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的方式范文

时间:2024-01-16 16: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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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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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支付方式

从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来看,存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网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并且这些支付方式同时并存。线下支付是传统的电子商务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货到付款以及通过邮局、银行汇款。线下支付方式由于存在付款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反而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阻碍其持续发展。网上支付即在线支付,买方在互联网上直接完成款项支付。具体来说,主要的支付方式包括:

(1)汇款: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是一种传统支付方式,属于网下支付,避免了诸如黑客攻击、账号泄漏、密码被盗等问题。但无法防止卖方收到货款之后否认、抵赖。同时,消费者需要亲自到银行或邮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一定费用,无法实现电子商务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因此,并不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

(2)货到付款:又称送货上门。指买方在网上订货后由卖方送货至买方处,经买方确认后付款的支付方式。目前,很多购物网站都提供这种支付方式。但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多地区很难实现。货到付款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支付、物流方式,既解决了中国网上零售行业的支付和物流两大难题,又培养了客户对网络购物的信任。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消费者无需支付额外的交易佣金,但是将支付与物流结合在一起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只能采用现金付费;太过依赖于物流,若物流方面出现问题,支付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同样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需要。

(3)网上支付:可以理解为电子支付的高级方式。它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随着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网上支付将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发展点。

二、网上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

比较典型的网上支付工具主要有:

1.银行卡在线转账支付

这是目前我国应用非常普遍的电子支付模式。付款人可以使用申请了在线转账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转移小额资金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中,完成支付。

2.电子现金

这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化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购物。电子现金不同于银行卡,它具有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目前,在我国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比还有很大差距,实际网络交易中使用电子现金的交易也不多。

3.电子支票

这是以一种纸基支票的电子替代品而存在的,用来吸引不想使用现金而宁可使用信用方式的个人和公司。它的运用使银行介入到网络交易中,用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在国内,由于普通消费者大多对票据的使用不甚了解,再加上我国网上支付的相关法规不健全及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程度和市场需求问题,使得在网上交易中电子支票的应用尚是空白。

4.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支付

指平台提供商通过采用规范的连接器,在网上商家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结算连接关系,实现从消费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业务流程。

第三方支付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以守信为代表的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使用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站不必与银行一一签约,银行也可以直接利用第三方的服务系统,节省网关开发成本,并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享支付手续费,银行可以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其他核心业务。但是此模式下,消费者并不是其客户,网站商家和银行才是它的客户。消费者最终还是要使用各网上银行进行付款。因此网关型支付平台并不被看好。

(2)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为了建立网上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保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顺利对流,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通过改造支付流程,起到交易保证和货物安全保障的作用。阿里巴巴支付宝就是一个很好的应用。

更重要的是担任“代收代付”信用担保服务的支付宝工具至今还是免费的,包括异地汇款也是免费。这对于广大网络用户是极大的优惠。支付宝还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即“全额赔付”和交易安全基金制度,在使用支付宝过程中受骗遭受损失的用户将获得阿里巴巴和淘宝方面的全额赔偿。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率先引入了数字证书来保障用户网上支付的安全。

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第三方代收款制度,不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转让,还可担任货物的信用中介,从而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彼此对双方信用的猜疑,增加对网上购物的可信度,大大减少了网络交易欺诈。2004年以后,随着阿里巴巴支付宝的发展,整个网上支付产业都被带起来了,支付宝模式为解决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支付问题和信用体系问题提供了思路。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提供支付服务后,就聚集了大量的用户资金或者发行了大量的电子货币,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一些特征,甚至被当作不受管制的银行。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另外还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问题,比如容易形成资金沉淀;有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其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一,当买方把资金划到了第三方的账户,虽然此时第三方起到了资金保管作用,但容易形成资金沉淀。其二,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其三,第三方支付可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方式,特别是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当前所有可能的突破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双重问题中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银行和支付平台之间的多赢。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它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方式。

5.移动支付

是一种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支付方式,也称为手机支付。手机支付只适用于小金额商品的买卖,并不适用于大宗交易,同时受到手机话费的制约。可以说,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付款人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活动。而且其具有与银行卡同样的方便性,同时又避免了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多种银行卡以及商家是否支持这些银行卡结算的麻烦。

参考文献:

[1]陈媛媛.国内在线支付的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3:60-60.

