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2 17: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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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U66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要有安全可靠的电力满足生活用电的需要, 又不能因为电力设施影响周围的环境。但因早期在电网规划建设中对电力设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考虑不足, 致使居民对电力设施给环境造成影响的投诉非常多。另外, 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也是困扰着城市电网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 我国城市电网规划建设现状
1.1.1 电力负荷高速增长, 城市电网规划用地日益减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电力负荷不断攀升。近年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电力负荷增长速度都在两位数以上, 有些地方甚至年增长速度超过20%。按照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和形势, 以及到2020年经济总量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两番的经济发展蓝图, 即使国家调整产业结构, 走集约型经济发展的道路, 电力需求的增长也不会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因为在我国除了工农业、第三产业的用电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居民用电需求的增长将会是电力负荷增长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 与经济高速发展相对应的却是电网规划缺乏整体性与前瞻性。往往是等哪些地方的电力负荷增长了, 需要进行电网建设时, 才将电网建设用地的需求报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 而此时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可支配的空地已经十分有限, 造成电网建设迟滞。
1.2 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基础建设时有冲突
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基础建设最突出的矛盾是与城市道路改扩建之间的矛盾。目前来看, 电力企业线路走廊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包括改扩建)不能同步进行, 往往会在已有的线路走廊上进行新建或者改扩建道路, 或者在已经建好的道路上需要新增线路走廊(通常是电缆沟、排管或者直埋)。无论是哪一个问题都会涉及到大笔的基建投资,而这笔费用由供电部门还是市政建设部门来出就成为一个争议问题,给双方的工作开展都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1.3 城市电网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
由于城市电网规划没有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 使城市电网对环境的影响问题突出, 线路走廊以及室外变电站毕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前些年, 由于成本方面的原因, 城市电网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走廊一般是以架空线为主,而如果在用地许可的情况下都是建成室外变电站的, 这就导致了电网对环境有如下影响:
a)架空线在市区频繁穿越, 居民楼前架空线屡现, 这有碍观瞻, 而且安全风险较大;
b)电网运行时必然会有电磁辐射, 虽然比起其它高频辐射危害小, 但它毕竟存在;
c)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如果室外变电站建在居民楼附近, 对居民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d)由于周围都是高压线路及电力设备, 令老百姓多少有些畏惧。所以, 随着人们对环境越来越重视, 现在国内一些城市尤其是在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 因电网建设对环境影响, 造成民众将规划部门和供电企业告上法庭或集体上访阻挠电网建设。这些都给当地政府部门、供电企业带来了不少麻烦。
2.1高瞻远瞩, 将电网规划与城市远景规划相结合
目前, 我国的能源主要是以化石能源为主、其它能源为补充的能源结构形式, 即主要还是以煤、油、气作为一次能源, 水能、核能以及新开发的风能、太阳能等作为补充能源。虽然将来水能、核能、风能等一次能源可能会超过化石能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能源, 但无论哪种形式的能源, 其输送过程主要还是以电能为主。
城市的发展给电力部门重新进行变电站布点及新增线路走廊的空间十分有限, 即使勉强安排了新的电源点以及线路走廊, 也会因约束因素太多使布局不合理。况且越是到后来, 在市区进行开挖建设电缆沟的代价会越大, 并且会对市容造成影响, 从而增大了建设线路走廊的难度。
城市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及电力企业必须把眼光放得更长远。除非遇到毁灭性的灾难, 城市的发展将永远不会间断, 而随着城市繁荣程度的加深以及人类需求的不断提高, 除非将来有可以替代电能的其它形式的能源被有效地采用, 否则, 城市的用电密度只会越来越大。
目前, 在有些城市的繁华区域其电力负荷密度已超过40MW/k㎡, 考虑到将来城市发展与控制的平衡结果, 城市电网的远景规划可按 50MW/k㎡的电力负荷密度来考虑, 如果每个110kV 变电站按3台主变压器、每台主变压器容量为63MVA的远景目标来考虑, 则3台主变电站的总容量约为190MVA, 那么, 每个110kV 变电站所覆盖的供电区域面积应该约在4k㎡左右, 也就是每个110kV 变电站的间隔应该大约为2 km。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按240 MVA 考虑, 则每个220kV变电站约供给4个110kV 变电站, 由此估算, 大约每8~10k㎡的范围内应规划一个220kV 变电站。电力企业应该与城市规划部门一起提前做好这些变电站的选址及线路走廊的规划工作, 在郊区城市化之前就规划好变电站红线以及线路走廊。做好这些远景规划后, 建设进度可根据实际的电力负荷发展状况有计划地分步进行, 电缆沟型的线路走廊可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2.2 统筹兼顾, 使公共事业健康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讲, 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同属公共事业。为了解决道路改扩建与城市电网建设之间的矛盾,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规划局应该把好关, 将道路规划与输配电线路走廊规划(主要指电缆走廊)进行统筹安排。同时, 政府应该牵头使供电部门和市政建设部门就道路改扩建与城市电网建设问题签订协议, 明确以下一些内容:
a)对于没有输配电线路迁改需求的改扩建或新建道路工程, 在规划时市政建设部门有责任知照供电部门, 先了解供电部门在新建道路上是否有建设输配电线路走廊(主要是电缆沟)的需要。如有需要,则由供电部门提出具体的建设需求与设计, 将线路走廊规划与道路建设规划同时报规划部门审批, 并由市政建设部门在道路建设时同时进行线路走廊的敷设。建电缆沟所需费用按双方的约定由供电部门支付, 电缆沟的资产所有权归供电部门所有。
b)对于有输配电线路迁改需求的改扩建或新建道路工程, 在规划时市政建设部门应联系供电部门落实线路迁改方案。对于架空线路需要以电缆下地的, 由市政建设部门按供电部门提出的要求, 在道路建设时同时建好电缆沟, 建议建设电缆沟的费用由市政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承担, 而对于电缆本身的投入以及迁改的工程费用则由供电部门承担; 而在已经是电缆走廊上的道路改扩新建工程,建议市政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承担建设电缆沟的费用, 而迁改的工程费用则由供电部门承担。
2.3 注重人文关怀, 减少电网对环境的影响
要减少电网对环境的影响, 必须将电网规划完全纳入城市规划中。目前, 我国许多城市环城高速公路高压线路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有些市内火车轨道也会横亘在繁华的市区。这些不但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协调性, 而且由于火车在运行中的噪音很大, 环城高速公路不但噪音大而且汽车的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也非常严重, 而高压线路走廊则因为其高电压的安全问题及所谓的电磁辐射等问题使居民产生本能的畏惧心理, 因此,这些公共设施都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由于前期缺乏统一规划, 这些不协调的因素并没有相对进行集中, 而是随意遍布在整个城市之中。
为了减少高压架空线路、环城高速公路以及火车线路等对环境的影响, 应尽可能将500kV, 220kV,110 kV甚至10kV高压架空线路走廊与火车轨道线、环城高速路线等集中在一起并行排列, 努力将它们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变电站尽可能建在靠近铁路、公路等本身噪音污染比较重的地方, 可建成室外变电站。此外, 为了节约用地,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其它地方布点的变电站应该优先采用室内变电站。
