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区别范文

时间:2024-01-16 10:13:04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区别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区别

篇1

这就是金融科技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事实上,金融科技企业的出现并非偶然,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融服务与互联网技术天然地存在着密切联系。

金融是为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而生的,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将所有闲置资金盘活,让每一笔钱得到最大化利用。在传统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主要依靠线下网点开展业务,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维持各网点正常运营。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办理存贷款业务也都需要在线下网点提交资料,时间成本也非常大。但依托互联网技术,所有的业务均从线下转为线上,消除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距离,从而大幅缩减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增加了闲置资金被利用的周期长度。

此外,金融服务的核心是风险控制,这需要大量数据做支撑。在传统金融服务中,数据都是孤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很难实时共享所有数据,甚至同一机构的不同网点之间,也很难做到数据同步。这就造成了非常大的风险隐患,例如一人多贷、一房多抵的情况。但依托互联网技术,数据不仅能够实时共享,而且通过自动化的数据分析,能够极大提升贷款审批的效率,从而降低融资方的成本,提升资金利用率。

不得不说,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技术导向确实已经成为颇具共识的方向。像豆蔓理财这种规模上不能与大企业比肩的平台,如今已沿着自己的逻辑,通过技术革新营造一个个小而美的金融生态,并据此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今年,阿尔法狗战胜了李世石,彰显出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的重大进展。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金融科技企业纷纷试水智能投资顾问,将人工智能的研发成果应用到金融服务上。

豆蔓理财自主研发的RS智能配资系统,目前主要服务于资金端客户。它通过调取投资行为数据,计算出该客户的投资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最终匹配到资产端。

但这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豆蔓理财希望打造一个资金融通的生态圈,将人们的每一笔收入都实时对接债权,随时可支取,但收益将根据投资期限上下浮动。这种融合了区块链、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全自动配资工具,将在极大程度上降低资金闲置的可能性,同时通过分散投资标的,降低理财人的风险。

应该说,无论是豆蔓理财正在努力研发的新一代RS系统,还是蚂蚁金服等大型企业已经完成的业务布局,都只是金融服务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一个缩影。但金融科技的未来却远不止于此,它所要推动的是整个金融行业的变革。

我认为,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转型做金融科技公司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有人甚至认为是企业把互联网金融公司改称金融科技公司,可以绕开监管。这种看法其实非常不专业。无论是金融科技公司,还是互联网金融公司,都应该在监管范围内开展业务,而且从目前的监管要求来看,金融科技公司并没有处于监管盲区。

应该说,业内主打金融科技的概念,是建立在对自身业务更加准确和明晰的认识基础上的,尤其围绕信息中介这个定位,金融科技的概念其实更加适合,因为既能彰显出企业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又能明示自身业务与金融业务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

我觉得,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都还处于发展初期。金融科技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传统金融业务的质量和效率,现在各家都在沿着这个方向去研发各种各样的系统。

篇2

农业科技园区的探索发展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同时限制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因素逐渐显现出来。1)政府和科技部门对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未能提供稳定的、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支持渠道。一方面,农业科技园区同科技园区一样,建设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且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又因为农业的特性使园区的发展额外受到自然资源的制约;另一方面,农业科技园区要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农业科技企业因其涉及的行业而注定不能仅仅追逐利益,所以园区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而目前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对农业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与工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区别不大,缺乏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农业科技金融的研究刚刚起步,建立的政策体系和支持渠道并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支持渠道。2)农业科技企业的科研能力不足,缺乏高新技术成果,忽视自主创新,现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科技创新是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本质需求,但是目前很多园区对于人才的培养和科技的开发都不甚重视,部分园区仅仅通过临时聘请科技人才来满足需求,甚至园区之间项目雷同,互相模仿经营模式而放弃自主创新。部分园区没有适合当地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无法充分利用资源。同时还有部分园区脱离当地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现状,不考虑产业发展需求,盲目上马高新技术,造成资源浪费。另外,一些高新技术因为风险大而被放弃,导致园区产业发展缺乏持续的动力。据有关部门统计的3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科技项目开况:截至2011年年底,共引进项目2148个,自主开发项目1302个,占比不足40%。总体上,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发达国家10~15年,科技进步在农业中的贡献率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1.2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趋势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已经明确指出,中国农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一方面,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符合农业科技创新的客观要求,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是科学技术。现代农业更是以现代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建设现代农业可以更大限度地综合配置、利用现有农业资源,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符合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符合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客观要求,园区的建设为农业科技产业化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业科技企业纵向一体化,是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途径,促进农业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的关键点。

2农业科技园区金融支撑服务体系构建思路

2.1建立金融支撑体系的总体思路政府通过加大招商力度,汇集更多不同的金融资源,完善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的服务机制及运行机制,发挥政府在产业投资初期的主导作用,明确市场在产业运行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提升农业科技企业的资本发展层次,充分调动园区内投融资机构的积极性,活跃服务市场。强化投融资平台的纽带作用,疏通核心区到示范区和辐射区的道路,以建立的园区金融服务高地带动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区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目标。

2.2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原则1)政府推动原则。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更多专门的、高效的公共服务,新的政策措施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发展农业科技与普通高新技术的区别。政府推动需要追踪现代农业的产业政策,抓住机遇,以改革为动力,以引入为手段,加强政府协调和行政保障,建立信息平台,争取政策资源,扩大园区投融资规模。2)市场主导原则。农业科技企业应当积极寻求融入市场机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以获取竞争优势。成熟的园区必须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必须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活跃市场主体,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引入风险投资,组建担保机构,吸引不同层次的资本投入,取代财政资金,促进投资多元化。3)企业主体原则。坚持以引入的投融资服务企业为主体,开展投融资服务,园区应当运用服务、引导、促进的手段,满足主体的需求,保障并促进投融资服务企业的活力提高,力图形成各种市场化的服务平台以及社会组织网络,促进市场机制的成长壮大。

2.3建设内容

2.3.1打造金融环境以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体系为基础,优化投融资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安全区、发展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将园区打造成区域金融服务高地。1)政策环境。出台政策促进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鼓励各类金融要素的加入,促使金融要素互利共生,形成合力。2)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意识,避免引入过多坏账;建立企业诚信系统,规划利用引入的投资担保机构,联合国家工商、税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保障信用环境的健康和谐。3)制度环境。制定针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投融资管理制度,规范园区金融秩序,维护引入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合理利用金融工具,防范农业科技金融的特有风险。4)社会环境。在园区内培育创业文化,鼓励企业形成自主创新、敢于尝试的企业文化,避免企业之间抄袭项目,园区之间抄袭模式。建立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使企业有意向,有能力接触到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金融信息。

篇3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中坚力量。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多家,从业人员 960万人,虽然其数量仅占全国中小企业数量的3.3%,却创造了全国约 65%的专利发明,是创新型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支关键力量。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的融资需求与现有的银行体制之间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激化,以大客户基础上的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体制已不能有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新途径,倍受国内政府、业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并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文我们在研究国内外已有科技银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科技银行发展模式的建议。

二、科技银行的概念及经营模式——以硅谷银行为例

科技银行是指主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兴的一种银行机构。最早也是最成功的科技银行实践案例是美国硅谷银行。为此,我们首先研究硅谷银行的经营模式及风险控制方式,从而更好地认识科技银行。

