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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各地在农村环境整治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有的工商资本借发展生态农业之名,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开发,损害着农民权益;县乡两级政府缺乏规划引导,有的村庄随意改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建后待拆”项目增多;有的村庄不顾财力,盲目举债,相互攀比,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与农民收入增长;有的乡村,环境工程建设缺乏科学论证,雷同复制,照搬城市小区建设模式,将改善村容村貌作为干部政绩显示,把农村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相分隔,搞村里宽大街、大广场、商务会所,造成“百村一面”;也有的村急于求成,快速推进,填河砍树,造成工程质量低下,损坏乡村自然风貌;有的村环境工程建设投资,缺乏民主决策与村民监督,村干部主观决策,大额投资而无规范流程,甚至出现村干部贪污受贿行为。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许多是苗头性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干扰着乡村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及时纠偏。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编制出台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划定城镇扩展边界,进而各乡镇依此规划确定乡镇区域内各自的中长期功能区定位建设规划,让农民群众对镇村环境建设有明确的方向指引与规划依据,从而科学推进乡村环境建设工程,避免盲目建设与来回折腾。
2、要坚持分步适度推进。各乡镇政府要担负领导责任,指导各村依据实际财力、农民意愿,以“小步快进”方式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县级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乡村文明跃进活动,不能搞指标分配与突击评比,而应树立典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先行一步,条件不具备的村庄每年有小的进步,制止各种不切实际的“短期达标”。
3、要控制村级集体过度负债。要依据实际财力,鼓励村集体、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民营企业等共同参与、多方动手治理乡村环境。即使村集体投资的环境整治项目,也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及时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乡镇政府要把“年度新增债务”作为村干部政绩的必考内容加强考核,不能只看村容村貌的“产出”而忽视、干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指标的提升。
4、政府部门要尽责履行职能。县级政府的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财政、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延伸服务到乡村。不进行行政干预,但必须做好政策指导与信息服务,对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把握好可行评估建议。对以生态整治为名大拆大建,实际损害农民利益、泯灭乡村风光特色的做法,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正常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就工程质量、环境标准与财务风险,做好事前指导、事后评估。
5、要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对于用村集体财力进行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规范投资行为,重大投资预算要事先与村民代表或村民议事会协商。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资决算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以确保村级财力更加有效地为乡村文明建设服务。对农民群众意见大的环境整治行为,或者不顾规划的盲目整治行动,县乡两级政府要听取民意、及时处置。对个别村干部严重违纪的,要建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罢免,涉及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6、正确引导农民住房改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难点与重点是农民住房的改建。按照政策要求,既要保护农户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又要引导农民自愿地将已有住宅置换成城镇住房与社会保障。要纠正两种偏向:一讲“保护宅基地物权”,就放任农户自由建房,或者一讲“住房置换”,就一律禁止农户改善住房。政府为坚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规划红线,是要严格审批农户住房申请,但在落实建房管制、推进农房置换的同时,要制止行政强制农民上楼,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分类推进、堵疏结合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房自愿公正转换,这样可以吸纳民间资金主动参与乡村环境整治进程。
2.爱护花草树木设施, 对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要敢于制止并举报;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意乱扔瓜皮果壳、烟头,不随地吐痰;
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蓬勃发展。农村水电不仅成为广大贫困山区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强大推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而且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在一些地方显露出来:一是农村水电开发同当地农民利益脱节。农民不能从农村水电开发中得到直接的好处,既不能分享经济收益,又用不上廉价电。电站周围的山区农民仍然使用高价商品电,除了电灯之外别的电器用不起;二是农村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脱节。开发商开发农村水电主要是向电网卖电,获取商业利益,电网买进后再加价卖出,农民更加用不起电,不能实现以电代柴,当地农民生活燃料仍然靠砍柴烧柴,环境、生态难以改善;三是留下了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农村水电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稀有资源,但在这些地方常被开发商无偿或以极低的价格占有进行开发,当地农民却无钱无资源自己开发或参与开发农村水电,常造成矛盾,有时还很尖锐,成为当地不稳定因素。
充分说明家宝同志批示的针对性、必要性和具有的重要意义。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家宝批示,实现农村水电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首先对农村水电资源的条件与优势谈以下看法。
我国幅员辽阔,河流众多,径流总量丰沛,地形复杂多样,地势落差大,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根据最新水能资源复查结果,我国单站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资源经济可开发量为1.28多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农村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600多个山区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尚未开发的农村水电资源还有近8000万千瓦,可建小水电站7-8万座之多,年发电量3000亿千瓦时左右,相当于4个三峡水电站的电力电量,可直接惠及贫困山区亿万农民。
西部大开发地区(含广西、内蒙和湘西、恩施、延边)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8694.7万千瓦,占全国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总量的67.7%;中部地区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2082.2万千瓦,占总量的16.2%;东部地区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2069.2万千瓦,占总量的16.1%。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农村水电资源最为丰富,其次为珠江、黄河流域。
开辟“绿色通道”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4月24日正式授牌后,省检察院迅速行动,于4月30日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座谈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以积极和坚决的态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内设机构的组建和工作开展。截至5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完成省院、7个地州院和10个县级院的专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组建工作,并配备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强的检察人员。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成立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普通刑事案件批捕、工作,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预防工作,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均集中由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承办,开启了生态司法“绿色通道”。
查办案件依法履职
“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立案监督工作、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摸排查办工作和督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工作,力争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召开前,查办一批在生态领域有影响的案件”。4月30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当前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对影响重大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采取一般案件重点审查、较大案件专人审查、重大案件专案组审查等方式,整合办案力量,形成生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了一批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其中批准逮捕225人,提起公诉545人。
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村民孟某某为在征地建设中获得巨额补偿,毁坏贵阳市环城林带18.8亩防护林,改种桃树苗,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贵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孟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从快批捕了孟某某。
为落实省委打击处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资源环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要求,省检察院还于5月13日下发了《开展重点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对生态职务犯罪线索进行摸排,加大查办和预防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摸排掌握了一批案件线索,有的已进入司法程序。
加强调研强化监督
为落实省委关于监督支持环境保护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还注意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铜仁市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的水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及时进行走访调查,介入环保监管领域,与该市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局和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就治理污染问题召开座谈会,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清镇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林业领域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形成《林业生态调查报告》,得到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的高度重视。
今年3月,贵州省检察院部署为期8个月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4月28日又下发《关于强化立案监督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再次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案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线索,依法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监督有关部门立案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4件26人。
探索新路实在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机制,着力推进生态检察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省检察院到环保厅、林业厅等生态环保执法部门进行走访,了解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和处罚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作机制,共同研究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清镇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制定《清镇市生态保护公众、行政、司法三联动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等制度,与法院共同制定《生态补偿量刑建设的相关规定》,对有效恢复受损植被的被告人实行宽缓政策,实现了刑罚打击、教育和补偿等功能。
代表建议催生生态县建设决议
地处江南腹地的德清,北靠环太湖经济圈,西枕天目山麓。境内群山连绵,林木葱郁,水乡平原,河港相连,生态环境非常优美。
近些年来,随着德清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的生态环境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更是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03年3月,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数位县人大代表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议。
在环境保护方面,王月红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控制矿山开采,保护生态环境;针对莫干湖上游村民随意倾倒垃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污染下游水质的状况,宣建国代表疾呼,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莫干湖上游区域垃圾清理工作;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黄建根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建立莫干湖上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沈虎林代表也要求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农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
这些代表的建议直指德清县的生态保护,引起了大会的特别重视。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着手开展了关于德清县生态保护的调研活动。
2004年4月23―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鑫泉等又带领调研组,到武康、筏头、莫干山、钟管、乾元等乡镇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对污染环境的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保持德清县的生态资源优势?是否可以达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调研组成员达成一个共识:我们必须做好“生态文章”,生态立县大有可为。
2004年,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德清县县长的徐国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建设生态县的工作目标。同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议。由此,一场生态县建设的攻坚战在德清全面打响!
