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0 1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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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键词】移动通讯基站设施 定期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 重要性
随着移动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推动的作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创造非常大的便利。人们在充分地享受移动通信为人们带来的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也会慢慢的对它的电磁辐射的环境方面的影响进行关注。
一、移动通讯基站的概述
移动通信基站会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域中利用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站。在GSM网络当中,基站的作用非常重要和明显,它会直接对GSM网络的通信质量产生影响。移动通讯基站是不可避免产生电磁辐射的,而电磁辐射对环境也存在着污染,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
二、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定期环境监测的办法
对移动通讯基站设施的定期环境监测工作来说,主要是对它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监测,在监测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要设立一定的监测点,这点一般分布在以发射天线作为中心,以50m作为半径的范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保护目标处,在具体设定的过程当中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来说,这些点位的布置会优先布设在公众可以到达的距离天线最近的地方,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目的来对监测点位进行选择。移动通讯基站来说,它的天线发射一般都是定向的天线,因此它的监测点位的设置应该选择在天线的主瓣方向内。如果它的发射天线是架设在楼顶的基站,那么就应该在楼顶工作可活动的范围当中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三、移动通讯基站设施定期环境监测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一)电磁辐射的危害
电磁辐射对人体来说有比较大的危害,它的危害主要在热效应、非热效应和致癌致畸等几个方面有着体现。
首先,电磁辐射的热效应,在辐射比较强的区域当中,辐射的功率密度一般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体所吸收的辐射就会转换成热能。当人体对这些热能的吸收超过了自身的调节能力时,就会导致人体的温度出现明显的上升,最终造成人体的损伤甚至引起生理功能上的紊乱。例如白内障、男性生殖系统障碍和其他热损伤是由于热效应所导致。
其次,电磁辐射的非热效应,电磁辐射的功率密度不大的时候,长时间的被人们进行照射,虽然不会引起人们体温的明显升高,但是也会使人出现烦躁、头晕、记忆力衰退、脱发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状,这些症状一般会在人们远离辐射源之后会慢慢的恢复。
再者,是电磁辐射的致癌致畸变作用,也被人们称之为累积效应,它是一种电磁辐射的远期效应。因为前面两种效应对人体进行作用之后对人体的伤害还没有来得及自我修复,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体如果再一次受到电磁波的辐射,就容易在伤害上出现积累的情况,久而久之就会使得人体中的染色体出现畸变,最终诱发癌症,严重情况下会危及生命。根据相关的研究资料可以发现,如果人们长期处在电磁辐射当中,女性内分泌和生殖机能都会受到影响,会对人体的生殖细胞或者沼气胚胎的发育产生危害。近些年来,移动通讯基站设施所产生的电磁污染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切,同时也获得了政府的重视。
(二)移动通讯基站设施定期环境监测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实时掌控数据,及时控制电磁辐射。对移动通讯基站的设施展开定期的环境监测,主要是对它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定期监测工作的开展,可以实时地对电磁波辐射的数据进行掌握。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可以根据所监测到的数据及时地对电磁辐射情况进行控制,确保人们所生活的环境处在一个可控的健康范围中,不至于对人体造成影响和伤害。
(2)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开展环境保护。由于移动通讯基站的设施建设是必须的,它在人类的通讯和发展当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环境监测的定期开展,可以帮助人们及时的发现环境中的问题,从而通过对电磁辐射的处理对设备的合理调整,开展环境的保护工作,确保人们能够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群众来说,他们对移动基站的建设非常抵触,甚至会在移动基站的建设过程中出现阻挠施工破坏设备的现象,最终会和施工人员产生冲突或者造成基站不能够如期地建成,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被迫拆除,阻碍了我国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也受到了影响。对移动通讯基站来说,开展定期的环境监测工作,不仅是对居民抵触情绪的一个有效消除手段,同时也能够在环境的保护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一、循环经济与制度建设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一词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深刻认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以提高资源利用与环境效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物质循环利用为手段,以市场机制为动力,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上可行的前提下,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污染最小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放弃短期的表面物质追求,通过把废弃物开发为新的资源,最大限度地重复利用物质和能量,旨在系统地使经济中的总体资源增值,实现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很显然,循环经济是一种高层次、高端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其整个过程都贯穿了对制度建设的依赖性。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目前在国内的发展也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和试点的建设方面,没有在全社会推广开来。从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制度建设是其推行的重要保障。而我国在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对制度的探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的建议。
二、制度的内涵与功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单纯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已经无法为现实社会中的许多人类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解释,于是,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开始为人们所认知。随着制度分析理论和新增长理论蔚然兴起,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思想、人力资本和收益递增的思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许多经济学家吸收并利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识到若要有效地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关注发展中的有关制度性因素,认为制度应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内生变量,有效的经济组织与制度安排对可持续发展起着无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把制度看作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康芒思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方式”,是“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定义首先由舒尔茨提出,他为制度做了经典性的分类,将制度分为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用于影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框架的制度等,并把制度定义为一种涉及社会、政治与经济的行为规则。诺思则以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为背景,认为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对制度的定义都围绕着“规则”一词进行,新制度经济学则更强调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人们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制度,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中,制度为人们提供了相互影响的框架。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对组织中的个人实施奖励或制裁,从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激励或约束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制度来观察和理解人类的各种经济活动。关于制度的功能,经济学家也有不同的解释:威廉姆森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舒尔茨认为制度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还有观点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通过提供激励机制而使外部利益内部化。谭崇台认为,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塑造人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提供并在某种程度上创造和扩散信息”,促成“社会共识或一般性的认识基础”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帮助人们估计其他人可能的行为进而矫正自己的行为。”从循环经济的内在需求来看,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主体参与循环经济活动提供激励。第二,对经济主体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提供约束,抑制环境不友好的机会主义倾向。第三,使外部性合理地内部化,将资源要素的投入和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第四,协调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三、循环经济中的制度问题
