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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144-2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是维系生活的纽带。只有不遗余力的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才能为我们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随着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提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在逐渐加速的同时,隐含在这一进程中的问题也开始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我们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本文从我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提出实际性的可操作的计划,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与管理。以此来更好的促进农业化进程的实施,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机自身的隐患依然严重
要保证生产管理的安全,农机自身必须要稳定、可靠。但是,在现实的生产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机长期运转或受外界影响,机械的零部件很容易会产生磨损和松动,甚至损坏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检修、保养不及时,将会引起机械故障,严重时将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农机使用人员自身条件的制约
这是一个导致农机事故出现的极为重要的潜在因素。在实际的生产与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机使用人员自身对知识的学习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经常导致在农机作业中违规现象较多。很多技术要求较高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都是通过在不断地摸索与使用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没有过硬的理论基础。这种不安全因素,将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作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劳动,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首先应该掌握扎实的安全操作规程、法规等形式才能操作,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有些驾驶员却因条件的限制与约束,而未受过该方面的培训,或者靠自己陈旧的知识储备来违章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以上所介绍的这只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常见想象,然而,在实际的生活场景中,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我们只有清醒的意识到了安全隐患的危险性,才能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安全操作观念。
参考文献
[1]焦刚,储为文,王新颖.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促进农机产品出口[J].农业机械,2004,(1).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0-0224-01
1 引言
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不断普及以及机械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运用可以说是越来越普及。不仅仅是数量,在农业生产中所应用的农机种类也在呈几何数的增长。一方面,农机的运用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镇的农业发展,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单薄以及其他因素,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这些问题加以重视、解决,以保证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无证驾驶农机现象仍然存在
诚然,在一些地区,一些没有农机驾驶证的农机操作手对于农业机械的熟悉程度超过一些拥有驾驶证的操作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证驾驶的操作手在农业机械生产的过程中就没有安全的隐患。农业机械驾驶证代表着该驾驶员经过了一定程度的科学管理训练,能够对该农业机械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但是在一些地区,一些农业机械驾驶员无视这些规定,私自驾驶农机参加农业生产活动。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漠视。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取缔这一非法现象势在必行。
2.2 超载、不参加年检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农机操作手为了在短时间内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无视操作手册中的载重说明,经常性的造成超载现象。超载现象的危害不管是对于自身还是对于社会的都是十分之恶劣的。一方面,超载现象会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的概率,对地区内的交通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超载会严重减少农机的额使用年限,会使得农机的价值被削弱,使得农业机械所有人的固有资产收到损害。
2.3 部分地区的农机存在载人的现象
农业机械的第一用途是用来服务农业生产的,而一些地区的人为了图省事,直接将农机打成交通工具,这样的做法是十分危险甚至是违反的。一方面,农机载人违背了农机的初衷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另一方面,农机载人而造成的车毁人亡的报道也屡见不鲜甚至经常发生。因此,农机载人的现象值得所有地区警惕与预防。
2.4 操作不规范现象严重
安全意识淡薄,有些操作手在操作中粗心大意,有些操作手操作技术不熟练,不按操作规定操作,有些为了操作方便操作手故意下了一些安全部件,所以操作中出现手脚被打断、整个人被农机绞碎等现象。
3 解决农机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保障体系
从这一建议的角度来看,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该定期针对农机操作手来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使得其对于一些风险操作以及安全知识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并且在实践中指导其合理地规避风险,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为辖区内的所有农机配发安全生产手册以及相关的设备,通过科学合理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来保障安全保障体系的全面推行,最终促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3.2 对农机队伍的专业性进行管理
从这一建议的角度来看,主要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已经存在的一些危险现象进行主动改正,例如无证驾驶、农机载人以及一些危害性比较大的现象,做到已经发现,马上改正,将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将安全生产牢记心间;另一方面,对于农机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审核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于已经在编的农机从业人员,应该尽快敦促其进行专业知识的再学习,使得其专业知识能够跟上市场的需要和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于即将进入编制的农机从业人员,应该对其专业水平进行重点的审核,杜绝“裙带关系”的作用,以净化农机队伍的组成,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朋友以及农业机械化的大趋势。
3.3 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宣传
我党的群众工作做的如此之好,其一大重要原因便是我党的宣传工作做的相当出色。同理可鉴,对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也要积极推行宣传工作。具体来说,一方面派出专业的宣传人员来对宣传的策略、宣传用语等进行合理的编排工作,为宣传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在宣传的时候,也要针对于不同的受众群体来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各有侧重的宣传的效果往往比单一化宣传的效果更好。
4 总结
总得来说,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所有利益相关的人士都知道这是一条艰辛而又漫长的道路,路上注定少不了苦难和曲折。从现实情况来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是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前提和必须条件。因此,笔者坚信,只要所有的相关人员都“拧成一股绳”,再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加以道德和法律的准绳来保障,我镇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就一定能够走上一个高峰,并且以此来促进我镇的农业发展,为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卓越的贡献。
参考文献
目前各个行业的长足发展都需要依托机械作为基础动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环节,虽然在农业生产流程中融入机械化,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安全问题却也相对存在,一旦控制、管理不当,安全隐患就会上升为实质性问题,这类问题在初始接触机械的农业生产地区较为常见,这是因为大部分农户并不能精准掌握农机应用要领,操作失误现象较为常见,这不仅会导致机械的磨损问题加剧,更严重的还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生命及财产损失。
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农机操作员缺少安全意识
通常情况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都是以普通农民为主,他们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较为薄弱,这就使得他们难以在思想上形成对农业机械的安全认识,相对的他们也并不愿意去接受规范操作农机的培训。这部分农民对农机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能操作上,但是安全操作理念却并不在他们的考量范畴中,农机安全驾驶意识一旦难以形成既定影响力,必然会导致农机安全意识的相对弱化,法律法规更是有所缺失,这种安全操作意识过于薄弱的不良现象,将会直接阻碍安全生产水平的相对提升。
