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3 15:48:5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人口普查重要性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三、把握好人口普查全面抓与突出重点抓的关系。既要全面抓、抓全面,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人口普查的重点就是要把人口总数搞准,把人口结构、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居住环境等基本情况搞清楚,真正坚持以人为本。
四、把握好人口普查中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继承历次人口普查成功的经验、做法、好的传统和作风,又要针对新时期、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因地制宜,摸索创造新的经验、做法,只要有利于普查数据质量提高,各地都可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把握好人口普查工作与人口就业统计工作的关系。既要以主要精力、主要力量投入到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又要认真完成经常性的人口就业统计工作,防止顾此失彼,多在结合上下功夫。
六、把握好人口普查周期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关系。既要从长计议,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又要考虑阶段性工作要求,早部署、早启动、步步推进,环环相扣。既不能因为周期性时间长,工作可以慢慢来,又不能因阶段性工作不落实,影响周期性工作效益。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就是组建机构,落实人、财、物的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要充分认识完成这项任务的艰巨性。
从重要性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是科学发展的需要。推进科学发展要有科学的依据、做科学的决策,人口既事关整个经济发展的总量、质量和结构,也事关整个社会的进步、和谐与协调,因此,科学发展所要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口数据作依据。第二,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是改善民生的需要。人口是民生工作的基础,民生中的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公共服务问题等,都离不开对人口状况的调查和分析。第三,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促进和谐的需要。社会要稳定、和谐,人是第一因素,解决人口问题,无论是人口的再生产和人的全面发展,都离不开人口普查的准确信息,这是我们抓好计划生育、改善人口质量、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性工作。
从艰巨性来说,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流动性。当前,人口迁移流动的数量很大,频率也很高,人口居住地不稳定,人户分离的现象十分普遍。我国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迄今已经组织实施了5次,尽管积累了一定经验,但这次人口普查面临的情况比以往更加复杂,普查的难度更为艰巨。二是多样性。目前,社会组织有多种类型,利益主体呈现多样化,人的思想、价值、观念也是多元化的,面对多种多样的社会组织、利益群体以及不同的思想观念,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可以说越来越难。特别是随着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配合意愿不高,普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从这次人口普查工作本身来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现在距离普查登记只有不到七个月的时间,按照国家的明确要求,需要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不仅任务很重、要求很高,而且时间也很紧迫。
二、努力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关键是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准确普查。
(一)依法普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行使普查权,对依法获取的普查数据和资料,要确保其真实性、原始性,绝不能擅自更改;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人口普查取得的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各类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坚决预防和杜绝漏报、瞒报、重报、虚报现象,严肃查处普查中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二)科学普查。首先,要规范办事。认真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严格按照普查的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工作全区一盘棋,确保普查实施不走样,确保普查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第二,要创新方法。在充分借鉴每年5‰人口抽样调查和其它大型普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特点和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普查办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普查过程和普查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准确普查。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这是普查工作的核心要求。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对人口普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结构、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
三、扎实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
目前普查的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机构组建。人口普查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大型调查活动,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建立起精干、高效的人口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才能顺利地担负起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职责。区里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人口普查办工作,并按要求尽早到位;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必须确定一名干部,担任人口普查工作联络员。目前,各镇、开发区也都成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一步还要抓好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配备和村居人普工作小组的组建工作。
(二)抓好协调配合。要按照统分结合的要求,人口普查办抓好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主动配合、主动参与、主动支持。除了积极抽调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外,还要积极协调解决好有关政策问题,如超生人口的普查就涉及到比较敏感的政策性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需要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鼓励普查对象如实申报。在加强部门协作的同时,也要加强上下的协调配合,对上要及时汇报、沟通、请示,对下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抓好经费落实。人口普查是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涉及到每一个人,可以说社会普及面是其他工作无法比拟的,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必要的普查经费是保障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尽管当前财政的压力比较大,但再紧也要落实好这一正常的经费。同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拨付好普查经费,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人口普查办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地用好有限的普查经费。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集中精力,认真做好我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㈠人口普查的意义。人口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开展人口普查,是摸清人口的基本情况,掌握未来发展趋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目的。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
㈢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核准人口总量,二是查清人口结构,三是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四是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㈠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年11月1日零时。
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全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㈢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㈣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㈤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㈥年11月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㈦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㈨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㈩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人口普查工作的方法步骤
为确保本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开展,根据县人普办工作安排,我镇此次人口普查分四个时间段组织实施。
㈠9月份,9月10日前按照县普查办安排,组织完成我镇普查业务人员培训;9月15日前完成全镇普查小区划分及电子地图;9月20日完成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普查两员培训;9月30日前完成普查小区户主摸底名册编制、普查长表抽样及小区纸质地图绘制。
㈡10月份,10月1日至25日完成普查草表填写工作;10日前汇总户主摸底名册指标数据,并上报县普查办;26日开始审核普查短(长)草表。10月份为普查宣传月,要张贴一定数量的标语、宣传画(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㈢11月份,5日前完成普查草表的审核及核对工作;10日前完成快速汇总并上报县普查办;11日至23日完成普查光电表的抄写。
㈣12月份,12月2日送审普查表;12月底上报普查小区纸质地图、普查前阶段工作总结。
四、构建完善普查网络,为全面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人口普查涉及到各个单位,需要建立一个横向到各个单位、纵向到村的普查体系。到目前,我镇已经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的“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镇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物资、场所均已落实到位。按照“切块”原则、地域原则、不重不漏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将全镇划分为14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实现了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完整覆盖全普查区,所有普查区连接起来覆盖全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负责各普查区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第六次人口普查取得实效。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各区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人普办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自始自终保证普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普查区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㈠人口普查的意义。人口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开展人口普查,是摸清人口的基本情况,掌握未来发展趋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目的。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
㈢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核准人口总量,二是查清人口结构,三是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四是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㈠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年11月1日零时。
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全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㈢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㈣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㈤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㈥年11月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㈦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㈨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㈩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人口普查工作的方法步骤
为确保本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开展,根据县人普办工作安排,我镇此次人口普查分四个时间段组织实施。
㈠9月份,9月10日前按照县普查办安排,组织完成我镇普查业务人员培训;9月15日前完成全镇普查小区划分及电子地图;9月20日完成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普查两员培训;9月30日前完成普查小区户主摸底名册编制、普查长表抽样及小区纸质地图绘制。
㈡10月份,10月1日至25日完成普查草表填写工作;10日前汇总户主摸底名册指标数据,并上报县普查办;26日开始审核普查短(长)草表。10月份为普查宣传月,要张贴一定数量的标语、宣传画(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㈢11月份,5日前完成普查草表的审核及核对工作;10日前完成快速汇总并上报县普查办;11日至23日完成普查光电表的抄写。
㈣12月份,12月2日送审普查表;12月底上报普查小区纸质地图、普查前阶段工作总结。
四、构建完善普查网络,为全面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人口普查涉及到各个单位,需要建立一个横向到各个单位、纵向到村的普查体系。到目前,我镇已经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的“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镇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物资、场所均已落实到位。按照“切块”原则、地域原则、不重不漏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将全镇划分为14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实现了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完整覆盖全普查区,所有普查区连接起来覆盖全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负责各普查区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第六次人口普查取得实效。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各区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人普办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自始自终保证普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普查区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