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

时间:2023-12-27 10: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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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的风险

篇1

湖北省咸宁市位于长江中下游,面积9861平方公里,现辖一区四县一市,即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通城县以及崇阳县,约有人口286万。咸宁市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但起步较晚,经济实力较弱。

一、咸宁市财政状况分析

财政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近几年咸宁市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其中2007年由上一年的21.9%突增至67.9%,虽然收入在增长,但支出增长也很快,存在一定的财政缺口。衡量政府债务对经济的影响程度一般采用债务负担率指标,即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以西方发达国家财政集中程度为30%,而债务负担率不超过60%为参照标准,进行一个等比例测算。2009年咸宁市财政集中程度(地方财政收入/GDP)为13.08%,则2009年债务负担率的警戒线应该以26.16%为限。从实际债务负担率看,2009年债务负担率为21.43%,说明债务规模偏大,应引起重视。

二、咸宁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

(一)评价步骤

地方政府债务由于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其本身是不确定的和模糊的。由于这种模糊性,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时,可以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

1、确定模糊评判等级评价集V

将对地方政府债务预测各种可能出现的结果构成一个集合,即V={V1、V2、V3、V4、V5}={很安全,安全,一般,风险,高风险},并在综合考虑所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评语级中选出一个最佳评价结果。

2、建立因素集U

从众多能预测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指标中精选少量内容丰富且独立性强的指标构成评价体系,即U={U1,U2,...U3}。

3、进行因素模糊评价,得到模糊关系矩阵R

即从因素集U中单独取出一个比率指标,通过专家评价法进行,以确定评价对象对评价集V的隶属程度。例如,某地U1=对刚性支出收入比,有15% 的专家认为很安全,20% 的专家认为安全,30%的专家认为一般,25%的专家认为危险,10% 的专家认为很危险,则对该地U1的评价可得到一个评价集R1=[0.15,0.20,0.30,0.25,0.10]。同理,对U2—Un指标也可分别得到一个评价集,依次设为R2、R3…由此可得一个模糊关系矩阵R。

4、确定权重集A

一般来说,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为了反映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对每个因素Ui应赋予一定的权重αi,且A={αi|+α2+...+αn=1}。权重集的确定非常重要,它将直接影响最终结果,本文借鉴层次分析法(AHP)确定的权重数据。

5、综合评价

根据模糊关系矩阵R,可以得到一个模糊综合评价的数学模型,表示为B = A·R。根据最大隶属原则,选取数值最大的B 对应的模糊评判等级评语集V 中的等级,即为某地方政府债务评价等级。即:

(二)咸宁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

1、债务评价指标选取

具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的指标有许多,本文结合咸宁的实际状况,选用以下评价指标加以分析: U1=债务负担率=当年债务余额/当年GDP,U2=债务率=当年债务余额/财政收入,U3=偿债率=当年国债的还本付息额/当年财政收入,U4=债务依存度=当年的债务收入/财政支出,U5=财政赤字率=财政赤字/GDP。这里以2009年财政统计数据为例:财政收入54.74亿元,财政支出102.46亿元,政府性债务89.67亿元,GDP为418.45亿元,税收收入12.15亿元。计算得出主要指标结果如下:U1=21.43%,U2=87.51%,U3=13.48%,U4=12.16%,U5=11.40%。

2、综合评价

(1)模糊关系矩阵R

收集相关专家意见得出:

R1=[0.10,0.20,0.10,0.25,0.35],

R2=[0.70,0.15,0.05,0.07,0.03],

R3=[0.10,0.20,0.50,0.15,0.05],

R4=[0.20,0.20,0.45,0.10,0.10],

R5=[0.05,0.25,0.45,0.20,0.05]。

(2)指标权重集A

根据理论分析,在此借鉴卿固等(2011)的权重指标数据,即A={0.243,0.180,0.151,0.203,0.223}。

(3)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计算可得 B= (0.21715,

0.20215,0.3005,0.1609,0.1193),其中0.3005 最大,与等级评语集V对应的评判术语为一般,可以看出咸宁市政府债务情况处于警戒安全以内,要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和监督措施,防止政府债务向风险级转变。

三、咸宁市地方政府债务影响因子分析

(一)财政收入来源不足,支出不合理

咸宁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不足既有体制原因,也跟地区经济发展实力偏弱有关。咸宁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工业基础薄弱、二三产业发展缓慢,这使得税收收入增加后继乏力。同时,非税收入潜力不强,所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以2009年地方财政支出规模为例,咸宁市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公共安全、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比重较大,分别为15.35%、11.64%、15.54%、10.86%、16.49%;而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比重较小,只为1.03%、0.97%,支出结构不合理。

(二)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咸宁市地方政府行政效率不高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存在政府管理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税费改革以来中央政府在将财权向上集中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无法实现预定任务情况下,举债成为必然选择。

(三)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制度不规范

从咸宁市近几年财政收支数据中看出,支出的实际结果普遍高于预算,有的超过10%,有的超过50%。同时没有形成财政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制度也存在着漏洞和缺陷,不能完全适应政府财政管理的需要。

(四)宏观经济波动和政策调整

为减轻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自1998年以来,我国总体上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使得政府支出不断扩大,各地方政府也不同程度存在举债建设的情形。在政策调整方面,国家税费改革、如农业税的减免、九年义务教育的财政支出等等,都对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化解咸宁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能,严格管理制度

要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首先建立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控。其次必须从财政体制方面入手,进一步核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地方上级和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最后,政府应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财政收支绩效。

(二)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2005—2011年咸宁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是6.54%、6.73%、7.20%、7.39%、7.73%、7.52%、8.01%,虽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总体比重仍不到10%,因此在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提高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同时壮大二三产业,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源头上增加财政收入。

(三)创新融资机制,建立适宜的融资体系

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机制,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地方政府可以以多种融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分散政府偿债压力。同时整合地方政府债务,进行资本运作。

(四)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预防机制

由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机理复杂多样,因此必须从风险的形成和化解两方面进行预测和监控。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系统,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考核指标体系,并科学确认这部分债务的标准,以加强风险预测。另一方面,建立偿债基金并完善以资产运作为模式的偿还机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10(14):2—28

[2]卿固,赵淑惠,曹枥元.基于逐级多次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模型——以D地方政府为例[J].农业技术经济,2011(2):117—126

[3]李茂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本源探究及防范对策[J].江西社会科学,2012(3):44—48

篇2

一、项目介绍

家庭服务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营利活动,包括居家服务(保姆)、钟点工、计件工等。

社区服务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

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本项目提出成立的家政服务联合体是指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提供陪护(老人陪护、病人陪护)、搬家服务、维修服务(水电、管道、家电、门窗)、汽车服务(故障救援、维修支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代驾、陪练)、宠物服务(宠物托管、宠物美容、宠物医疗)、家庭教育(托儿所服务、早教、家教)、美容美发、洗染服务、洗浴、保健等老百姓需要的全方位服务。

二、项目实施背景

我们团队在2016年1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查及深入访问的形式,同时借用网络搜索以及大量的相关信息,对蚌埠市的居民家庭服务需求情况、社区服务和已有的家政、维修、搬家等家庭服务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本项目实施的市场情况:

蚌埠市2015年人口出生率为32.64‰,比上年提高14.61个千分点;死亡率5.25‰,降低2.60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27.39‰,提高17.21个千分点。2015年末户籍人口371.10万人,比上年增加4.50万人;常住人口325.80万人,比上年增加3.80万人。城镇化率50.91%,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47元,比上年增长9.3%。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11元,比上年增长11.8%。