前言: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快速的增长,建设用地也随之扩大,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城市景观和建筑特色、风貌得以提高和改变,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和发展,使城市居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和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现在的城市已基本改变了过去的旧面貌,更加现代、更加美丽的城市展现在人们面前,可以说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辉煌壮丽。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不能忘乎所以,更应冷静思考,因为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尚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学习更加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向着更高目标和更高要求不断地向前发展,使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以下就当前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城市规划的编制
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现在已基本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城乡规划法》已实施多年,城市规划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到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都有法定的组织、编制单位的确定以及规划的审核审批程序,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轻易改动,若有修改变动必须经法定程序报审报批。但在现实工作中,规划的变化和修改过于频繁,有些程序上也不够严格,这使得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得不到保证。比如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是远期二十年,近期五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城市总体规划不到五年就需修编一次,近期建设规划更得不到保证,变化频繁。在实际工作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变化更多,有时变化过多影响到后续工作的进行和开展,有些造成无味的浪费,有些工程刚建好,过不了几年就变成了拆迁对象,耗费了无数的资金、人力和资源。在现代城市的辉煌壮丽的背后,留下了些许遗憾和痛惜。有些变化或变更可能是为了满足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为了满足更加现代、亮丽的辉煌,但却造成了多少负面影响,损失了资源和人心。如果城市规划的编制更具前瞻性、更具说服力、更加科学合理,则就少了多少次的修编、修改和变更,也就避免了更多的拆了建,建了拆的现象,为我们的后续发展节约出更多资源和资金,也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不可抹灭的贡献。
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仿效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通过多种渠道被“国产化”,随着出国考察学习的机会越来越多,在国外或外省市看到的一些景观、建筑、设计手法,被搬到各个城市,模仿成了较普遍的现象。比如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建有高塔,我们的大城市也都建标志性建筑高塔;国外的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壮观,我们的城市也蜂拥而上;上海南京路建了步行街,外滩建了游园,一些中小城市也效仿建设步行街,开避滨水游园。好像国外有的、大城市有的,不结合所在城市的实际,不结合本市的特色和特点,一味仿效,也要照样建设,使我们具有不同地理位置、不同自然资源、不同特色的城市同样化,没有各自的特色风貌,有的甚至和本地风貌格格不入。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决不能看到大城市或国外大都市的“好东西”,千遍一律地搬到自己的城市,一定要结合各自的优点、特点加以引进,一定要保持地方特色和风貌,规划建设好我们的城市。平遥、丽江、西递、宏村正是完整保存了历史风貌和建筑,而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名村。我们的城市不能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但也决不能没有特色,杂乱无章。今天效仿这个城市,明天效仿那个城市,把我们的城市建乱了。用我们有限的资金和力量打造自己的城市,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
三、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自然条件
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是有许多因素和制约条件的。城市形成和发展离不开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我国的六百多座城市都有各自的类型,有滨江城市、、工矿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等等,不管哪种类型的城市都必须由其形成和发展的条件。其中主要是自然条件,它包括气象、水文、矿藏等,一个没有水供给或供给量不够的城市是难以形成和发展得。比如北京现在就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虽然经过引滦入京工程,但收效甚微,甚至是无功浪费。正在实施南水北调,但工程浩大,尚未取得明显功效。长三角地区拥有长江、钱塘江、黄浦江等水资源最为丰富的河流,但随着水体污染的加剧,用水问题日显突出,尤其是饮用水水源问题一直困扰着长三角的工业、经济和生活的发展。长三角地区城市密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增多,水体污染已使该地区城市成为水质缺水型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越来越少。地下水的过度开采曾使上海地面下沉,给城市建筑和设施带来威胁,现限制开采地下水。地表水污染严重,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得不到保证,使该地区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变成水质缺水型城市。为了给城市提供合格的、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在取水工程和水处理工程上花费巨大代价,改善取水资源,增加处理工艺,确保城市供水。可想而知,那些水量缺水型城市会遇到多大困难。因此,水是一个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没有水资源可靠保证的城市是无法繁荣发展的。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保证。同样,气候恶劣地区也会给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带来莫大的困难,甚至形成无人区。在有丰富矿藏和开采条件的地区才能形成工矿城市,在有旅游资源的地区才会形成旅游型城市,并得以发展。因此,城市规划一定要着重考虑所在城市的自然和发展条件,区域、流域和城镇体系规划尤应注重自然和发展条件,以便在性质、规模、功能、作用、空间位置上加以规定指导下一阶段的城市规划。
四、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紧凑性
随着我国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发展迅猛,使城市的性质和城市的规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城市的框架越拉越大,建成区面积成倍增加,土地占有严重。相反,原有城区的建设相应减弱,使得原有城区的建设紧凑度严重不足,甚至在中心城区也暴露出这一问题。我们的城市建设出了成品,但缺乏精品,无论是城市景观、建筑风貌,还是基础设施,都不尽如人意,甚至破烂不堪,无论进行多少次的整治,市容市貌都无法改变,城市形象无法提升。特别是一些旅游城市,风景区自然景观很美,都是四A或五A级景区,但城市面貌跟不上,使人感到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建设的紧凑度严重不足。但,香港的城市建设用地非常少,寸土寸金,而且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非常大,城市和生活井然有序,从城市的风貌上可看出它的历史岁月,但却看不到它的杂乱无章,城市建设的紧凑度非常高,甚至超出上海,它的精细、文明、有序让人惊叹。而我们内地城市的建设用地和标准远远高于香港,但城市面貌、环境、景观差得甚远。当然香港有它的特殊性,有它的自然条件和特色,我们有我们的特点,有区别,但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上我们的力气花的不够,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这篇文章没做好,我们的城市不是要做大,而是要做精。
五、结束语
当然,以上只是作者本人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意在抛砖引玉,和同仁们做些探讨,当然还有更多想法和思考限于本人的水平,不再予以表述,有不对之处望批评指正。
Abstract:The city is for the measurement of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services, in urba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an important role, map update is the key to measure the city, urban areas of measurement service more broad.
