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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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篇1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006-01

早在我国刚刚建立的时候,党就提出了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当时新农村的建设是针对于我国过去旧时代的就农村来说的。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又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这一次新农村建设的对象是针对我国旧时的农村,也是对于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发展情况而言的,党和国家提出这样的历史新任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的。

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新农村的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地域广阔,每个地方的农村基层都具有地方性的治理特色,这就要求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要遵守一套规范的基本原则,不惯在新农村建设的哪一个阶段,都要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新农村的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能急于求成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长久的、艰巨的使命任务。但是很多的基层领导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急于求成,没有从长远眼光出发,没有根据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情况,导致新农村建设的轨道发生了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的过程应该要立足于地区当前的发展水平,用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的来看,稳步发展,不能脱离现实,急于求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的工作根据地区发展程度的不同会有进程快慢之分,农村基层不能搞盲目的攀比,更不能在建设过程中搞形式主义,也不能做一些劳民伤财的表面工程。

2.因地制宜、规范规划的原则

规划是行动的纲领,科学的规划对于优化布局和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以科举发展观为指导,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规 划要有长远的、 总体的观点;要统筹兼顾,合理布 局,互相配套,体现前瞻性、 整体性;要坚持节约和 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要进行充分论证,这样 才能防止走弯路,造成资源浪费。我国农村地区广 大,经济社会发展、 自然地理条件、 民族风俗传统等 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 色、 地方特色、 民族特色,保留不同村庄的人文历史 特点,不能整齐划一,一个模式。

3.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相 结合的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政府的主导作用 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新农村建设,既 要加快发展生产力,又要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既要 加快经济发展,又要加快社会进步;既要加强物质 文明建设,又要加强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与和谐社 会建设。只有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才能够使新农 村各项建设整体协调推进。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 是经过规划引导、 政策扶持、 增加投入、 典型示范、 地区部门帮扶等形式,动员和组织农民建设新农 村,但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在发挥政 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措施

在坚守以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本原则之后,基层领导就要根据本地农村的基本情况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下面罗列一些我总结出来的提高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措施。

1.根据地方发展规律进行分类指导

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清晰的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性,以及我国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不能搞一刀切或者齐步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是多元的,是分部的。要根据地方发展的规律,认真听取群众的观点,及时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定期进行总结,戒除形式主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有浮夸的不良风气出现。

2.通过学习加强认知水平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我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表达的精神内涵。通过不断的学习的研究,力求深刻理解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且理解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采用多元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使得百姓知道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义,并且尽可能理解五中全会的重要精神。通过合理的宣传,使得百姓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并且让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加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原动力。

3.建立合适的保障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建立保障建设的有效机制。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投入渠道,落实建设项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物质条件。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明确任务,提高基层干部的责任感。但是在进行机制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民主,尊重客观的发展规律,在新农村的建设国会曾中不断地提高建设水准,努力加强规范支付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做好基层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只有搞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使得每个部门的只能都可以被有效的发挥出来,一打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三、结束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措施,新农村的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次年农村建设中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的新农村建设措施是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所有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基层干部不断的努力,使得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朱正刚. 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话语权”——以浙江省义乌等地新农村文化建设为例[J]. 理论月刊. 2008(07) .

[2] 蔡辉明. 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等化的制度设计[J]. 老区建设. 2008(10) .

篇2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合理配置全社会的经济资源,加大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促使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改变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作为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旨在树立城乡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教育培训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界定

1、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

2、人力资源开发:我们这里主要指广义的人力资源开发,即对人力资源进行数量控制、质量提高、资源配置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教育、培训,还包括激励保障、组织调配等。

3、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根据城乡一体化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含义,结合本文的主

要内容,笔者认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是指国家对城市和农村人口进行统一的教育培训、激发潜能、激励保障、合理配置等一系列综合性的行为活动过程,以此提高城乡人口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使农民顺利转化为城市居民;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通过国家实施城乡平等的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来实现;其根本目的在于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国民待遇上的一致,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必要性:城乡差别及其危害