硅谷银行于1983年由几家银行机构出资在硅谷设立。近20多年来,硅谷银行主要为创业期、成长期的高科技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被认为是支撑硅谷活跃创业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从1993年以来,硅谷银行的平均资本回报率是17.5%,而同时期的美国银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是12.5%左右。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与普遍愁云惨淡的美国银行业相比,这家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银行表现出难得的抗跌优势。2010年硅谷银行的坏账率低至0.73%,成功实现“盈利性、安全性”。科技型企业具有较高的财务风险与市场风险,再加上抵押品缺乏,因此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业务经常被传统商业银行所忽略。但硅谷银行却凭其独特的经营理念与运营模式获得较大的成功:

(一)通过金融创新来实施差异化与特色化经营。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将主要客户定位于大企业,硅谷银行把目标市场定位在新创立的、发展速度较快,被其他银行认为风险太大而不愿意提供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身上,并开发大量适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和服务,其分支机构均设立在美国技术创新中心区域。

(二)围绕风险投资开展业务,股权债权交叉应用。硅谷银行规定所服务的客户对象必须是有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并寻找更多的风险投资来合作,使银行借助风投的力量,进一步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风险。硅谷银行还直接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或者其所投资的企业,成为他们的股东或合伙人,并向公司提供上市、并购等投资银行顾问服务。

(三)采用知识产权融资等方式对冲风险。硅谷银行会与客户签订协议,要求以技术专利作抵押担保,根据协议,如果不能还钱,公司的技术专利将归银行所有;如果公司难以为继,在技术专利卖掉后,所得款项也要首先归还硅谷银行的贷款。

通过硅谷银行实践经验来看,科技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的核心区别在于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差异:商业银行主要依据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性”原则发放贷款,科技银行则主要借助金融创新、股权投资和融资对冲等方式,构建合理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因此,科技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天然的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受到高度的关注和被寄予较大的希望。

三、科技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和创新应用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我国部分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科技支行的形式开展了创新性的探索和尝试。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杭州、武汉、深圳、无锡和苏州等地紧随其后。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设立了八家科技支行,从目前已成立的科技支行运作模式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其具有以下特点:

(一)银监会给予了更大的利率浮动的政策,使其面临高风险的同时,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比如成都的两家科技银行均可自主决定贷款利率,实行更加灵活的信贷政策;其具有一定政策性银行的特性,要享受政府特殊的扶持政策,但从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又实行纯粹的商业化运作。

(二)创新业务所占比例较大,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贷款、银投联贷、跟进贷款等融资创新产品。

(三)均依托高新园区设立与开展业务。如成都高新园区科技支行、武汉光谷高新园区科技支行等。

四、我国应选择何种科技银行发展道路的建议

篇4

关键词:金融科技;大数据;区块链;互助保险;监管科技;监管沙箱

一、金融智能化发展的进程与现状

(一)金融智能化的主要阶段。技术进步一直是驱动金融业发展与变革的重要力量。金融稳定理事会FSB(2016)将金融科技(FinTech)定义为“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其创造出新的金融模式、技术应用、产品和服务等,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提供与获取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技术驱动金融业升级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金融1.0时代。该阶段通过计算机替代手工计算及账簿,进一步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二是金融2.0时代。在该阶段,技术由工具转向通过业务、产品创新的方式驱动金融变革,使得新兴互联网企业有机会运用互联网技术将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需双方相连接,成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三是金融3.0时代。在该阶段,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引领金融业全方位变革,通过虚拟方式替代物理方式,使得金融业的边界日益模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17)。当前,一系列以“廉价、即时、可得”为特征的智能化金融形式,如智能证券、智能投顾、区块链互助保障平台等金融新业态层出不穷,为数量庞大的消费者提供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在线基础金融服务。区块链使得互联网上进行的金融交易可通过嵌入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价值交换、权属转让;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智能投顾成为现实,金融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金融智能化的主要业态。

1.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支付。区块链技术使高效、快捷的跨境支付系统成为现实。区块链本质上是统一的分布式记账系统,跨境支付系统只需要通过许多节点、以共识机制来验证交易并记账,不需要任何信任中心,交易双方点对点支付得以实现,交易流程简便、快捷。全球已有不少初创企业致力于拓展跨境支付。最令人瞩目的是Ripple公司,其构建了一个没有中心节点的分布式支付网络,全球排名前50的银行中已有包括渣打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等15家银行与Ripple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末,在Ripple系统的支付交易中,由中国发起的交易额占比最大。

2.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发行公司运用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智能合约,在理想状态下可以实现私人定制化证券发行,上市或拟上市的公司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发行异质化资产凭证。通过区块链实现24小时全天候运作,买卖双方能够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实现清算、结算。目前,全球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清算所正积极开展证券发行与交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Overstock已成功销售首个区块链上的加密债券。

3.基于区块技术的资产托管。资产托管从业机构可以运用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将投资合规校验整合在区块链上,确保每笔交易都是在满足合同条款、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自动运行。与此同时,区块链具有自动记录和加密认证的属性,实现多个参与方之间信息实时共享,免去重复进行信用校验的过程,可将原有业务环节时间缩短约60%到80%,使得信用交易更加高效,账户信息更加安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区块链资产托管系统上线成为中国银行业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首次成功实践。

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助保险服务平台。目前,互助保险在全球保险市场的份额达27%,为将近10亿人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区块链点对点技术的优势适合于互助保险平台的开展。在智能合约运行中,当一人出险时,其他人自动向其赔付款项。同时,区块链的共享透明和历史可追踪特点减少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出现的概率。国内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互助保险服务平台“众托帮”,其首款保险保障计划——“众托1号抗癌互助医疗计划”上线仅1个月,参保人数就迅速扩大到40万人。

5.大数据风险控制。大数据风险控制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对资金需求者进行信用评分,以此预测还款人的履约能力以及违约风险。与传统风险控制手段相比,大数据风险控制具有信用评价更为精准、数据涵盖范围更广以及更具时效性等优势。以蚂蚁金服推出的信用服务体系芝麻信用为例,芝麻信用通过搜集与分析大量的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对用户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信息可以帮助金融科技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对用户的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做出更为精准的判断,继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6.智能投顾。智能投顾是提供智能化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在线理财顾问,由计算机基于现资组合理论等投资分析方法,排除人为因素自动提供资产投资组合建议。智能投顾根据服务对象的特征和偏好,给出个性化投资交易决策建议,还可以提供交易服务。从2010年开始,一些提供在线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相继成立,在线专业投资顾问迅速兴起。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渐成熟,智能投顾势必将迎来新的增长势头。

二、金融智能化发展的主要动因

(一)效率驱动。Bazot(2013)等学者的研究发现,当前金融体系仍存在低效率的问题。金融中介活动的单位成本并未随着信息技术进步而呈现显著下降的趋势。Philippon(2016)提出,低效率使得金融体系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智能化主要基于以下两条路径:一是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整合长尾市场、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资金配置和管理金融风险的效率。金融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盈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融通,有效配置资金。传统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制约而忽视了基数庞大的个人借款者及中小微企业这类“长尾客户”,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技术,将提高对长尾客户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金融服务,提升资金供求的配置效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被广泛应用于高速网络化的信息处理,大幅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资本资产定价和管理金融风险的效率。二是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大幅缩短金融业务办理所需的时间,提高运营效率。以商业银行为例,按传统方式去获取客户、核准贷款,由于效率较低,银行不得不放弃借款金额较小的长尾客户。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大规模地获取客户,并可以通过客户标签,更加精准地找到目标客户,提高客户转化率。由于使用大数据技术审批贷款,供需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实现审贷、放贷,因此,银行审贷、放贷的效率提高。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和点对点实时交易的功能,还能够有效缩短金融交易的时间,提高转账笔数和转账总金额,提升银行处理跨境支付结算的效率。