Key words city measurement, planning, construction, topographic map and update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测量作为最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现代社会,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规划提出了越来越迫切的要求,这种要求同样反映到对城市测绘工作越来越迫切的要求上,如何更快的覆盖规划区域、快速更新城市基础地形图就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
作为城市测绘工作,必须迎接这项挑战,努力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水平,努力开创城市测绘工作新局面。
1城市测量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系
1.1 城市测量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城市测量在城市建设中已经成为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工作。它的专业性和功能作用也是比较明确的。即是全面型,又是多功能的工作体系,它是从城市建设整体出发,按城市规划不同阶段和内容分别实施,具有整体、连续、相关性的专业,是城市规划的超前工作,也是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的基础和保障,它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始终。
1.2 现代城市建设对城市测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现代的城市建设,不仅是平面布局,立面设计,而且地下构筑物的复杂性也远远超过地上,这样对城市地形图上的坐标高程系统、精度指标、图面表示的内容等要求的精度越来越高。由于城市用图面广,层次多,内容多样复杂,还有时间性等特点,这就要求城市测量用它自身的,独特的技术为城市建设提供准确、真实、高精度的地形图以及工程竣工图。城市地形图要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不断更新的功能。
1.3 城市测量与城市规划是两门相互交叉的科学,是成似乎科学系统中的支系统
科学的城市规划、建设是在市区的现状图上设计布局的,没有真实、精确的城市地形图,就不可能搞出科学的城市规划,也不可能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城市测量学科不是孤立存在的学科,必须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与此相关的科学,来扩大城市测量的服务领域和应用范围,扩大它的功能影响,才能充分发挥城市测量学科的作用。城市测量是在城市建设迫切需要的前提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测量专业。它和城市规划、建设互为依存、互相渗透、互相影响、相互关系十分密切。、
2城市测量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2.1 城市测量需要按城市规划需要发挥作用
由于城市规划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城市测量应更好更多的了解城市规划有什么特点、规律,以及对城市测量的要求,这不但能促进城市测量学科的自身发展,而且能提高城市测量的质量,拓宽城市测量的服务领域。
2.2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测量成果
城市测量需满足编制城市规划各阶段用图内容和比例的需求。总体规划一般用1:5000和1:10000的地形图;而详细规划则需要1:500-1:2000的地形图,图内要求表示的内容不一,因此,为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现状齐全各种比例的地形图是城市测量部门义不容辞的指责。
2.3 城市测量要满足城市规划对地理空间信息的需要
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性质、规模和城市发展方向的,城市测量是根据城市规划所需来确定城市的测量范围和地形图的比例尺。图上表示的内容,同时要保证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地块的测量。为了及时反映房屋和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确保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用图的质量,最好对发生变化的地块每年进行一次修补测,由于我们对城市测量和城市规划之间关系处理的不当,没有重点的去测量,结果是城市发展需要的规划地块没有进行修补测,不急用的却修测完成,城市规划和城市测量严重脱节,影响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速度及经济效益,造成事半功倍。
3地形图更新是城市测量的关键
3.1需要科学确定地图更新周期
城市地形图更新周期要适应城市总体规划的修定调整期限,一般以五年为限进行修定调整部分规划内容,为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要求,指导城市建设的正确实施,城市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也应保持五年更新一次,但又受很多条件限制,如城市规划区大小、城市地形图比例尺系列及其本图的大小、经济实力、设备条件、测量人员技术素质和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所制约着。在我国一些发达省市,已经基本上达到了每年更新的一遍速度,但是那些欠发达地区使用的大比例地形图仍然是90年代甚至是70、80年代的。
3.2需要培养、稳定城市测量科技人员队伍
长期以来,很多城市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小城市测绘队伍还不健全,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仪器设备落后,更没有专项的测量资金做保障,按时更新城市规划建设所需的图是非常困难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任务,城市规划也是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修定调整变更的,所以必须要建立健全城市测量队伍,还要有一定资金和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做保障,才能保证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各种用图需求和质量,不然就会有许多应做的工作难以开展。
3.3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城市规划用图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城市测量应根据规划用图的不同需求,确定地形图的内容的取舍。总体规划阶段,它对图的要求是粗线条的,主要反映城市那些土地用途,地形图内容可适当简化,详细规划阶段,对地形图的要求是细线条的,主要反映详细规划范围之内的道路红线,道路断面以及控制点的坐标、标高、工厂、住宅、交通、市政工程、公共事业、园林绿地、文教卫生、商业网点、人防工程、公共设施、各种地上地下工程管线、工程构筑物的位置和用地界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干道广场建筑群的平面、立面规划等。并提供详细规划区内工程量和概算。它所需要的图要把地面上的地物、地貌、植被及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管线等都要表示在图上。
4城市测量的发展方向
4.1抓住城市规划的重点制定测量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Y8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79-01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测绘的数据反映了城市的自然经济等要素,是城市面貌的直观反应,也是城市进行规划和建设的基础。城市建设对于测绘的需求非常大,尤其是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时,测绘是有力的支撑。建筑工程设计及实施,包括最后的行政划分验收规划,都需要测绘进行实地的测量。测绘直接关系到了城市建设和规划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因此城市要加强测绘的应用价值研究。
1、 测绘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系
1.1 总体规划离不开测绘
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总体规划。人民政府依据社会发展的规划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现状,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现状特点、历史情况、资源条件,进行综合部署,在整体上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的总体规划要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明确社会发展目标,进行合理的社会布局,达到综合部署的目的。城市的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第一阶段,合理的安排组织城市的各项建设,需要进行精准的城市测绘。在进行总体规划时,测绘按照1:10000、1:25000的比例,在地图上进行统筹兼顾的规划设计。
1.2 详细规划离不开测绘
城市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具体化和深化,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包括地段现状图规划、详细总平面图规划以及其他工程的综合图规划。地段线路图规划指的是在地形图上描绘出绿地、道路、建筑物、人防工程、管线工程等;详细总平面图规划指的是在地图上标明界限,明确道路、建筑物、绿化等,哪些应该保留,哪些处于正在规划中。工程设计的综合图,在进行测绘时,在地图上标明工程的标高、坐标、坡度、管径截面大小、工程之间的关系等。详细规划实施涉及到的测绘比例尺,大部分都是1:2000,有时也会出现1:1000或1:1500的情况。
1.3 规划落实离不开测绘
城市规划设计都是图纸上的成果,在实地落实时,要通过测绘技术来实现。在城市规划落实时,放线测量是一种常用方法,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规划是否能够切实地落实。放线测量指导着工程的建设和实施,尤其在土地使用权限、拆迁工作安排、和百姓和开发商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中,放线测量指导着城市的规划。在城市建设中也需要应用测绘技术,例如在工程竣工时,首先就要从过测绘明确工程落实情况,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定,建筑是否超过了控制红线等。
2、 测绘技术服务城市规划建设
2.1 测绘的发展
测绘技术是在城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阶段使用的科学技术。测绘技术实际上是应用型的学科。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城市化非常迅速,测绘技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城市发展的新型阶段,城市测绘的要求也不断的深入,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政管线、重点项目选址、交通规划、电力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都已经离不开测绘的支撑。尤其是在电子时代,科学技术造就了测绘技术的创新应用。在空间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支撑之下,测绘技术展示了新的测量手段,不再使用落后的传统方法,逐渐实现了自动化的仪器和方向发展。如今数据自动采集、摄影测量、数据科学管理和存储、通用数据库等,都让测绘技术转向了数字化的体系。
2.2 测绘的基准
城市测绘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工作,必须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控制网。城市控制网提供了测绘的控制依据,为测绘工作提供高精度的坐标控制。近些年来,我国不断的改造测绘基准体系,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体系到1985年国家重力基准,我国的第二代测绘基准体系基本形成。在测绘基准现代化建设中,2000年国家大地基准实现高精度的GPS AB级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三维地心坐标覆盖,提高了国家平面控制网的数量级。到2004年已经有5万点组成国家大地控制网,显著地提高了定位的精准度,这些都为城市测绘提供精确的测量依据。
