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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档案分类“十大类法”中,是把项目和设备安装分开的,即设两个一级类目: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这两类比较难以区分。尤其是设备部分概念的模糊,哪些设备安装可以随基本建设归类,哪些设备应单独归类。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涉及档案资料的分类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轨道建设工程中设备分类的现状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组成可分为工程基本设施和运营设备系统两大部分:工程基本设施主要包括轨道、路基、隧道、桥梁、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基地项。运营设备系统主要包括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自动扶梯、防灾报警、屏蔽门、自动售检票、监控设施和给排水及消防等,所以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安装工程是除土建工程以外的第二大工程,相应地,轨道建设工程施工资料也分为两大类:土建施工资料和设备安装资料。
在国家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180-2012)里,施工资料就分为两大类:土建和机电设备施工资料,只是两类资料包含的内容与我们前面的划分有所不同。它将电力安装工程分为建筑电气和供电系统两个部分,把建筑电气纳入土建施工范围,供电系统则纳入机电设备安装范围。
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DB44/T1308-2014)里,施工资料类别的划分则复杂得多。土建施工范围只包括车站、区间土建、公共区装饰装修三个方面,将通风空调、给排水和消防、建筑电气(简称“风水电”)、车站设备区装修、智能建筑统称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将供电、通信、信号、电梯与自动扶梯、屏蔽门、地铁车辆等统称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将控制中心、变电所、车辆段综合基地等的土建与设备安装合并在一起,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称之为复合工程,另外还将人防、轨道、声屏障、钢结构等称为专项工程,与前面四类并列。
在这两个标准里,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里的设备分类并不统一:国家行业标准里除建筑电气外,其他设备统一称为机电设备。由于建筑电气与土建工程关系密切,而将建筑电气纳入土建工程的范围,使得建筑电气有无类可归的嫌疑。而广东地方标准则将风、水、电等设备称为建筑设备,将供电、通信、信号等称为系统设备。通常,“风水电”也称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系统,从这些设备的名称来看,也就是说风、水、电也是系统设备,所以,既然系统设备包含了建筑设备,那么就不能将系统设备和建筑设备并列。
这里出现了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系统设备,建筑电气与供电系统,究竟如何区分这几个概念呢?
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的概念
(一)建筑设备。建筑设备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建筑物使用者提供生活和工作服务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系统的总称。建筑设备种类繁多,按其作用可分为改善环境的设备(如调节空气温度和湿度的空调设备等)、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的设备(如电话、电视、电梯和卫生器具等)、增强居住安全的设备(如消防报警、防盗、抗震设备等)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设备(如计算机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等。按专业划分,建筑设备主要包括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三大类。
建筑安装单位的习惯做法是,把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即“风、水、电”统称建筑机电设备(简称建筑设备),与工业机电设备相对应。“风”指建筑物的通风空调系统,包括送风、回风、新风、排风及消声、减振和空气净化装置等;“水”指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包括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这里的“电”就专指建筑电气,也就是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设备、电梯和电气安全与建筑防雷等。建筑电气是建筑设备的一个专业组成部分。
所以,在建筑行业里的机电设备和建筑设备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达方式,即建筑机电设备,都是指组成建筑物的设备部分,依附于建筑物而存在,是建筑物现代化程度一种标志。
(二)机电设备。机电设备指机械和电力设备的总称。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设备都采用电力作为动力的情况下,机电设备的涵盖范围最广,当然也包含了建筑电气在内,在轨道建设工程项目中,几乎所有设备都是机电设备,那么把机电设备中的建筑电气归入土建范围,而将其他所有设备称为机电设备,有以偏概全之嫌。
1. 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
房屋建筑(构筑物)整个项目施工的完成,需要经过若干个工序、若干个工种的配合,施工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包括天气变化、材料供应、进度变化等。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体现不同工序、工种施工工艺特点,符合施工工艺安排。
1.1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
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条件比较单一,比如钢结构子分部中的预拼装,门窗子分部中的各种门窗安装,都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比较直观,容易划分;某些分项工程由多个工序组成,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它是由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这几个工序组成,不能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要按规定的方式汇总为几种不同的检验批,如果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混凝土浇筑时,发现原材料或配合比设计有问题,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工序和施工过程。
1.2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台