2.农机作业环境不够安全
从农业机械的应用现状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其运行效率与既定环境是存在较强的关联性的,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始终保持安全操作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安全隐患的相对存在,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就在农机操作员身上,只有能够为其提供安全稳定的操作环境,才能真正做到对农业生产的高效保证,也只有做到保护农机操作员的人身安全,才能不断在发展浪潮中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水平,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另一弊端性问题就在操作员本身,只有他们能够意识到农业机械生产流程中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规范内容去操作农机,才能确保农机作业环境是达到安全标准的。
3.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存在不尽完善之处
随着我国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机方面的法规已经很多,我国初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框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的需要。但随着近些年农业的大发展,有些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了新的形势,不仅不利于农机的发展,反而起到制约的作用。而且在新的生产实践中,也存在和遇到了很多新的棘手问题,也需建立新的法律法规去完善指导和调整。这就要求我们立法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新形势,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我国农机事业的发展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4.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比较落后,各方面的发展都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很多,有限的资金只够用于维持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开支,至于农机基础设施方面则无从发展,更谈不到装备什么设施了。这就造成广大基层农机人员无心工作,没有设施设备工作,不能很好地学习新的农机知识,实践掌握农机技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就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1.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
如何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呢?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因为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特定情况,只有针对不同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才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另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专注于农机工作的主要方面,下大气力,真抓实干,勇于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使农机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显著地效果。
2.强化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整治力度
农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农机安全工作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强化管理监督机制,加大整治力度,让农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深入人心,切实得到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拥护,做到心里时时有农机安全意识,及时纠正和监督他人麻痹大意心里,做到齐抓共管,才会起到好的效果。
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针对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比较缺乏安全意识,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里,忽视安全生产,农机操作方面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我们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做到大张旗鼓,深入人心,时时抓,事事抓,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做到要上岗先学习,再考试,最后考核合格才上岗。只要严抓,狠抓,强化思想意识,让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绷住,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农机网络建设,充分保证基层农机安全
要想使农机事业做大做强,必须形成一定的规模,在有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定的网络,让农机网络化的触角深入千家万户。而且通过网络化经营,使更多人意识到农机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做扎实了此项工作,才会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机安全工作的大网铺的更开,安全才能充分得到保证。
5.抓好年度审验和坚持田检路查
农机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常态化,但是重中之重是必须做好年度审验工作。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环节,才能掌握主动权,并且配合好田间管理和路面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到随时随地监督检查,不漏掉每个环节,才能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机械化生产对我国而言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了确保农业机械化能够得到顺利推广,就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管理。为此,政府、农机从业人员应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以合理、有效的措施解决农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业生产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本文就如何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投入,不断落实政策法规的推行,以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安全开展。
参考文献:
目前各个行业的长足发展都需要依托机械作为基础动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环节,虽然在农业生产流程中融入机械化,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安全问题却也相对存在,一旦控制、管理不当,安全隐患就会上升为实质性问题,这类问题在初始接触机械的农业生产地区较为常见,这是因为大部分农户并不能精准掌握农机应用要领,操作失误现象较为常见,这不仅会导致机械的磨损问题加剧,更严重的还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生命及财产损失。
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农机操作员缺少安全意识
通常情况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都是以普通农民为主,他们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较为薄弱,这就使得他们难以在思想上形成对农业机械的安全认识,相对的他们也并不愿意去接受规范操作农机的培训。这部分农民对农机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能操作上,但是安全操作理念却并不在他们的考量范畴中,农机安全驾驶意识一旦难以形成既定影响力,必然会导致农机安全意识的相对弱化,法律法规更是有所缺失,这种安全操作意识过于薄弱的不良现象,将会直接阻碍安全生产水平的相对提升。
2.农机作业环境不够安全
从农业机械的应用现状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其运行效率与既定环境是存在较强的关联性的,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始终保持安全操作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安全隐患的相对存在,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就在农机操作员身上,只有能够为其提供安全稳定的操作环境,才能真正做到对农业生产的高效保证,也只有做到保护农机操作员的人身安全,才能不断在发展浪潮中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水平,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另一弊端性问题就在操作员本身,只有他们能够意识到农业机械生产流程中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规范内容去操作农机,才能确保农机作业环境是达到安全标准的。
3.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存在不尽完善之处
随着我国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机方面的法规已经很多,我国初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框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的需要。但随着近些年农业的大发展,有些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了新的形势,不仅不利于农机的发展,反而起到制约的作用。而且在新的生a实践中,也存在和遇到了很多新的棘手问题,也需建立新的法律法规去完善指导和调整。这就要求我们立法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新形势,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我国农机事业的发展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4.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比较落后,各方面的发展都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很多,有限的资金只够用于维持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开支,至于农机基础设施方面则无从发展,更谈不到装备什么设施了。这就造成广大基层农机人员无心工作,没有设施设备工作,不能很好地学习新的农机知识,实践掌握农机技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就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1.要按照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