决议制定出来,执行成为关键。德清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把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一系列的审议意见。
2004年12月22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环保局局长李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德清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对于规划中提出的生态县建设总体目标和各方面重点任务,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同意,并要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跟踪检查。5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两个组,对全县9个乡镇29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听取了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的相关情况汇报。
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8 个乡镇27家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并把查访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落实。
2007年6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深入新市、钟管等乡镇进行生态县建设调研。调研组一行重点察看了新市污水处理厂、钟管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和下渚湖周边环境,发现这些企业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的污染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欣喜的同时,调研组也发现了新的问题:下渚湖周边8家养猪场的养殖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到下渚湖水质和周边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当即指出:“创建生态县,要双管齐下:在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形成创建生态县良好氛围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抓好重点监管行业和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当前特别要加大对钟管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黑烟囱整治、矿山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杨林官副主任也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监督,抓住了牛鼻子
矿山业和丝绸业的污染,是德清两个最大的污染源,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
针对矿山企业无序开采、重采轻治以及超标排放污水废气等问题,2005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督察组实地察看了龙头山石矿、砂村石料厂等27家企业。
看到个别企业忽视污染治理,达标排污不稳定,个别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老化,渗漏严重甚至偷排污水等问题,一位督察组成员深有感慨:“俗话说,无工不富,一提起发展,人们都会想到开矿办企业。然而,采石开矿业,虽然它的利税收入可以提高GDP,但破坏了景观,造成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如果重新进行治理和绿化,可能要付出比开矿收入更大的代价,可谓得不偿失。所以,生态成本也须纳入到经济发展的成本核算中去啊!”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督察组给出了具体的建议:要加大依法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力度,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采矿业分类进行环境专项整治。对距离国道、省道及风景区500米内的所有矿山一律关闭,对老矿区实行限量开采,并逐步予以关闭,对已关闭的矿区采取严格的复垦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督察组的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德清县政府完成了《德清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了矿山布局,对规模小、资源利用低、浪费严重的10家矿山企业实施了关停。对处于县城规划区、杭宁高速公路、09省道、下渚湖风景旅游区附近的9家废弃矿山实施了复绿复垦治理工程。对全县17家水洗石矿,督促企业投入650万元建立标准的三级污水沉降处理。依法查处违规开采案件13起,有效遏制了矿山企业污染及水土流失问题。
德清被誉为“丝绸之府”,丝绸业一直是德清人引以为豪的产业。丝绸业包括制种―养蚕―收烘―缫丝―丝织―印染―服装等生产环节。其中,缫丝、印染业属于高污染行业。
在德清,小丝厂几乎遍地开花,一片繁荣景象。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详细调研,发现丝绸印染业仅仅是表面的繁荣,其背后却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小项目、低档次一哄而上,进而造成有限资金的分散和宝贵资源的浪费,并且印染业偷排污水现象严重,影响了水环境。丝绸业的这种机制性、结构性矛盾,极大地削弱了德清丝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并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整顿建议:对那些治而无望的企业,该停即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对有条件治理,且正在治理的企业,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加快治理进度。对已经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
不久,全国缫丝压台拆机第一锤在德清县钟管第一丝厂响起。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截至目前,德清已经从最繁盛时期的117家缫丝企业,压缩到现在的24家。同时,通过大力引进一批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工业企业的产业层次和集约化水平。
“我们的目标是:创经济强县,建生态德清。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舍弃了任何一面,实际上就是丢掉了全部。”德清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一位干部解释说,而这个道理已经成为全县干部群众的共识。
绝不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地处莫干山麓的莫干山镇,是德清的“西部地区”,由于地处偏僻,要引进一个工业项目很难,但他们有个“三要三不要”的原则:“高附加值、高税源、能吸纳当地劳动力、能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的项目,要;高耗水的、有污染的、产废气的项目,不要。”最近几年,这道环保门槛已经挡掉了五六个工业项目。不仅如此,莫干山镇还将原有的对环境有损害的工业企业进行整体搬迁,引导他们到工业园区落户。据了解,仅莫干山周围2个乡已有10多家工厂被搬到山外。莫干山镇为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没有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绝不能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在2003年和2004年的德清县人代会上,沈虎林、黄建根、王月红、宣建国等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2004年4月30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的报告时指出,县政府要认真研究,逐步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向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2005年6月16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保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县建设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
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了积极举措大力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从2004年12月起,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德清县对104国道以西304平方公里区域实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范围占县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生态补偿的关键是落实资金。这笔钱从哪里来呢?县政府决定先考虑财政预算外资金,然后从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县得部分、排污费、农业发展基金等渠道按比例提取金额,建立全县生态补偿基金。2005年、2006年,德清县每年筹措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2007年,德清县政府出台了《德清县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在未来两年内安排生态县建设资金5200万元,对2006年和2007年生态县创建中的一些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生态补偿带来了全新的连锁效应。
一、绪论
踏入新时代以来,经济与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政府坚定不移要实现的目标之一,而为了确保我国人们的生活质量,更进一步改善林业生态环境,深入实行绿化发展是亟需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一定程度上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发展了特色经济以及优势产业等,同时科技教育和卫生文化等社会项目明显得到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许多问题呈现出绿化成绩的缺乏。因此,新时代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园林建设发展将会为我国经济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园林建设发展备受关注。而本文将会围绕着林业生态环境的完善以及园林建设的发展这一主题,重点阐述青海地区近年来的生态环境建设,以提供理论性参考建议。本文将借鉴前人的研究,为以青海地区为主的生态园林设施建设提供建议,为日后的城市转型提供参考性思路,促进生态城市最终形态的形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并进一步发展可持续性的生态经济,具有一定的现实与实践意义。另外,本文将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文献研究作初步总结,为日后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二、文献综述
林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园林绿化的发展研究应从生态园林开始,并由生态园林的含义功能等进一步延展到生态园林在我国的发展研究以及建设进展研究。因此,本节将针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文献的阐述。关于生态园林的含义以及功能,王浩指出,生态园林是一个基于生态学原理而衍生出的园林绿地系统,即是基于科学的配置,美化的景观以及群落的源生循环调节功能而形成的林业生态环境。生态园林的功能是丰富多样的,例如“自觉”调节气候、改善空气、改善环境等功能,而学术界对生态园林功能的总结,主要是能够促进人们更完善的、更有质量的经济生活的实现[1]。关于我国对生态园林城市的发展研究,王浩提出,应该在科学明确的生态园林城市概念及理论研究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研究我国生态园林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形成基础理论模型将有利于林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园林绿化的进一步实现。侯碧清基于具体的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深入研究并提出绿地的生态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系统总结与归纳林业生态环境的理论与方案。骆天庆系统地介绍了当代生态规划设计的思想与经验以及发展的未来态势,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生态规划设计,形成生态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与做法,为构筑林业生态环境奠定系统理论基础。而翁奕城进一步指出园林与城市之间的相处模式,并强调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解决难点[2]。基于以上系统的理论基础,更多学者强调,尊重自然规律,以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进行林业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园林绿化改善,并提出了不少建议。如,牛然提出循环经济与生态建设的结合,指出当代高消耗的生态经济建设模式的致命缺点,尊重其自然规律,尊重其内在循环规律,应是当代生态经济建设的重点。除此之外[3],刘杰,经过比较分析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模式,指出其内在发展机制;韩云龙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框架以及方法等等[4]。以上文献从林业生态的内在规律出发,主要指出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园林绿化建设与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关于目前我国生态建设的进展,主要围绕以下几座城市的模式展开研究。一是天津市等为模型的生态建设模式,该模式注重城市内在特色,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的基础进行生态建设,提高林地的占有率,扩大城市园林绿化,以“适地适树”原则为基础,在盐碱地上实现绿化建设,造就特色生态建设模式[5]。二是以宁波市等为模型的生态建设模式,该模式以系统论为基础,重点衡量区域治理与整体治理的协调性,以系统的观念为林业生态建设与园林绿化建设提供实现方案的理论基础,其目的是培育一个绿化系统模式———花园城市[6]。三是以深圳市等为模型的生态建设模式,该模式从新的角度进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整体的思维看待周边城市,与周边城市抱团绿化治理,进行组队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园林建设,科学利用整体思维合理规划资源,以更大更有凝聚力的力量进行生态建设[7]。四是以苏州为模型的生态建设模型,其依托于自身浓厚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建设“小多匀精”模式为主要目的,是基于城市本身的基础内核,可以以较高的标准以及起点来规划生态环境建设[8]。基于以上文献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林业生态环境与园林绿化的建设,本质上是人们从新的角度寻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法,而生态建设并不能设计一套统一的模式,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进行生态建设。与大部分城市相比,青海地区的城市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如何运用科学的配置方法进行生态规划设计,是当前许多学者都在致力研究的一个问题,解决西部林业生态建设以及园林绿化将是解决西部大开发重要难题的起点之一。