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中国,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使用、浪费,和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副效应。因此,加快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就尤为迫切。根据诺思的描述,制度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其主旨在于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制度是制约人的行为的一种准则。我国的资源浪费严重,环境不断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一种制度制约人们的行为。循环经济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制度作保障,没有完善的制度作基础,循环经济就根本不可能实现。随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推广,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制度在其中的重要性。最早高度关注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所起重要作用的是科斯,他创立了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产权清晰,交易成本较低,经过有关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谈判,就能导致一种有效率的结果。后来,阿尔钦、德姆赛茨、张五常及诺思等人通过对制度的发展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派。他们继承和发展了科斯的理论,认为交易成本的降低能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则有赖于合约(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威廉姆森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个人以及企业行为的研究,得出提高经济效率必先提高制度的效率,并且,随着经济活动的变迁,制度也应随之改变这一重要结论。到了诺思这一代则直接认定制度与制度变迁就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控制变量。历史也不断证明:有效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不当的制度安排则会使经济发展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而且也包括非正式约束机制。制度是演进的,不断变迁的。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较强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技术创新和突破固然重要,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则更为重要。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从这两个国家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被视为其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如德国早在1986年起就先后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和《循环经济法》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废弃物从避免或减少产生到循环使用再到最终处置。另外针对不同的行业还专门制定了如《废旧电池处理规定》、《限制废车条例》、《饮料包装押金规定》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德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可为我国提供不少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目前,我国尽管已经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创办了生态工业园区和开展了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省的试点和示范工作,但总体上说我国的循环经济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发达国家推进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我国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欠缺就显得尤为突出。当前阻碍我国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因素主要有:其一,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保障。不解决制度和机制问题,仍按传统的宏观经济管理方式去管理,而将对生态和资源的管理排除在外,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无法建立。其二,旧制度路径依赖的存在。制度变迁存在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建立循环经济的新制度体系势必要遭到传统旧制度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因此,循环经济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其三,环境产权难以界定。为使外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成本内部化,十分有必要界定环境产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决定其产权难以界定。另外在中国,由于环境产权的主体是国家,能不能以及如何将环境产权转让和交易是一个难题。
四、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分析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表明,要实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的转变,就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要依靠制度建设来规范政府、企业、等循环经济主体的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是,必须意识到,我国面临着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发展背景,发达国家所具备的殖民地和全球生态资源背景,以及现实的资本、科技和人力资源优势;对于伴随着快速工业化而来的资源、环境和社会问题,我们没有可供转嫁污染产业的空间和回避社会问题的余地。因此,起源国外的循环经济理论只能部分适应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相应地,循环经济制度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正式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计划、规划等;二是人们约定俗成共同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非正式行为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三是循环经济制度的实施机制。循环经济建设需要在上述三个层面上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要构建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两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较高的稳定性,因而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基本的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我们既要加紧研究制订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结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实施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从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来说,关键要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和产品价格政策。要利用经济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排放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从经济激励和行为规范两方面入手,有效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其次,要对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给予足够的重视。作为制度安排的构成要素之一,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人的动机和行为有着密切联系,是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发展的一种无形力量。环境制度的失败的思想根源在于狭隘的经济增长主义,因此,要实现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第一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摒弃将人与自然相对立,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将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第二要改变“自然资源无价”的错误认识,树立自然资本的观念,将资源和环境视作与土地、劳动一样能够参与生产活动并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利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来纠正人们滥用资源、破坏环境的错误行为。第三要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各种形式的循环经济活动,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氛围。
