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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剧增、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巨大压力之下,天然生物资源趋于减少,使生物多样性面临极大威胁。这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全方位的,包括了从遗传基因到生态系统乃至景观的各个层次。生物多样性具有经济、生态、科学研究、美学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就城市生态系统而言,生物多样性是城市工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人类物质生活的主要来源,还具有极其重要的环境资源价值,如调节气候、保持水平、降低噪音、降解污染物、美化环境等,同时,在人类生存中必不可少的娱乐、美学、社会文化、科学教育、精神及历史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生物多样性以其积极向上的勃勃生机陶冶了人们的情操,丰富了人们的精神和文化生活。因此,它对于人们心理、道德和思想上的起点潜移默化的激励作用也是难以估量的。
2城市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现状
城市生态环境是特定地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包括生物的、物理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起来的人类聚居地或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体。城市是人类生存的重要场所,又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地,城市生态系统有其特有的生物多样性特征,即城市的生物区系组成(包括微生物、植物、动物)。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虽然人们竭力保持原有的物种,并有意识地进行绿化和园林建设,增加了一些人工景观单元,甚至无意识地带入了一些伴人生物,使城市中某些生物种类及其遗传品系有所增加,但总起来看,城市中生物多样性是不令人满意的,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人类自目的开发建设,使自然生物种类减少,而伴随着生物种类相应增加,破坏了城市的生物区系组成。
3角军决问题的出路和途径
由于城市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性,在人工生态环境系统中不具备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全面的、综合的系统,同时不具备自然生态系统中自我保护与修复功能,因此,人工生态系统相对比较脆弱一些。另一方面,其具有经济化发较好、资金储存量大、以及人类所需物质基础丰富,存在大量人类所需生产生活所需物品。其中,其物质的补充及丰富以及资源的积累需要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资源流动来实现的,人类只是利用其资源却忽略其环境的保护,将废弃物品修道自然环境中,生产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现象也给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的危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威肋、自然生态环境,还使打破了人类与自然的共同生存,使矛盾日益增大,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必须进行生物多样性的研究,从而探讨其对于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研究出具有科学依据的解决措施进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护国家基本利益。
3.1将城市生态系统置于生物圈的范畴
城市生态系统是以城市居民为主体,以地域空间和各种设施为环境,通过人类活动,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改造和营建的人工生态系统。从归属看,城市生态系统属于陆地生态系统的人工生态系统,而陆地生态系统与淡水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一起构成生物圈,所以城市生态系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生物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不能只考虑自身,而必须从生物圈的范围来衡量。城市居民与任何一种微生物、植物、动物物种一样,都是自然界的一员,共同生活于生物圈,所以,人类不应凌驾于自然界之上,而应与之协调相处,遵循自然规律,以维持生物圈的良性运转。
3.2搞好城市生态园林建设
城市园林是一类以人工生态为主体的景观,以市区公园、广场绿地、庭院绿地、道路绿化带、森林公园、苗圃等。一个完善的、生态稳定的园林景观应是其结构与功能的高度统一、和谐的景观,其外部形式应符合美学规律,而其内部结构和整体功能,更应符合生态学原则和生物学特征,如群落的分层、镶嵌、生态平衡、生物与环境相互适应等。由于生态园林强调是人工园林和自然生物群落的有机结合,因而在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方面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如园林的空间异质性、园林类型的多样化及大园林规划等都为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丰富所发展奠定了优越的基础。在美国,城市园林还积极参与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体现出二多一少的特色,即树木花草多,野生鸟兽多,建筑少。在国内,许多城市的园林建设正逐步走向生态化、自然化。
3.3加强城市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研究 应对城市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编目,并结合地理、植被、管理等建立城市多样性信息系统(包括数据库,图形库、专家系统库),同时建立监测网点进行长期监测。从而为生物多样性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323-01
0 引言
土地整理即为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在土地总体规划与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的结构、用途进行分区,并且结合经济、法律与行政等多方面途径,对土地进行综合的整理,从而提升土地效益。土地整理是一种有效的土地资源管理方法,目前正在大范围推广,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保护问题,这就需要对土地整理中的生态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积极采取适宜的措施妥善解决,以促进我国土地资料的合理利用。
1 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1.1水土流失面积增大
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对一些闲置地和坡度较大无法利用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比如:地改梯田、农林建设或水利工程建设等措施,在扩大耕地面积的同时,必须确保土地的生态条件不受影响。但是人类活动通过土地的整理活动,打破了生物和环境建立的长期相互作用,建立了一种人工生态系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生态系统的生产力,但严重影响了土地利用生态系统,使其变得更加脆弱,大大的降低了系统的缓冲性能,因此不合理的土地整理很有可能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1.2 影响生物多样性
根据影响自然生物多样性的因素进行分析,生物的生存和繁殖环境是影响自然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当前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土地整理时,由于对高品位的设计过分追求,导致混凝土路面和沟渠在田间到处可见,大大减少了绿地地面、自然生物栖息和繁殖的场所。区域性生态系统变得越来越简单,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
1.3 农业面源污染生态问题
由于土地在整理过程中,虽然耕地与经济林的面积会不断的扩大,但更多的自然用地土地被开发成耕种,种植各种农作物。当前,人们过于追求农作物的产量,增加土地的肥力,在耕地中施加大量的有机或化学肥料。并且,为了提高农作物抵御病虫害的能力提高产量,还会向耕地中喷洒大量的农药。这些肥料和农业的过量使用,产生了严重的农业源污染,从而导致生物的多样性大幅度的锐减。这样不仅违背了土地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而且也影响了农业产品的安全性。
2 针对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生态保护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合理控制土地整理的“度”
事实上,在进行土地整理时,我们的整理对象主要是利用率较低的耕地和散布于耕地范围内的其他地类以及园地林地等,并不是占用其他土地资源,包括沼泽地。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到以下几点:第一,一些山坡荒地可以被用来进行土地整理,但是应当考虑山坡的坡度因素,一般情况下只对那些坡度较小,土层较厚的山坡进行土地整理;第二,那些受到污染的土地不宜进行土地整理为耕地或者园地,只能退而求其次开发为生态林;第三,对于那些水库周围、河道中的滩涂、荒草地,都不能进行土地整理。
2.2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生物多样性、生命体的多种多样化及其变化发展过程是自然界的基本性质由此提供巨大的生态经济美学价值,农业也不例外。许多研究表明农业生态系统中保持非目标生物的多样性,在防止土壤侵蚀,促进养分循环,保护土壤有益生物,消除环境污染方面有重要作用不同的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物种对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决定性作用。其中关键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十分重要,关键物种的消失能够彻底改变一个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营养动态。因此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应特别注意保护对重要物种、敏感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2.3 土地整理完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首先,进行耕种时为了增加肥力而施用化肥应建立科学可靠的施肥制度,不要一味的为了增加肥力投入那些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药剂,而是根据作物的生理特点和土壤状况合理选择合适的化肥,并确定一个合适的施用量,其次在农药施用时笔者认为应当特别注意多使用那些高效低毒、使用过后残留较少的农药以及那些乳剂、可湿性粉剂和颗粒状农药的使用,在使用量的问题上要尽可能少用,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抑制病虫害;最后,在水资源利用问题上,要竭力推广节水灌溉方式,尽量减少水资源的蒸发量,具体使用时可以推行滴灌或者渗灌等节水措施,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水资源和肥料的利用率,也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耕作制度的推广。另外,也可以考虑引进抗旱抗病新品种的农作物进行耕种。
2.4 做好土地整理的环境生态评价工作
土地生态是土地整理中进行环境生态评价的主要因素,确保土地整理建立在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基础上。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建立土地整理环境生态调查机制,做好环境生态的保护工作。对环境生态的保护区域进行划分,同时在不同区域设定不同的环境生态保护目标,进而实现土地整理过程中的生态性和可持续性,对具有环境生态功能的土地进行筛选和优化,将地整理中对环境生态的风险降低到最低,进而提升土地整理的环境生态效益和价值。
3 结论
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最大的化的重要方式,在进行土地整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危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土地整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方法进行土地的整理,最大化的实现土地的利用价值,进而实现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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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公约》主要内容
《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现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公约》重申各国对于自然资源主权的原则,同时也要尊重其他国家的权利。《公约》规定缔约国有责任保护他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要求缔约方采取合作行动,保护国家行政范围以外的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也规定了缔约方有下列责任:
制订和实施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战略、计划或规划;
监测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确定保护每一类物种的紧迫程度,根据他们所具有的风险,对他们采样、分析;
在查明、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方面,开展研究和培训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在计划的国家项目有可能对其他国家的生物多样性具有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与他国交换信息和开展磋商。
《公约》在国际法中首次明确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个“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公约》包括了所有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它将传统的保护措施同可持续地使用生物资源的经济目标相联系。同时还确立了公平合理地分享使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以及商业使用资源所产生效益的原则,也包括了正在迅速发展的生物技术领域,涉及技术发展和转让、惠益分享和生物安全的问题。重要的是,该公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缔约国有责任实施其各项条款。
《公约》提醒决策者,自然资源不是无穷无尽的。它建立了一个可持续使用的哲学思想。过去的保护工作目的是保护特定的物种和生境,而《生物多样性公约》指出,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必须为人类的利益而使用,但这种使用必须以不造成生物多样性长期的减少的方式和速度进行。
《公约》也给决策者就预防的原则
提供了指导。就是说,在生物多样性有明显减少和丧失危险的情况下,充分的科学肯定性的缺乏不能作为推迟采取措施防止和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威胁的借口。《公约》指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要有充足的投资,作为回报,保护将给人类带来重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约》涉及许多问题,下面是其中的几个:
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和刺激手段;
