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危害范文

时间:2024-01-13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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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危害

篇1

对于都市快节奏的当代人来说,饲养宠物似乎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宠物,已经成为不少人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比如,它们的存在,对于那些由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所带来的寂寞、压力、不自信等,都可能会得到些许的缓解,宠物的存在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是必然的。然而大量的宠物饲养,随之带来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如宠物弃养、动物带来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等而由于宠物市场的扩张过快,相应的法律措施和具体动物管理机构又没有跟上,导致目前因为宠物弃养(主因)、流浪动物自然繁殖等原因北京市流浪动物数量剧增。

1 流浪动物产生的原因

一、被饲主弃养

因为据科学调查统计75%以上的流浪动物是由于认为抛弃产生的,而随着宠物动物数量的迅速扩增,必然导致北京市内流浪动物的迅猛增加。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居住环境发生变化之后,许多人在离开时也抛弃了自己的宠物,而这是流浪狗数量迅速增加的最直接原因。不再被需要,所以被抛弃,农民上楼后不再需要看家护院,养狗的费用却会有明显增加,很容易做出抛弃动物的决定。

二、流浪动物的自然繁殖

除了人为弃养,流浪动物的自然繁殖也是一个流浪动物数量庞大的重要原因就是流浪动物无意识的繁殖。每每经过夏季,就到达了流浪动物数量的高峰期。据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的统计,全世界大概有5亿只流浪狗和散养的狗和大致同样数量的流浪猫(WHO数据显示,其中流浪狗大概2亿只),而这些主要源于主人的弃养。猫和狗又都有着较高的繁殖率,一只未绝育的成年母猫每年可以生三胎,每胎3-5只。一只母猫3年就可以产下超过40只小猫。即使成活率不高,依然可以使流浪猫的N群迅速壮大。他们无意识的繁殖,也是造成流浪动物增多的重要原因。

三、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原因

我国政府没有设置专门的流浪动物收容所。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保护动物福利的总括性法律。由于流浪动物数量大,增长过快,相应的法律措施和具体动物管理机构又没有跟上,导致流浪动物问题越来越严重。

2 流浪动物的危害

一、传播狂犬病的卫生隐患

狂犬病毒通过神经系统传播,死亡率近乎100%人若被带有病毒的动物咬伤或皮肤外伤处接触带有病毒的动物都有可能被感染。

二、随意穿行道路,干扰交通秩序

在我国因避让流浪动物引发大量的交通事故,甚至在香港还发生过为躲避流浪狗而导致38辆汽车连续相撞的恶性事故。

三、流浪动物的病菌携带

流浪动物因为自身环境所限,经常穿梭在垃圾堆等病菌极度容易滋生的地方,本身也不具备清洁条件,极易感染和携带寄生虫。

四、影响市容市貌

在北京逐步进入国际化大都市的同时,市区里公园中、马路上、市郊周围经常看得到流浪动物的身影,这本身就和构建国际化大都市的理念不符,特别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形象。

五、对居住地生态的影响

有的,猫咪看似娇小可爱但情况并非如此,猫,特别是无主猫(流浪猫、野猫、散养的牧场猫)是野生动物的头号敌人。有数据显示,在美国每年14亿~37亿鸟类、69亿~207亿哺乳动物死于无主猫和家猫的捕杀,其中多数死亡是无主猫导致的。

六、对人民精神文化的侵害

在治理流浪动物的时候,政府及其动物监管部门总会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治理流浪动物手段过于粗暴强硬的话(如街头直接扑杀、直接抓回条件极差的动物收容所、不恰当的安乐死、不恰当的节育措施等)会招致民众反感不满,因为我国是一个继承儒家“仁”“爱”文化精髓的文化底蕴丰厚的国家,这本质上和我们的理念不和。一些扑杀流浪动物的行为可以看作是对我国精神文化的一种侵害。但是另一方面政府放任不管任由其发展,又会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3 改善措施相关意见

一、法律法规方面

有人曾经说过,看一个国家如何对待动物,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一套适合自己国情的小动物保护法。有法可依,对小动物们来说绝对是一件安身立命的大事,我们多么期盼,在中国,小动物保护法能早日出台,小动物们的生活有所保障,避免更过类似虐猫、虐狗事件的发生。首先让我们看看外国的一些关于小动物保护法规:

二、放开对民间动物保护机构的限制

给予一些经过认定的民间保护组织在政策上,经济上给予优惠。这是一个对政府和人民都有利的事情,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更好的聚民力解决流浪动物带来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可得到民众多方面的支持,化解因处理流浪动物不当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推广教化

在官方平台,公益广告方面帮助人们树立一种理念,养动物是一生的事情,不要凭借一时冲动,要养就好好养,考虑清楚,没条件能力就不要考虑养宠物。

参考文献

[1]周丹.与流浪动物共同期待[J].宠物世界.2008(9).

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节奏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不少家庭选择饲养宠物,而养狗的比例占80%以上。美国华威大学研究发现,养狗的人比其他人要更快乐和健康一些,也要长寿一些。在国外,人们利用宠物进行“动物辅助治疗”,给医院、养老院、孤儿院的人们带去温暖和爱。

北京地区宠物犬的数量约为100多万只,专家估测,全国目前饲养狗的总量为1亿条。据成都市公安局的统计数据,2003年成都市内宠物犬数量为8万多只,2008年初成都市内宠物犬数量猛增到90万只。4年时间,宠物犬的数量增加了10倍。由此可推算成都每年的犬只数量增长率为惊人的80%以上。城市宠物犬数量急剧攀升,这或多或少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一部分人十分喜爱养狗,另一部分人厌恶或害怕各类犬只,担心犬只会对家人造成安全威胁,也有很多人对犬只造成的粪便污染、噪音污染提出了抗议,也对可能的狂犬病的泛滥感到忧心忡忡。

如果犬只增长速度远远超出了社会可承受范围,流浪狗的数量将迅猛上升。若众多的流浪狗,政府和名间组织没有能力将它们全部饲养在救济中心,那么等待这些流浪狗的只能是被捕杀,这又是各类动物保护组织所不能接受的。但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宠物饲养管理的法律,相关配套性法规更是处于空白状态,便必然由此引发诸多问题。本文以新西兰养狗制度作为对比,以成都市养狗政策为例,提出我国犬只管理政策的一些改革建议。

一、新西兰养犬法规

新西兰,是一个政治体制实行君主立宪制混合英国式议会民主制的国家,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新西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大洋洲最美丽的国家之一。新西兰人非常爱狗,在四百多万人口的新西兰,有200多万人在养狗,可见狗在新西兰人心目中的重要性。 新西兰一大知名“拍照景点”就是行人牵着的宠物狗。在新西兰狗不仅是被当成宠物,跟是被视为家庭成员之一。而新西兰史上从未发生过狂犬病,所以在新西兰是不用打狂犬疫苗的。新西兰生态保护部门网站上明确指出,宠物狗可以带入多数保护区公园允许进入的地段,但也要遵守一些规定和提示。

一般规定

在新西兰养狗法律规定必须给狗注册上狗牌,你需要在你的小狗满3个月以前给它注册狗牌;首先到City Council 网站上下载一个表格 叫做Application to register a dog,填写完成后可以选择邮寄或者在您的狗长居区域内的City Council服务中心申请注册。每次注册上牌的有效期为一年。注册的费用根据狗的类型和大小来区分从60纽币到160纽币不等。成功付款以后都会得到一个Tag Prefencen (标签) ,可以选择圆形的或者超条形的橡胶狗牌,要一直戴在狗狗的项圈上,这是你的狗的身份证。狗牌注册成功的两个月内,需帮您的狗植入芯片。在新西兰很多城市,狗主人可以通过很多途径获得注册费用减免。

处罚措施

进行注册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些常用的养狗须知。新西兰宠物狗法案的处罚规定有33项之多,范围包罗万象,罚金从100纽币到20000纽币不等。根据宠物狗法案,“有潜在威胁的狗”指那些行为可能会对公众安全造成危害的狗或一些在新西兰限制饲养的狗。出现在公共场合时,这些狗必须戴嘴罩,不少地方政府还要求对这些狗做绝育手术。你没有在规定时间给狗注册狗牌,罚款300到3000纽。你若没有给狗提供适当的照顾和关注,食物,水和住所,并提供充分的锻炼,你可以被罚款300到5000纽币。大型狗狗去公共场所没有带狗绳,可以被处罚500纽币;狗主人必须妥善处理狗在公共场所留下的粪便,否则被处罚300纽币;如果你的狗攻击一个人或动物,你可以被罚款高达3000纽币;若攻击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你可能会被罚款20000纽币和或监禁长达三年,以此敦促宠物狗主人尽责养护。

