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0 16: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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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课程内容庞杂而抽象
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主要由17个税收实体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组成,每一种实体税法的计税依据、计税方法、税收优惠政策各不相同,内容庞杂,而且有些教材除了18个税种外,还会加上国际税收、税务行政法规、税务筹划、税务等相关知识,这使得学生学习有相当的难度。此外,税法因其法律属性,教材中多的是法律条文,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感到十分枯燥,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税法课程的学科关联性强
税法教学中会涉及到会计、财务管理、国际贸易、金融学,及其他经济法这些跨学科的知识。这不但要求教师需具备相关知识,同样也需要学生有这些前期知识储备,否则,即使老师讲的最好,学生也很难深刻理解和掌握税法的相关内容。
3.税法教材建设滞后于政策的更新
我国税法体系中,除了《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是人大立法的法律,其余14个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其法律条文内容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同时,税收政策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之一,政府经常会对税收政策作出调整。这使得即使每年重新编著的注会教材也滞后于政府对税法的最新规定。
二、比较分析法在税法教学中的应用
比较分析法是把一些相近的概念用联系和对比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基于税法课程的特点,教学中应用比较分析法是有效提升教学效果的措施之一。
1.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收入计算中的处理比较。
增值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下都有视同销售行为,如:货物在不同县市的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自产货物用于赠送他人、职工集体福利、分配和对外投资,其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上有所不同。
如果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章节分别讲授各自的处理方法学生难以分辨,用比较分析法来对比三者之间的异同之处,并用图的形式呈现三者之间的关系,清晰明了,学生容易理解和记忆。
2.企业所得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比较。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学课程联系最为紧密,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运用比较分析法教学更易被学生理解与辨别。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例如企业会计核算时对某生产用的机器设备计算折旧,按5年计提,每年100000元。但是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需按10年计提折旧,每年只能计提50000元。故应纳税所得额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100000-50000=50000元。但5年后会计核算不再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规定还可再计提5年,此时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减少50000元。
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计算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例如公司对外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20万元。这120万元在计算会计利润时都可作为营业外支出列支。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公益性捐赠只能在会计利润的12%以内列支,非公益性捐赠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当年会计利润是80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800+(100-800×12%)+20=824万元。
《税法》教材总计17章的内容,每章都有重点节次。掌握重点节,就会大大压缩复习范围,突出考试重点。这并非要求考生只看重点,而是要求考生在已经全面复习的基础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节次和核心考点上。下页表1列出各章重点节次与核心考点,浓缩了《税法》教材考试内容的精华。考生在了解了每章的重点节次后,还要明确每章核心考点,熟练掌握。并辅之以适量的练习,才能事半功倍。
二、学习方法及解题思路点拨
要学好《税法》这门课,简单地说就是要“三从”、“四得”。“两税”合并给《税法》考试带来一些悬念,在各章分值分布、考试内容、主客观题的比例上存在着不确定性。广大考生要“三从”,即“从难、从熟、从快”要求自己,掌握好每一章的知识点,以不变应万变;做到“四得”,即:得听好课、得掌握重点、得做一定习题、得分析历年考题。
首先,应当通读教材。通读教材应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去做,有主有次。比如,通读增值税时,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就可以一带而过,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算、发票的管理等则应仔细阅读。对消费而言,重点阅读征税对象、计税依据、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粗读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内容。营业税应当重点阅读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了解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者三个税种,重点看计税依据的规定,了解其税收优惠政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可以结合起来掌握,重点研读纳税义务人、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上述方面三税具有共性,了解纳税人、征税对象;将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结合在一起掌握,均属于同一经济业务链,重点阅读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地点,了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个人所得税,则针对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学习相关政策。其中,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结合出计算题;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和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法结合出综合题。外籍来华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以单选性的计算题出现。.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选择题或与计算题相结合。
其次,精读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税法》课程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第一个层次的税种,约占50%的分值;土地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和税收征管法是第二个层次的税种,约占20%左右的分值;针对这八章必须认真研读,反复推敲,认真领会税法的政策精神。
税法的学习应当注意掌握生产经营知识和生产过程,及资金周转的过程。学员认为税法难学,死背的东西多。这是一种误解,实质上是对某项经济业务不了解,进而对税法不理解,认为难学。解决的方法是:一方面上课认真听讲;另一方面可上网查询该业务过程的做法。
如“打包债权”的政策规定。考生应当先了解“打包债权”,然后再学习税法对“打包债权”的政策规定,才能真正学进去,理解好,自然就不存在死记硬背的情况。“打包债权”,是指将若干个债权,合成一个拍卖标的。尽管这些资产或债权变现效果不好,但是因为目前国家对处理不良资产方面没有任何限制性政策,虽然有风险存在,可投资的机会也很大。所以不少有实力的大公司或个人愿意以低价购入这些变现价值不灵活的资产或债权,然后再通过经营、转让该资产或其债权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取得一定的财产转让收益。
【例1】王某在一次不良资产拍卖会上以800万元取得“打包”债权,包括:某国有银行公司对某市属A公司的债权1400万元,对房地产公司的债权800万元,并支付相关手续费8万元。王某取得这些不良资产后,煤气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其上级部门代为偿还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350万元,后来经双方协商,煤气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除偿还现金300万元后,还从其下属公司中分离出部分优质资产(某幢座落于县内的四层办公楼,评估价值约1250万元)偿还给A,共发生相关诉讼费5万元、审计评估费用7万元、契税37.5万元(当地契税税率3%);将房地产公司的债权800万元以500万元现金转让给某公司。
“打包债权”共支付相关债权成本支出800万元,相关手续费、税金等支出共计57.5万元(8+5+7+37.5);通过司法程序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现金800万元,非货币性资产1250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238.5万元(2050-800-57.5)×20%1。
《税法》教材一般只明确政策法规,不加解释,这样不利于自学;因此,考生课前要预习,课上要认真听讲,课后要抓紧复习重点内容,并及时作一些练习题加以巩固是必须的。《税法》还与涉税会计有所结合,这也考生感到困难的问题;因此,对考试涉税会计处理要择其重要知识点掌握。如“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
【例2】某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一台,价值100万元,由受赠企业支付运费1万元,则应当期纳税。
(1)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 101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非货币资产捐赠 1000000
银行存款 10000
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2)当期纳税
借:待转资产价值――非货币资产捐赠 1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750000
应交税费――所得税 250000
(3)当年提折旧时,假设年折旧率5%
借:制造费用 50500
贷:累计折1日 50500
接受捐赠是所得税的重要考点,给出会计处理可以使考生从另一个角度看清接受捐赠问题的三个考点。
一、确定章节重要性
正如证券的历史价格信息是证券价格预测的主要依据一样,历年CPA考试试题也是考生们把握复习重点的主要参考资料。考生可以从网上下载几份近年考试的试卷,然后对它们进行简单地统计分析,就可以把握住考试重点,确定CPA考试对各章节的考核程度,使复习有的放矢。笔者建议根据近三年各章节的分值平均情况来确定每个章节的重要性程度,进而根据重要性安排各章节复习时间。
例如,笔者在辅导2005年“经济法”考试时,就从网上下载了2002―2004年的经济法考题,分析结果如表1。
图1中两条折线分别是根据经济法考试各章节三年平均分值画出的折线(估计的各章节重要性)和2005年经济法考试各章节实际分值(实际的各章节重要性)画出的折线。从图中可以看出,两条线的波动情况基本一致,在某些章节上甚至重合。因此,用平均法进行各章节的重要性估计是行之有效的,可以摸准CPA考试重点出现的规律,为当年的考试复习提供指引。
二、关注教材变化内容
每年CPA教材增加及变动的知识点虽然没有历史信息可以参考,但往往都是考试的重点。例如,2004年《财务成本管理》教材新增了一章“企业价值评估”,在当年的CPA财管考试中就多次涉及此章节知识点,所考分值高达22.5分,而在2005年的考试中这章分值就大幅下降到10分。再如,2003年《经济法》教材新增“知识产权法”一章,这章所考知识点占当年所考分值10%,而次年就迅速下降到5%。由此可见,每年教材变化的内容一般都是当年的考试热点。
2006年五本注会教材中,《经济法》是变动最为显著的,特别是第四章“公司法”和第七章“证券法”。这两部法律都是2005年10月份通过,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且新法律不是在旧法律上的修修补补,而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原“公司法”共有230条规定,其中只有20多条没有调整,其他都有重大变化。因此为了适应新的法律法规,《经济法》教材也随之调整,具体表现为:第三章根据新“公司法”进行重大调整,删掉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全部内容;第七章根据新“证券法”重大调整,删掉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份的发行条件”、“保荐人制度”、“询价制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等全部内容。其中,“公司法”的调整主要为:1.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关于公司转投资的限制;3.关于控股股东的义务和责任;4.关于公司的担保;5.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以及注册资本的缴纳;6.股东的会议制度,比如,临时会议召开的条件,特别决议表决的事项,决议有瑕疵如何处理;7.法定代表人制度;8.监事会的组成;9.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10.公司股份的回购;11.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12.公司的合并、分立;13.关于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他四本教材变动不大。《税法》教材中,“增值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分别根据新规定有些许调整,但对考试影响不大。《审计》教材主要变化为:第一章中对审计类别按目的、内容的分类做了较为详细地介绍,并加入了审计方法的内容;第二章增加了新的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内容。《财务成本管理》新教材只是对原教材错误的纠正,变动最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并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刚拿到CPA教材的考生却发现教材内容还是遵循旧的会计、审计准则,2006年考试大纲也是围绕旧准则编写,只是第四章新增了“股权分置会计处理”,那是不是意味着参照历年章节重要性安排会计考试复习就足矣呢?恰恰相反,笔者认为存在新旧准则差异的知识点很有可能是今年会计考试的热点。因为明年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必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报表的一些项目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如果不了解新旧准则的差异,注册会计师又怎能对这些调整进行审计呢?因此笔者认为,虽然今年会计科目考试对新准则不做要求,但考生必须对新旧准则差异做到心中有数,并重点复习涉及差异的知识点。这些差异主要为:1.资产减值的处理;2.存货的计价方法;3.商誉的确认、计量和处理;4.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5.投资性房地产;6.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的处理;7.非货币易收益或损失的处理;8.投资的确认和计量;9.企业合并的权益法和购买法运用;10.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熟练主观题必考点