Kensho、Dataminr、Antuit等系统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能金融分析工具,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抓取、整理并分析网络上所有公开信息、图像甚至非结构化数据,并以此作出投资、借贷、风险管理决策。依靠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机器对历史交易记录进行快速、海量的学习,其决策水平将远远高于人类。在高速运算和海量数据的支持下,智能化金融分析工具可以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同时通过机器联网形成网络效应,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二)成本驱动。传统银行业成本主要由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两部分构成。资金成本由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和风险溢价构成,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使得银行能够精准识别和控制风险,风险溢价降低,资金成本降低。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技术能够使得机器替代人工实现全方位感知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交互服务。这就使得传统金融操作的人工成本变得非常低且边际成本递减,推动着银行运营成本降低。在成本驱动下,银行业正在向无实体化智能形态转变。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柜交易笔数达1777亿笔,同比增长63.68%;离柜交易金额达1622.54万亿元,银行业平均离柜率高达84.31%。同时,国有五大银行仅在2016年柜员减员率就已超过10%,这意味着银行的薪酬支出等运营成本大幅降低。总之,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的资金融通、配置资金的本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带来的是效率提升与成本降低,智能机器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重复性体力劳动甚至知识型脑力劳动。在“金融科技红利扩大”与“人口红利衰减”的背景下,效率和成本两种力量共同驱动着金融智能化发展。传统金融业首先与互联网等信息通讯技术融合,形成了区别于利用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借助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互联网金融”这一新金融模式,但是其仍主要停留在产品层面,如余额宝、互联网证券等。互联网金融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进一步融合,对信息搜集、信用中介、风险定价、投资决策等金融核心业务带来更大的冲击。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依托技术内部驱动和网络效应外推,使得交易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从而促进了金融加快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金融智能化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监管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对金融科技监管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还停留在互联网金融的层面。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虽然在多个场合提及关于金融科技的监管思路,但是系统性、规范性法律法规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出台。金融科技领域众多智能化业态只能参照传统金融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整个行业处于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空白之中。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表明,我国对颠覆性金融创新的监管主要靠事后监管,监管措施主要是针对风险事件的被动响应。与互联网金融主要在营销渠道创新不同,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发展正在深入到风险管理、资产定价等金融核心功能与业务领域,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在金融智能化进程中,若发生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往往会波及众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对于造成的损失,事后监管往往于事无补。

(二)金融风险越来越复杂且难以管控。金融智能化发展并未改变金融业原有风险属性和类型,但是风险特征更加复杂和难以识别。一是金融风险更加复杂。金融智能化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金融业变革,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比如,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将支付、基金、存款等不同领域的业务整合起来,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复杂程度,使得金融风险交叉感染成为常态。二是风险可控性降低。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影响下,金融交易发生即清算,风险传播将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广的范围覆盖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救市和风险隔离的难度增加。若2013年的“钱荒”事件再度发生,金融市场挤兑风险将被迅速放大,加剧市场中参与主体的恐慌。三是金融风险更加隐蔽。金融智能化发展使得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可能同时具有多重身份,金融风险更容易隐藏,对金融智能化监管的缺失也使得金融风险难以被识别。此外,金融智能化发展使得金融业务的进入门槛降低,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动机强化,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偏好更加凸显。

四、促进金融智能化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正确看待金融智能化发展进程。金融智能化既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社会各界要正确看待金融智能化发展进程,在肯定金融智能化所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蕴藏的潜在风险。人工智能、数字金融等技术模糊了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的界限。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廉价、即时、可得”的智能服务对传统金融业带来较大的冲击,“替代、脱媒、失业”将使传统金融业在一段时期内面临转型的阵痛。金融智能化带来不确定性较大的替代风险与社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现有金融秩序。面对金融智能化替代所带来的风险,社会各界应积极应对,以研究金融智能化进程中“替代”风险的类型、风险度量与风险特征,构建应对金融智能化的监管体系,促进智能科技与金融融合共生,形成智能化时代金融发展新秩序。

(二)加强金融智能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用。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同时金融智能化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障碍也不可低估。但是,不能因为金融智能化对传统金融领域造成冲击而对此进行抵制。遗憾的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主流”金融机构并未在金融科技驱动的金融智能化第一轮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与国际上知名大型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公司积极合作推进金融智能化发展形成较大的反差。国内金融系统要积极研究金融科技在智能化金融交易中的应用实践,加强智能化金融交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科技自主创新,积极抢占战略制高点。在推进智能化金融交易应用落地的过程中,优先选择容易突破的领域,先易后难,先后核心,先市场化程度高后垄断性强的领域,推动智能化在金融业全领域落地应用。

(三)在金融智能化推进过程中确保风险可控。可控是保证金融智能化替代过程中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前提,可控意味着可以更快地识别和防范智能化金融风险。同时,在金融智能化推进过程中,监管当局必须及时发现漏洞并加以修补;反之,若金融智能化发展风险失控,就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要做到金融智能化替代进度可控,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确保金融科技技术自主可控。这意味着要有若干掌握核心技术的金融科技公司,目前国内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正积极布局并已形成示范效应,国家应加大对此类金融科技公司创新和研发的支持力度。二是要着眼金融智能化长期发展。近年来,虽然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较快,但是主要仍是P2P借贷、第三方支付等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后续更高层次金融创新比较乏力。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应充分认识到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智能化发展是大势所趋,积极布局大数据风控、智能投顾、智能证券保险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新业态。

(四)打造“穿透式”智慧监管新体制。金融科技的创新速度和影响力要求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机制。一是监管部门要强化信息技术在金融体系治理中的应用,建设基于大数据模型的金融风险实时监测处置平台,实现智能监管、自动预警、快速响应。二是充分考虑金融科技对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各部门在技术革新情境下金融行为可能发生的变化,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监管并举的理念,积极运用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等新理念、新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复杂的新型金融业务要进行“穿透式”监管,透过业务的表象探究其本质,用业务的本质属性来确定监管要求和监管分工,实现全覆盖式监管,不留监管空白和套利空间。三是要形成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金融智能化健康发展。最终建立起包含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为促进金融智能化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2]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中美金融科技发展的比较与启示[J].南方金融,2017,(5).

[3]乔海曙,谢姗珊.区块链驱动金融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分析[J].新金融,2017,(1).

[4]程华,杨云志.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6,(6).

[5]巴曙松,侯畅,唐时达.大数据风控的现状、问题及优化路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6,(2).

[6]云鹤,胡剑锋,吕品.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J].经济学(季刊),2012,(2).

[7]李继尊.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思考[J].管理世界,2015,(7).

[8]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J].金融研究,2015,(8).

[9]乔海曙,谢姗珊.区块链金融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7,(3).

[10]赵鹞.Fintech的特征、兴起、功能及风险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6,(9).

