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的优劣范文

时间:2024-01-09 14: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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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优劣

篇1

[分类号]F270

1.引言

我国自进入3G时代之后,随着网络的优化、终端的丰富以及金融支付环境的完善,移动支付市场前景光明,商机无限。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手机用户数达到7.47亿人,手机支付用户数为8200万,手机支付交易额为24.0亿元,同比2008年7.9亿元增长202.6%,处于高速增长态势。艾瑞预计在2010―2011年,手机支付将出现爆发式的增长,而2012年手机支付交易规模将有望超过1000亿元。为此,电信运营商、中国银联、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纷纷加快在这一领域的布局,鏖战移动支付市场。例如,中国移动在2009―2010年推出了手机钱包、世博门票、手机一卡通三大移动支付业务,中国电信在2010年正式推出基于天翼3G业务的融合支付业务“翼支付”,中国联通在2009年推出基于NFC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而在金融机构中,中国银联已积极联合各大银行加快推广其旗下合作支付品牌手付通,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也均推出手机银行类业务;第三方支付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易宝、环迅等多家支付企业纷纷进入手机支付领域的规划。

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和无限商机已经有目共睹。而移动支付产业要真正实现繁荣,跨行业合作是必然选择;移动支付运营商要获得竞争优势,建立合作共赢的商业运营模式是关键。因为商业运营模式决定产业链中各方利益的分配,而合理的利益分配才能把各个环节都积极调动起来。目前我国以电信运营商、中国银联、银行及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4种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都存在着以下问题:由于各自的局限和核心优势的不同,无法独立大规模开展移动支付业务。这也是自2006年起,一直被各方看好的移动支付发展并不顺利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从移动支付业务开展最早、发展最成熟的日本和韩国发展经验来看,移动支付发展的关键是产业链上各企业的合作,不但要打造完整的产业链,而且要建立和完善“双赢”合作机制。因此,进行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至关重要。

国内学者对我国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4种模式的特点、优劣势及发展趋势方面,而对如何加强产业链合作,如何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却鲜有提及。基于此,笔者通过对商业运营模式概念的文献分析界定,针对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如何创新,如何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进行研究。

2.移动支付及其产业链

移动支付(mobile payment,简称MPayment)是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无线方式完成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DA、移动PC等。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手机是最为人们所认知、最能体现“移动”特性的终端设备,因此通常也将“移动支付”称为“手机支付”。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移动支付分为小额支付和大额支付(又称微支付和宏支付)两类;根据支付地点远近,移动支付分为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两种。

移动支付产业链包括电信运营商、支付服务商(中国银联、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设备提供商(终端厂商、POS厂商、卡供应商、芯片提供商等)、系统方案提供商、商家(商场、公交、校园、公共事业、SP、CP等)和终端用户如图1所示:

移动支付产业链以移动支付平台为核心,业务围绕移动支付平台展开。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这个角色可以由电信运营商来担当,也可以由支付服务商(中国银联、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来担当。

3.商业运营模式概念的界定

说到商业运营模式,不得不提及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的定义有很多,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相似和差异。到2000年前后,人们逐步形成共识,认为商业模式的核心是价值创造。比如,Timmer(1998)、Rapper(2001)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即企业在一定的价值链或价值网络中如何向客户提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通俗地说,就足企业如何赚钱。而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商业模式是指企业集合组织内外部经营资源并有效地配置和利用,为市场提品和服务全过程的经营活动的方式或途径,是企业从生产到把产品和服务转移至顾客手中,实现为顾客创造价值及企业经营目标的一种商业安排,是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基本框架。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解决企业建立“做什么,怎么做”运作体系的问题,企业必须考虑谁是目标客户,将怎样满足目标客户和如何满足需求,以及企业期待获得怎样的回报等一系列问题。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埃森哲把商业模式分为两种:运营性商业模式和策略性商业模式。企业商业运营模式指的是一个企业持续达到其主要目标的内在联系。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它的运营机制能够解释这个企业怎样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既然商业组织之间为争取顾客和获得资源而展开竞争,那么一个好的运营机制必然突出确保其成功的独特能力和手段――吸引客户、雇员和投资者,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向市场提品和服务。在运营性商业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表现一个企业在动态的环境中怎样改变自身以达到持续盈利的目的,我们称其为策略性商业模式。

