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经济的本质范文

时间:2024-01-23 1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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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的本质

篇1

二、战后日本企业筹资方式的转变

就企业的筹资方式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内部利润留成的资本积累,二是包括银 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在内的外部筹资。在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时期,企业的筹 资方式是以银行贷款为中心的。因为在这一时期,从外部资本市场看,证券市场尚不发达, 增资发行的成本大、难度高,同时又受到企业自有资本和准备金规模小的限制,因此通过发 行股票和债券难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而银行贷款则变得相对可行,手续简单、约束条件也 少。尤其是企业集团内的主银行制度,使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变得更为简易可行,交易成本很 小。总之,这一时期日本企业正处于设备投资旺盛、资金需求高速增长时期,资金需求的旺 盛、自有资本积累少与证券市场的不发达决定了这一时期的日本企业只能选择银行借款为 主的筹资方式。

从表1可以看出,在1957-1974年之间主要企业的资金筹措结构中自有资金(内部 资金)所占比例较低,仅在22.7- 33.7%之间;股票和公司债券的筹资比例逐年递减:股票 比例为:1957-1959年12.0%、60-64年10.9%、65-69年3.6%、70-74年3.2%;而同 期公司债的比例分别为:6.5%、7.0%、5.4%、5.1%;而银行借款的比例基本上是 逐阶递增并占有很高的比重,1957-1974年间,四阶段所占比例分别为39.9%、33.5%、 35.8%和47.4%。

1970s中后期,企业的筹资方式开始发生变化,由原来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的间接融资方 式向银行借款、证券发行、自筹资金“三箭齐发”的筹资方式转变。与1970-1974年间相 比,1975-1979年间银行借款由41.4%下降到23.3%、股票发行由8.3%上升到10.4%、 公司债券由5.1%上升到10.7%。而内部资金却由35.7%上升到49.2%。

促使这一转变的直接原因有:(1)石油危机的冲击和减量经营的实施。1973年资本主 义世界爆发的石油危机给日本经济以沉重的打击,物价暴涨、物质匮乏,迫使日本经济减速。 日本政府一改长期实施的“紧财政松金融”的政策,转而实行严厉的金融紧缩政策――官定 利率提高、银行收紧,从而带动了民间银行利率的全面提高。这样,企业间接融资的成本提 高,因而企业被迫放弃了高速扩大企业规模的战略,由原来规模经营战略转为压缩人、财、物 需求、追求效率的“减量经营”战略,企业在财务上的策略就是:压缩银行贷款、改善资本结 构、提高自有资本比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2)股票市场的兴起和市价发行的普及。 1970s中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过剩资本的增加、股票市场日渐壮大、市价发行基本普 及。这就开通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同时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也使企业在股市直接融资 的成本比银行贷款低,从而使企业偏好于直接融资的筹资方式;(3)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 设备投资的减少。1970S中后期石油危机后,日本的产业结构开始发生转变,由原来厚重长 大的重化工业开始向轻溥短小的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以微电子技术革命为代表的新技术 革命的兴起,使固定资本的投资大为减少,资金需求增加放慢企业能从容地选择自己的筹资 方式。

经过1970s的渐变后,1980s日本的筹资方式发生了急剧变化。其特点是:(1)银行借款 比例急剧下降。由1975-1979年的23.3%下降到1980-1984年的15.6%,而1985- 1988年更是降低到了3.2%;(2)内部资金比例的急剧上升。由1975-1979年的49.2%上 升到1980-1984年的56.4%,1985-1988年进一步上升到了59.5%;(3)资本市场上的 直接融资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到1980s中后期主要企业以发行股票所筹资金已占到12.3% 的比例,债券也上升到了16.4%,二者总计为28.7%,仅1989年资本市场的直接筹资总 额就达到了23万亿日元。可见直接融资已成为企业的主要筹资方式。

1980,日本企业筹资方式的转变是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企业 的内部因素看,1980s日本企业的经营战略发生了重大转变,企业成功地完成了生产上的结 构性调整,低能耗、知识密集性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并使日本企业奇迹般地克服了第二次石 油危机的冲击。这一时期,企业经过高速增长后积累起了大量的资金,企业的经营目标不再 追求外延式的规模扩张,更注重于资金效率的运营和内涵式的增长。从外部环境看,1980s 的金融自由化对日本企业筹资方式的转变产生了重大影响。金融自由化的主要内容是资本 市场制度的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资本市场制度的自由化使公募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放 宽,公司债券的发行无担保化,在国内市场引入了附带新股认购权的公司债券、外汇自由化 完全取消了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筹资方面的限制。使企业的筹资方式走向国际化。

从高速增长时期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到1980s以股票、债券发行为主的直接融资, 这一筹资方式的转变对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开通了企业通往资本市场 的通道,带来了日本股市的空前繁荣,从而使企业的经营行为与股市紧紧联系在一起,为泡 沫经济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三、企业的股市投资行为与泡沫经济的形成

1980s的日本企业不仅是股票市场的主要发行者,同时也是股票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它 们同时扮演着融资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角色。在日本的股票市场上法人是主要的投资者,他 们在持股结构和股票交易中所占的比重极高,这种局势造就了日本股市运行机制的特殊性: 在股票价格形成机制中,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左右股票价格的高低。我们认为这是 形成“泡沫经济”最直接的原因。下面通过对企业在股市中的投资行为分析对该问题作进一 步的阐述。

根据投资目的和期限的不同,我们把企业在股票市场的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两种。作为日本企业的长期股票投资具有特殊性,它是同企业间相互持股的制度联系在一 起的,其投资策略并不是为了股票投资的直接收益,而是一种策略性投资,是为了通过相互 持股维持一种企业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因此,这一部分股票的投资长期固定,如果没有 特殊情况,无论股市价格如何变动,企业都不会把它们拿到市场上去抛售,并且随着所持股 份企业股票总额的不断扩张,还要不断追加所持股票的数量,使法人间相互持股自始至终都 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这种独特的法人相互持股的背景下,股票持有者的主体是法人企 业,它持有股票市场约70%的份额。因此,同时作为发行者的法人企业足以对股票市场形 成垄断和价格操纵。因为在理论上,股市是社会资本合理配置的场所,股票的价格是在完全 竞争的市场机制下,由股票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股票的价格应当能准确地反映股票在市场亡 的供求状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股票价格作为一种信号能诱使社会资源从低效率的企 业流向高效率的企业,以使整个微观经济充满竞争和活力,社会资源得以合理配置。然而, 在日本这种法人企业持有大部分股票的社会里,整个资本市场失去了完全竞争的前提,致使 股票的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扭曲,下面我们用供求理论分析之。

首先从股票的供给方面看,法人企业是股票市场的主要发行者,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多少 完全由它们联同证券发行公司操纵,因为在当时日本的证券发行市场上,也存在着野村、大 和、日兴、山一的“四社寡占体制”:四大证券发行公司在日本证券市场上占有压倒性的优势, 四大发行公司通过寡头垄断支配着日本的证券发行市场,而由于作为股票发行者的法人企 业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天然利益关系,很容易使二者相互勾结起来,对证券市场进行操纵。对 发行股票的法人企业而言,希望股票能顺利卖出,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对证券发行公司来 说,同样希望股票能顺利卖出,以获得大笔的收入,而且股票发行数量越多、股价越高, 他们所得收入和筹措资金额就越大。尤其是股票的价格是决定股票能否顺利发行的关键因 素,只有在股票价格不断上涨的前提下,股票才能销售出去,他们的目标才能实现。这样,二 者就会联合起来,通过“稳定股东工作”,法人大量购买和吸收市场上的浮动股票,提高股价, 造成股价的不断涨势,从而使股票得以顺利销售。从供给角度看,这相当于减少了实际供给 量。因为法人长期持有的部分股票作为一种策略性投资,被企业搁置起来,不再参与市场流 通,因此股票的实际供给量=股票发行总量-法人长期持股=法人短期性投资持股+个人 持股。

从需求角度看,法人企业作为投资者的角色,从市场上购回大量股票,并将一大部分作 为长期投资,永久性地退出流通市场,必然会造成一种“虚假需求”或“需求假象”。这种虚假 的需求会推动需求曲线的上移,带动股价的大幅度上涨,并作为一种价格信号影响着个人投 资者的行为,使大多数的个人投资者成为法人投资者的追随者,进一步促使股价上涨。这样 法人企业的股票得以顺利销售,同时泡沫经济也在此过程中(当然还应当考虑到法人投资的 短期行为)逐渐滋生。这一过程可用图1来表示。如图所示OA2表示股票发行总量A1A2 表示法人长期持有股票,实际参与市场流通的股票只有OA1部分(OA1=OA2-A1A2),若按照市场的实际供求量,股市的供需均衡点应在E1点,股价应为相应的P1,但由于法人长 期持有A1A2部分的股票所造成的需求假象,使需求曲线由D1点上移到D2,均衡点由E1 移动到E2点,相应地股价也由实际需求和供给中的P1上扬到P2。

