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存在问题范文

时间:2024-01-05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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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185.6公里,其中:县道    

69.8公里,乡道434公里,村道654.4公里,专用路27.4公里。全县农村公路二级公路60.8公里,占农村公路5%;三级公路172公里,占农村公路15%;四级公路942公里,占农村公路79%;等外公路10.8公里,占农村公路1%,农村公路四级路比重高,等级偏低,影响农村公路承载能力。

二、养护资金短缺

目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和养护经费;三是县财政列支的年度日常养护经费,按照全县农村公路里程计算。

三、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不高

目前,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只局限于路面简单的清扫、路肩培护和排水沟疏通,对局部损坏严重的地段进行维修垫铺。造成养护水平不高的原因,一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二是各乡镇道路养护管理工作都是临时聘用地方群众进行日常保洁,乡镇地方道路管养所管理及养护人员频繁更换;三是养护人员对农村公路管养意识淡薄,缺乏系统的养护技能培训;四是由于资金原因,养护设备不能及时更新,养护水平低下。

三、农村公路排水设施不完善

农村公路尤其是乡、村级公路排水不畅、积水路段较多。造成农村公路的排水设施不完善的原因:一是农村道路排水设施设计标准不高,不能满足特殊天气下排水量需求。二是排水设施管养不到位,长时间无人管理造成排水设施的淤塞,遇到大的雨水无法及时排泄。三是在道路建设过程中缺乏排水设施规划,主要表现过村段、低洼段等,由于无排水设施,遇到大雨、急雨时,路面没入水中就成了必然。

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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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公路运输中拥有便捷、及时、灵活、直达的特点,其适应性强、服务面广、基本能够实现零距离服务。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同时,要统筹兼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当前,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还不够健全,责任主体还不够明确统一,管养资金的来源和供给还得不到保障,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弱,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在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与老百姓便捷出行等方面仍有一定距离。

一、农村公路现行管理养护存在问题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仍未完全建立。2008年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虽然明确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但由于早期群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设置未建立,人员配备等均不到位,管理办法对人员落实要求从内部调配与实际目前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相矛盾,目前各县区、乡镇等虽然设置农村有养护管理机构或明确管理责任单位,但实际上还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等,没有彻底解决机构人员根本性问题,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到位。

2.养护补助经费不统一、群养公路养护经费标准低。现行群养农村公路养护分为专养和群养,群养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资金,其中福建省2008年核定群养县道小修保养经费为6000元/公里·年、乡道为2000元/公里·年、村道为1000元/公里·年,其中县道养护经费标准能达不到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不低于7000元/公里·年标准,与专养县道公路养护经费4-5万元/公里·年也相差较大,更不用说随着近年来养护成本、人工费用跨越式增长。养护经费标准不统一、群养标准低,致使群养农村公路普遍存在失管失养现象,养护质量得不到保证或未养护,养护工作互相推诿、扯皮,养护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3.农村公路历史欠帐多,基础较差,养护成本相当大。目前农村公路仍在完善,重点还是解决通的问题上,重建轻养仍普遍存在。早期建设标准低,桥涵附属设施、边沟、挡墙及标志标线不够完善,完善农村公路功能需投入资金较大;同时随着城乡交通公路一体化的发展,车辆急剧增长和超限运输存在,且向大吨位方向发展,农村公路超负荷运转严重,加快农村公路损坏,致使许多农村公路早期就出现各种各样的病害,也增加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同时随着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增长,养护成本也呈现逐年提高现象。总体上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投入大,公路功能未能正常使用和发挥。

4.缺乏有效管理和必要技术指导。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除要求有效管理机制外,还需一定熟悉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必要技术指导,目前乡镇虽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县、乡、村道管理,但更换频繁且大部分未配备专业养护人员和实现机械化养护,养护方法简单粗糙,农村公路养护主要依靠当地的政府发动群众采取性养护,缺乏养护必要知识,又未能得到及时必要技术指导,特别对于一些技术性养护工作,如桥梁、挡墙等一些大中修养护工程,养护治标不治根,养护工作未彻底,养护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农村公路养护改革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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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日常生产和生活的“运输线”和“致富线”,是直接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沟通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和通道。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探索有效应对的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村公路路况总体水平较低,区域间差异较大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异较大,加之长期养护管理“缺位”,致使农村公路基础薄弱,路况总体较差,公路等级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为准四级或等外公路。且绝大部分乡村道路的桥梁又是由民间桥梁改造利用,病危桥梁较多,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也不够齐全。

1.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公路法》对县道、乡道公路的养护管理主体作了规定,但对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村道公路至今未有明确定义、管理主体不明确,养护管理严重“缺位”。虽然县道和部分乡道养护由县交通局或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养护责任归属乡镇,村道养护责任名义上也落实到乡镇,但因经费无着落,乡镇基本上不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养管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个别地方还出现损坏或破坏乡、村道路的现象。而且,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也较为突出。

1.3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

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后,县道和乡道养护经费主要由汽车养护费切块补助和地方手拖费、摩托车费补助解决。但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公路建设的投入,忽视养护管理的投入,使得县乡道公路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县乡道公路养护管理不能到位。村道公路由于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而多数村在修建村道公路时已负债累累,根本无法筹出资金来养护,导致村道失养情况普遍严重。加之农村费税改革后,财政支付转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太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1.4 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养护质量难以保证,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无法建立,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养管体系未真正建立,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固定的管养机构和专业的养护人员,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承担农村公路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证。