在此基础上,匡佩远进一步对运营性商业模式和策略性商业模式的功能和构成要素进行了定义。其中,运营性商业模式重点解决企业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包括与产业价值链环节的互动关系。运营性商业模式创造企业的核心优势、能力、关系和知识,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产业链定位:企业处于什么样的产业链条中,在这个链条中处于何种地位,企业结合自身的资源条件和发展战略应如何定位。

・赢利模式设计:企业从哪里获得收入,获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几种,这些收入以何种形式和比例在产业链中分配,企业是否对这种分配有话语权。

4.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框架和机理

4.1创新框架

本文在参考埃森哲公司和匡佩远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的框架,如图2所示:

4.2创新机理

由图2可以看出,要实现合作共赢、获取竞争优势(创新目的),关键在于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任务);而依据商业运营模式的定义,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要依赖于产

业链合作设计和盈利模式设计(创新要素);而创新的重点内容则包括企业产业链定位、产业链整合、收入来源设计及收入分配设计。

由此可知,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要创新,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最终的落脚点在于企业产业链定位、产业链整合、收入来源设计及收入分配设计这4个环节。具体如下:

移动支付运营商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优劣势,对自己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定位确定哪些环节可以自己做,哪些环节必须合作;其次,通过对产业链的有效整合,确定与产业链成员的合作深度和方式,以有效发挥各个环节的优势。通过这两个环节,实现有效合作;再次,通过收入来源设计,获取收益;最后,通过收入分配设计,使整个产业链中各个环节都获得不同份额的收益,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这两个环节,实现共赢。只有这样,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才能建立起来,产业链各方才能取得共同发展,移动支付运营商才能获得竞争优势。

5.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的构建

5.1企业产业链定位

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跨越电信、金融、移动互联网几大行业。移动支付运营商必须具备强大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必须基于自身核心能力开展产业链内外的战略协同运作,必须系统思考在完整的移动支付价值创造活动中,哪些是自己的专长,哪些是产业链上其他成员的专长,还需要综合考虑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特征、竞争对手等情况来确定与哪些成员合作,以及合作的深度和方式。比如,电信运营商虽然在移动支付业务上拥有较强的优势,但是其不具备金融结算资质,不具备完善的结算体系,所以电信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运营商,必须与金融机构进行深度合作。

5.2产业链整合

移动支付运营商可以借鉴NTT DoCoMo(移动支付品牌:Osaifu-Keitai)和SK(移动支付品牌:Moneta)的经验,灵活应用技术(统一技术标准、终端定制等)和经济(价格补贴、战略联盟、合资、收购等)这两大手段对移动支付产业链进行整合。以电信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运营商为例,其可以采用的产业链整合策略如表1所示。

5.3收入来源设计移动支付业务收入来源如表2所示:

移动支付业务收入来源应主要围绕显性收入(使用费+通信费+交易租金商家的返点收益+提供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进行设计。

5.4收入分配设计

在韩国,信用卡公司通常收取交易金额的2.5%。但其运营移动支付业务时,在2.5%的商户折扣中,1%用来补贴消费者购买手机的成本,0.3%归电信运营商。这样,信用卡公司只剩下1.2%。通过这样的收入分配,产业链各方都比较满意。在中国,“移动梦网”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中国移动与ISP/ICP之间确立了透明合理的收益分成比例,有效调动了各成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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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24X(2017)01-0030-01

1.SD卡的发展史及其在生活中的应用

提及SD卡,大家肯定不会陌生。但它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虽然这个概念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20年前,手机进入了我们的生活,紧接着,手机的附属产品一代代更新,SD卡也成为商品,开始流通。

