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风险管理范文

时间:2023-12-26 15:20:2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保险学风险管理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保险学风险管理

篇1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界的铿锵玫瑰

孙祁祥主要从事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保险监管、国际保险市场比较、金融综合经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向的研究,在本专业领域有着较高的学术地位和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她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连续12年担任国际保险学会(iis)亚洲学术主持人的学者,并且是该学会董事会的第一位中国学者;是第一位应邀在美国风险与保险学会年会上宣读学术论文的中国大陆学者;是第一位作为人物介绍出现在“美国风险与保险学会”会刊上的亚洲人;还曾担任过“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apria)主席。

孙祁祥十分重视将自己的研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主持过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国内外著名机构委托的重要课题。她主导创立的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及其品牌学术论坛“北大赛瑟(ccissr)论坛”,赢得了国内外政、产、学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早在20世纪80年代,孙祁祥就在经济学界崭露头角,其撰写的论文曾登载在《金融时报》头版。她现已在国内外期刊上百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先

转贴于

后获得10多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其中主要包括“陈岱孙经济学论文奖(1997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七届)、中国保险学会保险理论创新成果一等奖(2006年)、中国保险学会优秀论文奖(2006年)等。

学生爱戴的“十佳教师”

篇2

[作者简介](1978- ),男,山东栖霞人,上海金融学院保险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保险精算。(上海 201209)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0-0123-02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满足社会对保险人才的需求,其教学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该目标。但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我国高校保险人才教育逐渐不适应保险业界的需求。一方面是业界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却是保险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越来越困难。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在于,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研究型高校相一致,着重强调理论知识的教学,却忽略了保险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造成保险专业学生供需失衡。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保险专业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保险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求保险人才的培养必须适应保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应是具有全球视野、富有创新意识、通晓国际保险市场运作规则的“三型一化”保险专业人才,即“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同时,我国国内保险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财富和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险作为一种传统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之一,其在创新风险管理技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建设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而且在我国面临“快速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形势下,应当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增强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保险人才既要全面、扎实地掌握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又要掌握娴熟的专业技术,承担保险市场开发、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营销、保险核保核赔和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

2.应用型本科院校保险专业定位发展的需要。应用型本科院校是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向社会人力市场输送新鲜血液的生力军。目前,学历教育是保险教育事业的基础。全日制保险学历教育是各种保险教育中最全面、最系统的一种,它属于基础性教育,是培养保险专业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教育阶段。其中,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金融学院、山东财经大学设立了专门的保险学院,成为保险业人才供给的一条重要渠道。截止到2010年年底,我国开办保险本科专业的院校共有142所,每年为保险业输出大约1万人,为保险业发展积蓄了大量的后备力量,其中有很多属于应用型高校。这类应用型本科院校没有高深的理论基础和雄厚的科研实力,要想从中脱颖而出,必须根据保险的社会需求及自身条件,在切实可行的办学理念指导下,经过长期努力取得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办学机制。这就需要有的放矢,先了解当前保险专业人才的基本供需情况,以教学计划改革为突破口,使专业培养目标切合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

3.学生自身发展与就业的需要。迅猛发展的我国保险业市场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规模越来越大,全国各高校每年毕业的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是,最近很多保险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相关的保险工作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导致保险专业人才流失严重。一方面,由于保险的口碑和影响力不好,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有一定的看法,毕业生不愿意到相关的保险行业就业,尤其是从事保险营销的有关工作。另一方面,毕业生理想的就业期望值较高,与现实有较大差距,对自身估计过高,动手能力差。主要体现在不熟悉现有的保险知识结构,专业知识一知半解,综合水平不高,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尤其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较弱。大学生要取得理想的保险工作岗位,就必须注重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使自己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能找到理想的保险工作岗位。

篇3

保险资源不同于其他资源,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首先,保险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风险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空间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增长。因此,新增风险数量是无限的,但能够被保险人开发利用的风险,即可保风险却是有限的。而且,即使同一可保风险在不同时候,由于其风险状态的不一样,能被保险公司转化为现实的保险商品的可保风险数量也是有差异的。其次,保险资源对于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商品而言,是一种原材料,对其保险经营活动来说是一种必须的基本投入,保险资源通过开发设计出来的保险商品进入消费来体现保障功能。

保险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与否直接决定了保险市场建设和保险行业发展。相对于需求方面的保险资源配置,供给方面的保险资源配置更为重要。因为需求方的资源配置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外生变量,是受整个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约束的;而供给方的资源配置则是内生的,是保险产业内部发展和调整过程中同步完成的。从供给角度研究保险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保险市场主体的数量越来越多,随着竞争的加剧,相应的资源配置效率并没有随之提高;其次,作为保险产业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保险中介在保险资源配置中越来越重要,但是中介对保险资源配置的效果并不理想。