1980s日本企业筹资方式向证券市场的转变以及法人长期持股所造成的特殊的股价形 成机制,为日本经济泡沫的滋长提供了温床,但这还不足以形成泡沫经济,促使日本泡沫经 济形成的直接动力是法人企业大规模的短期股票投资。尤其是在1980s中后期,由于股市 的日益“繁荣”,企业开始把高速增长和“减量经营”中积累下来的“过剩资本”大量地投放到 股票的短期流动市场,从而掀起了急风暴雨式的投资狂澜。股票的短期投资是以获得短期 投资利润为目的的,有很大的投机性和风险性,但由于法人持股下的独特的股价形成机制使 法人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操纵股价,再加上法人企业在信息上的优势,使它们在股市上的短 期投机变得相对容易。因此,在空前繁荣的1980s的股市上,企业的短期投资获得了丰厚的 利润,丰厚利润的获得又引发了企业规模更大的短期股票投机。日本企业进入了“财技术” 时代,即企业把低价筹措到的资金,大规模地投放到金融资本市场和不动产市场,从事“金融 炼金术”,以获取投机性利润。这种现象我们可以从法人股票投资的股票买卖周转率上得到 实证:在1984年以前银行和事业法人的股票买卖周转率虽大致呈上升趋势,但一直很低,在 1984年分别仅为7.97%和7.91%,说明1980s中期以前法人企业的股市投资以长期投资为 主;但从1985年开始周转率骤然上升分别达到14.16%和8.28%,而到1987年居然达到 53.50%和22.14%(康焕军,1995),这说明企业已进入急风暴雨式的“财经济”时代。

“股票买卖是一种‘炼金术’,它使赚钱变得容易,从而妨碍产业资本的正常生产与经营” (孙执中,2001)。许多企业不惜牺牲本业,把大部分精力集中起来从事“金融炼金术”, 1988-1989两年,在东京证交所上市的日本企业筹资44万亿日元,其中只有30万亿日元 用于投资建设,余下的部分都投放到证券市场从事投机活动去了。而这种“财技术”所带来 的利润也成为企业的主要收益,甚至超过了本业的经常收益。1985-1989年间,在东京证 交所上市的日本制造业企业的本业利润为1.25万亿日元,而金融收入却高达1.91万日亿 元(孙执中,2001)。日本著名的大商社丸红公司,20世纪80年代每年炒股收益高达30-50 亿日元。丰田公司的金融资产也从1980s初的5000亿日元膨胀到1989年的2.4万亿日 元。在日本特殊的股市运行机制的作用及企业疯狂地炒作下,日本经济就像一个大气泡,越 胀越大,也越容易破裂。因为当泡沫大到一定程度时,仅凭企业自身的力量是难以支撑和抵 御的。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终于宣告崩溃,日本经济进入了另一个前所未有的 长期萧条时代。

参考文献

[1]孙执中,2001:《日本泡沫经济新论》,人民出版社2001;

[2][日]今井贤一、小宫隆太郎,1995:《现代日本企业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

[3][日]植草益,2000:《日本的产业组织理论与实证的前沿》,锁箭译,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0:

[4][日]青木昌彦,1994:《日本经济中的信息、激励与谈判》,朱泱、汪同三译,商务印书 馆1994;

[5]张杰、郑掀起1994:《日本融东西方为一体的市场经济》,武汉出版社1994:

篇2

一、正确理解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的涵义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 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2)商品房开发结构过于向高档房倾斜,中低档住宅开发不足。要积极引导开发商多建中价位住宅,避免结构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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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泡沫经济的涵义。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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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泡沫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破灭

对于泡沫经济的理解,国内外专家达成两点共识:第一, 市场中有很多因素,比如资本价格的变化,服务业的繁荣等等,以及人们投机的心理,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使得泡沫的出现成为可能。第二,人们经济生活与泡沫经济的出现息息相关。市场的异常兴奋,都体现在人们的不理智,这种不理智让泡沫越吹越大,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欲望的不断膨胀,最后造成的结果是泡沫越大,破灭后损失越惨重。

1.日本泡沫经济的产生

第一,股价上涨。日元升值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日本实体经济的冲击,日本经济遭受微创,股市应该走低,但股市却反常性的走高。日本经济陷入严重的困境。政府试图调用指令,提高股市的价格,黄金贷款已用于购买,银行系统遭受严重损失,但银行掩盖这些损失。

第二,地价上涨。地价走高导致股价走高,股价走高反过来更促进地价的疯涨,资产价格和实体经济相互借彼此增长,形成一个巨大的泡沫。

2.日本泡沫经济的发展

1987年,日本的泡沫经济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第一是股市泡沫。1989年,仅东京证交所上市公司的市值总额就超过了当年的GDP,日经平均指数更是从13114点上升到38915点,增加了两倍多,可见股市泡沫之严重。

第二是房地产泡沫。在1990年,世界经济范围内有名的新闻便是仅东京都的地价总额便相当于美国全国的地价总额,这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

3.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

泡沫经济的崩溃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地价和股价泡沫崩溃。

1991年第二季度起,直到2005年1月,土地价格下跌了一半左右。股价从1989年的最高点跌了约39000日元到2002年的最低点,约8000日元,同比下降约80%。1991年第二季度开始的土地价格下落,成为泡沫崩溃的起点。1992年,地价涨幅从去年的14.1%下降到10.4%。1999年以后,土地价格下跌,部分进一步扩大。2004年的8.4%,是土地价格下降的最大跌幅。

第二,不良债权大量产生。

土地和股票价格暴跌,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日本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不透明,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各种事故。 1993年3月,政府公布的各类银行不良贷款8万亿日元。一些研究机构估计为46万亿日元至56万亿日元。1998年,日本放宽贷款条件,债权人,不良贷款统计。1996年,政府宣布,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5亿日元(包括低迷的债务,损失索赔,利息减免索赔)。

有些研究人员估计,不良贷款超过了100万亿日元。增加的不良贷款,迫使银行利润和资本进行处理,银行的盈利不足以弥补索赔损失所造成的银行本质上是陷入亏损,缺乏股权资本,信贷能力下降。

第三,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倒闭。

银行的不良贷款不断增加,日本民众和企业对银行信任不断下降,甚至使金融体系产生动摇。由于银行股票大幅下跌,陷入流动性危机,银行间拆借资金困难,致使银行大量破产。

后来,政府债券信贷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和其他各大银行,各大保险公司关闭了一个又一个,以日本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恐慌运行在一些地方,在稳定的情况下,存款限额保险制度停止执行政府担保,并承担破产的银行和破产家庭储蓄和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几年后,银行破产潮消退,动摇了居民和银行存款的限制保险制度不能被重新引入,一再推迟。

二、日本泡沫经济的原因分析

1.大量过剩资本的冲击是引发泡沫的根本原因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泡沫经济便是一对矛盾的激化,即大量过剩资本与相对稀缺的投资机会,这便必然导致资产价格的猛涨。20世纪70年代年代中后期,日本开始进入低速增长期,资金供应并没有减少,但有利的投资机会减少,这就导致金融证券、房地产投资等行业使用了这部分资金。而且,20世纪80年代后,强劲的出口优势,贸易盈余的不断扩大,也造成了国内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加。

2.日元升值后反萧条政策力度过大

1986年一个显著的日元升值后,日本出现了整体性经济衰退。日本政府采取放宽的货币政策。 1986年2月至1988年3月调节贴现率四次,同比下降2.6%,低层次的折价率一直持续到1990年5月。 1987年10月“黑色星期一”股价暴跌,日本经济继续强势上涨,货币政策应拧紧松动,但为了防止股票价格和经济衰退,紧缩措施。

3.金融本体开放化过程中导致风险管理薄弱

20世纪80年代,金融本体开放化和非金融机构的快速融资扩金融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足够的资金,积极融资,财务机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风险管理不严,关注抵押品价值,蔑视审查职能的金融资产,投资过热等因素推动股市和房地产价格上升显著。

4.景气超出政府预期,投资者过度乐观导致过度投资

日本经济在石油危机之后,减少了对石油资源的依赖,非制造业的快速增长配合日元升值,大量高收益机会被创造出来。1988年之后,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连续第四年超过政府的预测,新的奇迹见证了日本的经济。这一长期的繁荣继续超出很多人的预期,企业家误认为经济将长期延续。日本公司的股票被低估了,成为了公众对于股票早期下落的普遍认识。由于各种因素,支持企业技术发展,提高竞争力,价格将恢复上涨。企业家预期高,导致过度投资。

三、中国经济与日本经济的相似之处

1.九十年代初中国经济出现泡沫而后崩溃

1992年中国沿海房地产某些领域出现泡沫。深圳、三亚、北海等城市发展的土地价格,写字楼房价很短时间出现暴涨。三亚,北海和其他投机资本聚集地,房地产价格上涨速度在短短几个月内,超过了东京市中心最快的房地产价格上涨速度。1993年7月,国家采取了控制措施,沿岸一些地区的房地产泡沫迅速崩溃,各大金融机构在危机时几近破产,一系列事件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近乎崩溃。

