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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章屋网 )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48-02
2012年8月1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实施。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正常企业大幅简化管理手续,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新制度简化了对货物贸易收支操作同时也为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及管理要求带来较大变化。过近一年的政策适应期,金融机构如何根据政策变化梳理和改造内部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减少新制度下的违规事件已经是各个银行迫在眉睫的一个问题了。
一、新制度对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企业名录及分类管理是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的重要前提。《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10条规定“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第28条规定“在分类管理有效期内,对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适用便利化的管理措施。对B、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由此,企业是否属名录企业是金融机构判断能否为其提供贸易贷物服务的前提条件。而不同的分类结果是金融机构选择不同的业务流程的重要依据。
2.新制度强调金融机构对相关单证的合理审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后,应当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正本或复印件备查。”这里所指的单证包括了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单证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也包括了提前购汇符合真实合法进口付汇需求的审核及发生退汇时原路退回的审核要求。相关单证是指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口合同或发票。所有单证都应签注盖章并留存依据。
3.金融机构应注重对外汇局相关信息报送的质量。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收付汇资金的相关信息的监测进行非现场、现场核查。金融机构应注重对以下信息的报送质量。(1)收支信息类。细则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规定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及时向外汇局报送信息。(2)电子数据核查信息。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3)登记表签注信息。B类企业超过可收、付汇额度及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并通过监测系统签注《登记表》使用情况。应注意签注时效信息的反馈。对以上信息报送的及时、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外汇局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
二、存在问题及应对建议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一年多来,金融机构出现的种种问题来看,既有银行人员对新制度、新规程学习执行不到位,部分操作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也有外汇政策落实与运营操作脱节,对重要业务缺乏应有监督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发生说明金融机构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管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现从全面性、系统性、可控性三方面对新制度的落实提出应对建议。
1.全面性。新制度的改革是外汇管理体制上的改革。业务内容涉及货物贸易的角角落落,业务流程涉及银行的各个部门。所以,根据政策变化梳理和改造内部管理要求应是全面性的过程。对新制度的全面性把握首先是对业务流程的整体把握。以浦发银行绍兴分行为例。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付汇、开证时是贸易金融部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则由信用运营部办理;而各机构的营业部则是制度执行的综合部门。涉及汇入汇出业务、结售汇业务、现钞结汇等多岗位。对新制度的执行不仅是外汇会计岗需掌握的内容,应该是各部门、各岗位协作配合、职责落实地全面执行。其次是对业务内容的全面性把握。新制度的管理要求包含了境内、外清算的各类贸易方式进出口业务。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应注意到目前,各商业银行对各类货物贸易收支管理执行力度不一。如在我行存在“重出口结汇轻进口付汇;重一般贸易轻其他贸易方式;重跨境划转轻境内划转”等问题。对于境内保税监管区内、区外,转口贸易相关币种交叉、跨行收付汇等外管陆续出台的补充规定没有持续形成制度的梳理、流程的改造,容易形成监管的薄弱点。建议金融机构形成制度落实牵头小组,由各相关部门协作分工,各司其职,对各项贸易收支业务根据各行架构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2.系统性。新制度执行以来,各金融机构已经多有培训资料及风险提示下发。但尚缺乏系统的操作流程。没有形成固定的操作规程,易造成操作变型、人员流动操作水平不稳定等操作风险隐患。在笔者所在地区接连有经办人员因为漏查名录,为未上名录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对分类管理理解不到位,误为超额度B类企业直接结汇;B类企业电子数据核查漏核查而触发外汇局的违规处罚。