如何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呢? 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因为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特定情况,只有针对不同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才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另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专注于农机工作的主要方面,下大气力,真抓实干,勇于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使农机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显著地效果。
2.强化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整治力度
农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农机安全工作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强化管理监督机制,加大整治力度,让农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深入人心,切实得到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拥护,做到心里时时有农机安全意识,及时纠正和监督他人麻痹大意心里,做到齐抓共管,才会起到好的效果。
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针对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比较缺乏安全意识,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里,忽视安全生产,农机操作方面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我们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做到大张旗鼓,深入人心,时时抓,事事抓,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做到要上岗先学习,再考试,最后考核合格才上岗。只要严抓,狠抓,强化思想意识,让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绷住,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农机网络建设,充分保证基层农机安全
要想使农机事业做大做强,必须形成一定的规模,在有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定的网络,让农机网络化的触角深入千家万户。而且通过网络化经营,使更多人意识到农机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做扎实了此项工作,才会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机安全工作的大网铺的更开,安全才能充分得到保证。
5.抓好年度审验和坚持田检路查
农机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常态化,但是重中之重是必须做好年度审验工作。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环节,才能掌握主动权,并且配合好田间管理和路面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到随时随地监督检查,不漏掉每个环节,才能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机械化生产对我国而言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了确保农业机械化能够得到顺利推广,就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管理。为此,政府、农机从业人员应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以合理、有效的措施解决农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业生产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本文就如何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投入,不断落实政策法规的推行,以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安全开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143-01
农电安全生产是保证农业发展的前提,在农业生产中,需要应用大量的电力设备,供电单位一定要提高供电服务的质量,保证电能供应的安全性,避免出现停电现象。农电生产应减少农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人员需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降低农电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农电生产的安全性。
1、农电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问题
1.1 操作不规范
有的农村配变电所建造的位置并不合理,设计人员只考虑到维修方便以及实用性问题,没有考虑设备吊装以及运输的方便行,由于考虑不够周全,设计人员缺乏长远的眼光,在安装位置的选取方便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在安装时有的工作人员还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安装的程序不恰当,这增加了安全隐患,给后期的维护与保养带来了难度,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1.2 农村电网发展滞后
我国农村的发展比较缓慢,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国家出台了相关惠农的政策,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大力发展农业,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在农作时利用较多的电力设备,对电能的需求量增加了,由于电网发展比较滞后,经常会出现低电压现象。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电网建设比较缓慢,这主要是因为资金投入不足,使得农村电网发展总体滞后。电网出现故障的频率升高了,这增加了维护的费用,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通信网络的全光纤覆盖程度比较低,农村电网实现智能化发展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1.3 信息化实用水平不高
农村地区人民的文化程度一般不高,信息化技术也没有普及,农电人员没有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信息化知识不够了解,不利于实现电网信息化管理。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中,需要利用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对网络数据进行录入,对变电器进行合理的调节,还要做好电费的核算工作,只有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对管理流程进行合理的优化,才能减少失误的出现。由于农村地区信息化实用水平不高,电网信息很容易发生泄露,不利于实现电网的安全运行。
1.4 农电运作机制不够完善
农村电网采用的是直管、股份制、代管综合管理的方式,其限值了电力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运行机制下,电网公司的规模很难扩大,农电生产系统比较复杂,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优化,管理效率也比较低,所以,相关人员一定要对电网的运行机制进行改进与完善,提高管理力度,避免出现权力交叉的问题。
2、农电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预防策略
2.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管理人员应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掌握管理技术,对电力工作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素养,从而对电网存在的故障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与修护。电力工作人员还要具有较高的责任感,掌握专业的维修技术,从而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加大对违反规定章程、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等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督查的对象明确与正确,确保督查的强度够大,着实把监督体系的功效发挥到最大程度,督查对象要从每一个电网管理人员入手,对各级人员进行深入有效地管理,使他们能够在其位谋其政,培养他们安全管理与遵规守纪的习惯。
2.2 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
增强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对电网的运行方式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与设计,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电网分析与研究,对单位的负荷量进行实时的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电网的运作呈现超负荷的状态,立即上报给相关部门,立即做出应对方案,并予以迅速、有效的解决,把一切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和故障整理好,以便于迅速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灭各种安全隐患于摇篮当中。加强省级和市级在电网调度方面的配合与协作,以期通过配合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此外,不能忽略了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它是电网生产管理系统遵循的重要依据,最后就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在更大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共享。依靠提高信息管理的自动化、电子化来提高农村电网的生产和管理水平、管理效率。
2.3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电建安全