在做产品推广期间我想过这些问题:SD卡是什么做的?它为什么会产生?它除了存储作用是否还有其他作用呢?它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哪里?我也尝试解答过这些问题:①SD卡,前身是MMC卡,是一种基于半导体快闪记忆器的新一代记忆设备,它的组成是芯片和塑料,属于人工智能化的产物。②因为SD卡体积小,数据传输速度快,存储空间可选择,具有商业意义,具有热拔插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数码产品中。③结合银行卡,运用NFC支付功能,使SD卡变成了一个更加先进的产品――金融智能Micro SD卡。④除了和银行卡结合,它还可以和其他东西融合。

2.金融智能Micro SD卡市场分析与优劣分析

移动支付SD卡,是中国银联所推动的基于13.56M频段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该方案仍然是基于NFC技术,用户不需更换手机,只需加装具备移动支付功能的SD卡,即可实现移动支付功能。

互联网时代,用户体验非常重要,它决定着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满意度,决定着用户黏度。作为校区推广的负责人,在推广过程中有许多的经历和体验,推广的辐射面包括供货商――银联、国有银行合作单位――建设银行、线上商户提供商――卡宾泰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线下推广――学生团队、线下商户――学校的超市和商户、学校的提供者――校方、参与者――大一的大学生,产品的安装流程及用户体验等。

τ谑匝榈愕难瘢从大范围市场考虑选择来说,宁波是浙江省的经济大市,是沿海港口城市,文化交流频繁,包容性很强,也很注重创新发展。从小范围市场而言,以下是对我们学校市场的分析。

(1)推广的针对性:针对大学生爱刺激新鲜,追求创意和独创性的特点进行推广,会取得好的效果。

(2)广阔的市场:学校拥有丰富的资源,谁能够在同行竞争中取得先机,站稳脚跟,就等于拥有未来广阔的市场。

(3)试点特殊的地理位置:大一校区是全封闭的,是一个商业小圈子,有天然的商业屏障。学校消费地域集中,针对性强,产品容易深入人心。

(4)面向群体:新生对大学生活普遍懵懂好奇,且普遍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积极性,是潜在的巨大市场。从两方面考虑做试验点很适合。

(5)建行项目对口:学校与建行合作,全校学生都是建行借记卡,这与建行这个项目对接很恰当。

产品的安装流程:插上金融智能Micro SD卡,下载银联App,绑定一张建行的借记卡,注册金融智能Micro SD卡,下载线上服务商――“秘食”App,就可以选择:打开“秘食”App――选择心仪的“商家列表”――选择心仪商品――点击“添加”――进入“购物车”付款――返回首页――通过点击左上角标识――点击“我的订单”“未兑现”――停留“未兑现订单”页面――将手机刷过POS机表面――听到“滴”一声后完成购买。这个过程看似简单,但安装成功有些难度。①下载速度和安装花费时间长,因为APP多且后台有时会出现问题。②金融智能Micro SD卡与部分手机的不可兼容性。③ 金融智能Micro SD卡本身的做工问题,导致很多卡不能使用,因为肉眼不能发现,所以要先试,下载安装时间就翻倍。④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对银行卡私密性安全意识高,导致找人开卡困难。

3.研究不足及展望

本文对于历史、银联产品、学校市场分析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对于很多影响因素、优劣势也没有把握到位。总之,完善金融支付SD卡还需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期待更加完善的操作系统、更精密的技术和更完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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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支付国内发展现状分析

在传统的电子商务研究领域中,移动支付作为新兴的支付手段之一,一直是不容忽视的一大贸易环节。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无疑对电商时代的迈进又打了一剂强心针,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的涌现背后,我们不难发现支撑其迅猛发展的因素之一便是移动支付的出现与普及。移动支付,就是允许消费者应用移动终端的支付能力对所消费的产品进行银行转账、缴费以及购物等,也恰恰是因为其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在过去的几年里迅速壮大了自己的市场,伸手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一)移动支付的形式

1、运营商计费:运营商计费的移动支付模式是指支付的整个过程由运营商承包,用户只需发送短信授权即可,之后运营商便为用户处理整个支付过程,但也要向用户抽取一部分利润;