各银行应将各部门负责货物贸易收结汇及售付汇审核、操作、系统查询、电子数据核查、事后跟踪的岗位,按照新制度相关的政策要求和处理原则进行消化整理,关注以下环节操作风险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流程,嵌合相关岗位操作流程。(1)主体名录管理。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付汇、开证、收汇入账或出口贸易融资放款业务时进行业务主体识别。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状态。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2)资金性质判断。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程》规定对其贸易进出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汇入汇款无法确定收汇资金性质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3)待核查账户管理。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贸易外汇收入,含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金融机构放款及境外回款。(4)企业分类管理。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对A、B、C类企业区别办理业务。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A类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无需联网核查。(5)电子数据核查。对B类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实施电子数据核查。依据B类企业填写的支出/收入申报单,通过监测系统银行端查询企业的可用余额,并在进口付汇/出口核查界面的“本次核注金额”和“本次核注币种”栏录入企业实际支/收金额与相应币种,供监测系统自动扣减对应可用额度。(6)《登记表》类业务。B类企业超过可收、付汇额度及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
3.可控性。新制度实施一年以来,部分银行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滞后,没有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而及时变动。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的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多是照搬和沿用上级行转发的制度,很少结合本地本行的实际制定具体规章,不能很好地指导业务办理。二是内控制度偏重于业务办理的程序,而对业务办理各环节存在的风险及其相应的防范措施基本没有提示,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
外汇局对企业名录状态和分类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名录状态在同一工作日内可能发生变化。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分类结果是自次日起生效。企业分类结果在同一工作日内不会发生变化。根据以上监管状态的实时动态变化的要求,我行办理每笔贸易收支业务都必须查询企业名录状态和分类结果。这是对工作流程上的重大改变。相对应这一流程的变化内控要求是经办人员打印查询结果,以便进一步的复核及审核。又如,外汇局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对A类企业给予贸易收支便利。A类企业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否则不能办理从待核查帐户的划转与结汇。不同的分类结果引导不同的业务流程及会计核算。因此,对规程中提及的名录状态查询记录、企业分类记录、电子数据核查记录、《登记表》及进出易单证的真实性单据审核都应留存纸质凭证。便于落实商业银行内部对外汇监管要求的双线复核、内部监督。
金融机构应适应政策变化,应提合规意识,积极调整内部管理要求,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以达到流程优化及风险可控的最佳平衡,全面、系统、可控地落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S].2012-08.
[2]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S].2012-08.
[3]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S].2012-08.
1、引言
煤化工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在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背景下,担负着对整个煤炭行业节能降耗和减排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煤炭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同时随着全球能源资源的紧缺,各国在煤化工领域展开了激烈的市场竞争。煤化工是一项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生产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各种高精密电子、化工和机械设备产品,而我国在煤炭化工及响应的设备制造和生产研发中还处于较低水平,高水平煤化工领域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和物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在国际贸易中依靠国际采购的方式获得煤化工设备及其相关的服务,就必须对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流程进行深刻的洞察和熟悉,加强国际贸易采购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此本文分析了国际贸易煤化工设备采购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应对措施。
2、国际贸易中煤化工设备采购的现状
2.1煤化工设备采购的特征
由于煤化工领域对煤化工设备的要求以及我国煤化工设备生产制造和研发的状况,使得我国的煤化工设备采购的下列特征比较明显。