篇5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在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历史数据,并创新性地开展金融业务,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并形成新的领域。从本质而言,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与传统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模式相区别,同时较一般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又具有信息较为对称、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领域,能够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的等金融活动。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金融服务对象的普惠化。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往往忽略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农民、城镇贫困人口、小微企业等,虽然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与大型商业银行有所区别,但在筛选客户时,也会重点关注客户的经济收入、信用状况等条件,该类群体或因经济收入低、抵押资产匮乏、信用状况欠佳等原因,其金融服务被边缘化,该类群体多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互联网金融凭借其丰富的历史客户交易数据、强大的数据检索与处理能力构建了普惠金融式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P2P,即人人贷等替代传统贷款业务,实现资金供需双方以个人的投融资模式进行金融交易。

2交易信息的相对对称。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人信用条件的调查成本较高、难度较大,因此造成了资金供需双方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凭借交易网络、社交网络等搜集大量的交易数据,从而能够全面得知一个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即互联网的用户聚合和高速传播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

3金融服务的去中介化。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下,由于资金供需双方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需要金融中介参与到金融交易过程中。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可凭借互联网的大数据搜集与处理平台,轻松获取交易对手的财力与信用状况,从而实现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的完全自动化,使得直接投、融资成为可靠、安全的投、融资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市场地位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时代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农村信用社作为根植广大农村地区的垄断性金融中介机构,信用社长期以来居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地位。然而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首先,互联网金融符合利率市场化的要求,符合金融市场改革的趋势,将得到金融监管当局的肯定与认可。其次,互联网金融符合普惠金融的要求,其发展得到大众的普遍欢迎。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金融模式,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同时,互联网金融推出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基金如余额宝、现金宝等具有收益率高、流动性强等特点深得投资者的偏爱。再次,互联网金融企业支付业务的发展,使得农村信用社的支付业务处于边缘化。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的支付业务、通融资业务等都与农村信用社形成明显的竞争关系,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动摇了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

(二)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负债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货币基金等产品分流了传统银行活期存款。首先,以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为例,在推出市场不到一个月内即实现突破百亿元的资金规模,呈现出强劲的市场需求动力。其引发的聚集效应和蝴蝶效应,使得诸如活期宝、现金宝、挖财APP理财和新浪微银行等各类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纷纷上线,形成与农村信用社活期存款的抢夺大战,动摇了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负债业务稳定增长的局面。其次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深得年轻人的认可,具有较高的忠诚度。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能够实现客户的随时支取的同时,提供较高的收益率,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这产品相对单一的农村信用社冲击力更大,影响更为深远。

(三)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的支付功能边缘化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首先,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家与客户的支付由互联网企业完成,实现了支付的便捷、高效且成本更低,深得广大客户的喜好。其次,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实现客户的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全方位的支付方案。这也与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产品少形成鲜明对比。

(四)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科技支撑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也是金融创新的过程。农村信用社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有赖于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金融信息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金融服务的便利化程度,影响到客户对金融机构机构、对服务渠道的选择。在互联网金融广泛发展的今天,各家银行也相继推出不同的存款产品设计类型和相关服务举措,以期在与互联网金融PK中,赢得市场主动,相比大银行,农村信用社这样的小银行在存款产品设计和差别化定价等金融创新的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劣势,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和方便的结算渠道,这就应加大农村信用社科技建设投入。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农村信用社的应对之策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对农村信用社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蕴含前所未有的市场前景。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的金融秩序进行洗牌,农村信用社应牢固把握这一时机,一方面继续深耕市场,保持原有客户群的稳定,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业务创新,探索性地开展金融电商业务员,综合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一)深耕市场,细分客户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必须准确进行客户市场定位和结构调整。农商行在规模、产品、实力、人才、科技以及经验等诸多方面存在弱势,应尽量避开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大中型银行的正面交锋,实施错位竞争策略。农村信用社应发挥自身决策链短,立足县域的优势,深耕现有客户群,发挥自身特色,坚定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的市场定位,牢牢把握这一核心客户群,优化对这一目标客户群体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客户的黏性,把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切入到客户的各种生活场景中。

(二)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战略合作,实现双方利益的互赢

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农村信用社既存在竞争关系又存在合作的可能。面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农村信用社应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共同开发打造更加人性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首先,共享客户资源与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和交易信息,而农村信用社则与社会各行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两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其次,联合打造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平台。中小企业往往能够带来更高的收益,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第三方支付商积累的大量信用数据,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优势,积极开发新的客户群,提升信用社经营效益。

(三)加速信用社业务创新

重视活期存款管理,提升客户活期存款价值。活期存款作为银行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明显竞争优势,倘若农村信用社固步自封必将失去16万亿的活期存款市场。农村信用社应做好如下工作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一是,打破传统的垄断思维,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提升活期储户的回报率并附加个性化服务,比如推行活期余额理财业务等。二是,加强与业绩优秀、流动性管理好的基金公司合作,为活期储户量身定做活期余额理财产品等,并为活期储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信用社通过活期余额理财服务能够极大提高客户的粘性与忠诚度,同时还可以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三是加快业务产品的种类与服务。农村信用社面对的客户对互联网操作简便、交易成本低的产品十分感兴趣,因此,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加强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增加更多的业务与服务,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如绿色农产品的在线销售、私人定制农场、社区金融商城等特色服务都是农村信用社可以探索的产品与服务。

(四)开展O2O模式的B2C、B2B供应链金融业务

首先,清醒地认识到在传统行业的O2O以及核心企业参与的B2B供应链金融领域,电商还处于空白阶段。虽然京东、淘宝等电商已处于电商市场的强势地位,然而目前电子商务只是在C2C、B2C领域发展较成熟。因此,农村信用社应把握好机会,建立适合农信社的电商业务模式。其次,开展O2O模式的B2C。该电商业务模式主要为乡村的农户、商户和城乡居民建立了一个互联网交易平台,从而全方位解决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娱乐、旅游的需求。最后,搭建B2B供应链金融平台。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理财、会计等综合金融服务,并获取核心企业的交易数据。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管理等多样化金融服务。信用社能够通过该金融模式积累大量中小企业客户,形成大量沉淀存款的同时,降低整个供应链的融资风险,降低信用社整体风险水平。

(五)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要求农村信用社在产品设计、数据整理、业务操作以及管理决策等环节具备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成为农信社的核心竞争力。首先,农信社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信息处理技术的革新,积极推进数据整合,搭建合理、人性化的客户管理和细分系统。其次,加大力度对积累的数据进行深层次挖掘,从而将数据优势转化为农信社的竞争优势。最后,加强信息安全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处理系统和金融信息保密机制。提升金融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金融业务的安全稳定进行。

参考文献:

[1] 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04:14-16

[2] 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05:86-88

[3] 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07:47-51

篇6

    (二)农业科技发展周期长、投入大、风险较高。一般来说,农业科技成果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需要经过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化等四个阶段,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正常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6-8年完成,一项新技术需要3-4年完成。而且,在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及市场风险。农业科技发展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融资需求具有规模大、占用时间长、风险较高的特点。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对科技创新不够重视。基于利润的考虑,加工企业更倾向于把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广告、营销方面。比如资兴市形成规模的从事东江鱼加工的企业有6家,其产品在包装、产品名称、口味等方面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有山水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为了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产品,将“东江鱼”改为“东江福鱼”,并更换了包装。该企业2012年销售额为2000多万,而实际用于产品创新的资金投入只有17万左右,相比而言投入比重不大。

    (四)农户专业合作社缺乏启动资金。2012年市财政安排涉农资金约10亿元,但真正安排到农民合作组织的只有2500万元,占2.5‰。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难以推广。农户对新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普遍持观望态度,合作社发展成形后才会尝试着参与,合作社前期发展缺少资金。