蚌埠市人口发展进入低增长的稳定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蚌埠市人口发展呈现老龄化走势,为社会养老和社会保障建设提出挑战。蚌埠市现阶段城镇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然而,多数家庭服务企业处于“小、散、乱、疲”状态,普遍规模较小,无龙头企业;受宣传途径、宣传成本限制地域化服务特性明显,无法发挥企业具有的内在优势;信息化程度低,造成业务受理、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效率低下;家庭服务行业供需对接不畅、从业人员缺口巨大、服务企业急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行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优势

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蚌埠市家政服务人员的供方市场是源源不断的。目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17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3.1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2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1%,大批劳动者急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服务业是具有巨大潜力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的调整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初步核算,蚌埠市全年生产总值1108.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2.0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572.25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354.14亿元,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1∶51.2∶31.7调整为16.4∶51.6∶32。这说明蚌埠市第三产业具有吸收就业的潜力,也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其他方面来看,在蚌埠市城区,可以说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就业大市场。中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生活的现代化和劳动的社会化,这些都可以直接促使人们产生家政服务的需求。据对两个城市家政服务的调查数据显示,合肥市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量为10万人,目前还有7万个空缺;蚌埠市需求量9.5万人,尚有5万个空缺。这些数据均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的实际需求。家政服务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

2.项目的创新性概述

本项目提出成立的家政服务联合体的创新之处在于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充分利用社区这个载体发展家政服务业,给就近社区的老百姓提供的全方位服务。这样既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也可以满足社会服务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与家政服务公司相比,开始经营成本低,并且服务质量也比较有保证。与零散的家政服务业相比,社区可以进行统一培训,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还可以掌握市场的资源,从而消费者的需求。

四、项目运营整体思路

1.社区定位:推行行业规范化管理;统筹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管理;合理发挥政策的作用。

2.项目定位:本项目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

3.场地人员:本项目管理的场地主要是社区的居委会,各类的家政服务业的经营场地主要实在本社区内。工作人员主要还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这可以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职能。

4.赢利模式:家政服务业的收入主要是来自社区居民的服务消费,社区可以免费提供服务。目前蚌埠市的社区工作人员平均在20个左右,管理人员缺乏,本项目会增加社区的工作量。所以,如果本项目具有可行性,社区的的服务业可以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政府也可以利用财政支持社区的建设。

5.运营方式:本项目指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提供家政、维修、搬家等社区需要的服务。

6.服务内容:陪护(老人陪护、病人陪护)、搬家服务、维修服务(水电、管道、家电、门窗)、汽车服务(故障救援、维修支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代驾、陪练)、宠物服务(宠物托管、宠物美容、宠物医疗)、家庭教育(托儿所服务、早教、家教)、美容美发、洗染服务、洗浴、保健等。

7.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线上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比如网络推广;线下可以采取发宣传单、制作广告牌、在社区举办宣传活动等。

8.营销方式:在科技时代的背景下,网络营销是一种很新型的营销手段,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从网上消费。我们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的营销方式,线上家政服务业联合体在网上接收订单,进行上门服务;线下由社区提供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选择上门服务,也可以选择去去营业点寻求服务。

五、风险与对策

1.市场风险及对策

(1)风险:家政联合体刚刚进入试点运行阶段,对各个家政服务公司的市场价格不太了解,更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同时,新模式刚刚提出和发展,人们对它的一些具体的服务缺乏了解。

(2)对策:在努力开拓市场的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信息反馈体系,对市场能够起到及时的反馈作用,灵活制定一条龙服务的价格,增强联合体的盈利水平。同时,将采用努力传播联合体的品牌战略,尽快将高品质的家政服务业理念传播于市场。

2.经营风险按及对策

(1)风险:社区人员提供信息不及时;家政服务不够全面和完善等。

(2)对策:提高社区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

3.财务风险及对策

(1)风险: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我们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资金需求的不确定性、筹资能力和条件的不确定性、资金成本的不确定性、业务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营销风险的识别和衡量不能达到绝对准确,疏漏或偏差在所难免。

(2)对策:我们将加强对营销风险的预测,预料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程度,判断导致其实现的条件和因素,并在实际中尽可能避免它。我们将采取各种措施,实施风险对抗,在维持原有决策的基础上,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我们将积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准备工作,努力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总结

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我国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逐步合理,特别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表明我国经济社会正沿着科学健康的轨道向发达国家的水准快速前行。家政服务业,做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就是适应发展需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崭新行业。它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我国家政服务业正在趋于成熟,也被人们认可,希望由繁琐家务中解放自己的人群越来越多。因此,家政公司服务在市场的占有率也相应有了一定规模,它的潜在市场会有一定发展。家政服务联合体的运作,将为家政服务业搭建桥梁和社会服务平台,使家政服务具有良好的空间,其市场潜在容量与市场发展趋势将会是越来越好。

该项目实施后后,在提供就业岗位、建设和谐社区的同时,相应的也促进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家政服务中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满足人们的要求。本项目重点围绕蚌埠城区用户群,为广大家庭提供保姆、护理、保洁、家教、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同时面向社会其它群体,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参考文献:

[1]纪宁、孙宁:《法国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启示与借鉴》,载《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23期.

[2]羊海燕:家政服务业发展困境及其突破路径[J].理论与改革2013(05).

[3]方义桂: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研究[J].产业经济2013(03).

篇3

家政服务往往要到客户家里进行贴身服务,这意味着客户与服务员之间会有一些服务风险,首先是客户对服务员的服务质量的认可风险,然后是对一些照看小孩、老人的安全风险,最后是客户的财产毁损风险,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遇到许多关于此类纠纷的事情。客户逐渐意识到家政服务风险的问题,倾向于用法律武器来规避服务风险,这其实是把风险转移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为了规避这一风险,往往不得不采取合同、押金、使用熟人等手段,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家政公司用的都是当地人,就是出于“出了事跑不了”的想法,但这却会造成服务员成本较高的问题。

第二:家政公司提供的价值单一,无法锁定客户和服务员,无法形成规模。

大多数家政公司是面对家庭提供中介服务,如介绍保姆、介绍日常卫生、家务服务员等,他们为客户家庭提供的是服务员信息以供客户挑选,但客户往往在与服务员见面后却直接和服务员签订口头或书面合同,绕开了家政公司,因此,家政公司无法对下游客户提供特殊的价值以锁定下游客户。

同时,大多数家政公司与上游服务员都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家政公司无法为上游服务员提供除介绍客户外的价值,因为家政公司无法锁定上游客户,他们为服务员提供的工作机会有限,服务员对家政公司的忠诚度仅是一个工作机会而已,这样一来,以传统商业模式运营的家政公司既锁定不了下游的客户,也锁定不了上游的客户,往往形成不了规模,这也是大多数家政公司都是夫妻小店的缘故。

第三,盈利模式单一,利润空间日益减小。

传统的家政公司盈利模式是通过向需方客户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其收入来源单一,经营收入随季节、市场需求大幅波动,同时由于进入门槛极低,竞争非常激烈,中介服务费日益降低,大多数家政公司利润很薄,部分难以持续经营下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4+2+1”家庭(双方父母+夫妻+小孩)的日益增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多。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供以下方案,基本可以解决上述三个问题,也可能会对家政行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产生推动。总结起来是:在价值链中引入原本不存在的当地妇联,利用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来规避大部分服务风险,以会员制和增值服务锁定下游客户,以公司化运作锁定上游家政服务员,从偏远地区聘用合适的服务员以降低成本,集中服务于高端客户和大客户,收取会员费和服务员管理费来保证运营收入的稳步增长。

与传统的家政公司相比,八九点家政这种商业模式具有以下创新性的差异:

