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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内部资本市场产生于美国,由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1975年提出,上世纪90年代末成为关注的热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多半是伴随着企业多元化战略的兴起和并购重组的日益频繁而逐渐活跃起来的。国外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内部资本市场是有效的资源配置(如Gertner,Scharfstein和Stein,1994)还是无效的资源配置(Jensen,1993,1999);二是对内外部资本市场之间关系的研究,即共生(如Williamson,1995和Peyer,2000等)、危害(如Inders和Muller,2003等)或消亡的关系(Guilien,2000等);三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正面效应(如FauveihHounston和Naranjo,1998)和负面效应等(如Claessens等,1999)。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特殊时期,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今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在外部资本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对我国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有以下4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问题和资金管理问题也逐渐成为理论和实际关注的焦点。
第二,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尚不完善,问题比较严重,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的特殊问题,控股股东有很强的利益侵占动机,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很可能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创造条件。因此,如何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分析和探讨,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第三,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国内研究型数据库(如CSMAR等)的建立为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有效地弥补了前期研究样本小、数据跨度时间短的局限性,大大提高了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说服力。
第四,随着企业集团附属公司数量增加,附属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成本、监督、控制成本也将不断增加,内部控制是保证企业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如何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内部控制紧密结合,将为我们研究内部资本市场提供另一个新的方向。
二、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与融资约束之间关系的研究
邵军、刘志远(2006)通过理论模型,说明了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放松融资约束的功能。总部能够从外部市场筹集到比单个成员企业更多的资金,能够在集团内部进行有效率的配置,而且随着成员企业数目的增加,融资效率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赵红梅(2007)基于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对成员企业投融资的效率分析,表明内部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督、激励和资本的重新配置以及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能起到提高集团成员企业的投融资效率,但是我国内部资本市场并未充分发挥提高集团成员企业投融资效率的功能。
卢建新(2007)构造了一个多分布企业内部跨期资本配置模型,把内部资本市场“有效率论”和“无效率论”结合到一起。研究表明,若通过内部资本市场重新配置并能诱使两个经理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的效率可能高于地域或等于两个单分布企业组合的效率,而不是其中的某一种结果;其强化不同分部之间的生产力差异,并重视管理激励,进而降低配置成本。
魏馨、徐荣(2008)借鉴Hyun-HanShinYoungSPark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选取了290家上市公司,并将其分为两组。168家国资委下属有多家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和122家非国资的仅有一家上市公司的企业,其结论与Shin和Park(1999)对韩国财阀中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情况研究结论不同。研究表明,中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现象非常突出,导致内部资本市场异化的原因,是我国H型组织架构的上市公司第二委托-关系较为复杂,即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问题严重。
三、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
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苏冬蔚(2003)基于对数单位模型(logitmodel),对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与多元化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未能提供企业集团内各经营单位的财务数据,不能直接研究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笔者间接地分析了母公司与外部资本市场现金流状况对多元化决策的影响。如果多元化程度与母公司同外部资本市场的现金流入/流出呈负相关,即多元化程度高的公司与外部资本市场的金融交易少,则资本市场可能较为有效;反之,若呈现正相关,则内部资本市场就可能无效。其次,笔者分别通过Logit模型和Tobit模型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效率和多元化决策之间的相关性。研究表明,两模型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表明价值高的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多元化程度,对外部资本市场依赖程度小的公司具有较高的多元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说明了内部资本市场较为有效。尽管研究结果具有间接性,但是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如寒张璋(2006)借鉴苏冬蔚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选择中国沪深股市A股中的电信和计算机板块的66家公司为样本,分析其在2002~2004年的财务数据。研究结果表明,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内部资本市场较为有效,适当运用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功能可以增加企业价值。
曾亚敏、张俊生(2005)选择中国1998~2000年进行股权收购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和内部资本市场假说对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动因的解释能力。经验分析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收购前后的会计业绩变动和市场业绩变动与公司融资约束程度基本上无关,否定了内部资本市场假说。
涂罡(2007)以2000~2004年在沪深A股市场发行上市的山东公司为研究样本。结果表明,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功能发生异化,隶属于企业集团的公司更易发生占款;多元化经营有助于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大股东占款金额与关联企业数呈正相关关系。
饶静、万良勇(2007)以1999~2001年为样本年度,从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融资互动的视角考察了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行为如何影响到上市公司外部股权融资行为。研究表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决定了上市公司所处的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典型的机会主义特征,这种机会主义的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运作是上市公司偏爱配股融资的重要动机之一。而大股东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一方面是由于大小股东之间的委托问题引起;另一方面源于更为深刻的制度根源,如金融抑制环境、政府干预等。
四、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个案研究
周业安、韩梅(2003)通过对华联超市借壳上市进行案例分析。笔者认为,中国上市公司以国有股为主的股权结构特征为内部资本市场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分析强调,通过适当的内部市场设计来实现内部资本市场和外部资本市场的互补,进而放松股权融资约束,造就集团内部投资机会的均等。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券商行为等问题。
万良勇、魏明海(2006)以三九集团和三九医药为例,分析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形式、困境以及实现内部资本市场优化资本配置功能的条件,指出非相关多元化会加剧内部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此外,约束缺位及激励扭曲,导致的问题也会影响到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杨棉之(2006)基于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以华通天香集团为例作了分析,得出原本是为了提高资本配置而存在的内部资本市场却部分被异化为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同时没有发现企业进行明显的跨部门交叉补贴证据。李宁波、邵军(2007)以华立系的内部资本市场为例,研究大股东的内部资本市场运作对其附属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表明在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作为一个整体的“系族企业”所构造的内部资本市场为大股东进行关联交易,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方便。
吴国栋(2007)以三九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困境为案例,重点分析该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活动与治理问题及其内部资本市场所面临的困境,指出三九集团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首先是出让非相关多元化业务,做强主营核心业务;其次是变革组织结构,减少层级控制;最后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此外,部分学者结合具体的行业特征对内部资本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吕洪雁(2007)结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自身的特点,尤其是煤炭行业整合重组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探讨了内部资本市场运行的机制、模式及效率。冀凝煜(2007)基于建筑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就建筑行业中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及其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五、对我国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评价
通过对以上内部资本市场研究文献的归纳和整理,受到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优势和不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以后,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较以往有长足改进,采用实证研究和个案研究方法的文献数量在不断增加,大大提高了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说服力。随着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关于大股东如何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输送利益的实证文献在近两年也有所增长,主要归因于:首先,国内相关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为现有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较为详实的数据,但是对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及与之相关的多元化程度均缺乏直接的衡量标准;其次,是现有的文献个案研究较多,典型的案例研究较多,缺乏对中国大企业、大集团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再加之个案研究自身的局限性,其结果推广仍有待进一步考究和探讨。
第二,把内部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的研究文献较少,结合中国特殊制度背景展开研究也较为薄弱。在我国,公司治理尚不完善,问题比较严重,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不仅存在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关系,还存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外部资本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很强的利益侵占动机,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很可能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提供运作的平台,同时也使公司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化。因此,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问题如何紧密结合起来,将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我国从1984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1992年发行额为684亿元,达到迄今为止的最高点。此后,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一直在低位徘徊,而同期国债、金融债券、股票市场、企业信贷市场却得到了蓬勃发展。首先,国际金融市场的经验表明,企业债券筹资额往往是其股票筹资额的3—10倍。我国自1996年起股票发行规模开始大大超过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于股票融资的迅猛发展,通过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不但停滞不前,近几年甚至还有下降趋势。1997年以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仅仅是股票筹资额的几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2001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221150亿元,占股票(A股)筹资额957149亿元的23113%,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正常比例相去甚远。其次,1993年以后,国债和金融债券得到了长足发展,其发行规模与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差距呈现拉大趋势。2001年,国债、金融债发行规模分别达到4883153亿元和259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仅为国债发行规模的415%、金融债发行规模的8155%。最后,企业债券融资主要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相对于银行信贷等金融机构贷款不断膨胀的规模,企业债券融资显得不足道。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和市场开拓不但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各种融资渠道不断深化的现实需要,而且与国际企业债券市场加速发展的势头背道而驰。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约束及企业自身产权制度不合理、治理机制不健全是主要因素。11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约束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英国经济学家萨斯的研究表明,企业偏好股权融资而冷落债券融资的关键原因在于政府政策的误导。我国的情况也是如此。