三、青海地区林业建设与园林绿化
1.青海地区林业建设与园林绿化的进展
一个国家林业的发展、林业的富裕是其社会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非协调性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生态环境的恶化促使林业建设与园林建设成为国家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林业建设与园林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保护国家生态环境与整治国土环境的首要任务。因此,进行林业建设与园林建设毋须置疑。而作为荒漠化极其严重,自然环境极其恶劣的青海地区,应该是林业建设和园林建设的重要考察对象。为此,我国有一套具体的林业建设与园林建设的方案。一是在源生生态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林业园林建设。自开始治理青海生态以来,国家不断投入各种资源保护改善青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但是青海地区的环境仍然持续恶劣,甚至出现了更多生物难以生存的境地。究其原因,是在进行生态建设的过程中,保护观念的滞后性,保护的措施并不能适应当前破坏源环境的速度。在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时,出现了为了速度而放弃详细的考略与衡量的情况,致使保护工作没有做到位,结果不尽如意。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对青海地区源生生态系统的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林业园林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区。二是改善黄河长江中上游环境,为林业园林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天然林是我国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天然林天生对水环境的要求比较高使极大部分干旱的青海地区缺少天然林。人工造林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有可能无法达到真正森林的标准。因此,创造建设天然林源生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改善长江黄河中上游的环境,使江河断流现象逐渐消失,是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在天然林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林业园林环境的生态规划,从而使天然林保护工程与林业园林建设工程相联结,为林业园林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三是以退耕还林工程为重,进一步进行林业建设与园林建设的生态规划。退耕还林主要是为了解决因开荒种粮而出现的森林退化问题。农业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计生行业,长期以来为了进行西部大开发,曾一度剧烈开展开荒种粮行动。然而,虽投入了大量物资,但是农产品产量不大,森林资源也在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实践证明开荒种粮并不能解决西部大开发问题。因此,退耕还林,以更大的土地进行林业园林建设是当前西部地区林业生态环境完善与园林绿化的重要项目之一。通过退耕还林,增加森林的面积,从根源上保持水土平衡,从而改善西部地区土壤以及环境问题,这也是西部地区进行林业园林建设的重要目的。四是围绕防护林建设进行林业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我国六大林业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是实现飞跃式林业园林建设工程的重要标志。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指在青海、东北以及华北三个地区建设风沙带防护林建设,以构筑起“绿色长城”,为生态环境建设保驾护航。作为三北之一,青海地区的防护林建设为青海地区减少了恶劣的环境侵害。以上四点是当前我国在青海地区进行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基于保护以及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林业园林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我国青海地区的林业生态系统,改善西部大开发的自然环境条件。
2.青海地区林业建设与园林绿化的困境
2.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支出效率核算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3.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现状、经验与政策建议
4.中国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支出的效率分析
5.无人机遥感系统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6.论环境保护视角下消费税改革的再次深化
7.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
8.基于经济责任的环境审计路径选择——浅析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9.当前国内外环境保护形势及其研究进展
10.中国环境保护事业60年
11.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内涵、框架与改革思路
12.“十一五”环境保护投资评估
13.新疆十大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对策探析
14.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
15.中国西部能源及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研究
16.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激励模型设计——基于博弈和合谋的视角
17.环境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18.湖南省农村环境保护社区机制质量的实证研究
19.资源、体制与行动:当前中国环境保护社会运动析论
20.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构想
21.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治机制研究
22.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环境保护方案设计研究
23.环境保护权利话语的反思——兼论中国环境法的转型
24.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成就、问题和改进
25.环境保护检举权及其司法保障
26.建立中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的思考
27.环境保护相邻权制度之体系解释与司法适用
28.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探析
29.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30.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与生态现代化——以环境社会学为视角
31.关于尾矿库的建设与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
32.企业环境保护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33.构建环境保护税制体系 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4.美国水环境保护立法及其启示
35.我国海洋渔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间的协调机制探析
36.中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比较
37.基于生态环境保护视角的土地整理生态效益评价——以成都市三河镇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38.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问题研究
39.可扩展的环境保护档案元数据研究与实践
40.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的若干看法与政策建议
41.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战略思考
42.环境保护与旅游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基于中国四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的面板数据分析
43.云南环境保护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44.交通运输发展与环境保护探析
45.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演变
46.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及案例分析
47.京津冀地区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研究
48.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
49.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措及经验借鉴
50.日本水环境质量影响因素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研究
51.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初创——兼述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及其历史贡献
52.中央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优化设计探讨
53.湖南省环境保护投资现状分析
54.流域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绩效考评体系设计及其应用
55.构筑促进环境保护的公共财政制度
56.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
57.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
58.关于我国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思考
59.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研究综述
60.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研究
61.中国环境保护规划评估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分析
62.国家级流域水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一般模式研究
63.论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64.环境保护:海外投资者面临的法律问题
65.新时期国家环境保护战略研究
66.无人机遥感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应用进展
67.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68.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利益冲突分析——基于各级政府博弈视角
69.中国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体系设计
70.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模式研究:社区磋商小组
71.中国环境保护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
72.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网络参与研究——以PX项目的网络舆论演化为例
73.作为生态和环境保护手段的空间规划:联邦德国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74.中国工业环境管制强度与提升路线——基于中国工业环境保护成本与效益的实证研究
75.关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哲学思考
