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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77-0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的日益齐全,市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在享受物质文明的基础上,越来越关注的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生态环保问题。目前,我国各地正在快速推进城镇化,城市开发建设强度较大,由于忽视市政建设和管理过程污染防治工作,由此带来的沙尘、灰霾等环境问题已成为市民环保投诉的热点之一。市政道路的建设地点往往处于建成小区周边,并且道路贯穿的区域较大,因此市政道路在各项市政工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市政道路目前实施的的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并不理想,如何提升市政道路建设和营运过程的污染防治效果已经引起了管理部门和有关学者的关注。
一、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问题
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包括占有土地产生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问题和工程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市政道路工程在运营期的环境污染相对较少,但是对车辆事故、汽车尾气带来污染也应进行关注和有效防治。
1.施工扬尘问题。扬尘污染主要是指由于空气中流动的风力或者施工作业的车辆带动,将施工现场的粉尘扬起,导致空气中弥漫着各类灰尘。灰尘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特别是粒径小于10微米的粉尘,极易被人吸收,或沉附于支气管中,或吸入肺泡,长期吸入将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这些小颗粒的灰尘尘是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也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市政道路工程的路堑开挖、路基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建材运输等过程均将产生扬尘污染。根据对道路施工现场的调查,施工前期路基填筑过程是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而这当中又以汽车行驶引起的路面扬尘和堆场引起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为突出。
2.施工车辆尾气及沥青烟气问题。在施工中由于使用压路车辆、柴油机等设备,将有少量燃油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沥青路面由于具有消声减振的作用,多被新建市政道路采用。沥青路面的摊铺过程会产生少量的THC 、TSP和BaP等污染物。
3.施工废水问题。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场地、混凝土转筒、料罐等冲洗会产生冲洗废水,废水中悬浮物约为5000mg/L。市政道路如穿越河道,在桥梁工程的钻孔灌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钻渣和泥浆,其泥沙悬浮物高达10000-20000mg/L。这些废水如排入周边水体,将使水体中的悬浮物质、油性物质等污染物大大增加,引起施工现场周围的水体污染。此外,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果妥善收集处理而随意排放,也将影响周边水体环境。
4.施工噪声问题。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不同施工阶段使用的设备不同,并且道路施工影响范围较大,不同时间其影响区域不同,导致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具有极大的无规律性和随意性,另外,不同的设备产生的噪声类型不同,使得噪声污染具有突发性和脉冲性,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严重的影响,会使人产生烦躁感。
5.施工固废问题。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路基开挖土方、表土以及桥梁施工中灌注桩产生的钻渣以及石料、砂、石灰、沥青等建筑废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施工固体废物往往临时堆置于露天场地、秩序混杂。石灰、水泥等经雨水冲刷会渗入土壤或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使土壤理化性状破坏,造成土地资源损失。生活垃圾会孳生细菌造成臭气,产生各类健康问题,会对城市环境和施工人员健康带来一定危害。
二、道路施工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道路施工应倡导职业、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树立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配备有助于控制污染的施工设备,采用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努力减少施工建设的污染。通过市政道路的污染源的总结可以得出,污染防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扬尘污染防治。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车速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的有效方法。
2. 施工车辆尾气及沥青烟气污染防治。这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但是如果不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人员会造成一定影响。沥青 烟气有较浓异味,尤其在敏感的居民小区周边进行沥青浇筑施工时,要对其进行有效防治。目前,这部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常常被忽视。为减少这部分污染,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应加强施工管理,一方面要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障,配备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另一方面要禁止在现场进行沥青拌和,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沥青,即摊铺即碾压,对多余废弃的沥青及时清除。
3.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的噪声一部分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针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自身的施工特点,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并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其次,在原有设备的基础对旧设备进行改良来降低噪音,普及吸音、消音、隔声的降噪技术,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道路运营后的污染防治措施
1.路面初雨径流污水的防治。一方面市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 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道路沿线的水质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设计建设初雨径流污水的收集系统,将径流污水通过排水沟引入溢流井。一开始初雨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去污水处理厂处理,随着降雨的持续,雨水量增大,径流污水将通过溢流井溢流到雨水管网排入环境,而此时径流污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 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加强市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的绿化,多种植梓树、黄杨、栾树、女贞、油松、法桐等汽车尾气吸附能力较强的乔木、灌木,即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3.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道路建成运行后,应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启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电子警察,对超速的车辆自动拍照后进行罚款。市政道路紧靠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应加强绿化,必要时设置隔声挡板。
四、结语
只有对市政道路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发现、解决,才能有效的保障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作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才能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作出真正的贡献。
参考文献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计划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开展扬尘污染排查,编制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
(二)整治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植物栽种和养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等施工作业及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督促落实各类防尘措施。
(三)巩固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扬尘污染防治整改不到位的业主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扬尘污染防治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城区所有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作业等施工作业在开工前必须按标准设置围栏,配备防尘设施,定期清洗物料运输车辆。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在开工一周内对场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严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工程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要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等。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溢。闲置7日以上的道路与管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道路和管线采取防尘措施。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建设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建筑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严格按照市,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场地日常环境监管力度。从事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垃圾、粪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或者全覆盖方式运输。不具备封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封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区城管与执法局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查道路运输抛洒行为,对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或容易脱落、扬洒物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运输工具密闭装置的维护和保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车辆轮胎不得带泥行驶。
(三)绿化及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栽植行道树,已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绿化带、行道树下的泥地应当绿化或者铺装。区城管与执法局应加强对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及泥地绿化、铺装行为。各责任主体应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泥地的绿化或者铺装,新增泥地的绿化或者铺装应当在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四)道路保洁扬尘专项整治。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应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干道每日至少冲洗1次,气温高于摄氏30度时,每日冲洗不少于2次;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市区黎明路、南浦三区)周边路段进行重点控制,增加冲洗频次。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镇)应加大投入,科学实施道路保洁,减少城市保洁不当造成扬尘污染。
(五)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和露天仓库,应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区环保局加强对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露天仓库的改造,新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露天仓库按规定在投用前落实扬尘污染各项防治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开展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及道路保洁扬尘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对全区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对全区道路运输、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各类码头、停车场、堆场和露天仓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的扬尘污染状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process of city, city of dust pollu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and the public living environment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origin and harm of dust pollu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gitive dust pollution in Guangzhou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control the dust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particle concentration in the ai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air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of our city,earnestly safeguard people'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health.