(1)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驱动型发展模式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不但被赋予了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而且肩负着推进经济改革的重任。从实际情况看,股票市场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筹集资金等方面已经和正在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日益壮大的国债市场对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等方面功不可没;相形之下,企业债券市场便成为资本市场中最不受重视的部分。而且,企业债券还一度“恶名远扬”,几乎是乱集资、扰乱金融秩序、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代名词。
(2)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制严重抑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理一直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制度,企业能否发债、债券的期限、利率、额度都由政府决定,准入限制较多,审批环节繁琐,使得企业债券的行政色彩浓厚而市场色彩淡薄。①对债券市场筹资的企业进入限制。自1993年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来,企业债券的发行一直实行多头审批制,企业如要发行债券,往往只注重如何获得政府的批准,而不注重自身经营状况及实力的提高。由于债券审批程序复杂,政策门槛过高,使目前发债企业主要是交通、能源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特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大量信誉高、资金需求量大、有足够偿还能力的企业不得不长期游离在企业债券市场之外。即使合乎政府要求的企业在获准发债之前,也要经过政府层层审批,审批通过与否的不确定性使企业极有可能错过募集资金由整理提供使用的最佳时机,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此外,现行发行制度还隐含着这样一个信息:政府对发债企业已经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政府将以国家的名义保证发债企业有能力还本付息。这就有可能使企业债券演变成“准国债”,弱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从而给债券市场留下极不稳定的因素。②对企业债券利率的管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目前对企业债券利率有明确的政策限制,规定其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40%。利率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企业之间的品质差异,也影响了企业在发债成本与发债效率之间寻求平衡。
发行人不管自身信用如何,都把利率定在“不超过40%”的最高位,造成优质企业债券成本偏高,而一般性企业债券又不包含风险收益,不符合“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原则,阻碍了企业债券的发展。利率限制不仅造成企业债券缺乏需求价格弹性,使投资者无法自由根据债券风险与收益做出选择。而且,在银行利率连续下降后,企业债券的利率与市场实际资金收益率出现了较大的偏差,企业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因此大大降低。此外,政府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上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得擅自突破国务院确定的规模、募资主要投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等等。众所周知,是否发行债券、发行何种债券、发行多少以及募集资金如何使用等本质上取决于发债企业的筹资意向和投资者选择之间的均衡,由行政机关决定其规模和用途,无疑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遗迹。不可否认,上述政策的出台有效地刹住了当时企业过热过乱集资的不良倾向,但同时也严重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21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使企业本身缺乏利用债券融资的积极性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普遍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但这些股权存在着所有者缺位问题,难以对人行使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社会公众股由于持股数量不多和严重的“搭便车”倾向,既无监控的能力,又无监督的动机,这种产权结构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内部人控制”。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导致公司行为更多地体现人的意志,而不是所有者的意志。募集资金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成为其在融资活动中最关注的因素,股票融资至少从形式上是一种无风险的永久性融资,股利的发放似乎是按人的计划分配的,既使企业不进行任何股利分配,投资者也无法要求其偿还本金,考虑到企业债券还本付息的硬约束,人的理性选择必然是“重股轻债”。国有银行缺乏独立的财产权,导致企业在权衡发行债券融资和申请银行贷款时,更偏好后者。由于国有银行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所以缺乏最有效地利用资产、实现财产收益最大化的积极性;由于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为追求“内部人”利益,国有银行可以对偿还不了贷款的企业继续贷款,通过该企业归还旧的贷款和利息等方式实现银行的账面盈利。因此,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预算约束远远小于发行企业债券直接面对广大债权人的硬约束。由此可见,在股票融资方式下,可能存在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利用银行贷款融资,也可能存在银行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由于有债券契约的限制,所以企业的预算约束是硬的。相比之下,债券融资要求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更高,进而更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率的投资项目或经营者手中。因此,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企业债券融资比重,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资金利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融资结构,改变金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的状况,为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超级秘书网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与建议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应吸取我国金融改革的经验教训,制定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长远战略,建立公正、透明、有效的监管制度,从健全企业制度、加快信用评级、完善监管措施、实施投资教育等方面夯实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基础,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中改革现有企业债券管理制度和健全企业制度尤为重要。11改革现有的企业债券管理制度今天,仍沿用简单手段对企业债券进行直接控制已不合时宜,必须改革现有的企业债券管理制度,使企业债券发行实现市场化。
(1)放宽对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企业债券融资本质上是企业进行筹资选择的一种市场行为,必须按市场规律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债人的资信条件是进入市场的惟一制约因素,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把非国有企业限制在企业债券市场之外。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已逐步取消企业所有制限制,实行核准制,这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是有借鉴意义的,应淡化并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对企业债券发行也实行核准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信誉高的非国有企业,应该允许其按照合法的程序发行企业债券,让债券融资真正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从而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2)企业债券利率必须尽快市场化企业债券利率反映了企业债券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反映了企业债券的投资价值,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企业债券利率的高低和付息方式的设置直接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利率必须基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企业债券市场情况,按市场规划确定。此外,应逐步取消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规模管理,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在鼓励募资主要投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的同时,允许企业将资金用于债务结构调整、企业并购重组、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用途。
21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应继续大力推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并充分保护产权,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真正市场化的、富有效率的企业,才能按市场规律筹集资金,从而改变“重股轻债”的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进行的国有企业改组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下一步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
参考文献:
[1]何德旭,李武1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思考[J]1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8)1
一、我国资本市场中出现的问题
1、从证券发行方(即公司)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整体实力有待提高,一是法治理结构不完善,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决策机制不协调,经理人只注重公司短期效益而往往忽视长远发展,从而做出不利于股东利益的决策;存在控股股东操纵董事会、干预经理层,直接控制上市公司事务甚至操纵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三是公司的素质参差不齐、股权结构不合理、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差。
2、从证券购买方(即投资者)角度来看,正如所说“Casino capital”赌场资本,目前我国大多数投资者质量较低,属于投机而不是投资。更多的是随便买入,像赌博一样看运气,而不是经过对公司所处的环境及其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理性投资。
3、从资本市场整体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政府干预现象严重,财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
二、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我国公司上市仍然采用由政府过渡干预的审批制,掠夺了本该由投资者根据自己对公司的评价和预期来对公司证券估价的权利。而真正完善的资本市场,政府的职责就只是进行程序性审批,对于实质性的决策由投资者自己决定。我国资本市场法制不够健全,重审查轻监管,从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无效、执法效率低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众所周知的银广夏、琼民源等就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2、我国投资者结构不合理,中小投资者比例偏高,而大的机构投资者比例偏低,短期投资特征明显。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大部分投资者更注重公司的分红而不是内在价值的增长,这也就迫使很多公司即使在有很好的投资机会或者业绩不好的年度也要被被迫分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跟美国成熟的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区别。例如在美国,苹果公司连续17年未分红仍然有投资者看好其强劲的发展势头而愿意做这个价值投资;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这样的例子几乎是找不到的。
3、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够严苛,虽然对于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仍然缺乏一套严密的制度来规范上市公司,使得财务信息质量较差;但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上也存在一些不太合理的规定,举例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就要面临ST的风险,这也就使得很多公司无法投资于那些回收较慢但是总的投资报酬率很高的项目,而在美国资本市场是不存在这个问题的。
三、对策
1、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发展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大力促进中小板、创业板的成熟,使那些规模不大但是高速成长的企业和一些高科技企业有更好的融资和发展机会。同时推进场外市场建设,使那些无法在场内交易的证券也能很好地流通,形成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
2、在符合实际的前提下,学习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逐步完成企业IPO由审批制向注册制的转型,把资本市场真正交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自己对公司的价值和潜力做出预期。
3、政府转变职能,将主要力量用在完善法制建设,制定一整套有效的法律规范来约束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同时注意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信息披露等的监管,以此来保护资本市场的有序和投资者的权益。
4、加强对大型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的素质,逐步由投机转向投资,注重企业的内在价值增长和长远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分红
四、总结
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作用不可估量,为了国家经济更好的发展,我们必须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改善资本市场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使资本市场真正实现市场化,为经济发展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教育和管制,是资本市场高效有序的运行。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兼论全流通条件下中国资本市场的若干新变化\[J\].财贸经济,2006,(02).
\[2\]刘伟,王汝芳.中国资本市场效率实证分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效率比较\[J\].金融研究,2006,(01):64-73.
\[3\]易宪容,卢婷.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J\].管理世界,2006,(07).
这种不满意的根源与中国发展的轨迹有着很大的关系。改革开放30年,中国从“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一穷二白中一跃而成为全世界经济总量第二位的大国,创造了一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推手是曾经穷极了的中国人对财富的极度渴望。但粗放型增长所带来的结果是,GDP增长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钢铁、水泥等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大的产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同样以上世纪30年代为例,美国当时的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阿根廷也在1万美元左右,甚至还有一句谚语“富有得像个阿根廷人”来形容阿根廷的繁荣。但是如今美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4.6万美元,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国家,但阿根廷还在原地踏步甚至有所倒退。为什么两个同时处于“中等收入陷阱”阶段的国家,一个走了出来,一个却沉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美国抓住了机会,在上世纪进行产业整合,在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背后资本市场成为重要的推手,几乎每家公司背后都有私募基金,技术与资本的相互借力使得美国经济有了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型。
在中国大力倡导产业转型的今天,资本市场又是一个怎样的现状呢?