2、NFC支付:NFC移动支付模式可以让用户脱离POS机,直接通过手机或者NFC设备近距离完成整个支付过程。例如,部分城市的公交IC卡已开始使用这种新兴技术;

3、刷卡支付:刷卡支付是指用户利用移动读卡器,再加上个人的智能终端设备,可以在任何网络状态下(例如3G或WIFI),通过应用程序匹配刷卡消费。该种支付方式相比上述两种支付方式,在当今市场中已经趋于成熟与完善,也是最为常见的支付方式;

4、应用支付:应用支付也称为APP支付,一般做法是,在应用内用户通过扫描商品的二维码即可及时完成对商品的支付;

上述几种支付模式的优劣在相关网站上都可找寻,加之本文侧重研究的是移动支付的风险与预防措施,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1、交易成本低廉:对于此处的交易成本我们的理解应该是趋于宏观的,不单单是交易费用,更多的体现是时间成本。当今时代,广大用户不可能时时刻刻面对PC设备处理各种交易事项,但是手机因其轻便小巧的特点是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利用的资源,利用其进行转账、结算既省时也省力;

2、交易的安全性:移动设备不同于传统PC设备,传统PC设备我们在进行交易时很有可能遭遇木马、盗号等威胁,尤其是当交易发生在公用设备上时,个人账户与账户资金难以得到很好的保障,但移动设备因为其高度的隐私性与其内部的智能卡芯片都能高效有力的保护个人账户安全;

3、交易的便利性: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移动设备进行转账交易,也可以时时查询当前账户余额、过往交易记录,如果是远程交易(例如:网购等等),还可以及时查询物流信息。

二、移动支付存在的风险

立足长远角度,移动支付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但就我国目前网络发展、信息技术等现状来看,也不难发现目前移动支付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隐患,主要在支付流程已经面对支付对象时,有如下隐患:

1、用户信息的机密性:用户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上选购商品时,交易信息被记录下来,一旦被不法人员加以利用,很有可能对个人财产、人生安全产生很大的隐患;

2、支付手段的安全性:即使移动设备相比较公用PC设备等具备一定的隐私性,但究其终究是在联网的条件下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产生的个人账户信息、密码等等也很有可能被窥探、监控。个人账户金额被盗刷事件屡屡发生的背后,我们不得不反思电子交易中移动设备是不是在不经意间出卖了我们的个人重要信息;

3、支付过程没有相关法律保障:个人认为这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例的管制与制约,不法机构才会肆无忌惮地钻空窃取数亿移动支付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也就得不到其切实保障。跳出个人用户范围,如果是商户对商户,企业对企业之间的移动交易再这方面就显得更为谨慎与仔细,这也是为何当今很多企业在对外进行贸易谈判时往往不愿意采取移动支付而是采取传统支付模式的原因所在,上述我们枚举移动支付的种种优点,但是其交易过程中有诸多安全隐患,又没有切实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保障,许多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往往不会选用这种模式。但是,其实企业才是交易平台应该争取吸引住的重要客户之一;

4、支付行为难以追踪:移动支付属于无纸化支付,不同于传统支付模式的透明度高――留下凭证,对于支付行为难以记录与管理。

5、支付环境欠佳:由于移动支付主要还是依赖于网络平台,用户信息的真实性也是难以追踪与证实的,我们往往发现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是本着单纯的购物心态去采取交易行为的,有些不法人士披着广大“消费者”的外衣,对同行进行恶意交易等打压,实则商户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受害方。这一情况其实不单单是移动支付所面临的环境问题,这是整个网络大环境下,所有用户都会面临的问题。

三、解决措施

1、技术层面――移动支付安全保障技术:针对以上1、2两点,希望相关研究机构与运营商们能够携手共同开发出切实保护相关用户的移动支付安全保障技术,这是技术层面需要攻克的难关,可以在手机支付应用中对于关键的交易信息采用数字签名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是将摘要信息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信息,然后用HASH函数对收到的原文产生一个摘要信息,与解密的摘要信息对比。如果相同,则说明收到的信息是完整的,在传输过程中没有被修改,否则说明信息被修改过,因此数字签名能够验证信息的完整性),这样一来不仅防止了不法机构篡改信息等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帮助广大用户及时发现交易过程中是否出现了问题。

