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的概念范文

时间:2024-02-04 14: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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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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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学文化和教育概览

“数学文化”,狭义的解释,是指数学的思想、精神、方法、观点、语言,以及它们的形成和发展;广义的解释,则是除这些以外,还包含数学史、数学美、数学教育、数学与人文的交叉、数学与各种文化的关系。数学文化教育在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和改变数学公共基础课的教学现状、提高大学数学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高等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这些教育目标的实现,数学文化教育在其中将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数学文化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西方数学哲学、数学史的研究之中。最早系统提出数学文化观的是美国学者R•怀尔德,在他的著作《数学概念的进化》和《作为文化系统的数学》中从文化生成的理论、发展理论等方面提出数学文化系统的概念及有关理论。将数学文化研究推向的当属哥廷根学派著名的数学家M•克莱因,在其传世之作《西方文化中的数学》自序中写道“:在西方文明中,数学一直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力量。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数学在工程设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实用价值。最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宝贵的、无可比拟的人类成就,数学在使人赏心悦目和提供审美价值方面,至少可以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化门类媲美。”克莱因的另一巨著《古今数学思想》被誉称是“就数学史而论,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本。”书中着重论述数学思想的古往今来,努力说明数学的意义是什么,各门数学之间以及数学和其他自然科学尤其是和力学、物理学的关系是怎样的。克莱因的继承人,同属哥廷根学派的德国数学家R•柯朗与哈佛大学的著名拓扑数学家H•罗宾合著的数学名著《什么是数学》是探寻数学思想和方法的完美之作,爱因斯坦评论说:“本书是对整个数学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及方法的透彻清晰的阐述。”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初,西方数学文化的研究和教育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

国内较早从事数学文化理论研究的是著名数学哲学家、教育家郑毓信教授,在数学•哲学•文化•教育系列丛书中的第一部著作《数学教育哲学》中就已经开始用其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奠定了数学教育的哲学基础,提升了数学教育的理论地位。另一力作《数学文化学》从数学的文化观念、数学文化史的研究和数学的文化价值这样三个方面构建起了数学文化学的初步理论框架。郑毓信教授在他的《数学文化学》中指出,西方数学并不是人类历史上唯一可能的数学形式,中国古代数学与古希腊数学很不相同,数学文化的研究也必须有中西数学文化的差异与比较性研究的内容。最近几年,关于数学文化的研究专著也越来越多,比如游安军、黄秦安、齐民友等,分别从不同的视角给数学文化以新的解读和发展。笔者也曾对我国现阶段高校数学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研究现状和实施数学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给出了粗浅的分析。

进入21世纪,数学文化的相关研究成果渐渐地渗透到大学数学课程教学中。特别是2003年10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数学史、数学文化课程建设与教学研讨会”,着手把数学文化的研究和教学推向全国,随后国内一些大学陆续开设了相应的选修课。在本科生数学文化教育中开展较早的应该是南开大学的顾沛老师的课题组,并且得到了听课学生的广泛认可,数学文化课程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课程组后来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南开大学的数学文化课是公选课,受师资和办学条件的限制,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在大学数学公共基础课教学中渗透文化思想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二、大学数学公共基础课实施文化教育的措施

囿于当前大多数理工科高校的数学公共基础课课时普遍不足的现状,完全将数学文化教育的重任纳入课堂教学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数学教育规律的。所以,在数学公共基础课开课之前有必要根据各校的实际课时数,合理安排好课内和课外教学内容和形式,以期达到数学公共基础课教学中渗透文化思想的目标。

(一)课内数学文化素质教育措施课堂教学是大学数学教学的主阵地,如何通过数学文化观下的课堂教学来切实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研究能力,是摆在高校数学公共基础课教师面前的一个现实的课题。

1.增加数学科普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优秀的数学科普知识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特别是数学史和数学应用方面的知识,挖掘数学理论的实际应用背景,精心挑选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贴近授课内容的科普素材(比如数学名家、数学典故、数学名题、数学方法、数学观点、数学思想等),恰到好处地插入课堂教学,让学生体会数学的价值,寻求数学进步的历史轨迹,进而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2.引入与学生专业知识相关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现阶段工科院校的数学公共基础课教学内容与学生专业学习很难对接,学生在学习物理、几何或经济学时需要用到的数学知识,囿于课时限制被教学计划删除。因此,可采取与专业教师交流或合作的方式加深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认识,根据学生专业性质,合理调整授课内容,将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时遇到的需要用数学知识解答的问题,作为案例直接引入课堂教学,让数学知识与学生的专业学习联系更加紧密。#p#分页标题#e#