现状一: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
目前的资本市场由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组成。但在实际操作中,创业板和中小板几乎没有分别。“中国的创业板实际是‘小小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业板。”
这两个板的上市企业规模都远大于法条规定的基础条件,且都以制造型企业为主,所以中国需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或者像美国那样有一个场外交易市场,为那些赢利能力弱但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2004年8月证监会第一次提出中国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国一旦能够建成四板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场外交易市场)才算真正的多层次市场。
一个真正的多层次市场应该能够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大企业上主板,中等规模企业上中小板,创业型企业上创业板。喜欢冒险的可以投PE(私募基金),购买ST股票。稳健型的投资者可以购买债券或其他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当中国多层次的交易市场建立起来,并且都是规范、严格、透明的,市场才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现状二:金融市场资源垄断
当前中国最大的垄断不是“两桶油”(“中石油”“中石化”),而是金融。99%的金融资源掌握在国有企业和政府手中,这种“牌照经济”对民营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金融垄断的结果便是银行的收益水平畸高,所以私募基金成为民营企业获取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
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可以称之为“基金化的美国经济”。美国所有的商业模式背后都是各种各样的基金投资,私募基金的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基金化有两大好处,一是投资效率高,基金由专业人士管理,投资眼光和管理能力会比普通人强,不会出现像中国所谓的非法集资,投入房地产等政府不鼓励或是投资过热的行业。二是集腋成裘,能够集中社会闲散资本。但中国的问题是,投资机会太少,基金也不够。
2012年IPO又被再次叫停。中国股市设立21年,平均每三年被叫停一回。IPO的叫停实质上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影响很大。IPO一叫停,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都将产生问题。
中国企业上市时的定价不必达到二三十倍的市盈率,像香港那样五倍十倍的市盈率也很好。中国资本市场需要的不是高市盈率、高股价或是高股指,而是流动性。
投资者的趋势性机会
投资者最需要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一定存在众多的投资机会;而限制发展的行业,投资可能面临风险,所以投资者每天都要看《新闻联播》,紧跟国家的政策走向。
资本市场对PE投资的方向和退出都有重要的影响,几乎每一次PE行业步入低谷都由股市的深度调整引发,中小板、创业板对PE的带动则是另一个例证。只有跟踪政策的走向,把握未来的趋势,PE才能规避系统性风险,获得良好的回报。
目前尽管有很多人唱衰中国经济,但是也有很多人购买中国的东西。中国经济在未来的10~15年保持年均GDP 6%以上的增长是看得见的,中国仍然是全球最活跃的经济体之一。支撑GDP 6%增长的依据是城镇化带来的消费和投资机会—住房、钢铁、水泥、医院、互联网基础建设等等,这些都是中国的投资机会。如果未来民营企业能够获得与国营企业均等的机会,在公平的市场规则面前,民营企业会表现出比现在更大的活力,也会给私募基金带来更多的机会。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内涵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针对质量、规模、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市场体系,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主板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在有组织交易所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主要是为大型、成熟企业的融资和转让提供服务;②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指与主板市场相对应,在主板之外专为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股票市场,此市场还可解决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③三板市场(场外市场),包括柜台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主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风险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
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中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思路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主要有: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银行融资,轻证券市场融投资;在资本市场上“重股市,轻债市,重国债,轻企债”。这种发展思路严重导致了整个社会资金分配运用的结构畸形和低效率,严重影响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具体来说表现为:①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在组织体系、上市标准、交易方式和监管结构方面几乎都完全一致,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②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它附属于深交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的规则:除上市公司规模等要求不同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③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股权、产权交易市场。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思考
(一)完善以深沪交易所为核心的主板市场
将现有的沪深两市定位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精品市场”,由于该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成熟度也较好,可以结合二板、三板市场输送来的优质公司进入和现有不良公司的退出(可以退市,也可以转向二板、三板进行交易),逐渐建立起我国的证券精品市场。该市场主要面向规模大、业绩佳的成熟知名大企业,其公司来源应主要来自二、三板市场,满足特定情况的条件下,比如公司资产负债比率、公司规模、盈利指标、成长性达到一定要求,也可以在主板市场上进行增发进行再融资,但未达到这些指标的公司,不能通过主板市场再融资,特别是不能通过股权再融资的方式“圈钱”,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主板市场公司的质量,降低该市场的风险。
(二)健全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二板市场
中图分类号:F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5-0010-02
1 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与不足
2007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跨越之年,特别是股市在经历了2005年的政策破冰和2006年的牛市运转之后,2007年上证综合指数全年上涨96.66%,深圳成指上涨166.29%。截止到2007年底,沪深两市的总市值超过了32万亿元,流通市值超过了9万亿元,投资者账户总数已经达到了1.39亿户。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成长,中国的金融资产特别是证券化金融资产,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成长和发展膨胀时期,市值由过去的3万亿元发展到今天的30多万亿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时期。但是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形成的是高度集中的以沪、深交易所并存发展的模式,银行长期抵押放款市场仅服务于安全性高、风险较小的国有企业和大型集体企业,造成大多数民营企业特别是风险大的高科技创业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不能通过银行借款获得资金。且从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来看,上市公司为获得证券发行资格,虚报会计报表,信息披露不规范,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部分持股大户常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操纵资本市场,造成严重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发生。
我国资本市场有其不足之处:
(1)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但资本市场的现状不能满足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各种类型企业的资金需求。第一,债券市场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是“跛足”,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发行和交易市场割裂,尤其是公司债券,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更是发展缓慢,直到2006年,我国企业债发行规模才达到1008亿元,为历年发行总规模的近一半。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2006年贷款融资占国内非金融部门融资的比重依然高达82%,间接融资比重远高于直接融资。截至2006年底,我国债券市场余额为57455亿元(不包括央行票据),与GDP的比例为27.4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63.11%的水平,远低于我国股票市值与GDP的比例42.70%;我国债券市场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分别占50.56%、44.19%、5.0%。企业债余额仅为2831亿元,与GDP的比例仅为1.35%,远远低于亚洲金融危机国家30%的水平。 第三,股票市场也存在着不平衡发展问题。一是虽然2007年沪深总市值已经超过我国内地GDP总量,与发达国家的比例相当,但因流通市值无论绝对量还是占比都相对较小,沪深股市总流通市值约9万亿元,仅占两市总市值的30%左右,股市结构亟待完善;二是股市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发展不平衡,削弱了证券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2)我国单一层次的证券市场规定了严格的上市条件,阻碍了中小企业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进入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须受到严格的上市条件限制(包括公司规模、盈利性等),大多数企业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沪、深市场的大一统、高门槛,致使高成长性的科技创业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风险太大和公司的盈利性等原因得不到资本市场的支持。这一切造成中小企业和科技创业型企业在我国融资困难,阻碍了中小企业和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3)我国证券资本市场关于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存在着不足之处,我国只有单一层次的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尚未建立,沪、深主板市场门槛太高,企业往往由于一时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就有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①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②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有暂停情形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终止其股票上市。上市公司一旦被终止上市,容易造成资本市场动荡,打击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4)过多的行政干预不能体现证券市场的高度市场化的特征。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前10年主要是用行政手段管理,公司上市需要由自上而下的指标下达与自下而上的推荐相结合。这种管理方法与证券市场高度市场化的特点非常不适应,因此,今后公司的上市制度应该有所改革,凡符合条件的,可由企业自己申请上市,能否成功由市场决定,这样能通过资本市场的激烈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2 资本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
(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4)资本市场具有风险分散和信息积累功能。
从微观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资本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还起到的两个作用是风险分散和信息积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非充分有效的资本市场常常会变成经济发展的瓶颈。资本市场的信息积累作用有助于避免“有限制理性”而引起的投资决策上的偏差,从而使社会资源达到最佳配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同时还有来自国外厂商的威胁。为了在这种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我国企业必须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然而,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需要大量资金。而且伴随着复杂的技术和大量的资本投入,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程度更高、范围更广。因此,投资者对这种项目往往采取非常保守的态度。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技术、资本密集型项目,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散和共担” 功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分散其投资风险。
(5)高效的资本市场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从理论上说,有效率的资本市场可以加强储蓄动员能力,优化配置资本要素,提高资本边际生产率。经济发展是伴随经济结构变化的经济总量扩张的过程。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资本的形成与扩张至关重要。美国经济历史学家恩格思・麦迪逊教授在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步和政策》一书中,系统地考察和分析了1950~1965年间22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情况,最后得出结论,在这22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35%,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55%,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10%。因此说,在发展中国家,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资本来源于投资,投资取决于储蓄的规模及转化效率。扩大储蓄的源泉,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增加储蓄,有效地消除或减轻投资的储蓄约束,加快资本形成与扩张的速度与步伐,并正确处理好国内消费与储蓄的关系,使之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对经济发展是必须的。因此,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完善我国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基础条件。
3 完善资本市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由于资本市场对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鉴于我国资本市场所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重视资本市场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以促进我国经济的顺利增长。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推动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规范法律框架,完善交易规则,整合现有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促进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市场良性互动;不断扩大股市和债市的市场规模,丰富金融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2)必须积极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实现股市的“经济晴雨表”功能。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表现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背离,这并非否定了股市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反映的“晴雨表”这一命题。出现这种背离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市场本身存在着诸多的制度不健全和功能不完善之处,使我国资本市场在运行过程中潜在着很多深层次和结构性的矛盾,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症结在于股权分置问题。
(3)要重视直接融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推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必须依托于中国的资本市场。提高市场深度的基础还在于全方位开展中国资本市场以效率为导向的创新改革,包括建立合理的多层次的市场结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行上市以及股指期货等具有不同功能的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和推出,继续提高市场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约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等。总之,创新是增强市场活力的源泉。
(4)顺应国际化趋势,循序渐进地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对于一国资本市场的价值形成、流动性的提高、制度的完善等多个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要努力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融资方式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信心;逐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对于我国来说,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魏巍,甘茂智.东亚资本市场在经济起飞时期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6,(5).