[2]黄益.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06,11: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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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安全风险

网上支付刚刚出现的时候人们也曾对其有关激烈的争议。而人们顾虑的就是安全问题。直到今天网上支付已经非常普及,仍然是每??人担忧的问题,甚至有些人仍然不使用网上支付,就是因为网络的信息传播功能过于强大,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些年来不断有网络诈骗新闻报道,网上支付让人们随时有可能遭遇无法预料的事故,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账号密码的泄露问题是最让人关注的,而对于金融行业的人员来说,黑客的攻击也会导致严重损失。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目前有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目前依旧缺乏信息披露机制,另一方面社会诚信建设有待提高。前者是制度问题,后者是道德问题。相对来说后者更严重一些,这些年来网络诈骗事件非常普遍,几乎每个人手机上都曾收到过诈骗信息,对网上支付业务的良性发展起到一定的制约效果。

3.法律风险

网上支付这方面如今已经非常普及。企业和消费者经常在网上进行贷款、资金转移、消费以及金融服务等,但无论是网络技术原因还是人为造成,一旦发生事故就要面临法律问题,但我国在网上支付方面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很多的互联网产品在法律限制的范围之外。

4.行业标准风险

我国至今也没有统一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这就意味着每一家银行的行业标准都不同,支付企业通常要针对不同银行的不同标准设置接口,而网上交易平台的借口需要技术人员的编写,还要随时适应银行的接口升级,让企业在技术和;劳动力上投入极大。银行通常会发放自己的数字正式,第三方机构也会发放数字证书,形成一种各自为政的局面,让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而且各方也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让安全性上出现很大隐患。

5.金融风险

电子商务这些年来发展迅速,尤其是智能手机普及后,更是迎来了一段爆发期,网络的信息优势、网上支付的便利和物流的支持让电子商务成为企业发展的新趋势,而网上支付的规模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变得更大,金融行业也随之迎来了新的风险,网上支付运营商普遍存在着吸取储蓄的嫌疑,而资金在网上的转移则是为洗钱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企业网络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

1.会计信息安全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会计信息中记录着企业的财务情况,任何泄露、破坏都会对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如今的会计信息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络又是相对开放的,以目前的技术来看,很难形成绝对安全的防护体系。会计信息在网络中传递很有可能会被截取或者破坏,一旦被攻击就无法在保障其真实和完整。

2.网络系统安全风险

网络的覆盖范围广,信息传播快,操作便捷,这是网络的优势,也是如今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原因,但网络的开放性却是有利有弊,上网只需要一台电脑,网络信息又是属于共享资源,这就意味着一旦黑客的技术达到一定的标准,就能够获取想要得到的信息,黑客是互联网安全的最大隐患,也给企业的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利用黑客技术打击竞争对手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而企业的财务管理又是依靠网络,让企业的经营具备极大风险。

3.内部控制失效风险

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业务的授权以及相关的职责,但网上支付财务管理就意味着,将企业的财务信息要储存在网络系统中,会计业务也要依靠网络,大量的信息处理都是在网络系统中进行,而不同的业务也会交叉在一些,信息的共享会让企业的财务信息陷入混乱状态,传统会计模式中的职权划分就会因此失去控制,对于企业来说,网上支付让财务管理的效率能够提升,但互联网的应用就要面临传统的会计模式不适用的问题。

三、网上支付财务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加快认证中心建设

身份认证是网上支付中保障安全的重要措施,简单来说就是让交易双方都能表明自身的真实身份,数字证书可以让交易双方的信息完整性和私密性得到保障,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数字证书制作方法体系,第三方机构也有类似的产品,但如上文所说,各个系统都是各自为政的状态,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能够针对不同的银行编写接口,但无法做到全面统筹,这方面只能依靠政府的干预,对各个机构数字证书进行规划,建立统一的系统,加强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2.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是在2005年建立的,当时人民银行推出的个人征信系统,结合之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企业征信系统,我国的征信体系开始完善,但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普及让网上支付变得流行起来,改变了个人的消费模式,也改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以往的征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网上支付更是让一些新的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以往的征信体系已经不再使用,而且信息建设还有很大的缺陷,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比较晚,还需要对信息来源的渠道进行扩展,信用评价等级也需要完善。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法律法律从三方面入手:

第一,针对我国目前在网上支付运营商和业务开展方面的制度空缺,对相关服务商和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规定,一些互联网产品以及支付方式的合法性也要进行相关的明确。

第二,网上支付相关的合约条款目前都是各运营商自行规定,消费者对其概念不深,应明确其定位,对其拟定进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网上支付的安全和公平。

第三,网络诈骗和网络攻击的猖獗表明网络犯罪需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对网络犯罪的监控制度要进行完善,保障企业和个人的网络安全。