Keywords: Guangzhou dus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2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市政建设以及高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城市扬尘污染已成为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之一,其对市民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空气中的扬尘会影响大气能见度,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加强扬尘防治已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迫切要求。
一、扬尘的来源及危害
(一)扬尘的来源。
扬尘包括3个组份[1]:降尘(直径>100μm)、飘尘(直径为10~100μm)、可吸入颗粒物(直径
扬尘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1.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扬尘。由于城市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采石取土作业等,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够完善,料堆遮挡不严整,且施工周期长,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建筑扬尘。
2.随风飞扬的堆放物尘。各类物料堆放场如工业区的露天仓库、港口码头的建筑材料和煤堆场等随处可见,且大多数并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就会产生堆场扬尘。
3.对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扬尘。城市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在行驶过程中,车辆洒落在道路上的颗粒物被反复碾压与排放的尾气颗粒物混合,共同形成道路扬尘。
4.量大面广的地面的土壤扬尘。由于地表、气候干燥、大风等因素,各种沉降在地面的颗粒物再次进入空气中,形成土壤扬尘。
(二)扬尘的危害。
1.造成空气颗粒物污染。
扬尘是空气中TSP和PM10的主要来源之一,受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影响,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增大。研究表明[3]:颗粒物能够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此外,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还会造成光化学烟雾、酸雨、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
2.威胁人体身心健康。
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直径在5到10微米之间的颗粒吸入后对人体的呼吸道及肺部都有一定的刺激,长期影响后可能会引发慢性炎症;而直径小于5微米的尘粒可以深入肺部,从而引起各种尘肺病。此外,尘粒表面可以吸附空气中各种有毒元素及多环芳烃化合物,其中的代表物质苯并[a]芘为强致癌有机物,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
二、广州市扬尘污染现状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得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2012十年期间,PM10年均浓度由9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69微克/立方米,城区平均降尘量由6.11吨/平方千米•月下降至4.47吨/平方千米•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升以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严峻考验,广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建筑业、道路交通等的发展导致扬尘产生量增加。
在建筑业方面,据广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2年广州市房屋施工面积8718.6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房屋竣工面积287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0.3%。在道路交通方面,2012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 204.16万辆,比上年增长9.9%。在港口运输方面,2012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5125.16万吨,增长0.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474.36万国际标准箱,增长2.2%。
建筑业、交通道路、港口运输的迅速发展必然导致建筑扬尘、交通扬尘、堆场扬尘的产生量随之增加,再加上泥地扬尘和露天焚烧扬尘等,广州市扬尘年产生总量将不可小觑。
(二)广州市空气质量与省内其它城市仍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的空气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空气质量优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但与省内其它城市对比仍有一定差距。由表1可见,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梅州、韶关、河源6个城市中,2012年广州市PM10浓度最高,降尘量也仅次于东莞、中山和河源,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
表12012年广东省各城市PM10浓度和降尘量对比
(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2年2月29日,国家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提前于2012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二级标准年均值从100微克/立方米收紧为70微克/立方米;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限值,其中一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
三、扬尘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扬尘污染量大面广,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经验,建立并不断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扎实促进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
控制扬尘污染重在管理。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园林、国土、港务等。广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有效地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
源头管理和防治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加强扬尘污染源头防治,必须全面排查市内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包括全市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煤及码头堆场、地面、绿化等信息,从而为扬尘污染控制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和理论依据,便于环保部门宏观控制与管理,最终为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以解决扬尘污染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的防治。[6]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堆场、道路、泥地、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等六个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的环境监管。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设置、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重点施工工地和采石取土场应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应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一不准进”是指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要求。房屋拆除和采石取土应安排在风速5级以下进行,作业时须按要求进行洒水压尘和设置围挡。
2.物料运输扬尘防治。
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途中物料不得泄露、散落或飞扬。应强化物料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物料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排放建筑废弃物、运输撒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
3.堆场扬尘防治。
所有散货物料码头在堆放和装卸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采取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按要求配备吸尘、喷淋、洒水等防尘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4.道路扬尘防治。
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由干式清扫转变为湿式清扫,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要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要不断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与频次,增加道路洒水次数。此外,道路两侧贮存、堆放砂石、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要建成封闭设施、喷淋设施以及表层凝结设施等。
5.泥地扬尘防治。
加快市区泥地的治理工作,在所有无植被的区域使用并保持足够量的水或其它尘抑制剂。落实各类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优先绿化、适度覆盖泥地。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复绿,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广场绿化、停车场绿化、墙面、桥体等垂直绿化方式。
6.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扬尘防治。
加强秸杆等生物质物料和废旧物、垃圾的露天焚烧监管,在清扫、园林、建筑工地等行业全面禁止焚烧园林废物、建筑垃圾或使用废木材作为燃料。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环境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控制扬尘污染的重要意义,从而认真落实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扬尘污染控制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6]
综上所述,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找准根源、查清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管理,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使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 贾素云,薛扬声,王进山. 上兰地区空气中尘污染来源的研究. 华北工学院学报,2000,21(2):178~181.
[2] 张晶,胡春玲,任庆. 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环境保护科学第34卷第2期.
