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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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篇1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77-0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的日益齐全,市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在享受物质文明的基础上,越来越关注的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生态环保问题。目前,我国各地正在快速推进城镇化,城市开发建设强度较大,由于忽视市政建设和管理过程污染防治工作,由此带来的沙尘、灰霾等环境问题已成为市民环保投诉的热点之一。市政道路的建设地点往往处于建成小区周边,并且道路贯穿的区域较大,因此市政道路在各项市政工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市政道路目前实施的的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并不理想,如何提升市政道路建设和营运过程的污染防治效果已经引起了管理部门和有关学者的关注。

一、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问题

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包括占有土地产生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问题和工程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市政道路工程在运营期的环境污染相对较少,但是对车辆事故、汽车尾气带来污染也应进行关注和有效防治。

1.施工扬尘问题。扬尘污染主要是指由于空气中流动的风力或者施工作业的车辆带动,将施工现场的粉尘扬起,导致空气中弥漫着各类灰尘。灰尘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特别是粒径小于10微米的粉尘,极易被人吸收,或沉附于支气管中,或吸入肺泡,长期吸入将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这些小颗粒的灰尘尘是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也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市政道路工程的路堑开挖、路基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建材运输等过程均将产生扬尘污染。根据对道路施工现场的调查,施工前期路基填筑过程是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而这当中又以汽车行驶引起的路面扬尘和堆场引起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为突出。

2.施工车辆尾气及沥青烟气问题。在施工中由于使用压路车辆、柴油机等设备,将有少量燃油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沥青路面由于具有消声减振的作用,多被新建市政道路采用。沥青路面的摊铺过程会产生少量的THC 、TSP和BaP等污染物。

3.施工废水问题。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场地、混凝土转筒、料罐等冲洗会产生冲洗废水,废水中悬浮物约为5000mg/L。市政道路如穿越河道,在桥梁工程的钻孔灌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钻渣和泥浆,其泥沙悬浮物高达10000-20000mg/L。这些废水如排入周边水体,将使水体中的悬浮物质、油性物质等污染物大大增加,引起施工现场周围的水体污染。此外,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果妥善收集处理而随意排放,也将影响周边水体环境。

4.施工噪声问题。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不同施工阶段使用的设备不同,并且道路施工影响范围较大,不同时间其影响区域不同,导致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具有极大的无规律性和随意性,另外,不同的设备产生的噪声类型不同,使得噪声污染具有突发性和脉冲性,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严重的影响,会使人产生烦躁感。

5.施工固废问题。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路基开挖土方、表土以及桥梁施工中灌注桩产生的钻渣以及石料、砂、石灰、沥青等建筑废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施工固体废物往往临时堆置于露天场地、秩序混杂。石灰、水泥等经雨水冲刷会渗入土壤或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使土壤理化性状破坏,造成土地资源损失。生活垃圾会孳生细菌造成臭气,产生各类健康问题,会对城市环境和施工人员健康带来一定危害。

二、道路施工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道路施工应倡导职业、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树立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配备有助于控制污染的施工设备,采用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努力减少施工建设的污染。通过市政道路的污染源的总结可以得出,污染防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扬尘污染防治。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车速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的有效方法。

2. 施工车辆尾气及沥青烟气污染防治。这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但是如果不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人员会造成一定影响。沥青 烟气有较浓异味,尤其在敏感的居民小区周边进行沥青浇筑施工时,要对其进行有效防治。目前,这部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常常被忽视。为减少这部分污染,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应加强施工管理,一方面要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障,配备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另一方面要禁止在现场进行沥青拌和,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沥青,即摊铺即碾压,对多余废弃的沥青及时清除。

3.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的噪声一部分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针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自身的施工特点,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并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其次,在原有设备的基础对旧设备进行改良来降低噪音,普及吸音、消音、隔声的降噪技术,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道路运营后的污染防治措施

1.路面初雨径流污水的防治。一方面市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 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道路沿线的水质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设计建设初雨径流污水的收集系统,将径流污水通过排水沟引入溢流井。一开始初雨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去污水处理厂处理,随着降雨的持续,雨水量增大,径流污水将通过溢流井溢流到雨水管网排入环境,而此时径流污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 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加强市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的绿化,多种植梓树、黄杨、栾树、女贞、油松、法桐等汽车尾气吸附能力较强的乔木、灌木,即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3.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道路建成运行后,应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启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电子警察,对超速的车辆自动拍照后进行罚款。市政道路紧靠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应加强绿化,必要时设置隔声挡板。

