就说明二者在理论基础上存在着相通性。法经济学家科斯和波斯纳关于“经济效益”这一问题在法经济学中有明确论述,他们认为效益作为作为衡量一切法律乃至是所有公共政策是否合适的根本标准,必须要实现资源配置达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从这个效益的观念来分析,无论是法学,还是经济学,都必须重视效益。所以法经济学和经济学法学都需要在效益的理论基础上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 理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的地方就是拥有相同的理念。法经济学当中的许多理念,都体现了效益理念并且贯穿其中。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从这个层面来讲,法经济学的领域被不断的扩展。效益的理念原本是经济学中的概念,但是将效益理念加入到法律体系当中后发现,法律不仅要体现公平和正义,还要体现效益,这就使得公平和正义成为了评价法律的新标准。
无论是法经济学还是经济法学,其中都有了公平正义和效益的理念,这种理念上的契合,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在研究实际问题的时候,有了统一的评判标准及公平正义和效益,这种全新的标准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实效性更加的突出,其作用发挥也更加的巨大。
(三) 价值观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二者拥有相同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来分析,经济学中为了实效效益的增加,往往在价值体现方面会存在差异,而在法学中,为了体现公平正义,对于效益的要求则会降低。二者就价值观念而言从理论上分析是对立的,但是在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中,二者的价值观念却出奇的一致。法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就是要完善部门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使其能达到公平正义,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是要规制国家干预经济中的范围,从而调整干预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关系,使其达到公平,保证整体的效益。从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最终实现目的来看,二者都是要实现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从而保证效益的产生,所以说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要在保证效益的同时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二者的价值观念在实际应用中是一致的。
三、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点
(一) 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突出不同就表现在二者的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法经济学主要是利用经济学当中的福利经济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原理来进行法律的形成、体系以及运作和经济影响分析的法律学科。在法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著名的法经济学家波斯纳认为“把经济学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系统运用到法律体系分析”中的学科就是法经济学。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的涵盖范围更广,其中不仅包括了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还包括了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所有的法律学科。
从调整对象来分析,经济法学是进行经济法理论问题和经济法规律研究的部门法学,主要的研究对象就是经济法。经济法学在研究的过程中,偏重于利用法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经济问题的分析,而研究的对象则是处于特定经济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调整和规制问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只进行对国家干预时产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整,而其他的经济关系不在调整的范围之内。经济法的目的是要规制国家行使调整手段的范围,所以它和行政法又有所区分。行政法强调行政管理的干预,而经济法则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关系调整的规制。
(二) 研究方法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二者的研究方法存在差异性。
首先是在进行法经济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一般都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法律概念、法律体系以及法律运行等问题的解释上,主要运用的还是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进行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和判例的解读时,利用的也是经济分析法。因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独特,所以目前形成了比较独立的法学流派。
其次就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往往是法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在研究实践中发现,经济法学的研究主要利用的还是规范性或者是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通过研究来确定法律依据。在实际研究的过程中,利用法学理论进行特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分析已经成为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常态。这种研究和一般的法学研究并无差异,因此不具有特殊性。
综合而言,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研究中产生的交叉边缘性学科,但是二者在的理论和原理运用方面存在着差异,研究的目标和对象也有所不同,所以在研究方法上也就产生了分歧。由于法经济学的研究比较的特殊,所以能够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但是经济法学和一般的部门法无异,所以其研究方法和其他法律研究而言,并无差异。
(三) 研究目的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研究目的的不同。