基建安全管理首先强调安全方案的提前制定,施工的安全目标应该得到明确的体现和落实,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环节予以标注,使得管理人员有一个思想上的准备,此外还要保证生产投入的安全性。电网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故障,所以,对电力系统的维修与维护是时常发生的事情,而安全维修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依据就是运行设施上的标志,一般都会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起着警示作用。维修工具一定要专业,质量一定到达到规定的标准,维修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全面、到位,防护品的安全性要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证,最终实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制,对违反安全施工原则的行为,一定不能有任何宽容,要进行资金上的惩罚,并进行通报批评,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2.4 加强农电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班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在电网运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线损管理、电压无功管理、供电可靠性管理和应急服务管理。 对非直供直管县级供电企业的人员、资产、负债、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如果地方政府予以支持和赞同,并且不超出国家的规定,就可以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加快完成部分县级供电企业直管改制的速度和效率。
3、结语
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供电公司应保证供电的可靠性以及持续性,避免电网经常出现断电行为。电力企业的技术人员应具有较高的责任感,认识到供电系统稳定运行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供电单位还要制定健全的监管制度,农业部门应制定农电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农业的生产力,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稳定的发展。我国农村电网发展比较缓慢,农电生产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只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预防策略,才能提高农电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209-01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速度的加快,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不断增大,刺激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农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也要看到由于农机数量的增多,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在不断提高,超载、逆行、超速等情况经常出现,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无疑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因此为了保证农民能安全致富,必须要采取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一、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农机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还是非常多的,首先在法律方面,虽然我国道路交通法确定了交通部门对农业机械上路的检查制度,但是农业机械一般活动在乡村里面,道路交通警察对其行为管控能力较低,而作为主管的农机管理部门,法律没有赋予他们相应的上路检查、纠正违法行为的权利,因此造成了农机生产过程中较大的隐患。其次在农机监理方面监理装备是农机安全检查的物质基础,但是基层农机管理部门并没有足够的设备,例如检测仪、酒精测试仪、摄像机等,光靠农机管理人员不仅会增加工作量,而且可能会出现监测失误,造成纠纷。
2.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较低
农机驾驶员多为农民,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也较低,一方面因为他们对农机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违章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没有清楚的了解,因此在农机驾驶中常出现违章载人、未满年龄驾驶等情况,甚至农机成为大部分农民出行的主要工具。另外一方面,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主要靠农机驾校完成的,但是部分培训学校要求不严,课程安排不合理,或者是部分农机驾驶人员根本未接受过农机培训,驾驶技术较低,最终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
3.农业机械本身缺陷较多
农业机械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农业机械经常有被私自改装的情况,因为农民本身缺乏机械知识,改装之后的农机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大;第二,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购买的农机往往价位较低,品质得不到保证,甚至部分农民图便宜购买非法拼装的车辆,安全隐患较多;第三,在农机的使用中对其维修和保养不重视,部分农机带病作业,会导致较多的安全隐患;第四,农机超期服役现象严重。
二、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
1.加强安全宣传
安全宣传工作能提高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机生产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和现场宣传的方式,向农民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案例法宣传违章驾驶产生的后果,另外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让农机驾驶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将“安全生产”的思想全面落实。
2.抓好农机安全源头治理
抓好农机安全源头的治理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要增加农机安全管理的投入,为农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技术检测、事故处理等高科技装备,定期进行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为顺利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打好基础。第二,要严格牌证管理,规范农机牌证办法程序,坚决杜绝为非法车辆发牌证,实施严格的年检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农机绝不姑息。第三,重视对驾驶员的考核和审查制度,农机培训学校出入门槛要提高,在培训中要加强实地模拟训练,将农机驾驶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考虑进去,增强驾驶员的适应能力。
3.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到乡村道路、田间场院等对无证、无牌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彻底的清查,对于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是拼装的农机要坚决取缔,发现违法载人、超速、酒驾、不参加年检等情况要给予严厉的处理措施,另外对违规发牌证、违规培训、伪造牌证等情况也要重点治理,从而将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排除。
4.农村地区设置警示标志
实践证实,农村中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缺乏是导致众多安全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要在村庄的主要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设置安全线,人群密集的地方要安装减速带,给农机驾驶人员提醒,进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机安全生产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农村经济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农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坚持“安全第一”的观念,从教育、制度、投入等方面入手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对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减少农机生产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2.004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推进力量。近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2015年末,吉林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5317个,各地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但是农机合作社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通化市现有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520多个,2016年,笔者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机合作社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本文简述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期改变现有的农机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提高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
1农机合作社存在的安全问题
2014年~2016年,{查近20多个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农机库房不符合安全要求
大部分农机库房是“大通铺”(连在一起,中间没有隔断),几台或十几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放在一起,倘若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火烧连营”,后果将是房倒屋塌,农机具成为一堆废铁,损失不可估量。
1.2农机库房存放易燃物