    二、农业科技发展资金需求情况

    农业科技创新有别于其他科技创新,除了具有私人物品属性,还有公共品属性,特别是在农业科技初期的研发阶段。因此,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一直是推动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每年的中央财政预算中,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对郴州市近三年来调查发现,一是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但波动较大。如2011年,郴州市财政共投入7054万元用于农业科技发展,比2010年增长了102.35%,但2012年出现大幅减少,仅比2010年增长35.62%。二是农业科技支出与财政总支出不协调。郴州市财政总支出逐年递增,2011年和2012年分别新增43.6亿元和31.4亿元,而财政用于农业科技的资金并未逐年递增,2012年比2011年减少2466万元。三是农业科技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较小。2012年,郴州市财政共投入4588万元用于农业科技发展,仅占郴州市财政支出的2.52%,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占投入总额的99%,仅有420万元为农业科技创新及研发支出。今后几年,郴州市将紧紧围绕全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全力实施坚持“1234”战略,大力发展铸造、锻造、能源、建材、农产品加工、加工贸易、商贸物流和以烟草、生猪为主的特色种养业等十大产业。目前,经摸底,全市有意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的农业龙头企业128家,贷款总额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需求达30亿元以上,养殖大户扩大规模,除各种补贴项目资金外,还有20亿元的资金缺口;农业机械化推广方面除国家农机惠民补贴外也还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

    三、金融支持农业科技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科技贷款的门槛高、程序复杂。农业发展银行于2006年起开始发放农业科技贷款,用于支持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但在管理上采用商业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必须满足抵押条件,评审必须上报二级以上分行,同时经过银行及科技部门双重审批。即使农业科技项目符合贷款要求,科技创新主体还需要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其他企业法人为其担保,贷款门槛高、程序复杂。

    (二)国有商业银行农业科技信贷支持力度相对不足。由于农业信贷风险较高,因此商业银行对其贷款发放较为审慎。即使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贷款,商业银行不仅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厂房作抵押,大部分还规定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房产,民营企业还需法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贷款门槛较高。据调查,目前信用社成仍是参与农户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信贷支持的主体,占农户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信贷支持总量的80%以上,农发行近年来加大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介入力度,但获得支持的企业相对较少,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有少量涉及农业科技方面的贷款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没有发放农业科技贷款,这影响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农业科技贷款缺乏有效抵押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没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抵押物的缺乏,直接影响到农业科技贷款的发放。目前,郴州市金融机构发放农业科技贷款时,仍以国有土地、房产、厂房和设备等抵押物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房抵押和农户联保等信贷模式正处于创新推广阶段,目前还没有被广泛应用。

    (四)农业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发展有周期长、投入大及风险较高的特征,而且,在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及市场风险。这使得其融资需求具有规模大、占用时间长、风险较高的特点。而目前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业科技保险险种匮乏,同时,农业保险在发展中,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过高、补偿范围认定较难、缺乏重大自然灾害补偿机制等问题,导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加上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没有建立,金融机构农业科技发展贷款风险大,发放的积极性不高。

    四、加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农业科技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拓宽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授信额度,建立适应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单列信贷计划、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满足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开展设施农业、标准化种养殖、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篇7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近年来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迅速。2012年,我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2013年,有望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达20家。科技型企业主要以生物化学、新材料、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等为主。我市科技型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加大投人,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15%-30%左右,研发人员数占企业人数的20%以上,基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

目前,我市主要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朝阳银行、朝阳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银行仍是各类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银行对科技贷款是持审慎态度的,原因是:一是资产抵押问题。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基于安全性原则,银行贷款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资产,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末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服务支持系统,也没有放宽对科技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导致银行不能进行信贷投入。二是操作成本问题。目前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对大额和小额贷款、对科技企业和传统企业没有区别,导致操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综合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银企双方沟通不够。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深度不够,银行不愿意在不能分享企业发展收益的情况下承担更多风险。对科技企业银行贷款,目前仅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机制和渠道,市财政承担50的担保代偿风险。

1、创司运作困难,上市融资明显滞后

创司在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市创业投资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本规模不大、投资本地不够和专业人才缺乏。创司在我市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创业投资的多元投入机制不完善。二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创业项目的初期支持有待加强。三是市财政对创业投资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四是相关创业投资政策有待修订和完善。可见,我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我们厘清思路,转变观念,找准切人点和主攻方向,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提高对科技金融结合本质的深刻认识

国家把科技与金融结合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出台了试点方案,这恰恰说明了现实中科技与金融“两张皮”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解决。首先科技金融结合是一种创新活动,是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创新活动,既然是一种创新活动,就允许探索和试验,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广。其次科技金融结合是一种技术一经济范式,是新兴产业兴起不可或缺的两个内在要素。要将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统筹考虑,不能只关注科技创新本身而忽视了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创新。再次科技金融结合是科学技术资本化和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是科技和金融高层次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也是被发达国家经济成功运作证实了的宝贵经验。

3、完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为方向,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可考虑以市属国有投资公司金融业务为基础,打造集担保、典当、创投、基金、租赁、保险、产权转让等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通过金融资源整合,形成规模,贯彻落实政府意图,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服务。

4、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围绕发展股权融资,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发展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首先,要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给创业投资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尽可能简化国有创业投资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其次,要完善创业投资投人机制,壮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和种类。应建立财政资金持续长期投人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创业投资,通过多样性方法和相关政策逐步使民间资本成为创业投资主力。再次,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项目、孵化器、创业投资、人才共通的信息平台,使信息能够更准确更快捷的流通;加快创业投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各种手段,尽快培养出一支我市的专业创业投资基金队伍,助推我市创业企业产业的升级。二是设立种子基金,扩大现有产业基金的范围和规模。以国有投资公司为主体,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组建种子基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在现有产业基金的基础上,扩大规模,设立其他产业基金。三是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和转制改制科研院所拟上市储备库,研究制定上市培育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上市前景的科技型企业。同时,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朝阳市产权交易所进行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加大场外交易市场或创业板上市。应积极扩大和深化与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通过鼓励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推进县区实施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考核激励办法等多管齐下,激励银行加大工业企业贷款投放。

三、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建议

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为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进一步做大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这些类金融机构是除银行之外的债权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可施展影响力的融资工具。政府可通过贷款贴息、租金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小货公司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继续推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探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机制;积极鼓励典当行开展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业务,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如典当企业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可以采取退税、享受利息补贴等形式;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做大小贷公司规模,政府引导小贷公司扩大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范围,设立科技小贷公司,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短周期、小额度贷款问题。

篇8

2、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的思路

综合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本文提出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提升:①结合科技金融理论,考虑多种融资方式,对融资产品进行细分,其中内源融资属于企业自有资金融资,不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考虑范畴;外源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中的多层级资本市场融资国家已经有相应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因此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只提供相关知识,而并不作为中介平台参与。因此,平台应主要服务于直接融资中的风险投资和包括政策性融资、商业性融资、融资租赁和民间融资在内的间接融资。②确保平台的开放性与易用性,获取更多资源,提高科技项目与融资产品的匹配率。现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基本都是封闭式的,只能提供平台自有信息,而不能搜索到其他平台的信息。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建成近百个带有科技金融服务功能的平台,均为独立运作,每一家的信息量都不大,但平台布局和结构不一,用户很难一一注册并适应每一家平台,因此现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使用率不高,很多平台的信息更新还停留在几个月之前。通过确保平台的开放性和易用性,一方面可以丰富平台的自有资源,另一方面可以运用垂直搜索技术集成其他省(市、区)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增强用户体验,提高平台使用率,实现良性循环。③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实现从项目申请直至最后签约、签约后跟踪的全流程服务,增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作为第三方中介在项目接洽和开展过程中协调作用,实现服务平台的增值作用。④改进平台的信息搜索功能,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融资产品的推荐与匹配,防止双方的盲目寻找,减少接洽成本。⑤考虑集成的概念。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对科技金融方面有所需求的同时可能还有技术转移或技术交易等方面的需求,因此,需要集成多种服务,为企业提供“一揽子”中介服务;即便企业只对科技金融有所需求,在项目申报和后期审核过程中也需要集成其他系统的信息,避免重复验证,增加时间成本。