4.加强第三方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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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6-0064-03中图分类号:F832.21文献标识码:A

一、网上支付中的洗钱犯罪

(一)网上支付的特点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一种全新电子支付方式,它是指网上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的电子支付手段通过因特网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目前开发的网上支付系统根据支付工具的不同,可分为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电子转账支付系统和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网上支付的特点主要有:第一,网上支付是在开放的因特网环境下进行的,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具有即时性和无地域性。客户只要拥有一网的计算机就可在瞬间实现款项支付,不仅可以实现国内异地之间的资金转移,而且还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的款项支付和资金流转。第二,款项的支付数字化、电子化,而传统的支付是通过现金、票据等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第三,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过程具有无形化的特征,且往往采用加密技术。网上支付的这些特点就给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网上支付洗钱与网络洗钱、电子资金转账洗钱

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与网络洗钱、电子资金转账洗钱一样都属于高科技洗钱方式。目前网络技术和网络金融活动迅速发展,使网络开始成为洗钱的工具之一,并且越来越猖獗。网络洗钱的途径主要有电子商务、网上拍卖、网上银行、网络赌博和网络保险。而其中利用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在线支付实现网络洗钱的方式就是利用网上支付洗钱。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利用网上支付洗钱是网络洗钱众多手段和方式中的一种(见图1)。据估计,电子商务的早期阶段,每年通过因特网洗钱的规模约为500亿美元,占全球洗钱规模的5%。2002年FBI和CSI对50个国家进行有关“计算机犯罪和安全调查”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网上洗钱达1000亿美元。

电子资金转账(EFT)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利用电子手段实现资金的转移和调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资金汇划方式。电子资金转账的可跨境资金转移,速度快以及可以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络银行对账户直接进行转账操作的特点,就被洗钱者加以利用进行洗钱运作。据联合国官员估计,全球每天至少有3亿美元是透过电子无钞交易方式漂白的。

网上支付的电子转账系统就是对电子资金转账的运用,(见图2)它必须在线操作,其资金的支付或流转直接针对账户,对账户的处理即意味着支付的进行。但网上支付洗钱与电子资金转账洗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网上支付是适应于电子商务而发展起来的,是基于互联网的在线电子支付。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一般有网上交易作为基础,隐蔽性较高;而利用电子转账洗钱不一定要以网上交易作为基础,也不一定要通过互联网才能操作,例如只需通过电话银行即可享受电子转账服务。

二、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及其流程

(一) 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

目前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电子现金、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进行网上支付洗钱。下面结合案例来分析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

案例一:利用电子现金网上支付系统清洗恐怖组织的活动资金。欧洲某恐怖组织的洗钱专家雷夫为将组织的走私巨额资金转变为合法的资金,首先建立了一个通过智能卡(为电子现金的一种形式)来支付服务费用的在线娱乐公司。然后,指派洗钱雇员们到当地智能卡发行公司那里购买同一类型的智能卡。接着对该在线娱乐公司的服务进行网上支付,直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化成该公司的服务收入。最后娱乐公司向智能卡发行公司申请币值转移登记,登记被核实后,这些资金就转变成了合法的收入,从而达到了清洗的目的。

案例二:利用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清洗诈骗所得资金。我国重庆市的一名犯罪分子秦海在发现网上也有银行服务之后,萌生了利用“互联网”洗黑钱的念头。首先,秦海找人制作了属于他本人的假身份证,然后通过偷窥、诈骗等手段获取了受害人的信用卡资料。接着秦海通过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开始实施网上购物。最后,秦海将购买的部分商品进行出售,从而将诈骗所得资金转化为了实物和合法的销售收入。

结合这两个案例,并与传统的洗钱犯罪相比较,利用网上支付洗钱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网上支付洗钱具有更高的隐蔽性。一方面,网上支付将传统支付方式中面对面的信用关系虚拟化了,支付的匿名性增加。此外,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诈骗、网络犯罪等来盗取客户的账户信息。因此在网上支付中,交易方是否是本人就无法得到确认。案例2中秦海正是通过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来进行网络犯罪。另一方面,与传统的货币相比,网上支付工具也具有较高的匿名性。网上支付工具往往采用加密技术,其无形化和支付的无国界性使得对其的追踪监控难度加大。因此,犯罪分子可以较安全和放心地利用网上支付进行黑钱的漂洗。案例1中,雷夫就是利用了智能卡将恐怖组织的资金全部转化为匿名的电子现金。第二,网上支付洗钱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传统监管部门或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通过互联网和先进的电子支付工具,交易的买卖双方即可在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从而也就脱离了传统的反洗钱金融监管部门,在案例1中,雷夫正是看到了,利用智能卡进行网上支付,一方面可以避免第三方的参与及其监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电子现金的直接支付和转移,降低洗钱风险。第三,网上支付使得有关调查机构难以识辨“真实交易”和“虚假交易”,从而增加监测可疑交易的难度。案例1中,从表面上看,在线娱乐公司进行的交易都没有可疑,但实际上,雷夫控制了智能卡和该娱乐公司,在貌似正当交易的外衣掩盖下从事洗钱犯罪。