(一)城乡差别

我们这里所指的城乡差别主要是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城乡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

1、城乡教育差别

(1)经费差别:从近十年教育经费数据的统计得知,1996年、1998年、2000年、2002年这四年全国小学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80︰1,1.83︰1,1.86︰1,1.82︰1;同期初中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59︰1,1.75︰1,1.97︰1,1.94︰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全国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接近2︰1,【2】

(2)资源差别:首先,办学条件的差距。现阶段一些城市学校不惜重金大搞素质教育,而许多农村学校最基本的教育设施如校舍、教学设备、图书都难以保证。小学、中学校舍危房率农村要比城市分别高过5.71、4.09个百分点,而实验仪器达标比例农村要比城市分别低22.47、11.86个百分点。【3】另外,从师资数量看,农村教师数量相对不足。2002年,我国城市中小学生师比为:小学18.74︰1,初中16.67︰1,高中16.84︰1,农村分别为21.88︰1,20.16︰1,17.76︰1;从师资质量看,城市优于农村,代课教师主要集中在农村。2002年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分别占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总数的46.23%和87.03%。【4】

2、城乡培训差别: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之一。但目前,农民及农民工的培训与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重视与支持程度相比,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约1.5亿人,每年还有600多万新增劳动力,其中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者仅占9.1%,农民工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情况更差,以四川为例,760多万出川农民工中,持有职业技能证书者仅占5%,绝大部分人外出打工没有一技之长。尽管社会上的各种成人教育和培训机构,表面上是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但很显然,这些机构无论从培训规模、培训方式还是培训内容上,都是排斥农民工的,而地方政府也没有承担起对农民工的培训责任来。【5】

3、城乡就业制度差别:城市人口的劳动力市场,一旦就业就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城市劳动力处于在多种保障条件下为提高生活质量而选择的状态之中;进城农民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在城市就业,进城农民也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处于高流动、高风险、缺少稳定性的为生存而奔波的处境。农民工进入城市绝大多数都是在工资低、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其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不是建立在劳动者劳动能力和素质的基础上,而是以户籍身份为标志建立起来的,即使农民工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由于制度性的障碍他们也无法进入该市场,所以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并没有取得平等的就业资格,他们仍然作为被排斥的对象而遭受就业歧视。

4、城乡社会保障差别: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以城乡分割为主要特征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并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层次,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城市,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广大农村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已有起步外,其他保险项目仍不够完善。从年人均占有社会保障费上看,城镇人均占有达455元,农民人均只有15元,相差整整30倍。【6】

(二)城乡差别的严重危害

1、效率的损失:城乡在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制度方面的差别,使社会资源不能以效率为转移进行配置,影响了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城乡教育培训方面的巨大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下,制约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城乡二元就业制度,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阻碍了城镇化进程,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公平的牺牲:城乡不平等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严重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城乡在教育资源、教育经费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严重违反公平要义。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值得关注,这项权利在城市公办学校的高收费门槛和家长羞涩的钱囊面前都可能成为奢望。

3、稳定的代价:城乡教育的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的素质低下,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发展。对于农民工子女,他们作为打工者的第二代移民,已经很难再被拴系在农村土地上,这就注定,他们大多数都将成为城市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命运、心态与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影响我们未来社会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失学的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只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影响社会稳定。而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民的养老病死息息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

三、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措施

1、 城乡教育一体化:应从城乡教育事业一体化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个

部门、各个地区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功能,建立四个统筹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大教育体制。

(1) 统筹规划: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能够打破按照

城乡、行政级别、所有制、就业状态来规划的体制。

(2) 统筹预算:统筹城乡教育投资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高层政府能够有效

平衡基层政府投资预算缺口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资需求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3) 统筹资产:统筹城乡教育资产存量的配置结构和布局,建立一个能使教育资产集

约配置的、多部门共享的、有效整合与调配的、促进城乡之间资产转移的资产管理体制。

(4) 统筹人事:统筹城乡教育人事资源的配置结构与布局,建立一个使城乡之间、学

校之间人员充分流动的、城市有效支援农村的教师管理体制。【7】

2、 城乡培训一体化:通过统筹城乡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进城农民

工的培训,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1)各级政府应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将农民工教育培训拨款纳入到整个教育经费中统筹考虑并确保其不断增长。