3、我国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优化

根据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流程,对服务平台功能进行设计,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管理、对接服务、合同管理、项目执行、后评估及其他服务六大功能模块。

3.1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为会员提供注册和需求服务。其中会员又可分为投资方、融资方和中介机构。系统提供类别选择,但不划分独立子系统分别管理。首先由会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给平台,通过平台确认无误后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完成注册。经过注册的会员,可提交需求信息进行需求,但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需在需求提交的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证明文件。同时,考虑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融资需求,我们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所处阶段的不同进行细分;将投资方的投资资金按照风险投资、私募等来源不同进行细分,争取做到多维度的精确匹配,降低搜索成本。

3.2对接服务

对接服务是指由投资方、融资方或平台三者任意一方发起的信息查找对接服务,一方在平台数据库中进行检索,若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则通过平系另一方,并进行双方洽谈,对接服务发起的业务流程以双方或三方签订合同为终结。对接服务是整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核心板块,是平台使用者真正进行沟通、实现交易的关键步骤。对接服务可细分为对接服务(一级交易)———投资方发起、对接服务(一级交易)———融资方发起、对接服务(一级交易)———平台发起和对接服务(二级交易)———投资方发起四部分。一级交易是指项目的发行过程,涉及项目从发起到完结的全过程,起到的是科技项目与金融资产的对接作用;二级交易是指金融资产的转让,二级交易的实施能够使资金真正融通起来。对接服务无论是哪一方发起都会涉及信息检索过程,为了更好地实现项目匹配,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将充分发挥开放性和易用性特质,在建立自有信息系统的同时提供垂直搜索功能。用户的信息检索首先将在平台自有信息系统中完成,若不符合要求将通过垂直搜索集成其他平台信息,提高用户的检索匹配度。

3.3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系统提供半自动化服务,包括线下合同签订、线上合同更新和抵押质押物管理三部分,需线上和线下配合完成。其中合同的洽谈与签约过程主要由平台工作人员配合交易各方在线下完成;而线上合同更新则是对合同进度的线上跟踪服务,主要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抵押质押物管理是指对交易过程涉及的抵押物与质押物进行查询、跟踪的过程。

3.4项目执行管理

项目执行管理系统包括常态化跟踪和冲突解决两部分,常态化跟踪是指平台对于合作项目的日常跟踪调查,冲突解决是指平台作为中介协助解决合作各方存在的冲突问题。常态化跟踪由平台定期发起,需合作各方定期上报项目进展与相关材料,平台工作人员负责维护与审核。冲突解决由合作方不定期发起,主要发生在项目合作出现问题时,由合作各方沟通解决,平台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协助。

3.5后评估流程

后评估发起于合作的结束阶段,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评估;对投资方、融资方、中介机构的评估;以及平台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以评估报告的形式给出。对合作各方的评估主要包括对各方的诚信度、配合度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后续合作提供依据。平台的自评估能够分析整个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平台的后续运营提供支持。评估结果将存入平台数据库,供后期项目开展参考。

3.6其他服务

除了针对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管理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还将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会员服务、信息资讯、成功案例和内参报告等。会员服务板块将为平台用户提供入会指引和平台介绍等帮助信息;信息资讯则主要有关科技金融的媒体报道、政策法规等资讯信息;成功案例提供平台过去的项目对接成功案例;内参报告是对平台累积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的研究报告,能够为平台用户提供投资方向、行业现状等指导意见。

篇9

据调查统计,大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中小企业贷款金额目前仅占总贷款业务金额的14.7%,我国正常运营的中小企业中有超过60%感到因资金短缺而严重制约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信贷配给理论

信贷配给理论广义上是指因报出贷款利率比市场出清利率低而存在的一种企业对贷款的一种超额需求的情形。当这种情形由政府管制因素影响形成时该信贷配给又称作非均衡信贷配给。任何制度的限制使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条件和情况实施不同的针对条件都会造成非均衡信贷配给的出现。反之,在没有政府的干预限制下,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贷款人自愿将贷款利率定在市场出清利率之下所形成的信贷配给被称作均衡信贷配给,均衡的信贷配给是指当借款人愿意支付贷款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时,其贷款需求仍得不到满足的一种情形。

在实际贷款情形中,学者们根据超额需求的相关定义以及这种需求的短暂以及长期性等的差异区别,《货币经济学手册》将信贷配给定义为以下四种信贷配给类型。我们将通过这四种信贷配给类型对中小型融资难的原因进行探讨。

1.利率(价格)配给

此信贷配给是指借款人在给定的贷款利率上所能够得到的贷款,其贷款规模一般小于意愿贷款规模,若是想要的到较大规模的贷款,借款人需要支付相对应的较高的利率。也因此,贷款规模的增大,使得违?s的概率提升也就造成贷款人对借款人还贷能力的考究,这种分明的利率价格信贷配给,其高利率为中小企业大额贷款造成一定的还贷压力,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以及信誉成为借款人对其进行贷款的门槛考究,制约了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贷款。

2.见解分歧配给

较借款人而言,贷款人在信贷配给中普遍存在违约风险的悲观的态度以及悲观评价,使得企业经济个体在符合贷款的条件并且贷款利率与违约概率相当时也无法在他们所认为的恰当的利率上获得贷款。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以及信誉的悲观态度和评价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3.红线注销

当任何贷款利率都无法满足贷款人所规定的收益率时,贷款人将拒绝发放贷款,此为红线注销。这种现象表现在,企业在存款供给量多导致存款低利率时得到贷款,当存款供给减少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量减少或不足导致存款利率提高时,这些企业的贷款将被实行定量配给或拒绝配给。此时,这些中小企业将会觉得他们正被排挤出市场。

4.纯粹的信贷配给

纯粹的信贷配给与红线注销相类似又有所区别,它是指在企业存款供给减少或不足等情况造成的不能满足企业的贷款需求时采取部分企业满足(经济主体相同的经济以及贷款条件,一方获得满足,另一方不能获得贷款)。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完全竞争市场中市场的参与者都拥有对等的充分的信息,市场通过价格竞争机制发挥作用,使得供求达到均衡,得到产品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均衡价格。

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想型的经济市场,这种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充分的信息条件得不到满足,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广泛存在。而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现象在经济业务活动的双方使得信息分布的不对称,一方比另一方掌握较高数量和质量的信息,这一方在经济业务活动谈判中将获得优势的地位,掌握主动权,而另一方因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而导致其处于经济业务活动谈判中的被动接受地位。这种现象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中体现在,假如银行以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掌握完全的信息,银行和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利率的变化来使得资金的供求达到均衡状态。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在信息上了解不足,以致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上存在高风险的悲观评价从而增加了拒绝贷款的可能性,也导致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形。

另外,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存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对落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健全,管理机制的不规范,财务制度的不透明等,更有甚者,一些中小企业存在有选择性的进行信息披露以达到避税以及对同行竞争者进行防范的目的。这些情形都将导致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和信用状况无法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对信贷缺乏信心,增加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会拒绝贷款,或者采取提高贷款利率的方式,使得中小企业因接受不小高利率而得不到有效贷款。

三、规模匹配理论

篇10

在信而富,这些难题的最终解决是依靠大数据技术手段来突破的。

“信而富曾为国内一半以上的全国性银行和众多金融、科技机构提供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服务。目前,信而富已将多项创新核心技术充分应用于现有消费信贷业务中,为市场提供价格合理、便捷的服务。” 信而富首席战略官王峻如是说。