到目前为止,三亚、北海仍然崩溃的泡沫遗留下来的未完成的建筑和未经处理的不良资产仍随处可见。这一次爆发的房地产泡沫及其崩溃,直到现在,也对中国经济造成了严重后果,使中国经济出现了巨大倒退。

2.九十年代后半期经济下滑,通货紧缩

1993年上半年,宏观调控部门采取软着陆措施控制经济过热。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价格和需求相互影响,通缩螺旋下落时有发生,但如此严重的情况确实从未有过

3.货币调控宁紧不松,加重通货紧缩

从1999年到2003年,通货紧缩,综合经济衰退。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下降至15.2%,年平均增长,1980年比1997年低9.4个百分点,贷款的增长速度降低到12%,宏观经济之间已经没有可能过热和通货膨胀,货币宽松政策,增加货币和贷款增长的量不会造成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能起到缓解和消除通货紧缩的作用。

四、日本泡沫经济对中国的启示

1.于经济上升期严防资产泡沫暴涨

从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严重后果,可以看到泡沫经济的危险。我们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泡沫经济的出现,如果泡沫出现的话,我们应当想尽一切办法使泡沫破碎。但这将造成对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严重打击,如果担心遭受打击,并采取温和的措施,以维持泡沫,却会使经济泡沫越来越大,甚至造成更大的灾难。所以如何权衡利弊,把握尺度才是关键。

2.不宜谨慎过度防范泡沫造成经济下滑

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进入了长期的低迷,这让本来在狂热之中的日本人重回理性,但也使得日本人变得谨小慎微,日本银行和其他宏观调控部门害怕重蹈泡沫经济的覆辙,因此采取了严格的金融监管,并长期不敢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便使得日本经济在泡沫经济后长期一蹶不振,反而阻碍了应该得到发展和恢复的经济,因此中国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监管,但同时,一定要防止出现过犹不及的做法,过度抑制市场,又会打消投资者的积极性。

3.扩大投资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应当彻底停止,防止复出

日本政府实行了多年扩大投资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不断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其造成的结果是,造成了金融业的困境和总体经济的衰退。1997年,日本政府采纳民众以及学术界的整体意见,将扩大投资的扩张性财政政策缓慢退出历史舞台,这在日本全国达成了空前的一致,大部分人并不存在怀疑,因为大家深受泡沫经济其害。

4.市场化改革力度应适当

日本政府在泡沫经济后面对巨大的压力,为了解决经济衰退的深层问题,采取了快刀斩乱麻的方式,釜底抽薪,裁减公司人员,改革会计制度,采取从深层次出发解决问题的思路。

中国的情况虽然和日本的情况十分相似,但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在推进市场医疗化,教育产业化的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譬如居民收入增长过慢,难以承受消费需求下滑等难题。这与日本当年的情况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中国的市场化现在并不十分发达,与中国一段时间实施过计划经济有部分关连,市场化的理念和深入程度都不及日本,应该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程,更加注重公众利益和承受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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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昭奎 《日本经济》(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

[5]张红 《房地产经济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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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迈克尔-波特(美) 《日本还有竞争力吗》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9]黄利明 日本泡沫经济的启示 时事报告.

篇5

0 引言

“泡沫”一词因17世纪30年代荷兰的“郁金香球茎风潮”及同时期在英国爆发的“南海泡沫事件”而被正式引用。从经济学上讲,“泡沫”是指地价或股价等资产价格出现基础条件无法解释的持续上涨或下跌,最后在短时间内价格急剧波动的现象。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将“泡沫”定义为: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继而出现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导致金融危机。房地产泡沫经济指的是由房地产价格在投机行为作用下出现的严重脱离市场基础条件、脱离实际使用者支撑而持续上扬所形成的经济状态。本文对我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起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挤压泡沫的措施。

1 房地产泡沫的起因

造成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社会总需求的增长,供给弹性越小的要素价格将增长得越快。在所有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供给弹性最小,在大城市中,人口密度高,土地稀缺。作为稀缺资源,房地产的价格必然会比较高。人们估计到房地产价格要上升,为了赚取土地价格上涨的资本所得,纷纷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当大家看到房地产价格只涨不跌,就大胆地以购买到的房地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来进行房地产投资。因为房地产是不动产,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而价格只涨不跌,银行以为房地产抵押贷款万无一失,所以很容易发放过量的房地产贷款。但不幸的是,当经济发展的速度因各种原因放慢的时候。价格跌得最快的也必将是供给弹性最小的土地和房地产业。而房地产投资者看到房地产价格下降,为了保护投资利益,竞相抛售,使房地产价格直线下降,泡沫随之破裂。原来被认为万无一失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也就成了呆账、坏账。

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说房地产业就等同于泡沫经济。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1 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使得房地产业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1.2 房地产过热不等同于房地产泡沫。房地产过热主要指房地产投资量过大,开发量过多,超过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有效需求。房地产过热可能会带来供过于求、房屋积压、土地闲置和资金沉淀,但并不一定会带来价格飙升从而导致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在形态上表现为房地产价格的大起大落。房地产泡沫既是一种价格现象,又是一种货币现象。在房地产泡沫产生阶段,房地产资金货币供应量不断增加,各种资金包括个人投资、企业资金、银行贷款、国外游资纷纷介入,在短期内迅速使房地产价格升高。只有那些有大量投机资金介入,过度炒高的房地产市场,其房地产过热才会引发房地产泡沫。

1.3 同时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业确实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陛,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价格泡沫。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二是房地产商品价格泡沫。一方面,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

1.4 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形成大量空置,构成经济泡沫。如前所述,商品房空置率在10%-15%之间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空置率超过警戒线,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经济混乱,社会动荡。四是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而言,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

2 如何挤压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具体对策如下:

2.1 从土地源头入手,规范土地市场 土地资源短缺不仅是困扰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也是困扰城市化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如何利用相对贫乏的土地资源为全体国民提供一个公正、平等、富足和安定的发展与生存环境,在一定意义上讲,都有赖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立法确定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以防止朝令夕改、急功近利,保障土地使用结构的合理性,为城市和地区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2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区域性强和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科学设立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规律的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和主要指标的量化区问,有计划地建立符合自己城市特点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的调控;通过市场信息、引导和规范,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控制人为惜售和炒作行为,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通过对楼市的动态监测,评价市场的运行情况,预测分析未来的市场走势,向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适时、适度调控市场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3 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 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房地产金融业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尽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力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尽快成立购房担保机构,推进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与住房产业的结合。同时借鉴海外经验,加强研究与国外不断创新的房地产金融手段和新型的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结合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促进开发信贷与消费信贷的同时发展,建立起健康繁荣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篇6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国内的研究很少,黄正新(2002)指出实物资本(产)基础价值的确定不是根据现实资本的投资收益,而是由该资产或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流通费用再加上社会平均利润计算的;李维哲和曲波(2002)设计了关于地产泡沫的预警指标,分为生产类指标、交易状况类指标、消费状况类指标和金融类指标四大类,这些指标虽然以测度房地产泡沫为名,实质上仍然是房地产景气的测度指标,并且指标过多,为实际应用带来困难;洪开荣(2002)提出了泡沫计量“市场修正法”,以空置率为基础计算房地产泡沫,同样没有分清景气与泡沫的区别。

国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房地产价格形成的角度进行分析,建立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基础价格的计算模型,将房地产实际价格与其基础价格进行对比来测量泡沫的程度。另一类是从房地产的信用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各种指标来测量房地产泡沫的程度。

应该说,国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要远远超过国内的研究。但是,国外对房地产泡沫的度量是基于完善的统计体系而进行的,所设计的指标对国内的情况并不适用。并且,房地产基础价格的计算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难度及不确定性。由于房价和地价相互转化的关系,无论是根据收益原理还是根据成本原理,都无法脱离对房地产未来趋势的预期,而预期是肯定与泡沫相关联的,因此,笔者认为通过计算房地产基础价格来测度房地产泡沫并不完全科学。

二、房地产泡沫成因

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经济中最常见的价格泡沫现象,这是由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它具有容易引起泡沫的资产领域一般具有的特点,即:(1)供求难以达到均衡,(2)供给弹性小。首先,由于房地产建设周期长,导致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时滞,难以达到均衡;其次,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供给弹性最小。经济过热时对房地产的需求旺盛,而房地产建设受有限的土地供给的限制,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区的土地,不可能随价格的上涨而增加。于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房地产价格可以与投入的货币数量同比例地上涨。因此,土地资源的稀缺限制了土地的供给弹性,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飙升,引起了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作为泡沫经济的载体。本身并不是虚拟资产,而是实物资产。但是,与虚拟经济膨胀的原因相同,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同样是由于出于投机目的的虚假需求的膨胀,所不同的是,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这种投机需求的实现必须借助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支持。