(2)城市职教、成教机构要实行灵活多样办学,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内容。一方面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就业需要,办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和企业联系密切、信息灵通、师资力量强等优势,与企业及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把办学触角伸到农村,使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输出、企业劳动用工密切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为企业输送合格实用人才。

(3)企事业单位应该把农民工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范围,同等对待,统筹安排。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改变“只使用不培训”、单纯追求利润的做法。【8】

3、城乡就业制度一体化: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调整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的目标取向,发挥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

(2)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对进城农民工进行适当管理是必要的,但要城乡兼顾、控制适度。实际上,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农民有序流动的作用。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就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各地区制定的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

(3)打破身份界限,统一用工手续和待遇。企业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等对待,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微观基础。用人单位用工要实行统一待遇,工资标准要切实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要严格招工手续,落实有关用工政策,按规定办理招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9】

4、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在农村社会保障和城市社会保障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构筑一个阶梯,打造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连接和相互转化的平台,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过渡,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

(1)以效率为导向。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边际调整,逐步优化”的原则,它以效率为导向,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保障效果和功能的开发。由于随着农村征地开发,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因此对提高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水平提出了客观的要求,而直接实现社会保障的一体化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这是现阶段政府、企业和个人无法承受的,另外,尽管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但失去土地后,由于能力的差异,与城镇市民相比,他们的生活水平短期内与市民还会有一定的差距。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正好提供了一种制度过渡的有效途径。

(2)体现一体化特征。建立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一方面要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向市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方向转化,不断缩小原来二元结构的差距,使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转化成为可能;在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上,实现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大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实现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随着城市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逐渐引渡到城市社会保障中,最后剩余的少部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政府可以采用“托底”方式,一次性转入城市社会保障中,最终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10】

参考资料:

【1】 虞建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研究【D】.浙江大学,2005,5

【2】 查有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1:18-20

【3】 【4】朱迎春,周志刚.从教育公平原则看中国城乡教育差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4:25-27

【5】 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1:256

【6】 陈勇.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6,4:43-46

篇3

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区级部门、各镇(乡)、行政村。

二、考核依据

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后山区扶贫开发步伐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保障性意见》、《关于开展星级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镇乡村争先进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到村”工程的意见》、《关于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的安排意见》、《关于开展三带三进三促活动及部门包村调整的通知》、《宝鸡市新农村建设星级创建和农民增收考核办法》。

三、考核内容

1、镇乡:

(1)新农村建设“星级村”创建活动,以各村在创建活动中晋星数量和晋星格次为依据,结合各村在镇(乡)考核中所占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分。(镇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一(1)、附件一(2))

(2)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实行百分计分法,分增收政策落实、增收措施和增收效果三个方面。其中落实增收政策12分,落实关键举措、培植增收后劲68分,增收工作效果20分。(镇乡农民增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一(1)、附件一(3))

2、涉农部门:

(1)新农村建设星级创建主要以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后山区扶贫开发步伐,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宝渭发()22号]文件涉及区级部门的相关工作任务;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区级部门包村帮扶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渭办发()125号]文件要求的工作任务。(区级部门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三)

(2)农民增收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三农”工作,特别是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

3、行政村

《关于开展星级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宝渭发()36号]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和农民增收效果中所包含的内容。

三、考核办法

1、原则

(1)按照“公正、易行”和“重实绩、求实效”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全面检查与个别抽查结合,定量打分与相互评议结合,查看资料与走访现场结合,最后综合评定。

(2)坚持考核新农村建设与考核农民增收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新农村建设晋星创建、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增收等工作一并进行考核。

(3)坚持考核长远增收后劲与考核当年增收效果相结合的原则,以落实增收政策和关键举措,推进星级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过程为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工作实效。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目标任务以定量考核为主,兼顾无法量化的工作任务,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2、组织