再次,制度实施机制。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彻底变革,客观上要求形成经济系统与复合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的自运行机制,要求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协调统一。因此,循环经济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公众参与”的方针,从试点示范入手,从微观的企业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和宏观的社会层面协调推进。具体而言,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划及政策,对各微观主体的环境行为进行有效的激励或约束;需要企业把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其总体的创新、发展和经营战略,自觉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对公众来讲,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树立同环境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自愿选择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整个社会向循环经济方向转变。
(注:本文受广东省自然基金资助,基金编号:07001793。)
【参考文献】
[1] 鲍尔丁:宇宙飞船理论[J].工业生态学,1997.
[2] 康芒思: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1981.
[3] 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
一、循环经济与制度建设
循环经济(RecyclingEconomy)一词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深刻认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以提高资源利用与环境效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物质循环利用为手段,以市场机制为动力,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上可行的前提下,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污染最小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放弃短期的表面物质追求,通过把废弃物开发为新的资源,最大限度地重复利用物质和能量,旨在系统地使经济中的总体资源增值,实现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很显然,循环经济是一种高层次、高端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其整个过程都贯穿了对制度建设的依赖性。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目前在国内的发展也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和试点的建设方面,没有在全社会推广开来。从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制度建设是其推行的重要保障。而我国在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对制度的探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的建议。
二、制度的内涵与功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单纯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已经无法为现实社会中的许多人类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解释,于是,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开始为人们所认知。随着制度分析理论和新增长理论蔚然兴起,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思想、人力资本和收益递增的思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许多经济学家吸收并利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识到若要有效地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关注发展中的有关制度性因素,认为制度应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内生变量,有效的经济组织与制度安排对可持续发展起着无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把制度看作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康芒思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方式”,是“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定义首先由舒尔茨提出,他为制度做了经典性的分类,将制度分为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用于影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框架的制度等,并把制度定义为一种涉及社会、政治与经济的行为规则。诺思则以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为背景,认为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对制度的定义都围绕着“规则”一词进行,新制度经济学则更强调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人们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制度,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中,制度为人们提供了相互影响的框架。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对组织中的个人实施奖励或制裁,从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激励或约束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制度来观察和理解人类的各种经济活动。关于制度的功能,经济学家也有不同的解释:威廉姆森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舒尔茨认为制度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还有观点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通过提供激励机制而使外部利益内部化。谭崇台认为,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塑造人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提供并在某种程度上创造和扩散信息”,促成“社会共识或一般性的认识基础”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帮助人们估计其他人可能的行为进而矫正自己的行为。”从循环经济的内在需求来看,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主体参与循环经济活动提供激励。第二,对经济主体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提供约束,抑制环境不友好的机会主义倾向。第三,使外部性合理地内部化,将资源要素的投入和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第四,协调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三、循环经济中的制度问题