许多按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施工中需要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其他工种分项工程与主要工种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尽可能一致,特别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的检验批,在某一高层装饰装修和安装阶段,吊顶施工、喷淋管道施工,电气照明施工的检验批划分没有协调好,都按楼层划分,但各自都从自身的专业出发,划分的检验批的大小、楼层不一致,吊顶要封板,喷淋安装还没有试压,吊顶施工按检验批已验收,电气照明工种又来拆吊顶装灯。这种划分因没有将各工种统一考虑,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1.3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划分检验批
“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按楼层、施工段和变形缝等划分,但不能机械地理解,要根据施工工艺安排来划分。某栋多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安排为:本层楼梯与上一层楼板一同浇筑,本层后浇带的另部分混凝土结构后期浇筑,混凝土分项检验批划分时没有将这些变化反映出来,以至于检验批验收时忽略了这些部位的检查验收,甚至找不到这些部位的自检书面记录,这样的划分非常教条,脱离了施工工艺安排。由于施工过程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制约因素发生变化,施工要作相应调整,此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应作相应的变化,不能一成不变。某个子单位工程,建设方要求缩短合同工期提前使用,尽早获得投资效益,承包商为了赶进度,增加瓦工人数,将原分层砌筑填充墙的计划安排,调整为每层同时砌筑填充墙,此时检验批按楼层划分的,应转变为按施工段来划分,即时检查验收,保证下道工序的适时跟进,既保证了进度也保证了质量。
总之,一定要根据施工来划分检验批。好的划分不仅仅能反映施工过程,还能引导施工,实施过程精品。
2. 检验批的划分要利于质量控制
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施工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是为了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再反馈给施工,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也即质量得到了控制。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为了准确地控制每道工序和工种的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小或大小过于悬殊;要能反映每道工序和工种的质量特征,便于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
2.l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
过大不能即时发现问题,如果检验中发现问题,返工将造成较大的损失。检验批过大也不利其他工序、工种的交接施工。检验批过大有三层含义:①检验批划分的批次较少。如某栋由主、群楼组成的建筑工程,细部子分部工程中护拦、扶手分项工程,主、群楼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群楼验收时未发现问题,主楼验收时发现临边、临空部位栏杆底下“十公分不应留空”没有落实,施工方采取了补救措施,留下了修整的痕迹;一些房间做了防静电穿线架空板,落地窗栏杆高度,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要求,只好返工。②分项工程中需验收的内容条款较多。如石材幕墙分项工程,主要项目验收条款多达12条,一般项目多达7条,划分为一种检验批,显然不利于质量控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划分为二种检验批。
2.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小
划分过小增加检验的工作量;划分过小,该检验批虽然验收完,但是其他工序、工种的配合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将对该检验批的验收内容进行二次破坏,这样工程施工质量就得不到有效控制。
2.3检验批划分的大小不能过于悬殊
由于其抽样方法用同一个百分比,验收结果可比性较差;大小过于悬殊,抽样方案,统计方法不能统一,有的检验内容不合格,要求加倍取样,其结果误差将更大。
2.4检验批的划分要取得完整技术数据
检验批的划分要覆盖分项工程的每个部位和区段,要反映出工序、工种的质量特征,并能够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某空调水管道系统中接入两台中央空调主机,在保修阶段使用中发现两台空调主机同时运行时,制冷效果只相当于一台主机运行的制冷量,翻阅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记录,没有反映出是两台中的任何一台或两台同时运行的系统调试验收结果。在保修阶段发现一台空调主机的空调水管路接人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当初分单台运行和两台同时运行三个检验批来验收,以上问题应该能即时发现,并有完整的技术数据。
总之,检验批划分的灵魂是利于质量控制。
3. 检验批的划分要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1检验批划分要突出“三控制点”
检验批质量自行检查评定,是由专业质检员和班组长来完成。他们对工程施工过程应该很清楚,但往往忽视质量控制点、检查点和止停点(包括隐蔽工程)的设置,因为检验批质量验收要复验,相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没有“三点”不能复验,不能见证,就不便书面确认。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这些因素。
3.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系列专业“验收规范”中的分项工程已经划分,都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批质量合格即主控项目合格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合格。如果检验批划分缺少“项目”的部分条款,尽管施工已有,也不便于验收确认。检验批划分过于笼统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如模板分项工程,安装支架模板和拆除支架模板划分为同一种检验批就不便于验收。
3.3检验批划分的编号要明确无误
检验批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指代准确,防止填错表格或造成已验收的假象而漏验。有些分项工程在几个子分部中出现,如砖砌体分项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在室外、变配电室、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和备用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划分时要明确这些区别。有些分项工程能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如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三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可有的划分将混凝土分项工程都丢掉,更不谈检验批的划分和验收了。
可见,不根据施工来划分不便于专业验收,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划分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
4. 加强检验批划分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