具体来说,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缺乏创新,保险产品同质现象严重,保险中介也就成为保险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而且,很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或中小规模保险公司往往更加愿意依靠拥有广泛网点的中介的帮助进行展业行为。我国保险中介资源配置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规范竞争和利益分配,保险公司需要通过中介来实现保险产品的价值,而中介同时也是追求利益的企业组织,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将其实现产品价值的一部分以佣金的形式转移给中介。转移的越多就越能激励中介对保险产品的销售,同样对保险公司的利益具有不利的影响;转移的少可以使更多的收益留在公司,但是会减弱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因此,保险中介配置资源导致效率提高并不是必然的。

另一方面,在保险市场竞争主体方面,我国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逐渐增强;同时也应当看到,新增保险公司在对“做大做强”思路的错误理解下,在各个领域恶性竞争,从其市场行为到经营理念都严重损害了我国保险市场。可见,公司数量的增加并未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建设和完善我国保险产业的指导思想是提高保险业的效率,一方面要重视市场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商业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关注政府对保险资源的行政配置。保险业是有限竞争行业,并在政府的监管下运作,因此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配置资源的匹配就集中体现在保险监管的程度方面。恰当的保险监管能够提高保险资源配置的效率,起到维护公平、稳定社会经济的作用,反之,使市场的运作效率降低,陷于混乱,抑制保险业的发展。因而,中国商业保险监管的原则应该是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的有机结合。

篇4

由于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中广泛性和复杂性与我国财务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务风险管理理论研究中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理论研究。

一、财务风险管理基础理论和理论结构

近年来,我国在财务风险基础理论方面,如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管理的概念、基本特征、职能等基本理论问题上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由于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财务风险管理理论研究起步比较晚,加上无法摆脱我国传统财务观念以及研究方法的影响,对国外研究几十年的成果重视程度、消化程度不同,使得在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的见解,如在财务风险概念的研究上,就出现了广义和狭义之争,财务风险基本特征和财务风险管理基本职能的认识上出现了分歧,而对整个财务风险管理意义重大的财务风险目标这一最基本的问题缺乏认识和概括。同时,由于财务风险及管理内容的研究没有与实证研究直接相联系,所以,概念上的含糊对定性的理论推导也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由此,增生出财务风险理论诸多“研究成果”,深刻与肤浅共存,正确和错误并生,应该说不利于我国财务风险理论向纵深发展,影响了我国财务理论研究的进程。所以,今后我国在财务风险与管理研究上,必须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只有对财务风险的概念、本质、特征认识界定清楚,才能为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提供基础。这就要求,一是必须注重中外财务风险理论基础和基础理论的比较研究;二是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研究要注重研究方法的选择。

首先,必须下大力气借鉴国外实证的研究方法开展财务风险研究。国外风险理论研究较多采用实证方法,而我国使用较多的则是定性和规范研究方法,造成概念可以模糊地给出,较轻易地建立和概括概念和特征,无法支撑财务风险管理理论,不能保证理论的逻辑性和一致性,难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会误导人们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财务风险理论中将定性与定量、规范与实证研究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靠性。其次,在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应注重学习和应用西方理财学研究中应用极广的相关性或结构性研究方法,即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理论结构的研究。理论结构是该领域各基本理论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组成的有机理论体系。财务风险管理理论结构是财务风险管理各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组成的有机体系。理论研究的真正价值在于明确存在的各种现象、各种要素以及这些现象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所谓相关性。能否将财务风险管理各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认识清楚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务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程序研究的科学性、明晰性和有效性。如财务风险管理目标、财务风险管理本质、职能、财务风险管理要素与财务风险管理程序与方法之间的关系等。如美国,现代财务理论围绕着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理财活动的目标函数,把各种财务决策如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等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构建了前后一贯、逻辑严密、浑然一体的财务管理理论结构。以目标为出发点进行相关性研究已经成为国际学术界重要的、运用极广的理财学及经济学研究方法。美国理财学界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相关研究层出不穷,如多篇论文研究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从而根本上改变了理财学的面貌,使理财学成为现代经济学体系中的主流成分之一。充分吸收国外财务理论研究成果,在财务风险基本理论上注重实用,讲究科学方法,少走弯路,取得共识,达成统一,以推动我国财务理论研究的深入。