二、成都市养犬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成都市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藏獒、德国牧羊犬、土狗等22种大型犬、烈性犬被明令禁养。 截至2007年,成都市犬只数量大约有90万只左右。《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在限养区登记的犬只数为40370只。

一般规定

按照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1只导盲犬或扶助犬。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取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疾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犬只登记,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只登记电子档案,《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年检。养犬人应当每年缴纳犬只管理服务费。养犬人携犬出户,犬只需佩戴标志牌,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使用犬绳牵。犬主应及时清除犬只制造的粪便。犬只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处罚措施

依照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若不及时将被伤害人送诊或不先行垫付医疗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若未及时报告疫情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犬只乱叫扰民,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若养狗人不即时清除狗粪便,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我国养犬存在的问题

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大城市逐渐也流行饲养宠物,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令市民头痛的问题。最严重的当属狂犬病,狂犬病在我国呈多发态势,已被列为地方性流行病,犬病发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第二。而感染犬仍然是我国狂犬病主要来源,占95%。发病犬伤人事故频繁发生,犬狂犬病仍以高度散发为主,疫情难以控制。中国每年因狂犬病死亡两千人左右,狂犬病无有效治好的方法,病死率几乎100%。2014年1-8月全国总计发病588例死亡536例,2015年1-8月今北京地区狂犬病已经死亡8人,伤了77人;广东省2014年,狂犬病死亡数仅次于艾滋病、肺结核,居传染病致死第三位。除了狂犬病,狗咬人事件也是层出不穷。成都每年处理的犬伤患者人数均在12万多。成都市卫生局统计2011年上半年成都市处理犬伤患者59562例。杭州市疾控中心的统计在2013年杭州有约10万起狗咬伤事件。2015年1月长沙大学生谢本宗在公园被郭某带的两只狗咬伤双腿,郭某拒绝支付600元赔偿金,双方发生争执,郭某对谢拳脚相向,致其头部受伤严重而死亡。2013年5月27日早晨,遵义城区一位老人上山晨练时,被路边两条恶犬咬伤致死。2012年11月1日金华一个19月大的宝宝在家门口被一只大型犬一阵狂咬,血肉模糊的宝宝脸上缝了上百针。

我认为现在我国养犬存在以下4个问题:

1.没有对工作犬完善的管理机制

现在工作犬越来越多,但却没有对其进行完善的管理。例如现在很多城市的公交和公共场所是不允许导盲犬进入的。

2.养犬过程的一些不良现象

个别养犬者不对自己的宠物加以适当的约束和管理,影响公共的生活环境。在溜犬时没有及时处理犬只的排泄物,破坏公共环境;不给犬只戴狗链,惊吓行人,甚至有宠物犬咬伤他人的现象;任由犬只乱吠,严重干扰他人休息,增加邻里间的矛盾。

3.缺乏系统的检疫管理

据统计,可由犬类传染给人类的疾病多达几十种,常见的、危害较大的有十余种,例如狂犬病,弓形体病,结核病等。部分养犬者未给自己的宠物进行必要的检疫、接种疫苗,给社会造成了安全隐患。据调查,上海市近五年来,弓形虫感染率达23%~28%,线虫感染率达26%,犬瘟热发病率超过15%。未进行检疫的宠物犬很容易携带病毒、细菌和寄生虫。