依法获取遗传资源,包括提供资源方必须遵循“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技术(包括生物技术)的获取和转让;
科学技术合作;
环境影响评价;
教育和公众意识;
财政资源的提供;
实现《公约》承诺的国家报告。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为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立法的第一个国际协议,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一个附属协议。该议定书于2000年1月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缔约方大会上通过,2000年5月在内罗毕开放签字,并于2003年9月生效。《生物安全议定书》现在有194个缔约方。
《生物安全议定书》对那些对生物多样性有负面影响的转基因生物(LMOs)的安全转移、处置和使用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了它们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其是越境转移。它包括管理转基因生物的进口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也包括预防的措施以及危险评估和管理的机制。
《生物安全议定书》建立了一个“生物安全交换所”,以促进信息交流,还包括了能力建设和财政资源方面的条款,特别重视发展中国家和那些没有国内立法制度的国家。
从本质上来说,《生物安全议定书》旨在规范所有对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转基因生物的国际贸易、处置和使用,同时也考虑了到对人体健康的危险。
《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采取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它特别强调对于转基因生物向环境转移要采取预防的措施。预防的原则是本协议的核心。它意味着缔约国在对于某些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缺乏科学认识和一致性的情况下,有权禁止和限制这些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和使用。
《生物安全议定书》要求缔约国在进口转基因作物的时候,事先要得到通知,并且要同意,这叫做“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缔约国必须首先得到进口国的明确同意,才能出口要转移到环境当中的转基因生物。
《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在国际法中首次明确地要求缔约国要采取预防的措施来预防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为了能够达成协议,许多重要的生物安全的措施没有列入,但是《生物安全议定书》还是迈出了正确的一步。现在的议定书制定了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
名古屋议定书
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的《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和公正分享其利用产生的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名古屋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的目的是通过以适当的方式对遗传资源的获取、相关技术的转让以及资金的提供,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因使用遗传资源所获得的利益,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地利用其组成部分。《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12日生效,目前有57个缔约方。
《名古屋议定书》还规定了以下具体目标:在2020年底前,扩大保护世界上的森林、珊瑚礁与其他受威胁的生态体系,达成保护17%的陆地及10%的海洋的目标;控制或消灭外来物种入侵;使珊瑚礁等生态系统所受的全球变暖和海洋酸化等压力降至最低;防止已知濒危物种灭绝,并致力改善或维持其保护状况;农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的作业,要接受可持续性管理;环境污染控制在某个水平,以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
关于资金,《名古屋议定书》规定,《公约》财务机制,即全球环境基金是《议定书》的财务机制,还规定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依照《公约》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关于生物遗传资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规则,《名古屋议定书》规定,利益分配的对象仅限于该议定书生效之后利用的生物遗传资源。
《名古屋议定书》还规定,2015年前,所有缔约国要制订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为加强监管,防止不正当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资源利用国须设立至少一个以上的监管机构。
补充议定书
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举行的《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简称《补充议定书》)。《补充议定书》通过了一些行政性办法,以解决一旦源于越境转移的转基因生物体给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造成损害时采取的补救规则和应对措施。
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决策机构。到2014年底,《生物多样性公约》共召开了12次缔约方大会,《卡塔赫纳议定书》和《名古屋议定书》分别召开了七次和一次缔约方会议。下面对其中比较重要的会议作些介绍。
1994年11月到12月,在巴哈马拿骚召开了《公约》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这次大会建立了实施《公约》的总体框架,包括决定建立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机制和科学技术咨询附属委员会,并决定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公约》的资金机制。
2008年5月在德国波恩召开的《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下列问题的决议:2010年前完成一项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分享国际协议的谈判的路线图;集资战略;需要保护的海洋区域科学标准和指南;以及建立一个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特别技术专家组。
《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于2004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这次会议通过了下列决议:信息交流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决策程序;处置、运输、包装和标识(HTPI);议定书的执行;责任和危害纠正;监测和报告;秘书处;资金机制指南;中期工作方案。会议还决定建立执行委员会和责任和危害纠正工作组。工作组的任务是根据《议定书》的规定,研究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造成的危害的责任和纠正方案。
《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举行。会议通过了《补充议定书》,还通过了其他16项决定,包括:执行委员会;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生物安全专家名录;处置、运输、包装和标识标准;转基因生物过境方的责任和/或义务;监测和报告;评估和审核;战略计划和多年工作方案;与其他组织、公约和项目的合作;危险评估和管理;公众意识和公众参与;财务机制和资金;预算等。
《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经过激烈的讨论、谈判和多个深夜的会议,特别是在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分享、战略计划和集资战略等问题上,大会通过了一揽子协议,使这次大会成为《公约》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会议。会议最大成果是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和公正分享其利用产生的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
会议还通过了下列决议:《2011年-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实施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集资战略的行动和指标;事实上暂停转基因工程;在合成生物学问题上的立场,敦促政府对合成生命释放到环境中采取预防的措施;《公约》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森林砍伐和退化,包括保护造成的排放”(REDD+)中的作用;特加里瓦伊埃里道德行为守则。会议还确定了加强里约公约之间合作,为里约+20峰会准备的步骤。
《公约》第1 1 次缔约方大会于2012年10月8日到19日在印度的海得拉巴举行。第11次缔约方大会讨论了遗传资源获取和分享的《名古屋议定书》的现状、《2011-2020战略计划》的实施和实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进展以及集资战略的实施情况等问题。
在第10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名古屋议定书》以后,第11次缔约方大会标志着从政策制定到政策实施的转变。大会共通过了33个决定,从生态恢复、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到《名古屋议定书》的实施,从生物多样性的传统的可持续利用到为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实施《议定书》而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这次会议在资金问题上,包括实施集资战略的目标和预算这些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在2012年10月20日清晨达成了一个妥协性的协议。会议决定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国际财政资金的流动要翻一番,而且要将这个水平至少维持到2020年。会议还达成了改善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分享的目标,以及为了监测集资情况的一个初步报告框架。
《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于2014年10月6日至17 日在韩国的平昌举行。在第12次缔约方大会的第二周,即10月13至17日举行了《名古屋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
大会对《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审议,还审议通过了能力建设、科技合作和其他手段对《公约》实施提供支持的进展情况。大会还讨论了下列重要问题:集资和其他与资金有关的问题;提高《公约》的效率;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海洋和海岸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生物燃料;传统知识;可持续的野生动植物管理;入侵外来物种;合成生物学;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第12次缔约方大会围绕这些问题和其他问题共通过了33项决定。
2014年10月12日《名古屋议定书》正式生效。《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10项决定,其中包括: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以及信息交流;监测和报告;《议定书》的执行;能力建设;意识提高;全球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和模式;组织、财务和预算等问题。
《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多个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特别是开始了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配的《名古屋议定书》的实施进程。
履约状况
20多年来,由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公约》的履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约》本身是一个框架性的多边环境法律协议,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后来通过的《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和《补充议定书》提供了这种机制,并扩大了《公约》的范围,这本身就是一个成就;许多缔约国建立了履行《公约》的国家机构,制订了有关法律法规;170多个国家按照《公约》的要求制订了《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采取了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等许多行动;各国能按要求递交国家报告;在全球和地区范围内举行了许多的讨论会和经验交流会,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合作活动。这一切都推动了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中国已经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生物安全议定书》,是这两个多边环境法律协议的缔约国,并在履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履约行动主要包括:(一)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25个部门组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二)了50多部相关法规和规划计划,初步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三)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成绩显著。截至2014年底,建立自然保护区272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 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14.84%,超过世界12.7%的平均水平;(四)重视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了多项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物种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教育活动,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参与意识得到提高;(六)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项目合作。
从全球范围来看,《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行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美国对《公约》一直持消极态度,它于1993年签署了《公约》,但迄今没有批准,因此还不是缔约国。美国、阿根廷和加拿大生产了全世界90%的转基因作物,但他们现在还没有批准《生物安全议定书》。这些国家和其他一些支持转基因生物的国家,统称为迈阿密集团。《名古屋议定书》虽然已经生效,但至今只有57个缔约国,另有91个国家虽然签署了该议定书,但尚未批准,美国等国家至今没有签署该议定书。