[3] 赵光荣,郭军,王建国. 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干旱环境监测.2005,19(2):95~97.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环境问题;防治措施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environment problem;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7-0096-01
1概述
1.1 施工噪声污染。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学校、生活、休息和教学产生较大的影响。
1.2 水环境污染。市政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3 环境空气污染。工程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1.4 固体废弃物污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5 生态和景观破坏。市政工程有时在风景区内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料和弃料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并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
2综合环境防治措施
2.1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2.1.1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2.1.2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2.1.3 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
2.1.4 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应停止施工。
2.1.5 如因施工需要,需连续夜间施工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审批。
2.2 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针对不同的废水,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2.2.1 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2.2.2 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2.2.3 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
2.2.4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作为项目部所在地,使生活污水进入排污系统。
2.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3.1 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
2.3.2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2.3.3 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
2.3.4 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
2.3.5 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
2.3.6 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点在敏感点上风向50m范围以内,需装烟尘除尘设备。
2.4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2.4.1 清场废物处理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应及时清运。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
2.4.2 施工弃土处理。路基开挖废土除部分回填外,应统一规划处置。对弃土应设立弃土场,进行集中处置。
2.4.3 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
2.4.4 施工生活垃圾处理。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临时垃圾堆放点应有沟道相通,以防浸出液浸流。
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应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2.5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2.5.1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业主单位应加大施工前期的生态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的行为。
2.5.2 管理措施。加强对承包商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工作,确保其工程取土、路基填筑及其防护工程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应加大土方、散装建材运送及路基填筑的监理力度,堆放前必须进行防护工程。
中图分类号:X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2-0079-02
1引言
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步伐的加快,如何协调高速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的关系、改善公路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2]。
高速公路工程具有距离长、占地多的特点,其施工期可能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和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废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等;在营运期可能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服务设施的废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等[3]。根据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的影响范围与程度,从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水、气、声以及固体废弃物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从而减少或避免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对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都有很大的益处[4]。
2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
2.1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设计施工阶段社会环境保护重点应放在路线方案如何布设才能最大限度的少占地、少拆迁、少干扰、少污染,如何才能与沿线城镇发展规划、景区规划合理衔接配合,如何才能方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如何才能积极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5]。
施工前应先咨询当地土地规划部门,尽可能的少占基本农田。针对沿线各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开发复垦、土地整理与保护规划,补充耕地面积,保持基本农田动态平衡。涉及到移民拆迁方面要积极征询沿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群众等各方意见,制定合理的拆迁安置政策,施工前完成项目征地工作。对沿线涉及的道路、供电、通信、给排水及其它有关地下管线应进行详细调查,以确保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2.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生态环境问题是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影响最严重的因素之一。为减缓高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
在保护土地资源方面,应始终贯彻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理念。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预防水土流失的政策、工程所占耕地的表层土剥离临时堆放方案、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农业复垦、林地恢复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工程中路基填筑,应尽量利用本工程的弃土、弃渣,避免大填大挖,合理减少占地[6]。
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满足公路线形要求的前提下,工程设计中应尽量避绕森林,如若不能避绕林地的地区应尽量采用隧道和高架桥,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施工前应制定工程占用林地的补偿方案,在公路沿线选择合适的区域进行林地异地移植补偿。
2.3地表水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加强施工材料、施工废料的运输及堆放的管理。物料应集中堆放,远离水体,以免随降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造成水质污染。隧道及辅助坑道防排水设计应本着“防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原则,降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涌水量,减少对含水层的破坏。施工排水设计采取清污分流制,清洁的涌水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工序或是灌溉周围林地。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要经过统一处理,禁止直接排放污染地表水。在敏感区一定范围内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沥青搅拌站、建筑材料堆放场等。在敏感河流路段,应对桥面径流排水收集系统进行专项设计,保证桥面径流不排入河流。
2.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计期为减少空气污染,路面底基层石灰土禁止采用路拌,全部采用场拌设计,拌和场地选择远离居民区。路面沥青拌和推广添加温拌剂,温拌混合料一般比常规热拌可降低拌和、摊铺、压实温度30~60℃,节能环保、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50%左右,减少沥青烟等有毒气体排放80%以上;混凝土集中预制,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为减少施工现场和运输路线的烟尘,对粉尘性材料的运输、装卸和临时堆放,均应采取遮盖、洒水和防风遮挡措施,必要时采用湿法运输,减少沿途抛洒及扬尘产生量[5]。运输材料的道路、施工现场,要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其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在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内严禁运输车辆高速行驶,运输过程中洒落于地面的洒落物应有专人负责清除,以减少扬尘量。
2.5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进一步优化路线工程设计方案,使线路选择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无法避让或从技术经济论证不宜采取避让措施时,在公路设计时应制定减噪措施。施工单位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夜间休息施工,无法避开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设置可移动的隔声屏障等。
2.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随地乱丢,应集中处理。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竣工后,施工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沿线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理干净,将施工场地平整美化或绿化。
3运营期环保措施
3.1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运营后公路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公路主体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出行条件。城建部门应加强道路两侧用地的规划工作,使沿线城镇建设规划与拟建公路景观相协调。