信而富已经具备的技术部分列举如下。

一是预测筛选技术(PST)。预测筛选技术(Predictive Selection Technology,简称“PST”)是基于对用户在互联网、社交平台等方面的行为、轨迹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出有潜在信贷需求的合格借款人的大数据处理技术,这一技术能够很好地实现欺诈防范。

二是自动决策技术(ADT)。自动决策技术(Automated Decisioning Technology,简称“ADT”)是通过对合格借款人的移动轨迹、信用特征等数据,进行风险、欺诈、价值等多维评分,以判定用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还款稳定性,并对该借款人的额度、期限和费率等授信作出决策的技术。该技术不需人工干预即可做出标准化决策。

三是风险定价技术。风险定价(Risk pricing)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产未来收益与风险的一种函数关系。风险定价技术的优势在于,能通过评估风险等级,然后给出区别定价。它涉及征信手段、风险评分和评分开发的准确性,以及预测的有效性等。

篇11

短期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恐将经历“阵痛”。

一是进一步增加揽储难度,出现存款搬家现象。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之后,政府将不再为银行的债务兜底,由于信心指数差异,将进一步加剧公众对国有银行“大而不倒”、小银行“弱不禁风”的判断,导致存款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向大型银行大额搬家。另外,存款保险制度对公众的存款设定一个赔付限额,存量储户可能会把钱存到不同的金融机构以分散风险,这又加剧了农信社存款的流失。从福州农商银行的存款结构来看,存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量占98.94%,金额占全部存款额的73.53%;存款余额在50万~100万元的客户量占0.7%,金额占全部存款额的15.97%;存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量占0.36%,金额占全部存款额的10.5%。如果从客户数覆盖情况来看,赔付限额定在50万元会覆盖大部分存款客户。若以受保护存款额度50万元以上的存款发生转移为假设,即有20%(40亿元)以上的存款有流失的可能性。

二是加大经营成本,降低经营效益,影响资本补充。以福州农商银行为例,假设各项业务正常发展、宏观环境平稳运行,按照存款保险费率万分之三计算,预计利润和股金分红下降比例约为3%。若考虑存款搬家和保费提高,加上利率市场化收窄存贷利差,对利润和股金分红的影响将达到20%以上。因此可能引发股东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投资信心受挫,资本补充困难,造成核心监管指标劣化。

三是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还有部分不良资产占比高、风险管控能力弱、盈利能力差的高风险农信社。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这些机构将首先受到冲击。一旦有农信社破产、倒闭,将造成系统性的声誉风险,诱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此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将助长高息揽储行为,扰乱金融秩序。短期来看,上述不利因素将削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资金实力,削弱其实施普惠金融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着力提升农信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面对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自身亟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农信系统“大平台、小法人”的优势,抱团取暖,提升品牌效应。各省可利用省联社资源集中、统筹规划的整体优势,上下联动,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市场对农信品牌的认知度与信任度,让农信品牌看得见、叫得响、受欢迎。

第二,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要改变农信社单纯依赖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增强综合产品组合的价值创造能力、非信贷资产获利能力和中间业务收入贡献能力,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盈利的可持续增长。同时,农信系统要加快人才培养和储备,大力培育引进国际业务、投资理财、银行卡、科技信息、品牌战略发展等各类专业人才,满足自身多元化业务发展和差异化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农信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进一步明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定位。围绕“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打造服务实体经济的“零售银行”;秉承“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打造深受百姓欢迎的“社区银行”;紧盯科技发展、产品创新的前沿,打造紧跟时代步伐、满足客户需求的“现代银行”;发挥农信社地缘、人缘、亲缘优势,打造百姓信得过、离不开的“放心银行”。

第四,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对信贷资产准确分类,提足拨备,提高抗风险能力;综合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工作;贷款发放以“小额、流动、分散”为原则,减少集中度风险。同时,加快流程银行建设,以流程强化内控,逐步建立前台营销服务完善、管理控制严密、后台支持保障有力,前中后台分离制约的组织架构,切实提高风险抵御水平,以优良的资产质量和先进的信贷文化赢得客户的信任。

对农信机构应有政策优惠

审慎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落地实施,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区别对待,分步实施。根据差别费率的要求,对风险评级普遍较低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执行较高的费率档次。农信系统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履行着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以福建农信系统为例,截至2013年末,涉农贷款占比77.22%,比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高出44个百分点,全省有40%以上农户获得农信社信贷支持。“三农”事业发展离不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因此,建议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循序渐进的过渡期政策,在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初期,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给予保费免两年减三年的优惠政策。如台湾的存款保险制度规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在0.05%~0.15%之间,农、渔会信用部的存款保险费率在0.02%~0.06%之间,明显低于其他银行。

篇12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168-03

0 引言

科技创新成果是否能够快速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需要借助金融资本来实现其产业化,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融资难一直是阻碍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近年来,在助推中小企业借助金融手段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企业自身各方虽然已经做了很多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企业投融资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工作的现状还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关科技金融的理论创新不够,理论研究落后于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求。笔者多年来一直在天津高新区从事科技金融的实践工作,在总结并分析几年来天津高新区科技金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一些高新区的调研情况,提出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国科技金融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1 我国科技金融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1.1 理论界过多关注金融机构创新,而忽略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在与金融资本对接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文献多是把目光聚集在金融机构工作创新、放下身价服务中小企业、让利中小企业等方面上,试图通过创新金融机构服务品种和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等方式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实践中,各金融机构已经把业务触角伸到了小微企业,并在不同程度上尝试创新的金融业务。但我们发现,金融机构的创新难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原因是中小企业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我国中小企业存活率较低,金融资本介入风险较大。据统计,我国注册的4000万家左右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为2.9岁,企业存活率低,除资金不足以外,一些科技企业创办者缺乏将企业做大做强的能力,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整体偏低是金融资本不敢介入的一个重要原因。②企业家缺乏与金融资本打交道的经验与能力。一批企业家缺乏通过资本运作发展企业的意识与能力,金融知识所知甚少,与金融机构、商业金融资本打交道的经验严重不足,提出融资需求时拿不出合规的商业计划等资料。③中小企业对金融业务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很多中小企业在没有迫切资金需求时,对主动了解、参与金融活动的意识不强,一些由政府牵头或者商业化的金融对接活动,往往出现政府与金融机构热情很高,但参加企业寥寥无几的情况,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天津高新区、中关村等其他高新区也存在这类问题。

1.2 没有明晰政府支持型投资与商业投资的异同,没有找到双方目标的结合点,政府引导资金的效用尚没有充分释放 政府支持型投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构建重点产业发展链条,激活商业资本。其主要目标侧重于区域整体效益,并不追求单个投资利益最大化,且需要控制国有资产经营风险。商业性质投资更注重于某个具体投资项目,追求个体项目投资收益最大化,相对政府投资而言,商业资本具有承担更多风险、追求更大收益的特征。

由于政府支持型投资与商业投资性质不同,不能单纯将政府支持资金与商业资本简单并行混合使用,否则容易出现政府支持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不能用于发展重点产业等问题。

目前,一些政府对投资的引导往往通过成立引导基金来完成,其运营模式主要有三个特征,如图1所示。

具体来看,其一,引导资金大多是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然后绑定几家商业投资机构;其二,由于引导资金的“地方财政”性质,在进行“引导”前一般会提两种要求:一是要求基金注册在本地,二是约定所募资金多少投资于本地的比例;其三,有的引导资金的管理没有通过市场化方式来选择专业机构,而是直接交给当地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具有较为浓厚的行政色彩。