资金的问题。按照《公约》的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以使发展中国家完成《公约》所规定的义务,而且还规定,全球环境基金是《公约》的基金机制。但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没有真正兑现他们的承诺,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一直短缺。在2010年召开的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再次呼吁发达国家兑现他们的承诺,并说明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他们难以实施《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但发达国家对此持消极态度。
2012年召开的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进展。会议决定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国际财政资金的流动要翻一番。
但在2014年召开的第12次缔约方大会上,一些发达国家企图从11次大会作出的承诺上后退。他们要求将上次作出的目标推迟5年,即至2020年实现,但发展中国家坚持原来2015年实现的目标。最后大会通过的决定是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要翻一番。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决定中写上这是“最终目标”,但遭发达国家反对而用了“目标”两字。这给以后在此问题上重新谈判留下了余地。资金的缺乏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不能完成公约所规定的义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技术转让也是履约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联合国环发大会作出决定,发达国家应以优惠和减让性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保护全球环境需要的技术。《公约》规定,为支持履约,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转让和科学和技术合作的方案。但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直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发达国家强调技术转让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且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技术一直持消极态度。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的转让问题上,各国也存在着分歧,有的国家担心这不能保证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还有一个分歧是谁来主导技术转让。第10次缔约方大会讨论了建立生物多样性技术方案的问题。
关于该方案的秘书处,非洲集团主张设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而欧盟主张设在联合国环境署。由于有这些分歧和争论,《公约》所确定的技术转让的目标一直没有真正的实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缺乏相关的技术而不能完成《公约》和议定书所规定的义务。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森林采伐运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过量采伐及森林掠夺性开发已成为森林资源萎缩和林地恶化的罪魁祸首和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面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世界浪潮,森林采伐和运输亟待解决一系列难题,尤其是对国有林场部分人工成熟林的采伐上,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与实施“天保” 工程的关系,与森林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消除采伐带来的不良影响。
1、森林采伐作业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1.1 造成森林生态系统退化崩溃
森林可持续发展是以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良好生态环境为基础的,而森林采伐是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建国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缺乏对森林地位和作用的全面认识,有的地区森林采伐一直沿袭传统方法和模式进行,过度采伐,出现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况。在造林方面,有的采伐迹地不造林,以及造林报假等,导致森林资源基础数据不准确,造林质量不高,今年造林不见林影响到环境和生态的平衡,造成林地逆转的恶果。森林采伐对迹地环境影响很大,使土壤枯枝落叶厚度减少,破坏地表土层。特别是春季和夏季地表径流增加,更易引发水土严重流失。采用集材机械拖拉木材,更加严重地破坏了地表土层,并损坏幼树和活立木。大面积采伐使人类干预森林的强度超出了森林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从而导致了森林生态系统的退化崩溃。
1.2 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
森林生态系统不是静止的,而是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的,维持系统中较高的生物多样性,是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关键,尤其是起关键作用的物种,即建群种或共建种。这些物种一旦消失,就会改变生态过程的正常运行,并导致生态系统本身的更替。造成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首要的就是大面积不科学的森林采伐。森林采伐引起森林生态系统中小环境的变化,会使生物多样性瞬间增大, 但小环境的变化对生物生存是有一定阈值的,超过这个阈值原有的生态环境就不复存在, 自然也不能正常维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 将导致许多物种毁灭。如此继续到下个世纪,地球上将有更多的物种消失,越来越多的人将会面临饥饿。
1.3 加剧景观破碎化过程
景观水平的格局和过程对于整个生物界的生存都是至关重要的,生态系统水平上的不同功能、不同结构的健康林分,只有通过景观水平上的合理镶嵌, 才能保障结构的稳定和功能的健全。以往采用的大面积皆伐以及以生产木材为中心的分散小块皆伐,在促使森林面积减少的同时,都相伴而生有森林景观的破碎化过程,森林景观的支离破碎又进一步加速了森林面积的减少和森林品质的恶化。如此以来,原有的森林景观严重破碎,呈现片断化。森林景观本底发生根本变化,不仅使木材和林副产品资源短缺,而且容易引发森林其他各种生态功能的降低,火灾、旱灾、鼠害、病虫害频繁,珍稀动、植物也因为失去固有的生存环境而大量减少、濒危,甚至灭绝,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
2、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2.1 提高人们对森林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指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物种资源及物质遗传多样性、再生能力等的持续发展。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对国民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森林资源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效益与功能,森林的持续发展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支持、配合, 因此,社会公众的认知水平、参与意识对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所以,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牌等工具大力宣传,同时对林场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职工整体认识水平。
2.2 保护森林、加强执法力度
天然林禁伐后,仍然不能放松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的打击。有些不法分子盗伐森林的经验和手段多样、设备先进,利用手机和电话时刻监控管护人员及林业公安人员的活动, 并且常常是团伙犯罪。他们先将树木破坏死掉,转到下年再收集,一旦被发现,便说是枯立木;更有甚者,夜间放树,运输车辆在路边等候,即采即运,快速销售。因此,对这些不法人员应该予以严厉惩处,决不能手软。
2.3 利用生态采伐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为了使采伐与生态达到协调发展,一些国家相继采用新型的森林采伐和营林模式。美国从“新林业” 到“生态系统管理”,德国的“近自然的林业”等,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从1986年开始,由采运界的前辈陈陆圻教授和史济彦教授共同提出了“森林生态采伐” 这一新名词。所谓森林生态采伐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根据森林的生态学特性进行伐区区划、设计、山场作业及组织管理等森林经营活动, 把森林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达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和发展。生态采伐应本着充分发挥森林自然功能、防护功能、生产功能及文化功能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地选取采伐方式和工艺类型,对林区进行规划,调整布局。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扭转重采轻造的倾向,严格控制采伐量,改变过量采伐的情况,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及轮伐期。在保护好现有林基础上,大力开展造林更新,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并突破一林种、一林带的格局,因带设防地采取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的模式,科学布局,达到最佳效果,真正意义上地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总之,合理的森林采伐是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保障,只有将森林采伐真正的重视起来才能做到森林的可持续利用。■
1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既是生物之间以及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复杂相互关系的体现,也是生物资源丰富多彩的标志。它是对自然界生态平衡基本规律的一个简明科学概括,也是衡量生态发展是否合乎客观规律的主要尺码。一个区域保持得是否完整在很大的程度上要以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是否合理来决定。因此,它的保护对象是全方位的,要从物种及其遗传资源、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各个方面着手。这个公约不仅阐述了防止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的问题,也强调要关注人类发展的目标和策略。它提出要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持续利用和利益公平分享三者密切结合来考虑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实践证明,缺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工作就难以持续下去。它要求各缔约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作出全面的安排。“公约”经过多年的讨论和多次的修改,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签署,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这说明世界人民终于认识了由于人类本身的管理失误所造成的地球生境退化、资源枯竭所带来的灾难,决心采取共同行动制定有约束力的并起综合作用的国际公约。现在,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已成为各个国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可以看出,”公约并不是一纸空文,但与其说是一次性产物,不如把它看为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许多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1.如何做好野生物种种群和被传统农业与本地人民广泛应用的物种及其变异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问题,2.发达国家如何落实支援发展中国家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责任;3.如何通过技术转让和交流实施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战略;4.生物资源利用者如何落实酬报各地从事保护工作者和提供传统利用知识人们的责任。这些问题虽经多次讨论,但不易取得协议。
我国于1993年1月7日作为第7个国家正式批准加入“公约”,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成国家履约协调组,统一规划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可见国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和认真态度。许多学术单位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委员会、研究机构来规划研究和宣教事宜;还出现了非政府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它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公众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10多年来完成了大量工作,除了按“公约”规定完成必需做的基本项目,例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外,还出版了系列丛书和许多研究报告。建立了许多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实体。主要经验有下列三点:1.保护和发展必需密切结合,利益公平分享是关键;2.统一协调分散管理的方针是正确的,但需要进一步完善;3.基础性和综合性研究不断加强,才能不断向前发展。在2010年国际生物多样性年期间,国家颁布了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2011-2030),”明确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之看为是维护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保障的大事。因为,当前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问题并未解决,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的状态一时难以解除。它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基本体系,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评估、监测、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例如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和种质基因库的建设和完善,把保护和发展密切结合;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蔓延和完善,完善群众参与和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工作[4-8]。