3.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公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应当做到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认真研究线路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将高速公路建设融入到自然环境当中,并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的特点,确定绿化现象[7]。营运期应加强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确保公路绿化工程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对于施工过程中被破坏的地方,例如边坡、取土场、施工便道、隧道口等,应尽快采取措施,恢复植被。对施工期临时占用的农田,在公路修建完成后应及时复垦。为保证公路两侧的水系通畅,公路沿线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降低公路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割裂影响。对过往车辆司机、行人等加强宣传和教育,尽量减少过往车辆人员往车外扔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8]。
3.3地表水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排水系统会因路基边坡或道路上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按设计要求,对服务区、管理处、收费站及停车场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维护、管养,保证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充分发挥公路收费站的作用,使其同时具有监督功能,禁止没有防护措施的车辆上路。环保部门应加强车辆尾气检查制度,禁止尾气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9]。对服务区、管理处的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并保持排烟系统密封完好,排放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以利于废气扩散;要求烹饪热源使用天然气,不使用木柴木炭等热源。冬季采用电采暖,不使用燃煤或燃气锅炉。
3.5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公路建设项目噪声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主要有利用弃方降噪、设置建筑物隔声措施、构筑隔声屏障、栽植绿化降噪林带、建筑物功能置换及环保搬迁等。高速公路主线噪声防治措施以隔声墙或混合型吸声式声屏障措施为主,距高速公路主线较远的敏感点以安装双层隔声窗为主;辅道及连接线不封闭,不适于采取隔声墙及声屏障方案,且辅道及连接线各敏感点超标情况较少,多采取安装双层隔声窗措施为主;辅道及连接线沿线距路线较近敏感点及幼儿园敏感点建议采取环保搬迁措施[10]。
3.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宣传法规,禁止公路使用者在高速公路上乱丢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服务区、收费站等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集中处理,禁止随意堆放或丢弃。
4结语
对于我国来说,环境保护问题可谓是一项永恒的话题。高速公路为百年工程,对项目沿线的环境影响是长久的、持续的,如何最大限度地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护,达到公路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间协调发展的目的[4],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关注环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于那些污染环境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做到防治结合[7],尽量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避免对沿线自然资源的破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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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道路在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道路建设步伐越来越快,但道路建设中的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问题也更凸显出来。因此,道路建设应做好环境的保护,施工阶段对环境问题处理的好坏影响深远。
1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的环境污染概述
1.1空气污染
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工程车辆和机械,大部分都是内燃机动力,且由于维护差等原因,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大,主要有CO、NOx、HC(碳氢化合物)、Pb、Hg、IP等和烟雾,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甚至形成一条污染带,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极大。其中CO、NOx、HC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CO是无色、无味、有毒,人吸入过多CO后,阻碍血液吸收和输送氧而引起头痛、头晕症状。NOx是NO、NO2等氮氧化物的总称。NOx和HC均会刺激人的视觉和呼吸系统,引起睫膜炎、角膜炎,严重时会引起肺炎和肺气肿。NOx和HC在一定的地理、温度和气象条件下,经强烈阳光照射时,会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以臭氧、醛类、过氧化产物为主要成分的光化学烟雾,这种二次污染物对环境具有更大的危害。在沥青路面的施工中,沥青拌合料散发出强烈的沥青蒸发物,有一定的毒性和异味,钢筋和钢构件焊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有害气体,均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施工中拆除、开挖旧路,路基填筑、桩基施工、石灰和水泥装卸以及水泥砼、沥青拌合料的拌制均会产生大量的扬尘,致使IP(可吸入颗粒物)的增加,使人呼吸不畅,易引发哮喘、肺气肿、咳嗽等症状。
1.2水污染
水污染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染两种、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第一,道路铺设中砂石的加工和冲洗,道路表面的浇筑和养护产生的大量废水;第二,施工过程中对砂石的加工与冲洗、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表层装修与冲洗等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导致一部分基坑形成积水,从而使水环境遭到了严重的污染。第三,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车辆需要定势的进行冲洗,这样就会产生废水。第四,生活中制造的废水例如:施工现场、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等,如事先不做好防治措施,势必会对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1.3噪音污染
噪声会损伤人的听力,影响工作和休息,降低劳动生产率。施工机具的工作噪音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故应注意保养设备、合理操作,使机械的工作噪音维持最低水平。拆卸脚手架的噪音、桥梁的模板安装和钢筋绑扎以及混凝土的振捣等均会产生强烈的噪音,这些噪音大大高于国家对环境噪声的要求。
1.4固体废弃物污染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第一,施工队进场前清理废物如杂草、残土等所产生的垃圾;第二,基坑开挖、回填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第三,在建筑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垃圾,主要有:施工中水泥、木材、包装材料等建筑废物。
(2)施工过程中的生活方面垃圾:第一,施工人员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如施工人员食堂每天的剩菜剩饭、餐盒垃圾等,办公室的废旧纸张、废日光灯管、墨盒、晒鼓等垃圾,平均每人每天一公斤之多;第二,施工人员的粪便垃圾。
2城市道路工程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2.1空气污染的防治
对于必须采用内燃机动力的工程机械,应要求使用工作状态良好的设备,减少排放总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工程机械进行改良。对于以汽油机为动力的设备,采用汽油喷射系统代替化油器系统,可使CO、HC的排放降低到原来的10%左右。应用催化转化器,通过在排气管中安装贵金属(铂、钯、铑)催化剂,可降低CO、HC污染物排放1%- 20%,NOx排放降低5%。在有条件安装配电设备的地方,尽量选用电力驱动,用电动机替代内燃机,将大大减少废气排放量和噪音。沥青挥发物中含有苯类、酚类等有毒致癌物质,因此拌合楼必须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下风处,运输沥青拌合料的车辆必须覆盖,既可减少温度的损失又可减少挥发量,另外在沥青路面混合料拌和中应配备除尘设备,如静电除尘、改善施工工艺减少矿粉产生的扬尘。在结构物的拆除、路基的填筑和粉状材料的装卸均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降尘的措施主要是:洒水降尘、覆盖易引起扬尘的部位、加强保洁工作等。
2.2水污染的防治
针对道路施工中所产生的不同废水,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1)砂石料冲洗产生的废水中悬浮物含量大,需排人沉降池进行沉淀后再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2)妥善处理混凝土养护、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可直接排人污水管网和河流。混凝土养护可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等溶液慢慢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3)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行必要的冲洗。(4)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作为项目部所在地,这样一来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就可以很便捷的进人排污系统。
2.3噪音污染的防治
施工设备和机具不产生噪音是不现实的。力争减少噪音源、噪音量、降低危害程度是可以达到的。对内燃机露出部分安装有效的隔音罩,对已安装隔音罩的机械,改变动力设备的安装方向在某种程度上可降低噪音5 dB的数量,这对于靠近居民住宅的地方是有效的。同时应安装低噪音的消音器。降低排气噪音,可以用电动机替代内燃机的设备,应采用电动机。为了降低机械操作上产生的噪音,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方法,例如在钻孔桩的施工中,钢护筒的打入可采用大型电动千斤顶压入而不采用振动锤打入;钻孔工作采用孔底动力头(潜孔钻或潜孔锤);对于预制桩,采用静压沉桩法而不用柴油锤打入法等;砼浇筑和沥青砼铺设时尽量利用白天,避开夜间施工。混凝土运拌车等待进场作业时,场地应设在远离居民稠密的地方,混凝土泵的位置应尽量远离居民区或采用隔音板、设置围墙等措施。围墙的设置,用波形钢板等围在施工现场周围可降低噪音量,通过在噪音源和接受者之间设置隔音屏障是比较有效的方法,合理的隔音屏障的长度、高度、材料、位置会起到更经济的效果。对于施工噪声的监测可采用积分式声级计进行测量。
2.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1)施工垃圾的回收利用。市政道路施工中产生的垃圾首先我们就要考虑到其分类和回收再利用。实际上,在道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大部分都可以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送到废物收购站处理,既节约又环保;而铣刨下来的混凝土、更换下来的道板等都可用作垫层、填料;没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由此可见,垃圾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废物污染的重要手段。
(2)要及时的清场废物如树木、农作物、杂草等,应及时清运。剩余的表层土我们须将其集中堆存,在今后的绿化中可作为绿化用土使用。
(3)基坑开挖后给周边人群生活环境带来的诸多不便。在道路施工时,对已开挖的基坑要做好边坡处理。也可通过合理的方案进行检测,最大程度的减少带来的影响。施工弃土处理路基开挖废土除了一部分需要回填外,其余的都要统一规划和进行处置安排。对弃土应我们应设立弃土堆放场地,这样方便日后集中处置。尽量减少
(4)施工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应设立垃圾筒或临时垃圾堆放点,并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若施工人员设有自建宿舍,那就必须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应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方便生活垃圾的处理。
结语