CPA考试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类题型。客观题主要是选择题和判断题,考查的知识点分布范围较广,不易预测;主观题包括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要考核考生在模拟实际工作环境下的业务能力,一般占总分值的60%左右。与客观题不同,主观题很多知识点基本上每年必考,考生若能利用有限时间反复练习这些必考点,就能提高主观题得分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现有教材缺乏时效性,无法满足教学要求。税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会不断出台新的税收法规,而教材往往跟不上税法的这种变化,造成教材中经常存在一些已经失效或无用的内容。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更新快、权威性强,许多高校将它作为教材用书。但是考试用书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知识点的介绍不够系统全面。
(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税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然而“填鸭式”教学仍然是目前大多数高校税法教学采用的主要方法。在学时有限的情况下,授课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不得不用大量时间来讲解税收政策法规,而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学生安排丰富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启发式教学、情景教学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更加枯燥。
(三)实践性教学匮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多数本科院校税法教学恰恰缺少这一环节。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税法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基本上没有什么关联,也就无法通过已往的经验来形成或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经验结构。如果能在传统讲授知识的过程中增添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就可以将直观的经验直接传递给学生,并使学生通过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不断地对特定的知识经验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二、会计本科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一)注意税改动态,更新教学内容。税法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颁布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从而使税法这门课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为此,在税法教学中,要求教师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税收政策的动态,通过订阅权威性杂志、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法,随时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通过了解税收改革的动向,时刻保持对经济、税收、高新技术方面政策变动的敏感性,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与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税法的理论性和实务性都比较强,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极易造成内容空洞、枯燥,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调动不起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我们可注入启发式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对比教学法以及案例教学法等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以丰富税法教学课堂,提高其教学效果。
1、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的实质在于正确处理教与学的相互关系,它反映了教学的客观规律。
在税法教学中,教师应注重结合现实启发学生挖掘税收法律、法规更深层次的含义,引导他们理解税法的立法精神。如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为什么要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什么要将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为什么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一再上调?为什么应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种发展成为目前的14种?另外,可结合生活经验和有关常识启发学生理解性地记忆消费税的相关税目。例如,过度消费会危害人体健康的烟和酒,过度使用会破坏生态环境的成品油、鞭炮以及焰火,非生活必需品的化妆品、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奢侈品,浪费资源的汽车轮胎、木制一次性筷子等,这些都属于消费税的税目。通过启发式教学,学生很容易从根本上将消费税的税目记得非常清楚。
2、情景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量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环境与氛围的一种教学活动形式。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情景教学方法仍以现行教材为基本研究内容,但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背景,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使税法教学中的各个琐碎的知识点融会到该情景中,使学生身体力行,从而使他们牢牢掌握税法各知识点的内容。例如,在讲授《增值税法》内容时,通过提供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解增值税的开具和价外税特征;在讲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时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来讲解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和程序,从而使抽象而枯燥的内容变得具体而生动。又如,在讲授《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时,可将听课的学生现场分成若干组,每组设定金额相同但发放方式不同的奖金,以此来解释在同样的收入条件下,不同发放方式对于税收负担的影响,从而有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研究《税法》的热情,使课堂教学充满勃勃生机,也使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掌握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点。
3、对比教学法。所谓对比教学法,是指将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个不同事物对立面进行比较的一种教学方法。税法中各项法律规定内容多,知识点琐碎,极易混淆。如果不能准确掌握这些知识点,就可能导致税款计算缴纳错误。如果通过把税法中两个对立的知识点进行比较,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就自然会比较明显地反映出来,从而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知识点。如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的征税范围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增值税销售的是货物,而营业税销售的是不动产;增值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而营业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二者征税范围无交叉,相互补充。
4、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而非传授知识者角色,学生则是案例教学的主体。在这种教学方法里,学生可以自由讨论,提出不同的观点,教师最后综合不同的观点进行点评。
由于税法课程知识点多,而且政策变化特别快,每年都有新的税法条款出现,很多条款都是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因此特别适合选用案例教学的方法。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讨论税法课程内容中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进一步诱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中的税法理论,使获得的概念更加清楚、结论更加准确、记忆更加深刻。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案例教学时,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教师应该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一周左右将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阅读案例材料,查阅相关资料,搜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地思考,初步形成案例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小组集中讨论做好必要的准备。在小组集中讨论完成之后,教师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自行思考和总结,这样学生对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就会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实践教学的改革
1、积极创造实习机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但与此同时,许多用人单位反映毕业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熟悉税务工作的基本流程。由此可见,高校教育中学生实习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增加。
对于多数高校而言,一般要求学生在大四的后半年进行实习。与庞大的会计专业学生数量相比,会计部门和岗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多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时找不到对口的财务部门,很多学生被安排在其他部门进行实习,使很重要的实习机会基本流于形式。为此,各院系及专业课老师应当积极主动地联系企业、税务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与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保证学生在毕业前都有到财务部实习的机会。另外,由于学生数量多,学生实习没必要都安排在大四后半年。多数会计本科学生大三上学期就学习了税法课程,大二学习了财务会计,因此实习可以从大三的下半学期就开始安排,实习的时间也可以灵活些,比如利用没课的时间或是寒暑假。通过分批实习的方式,大大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实习的机会。
2、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税务会计作为一门融税收法律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会计,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税法理论知识,还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税法和会计知识的能力。因此,为了满足税务会计的素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培养学生掌握各个税种的计算、熟悉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和各个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基于以上考虑,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是提高高校税法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模拟的过程中,学生可自由组合或由教师分配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各成员再按岗位分别扮演税务人员、税务会计,由他们来轮流演示税务登记、纳税鉴定、发票领购、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具体的涉税业务。
目前,会计学本科专业基本设置了以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为主干的专业课,辅之以会计模拟实验、会计信息系统等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一般同时设置税法相关课程。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所说:“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
由于税法与会计工作有密切联系,在很多情况下对会计政策选择、会计方法等有决定性影响,要求会计学本科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税法知识。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筹划对纳税人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纳税人系统、熟练掌握税法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税务筹划技术。会计学本科专业系统地进行税法课程建设十分必要。
一、税法相关课程的设置
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筹划》(或称《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目前各院校会计学本科专业对税法相关课程的设置不尽相同,其中《税法》一般为必修课,《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一般为选修课。由于大学压缩理论教学时间,增加实践教学时间,多数会计本科专业或开设《税法》及《税务筹划》或开设《税法》和《税务
会计》,部分侧重注册会计师方向或侧重税务的院校开设《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
二、教材及教学参考书选择
1.教材选择。开设《税法》及《税务筹划》的专业有两种开设方式,教材的选择根据开设方式不同而不同:一种方式是分别开设《税法》和《税务筹划》。先开设《税法》,一般每周3学时,然后开设《税务筹划》,每周2学时。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使学生系统学习税法知识和税务筹划技术,学时较充裕;缺点是学习税务筹划时要求对税法知识相当熟悉,因为税法是以前学期开设,需要复述一些税法规定。作为两门课程来开设,每门课程选择独立教材即可,可供选择的教材很多,一定要注意税法更新非常快,教材必须选用能跟上最新税法变化的相应教材。
另一种方式是只开设一门课《税法及税务筹划》(或称《税法及税收筹划》),每周4课时。这样的教材不多,许多院校是选择一本税法教材和一本税务筹划教材,同时使用。一般先学习某税种的税法规定及税额计算,接着学习该税种的筹划技术。这样设置的优点是在学完某税种后即学习该税种的筹划,效率比较高,限于学时不多,往往顾此失彼,各院校可考虑学时选择开设。