第一:引入了原本不在家政服务价值链上的当地妇联,并且重新定义了价值链中各个参与者的角色与关系,从而回避大部分的服务风险。

济南周边地区的偏远农村地区有大量家政服务员资源,公司从这些地区选择有一定文化、有过相关经验的女服务员,其成本比济南当地的服务员要便宜30-40%左右,但是公司并不直接去找服务员资源,而是与当地的妇联合作,让他们负责初步筛选和品行调查,如果合适的话,推荐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看中后,当地妇联需要深入了解服务员的住址和家人,并和服务员家庭签订一份协议,该服务员承诺将会服从公司的管理并且赔偿任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同时,当地妇联与这家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承诺通过他们介绍的服务员如果出现服务失误和造成财产损失,当地妇联要承担完全责任。

最后,公司在为客户服务时,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承诺如果公司的服务员出现失误或造成财物、人身损害,公司将承担所有责任。

这种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基本上化解了服务风险,家政公司对客户承担完全责任,而当地妇联对家政公司承担完全责任,服务员对当地妇联承担完全责任,由于当地妇联对服务员知根知底,并且代表政府行为,对当地服务员来讲是具有震慑力的,这样一来,家政服务风险最终能够由服务员个人承担,家政公司能够控制服务风险,就能对客户承诺保证无风险服务了。

当地妇联是这一风险控制体系的关键角色,她们之所以会热心参与其中,主要是为当地妇女积极解决就业问题,当地妇联自然乐在其中,公司无需支付费用。

第二:集中服务于高端客户和饭店、酒店等大客户。

这家公司选择了两类客户,一是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外籍人士的家庭客户,这些客户愿意多花些钱找到满意的家政服务。除了家庭客户外,公司还为酒店、饭店提供服务员,各家酒店、饭店都为找不到廉价、熟练、又不需管理的服务员发愁,也是目前市场上的一个空档,公司切入这样空白市场,很快就能抓住大客户,而且都是连锁性质的饭店,规模很快做大。

第三:会员制和增值服务能够锁定下游客户。

由于是公司化运作,客户只与公司打交道,并签有合同,客户对服务质量不满,公司无条件更换服务员直到客户满意,客户不用担心服务员会损坏财物,更不用担心服务员出事后开溜,所以客户没有后顾之忧。

公司能够使用偏远地区的服务员,其成本较低(比济南当地服务员低30-40%),客户在使用家政服务时,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低于市场价10%的服务收费。

公司还为新服务员开设各种培训班,只有培训合格后,才能送到客户那里进行服务,服务质量一般都让客户赞不绝口,所以客户特别喜欢使用这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员。实际上公司并不需为这一培训投入资金而主要是利用自己的服务熟手来进行培训。

另外,对于大规模使用服务员的饭店来说,服务员的管理是个头疼的问题,这家公司为饭店提供的服务员是由家政公司管理,饭店只需按时付费即可,无需投入精力管理这些员工,这又受到这些饭店客户的欢迎。

服务好、价格便宜还没有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远超出传统家政公司所能提供的价值,当然,这需要客户交一笔会员费成为公司的会员,从而获得终生在公司挑选服务员的资格。针对一般客户和大客户收取不同的会员费,对于一般家庭客户,收费在20-30%之间不等,考虑到已支付的会员费和公司所提供的价值,客户一般很愿意与公司合作并且很少流失,从这一层面,公司对下游客户基本是锁定的。

第四:服务员成为公司的员工,公司化运作锁定上游优质低价的服务员资源。

大凡打工在外的人都非常渴望能成为“有组织”、“有单位”的人,希望有人“管”他们,有人给他们按月发工资,特别是对于女性打工者来讲尤其如此。这家公司将服务员变成了自己的员工,统一管理,统一提供食宿(当然,大部分服务员的食宿是由客户负责的),按月给服务员发工资。服务员就有了归属感,觉得自己在上班,而不是做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加上公司能够锁定下游客户,能够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服务员一般愿意留在公司。在这一层面上,公司对上游的优质服务员资源也是锁定的。正是这一原因,公司也愿意对公司的服务员进行大力培训而不用担心员工跳槽的事发生。

第五:会员费与月度管理费的收入模式保证运营收入的稳定增长。

篇4

家政服务往往要到客户家里进行贴身服务,这意味着客户与服务员之间会有一些服务风险,首先是客户对服务员的服务质量的认可风险,然后是对一些照看小孩、老人的安全风险,最后是客户的财产毁损风险,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遇到许多关于此类纠纷的事情。客户逐渐意识到家政服务风险的问题,倾向于用法律武器来规避服务风险,这其实是把风险转移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为了规避这一风险,往往不得不采取合同、押金、使用熟人等手段,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家政公司用的都是当地人,就是出于“出了事跑不了”的想法,但这却会造成服务员成本较高的问题。

第二:家政公司提供的价值单一,无法锁定客户和服务员,无法形成规模。

大多数家政公司是面对家庭提供中介服务,如介绍保姆、介绍日常卫生、家务服务员等,他们为客户家庭提供的是服务员信息以供客户挑选,但客户往往在与服务员见面后却直接和服务员签订口头或书面合同,绕开了家政公司,因此,家政公司无法对下游客户提供特殊的价值以锁定下游客户。

同时,大多数家政公司与上游服务员都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家政公司无法为上游服务员提供除介绍客户外的价值,因为家政公司无法锁定上游客户,他们为服务员提供的工作机会有限,服务员对家政公司的忠诚度仅是一个工作机会而已,这样一来,以传统商业模式运营的家政公司既锁定不了下游的客户,也锁定不了上游的客户,往往形成不了规模,这也是大多数家政公司都是夫妻小店的缘故。

第三,盈利模式单一,利润空间日益减小。

传统的家政公司盈利模式是通过向需方客户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其收入来源单一,经营收入随季节、市场需求大幅波动,同时由于进入门槛极低,竞争非常激烈,中介服务费日益降低,大多数家政公司利润很薄,部分难以持续经营下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4+2+1”家庭(双方父母+夫妻+小孩)的日益增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多。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供以下方案,基本可以解决上述三个问题,也可能会对家政行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产生推动。总结起来是:在价值链中引入原本不存在的当地妇联,利用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来规避大部分服务风险,以会员制和增值服务锁定下游客户,以公司化运作锁定上游家政服务员,从偏远地区聘用合适的服务员以降低成本,集中服务于高端客户和大客户,收取会员费和服务员管理费来保证运营收入的稳步增长。

与传统的家政公司相比,八九点家政这种商业模式具有以下创新性的差异:

第一:引入了原本不在家政服务价值链上的当地妇联,并且重新定义了价值链中各个参与者的角色与关系,从而回避大部分的服务风险。

济南周边地区的偏远农村地区有大量家政服务员资源,公司从这些地区选择有一定文化、有过相关经验的女服务员,其成本比济南当地的服务员要便宜30-40%左右,但是公司并不直接去找服务员资源,而是与当地的妇联合作,让他们负责初步筛选和品行调查,如果合适的话,推荐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看中后,当地妇联需要深入了解服务员的住址和家人,并和服务员家庭签订一份协议,该服务员承诺将会服从公司的管理并且赔偿任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同时,当地妇联与这家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承诺通过他们介绍的服务员如果出现服务失误和造成财产损失,当地妇联要承担完全责任。

最后,公司在为客户服务时,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承诺如果公司的服务员出现失误或造成财物、人身损害,公司将承担所有责任。

这种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基本上化解了服务风险,家政公司对客户承担完全责任,而当地妇联对家政公司承担完全责任,服务员对当地妇联承担完全责任,由于当地妇联对服务员知根知底,并且代表政府行为,对当地服务员来讲是具有震慑力的,这样一来,家政服务风险最终能够由服务员个人承担,家政公司能够控制服务风险,就能对客户承诺保证无风险服务了。