2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措施

2.1要组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

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民养护工队伍,落实日常养护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有路必养。农村公路又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的特点,在养护作业上又是“单兵作战”,因此,在选择养护队伍时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独挡一面的养护能手。为了提高养护工的养护作业操作技能,提高养护质量,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养护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处理公路各类病害的技术技能,通过日常的全面养护,来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

农民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将农民放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做好交通协管员、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及协调管理工作,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也有益于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明确管养主体。依据《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责任主体在地方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主体是统一的。乡村公路应属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县交通局设立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检查验收、保护路产。乡镇设立专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乡级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切实认真履行上级政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专职机构,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生产专职人员。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管理职责。

2.3 拓宽渠道筹集资金

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是关键。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后的养护资金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由固定的、充足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显然是不现实的,虽然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对策,目前每公里500元也仅是补助经费,不能满足日常支出。因此,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问题,必须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融资方式。如可采用县级财政安排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联村单位筹一点、各类企业帮一点、沿线群众挤一点的灵活多样的方式筹措资金在乡镇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然后根据各线的养护质量考核成绩按期计量支付。

2.4 实行管养分离,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县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养护施工单位;日常小修保养由行政村落实农民养护工具体负责养护。养护形式可多样化:平原地区乡镇可在养护里程较多的区域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集中负责该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山区养护里程短的或路线比较偏的农村公路养护,可承包给个人或家庭养护,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实行弹性养护制,忙时干农活,闲时养村道,不拘形式养好路。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2.5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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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状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五”过后, 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但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现在的进展仅仅是开局、起步。农村公路建设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 地方政府和设计者不能因地制宜。

建设者往往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这样农村公路建设成本居高不下, 浪费了有限的建设资金, 使有限的农村财力很难承受。

(2)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 公路建设等级低下; 另一方面, 农村公路大多数为民办公助、群众投工投劳的成果, 资金投入不足, 涵挡等配套设施差。

(3)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 农村公路的造价每公里大约为7~ 10 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省补助、交通费投入、财政配套、村集体经济支出、发动农民自愿筹集等渠道组成。这就导致了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总量不足, 通达深度不够; 另一方面在公路建成后, 由于资金不足, 缺乏养护, 超重车辆的行驶, 导致路面破坏严重, 功能失效。

(4)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责任不明确, 管理跟不上。

作为政府履行公路交通管理职能的部门, 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够明确,服务的主动性不够强。

(5)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规范。

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重建轻养的观念严重。因此, 这类公路损坏严重, 造成财力浪费。

(6) 农村公路安全条件差。

“村村通公路”的实现, 使广大农村形成了密集的公路网, 对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支柱作用。但农村公路宽度不够, 质量欠佳, 有的年久失修, 通行能力差, 极易出现安全问题。大部分农村公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 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

2规划原则

为建设既满足通畅、安全、便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又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公路, 应当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 总体安排, 统筹兼顾, 分步实施。

首先, 农村公路规划要按照县、乡、村道的顺序, 本着县道规划与国省道规划, 乡道规划与县道规划, 村道规划与乡道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 合理布局, 纵横结合, 做到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相统一。其次, 农村公路规划要着眼经济建设的大局, 优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第三,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在实现“大动脉”畅通的情况下, 逐步丰富“毛细血管”, 避免出现“断头路”、“卡脖子路”以及干线公路施工时支线受损的现象。

(2) 坚持标准适度和因地制宜原则, 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投资规模。农村公路不在宽而在适用, 等级不在高而在实用。原则上,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 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采用的技术等级。农村公路路线设计要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尽可能减小工程量。农村公路路面结构的设计应贯彻就地取材原则,结合农民、农用车及农村交通特点, 结合当地农村地理、资源、经济状况, 建设适合当地农村特色的公路及道路。

(3) 注重实效, 确保质量, 实现畅通无阻。

公路交通设施规模、布局, 等级标准及管理服务, 充分体现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 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 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兼顾今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

(4) 兼顾环保, 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规划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与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相结合, 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 道路修建有利于复耕造地, 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 要尽量防止水土流失, 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增强农村公路交通亲和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5)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建设交通工程设施。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 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 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又要经济合理, 以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 交通工程设施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与路基路面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做到醒目、牢固。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 应根据需要设置线形诱导、警告、减速等标志;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设置减速装置。在学校等特殊路段应设置警告、禁令标志及必要的指示标志, 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可设置里程碑、漆划标线。

3规划方法与实施措施

3、1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

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 中央政府扶持,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发展方针,按照“多予少取”的方针, 积极协调交通、财政等部门, 统筹规划, 协调行动, 充分发挥资金投入效果,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2) 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坚持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 不强行摊派、集资, 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 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 不乱采乱挖,总之,要通过农村公路建设这个载体, 一方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建设效果上的“两满意”, 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目标; 另一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的作用

(3)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域城镇体系是在县域范围内, 以中心城镇为核心, 由一系列不同等级规模、不同职能分工、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组成的有机整体。建设新农村, 规划要先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在充分调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状况的基础上, 针对不同的乡情、村情、民情,选择发展路径, 明确新农村的建设模式、建设重点和建设方式。在此基础上, 对农村房舍、水电、道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科学规划。

(4)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网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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