部分农机合作社为了使用方便,把柴油、机油放在库房,有的油罐距离农机库房、居民住房很近,没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这是重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大部分农机库房比较简陋,没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1.3农机具存放没有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
有的农机库房设计不合理,随意存放的农机具显的杂乱无章。很多农机具没有按要求存放,如收割机长期存放没有按要求放平割台、卸掉传动皮带、卸掉链条(用油浸泡防锈),清除大犁上的泥土(用油脂封闭防锈)等。这些对农业机械是一种保护,可以延长农机具的使用寿命。
1.4没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部分农机合作社没有设置专、兼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便有也形同虚设,不懂得安全管理知识,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及时查除农机具的安全隐患;部分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只是落实在文字上,没有按要求认真落实。
2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针对农机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与农机合作社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没有农机合作社库房(棚)建设标准,没有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目前,吉林省没有制订农机合作社库(棚)相关的建设标准,没有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所以无章可循。
二是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属初级阶段,大多管理者对安全不重视,没有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重视农机具投入、重视农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忽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三是资金短缺。目前农民贷款难、筹资难,购买农机具、建农机库(棚)尽管政府给补贴,但是对于农机合作社仍是杯水车薪。
3对策与建议
3.1制订农机合作社库房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
建议农机管理部门制订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和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规定,特别是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重要内容。
3.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农机合作社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建设所需资金,持续注入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资金。
3.3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监督检查,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查处农机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隐患以及农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4加大培训力度,为农机合作社提供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强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法规水平、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驾驶操作水平、维修保养水平、故障排除能力及安全生产意识。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222-01
1 福贡县当前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农民对于当前农业机械的安全意识性不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福贡县很多村镇在农业生产的时候都引入了机械生产,在采用机械生产的过程中,对于使用机械生产的^程中,对于机械使用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方式没有较高的意识。其认为只要可以进行农业作业即可,不需要进行安全测试和各种机械标准化检查。导致了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了对于驾驶员、种植户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同时也造成了经济损失。
1.2 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监理工作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法规政策办事
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的前提条件下,但是当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农机发展速度,导致了很多执法过程中无法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没有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1.3 监理手段薄弱,过程中设备不齐全
在监理过程中,方式方法过于单一化,很大程度上使采取路检来实现农机监理工作的,但是法律规定农机部门没有道路检查权,政府部门给了一定的执法空间,但是由于没有实实在在的条例,使得执法部门没有很大的执法空间,所以对各种农业机械的各种违章行为不能及时的查处和纠正。同时由于农机监理部门并不受政府部门的重视,所以经济投入较少,阻碍了农机监理工作向高层次的发展。
1.4 农机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比较低
农机监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规范的进行管理,执法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再加上没有集中的进行培训学习,使得农机监理队伍的观念成就,方法粗暴,使得农机监理部门的整体形象收到影响,导致人民群众不配合监理部门的工作。
1.5 政府部门对于农机的补贴工作不到位
在农机监理过程中,由于福贡县政府政策不健全,使得人民群众没有太大的积极性配合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同时在农机上牌、喷号的过程中又需要出资,使得群众的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工作没有积极性。
2 针对这些问题要如何解决
2.1 依据法律进行监理执法,做好检审验工作。
在审核检验的过程中,要组织工作人员到当地各村各户对其作用有的农机进行严格的检验,对其入户情况、挂牌情况、喷号等各种审查检验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机械的运转和正常的工作进行检验同时要检验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技术。
2.2 加大宣传教育,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例如电视广播等大力的宣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政策和法规,宣传当地的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的信息。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对于农村生产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从根本上意识到农机安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危害,在根本上解决事故和各种问题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3 提高执法监理人员的素质,采取文明执法的方式进行监理。
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地合理的方式进行执法,要文明执法。在我国目前的许多执法过程中存在了暴力执法等执法方式,严重的危害到了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地的执法人员要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根据法律依据,切实的旅行农业监理的职能和职责,同时要提高办事效率,自觉地受到当地群众和政府的监督,履行相关部门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要准确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2.4 在田间路上进行检查工作,及时消除违章。
作为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应该积极的进入田间进行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违章操作要进行严格打击,对于驾驶人员的操作技术和机器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将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同时也是在警示当地的农业生产人员和农机操作人员要科学合理的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农业生产才是科学发展农业生产的致富之路。
2.5 加大对农机操作手的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
如果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解决意识问题,对于农机手的操作进行大力的培训,使其有更加娴熟的操作和驾驶技能,对于农机手要定期的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学习到最新的技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除此之外,农机手更应该对于其所操作的机器有初步的结构上的了解,在机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辨别出来,或者可以将问题暂时性的手动排除,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出现事故,致使财产的损失。
2.6 建立合理的政策做好农机检验补贴工作。
在购买农机的时候享受国家补贴购买的各类拖拉机以及各种优惠政策,那么有关部门在进行审检的过程中,也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对于积极参与审查的农机进行补贴工作,积极的促进农机的审查检验,减少安全隐患。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的事实,农业生产者因为审查过程浪费其时间,所以不愿意积极的参与审核检验登记。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当地积极参与审核检验的农机予以补贴以及在挂号等各种服务上定量减少服务费,同时针对过期审检挂牌的农机要予以重罚。
小结