首先,法经济学产生于法学和经济学的逐步融合过程中,这门学科具有明显的边缘性特征,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完全是为了辅助经济法体制和整个法律制度的需要。从功能上来看,法经济学主要是为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服务,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利用的也是经济学的原理和一些分析方法进行对法律的思考。可以说,法经济学是以具有经济法性质和基本特性的法律规范为研究目标所形成了部门法体系。主要目的是要解释经济法现象,并对其运行规律进行研究。
其次,经济法学主要是对法律制度规范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一种控制,通过经济法学的运用,可以有效的规制国家在经济干预过程中的行为,从而保证经济参与主体的利益。从目的来看,经济法学的目的主是为了规制国家在宏观调控中的行为,也就是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根本在于保护经济活动的利益,从而使得经济活动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中开展。
四、结语
④马克思以桌子为例来说明这种怪诞,在他看来,桌子的怪诞不是源于它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源于价值,而是源于商品形式本身,即商品所具有的社会关系属性需要以一定的物质载体反映出来。物质载体在反映商品的社会关系本质时,造成了对商品本质的一种遮蔽,使私有制下的分工交换关系采取了一种物与物之间关系的虚幻形式,从而产生了商品拜物教。正是这种商品拜物教现象,使古典经济学家就此止步。他们将商品形式视为人类永恒的形式,没有追问商品的价值为何要采取交换价值的形式,即商品所内涵的社会关系本质为何需要借助于其他商品表现出来。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了。而消除商品拜物教,马克思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两种不同质的商品之间能够互相交换,它们之间质的等同性,也就是说两者之间能够互相交换比较的第三者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由交换价值进一步发现了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属性,它们分别由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生产出来。正是对劳动二重性的发现,使马克思避免了大卫?李嘉图价值理论的缺陷。由此可见,正是由于马克思从商品这一概念范畴的分析入手,才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和怎样形成价值的问题,并进一步由商品的内在矛盾研究了价值形式,考察了从简单价值形式到扩大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到货币形成的发展历史,为科学的货币理论乃至他整个的政治经济学找到了最基础的逻辑起点。从外在表现上看,马克思从“商品”开始建构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具有鲜明的黑格尔把握问题的逻辑理路:从概念入手,通过概念的逻辑自我展开环节完成对于问题的理解和把握。这好像仍然是一个“头脚倒立”的体系,但马克思认为,这是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的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①
也就是说作为科学上正确的叙述方法,它不同于充分地占有材料进行分析的研究过程。因此作为已完成对黑格尔“头脚倒立”体系颠倒过来的马克思来说,商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已不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对资本主义现实世界的最准确概括。这一点和黑格尔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从根本上说就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而在马克思看来,“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②正是由于这种根本的不同,商品内涵的这一社会“基因”伴随着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具体逻辑展开过程,在深层次上展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
经济学研究与人的价值立场休戚相关。由于理论旨趣的不同,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目的上具有根本差异: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就是研究财富如何增长的问题,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③虽然古典经济学家接触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和人的阶级关系,但是他们并没有将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相反,他们对经济生活的研究更多的是停留在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层面,例如从商品和商品之间的关系去研究经济范畴。这就使他们抽象掉了物与物之间发生关系的历史情境,客观上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普世化和永恒化了。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
④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目的不是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要揭示财富增加的源泉,而是通过对这种经济关系的研究,揭示这种“物”的关系背后“人与人”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怎样改变这种“物”关系背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我们需要再一次强调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特殊性。“商品”的本质不是能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而是它具有价值。而价值的实质是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它体现的是在私有制下由于劳动分工的存在,商品所有者在社会分工纽结上占有一定的位置,因此他的私人劳动同时内在的具有社会性质。但是要把这种社会性质体现出来,需要通过市场的交换来完成。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和价值二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二者的纽结点就是货币,正是货币把价值的本质最深刻的体现了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货币是私有制和分工存在的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实现的一种方式。资本的出现,则标志着一种新型社会关系的出现,它的存在以劳动力转化为商品为前提。