76.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77.中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定位和策略分析
78.农村环境保护:国内外的经验、做法与启示
79.湄公河下游水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各国政策取向与流域治理
8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
81.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 完善广东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82.进一步促进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83.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保护分区
84.地方政府竞争的博弈行为与流域水环境保护
85.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86.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以潘得巴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为例
87.新常态下我国环境保护的战略与原则
88.环境保护中政府规制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及其博弈分析
89.中国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差距比较
90.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
91.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研究
92.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制度比较研究
93.论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基于政策与法律对比分析的视角
94.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95.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
96.我国农村环境保护之立法及执法完善研究
97.环境保护税法的实体原则与程序原则
关键词:生态环境用水; 现状与进展; 制度的不足; 完善
一、 生态环境用水的概述
生态环境用水的概念可分为2个层次,广义上讲是指维持全球生物地球化学平衡诸如水热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等所消耗的水分。以我国为例,降水资源总量为6.2万亿m3,其中有一部分为生态环境用水,包括植被蒸散、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蒸发以及为维持水沙平衡及水盐平衡而必需的入海水量。狭义的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使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而需要消耗的水资源总量,是针对我国2.8万亿m3水资源总量而言的。
二、我国生态环境用水立法现状
关于生态环境用水的立法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非常薄弱的。《水法》第4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第21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此外,《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也有零星规定,但都没有明确详细规定。
三、我国生态环境用水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综观涉及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规定,最为重要的就是《水法》第21条的规定,其中第1款实际上是水权制度中关于用水序列的规定,生态环境用水在水权用水序列当中并未突出其优先的地位。这种笼统的规定对于优先保障生态环境用水是极为不利的。
(二)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当中所占的比例太小,这一现象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以黑河流域上用水量最大的城市张掖市为例,张掖市2002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的比例是87.7:2.8:2.2:7.3,单方水GDP产出仅为2.81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我国水权管理体制中关于生态环境用水权属管理的规定不完善。在过去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下,水资源使用成本近乎为零,挤占生态环境用水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水资源任意开发利用,很难避免无序侵占和浪费。当水资源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时,其使用价值相应提高,这就更加剧了资源的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而这种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所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更加明显,如河道断流、生态环境恶化等。
四、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有关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对于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
面对新形势下的需要,应对当前的水政策和法律做出相应调整,因其在建立水权和水分配体制时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无法解决当前水资源管理与发展所面临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整的水政策和法律应承认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以此来平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
(二)确保生态环境用水在水资源配置制度结构中的优先顺序,加大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各地区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当中的比例很小,但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不要因为害怕经济增长受到影响而牺牲生态环境用水。这样做反而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一般情况下因地区差异而存在如下两种情形:(1)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处于第一优先顺序地位,而生态环境用水处于第二优先顺序地位;(2)在其他地区,实现水人权的用水处于第一优先顺序地位,而生态环境用水同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处于平等的需要统筹兼顾的第二优先顺序地位。
(三)建立健全水权管理体制 ,加强生态环境用水的权属管理
生态环境水权的确立及其水权主体的明确,则将有利于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从而保障公共利益。此外,水权制度的引入,可以改变过去取水许可以一次性授权水量分级标准而不控制总量的弊端,真正实现由流域机构统一管理水权,并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相应的水权,必要时省也可以通过市(地区)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市(地区)分级管理各自的水权 :从而,在总量上控制、限制和避免超量用水,真正保障生态环境水权名实相符。
参考文献:
[1] 李云玲,谢永刚.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权的界定和分配问题探讨[J].黑龙江水专学报,2003(4).
路明强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新世纪农业科学的农业生产的重要目标。他介绍了健康安全农产品的概念,认为生产健康安全农产品有三个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二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应对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晶的国际竞争力。在生产健康安全农产晶的过程当中,应当注重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保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四个环节,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的五个体系。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中,要保证最佳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标准,实行清洁生产,产品的加工、储存、包装达到安全标准四个环节。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安全标准、监督检测、质量安全执法、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市场五个体系。
第二,提高资源特别是水分和肥料的利用率,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三,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做到物质循环使用,能量平衡开发,采取与环境友好的作物生产方式。
第四,拓宽农业发展领域,开发能源农业和化工农业。
吴晓青委员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几点建议”为题,从分析云南省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经验教训,就我国新世纪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阐述了意见和看法。
他总结我国多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教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多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放弃部门利益,顺应发展的需要,切实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第二,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要平衡发展。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第四, 自然保护区由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已不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全民的参与,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第五,环境保护部门要发挥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导作用。不仅要履行“统一规划、统一法规、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参与生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服务。
他认为,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生态环境面貌,必须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进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管理机制。
第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全面发展。
第三,生态建设要与人民群众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脱贫致富相结合。
第四,必须高度重视和依靠非政府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的力量。
第五,引进和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
吴晓青委员还介绍了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形势,以及相关的对策。
蔡建成委员以“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为题发言。
随着长江三峡水利工程的进展,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他针对目前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具体措施。
他认为,目前三峡库区仍然面临严峻的污染问题,表现为:一,库区废水达标率低,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水体污染趋势加重;二,库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岸边随意堆放,处理率低;三,三峡库区由于各个支流沿江城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未处理,沿岸堆放垃圾现象普遍,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生态环境恶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水土流失严重,河流含沙量高;二、生态环境退化现象普遍。
为此,他提出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并提出实施建议的具体措施。