2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关于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跨境转移的一个协议,它旨在充分确保它们的转移、处理和使用。它的文本由生物多样性缔约国会议来讨论和确定,已有100个以上缔约国批准,于2003年9月11日正式生效。所以,可以说,它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一个议定书。文本中详细论述了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凭借现在生物技术所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的保护措施,同时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这意味着,已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从一个国家跨境转移必需符合议定书的规定,出口者必需提供充足资料使进口者能做出知情决定,确保所有货运有议定书要求的文件记录,即使进口者不是缔约国也要按议定书要求办理。我国于2005年4月27日批准了议定书,显示我国在执行国际条约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承诺,并大大增强该议定书的份量。同时,制定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对国家生物安全管理政策体系、法规体系、转基因活有机体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和管理技术准则、生物安全管理国家能力建设作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3拉姆萨尔湿地公约
湿地是指内陆和海岸地带水深6m以下的水域、沼泽和草甸地带。这些地区是调节水分循环、维护水禽和水生生物生存的重要栖息地,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大片湿地被改变为农地、养殖场甚至城镇,导致许多物种消失,常出现一雨便成灾的可怕事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原亚洲湿地局、国际水禽与湿地研究局、美洲湿地局三个湿地组织合并为湿地国际,并在湿地公约的制定和技术支持中发挥了中坚作用,大大促进世界范围主要地区湿地和湿地物种现状的评估和研究,加强与政府和当地社区的合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湿地公约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订,所以常称为拉姆萨尔湿地公约。它通过传播信息资料、提高公众意识、开展培训活动和在各地建立湿地管理项目、支持和促进区域和各国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持续利用和行动计划的制定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国凡是在生态学、生物学、湖沼学和水文学上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都可申请加入湿地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湿地名录,加入国际湿地名录的湿地应建立保护区,加强对物种和栖息地的管理,管理好者可得到相应的奖励;反之会受到批评。中国加入湿地公约会后,认真履行缔约国的义务和责任,为了适应湿地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湿地保护,1994年9月由林业部牵头联合17个部委制定一个广泛参与、切实可行、符合国际规范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标、内容、优先领域和项目,使之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以确保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进一步推动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许多科教部门建立了湿地研究中心,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出版了众多的专著和研究论文和报告[10]。迄今,我国已有37个湿地保护区分五批加入了国际湿地名录,并开展大量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工作。#p#分页标题#e#
4世界遗产公约
世界遗产是指具有世界价值的独一元二的自然和文化区域以及许多非物质的文化和精神遗产,是各个国家精华中的精华。作为具有世界价值的自然和文化区域可从以下列几点来判断:(1)表征地球进化历史的主要阶段的典型代表或独特的地理景观类型;(2)表征具有重要意义的不断进化的生态过程或生物进化和人与环境相互影响的典型事例和杰出的代表;(3)具有极为特殊的自然风光和文化特色的区域;(4)具有世界价值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或众多受威胁物种的栖息地。符合四个标准之一的区域可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三类)。世界遗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三者被认为是国际保护生境(栖息地)的三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是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制定,1978年正式生效。这说明大多数国家都认识到有责任来保护那些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区域,把它们看为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这是第一个认可和保护文化景点的国际法律条约,它把传统的文化生活方式和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拓宽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相互关系的思维,并制定协同计划来保护它们[11-14]。
随着我国经济多年的持续增长,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并深深体会到自然与现代化共存、经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保护共存的伟大目标是实施可持续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这样,加入和认真实施世界遗产公约,建立比较完善的世界遗产地系统,就成为政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许多省市建立了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促进自然保护、文化组织和文物系统各方面的专家认真考虑,提出具体的计划和方案。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有自然遗产地8处、文化遗产地25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处,还有文化景观3处,总共40处。现在打算申报的区域还有100多处,估计每年只有自然和文化遗产各1处获得批准。但是,人们已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是为申报而申报,而是决心通过完善管理,争取支持,使之更加壮大,以适应社会、文化、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那时申报将是水到渠成之事。主管自然和文化遗产工作的分别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
值得指出的是,有悠久历史的全球农业系统,是人类长期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既有自然的成分,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一部分。但是,人们在发掘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时,却忽略了这个方面,以致传统的农业耕作制度及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优良品种的基因多样性在现代化过程中大量流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及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于2003年建立了“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心”,旨在开展全球重要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以期建立一个全球共识的持续发展的动态系统,弥补了不足之处。我国浙田县的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全球第一批五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一。其实,我国还有许多项目符合其标准,需要大力发掘、继承和发扬[15-18]。
5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持续利用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只注意保护,不允许任何利用是不科学的,必然是行不通的;当然,过度的利用,不注意保护必然导致破坏。这个公约的目的就在于监测商业开发的主要物种,对一些已陷入受威胁状态的物种,通过贸易限制达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要求。这个公约1973年3月于美国华盛顿签订,1975年7月正式生效。它把控制贸易的物种划分为三类作为其附录,附录1是指那些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对外贸易必需获得出口国科研机构认可,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进口国也确认是如此才能进行;进口国将之再出口也照此办理。附录2是指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以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也必需得到出口国家科研机构的认可,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才能进行出口贸易。附录3是任何一个缔约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控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它缔约国合作管理贸易的那些物种;它们的出口贸易同样需要出口国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才能进行。前两类物种需经全体缔约国大会讨论通过,后一类物种只需各缔约国自己认定,报公约秘书处备案即可。附录中所列的物种是重点管理对象,但它们的地位不是永远不变的,而是要随其种群传播和消长而有所调整,所以需要对它们进行长期的研究和监测。这样,每一个缔约国都要建立专门的科学委员会和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来负责专司其事。前者负责研究确认各个种的基本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后者即专司具体管理业务,发放出口许可证。可以看出,这个公约不是要禁止野生动植物包括濒危物种及其衍生物的贸易,而是制定各种措施保证可持续贸易,不引起它们走向灭绝;目前,它已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控制野生濒危物种及其衍生物的国际贸易系统,为物种的保护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80年12月25日,我国提交参加“公约”的交存书,1981年4月“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1982年正式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办公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种科学委员会”,分别挂靠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科学院内,开展有效的研究和管理,成果垒垒。看来,大力培养熟悉“公约”的科研和管理人员,进一步弄清和宣传“公约”各条款的实质内容,加强对濒危野生物种的研究,提供其消长规律和具体情况,监测贸易现状,编制控制贸易的物种名录及其识别手册和图谱,制定合理开发利用的指标,提高进出口管理水平,防止过度开拓而造成物种灭绝应是一项长期的任务[19-20]。
6迁徙物种公约
物种的生存和分布不受边界的限制,特别是迁徙物种的生活周期可能遍历多个国家,但各国的保护和管理水平不尽相同,难免会遭受猎杀,因此必需通过国家政府间的共同努力来加以保护,既要保护物种本身,也要保护其栖息地。保护区在这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个公约于1979年签订,1983年正式生效,100多个国家参与并共同关注这些独特物种种群的保护,效果明显。我国签署这个公约以后,许多保护区承担了这些迁徙物种的保护,无论在科研监测和合理利用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例如,山东长岛保护区累计环志各种候鸟128种21万多只,其中猛禽22种6万多只,占全国猛禽环志总量80%以上;回收国内外环志鸟231只,最长回收为8年,为鸟类迁徙规律与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成绩明显[21]。由于“公约”所关注的物种独特,没有任何公约能代替其作用,实际上,它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必要的补充和起具体的辅助作用。#p#分页标题#e#
7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这个公约是全球许多国家的政府为解决地球气候潜在变化可能引起的众多问题而联手进行的一项努力。它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于集体执行“公约”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它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大会上获得通过,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3年1月批准了这个公约,是最早的10个缔约方之一。“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在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注意减少和防止人为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开展技术转让等各种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增强所有温室气体的吸收汇和储存库,例如不同类型的保护区等;在适应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制定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综合农业的发展、关注受干旱、荒漠化和洪涝影响地区的保护和恢复工作;在可行的范围内,将气候变化纳入相应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政策和行动,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气候变化对经济、公共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在京都议定书中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使其CO2、CH4等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排至少5%;同时,确定了“共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三种境外减排的灵活机制,使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机制在境外取得减排限排的抵消额,从而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限排目标,缓解其国内减排限排压力。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是其义务的核心内容,要求采用由缔约方大会制定的可比方法编制人为引起的各种温室气体的源排放和汇清除的国家清单,发达国家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资金。但是,要真正的具体落实十分困难,许多会议都是在讨论这些问题的具体化,但都不能取得共识,需要更耐心地通过深入分拆,实事求是协调和合作共事地去解决。可以看出,制定减排限排温室气体目标是一个重要方面,而确定不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人工营造的方法来固碳的目标也是不能忽略的,两者是相互相成的[22]。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是“位于保护区边界外一定距离的区域,”要想使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更好的保护和发展,那么就需要解决社区经济的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的一个新起点,是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主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的具体化,其核心是将保护区同当地社区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居住在保护区及其邻近地区的广大农民,世世代代依赖当地的自然资源而繁衍生息。长期以来,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中未能得到一定的收益,导致他们在土地使用决策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反映冷漠。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当地社区的发展制约是明显的,特别是在短期内,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的农民承担着生物多样性带来的许多不利影响,而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为了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短期内,保护的成本却是当地社区牺牲了一些发展的机会,致使其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一、社区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1 农村能源严重短缺