2.3 数字测绘提供全新平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测绘在城市规划和管理建设中,展现着前所未有的优势。数字城市指的是综合的利用各种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虚拟现实等技术、自动采集自动监测城市的功能机制以及基础建设。数字城市采用信息化的处理技术,可以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在城市规划中,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展数字测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个行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
3、 测绘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应用
3.1 城市地形测绘
城市地形测绘指的是对城市进行勘察、设计规划以及施工的通用性测绘。在进行城市地形测绘时,往往是使用的大比例尺,直观地反映地面的现象和物体。大比例尺地形图用途广泛,为城市规划设计人员提供详细的数据支撑。在测绘地形图上,可以直接地观察到建筑物、交通、地貌、植被、水源等分布情况,在城市规划中可以进行合理的改造利用。在观察地形图时,选取路线方向的纵横截面,可以观察到观测点的隐蔽区和通视区的界限。在地形测绘结束进行城市规划时,可以依据所需要的专业数据,进行用地规划。
3.2 城市地籍测绘
城市地籍测绘是将城市的四至、位置、界址、权属、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编制成册,在地籍测绘是要对土地的附属物的权属、位置、界限、几何形状进行测量。在城市规划建设时,利用和开发土地之前必须要有相应的主管部门确定使用土地的坐标,确定精准的建筑红线,这也是消除土地纠纷的前提。测绘的地基图反映了土地的经济属性,也是作为征税、不动产管理、有偿转让土地的主要依据,在进行土地面积测绘时,要详细的分析土地是否合理利用。
3.3 城市房产测绘
房产测绘是表述房屋的有关信息的一种测绘方法,为城市的建设规划提供资料和数据。房产测绘主要是境界测盘、界址测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水域测量、陆地交通测量等。城市规划和建设是必须要进行房产测绘,城市规划部门依据房产测绘得到的地产产权,建筑分布等数据,决定下一阶段的城市规划布局。在对房产进行测绘之后,才能够合理的分配土地和房屋,进行旧城区的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发展。房产测绘也是城市经济规划的依据,能够为城市的税务、财政等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房产测绘财政的房产图具有法律效益,是保障房地产使用者和占有者合法权益的依据。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测绘占据着重要的作用。测绘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是城市规划的前提。在测绘应用时,要广泛地应用数字技术,让测绘数据更加真实和可靠,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为了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推广很有必要。城市园林绿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随着城市园林体制改革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水平虽然得到不断提高,但综合全国一些城市分析,我国的一些城市园林绿化还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在城市规划中,亟待对园林绿化工作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一.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1、园林绿化可以调节小气候、改善环境。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物质,是重要的外环境因素之一,植物不但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量二氧化碳并放出氧气,其自身构成的绿色空间还对烟尘和粉尘具有明显的阻挡、过滤和吸附的作用。另外许多水生植物和沼生植物对净化城市污水有明显的作用。园林绿化还可以通过植物地下根系吸收大量有害物质而起到净化土壤的作用。城市的绿色通风走廊即道路绿化与滨江滨湖绿地等城市的带状绿地,可以将城市郊区的自然气流引入城市内部,为炎夏城市的通风创造良好条件。
2、城市绿化以生态效益为主,兼有美化功能。相对于城市园林,其形式较为简单,功能较为单一,美学价值比较一般,管理比较粗放,是城市园林的重要组成和生态基础。城市园林绿化是园林和绿化的统一,其意思与城市园林的内涵相同。城市园林绿化以生态学和环境学原理为指导,以人工植物群落为主体,以艺术手法构成具有生态、景观、休闲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绿色空间系统。它通过在城市建造一定规模的绿地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缓减人对自然的破坏,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主要作用有:①保护环境资源。城市园林绿化通过人工重建生态系统和模拟自然的设计手段,不仅对城市原有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维护,更对自然环境再创造,使园林植被这种能够塑造自然空间的资源在城市人工环境中合理再生、扩大积蓄和持续利用。②综合功能。园林植物综合功能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其它生态因子所不能替代的,如通过其生理活动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产生的生态效益;通过植物景观创造的良好城市环境和为人们提供游憩空间的社会效益;创造减灾条件(如火灾)和提供避灾场(如地震)产生的城市安全效益;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促进旅游发展派生的经济效益等。③促进城市文明。城市园林绿化可促进人类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及城市文明建设,这不仅体现于优化环境质量,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也充分体现于继承和弘扬本国文化,陶冶情操,提高人们文化修养、艺术审美和行为道德。
二、园林绿化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问题
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 态服务功能但园林绿地建设存在诸多生态问题,突出体现在无视境敏感区等方面
1.1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往往是因人类过度开发,引起的后续一系列不当因素,在一些城市环境敏感区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势必会造成对生态系统的破坏,阻碍社会的发展。
2、园林绿化行业规范缺失。目前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尚缺乏统一的《园林工程监理规程》、《屋顶绿化规范》、《立体绿化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尚缺乏统一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三、加强园林绿化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措施
1、提升城市园林施工管理者的专业能力水平。作为施工管理人员来讲,要明确园林绿化工程的主体要求和施工计划,同时要保持好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就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交换意见。同时,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队伍的能力与水平,让他们能够在管理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管理责任,积极对他们进行施工管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素质与能力,使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能够得到良好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水平。此外,还要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督促、监督他们在施工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避免出现、中饱私囊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出现。园林作为城市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在城市绿化和人们的休闲生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态保护的效果,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升城市园林工程的施工管理,对于城市园林工程的建设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2、因地制宜,优化绿化设计。根据城市不同特点进行不同的绿化设计,突出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集中力量在城市主要路口和繁华街头,营造一批人文景观,结合城市绿化布置有特色的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游憩设施,展现城市的乡土风情,提升城市品位。新城区以大面积的绿化种植为主;而老城区由于绿地面积有限,其绿化建设应以改造为主,结合城市居民活动休闲的需要做精做细,营造不同的城市绿化风格。合理配植绿化树种,并大力提倡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优先选用抗旱、节水、易养护的植物。
3、完善城市绿化规划。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龙头,城市绿化工作要有一个新的突破,关键在于有一个前瞻而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并结合城市现有的景观风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绿地的应急避难功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确近期发展目标,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城市与自然共存”的原则,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城市组团之间、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建设高标准的区域型绿化隔离带,突出各区的独立性。利用城市山地、水面、海滨、滩涂、河道,谋划建设城市周围大面积的森林和沿河道、道路的生态环境绿廊、高效农田林网,充分利用郊区自然景观,建设风景林地和自然保护区,拓展人与自然融合的空间。要在城市周边规划建设大型苗圃、花卉生产基地、花卉市场,鼓励和支持郊区农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城乡一体,共同发展。
4、积极探索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发展途径。由于屋顶绿化建设的投入大大高于平地绿化,且后期养护费用也高于平地绿化,因此首先在政策上要明确关于开发屋顶绿化的强制性指标要求,其次建立计入绿地率的鼓励性条文规定来调动开发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建立若干政府开发建设示范项目。
结束语
城市建设发展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与及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园林体制改革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水平虽然得到不断提高,但综合全国一些城市分析,我国的一些城市园林绿化还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在城市规划中,亟待对园林绿化工作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因此,对现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改善,在过去的成就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创新,建立先进的管理机制,从而使得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京政发〔1988〕22号),现就有关的财务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市、区(县)规划管理局收取的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按季上缴同级财政。然后,财政根据实际需要拨给市、区(县)规划管理局一部分经费。