4.未对流浪犬进行统一的管理

我国未使用狗牌等可以区分家养犬和流浪犬的标志物,经常会出现家养犬和流浪犬混淆的情况。我国没有对流浪犬进行统一的管理,而是任由其在街边流浪。

四、解决的办法

很多国家都有规范养狗的专门法,养狗前要先读懂法律。显然,在规范约束养狗方面,我们的立法已经滞后,仅有的一些法规和地方法,不但力度不够,执法上往往也是“人性化”有余而严厉不足。一件狗咬人的寻常小事引发恶性命案,不文明养狗,又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各种的狗患,实际上就像“定时炸弹”。面对这些问题,政府管理部门曾经想简单的利用高收费限制饲养。北京、深圳、天津、广州、杭州等地曾制定犬登记费5000元,年审查费2000元。但实际上效果甚微,过高的办证费,导致大量“黑狗”出现,反而不利于犬只的管理。近年来,各地纷纷降低了养犬登记费和年审费,宠物的持证率比原先略有提高。深圳将养犬注册费降至300元。成都市2011年在条例实施第一年,为提高市民的认可度和犬只免疫率,暂不收取管理服务费。

在了解了新西兰的养狗制度以后,提出几点建议:

1.芯片和狗牌的强制使用,推动犬只饲养的的“实名制”

所有狗必须注入芯片。建立犬类监护人制度,号码统一使用犬主身份证号码,并通过管理软件的设置和电子芯片号码建立链接,既节省了每年证牌的制作费用投入,降低管理成本,又能为一线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推进犬只的“实名制”,提高大城市犬类的管理能力。但却没有对其进行完善的管理。例如现在很多城市的公交和公共场所是不允许导盲犬进入的。

2.坚持低收费的办证机制――重罚款、轻收费

根据我国国情,不收费或低收费的犬只管理方法更加合理和有效。只要做到“以罚养律”,免费的办证模式并不存在任何经济上的担忧。

3.绝育手段严格控制城市犬只繁殖权

狗的繁殖速度很快,犬只繁殖控制的必要性。我认为,我国的流浪犬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我们不得不考虑国外普遍对犬只采取的绝育政策。按照国际惯例,对犬只实施绝育是有效控制犬只无序繁殖的有效手段,母犬和公犬都可以,而且应该接受绝育手术。

4.增加流浪狗救助中心建设以及通过社会捐助和志愿者服务来保障救助中心正常运营

建立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通过文字,图片,录像,全方面的记录流浪狗的情况。向人们宣传主张,介绍活动,从而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保护流浪动物。逐渐建立一个救助流浪动物的体系,最终改善流浪动物的生活,提高社会对流浪动物的关注度。志愿者服务活动可借鉴新西兰的相关制度。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S8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6-0089-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饲养宠物已经从贵族阶层的摩登时尚转变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宠物及宠物管理的诸多问题已经在不同程度上牵动着社会的神经,从另外一个角度考验着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从笔者多年来宠物管理的工作实践来看,宠物管理还处于比较粗放的水平,离精细化长效管理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1 当前宠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深圳市的宠物饲养现状存在种类多(狗的种类就相当多)、数量大(宠物饲养量在全国来说都是处于前列)、范围广(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也在饲养宠物)等特点。宠物的饲养活动在培育人们热爱自然、珍视生命、保护动物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担忧。

(1)有饲养兴趣而没有饲养方法,饲养水平不高。对宠物有研究,善于观察,懂其习性的人并不多,许多人都是凭好玩而为之,有的甚至只是为了满足孩子的童真把宠物买回家。

(2)流浪宠物的管理难度相当大。流浪宠物靠捡拾垃圾为生,极易感染各种疾病。在特定的季节下还伴随着很高的发病率,这种情况下如果人与其接触或受到攻击,导致疾病的发生。近年来,深圳市的狂犬病发生病例保持在170~200例之间,很多都是因流浪狗咬伤而引起的。

(3)管理监督的政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监管缺位问题不容忽视。随着宠物饲养现象越来越居民化,深圳市宠物管理的政策文件与国内的很多城市相比是较为完备的。但在专职人员的配备上并不理想,一些在宠物管理专职岗位上的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被其他工作所占用,造成在政府行为层面的宠物管理活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4)宠物的免疫率低下,新型流行病的不断产生与动物的密切关系对宠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非典”、禽流感、猪流感、H7N9等新型流行病的产生都与各种动物有着密切的关系。宠物饲养造成人与动物的密切接触进一步提升了疾病发生的机会。

(5)宠物的登记管理率较低。由于居民对宠物危害性的认识不足,造成对宠物登记工作往往不予配合,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偷着饲养的现象随处可见。