开设《税法》和《税务会计》同样也有以上两种开设方式以及相应教材选用,一是分别开设《税法》和《税务会计》。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使学生系统学习税法知识和税务会计知识,学时较充裕;缺点是《税务会计》中有关所得税会计部分与《财务会计》中重复,设置教学计划时要做好调整。另一种方式是只开设一门课《税法及税务会计》,将《税法》和《税务会计》进行整合。
2.教学参考书选择。税法的一大特点是更新非常快,教材往往跟不上税法的变化。如果选用的教材上有已被废止的税法规定,任课教师必须补充相应最新条文,势必增加老师和学生的负担,可以考虑使用最新的税法考试用书作为教学参考书,如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或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考试用书的优点是最新最权威,缺点是体系不太合适,它的体系是为考试用的,不如一般的高校教学用教材知识点讲解系统全面,不过这一缺点可以通过任课教师的讲解弥补。总体来说,因为注会《税法》教材的权威性及更新快,许多院校用它做教学用书。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除了课堂讲授外,要积极尝试其他方式,尤其突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手段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支持教学方法创新。对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的研究已经很多,本文强调以下两点:
1.重视实践教学。税法相关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课程必须结合案例,结合实践。可以通过录像观看、税法专家讲座等方式让学生学习实际操作。如现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可以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多媒体讲解模拟电子报税过程,或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或利用中税网等互联网上的实际税务筹划案例让学生分析,练习综合运用会计、税法和税务筹划知识的能力。
2.习题库试题库作用有限。在建立精品课的过程中,一般会建立该门课程的习题库试题库,但税法课程更新快的特点决定了税法课程的习题库试题库作用有限。税法是以现行税法条文为标准,两年前建立的习题试题库可能因税法的变化已经不再适用,即使建立了习题库试题库也必须不断更新。可以考虑使用当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习题(或注册税务师税法习题)作为参考。
四、师资队伍建设
1.税法课程的教师应具备综合专业基础
首先,税法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一定会计知识,熟悉企业会计核算实务。这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纳税申报制度,需要纳税人具备相当专业的税收知识和会计知识。尤其对《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要非常熟悉,这样才能把所得税讲好。
其次,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师除精通税法外,还必须具备财务管理知识。如税务筹划在计算时一般会用到折现计算,另外,税务筹划中有企业筹资的筹划,就需要用到财务管理中筹资方式的相关知识等。
2.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会计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近几年各高校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借此提高税法专业素质,提高税务操作能力;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到校外实习,教师实行轮流实习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目的是增加教师的实际经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这样对提高授课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有很大帮助。
总之,税法相关课程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选择教材及参考用书,精心选择教学方法,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等,通过以上措施提高教学效果,满足企业对会计专业学生税法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宁宇.关于高等工科院校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7(6)
“税法”是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目前,我国税制正在经历着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如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基于此,“税法”的教学改革就会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何使其教学更加适应现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是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税法”的建设与改革,是在“实践上以应用为目的,理论上以必需、够用为度”原则的指导下,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来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
一、“税法”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税法”课程一方面要求学生掌握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方法,另一方面要求其重点掌握各税种的实务程序,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一)课程的性质
目前,我国设有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的高职院校大都开设“税法”课程,并且各大中型企业从事财税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受到青睐,特别是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在当前形势的驱使下,本课程不仅为专业教育所重视,而且也为专业学生所看重,它已经在财经类专业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课程的特点
“税法”课程是集实践性、整体性、灵活性、与会计紧密结合性于一身的一门专业化教育课程。
1、实践性。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其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而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所以,作为普通公民要了解税法规定,作为财税工作者应该熟练掌握税法的各种规定。学生通过“税法”的学习,应该掌握国家税收的基本知识,如各税种的特点、纳税人、计税依据和计算、纳税地点、期限、减免税优惠等知识,相关纳税报表的填制与申报,达到能够与现实财税工作对接的要求。学生在完成课程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必须有大量的实际经历才能达到课程教学目标。因此,“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2、整体性。“税法”课程不仅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大税种,而且还涉及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小税种;不仅涉及各税种的独立性,而且涉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不仅涉及各税种的一般规定,而且涉及它们各自的特殊性(如优惠政策);不仅涉及新税法颁布后成立的纳税人应该怎样做,而且还涉及新税法成立前成立的纳税人如何衔接过渡的问题。一个纳税人在特定的时期,不可能仅仅只缴纳一种税,如它既可能要计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关税,还可能要计缴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法不仅要照顾到不同纳税人、不同阶段纳税的需求,还要考虑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双方的权责。所以,学生学习“税法”,先要独立分块,分税种去学,分知识点去学,但最重要的还是将其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研究。
3、灵活性。有些税种因为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其有关计算是相当复杂的,如增值税、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既要耐心,还要细心,否则就会错误百出。但再复杂的问题,也要从它纵横交错的关系中理清思路,这就要依靠我们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平时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努力使同学们对税法政策进行透彻的理解,反复磨练,达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的效果,不能只片面记忆一些零碎的知识。
4、与会计紧密结合性。在有些税种应纳税额的综合计算中,不了解相应会计制度和准则就无法完成,如增值税应抵扣事项、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事项的计算等,都以正确的记账为基础。所以,学好税法的前提,无疑要先学好会计。当然,学好了税法,也会更加有利于会计的学习。
二、“税法”课程的建设与改革的思路
“税法”课程的专业教学过程要达到的教学预期结果或教学预先计划,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能否顺利实现。
(一)教学内容设置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它以其他许多学科知识为基础,需要在修完西方经济学、法律基础、会计学等课程基础上开设,一般安排在高职院校三年级上学期较好。课程内容应当包括:
1、税法概论部分:有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法分类,税收的立法机关,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务机关等。
2、各税种实务部分: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行政法制。
(二)实践教学的课程设计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独立工作和实际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过渡阶段。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充分认识税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实践中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得到应用,并使他们具备从实际各种业务出发到完成纳税的能力。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分阶段地在学校配置了实训室和工作室。实训室进行的是仿真设计,它的职能是模仿真实业务场景,使学生边学边练;工作室进行的是项目设计,它的职能是当学生有了足够多的理论和练习的准备时,拿出现实中的一个整体项目,使学生边学边工,大大提高他们学习课程的兴趣,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税法”教学改革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现代教育的首要目标,也是社会变革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实践教育,使学生初步具备走向社会解决一定问题的能力。
(一)着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精心设计案例
当前,高等教育越来越注重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而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衡量学生专业素养的重要指标。“税法”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要求学生要逐步提高他们相应的能力。课程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教学质量是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我国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趋势是尽可能避免让学生学习相互之间没有联系的零散的课程碎片。所以,在“税法”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各章节之间、各税种之间的关系,大量模拟现实中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让他们进行分析、比较,提高他们揭示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
(二)努力提高专业教师素质,积极探索教改方案
“税法”教学创新的关键在于专业老师。曾任哈佛大学校长的科特南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一代代教师的质量”。在我国,只有建立一支爱党、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及实施创新教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拥有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的基本保证。所以,专业教师平时要加强修炼,有意识地注重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要进行思想观念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更新,积极进行启发式教学,适当利用案例教学法和讨论教学法,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设备,使学生有效地吸收信息和成果,增强他们分析、解决问题和动手的能力;必须树立新的教学观,让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学习,使全体学生得到生动活泼的较为全面的发展。在教学工作中,只有将专业教师的主导作用与重视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才能使教育功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三)充分发挥多媒体和网络教学优势
根据“税法”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需要,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大量进行多媒体和网络教学,利用声音、图像直接对教学内容进行表达,突破难点、重点、繁点(繁琐的计算、冗长的板书),达到教学过程的优化。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的使用,缩短了信息获取的时间,拓宽了信息获取的渠道,丰富了教学内容,融理论、实验、实习于一体,增强了学生对抽象过程的理解和感受;充分开发、组合和利用了各种有益而丰富的学习资源,拓展了教育学习的空间,使教育摆脱了教师中心和课本中心的束缚等。
综上所述,“税法”是与现实结合性非常强的一门课程,要求课程内容要编排有序,专业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安排足够的实践内容,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手段科学合理,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充分发挥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的优势。因此,在“税法”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采取多条途径构建双边互动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胡怡建.税收学教程[M].上海三联书店,2007.