二、财政拨给的经费主要用于补充业务经费,改善办公条件等。
一、在确定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试点的城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用途、规划实施进度要求,及其它规划控制指标;并按《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坚持放线、验线制度、在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明确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的条件及要求,并在实施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对城市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的行业归口管理。在土地出让后和转让过程中,要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要与计划部门配合,建立健全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开发公司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下大力量抓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规章制度,规范各种类型的房地产经营活动。重点是制定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价格评估办法。要积极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的评估工作,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在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时,积极提供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努力保持合理的地价水平,搞好在房地产市场(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房屋的出租、出售,以及房地产的抵押)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房地产交易活动。土地使用者因地上建筑物发生买卖、租赁、抵押、分家析产或企业法人后兼并撤销而发生房屋的调拨、价拨时,均应依法办理监证、登记、评估、立契过户手续。
城市电网规划是城市建设规划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电网的规划建设必须跟城市的发展在同一起跑线或略加超前。为避免城市电网规划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在城市电网的规划方面,需要做到如下两点:一要借鉴和汲取其他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精心组织在岗工作人员培训,二要结合我国不同城市的实际状况,创造性地开展我国的城市电网规划。这就需要工作人员采取先进的技术才能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城市电网规划工作具有长远性和科学性。
一、现阶段我国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状况
1.城市建设中带来的电力专项规划工作无法满足现阶段城市电网建设的需求
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电网规划往往会同时,这是现在我国城市的常规做法,这些规划中涉及到城市形态、用地、结构等相关内容原则性的规划安排。相对于城市建设规划,电网的规划专业性更强。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电力专项规划无法全部包含城市电网规划的内容,由此造成的规划预测与实际工作相差较大,这些都会给城市电网规划和建设产生障碍,导致今后电网的改造没有指导性。
2.用电需求增长,而城市电网规划建设用地却逐渐变少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用电需求不断增加。我国部分城市电力负荷年增长的速度甚至超过了20%。以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进行调整,向着集约型经济的道路发展,我国城市的电力需求增长也决不会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用电的需求已经成为我国电力负荷速度增长的重要组成因素。以上种种可以得知,在未来的20年内,我国用电需求将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国家土地资源,近几年,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为了长远性的利用土地资源,在进行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必须先对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因此,如果在城市建设之前没有做好城市电网规划工作,等城市的规划建设初具规模,然后再对城市电网建设进行规划,那将会举步维艰,非常困难,而且效果不显著。所以在城市化之前必须先做好城市电网规划工作。
3.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环境
城市建设规划与城市电网建设没有有效结合,导致城市电网建设工作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非常突出。首先,在城市电网建设中,架空线路频繁穿越于市区高空,尤其屡现居民楼前架空线,如此有碍居民生活,更具潜在的高压电力风险。其次,电网时刻在运行,而运行时必然带有电力电磁辐射,即使比其他那些高频辐射危害小,但它毕竟时刻都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再次,变电站工作运行过程会产生比较大的噪音,有些变电站建设在居民楼小区附近,不但产生辐射,噪音也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最后,城市上空架空线、居民楼周围高压线路和电力设备的存在,给居民带来生活中的畏惧感。因此,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环境息息相关,在城市电网规划建设中必须考虑到其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转贴于
二、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融合
1.将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才是根本
不论城市电网规划,还是城市建设规划,都需要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从全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这就需要将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因此在对城市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审核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的审核电力部门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而规划递交的城市电网规划方案,二者的同时审核和,从法律角度而言,是进一步保护城市电网规划方案,保证这一方案的切实可行和实施,进一步促进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同步和和谐,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的协调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促进二者之间的融合,在城市有限的资源和空间中,创造更加便利完善的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市容市貌的美化。
2.在城市电网规划实施中,尽可能的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城市电网得到有效规划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会碰到一些具体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因此就需要尽可能的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保证城市电网建设的有效实施。在具体的城市电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召开会议讨论,签署双方都承诺的有效协议等形式解决具体的问题。良好的电力保障给一个城市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保障城市电力的安全也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责任,地方政府应该从全局出发,以对全体人民负责的态度,高瞻远瞩,针对城市电网规划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相关指导工作,与电力企业携手共进,共同解决具体规划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此外,城市供电企业也需要和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开展积极的政企战略合作,及时沟通,保证城市电力的有效畅通,为广大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进一步为实现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3.转变观念,统筹兼顾,使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融合
在城市的建设规划中,城市电网规划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果城市电网规划跟不上节奏,脱节或者滞后,都会极大的影响整个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如果一个城市的建设规划已经规划完成,而城市的电网规划却没同步,这就需要及时的加强城市建设规划有关部门和供电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城市电网规划的顺利开展。此外,城市电网在规划的过程中,还需要与其他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沟通,共同协调好电网规划建设中的一些具体的施工问题,如电缆通道的建设、电缆的铺设方位等。因此不同的行业之间就需要对具体的操作项目进行一个明确的备案,确保不同的市政设施项目之间相互合作进行,尽可能减少相关的挖掘工作给环境带来的损伤,保护城市环境,节约资源。
4.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城市电网规划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 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高, 国际竞争机制和规则的引入,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世界每一个角落, 冲击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国际化大都市、全球城市、世界城市、信息城市、数字城市、生态城市等新的概念不断涌现, 沿海大都市带迅速发展, 城市间的协调竞争成为重要问题。市场化、法制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无疑使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发生巨大变化, 城市规划体系更为复杂, 更加强调城市生态环境, 注重城市形象; 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公众参与, 建立和谐社会; 更加强调城市遗产保护, 坚持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为城市规划指明了方向, 又给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已日益凸显。中国正在进入城市规划的大好时期, 因为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城市规划科学, 城市规划也从未具有像今天这样的重要性。
建筑是组成城市景观的核心要素, 作为一名在设计院和房地产公司都工作过的建筑设计人员, 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处理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它将直接对城市的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都是相对独立的学科