2、管理层面――用户信息实名认证:针对上述3、5两点,希望各大平台在对新用户注册时(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要对其进行实名认证,这种实名认证的信息并不是公开的,还是由平台监管部门保存,以防以后发生纠纷责任到人时无从查证的尴尬局面发生。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在消费时对于卖方的信任度也会增加,此外在自己今后对账户里的现金进行提现等操作也有了一定保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冒名倒刷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各大商家来说也是有益处的,上述举例中本人指出由于移动交易环境欠佳,很多同行间的恶易时有发生(尤其在一些C2C平台),但是有了实名认证,商家一旦发现不符合常态的恶性干扰现象(如淘宝中的恶意中差评)可以及时与监管平台沟通、查证,因此,实名认证对于出于移动交易两端的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大有益处的。

3、法律层面――加强相关法律建设力度:针对以上第4点,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本人认为应该先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已经颁布的《合同法》与《支付结算办法》,其中的一些条款与增补条例对目前支付过程的监管还是没有很好的贯彻下去,这个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人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监管平台的运行会更加完善;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还是会钻法律的漏洞,这就需要立法机构与时俱进,充分研究可能存在的隐患与问题,并对已有法律进行修改与完善。

四、结语

面对日益壮大的市场需求,相信在未来10年,移动支付将会成为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但是面对移动支付中尚存的种种弊端,希望相关部门引导移动支付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公平竞争,切实保障移动用户终端各个层级群体的个人信息安全。尽管就目前而言移动支付受到发展规模的限制,但随着用户习惯、公共政策、商业环境和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创新与成熟,移动支付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者单位: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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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移动支付业务是电信产业与金融产业融合的新产物

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以移动通信技术为代表的电信产业在20世纪快速发展和以IP技术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兴起,已经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电信和信息产业自身的产业结构,也深刻地影响着工业产业、金融服务业等行业,信息化与工业化第一次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并列核心驱动力。

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行业利润持续被摊薄,因而发生在产业之间的融合,成为驱动经济增长、获取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趋势,竞争已经不再局限于自身产业和与自身所处的产业紧密关联的上下游产业,更多的时候是发生在曾经看似完全无关的两个产业各自利用经验、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竞争要素,实现范围经济扩张的边界上。

电信业和金融业同样作为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基础性产业,在进入21世纪以来,受技术进步驱动和竞争压力的影响,两者首次在移动支付业务这一提供随时随地且方便安全的交易支付市场边界上相遇,一端握有大规模的移动终端用户,另一端拥有专业的金融业务知识。

由于竞争压力的不同,以及核心业务的定位不同,在全球范围内在移动支付业务上,以电信运营商的主动扩张为主。以日本为例,NTT DoCoMo在成功推出i-mode手机互联网服务后,于2006年10月份正式推出基于手机的手机信用卡服务,深度介入金融服务业。韩国的移动运营商SKTeiecom等作为驱动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主要力量,也向市场提供手机信用卡服务。而在另一端,金融服务业并不甘于寂寞,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无一例外推出了以WAP手机银行为代表的移动手机金融服务。但是,由于核心业务定位不同以及银行之间业务整合的困难,和运营商对移动支付的推动相比,动力不足;反观中国三大运营商,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强势介入了移动支付业务。

2 移动支付双边市场的制约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2.1 信任结构、交易成本与移动支付双边市场

(1)国内信任结构制约着移动支付的双边市场规模

在中国发展移动支付,需要仔细分析中国文化和信任制度等外部环境。移动支付业务从诞生起,就注定比单纯的通信或者金融服务受到更多因素的制约。尽管日韩由运营商主导的移动支付产业已经开始看到曙光,但是受制于宏观的产业政策以及国内信任结构的特性、信息不对称下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偏好的不同,最终导致的交易成本大小不同。受此影响,移动支付产业如果想在中国获得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寻找到适合中国信任结构的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双边市场:一个是用户市场,另一个是产品服务市场。