[2]赵晓雷.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N].文汇报,2004-2-16.
一、我国证券市场整体概览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批公司挂牌上市到隔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20多年的市场磨砺,不管是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本文着重分析股票及债券市场)。其中,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截止2011年12月止,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总数达2342家,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931家,深圳证券交易所1411家,仅发行A股上市公司达1393家。
(二)股权融资极具规模优势,股权流动性逐渐提高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加之2008年以前我国相关政策对债券发行上市门槛较高,股票融资成为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规模优势显著。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股票IPO,增发以及配股,权证行权等形式获得企业运营发展需要的资金注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深、沪两市总股本达36095.22亿股,市场总值214758.10亿元,其中流通市值为164921.30亿元。与此同时,股票市场股权流动性也得到了提高,长久以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股权融资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政府政策的严格限制,使得我国往往存在的一股独大的现象——90年代初到2007年之间,我国股票流通市值仅徘徊在30%之间,而股权的不流通对流通股股东来说却是不利的,在上市公司做出某项融资决策时利益容易受到伤害,例如,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增发时,股价下跌流通股股东利益有也跟着受到损害,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不但不受到影响,反而可能因此得到好处。反观国外的资本市场,企业股份基本是全流通,在进行股份增发时,大股东中小股东的权利平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进,2008年末我国流通股比率历年首创新高,并且从2009到2011年,流通股比率分别达到了62.01%,72.76%和76.79%,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有了崭新的变化,逐步建立一个更开放的资本市场。
(三)企业债券作为融资工具的地位日益升高
由于债券可以有助于降低股权融资带来的委托成本,对企业的行为约束也比较有效,所以在债务融资的工具中,债券融资更有其优势。在成熟的国际证券市场,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据王一萱、李信民(2003)调查报告中得出,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债券筹集资金额度是股票融资的3~10倍。在我国,企业债券的出现早于股票,但与股票市场的壮大速度相比,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但自2008年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企业债券发行制度发生重大变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企业发行债券从上报审批到拿到额度需半年左右时间,到改革后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和修改申报材料的时间除外)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简化了审批程序在时间上节省一半,降低了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使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得到了更好发挥,发展效率的提高也为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扩大奠定了制度基础。
由图1可以看出,在2007年以前,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总体上小于股票筹资规模,落差约在股票筹资规模的1/6~2/3之间,自2008年改革开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得到迅速发展,2008年企业债券发行额自1993年后首次反超股票筹资规模,并且在2009年达到了最高峰,企业债券规模约为股票筹资规模的2.5倍,之后2010年企业债券发展放缓,但总体规模仍高于股票筹资规模。
由图2可以看出长年来我国国债一直在债券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国债的发行规模直接影响到当年债券市场筹资规模,随着企业债券市场改革实施,自2008年开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逐渐趋近国债发行规模,综上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相较于90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的程度仍有一定距离,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但随着时展,特别是2008年后债券市场的改革收到了很大成效,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得到了很好的发挥,以往重股权轻债券的态度得到了很好改善。融资快速成长的新走势,使企业债券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青睐融资方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特征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股权融资偏好,整体负债水平偏低
如前所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特别是债券市场发展是在近4年来才得到逐步改善,股票市场却是随着90年代初资本市场建立后迅速的成长扩大,这也从侧面看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在对直接融资方式选择时,对股权融资更具有倾向性。如表1所示,我国所有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1993-2001年间都处在[48%,55%]这个区间,2002-2005年资产负债率提高了10%左右,处于[64%,72%]的区间,自2006年以后,我国所有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提高到了新层次,维持在[83%,89%],1992-2010年我国所有上市资产负债率简均为64.97%,但由于我国上市的银行资产规模庞大负债率高,如2009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总资产接近了全部上市公司总资产一半,所以历年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同理,不同行业在相同年度或者不同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同样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有必要选择一定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进行分析。
由表2的简均数可以看出,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全国不同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确实是存在股权融资偏好的。同时,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在47%左右,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来说还比较低——Rajan和zingales(1995)的实证研究表明,G7国家上市公司1991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美国58%,日本69%,德国73%,法国71%,意大利70%,英国54%,加拿大56%,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水平与G7国家相比较低,这是由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制度决定的。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首次发行上市及再融资都规定了债务上限,所以我国企业上市前将债务剥离达到上市要求的做法很常见,企业上市后为了将来再融资的可能,避免达到债务上限,也主观上愿意保持较低的负债水平,因此,虽然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资产负债率也逐年上升,但整体来说资产负债水平还是偏低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负债比率过高
负债融资结构是企业负债资金的来源构成的比例和关系,它不仅影响企业负债融资的成本,还影响到企业的价值,据笔者根据样本公司统计,我国上市公司短期负债占资产总额比例接近40%,而长期负债比重明显偏低,只维持在10%的水平,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特点是流动负债远远高于长期负债。根据Barclay和Smith(1995)的研究,美国公司的负债期限大于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和五年的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3%,65.7%,58.7%,52.2%和45.9%(我国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为80%左右,长期负债仅占剩下的20%),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国外平均水平,短期负债比率却是过高的,而过高的短期负债使得上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影响到企业正常的再融资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将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我国,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一般是银行,而银行为了解决不良资产的问题,减少了对较大风险项目的长期贷款,或者提出一些更加苛刻的限制性条款,所以形成了银行一般愿意为企业提供短期贷款,而企业也因为某一时期净现金的不足,又得不到长期融资贷款的机会而不得不选择银行短期贷款进行融资,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方式来弥补长期融资所需的局面。
(三)上市公司负债类型中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企业债券虽“量变”而未“质变”
负债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信用、发行债券,相较于股票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在近几年来得到了快速成长,筹资能力和发行规模都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是企业债券虽“量变”而未“质变”,从2008-2011年,银行贷款占总负债的比例虽有所下降,在40%的水平浮动,但整体来说银行贷款仍是融资的主要渠道,其次是商业信用,而企业债券所占的负债比率近年来虽有所提升,但只占到了5%以下的水平,笔者认为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以及达到发行要求的企业还不多,虽然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者加入,但要达到股票市场的参与高度仍然需要时间的积累。二是受多年的市场风气影响,众多的上市公司决策者还是更乐于选择不需还款付息的股权融资,并没有想要发挥负债的治理功能的积极意识。
三、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改善企业融资的建议
(一)继续推进和完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确保股市健康发展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性打破了以往的格局得到很大的改善,近年来流通股比例已经超过了非流通股显现出优势地位,但整体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比率只占到7:3,仍存在一定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空间,股权分置改革这项措施能使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市场上充分流通,自身价值在市场流通中充分体现,这样不仅可以强化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而且可以弱化上市公司内部人的人为操纵,市场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就会下降,管理层就能从多种渠道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并及时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同时我国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政府将以前没有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投放到市场上流通,而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的成本取得,但是市场上流通后的溢价往往是几倍几十倍,那么流通股股东必然蒙受损失,这时就有了对价的产生,即双方作出的让步的程度,非流通股股东会对流通股股东损失进行一定补贴等,同时流通股的剧增也会导致市场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猛增的供应量,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等一系列反映,所以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还应完善改革的推进过程,确保股市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应合理调整长短期负债水平,发挥负债治理效应
合理负债能为公司带来财务杠杆利益,实现盈利从而使公司价值最大化。而短期负债能力过高造成的投资短视等问题应得到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合理调整长短期负债水平,将资金更有效的利用在优质项目上,不因眼前利益而造成企业利润损失,需要指出的是,提高负债治理效应,首先需要管理层首先要有负债的“硬约束”的治理意识,使负债偿付本息的压力变成动力,而不是一味的陷入短期负债长期化的恶性循环来替代偿付压力。
(三)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
从2005年起,我国企业债券融资有了长足发展,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不断增长,但从整体来看,我国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比例相对较少,在企业负债中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比银行贷款所占的比重要低。从财务管理角度债券融资资金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资金成本,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债券融资比重远大于股权融资比重,企业应该意识到债券融资的重要性,积极通过企业债券进行融资;相关部门应该在现有的企业债券发行制度上进行优化,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改善企业融资现状。