总之,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的同时,时刻不忘环境保护,特别是要对道路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道路施工期间各种因素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使道路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地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B5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1902
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住宅小区建设的不同时期,噪声污染给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的角度出发,对相应的防治对策进行有效性研究,这也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2针对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中噪声污染的
研究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等阶段,广大居民承受着很多噪声污染,比如说社会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其中工业噪声污染是指混杂在居民区与工厂之间区域,企业生产车间中的固定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同时居民区电梯、锅炉房、水泵房、空调机等一系列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是指推土机、发电机、搅拌机、混凝土泵送机等施工机械所造成的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是指多层住宅楼中由于建筑物结构隔音效果较差,住户之间的相互干扰,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先进电气产品的使用使得噪声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噪声污染是指摊贩、集贸市场、卡拉OK、迪厅、舞厅以及流动摊贩的叫卖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3针对不同时间防治噪声污染的对策研究3.1对策之一——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加强噪声污染的防治,不仅符合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原则。在实际的防治过程中需从功能布局、城市住宅区的选址与规划、景观设计、道路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噪声防治。
(1)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功能布局方面:由于受到人文与自然因素的影响,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无形中给小区中的功能布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免外部环境造成巨大的噪声污染而对小区居民的生产与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首先需在住宅小区中核心的噪声来源与住宅区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空间作为安全防护距离,不仅有助于给接下来的噪声污染防治留有足够的空间余地,而且有助于充分利用空余的空间距离降低噪声污染;其次是将公用建筑设置在邻近对住宅小区造成巨大噪声污染的来源处或者临街,将公用建筑看做防噪声障壁,以有效降低住宅小区外的噪声对小区内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2)在城市的选址与规划方面:需避免居民区与工业区相交叉,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区的布局,使得居民区与高噪声的功能区之间保持一定的科学距离,尽量集中城市中的居民区,从而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在景观设计与道路设计方面:在住宅小区邻近道路的一侧设计一条绿化带,绿化带的宽度大于10m,长度大于住宅沿道路方向长度。依据当地自然环境的特征选择生长迅速、枝繁叶茂的常绿型乔、草、灌类植物,其中灌木的高度大于1.5m,乔木的高度大于7m。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将防噪声设计与住宅小区中的景观、道路设计相结合,有助于提升噪声污染的防治效果。
3.2对策之二——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研究:依据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自身的特征与属性,在施工建设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噪声来源,其噪声污染主要表现是对周围居民区产生较大的危害。因此,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需做到以下两点。
(1)采取措施进行工程降噪:将可以固定的机械设备,比如电锯、空压机等设置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临时房内,房间内设置吸声的材料以有效降低噪声的污染程度,使得施工场地向周围环境中排放的施工噪声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场界中噪声污染的限值。另外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边界需设置隔声屏等材料,以有效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强化施工管理,即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标准与要求约束施工企业,比如严禁夜间打桩施工或严禁联络性的鸣笛等。另外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并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而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居民区的不利影响。
3.3对策之三——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运行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当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以小区内受到小区外的影响为主,所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设置声屏障、强化管理、安装隔声窗、住宅内部设计等。
(1)设置声屏障:声屏障在使用中的作用是有效阻挡声音的大范围传播,并将大部分的声能有效反射回去,只有一小部分声能可以绕射过去,在声屏障后面形成一个较大的声影区,进而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其所适合的区域是住宅楼层数低且距离噪声污染源较近。市场中的声屏障所具有的降噪效果是5~10dB(A)。
(2)强化住宅小区的管理:由于住宅小区临街的一楼多为商店或者服务机构,在营业期间客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在运行期间可通过严禁使用大功率的音响设备进行对外宣传或者限制商店与服务机构的营业时间等一系列措施来起到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的作用。另外可在住宅小区中设置限速标志,车辆在住宅小区中的时速小于5km/h,且进出住宅小区的车辆严禁鸣笛。
(3)安装隔声窗:即在上述两项措施不能发挥既有作用时,需考虑在住宅楼中安装隔声窗,一般市场中流通的隔声窗的降噪声效果可以超过15dB(A)。
(4)住宅内部设计: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需设置在背向噪声污染来源的一侧,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夜间需等于小于40dB,在白天需等于小于50dB。住宅楼中的电梯不能在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的入口邻近设置,一旦需要邻近设置则要采取隔振与隔声等一系列措施,给居民提供一个安静、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
4结语
住宅小区存在的噪声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民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在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中,需从住宅小区的功能布局与规划等角度出发,并结合住宅小区中的景观布局与建设后期的噪声处理,制定科学的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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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讲述了桐柏县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水库周边环境的影响,从多方面探讨环境保护措施,有必要对大坝工程建设的生态负效应进行有效补偿,利用大坝工程改善环境、补偿生态既现实又经济,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估;水环境;声环境;环境保护;大
1 环境影响评估
1.1环境空气影响
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包括大坝加固、坝体及坝基灌浆、溢洪道护砌、新建输水洞进口段等。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建材堆场的风力扬尘;(2)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3)黄沙、水泥等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扬尘;(4)泥浆搅拌作业时产生的扬尘。
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时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在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而产生;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重要。工程用施工机械及车辆,工作时其产生的噪声和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扬尘,将对附近区域环境质量、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人身健康产生影响。
1.2声环境影响
施工作业场对周围声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本工程施工作业场与居民区较远,因此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场的噪音对当地居民不会产生严重影响;另根据土石方及材料运输量预计车流量高峰期达到10辆/小时,平均车辆流量约5辆/小时。本工程施工期材料运输的交通噪音对交通道路沿线的居民影响不大。
1.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时的泥浆污水和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污水要专门建造污水池,就近处理。生活污水经估算,最高日排生活污水量为10.0t/d,对于施工人员临时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
2环境保护设计
2.1环境空气保护
2.1.1污染源
施工期,工程影响环境空气的因素主要有装载与堆放物品产生的粉尘,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
2.1.2保护措施
1)装载与堆放物品粉尘防治措施
装载多尘物料时,对物料加盖帆布覆盖或适当加湿;在水泥装卸过程中,保护良好的密封状态;细骨料堆放设置简易棚,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同时定期检测砂浆拌和系统收尘器的除尘效果,及时清理尘渣。
2)交通扬尘防治措施
进场公路和场内运输繁忙路段要经常进行管理、养护,场内道路每天洒水两次,同时,限制汽车车辆速度,场内车速控制在15km/h内。
3)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强化对运输车辆的排放性能检测,强制不达标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发动机处于正常技术状态,经常清洗运输车辆,要求使用零号柴油和无铅汽油。
2.2声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工程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2.2.1防治措施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振降噪。振动大的设备要尽可能地远离噪声敏感区设置,在场地周围敏感人群较多时,尽可能将其靠近场地中央设置,并使用减振器。调整砼拌和系统施工时段,晚间22时至凌晨6时停止施工;施工区内车流量较大的道路禁止鸣笛;对砼搅拌机、钻机等较强噪声源处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个人防护,发放防噪用具,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措施。
2.3水质保护
2.3.1污染源
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时泥浆污水和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
2.3.2防治措施
施工污水要专门建造污水池,就近处理。生活污水经估算,最高日排生活污水量为8.0t/d,对于施工人员临时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集中外运处理。