房地产与人们和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居者有其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福利要求,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是没有穷尽的;而与企事业发展相关的生产条件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也直接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从而使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历来就存在着很乐观的预期。当经济发展处于上升时期,国家的投资重点集中在基础建设和房屋建设中,这样就使得土地资源的供给十分有限,由此造成许多非房地产企业和私人投资者大量投资于房地产,以期获取价格上涨的好处,房地产交易十分火爆。加上人们对经济前景看好,再用房地产作抵押向银行借贷,炒作房地产,使其价格狂涨。

同样,银行也持有类似的心理,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使银行部门认为这种贷款风险很小,在利润的驱动下银行也非常愿意向房地产投资者发放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贷款。此外,银行部门还会过于乐观地估计抵押物的价值,从而加强了借款人投资于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进一步地加剧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产业的扩张。因此,就是对房地产出于投机目的的需求,这与土地的稀缺性有关,即人们买楼不是为了居住,而只是为了转手倒卖。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你追我赶的群体行动,就很难抑制,房地产泡沫随之产生。

房地产泡沫生成机制的动力之二就是资金的支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的异常升涨,肯定与资金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价值量大的特点,房地产泡沫能否出现,一个最根本的条件是市场上有没有大量的资金存在。因此,资金支持是房地产泡沫生成的必要条件,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就不会有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以日本为例,20世纪80-90年代的泡沫经济与土地神话和货币金融政策的影响关系密切。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适应日元升值和扩大内需的要求,日本发展和开放了国内市场,日本国内出现了国家公共投资、企业设备投资和个人消费一齐上的局面,兴起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的。在日本这个国土面积狭小且又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土地是最为可靠的财富。生产和技术能不断向前发展,商品可以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可国土却无法扩大。因此,土地价格只升不降成为大多数日本国民“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种心理增加了购买土地的需求,对土地价格的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大规模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又引起旺盛的资金需求,使日本的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融资规模尤其是直接融资规模迅速扩大,最终超过实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导致了泡沫经济的泡灭。

总之,房地产泡沫的生成条件有两个:一是过度的投机需求,二是投资信贷的支持。

三、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

(一)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的设计

本文设计了三个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分别为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房价收入比和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

第1个指标: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的含义来设计的。泡沫经济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偏离程度的反映,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泡沫膨胀的程度取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对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期,但是实体经济的发展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房地产泡沫也是如此,因此可以用房地产价格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进行比较,反映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该指标能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扩张程度,是测量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指标,用来监测房地产经济泡沫化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

本文并没有采用基础价格的标准来测算房地产泡沫的程度,而是采用实际GDP的增长率来代替基础价格的增长率,避免了基础价格测算中的各种不准确的因素,可以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

第2个指标:房价收入比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成因中的第一个因素:过度的投机需求来设计的。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涨。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3个指标: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成因中的第二个因素:投资信贷的支持来设计的。房地产投机需求的膨胀离不开充足资金的支持,而充足的资金必须依靠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配合,因此居民投机需求的膨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贷杠杆的推动,与信贷规模具有同步扩张,互动发展的性质。该指标反映了信贷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支持程度,也反映了居民的住房消费水平,代表了房地产泡沫发展及实现的程度。该指标值越大,说明信贷对居民住房投资的支持程度越大,居民投入住房消费的程度越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基础条件越好,如果房价保持上涨,则说明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越大。

因此,上述三个指标分别根据房地产泡沫的含义和生成机制揭示了房地产泡沫的本质,可以将它们作为测度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

(二)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的合成

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可以取房地产测度指标的几何平均值来计算,即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房价收入比和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三个指标数值的平均数。设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为K,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为q[,1],房价收入比为q[,2],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为q[,3],则有:

附图

K值是一个大于零的数值,K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越高。

由于缺少历史数据的积累,在我国应用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K值无法给出科学准确的评判标准,即无法指出“没有泡沫、出现泡沫、泡沫严重”的界限和区间;但是,通过对各系列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值的时序和截面数据的对比,可以判断各房地产市场中泡沫的发展程度,以此来分析房地产市场是否一直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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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现实资产市场风云变幻,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了投机和泡沫的风险及危害,但是还是愿意投身参与到泡沫的吹捧之中。这一现象表明,人们总是认为自己能驾驭泡沫,能在泡沫的膨胀中达到追逐利润的目的。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撑下,投机活动才如此盛行,泡沫才不断地涌现。历史上众多泡沫现象的教训,总是不足以给参与新一轮泡沫的人们敲响警钟。因此,游资活动与泡沫现象一直是令各国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头疼的问题。

篇8

在大约三年前,房地行业还发展态势非常迅猛,当时市场需求性非常大,地产价格也逐步提升,众多开发商都进入此领域争夺相关市场份额。但目前当地产行业却进入了冷却期,发展水平开始处于滞缓状态,导致这种现行主要原因不仅是国家进行了政策调控,本质上来讲是由于此行业内部竞争性过程中具有一定问题,并最后造成房地产行业处于当下不景气状态。从经济性视角来分析,房屋r格的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泡沫经济造成的,另外,出现此状态的主要诱因还有多方面性,下面就对于房地产经济泡沫所具有的特点进行进一步分析:

一、房地产泡沫的特征

国内相关房地产文化性发展时间不长,正是由于这种文化的产生,才导致房地产开发得到更多大众的重视性,而房地产价格发展形势也是大众非常关注的部分。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近年态势来看,可体现出从高处逐步下落的过程,从1997年直到2010年间,房地产行业得到良好性发展,但是经过绚烂的发展后,还是逐步进入的衰退期,可见国内房地产发展进入了一个发展滞缓状态,而造成此现象的主要诱因有哪些呢?

(一)房价持续上涨

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而且大众生活水准性也在不断攀升,房屋价格提升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需要不断加强并完善,房屋价格浮动性,应该与大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但是国内房屋价格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状态,价格提升速度非常快,于此同时房屋项目也在不断提升其建设速度,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期,各城市中的房屋价格出现了迅猛涨价形势,由于此时商品房销售数量有限,市场需求性比较平衡,所以未出现泡沫经济相关问题,但是来到二十世纪以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更多的人口都流入了大城市,使得住房需求性提升,同时为房地产的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于是房产行业发展得到了空前发展性,而且导致很多企业都开始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最后导致房屋市场的供需性平衡性得到破坏,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价值性,有些地区的居民对于过高的房价不能有效承担,并逐步形成了房地产泡沫。

(二)房价收入比过高

房屋的价格对于房产地产行业获得经济效益具有一定影响力,房屋价格的浮动性也是产生经济泡沫的原因。房屋卖出的价格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经济收入具有很大作用。国内的房地产商都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而进行项目运作,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非常关注不断管理各项目成本。但是房产开发进度过快,导致出现了开发的过度性。观察房地产开发与大众需求来说,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性与矛盾性,房地产一直追求获得更高利润性,但是大众却更多的关注其价值性,但是过高的房屋价格,还是会导致更多的居民不能承担如此高昂的房屋价格。

二、房地产的泡沫化对我国的危害

房地产行业所出现的泡沫形象,还不能对其行业发展具有致命性打击,但是仍然会影响其发展速率,并对于国家经济调控具有错误引导性。

(一)房地产泡沫的长期存在导致了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失衡

当下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在规模性较大的城市中,其配置结构具有一定问题:高档房屋产品过多,刚需性房屋产品较少,面积较大的户型种类较多,但是小户型房屋数量过少。通过分析从2005年上半年投资结构发现,处于收入较低居民中,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性减少了14.k60,导致经济适用房和一般性住宅的比例出现了变化,并同比2004年具有更明显的减低性,进一步造成了房屋供求出现了失衡性。

(二)房地产泡沫的长期存在对金融系统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

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而且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业贷款过程中会出现不良信用性,通过统计发现,在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中所体现的不良贷款率很高,但是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并不高。另外,当下个人买房贷款的不良信用率很小,但是基于房屋税收政策的不断建立,同样会影响到购买人的偿还能力。

(三)房地产泡沫的长期存在易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由于房地产泡沫已经出现破灭性预兆,将会对经济产生较大影响,并导致很多工厂破产,社会中的失业现行比较严重。而且处于经济危机状态下,也导致更多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观察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过程,在1997年其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而且当年的犯罪率对比1996年比例数值提升可38%,在1998年第一季度中其犯罪率对比1997年比例数值提升可53%,由于本地居民对于经济危机非常不满同时造成了社会危机性不断攀升。

三、结语

通过分析研究可以看出,泡沫经济的产生都是由于经济利益问题所导致的。大众需要在社会生活中争取更多的经济收益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非常关注提高经济收益,但是在获得更高收益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考虑市场经济发展适应性。正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的无序性以及没有受到国家具体有效管控,导致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状态过于迅速,并没有关注居民购买的承受性,导致行业发展处于滞缓状态。如果不能提升购买方的购买欲望,则会导致项目建设过剩问题。可见,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以及有序性,需要以务实的态度进行市场分析,并关注如何才能避免泡沫经济生产。

参考文献:

[1]曹春霞.中国房地产泡沫经济研究[D].首都经贸大学:赵秀池,2006.