城市规划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空间地域的规划,其总任务是为各种活动提供空间结构,它涉及城市的外观形式、性质与分工产业发展与布局、社会发展与设施、规模投资及城市各部分的组成、管理、政策等。作为一门正逐步完善和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城市规划设计对城市空间的分析与设计,在实践中安排城市发展规划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相对关系,具有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筑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建设任务要求和工程技术条件进行全面设想,解决室内空间的使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并根据其功能具体确定建筑物的空间组合形式和详细尺寸,构造及材料做法,同时在外部形体上,具有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与周围环境、城市历史文脉及城市控制性规划相协调。它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城市设计是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学发展出来的,学科上仍属城市规划范畴,它是用建筑学的理论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对城市的空间进行建筑设计,同时也是一门涉及到城市规划学、建筑学、景观设计学、环境行为学、环境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经济学的一门多学科交叉的新的边缘学科。是否将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国内对此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作为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纽带,在我国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2.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的龙头地位
城市规划管理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行为来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二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加以协调解决。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 城市规划具有龙头地位,但城市规划设计主要是通过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来实现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 城市规划的设计内容日趋综合, 方法包容性更强, 从单纯注重形态的设计发展到综合设计。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 交通流线, 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一个城市建设的好坏与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 因为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 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市规划设计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 在批准城市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我国已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使城市规划具有继承性和连续性。
3.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相辅相承互为条件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城市设计是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发展出来的, 学科上仍属城市规划范畴, 它是用建筑学的理论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对城市的空间进行建筑设计, 同时也是一门涉及到城市规划学、建筑学、景观设计学、环境行为学、环境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经济学的一门多学科交叉的新的边缘学科。从历史发展看, 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 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 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 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 安排城市各项用地, 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 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规划的平面布局图, 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 对城市空间的塑造与安排, 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 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 其交叉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 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 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 如果不进行改动, 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 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入人心, 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然而另一方面, 如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 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反而不利于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 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 规划和设计相结合, 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 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 若人为地将其分开, 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走一体化的道路, 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 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 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 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 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 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 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 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 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4.重视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前言:
近期,国务院九部委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的文件中,要求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将制定和实施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部在《关于制定近期建设规划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时序安排和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一、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
我国城市规划发展时间短,发展过程曲折,面对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形势,城市总体规划显得不够适应,总体规划被突破,被改变、被违反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与行为的作用力下已显得十分软弱。另外,城市总体规划的滞后和被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通过对国内部分大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的成果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改革与完善,在工业化初期、工业化成熟期、后工业化初期、后工业化成熟期四个阶段,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有着不同的特征和机遇。因此,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中必须在作好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站在发展的角度,审时度势,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可行的规划方案与实施计划。
二、现在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令人困惑,其具体表现为:①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失去调控作用;②城乡规划经济体制分割,城郊接合部建设混乱;③经济开发区域规划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而自成体系;④城市生态经济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偏重于经济建设,而相对忽略了软环境的建设进程;⑤整体规划监督约束机构软弱,违法建筑严重泛滥;⑥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先盖房后修路、再修下水道的错误建设时序.造成污水横流.建筑垃圾遍地,绿地大量被占用,城市的生活环境、经济建设环境质量持续下降;⑦区域化规划或协调机制不健全。
三、城市规划对城市整体建设的调控作用
3.1 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作用是多方面的,突出的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对城市各项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调控;二是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整合的调控。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过程,既有近期调控,也有中期和远期调控。经济实力强的城市,规划调控的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很快实施,可作短期调控;经济实力薄弱的城市,则需考虑对项目的用地进行中、远期调控。
3.2 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控作用