二、财务风险管理教育

财务风险意识的增强和财务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开展广泛的风险管理教育。从当前美国和英国风险管理教育情况基本类似,各大学风险教育课程不少,多所大学偏重财务导向型风险管理教育。财务风险管理现今已成为各大学财经系中财务理论课程中的重要部分。如美国的宾州大学、天普大学、乔治亚州立大学与纽约保险学院,英国的各拉斯哥兰大学、城市大学与诺丁汉大学等。另外,风险管理职务的改变、风险管理协会的成立、风险管理专业证书的考试、风险管理杂志以及风险管理书籍等方面,美国和英国情况也基本类似,都体现出越来越对风险管理的重视。两国的风险经理职称已经取代了过时的保险经理,职责范围扩大,位阶提升;多家风险管理协会、风险管理学院对企业风险管理事务、专业证书考试制度极具贡献,其中,美国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每年举办财务风险管理人员专业证书考试;多家协会和学会出版风险管理方面的刊物杂志;出版为数不少的财务性风险管理书籍等。受国外风险教育的影响,尽管我国目前部分大学也开设风险管理课程,但为数较少尤其是财务风险管理的课程;在专业职称考试、出版书籍方面差距依然很大,一是我国财务风险管理研究起步较晚,受其影响风险教育方面起步较晚。二是从观念上人们还未充分认识到财务风险管理教育的特别重要性,三是没有成立相应的协会或学会,没有相应的职务、资格考试等配套措施,直接影响了财务风险教育的发展。

随着经济与科技全球化带来的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需要我国教育能尽快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风险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的财会类人才。为此,我们必须改变目前财务管理风险教育落后的局面,除了积极向国外学习,采取设立各级风险管理学会、协会,在资格考试中尽快设立风险管理资格考试等举措外,在大学教育方面,要研究风险管理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研究风险管理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在学历教育中应单独开设财务风险管理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方法,让师生与实务工作者结合共同采集案例,增强理论教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在财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中应加大对财务风险管理学习和研讨的力度。

三、财务风险文化研究

我国多年来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局限于方法和程序,即使在财务文化研究中也忽略了财务风险文化的研究,不能不说这是我国财务风险管理研究的薄弱环节。国外风险理论有主观建构派,视风险文化为社会文化现象。事实上,不可否认的是,风险由人们特定的文化社会因素建构而成,风险随不同的人与不同的文化社会背景而有所不同,财务风险文化亦不例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文化背景不同,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文化背景亦会有区别,使得人们对待财务风险管理的价值观、反应程度、行为方式、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出现差异性,形成一定的特色。中外风险案例的研究发现,企业的最大风险往往是由于企业文化、企业人的行为,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知识不足、能力有限、品德欠佳等弱性造成的。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集体与个人行为复杂性的增大,财务风险文化的研究不仅不能忽视,而应作为重要课题。

四、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研究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务上看,我国财务风险管理都缺乏对组织架构的研究。在实务上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没有专职的财务风险管理人员,这说明了人们尚未认识到财务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的作用。在理论上,与前面所述财务风险文化原因类似,我国已有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比较重视方法和程序,忽略了组织机构及机构的职责权限等对实践有特别重要意义的课题的探讨,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脱离。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管理组织架构下的人们进行财务风险管理采取的模式必然不同,是集中还是分散,是集权还是分权、是兼职还是专职等等管理模式问题是研究实施财务风险管理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应结合我国各类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层次开展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五、结束语

财务风险管理各方法的有效性依赖于风险管理责任的落实。否则,研究财务风险管理没有具体研究财务风险管理的责任制,财务风险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无从落实。总之,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决定了财务风险管理研究的日益重要,而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是巨大的科学工程,需要整合优化财务学、会计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人文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于一体,全方位、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以不落后于风险管理学科整体发展和满足实践中的迫切需要。

篇5

一、引言

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引入互联网技术,从而产生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方式。自2013年金融开始结合互联网,到今天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仅经过了短短几年时间。如今,基于互联网的金融网贷平台风头正劲,其中P2P模式是网贷平台主要运行模式,吸引了较多中小金融投资者。

方便高效的金融收益同时带来了较高的运行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制度风险、操作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因此,我们需要就金融网贷中可能遭受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充分认知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的潜在风险,同时借助保险手段来分析如何管理金融网贷平台,进而实现在交易运行中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二、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P2P网贷

所谓P2P(peer to peer)网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借贷交易,是一种新型金融借贷模式,而金融网贷平台则是为平台用户提供交易渠道、交易联络以及支持服务等,从中抽取借贷交易服务费以及相应手续等费用以盈利运转的中介机构。

在网贷平台上进行借贷交易,流程相对简单:首先,用户需在借贷平台中注册账户,提供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号等;其次,需要借贷人借贷金额、能提供的利息、使用期限等;再次,投资者通过评估借贷信息,选择可接受的借贷交易进行投标;最后,通过借贷人进行选择,完成借贷交易。