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机监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密切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福贡县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状况。很多农机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监理部门工作进行的不到位,农民群众使用农机进行作业的安全意识不健全,以及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所导致的。所以福贡县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使得农业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就必须要做好农业监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隐患,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等挂牌率严重不足,年检工作不到位,管理难度逐年增大。拖拉机等车辆设备无牌、无证驾驶情况较为严重。农业生产操作人员对于车辆安全的认识不足,对于车辆管理挂牌、申请驾驶证、主动年检相对不积极。拖拉机等车辆设备由于在农业生产中需求逐年降低,燃油费用、车辆费用也成为农业生产人员的重要负担。农业机械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2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2.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人员培训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安全意识,普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对于农业生产用的拖拉机等车辆设备,严格进行挂牌、年检、驾驶证件的相关管理。对无牌、无证、违规驾驶、违规载人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治理。对于机械生产相关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机械操作知识水平,增加操作的规范性,使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工作,保证生产的安全,减少机械生产的事故发生,减少农业机械生产的损失。
2.2加强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当前,我国农机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这是由农机驾驶员长期缺乏规范管理与规范培训以及法制法规执行力欠缺所造成的,当前由于安全意识的薄弱,导致多数地区“三率”创低,即登记上牌率低、农机检验率低、驾驶员持证率低。2)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农机分布广,并主要集中于农村地区,管理较为困难,加之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都十分重视道路上的安全交通,相比较,忽略农村农机安全。3)农机质量存在问题。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部分农机生产厂商为牟取更大利益、无限降低生产成本,导致农机质量得不到全面保障,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了解了农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可针对性的实行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首先要完成农业机械的统计与备案,对现有农业机械的数量、分布、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做好台帐工作,这是第一步基础性工作;其次是要及时做好有安全隐患设备的维修、淘汰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农业机械的检查;然后是要做好农机驾驶员的持证检查、农机的上牌检查,这对农机安全管理规范、农机驾驶安全规范有重要作用;四是要做好农机生产厂商的资格检查、产品检测,从源头上杜绝关于农机本身质量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
2.3实行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我国的国情,尽快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报废制度,尽快实施全国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以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确保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2.4做好农机安全预防机制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掌握规律,排除一切干扰和影响,才能做好农机事故的控制和预防工作。农机安全监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为了使农机安全事故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必须防患于未然,建立可靠的安全预防机制。首先,要增强法律法规的预见性,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的建设,需要结合实践、吸收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使法规的建设先于农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判性,当新的农机安全问题出现时,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办理。其次,要坚决实施农机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坚持与农机监管人员、农机驾驶员签订安全事故责任书和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安全驾驶和管理的意识。最后,制定《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归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农机驾驶员应急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将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为最低。
2.5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可以依赖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为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并且,执法人员权限不足,不能与其他执法行政部门有效的配合执法,导致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从而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法规政策的健全要建立在对农业机械的完全掌握上,首先便是要做好统计工作,要对国家现有的农业机械数目进行精确地统计,然后进行系统地分门别类,根据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小进行严格的等级划分,然后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法规。其次是要对农业机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控制。
2.6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区对于农业机械不够重视,政府的政策法规得不到贯彻,原因主要在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及农民的思想过于落后。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农业机械管理机构,相对而言,市、县两级的农业机械管理机构相对健全,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政府能够对其进行严格的管制,但是在一些村镇级中,农业机械管理机构还有待改善,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环境结合上级政府的政策指导方针,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从自身做起,才更有利于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次数,同时也能够提升农民对机械安全的认识教育群众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从而真正使得国家队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走上正确发展的道路,并取得重大成绩,以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9-0214-01
目前,农机的普及度越来越高,农民对于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也不断提升,导致农机的数量也在急剧飙升,而农机的安全生产对于保证农业机械化的高速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1-4]。进入21世纪以来,农机及相关驾驶人员数量迅速增长。为了保证农机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农机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但是农机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还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5]。
1 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意识不足
目前使用农机的驾驶员大部分都是农牧民,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安全意识也不足。驾驶员在购买农机以后,只是单纯地认为农机通常只用在场院、田地及乡村道路上运作,基本不会使用在运输上面,认为办证挂牌不仅浪费金钱,还浪费时间,不会引起农牧民的注意。农牧民在购买农机以后不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致使无证无牌的情况泛滥。
1.2 违规操作
因为农机操作简单且灵活,而在乡村,农牧民的工作较为繁重,部分驾驶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经常违规操作。农机使用者不顾生产的安全,为了利益自行改装农机,不按照要求随便更改皮带齿轮及更换大轮胎,还有自己焊接超长、超高、超宽的车斗,导致在农机的使用中,常出现超载、超速的混乱违法情况。
1.3 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
部分农机使用者因为平时工作过于忙碌,经常出现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的情况。不少农牧民为了提升农机使用效率,常采取饮酒的方式解除工作疲劳,部分农牧民饮酒过量,而在酒后、休息不足的情况下疲劳驾驶。因此,只要遇上紧急情况,驾驶员就无法立刻作出反应,以致酿成农机事故。
1.4 忽略农机保障
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大多数农牧民将农机买回家后,通常都是忙于使用,而忽略了对于农机的保障,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无法保证农机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且使用者对于事故的预见性也不足,一旦出现农机故障,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2 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