当地妇联是这一风险控制体系的关键角色,她们之所以会热心参与其中,主要是为当地妇女积极解决就业问题,当地妇联自然乐在其中,公司无需支付费用。

第二:集中服务于高端客户和饭店、酒店等大客户。

这家公司选择了两类客户,一是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外籍人士的家庭客户,这些客户愿意多花些钱找到满意的家政服务。除了家庭客户外,公司还为酒店、饭店提供服务员,各家酒店、饭店都为找不到廉价、熟练、又不需管理的服务员发愁,也是目前市场上的一个空档,公司切入这样空白市场,很快就能抓住大客户,而且都是连锁性质的饭店,规模很快做大。

第三:会员制和增值服务能够锁定下游客户。

由于是公司化运作,客户只与公司打交道,并签有合同,客户对服务质量不满,公司无条件更换服务员直到客户满意,客户不用担心服务员会损坏财物,更不用担心服务员出事后开溜,所以客户没有后顾之忧。

公司能够使用偏远地区的服务员,其成本较低(比济南当地服务员低30-40%),客户在使用家政服务时,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低于市场价10%的服务收费。

公司还为新服务员开设各种培训班,只有培训合格后,才能送到客户那里进行服务,服务质量一般都让客户赞不绝口,所以客户特别喜欢使用这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员。实际上公司并不需为这一培训投入资金而主要是利用自己的服务熟手来进行培训。

另外,对于大规模使用服务员的饭店来说,服务员的管理是个头疼的问题,这家公司为饭店提供的服务员是由家政公司管理,饭店只需按时付费即可,无需投入精力管理这些员工,这又受到这些饭店客户的欢迎。

服务好、价格便宜还没有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远超出传统家政公司所能提供的价值,当然,这需要客户交一笔会员费成为公司的会员,从而获得终生在公司挑选服务员的资格。针对一般客户和大客户收取不同的会员费,对于一般家庭客户,收费在20-30%之间不等,考虑到已支付的会员费和公司所提供的价值,客户一般很愿意与公司合作并且很少流失,从这一层面,公司对下游客户基本是锁定的。

第四:服务员成为公司的员工,公司化运作锁定上游优质低价的服务员资源。

大凡打工在外的人都非常渴望能成为“有组织”、“有单位”的人,希望有人“管”他们,有人给他们按月发工资,特别是对于女性打工者来讲尤其如此。这家公司将服务员变成了自己的员工,统一管理,统一提供食宿(当然,大部分服务员的食宿是由客户负责的),按月给服务员发工资。服务员就有了归属感,觉得自己在上班,而不是做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加上公司能够锁定下游客户,能够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服务员一般愿意留在公司。在这一层面上,公司对上游的优质服务员资源也是锁定的。正是这一原因,公司也愿意对公司的服务员进行大力培训而不用担心员工跳槽的事发生。

第五:会员费与月度管理费的收入模式保证运营收入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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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7-0049-02

一、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

(一)宏观政策引领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要求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统一培训补贴基本标准。2013年市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海宁市养老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实施计划(2013-2015年)》(海民〔2013〕126号),要求街道做好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分解到我街道三年的培训任务896人。市教育局下发《2014年海宁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意见》(海教〔2014〕29号)要求成校要围绕“幸福养老”这一主题,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护理水平。省市各类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二)社区转型呼唤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2007年起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补助。2013年我市又推出“幸福养老”十大工程,拓展服务内容,深化养老内涵,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年,我街道有14个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休闲聊天和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我街道城市社区大多处于老城区,老龄人口多,居家养老任务重,这就需要培养、培训一批有专业特长的养护人员,提高居家养护力。此外城市东扩,又使我街道5个行政村改制成社区,其他各村也不同程度的有大量的失土居民产生。城市社区这边是家政服务的需求在扩大,农村这边是劳动力人口不断在向城市转移,因此通过家政服务的培训来促进就业,转型社区成为了当务之急。

(三)家庭需求助推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硖石街道现有户籍人口69483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已达26%,人口老龄化明显,养老护理人才紧缺。2013年省政府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据街道计生办2014年1-6月份的统计,计划内二胎的家庭有近300户,孕婴护理人才也十分紧俏。再加之居民家庭清卫等服务需求的加大,我市家政市场迎来一个发展期。据96345服务热线提供的数据。2011年电话求助为81060人次,2012年电话求助为86358人次,2013年增长至94453人次,其中属于家政服务需要的求助电话约占15%。通过初步估算,仅计算96345民情通道2013年的家政服务需要约为14200人次,开展家政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四)失土农民内驱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后,主要以从事城市二、三产业为多。他们面临的风险是一种与现代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相对应的风险结构,包括年老或生病后面临丧失生活来源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失业的风险等等。因此,其原有的以土地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社区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方式已完全不适应其“市民化”的需要。我街道承担全市城区东扩的重大任务,大量失土农民需要有质有量的技能培训,而家政服务进入门槛较低,能使大多数学习者满足需求,获得一技之长。失土农民能自谋职业了,定会促进社会稳定。

二、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发展瓶颈

(一)发展观念陈旧――理想与现实脱节

家政服务业是城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家政服务员人数与实际需求差距甚远,缺口很大,就业前景广阔。家政服务员之所以缺乏,主要是人们缺少对家政服务业的正确认识。当前人们对家政服务普遍存在两大误区。一是认为家政服务就是伺候人,感觉低人一等;二是只有年龄大的、文化低的、找不到其他门路的人,才去做家政。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使理想与现实脱节,阻挡了很多本地失土农民、待业青年就业的脚步。因此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否则将失去一个大好的就业机会。家政服务凭劳动挣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正当的劳动都会得到了社会的尊重。

(二)发展速度缓慢――需求与课程脱节

国家为鼓励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发展,制定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择业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掌握社交礼仪、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以及病人或护理病人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而现实生活中,家庭对该职业的需求已开始细分,有的家庭需要专门照顾老人的养老护理人才,有的家庭只需要清洁保洁的清卫人员,因此导致现实需求与培训课程出现了“不对版”的现象。

(三)发展规模过小――近期与长远脱节

至2010年底,全市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中有家政服务项目的企业有56家,多数建在我街道区域内。其中属中介性质的16家,物业管理公司15家,家政服务部9家,保洁服务机构6家。但是一般中介机构只负责信息介绍,对于从业人员的实际技能状况不了解也不负责。有的公司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保洁服务,自行招聘员工并简单地就卫生保洁、安全等要求作些培训,培训短则半天,很多作为家政人员的必要的素质培训都没有开展起来。无论是家政服务机构还是家政服务员,都觉得这是一个低门槛的职业,没有意识到需要掌握专门的职业技能。导致很多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都认为令人满意的家政服务员难请。

(四)发展后劲乏力――品牌与专业脱节

近年来,社会发展的精细化分工要求与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果对家庭服务业提出了刚性需求。海宁目前范围内无一家规范经营的面向全体市民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的品牌和家政服务的专业特长更是无从谈起。正是这种“一穷二白”的窘境,也从一方面折射出了海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缺乏。前几年市妇联设法扶持了一家育婴师的家政服务公司,并联合市人社局开设了一期的家政服务员培训,支持本市户籍的居民在家政服务领域工作,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扶持的家政服务公司也变相成了“早教机构”和职业中介。至此海宁的“家政服务业”显得发展后劲乏力,似乎毫无行业曙光,究其主要原因是当时我们的培训将家政服务人才作为“全能手”来培养,导致了学员未获得真正的家政服务技能,学员无“一技之长”又怎能会有“品牌家政”。