一、 把握关键时间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2017年刚开始的时候就要按照时间轴做好一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规划。中级会计职称3月1日起开始报名,9月9日—10日考试。中间不过短短六个月的时间,再加上自制力不够强的逛街游玩再占用掉一部分,留给复习备考的时间就更短了。对于本身是会计专业出身,或者已经通过初级的考生来说,报名完成后投入到复习状态是完全可以通过中级考试的。但对于会计基础不是太好的考生来说,一定要尽早开始复习。
小编建议大家在教材下来前先根据听16年基础班的课件,提前熟悉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尤其是像中级会计实务和中级财管管理这样的科目,知识点比较多,一定要尽早开始预习。等万题库的基础班课件开讲的时候就可以完全跟着老师的进度走,不用担心跟不上,以致出现学习吃力效率不高的情况。
相对实务和财管来说,经济法科目稍微简单一些。大家在每一阶段要分清主次,小编建议大家复习初期以实务和财管为主,复习后期要加强经济法科目的学习。当然复习过的科目要一遍遍加强练习,避免浅尝辄止,考场上出现看着很熟悉就是做不对的局面。
总而言之,每一阶段要做每一阶段的事情,基础阶段要夯实基础,强化阶段可以根据重难点进行强化训练,冲刺阶段要融会贯通查漏补缺。
二、合理的科目搭配
中级的考试科目只有《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科,相对注会巨无霸六科来说已然好多了。对于大龄考生、妈妈级考生和工作繁忙的考生来说,第一年可以选择报考财务管理+经济法或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这是因为财管和实务两科同时报考的话所需的复习时间会很多,所以对于没有太好基础又没有太充足时间的考生来说,尽量两科不要同时报。
对于基础好而且时间比较充足的考生,建议三科一起报。中级会计职称毕竟是职称类考试,只要跟着老师一遍遍的复习,相信一次过三科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中级会计职称学习计划
备注
第一周
(12。01—12。09)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存货
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 总论
1.《经济法》共有8章内容,公司法、合同法涉及主观题的可能性较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本科目重在理解、强化记忆、战略性复习。
2.《中级会计实务》从整体上侧重于考生基础概念、基本理论知识和基础业务处理能力的考核。学习时应注重理解、反复练习、总结归纳。
3.《财务管理》这门课要注意各章之间的联系。计算性内容所占分值较大,记忆公式较多。学习本科目事应注重全面复习、重点强化、梳理归纳。
第二周
(12。10—12。16)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
第一章 总论
第三周
(12。17—12。23)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六章 无形资产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四周
(12。24—12。30)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五周
(12。31—1。06)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八章 资产减值
第五章 筹资管理(下)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六周
(1。07—1。13)
第九章 金融资产
第十章 股份支付
整体复习前五章内容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七周
第十一章 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1。14—1。20)
第八周
(1。21—1。26)
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周
(1。27—2。02)
新春佳节,可适当放松,闲暇之余重温教材和习题
第十周
(2。03—2。09)
第十四章 收入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一周
(2。10—2。16)
第十五章 政府补助
第十六章 所得税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二周
(2。17—2。23)
第十七章 外币折算
第十八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八章 成本管理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十三周
(2。24—3。01)
第十九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八章 成本管理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十四周
(3。02—3。08)
第二十章 财务报告
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管理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五周
(3。09—3。15)
第二十章 财务报告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章 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六周
(3。16—3。22)
第二十一章 事业单位会计
复习整理一下整本书框架以及公式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十七周
(3。23—3。31)
第二十二章 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
休息调整
复习整理一下整本书的概念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20)44-0126-02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课程思政从提出到写进教育部文件,逐渐成为高校立德树人、铸就教育之魂的重要理念和创新实践。成人高校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投入到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当中。会计专业担任着培养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为各个企业和员工向国家申报纳税的工作,为国家提供各个企业财经数据的工作,因此,加大会计专业的课程思政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简介
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是会计初级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会计专业设置该课程可以达到课程融通功能,即学生通过该课程学习,既能获得一门课程的学分,获得会计专科文凭,又可以通过该课程学习,参加全国会计初级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初级会计证书,双证融通,毕业后顺利走向会计工作岗位。该课程是会计专业的入门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包括:模块一:会计法律制度;模块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模块三:税收实体法律制度;模块四: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模块五: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本课程教学目标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能自觉遵守各种会计法规、税务法规、劳动合同法规、社会保险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能掌握支付结算中各个单据的辨别和填写;树立依法纳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意识,为国家及时获得财政收入作贡献。
二、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建设的意义
(一)有助于突破会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集中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困境
进行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教学,将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时间和效果,由于该课程属于考证课程,学生学习积极性比较高,教师在课堂中结合最新的税法和会计法规进行教学,将提高思政教育的时效性,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将学科、学术等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能够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的统一,进而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立体化育人转型,尽力发挥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作用。
(二)有助于带动在职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成人高校中,部分学员已经成人,成家立业,但由于工作繁忙、家务繁忙、工作压力大,对社会现象有了一些不正确理解,甚至出现负面情绪。所以在成人高校课程中,加入课程思政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针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教师在财务会计核算技能教学的同时应结合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特点选取合适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很有必要。
(三)经济法基础课程有助于带动会计专业其他课程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万事开头难,会计专业要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必然需要有一门课程带头进行教学改革。选择经济法基础课程,首先作为专业基础课,在第一学期就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在第一个学期就为学生扣好扣子,走正方向,为后续学期开展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经济法基础课程中,融入课程思政教学,也为其他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打开了思路。
三、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教学的开展思路
(一)教学大纲、教学方案以及设计课程教案等相关教学资源应充分融入课程思政
在制订经济法基础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源时,建立以党员教师为主的课程设计小组,教研组老师集体商量,并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指导,研究如何将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融入各个章节。首先教师要明确课程思政主要工作,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引导会计专业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遵守各种财经法律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自我约束能力。其次,结合每个模块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合理设计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撰写教学方案、合理设计教学方法,增强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
(二)打破传统的章节教学,进行模块式教学
要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必须要改变传统按照章节进行教学的方法,会计专业教研组老师经过商量,将经济法基础的教学内容结合课程思政教学需要,按照树立依法治国、遵守职业道德、熟悉操作技能、正确计算税额、依法依规纳税、足额及时缴纳社保等方面,重新设计后的课程包括四个模块:模块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讲解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职业道德;模块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票据、银行卡、网上支付、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模块三:税收实体法律制度,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的法规与计算;模块四: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主要讲解税务管理、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议和税收法律责任;模块五: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