篇9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认为:泡沫即是“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钱在一个一连历程中的蓦地上涨,初始的价钱上涨使人们孕育发生价钱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样平常因此交易资产图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余本事并不感兴趣。随着价钱的上涨,通常是预期的逆转和价钱的暴跌,着末以金融危急了结。”简而言之,任何一种经济泡沫都可以被笼统的定义为:一种价格背离其价值的现象。在市场上,一种产品在其产品价值的上下做一定范围内的价格波动,是合理的,这时候的经济泡沫已然存在,并称之为合理的泡沫经济。但分析查尔斯・P・金德伯格所言,我们平时所关注的“泡沫”其实通常指产品或资产大受人们追捧而引起该产品或资产的价格不合理大幅度的提升,貌似出现一片繁荣,而其实已经出现经济泡沫了。超出合理水平的经济泡沫膨胀,显然背离了产品的经济基础,是经济行为中的风险行为。

一、房地产泡沫

(一)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

借助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破裂,可以进一步理解房地产泡沫的内涵。70年代的日本,居民住宅贷款额同比有了1.3倍的大幅度增长。到了8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突飞猛进,生产和需求异常旺盛,这种情况下大量剩余资金涌动,一些房地产商、建筑公司甚至一些中小企业开始蠢蠢欲动,利用土地担保向银行贷款,开始了购买土地、行房地产开发的循环动作。股票和房地产价格暴涨成为现实,日本城市居民开始选择把大部分收入用于住宅储蓄,日本金融机构也耐不住寂寞,投入其中。到八十年代中期,日本低地价竟然上涨了2倍有余,其中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更是达到了75%以上。当到了1988年,连续多年的地价指数暴涨逼近2倍,日本已经不得不接受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了。到了1990年,日本的房地产总市值2450万亿日元,GDP450万亿日元,是GDP的5.45倍。GDP见顶是1992年 482万亿日元,房地产泡沫先破灭,和曾经的美国一样。日本由此完成了一个房地产泡沫形成到破裂的全部过程,世界经济史上亦是空前。

由日本房地产泡沫的发生、发展及最后的破裂可以总结出,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应该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并且这种形态的形成不是单一因素所能决定的。其次, 房地产泡沫振幅较大,虽有一定的理论轨迹可寻,但不具有连续性,没有稳定的周期和频率。最后,房地产泡沫主要是由于投机行为,货币供应量在房地产经济系统中短期内急剧增加造成的。

(二)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原因

1.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从某种意义而言,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前提。在地球上,土地的存在面积是固定不变,对地球上的居民而言,他们需要有自己的居住地和居住条件;对于企事业来说,他们的发展也都与地产密切相关。物以稀为贵,房地产有利可图便被一些人趋之若鹜,房地产业泡沫的产生也成为可能。

2.地价的虚构性和房地产市场的不充分性。土地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的属性是多重的,它既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资产。而地价的虚构性正是由于土地资源价格与其资产性价格的不一致而产生的现象。在房地产业经济交易活动中,供大于求一旦出现,其资产性价格必然大于资源价格,形成地价的虚构。而现实的市场地价中,一般虚构部分所占比例越大,泡沫成分就越多,反之越少。事实上,房地产市场与常规自由竞争市场有着很大的差异性,这主要体现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上,即构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充分性,更导致了地价虚构性的形成和加强。

3.不合理的货币金融投资倾向性。房地产作为泡沫经济的载体,本身并不是虚拟资产,而是实物资产。出于投机目的的虚假需求的膨胀,经济泡沫的产生原理是一样的,但房地产也有自己的特点,其价值量大,且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保值增值性。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没有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支持无法完成投机需求的实现,另一方面银行系统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很愿意发放房地产贷款,这样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业,就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4.政府部门的调控和监管不足。在金融系统有巨大倾向性地把房地产作为最佳贷款项目时,房地产金融行业开始鱼龙混杂,甚至有不少公司是挂靠政府职能部门或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向房地产贷款,更有甚者采取了挪用公款或拆借等手段,重复抵押贷款也甚为严重。对此,作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政府部门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资金,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调控,以避免资金链无限拉长,造成经济泡沫产生的局面。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当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引起了一系列不良反应:重创经济、财政危机、通货紧缩、产业抑制等等。而事实上,房地产泡沫的危害不仅仅表现在这些方面,房地产过热,一旦泡沫形成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升就会最终导致新的房产积压,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持久而深远的负面影响。空置商品房的积累,又促使了不规范的住房抵押贷款操作,而房地产价格便跟着虚高,极大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日本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一旦经济不振,金融危机便会应运而生,种种的连锁反应,最后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整个国民经济将受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

二、经济泡沫与房地产业的关系

(一)知其利害,用其之长

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是一把“利害合璧的双刃剑”,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已经达成共识。这主要是基于对经济泡沫的认识和房地产业的自身特点:首先,经济泡沫长期存在具有其自身的客观性,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资金融通,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经济泡沫中确实存在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其次,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业本质,房地产业是实体经济,房地产业部门也是实业部门,即其本身不是泡沫经济。但从事实出发分析,房地产业确实含有经济泡沫成分,在其恶意膨胀的事实下必将导致泡沫经济的发生。比如地产价格泡沫、房屋空置泡沫、房地产投资泡沫、房价虚涨泡沫等等,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事实上,房地产业没有一点经济泡沫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由此可见,房地产业与经济泡沫的共存和利害,其关键在于要把握一个度,在于把它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而怎样利用现有理论知识、政府政策和市场规律,合理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作为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人士要做的,且切实要做好,以发挥其有利的一面造福社会。

(二)剖析现状,均衡发展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近几年来,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当前政府应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其次,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势必侵害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所以解决好房地产市场的秩序问题尤为重要。在我国一些地区和城市,一些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手段,哄抬房价;违规进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拆零销售;违规以预购、认购等形式违规收取费用等等;甚至在部分城市炒楼花、炒房号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可能导致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的激化。另外,我国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也成为当前房地产业的诟病。

三、结束语

早在2003年,政府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事实上,房地产业无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对居民的生活都具有重要作用。而在当今新的形势下,我国房地产企业要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房地产业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就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业与经济泡沫的关系,保持高度的理性,及早采取避免和应对房地产泡沫的措施,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正确督导,以防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和扩大。

参考文献:

[1]郭松海.房地产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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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与楼市涨跌的经济学启示