四、结语

只有对市政道路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发现、解决,才能有效的保障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作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才能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作出真正的贡献。

参考文献

篇2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计划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开展扬尘污染排查,编制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

(二)整治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植物栽种和养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等施工作业及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督促落实各类防尘措施。

(三)巩固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扬尘污染防治整改不到位的业主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扬尘污染防治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城区所有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作业等施工作业在开工前必须按标准设置围栏,配备防尘设施,定期清洗物料运输车辆。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在开工一周内对场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严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工程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要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等。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溢。闲置7日以上的道路与管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道路和管线采取防尘措施。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建设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建筑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严格按照市,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场地日常环境监管力度。从事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垃圾、粪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或者全覆盖方式运输。不具备封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封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区城管与执法局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查道路运输抛洒行为,对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或容易脱落、扬洒物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运输工具密闭装置的维护和保洁,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车辆轮胎不得带泥行驶。

(三)绿化及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栽植行道树,已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绿化带、行道树下的泥地应当绿化或者铺装。区城管与执法局应加强对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及泥地绿化、铺装行为。各责任主体应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泥地的绿化或者铺装,新增泥地的绿化或者铺装应当在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四)道路保洁扬尘专项整治。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应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干道每日至少冲洗1次,气温高于摄氏30度时,每日冲洗不少于2次;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市区黎明路、南浦三区)周边路段进行重点控制,增加冲洗频次。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镇)应加大投入,科学实施道路保洁,减少城市保洁不当造成扬尘污染。

(五)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和露天仓库,应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区环保局加强对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露天仓库的改造,新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停车场、堆场、露天仓库按规定在投用前落实扬尘污染各项防治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开展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及道路保洁扬尘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对全区房屋建设、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对全区道路运输、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泥地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各类码头、停车场、堆场和露天仓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的扬尘污染状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篇3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process of city, city of dust pollu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and the public living environment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origin and harm of dust pollu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gitive dust pollution in Guangzhou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control the dust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particle concentration in the ai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air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of our city,earnestly safeguard people'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health.

Keywords: Guangzhou dus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2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市政建设以及高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城市扬尘污染已成为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之一,其对市民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空气中的扬尘会影响大气能见度,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加强扬尘防治已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迫切要求。

一、扬尘的来源及危害

(一)扬尘的来源。

扬尘包括3个组份[1]:降尘(直径>100μm)、飘尘(直径为10~100μm)、可吸入颗粒物(直径

扬尘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1.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扬尘。由于城市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采石取土作业等,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够完善,料堆遮挡不严整,且施工周期长,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建筑扬尘。

2.随风飞扬的堆放物尘。各类物料堆放场如工业区的露天仓库、港口码头的建筑材料和煤堆场等随处可见,且大多数并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就会产生堆场扬尘。

3.对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扬尘。城市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在行驶过程中,车辆洒落在道路上的颗粒物被反复碾压与排放的尾气颗粒物混合,共同形成道路扬尘。

4.量大面广的地面的土壤扬尘。由于地表、气候干燥、大风等因素,各种沉降在地面的颗粒物再次进入空气中,形成土壤扬尘。

(二)扬尘的危害。

1.造成空气颗粒物污染。

扬尘是空气中TSP和PM10的主要来源之一,受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影响,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增大。研究表明[3]:颗粒物能够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此外,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还会造成光化学烟雾、酸雨、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

2.威胁人体身心健康。

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直径在5到10微米之间的颗粒吸入后对人体的呼吸道及肺部都有一定的刺激,长期影响后可能会引发慢性炎症;而直径小于5微米的尘粒可以深入肺部,从而引起各种尘肺病。此外,尘粒表面可以吸附空气中各种有毒元素及多环芳烃化合物,其中的代表物质苯并[a]芘为强致癌有机物,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

二、广州市扬尘污染现状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得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2012十年期间,PM10年均浓度由9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69微克/立方米,城区平均降尘量由6.11吨/平方千米•月下降至4.47吨/平方千米•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升以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严峻考验,广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建筑业、道路交通等的发展导致扬尘产生量增加。

在建筑业方面,据广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2年广州市房屋施工面积8718.6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房屋竣工面积287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0.3%。在道路交通方面,2012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 204.16万辆,比上年增长9.9%。在港口运输方面,2012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5125.16万吨,增长0.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474.36万国际标准箱,增长2.2%。