(三)打破传统满堂灌教学方法,进行案例式讨论式教学
经济法基础课程在课程思政教学中,要打破传统教师满堂灌的教学方式,结合案例教学,将思政内容恰当地融入教学过程中。将会计专业课的知识点、技能点,与价值引导、思想引领、政治方向和思政教育的知识点进行深层次融合,可以结合案例,但要结合课程思政最新要求进行重新编排,也可以结合最新的税法和社会保险改革编写新的案例。
(四)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服务技能
在模块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教学中,针对结算法律中的支票、汇票、本票等票据结算,教师采取复印企业实际票据的方法,结合设计教学案例和数据,让学生上课填写票据,学生互相检查;让学生组成小组,模拟实际工作中出纳、会计、财务经理岗位进行票据传递的练习,通过不断练习,提高学生的技能。
采用实训教学法举例,实训教学案例:在讲解支票章节,让学生练习支票的填写。先给出实训案例公司采购材料,开出转账支票,打破传统教学中给学生具体采购材料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的方法,给出学生实际工作的发票和空白支票。
(五)熟悉税法计算,依法依规足额纳税和社会保险
在模块三税收实体法律制度,以及在模块五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教学中,通过举例讓学生不断练习各种税的计算过程,模拟纳税申报过程,特别是今年社会保险也纳入税务局进行统一征收。让学生遵守法规,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款项,为国家获得充足的财政收入和社会保险款,保证社会稳定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块内容的学习,也提高了学生的工作技能,树立起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计算案例举例,以个人所得税为例,针对个人所得税法规,举例如下:2020年1月陈某当月工资18000元,2019年度年终奖30000元。个人承担的“三费一金”2500元,专项附加扣除预扣: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无其他免税收入。陈某年终奖选择享受过渡政策。
1.30000/12=2500(元),税率为3%。代扣代缴年终奖个人所得税=30000×3%=900(元)
2.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0-2500-3000=7500(元)
3.累计预缴预扣税额=7500×3%=225(元)
一、 紧抓培养目标,完善课程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以实现道德教育为目标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仅仅的抓住这一目标,以对学生进行尊法、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为主线,继而带动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达标。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决不能脱离实际,要时刻关注市场的需求变化,会计法规体系的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的颁布或调整,及时的调整教学内容,让学生及时的感受到最前沿的教育理念及相关政策的变化趋势。第三,还要关注对学生良好工作习惯的养成教育,以便快速的适应社会的需求。
二、 以道德教育为主
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在教育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因此,在教学中: 本文由收集整理
首先要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由于会计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对德和才的要求都非常高:德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才是做好会计工作的重要条件,缺一不可。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是需要自我修养和督促教育而生成的,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的相互结合,把道德教育渗透到会计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
在教育过程中,正反典型并重。在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正反二方面的典型并重:反面典型事例具有直观、形象、具体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未来的会计人员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洁身自爱,防微杜渐,真正的做到自重、自律;恰当的正面典型事例教育能够最大程度的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坚定他们恪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对一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的表彰,更有利于营造诚信光荣、造价可耻的环境。
最后,在对案例的分析过程中,要避免对案件的讲述过多、过细,而是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案件的分析上、特别是从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继而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寻早并弥补管理上的缺陷。
三、 深入剖析教材,实施案例教学
教材是多位专家千锤百炼的结晶,其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是非常好,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老师要紧跟教材,把最全面的知识体系展现给学生。但由于其理论的枯燥性很难引起学生太大的兴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将理论和实践进行紧密的结合,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每一条、每一款都进行分解,然后再以具体的行为规范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并辅以实例,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比如在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时,就可以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让学生自主的进行分析和讨论。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会计档案的管理中其档案的保管年限如下:核算、计划、制度等文件的保管年限为5年;总账、明细账的保管年限为10年;年度会计报表的保管年限为25年。依据相关规定分析其内容设置是否存在错误?学生们通过对具体的问题的分析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特别是对一些模糊概念的区分,把比较枯燥的会计法律知识生动化、形象化,确定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 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市场的要求,也是学校教育的必然趋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努力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体体现在: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把理论与实践想结合,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每学完一个知识点都通过实践实践或课堂模拟实践进行运用;
其次,进行批判性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多思考、多批判,在矛盾与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完成对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习惯、创新意识;
关键词 小企业 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的现实意义
(一)与国际会计接轨
在当前国际金融背景下,绝大多数国家已就单独制定大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会计标准达成了普遍共识。在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国际会计准则及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大部分都只针对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很少考虑到小企业的会计需求及其所面临的一些特殊问题,经过事实的验证,这种不论规模大小而将其一并执行同样的标准是不科学的。因此,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之重大便显而易见了。
(二)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我国的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数量多、从业人员多的特点,为此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2005年出台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这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就促进小企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落实支持小企业的金融政策、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减轻小企业在提供财务报告以及税收负担等多方面提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滞后性
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小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无法指导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200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对于小企业来说相对复杂,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只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不适合小企业。因此,原有“小制度”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新出台的“小准则”既兼顾了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经济业务内容,又充分的考虑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既能够帮助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又能够扶持中小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四)提高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新颁布的“小准则”中,固定资产、长期债券投资、在建工程、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等具体要求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企业必须根据这些变化并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调整自身的财务管理政策。从投资、筹资、风险评估与控制等多方面比照新准则的具体措施,进而建立起更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达到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的目的。并且新准则的详尽划分、高规范性,也给企业内部管理一个很好的启示。与此同时,新准则的颁布同样地也可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核算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五)享受税负公平,提升发展空间