建筑是城市的生命,房地产是附加值的支柱产业,建筑的水平也是一个国家、城市经济实力和文化艺术水平的象征,搞活房地产业是城市建筑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使房地产业由计划经济方式向市场经济转化,一是加快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改革,实现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二是提高综合开发率,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步代,提高建成房屋价值,实现集约化生产、社会化经营;三是要放开二、三级市场,搞活流通,增加住房需求的总量,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3.2.1切实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要体现应有的整体性和战略性,重点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切实体现量力而行的思想,注重现实性和可行性。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是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应贯彻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始终。
3.2.2充分发挥城市规划职能,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
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所有列入建设用地范围的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近期拟开发建设区块的规划条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规划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住房,不得交付使用;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在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内,土地供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划条件,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应。
3.2.3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要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坚持城市人民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和管理,防止出现多头无序供地现象。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鼓励危旧住房的改造。要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管理,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土地供应计划,逐步实现按计划用地。
四、城市规划对城市生态的控制作用
4.1 城市规划工作中生态建设的规划内容
4.1.1 规划的框架:
鉴于城市的土地的宝贵性,用“土地换生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走的道路。从目前城市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迫切需要建设生态问题相对突出的道路、河流、水源涵养、农田的土地利用;同时从城市发展以及人们对城市功能的不同需求,有序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多种功能的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布局。
4.1.2 规划模式的配置:
根据城市生态环境类型主导功能目标进行城市结构、模式配置的设计,以实现综合功能优化为目的,利用丰富的小区多样性进行模式配置,形成多方位复层结构模式、多样式混和结构类型的接近自然的城市生态环境。在因地制宜、体现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基础上,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建设主旨,在注重景观效果的同时,把提高生态效益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利用生态定位理论,营造多种模式的城市生态配置类型,满足城市建设需要。如在城市交通方面,在做好视线诱导、遮光、缓冲的基础上,注重生态隔离、噪音隔离、抗污染、抗灰尘等生态效果。
4.2 城市规划工作中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
经过若干年或更长时间的建设,初步建成与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能够体现城市形象,具有综合生态环境效益,城乡一体、生态环境网罗衔接合理、生态功能完善稳定的现代近自然型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贴近自然、溶入自然,达到城在生态环境中,人在生态环境中的生态效果,为实现生态城市奠定基础。
4.3 现代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优先原则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0-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和谐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话题,也是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发展中,有绝大部分城市的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存在着彼此脱节的问题。这种问题的出现不仅有碍建筑设计的创新发展,也不利于城市的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在总结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对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和谐融合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1.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概念解析
1.1城市规划概念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未来发展、城市布局的前瞻性、综合性思考,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城市管理的依据。在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中,城市规划是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是把控城市发展方向和实现预想中的城市发展目标,从而达到现代化城市发展应有的城市布局和质量要求。从中国的城市发展规划效果来看,城市规划的质量和城市发展息息相关。例如到2030年,南京城市发展的总目标是“迈向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新都会”, [1]其城市必当呈现出由综合交通、公共服务、产业布局、城市架构、古城保护、住宅建设、商业发展等城市职能组成的多元化发展态势。
1.2建筑设计概念
通俗的“建筑设计”是指在“建筑学”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广义上讲,“建筑设计”是指一切与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体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涉及建筑学、结构学、给排水、园林绿化、自动化控制、内外部城市景观效果等等。[2]它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建筑内外部的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各个细节构件的构造方式,建筑技术设备的功能需求以及以最低成本实现最优化的经济利益。
2.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使得城市建设满足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经济性、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等多元化需求,并且能够对城市建筑工程施以相关要求。例如《2007-2030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草案公众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提出了对建筑环保功能设计和建筑外立面景观设计的相关要求,[3]同时还指出要将建筑的地下空间作为城市空间资源进行良好的应用。
在现代化城市发展中,建筑设计不仅要满足建筑功能、建筑经济利益等建筑本身所需要具备特有价值要求,充分满足开发商对建筑经济利益或者利润空间的最大化之外,还要满足城市规划中对建筑所在区域、街道以及特定的点的相关要求。[4]这就使得建筑设计不仅仅是经济产物,也是城市发展、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实践发展来看,城市规划为建筑设计提供施工条件和区域环境,而建筑设计需要根据施工的成本、施工环境和城市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深入而全面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运作,使得建筑设计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从结构功能上满足人们对个性化生活的必然需求。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在城市规划中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化需求,在建筑设计中也要充分满足城市经济、文化、环境、艺术等各方面的要求,二者相互依赖,互为前提,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
3.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融合性和谐发展
3.1在城市规划中采用多选择性的强制性指标组合
借鉴先进发达城市的城市规划经验,形成一套或者多套控制目标组合,使得建筑用地的功能性更加灵活,预防建筑用地过于死板,实现城市的多元化发展需求。[5]同时,还能够通过预防建设用地等方式促进建设工程的良好发展。
3.2建筑设计方案可行性论证
在建筑设计中,通过各种可行方案的论证研究来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这一方面能够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建筑工程的施工。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方法对于城市规划相当完善的城市。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对设计要求、施工重点进行进一步细化。
3.3加强城市规划的时效性
从目前中国的城市规划来看,短的三两年长的几十年。这就使得城市规划会出现某一时间出现不适应城市实际发展需求的问题。[6]因此,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特殊性和城市的独特性来实时补充、完善、变更城市规划,使得城市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地指导城市建设、更具有操作性。同时,使得建筑空间和城市功能都得到最优化的处理。
3.4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体系
建筑设计一门艺术,是科学与创新思维的融合。因此,其评判标准不一,需要采取综合性的评价方式来协调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间的问题。即除了建筑本身的功能之外,还需要考虑建筑艺术的呈现。这就要求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时不仅要组织建筑设计专家进行建筑自身功能的评审,还需要组织城市规划专家从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来对其进行评判。只有建立系统的评审标准,才能满足建筑设计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做出正确的判断。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注重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和谐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仅要从专业的角度对二者进行协调,而且要注重二者人文性、社会化的发展需求。只有二者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们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姜治年.关于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关系的思考[J].中国房地产业,2011(7):79.