(二)网上支付洗钱的流程分析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网上支付洗钱也大致经历放置、培植和融合三个阶段(见图3)。

放置阶段:即处理大额现金阶段。犯罪分子X首先将犯罪所得由传统货币形式如现金,转化为便于控制且不易被怀疑的电子货币形式如电子现金等,即从有形变为无形,以用于网上支付。

培育阶段:主要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编织一个难以审查的复杂的交易网,彻底切断犯罪收益与其来源的内在联系。在网上支付系统下,犯罪分子X利用不同的身份在互联网上与商家A、商家B和商家C(这些商家或者受X控制,如商家A;或者为任何可以提供在线金融服务的商家,如商家B和C)等众多商家进行交易,重复多次地对网上商品和在线服务进行购买。这些交易往往能够立即完成,且不易留下任何可疑痕迹,也不会受到任何地域的限制,从而掩饰黑钱的真实来源。

整合阶段:这一阶段是将清洗后的资金融合于正常经济体系中。犯罪分子X利用和控制参与网上交易的商家A,通过虚假交易使黑钱成为该商家的合法经营收入;或将用黑钱从商家B,商家C购得的商品转卖给他人,从而获得合法的销售收入,最终将清洗的资金融入合法的经济体系内。

三、我国网上支付的风险

(一)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

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是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目前网上支付中发生问题比较多的还是用户的身份认证,是信息安全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在非网络环节,信用卡等网上支付工具发放过程不规范,如银行业务员直接向学生推销信用卡,甚至将卡分包给学生,提供上游源,学生负责下游推销。这就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冒用他人身份,伪造申请人信息骗取信用卡。另一方面,网络交易中由于缺乏面对面的接触,通过账户交易的人可能不是最初开立账户的人。究竟是谁真正控制了这个账户以及商业活动是如何开展的都很难掌控清楚。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隐蔽性。

(二)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交易和网上支付的法律和规章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对电子票据、网上支付工具的立法和规范尚基本属于空白。因此当新型的网上支付工具被运用时,就会增加其潜在的被用于洗钱犯罪的风险。如电子现金可以通过双方的专用电子钱包实现个人之间的直接转移,当被用于进行跨国交易时,其洗钱风险就会加大。此外,即使是发现了网上支付洗钱,由于我国缺乏网上反洗钱立法,犯罪证据如何获得以及获得的电子记录能否作为法庭证据,就成为反洗钱可能碰到的问题。

(三)网上支付的其他问题

网上支付的运用使得在网上进行电子交易的集团公司和小公司的活动没有什么差别,且电子交易信息很难汇总,即使技术可行,也可能面临成本过高、数量巨大、缺乏商业价值或执法价值的问题,加上数据的经常更新,使得网络服务商对电子交易记录重视不够。此外,网上支付缺乏有效的网络监控手段和完善的监控体系,没有足够的网络技术和高科技反洗钱人才,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增加了洗钱的风险和反洗钱监测的难度。

五、我国打击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网上交易主体的身份确认

目前网上支付中银行的参与是必须的,且网上支付工具主要采用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所以银行必须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发放信用卡、为客户开设网上银行账户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数据档案。同时,我国目前已开通运行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通过对网上交易的各方发放数字证书,从而有效地对网上交易主体的身份进行确认。因此,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必须坚持执行CA认证制度。

此外,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涉足网上支付领域后,这些机构和企业也必须严格遵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客户身份证明进行有效鉴别且保存记录。

(二)建立健全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为防范利用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发生,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关于网上支付、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一些新型的网上支付工具的使用可以完全脱离银行系统,因此,政府以及央行还必须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对网上支付工具的运用进行规范,包括对发行机构的规范和对支付工具金额的限制。例如,央行可以规定只允许那些被纳入到反洗钱组织中的机构才能承担网上支付工具的发行;对于支付工具的储值额规定上限,高出的部分应转储到该储蓄卡对应的账户中,如英国规定智能卡的储值上限为500英镑。