参考文献
伴随着市场化进程,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了,并逐渐发展成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而且为推动企业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的来临,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参与资本市场对于帮助企业增强资金实力、突破资源瓶颈、优化商业模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企业家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已经逐渐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了了解和反映中国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计划实施的资本市场战略以及对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2010年8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实施了“2010·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
本次调查是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的第18次全国性企业经营者年度跟踪调查,得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全国工商联研究室[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与前17次年度跟踪调查一样,本次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主的企业经营者群体为调查对象,参考我国经济结构,按行业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采用邮寄问卷的方式进行,于8月10日发放问卷13,500份,截止10月15日共回收问卷4,283份,其中有效问卷4,256份,有效回收率为31.5%。通过部分未填写问卷与填写问卷企业的对比分析,未发现存在系统偏差。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采矿业等行业,上述行业的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0.8%、6.9%、4.2%、3.2%、2.2%、2.2%、1.8%、1.7%和1.3%。从企业的地区看,东部地区占57.2%,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20.5%、15.7%和6.6%;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8.6%、41.5%和49.9%;从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独资企业310家,占7.4%,非国有独资企业3888家,占92.6%;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527家,占12.4%,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3160家,占74.2%(见表1)。
表1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行业
农林牧渔业
2.2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7.4
采矿业
1.3
集体企业
1.9
制造业
70.8
私营企业
15.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
股份合作企业
3.8
建筑业
4.2
股份有限公司
1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
有限责任公司
49.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8
其他内资企业
0.2
批发和零售业
6.9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5.9
住宿和餐饮业
0.9
民营企业
66.9
房地产业
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盈
亏
盈利企业
67.9
其他行业
3.5
持平企业
17.3
地区
东部地区企业
57.2
亏损企业
14.8
中部地区企业
20.5
生产状况
超负荷生产企业
8.0
西部地区企业
15.7
正常运作企业
80.8
东北地区企业
6.6
半停产企业
10.8
规模
大型企业
8.6
停产企业
0.4
中型企业
41.5
出口型企业
41.3
小型企业
摘要:程序化交易是指投资者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特定的模型策略,自动寻找交易机会,自动完成交易行为。程序化交易是资本市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一个新的增长点。本文分析了程序化交易的内涵、特征和优势,将我国程序化交易现状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进行了对比,提出了未来几年发展程序化交易的建议。
关键词 :证券;期货;交易;程序化
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106-01
一、程序化交易概述
程序化交易具有较宽泛的内涵,凡利用计算机系统根据特定的数据模型、策略和算法,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地寻找交易机会、执行交易指令的技术手段均属于程序化交易。按交易阶段划分,程序化交易可以分为交易决策阶段的程序化交易和交易执行阶段的程序化交易;按交易频率划分,可以分为高频交易、低频交易;按交易动机划分,包括套利交易、策略交易、做市交易、算法交易、风控交易等。
程序化交易不仅是IT系统层面的“交易自动化”,其背后的量化投资策略与执行策略还包含了特有的交易经验和模型,是IT技术、金融工程数学模型、业务经验与专业判断相结合的产物。在行情、交易、资讯方面,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通常对系统的处理速度、吞吐量、容量有极致的要求。
从宏观或微观考察,程序化交易能够使资本市场各参与方受益,主要体现为:一是通常情况下,程序化交易可以降低交易冲击成本、增加市场流动性、平抑市场波动、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二是程序化交易可以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空间,使原来不可能的业务变为可能;三是程序化交易可以为直接投资者和理财机构提供更为丰富的盈利模式和机会,促进差异化竞争;同时在此过程中自然促进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
二、国内外程序化交易发展对比和面临问题
近年来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程序化交易占比快速提升。国外的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对冲基金、做市商、券商自营机构、代客理财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占据了资本市场的主导地位,与中小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投资规模庞大、投资组合复杂,由此对程序化交易有强烈的需求。也正是由于程序化交易更适合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程序化交易也培育了机构投资者群体的迅速扩大。同时,国外丰富的金融衍生品提供了丰富的风险对冲机会、套利机会,为程序化交易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相比较而言,我国市场的程序化交易总体上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主要应用于期货高频日内交易,ETF套利/股指期货套利和算法交易。国内期货交易由于允许T+0,程序化交易开展的较为广泛,也采取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该所已要求其会员报备参与程序化交易的客户资料,110余家会员开展了程序化交易,涉及2万5千多客户(其中法人占2%,约600户,自然人占98%)。程序化交易者占到开户数的1%左右。这些客户总交易量(年)为8800万手,交易金额12万亿元。
目前,国内还存在制约程序化交易发展的因素。一是由于长期路径依赖,市场交易机制较单一、约束较多,如缺少股票卖空机制、T+0交易、做市商制度等,订单形式较单一,没有采用较灵活的二级托管机制。二是金融产品不够丰富、层次少、创新不足,缺少避险工具。三是交易佣金之外的刚性税费仍然较高。四是市场参与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有待提高。此外,程序化交易在为市场参与者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监管问题和挑战;更快的交易响应速度、更多的海量数据等现象随之出现,这也给交易所的系统带来前所未有压力;程序化交易对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稳定运行和风险控制带来一系列挑战。
三、有关建议
在资本与IT充分结合发展的今天,程序化交易必然会在我国资本市场获得长足发展。为了促进程序化交易的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证券监管部门适时考虑制定指导国内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的行业性指引,防范程序化交易的系统性业务风险和技术风险,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二是程序化交易往往涉及期货、现货及相关联的证券品种,需要在监管部门、各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多个层面建立跨市场、跨品种联动的价格稳定机制;建议在新形势下重新评估涨跌停制度与熔断机制的适用场景和风险隔离特征,建立有效的市场安全阀。
三是建议交易所建立全仿真测试环境并提供完善的接入机制,为市场参与者进行完整的系统测试和模型验证提供支持,努力减少技术系统缺陷或算法策略缺陷带来的风险。
四是建议证券公司在技术和业务层面重视程序化交易实时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及时发现、防范因模型缺陷、系统缺陷所导致的非预期交易订单;根据程序化交易的特点,针对程序化交易健全客户分类服务管理、适当性准入管理,使投资者充分了解程序化交易的风险特征;为高频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配备独立的交易订单处理系统、交易报盘通道,防范高频程序化交易的浪涌冲击影响普通客户的正常交易,自觉维护市场公平。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10-0055-06
一、研究背景
创业板(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简称GEM)又称二板市场,是指主板市场以外的专为无法满足主板上市条件的新兴公司和高成长性企业提供筹资渠道的新型资本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0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在深圳举行了开板仪式;同年10月30日,首批28家企业正式在深圳创业板市场集中挂牌上市。至此,我国酝酿了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市场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
创业板的成功设立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扩展,创业板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良好的激励示范效应。创业板的进入门槛低于主板及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与主板具有基本相同的上市条件),有助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通过创业板上市这一途径筹集到发展所需的必备资金,同时这一过程会产生激励示范效应,对优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有助于培养我国自主创新的氛围,带动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其次,创业板为创业投资(又称“风险投资”)提供了“退出机制”,有助于实现科技与资本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创业板的“退出机制”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了一个较为方便且有效的退出渠道,在分散创业投资基金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周期流动和使用效率,有助于引导、鼓励风险投资等产业基金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形成资本的良性循环,建立科技与资本共同发展的互动机制。最后,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成功设立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区别于中小企业板的非独立附属市场模式,创业板的设立采取平行于主板的独立模式,旨在为成长型及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融资平台,缓解我国资本市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层次缺失问题,提高了资本市场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使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基本完整,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
在创业板长达十年的筹划过程中,中小企业板作为最终设立创业板的过渡和尝试,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有产物,并最终导致我国资本市场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并存的特殊格局。由于两个市场服务对象的相对同质性及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探路石的历史相关性,两个市场间可能存在层次定位模糊及市场功能重叠的风险。下文将以创业板为主体。从两个市场的体制设计和运行情况两个角度分别进行制度分析和数据分析,在考察两个市场差异和趋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清晰两个市场的层次定位提供建议,并对未来两个市场相互关系的发展趋势提出构想。
二、现阶段我国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主要区别及联系
(一)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区别与特点
我国创业板的设立是为了“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主要面向符合《证券法》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主板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行业分布将具有“两高六新”特点。而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主板上市标准、成长性良好但规模尚未达到主板上市要求的公司。
两个市场初始定位的差异必然首先反映在制度设计上,其中上市条件、资产特点、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最能集中体现两个市场之间定位及服务对象的差异性。表1列示了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在制度设计上的部分主要区别。
通过对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特点的直接比较,可以看出创业板主要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1 从业绩指标及企业规模等定量标准角度考察,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相对宽松。