建筑业、交通道路、港口运输的迅速发展必然导致建筑扬尘、交通扬尘、堆场扬尘的产生量随之增加,再加上泥地扬尘和露天焚烧扬尘等,广州市扬尘年产生总量将不可小觑。

(二)广州市空气质量与省内其它城市仍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的空气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空气质量优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但与省内其它城市对比仍有一定差距。由表1可见,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梅州、韶关、河源6个城市中,2012年广州市PM10浓度最高,降尘量也仅次于东莞、中山和河源,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

表12012年广东省各城市PM10浓度和降尘量对比

(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2年2月29日,国家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提前于2012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二级标准年均值从100微克/立方米收紧为70微克/立方米;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限值,其中一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

三、扬尘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扬尘污染量大面广,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经验,建立并不断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扎实促进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

控制扬尘污染重在管理。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园林、国土、港务等。广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有效地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

源头管理和防治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加强扬尘污染源头防治,必须全面排查市内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包括全市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煤及码头堆场、地面、绿化等信息,从而为扬尘污染控制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和理论依据,便于环保部门宏观控制与管理,最终为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以解决扬尘污染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的防治。[6]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堆场、道路、泥地、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等六个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的环境监管。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设置、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重点施工工地和采石取土场应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应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一不准进”是指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要求。房屋拆除和采石取土应安排在风速5级以下进行,作业时须按要求进行洒水压尘和设置围挡。

2.物料运输扬尘防治。

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途中物料不得泄露、散落或飞扬。应强化物料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物料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排放建筑废弃物、运输撒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

3.堆场扬尘防治。

所有散货物料码头在堆放和装卸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采取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按要求配备吸尘、喷淋、洒水等防尘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4.道路扬尘防治。

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由干式清扫转变为湿式清扫,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要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要不断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与频次,增加道路洒水次数。此外,道路两侧贮存、堆放砂石、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要建成封闭设施、喷淋设施以及表层凝结设施等。

5.泥地扬尘防治。

加快市区泥地的治理工作,在所有无植被的区域使用并保持足够量的水或其它尘抑制剂。落实各类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优先绿化、适度覆盖泥地。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复绿,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广场绿化、停车场绿化、墙面、桥体等垂直绿化方式。

6.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扬尘防治。

加强秸杆等生物质物料和废旧物、垃圾的露天焚烧监管,在清扫、园林、建筑工地等行业全面禁止焚烧园林废物、建筑垃圾或使用废木材作为燃料。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环境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控制扬尘污染的重要意义,从而认真落实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扬尘污染控制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6]

综上所述,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找准根源、查清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管理,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使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 贾素云,薛扬声,王进山. 上兰地区空气中尘污染来源的研究. 华北工学院学报,2000,21(2):178~181.

[2] 张晶,胡春玲,任庆. 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环境保护科学第34卷第2期.

[3] 赵光荣,郭军,王建国. 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干旱环境监测.2005,19(2):95~97.

篇4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环境问题;防治措施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environment problem;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7-0096-01

1概述

1.1 施工噪声污染。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学校、生活、休息和教学产生较大的影响。

1.2 水环境污染。市政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3 环境空气污染。工程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1.4 固体废弃物污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5 生态和景观破坏。市政工程有时在风景区内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料和弃料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并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

2综合环境防治措施

2.1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2.1.1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2.1.2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2.1.3 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

2.1.4 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应停止施工。

2.1.5 如因施工需要,需连续夜间施工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审批。

2.2 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针对不同的废水,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2.2.1 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2.2.2 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2.2.3 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

2.2.4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作为项目部所在地,使生活污水进入排污系统。

2.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3.1 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

2.3.2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2.3.3 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

2.3.4 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

2.3.5 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

2.3.6 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点在敏感点上风向50m范围以内,需装烟尘除尘设备。

2.4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2.4.1 清场废物处理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应及时清运。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

2.4.2 施工弃土处理。路基开挖废土除部分回填外,应统一规划处置。对弃土应设立弃土场,进行集中处置。

2.4.3 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

2.4.4 施工生活垃圾处理。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临时垃圾堆放点应有沟道相通,以防浸出液浸流。

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应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2.5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2.5.1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业主单位应加大施工前期的生态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的行为。

2.5.2 管理措施。加强对承包商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工作,确保其工程取土、路基填筑及其防护工程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应加大土方、散装建材运送及路基填筑的监理力度,堆放前必须进行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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