三、互联网金融网贷中的风险问题

我们需要看到,目前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运行模式尚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各方面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在探讨如何有效控制和规避网贷平台潜在风险前,必须先分析目前P2P借贷平台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制度风险――法律监管与保险保障缺失

目前,我国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网贷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制度、监管职责不够明确,与此同时,各参与主体对维护互联网金融借贷的保险保障制度认知不够充分。

对于投资者来说,所依靠的仅仅是网页,投资者所能做的只是通过比较各网贷平台的收费高低、各资金需求者提供的利率高低,然后做出决策。一旦发生问题,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投资者的利益将无从维护,必将面临极大损失;对于网贷平台而言,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为了在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各平台不得不实施多种营销手段,例如打价格战,降低门槛等。这必然导致无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筛选以及保护,进而大大增加投资者利益受损风险。同样,一旦发生损失,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且风险事前未通过保险进行有效转移,平台自身又没有完善的应对措施与善后能力,严重情况下只能面临倒闭。

2.操作风险――参与人员专业能力欠缺

现实情况中,在互联网中进行金融交易,由于网贷平台投资者专业水平的良莠不齐,也会造成很大风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投资者可能没有较为专业的金融投资知识,也没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互联网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网贷平台,以及平台中各式各样的借款需求,投资者无法全面认知其本质与风险,只凭借所宣传的收益等来做出决策,其利益受损的风险必将大大增加。

另一方面,对于网贷平台经营者来说,由于竞争激烈,可能没有充足的资金去聘请专业人士,或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那么由其构建的平台受技术手段与专业水平所限,将非常易受不法分子恶意攻击,对参与主体利益造成损失。实际操作中较为常见的是平台用户的个人隐私和账户信息泄露,以及不法分子利用内部用户信息参与借贷交易等问题。

3.信息风险――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有着网络虚拟性的属性特点,较易参与的同时,带来的是用户资料认证缺乏权威性和完整性等问题,因此造成了在借贷交易中借贷人和投资者双方存在着信息获取不对称的情况,进一步增加了违约和信用风险。正如前文提到的,对于投资者来说,面对的仅仅只是网页,上面仅能获取由借款人自行提供的有限信息,且可能还未经过网贷平台进行严格的信息审核,这样一来投资者利益受损风险就会大大增加。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更快速、更高效等优点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例如真实性无法得到确切保证、无法通过法律进行全面约束、用户信用不能完全确认等。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与经济都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需要进行更多的风险研究和分析,为了保护金融网贷模式的发展与保证网贷平台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提出根本的解决方法,对上述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从保险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和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

通过保险的视角建立互联网金融有效的监管、资产保护以及金融运营安全等制度,引入保险机制防范金融网贷平台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建立严格的违反法规惩罚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金融网贷平台运营安全问题,保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互联网平台易受网络攻击等现实问题。例如在对网贷平台实行标准完善的准入审查以及营业登记制度的同时,要求网贷平台为投资者投保账户安全险、为借款人投保人身安全险、为担保标的提供财产保险保障等,以备当遇到平台用户因为各种潜在风险而遭受损失时,保险可以最大程度上为用户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当然,也要视实际情况通过惩罚机制对网贷平台进行相应惩处。

我们希望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为其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对互联网借贷平台进行风险管控,以期能够在网贷平台遭遇风险时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帮助其度过难关,确保网贷平台顺利经营与运行,进而获得健康且长足的发展。

2.提高人员素质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整体素养和专业能力不高,在应对市场风险、交易纠纷、互联网技术、知识等各方面还有较大不足,亟需提高整体从业人员的素养和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行业资格认证制度,促使从业人员积极学习,不仅是金融知识,还需要学习互联网知识、保险知识,提高对风险认知、评估、防范和规避的综合能力。此外,建议为平台的参与人员特别是高管投保职业责任险,为投资者的利益提供多重保障。

对于平台用户来说,应自觉通过各种渠道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互联网网贷平台在接受用户投资之前,也应由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确保用户知悉投资的风险种类、发生概率以及后果,确保用户对于投资风险形成正确、全面的认识。

3.引入第三方保险平台

我国在“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到将会选择合适时间颁布“存款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在金融机构倒闭时需要向存款持有人给予资金支持来保障存款人应有的利益和机构的名誉,通过保险手段有效保证我国金融系统稳定运行。根据这种思路,可以将保险制度运用到互联网P2P借贷模式中,将网贷平台、平台用户以及保险机制三者结合起来,从保险的角度对网贷平台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风险控制。

在互联网网贷平台中,可以引进第三方保险公司,平台投资者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选择自动投保,当出现借贷人违约的情况时,通过保险公司核查,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应赔偿,此外还可授权保险平台催收债务。通过第三方的形式既能为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保障,同时保险公司通过追回贷款和服务费等获取利益,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借款人逾期不还的现象,维护平台的运行安全。

五、结束语

在互联网全面深入人民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抓住时机,积极谋求发展。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应结合多方面手段以营造健康良好的行业环境,通过互联网金融与保险的结合,发挥保险对网贷平台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特点,从而改善和提高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防范与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全方位、多层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蔡瑞媛. 互联网金融P2P信贷模式的特征及风险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

[2]赵刚. 我国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及风险评估研究[D].南京邮电大学,2015.