(6)宠物的宰杀、掩埋等不够人性化。有些人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对宠物的生命并不尊重,随意宰杀、宠物死后随便乱扔等现象较为严重。

2 对抓好宠物管理的建议

宠物管理是对高尚品质生活方式的一种介入,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融洽关系。在深圳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过程中,宠物管理虽然是社会生活的一个小小的剪影,但同样需要精心、细致的工作促进文明氛围的形成,是广大居民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享受高品质的人生乐趣。

(1)充实人员、充实队伍,提高管控能力。对于至今尚未安排专职宠物管理工作人员的街道要尽快将人员充实到位,同时在充实人员的过程中要把好新进人员的专业质量关,使人员安排做到知一行、专一行、管一行;对现有人员在调度使用上错位的,要尽快调整、纠正到位,使其专下心来干好自身的本职工作。此外,要切实做好对人员队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进而提高政府对宠物饲养的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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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饲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降低人与动物的病源传导。每一种宠物都有其自身的生活习性,也都有着特别的饲养方式。但在宠物饲养的过程中,很多人其实对宠物的习性并不是很了解,往往造成人与宠物之间的不和谐。如何喂食、如何保持卫生、如何判断宠物的身体状况、如何与宠物交流等都有着很大的学问,需要去宣传、去教育、去引导。特别是在一些人和动物之间可以传染病上,要切实加以防范,防止病从宠物来。

篇4

宠物与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而坐在副驾上的宠物狗活泼好动,极容易干扰驾驶员的视线,或宠物狗一不小心误按车内按钮,很有可能对正在开车的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属于妨碍驾驶安全行为。

宠物伤人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当时我栓了狗绳带大白下楼,出电梯的时候它咬了人。你已对动物采取了安全管束措施,一般情况下,你对自己宠物的伤人行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大白平时很乖,那天会突然咬人是因为邻居大叔狠狠踹了它一脚,它受到惊吓才咬了他。

如果你已依照法律规定尽到了管束义务,危害是被侵权人“咎由自取”,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那你就可以 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啦!

原来如此,那如果我当时没给大白牵狗绳,它咬了人,又会怎样呢?一般情况下,宠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管束义务,对动物本身的危险性应当负责,你未尽到自己的管束义务,无论他人是否有过错,你都应当对自己宠物的伤人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但若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你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1246条告诉我们:“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我牵着大白出电梯,大白被邻居大叔踹了之后,惊恐未定,出门又咬了买菜回来的老奶奶,老奶奶花了一大笔医疗费,她应该找谁要呢?老奶奶可以向你索赔,也可以向邻居大叔索赔。如果向你索赔了,你可以向“肇事”的邻居大叔追偿。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简而言之,如果你的宠物伤人是第三人故意挑衅造成的,此时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向你索要赔偿,你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宠物遗弃、逃逸的风险

如果哪天大白走丢了变成了流浪狗,或者我养不起它把它扔了,它在外面咬了人,我还要负责吗?

逃逸或被遗弃的动物由于缺乏管理,加剧了对人和社会的危险性,法律对它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也规定了相应责任。

如果你养的狗狗、猫猫逃跑或被你遗弃了,伤了人,你就应对自己遗弃动物和未尽到管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原来如此,我怕大白太孤单,还想养一只藏獒,让它们有个伴,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风险吗?

藏獒是烈性犬,你如果养了,就会触犯《民法典》的禁止性条款。

民法典第1247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你饲养的宠物是危险动物,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无论你是否履行全面管束义务,无论被侵权人有无过错,都应对宠物伤人的加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文明养宠

(1)选择危险性小,法律不禁止的动物作为宠物

(2)做好安全防护,保持宠物健康既是对宠物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因此必要的疫苗是需要接种的,此外专业的宠物训练也有助于降低动物对人类的危害。

(3)自觉清理动物粪便,不仅在家里要保持干净的环境,将宠物带出门的时候更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将宠物产生的粪便处理掉,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4)出门带牵引绳,虽然宠物主人普遍认为宠物狗对人的危害性极低,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宠物出现失控状态,咬伤他人,因此将宠物带出门时系上牵引绳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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