在大围山周边社区,现在农村居民大部分生活燃料来源于木材。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对能源的需求必然会大幅度的增长,但当前农村的生活能源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状态,主要依赖于农民自留地中的木材和掠夺保护区中的部分木材来作为生活燃料,这样就直接威胁到保护区的发展,同时也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便。
2 农业技术力量和交通条件滞后
社区的农民天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信息闭塞,很少接触到外面的环境,还是采用原始的轮歇耕作,缺乏现代农业工作需要的经验。保护区周边社区的大部分村落都通路,但这些公路技术指标低,汽车难通行,尤其雨季,车辆无法通行,少数村还未开通公路,还是弯曲的林间小道。这样给当地发展带来很多不便,比如,无法通畅的运输各种农产品。
3 山区农民经济收入低
大围山周边社区是典型的山区,人口主要分布在保护区周边,这些祖祖辈辈生活在山区里的农民群众,生活靠山,发展靠山,森林资源成为山区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料。随着人口的增长,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由于经济收入低,家家户户的生活烧柴、牧畜放养、房屋建盖等都需要靠山林提供的各种生物资源来维持。如果没有森林资源来维持,只是靠种香蕉、草果等经济作物来维持基本生活是难以发展的,从而使社区农民乱采乱挖、乱砍滥伐的行为时时发生,依赖于大量的森林资源。
4 耕作方式落后
长期以来,当地的大部分土地利用是以轮歇耕作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就存在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为了生存,当地农民追求粮食生产,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广种薄收,随之造成过度开垦,水土流失,带走土壤水分;根据调查局部地区已出现产量逐年降低的现象。
5 林农矛盾尖锐
大部分地区山势较陡,土壤较薄,海拔高差变化大(2265m),尤其是试验区林地被村庄、道路、农地等分割,林农交错十分突出。周边社区农户饲养大小草食牲畜,长期以来有野外放养的习惯,林农、林牧矛盾将突出尖锐。
6 文化素质低
保护区周边社区里的农民绝大部分都是文盲、半文盲,少数小学毕业,初、高中毕业就更少了(3.4%)。文化素质低,就导致群众生活普遍较贫困。
二、社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1 加大农村节能改灶力度,降低木材低价消耗
对社区里的农户提倡以沼气代柴、以电代柴等能源结构,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举措。大围山周边的少数村已建立起部分沼气池,给当地的农民带来诸多方便。但还是没有完全利用好沼气带来的好处,比如,建成“一池带四小”(即一个沼气池、一个小猪圈、一个小果园、一个小菜园和一个小鱼塘)的模式,或“四位一体”(即太阳能、沼气、种植、养殖)的生太家园模式。沼气不仅用作烧饭、照明,还被用作孵化家禽、贮粮、灭虫等。节省的稻麦草用作大牲畜饲料,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替代薪材,保护了森林资源。
我认为大围山周边的大部分社区都适合第一种模式,大围山水资源十分丰富,建一个小鱼塘十分必要,沼气池中的沼液即可喂猪又可用来养鱼等,沼肥施果浇菜等,这样就很好的利用沼气带来的效益,同时解决了时间、空间问题,也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加大能源建设,不但可以提高森林覆盖率,而且为农民节省大量的劳动力,大量剩余劳动力又可创造出新的经济效益,很值得推广。
2 加快技术创新,改善交通条件
交通的畅通与否是打开信息的一个窗口,若没有便利的交通,那么大山里的农民一到雨季只能呆在山里;若交通方便,不管什么时候农民都可以把他们的农产品拿到集上换回一些生活必需品。交通发达了,才能加快农村的林、农技术创新,引进一些已推广的种植技术,改善农民以前的种植模式,改变他们的原始耕作方式,这样才能提高其经济收入。农业科技充分发展了,很好的利用了每一寸土地,才能减少农村农民生活所必需的烧柴。要想使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只有让山区群众得到实惠,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群众保护森林和参与到其中的积极性。广大老百姓都富欲起来了,保护区的发展道路就一定会越来越宽。
3 开发森林蔬菜,提高山区农民经济收入
在倡导“绿色生活”、“绿色食品”的今天,森林蔬菜以其无公害、低热量、高营养的特点和独特的医疗保健功效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森林蔬菜生长在自然状态下,即有较高的营养价值。
近年来,我国营养学家对全国各地的近百种野生蔬菜成分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很多森林蔬菜营养价值比许多栽培蔬菜高几倍甚至几十倍。森林蔬菜有含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有机酸、无机盐、微量元素、维生素等人类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如蕨类中含有16种以上的氨基酸,其中8种为人体所必需;有的野菜中还含有ca、Mg、Fe、zn、P、B等20多种无机元素。
森林蔬菜不但营养价值高,还具有医疗保健作用。如蕨类中含有多聚糖等多种化学成分;蒲公英含有蒲公英素、Bl谷甾醇等,这些化学成分都具有药理作用。
开发森林蔬菜是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的需要。但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合理开发,重视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是保护区)。
(2)人工引种驯化,建立栽培基地(充分利用有限空间)。
(3)拓展深加工领域(引进加工设备,建立加工企业,对森林蔬菜进行深加工、包装等),提高经济效益。
4 开发林庄经济
湖北省宜昌市林业局局长刘先新给林庄经济下了一个定义:林庄经济是以现代林业经营思想为指导,以综合利用森林资源为依托,以发展优质高效绿色产品为目的,以非公有制经营为主体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明确的经营方向,固定的经营地点,明晰的山林权属,明显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大围山周边的大部分社区都坐落在丛林中,那里有天然形成的地质地貌,有鸟语花香、小桥流水,还有农民自己经营的鱼塘、养殖场、沼气池等,这些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能感受到“乡里乡亲乡情”,看到“土里土气土货”;能真正体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河口县的民族村、二条半等,那儿的农户就是林庄经济发展的缩影。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4.1“树”上挂满财富
林庄经济的外在形象就是开发生态观赏、绿色旅游等,这一旦走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便成了价值连城的“金元宝”,其老百姓也就成了“山上绿色银行”的主人。
4.2“树”上挂满理想
与传统农业不同,林庄经济始终与生态、绿色、环保相伴,鸟语花香是他们的家园,小桥流水,生活富足,文明和谐,这才是小康之家的缩影。
4.3“树”上挂满希望
它依托资源优势,主体特色鲜明;长短期协调共进,产业链加长;促进农民增收,广纳社会资本,市场前景广阔。借鉴先行者的经验,借助产业的跑道,综合利用好森林资源,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绿色产品,林庄经济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5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自然保护区向群众进行有关自然保护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宣教计划,宣教内容主要是与保护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保护区特点、保护对象、意义和科普知识为主。
社区的稳定与发展,直接影响着保护区的发展和保护管理的成败,针对保护区周边社区生产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群众文化素质低、认识水平不高,信息闭塞的实际,从提高思想意识、改善产业结构、改进生产技术入手,从而带动社区发展致富。
一)以除害兴利为最终目标
除了灌溉、发电这两个最基本的功能,水利水电开发还实现了防洪、调水、渔业、旅游和航运等综合应用,产生了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国水能资源丰富,建坝蓄水的目的从初期的防止洪涝灾害发展到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水利发电为主的大坝,同时肩负着防洪、水量调配等功能。
二)水电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水电是可再生能源,目前水电技术已经成熟。可再生能源最显著的优点就是,源源不断,能够重复利用;但是,它最大的缺陷就是不能保存。也就是不开发利用,它就会流逝浪费。因此,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不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的能源本身就是巨大的能源浪费,同时也不可能满足其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世界上的所有发达国家都把开发利用水电放在优先地位,把能够保存的化石能源尽量留给后代。
如按照发达国家水电发展的一般路径,我国完全可以经历一个水电比重超过80%-90%的阶段。如果充分地开发利用可再生的资源,我们完全能留下更多的不可再生资源,温室气体排放和生态环境问题也会减轻很多。
三)水电资源是绿色可再生能源
在气候危机、能源危机的大背景下,全球都把水电作为优先能源发展。以当前的技术水平,水电是替代化石能源最有效、最可行的途径。目前,凡是水电资源丰富而且开发程度高的国家,都基本上解决了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我国的水能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太低,因此,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非常严重。如果我国的水电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那么我们至少每年可以多减排20亿吨二氧化碳。
二、水利水电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复杂而广泛的,有利的影响和不利的影响同时存在,影响的过程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过程,也包括社会过程。并且诸多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般来讲,水利水电工程在实现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会一定程度地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平衡。水利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有:对泥沙和河道的影响、对水体、鱼类、水文、气候、地质、土壤和物种的影响,对文物和景观的影响,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等。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必须在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建设,否则很难确保水利水电事业长久健康发展。目前,水利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加重;水资源利用、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环境问题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新的阶段,我们要用人与自然的理念处理水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利水电工程,使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达到良好均衡。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改善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与运行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些影响当中居多的主要是负面影响,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防范。
(一)河流泥沙淤积影响
水库泥沙淤积不仅影响水库使用年限和电站发电效益,也会造成库尾或库周水位升高,增大库区淹没影响范围;也可能造成下游河道新的冲刷与淤积,对下游与河口的生态环境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因此,水电工程设计时就要高度重视淤积问题。在多沙河流上进行建设,应高度重视研究水库泥沙的来源、颗粒级配、水沙运动规律,泥沙冲淤形态和淤积速度等,研究泥沙淤积对水库调节性能的影响。结合水库运行方式,确定排沙防淤的具体措施。水库周边实施封山育林,降低输沙模数;汛期水库降低水位,采取排浑蓄清的调度方式;设置排沙中孔、底孔、廊道;利用异重流排沙;研究和采取其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泥沙淤积和河道冲刷的不利影响,从而更有效地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二)对气候和大气的影响