3.增加数学实验环节———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为学生开设数学实验课,以学生的亲身参与为主,基于某些具体的数学问题以计算机为工具,让学生通过数学软件或自编的程序进行自由的探索,从中发现、总结出可能存在的规律,然后加以论证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由于受到师资和实验中心机房的限制,数学实验课只能从部分专业试点,实验的内容和学时需要根据学生专业性质合理规划。

4.课堂教学施行问题解决型和小课题研究型教学模式———增强学生研究能力。突破纯应试教育的数学教学思维模式,变传统的“定义———定理———例题———习题”授课方式为“实际问题———数学化问题———问题解决的策略和方法———问题解决过程中所产生的数学知识———数学知识的实际应用”。也就是将教材中相关的若干内容加以组合、整合为一个个有明确探究目标的小专题。比如在刚开始学习高等数学时,让学生研究“高等数学在本专业课程中的应用”;在学习函数的极值与最大值最小值时,让学生探究“极值与最大值最小值在日常生活的经济问题中的应用”;在学习曲线的参数方程时,让学生探究“曲线的参数方程的应用”等,并由学生制定研究方案、研究方法。

(二)课外数学文化素质教育措施大学数学教学模式客观上减少了师生之间的直接接触机会,只依靠每周一两次的课堂教学时间是很难完成大学数学教学的所有目标的,通过数学文化观下的课外辅助教学就可以很好地弥补课时不足、师生接触不多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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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旅游的日益兴起,人们越来越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饮食,各种健康理疗,中医药旅游便应运而生了。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对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中医药服务业的延伸和养生旅游的扩展,有助于旅游业转型升级。国务院日前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纲要》的出台让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健康旅游产业迎来发展总要契机。

伴随着中医药旅游行业的逐步发展,国内对中医药旅游产业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并形成一定的成果:郭鲁芳等学者(2000年)[1]认为健康旅游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是指一切有益于现代人消解第三状态、增进身心健康的旅游活动。田广增(2005年)[2]认为中医药的深厚文化内涵、独特理论体系和内容为基础,以各种医疗和健身方法、药材观赏、购买和使用为基本吸引物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旅游方式。张文菊、张念萍(2013年)[3]提出中医药自然旅游、生态型中医药旅游属于中医药旅游与生态旅游的交集部分,是生态旅游中一种新的实践方式。综上内容来看,对中医药旅游的研究主要还处于概念、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也多是描述性为主。因此,本文在“旅游+”理念指导下,对岭南地区中医药旅游发展模式进行探索,以期为其发展做出一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一、岭南地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岭南地区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丰富

岭南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年平均气温适宜,雨量充沛,冬季无严寒,四季常绿等自然条件十分有利于中医药植物生长。巴马旅游、长寿养生和中医民族医药相结合,继承发扬民间壮药、瑶药的中医药疗法;玉林市发展区域特色中药材种植带旅游资源;云浮市禅宗文化资源,养生文化旅游资源底蕴深厚;惠州葛洪鲍姑夫妇的养生文化与坡养生文化;鲍^和何仙姑相传留下了许多有关惠州的著名的中医药著作等使得岭南地区有着丰富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

(二)国家政策支持的优势

2016年12月6日,《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这是我国首次以政府立场昭告世人,中医药在展馆国家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意味着中医药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巴马、玉林、云浮、惠州等岭南地区主要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基地纷纷抓住机遇,积极开发自身蕴藏丰富的中医药旅游资源,并结合地方实际实施一系列有利于中医药旅游发展的条例措施。

二、岭南地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中医药旅游资源开发层次不够深入

岭南地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除巴马地区的养生旅游形成一定规模,在国内外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上具有较大知名度外,大部分地区具有特色的中医药旅游品牌的竞争优势弱,中医药产品价值低,品牌少,且宣传力度不够,客源市场较小。

(二)中t药旅游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我国虽然在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方面已经具备较好的机构、硬件设施,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的扩展度不够广,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的配套设施和服务需要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三)中医药旅游专业人才缺乏

促进中医药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培养既掌握中医药知识又有旅游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将外语与旅游服务技能相结合的旅游业复合型人才。但当前掌握中医药知识、外语导游服务技能及拥有外语导游证的人才严重缺乏,难以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四)中医药旅游制度管理不完善