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中国,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使用、浪费,和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副效应。因此,加快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就尤为迫切。根据诺思的描述,制度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其主旨在于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制度是制约人的行为的一种准则。我国的资源浪费严重,环境不断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一种制度制约人们的行为。循环经济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制度作保障,没有完善的制度作基础,循环经济就根本不可能实现。随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推广,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制度在其中的重要性。最早高度关注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所起重要作用的是科斯,他创立了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产权清晰,交易成本较低,经过有关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谈判,就能导致一种有效率的结果。后来,阿尔钦、德姆赛茨、张五常及诺思等人通过对制度的发展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派。他们继承和发展了科斯的理论,认为交易成本的降低能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则有赖于合约(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威廉姆森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个人以及企业行为的研究,得出提高经济效率必先提高制度的效率,并且,随着经济活动的变迁,制度也应随之改变这一重要结论。到了诺思这一代则直接认定制度与制度变迁就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控制变量。历史也不断证明:有效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不当的制度安排则会使经济发展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而且也包括非正式约束机制。制度是演进的,不断变迁的。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较强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技术创新和突破固然重要,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则更为重要。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从这两个国家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被视为其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如德国早在1986年起就先后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和《循环经济法》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废弃物从避免或减少产生到循环使用再到最终处置。另外针对不同的行业还专门制定了如《废旧电池处理规定》、《限制废车条例》、《饮料包装押金规定》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德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可为我国提供不少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目前,我国尽管已经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创办了生态工业园区和开展了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省的试点和示范工作,但总体上说我国的循环经济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发达国家推进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我国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欠缺就显得尤为突出。当前阻碍我国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因素主要有:其一,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保障。不解决制度和机制问题,仍按传统的宏观经济管理方式去管理,而将对生态和资源的管理排除在外,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无法建立。其二,旧制度路径依赖的存在。制度变迁存在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建立循环经济的新制度体系势必要遭到传统旧制度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因此,循环经济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其三,环境产权难以界定。为使外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成本内部化,十分有必要界定环境产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决定其产权难以界定。另外在中国,由于环境产权的主体是国家,能不能以及如何将环境产权转让和交易是一个难题。
四、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分析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表明,要实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的转变,就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要依靠制度建设来规范政府、企业、等循环经济主体的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是,必须意识到,我国面临着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发展背景,发达国家所具备的殖民地和全球生态资源背景,以及现实的资本、科技和人力资源优势;对于伴随着快速工业化而来的资源、环境和社会问题,我们没有可供转嫁污染产业的空间和回避社会问题的余地。因此,起源国外的循环经济理论只能部分适应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相应地,循环经济制度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正式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计划、规划等;二是人们约定俗成共同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非正式行为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三是循环经济制度的实施机制。循环经济建设需要在上述三个层面上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要构建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两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较高的稳定性,因而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基本的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我们既要加紧研究制订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结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实施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从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来说,关键要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和产品价格政策。要利用经济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排放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从经济激励和行为规范两方面入手,有效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其次,要对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给予足够的重视。作为制度安排的构成要素之一,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人的动机和行为有着密切联系,是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发展的一种无形力量。环境制度的失败的思想根源在于狭隘的经济增长主义,因此,要实现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第一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摒弃将人与自然相对立,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将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第二要改变“自然资源无价”的错误认识,树立自然资本的观念,将资源和环境视作与土地、劳动一样能够参与生产活动并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利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来纠正人们滥用资源、破坏环境的错误行为。第三要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各种形式的循环经济活动,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氛围。
再次,制度实施机制。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彻底变革,客观上要求形成经济系统与复合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的自运行机制,要求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协调统一。因此,循环经济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公众参与”的方针,从试点示范入手,从微观的企业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和宏观的社会层面协调推进。具体而言,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划及政策,对各微观主体的环境行为进行有效的激励或约束;需要企业把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其总体的创新、发展和经营战略,自觉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对公众来讲,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树立同环境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自愿选择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整个社会向循环经济方向转变。
【参考文献】
[1]鲍尔丁:宇宙飞船理论[J].工业生态学,1997.
[2]康芒思: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1981.