三、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发展路径

(一)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实操室

实践已经证明,任何技能的获得,仅凭口口相传的讲课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技能的习得主要靠大量的实践操作和练习,“卖油翁滴油不沾瓶口”的事例是最好的例证。年前我校考察了宁波江东区和海曙区的养老护理员、育婴师、清卫等家政服务培育项目的实操室,较完备的实操室硬件投入,有力提高了家政服务培训的质量。其中海曙区社区学院与宁波81890合作的清卫和保姆培训项目,引领行业家政服务星级标准,促进了当地服务业的良性发展。在项目开始培训前,我校又邀请硖石街道中心卫生院、海宁卫校资深教师、医生进行项目教学前的设备采购与实操室建设研讨,最后总投资13.8万元,采购养老护理实训器材6套,育婴师实训器材23套,装修家政服务操作室1个,养老服务操作室1个。标准化的硬件条件投入,保障了家政人才的高标准培养。

(二)规范化管理――高规格设置家政服务课程体系

成校培养的家政服务专业人才要想不被市场大浪所淹没,首先应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实操实训教学比重,通过整合,交叉渗透等方式对专业进行提升和改造,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根据我市对养老和育婴岗位的需求。我校采用国家人社部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进行教学,此外还针对学员的具体情况,删除了部分常识类的理论知识,增加了家政服务过程中,出现意外而必须具备的医学急求和救人技能的学习,做到简单实用,科学易学。此外,我校又将实操部分作为学习重点,突出专业技能的岗位实践。

(三)“项目化”教学――高层次建构家政实践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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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户不诚信,无法投诉

保姆自己与雇主私下交易,大多数雇主是不会与保姆签合同的,有的雇主在保姆来上岗之前可能会说工资是一个月4000元,保姆同意雇主的要求,做满一个月后,雇主却说当时说的工资是一个月3000元,或者说是保姆自己的能力问题,只能值多少工资,这时候保姆就亏大了,想投诉都没地方投诉。要么一直做下去,要么直接辞职,无论是做下去,还是直接辞职,保姆都亏得比较大。

三、保姆无任何保险

保姆直接与雇主私下交易,雇主一般不会给保姆购买保险。这样,保姆在雇主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情还好,如果保姆在雇主家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又无任何保险保障,对保姆来说,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了。

为了化解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在家庭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的风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3年4月起,推出商业保险性质的“平安乐管家”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属于民事劳务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有了适合其特点的保险品种。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推出,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特点是:

“平安乐管家-家政保险卡”的年保费为 60元,最高赔付额为15万元。该险种的设计充分考虑到使用家政服务的雇主收入层次高低不一,保费要为一般家庭能接受。该险种保险内容有:

1.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5万元。

2.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理赔。 最高保险金额为 15万元。残疾程度分为七级,不同伤残等级的赔付金额为:一级15万元、二级11.25万元、三级7.5万元、四级 4.5万元、五级3万元、六级2.25万元、七级1.5万元。

3.发生意外伤害但无致残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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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家政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指导意见》的出台,国家已经把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居民消费观念的日益改变,家政服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然而,由于家政服务业起步较晚,行业发展不够成熟规范,仍然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供需矛盾突出、企业恶性竞争严重、行业管理混乱、经营管理模式滞后等,严重阻碍了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下面立足于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实践,着重分析家政服务业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探讨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的走势。

二、家政服务业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家政服务业的产业特性决定了该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工资水平不高,盈利能力弱。家政服务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微利经营,发展动力不足,管理不够规范,管理模式传统、粗放、低效。现有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中介制、会员制和员工制等,其中中介制成为主导模式,员工制属于倡导模式,会员制则介于二者之间。这些管理模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明显不足,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一)中介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中介制是家政服务机构目前运行的主要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指家政服务机构作为中间人,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雇主家庭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由雇主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家政服务机构则按次收取中介费,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中介制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服务过程简单,手续简便,企业风险小,前期投入小,运行成本低,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家政服务机构通常的关注点和实践操作重点是中介业务和收取费用,在业务介绍成功以后很少再介入其中。对于前期的从业人员严格培训和后期的服务质量跟踪和人员管理则很难保证,导致家政服务满意度差、矛盾纠纷多,从而影响到家政服务业的整体形象。长此以往,势必会形成家政服务业“粗放式经营、粗糙型服务、粗劣形象”的“三粗循环”。中介制模式不利于保护雇主利益,也不利于保护家政从业人员利益,无法给家政从业人员提供保险补贴。总之,现阶段的中介制经营管理模式过于粗放、短视,严重阻碍了家庭服务业的可持续、规范化发展。

(二)会员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会员制管理模式是介于中介制模式和员工制模式之间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是中介制和员工制两种模式的综合运作方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根据不同经济收入的雇主对家政从业人员的需求,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雇主的不同服务需求而采取差异化服务的管理方法。

会员制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方式、经济收益要优于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但是会员制模式下各方法律关系不清晰,存在较大隐患,难以保护从业人员和雇主的权益。可以这样说,会员制模式是家政服务机构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采取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依据这种模式,家政服务机构按员工制模式享受权利,收取管理费,却按中介制模式对从业人员不履行劳动法律义务,对雇主家庭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仅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公平原则。

(三)员工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员工制管理模式是家政服务机构目前乃至将来重点倡导的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家政从业人员是作为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对雇主和家政从业人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与管理。从业人员和雇主之间只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二者不直接发生经济联系,家政服务机构按月收取管理费。员工制模式实行“六统一”的管理原则: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持证、统一安排工作、统一后期管理,以解决家政从业人员和雇主的后顾之忧。

目前,员工制模式推进中也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和阻力。实行员工制模式,家政服务机构至少需要给从业人员发放工资、购买基本社会保险、遵守劳动法规、承担从业人员在雇主家发生的一切损失等。这无疑会引起家政服务机构经营成本高涨,而国家当前的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优惠政策对家政服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比较苛刻,能够享受政府资助的企业数量较少,加之家政机构的利润偏低,导致多数家政服务机构由于经济负担重、风险大而不愿推行员工制,出现了员工制管理模式“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现象。

三、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模式转型分析

近年来,国家已经把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项战略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系列文件和政策来扶持和促进家政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发展。然而不无遗憾的是,现有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甚至严重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型,旨在改变家政服务业现状,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下面就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的走势和类别进行分析。

(一)多种模式共存型经营管理模式

目前家政服务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家政服务机构良莠不齐,同质恶性竞争严重。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内家政服务机构的各种经营管理模式将继续共存。这种共存的局面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不同家政服务机构多种管理模式共存和同一家政服务机构多种管理模式共存。就第一种情况而言,国家和企业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合力,引导和鼓励中介制和会员制模式向员工制模式转变。至于第二种情况,家政机构根据雇主的要求和服务岗位特点灵活实行中介制、会员制或员工制管理模式。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家政机构可以实行中介制,让家庭从业人员与客户直接签约,从而规避自身经营风险;也可以实行会员制管理,与客户家庭直接签约;对于优秀的家政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则可以尝试员工制,以便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共存型模式的家政机构大多采用事业部进行分类管理,事业部内经营管理模式统一。需要强调的是,此种共存型管理模式只是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对家政服务机构探索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有益和必要的,但是同一家政服务机构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容易造成管理混乱,不利于家庭服务机构自身的发展。

(二)员工制经营管理模式

虽然目前员工制管理模式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不尽如人意之处,有人把员工制总结为“愿景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有人把免税扶持政策比喻成蛋糕,“看起来诱人,吃起来无味”,但是员工制模式是政府力推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其发展是必然趋势。