新颁布的“小准则”将“核定征收”的税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的税收方式,因为我国较多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查账征收”企业。比如,正常企业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为25%,小企业为20%,但是并非所有的小型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优惠政策,只有“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采用20%的优惠税率,因此此项改革意义重大,通过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利润纳税。这样既可以享受税收公平,又能减轻税负,另一方面还可以扶持小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其发展提供空间。同时,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财务信息是否准确这些因素都是银行提供信贷支持所必须考虑的因素,新颁布的“小准则”也在这些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内容,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为未来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二、新“小准则”与旧“小制度”对比的亮点
(一)降低核算难度
因考虑到小企业业务简单、人员较少的特点,新颁布的“小准则”通过一系列的简化核算,降低了会计人员的主观职业判断,从而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减值准备类的会计科目,不再像“小制度”那样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计提减值准备的科目;此外还减少了一些会计科目,如“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法定公益金”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只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新的“小准则”既减少了计价方法,也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
(二)简化会计处理方法,实用性更强
简化账务处理,降低核算难度,既提高了小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自主性,又为将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需要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不再计提投资跌价准备、存货不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不再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资产的坏账、呆账以及转让时所发生的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无需进行提前计提。例如:对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这笔业务,2004年修订之前,需对估计的坏账进行计提。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而新的“小准则”框架下,只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予以确认,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收账款”。
(三)与税法保持一致
税务部门作为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之一主要是利用小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做出判断,所以他们更希望减少“小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从而更为方便地做出税收决策。此次改革,根据新的“小准则”中的规定,使得“小准则”与《税法》的协同性更高,基本消除了两者之间的差异。这样既为企业会计人员的申报纳税工作提供方便,又使得审计部门查账、税务部门监管更加便捷。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要求尽量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而年度内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能起到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故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跨期限会计科目。再如“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在“小制度”中,该科目核算的是小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仅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但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除了上述的税种之外还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费等相关税费。
(四)核算的范围更加广泛
“小准则”科目的设置渐渐接轨于《企业会计准则》,也便于日后小企业的发展,为会计人员的账务调整工作减轻了负担,同时也为小企业往大中型企业的过渡做了很好的铺垫。为扩展会计核算范围,“小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例如:研发支出科目。该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增加这个科目,是因为小企业有可能与大中型企业一样,也存在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业务,如果只是设置“生产成本”科目,还远远不能解决研究开发这一部分成本的归集。
(五)简化了会计确认标准
简化会计确认标准,具有大大降低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的特点。并不过多地强调确认原则,只对小企业核算的规范加以严格控制,从而达到了简化会计确认标准的目的。例如: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在“小制度”下,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仅采用发出商品且交易完成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
三、目前“小准则”运行存在的缺陷
(一)从企业角度来看
首先,从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颁发的“小制度”开始实施,到如今“小准则”的实施,相隔仅八年,新会计法规的不断改革难免会让小企业会计人员因需要调整新旧账目而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因此部分小企业至今仍采用“小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其次,在计算机普遍应用的今天,采用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帐的企业也日益增多,随着新的“小准则”出台,会计核算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就需要将原有的会计软件升级或者需要购买新的财务专用软件,这样无疑会给公司增加成本加重了经济上的负担。这也是“小准则”实施的障碍原因之一。
再次,企业能力有限,无法高度关注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继续提升财务工作者的素质,导致了会计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不能保证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法,意识不到会计工作对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怕麻烦,错误地认为原有的制度已经很完善了,不愿意主动学习新的准则,业务水平停滞不前。
据初步调查结果来看,小企业一般不像大型企业那样对会计部门给予很高的重视度,小型企业多半比较重视销售部门以及生产部门,他们认为只要成本降低、销售途径增加,企业的发展就会很好。其实不然,会计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比如纳税筹划,这同样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提高企业的利润。
(二)从会计从业人员角度来看
据了解,大多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的职称水平只在初、中级,甚至有的小企业其大部分会计人员水平还都仅局限于具备从业资格证书,这种情况导致了会计人员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差,对于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主动学习、更新知识的认识也相对淡漠。其二,小企业的财务人员只是负责记账、算账、报账,很难像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那样时刻关注国家颁布的财经政策,关注企业新准则实施的效果乃至财务效益。
(三)从政府的角度来看
由于政府只注重税收而忽略了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管,导致部分政府管理者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进而对国家颁布的“小准则”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只要不违反税收法律,是否执行“小准则”无关紧要。这种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经济效益,政府监管不力,也是导致“小准则”运行不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改进建议及采取的对策
(一)重视新准则,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力度
首先,新执行的“小准则”具备很多优势,范围扩大、核算简便。所以应先在企业高层中得到充分的重视,并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应对,与时俱进。使企业与国际接轨,适应经济政策的不断变化并逐步发展壮大。与此同时,也可适当从政策与制度上给予一定扶持,比如减免学习成本,以提高对“小准则”运行的重视。且目前的考试内容多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而涉及“小准则”的知识点几乎很少见。如能从使企业从实质上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力度,并在评定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时把对于新的准则的了解与认识程度作为考核项目之一,便能够激发企业会计人员对于学习新准则的热情。
(二)政府应积极加大监管的力度
财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与小企业息息相关的两个职能部门。
对财政部而言,建议财政部门可以针对执行“小准则”方面增加细则,提高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尺度,这样一系列强制性的措施出台才会引起企业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不妨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制定详细的组织实施计划,然后进行全面的推广并结合其他地方一些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营造出全面实施准则的氛围。其次要求企业及时将在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并应及时提供专业知识上的服务,调动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知识较强的机构。
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应该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关注小企业的年度年检工作,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准则”提供管理所需的财务报表。给积极贯彻执行“小准则”的企业一些相应鼓励性的政策:比如,对会计核算健全、具有良好会计信用、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给予优先提供信贷支持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年审费用等等。只有有了政府部门的保驾护航,才能保证所有的小企业及时贯彻执行“小准则”,保证小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五、结语