当一些大型水库淹没大片森林之前,没有大规模砍伐清库,这样,林木便长期浸泡在水中,腐烂后便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对大气造成污染。当然,这个问题目前在我国并不严重。首先,我国的电站装机规模虽然很大,但多属高山狭谷型水库,与国外的水库相比,库容并不大;再者,库区几乎没有大面积的森林。而且,只要在蓄水前清理库底,合理安排水库运用调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入库,水库不会造成对大气的不利影响。另外,水力发电替代火电,大大减少燃煤造成的对大气环境的损害以及废水、废气和废渣对生态的破坏。因此,水库对大气的有利影响远远大于不利影响,而且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可将不利影响降低到很低的限度。
当然,水库蓄水后,水面扩大,蒸发量也会由此增加,对库区周边地区气候可能产生影响,如风速、湿度、温度、降雨等气象要素的变化。总体上这种变化可以改善人类生活条件和陆生植物生长条件,能够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和协调发展。
(三)对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
河流水生生物的生活环境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尤其受河流梯级开发的影响最大。一些鱼类因环境改变而无法繁殖,另一些鱼类则可能在静水和缓流中大量繁殖而形成数量较大的种群。
当前,受到高度关注的是大坝建设对珍稀鱼类和洄游鱼类造成的影响。世界各国在建坝中解决鱼类洄游问题通常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取工程措施,修建鱼梯、鱼道,使洄游鱼类通道畅通;另一种是对洄游鱼类进行人工繁殖或增殖,放流到新建的鱼类保护区。中国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相当重视对鱼类和水生生物物种的调查,工程建设对其影响的研究,并根据水生生物的分布情况和生态特点,采取规避、处理或替代的措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区所有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物种及其遗传变异和生态系统的复杂性总称。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除了环境污染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造成重大威胁、人类过度开采捕获之外,主要是由于人类各种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造成了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力发电建设的大发展,修筑大型水库,淹没成片的森林草地,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生物资源是生命支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持着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是人类基本生存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水资源开发在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水库淹没,大坝阻断河流,工程施工和移民安置等对生物资源的不利影响。水电工程改变了原有生物的生存环境,使得生物的个体数量、种群数量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状况随着环境因子的改变而改变。但到目前为止还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
(五)水电建筑与自然景观的协调。
水电工程建设,特别是大型水电工程,处处体现出以柔克刚、以刚制柔的辨证统一。这些规模庞大的、各具特色和高技术含量的建筑凝聚了广大水电工作者无数心血。水电工程设计与建筑过程中,在保证建筑物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如能充分重视研究建筑物布置、型式,使其与周围自然环境协调,可以建造出很好的景观。
为此,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对施工区原有地形地貌的负面影响;建筑物的布置和设计中要尽量减少开挖、填筑,充分利用建筑物已有的开挖料;对开挖边坡和渣场,种植林木花草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狭窄河谷的坝址,选择混凝土拱坝和地下厂房,可避免大开挖;岸坡较陡时,可以采用开敞式进口泄洪洞代替岸边溢洪道,避免人工高边坡,减少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在风景名胜区修建水电工程,上述问题尤为重要,并应特别注意建筑物的外形、色调与当地景观协调一致,做到人工建筑与自然景观的和谐一致。
(六)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水电工程施工的特点是:工期长、工程量大、工程强度高、人员和设备多、占用场地较大。并且,建筑物对地基的特殊要求,往往需要进行较大规模地开挖或回填,混凝土工程所需的骨料和土石坝所需的填筑料也需要开山轧石,并需设置一定规模的渣场。水电工程施工区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水土流失、景观生态、“三废”排放、噪声污染、人群健康和公共卫生等方面。因工程所处地区环境特点不同,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程度也有差别,但都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施工规划和施工管理工作,针对性地研究和采取措施,避免施工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当然,水电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绝大部分只是暂时性的和可恢复的。只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和在施工期开展好环境保护,结合施工后景观生态的恢复和协调工程,完全可降低或消除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陈为明.四川杂谷脑河流域水电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J].水电站设计.2 0 0 2年9,第18卷第3期:16-19.
[2]潘家铮、何主编,中国大坝50年,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北京,2000年4月.
[3]朱铁铮主编,20世纪中国河流水电规划,中国电力出版社,北京,2002年8月.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影响 对策措施
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区域性的多目标的一种水资源开发项目,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其最主要的作用便是防洪和发电,另外,水利水电工程还可以像人们提供航运、供水、灌溉以及水产养殖等等方面的便利,可以说,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具有长远综合效益的工程,因此,受到人们的一直好评。但是,有其优势,便必然存在一些不足,水利水电工程在向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会对于工程周围的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同时这种影响是广域的,深远的,同时影响时间也相当长,影响因素也是十分多。
一、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特点
对于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来说,其对于环境的影响根据不同的工程,不同的区域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的不同都会出现不同的影响情况,因此,可以说水利水电工程对于环境的影响具有十分广泛的影响,另外,这种影响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对于区域内不的生态环境具有破坏作用。对于水利工程来说,其影响区域可以说是十分广泛的,主要区域可以涉及到库区、河流的上下游,而对于库区来说,其对于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水库的淹没以及移民的安置问题、水库水文情势的变化等问题,而对于这一区域来说,其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是最具大的,其他的河流的水温以及水质、环境地质、土地土壤的寝室、土地的利用以及景观、人群健康社会经济等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而对于河流的下游来说,其主要受到的影响是由于大坝的蓄水,这让下游的水文情势受到了改变,其环境内的水温水质以及水文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另外其内域内的水生生物以及湿地资源也会受到改变,让社会经济也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的覆盖范围是最广的 甚至可以延伸到河流河口区域。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一定程度上的环境破坏时必然的,但是,对于这种破坏通过一定的手段可以让其进行减少甚至避免,因此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可以使用严格的水电工程环境管理来对工程为环境带来的破坏和不利因素影响进行避免或者减小,可以使用环境监测来进行管理,同时也可以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了更好的对于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可以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管理以及监测计划,并且建立环境保护计划,根据可行性对于报告书进行设计,列出相关的内容,完善的进行施工管理。
二、水利水电工程存在环保问题分析
1.由于大坝需要进行蓄水,因此在水库进行淹没的时候,库区的群众需要被迁移,而迁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便会造成水土流失,会让土地遭到严重的破坏,毁坏林地,另外,如果移民计划安置的并不恰当,更会让库区人民的生活产生影响,让其产生社会问题。
2.同样是由于水库的蓄水,由于让库区的堤坝产生崩塌,由此引发地震,更是会让河流内的水质下降,更会引起水体内部的生态平衡,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另外,由于水库的蓄水,会让库区的地下水位逐渐升高,让土地的盐碱化现象便的严重。
3.修筑水坝之后,由于水坝的水体体积增加,会让水流便的十分迟缓,导致河流的水流交换能力变得十分低下,让水流内沉积的污染物增加,一些营养物质也会在此时沉淀,导致库区的河流水质产生营养化,让水体质量降低。另外,由于修建蓄水库,会让水温的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水体的温度分层,会让河流下游的农作物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导致歉收。
4.在水利水电工程的蓄水期间,会让河流下游的水位降低,导致河流流量不断减少,下游的水位降低,水量减少,会让下游的工业用水以及农业用水产生极大地影响,让其正常工作受到阻碍。同时,水库蓄水之后,由于水位的上升,水体质量的增加,库区周围的气候可能会受到水体的影响,导致周围空气的湿度增加,导致气候环境得到改变,另外水位的上升也会让周围的建筑甚至是文化古迹受到侵蚀。
三、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在进行河流的流域开发的过程中,会犹豫水坝的简历而对水生生物产生巨大的应影响,随着水量的增加,河流内部的水温会逐渐上升,对于水生生物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水生生物的繁殖和生长会对水温的要求十分严格,一旦水温改变,比那会让河流内的鱼类产卵温度无法适应,另外修筑大坝之后,会让一些鱼类产卵的通路受到阻断,甚至会让一些鱼类的产卵场受到影响,导致 鱼类的产卵地消失,环境条件的改变会让水体内的生物多样性发生改变,让水生生物的生活资源受到影响,导致多样性的消失。
因此,在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之前设计者需要对于河流流域内的所有生物圈进行仔细的全面的调查,保证工程的作业地点不会有太多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尽量避免文化古迹等建筑地点,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分析环境问题,进行细致的计划。另外,在进行设计的规划之初,设计者要对于当地的土地资源以及水体资源进行细致的了解,尽量让水资源以及土地资源都受到合理的开发,让当地的绿化空间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水灾进行防止,更要让相对稀少的动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必要时可以选择移植他处,保护文化古迹和风景名胜。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随着不断的增强,对于环境保护以及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人们都已经十分的了解,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将其作为核心理念进行设计和规划,让设计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的提高,让水利水电工程为人们带来方便便捷的福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其在工程施工的同时保证环境生态的完整性,将对于环境的破坏尽可能地降低。
参考文献:
1.外来生物入侵现状
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生物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00亿美元,印度每年的损失为1300亿美元,南非为800亿美元。这些外来生物的入侵给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仅对我国农林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就高达574亿元。而生物入侵的危害又是多方面的。
我国一直是深受外来有害生物危害的国家。棉花枯黄萎病20世纪40年代初从美国入侵我国,现已发生266.67万hm2,每年至少损失皮棉10万t。近20年来,随着国际交往的不断增加,已难以准确回答到底有多少外来物种传入我国,有多少已建立种群并带来危害。我国对外来入侵种类的调查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依据文献资料对农田、牧场、水域等生境的植物进行了初步统计,发现至少有58种外来植物对我国农林业带来了危害。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外来人侵动植物危害日益猖獗,我国加紧了防治工作。对外来害虫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美国白蛾、稻水象甲和美洲斑潜蝇以及外来有害植物水花生、水葫芦、脉草和紫茎泽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但由于目前国家针对外来人侵种没有制订具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条例,各地在防治这些入侵物种时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统一协调,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但有的防效并不理想。已传人的入侵物种继续扩散危害,新的危险性入侵物种不断出现并构成潜在威胁。
1.1生物入侵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生物入侵倍受各国政府关注的首要原因是它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光肩星天牛是原产于亚洲的极具破坏性的林木蛀干害虫.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该种害虫随木质包装材料进入美国.到1998年8月,它已在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纽约、华盛顿等14个州的仓库中校发现,在芝加哥、纽约等地的野外也发现了该物种.光肩星天牛在美国没有已知天敌,会对美国遍地种植的枫树和果树造成危害.如果它在美国得以长期繁衍,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高达1380亿美元。仅美国每年因外来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近1370亿美元.