目前,中医药健康旅游业作为产业融合新业态,其产业边界相对模糊,在产业管理、监控、引导等方面具有大的交叉性和复杂性,而具有规范性引导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当薄弱。缺乏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及行业服务标准,管理模式方面存在模糊不清、把关不严、缺乏创新等问题不仅影响人们对传统中医药服务的认识和评价,而且造成旅游市场更加混乱无序。

三、岭南地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探讨

(一)中医药+乡村旅游模式

岭南地区中医药+乡村旅游把乡村旅游与中医药资源紧密结合,将中草药种植园开辟成旅游景点,发展休闲乡村旅游,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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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的生产销售一体化。对农民加以引导,让农民参与到中医药健康旅游业的生产服务体系中,并从中获取相关的利益。

近年来,玉林市着力打造以“五彩玉林,都市田园”为口号的乡村旅游取得成效。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2016年度四星级(含)以上名单中,玉林市7家乡村旅游区和5家农家乐上榜。同时玉林素有“南方药都”的美誉,中药材原材料丰富,市场交易活跃,是岭南特色中药材主产地。那么玉林可以开发中医药旅游产品,成为乡村旅游的一部分。一方面,发展区域特色中药材种植带,将中草药种植园开辟成旅游景点,将其纳入到乡村旅游线路规划中。另一方面,建设乡村旅游景区时,完善中医药相关服务、人员及设施设备。对景区人员加强服务意识和素质的培训,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农民管理中药材种植园并投入建设中医药相关设施设备。

(二)中医药+养生旅游模式

岭南地区中医药+养生旅游模式将中医药与“养生旅游”“绿色、健康”等养生旅游要素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不断壮大旅游产业,延长产业链。

对巴马、云浮的传统养生保健技术(如针刺、艾灸、香薰、推拿、拔罐、足底按摩、采耳、药寓药膳、药物外敷以及传统医疗体育如太极拳、太极剑等)整理挖掘与创新,形成养生药膳、中医药加工参观体验、中医药疗养服务等产品。再用中医药与养生旅游结合为主要旅游品牌,加大中医药旅游文化的宣传力度,开展中医药旅游的科普宣传,提高中医药的影响力,使群众更加了解中医相信中医热爱中医,从而了解中医药旅游这一新的概念,推进中医药养生产业的发展。

(三)中医药+文化旅游模式

岭南地区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是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进行有机融合,以提供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为主题的创意旅游新业态及其产业链条。将中医药与现代化的旅游服务和设施与地方古朴居民、民风、民俗文化等紧密结合,并对名人中医药相关的文化内涵传承发扬,形成地方独特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的同时对历史文化遗迹进行有效的保护。

如惠州有中医药文化养生名人葛洪鲍姑夫妇和坡等,在中药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重点要围绕着这些历史名人的中医药理念展开,打造惠州独具恃色的中医药人文旅游资源。打破传统的结构单一的旅游产品体系,把惠州已成型的中医药文化旅游景区,未成形的打造成型,将其连片成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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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2-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4-0155-02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history and status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he thesis illustrates that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 requires more qualified interpreter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uring the course of foreign exchange. In addition to mastering the knowledge of languages, it is essential to do much work in raising societal and cultural awareness. Greater cultural understanding can help the interpreters’ work to be successful.

Keywords: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Foreign exchange;Interpreter;Ccultural awareness

1 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历史背景

自秦汉始,中医药便开始了向海外传播交流,从朝鲜到日本,从东南亚到南亚国家;公元八世纪传入阿拉伯,至十七世纪传入欧洲[1]。由于近代西方科技的腾飞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传播渐趋衰微。直至上世纪七十年代,随着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门向国际社会打开,中医药对疑难杂症的显效性、天然药物的安全性、防病治病养生的一体性、标治兼顾的完整性、辅助治疗手段的多样性才又逐步被世界所认识,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医药的需求激增。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主动传播交流,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30多亿人口采用中草药治病;接受中医药治疗者已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中药出口扩大到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额达3亿多美元;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各类中医药机构,开展治疗或研究活动;近十多年中,学习中医药学的留学生人数居来华学习所有自然科学的留学生总人数的首位;中国已为100多个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针灸医生;如法国、西班牙等创办中医药院校的国家也逐渐增多;中医药学的传播交流逐步遍及世界。东洋医学会坂口弘会长关于“21世纪将出现中医国际化”的预言正在实现。