通过“盈利要求”的比较可知。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指标要求有所下降,具体表现为盈利期要求从三年下调为两年,盈利指标的绝对值进一步下调,同时在两年累计盈利或最近一年单年盈利两种指标中满足其一即可,低于中小企业板两种指标需同时满足的较高业绩要求。“股本要求”则体现了创业板对于企业规模的要求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定量的财务标准及企业规模要求的同步下调,降低了在创业板上市的准入门槛,为占我国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上市条件。创业板的这一制度安排比中小企业板更契合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定位初衷。
2 从无形资产持有限制的定性标准角度考察,创业板对无形资产的要求更灵活。
创业板对“资产要求”取消了中小企业板“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的限制,只是规定企业“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这一区别说明创业板比中小企业板更进一步考虑到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资产结构中,对于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及市场渠道等“轻资产”依赖性较大、科技成果入股相对普遍的特点,在上市标准中去除了20%的上限要求,较好地契合了创业板公司轻资产特征明显的特点。
3 从信息披露要求角度考察,创业板的监管制度更加严格。
创业板采用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并设立了一般交易、担保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临时报告需予以披露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触发指标值,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此外,创业板对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披露要求更加充分(只要企业在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100万元就需进行公告);相对于中小企业板,对上市主体担保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披露以及特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减持股比例事后披露的指标值都作了相应调低。创业板的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及更全面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利于针对成长型创业企业的高风险及高信息不对称特征构筑更为严格的监管机制,有利于保护创业板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创业板的平稳运行。
4 从发行审核流程角度考察,创业板的上市程序更为便捷、高效。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初审阶段无需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上市程序的相对简化减小了中小型企业的上市成本;创业板专设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具有较多的委员人数及较高的行业专家委员比例,旨在有效针对高科技企业界定标准的多样性、各项指标与主板市场的差异性提高审核效率。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契合了创业板企业数量庞大及覆盖面广泛的特点。
通过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在上市条件、资产特点、披露要求及审核流程等制度设计方面的特点比较
可以看出,创业板的准入门槛更低、对无形资产的要求更灵活、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更严格、发行审核流程更便捷,这些体制上的差异性与创新性表明我国创业板的主要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了创业板上市企业“两高六新”的特征要求及由此衍生出来的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与我国设立创业板的初衷具有较高的契合度。但是,仅靠制度安排的提纲挈领及上市标准的相对差异较难保证两个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晰的市场层次和功能定位。下文将从创业板的实际运作情况出发,主要通过数据分析对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市场功能的重叠及趋同趋势进行进一步验证。
(二)创业板在实际运作方面的特点及与中小企业板的联系
1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要求。
证监会于首批受理的149家拟上市企业中最终选择了28家作为我国创业板首批上市的企业。图1和图2分别为该28家企业2006至2008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和累计营业收入情况。
从上图1、2可以看到出,28家企业中有23家同时满足主板市场三年累计净利润值超过3000万元及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的上市条件;28家企业平均9150万元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和5.26亿元的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远远超过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截至2010年4月30日,创业板78家上市公司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和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仍分别维持在8932万元和5.5亿元的高位。由此可见,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业绩要求的实际门槛远远高于制度门槛,甚至与中小企业板的目标服务对象产生了重叠。实际上市条件与法定上市条件之问的较大偏离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目标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积极性,弱化了创业板扶持创业企业的功能。
2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际行业分布情况。
中小企业板具有“中国制造业之板”的别称。2010年3月底。中小企业板379家上市公司中有282家属于制造业,占比达到74.4%。证监会正式受理149家首批创业板申报企业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行业。占比达到68%:新能源、文化教育传媒、现代农业等新兴行业企业占比约为17%;制造业占比仅为15%。相对均衡与广泛的行业分布与中小企业板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分布情况具有一定差异性,显示了创业板旨在服务于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的市场定位。但图3显示,首批28家上市公司中有17家属于制造业,占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60%,并在上市公司达到78家时该比例仍然维持在59%。因此,创业板企业集中于制造业的特点与中小企业板的行业分布具有趋同风险。
3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际所处发展阶段及特点。
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较高,主要服务于已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创业板则主要定位于创业期的企业。但是从成立时间来看,企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至2009年底的平均成立时间为8年左右,后续挂牌的50家上市公司也基本于2000年左右成立(部分成立时间较短的公司实际成立时间较早,如2008年成立的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由成立于1996年的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相对于中国企业平均7到8年的生命周期,创业板上市公司显然已走出高风险的创业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生命周期特征与中小企业板呈现一定相似性。由此可见,创业板扶持成长型创业企业的首要功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
此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两高”特征不平衡,“高成长”而非“高科技”的情况突出。按照国际经验,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要达到10%才能称之为高科技企业,但我国创业板部分披露这一指标的上市公司与该指标具有较大差距(未披露的公司可能更低)。如主营电子传感器的汉威电子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年平均值为3.92%,安科生物为4.02%,总体水平偏低。
由于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服务对象的相对同质性,部分专家学者在创业板设立之初就提出过创业板会成为主板、中小企业板的“翻版”、成为“小小板”的忧虑。从创业板半年的运行情况和市场数据来看,这些忧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上市标准看,创业板对拟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要求远远高于法定标准,甚至高于中小企业板(同主板)的上市业绩标准;从行业分布看,创业板市场的行业分布与中小企业板趋同,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从生命周期看,大多数上市公司已度过高风险的种子期、创业期进入“高成长”的发展阶段,同时高科技性和自主创新性的特征并不突出。创业板的以上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源于监管部门为保障创业板的成功设立及平稳运行而采取“优中选优”的稳健策略,但从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到2010年4月30日的78家公司,其盈利能力、行业分布、周期特征等数据始终维持在较相近的水平,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由此可见,创业板实际运作情况与其降低准入门槛、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设立初衷存在较大偏离,并进一步导致了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市场功能、层次定位呈现一定程度的重叠与趋同,不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三、创业板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建议及构想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趋同不仅会导致创业板为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弱化,同时会导致我国资本市场层次的模糊与监管资源的浪费等问题。为防止这一趋势的发展,下文将从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的定位、制度创新与完善两方面为明确我国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间的层次差异提供相关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两个市场相互关系的发展趋势提出构想。
(一)明确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服务对象的定位
在上市企业的筛选过程中,创业板的各项实际标准不应过高地偏离于法定标准,甚至应当在适当的时机进一步下调法定标准;同时更加关注拟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创新性及发展潜力,真正从源头上明确服务对象的差异性。
1 创业板的实际准入门槛需向法定准入门槛回归。
我国创业板明确规定了拟上市公司的盈利条件、经营年限及规模要求等标准,相对于低门槛甚至无门槛的各类海外创业板具有较高的准入条件。这体现了我国监管当局对市场风险的审慎态度及对我国散户型投资群体的必要道德保护,是中国特色创业板的具体体现之一。但实际运作过程中这些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势必大大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创业板的积极性,弱化创业板为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首要功能。因此,我国创业板的实际准入门槛需向法定准入门槛回归,从源头上清晰与中小企业板的定位差别,并且在积累一定市场经验、保证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现行的准入标准,吸引更多具有良好潜质的中小企业并满足其融资需求,从而进一步扩大我国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市场层次差异。
2 创业板的行业分布需更加广泛。
作为一个独立于主板的前瞻性市场,创业板需要吸纳能够提供新产品、新服务、新商业模式的潜质型
中小企业。若因过于偏好相对传统、稳定的制造业公司而牺牲上市公司行业分布的均衡性与广泛性,则会使创业板“沦陷”为中小企业板的复制与翻版,使之无法为我国鼓励自主创新的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持。因此,面对创业板市场行业分布更为广泛的上市公司资源,审核部门不能习惯性地偏好于制造行业,不应过于关注盈利存量等历史业绩指标,而应大胆向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倾斜,对于新兴行业企业予以实质性的引导和鼓励,同时对制造业等传统行业上市公司的比例予以一定控制。通过更为均衡、广泛的行业分布扩大创业板对各个行业创新型公司的激励效应,凸显创业板不同于中小企业板的前瞻性、引导性及高科技性。
(二)推进创业板的制度创新与完善
单纯的上市标准差异并不能完全保障两个市场间的有效定位,两者的本质区别应通过贯穿整个过程的制度创新得以体现。
1 市场交易方面的制度创新。
考虑到市场的“路径依赖”、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匹配性等原因,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交易制度采用与主板市场相同的竞价交易制度。但随着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及上市公司本身的高成长性、高风险性特征的累加,上市公司总体质量的下滑会加剧创业板市场的潜在风险,从而影响交易活跃度并可能最终导致交易流动性出现问题。因此,长期而言,我国创业板在市场交易方面应逐步适时鼓励、推进做市商制度,为市场交易提供充分流动性保障的同时平抑证券供求的短暂失衡,增强市场的稳定性。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欠缺,因此在路径选择上建议首先采取特殊的混合市场制度――附流动性提供者(Liquidjtv Providers)竞价交易制度,即做市商的双边报价与投资者的委托共同参与集中竞价,交易仍然主要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做市商承担特定情况下报价义务,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进一步过渡到做市商制度。
2 退市安排的完善及转板制度的创新。