为了引导、鼓励、扶持家政服务机构向员工制管理模式发展,国务院于2010年9月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前者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实施员工制;后者则规定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对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所取得的家政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以上这些指导性文件和优惠政策客观上极大地促进了家政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家政机构成本加大、发展动力不足的窘境。

家政服务机构实行员工制符合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要求。员工制管理模式能够解决整个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缺憾,解决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有利于保护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客户各方的权益,提供个性化与标准化的优质服务,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而有效推动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政府、企业和雇主家庭三方的“共赢”。

政府仍需进一步加大对员工制家政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员工制家政机构的税费负担。对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特别是行业领先的员工制机构,政府在税收上应该给予更多优惠,如试行家政服务机构三年免征营业税政策,3年后试行“定额征税”政策,或者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等,直接给予奖励。对因实行员工制而带来的税费增加部分,给予全额的先征后退优惠政策,化解当前家政服务机构由于实行员工制带来的运营成本增加、税费负担加剧的难题,消除家政机构的后顾之忧。此种举措既可以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步伐,也能够积极发挥其在扩内需、促就业、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

(三)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

现阶段的家政服务业属于微利行业,需要不断延伸产业链,实行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为了更好适应城乡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态势,家政服务机构需要积极推动新的服务方式,延伸产业链,因地制宜地拓展家庭用品配送、洗衣、家教、理财等业态。同时,还需紧跟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步伐,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政服务业。

家政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尝试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一些家政服务机构在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主业的同时,努力开发和家政服务相关联的服务产品,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并且把相关服务产品与家庭服务共同打包提供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以便提高家政服务机构的盈利水平和发展能力。这种多元化经营模式可以充分挖掘家政服务机构已有的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而获得利润增长。另外,此种模式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产品可以降低家政机构的营销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可以作为利润反馈给家政服务机构和客户。由此可见,多元化服务模式是一种“多赢”的经营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姜长云.家庭服务业目前的问题、前景与国际经验[J].中国妇运,2010(12).

[2]张文范.打造中国式家庭服务业发展体系[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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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小保姆与雇主的纠纷,人们多半会想起柔弱女子被人欺负,但另一类现象也值得注意:保姆给雇主家庭造成损失,却又无力赔偿。

    保姆小玲给北京西城区一位雇主家打扫卫生,一不留神打碎了一座价值300元的石膏像。主人万分恼怒,要求她按价赔偿。小保姆可怜巴巴地哭诉:“俺刚从乡下来,哪有那么多钱。”无奈之下,雇主只得在扣除其当月工资后将她辞退。来自河南的保姆李红更是倒霉。为雇主照料一位卧病在床的老太太,有一个晚上打了会儿瞌睡,老太太自己翻身时不慎摔下了床,胳膊骨折,住进医院后不久旧病复发,离开了人世。老人的儿女不依不饶,逼着李红赔偿,可人命关天,一个独在京城的女孩又如何赔得起?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李显冬认为,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身份比较特殊,从法理的角度看属劳动雇佣关系,但现有法律法规却将这种关系排除在劳动协议纠纷的范畴之外,不受《劳动法》的调整。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雇主承担的风险相对偏大。对于无力赔偿问题,李显冬教授认为,虽然家政服务人员可以到保险公司投保责任险,将“赔不起”的风险转由社会共同承担,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对于这一类基本上无利可图的业务兴趣不大。从这个角度说,即便是责任分明,家政服务纠纷中的“理赔”依然是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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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谢 萌

你前夫已无权要求亲子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强调:“对于只有一方申请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超过3周岁的,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本案中,一方面,属于你前夫一方申请,且仅仅是怀疑“可能不是自己亲生”,并没有相应的其他证据,即不属于“必须作亲子鉴定的”范围;另一方面,他在离婚时是承认亲子关系的,当时没有提出亲子鉴定,却在离婚10年后提出,应当视为已丧失否认权。加之女孩己远远超过“3周岁”,大大超出《批复》的时效限制。

法官方园李玉

保姆偷窃,家政服务部应否赔偿?

我经家政服务部介绍,雇用了一名外地保姆,没想到,保姆竟将我家价值近4000元的贵重衣物盗走,去向不明。我按照家政服务部提供的保姆户籍及家庭住址查寻,却发现都是假的。我要求家政服务部赔偿,可家政服务部以只提供中介服务、无法鉴别保姆身份证真伪作为理由而予以拒绝。请问,保姆偷窃后去向不明,家政服务部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岳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雇主通过家政服务部有偿提供介绍的保姆个人信息来选择保姆,此时,雇主与家政服务部之间已经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家政服务部应当认真审核、调查其所介绍保姆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家庭住址、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有责任和义务向雇主提供保姆的真实情况。家政服务部能否识别及核实保姆身份的真伪,是其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市场风险,不能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

因此,家政服务部不能以无法鉴别保姆身份证真假作为自己免责的理由。

律师李勤古

银行应否兑付我一万元本息?

2004年1月2日,我在某银行存入10000元,定期1年,该行向我开出一年定期存单1份,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就收藏了起来。今年,存款到期我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存单上大写是“壹万元整”而小写却是“1000元”。对此,该行只同意兑付1000元本息。

请问:我能否要求银行兑付10000元本息?

读者马鸣

你主张存单上存款金额是壹万元,因你所持的存单凭证真实,你的举证责任已履行完毕。银行认为你存款是“1000元”的事实其举证责任应由银行负担,现在该银行并不能举出存单上存款金额应为1000元的充分证据。根据1997年9月2日银行函[1997]113号文件规定,储户手持的银行存单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经确认没有涂改,又无法弄清事实,在此情况下,如大写金额大于小写金额,应按大写金额兑付。

因此,你可以要求该银行支付一万元本息,若其拒绝,你可向人民法院。

律师李配银

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我在下班途中被一汽车撞倒,为图省事,议定由司机赔偿我医疗费等共计10000元。事后,我基于自身考虑,编造其他理由请假一个半月。岂料,伤情并不是我事先想像的那么简单,一个半月后,我不仅没有治愈,费用也花去16000余元。我只好请求公司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却被公司拒绝,我诉请法院解决也被判决驳回。请问,这是何故?

读者王菁

篇10

我与前夫1994年离婚,女儿随我生活,前夫每月给付抚育费80元。去年,已满12周岁的女儿向我前夫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前夫却以女儿可能不是自己亲生为由,要求作亲子鉴定。请问:离婚10年后,前夫是否有权要求亲子鉴定?

读者谢 萌

你前夫已无权要求亲子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强调:“对于只有一方申请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超过3周岁的,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本案中,一方面,属于你前夫一方申请,且仅仅是怀疑“可能不是自己亲生”,并没有相应的其他证据,即不属于“必须作亲子鉴定的”范围;另一方面,他在离婚时是承认亲子关系的,当时没有提出亲子鉴定,却在离婚10年后提出,应当视为已丧失否认权。加之女孩己远远超过“3周岁”,大大超出《批复》的时效限制。

法官方园李玉

保姆偷窃,家政服务部应否赔偿?

我经家政服务部介绍,雇用了一名外地保姆,没想到,保姆竟将我家价值近4000元的贵重衣物盗走,去向不明。我按照家政服务部提供的保姆户籍及家庭住址查寻,却发现都是假的。我要求家政服务部赔偿,可家政服务部以只提供中介服务、无法鉴别保姆身份证真伪作为理由而予以拒绝。请问,保姆偷窃后去向不明,家政服务部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岳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雇主通过家政服务部有偿提供介绍的保姆个人信息来选择保姆,此时,雇主与家政服务部之间已经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家政服务部应当认真审核、调查其所介绍保姆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家庭住址、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有责任和义务向雇主提供保姆的真实情况。家政服务部能否识别及核实保姆身份的真伪,是其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市场风险,不能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

因此,家政服务部不能以无法鉴别保姆身份证真假作为自己免责的理由。

律师李勤古

银行应否兑付我一万元本息?