煤化工采购的贸易金额一般比较巨大,煤化工设备属于大型生产性资料和重工业设备,并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一台设备高达几百万、几千万的情况在煤化工设备国际贸易采购中十分常见;煤化工设备贸易的集中程度较高,煤化工设备具有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等特点,一般为大型国有煤化工企业所进口;同时煤化工设备的连带性较强,一般在进口主设备的同时需要采购相关的附属性设备,因此存在很大的关联采购或连带性购买问题;煤化工设备在具有专用性投资资产性质的同时,还具有较强的一般性用途投资的性质。
2.2煤化工核心设备和装置对进口的依赖性过强
我国煤化工产业领域中的许多大型关键核心设备和装置都需要通过国际贸易采购的方式获取,自主研发能力和对进口技术的消化能力非常不足。我国煤炭化工大型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国产化一般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即通过国际采购获得成套设备、通过贸易采购获得原材料设备、国内生产制造出相匹配的辅原材料、最后完全依靠国有原材料和技术完成设备的生产制造。而从整体上将我国煤化工设备的研发阶段基本上还处于进口国外原材料阶段,只有一些辅设备和原材料国内才具有生产制造的能力,并且国内的煤化工生产设备的产能和其他性质表现与国外同行业设备相比较具有较大的差距,另外十分重要的是,国内煤化工生产制造的成本费用要高于国外很多,这就使得国内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出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出发而更倾向于通过国际贸易采购的方式获取国外的设备。
2.3与设备采购同步的自主研发和消化创新能力不足
在国内煤化工企业用巨资购买国外先进设备技术的同时,自身并没有对进口的相关技术进行自主性开发研究,甚至存在着对进口的设备都没有充分地使其产能释放和利用起来。在这方面存在较多案例,诸如气化炉是煤化工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性设备,在我国煤化工领域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安内对该设备存在着严重的进口依赖,随着国家和企业不断地加大了对煤气化技术研发的投入,现在也具备了部分拥有自主性知识产权的设备,但由于气化炉的特殊工作环境,使得其生产制造中所使用的钢板材质要具备较高的物理化学性能,而国内的刚才板材质量和性能根本无法达到要求,因此必须通过国际采购花大成本来购买,从而增加了气化炉国产化的成本,因此国内与煤化工设备相关的机械和冶金产业的技术水平成为了煤化工设备生产的技术短板和障碍,另外由于煤化工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而目前国内的设备和零部件缺乏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使得煤化工企业不敢使用国内的零部件。
3、国际贸易中煤化工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采购理念不科学
采购理念是国际贸易煤化工设备采购的指导思想和前导,也是保证整个采购流程得以科学进行的重要保证。当前在煤化工的国际贸易采购中,采购者由于落后的或不科学的采购理念极大地影响了整个采购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供及改进。采购理念的不科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从系统的视角和思维去考虑煤化工国际贸易采购问题,事实上国际贸易中煤化工进口不仅仅涉及到价格这个因素,还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货币选择、汇率政策以及进出口管制政策等相关因素,如果对这些因素缺乏考虑不仅会造成国际采购大幅度攀升,甚至还可能会影响到整个采购的顺利进行,由于缺乏全方位的管理,相关采购流程诸如谈判、财务、技术、物流等领域缺乏有效的衔接和配合从而对采购绩效产生了较大影响;没有从战略思维的高度去认识煤化工设备,由于采购团段大多忙于一些繁琐的事务性的工作,使得其对整个采购流程中的战略性思维空间受到了很大挤压,而上级机构对于采购人员绩效的评价和考核也多停留在表面上,致使煤化工国际贸易采购中员工的绩效和积极性受到了很大的抑制;在思维上缺乏与设备供应商达成战略性协作的理念,目前通过国际贸易进行煤化工采购的企业和采购人员都是从本企业短期利益角度考虑,把商务谈判的重点放在设备进口价格上,而不去考虑与设备供应商实现最佳利益均衡,进而去构建一个协作共赢的共生系统,这样势必会影响两者长期合作关系。
3.2企业对设备采购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我国通过国际贸易进行煤化工设备采购的企业中,大多数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煤化工国际贸易采购的质量。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采购管理者和采购人员将采购管理活动进行了人为的简单化处理,试图通过简单的成本费用预算来实现对整个采购业务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目的,这种做法使得煤化工国际贸易采购中面临较高的风险,这种单一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重影响了煤化工设备整体采购的质量。企业对于煤化工设备国际采购小组的组织架构、职能分配和权力监督体系等缺乏应有的优化设计,一般仅仅依靠企业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来进行会计监督;就设备采购组织内部而言其缺乏应有的交叉监控和协调机制,使得权力经常在没有制衡或监督的情况下运作,在采购权力构成上,采购主管的权力过大使得其做出决策的风险程度也就相应地增加;由于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造成了企业内部设备采购中缺乏规范化的制度做法,甚至在采购组织内部出现了各种寻求利益的伤害企业自设利益的行为,变相地增加了设备国际采购的采购成本和资源的浪费;另外,也有的公司采取分散采购主管权力的做法,让各子公司进行自主采购,这种多方主体参与采购的情况在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度的情况下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混乱现象,因此十分有必要利用内部控制体系来处理采购权力的分散和集中制衡的问题。
3.3对采购设备的供应商缺乏有效的考核和甄选