[3]唐正伟. 互联网金融风险影响因素及其防范机制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5.

篇6

但如果交强险也对外资开放了,王辉认为,起码对于像他这样的车主来说,在多了一份选择的同时,还有可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有竞争,这总是好的。”王辉憧憬道。

和他有类似想法的人还不少,看了数则报道,王辉才知道,这半个月来,关于是否该对外资“松绑”交强险的讨论早已成舆论探讨的焦点。且相比以往非此即彼的讨论,此次关于开放交强险的讨论,更是难得地出现了多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松绑”交强险?

8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在考虑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的消息因为一条短新闻的报道,开始在坊间快速传播。

8月10日,国际商报的报道指出,3个月前,保监会相关部门就已经起草了关于汽车交强险向外资开放的条件,并递给了国务院法制办。而保监会相关部门的官员们也私下认为,应该将汽车交强险向外资开放。

国际商报还援引彭博社的报道指出,“中国商务部也支持向外资开放交强险的提议,尽管按照世贸协定的承诺,中国并没有这一义务。”

而在此期间,很多相关媒体都先后以不同的形式发表了就这一事件的观点和看法。交强险对外资“松绑”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一条本不算很起眼且并未被官方“证实”的消息,为何会在短时间内掀起如此波澜?

“交强险是法定强制险,国家一直对交强险的经营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资格涉足其中,而即使是中资保险公司,想要申请从事交强险业务经营,均需保监会批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告诉记着,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消息一出来,就会掀起热议。

作为国内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依据是国务院2006年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指出,自条例公布当年的7月1日起,全国所有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原有商业三者险尚未到期的,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需及时办理交强险。

由于交强险并不属于必须要向外资开放的险种和领域,因此,目前国内市场的车险业务全部由保监会审批的22家中资保险公司经营。在部分专家看来,这正是造成今天车险市场备受争议和质疑的原因之一。

“由于缺乏必要的标杆性企业,而国内有资格的险企的水平和经营模式基本相同,这直接影响了行业竞争水平的提高,也助长了国内车险业务经营者的散涣意识,从而间接导致了长期以来一直笼罩在车险市场上的亏损和以及服务等问题。”上述人士指出。

而北京市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在在北京保险行业建立车险理赔时效测评公布制度新闻会上的讲话更是直接印证了上述观点。“由于车险打价格战,北京仅2008年车损险全行业的亏损额就达7亿元人民币。” 刘跃林指出,价格战导致了保险公司的两败俱伤,保险公司赔钱后的结果自然是理赔难。

一直对向外资开放交强险“鼓”与“吹”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些外资险企在本国车险市场做得非常成功,而且费率很低,甚至按照中国的费率打3折,仍然可以盈利。“既然这样,为何不让外资进入车险市场,同时给老百姓多一种 选择?”

在他看来,放开和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可以吸引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改变行业的落后状态,从而推动行业进步。同时也有助于本国的车主在投保时有多元化的选择,享受国际化 服务。

外资的掣肘

“保监会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即使真的向外资开放交强险市场,对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不会有太大影响。”这是《国际金融报》记者就保监会拟向外资开放交强险市场的传言采访多家中资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所得到的一致回答。(详细报道见8月6日《国际金融报》)

中资保险公司的自信和镇定自有他的依据。

保监会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外资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共计21.32亿元,约占同期全国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087.38亿元的1.02%,相比中资产险公司共计2066.05亿元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几乎可以忽略 不计。

而比较近三年的统计数据,外资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更是呈现逐年下滑趋势:2007年、2008年、2009年同期的外资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比数据分别为同期全国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的1.13%、1.10%、1.04%。中资产险公司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

在这些中资产险公司看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有限,也没有足够的客户源,通过销售交强险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可能性不大。