2.4充填灌浆环境保护
大坝充填灌浆工程应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做好废水、废浆的处理或回收。
2.5运行期环境保护
2.5.1保护目标
运行期,通过削减库区及库区上游的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的入库污染负荷量,控制库区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其它水质污染问题,确保库区水质目标。
2.5.2保护措施
1)点污染源治理
据调查,目前库区没有工业污染源。库区上游无人口居住。
2)面污染治理
面污染源是指在降雨径流的淋溶、冲刷作用下,大气、地面和地下的污染物进入水库而造成的污染。面污染源治理涉及面广,因素复杂,需要各部门协作治理,对面污染源进行治理,避免库区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其它水质污染问题,同时要执行国家制定的法规、条例。
3)管理措施
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对彭庄水库水体进行环境质量研究的基础上,按库区水质目标,以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人对水库水资源实行巡视管理。
2.6环境管理
2.6.1管理机构
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专业施工单位应配置专业环保人员,配合业主作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2.6.2管理目标
1)防止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引起生态环境破坏;
2)防止施工环境污染,保护好水库及周边环境;
3)搞好水土保护,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4)负责对水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事故的处理。
2.6.3管理任务
施工前期:落实生态补偿和污染防治的各项经费;部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做好施工区环保工作的各项准备。
施工期:对工程施工中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做好施工期生态破坏和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对突发性事故应有应急措施;组织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定期编制施工区环境质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施工后期,组织好施工区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工作,如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区绿化等;
运行期:重点做好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并根据水源水质保护办法,加强库区环境管理;组织实施水库运行期的水质、水文等监测工作;预防并处理水污染事故等。
on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in the prevention of environmental measures
lu jun
(urban landscape construction co., ltd. jiangsu yong tong changshu jiangsu 215500)
【abstract】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the growing strength of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point. no matter what kind of technological means to build homes or municipal utilities, the ultimate goal is to make people get a comfortable accommodation. currently we have both the speed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but also to focus on building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workers. environmental security is the building safe production of important content, enterprises not only to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efficiency, strict production supervision, even from themselves, to reduc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me economically underdeveloped areas to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ofte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ll the way to the green, you can not strictly implement the eia system, resulting in the lack of effective control of pollution sources. only standard enterprise production environment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maximize effectiveness. i at 20 year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made several environmental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urban construction;construction environment;prevention measures
1.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约降低10~15db(a),不同型号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b(a)。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2)施工单位要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3)针对市政工程的机械施工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
(4)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应停止施工。
(5)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如因施工需要,需连续夜间施工的,还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2. 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针对不同的建筑废水,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1)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2)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
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3)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作为项目部所在地,使生活污水进入排污系统。
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
(2)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蓬布遮盖严实。
(3)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
(4)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现场散装水泥桶周围应有防止粉尘拆散的围护。
(5)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
(6)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点在敏感点上风向50m范围以内,需装烟尘除尘设备。
4.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清场废物处理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应及时清运。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
(2)施工弃土处理路基开挖废土除部分回填外,应统一规划处置。对弃土应设立弃土场,进行集中处置。
(3)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
(4)施工生活垃圾处理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临时垃圾堆放点应有沟道相通,以防浸出液浸流。
目前施工人员居住的宿舍有施工单位统一建设,按照文民工地的标准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必须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5.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5.1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业主单位应加大施工前期的生态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的行为。
5.2 管理措施加强对承包商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工作,确保其工程取土、路基填筑及其防护工程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应加大土方、散装建材运送及路基填筑的监理力度,堆放前必须进行防护工程。
5.3 市政工程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1)雨季施工措施。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应及时将气象预报资料通报资料通报所有施工单位,以便其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
(2)坡面工程措施。沿线多处的高填工点,应采取挡墙、护墙和浆砌片石等工程措施,并与边坡植草措施相配合,以使边坡稳定,防止坡面崩塌。
(3)桥梁及立交措施。桥梁立交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降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摘要: 针对道路交通发展中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等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工程实例,对在道路交通中如何保护环境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防治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 : 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环境评价;环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7-0043-03
作者简介:张文勰(1977-),男,云南昆明人,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城市交通规划与管理。
0 引言
早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标志着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全世界的承认和接受。随后提出发展是以人为本的综合发展,则确立了新的度量发展的标准——人类发展指数HDI,包括寿命、知识、生活水平,它是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状况的综合反映。随后在2000年4月,在“第二届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交通与环境技术”大会上,对城市中的汽车尾气污染,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在这次大会上,还对交通污染以及科学防治,进行了专业评估,让人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交通污染带来的巨大环境污染压力。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是“十五”期间发展出现的突出问题。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为重大举措,还制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特别是“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贯彻科学发展观,提倡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交通,立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在道路工程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保护环境、美化环境,建立山川秀美环境的重大课题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足。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交通工程中人、车、路、环境相互的和谐关系,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防治,以创造出适合人类生活、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是指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道路工程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调节与控制道路工程与路域环境之间对立统一的发生和发展;不仅包括水、气、声级生态保护,而且还应由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道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对立统一的关系,是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研究的首要问题。