对于投资者来说,5月是“灰色”的。在全球股市动荡、债务危机汹涌的背景下,曾经被经济学家讽刺为“野蛮的遗迹”的黄金,价格再度下跌。股票市场的兴衰和楼市的涨落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联动关系?最近几年全国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爆?而恰恰这段期间股票市场就十分萎靡不振,阴线连连.那么股市和楼市之间到底有没有一种此长彼消的替代关系呢?中国股市已经进入了一个休整低谷期期。多空双方经过一番鏖战之后,都有点精疲力尽。市场在寻找一个新的平衡区间,从交易数据看,几乎没有机构入场,但扮演了抛盘主角。市场充满了对冲昏头脑的散户的嘲笑和同情,热钱和民间资本很大一部分都投入到了楼市和股市。它们的到来必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加剧楼市和股市的泡沫化。泡沫化程度越高,他们才能从中赚到钱。如果赚不到钱,那些热钱是没有理由来到中国的!热钱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创造赚钱的机会。当泡沫化达到很高程度时,他们会选择将手中的楼市和股票抛出,进而将热钱再转出中国。如果从楼市和股市中撤离的资金足够大,必然会引起楼市和股市价格的下跌,以炒楼为主,而真真的需求量是那些需要买房子住的人,那些基本和消费差不多,所以表面上楼市繁荣,楼价一涨再涨,而实际上真真需要买楼住的人并不是大部分很有钱,投机炒楼者为了利润更大化,千方百计吹大楼价泡沫,欺瞒拐骗,无所不用其极,楼价要炒高,离不了找人装做抢购现象,这同时也表明,被全球金融市场视为“祸水”的巨额游资在中国内地的流向,将越来越多的影响到我们的经济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加息、海外资金涌入等等因素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房价还会涨吗?是不是到了一直在担心的拐点楼市也是如此有人,愿意买并不意味着价格正确,所以真实需求与价格有没有泡沫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时下有一个很迷惑人的看法,那就是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是有真实需求,而且购买踊跃,市场一片红火,住房的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房屋的空置率也在持续下降,。说到空置率,可以用发新股做比方,空置率降得越快意味着房子越好卖,代表着新股越容易发出去,所以当前的价格是健康的,没有泡沫的。这个看法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它确实是句“真实的谎言楼市与这些年炒普洱茶、红木家具,茅台酒、黄金到农产品的轮番炒作,本质上是一致的———本质是一种货币泛滥,导致整个社会资产价格高度膨化。而投资渠道狭窄、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投资者,一旦深陷其中,往往会在梦幻的“泡沫”中沉没,付出巨大的代价,背后是游资爆炒后的撤离恶果,也是流动性泛滥背景下中国式资产泡沫破灭的一个典本文由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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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样本。没有不破的泡沫,没有永远上涨的单边市场,“红木市场神话的破灭,对流动性泛滥背景下的中国经济具有特殊的警示意义”股市中股指期货的也是如此,股指期货是泡沫的加速器和膨胀器,它是一个对赌的工具,不是一个对冲风险的工具。其实监管可以有效推迟、遏制、减缓疯狂对市场的冲击。股市和楼市有共性。都是以非常“稀缺”的楼盘或股票的姿态流入市场,利用人们的涨价预期,制造价格上扬与缺货的假象,促使人们形成集体的非理性的体格上涨共识,价格在流向终端市场的诸环节中被一轮轮抬升,迫使更多散户追加资金跟进。无一例外的是,当投机达到顶峰后,价格犹如悬崖一跃,迎来跌声一片。大量游资所具有的示范带动作用可以诱使更多资金聚集在某一特定产业,短时间促使供求关系大幅失衡,推高被炒作商品价格,引发其非理性繁荣和下跌。可以说,这些游资打到那里,那里就会出现泡沫。经济学启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只要商品经济存在,价值规律必然发挥作用。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商品的价格最终由价值决定,它不可能长时间偏离商品本身的价值。所以,我们应该理性普洱茶、红木家具,茅台酒、黄金到农产品暴涨的价格。这种结果最终极有可能出现泡沫经济。在泡沫经济条件下,即便价格已经严重偏离价值,但由于需求旺盛,大多数市场主体仍然会作出“体格会继续升高”的错误预计,从而导致需求进一步增加。这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买涨不买落”心理。最后受到损失的还是生产者和经营者。普洱茶、红木家具,茅台酒、黄金到农产品价格高涨和泡沫经济的出现,证明了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同时,这也警示我们:市场不是万能的,有时也会失灵,市场调节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等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的平稳、健康和有序发展。当前,随着一些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显现,人们的通胀预期有所抬头。有关部门应当密切注意投机行为,加强商品供求监测、信息和价格监督检查,同时建立科学快速的反应机制,对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遏制和打击,抑制投机需求。改善产业投资环境、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着力引导其流向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产业上获取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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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已持续10年,10年来一线城市大约涨了4到5倍。特别是2009年的大涨和2010年春节以后的抢购,主要是由于利益集团垄断和错误预期所致,已形成经济泡沫。

高房价的危害首先是剥夺城市中间阶层,把两代人40年积蓄套牢。父母前20年的积蓄交首付,年轻夫妇后20年的收入分期付款。年轻人欲望膨胀,不愿租房,不住小房。

当一定比例的城市家庭高价购买以后,价格必跌无疑,即使政府不打压也会跌。可惜大家不信,也熬不住。一边’是高度垄断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一边是高度分散的居民家庭,两边交易起来,可能有等价交换和双赢吗?

住宅不是单纯的商品,而是事关民生与社会公平、稳定的基本条件,带有社会公共产品性质,政府不仅应该提供廉租房,而且必须控制作为投资品的房地产市场,包括户型和价格。豪宅是奢侈品,不必限制价格,政府应控制规模并课以重税。

房地产的本质是地产不是房产,是金融不是商品。那些利益集团的吹鼓手们,十几年来说破了天的惟一理由,就是未来供求关系紧张――农民要进城,中国土地少――所以房价只涨不跌,这是一个弥天大谎。这样的谎言欺骗了许多人,作为社会共识形成了涨价预期,一直到2010年3月两会以后出现“地王以天价买地”,“总经理压倒总理”的怪现象。以上海1500人排队抢购150套住房开始,许多地区房地产商囤积居奇,一直压到五一才开盘,售价一次性提高20%~30%。

懂行的应看得出,这样的抢购就是暴跌先兆,很像1988年曾在中国发生过的“抢购风”,当时,贵州连毛线都被抢购一空。历史是否会惊人地相似?

1994年,北海和广东的房地产暴跌,1997年香港楼市暴跌50%,就连美国房地产也崩过几次盘了。可中国人宁愿相信“中国有内需不比日本”这样的论调。其实日本国土比中国小得多,且有66%是森林。土地更紧缺。1985年第一次日元大幅度升值,房地产炒到天价,几年后第二次升值,房地产反而大跌,最后跌了90%。一次泡沫经济耽误20年,同时进入老龄化社会,再干什么也干不动了。

房地产价格作为金融资产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有本质不同,是其未来收入的资本化。把未来每年的预期收入(房租或者股息)分别按年扣除利率贴为现值,再加到一起,就是理论上的资产价格。所谓“未来供求关系”,已经以收入贴现的形式打入目前资产价格,而且在金融市场特有的“超前过度调整”规律下,早已超高。

为什么股民们会拿48元去买一股中石油股票?是为了将来分红吗?不可能的,而是因为觉得可以涨到100元,大家看中的是其增值的收益。为什么大家相信它会增值而不是贬值?因为供求紧张,据说石油60年以后要枯竭啊!

个人理性会导致集体非理性,居民们时而抢购,时而割肉,成为“羊群效应”。金融市场里充满垄断、假预期和“超调”,涨则暴涨,跌则暴跌,索罗斯的投资理念就是:正因为金融市场没有均衡,所以才有赚大钱的可能,他说出了一个真理:投机资本是利用经济的不均衡,甚至制造不均衡来谋取暴利的。政府如果不作为,信奉什么抽象的“市场规律”,就等于纵容垄断者欺骗和掠夺居民,直至酿成国民经济崩溃。

房地产泡沫之所以比股市泡沫更加危险,是因为它会连带银行和财政。当房价高涨时,会在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把银行资金吸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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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

虚拟资本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对此人们了解得更多的是股票,而股票为什么和怎样成为虚拟资本,则往往做一般地分析。要深入地理解马克思经济学中的虚拟资本论,必须考察其思维逻辑。

1.虚拟资本想象论。在马克思以前,法国古典学派经济学家西斯蒙第曾提出过“想象的资本”这一概念,他说:“国家有息证券不过是一种想象的资本,它代表有来偿还国债的一部分年收入。与此相等的一笔资本已经消耗掉了;它是国债的分母,但国家有息证券所代表的并不是这笔资本,因为这笔资本早已不再存在。但新的财富必然会由产业劳动产生;而在这个财富中每年都有一部分预先指定给那些曾经贷出这个被消耗的财富的人;这个部分是用课税的方法从生产这些财富的人那里取走,然后付给国家债权人的。并且人们根据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①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2卷,第229-230页,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0页】。这样的论述表明:在西斯蒙第看来,国债之所以是“想象的资本”,是因为“与此相等的资本已经消耗掉了”。而以后通过发行国家有息债券,以利息的形式,偿付给国家的债权人,只不过是以征税的形式,从创造的社会财富中取走的一部分,这部分的多少取决于“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也就是说“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额度,使“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可见,“想象的资本”,是由于国债不代表资本而产生的,但为了从财富中取走一部分用于对国家债权人付息,又不得不“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用过“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一概念,他也是从给国家的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这一角度阐述的,由于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因而这种贷款作为资本已经不再存在,所以才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看成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如果仅从这一点来观察,则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西斯蒙第的这一学说,但需要提出的是,马克思的论述比西斯蒙第前进了一大步:(1)假定“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券。”这样的假定,意味着政府只付息,不还本,国债所有者要收回本金,只有把它卖掉。(2)假定国债能在市场上卖掉,“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3)指出了“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马克思的论述表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是对投资者即购买国债者而言,因为购买国债的人把它的投入当作对国家的贷款,即当作生息资本来看待,而出卖国债的政府又不把它当作资本来运用。

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以后,进一步考察股票。他认为:股票是信用制度创造的联合的资本,这种资本的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为什么是幻想的?他们分析的逻辑是:(1)股票本来是代表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代表的是现实的在企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代表的是股东预付的货币额,但具有双重的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的存在;另一次是作为这是企业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的存在。作为所有权证书产生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作为实际已经投入的资本创造并实现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具有双重的存在是矛盾的,也就是说,既然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就不能作为职能资本。(2)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马克思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是让股票在市场上买卖,“A可以把这个证券卖给B,B可以把它卖给C,这样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30页】也就是说,通过交易使卖者把它的证券转化为资本,使买者取得预期可得剩余价值的证书,体现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3)既然要让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在市场上买卖,其资本价值如何确定,是考察股票是否是虚拟资本的又一逻辑起点。马克思认为,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价值与它代表的现实的职能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而与它的收益大小有关,收益的大小怎么体现股票的价值,也就是把收益资本化。进一步说,也就是以现有市场利息率去衡量,所得到的收益是多少投资带来的,“假定一张股票的名义价值即股票原来代表的投资额是100镑,又假定企业提供的不是5%而是10%,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利息率是5%时,这张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提高到200镑,因为这张股票按5%的利息率资本化,现在已经代表200镑的虚拟资本。用200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到5%的收入。”【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29页】这样的假定表明:股票的价值也就是它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始终是资本化的收益,而资本化的尺度是“现有利息率”,换句话说,股票的价值是按现有利息率计算可取得的收益所幻想出的资本。为什么是“幻想的资本”,因为股票的价值不是由现实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得到的收入决定的,在上述假定的条件下,用200英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出5%的收入。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因为股票的价值除了决定于收益的大小外,还决定于其他因素,如投机等。