在分析人士看来,这固然是外资产险公司在中国势弱的一部分原因,但真正令外资产险公司在中国车险市场上无法施展拳脚的原因是政府的政策限制。

政府之所以对外资保险公司加以限制,初衷有三:首先,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金融资产,对国民经济亦有重要影响,采取有利措施防止保险行业被外资控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次,保险公司采用合资形式有利于中方引进技术,培养人才,提升自身竞争力。最后,与国外保险业相比,我国保险业开始发展较晚,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尚不成熟,对外资保险公司加以限制可以为年轻的民族保险业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中国产险市场最特殊之处就在于车险占据了整个市场70%的份额。这在别的国家是不可思议的。”上述分析人士指出,“限制外资险企经营交强险,就等于将外资险企的业务范围排除在了这块增长速度最快、收入最稳定的业务之外。”

对此,麦肯锡的报告就曾指出,外资公司不但面临根基稳固的本土一线业者的挑战,也要防御逐渐崭露头角的小型本土业者的进攻。外资公司受限于严格的政府规范,无法迅速拓展地理布局。除法规限制之外,他们在运营上也面临员工流动率过高等严峻挑战。

盛宴?陷阱?

由于被排斥在最大也是最赚钱的车险市场,外资产险公司在中国的经营范围主打产品只能是责任险、货运险等,除此之外就是少量的健康险、意外险。但凭借领先的保险经营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他们在这些领域还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可即便如此,这并不能改变目前国内车险市场“一方独大”的局面。

为了谋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外资财险很快便找到了切入口――和国内机构建立同业合作。事实上,自2007年以来,已经有包括美亚、东京海上、太阳联合在内的13家外资财险公司获得了保监会车险商业保险的经营许可。

但由于有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规定,这实际上就基本上堵死了外资分羹车险的大门。因为交强险的经营限制意味着消费者到外资公司买了商业险后,还需要到中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存在诸多不便。另外,车险的保障范围覆盖全国,相比国内财险公司,外资财险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过于量少,这就意味着投保人一旦异地出险,勘查定损等相关服务将很难及时跟上。

由此,多家曾经染指车险的外资财险公司最后多以停业告终。以最早涉足车险领域的先驱者美亚财险为例,去年底,车险保费收入为-1.26万元,连续第二年遭遇了车险保费的负增长,目前美亚已暂停了车险领域的相关业务。

三星保险成为染指车险的外资险企中唯一仅存的“硕果”。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6月份车险数据报告中,三星财险的车险保费收入达3.22万元。媒体将之称之为“踩响外资经营车险业务的马达”。

但三星这个“马达”之所以能转动起来,还要拜“灵活的变通”所赐。

“我们一直在尝试着新的解决方案。”三星财险中国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贤俊在接受一家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三星会将客户的资料传输给中资公司的合作方,然后给出一个包含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完整车险报价与单证。不需要客户自己寻找中资公司投保。”

即便如此,业内专家仍认为,外资财险涉强险,并不会对中资财险公司产生什么威胁,而且对外资财险市场份额影响可能也会有限,主要是因为外资财险公司网点问题。

“外资会在中心城市布局设点,但他们不可能去中国的城镇设点。而中资保险机构的优势在于四通八达的网络,一些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都有中资保险机构的分支,这是外资无法做到的。而且,中资机构还拥有外资不可能得到的国有机构团体车辆保险业务。”郝演苏表示。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江生忠也认为,在外资财险的经营理念里,利润是先于规模而排在第一位的。所以,外资财险目前的重点还是会放在自己的优势业务上,而不是不顾业绩的规模扩张。

不明朗的前景

尽管王辉很期待交强险对外资开放,因为在他看来,这让他有机会“以更低的代价享受到更国际化的服务”,但看了更多的报道后,冷静下来的王辉也很纠结。

他的纠结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他很希望更多的外资险企进入交强险市场,在为行业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迫使中资险企提升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他又忧虑外资险企能否很好的适应中国市场的生存环境。

事实上,王辉的纠结和担忧也代表了目前国内两种最普遍的心态。

“尽管占据了国内财险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很多中资保险公司却并未在做大规模和业绩的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业内专家指出,具体的表现就是产品可复制性强、市场细分不足、销售渠道雷同、缺乏个性化服务等。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外资险企的强项――了解车险行业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状况,具备先进的营销体制、科学的精算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向外资险企开放交强险,可以使外资险企在公平竞争中使出浑身解数,拿出看家本领,为我国保险业注入新鲜血液。”上述专家表示,与此同时,这也有助于国内险企学习和借鉴外资险企的经营模式、市场细分、营销渠道、产品研发、技术创新、风险控制和资本运作经验,快速缩短与国际先进保险公司之间的差距,进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最终使广大消费者切实受益。

话虽如此,即便对外资开放交强险市场,摆在外资险企面前的也绝非坦途一条。

“在国外,外资险企的核心是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反观国内现状,监管部门为扭转车险业务的无序竞争,采取了行业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如此一来,外资险企的优势几乎丧失殆尽,业务增速将会受到极大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指出。