1 道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对立统一关系
道路工程建设一方面改善了环境,同时另一方面不可避免产生环境污染。近年来,道路基础设施发展突飞猛进。一方面,道路基础设施的日渐完善,提高了交通的便利性,让人们的出行更加快捷,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例如,大量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带来了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等,在一些不利的气候环境下,容易产生比较严重的雾霾。绿色交通就是将交通工具排放物的控制问题、净化问题和交通的畅通与管理问题的从根本解决或减少到影响很小的程度。随着节能环保技术的的快速发展,在交通工具方面,一些低能耗、低污染的车辆正在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可以预测,在不远的将来所有的车辆都可以达到污染零排放。
道路设计与施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很多,如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居民迁移与再安置、沿线基础设施与资源的利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声环境与振动、水体资源环境以及大气环境等。从一些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来看,比较常见的交通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建设隔离带、隔音墙等。通过安装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提高对道路交通信息的监测力度,根据不同的污染程度,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交通诱导系统在道路环境保护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系统信息分析,引导不同时段的车流量,提高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的针对性。作为交通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未来的环境诱导系统,将逐步构建完善的监测和防治体系,从而更加有效的解决道路交通污染问题。
2 道路交通环境问题分析
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的情况较多。综合来看,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合理的占用土地。道路工程建设需要穿越大量的区域,在遇到耕地时,没有避开,占用较多的耕地,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并且给森林植被等造成破坏。第二,破坏人文地理环境,影响旅游景点的价值。道路工程在穿越旅游景点时,没有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对当地的人文自然地理环境,造成比较严重的破坏。第三,严重的噪声污染。道路工程在修建完成后,大量的车辆会给道路沿线的居民带来严重的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按照污染的主要影响,可以划分为交通噪声、大气污染、交通振动三个主要方面。结合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又分为工程前期(规划、可研、设计)、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污染。
2.1 大气污染
从理论上来讲,进入空气有害气体或者非大气成分的物质,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都会造成大气污染。道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及交通车辆的运营引起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气态污染以及少量的颗粒污染。从污染物检测的结果来看,SO2、NOX、CO、烃等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比较明显的就是二氧化硫导致的酸雨污染,容易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的破坏。在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沥青混合料的搅拌,会散发出较多的有害气体,从而加剧环境污染。汽车内燃机的不充分燃烧,产生的尾气,容易导致光化学烟雾的污染。
2.2 噪声
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车辆通行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严重时,噪声污染会诱发人体的一些疾病。一般来说,噪声污染的范围相对较小,时间也相对较短。道路施工环节,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作业时会发出很大的噪声,如果没有隔音墙或者隔离带,则会给道路沿线的居民带来较严重的噪声污染,不过这种污染持续时间较短,往往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噪声污染主要的源头在于通行的车辆,如果设计的道路距离两侧居民房屋的距离不够远,则在实际通车之后,噪声污染会一直影响周围的居民。
2.3 交通振动
所谓交通振动,是指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冲击力作用在路基上,通过地基传递致使沿线地基和建筑物产生的振动。路面越不平整、车辆重量越大、车速越高、载货车辆越多,产生的振动越大,此外,地基越软弱路端振动级越高。为减少交通振动,大致可以通过振动源、传播路径及受振动部等方面的措施来防治。作为道路振动改良措施,往往采用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路基以及地基改良,和指定交通规则、设置环境保护带、防护沟、防护壁等。
3 道路交通环境问题防治措施
3.1 大气污染的防治
加强道路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绿化造林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之一,由于绿色植物能进行吸收CO2,释放出氧气的光合作用;植物能吸尘和吸收有毒气体的作用,如柑桔、玉米、黄瓜吸收SO2的能力强,西红柿、扁豆等对氟化氢的吸收能力强;另外利用植物对某种有毒物质反应敏感特点,对大气污染起到预警作用。例如通常在道路设计中,在公路干线两旁设置绿化防护林带,或提高城市道路红线宽度中绿化宽度的比例(通常规定为15-30%)。并根据立交桥、广场等道路用地范围内空地的性质功能,选择适当的树种、草皮、植被种植,从而净化空气,协调微气候。道路施工建设工地与居住生活区之间应考虑防护隔离设施;降低污染物扩散范围。严格控制交通车辆尾气排放量及其尾气中有害物质排放量。
3.2 交通噪声的防治
高速公路经过村庄、居民或学校时,设置声障墙消除或减弱噪声的危害。在公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还可加快噪声衰减(利用树林的声散射和吸收作用)。对于城市快速干道(或环城路)应设置绿篱、乔灌木和草坪共同构成的绿化带,根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噪声可降低约5分贝,效果较好。对于城市桥梁要不断更新桥梁伸缩缝材料,减轻车辆经过时产生的振动噪声。外对于城市主干道经过文教住宅区时,可考虑采用一些吸声减噪、隔声减噪的路面材料。
3.3 公路生物通道
我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南方一些地区,高速公路修建中穿越野生动物生活区域设置动物通道、动物桥、动物格珊等,确保动物良好的生活环境。但推广实施过程缓慢。
4 环保方面的设计创新技术
道路工程筑路材料早在80年代就开始研究并推广应用工业废渣粉煤灰、钢渣等,不但提高了路面使用性能,而且在环保节能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近几年又在不断研究推广建筑垃圾(废砖渣、废砼块等)用于路面地基层,技术创新、新的科研成果为环保节能提供了有利的方法、手段。
4.1 普吉立交工程
所处位置既是昆沙路、西北三环、轿子雪山旅游专线集中位置,又是云铜货运火车站场集散交通量大的武昆高速公路与昆明市二环快速线的交叉节点,而且昆沙路下穿导致立交下穿受限。针对受限因素多、技术难度大的情况,采取独特、巧妙的处理方法进行布线,使立交布局与周围环境协调,有利于工程范围的环境保护。使立交布置中的各方面在总体环境、景观布局上达到协调、和谐。
在钢箱梁内部,由于焊接工序及构造原因,存在相当多的部位除锈工作非常难,设计采用“锈敌”及XBC06系列的涂料。可以免除锈,节省费用,施工方便、安全。该涂料有害挥发物含量很低,有利于环境保护。、在钢梁结构外露部分采用热喷涂长效防腐,很好地解决了钢结构在区域环境中的防腐问题。极大地方便了建成后的养护管理。
在桥下设计布局中,除地面辅道用地外,其余采取硬化与绿化合理布置的原则,使人、车、路、环境相互协调、和谐,以实现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对立交范围内边坡,引道两侧均进行灌木和植草绿化,起到防尘防噪声的作用。
沿桥长方向在桥梁腹板处分别设置投光灯、LED灯带。投光灯固定在桥梁腹板上,LED灯带镶嵌在腹板挡板上,形成两个层次的景观照明。具有高压钠灯光源的投光灯光线正面投射到桥梁腹板上,明暗交错,色彩清晰。镶嵌在腹板挡板上的蓝色LED灯带,光线柔和、流畅。二者共同构勒出桥梁夜晚美丽的轮廓。寿命长、效率高、更节能的LED的使用,有利于促进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社会的发展。
4.2 高新区CBD人行道透水结构工程
随着道路人行道硬化处理面积的不断扩大,地面雨水渗透能力逐渐减弱,甚至不具有透水能力;地面雨水径流几乎全部进入市政排水管道,使管径不断增大,从而增大了工程费用。同时人行道硬化后雨水不易向下渗透,会造成地下水位降低;气候干燥,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舒适性。高新区CBD人行道采用透水路面砖,组成为水泥、砂石、粉煤灰、矿渣,透水率介于釉面砼砖与透水陶瓷砖之间,透水陶瓷砖属环保透水砖,工业废渣煤矸石含量50%。高新区的商务区内人行道部分路段铺筑了该型式的试验路,经观察结果表明使用性能良好。
4.3 道路排水和喷雾降尘工程概念构思
设计研究单位针对区域的气候和降水特点,改变过去传统的雨水收集和排放方法。提出雨水收集与综合利用方案,和道路喷雾降尘的环保措施。在工业园区雨污水再生利用作为水环境建设的主要水资源可再生利用水资源分析。污水可再生利用量:6.4万m3/d(2336万m3/y),雨水可再生利用量:266万m3/y(按年降雨深度的20%计),可再生利用水资源总量:2602万m3/y(7.13万m3/d)。有利于节约水资源、恢复自然生态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环保、节能、减排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起步建设艰难,但指明了实现可持续交通发展的方向。
5 结论
对于污染源及其传播媒介均应采取有效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减少交通噪声、车辆尾气污染对人体及生存环境的危害;通过道路绿化、低噪路面材料使用、车辆技术性能改善及合理的交通管理等综合措施,降低车、路对环境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美化环境。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论证了如下几种治理污染的方法。在钢梁结构外露部分采用热喷涂长效防腐,很好解决了钢结构在区域环境中的防腐问题,有利于养护管理。利用云铜铁路与武昆高速公路穿越普吉地块之间独特地形,采用2个反向曲线及之间的合理直线段进行布线,使道路与周围环境协调、和谐,有利于道路工程范围的环境保护。在桥下设计布局中,除地面辅道用地外,其余采取硬化与绿化合理布置的原则,使人、车、路、环境相互协调、和谐,对实现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有寿命长、效率高、更节能、性能稳定可靠的LED灯应用,节省了养护维修费用,对促进环保节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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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电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意义