(2)信任结构所导致的不同交易成本制约着移动支付双边市场

移动支付与现金或者其他交易方式的区别在于其对交易信息和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需求要高得多。

首先,对产品供给方来说,产品购买者的身份的真实性以及可追查性是移动支付的第一道门槛。这种真实性就要求在移动支付终端设备与个人身份之间建立一个强关联的联系,否则产品供给方根本不愿意提品。

其次,对于产品的购买者或者用户而言,移动支付的便利性比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更为重要。由于移动支付一般采取的是与个人资金帐号的绑定,在交易过程中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以及不被滥用是用户愿意使用移动支付的前提。

最后,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形式来说,如果产品供给方缺乏对购买者的信任,那么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就会被有意地降低,高价值产品的种类也会减少以规避风险;而对购买者而言,当对整个系统或者产品提供者缺乏信任的时候,其愿意交易的额度和频次将会大大减少,以减少风险和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低信任的环境中,移动支付的产品市场和用户市场的交易各方需要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对合同签订前交易信息的搜寻以及台约签订后为防范风险上去。如果不能根据中国社会的信任结构,选择合适的产品市场和用户市场。对于移动支付产业来说,就有可能由于不信任多带来的高昂交易成本,使得移动支付产业内交易活动或许就会陷入霍布斯所描述的没有任何信任的时候“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即霍布斯丛林中。

2.2 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与移动支付双边市场

(1)移动支付双边市场面临的逆向选择困境

信息不对称是另一个影响移动支付产业内交易活动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的本质是交易一方知道的信息,另一方不可能知道或者信息发现的成本太高或者即使能够发现也由于交易结束而失去了发现的价值。

在移动支付中,产品的供给方拥有自己信用历史及其产品优劣的全部信息,产品的需求方拥有自己的信用历史及其交易账户的全部信息。显然,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方都不可能在一次短暂的交易过程中发现彼此的全部真实信息,尤其是那些会导致交易风险的信息。

如果在交易发生之前,产品供给方、预期需求方存在信用风险或者侥幸认为需求方不可能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那么其就有充足的理由愿意降低自己的产品质量。以规避交易风险或者获取高额交易利润;而对于产品的需求方来说,如果其预期到供给方会提供伪劣产品并有可能滥用自己的交易信息,那么其就有极高的积极性降低愿意支付的产品价格或者拒绝参与交易。

(2)信息不对称对移动支付双边市场面临的影响

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对移动支付产业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产品市场的产品的质量和产品的种类。供给与需求双方的逆向选择将会极大的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使得交易的规模大大缩小。

其次,是供给和需求市场自身规模的大小。无论是产品提供者还是产品的消费者,当预期到由于移动支付的不安全性所导致的交易风险巨大,成本极高的时候,就不会有足够的激励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应该说,信息不对称下的逆向选择;中动,影响了移动支付市场的信誉的建立,所导致的信用缺失推高了交易成本,成为制约移动支付产业规模扩大发展的重要约束变量。而这种逆向选择的冲动,是与中国社会的信任结构密切相关的。

2.3 中国社会经济活动基础信任结构的特点及其带给移动支付的挑战

中国的社会信任基础结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整体信任程度较低。由于缺乏可以长期持有和交换的财产,使得人们并不重视自己长期信誉的建立,造成整个社会缺乏相互之间的信任。

(2)自然人之间的信任程度按照家人、亲属、同事、熟人、陌生人的顺序由高到低排列,并呈现非线性的加速下降曲线形态。

(3)在自然人与组织以及组织之间的信任度按照个 体、民企、国企、政府的顺序由低向高,呈现一条加速上升的非线性曲线形态。

(4)以货币系统和契约精神为基础的市场信任结构仍然在建立中,公共的信任基础制度供给严重不足。

这种信任结构的分布,体现在经济活动的交易方式选择上,就是移动支付业务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肃挑战:对现场交易和现金交易的不可理喻的偏好。