从马克思考察股票为什么是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发现,股票之所以成为虚拟资本,不在于股票本身,而在于股票买卖。从股票不能作为职能资本与所有权资本的双重性存在,导出股票必须买卖才能体现它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再从买卖的价值确定,导出虚拟资本。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体现在收益的资本化上,其资本化以现有的利息率和未来的收益为尺度。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不同,前者含有实现预期的价值的含义,而后者没有这一层意思,因为国债的收益是既定的,而且是有保证的。

2.虚拟资本制造论。除马克思考察国债和股票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外,恩格斯还指出商业汇票也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在商业信用中商品的买卖,其贷款的清算,能够通过商业汇票来进行,商业汇票是企业开出的定期支付的凭据。如果开出的汇票时间间隔过长,得到汇票的企业家就可以把汇票拿到银行去贴现,以期获得货币资本。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指出,“在东印度贸易上,人们已经不再是因为购买了商品而开出汇票,而是为了能够开出可以贴现、可以换成现钱的汇票而购买商品”。①意思是:人们不是为了支付而开出汇票,开出汇票是为了贴现,获得资金。恩格斯认为,这是一种“创造虚拟资本的方法”,这种方法存在的基础是因为存在着漫长的商品运输时间,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制造虚拟资本的方法便丧失了基础。也就是说,由于商品运输时间过长,买者难以在短期内收到卖者发的货,卖者也难以在短期内收到买者支付的货款,因而才具有开出汇票并以汇票向银行贴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便消失了。恩格斯把开出汇票并把汇票贴现看成是“制造虚拟资本”,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个以商业汇票代替货币资本作为货币来支付;二是将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提前获得货币资本。前者,是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后者,是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前一个取代节约了社会货币资本,后一个取代,新增了社会货币资本,可见,恩格斯论述的因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而制造的虚资本,有节约和新增社会货币资本的意思。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考察虚拟资本与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不同:国债之所以是虚拟资本是因为它本身不作为资本而存在,但又要设想出一个资本额度去付息;也与马克思考察股票是虚拟资本不同,正如上述股票之所以为虚拟资本,其价值具有幻想的成份;而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的虚拟资本,其价值不具有幻想的成份,因为一般说来它们的发生都是以贸易为基础(当然在贸易上也会存在着欺诈)。

3.虚拟资本派生论。继恩格斯考察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以后,马克思指出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是纯粹虚拟的,这是因为:(1)银行家资本的一部分投在有息证券上,这部分资本不在银行的实际业务中发挥资本的职能,而是作为准备金看待,其中包括国债、股票、汇票以及土地抵押证等。国债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股票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应当说与利率相关,都是有息证券,而汇票对开出和收取汇票的人来说,虽然不是有息证券,但对贴现者(即银行)来说,也是有息证券,也与利率相关,贴现要权衡当时利息率的高低。既然与利息率相关,而且利息率是变动的,那么它们的资本的价值就不以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进一步说“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代表资本,那么,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②所以,这里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首先是指他拥有的作为准备金看待的资本价值即取得收益的权利的不确定(不断变动的)而言。其次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在他那里存入的资本而言。第三,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还是就“有各种方式使用同一资本,甚至同一债权在不同人手里以不同的形成出现”而言,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有时甚至增加两倍。对此,马克思引用了亚当·斯密的论述加以印证,斯密说:“即使在货币借贷上,货币也似乎只是一种凭证,依靠这种凭证,使某个所有者不使用的资本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资本,同作为资本转移工具的货币额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货币可以连续用来进行许多次的借贷,正象可以用来进行许多次的购买一样。”③马克思引用斯密的论述旨在说明:(1)对出卖商品的人来说,货币代表的是他商品的转化形式,即实现的价值,但在每一个价值都表现为资本价值的今天,如果出卖商品的人不是将货币作为购买而是将它贷出,则这样的货币就是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2)货币在贷出者手中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能够由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转移是代表一个资本,还是代表多个资本,“取决于它有多少次作为不同商品资本的价值形式执行职能。”也就是说要看它实现了多少次商品资本的价值。(3)由于商品资本的价值实现为货币后能够用于借贷,而且借入的货币又能够用于购买,所以同一个货币在实现许多次购买的同时,在借贷中又先后代表着各个资本。(4)货币在借贷中,先后代表着资本,使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甚至增加两倍,其实这只不过是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所以,马克思所谓的银行家里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包含着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从而使一切资本翻倍增加的意思。第四,就发行银行而言,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缺乏黄金保证发行的那一部分银行券。由此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之所以是虚拟资本就在于银行家能够通过发行银行券扩大贴现,贴现是要扣除利息的,因而用于贴现的银行券是银行家的生息资本,只不过由于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缺乏价值保证即黄金保证,所以是虚拟的。综述以上四个方面考察银行家的资本绝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内容,能够发现虚拟资本,既反映在银行家的非实际业务中,如保存的准备金中,又反映在银行家的实际业务中,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中,同时表明,银行家的虚拟资本既在职能资本中存在,又在非职能资本中存在。

4.虚拟资本的相对论。“虚拟”的德文fiktiv有两个含义:(1)是“derphantasieentstammend,nichtwirklich:einc-eweltbeschreiben”,即“来自想象,幻想的,非真实的,如:描述一个虚拟、虚幻的世界”;(2)是vorgetauscht,即“装的、假装的、模糊的”。在德文中,与“虚拟”对应的词是wirklich,意思是:真正的、现实的、事实上的。所以,我们能够确定,马克思指出的虚拟资本(dasfiktivkapital)是相对真实资本(daswirklicheskapital)而言。真实资本是指“已投资于企业,并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或由股东支出的,用于企业中起资本作用的货币”(《资本论》德文版,第三卷,第484页)。相对而言,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都可以认为是“虚拟资本”。货币资本也是货币,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作出这样笼统的概括,而是针对具体的问题,从具体到抽象,从不同视角,考察“虚拟资本”。可见马克思研究资本问题总是相对不同的事物而言。如果我们设定在什么条件下,确认某一事物是真实的,那么,离开了设定的条件,就能够确认某一事物是虚拟的。这是认识论上的辩证法。

二、考察虚拟经济需要界定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考察虚拟资本时,运用了不同的概念,如“虚拟资本”、“幻想资本”、“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虚拟的货币资本”、“这种‘货币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等,应当说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含义,表达不同的意思。

但在我国,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总是把不同的概念搅在一起,混为一谈,比如把虚拟资本等同于有价证券把虚拟经济等同于虚拟资本、网络经济、泡沫经济等。由于概念不清,讨论问题时,往往对不上口径。如果细致地思考则:

1.虚拟资本不完全等同于有价证券。评介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够发现虚拟资本存在的形式有:国债、股票、汇票、缺乏价值保证的银行券等。它们作为虚拟资本的物质载体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作为虚拟资本的载体,相对职能资本来说,有以下特点:(1)它不是劳动生产物,本身没有凝结价值。(2)它不能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不是职能资本。(3)职能资本是现实的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是它的价格一般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有价证券是非职能资本,因而也是非现实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它的价格,一般不完全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4)它不是价值符号,而是价值收益索取的证明书。价值符号是价值实体的代表,它能兑换,但不能增值。而价值收益索取证明书,一般不能与价值实体对换,而寻求增值。有价证券的特点表明:虚拟资本只不过是能代表取得一定收益的所有权证书。由于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表现在不断变动的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上,所以把有价证券称作虚拟资本。由此,我们能够说虚拟资本是其价值不确定的生息货币资本。生息货币资本与货币资本不同: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相联系,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过渡的资本形式,而生息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没有直接的联系,不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更不是一种资本的过渡形式。生息货币资本与信用制度、利息相联系。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载体,但不能说虚拟资本都反映为有价证券。从上述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中,我们能够发现,他们从多种角度,在不同的意义上定义了虚拟资本。概括地说,马克思从国债运用的非资本性和利息支付的资本设想,表明国债是虚拟资本;从股票市场价值取决于股票收益资本化,表明股票是虚拟资本;恩格斯从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又取代商业信用,指出开出汇票和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马克思从银行保持的准备金不代表资本,只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价值是不确定的意义上,指出了银行家资本的构成大部分是虚拟资本。如果说上述虚拟资本都因以有价值证券作为载体,因而与有价证券有关,则马克思指出的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代表存款人的资本,以及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使得一切资本好象增加了若干倍,因而也是虚拟资本的论述,就不纯粹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而是以所有权的归属和转移作为载体。可见,马克思所指出虚拟资本的含义,既包括着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也包含着所有权归属的不确定性,前者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后者以运用资本的权利作为载体。