1.2生物入侵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
大部分外来物种成功入侵后大爆发,生长难以控制,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比如,原产南美洲的水葫芦现已遍布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河湖水塘,疯长成灾,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的死亡。更可怕的是许多入侵物种,在新的环境中可能出现基因突变,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
1.3生物入侵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与安全
如1991年美洲爆发的霍乱,很可能是由于外来船只受到污染的水倾倒在秘鲁港所引起的。这次霍乱使100多万人受到感染,约1万人死亡;脉草、三裂叶脉草现已分布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东和华中的15个省市,它的花粉就是引起人类花粉过敏的主要病原物;“疯牛病”最早于1986年在英国发现。科学家推测,可能是病牛或病羊的尸体被加工成了动物饲料,从而引起疾病大规模传播。1996年3月,英国政府正式承认疯牛病有可能传染给人。
1.4生物入侵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化学污染引起的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引起了各国科学家的重视,但最近几年生物入侵对多样性的影响又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入侵物种破坏了复杂的生态系统,降低了生物多样性,使濒危动植物受到侵害,外来物种中的动植物与本地种杂交,改变了当地的遗传多样性与完整性。参加第五届生物多样化公约缔约国大会的专家们警告说,外来物种给生物多样化造成的破坏,其严重程度仅次于生物生存环境的缩小和丧失。比如,原产中美洲的紫茎泽兰已遍布我国西南大部分地区,原有植物群落迅速衰退、消失。另外,生物入侵导致生态灾害频繁爆发,对农林业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松材线虫、湿地松粉阶、美国白蛾等森林入侵害虫严重发生与危害的面积,每年达150万hm2;稻水象甲、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等农业入侵害虫每年超过140万hm2;脉草、飞机草、水葫芦、大米草等肆意蔓延,对本地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
2 生物入侵危害产生的原因
2.1盲目引种
并不是所有的物种迁移或引入都会产生危害,而且许多新品种的引入确实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例如:1859-1900年间,澳大利亚笔尾松鼠被引入新西兰,就成为了新西兰毛皮业的财富之源;然而,大多数的引种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却给人类带来了更大的灾难。例如,20世纪50年代我国引入水葫芦,主要是为猪提供饲料的。随着饲料工业的发展和生猪喂养方式的改变,再采用含水量高、食用成分少的水葫芦饲料,其投入与产出已经不成正比,于是昔日人人争抢的水葫芦,如今便异化成了避之不及的环境公害。专家认为盲目引种是造成生物入侵的最主要的原因。
2.2海洋业
一是海洋垃圾:随废弃的塑料和其他人造垃圾漂浮的海洋生物每天都在向南极洲和一些热带岛屿进犯,并对当地的物种造成威胁。据海洋生物学家表示,软体动物、蛀船虫、珊瑚虫这些寄居类动物如今正附着在漂浮的垃圾上漂进新的地区,对那些地区的物种造成危害,并开始改变那里脆弱的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学家巴恩斯表示,能使海水结冰的温度可能是阻挡外来物种入侵南极洲的主要屏障,而如果全球气候变暖削弱了阻挡外来生物的天然海水屏障,情况就将更加严重。二是海洋压舱水的排放:20世纪初,压舱水代替了固体压舱物,这无意中为水生生物在世界范围内的散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轮船变成了一个满载各种微型生物的“水族箱”,它们在世界范围内输送货物时,不断地运输和储存这些水生生物。由于一些尚不清楚的原因,越来越多的与压舱水直接相关的异地种侵入事件在20世纪的最近几十年里时有发生。
2.3旅游业
很多的物种入侵是由于旅游者的携带而引起的,游客从全球各地带来各种的物种,其中就包括有异地的植物、动物、微生物。这些物种被游客有意无意地留在当地的生存环境中,对当地的生物入侵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4国际贸易
最近10余年来,随着全球贸易额的不断增加、国际运输的集装箱化和车船飞机的速度加快及大型化,促进了鲜活植物产品贸易,也最大程度地增加了有害生物存活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有害生物在国际间传播入侵的机会。例如美国白娥入侵亚洲,就是由于在二战后,日本木材奇缺,美国原木大量倾销日本,美国白蛾也就由此进入亚洲,进入中国;松材线虫传人中国、光肩星天牛(ALB)传人美国等都是由于国际贸易而引起的。同时种苗产业国际化与国际交流频繁更加快了病虫的入侵与扩散。
3 防治生物入侵的技术措施
3.1清除
当某一物种初到新地时,试图全面根除是可能的。这种手段虽然极端,但已经被南非的很多国家采用了。例如世界范围内的鼠害,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80多个岛屿已经清除了老鼠。但大多数情况下,试图清除是行不通的。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建立了有效的早期预告系统来报告入侵物种的到来,很少有相应的专门小组执行有效的根除计划。而且,没有一个国家建立了完整的数据系统来确定是否新引进了某一物种,并且这一物种是否有侵略性。然而,我们都知道,只有在发现及时,立即采用有效手段和全面参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根除入侵物种。所以这种措施在实施时有很大的局限性。
3.2防治对策
3.2.1实行全面检疫,阻止外来种的偶然入侵
检疫是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出或传人某个国家或地区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14世纪中叶,欧洲的威尼斯共和国为阻止黑死病、霍乱、黄热病等疫病传人本国,对要求人境的外来船舶和人员采取了进港前一律在锚地停滞、隔离40d的防范措施,后来逐渐运用到阻止动植物外来种传播方面,出现了动植物检疫.1994年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最终达成的(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已成为一部国际检疫法。1999年在昆明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我国共检疫国内外参展植物763批次、683140株,草坪165279m2,肥料8100kg,木包装7件.截获有害生物162批次,发现有害生物160多种,并进行了及时的处置。
3.2.2采取全面的生态评估和监测,防范引进品种的入侵
美国夏威夷为了消灭害虫,从非洲南部引进了一种玫瑰色蜗牛,谁知55年后,它竞将15—20种土生土长的蜗牛伙伴消灭得干干净净。为了改善牧草的营养结构,美国西部引进了纤维含量较高的胡枝于,结果它疯狂地繁殖、蔓延,致使原本能养活9万头奶牛的牧场寸草不生,最后被荒弃不用。在中国的海南、广西和云南南部大面积种植的巴西橡胶林,种植面积最大时达到1亿株,40多万公顷。大面积的天然林被毁,代之以巴西橡胶占绝对优势、土壤板结、物种多样性匠乏的生态系统。
所以这些出于良好愿望导致的灾难性后果提示人们,在进行人为引种前必须认真作好全面的生态评估,并进行引种后的跟踪监测。
3.2.1化学防治
对外来物种的化学防治(包括诱饵、驱赶剂和毒药)通常被认为不可取,因为众所周知的广谱杀虫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但据美国国会透露,有一些新型化学杀虫剂只对某一种或几种害虫起作用,不会影响人类健康。但是,这些化学杀虫剂非常贵,而且需要反复使用,易使害虫产生抗药性。所以化学防治也只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才有效可取。
3.2.2机械防治
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从自然分布区通过有意或无意的人为活动而被引入、在当地的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中形成了自我再生能力、给当地的生态系统或景观造成明显的损害或影响的物种。
这些入侵物种疯长成灾,侵入草场、林地和荒地,很快形成单种优势群落,导致原有植物群落的衰退。外来入侵种在当地定植、扩展并产生一定影响的过程或现象称为生物入侵。它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类健康、农业潜力、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并且随着全球性贸易的发展、对外开放、全球变化以及土地使用模式的改变会愈发严重。
1.外来生物入侵现状
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生物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00亿美元,印度每年的损失为1300亿美元,南非为800亿美元。这些外来生物的入侵给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仅对我国农林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就高达574亿元。而生物入侵的危害又是多方面的。
我国一直是深受外来有害生物危害的国家。棉花枯黄萎病20世纪40年代初从美国入侵我国,现已发生266.67万hm2,每年至少损失皮棉10万t。近20年来,随着国际交往的不断增加,已难以准确回答到底有多少外来物种传入我国,有多少已建立种群并带来危害。我国对外来入侵种类的调查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依据文献资料对农田、牧场、水域等生境的植物进行了初步统计,发现至少有58种外来植物对我国农林业带来了危害。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外来人侵动植物危害日益猖獗,我国加紧了防治工作。对外来害虫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美国白蛾、稻水象甲和美洲斑潜蝇以及外来有害植物水花生、水葫芦、脉草和紫茎泽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但由于目前国家针对外来人侵种没有制订具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条例,各地在防治这些入侵物种时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统一协调,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但有的防效并不理想。已传人的入侵物种继续扩散危害,新的危险性入侵物种不断出现并构成潜在威胁。
1.1生物入侵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生物入侵倍受各国政府关注的首要原因是它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光肩星天牛是原产于亚洲的极具破坏性的林木蛀干害虫.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该种害虫随木质包装材料进入美国.到1998年8月,它已在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纽约、华盛顿等14个州的仓库中校发现,在芝加哥、纽约等地的野外也发现了该物种.光肩星天牛在美国没有已知天敌,会对美国遍地种植的枫树和果树造成危害.如果它在美国得以长期繁衍,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高达1380亿美元。仅美国每年因外来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近1370亿美元.