2 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所应具备的文化素养

随着中医药学国际化进程的逐步加快,第二次中医药学对外交流传播的即将到来。要适应这一新形势,与之相关的各方面都亟待提高、规范。其中一个比较重要而突出的问题便是合格的口译员严重匮乏,这在中医药对外交往过程中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中医药学是与现代医学截然不同的另一大医学体系,作为华夏传统医学它生发于中国古代,历史悠久,几千年的发展积累,形成了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不仅涉及生命科学各领域,也涉及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个领域,再加上经典著作的一套古奥艰深的表达系统、抽象深邃的哲学思辨语句、委婉曲折的修辞演绎的词汇,一般母语为汉语者,也望洋兴叹,不知所云。要把这些经典译成现代汉语,也是极少数既通晓中医药学又熟知古代汉语的学者才能问津。中医药学对外交流传播口译更是难上加难,即使优秀的口译员也望而却步。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口译员,应具备的知识素养、技能技巧是多方面的,而且要经过长期的专门的单项及综合的训练和实践,才能造就。以译向语为英语为例,首先就必须具备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中医药学专业的知识背景,并在相关学科如英语语言、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西方文化、中医药、翻译等诸多学科有深广的学识素养,对现代医学知识的贮备也是不可或缺的。精通古代汉语可以帮助我们将艰深的中医药经典著作中的语句先转换为现代汉语语言,完成这一转换后再用英语表达,就较为容易了[2]。要具有现代医学知识素养,是因为交流的双方一般都具备不同程度的现代医学知识,对外口译中常有中医药和现代医学的比照内容出现,共同的认知范围容易达成顺畅交流。典型的例子便是口译“脏腑学说”时,若不具备现代医学的解剖知识,便难以准确译释。如中医学说中的“肾”的概念,就不仅是现代解剖学意义上的“肾脏”,它包含了整个泌尿生殖系统;同样,中医学中的“脾”也不能直译为“spleen”(现代解剖学意义上的“脾脏”)。如果把中医的“肾不纳气”翻译为“failure of the kidney in receiving air”,把中医的“脾冷多涎”译为“salivation due to the spleen cold”便是疏于对两者知识概念的把握、比照的区分。

以下作者将着重论述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应具备的文化知识素养。

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的交流工具就是汉语和英语(以译向语为英语为例,下同)。汉语中大部分成语、习语、俚语、俗语、歇后语以及名言警句都受到儒学、道家、佛教文化的巨大影响[3]。中医药的经典和其他古代的医药著作,也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元素,它们无不受到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天人合一的整体观,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理论等无不充满哲学思辨。经典著作的思想观念、词句用语,也无不受到儒、道、佛文化的浸润影响。其中受道家影响尤为巨大。以中药名和方剂名为例,便有:三仙丹、七星剑、太极丸、太乙紫金丹,还有四君子汤、中和丸、普救散、三生丸等,足见这种影响之深广。如果没有对中国古代哲学、宗教文化的熟知,就难以对中医药典籍及其名词术语全面深刻的理解,更谈不上准确的口译。

具有中医药本体文化的素养,对中医药交流口译者也是同等重要的。假如不熟悉中医药史,便不知各派理论的出处、发展、相互的区别和各自的特点。如果不知晓中医药的若干典故,就不可能在口译中做到恰如其分。如不知董奉免费治病,却要患者种杏的典故,便不知杏林指代医坛药界的由来;不通《左传》有“三折肱知为良医”的名句,难译准吴承昊的《折肱漫录》之用意。其它,如:仁术、悬壶、橘井、青囊等名词术语亦是如此[4]。并且,作为一个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口译员还应通晓中医药界、翻译界的历史文化、典故轶事。

同时,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也应熟知西方文化。在英语国家,古希腊、古罗马的神话故事、圣经等经典著作及宗教书籍深刻影响了他们的历史、社会和思想文化,也留下了丰富的习语、格言、典故警句。不熟知这些,恐怕达不到好的口译效果。而且还要通晓他们的民俗心理、崇奉禁忌等。否则口译中用词造句就有可能会犯讳违禁,闹出笑话,甚至令人反感生厌。如把中成药“乌鸡白凤丸”直译为“black cock and white phoenix pill”一定会收到令人啼笑皆非的效果。把“白虎汤”译作“white tiger decoction”则会遭到动物保护者的置疑。如有文化学、民俗学的知识素养,便不至于出乖露丑,遭遇尴尬。