煤化工设备的特点决定了在国际贸易采购中选择和考核设备供应商对采购质量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如果设备供应商资质和技术条件达不到行业标准,则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品质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目前煤化工设备国际贸易采购中对设备供应商的考核和甄选整体上缺乏一个透明、公开、公正的体系。有以下表现:设备进口招标采购流程和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在我国许多企业的煤化工设备国际贸易采购环节中,事前缺乏对参加投标企业的资格资质和技术条件等进行严格科学的评价,企业往往采取采购主管或领导的主观愿望或意志来选择参加投稿的供应商,这种变相的招标采购方式使得那些具有良好资质和技术条件的供应商被排斥在了待选行列;对设备供应商缺失一个长期的考核监督管理体系,对于设备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档案缺乏一个有效持续的收集整理和存放过程,设备采购人员在于设备供应商进行接触和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并未有目的的对供应商的产品服务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比较和分析,从而影响了对供应商的战略性评估和分析;企业与设备供应商缺乏在良性互动的基础上构建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在国际贸易采购中以单边利益最大化为指导思想,在国际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便会给企业设备采购业务带来很大风险。
4、国际贸易中煤化工设备采购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方法
4.1树立国际贸易中设备采购的科学理念和认识
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际贸易煤化工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质量效益不高的状况,就要求企业采购管理者和采购人员必须从思想上对煤化工的国际贸易采购问题予以正确认识和科学理解,力图实现企业采购管理人员能够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和管理国际贸易设备采购问题,注重进口设备的采购策略组合选择和设备供应商合作伙伴的选择与评估。为此煤化工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业务采购策略,而将国际贸易设备采购问题转化为战略性采购,集中公司的核心资源和人力专注与具有竞争力的业务上面,通过与设备供应商达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采取租赁、租借或其他金融杠杆方式获得国外现金的煤化工设备和材料,并注意降低设备的采购成本,并将设备采购的项目重点和基点放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并着手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走出为采购而采购的恶性循环。企业设备采购管理层首先要通过自身观念和认识的提高来带动相关采购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的提升,让采购人员认识到设备国际采购对于企业竞争力的战略性价值和意义,在思想重视的同时根据现有采购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应对机制和解决方案。
4.2加强内部控制以节约设备采购成本
目前来看我国煤化工产业的生产成本和费用支出要较国外同行业高出许多,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大量的煤化工设备和原材料需要通过国际贸易进口,而进口采购环节的成本过高相应地提升了生产环节的成本和终端销售环节的产品价格。所以煤化工设备国际贸易采购环节的成本控制是实现整个行业设备控制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为此煤化工国际贸易采购中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业务人员其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控制,具体来说采购小组可以通过召开会议与设备供应商进行产品、服务价格、支付手段等的协商,尽量争取以较低的直接采购成本和间接采购成本实现整个采购环节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采购人员要降低煤化工设备国际采购中的直接成本,可以通过与供应商定期谈判、缩短采购周期、优化供应商甄选和考核办法、最大程度上实现本地化采购等方式获得,在实现设备采购间接成本的降低,可以通过进口设备库存控制、增加送货频率、缩短产品供应周期、循环使用进口包装物料、选择恰当的金融付汇工具等办法来实现。
4.3建立健全和优化设备采购审批流程
健全合理优化的设备采购审批流程是实现国际贸易设备采购高效率和高效益的关键,从目前来看我国相当一部分煤化工企业由于在管理机制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使得整个采购审批流程漫长,效率比较低,这样不仅延长了设备国际采购的周期,而且对于采购过程特别是采购成本难以控制。鉴于煤化工企业大部分实现了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管理,因此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个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从而加速审批过程速度。具体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即首先设备需求部门将详细采购需求订单传递给企业设备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相关信息综合处理后制定采购预算,采购部主管、企业主要领导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对于需要再次上报审批的子公司可以通过网络将采购请求传递给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同意采购后即可由采购小组组织招标、谈判事宜,最终签订采购合同和进行项目施工。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标阶段采购人员应该自主性地选择一定比例的设备供应商参加投标,以便对招标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对比分析。
4.4严格落实相关设备采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