“小准则”无疑进一步规范了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了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更符合相关性与可比性。只有政府依法监管,企业积极配合,会计从业人员高度重视,才能使“小准则”得以顺利贯彻实施,真正发挥其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研究.会计之友.2012.2.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5-0010-06
微课、慕课、翻转课堂是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技术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新型教学方式。
作为金融法学、经济法学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主持者或者主要建设者,一直在经济法学课程中推行微课、慕课、翻转课堂三课混合教学法,现在将这些年的混合教学改革心得体会付梓成文,希冀对同类法学课程的教学会有所启发。
一、经济法学的混合教学法
(一)经济法学的微课
经济法学的微课,又称微视频课堂,是指综合运用摄录、信息、软件、图像编辑等技术,将经济法学内容碎片化、微型化、结构化、体系化的视频课堂,也就是经济法学教师以视频为载体围绕经济法学某个知识点进行的教学活动过程。微课可以在网络线上调用,也可以在传统课堂使用。
(二)经济法学的慕课
慕课的英文简称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即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经济法学的慕课,就是经济法学的网络在线开放课程。经济法学的慕课,是线上课程,可以集聚经济法学教学的所有必要资源,在网络上展示开放,有兴趣者均可以选用。
(三)经济法学的翻转课堂
美欧国家的“FlippedClassroom”、“InvertedClassroom”,我国翻译为“颠倒课堂”或者“翻转课堂”。经济法学的翻转课堂,是指学生利用微课或者慕课来学习经济法学的基本知识,线下课堂则是老师用来开展针对性答疑、解决课程重点难点的理解、实务操作训练、案例剖析、未来趋势分析、理念提升、思想升华等教学活动。
(四)经济法学的混合教学法
混合教学法,就是将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结合起来进行经济法学课程教学。
经济法学课程组,先将经济法学的教学进行规划,将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策划,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形成全面的教学方案,准备教学资源和教学资料。再将经济法学的知识点全部制作成为微视频课堂,所有的微视频课程形成一门完整的视频课程。而后将经济法学微课视频、教学资源和资料传送到网络平台,形成慕课。然后引导学生使用微课堂和慕课进行知识学习,教师施行翻转课堂教学。
经济法学的微课、慕课和翻转课堂三位一体的混合式教学,实现经济法学课程的线下和线上混合教育,通过互联网+教学的方式,将经济法学课堂变成网络课堂与传统课堂融合性课堂。
二、经济法学课程的设计与教学资源准备
无论是传统课堂,还是网络课堂,课程的设计和准备是经济法学课程成功的前提。重过程,轻设计,课程要成功很难。重设计,重过程,重反馈,重修改,环环相扣,课程成功机会才大。
(一)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的原则
经济法学课程设计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便利教师教学;理论精深,案例新鲜,以案说法;以内容取胜,注重形式,形神合一;微课精致,慕课完备,线下实践,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课程的十化
经济法学课堂将实现十化:内容主题化;载体问题化;视频微型化;资源网络化;体系完整化;任务多维化;帮助多元化;交流社区化;绩效能力化;互动及时化。
内容主题化,就是将经济法学知识细化为一个一个主题,每一次微课讲授一两个主题,主题突出,内容精细。
载体问题化,就是每次课程解决一个或几个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讲解问题的解决之道,务求问题切实解决,学生掌握解决问题方法。
视频微型化,就是每个微课讲授一两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时间在五至十五分钟,视频大小在几个MB,节省空间有利于流媒体播放。
资源网络化,就是将所有的教学资源均传送至网络平台,在网络传播,感兴趣者均可以选用经济法学网络课程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学习。
体系完整化,是指所有的主题、问题、视频、教学资源等内容都上传至网络课堂,形成一门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科学严谨的慕课。
任务多维化,就是学生学习的任务不仅限于视频观看,还包括案例分析、论文书写、测验考试、实验实务操作、口才辩论、模拟法庭等,改变过去看书做题的教学法。
帮助多元化,是指教师帮助学生的渠道和方法多元化,教师既可以通过面对面方式帮助,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讨论区答疑、直播、视频、网络会议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帮助。也可以是同学与同学在慕课讨论区互相答疑解惑,懂的同学在线帮助不懂的同学。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线上和线下帮助结合,帮助的方式多种多样,不受空间限制。
交流社区化,一般指在网络慕课平台建立专门的如讨论区等交流社区,或者建立钉钉群、QQ群、微信群,学生成为这些虚拟社区的成员,在社区里进行交流,人天各一方,却能集中互动。
绩效能力化,就是考核不是一张卷子定分数,考核的不仅是学习能力,还要考核实践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未来预测能力等,从知识考核为主转向以能力为主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考核,以此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互动及时化,在网络时代能较好的实现。经济法学慕课建设好,社区形成后,学生可以随时提问,而教师即时就可以看到学生的问题,教师或者助教就可以及时作出解答,甚至可以实现远在天边答在眼前的效果,甚至于即问即答,实时互动,不必在同一空间,却可在同一时间心连心。线下课堂也是互动为主,改变灌鸭式教育,增强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教学规则、资料与资源的准备
1.教学规范
混合教学也要实现法治化,经济法学教学的各类规则要齐全,课程组要制定一系列规则,如混合教学实施方案、微课制作规范、慕课教学规范、考核评价方法、实践教学规则、法律诊所规则、法律实务操作规范等。教学规范,规范教学。
2.资料完整
经济法学教学资料准备,包括且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参考期刊与书籍、电子教案、PPT课件、多媒体课件、视频素材、音频素材、图像素材、案例库、试卷库、习题库、思考题库、司法文书库、论文库等,教学资料是混合教学的原料,越充足越好。很多材料还要PDF化、媒体化,以便于传输和网络传播。
3.空間建设
混合教学的空间资源建设。混合教学要有物理空间资源,如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会议室、集体活动场所、专门的录播教室、辩论室等。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和对教学的充分投入,这些空间的资源一般的大学都完全能满足混合教学需求。
4.网络资源
教学网络资源的建设与引用。中国互联网的大发展,为经济法学混合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政法委、监察委、公安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及国务院各部委署办都建立了网站,法学会、学术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出版社、期刊杂志社等都有自己的网站,MOOC平台也蓬勃发展。这些国内网络资源,加上世界各国的网络资源,为经济法学混合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网络资源。
5.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建设,经济法学课程组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制办、司法部门、公司等单位建立了五十多个实习基地,为翻转课堂的实践教学提供了方便。
6.技术支持
经济法课程组与一部分网络公司和科技、软件公司建立了联系,为本课程建设提供外部技术支持。浙江财经大学现代教学技术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也为本课程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课程组的负责人和成员也积极学习和了解微课、慕课、翻转课堂所需的基础技术知识,为顺利开展混合教学积累技术和技能。
三、经济法学微课的制作
微课资源建设一般要经过规划、课程团队组建、经费筹集、技术团队选择或者制作公司签约、技术培训、课程设计、视频拍摄录制、剪辑加工、微视频审核修改、课堂或网络、教师和学生应用、评价反馈等环节。
微课堂,重在原创,胜在创新。重在内容,案例教学。讲授流畅,理论系统,重点突出,形神兼备。场景美观,富有意境。
(一)课程知识的碎片化和系统性
经济法学的微课是由系列的微视频课堂构成的一门完整的课程,具有知识点的碎片化和系列微视频构成课程的完整性特点,即单个视频知识碎片化,系列视频则链接成体系化的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学标准、教学设计方案是碎片化依据,也是系统性化的保证。
微观上,为便于网络媒体传播和学生学习,课程组把经济法学的知识点碎片化,形成一个一个的知识点或技能点。一个微视频课堂教学内容少,讲授一两个知识点或技能点。中国经济蓬勃发展,中国的经济法律越来越多,中国的经济法学知识点也越来越多,将全部的知识点都讲授并不实际也不必要。课程组将经济法学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而又是体现经济法特色不可少的知识点或技能点解析出来,对每个知识点的内容、素材、案例、场景、情境等进行精心细致的设计,务求每个知识点都精致、对应的案例都经典、展示场景都美观、蕴含的情境都深刻。
从系统性看,一个个微视频课堂展示的一系列知识点,组成了一门全面完整的经济法学课程。经济法学微课结构,至少包括经济法学基本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的解决等板块。经济法基本理论部分的内容涵盖经济法的定义、特征、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关系、法律渊源等内容。市场规制法律主要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房地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宏观调控法律分为金融法律和财税法律,金融法律包括货币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金融公司法规、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等,财税法律则涵盖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债法、社会保险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税收征管法等。
经济法学课程知识广泛丰富,受经费、视频容量、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将所有的知识点和技能点都制作为视频,课程组仅能将经济法学课程主要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制作成微课视频。微视频课堂是经济法学课程的骨骼框架、五脏六腑、大部分血肉组织、主要经络动脉,至于细枝末节则要慕课来完善补充了。
(二)微课的设计、制作、修改
微视频课堂成功,五成靠内容和案例的设计,三成靠授课视频讲授,两成靠制作与修改。没有内容的课程是没有灵魂的,有了内容讲授不好难以吸引学生,而制作精良的微课视频备受学生青睐。
1.微课的内容和形式设计
(1)内容取胜
微视频课靠内容取胜,没有内容的微视频课是没有生命力的。微视频内容要包含经济法学的主要知识点和技能点,也要包括案例、习题等内容,要将经济法学理论、经济法律知识、经济法律案例、经济法习题、幽默故事、法律趣话等提炼出来,要设计适合网络传播的网络语言、音频语言、视频语言、肢体动作等表达方式,这个事前设计过程的成功与否决定着微课视频的成功与否,微课的好坏则决定则慕课的成功与否。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必须是课程设计师。
从这几年的改革来看,案例教学比纯粹讲理论的效果要好得多,如果能做到每个微视频课程讲一个小案例,与经济法学理论与知识结合起来,那么这种微视频是很受学生欢迎的。
(2)场景和意境
微视频的内容有了,微视频的形式,如场景、情境等,也是不可少的,好的形式对微视频课是锦上添花。同样的知识点、学识和教学技能相近的教师,在不同的场景和情境中,会给学生带来不同的学习体验。设计和选择一个与课程相适宜的场景,营造一个引人入胜的情境,将会大大增加课程的体验度和吸引力。
经济法学课程的场景可以布置成法庭模式、律师事务所模式、法律顾问室模式等,在场景中可以增加国徽、独角兽、宝剑、天平、法官袍、法槌、律师袍、警徽等徽记或者标识,一般在场景中都会摆放一些书籍,增加课程书香气息。如果在场景里增加一些绿色植物,既美化,又增加轻松愉悦的意境,则在严肃中不失活泼。
2.微课的制作
(1)微课教师的选择