3 文化积淀对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的重要性

在对外交流的口译中经常引经据典,使用平时文化积淀的成果,就能做到妙语连珠,引人入胜;而经常涉及新的概念、新的词汇,也往往使人有时尚新奇或诙谐生动的感觉。因而,作为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口译者,知识越多越好,知识面越广越好,涉猎领域越全越好。除了专业语言学科外,还应对不仅是文化民俗学科而且对天文、地理、历史、哲学、宗教、心理、人类、民族、政治、科技、艺术甚至是网络等领域的一切概念和语汇,有足够的敏感和兴趣,更在相关领域有较全面的知识、较深刻的领悟、较高深的素养。相信积淀了多方面的文化知识,并通过不断的实践磨炼,那么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医药对外交流口译员的理想就将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征爱,陈永萍,王宁.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当务之急.中国翻译,1994,04:27-30.

[2]张继.提升中医外语专业跨文化传播能力的教学思考.中华医学教育探索杂志,2011,10(9):1047-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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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发展,但在软实力上仍低于一些发达国家。发展、繁荣文化软实力,加强软力量的积累与传播,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是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临的重大战略课题。

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于其是否具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当今时代,只有使我国优秀的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广泛传播,才能够在国际竞争中掌握话语权,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十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弘扬中华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文化传播取得很大进步,但与我国目前的大国地位和形象相比还远远不够。因此,必须坚持“走出去”的文化战略,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二、传播中医药文化是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

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学融道、儒、佛等中国传统文化于一体,展现了五千年中华文明的灿烂辉煌。中医药文化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凝聚了中华民族独有的自然观念和人文情感。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系统整体的养生防病思想、独特的保健治疗方式等等传统文化的元素,是朴素唯物论与自然辩证法思想在中医学中的集中体现,反映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本质与特色。

中医药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不仅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又具有巨大的医疗保健的实用价值。因此,中医药既是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又是科学技术的硬实力,是体现综合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三、如何在中医翻译中突出文化因素

向世界推介中医药文化,让中医药“走出去”,中医翻译是第一道关,发挥着重要桥梁的作用。中医翻译是很复杂的一个问题,它远远不只是语言转换这么简单。表面上看,翻译的是文字,实际上传递的是文化。中医与西医相比,有着其巨大的特殊性,中医是受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宏观的医学体系。中医文章里的词语不仅能够传递出信息,而且还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认知方式、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文化意义。

1、在中医翻译中突出文化因素,首先要注意翻译的策略。传统的中医翻译为了照顾西方读者,尽可能地借用西医中原有的词汇和概念来解释传统中医理念,导致翻译过程中中医药文化的特色和精髓无法完全、准确地传达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中医药文化的魅力,甚至会引起误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的国际传播,也影响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与发展。因此,作为中医翻译工作者,不能一味地迎合西方的思维定势和阅读习惯,不能一味的“比照西医”,牵强地以西医概念解释中医,而应在翻译中保留中医的原有概念,强调中医药特色,采取一种有别于西医的、科学合理的翻译方法和原则,以彰显中医药文化的华夏特色和东方特质,让使移入语读者真正进入中医的世界来准确完整地感受和理解中医文化。

2、其次,中医翻译工作者应深刻领会中医的文化内涵,并在翻译过程中有意识地强调其文化内涵,包括中医药的价值观念、思维方法、人文精神、医德伦理等。要让西方人理解中医,首先必须让他们理解中国传统的文化意识形态。

中医药学深深植根于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土壤,集中体现着中华民族文化的气质、品格和特征。其天人相应的自然观,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从时间、空间的整体系统把握疾病的方法,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因此,中医翻译工作者要有意识地强调中医药文化的以人为本、致中和及道法自然的核心价值观,强调调和、扶正劫邪、阴阳平衡的理念以及“救民济世”的传统医德。只有让移入语读者理解了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文化心理和思维模式等,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中医,实现中医药文化的规范导向、同化功能,加强深层次身份认同,进一步促进西方人对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切实增强中医文化的影响力和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几千年传承不衰的为数不多的载体之一,是具有内在创新动力且实践性很强的鲜活的文化。中医药以其特有的医疗保健作用成为中国真正对西方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有影响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世界崇尚天然、回归自然潮流的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文化价值观和理念也将会进一步深入人心。作为中医翻译工作者,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调整翻译策略,彰显中医药文化浓厚的民族色彩,展现中医药文化的特色和精粹,传播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和精神,为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照国,《中医英语翻译技巧》,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年12月。

[2]赵海滨,《以中医药传统文化提升中国软实力》,云南中医学院学报,2007,(2):4-5.