3 以信任、信息及其交易成本作为约束变量的移动支付双边市场选择模型

3.1 移动支付产品市场的分类

由于信任结构受制于社会的文化环境、市场经济的成熟度以及政府的相关法律基础设施的完善度和制度供给,其改变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移动支付产业要获得跨越式的发展,必须找到一个适合中国基础信任结构的产品市场和用户市场。

笔者以为,我们可以按照信任度、逆向选择偏好、道德风险偏好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及其多带来的经济激励作为选择产品市场的导入参数。

从激励的动因上来讲,对于移动支付的产品市场中产品的提供者而言,移动支付的便利性必须能够降低其成本或者能够带来某种政治上的好处。而同时这种降低的成本或者政治上的好处又有制度上的约束,使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采取逆向选择行为的可能性很小或者不愿意冒道德风险。

从信任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产品市场划分为与信任无关产品市场或者说是无信任可选性的产品市场和与信任强关联产品市场或者说是可以按照信任程度的高度进行有选择性的产品市场。

3.2 无信任可选性市场的双边市场

在无信任可选性产品市场,参与交易的双方不管是否存在信任关系,他们之间既无进行交易主体的选择的自由权利,也无对交易的产品和服务及其质量进行选择的权利。由于无法进行交易对象的选择以及交易产品的形态和质量的选择,对于产品提供方来说,如果能够通过移动支付降低其产品服务的成本,将能够刺激其进入移动支付产业的产品市场。此时交易双方的逆向选择偏好和道德风险偏好并不能对交易成本发生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产品市场的产品提供方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基于移动支付是否对自己有利而强制用户市场进入移动支付的用户市场,这是一个典型的单边强制选择下另一边完全被动进入的场景。以政府的公共服务为例,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公共服务具有信任无可替代性和选择性。政府既无法选择其管理的对象,被管理者也无法选择是否由政府及其机构提供服务与否。

3.3 有信任可选性市场的双边市场

在有信任可选性的产品市场,交易双方既有对交易对象相互选择的自由也有对交易产品的选择的自由。

对于产品的提供者来说,因移动支付的便利性导致的需求规模的扩大或者交易成本降低的好处,必须大到足够抵消由于信任缺失,在信息不对称下,为防范由于用户市场的逆向选择或者道德风险所采取的所有措施的实施成本。

因此,对于产品市场的产品形态来说,其单次交易的额度必须小到用户市场没有足够的经济激励去冒道德风险,而同时这种产品的使用、转移、消费的过程中,所附加的风险防范措施也必须尽可能的少并且比较简单从而所额外带来的交易成本足够的小。

而对于用户市场来说,为了减少交易信息的滥用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那些按照可信任程度的高低排序的产品提供者将具有较大的优势。尤其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官方或者半官方的机构、国企等,其高信任度并不是来自于其对交易信息滥用的冲动性较低的可能,而是来自于在中国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组织,在信息被滥用上的长久的可追溯性以及从政府作为信用担保方所起的巨大作用,同时也来自于用户市场对此类产品提供者在滥用用户交易信息后,政府所拥有的较强的对这些产品提供者的管制措施的信心。

另一方面,在那些不具有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民企或者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看来,在用户市场。其具有极大的经济动因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供低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并有可能通过用户交易信息的滥用而谋利。而这些以组织形态存在的产品提供者,相比单个个人而言,在发生问题后所具有能力,是个体所无法抗衡的,最终可能导致个人损失的无可挽回。

有这样的风险预期,用户市场在单次交易的额度和规模上,自然要求其足够的小,以使得产品提供方采取道德风险行为的激励不足,同时在交易的确认、资金的转移中要求移动支付具有更多的安全认证措施,以防范交易信息的滥用。而在产品形态上,简单的、质量可以迅速能够被验证的。或者说产品提供方很难对产品信息进行隐藏以获取超额利润的产品和服务,将成为用户市场的首选。

3.4 移动支付双边市场选择分析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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