在他看来,如何将自己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手法以及保险产品和服务“带进来”,使之适用于中国市场,对外资险企来说就是不小的挑战。

篇7

例如开发投资连接产品、责任保险、科技保险及最近不断推广的小额保险等。三是坚持对外开放。引进国外保险经营的先进经验,推动国内保险业的业务水平及管理水平。四是政府的推动,国务院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外包括发挥保险监管的引领作用,提出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理念。

从今后发展看,一个重要问题是对行业增长方式的选择,即是选择“集约经营”增长方式还是“粗放经营”增长方式。粗放经营的特点是强调增加投入,如增加企业数量、大规模地投入资源和消耗资源,大量地使用劳动力,其基本特征是投入的边际效益为零甚至为负。

按照保险经营的大数原则,保险公司应不断扩大承保面,其外部表现是追求保险费收入和保险资产的规模,但是“粗放经营”增长方式与保险经营的大数原则有着本质的区别。集约化经营模式的特点是强调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主要依靠技术进步、规模经济、空间聚集效应、调整结构、要素重新流动配置、劳动者和经营者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消耗来推动经济增长。

总结我国保险业的增长,总的说是依靠增加资源、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来推进增长。在我国保险业恢复和发展初期,采用这种方式有其合理性,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确实加快保险业的发展。

同时,需要指出,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增加要素投入一概归于外延型粗放经济增长。当企业的规模扩大时,要素投入的边际收益是递增的,这种规模的扩大不能称之为粗放型经济增长。只有当要素扩大投入时,要素投入的边际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时,这种规模过大不经济性投入带来的生产总值的增加可以说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这种增长方式可以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但是,从现阶段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看,我们认为,已有必要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主要原因在于,现阶段出现了边际收益为负数的倾向,即新进入保险业的投入(可以理解为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增加并没有带来收益的增加,而是收益表现为负数。

我们选择2001年前后成立的保险公司,这些保险公司经营时间比较短,在规模上属于中小保险公司,可以较好的反应保险业投资收益率的变化。然后将各家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作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再用各家公司损益表中的净利润去除投资资金,得到各家保险公司历年来的收益率。在图表的最后列出历年来所有样本保险公司的平均收益率。

在表中列明了各家样本保险公司在2003年到2006年间利润率的变化情况,在表的下半部分将各家样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利润进行汇总,并基于此计算得到平均利润率,可以发现各家样本保险公司大多呈现出负利润率的情况。从行业角度观察,上述数据也反映了保险行业的投资回报水平。

另外将历年各家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利润进行对比,不难发现,随着资产总额的不断提高,净利润也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近年来保险业的投资回报水平每况愈下,保险业投资的边际收益在递减。

篇8

2008年5月6日上午10点左右,诸巍通过艺龙订购了一张当天下午4点钟由北京飞往杭州的电子客票,并要求艺龙代其购买一份航空意外险。因为急着赶往机场,诸巍和艺龙商定将行程单和保单存放在艺龙总部,待其结束行程回北京后再由艺龙进行配送。

第二天下午1点多,诸巍又在杭州通过艺龙订购了一张返程的电子客票。在得知自己在6日购买的是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提供的“旅行无忧”保险产品,保单的有效期为7天,也就是覆盖了自己往返的旅程后,诸威放弃了为回程购买一份保险的打算。

诸巍返回北京后,在5月8日下午3点左右通知艺龙把5月6日、7日的行程单和6日的保单送到指定地址。但被艺龙告知5月6日的保单无法配送,艺龙的解释是保险已经买了,只是没有出单,所以没有5月6日的保单可配送。在诸巍提出异议后,艺龙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退还20元钱保费。被拒绝后,提出给诸巍补一张5月8日的保单,考虑到自己过两天还会出差,诸巍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双方约定当天下午5点半艺龙将保单和行程单送达。当晚7点10分,诸巍收到了艺龙送来的行程单和保单。

被撤销的保单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本来也就该结束了,可细心的诸巍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会不会是艺龙在5月6日根本就没有给自己买保险呢?于是在泰康查了一下相关情况,不过使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不能查到5月6日和8日买保险的记录。只是通过保单号查到了5月8日那张保单,但是仅能查到保险的购买时间。

到5月12日那天,诸巍接到艺龙的电话,被告知之前说没有出单的6日的保单。其实是丢失了一直没有找到,现在已经找到。可以马上送给诸巍。但是一定要他退还8日的保单。感到事情过于蹊跷的诸巍拒绝了艺龙的要求,保留了8日的保单。