[2]王红.论我国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J].科技致富向导,2011(10):142.
[3]刘学华,孟颖,王艳.河北省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231.
[4]解建秀.试论中小企业的融资障碍及解决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2011(4):42.
引言
当前规划主要通过对规定性指标的确定来保证城市建设质量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样的控制方式由于指标控制过于概括,抽象,且控制指标并不能与城市建设质量产生直接对应关系,从实施的结果来看对城市建设质量的控制效果较差。而直接与城市建设质量相关的,体现城市设计内容的引导性控规指标,由于多为描述性文字内容,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对管理者个人专业水平的要求较高且缺乏统一明确的评判标准,所以难以在城市建设中得到体现,缺乏实际操作性。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结合来促进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和谐。
1、规划与设计相互制约
1 .1 多选择性的强制性指标组合
我国在上海,温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已有成功经验,规划一般规定几套不同的控制指标组合(用地界线、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出入口等)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让具体的建筑设计有了更大的自由度,又能符合规划要求。
1 .2 可行性建筑方案论证规划指标
通过做可行性建筑方案来论证规划指标的合理性,也是目前常用的互动方式之一。不过目前该种手段多用于规划的调整阶段,可进一步引申发展,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的重点地段,重要节点,采取做可行性建筑方案的方式科学地确定控制指标。
1 .3 加强规划各阶段的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设计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并且可以起到深化城市规划和指导其具体实施的作用。城市设计运用综合的设计手段和方法,可更为具体,形象地处理城市空间的物质形态关系,使城市各组成要素,各地区之间的相互空间关系更加完善,使得抽象的城市规划指标变具体,并具有操作性。借助城市设计这一“桥梁”,城市中的建筑在空间和功能上更好地反应城市规划意图。
2 、完善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建筑设计是科学与艺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多科学的创造性劳动,由于其决策及评价标准的综合性,必须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才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更加充分地体现城市意识。建筑除了本身的功用外,也被誉为凝固的艺术。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建立建筑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制度,即组织一些专家对重要的城市建筑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二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的要求,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体现了城市的意识。从专业的角度集思广益,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把握正确的价值取向。
然而,目前的建筑评审的效果并不佳。一方面,评审组中有一半或更多的成员是本地官员,专家的意见只起参考作用,决策权仍把持在地方官员和业主手中,而关系利益纽带的形成,使得审查控制不严,建筑评审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因为行政机关配备的专业人员权力不足,专业人员无瑕应付严格审查缜密研究的工作,也无权否定相关方案,且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立场与角度会逐渐趋同,长期工作也易形成审查方案模式化,使得建筑评审程式化,没有针对性意见。
因此有必要特别成立一个建筑评审委员会来对行政机关有关建筑方面工作的监督,最主要是对建筑的外观设计,地域的空间布局,与环境及周围建筑的协调,进行审查,提出建议。其人员组成主要是建筑设计方面学者与专家,人文科学方面的专家与学者,一部分来自行业的相关人员与市民代表,建立一个数据库,随机抽取.制度的设计上采用分级处理,对于一般建筑可设定三分之二反对则有效。有关方案不能通过,过半数有异议,只有建议权,避免越权及过多的干预市场行为.但对于重大市政与公共建筑则二分之一反对即有效,避免长官意志。
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制度
城市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管理,但没有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成本将会十分高昂,亦将事倍功半。倘若矛盾严重,可能导致城市的管理者变成城市居民的敌对者。而将公共参与机制引入到城市建筑的设计过程中同样十分必要。城市建筑不是规划部门“闭门造车”的产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要用民主方法,民主作风贯穿城市规划编制,修订,立法的全过程。让广大“城中人”通过一定的机制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并将它制度化,构筑和谐与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
从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的经验来看,不难发现公众参与过程中规划师和建筑师职能的转变。传统的设计师依据开发商和政府的意愿进行方案的编制,整个行为是封闭式过程.某种程度上讲,设计师是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的“代言人”。引入了公众参与,设计师是公众,开发商和政府三方的“代言人”,更大程度上代表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利益。
目前,我国在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从形式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是召开公开会议、这是宏观解决办法。这种形式是我国常用的传统手法,然而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召开专业代表会,讨论技术问题。三是民众参与的微观解决办法。这种形式参与程度较高,效果较明显,但需要市民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对城市规划与建设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做到。
与西方国家较为的成熟的公众参与制度相比,我国的公众参与发展尚在起步,没有达到真正意义的公众参与。参照外国经验结合国内现状,建议如下:
(1)具有法律保障。法律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要有公众的参与,没有经过公众讨论,反馈的城市规划是不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如果被公众反对,就必须修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经涉及到了这方面的内容。
(2)参与方式多样。公众参与的方式除观看设计图,模型及建筑周边区域城市景观效果图外,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印发各种手册,举办会议和展览会等,从而使公众全面,彻底地参与到规划当中。公众参与面广,程度深.公众参与不是表面形式上的几个代表或利益团体参与,而是市民的普遍参与。公众参与不仅体现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还表现在规划的审批和执行阶段。尤其是在其执行阶段,公众可以对不合规划要求的行为向法院或仲裁监督机构进行申诉。
参考文献:
[1]王建国.城市设计.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500 .
[2](美)埃德蒙.培根.城市设计.黄富厢,朱印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