微课教师既要是经济法学的专家,又要是授课高手,还要熟谙视频讲课方法,语言如果幽默风趣,说不定就成为网红教师,带动一门课程的走红。
视频课程主讲教师首要对经济法学专业理论和法律知识有较深入的研究,对本课程的知识有系统的深刻认识和掌握,对教学的内容要手到捏来,口出成章,深入浅出,对度的把握恰到好处。
要想微视频课堂引人入胜,优选适应网络教学和有娴熟视频教学技能的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将是微视频课堂成功与否的最关键一步。没有好教师,就没有好的微视频课堂。科研好的教师在线下课堂教学的效果有的好有的不尽如人意,同样的,科研好的教师如果网络教学技能不强的话,也难以胜任视频课程教学。线下课堂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也未必都能胜任网络视频教学,线下课堂教学有些技巧未必都能用于网络视频教学,如果这些教学技巧恰恰是线下课堂致胜法宝的那些教师,在网络视频教学时就会失望了,因为这些教学技能在网络视频教学中效果不明显甚或失效了。
选用有较厚实专业经济法法学理论和法律功底而又掌握了娴熟的网络视频教学技能的教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网络视频教学教师选好了,视频课程也就成功了十分之三了。
(2)微视频课的讲授
如果一门课程,一种讲课套路到底,微视频课堂将会呆板化,学生很快会视觉疲劳,因为不是面对面,教师不会看到学生,也不会当场觉察到学生的这种疲劳,即便通過网络互动知道了学生的视觉疲劳和其他需求,也很难做出及时调整,视频授课讲师就需要把学生的视觉疲劳考虑在前,在拍摄视频过程中就要注意尽量避免学生的这种疲劳,以熟练的视频教学技能激发学生的课程兴趣是一门微视频课堂的生命力所在。
视频课程讲授技巧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传统线下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师面对面,教师和学生都可以迅速观察到对方的神态和反应,并洞察对方的心理,教师可以即刻调整教学方法和讲授内容,马上适应学生微妙变化,掌控教学节奏,也可以讲些趣事和笑话,调节课堂气氛,因为人数少线下传播面窄,有些话讲得大胆些也无伤大雅,有时候教师讲错了,也可以当场及时纠正错误。
视频课程的非现场教学,一方面不容教学内容诸如教学知识点有任何错误,视频中显示的教学内容、文字表述、专业知识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差错,任何一点差错,眼光雪亮的成千上万人马上就会揪出错来,课程的严谨性、严肃性、正确性和权威性立刻就会被质疑,乃至于被弃选。另一方面,传统的课堂教学人少,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调整比较容易,而且学生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教学方法适应也比较快,但慕课选修人数众多且口味不同,学生的需求差异性对比于传统课堂教学可以用“十分巨大”形容并不为过,设计适用于一百人以内的教学内容和设计要适应千万人的课程内容,后者的难度显然更大,这不仅对教学内容设计老师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对视频教学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相对于百人以内的线下课堂讲课,视频授课无疑更难,视频主讲教师不仅要具备线下课堂教学的所有教学技能,还要掌握网络视频课程讲授的新技能,不仅要学会在镜头面前讲课,而且要熟练掌握镜头面前讲课技巧,甚至有必要进修下影视表演技能。
线下课堂教学语言与网络视频教学语言有共同的地方,也有很大的差异。线下课堂教学语言口头化,相对可以随意些。网络视频教学语言既要有口头化又有偏书面性,同样一个笑话,在线下课堂就很有趣,在网络视频里可能就很突兀,不仅不好笑,甚至适得其反。同样一句话,线下课堂表述会很成功,在视频课堂教学同样表述可能会很失败,同样一个专业知识点,网络表述的技巧就与线下课堂的表述不同,视频主讲教师要适应网络视频教学的独特性,娴熟运用网路语言、视频语言和影视表演技能来授课。
用通俗的语言、网络化的语言、一定的表演技巧对着镜头来熟练表述讲授专业的经济法学知识,是考验教师功力的。从网络视野看,线下老教师碰到的是新问题和新技能,线下老教师的多年教学功力是线上教学的基础之一,学习和掌握线上教学技能,才能适应网络化教学要求。视频主讲教师不仅是个教师,而且是个演员,既要掌握教学技能,也要掌握一定的表演技能,这样的视频主讲教师才有可能讲授好微视频课堂,其主讲的课程相对就有吸引力。在知识点相对比较固定的情境下,授课教师的教学技能是维系和提振课程吸引力的关键因素,能熟练使用网络语言、视频语言和授课技能强的教师将是微视频课堂生动化、趣味化、可持续性的师资保障。
3.微课的制作、反馈、修改
微视频课程是慕课和翻转课堂的基础。内容是微视频课程的基础,设计是微视频课程成功的前提,讲授是微视频课堂的关键,场景是微视频课堂的形式要件,技术团队是微视频课堂的技术保障,应用和反馈是微视频课堂的质量提升过程。
微视频课程实际上就是个小电影,就是一集短电视剧。经济法学专业教师不懂摄像、摄影、后期制作等专业影视技术。经济法学课程组就花费巨资委托专门的视频课程制作公司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视频制作。这样的微课才会在视频质量上有保障。微课的设计、讲授固然重要,一个好的拍摄和制作技术团队则能保证视频的质量。
微视频课制作好了后,可以先让教师和学生进行使用。教师和学生使用后,会提出很多意见。课程组可以用问卷调查、座谈会、约谈等形式征集教师和学生的意见。教师和学生的应用、评价、反馈意见则有助于微课视频的优化,根据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微课视频进行修改。七分拍出来,三分改出来。
四、经济法学慕课的建设和运营
(一)慕课平台的选择
慕课常见的问题有:登陆不了慕课,掉线,卡顿,做了测验没成绩,看视频没计分,发不出帖,抑或资料错乱,视频播放不了,缺乏互动,技术人员不见了,诸如此类。好的平台,运行平稳、流畅,技术支持及时。学生看得舒服,用得清爽,做得安心,投诉少,老师烦心事少。选择一个好的平台是慕课传播的前提。
近些年,慕课平台如雨后春笋出现。教育部门和社会组织成立的平台较知名的就有50多个。全国性平台有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超星尔雅、好大学在线、MOOC中国、智慧树、优课在线、学银在线等。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单独或联合建立了慕课平台,如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课程共享平台、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网络教学平台等。一些公司也建立了慕课平台,如腾讯课堂、网易云课堂等。
慕课平台的建设是渐入佳境,爱课程等慕课平台的资源不断丰富,技术支持越来越强。平台的资源、板块设计、各种软件、小程序等都与大学的在线教育相适应。慕课平台越来越成熟。
经济法学课程作为浙江省高校本科课程,课程组选择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课程共享平台建设经济法学课程慕课,浙江省平台还算比较平稳。经济法学中的金融法和财税法学部分的内容已经在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上线。爱课程平台,无论从稳定性和技术支持,还是生源新引力上,都是个非常好的平台。
(二)慕课的建设
一门好慕课相当于一门课的百科全书,只要是经济法学的教学资料、教学资源都齐全、全面完整、新颖前沿、精深细致、案例丰富、习题充足。
经济法学慕课大致包括课程信息、教学计划、课程资料、班级管理、练习考试、讨论区、课程评价等板块。
经济法学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简介、课程概述、课程目录、教學团队、教学设置等内容。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计划和课程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方案、电子教材、章节教学内容、微视频、教学案例、PPT课件、教学标准、教学安排、教学网站汇集、实验方案、实习规则等。
班级管理则是分班管理、名单导入、学生日常管理等内容。练习考试板块包括试卷库、网络练习题、复习思考题库等。讨论区是学生提问、教师答疑、教师发起专题讨论、学生之间交流的板块。课程评价板块则是对学生的慕课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统计成绩等。
课程组将已经准备好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资料上传至慕课平台,准备充分的话,花费一些时间,就可以完成经济法学课程的慕课建设。
(三)慕课的运行和维护
1.组建团队每天维护
课程组中专门设立慕课的运行和互动小组。课程负责人作组长,专业教师为骨干,研究生为助教。小组专门负责慕课的运行、维护和互动,做到每天有人值班,学生的问题不过夜,做到日事日毕。而使用课程的各个学校的教师则采用SPOC的方式来负责自己学生的管理、互动和考核。
2.课程内容及教学资料的持续更新
课程组根据社会发展、法律修订、法院新判例,更新教学内容,作出新的教学设计,及时制作新视频、编写新习题。网络慕课内容实时更新,及时将新理论、新法律、新案例、新视频、新课件、新习题、新资料更新上线。
3.良好的互动
课程组将优选多平台上线,分平台建立网课服务团队。制定服务管理办法,设值班人员,实时维护,在线维护,时时互动,在线答疑,及时解决学员学习中的问题与困难。
建立问题分层解决机制。慕课教学需要组建足够数量网络维护团队和互动人员,可以将一部分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吸收为团队成员,负责解答一部分网络论坛的问题,研究生可以对简单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对较难的问题则提交给教师回答,如果教师单人还不能回答的,则提交教学团队集体讨论后回答。问题回答得越及时,互动多互动强,学生对课程的兴趣会越浓,学生的兴趣越浓就对课程的黏性越强,对课程感兴趣的学生越多课程的传播面会越来越广,课程的可持续性就越好,课程的良性循环生态就越好,课程的生命力就越强。
五、经济法学翻转课堂的实施
翻转课堂的策略是,线上学知识、线下翻转课堂、课外学做法律人。
(一)教师和学生的角色与习惯转变
教师是课堂设计者、团队组织者、关系协调者、答疑解惑者、思维引导者、意见倾听者、程序矫正者、课外活动联系者,教师切实成为学习资源的整合者和学生掌握知识与能力的促进者。
学生是知识自学者、能动者,提前观看视频,预习和学习微课视频,自主学习经济法律理论和知识。学生也是课堂主体参与者、提问者、实践者。
传统的线下课堂,学生在课堂听课,平时游戏玩乐,平时不学习或者少学习,不做或者少做作业、测验和考试,习惯于在期末考试月或者考试周拼命。翻转课堂教学后,慕课就是本课程的百科全书。教师要求学生做出严格的时间计划和完成进度表,关注学生进度,督促学生,帮助学生养成课外学习、平时学习、平时考试、时时学习、持续学习的习惯,进而养成终身学习习惯。
(二)教学组织、教学方式、教学安排
在教学组织上,根据学生人数,实施分班次、分组教学,推行小班教学、小班翻转或者大班教学、小班翻转三种教学班级组织方法。
在教学方式上,运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发挥教师引导、启发作用,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利用在线教学和课堂教学的优势互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教学安排上,教师按照教学进度和固定周期,一般在学期初就将全部视频等教学资料在网络课堂上,并保证在整个课程教学周期内可供学生随时查看。学生课前根据教师安排进行知识点的预习。线下课堂上,教师组织针对特定知识单元或专题的教学研讨或实践教学。有针对视频知识点的深入剖析,也有扩展性、前沿性的介绍与引导。
(三)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1.线上学知识
学期初教师建立钉钉群、QQ群或者微信群,将学生加入群,将当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安排发给学生。老师每周布置下周视频观看任务和课外任务、发放本周实务案卷材料或者案件分析材料,学生在课外登录慕课平台学习各章节经济法学理论和经济法律知识,线上完成视频观看、测验考试、笔记发帖、专题讨论等任务。
时下,很多大学都在缩减课程的线下课堂授课课时量。教师无法在较少的时间内讲授海量的专业知识。慕课是百科全书式的课程,涵盖了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习题考试等,应有尽有。学生认真学习经济法学慕课,可以系统完整学习选修课程的理论、知识,把握学科趋势,形成系统完整科学的专业理论和知识体系,逐渐掌握预测未来的能力。
2.线下翻转课堂
线下课堂,教师通过提问、测试方式,检查学生网络学习情况。在教室里,学生可以提问,将线上慕课没有搞懂的问题,面对面与老师交流,老师答疑解惑。线下课堂老师就可以讲解重点难点,针对性辅导。线下课堂,老师可以讲解最新的理论、知识、案例。
线下课堂,教师可以锻炼学生的技能,进行法律实务操作训练。课程组准备了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常碰到的60个案例材料,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每周课堂上进行案例经办实务训练。课堂组织学生分析、讨论、演讲、论辩、模拟庭审、证据质证等实务训练。学生通过翻转,分析能力、辩论技能、证据调取技能、法律实务技能、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
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到律师事务所交流、法院旁听、与检察院进行法庭对抗赛、公司见习法务,将各种实习基地利用起来,让实习基地的社会导师与学生多接触,开阔学生的眼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线上学知识,线下做实务,两者结合,学生的知识面广了,眼界开阔了,理念提升了,技能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