1.2生物入侵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
大部分外来物种成功入侵后大爆发,生长难以控制,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比如,原产南美洲的水葫芦现已遍布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河湖水塘,疯长成灾,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的死亡。更可怕的是许多入侵物种,在新的环境中可能出现基因突变,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
1.3生物入侵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与安全
如1991年美洲爆发的霍乱,很可能是由于外来船只受到污染的水倾倒在秘鲁港所引起的。这次霍乱使100多万人受到感染,约1万人死亡;脉草、三裂叶脉草现已分布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东和华中的15个省市,它的花粉就是引起人类花粉过敏的主要病原物;“疯牛病”最早于1986年在英国发现。科学家推测,可能是病牛或病羊的尸体被加工成了动物饲料,从而引起疾病大规模传播。1996年3月,英国政府正式承认疯牛病有可能传染给人。
1.4生物入侵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化学污染引起的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引起了各国科学家的重视,但最近几年生物入侵对多样性的影响又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入侵物种破坏了复杂的生态系统,降低了生物多样性,使濒危动植物受到侵害,外来物种中的动植物与本地种杂交,改变了当地的遗传多样性与完整性。参加第五届生物多样化公约缔约国大会的专家们警告说,外来物种给生物多样化造成的破坏,其严重程度仅次于生物生存环境的缩小和丧失。比如,原产中美洲的紫茎泽兰已遍布我国西南大部分地区,原有植物群落迅速衰退、消失。另外,生物入侵导致生态灾害频繁爆发,对农林业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松材线虫、湿地松粉阶、美国白蛾等森林入侵害虫严重发生与危害的面积,每年达150万hm2;稻水象甲、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等农业入侵害虫每年超过140万hm2;脉草、飞机草、水葫芦、大米草等肆意蔓延,对本地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
2生物入侵危害产生的原因
2.1盲目引种
并不是所有的物种迁移或引入都会产生危害,而且许多新品种的引入确实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例如:1859-1900年间,澳大利亚笔尾松鼠被引入新西兰,就成为了新西兰毛皮业的财富之源;然而,大多数的引种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却给人类带来了更大的灾难。例如,20世纪50年代我国引入水葫芦,主要是为猪提供饲料的。随着饲料工业的发展和生猪喂养方式的改变,再采用含水量高、食用成分少的水葫芦饲料,其投入与产出已经不成正比,于是昔日人人争抢的水葫芦,如今便异化成了避之不及的环境公害。专家认为盲目引种是造成生物入侵的最主要的原因。
2.2海洋业
一是海洋垃圾:随废弃的塑料和其他人造垃圾漂浮的海洋生物每天都在向南极洲和一些热带岛屿进犯,并对当地的物种造成威胁。据海洋生物学家表示,软体动物、蛀船虫、珊瑚虫这些寄居类动物如今正附着在漂浮的垃圾上漂进新的地区,对那些地区的物种造成危害,并开始改变那里脆弱的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学家巴恩斯表示,能使海水结冰的温度可能是阻挡外来物种入侵南极洲的主要屏障,而如果全球气候变暖削弱了阻挡外来生物的天然海水屏障,情况就将更加严重。二是海洋压舱水的排放:20世纪初,压舱水代替了固体压舱物,这无意中为水生生物在世界范围内的散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轮船变成了一个满载各种微型生物的“水族箱”,它们在世界范围内输送货物时,不断地运输和储存这些水生生物。由于一些尚不清楚的原因,越来越多的与压舱水直接相关的异地种侵入事件在20世纪的最近几十年里时有发生。
2.3旅游业
很多的物种入侵是由于旅游者的携带而引起的,游客从全球各地带来各种的物种,其中就包括有异地的植物、动物、微生物。这些物种被游客有意无意地留在当地的生存环境中,对当地的生物入侵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4国际贸易
最近10余年来,随着全球贸易额的不断增加、国际运输的集装箱化和车船飞机的速度加快及大型化,促进了鲜活植物产品贸易,也最大程度地增加了有害生物存活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有害生物在国际间传播入侵的机会。例如美国白娥入侵亚洲,就是由于在二战后,日本木材奇缺,美国原木大量倾销日本,美国白蛾也就由此进入亚洲,进入中国;松材线虫传人中国、光肩星天牛(ALB)传人美国等都是由于国际贸易而引起的。同时种苗产业国际化与国际交流频繁更加快了病虫的入侵与扩散。3防治生物入侵的技术措施
3.1清除
当某一物种初到新地时,试图全面根除是可能的。这种手段虽然极端,但已经被南非的很多国家采用了。例如世界范围内的鼠害,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80多个岛屿已经清除了老鼠。但大多数情况下,试图清除是行不通的。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建立了有效的早期预告系统来报告入侵物种的到来,很少有相应的专门小组执行有效的根除计划。而且,没有一个国家建立了完整的数据系统来确定是否新引进了某一物种,并且这一物种是否有侵略性。然而,我们都知道,只有在发现及时,立即采用有效手段和全面参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根除入侵物种。所以这种措施在实施时有很大的局限性。
3.2防治对策
3.2.1实行全面检疫,阻止外来种的偶然入侵
检疫是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出或传人某个国家或地区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14世纪中叶,欧洲的威尼斯共和国为阻止黑死病、霍乱、黄热病等疫病传人本国,对要求人境的外来船舶和人员采取了进港前一律在锚地停滞、隔离40d的防范措施,后来逐渐运用到阻止动植物外来种传播方面,出现了动植物检疫.1994年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最终达成的(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已成为一部国际检疫法。1999年在昆明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我国共检疫国内外参展植物763批次、683140株,草坪165279m2,肥料8100kg,木包装7件.截获有害生物162批次,发现有害生物160多种,并进行了及时的处置。
3.2.2采取全面的生态评估和监测,防范引进品种的入侵
美国夏威夷为了消灭害虫,从非洲南部引进了一种玫瑰色蜗牛,谁知55年后,它竞将15—20种土生土长的蜗牛伙伴消灭得干干净净。为了改善牧草的营养结构,美国西部引进了纤维含量较高的胡枝于,结果它疯狂地繁殖、蔓延,致使原本能养活9万头奶牛的牧场寸草不生,最后被荒弃不用。在中国的海南、广西和云南南部大面积种植的巴西橡胶林,种植面积最大时达到1亿株,40多万公顷。大面积的天然林被毁,代之以巴西橡胶占绝对优势、土壤板结、物种多样性匠乏的生态系统。
所以这些出于良好愿望导致的灾难性后果提示人们,在进行人为引种前必须认真作好全面的生态评估,并进行引种后的跟踪监测。
3.2.1化学防治
对外来物种的化学防治(包括诱饵、驱赶剂和毒药)通常被认为不可取,因为众所周知的广谱杀虫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但据美国国会透露,有一些新型化学杀虫剂只对某一种或几种害虫起作用,不会影响人类健康。但是,这些化学杀虫剂非常贵,而且需要反复使用,易使害虫产生抗药性。所以化学防治也只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才有效可取。
3.2.2机械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