现有运营模式的引导资金运作过程中,会出现以下问题:①现在很多政府牵头设立的投资公司仅与一些特定的资本挂钩,限制了更多商业资本的进入,引导资金容易在一个地区产生对优质企业与项目资源的垄断情况。②国有资产规避风险与商业资本逐利两特性结合,导致了很多引导资金把关注重点聚集在后期项目上,出现了引导基金利用政府背景的优势与民间资本争利的局面,正因如此,引导资金与商业资本都扎堆在“PE”阶段,而在资本需求最大的天使投资、初创型投资等阶段鲜见资金支持的身影。③行政干预过多的引导基金管理方式,要么投资效率较低(往往一年下来投不出几个项目),要么投资盲目性较大,带来较大的资产风险。综上所述,政府对商业资本投资的引导拉动作用还需要更多理论上的创新支持,要正确区分政府支持型投资与商业投资的异同,找到双方目标结合点,通过创新模式,以政府资金带动商业资本落地“地方区域”,激活投资市场。在引导资金的使用上,国外发达国家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归纳起来有两点值得学习:一是发达国家更注重政策引导,吸引商业资本支持企业,即通过设计一个合理的机制引导商业资本进入到科技产业;二是在资金进入层面上,一般是政府资金后置,商业资本利润与风险优先承担。天津高新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尝试了一个引导资金性质的运行机制,该机制如下:政府筛选出一批重点关注的优秀科技成果或初创型企业,作为投资重点,政府资金作为引导主体,引导对象不限定商业投资主体,在符合政府引导资金与商业资本比例不低于1:2,且政府投入资金在投资的企业中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前提下,投资成立。该运行机制,由于没有绑定具体的商业资本,且政府资金在市场化资金同意进入的前提下进入,既减少了市场风险,也最广泛的在区域内吸引并聚集了一批商业投资机构。

1.3 混淆了风险投资与实业投资在投资中的功能与作用,两者没有形成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 目前,对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分为实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两类,两者都是通过获得企业股权而获益。风险投资一般在投资企业上市后,通过证券市场卖出股票而实现获利,我们定义为经营资本的投资。实业投资往往与投资企业绑定更长时间,其投资具有更多战略目的,我们定义为经营产品的投资。两类投资性质具有较大的区别。

目前在科技金融研究中,提及发展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更多是研究风险投资的相关政策与办法,而很少提到实业投资。而在实践中,对于一些上市前景不明朗,市场空间小的项目风险投资一般都不予以考虑,但是从投资收益率、整合原有企业产业链、完备产品线等多种因素考虑,实业投资对一些风险投资放弃的项目具有很大的兴趣。相比风险投资,实业投资具有对专业领域熟悉,已有资源可以支持新投项目发展等优势,特别适合与初创型科技企业合作。据调研,目前针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型项目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开始启动发展,实业投资仍占据绝大比例。

综上所述,应将发展实业投资引入科技金融工作范畴之内,既要发展风险投资更要重视实业投资,要从政策上、工作机制上,努力形成风险投资与实业投资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良好格局。

1.4 政府搭建的三个融资服务平台缺少互动,大多数平台还仅仅建立在提供“见面对接”的简单服务上 经过调研,国内大部分地区在科技金融工作中都提出了建立了三个融资服务平台,即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债权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平台。但是,由于每个平台引进的金融机构专业性都较强,债权融资平台上银行唱主角,其更专注债权的风险,而股权融资平台更多关注股权资金注入的方式与时机。在工作中出现了三个融资服务平台彼此之间业务联系不足,资源整合不充分的问题,科技金融工作中,应该从政策上、机制上促进三个平台资源进行充分整合,为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各种融资形式并举,不同性质资本并存,全方位的融资解决方案,形成“1+1+1>3”的协同效应。

还有,现在很多政府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还仅仅停留在简单的银企见面对接上,一些地区领导喊出了“月月有对接,周周有见面”的口号,而实际上企业融资效率并不高,经常出现对接场面冷清的情况。

1.5 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天使资金”多年来模式不变,没能起到带动商业资本的作用 当前,各级政府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主要是通过以科技立项等方式的行政拨款为主,各级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资金每年都支持了大批科技型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是最大的天使资金发放人。然而现在我国政府层面上对科技企业立项还在沿用五十年代的工作机制,应该探索出一条改变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无偿资金支持的方式,走出一条在政府资金带动下,无偿资助与商业融资有机结合,无偿支持资金带动更多商业资本进入企业的新模式。

2 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几点思考

前文提出了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工作中应该解决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围绕这五个方面,本文就实践中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 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的理论创新 我国科技金融工作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金融工作的理论创新。这几年,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发展很快,一方面,金融机构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中小企业上,不断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初创型科技企业的注册资金也在不断提升,企业启动时,就具备一定的与金融机构对接的能力。但是,作为涉及科技金融工作的第三方——政府,在对科技金融的认识水平上还有待提高。很多地方政府的认识水平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搭建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放下身段等初级认识阶段。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不断扩展。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应随时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建议在政府层面推动下,针对科技金融工作的不同主题,诸如政府制定支持企业融资鼓励政策、促进实业投资与风险投资有机结合、创新天使投资与政府引导投资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引导信用评级发挥信用价值,通过引入信用机制促进企业融资发展等多方面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与交流活动,为科技金融的实践工作打开思路。

2.2 应积极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新模式 科技金融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其是我国推进科技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创新这一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在制定支持产业创新、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政策时,应将科技金融的鼓励政策融入其中,不能单独割裂。这是提高我国对科技企业政策支持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改变现有政府对企业政策资金的支持方式,积极并重点考虑以下几点原则:一是要放大政府支持资金的效应,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引入更多的商业资本支持企业;二是将部分项目的评审更多由商业机构来完成,在商业机构认可进入的前提下,政府资金通过配套的方式进入;三是要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经验,积极扩大政府财政资金循环使用的比例,积极探索投资、借贷等多种支持方式。

2.3 提高融资效率——建设“金融服务驿站” 当前存在一个现象,一方面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企业家为了融资不断与投资人接触,花费了大量精力与时间。另一方面,融资机构在想方设法寻求适宜的投资项目,投资人成为空中飞人,四处谈判,但是银企双方谈成的比例并不高,融资效率很低。因此,科技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效率。新型的银企对接模式——“金融服务驿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金融服务驿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银企对接平台,更重要的是要利用这个“站点”,进行资源的深化整合,为有潜在融资能力的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服务,提高其融资能力与融资效率。金融服务驿站应打破三个融资服务平台相对独立运行的格局,汇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品种,提升企业金融意识与资本运作能力,营造一个规范、科学、系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最终起到“1+1+1>3”的协同效应。“金融服务驿站”应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综合融资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以政府牵头,中介机构大力推动的良好局面。

2.4 推动企业信用评级,努力发挥信用价值 现在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已开始利用企业的外部信用评级。因此,优化区域信用环境、打造信用品牌、发挥信用价值、引导企业和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长期信用关系,探索信用体系在现存经济模式中发挥作用的新方法,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建设信用体系的新格局,也是科技金融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2.5 要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特别是资金运作能力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 深化科技金融工作应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培养具有资本运作能力的企业家为工作的重心。应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意识,提高企业借力金融资本发展壮大的能力,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三个转变,即技术持有人向现代企业家的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向复合经营业态的转变,单纯的发展产业向产业推进与资本运作并重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周昌发.科技金融发展的保障机制[J].中国软科学,2011(3):72-8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