[3]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危机”日益显现,人们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起初人们对水资源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规律和运动规律,即着重于水资源自然属性的研究。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技革命,使人们对水资源的研究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逐步从水资源自然属性的研究过渡到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属性研究,从社会经济系统的角度广泛开展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这些研究领域包括水资源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水环境安全的研究、水权水价的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等。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短缺,以水资源的节约使用、清洁生产、水循环利用、污水资源化为核心的水循环经济理论与发展模式的研究逐渐成为当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的最新方向。
1 水循环经济的概念与特征
1.1 水循环经济的概念
关于水循环经济的概念,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并未明确提出,大多数是在循环经济的概念基础上,从城市或产业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近似的概念。
陈琨[1]从实施水循环经济的模式方面,提出水资源循环经济应该至少包括两层内涵:一是在用水环节,对于跑、冒、滴、漏、污实现最小量化,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净化、回收、循环利用,达到或接近水的零排放;二是尊重自然界水的循环规律,在区域范围内,通过经济、工程技术、立法等手段调整水的时空合理分布和利用,维护水的自然循环系统,使水资源得以永续利用。张钡[2]从社会水循环的角度,提出了水产业循环经济的概念,他认为,水产业的循环经济应是一种在对水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其中污水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是水产业循环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和标志。
正确而又合理的水循环经济定义是水循环经济系统分析、核算与制定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综上所述,在对水循环经济及其应用这一研究过程中,虽然各位学者给水循环经济所下的定义,规定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等都有所不同,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研究成果的大量问世,彼此间的差异将逐步缩小。本文认为,水循环经济首先是一种先进的水资源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社会水循环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循环经济的思想,按照水资源节约、水环境友好的原则,在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以完善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降低污染,来实现社会发展的最终可持续性。
1.2 水循环经济的特征
根据水循环经济的定义,通过传统水资源利用模式和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水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如下特征。
1.2.1 发展目标上追求效率、效益和可持续的统一性
水循环经济模式在发展目标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要求水资源利用模式必须按这三大目标进行重新构建。
(1)效率特征要求水资源利用注重节水,节水应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在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高效利用水资源。
(2)效益特征表现在中观上水资源配置的高效益,要构建节水型经济系统和节水型社会系统。例如,非农产业的用水效益大大高于农业,低耗水产业的用水效益高于高耗水产业,经济作物的用水效益高于种植业,这要求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将水从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领域,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
(3)可持续性是指水资源利用充分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水循环经济模式追求的最高目标。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要求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塑造持续发展型社会;要求一个流域或地区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打造与当地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要求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精心管理,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将农业、工业的结构布局和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
1.2.2 管理环节上追求供水、用水和排水等环节的健康循环
发展水循环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为人类提供健康的水资源生存环境,水循环经济要求水资源利用的各个环节和途径都应追求健康循环,且贯穿于整个水的社会循环过程中。水循环经济的健康、良性循环特征体现在水资源利用的各个环节中,需要贯彻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输入端的减量化原则(Reduce)。要求在供水环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水资源量,即用较少的水资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水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节水技术和节水实践,从而减少生产过程中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在生活中,要求人们使用节水器具和采用节水实践来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需求,从而达到减少废水排放的目的。
(2)过程控制的再利用原则(Reuse)。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从上一工序或过程排出的水资源能够直接为下一工序或过程所用,水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多次重复利用。在生产中,要求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和先进技术,以便于排出的水能够不经任何处理就能为另一用途所用;在生活中,鼓励人们采取措施将生活水重复使用后用于冲厕、灌溉等用途。
(3)输出端的再循环原则(Recycle)。要求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水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废水。废水资源化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水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二是水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不同的新产品,废水资源化后形成不同的产品可用于不同的用途。再循环原则要求水资源相关者将失去功能的废水恢复功能,从而可以再利用,以使水资源整个流程实现闭合。
1.2.3 利用手段上追求科学技术、经济与行政手段的一体化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水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多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水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持体系由五类构成,包括替代技术、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
有效的经济政策是水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必要保障。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求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利用价格、税收和财政等各种经济手段,包括建立征收水资源税制度、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污水资源化税收优惠制度等,从而实现符合水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3R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