也就是在这天,诸巍终于通过一位泰康的工作人员查询到了保单的信息,但是该工作人员告诉诸巍,虽然可以找到他6日的保单,但他8日的保单在购买15分钟后就被撤单了。也就是说,艺龙后来所谓的给诸巍补一张保单,其实只是给了他一张不具备保险效果的废单而已。

愤怒不已的诸巍当天打电话给艺龙,要求给一个解释。可直到这时候。艺龙的客服还是说,他手上8日的保单是真实、有效的。在诸巍告诉她自己已经在保险公司查询过以后,这位客服人员才承认了保单被撤单的事实,并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艺龙给他提供一晚上北京四星级酒店的免费房,但被诸巍当场拒绝。

诸巍一再说,自己对艺龙后来的态度非常不满意,自己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甚至在电话中斥责艺龙的客服人员。从那以后,他再拨打艺龙的客服电话时,电话中就会传来甜美的女声:“对不起,您的呼叫已被拒绝。”――他被禁止呼入了。艺龙也明确告诉他。要不接受己方提出的解决办法,要不拉倒。“我就告诉他们那拉倒吧。”诸巍说,“我会一直坚持下去,既然他们做错了,就一定要付出代价。”

“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就算我不授权。艺龙也可以擅自撤销我的保单。”诸巍对《新世纪周刊》说道,“他们可以撤我的保单,那是不是他们也可以这么对待其他旅客?出了保单以后再撤掉,他们不需要把保费付给保险公司,旅客也可以拿到保单,但旅客手上的保单其实只是一张废纸。”

“沟通问题”

艺龙的客户总监李殷斌就诸巍保单被撤事件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表示,其实这只是一个公司和客户之间“沟通的问题”,其实艺龙在6日就已经为诸巍购买了保险并出了保单。只是因为公司的保单和机票是两套不同的系统,在8日时没有找到6日的保单,所以跟诸巍说没有出保单。并且作为弥补,公司提出为诸巍补一张8日的保单,也得到了对方的同意。但后来6日的保单被找到,所以就撤销了8日购买的保单。

当被问及为什么撤销8日的保单没有经过诸巍同意时,艺龙的法律顾问表示,因为6日的保单事实上已经存在,那么8日的保单就没有存在的前提条件了,所以并不需要谈到8日的保单为什么被撤销。

按照艺龙的说法,他们是在5月8日下午3点7分代诸巍重新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15分钟以后,也就是3点22分,找到了6日给诸巍购买的保险单,所以就马上撤销了刚给诸巍购买的保险。但是,诸巍说,艺龙的配送员在下午4点多打来过电话,告诉自己会晚点把保单送过来,并在晚上7点10分把8日的保单送到了诸巍手中。那么。艺龙为什么会在撤单近4个小时以后,还把一份失效的保单送给客户呢?李殷斌告诉《新世纪周刊》。这是一个公司运作上的时间差问题,可能和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有关。

对于诸巍提到的直到5月12日艺龙还声称8日保单有效的问题,艺龙则没有给出太多的解释,只表示可能是由于客服人员和诸巍沟通是个误会。“应该说整个事情可能有50步,我们做对了49步,只是在中间有1步的处理上有一点问题。”李殷斌说道。

泰康北京分公司团险运营部经理谢爱国向《新世纪周刊》表示:因为泰康和艺龙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所以艺龙可以通过终端在自己公司打印泰康的保单。5月6日,艺龙出了一张诸巍的保单,但是可能由于配送的原因没有送到。5月8日,艺龙又出了一张诸巍的保单,在15分钟以后被撤单。

对于艺龙是否可以不经保险公司授权就撤销客户保单问题,泰康方面表示他们给予了客户这个权利,但是会定期对所撤保单有一个核查。谢爱国同时解释,按照规定,撤单一般是源于两个理由:被保险人的名字或者身份证号输入错误,或者是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

“艺龙就像一个超市,泰康只是作为供货商之一,要供货商对超市进行监督,确实有点难度。”谢爱国有些尴尬地打了一个比方。

隐患太大

国内保险行业知名专家、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在就此事对《新世纪周刊》说,这个事件主要暴露了两个问题:首先是保险中的风险问题,保险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保险的过程中,掌握的权限过大,足以侵害到顾客的切身利益,长此以往。肯定会降低民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其次是保险公司对机构的监管问题,保险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所以绝对不能把保险公司和机构的关系简单看成供货商和超市,而应该把机构也作为保险公司本身来看待。

“保险公司所说的对客户和旅行社之间的矛盾不了解,本身就是在推脱责任。”申曙光认为,“旅客购买的是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是由于这个保险和旅行社起了矛盾,保险公司用不知情来解释太荒唐,就因为这个保险它都应该知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