2.1 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仔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组织安排关于农机安全教育的会议。相关部门必须对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与部门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好上级部门对于农机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且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相关使用人员身上。
2.2 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
完善农机登记制度及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抓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及时地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接受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向社会上公开农机管理工作的责任、流程、收费标准、相关依据等。要严抓农机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审查农机所有者提交的相关凭证,将责任落实到主办人。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并且将培训结果与农机挂牌相挂钩。
2.3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要严格执行标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针对某些在公路上行驶的农机,必须积极鼓励其粘贴反光标识,并向其宣传反光标识对于农机在夜晚使用的安全性,对于不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检验。在重点道路上设置检验关口,对于部分农机出现的无证无牌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杜绝越权执法及不作为的情况[6]。
2.4 加大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不断提升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农机使用者进行交流沟通,向他们宣传介绍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同时还可以利用传单及农村广播等方式向农机使用者宣传,并且可以播放一些农机事故的典型案例。同时公开农机相关部门的服务热线以及举报投诉办法,从而加强农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3 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彻底地消除农机生产的安全隐患,需要广大农机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7-8]。建设“平安农机,和谐农机”,对于当前现代化新农村牧区及现代化农牧业的构建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落实工作的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努力,积极探索,才能把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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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3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217-1
农机监理部门是为农机安全生产服务的。省农机监理总站是主管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实施国家农机安全生产法规、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市县农机监理部门也是行施行政职能、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行政执法单位。农机监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政策和法规,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政策和法规,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负责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和核发法定的全国统一牌证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实施农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农机事故处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机监理部门处理农机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勘查农机事故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分清农机事故责任、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国家不断加大农机补贴力度,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各种农业机械不断更新,农业机械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载体。但农业机械的报户率、检验率却逐年下降,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是摆在农机监理工作者面前的难题,也是农机监理工作的一个新的发展契机。
1 目前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宣传力度不够
养机户和农机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机手认为“农机监理只收钱而不做其他事情”,因此不愿配合农机监理工作,逃避管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仅用于耕地,不需要办理牌照等。
1.2不规范驾驶
为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部分机手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这给农机生产工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1.3各级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政府对农机监理的投入支持力度不够,监理工作者办公条件、办公设备亟待改善。
1.4农机权利与义务不明晰
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均有法律依据,并有明确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权利,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何在,在此方面工作宣传工作应相应完善。
2 正视问题,迎接挑战
2.1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及农机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
扩大宣传范围,并有针对性地对群体进行宣传。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宣传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深入乡村,利用集市等场所对全体社会人员进行宣传。或者深入到学校、家庭,通过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知识,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监理职责与任务,提高农机监理知名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向相关领导宣传,让各级领导了解和重视监理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并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向农机驾驶员进行宣传,提高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其明确责任与义务,营造农业安全生产的氛围。在工作中,农机监理人员要为农机手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主动走村入户,开展送检送审,积极帮助机手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在缴纳费用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权利,或者知晓自己应获得的权利。在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过程中,加强农机监理工作者与机手之间的情感沟通,促进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2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队伍建设是常抓不懈的工作。一是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工作内容明细,工作权利与义务明确。二是道德规范建设。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增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责任以及在农机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克服困难,提高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2.3强化服务手段,实行社会化综合治理