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中没有提及公司退市后的处置事宜,即创业板上市公司不能像主板上市公司一样,在退市后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意味着创业板公司退市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可能没有适当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具有较高的投资损失风险。虽然海外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大多是直接退市,由公司自主选择是否在交易场所挂牌,但由于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现行创业板的直接退市规则不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易引发诸如“琼民源”事件的社会问题。因此,随着创业板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及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上升,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起与三板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或安排较为宽松的场外市场交易来完善创业板的退市机制,以此为退市公司的投资者提供再交易平台,在减少其风险与损失的同时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平稳运行。
此外,创业板的成功设立解决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断层问题,使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架构建设基本完成,而转板制度作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重要枢纽,其建立有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与整合,实现市场的动态均衡。建议可以按照升板自愿、降板强制的原则,强制无法继续满足上市条件的公司及时退市以保证市场信誉与配置效率,同时给满足高层次市场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以自主选择融资市场的权利。但介于不同层次市场间不同的融资标准及运行机制,如何通过灵活的转板制度实现各个市场间的无缝对接,仍需我们在长期的实践和经验积累中不断地摸索。
3 建立我国多层次创业板市场体系的构想。
基于各项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市场层次差异性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护,但其服务对象的相对同质性决定了两个市场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鉴于当前中小企业板作为主板附属市场的尴尬地位及作为创业板探路石的历史角色,笔者认为若将中小企业板从主板市场中剥离出来,与创业板共同纳入多层次创业板市场体系的框架之下,将更有利于清晰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脉络,使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差异性和共通性得到有机结合。
以纳斯达克为例,纳斯达克市场原来由两个层次的市场组成:全国市场(National Manet System)和小型资本市场(Small Cap Market)。其中,小型资本市场的对象是高成长的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全国市场的对象是世界范围的大型企业和经过小型资本市场发展起来的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成功运作和经验积累,NASDAQ于2006年2月实行了进一步的层次细分,从原来的两个市场发展成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后两者分别对应于原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小型资本市场),以此进行市场结构的优化,吸引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
参照纳斯达克的成功经验及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特点,建立多层次创业板市场体系的长期目标及构想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建议在该创业板市场体系下,将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置于最高层次,通过较高的上市标准、严格的退市制度和监管制度侧重于服务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业绩良好、运作规范的成熟中小企业:现有的创业板作为该市场的第二个层次,以相对宽松的上市标准侧重于服务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但尚未成熟且融资需求具有高频率、小额度特点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两个市场间需以有效的转板制度作为衔接,一方面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后的交易渠道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业绩突出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更高层的中小企业板寻求更好的发展。
四、小结
创业板的成功设立使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扩展,为创业投资提供了“退出机制”,对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由于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服务对象的相对同质性,虽然创业板在准入条件、信息披露、审核流程等方面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但其实际运行情况与制度安排及设立初衷存在较大的偏离,具体体现在实际门槛远远高于制度门槛、行业分布过度集中于制造业、上市公司以成熟企业为主等方面,其市场功能及运行特点与中小企业板具有较高的重叠风险和趋同趋势。建议通过实际准入门槛向法定准入门槛回归、注重行业分布的均衡性等方式从源头上明确两市场间服务对象的相对差异,并通过交易制度、退市制度、转板制度的制度创新和完善进一步强化创业板服务于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功能,清晰两市场间的层次脉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适时地推进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共同纳入多层次创业板市场体系的框架构建,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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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中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分业监管。中国金融体系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但在资本市场上就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中央和地方各管—块,不同品种证券的市场管理者不同。甚至一种证券的—二级市场之间就有不同的管理者。主要表现是:证监会是中央主管机构,地级人民银行在市场监管上颇有影响,财政部、中央银行介入市场管理,地方政府在交易场所的管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
自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就伴随着始终。但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危机四起,从20世纪90年代的股市异常波动,到现在上市公司频频发生造假事件,这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市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律框架不完善,分析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将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发展。
1.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
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可以说是集中型监管体制,在分业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适度的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证监会作为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所归口管理部门。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证券机构的审批,这意味着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权限在两个部门被分割开来。
在1992年以后,人民银行不再是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但它仍然负责审批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证券机构在审批和经营管理上受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双重领导。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管理债券交易、投资基金。
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以及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上海、深圳市政府和证监会一起管理沪、深证券交易所。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公司上市、股票交易流程上都有可能影响其正常操作。
1.2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成效分析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成效的分析,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所投入的成本与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结果的分析,可以从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与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监管能否有效纠正市场失灵,充分保证市场效率,关键在于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而完善的监管制度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效率的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特别是监管制度的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与监管失效的同时存在,成为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监管的基本现状,对资本市场效率分析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根据市场证券价格对信息反映的范围不同,把市场划分为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强型效率市场。经济学界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成效分析主要按照上述理论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一般研究主要是对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进行研究。以往对我国资本市场弱型有效市场的实证检验有,俞乔(1994)对上海、深圳股票市场股价变动的随机假设进行检验。他利用上海、深圳的交易所自成立到1994年4月底的各自综合股价指数的观察值,通过对误差项序列相关检验、游程检验和非参量性检验,排除了上海和深圳股价变动是“随机游走”的可能性,得出了上海、深圳两地股市非有效性结论[1]。
半强型有效市场检验的有:杨朝军等(1997)选取上海股市1993—1995年间100家上市公司的送配方案公告为样本,对各家公司股价在公告前后的变化进行详细地分析,以检验市场对送配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上海股市已经能够较快地反映送配信息,说明中国股市一定程度上已能迅速反映某些公开信息,但并不能就此判定上海股市已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而笔者在对2005—2006年度股票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也得出我国股市尚未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的结论。
2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不完善,证监会效能不足
在中国资本市场管理体系中,除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外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人员编制不足和缺少足够权威,导致削弱实际监管效果。很显然,在证监会和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重复监管的现象,而监管职责在证监会和人行之间的分割,又导致某些监管领域落入夹缝之中。而对于市场的某些部分,尤其是针对证券商和机构投资者,事实上缺少监管。
2.1.1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足
证监会在名义上是主管机关,但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只是附属机构,只能起协调作用,监督的权利和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现阶段市场已形成了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企业债券、基金、可转化债券同时发展的直接融资工具体系。而从目前的监管机构分工来看,中国证监会主要监管股票、基金、可转化债券;财政部主管国债的发行、兑付;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企业债券的发行。证券主管部门存在着多头化,易产生整体监管方面的矛盾和摩擦,不利于提高整体监管效率和证券各品种之间的协调配套发展。
2.1.2证监会地方办事机构行政能力的独立性受到制约
本地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证监会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很深渊源,受地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很大。证券市场运行中屡屡发生重大事件,暴露出了我国证券监管系统上的漏洞和某些功能上的不足,中国证监会的权限常常受到比其行政上更高一级的地方首长的干预,其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
2.1.3证监会权力制约不能有效辐射其全部管辖范围
证监会权威性的不足与监管权力分散性是相联系的,监管权力从横向看分布于证监会、银监会、财政部和国资委等机构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法规、管理措施及政策目标亦有冲突之处,居高不下的协调成本大大降低了监督管理的效率。从纵向看分布中央和地方之间,多家平行机构从不同侧面,各个地方从不同范围(地域)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管,造成利益的冲突、责任的推卸、监管的盲点和监管力度的不平衡,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统一性,造成某些领域事实上的无人监管。