第一,必须统筹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峡库区应在大规模削减现有污染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开发活动,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影响区应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和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上游区在控制水体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泥沙人河量。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控制三峡库区上游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优先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水土保持等工程,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重点资源开发监管区,采用适当措施,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得到强制性保护,尽快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钱弘道委员引用“外部不经济性”理论,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
空气、河流、海洋和森林都是生态环境财富,生态环境是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福利的公共财产。这些公共的财富被少数人的生产行为所侵害,使得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外部不经济性是由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造成的对环境的损害和资源的破坏。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不经济性未计人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被转移给了社会,即全体受害的社会成员承担了少数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结果。
他认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源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没有人拥有产权或没有人强迫他们处于被污染的生态环境中;二是正在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具有集体消费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负外部性正逐渐发展为巨大的威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进行积极的干预,控制外部性。现实生活中,解决外部性问题主要采取政府管制、惩罚性税收或补助、颁发经营许可证等办法。
他认为,没有法律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无从谈起。从经济分析角度讲,法律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应当起一个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作用。
他介绍了利用税收控制污染的优点,一是可以给污染者提供激励,促使其寻求改进的方法和手段来避免或清除其排放物。二是防止污染者把其生产成本(污染成本)转嫁给其他人。他认为利用税收控制污染与其他管制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它不要求管理机构衡量包含在税金中的遵守污染控制标准的成本,而只是估计减除污染的收益,这使税收不像排污标准那样容易出现错误。
苟少华委员分析了当前在食品、住房装修等生活中使用的化学产品的污染问题,阐述了化学工业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20世纪是化学工业蓬勃发展的世纪,上个世纪中叶,由于化学品产量的剧增,化工产品种类的增多,其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性和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也逐渐暴露出来。
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占有量位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民经济每年以高增长率速度持续发展,但经济格局仍以粗放型经营为主,不仅造成能源和资源消耗强度巨大,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伴随着我国化学工业的经济规模扩大,其带来的危害如环境污染和危害健康实例不断出现。他结合国外环保治理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特征,对协调好化学工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提出建议:
一是要合理立法和严格执法,使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随着我国加入WTO,如何以国际通用标准进行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监督市场产品,已是我国环保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大力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建议将有关环保方面的知识纳入全民义务教育体系中;四是增加科研投入,鼓励科研人员开发新技术对于治理生态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张季纶委员介绍了国外的“环保警示教育”,提出环保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意识问题,强制性的环保措施是针对当前环境恶化的形势的,而环保教育才是永恒的、持续的。应着眼于提高全民的环保素质和意识,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全民教育人手,将环保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和学科当中,环保教育的立法需要加以重视。
倪晋仁委员提交了题为《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控》的书面报告。介绍了用生态系统原理来合理调配水资源的水资源系统概念。他认为,传统的水资源利用模式多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为目标,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目标则是水资源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为自然一社会一经济这一复合生态系统提供最优的生态服务;传统水资源利用以“供给管理”作为核心,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则强调“需求管理”,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配置与调控模式关注水资源从输入自然一社会一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到输出该系统的全过程。
面对我国恶劣的自然环境,必须寻找用较少的水资源满足发展需求的新途径。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体现。
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模式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治愈水资源浪费的良方。面向生态可以使水消耗和水污染更少,并使人们生活得更好。越是生态脆弱的地区,越需要面向生态;越是需要调水的地方,越需要面向生态。面向生态,应该变水资源供需导向为水资源生产率提高导向,变单纯的分配定额制度为水资源的有偿转让制度,按照面向生态的市场机制利用水资源、出租水资源、回收水资源,转让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使节水者获益。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不同地区的生态需求定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以水定粮、以水定产、以水定草、以水定林、以水定发展。
他认为,面向生态是解决中国水问题的根本出路。面向生态是一个观念的转变,也是一个方向,它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而且是更多地受益和更持久地受益。面向生态追求物耗最小,即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满足同样服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降低物耗、限制污染物排放和减少生态系统的影响。面向生态与一般的“考虑生态”有本质不同,面向生态不是暂时的,而是需要持续的。
他说,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是一个新的探索,它将使得水资源配置研究的视角更加广阔。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2005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2007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2007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2007年建成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7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
案例亮点
司法确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这项制度发端于甘肃省定西法院系统的实践(被称为“定西做法”),并逐步为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201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吸纳和确认。实践表明,该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被全国性立法确认的唯一成果,对于实现司法程序和非诉调解程序的“无缝对接”、缓解“诉讼爆炸”、最大限度地化解民事纠纷具有积极的意义。贵州省首次将司法确认制度运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拓展了制度适用范围就司法确认制度适用的案件类型而言,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少学者认为司法确认制度就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简称,但就民事诉讼法文本与现实需要而言,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人民调解协议”,凡“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节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均可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即“经调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需要修复或赔偿的,赔偿权利人(经国务院授权的试点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就赔偿具体事宜与赔偿义务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就该赔偿协议的性质而言,尽管存在争议,但当前理论和实务界的主流观点均倾向于将其定性为民事协议。这就为贵州省将司法确认制度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提供了基础。贵州省在该省的试点方案中规定“赔偿协议可以到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法庭进行司法登记确认,赔偿义务人违约,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确定清镇市、仁怀市、遵义播州区、福泉市、普安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法庭专属管辖贵州境内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案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6条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在本案中,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听取法庭的建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中立第三方组织双方进行磋商,一方面符合司法确认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也能为磋商程序及协议内容的合法性“保驾护航”,这一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这一探索的最终成效如何,还有待更多的实践观察。但它扩大了司法确认制度适用的案件类型,对于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调衔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无疑具有开创性意义。增设了协议公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中并没有设置公示程序,并且第5条对于司法确认的审查期限作出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以及“特殊情况下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十日”的规定。从制度生成的角度,可以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协议所涉权益须是申请人有权自由处分的、自由协商的权益,因而在司法确认时无需“广而告之”。然而,生态环境利益属于“无主的”或“非私有的”公共利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试点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是作为公益代表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磋商并达成协议。尽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指出赔偿权利人有权“统筹考虑修复方案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最优化、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第三方治理可行性等情况,达成赔偿协议”,但是较之普通民事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在磋商中不能对生态环境利益作出任意性的妥协和退让,其让步必须面对公众的“拷问”。基于此,本案例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增设15日的公示期,符合生态损害赔偿类型案件的特殊性,建议在今后定型化的制度中将其常态化。