2004年1月2日,我在某银行存入10000元,定期1年,该行向我开出一年定期存单1份,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就收藏了起来。今年,存款到期我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存单上大写是“壹万元整”而小写却是“1000元”。对此,该行只同意兑付1000元本息。

请问:我能否要求银行兑付10000元本息?

读者马鸣

你主张存单上存款金额是壹万元,因你所持的存单凭证真实,你的举证责任已履行完毕。银行认为你存款是“1000元”的事实其举证责任应由银行负担,现在该银行并不能举出存单上存款金额应为1000元的充分证据。根据1997年9月2日银行函[1997]113号文件规定,储户手持的银行存单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经确认没有涂改,又无法弄清事实,在此情况下,如大写金额大于小写金额,应按大写金额兑付。

因此,你可以要求该银行支付一万元本息,若其拒绝,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李配银

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我在下班途中被一汽车撞倒,为图省事,议定由司机赔偿我医疗费等共计10000元。事后,我基于自身考虑,编造其他理由请假一个半月。岂料,伤情并不是我事先想像的那么简单,一个半月后,我不仅没有治愈,费用也花去16000余元。我只好请求公司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却被公司拒绝,我诉请法院解决也被判决驳回。请问,这是何故?

读者王菁

篇11

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钟点工们,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很少有人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出现工伤事故时,他们便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负责,而他们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保姆的权益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护,为此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事件】屡见不鲜的“周岱兰”有关媒体披露,去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岱兰从上海雇主家的4楼摔下,经抢救虽然周岱兰的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有关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像周岱兰这样悲惨遭遇的例子并不少见。今年3月12日凌晨4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的广州退休女工陈伟英还在为雇主打扇子,无意中将一支“不求人”掉落在地上,由于过度疲倦,她弯腰去捡时,控制不住身体向地上倒去,结果不幸导致手腕骨折。事后,为了看病养伤,她向雇主索要17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遭拒。经过一番奔波讨公道,她才发觉自己上了家政中介公司的当:和家政公司、和雇主,她都没有签下劳动合同。【调查】保姆多不签劳动合同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而笔者经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了解,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保姆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广州的家政公司相当多是以中介的形式进行经营,而这些家政公司并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也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雇主和保姆三者之间往往只有一纸协议。这样一来,保姆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都难以得到合法保护。广州家政行业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此类投诉比较多。据介绍,有些家政服务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保姆每月征收40-100元不等的管理费,有的公司还向保姆非法加收每月30元的保证金。同时,中介公司向雇主收取一次性中介公司服务费(最高者达690元)和押金(多者达900元),更有甚者又以体检的名义向保姆和雇主两方收取65元的体检费。【问题】事故发生谁来负责由于家政公司、保姆、雇主三方之间关系的不明晰,造成了发生责任事故时难以找到相关责任人。例如,在发生保姆偷窃等违法案件时,家政公司往往逃避责任,不补偿雇主的损失,而此前广州还曾发生过有保姆用安眠药喂儿童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在三者关系中保姆的地位也颇为尴尬。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保姆在发生工伤时,雇主与家政公司经常互相推诿责任,因而保姆往往很难获得医疗赔偿。同时,多数家政服务公司没有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因此在发生意外时,保姆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据了解,家政服务公司在发生纠纷和事故时,最多起调节的中间角色,基本上不负担任何责任。【警钟】保姆要弃雇主而去?每年的春节过后,各地的媒体几乎都要爆炒“保姆荒”的新闻。据介绍,目前广州约有200万个家庭,大约需要40万名保姆,但目前实际在岗的保姆只有约10万名。一方面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做保姆没面子”的传统观念依旧,再加上各种制度的不健全、低劣的工作环境,则“保姆”势必成为极端稀缺的资源。笔者曾经致电许多家政公司欲聘家政人员,都获得“我们这边暂时没有保姆,请您耐心等待”的回复,更有甚者,好不容易马上可以见到保姆,还要受到“她有很多选择的,您说话要谨慎些”的提醒。现在,“民工荒”已给珠三角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而“保姆荒”的现象对于众多的家政公司、雇主们乃至相关部门而言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组稿二■探究家政公司:上司还是中介?我们只是中介“我们这里的工作就是将保姆介绍给雇主认识,如果他们双方确定意向,就交服务费给我。雇主需交纳服务费150元,包括雇主如果对家政工人不满意,一年内可以免费帮忙调换人选的劳务费;家政工人需交纳服务费50元,包括如果家政工人对雇主不满意或被辞退,一年内可以帮忙调换4次工作。”广州市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事先一般都和保姆讲好,如果工作中受伤,我们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她损害了雇主的财物,我们有可能赔偿损失。”不是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严格意义上说,本公司的保姆不算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她们也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说,由于家政服务公司这种劳动派遣的模式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因而并不包括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范围内。直到今天,有关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至 于社保,公司与保姆双方需要每个月缴纳140余元的费用,而以目前保姆平均400-500元的月收入,还有他们那种培训跟踪式的家政公司每个月收取100元管理费的运作成本来看,根本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保姆上社保,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基本上也没有雇主愿意为保姆上社保。雇主与保姆:“婆媳关系”?“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近似于一种‘婆媳关系,保姆的工作需要融入雇主的家庭,而雇主也需要以接受家庭中的一员的心态来对待保姆,而不是百般挑剔责难。”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说。而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则称:“我一直把保姆、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关系看作一个链条,表面上看,乃至目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关注保姆的素质低下问题,但我看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保姆们一般都背井离乡,其工作从劳动强度上讲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从劳动时间上说是要随时候命,而在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我倒觉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身上。”组稿三■现象逾半保姆权益受过侵犯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介绍,该公司的几千名员工中,曾有半数以上的保姆受到过雇主的侵权。田欣说,在雇主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造成了保姆经常受到侵犯。据介绍,保姆受到雇主的侵权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不允许保姆出家门等,有的雇主还强迫保姆称呼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他说,如果有1例保姆对雇主财产进行蓄意破坏的行为,那么就有10例雇主漠视保姆权利的侵权行为。这几年来,仅仅性骚扰事件正祥和公司就遭遇了上百起。田欣表示,他相信还存在更多性骚扰事件保姆没有和公司说过,这种纠纷绝大部分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他说:“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保姆怀有恶意的可能,但我们同样相信有一部分保姆会因为忍受不了压力而做出消极的逃避乃至报复行为。”据介紹,曾经有一个四川籍的保姆,被一位60岁左右、资产上千万的雇主雇佣,合同期间被雇主。雇主当时就给了保姆1万元息事宁人,那名保姆将钱一直用报纸包着不动,10多天以后才敢向公司说。田欣当时跟那位保姆说:“你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或者我们立刻去公安局。”没想到那位保姆却说:“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我只希望公司不要让我赔钱,让我回家就可以了。”对上述问题的发生,田欣表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保姆的权益。他说,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保姆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个保姆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保姆止步不前。如此下去,别说家政公司没有选择保姆的权力,就是雇主,也会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组稿四■解决之道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姆买保险为了保障雇主和保姆的权益,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总经理田欣介绍,目前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保姆上了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附加险、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以及客户家庭盗窃险。据介绍,从1999年正祥和公司创办初期他们就开始筹划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xx年下半年,该公司曾经与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共同合作,开创了当时热门一时的“家政服务综合险”,后因属于扩大承保范围并且正祥和公司没有兼业证,不具备代雇主交纳保险费的资格,从而被保监委取缔了。目前正祥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每年需要为每个保姆缴纳的保险金额为300多元。其中,雇主责任险和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旨在保障保姆的安全,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旨在保护因保姆的责任而造成的雇主损失,而客户家庭盗窃险则意味着如果雇主家里丢失东西,怀疑为保姆所为,而且报案后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破案的话,则由保险公司预付损失的费用,如果日后破案,这部分的款项再追回。具体补偿金额中,如果因保姆的责任造成雇主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金额可达40万元;因保姆责任造成雇主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可达6万元,而如果保姆在工作的时候自身受伤或者死亡,最高赔偿金额为5万元。田欣还表示,因为他们的承诺最多、最有保障,所以正祥和对请保姆客户(雇主)一般收取9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690元的服务费(包括300余元的保险费),当保姆去雇主家工作后,前两个月内要分期还我们320元的培训费,而且在合同期内每个月要上交100元的管理费。组稿五■建议保姆应实行特殊社保政策正祥和家政公司总经理田欣认为,首先应规定保姆的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特殊的劳保政策。目前家政业总体工资400元以下,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水平,这是很不合理的。考虑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长及对“寄人篱下”的工作环境做出心理补偿,家政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1.5倍计算。同时,按现行社保制度,如由家政公司为保姆购买社会保险,家政公司无力承担;如由雇主购买,在不禁止“简单中介”(即中介公司只起一次性中介作用)的情况下,雇主将绝对选择不予购买,这将使广大家政工作者无法享受社保的保障。针对家政行业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是解决之道。雇主的侵权行为要受到有效监督在雇主的相对封闭的家庭生活中,保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主的行为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保姆的权益。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家政服务的雇主方,有接受家政经营方监督、协调的义务。同时,由于许多雇主的侵权行为,包括性骚扰、罚站、罚跪等行为都是很难取证的,而根据保护从业者人权有利于促进就业竞争,鉴于家政服务从业环境的私隐性和从业人员的弱势特征,建议对雇主侵权、歧视、虐待行为等设定由雇主方负举证倒置责任。应制定统一的保姆权益卡为加强家政服务从业者的权益保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卡,设置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维权专线。每个保姆都应该手持一张权益卡,以及各家政公司都应该强制性地在醒目处张贴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公告:上面清楚地说明她们的权利和义务,并醒目地标示出政府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培养起保姆的维权意识,有效保护她们的权益。组稿六■专家意见非无法可依而是法律意识淡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并不是无法可依的。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公司及雇主三方之间建立起的类型不同法律关系,《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民事法律法规,都为家政服务人员构筑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针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两种不同经营方式的家政服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的中介公司,这种家政公司只负责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见面洽谈,由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确定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建立了事实上的雇佣民事关系,日后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向雇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只要不是家政服务人员自身的故意自我伤害,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中介公司在中介活动结束后,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雇主的确面临较大的赔偿风险,但如雇主能事先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则可以以很小的代价来规避这种法律上的风险。另外一种“培训跟踪管理式”家政服务公司。家政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鉴于家政服务人员是受家政公司的培训、管理和委派,所以其与家政公司之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形成了一种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非直接建立雇佣关系。因此,家政服务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只要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伤条件,应该由家政公司按工伤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也应该由家政公司来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保。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家庭人身或财产带来任何损失,均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家政公司与雇主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应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来处理。而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由于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如果二者之间发生纠纷,则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至于最低工资保障问题,只要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均应当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对待。国家也应当对广大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市场会根据供求情况调整家政服务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但无论家政公司还是雇主都不应突破政府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底线,否则即为违法行为。总之,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把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保护排斥在外,之所以会产生目前这种家政市场很不规范,家政服务人员频频出现遭到人身侮辱和损害,家政公司或中介公司、雇主、家政服务人员三方之间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各方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保姆是外来民工缺乏保障的典型广东省科学院社会学和人口学专家郑梓桢保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行业,流动性很强,不同于企业和工人之间有明显的雇佣关系。周岱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反映了保姆市场的不规范。而在周岱兰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流动群体,即外地民工,他们也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地带。现在许多工厂在招收外地民工时以各种名目和借口逃避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交纳社会保险。而且有些民工本身也没有社会保障的观念。要切实保护保姆以及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实应该循着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向去探索。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能保障保姆每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尤为迫切的工伤和保险问题,鉴于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又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发生事故时加大了获赔的难度。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将保姆这些人群纳入保护范围,另一种思路就是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来保护一些运作相对规范,能保护保姆部分利益的家政公司。跟哪一方签劳动合同可酌情考虑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现在保姆和雇主以及家政公司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明确,存在着较大争议。保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同雇主,或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家政公司招募保姆,加以培训并收取管理费,给保姆介绍工作,那么保姆应该选择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保姆是通过简单介绍,和雇主有长期的雇佣关系,保姆应该选择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跟哪一方签订合同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保姆利益的基本途径。现在家政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方面的努力。其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依法监管力度,依法解决纠纷,打击一些以家政公司为名非法牟利的中介;其二家政行业应该加强自律,行业内部制定规范,保护管理规范的家政公司,淘汰一些提供虚假信息等的不良企业;其三,通过政府加强保姆的教育宣传,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链接上海20xx年7月1日出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只要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以自身体力或脑力,完成家庭生活服务,获取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可以参保,包括:钟点工、半天工、全天工和全天寄宿工在内。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劳动部门同时表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由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险种。根据我国在20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个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家政公司有义务为保姆购买工伤保险,工伤险是强制险,与属于商业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抵触,家政企业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