(三)发展反洗钱网络监管技术和手段,加强对网上支付系统的监管

由于网上支付不同于传统的支付手段,因此监管技术和手段也必须进行革新。如对网上支付的数据处理,一方面可以通过反洗钱信息网络数据采集规范建设,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筛选的准确性,从而挖掘出可疑的资金转移和支付。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先进的反洗钱监控软件工具。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是“数据挖掘与人工智能技术”。

监管手段上,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用政策指导,评估网上支付风险等手段对网上支付运作状况进行监督。

(四)构建全社会反洗钱系统,提高网上反洗钱监管意识

反洗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如对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查处与侦破除了金融机构、司法机构之外,还需要工商部门、信息产业部等多部门的共同参与。因此,我国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同时还应建立与之相衔接的社会反洗钱系统,构筑我国的反洗钱大网。

此外,我国现有的反洗钱工作主要侧重于对实体金融机构、实体货币的监管,对于新的金融载体如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等,反洗钱监管意识不高,从而留下了方便网上洗钱的漏洞。因此,我国必须提高网上反洗钱监管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网络金融得以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网上交易的无地域性增加了一国反洗钱的难度,特别是当实现网上跨国交易时,单个国家的调查和执法活动就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对于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是必不可少的。虽然目前很多国家并未发现利用网上支付从事洗钱的案例,但是各国可以通过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共同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方式进行洗钱,并在洗钱发生时能够进行国际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Terrorist Financing Online[J].2003 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 Strategy, USA.

[2]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Typology Report[J].1996-2001.

篇4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3-0086-03

信息技术的革新给传统的实体支付结算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网上支付结算作为虚拟数字化的发展产物,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同时其安全问题也在该体系的不断发展中愈加显现出来。淘宝作为国内首选购物网站,在其安全问题上所采取的措施具有参考的价值。

一、网上支付结算体系概述

网上支付,也称为网上支付与结算,英文一般描述为Net Payment或Internet Payment,它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工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采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作为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来实现资金的流转和支付。[1]Internet公共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体系的基本构成中主要涉及七大构成要素,即客户、商家、客户开户行、商家开户行、支付网关、金融专用网络、CA认证中心。除以上七大构成要素外,还应包括在网上支付时使用的网上支付工具及遵循的支付通信协议,即电子货币的应用过程。其中经常被提及的网上支付工具有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支付通信协议主要指支付的安全通信与控制模式,如SSL模式与SET模式等。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体系的基本构成即为电子商务活动参与各方与网上支付工具、支付通信协议的结合体。[2]

(一)网上支付结算的基本流程

对于数目众多较小额度金额的电子商务业务,一般网上支付实现的是资金立即支付。[3]其一般流程的归纳如图1所示:第一步,客户连接Internet,用Web浏览器进行商品的浏览、选择与订购,填写网络订单,选择应用的网上支付结算工具,并且得到银行的授权使用,如信用卡、电子钱包、电子现金、电子支票或是网络银行账号等;第二步,客户核对相关订单信息,在网上提交订单;第三步,商家服务器对客户的订购信息进行检查、确认,并把相关的、经过加密的客户支付信息等转发给支付网关,直至银行专用网络的银行后台企业服务器确认,等银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验证得到支付资金的授权;第四步,银行验证确认后,通过建立起来的经由支付网关的加密通信通道,给商家服务器发送确认及支付结算信息,为进一步的安全给客户发送支付授权请求也可不操作此步;第五步,银行得到客户传来的进一步授权结算信息后,把资金从客户账号转拨至开展电子商务的商家银行账号上,借助金融专用网进行结算,并分发给商家、客户发送支付结算成功信息;第六步,商家服务器收到银行发来的结算成功信息后,给客户发送网络付款成功信息和发货通知。

(二)网上支付结算的基本模式

(二)网上支付结算的基本模式

网上支付结算的应用流程即是电子货币的流动过程。不同的货币,其应用流程是有区别的。根据电子货币支付流程的差别,可把网上支付的基本模型大体分为“类支票电子货币支付模式”和“类现金电子货币支付模式”两种。[4]

1.类支票电子货币支付模式

类支票电子货币支付模式是典型的基于电子支票、电子票证汇兑、信用卡、网络银行账号等方式的网上支付模式,它支持大、中、小额度的资金支付和结算。类支票电子货币支付(见图2)包括信用卡网上支付过程,虽然减少了材料、运输等费用,应用快捷方便,但每次支付结算都需要银行的支持与中介,时间与成本上均存在一定的开销,而且都是不匿名的,交易双方的身份不能被保护,其用于微小数额的支付存在少许不便,这是其弱点。[5]