中图分类号 P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5-0168-06
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是近年来的热点之一,它起源于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需水的认识。自然生 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致使自然生态 系统的需水不能得到满足,必然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与生态服务的减少,反过来威胁到 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配置要求必须满足生态环境需水。生 态环境需水研究在理论上属于生态水文学的范畴,在实践上服务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生 态环境需水研究中,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定义十分重要,它通常包含了研究者的研究对象 、研究角度以及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例如,将河流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为维持河流各种功 能所需的水量,则可运用功能设定法来计算[1,2]。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定义是 生态环境需水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各研究者在研究之初都要明确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 定义。然而,关于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定义至今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已有研究中出现了 多个相关的概念,如生态需水、生态用水、环境需水、环境用水等;即使是相同的概念,不 同研究中给出的定义也会有所不同,例如生态用水这一概念,在有的研究中被定义为“人为 补充到生态系统中的水量”[3],而在有的研究中则被定义为“生态系统实际利用 的水量”[4],显然二者的含义是不同的。概念与定义在不同研究中的不一致,给 生态环境需水研究和水资源配置实践均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这一点已经被众多研究者普遍认 识。由于迄今为止,对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定义依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本文在归纳总 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生态环境需水各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将其归纳为一个概 念体系,并对生态环境需水的定义作了探讨,希望能对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有所裨益。
1 关于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
1.1 生态环境需水研究中的相关概念
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河流生态系统上,描述其需水的相关概念有枯水流量(Low Flow)、 最小流量(Minimum Flow)、河道内流量(Instream Flow)、环境需水量(Environmenta l Flow Requirements)、生态需水量(Ecological Flow Requirements)、生态可接受流 量(Ecology Acceptable Flow Regime)和最小可接受流量(Minimum Acceptable Flows) 以及补偿流量(Compensation Flow)等等[5]。
随着研究对象从河流拓展到植被、城市、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自然会提出更具概括性的 概念。近年来,我国学者在表述各类生态系统需水时,相继采用了生态需水、生态用水、环 境需水、环境用水、生态环境需水、生态环境用水等术语。而随着对生态环境需水机理研究 的深入以及水资源配置实践的进展,又提出了生态储水、生态耗水、生态缺水等概念[ 3]。
1.2 概念辨析
产生上述诸多相关概念的根本原因在于研究的具体问题不同。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服务于水资 源配置,大致应回答几大方面的问题:需水主体是什么?需要多少水?已经用了多少水?还 缺多少水?怎样配置? 正是由于研究的具体问题不同,造成了在“生态”、“环境”、“ 需水”、“用水”、“缺水”、“储水”、“耗水”等关键词选用上的不同。为了明晰各关 键词的具体含义以便在研究中正确使用恰当的概念,需要对这些关键词进行辨析。
根据已有研究以及上述关键词之间的内在联系,本节将这些关键词分为三组,即“生态与环 境”、“需水、用水与缺水”以及“储水与耗水”,并进行辨析。
1.2.1 生态和环境
生态和环境这两个用词体现了研究对象的差别。生态系统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有生命的 生物有机体构成的生物群落,另一部分是无机环境。从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的相对比重来看 ,有些生态系统的生物群落占有较大比重,如植被生态系统;而有些生态系统中无机环境则 占有较大比重,生物群落相对次要,如河流生态系统。从生态系统功能的角度来看,在有些 生态系统中水只是供给生物群落生长,依靠生物群落来发挥功能,如植被生态系统;而在有 些生态系统中,水直接发挥功能,如河流生态系统,径流直接发挥维持地下水位、维持栖息 地以及输沙等功能。
对于前者,研究关注的对象多侧重于生物群落[6],主要考虑依赖于水而生存的动 物、植物、微生物所消耗的水量[7],解决生态问题[8],故研究者多使 用生态需水或生态用水的概念;而对于后者,研究关注的对象则侧重于无机环境,主要考虑 改善水质、协调生态和美化环境[9],保护和改善人类居住环境及其水环境[ 10],保护珍稀和濒危动植物、维持鱼类产卵洄游、保护和创造良好景观等[11] ,此时便倾向于使用环境需水或者环境用水的概念。在这两种情况下,研究者们倾向于将生 态需水(生态用水)与环境需水(环境用水)区分开来[10, 12, 13]。
然而,生态和环境虽然有所区别,但实际上不可分割;研究对象均为生态系统,只是侧重点 不同。因此在一般的论述中,如不涉及具体的生态系统,通常可统称为生态环境需水(生态 环境用水)[14]。
1.2.2 需水、用水和缺水
需水与用水这两个用语实际上是需求与供给关系的反映。需水是从生态系统自身需求的角度 来说的,是生态系统自身固有的属性,虽然可在一定阈值范围内波动,但相对固定;而用水 则是生态系统实际获得的可供利用的水量,动态多变。对于受人类活动干扰不大的生态系统 来说,尽管用水多变,但从长期来看,用水与需水基本相符;而对于人类开发强度较大的生 态系统来说,用水被大量挤占,需水往往不能满足,二者的差额即是缺水。合理的水资源配 置应保证用水与需水大致相当。
用水的来源包括天然补给和人工补给两个方面。其中人工补给在天然补给不能满足生态系统 需求的情况下才会存在[15];人工补给用水与社会经济用水以及生活用水相对应, 包含在狭义的水资源(人类可控制和分配的水资源,主要是河川径流)中。
1.2.3 储水与耗水
储水与耗水主要是从生态系统利用水资源的方式来区分的。生态系统对获得的水资源,一部 分用于消耗,另一部分则存储起来;前者称为耗水,后者称为储水。从理论上讲,需水包括 储水与耗水两部分;储水的功能是起缓冲作用,为耗水提供来源。而从水量平衡与水资源配 置时间的角度来看,只要满足耗水则可满足生态系统的需求。
以植被生态系统为例,其需水包括土壤水与蒸散两部分[16],前者属于储水,后者 属于耗水。土壤自身并不消耗水,并且在降水时将多余的水资源存储起来,在干旱时供给植 被蒸散之需。一般说来,土壤含水量年际变化并不大,因此在多数研究中,计算植被生态需 水时仅考虑蒸散。然而在人类活动十分强烈的区域,储水也可能被人类掠夺,如过度抽取地 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过度取水导致湖泊萎缩等;在这种情况下,计算需水时不仅要考虑 耗水,还要考虑储水的补足。
1.3 生态环境需水各概念使用建议
通过上文的概念辨析,可以明确生态环境需水各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生态系统由生 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生物群落)和无机环境组成。根据其组分之间的不同而有生态(生 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构成的生物群落)与环境(无机环境)之分。而根据其自身需求与实 际获得的差别又有需水与用水之分。从生态系统利用水资源的方式来看,有储水与耗水之分 ;从生态环境用水的来源来看,有人工补给与天然补给之分;需水与用水的差值即是生态缺 水。从而可将生态环境需水各相关概念归纳为一个概念体系(见图1)。
根据已有的文献来看,研究者普遍希望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来概括生态环境需水,如宋炳 煜等建议采用生态用水的概念[17]。然而,生态环境需水概念应适用于不同类型的 生态系统;能科学辨析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内涵[4]。从上述分析来看,生 态环境需水的各相关概念都有其具体含义,在生态环境需水研究以及水资源管理实践上都具 有各自的意义,它们一起共同区分了广义水资源与狭义水资源、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内涵 的差异,这是单一的概念难以实现的。例如河流输沙用水更多地是体现一种 环境功能,此时 采用环境用水比采用生态用水更加贴切。因此,本文建议不必建立单一的统一概念,而是允 许这些概念共存,在研究时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恰当的概念。
在生态环境需水的理论研究和水资源配置的实践操作中,宜根据实际情况而采用相应的概念 。在概念的选择与使用上,本文建议如下:①首先根据研究对象来选择使用“生态”、“环 境”或“生态环境”:如果研究对象主要侧重于生物群落,则可选择使用“生态”一词;如 果研究对象主要侧重于无机环境,则可选择使用“环境”一词;而如果研究对象既要考虑生 物群落,又要考虑无机环境(如以某个区域或流域为研究对象),或者在一般的理论叙述中 ,则选择使用“生态环境”一词;②其次,根据研究内容是考察生态系统自身的需求还是实 际获得的供给,选择使用“需水”或“用水”。而对于生态储水、生态耗水、生态缺水、人 工补给与天然补给用水等概念,含义已十分明确,在其使用上一般不存在什么争议。例如, 研究植被时可用植被生态需水概念;研究河流需水时,主要考虑环境因素,则可采用河流环 境需水概念;而研究一个流域时,则需采用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同样,在考察生态系 统实际得到的可供利用的水量时,应采用相应的用水概念。这样一来,在生态环境需水相关 概念的选择与使用上可以较好地达成一致。
2 关于生态环境需水的定义
2.1 生态环境需水定义的相关表述
在国外,Covich于1993年提出了生态需水就是保证恢复和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所需的水量 [18]。Falkenmark将“绿水”(green water)的概念从其他水资源中分离出来, 提醒人们注意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需求[19]。Gleick提出了基本生态需水(Basic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的概念,即需要提供一定质量和一定数量的水给天然生境 ,以求最大程度地改变天然生态系统的过程,并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整合性;同时应该考 虑气候、季节变化等因素对生态需水的影响[20]。
在我国,早期的研究中根据研究对象来直接定义。如汤奇成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水可统称为 生态用水,它包括绿洲周围植树造林种草所需要水量和保持一定湖泊水面所需水量两方面 [21];贾宝全等则认为:在干旱区内,凡是对绿洲景观的生存与发展及环境质量维护 与改善起支撑作用的系统(或组分)所消耗的水分都是生态用水[22]。显然,这样 的定义仅适用于某个或某些生态系统,而不能适用于所有的生态系统,因而缺乏普适性,需 要改进。
真正具有普适性的生态环境需水定义,是钱正英等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 报告》中提出的。即:“从广义上讲,维持全球生物地理生态系统水分平衡所需要的水,包 括水热平衡、生物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等所需要的水都是生态环境用水”,“狭义的 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维护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所需要消耗的水资源总量”[23 ]。这一定义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肯定与支持[24],其研究也多以此定义为基础 [25]。例如:河口区生态系统可根据水盐平衡来确定生态环境需水[26, 27] ;河流生态环境需水的输沙部分[1, 28],特别是多沙河流的生态环境需水[2 9],可采用水沙平衡来确定。
然而,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有时难以直接利用这四大平衡原理来确定生态环境需水。另 一方面,从其狭义定义来看,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也需要具体量化。为此,各 研究者不得不依据各自的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给出自己的定义,如“生态系统正常发育与 相对稳定”[17]、“维持自身发展过程和保护生物多样性”[30, 31]等说 法;这些表述大致可归纳为自然地理平衡说法、生态系统稳定说法与其他说法[17] 。
2.2 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与生态系统健康定义之间的关系
从研究背景来看,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正是在人类大量挤占生态环境用水、导致生态系统健康 受损的情况下提出的,研究的目的也正是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另一方面,尽管在定义 的表述上有所不同,然而在支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保持生态系统健康这一点上,大家的认 识颇为一致[32]。那么,如果借用“生态系统健康”一词,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需水 概念界定有所帮助呢?