做好农机监理工作仅靠农机监理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全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的支持,这是开展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增强农机监理的力度,强化法规管理的手段,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运行的链条。农业机械化大发展的时代,农机监理工作众多的问题与挑战。正视问题,迎接挑战,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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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下简称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农委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是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促进隐患有效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委属单位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领域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各地农业行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农办及各乡镇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重大隐患治理,跟踪掌握治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 市农委负责对省厅、挂牌督办和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多个区域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办及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上报的、群众举报的、省厅和挂牌督办的以及在日常督导检查、暗查暗访、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逐级上报市农委挂牌督办,并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第七条 市农委作出挂牌督办决定后,市农委要及时向重大隐患所在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具体情况、治理期限、治理要求,并定期公告。同时,对隐患治理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确保按期治理销号,于每季度末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完成情况台账报农委备案。
第八条 责任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九条 责任单位应建立治理档案,留存备查。档案主要包括卷内目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等挂牌督办有关文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督查、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影像资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表》及专家现场核查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且无正当理由、相关单位拒不执行治理要求、责任单位督办不力的,市农委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对相关隐患单位予以关闭取缔。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农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农委及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告诫、督促整改的约见谈话。
第三条 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农委及其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辖区内市属以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其系统内单位或分管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委及其小组约谈。
(一)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
(二)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
(六)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
(七)未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方面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造成群访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农委、小组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农委及其小组的约谈,由小组联合委应急管理处、委监察部门、委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约谈小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承办。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约谈,由本部门组织开展。开展约谈时,根据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公众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 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准备。由组织约谈的单位发出约谈书面通知,明确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实施。会议由约谈召集人主持,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约谈小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约谈决定,被约谈人应当作出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
(三)约谈结果。约谈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被约谈单位要根据约谈要求和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会议纪要下发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约谈的单位,同时抄报参加约谈的相关部门。
第七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负责对约谈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约谈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
第八条 被约谈人应当按时参加约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被约谈单位应及时向组织约谈的单位书面报告情况,经批准后,可委托相关责任人参加约谈。
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由组织实施约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约谈人为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被约谈人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将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被约谈单位未按约谈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本约谈制度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农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安全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卡单令函”制度
一、安全生产提示卡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由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向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及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中秋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夕,以提示卡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
第三条 遇有突发事件、活动或情况要随时进行提示。
第四条 提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当前急需开展的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呈请各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呈报的提示卡,要做到一事一提醒,不能长时间内多件事情合并提醒。
第六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在提示卡上报一个月内,将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并报送农委主管部门留存。
二、安全生产告知单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农委主管部门加大对县、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委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各乡镇农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
第三条 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本月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防控措施、上级督导检查以及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乡镇农办收到告知单后,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农委。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采取督导检查等形式,对告知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告知及落实情况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本季度台账报市农委备案。
三、安全生产督办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农委以督办函形式,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本级部门进行督办。
第三条 督办内容主要包括某一行政区内域农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贯彻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该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长期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及农委认为应督办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被督办单位接到市农委督办函后,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五条 被督办单位要定期向农委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第六条 农委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
四、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针对农委督办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市农委实行整改令,责成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