2.类现金电子货币支付模式

类现金电子货币类似传统的纸质现金,使用方便直观,支付成本很低,而且具有匿名使用和不可追踪等特点,这保证了买卖双方的自由不受干涉,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客户的隐私。从支付应用过程(见图3)可看出,与传统的纸质现金应用非常类似,每次网上支付结算并不需作为中介的银行参与,接受者收到后可以灵活支配,不需马上去银行兑换,还可支付给其他的合作伙伴,真正体现了货币的流通特点。银行在类现金电子货币的网上支付结算过程中,只是在发行与兑换时参与运作,所以支付结算速度比类支票更快,运作成本更低,但不适宜较大数额的资金支付和结算。

二、淘宝的第三方支付

根据开展电子商务的实体性质,当前的网上支付方式可分为B2C型网上支付方式与B2B型网上支付方式两类。B2C型网上支付方式是指企业与个人、政府部门和与个人、个人与个人进行网络交易时采用的网上支付方式,其特点是适合于小金额的网络交易支付结算,应用较为方便灵活,实施较为简单,风险也较小。B2B型网上支付方式是指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部门进行网络交易时采用的网上支付方式,其特点是适用于较大金额的网络交易支付结算。淘宝是客户对客户的个人交易网上平台,是国内较大的拍卖网站,第二种安全问题在淘宝显现的更为突出。

因此淘宝在安全制度上引入了实明认证制,信用评价体系,“支付宝”的付款发货方式等。其中支付宝交易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创举,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支付宝品牌以安全、诚信迎得了用户和业界的一致好评,其使用流程如图4所示。

支付宝介于买卖双方支付中转体制,有效地解决了安全问题中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用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当然,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种在网上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在其经营中也必会面临着安全、赢利、经营、与非法交易可能的关联等潜在的问题,需要借助在管理、法律、技术等措施加以解决。[6]

三、网上支付结算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银行网站自身欠缺安全性

客户的电子货币信息一般存在相应的银行后台服务器中,当银行网络遭到非人为的损害或黑客故意攻击而导致银行后台服务器出现网络故障、操作中断、应用程序错误、硬件故障、系统软件错误,以及计算机病毒等致使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客户肯定不能使用其电子货币,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正在进行的网络支付过程中断,也将影响客户的网络支付行为。此外,网络支付需要通过Internet进行支付信息的传导,但当网络病毒造成网络堵塞时,网络支付结算过程将拖延,有可能造成交易双方的损失或客户的流失。

(二)交易信息传递欠缺安全性

支付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是网络支付面临的最大安全问题。比如支付账号或密码等隐私支付信息在网络传送过程中被剽窃或盗用,盗用者可以利用客户的信用卡信息伪造出一张新的信用卡,在ATM机或是POS机上取出现金,而客户因为信用卡或是存折都没有丢失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结果造成较大的损失。再比如,由于系统错误或是个人故意行为而发生多支付或少支付甚至更改金额的问题,也会给交易双方造成极大的麻烦。另外,由于支付不能有效的验证收款方的身份、商家不能清晰的确定信用卡等网络支付工具是否真实以及资金何时入账等,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就有可能利用这种网络交易的非面对面性以及Internet上站点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进行欺诈,导致真正的交易者遭受损失。

(三)安全的制度性保障欠缺

目前,统一、权威的认证中心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容易造成交叉认证和混乱;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尚未建立,网上支付的风险较大,数字签名的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目前的结算制度难以保证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信用卡处理难以统一。这些安全制度性保障的欠缺都有可能给网上支付带来安全隐患。[7]

四、总结

网上支付结算随着信息化的不断进步而广泛的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成为网上支付结算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无论是在类现金货币支付还是类支票货币支付,其营运的模式都不能很好的解决银行、买方、卖方三者之间的安全问题。基于该背景下,淘宝结合我国目前网上银行的发展和我国的消费群体特征,提出了在第三支付平台――支付宝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安全信誉问题,但是还有其他诸多技术和制度的欠缺等问题需要更多的法律、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共同协作才能加以解决。对于我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将有很大的改变,网上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模式,很有可能成为今后的主流,所以面对当今不断出现的网上支付方面的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波,孟祥瑞.网上支付与电子银行[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2]帅青红.电子支付结算系统[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张进,姚志国.网络金融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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