Costanza将过去关于生态系统健康的定义归纳为动态平衡、没有疾病、多样性或者复杂性、 稳定性或弹性、活力或生长空间、各组分间平衡等说法[33]。而在已有研究中,生 态环境需水被定义为“正常发育与相对稳定”[17]、“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 [23]、“维持水热平衡、生物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34] 、“改善生 态环境质量或维护生态环境质量不至于进一步下降”[35]、“维系生态系统功能” [1, 36]等所需要的水。比较这些说法不难看出(见表1),在生态环境需水的定义 中 ,研究者表达的正是“健康”的含义;只是由于研究对象不同,才造成了对“健康”表述的 不同。
生态系统健康定义生态环境需水定义活力或生长空间(vigor or scope for growth)生态系统正常发育与相对稳定[17]没有疾病(absence of disease)[33]
维护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23]各组分间平衡(balance between system components)[33]维持水热平衡、生物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34]稳定性或弹性(stability or resilience)[33]生态系统维持一定的稳定状态[4]动态平衡(homeostasis)[33]
维持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和栖息环境动态稳定[2]多样性或复杂性(diversity or complexity)[33]
维持生态系统完整性[37]
维持自身发展过程和保护生物多样性[30, 31]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持续和良好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38]满足特定的河流系统功能[1]
维系一定生态系统功能[36]
2.3 生态环境需水的定义
通过上述对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与生态系统健康定义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已有研究中对 生态环境需水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其本质均是在表达“生态系统健康”的意思。因此, 本文建议将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为“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所需的水”;这一表述与Covich的定义 比较相似[18]。事实上,生态系统健康是一个规范化的概念,它代表了环境管理的 最终愿望[33]。
采用这一定义具有如下优点:
(1)这一定义抓住了现有研究中各种定义的共同本质,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能将现有研究 中的各种说法统一起来。
(2)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尺度的生态系统。不同类型、不同尺度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的 需水机理,由于用水短缺引起的健康问题有不同的表现,衡量生态系统健康的方法也不同; 这也是造成现有研究中多种生态环境需水定义的原因之一。例如对于植被生态系统来说,一 般倾向于从结构方面来描述,因此植被生态需水通常被定义为维持自身生长所需的水量;对 于河流生态系统来说,更易从功能上来衡量其是否健康,因此对于河流生态环境需水一般定 义为维持其功能所需的水量。而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已有研究中关于生态环境需水定义 的各种表述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健康”的含义,只是由于研究对象不同,描述 “健康”的角度与方法也不同。因此,将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为“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所需的水 ”,可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尺度的生态系统。
(3)有助于合理确定生态环境需水量。从目前的研究看来,大部分是基于生态系统的现状 进行生态环境需水的概算工作,而对生态环境需水的合理性缺乏评价,因此导致研究成果实 用价值不足。将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为“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所需的水”,为合理确定生态环境 需水量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并可以借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研究成果对生态环境需水的合理 性进行评价,从而将有力地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4)有助于借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研究成果,对生态环境用水配置效果进行评价。生态 环境用水的短缺会导致生态系统健康恶化,而生态环境用水配置的目的即是为了解决这一问 题,因此评价生态环境用水配置是否合理可以通过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来实现。
3 总 结
本文主要对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与定义进行了讨论。已有研究在概念选择与使用上的不一致 ,主要体现在生态与环境、需水与用水等关键词的使用上。通过对相关概念的辨析,本文将 其归纳为一个概念体系,并对各概念的使用提出了建议:首先根据研究对象确定“生态”、 “环境”或“生态环境”用词的选择,其次根据研究内容是考察生态系统的需求还是实际获 得的供给,确定“需水”或“用水”用词的选择。这样,在概念的使用上可以较好地达成一 致。
通过对生态环境需水定义与生态系统健康定义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已有研究中关于生态环境 需水各种定义的本质是表达“生态系统健康”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生态环境需水定 义为“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所需的水”。采用这一定义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能将现有研究中的 各种说法统一起来;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尺度的生态系统;有助于借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 的研究成果来合理确定生态环境需水量,并对生态环境用水配置效果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倪晋仁, 金玲, 赵业安, 刘小勇. 黄河下游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初步研究[J]. 水利 学报, 2002, (10): 1~7. [Ni Jinren, Jin Ling, Zhao Yean, Liu Xiaoyong. Mini mu m Water Demand for Ecosystem Protection in the Lower Yellow River?[J]. Jo 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02, (10): 1~7.]
[2]倪晋仁, 崔树彬, 李天宏, 金玲. 论河流生态环境需水[J]. 水利学报, 2002, (9):14~20. [Ni Jinren, Cui Shubin, Li Tianhong, Jin Ling. On Water Demand of Rive r Ecosystem [J]. 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02, (9): 14~20.]
[3]郑红星, 刘昌明, 丰华丽. 生态需水的理论内涵探讨[J]. 水科学进展, 2004, 15(5 ): 626~633. [Zheng Hongxing, Liu Changming, Feng Huali. On Concepts of Ecolog ical Water Demand [J]. Advances in Water Science, 2004, 15(5): 626~633.]
[4]杨爱民, 唐克旺, 王浩, 刘小勇. 生态用水的基本理论与计算方法[J]. 水利学报,2004,?(12): 39~45. [Yang Aimin, Tang Kewang, Wang Hao, Liu Xiaoyong. Theo ry an d Calculation Method of Ecological Water Use [J]. 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 ring, 2004, (12): 39~45.]
[5]杨志峰, 张远. 河道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方法比较[J]. 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A辑, 200 3, 18(3): 294~301. [Yang Zhifeng, Zhang Yuan. Comparison of Methods for Ecolog ical and Environmental Flow in River Channels [J]. Journal of HydrodynamicsS eries A, 2003, 18(3): 294~301.]
[6]许新宜, 杨志峰. 试论生态环境需水量[J]. 中国水利A刊, 2003, (3): 1 2~15. [Xu Xinyi, Yang Zhifeng. General Discussion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a ter Demand [J]. China Water ResourcesSeries A, 2003, (3): 12~15.]
[7]刘霞, 王礼先, 张志强. 生态环境用水研究进展[J]. 水土保持学报, 2001, 15(6) : 58~61. [Liu Xia, Wang Lixian, Zhang Zhiqiang. Progress on EcoenvironmentalWater Consumption [J]. Journa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2001, 15(6): 5 8~61.]
[8]谢新民, 杨小柳. 半干旱半湿润地区枯季水资源实时预测理论与实践[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9:228~229. [Xie Xinmin, Yang Xiaoliu. Theory and Pract ice of Instant Prediction on Water Resources of Drought Period in Demiaridsubh umid Area [M]. Beijing: China WaterPower Press, 1999:228~229.]
[9]杨振怀, 崔宗培, 徐乾清等. 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第二卷)[M]. 北京: 水利电力出 版社, 1990:853. [Yang Zhenhuai, Cui Zongpei, Xu Qianqing et al. Chinese Encycl o pedia on Water Conservancy (Volume 2) [M]. Beijing: China WaterPower Press, 19 90:853.]
[10]王西琴, 张远, 刘昌明. 河道生态及环境需水理论探讨[J]. 自然资源学 报, 2003,18(2): 240~246. [Wang Xiqin, Zhang Yuan, Liu Changming. A Theoretical Discuss ion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Water Requirements of River Course [J]. Jo urnal of Natural Resources, 2003, 18(2): 240~246.]