2.虚拟经济不完全等同于虚拟资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了表达新生事物,人们引进了“虚拟”这一概念,如虚拟工厂(virtualfactory)、虚拟办公室(virtualoffice)、虚拟银行(virtualbank)、虚拟大学(virtualuniversity)等。在这里virtual没有虚假、虚幻的意思,而是指事实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状态(almaostwhatisstatedinfactbutnotinname),也就是说事物的现实状态与它自身的过去传统的名义状态相分离。如果我们把这种状态分离用哲学的“异化”来表达,则虚拟是对事物状态异化的理论概括,虚拟经济也就是对经济事物状态异化的概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载体异化的经济活动,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在网上为顾客提供信息,让顾客选择,提供商品,送货上门,一般人称为“虚拟企业”,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相比有它们的共性,即提供商品信息,满足顾客需求,但有它们的个性,没有可供观感的商品,没有可容纳顾客的营业场所等,所以,载体异化了。虚拟资本如股票,即可以把它称为载体异化的虚拟经济(因为它的载体是表现为所有权资本的有价证券,而不是职能资本的产出要素),又可以把它称为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股票之所以称为虚拟资本不存在于它具有分割剩余价值的功能,而在于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通过买卖实现增值,这就说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实现价值增值,赋予了它新的功能。除了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外,还有形式异化的虚拟经济,如一种权利派生或转化为另一种权利,如银行资产证券化和期权等。这种状况表明:虚拟经济能够有多种活动或状态存在,如果以货币来计量这种活动的价值,并以此求得增值,则以货币计量的价值便成为虚拟资本,可以说虚拟资本是人们从事的实体经济以外的,以一定的价值求得价值增值的活动。这表明,虚拟经济中包括着虚拟资本,但虚拟经济不完全等于虚拟资本,二者涵盖的内容是有差别的。

3.虚拟经济不同于网络经济。网络是一个系统,网络经济是通过系统提供信息的一种经济活动。网络经济的存在为虚拟经济的产生、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如果从网络的客观存在来说,它不是虚拟的,而是实在的,比如IT产业,它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体经济而非虚拟经济。但如果以网络为条件构建电子商务活动,形成虚拟企业,则网络产生的活动又成为虚拟经济。问题在于基于什么而言,或者说从什么意义上讲,它是虚拟的或非虚拟的。

4.虚拟经济不同于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转瞬即逝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经济现象一般通过市场价格的急剧上升又急剧下跌表现出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人为的操纵、人们预期的失误等。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别于经济周期正常的波动。经济周期正常波动受客观因素制约,时间较长,呈现着阶段性;泡沫经济的波动是非正常的、受主观因素制约、时间较短、不呈现阶段性。泡沫经济除了反映在市场价格的波动中外,还会反映在其他领域,如虚报产值、虚报GDP等。前者可称为价格泡沫,后者可称为产值泡沫或GDP泡沫,可见泡沫经济有多种表现形式。在虚拟经济中有可能存在泡沫经济,但不能说必然存在泡沫经济。这就是说虚拟经济中还会不存在泡沫。所以虚拟经济不等于泡沫经济。而且泡沫经济不等于价格泡沫。这就是说泡沫经济不一定反映为价格过度上涨。

5.泡沫经济不同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经济增长的状况中存在着泡沫,如价格泡沫、产值泡沫等。在经济增长中存在一定泡沫是不可避免的,从一这意义上说是正常的。经济泡沫进一步发展,可能成为泡沫经济。可以说从经济泡沫到泡沫经济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泡沫经济是不正常的,畸形的经济。

三、当代值得关注的虚拟经济

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多注重有价证券的市场特别是股票的上市流通,这自然是需要的。但在当代经济金融化的趋势下,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虚拟经济,应当是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

1.衍生金融商品是在原本金融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如果说原本金融商品是银行借贷契约、公司股票和政府或企业债券,则衍生金融商品便是在它们的基础上派生的金融资产证券、股票及债券期货和期权。衍生金融商品相对于原本金融商品而言有其共性,但更有其个性。最重要的个性是与实体经济过程的联系不同,从而增值能力不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是实体资本的副本,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但这一点,国债却不同:国债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而取决于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取决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相关。如果我们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的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称为第1类虚拟资本,则我们能够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不密切相关,而与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国债,称为第2类虚拟资本。

按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相对论,没有投资于实体经济企业,不在实体经济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求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则银行借贷的货币资本也应列入虚拟资本之列,银行借贷活动也是虚拟经济活动。银行借贷活动关系的载体是借贷契约,借贷契约与实体经济活动过程密切相关,因而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但银行作为“存款者的集中和贷款者的集中”,其增值能力又不完全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取决于社会经济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虚拟资本的银行借贷资本,处于第1类虚拟资本和第2类虚拟资本之间,可称作准第2类虚拟资本。

金融衍生商品是在前三类金融原本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比如金融资产证券,便产生于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贷款资产证券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起了变化:证券化以前,银行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双向的、个别的。证券化以后,银行把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使得债权债务关系集合化和社会化,也就是说,债权人是广大的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债务人不是个别的借款人,而是集合的借款人。这样,证券化资产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而取决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资产证券与个别经济过程的关系不直接。由此我们把它称作第4类虚拟资本。

股票、债券的期货、期权交易,其对象是期货、期权合同,由于买进与卖出的合同能够抵消,不必在合同到期时实地结算、交割某一种金融资产,所以,绝大多数交易者不必在实际结算时,真正拥有这种商品,只是根据其价格的涨落支付差额。其增值能力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可以说这类交易完全与实体经济过程无关,由此我们能够把这一类交易活动称作第5类虚拟资本。把虚拟资本从而虚拟经济作以上的划分,表明在当代,虚拟经济活动有相当一部分,独立于实体经济过程。影响虚拟经济活动的因素有别于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因素。虚拟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

2.电子货币的兴起,对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1)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消费者与企业家之间的交换方式。网上购物,电子交易能够完全取代支票和现金。但在这里需要权威机构的支持和信任,包括商家和银行,它们是能够被充分信任的第三者。(2)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人们储蓄与投资的方式,有剩余的收入者能够在家通过电脑储蓄和投资,并获取大量的金融产品变动的信息,可以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去希望去的交易场所。(3)电子货币的出现,使90%以上的财富在电脑网络里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并大大提高创造和追逐财富的速度。有人说,这个速度相对于20年前大约有3倍以上的提高。有人说,流通中的货币相对于中央银行的真实储备,从1974年的8:1上升到20:1。(4)货币电子化,不仅能节约资金给付、交换的时间,而且能从优选择资金的成本和收益,如能够在最佳的时刻上选择最优的利率和汇率。

3.网络银行的出现是上个世纪90年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件大事,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虚拟经济不能不关注网络银行。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在美国诞生。这家银行没有地址,只有网址,营业厅就是主页画面,所有交易都通过互联网进行,员工只有10人,1996年存款达1400万美元,估计1999年存款金额达4亿美元。在美国,已经有400家金融机构推出了网络业务。据调查,在2000年以前,有16%的家庭使用互联网的电子银行业务,带来的利润占所有银行利润的30%。网络银行的出现对经济的影响是:(1)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银行的规模不能再以分行数、人员数去衡量。(2)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各银行的金融产品一目了然,客户很容易挑选出最有利的产品,银行很难再靠单纯的存放款业务生存,而必须推出特殊、高附加值的投资理财业务。(3)不论是实体银行还是虚拟银行,当前都处于一个以客户为导向的金融时代,设计出高附加值、个人特色强的金融产品是银行经营的核心所在。个人只要在网络银行上留下姓名、年龄、职业、家庭等资料,只要用鼠标回答薪金所得、不动产状况,电脑就可以自动评估信用等级。中国台湾玉山银行开办了个人贷款业务,只要信用评级在60分以上,就可获得60万元以下贷款。(4)网络银行对人才的需求有新的标准,不仅需要银行家,而且需要经济学家、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他们能设计模型,预测发展趋势,成为金融世界的先知先觉者。当然,网络银行的发展也要受到制度环境、投入成本、运作条件和法律保障等约束,但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理念的更新,网络银行在虚拟经济中的地位将与时俱进。

虚拟经济源于经济主体又超越原经济主体,扩展了人类经济活动的空间,缩短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时间,改变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价值观、信息掌握、资源配置以及运作方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李晓西、杨琳,2000:《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财贸经济》第6期。

刘立达,2000:《论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金融研究报告》第11期。

刘骏民,1996:《论西方国家虚拟资本的新发展》,《经济学动态》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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