2.2资本市场监管理论创新不够,市场管理者不能有效进行理论建设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主要还是局限在对资本市场现行问题的补救上。由于市场发展太快,政府监管部门忙于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中坚作用,证券市场的基本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被忽略了,对资本市场结构、运行问题缺乏理论研究,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内凸现的紧急问题,往往采取不顾长远的急救方法,虽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是却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隐患,参考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看到几乎所有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都有一个明确的行动宗旨和一系列行动细则组成的纲领性监管框架,这种框架是其监管部门长期行动的准则。在缺乏长远规划的情况下,监管上被动地长期处于救火状态就是难免的。
2.3资本市场自律性监管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市场自律性监管机制功能
我国目前的自律组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沪深两地交易所自律组织;二是证券业协会。两个层次在行业自律中都存在问题,首先是两地交易所存在明显的地方利益,其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受到所在地政府的干预,因而难以真正贯彻公平、公正的指导原则。其次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一家行业性质的民间协会不能发挥自律作用,这与目前证券市场多头管理格局有关。因此,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监管与自律仍然处于严重不平衡的状态。
2.4资本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不健全,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强
国家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存在法律盲点,难以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并且退市标准不统一,尺度难把握。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主体不够明确。由于现行法律对地方人大如何监督中央驻各地的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省人大及人大财经委难以对驻各证管办实施监督。实际上,《证券法》等于没有明确对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及应该由谁来监管。
3启示及对策
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何有效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能、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3.1构建资本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及时发现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异常反映并及时进行调控,是可以防范或避免金融危机发生的。这里的关键是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灵敏的资本市场危机预警指标体系。
3.2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稳定一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在于健全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制度落实,规范上市公司组织结构,以此来消除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企业所募集资金使用和投向的监督。
3.3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一、引言
一个功能良好的资本市场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新能力的提升,经济增长内生力的打造都需要强大、完善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这一点从美国、加拿大近几十年经济的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及其世界经济领先地位的确立可以得到有力的佐证。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比较发达的国家,总体来看,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体系代表着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国的资本市场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币升值、股权分置改革和国资改革等多重因素重叠作用下,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繁荣发展和加速创新阶段。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立足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积极借鉴和吸取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建设的有益经验,优化中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发挥资本市场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这些对加速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本文重点比较分析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结构、资本市场主要融资工具等方面的特点和差异,并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谈谈对加速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启示。
二、美国资本市场结构与特点分析
1、美国资本市场概述
美国股票市场出现于18世纪末,股票交易分为场交易和场外交易。场交易在股票交易所完成,美国至今已经拥有7个主要的交易所,它们是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费城股票交易所(PHLX)、亚里桑那股票交易所(ASE)、芝加哥股票交易所(CHX)、太平洋股票交易所(PCX)和波士顿股票交易所(BSE)。其中,城股票交易所(PHLX)、亚里桑那股票交易所(ASE)、芝加哥股票交易所(CHX)、太平洋股票交易所(PCX)和波士顿股票交易所(BSE)属于地方性的交易所,受理地区公司的上市申请。美国证交所1998年与美国证商协会合并,成为了该协会下的子公司,但仍然独立运作。美国股市场外交易的主体是美国证商协会(NASD),协会成立于1937年,是美国最大的券商自律组织。自律机构(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是一种类似于行业协会的组织,对于加入协会的成员制定各种规定,以提高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但这些规定并非具有法律强制力。在美国证商协会的努力下,诞生了著名的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即那斯达克交易系统。
2、美国资本市场结构
经过300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资本市场是一种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风险分散、多重覆盖的金字塔式结构。根据各市场面向对象、影响范围、服务条件等的不同,可将美国资本市场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全国性市场,以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为代表,主要为成熟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对入市企业标准有严格的要求。
第二层是创业板市场,主体是纳斯达克全国资本市场(NASDAQ)和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NASDAQ Small Cap Market)。全国资本市场有严格的财务、资本、管理等要求,面向成熟型公司。小型资本市场的要求相对较低,面向规模较小的、处于成长期的新兴公司。NASDAQ市场有灵活的跃迁机制,成长期的企业在小型资本市场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后,符合相关标准,可以顺利地进入全国资本市场。同时,为了保证资本使用效率,NASDAQ也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做出了要求,不满足市场要求的企业将被迫摘牌,退入低一级的市场。
第三层是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主要包括芝加哥证券交易所、太平洋交易所、费城股票交易所、波士顿股票交易所和国际证券交易等。
三、加拿大资本市场结构与特点分析
1、加拿大资本市场概述
加拿大目前主要的交易所包括: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多伦多创业交易所(TSXV)、蒙特利尔交易所和温尼伯期货交易所(WCE)和加拿大CDNX证券市场。其中,多伦多证交所是加拿大最大的主板市场。创业交易所则类似于美国的那斯达克。蒙特利尔交易所主要以期权交易为主。温尼伯(Winnipeg)在历史上是加拿大最大的货物集散地,所以温尼伯交易是以期货交易为主。加拿大CDNX证券市场,1999年11月29日温哥华与阿尔伯特证券交易所的合并标志着加拿大创业交易所(CDNX)正式启动。
2、加拿大资本市场结构
第一层是加拿大的TSX主板市场,具有153年的历史,是世界第七大、北美第三大证券交易所。TSX适合于有着优良业绩的成熟公司或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先进技术型公司,很多在TSX上市的公司也同时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第二层是TSXV多伦多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具有100年的历史,它是全球最大的创业板市场,TSXV适合于有一定业绩或经营历史并希望筹集一百万到五百万加元资金的企业。TSXV的前身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素以矿产勘探行业融资而闻名于世,近年来又被公认为协助各类新兴产业――诸如高科技、制造业、生物医药、电脑软件、国际互联网网络开发领域的证券交易所,其入市门槛较低。TSXV的另一个职能是向其他几家交易所输送新生力量,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在TSXV“毕业”进入到规模更大的股票交易所。
从以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到,美国和加拿大资本市场的世界领先地位,部分是源自其信息披露制度,因为这样就能够使支持决策的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一系列重要研究表明,会计信息与投资者购买和出售决策息息相关。因此,会计信息和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关系,对旨在为国家的经济增加更多资本流入的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来说,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政策问题。
四、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主要融资工具
尽管融资工具种类繁多,从本质上讲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除了发行股票以外,还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融资空间。其融资工具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融资
(1)普通股与私募。普通股可以分为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增发等不同的方式。私募在美国不需要美国证交易委员会批准,私募对象是机构投资者、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和美国以外的海外投资者。美国证交易委员会对私募金额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如果公司准备进行无限额私募,资本的私募者需要对投资者提供相关的审计文件和其他详细的财务报告。根据规定,私募的投资者获得的股权在一年内不得在市场出售,但是可以进行私下之间的交易转让。
(2)优先股。优先股也属于股权融资的一种,但更具有一些债券的特点。例如,股息固定,不因企业的经营状况而改变。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对剩余资产,优先股比普通股享有优先的要求权。在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上优先股的种类很多,包括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的优先股、有特殊保障条款的优先股。这些优先股的设计完全是针对投资者的某些特殊要求。
2、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对于美国和加拿大公司来说不仅获得了资金,同时支付的利息还可以享有抵税的作用。这也是美国和加拿大公司在设计融资方案时非常重视的一个因素。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取得Moody和标准普尔的信用评定。实际上美国、加拿大的投资银行家们在不同的时期都可以创新出符合投资者需要的债券种类,以满足融资者和投资者的需求。
3、资本库模式(Capital Pool Company,CPC)
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 TSX)面向全球开放的资本库模式。这是针对中小企业专门设计的一种上市方式,是TSX独有的融资方式,非常巧妙地解决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在成本、风险、利润等方面的两难处境。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CPC方式风险小、成本低、时间短,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融资方式。CPC方式体现这样一种理念:在一个有成长前景的公司中,高素质的领导层是重要的资产,他们知道如何找到所需要的人,整合公司所拥有的资源,将创新的技术、构思转化为生产力,并以此吸引到风险资本的投入。CPC方式融资本质上可以概括为“企业通过与上市的资本库公司合并,从而获得上市资格”。具体程序是:先由有资信记录的专业投资人在加拿大注册成立一家上市公司(资本库公司),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管理小组去开发一项预期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该CPC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实现初次融资,从而形成资本库公司雏形。资本库模式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吸引大量具有丰富金融市场经验的投资者。TSX对CPC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有十分严格的规定,要求必须包含投资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行业内专家、专业律师、会计师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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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尚福林: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五大思路[N].上海证券报,2007-1-13.
[3] 屠光绍:资本市场五大热点[N].上海证券报,2006-9-12.
[4] 尚福林:着力解决资本市场结构性机制性问题[N].金融时报,2006-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