机电工程包括工业机电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它涵盖民用、公用、工业三部分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电气、管道、静置设备、动力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系统的安装和施工,涉及的专业面广,施工过程复杂,包含了基础施工、预埋管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所以在机电工程施工中运用绿色施工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对机电工程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活动、材料搬运等难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它贯穿于机电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对机电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应采取防治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范环保管理,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高度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废旧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2.1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机电施工的过程中,切割机、抛光机、吊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噪声,有关数据表明,当噪声大于45分贝时就会严重影响人的睡眠,当高达175分贝时可导致人死亡,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在90-130分贝范围之内,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严重的噪音甚至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应,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切割机、抛光机、柴油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扩散;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③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方法;④尽量将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区;⑤加强施工区内车辆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格控制车辆鸣笛和高速行驶;⑥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2.2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空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中对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设备基础土方开挖、运输及平整时产生的粉尘和在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燃烧产生的烃类、一氧化碳等废气,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破坏生态系统。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础开挖时,应对施工面喷水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开挖后要及时运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尘;②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材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③对于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严防泄漏;④楼层垃圾的清运应集中后装袋,用垂直运输机械向下运输,严禁直接向外抛撒;⑤对现场粉末状材料应采取封闭存放措施,对易产扬尘的材料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对其它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有效降尘措施;⑥严禁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机进行焊接作业,强光耀眼,弧光闪烁,夜间组织施工时,灯光彻夜不熄等光污染,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对人们的神经功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②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尽量选用节能型灯具,在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③合理编制作业计划,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4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洗涤水、清洗水、水压试验水等产生的废水。往往这种废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出,冲厕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出,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环境,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②水压试验水、洗涤水、清洗水等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③现场的燃油、机油、油、油漆等要加强管理,分类存放,现场存放油类物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废弃脂类,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④做好排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废水不流通顺畅。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盖盖板、做好标识。
3 结语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我们所有项目人员应该从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控制污染源头,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把机电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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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耀中,李东升.噪声控制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9月.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对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港口等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污染监测和信息沟通)
市环保局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市和区、县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系统。
第六条(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计划)
市环保局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会同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本市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港口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七条(建设工程、绿化建设、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中心城范围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七)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第九条(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房屋建设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二)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五)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条(道路与管线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二)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十一条(房屋拆除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作业中,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二)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四)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房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和房屋拆除施工技术规范;市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道路与管线施工技术规范。
从事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从事房屋建设、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间应当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晰完好。从事道路与管线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物料运输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四条(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道路保洁防尘要求)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
(二)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洒水清扫。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措施)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二)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绿化带、行道树下的泥地应当栽种绿化或者铺装;
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裸土的绿化和铺装)
中心城范围内的泥地,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单位范围内的泥地,由所在单位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二)居住区内的泥地,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三)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政道路、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泥地,分别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
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场所、设施的监督检查。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可以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社会公布)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市环保局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名单。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对查证属实的,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奖励。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工程施工、房屋拆除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公布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物料运输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关于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堆场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道路保洁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保洁作业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市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十六条(违反裸土绿化和铺装防尘规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