篇12

一、指导思想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绝大多数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使我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遇到了种种困难和问题,有的独生子女不幸死亡,有的独生子女伤残,给父母和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打击。随着这些家庭父母年龄的增长,失去了再生育的能力,且抵抗风险的能力逐渐减弱,给生产、生活和养老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经济上的扶助、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抚慰。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免费助餐和家政服务,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安享晚年。

二、服务内容及对象

(一)助餐配送

1、本区户籍、居住在且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父母。

2、父母被确定为服务对象家庭中,伤残三级及以上(或轻、中、重)、未婚、无业切随父母共同生活的独生子女。

(二)家政服务

本镇户籍、居住在且一方或双方年满70周岁(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父母家庭。

(三)其他配套服务

为符合助餐和家政服务条件的家庭一次性免费配送DVD机、碟片及书刊。

三、服务形式及保障

(一)助餐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每人每天(国家法定节日除外)免费配送午餐。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指定的配餐公司、养老机构、饭店、村(居委)或社会食堂送餐。

(二)家政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周提供两次、每次三小时的免费家政服务。服务内容及日期由服务对象依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三)人员保障

服务人员依托镇民政部门居家养老、送餐服务队伍,由村、居委确定人员,镇计生办组织上岗培训。家政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上门服务。

(四)其他保障

符合条件且自愿放弃的服务对象,如需提供服务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次月起享受服务。

四、项目领导小组

“实行本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助餐和家政服务”实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各村、居委也应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镇计生办

负责服务对象、家政服务人员的确认;配餐公司的备案;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实事项目的宣传发动、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各村、居委

负责入户调查,摸清服务对象名单及需求,确定配餐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协调卫监所做好食品卫生监督,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免费配送DVD机等,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及服务质量,定期上门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及时上报人员增减情况,协调镇计生办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六、指标任务

(一)服务对象享受率达100%(自愿放弃者除外);

(二)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七、考核评估

镇计生办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在项目中期和终期采用问卷抽查、入户访谈的方法组织考核评估验收,并写出评估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项目的时间节点

1、3月1日项目启动

2、3月中旬-12月项目具体实施

3、7月上旬项目中期评估

4、12月上旬项目终期评估

(二)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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