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统一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区农业局、发展计划局、区人劳局、区新农办等部门按职责负责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文明家园等相关建设项目的日常检查考核。年终考核纳入区考核办对镇(乡)、部门的统一考核一并进行,区新农办负责把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进行汇总,将结果报区考核办。

3、计分

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实行量化计分。

(1)镇(乡)新农村建设按照“星级村”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15分、工作落实60分、工作效果25分,经综合考核后计入总分。

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实行百分计分法,分增收政策落实、增收措施和增收效果三个方面。其中落实增收政策12分,落实关键举措、培植增收后劲68分,增收工作效果20分。

(2)67个行政村按照《宝鸡市新农村建设升阶晋星测评体系》中涉及的六大类二十二项指标逐项计分,总分为1000分。其中无星村:综合评定得分500分以下;一星村:综合评定得分500分――599分;二星村:综合评定得分600分――699分;三星村:综合评定得分700分――799分;四星村:综合评定得分800分――899分;五星村:综合评定得分900分――1000分。行政村工作被一票否决后,该行政村考核年度内不能晋星,并以零分计入镇乡年度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总分。

促进农民增收必须立足村情,各行政村是农民增收的实施主体,对各村促进农民增收实行百分制单项考核。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5%占50分、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占30分、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增长10%以上占10分、农民家庭经营中二、三产业收入增长12%以上占10分。

(3)对承担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的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承担任务项目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三农”工作,特别是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考核内容以文件附页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工作目标任务为主。

4、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查总结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凡列为新农村建设考核对象的镇(乡)、区级部门和行政村年终进行自查总结,并于11月底前上报自查总结,迎接年终考核。

四、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农民增收先进乡镇2个(增速和增幅两项综合排名前两名,各奖励10000元);新农村建设星级创建先进村和农民增收先进村共10个(各奖励5000元);新农村建设先进部门6个(各奖励5000元);新农村建设星级创建先进个人20名(各奖励100元);“两联系两服务”示范标兵10名(各奖励500元);“一村一品”示范户10户(各奖励1000元),按照总量领先,存量增加,重在新发展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民增收先进专业合作组织或协会(乡村游、干杂果、鲜果、蔬菜、畜牧各一个)3个(各奖励1000元)。按照争当先进,争当典型的原则,示范户和专业协会的评选奖项有效期三年,三年内一般不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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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谈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1.正确认识国土资源管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

1.1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强化农村土地管理

(1)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管理上首先不能有重国有土地管理,轻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思想,要将农村集体土地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能偏废。其次是法律法规要到位。重点要制定和完善农业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第三是管理措施要到位。农村土地管理体制要加强,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要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素质要提高,以利农地保护和管理。

(2)完善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地转用。要按照用途管制的原则,确保农地农用,确保农村各项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使用。要按照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原则,建立农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代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要编制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鼓励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它不仅改善农、林、水、路排灌系统,增加耕地面积,而且还可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维护农村风貌和自然景观,增进农村休闲游憩功能的一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

1.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全面支持

(1)新农村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要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土地利用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通过优化镇村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居民适当集中,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上为广大农民进行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

(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的整理,不仅能够迅速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整治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而且还可以大大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防范自然灾害,实现增产增收。

2.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土地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涉及土地规划、耕地保护、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等方面,迫切需要国土资源部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供坚强的政策服务与保障。

2.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国土资源,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并不矛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以新农村建设为名乱占滥用、大肆违法批(圈)占土地特别是农用地,坚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与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1)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原则。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的建设项目离不开土地的供给。但也必须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切实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节约集约用地是由我国土地利用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经济社会可持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2.46亿亩,人均用地185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这既说明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很大,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严重;也说明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还很大。

(3)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刀切,不注重形式,不盲目而行,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分类实施,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要依法突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等重点建设,保障农田水利、乡村道路、饮水安全、农村能源、村镇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机制,加快征地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实现保障与可行相一致。

2.2国土资源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用地的规划管理,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对村庄、集镇等专项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规划的实用效能,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重点安排生、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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