正是借助于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资本实现了增殖,由此货币摇身一变而成为资本,而资本生产关系在本质上讲是一种权力关系,它以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和剥削为基础,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劳动者虽然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然而它自身却一无所有。资本家以这种支配关系和权力关系实现了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马克思正是通过恢复被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抽象掉时间维度和社会关系维度的经济范畴,揭示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存在状态。由此我们发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逻辑是以商品为起点,依商品-货币-资本的演进逻辑分析资本的产生;进而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剖析资本周转、循环和流通的本质和规律;最后从整个资本主义总生产的高度通过分析利润的分配提出剩余价值理论,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这样马克思透过物的表层分析内在的生产关系,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为主线,由价值、使用价值、剩余价值、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构成了其基本分析框架,通过对“劳动力”的分析,阐明了剩余价值的来源,从根本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是怎么产生的,并为工人如何摆脱这种悖论式的生存状态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合理因素的过程中,以科学的唯物辩证法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变革和理论立场的转变。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一封信里说:“《资本论》是把辩证法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第一次尝试。”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经济是国家发展的发动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知识和经济相结合的时代, 经济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知识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智力支持。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的经济呈现出多方面多渠道的发展模式。知识结的综合和整理在很多的行业得到了体现。在企业结构的管理上数学知识的运用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例如在统计工作、财务管理工作、资金处理、会计研究等方面,都运用到了数学的理论知识。经济数学是运用数学的方法推断出经济的发展轨迹,它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体系。我们可以依据经济数学的推算规律,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数学方法与经济的结合发展了生产力,是经济前进的根本知识基础。
一、经济数学的特点
数学的主要的研究对象是数与量的关系。在大自然中,到处都体现了数量的关系。数量有时候根式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概念,它是数与量的关系的整合。但它又是但自然中一切事物的必然联系。数学与经济学的主要联系就是在数量关系的处理上,经济学的表达方式,主要是运用数学概念。例如逻辑理论、统计、计量,都需要数学知识给予支持。
数学和经济试相互辩证存在的。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正是数学和经济学的相互关系。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是数学的研究领域又是经济学的讨论范畴。
精确性和逻辑性是数学的两大特点。数学被精准的表达出来才会有意义。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中都是以精确而存在,例如级数、微积分、函数、多元计算等等。对数学逻辑思维的开发和运用,可以更好的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做出预测。
二、经济数学在经济工作中的地位
经济学是以数学为前提的,有数学的方法解决经济方面的问题,已经历史悠久了。经济学的核心就是数学的应用。很多经济学家认为,经济问题的唯一解决途径就是数学科学。在计算机广泛使用的今天,经济的发展状况更好的被数据信息表现出来。经济数学和计算机的紧密结合,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元素和动力。
数学理论推动了经济工作的发展。经济数学之所以成为学习的热门,就是因为经济数学是推动经济发展才有了有力的保证。数学科学是自然科学中的一种,自然科学就必定要符合自然规律的基本原则。所以要在日后的经济工作当中掌握自然规律把握事态发展动向。
经济工作当中处处体现着数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是经济工作开展的需要,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更是多种知识的集合。经济数学理论是我们在工作比较常用的方法。经济数学把抽象的概念直观化、简单化。例如在分析时,我们运用的图表、曲线、模型等,都可以直接反映经济工作的中的问题,在找到问题所在后,直接处理,缩短了研究的时间。
三、经济数学在经济工作中的作用
数学可以促进经济学理论更加合理和完善。在经济的工作当中有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经济活动会跟着时间空间的变化改变。运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进行推算,更容易的掌握这些未知的变量。
数学使经济发展符合一定规律。数学理论在经济工作的应用,可以使经济工作遵循一定的统一方法。经济工作需要科学的理论为依据。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正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数学的公式和符号符合经济学逻辑概念。数学是运用公式进行计算。很多的公式和符号在经济学当中也会被用到。数学成为了经济问题逻辑分析上的最重要依据。经济工作的多层次问题利用数学中逻辑思维关系结合,能创造出更为独特研究方式。
四、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形式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变量。经济学的发展离不开数学,数学在经济学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现代经济学来讲,数学是一项工具,分析理论和判断变量的重要工具。经济学与数学的紧密结合汇让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的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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