[11]瞿伦强. 论成都的环境用水和水生态环境建设[J]. 四川环境, 1997, 16(1): 51~ 55. [Qu Lunqiang. On Water for Environ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Water Ecoenvir onment of Chengdu?[J]. Sichuan Environment, 1997, 16(1): 51~55.]
[12]王西琴, 刘昌明, 杨志峰. 河道最小环境需水量确定方法及其应用研究(II)――实践 [J]. 环境科学学报, 2001, 21(5): 548~552. [Wang Xiqin, Liu Changming, Yang Zh ifeng. Method of Resolving Lowest Environmental Water Demands in River Course (I I):Application [J]. Acta Scientiae Circumstantiae, 2001, 21(5): 548~552.]
[13]王西琴, 刘昌明, 杨志峰. 河道最小环境需水量确定方法及其应用研究(Ⅰ)――理论 [J]. 环境科学学报, 2001, 21(5): 544~547. [Wang Xiqin, Liu Changming, Yang Zh ifeng. Method of Resolving Lowest Environmental Water Demands in River Course (I ):Theory [J]. Acta Scientiae Circumstantiae, 2001, 21(5): 544~547.]
[14]田英, 杨志峰, 刘静玲, 崔保山. 城市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 2 003, 23(1): 100~106. [Tian Ying, Yang Zhifeng, Liu Jingling, Cui Baoshan.Preli minary Study on Urban Ecoenvironmental Water Requirements [J]. Acta Scientia e Circumstantiae, 2003, 23(1): 100~106.]
[15]纪永福, 俄有浩, 杨自辉, 安富博. 民勤盆地生态功能类型区划分与生态用水分析[ J]. 干旱区研究, 2008, 25(1): 10~15. [Ji Yongfu, E Youhao, Yang Zihui, An Fubo . Study on the Ecological Functional Divisions and Ecological Water Consumptionin the Minqin Basin [J]. Arid Zone Research, 2008, 25(1): 10~15.]
[16]张远, 杨志峰. 黄淮海地区林地最小生态需水量研究[J]. 水土保持学报, 2002, 1 6(2): 72~75. [Zhang Yuan, Yang Zhifeng. Minimum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 o f Forestland in Huanghuaihai Area [J]. Journa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 ion, 2002, 16(2): 72~75.]
[17]宋炳煜, 杨. 关于生态用水研究的讨论[J]. 自然资源学报, 200 3, 18(5): 617~ 625. [Song Bingyu, Yang Jie. Discussion on Ecological Use of Water Research [J ]. Journal of Natural Resources, 2003, 18(5): 617~625.]
[18]Covich A. Water in Crisis: A Guide to the World's Fresh Water Resources [ A]. In: Peter H.G.(Eds.). Water and Ecosystem [C].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 y Press, 1993:40~55.
[19]Falkenmark M. Coping with Water Scarcity Under Rapid Population Growth [M ]. Pretoria: Conference of SADC Minsters, 1995:23~24.
[20]Gleick P H. Water in Crisis: Paths to Sustainable Water Use [J]. Ecologi cal Applications, 1998, 8(3): 571~579.
[21]汤奇成. 塔里木盆地水资源与绿洲建设[J]. 自然资源, 1989, (6): 28~34. [Ta ng Qicheng. Water Resources and Construction of Oasis in Tarim Basin [J]. Reso urces Science, 1989, (6): 28~34.]
[22]贾宝全, 许英勤. 干旱区生态用水的概念和分类――以新疆为例[J]. 干旱区地理,1998, 21(2): 8~12. [Jia Baoquan, Xu Yingqin. The Conception of the Ecoenvir o nmental Water Demand and Its Classification in Arid Land:Taking Xinjiang as anExample [J]. Arid Land Geography, 1998, 21(2): 8~12.]
[23]钱正英, 张光斗. 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及各专题报告[M]. 北 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1. [Qian Zhengying, Zhang Guangdou. Strategic Resear ch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Water Resource in China [M]. Beijing: China W aterPower Press, 2001]
[24]贾宝全, 张志强, 张红旗, 慈龙骏. 生态环境用水研究现状、问题分析与基本构架探 索[J]. 生态学报, 2002, 22(10): 1734~1740. [Jia Baoquan, Zhang Zhiqiang, Zhan g Hongqi, Ci Longjun. On the Current Research Status, Problems and Future Framew ork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Water Use [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2 , 22(10): 1734~1740.]
[25]刘桂民, 王根绪. 我国干旱区生态需水若干问题评述[J]. 冰川冻土, 2004, 26(5) : 650~656. [Liu Guimin, Wang Genxu. Some Issues of Ecological Water Demand inthe Arid Regions of China [J]. Journal of Glaciology and Geocryology, 2004, 26 (5): 650~656.]
[26]顾圣华. 长江口环境用水量计算方法探讨[J]. 水文, 2004, (6): 35~37. [Gu S henghua. Study on the Computational Method for Environmental Water Use in the Ya ngtze River Estuary [J]. Hydrology, 2004, (6): 35~37.]
[27]郑建平, 王芳, 华祖林, 褚君达. 海河河口生态需水量研究[J]. 河海大学学报(自 然科学版), 2005, 33(5): 518~521. [Zheng Jianping, Wang Fang, Hua Zulin, ChuJu nda. Research on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 of Haihe River Estuary [J]. Jour nal of Hohai University (Natural Sciences), 2005, 33(5): 518~521.]
[28]石伟, 王光谦. 黄河下游最小输沙用水总量的初步估算[J]. 泥沙研究, 2003, (2) : 60~64. [Shi Wei, Wang Guangqian. Estimate of the Minimum Water Requirement f or Sediment Transport in the Lower Yellow River [J]. Journal of Sediment Resea rch, 2003, (2): 60~64.]
[29]Luo Huaming, Li Tianhong, Ni Jinren, Wang Yudong. Water Demand for Ecosyst em Protection in Rivers with Hyperconcentrated Sedimentladen Flow [J]. Sci en ce in China Ser. EEngineering & Materials Science, 2004, 47(Supp.I ): 186~198 .
[30]崔保山, 杨志峰. 湿地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 2002, 22(2): 21 9~224. [Cui Baoshan, Yang Zhifeng. Water Consumption for Ecoenvironmental As pe ct on Wetlands?[J]. Acta Scientiae Circumstantiae, 2002, 22(2): 219~224. ]
[31]杨志峰. 生态环境需水量理论、方法与实践[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3. [Yan g Zhifeng. Theory, Method and Practice of Ecoenvironmental Water Requirement[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03.]
[32]唐占辉, 马逊风, 盛连喜. 生态用水量估算与植被生态建设[J]. 环境保护, 2004,(9): 31~33. [Tang Zhanhui, Ma Xunfeng, Sheng Lianxi. Estimation of EcologicalWater Consumption and Vegetation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J]. Environmental P rotection, 2004, (9): 31~33.]
[33]Costanza R, Mageau M. What is a Healthy Ecosystem[J]. Aquatic Ecology,1999, 33: 105~115.
[34]刘昌明. 中国21世纪水供需分析: 生态水利研究[J]. 中国水利, 1999, (10): 18 ~20. [Liu Changming. Supply Demand Analysis of Water Resources in 21st C enturyin China: Study on Ecological Water Conservancy [J]. China Water Resources, 1 999, (10): 18~20.]
[35]丰华丽, 王超, 朱光灿. 土地利用变化对流域生态需水的影响分析[J]. 水科学进 展, 2002, 13(6): 757~762. [Feng Huali, Wang Chao, Zhu Guangcan. Effect of LandUse on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 of River Basin [J]. Advances in Water Sci ence, 2002, 13(6): 757~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