[3]李照国.中医翻译导论[M].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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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人们为了交流的需要,就开始给事物订名,并注意名称的统一,这可以看作是名词术语的最早出现。医药卫生对人类自身关系最大,因而医药学的名词术语也出现较早。在我国,很早以前中医药名词术语就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

中医药对许多疾病有确切疗效,且毒副作用较小,受到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形成了近年来的世界“中医热”。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和语言文字的障碍等原因,中医药名词术语的翻译非常不规范、不标准,几乎每个名词术语都有多种译法,阻碍了中医国际传播和应用,影响了中医药走向世界。为了更好地传播中医,很有必要对中医药名词术语英译进行规范化工作。根据中医药名词术语自身的特点,以及学科的翻译原则,可以总结出以下英译规范原则。

1 对应性

就这点而言,所选英文术语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中医术语内涵,也就是中医概念与相应的西医概念在语义上完全对应。一些疾病名词,不管如何称呼,它总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中西医在疾病名称方面,有很多完全对应的情况。例如,感冒cold,梅毒syphilis。另外,在治疗方法上,中西医也有许多相同或相近的地方,所以这方面词语完全对应的情况也比较常见。例如,放血bloodletting,止血stopping bleeding,止痛stopping pain。

2 系统性

术语是概念的指称,这点强调保证中医学科概念体系的完整性。中医理论自成体系,在翻译的时候,除了照顾中西医术语的对应关系,还要照顾要中医学术体系本身的系统性,相同系列的概念术语翻译应该注意其系统性。例如,可以按照这种原则进行外科术语“瘤”及其下位概念术语的英译。瘤tumor,气瘤qi tumor,血瘤blood tumor,肉瘤fleshy tumor,筋瘤sinew tumor,骨瘤bone tumor,脂瘤fatty tumor。

3 简洁性

中医用语的突出特点是简明扼要,译名也应保持这一特点。译名不是辞典释义,用词不能太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译名的信息密度。

早期很多词典采用解释性翻译,以帮助英文读者理解中医术语的内涵,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现在,中医走出国门已久,中医药在国外广为传播,国外的中医学校众多,国内的医生访问外流,外国人学成归国,英文中医著作大量出版,这些因素使得国外对于中医知之不少,术语英译已经进入崭新的阶段。属于典型的辞典解释性翻译的意译法已然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因为它使得运载信息的原语被分解为多个译语词,致使译语词的信息密度大为降低。要使介于自然与人文学科的中医术语的翻译逐渐由繁复向简约过渡,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方法是直译法。另外,在不影响译名准确性前提下,利用名词修饰名词的语法现象,减少“of”的使用。例如,肝肾阴虚yin deficiency of liver and kidney,事实上,根据简介性原则,此译名更好的英译为liver-kidney yin deficiency。

4 回译性

“回译性”指的是英译的中医名词术语在结构上应与中文形式相近,这样在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中,就能较好地实现信息的双向传递。国外的语言学家认为在中医药术语的翻译中应该以源语言文本为导向,字对字直译可以反映中医药原貌。确实,具有回译性的译语能较为准确地再现原文所含信息,减少翻译过程中对信息的损益程度。由于中西文化差异较大,而中医又纯属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因此强调译语的回译性有利于中医走向世界并保持其固有特色。

随着国外对中医药的了解加深,面对中医药国际双向交流的需要,回译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就以上文提到的例子,肝肾阴虚“yin deficiency of liver and kidney”,以回译性原则,译名结构在形式上与中文一致或相近,更好的译名为liver-kidney yin deficiency。

5 约定性

早期,很多中医术语的英译直接借用西医名词,并不符合中医原意。但是,根据约定俗成,一些目前已通用的译名,虽然与规范性原则不完全符合,仍可考虑采用。像经络及经脉的经翻译为meridian,这是随着WHO1981年的针灸国际标准推广的名词。学术上,国内学者及部分国外学者都认为更早的channel, 更符合中医对经络的描述。但是,meridian已经广为应用,约定俗成。因此,在各个标准基本将其作为第一标准,一些将channel作为许用词。

6 民族性

虽然可以借用西医语言翻译中医用语,但这种借用是有一定限度和标准的。

事实上中医语言中只有一部分在西医语言中能找到对应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找不到的。因此,在这部分中医名词术语的翻译上就应体现民族性原则。

中医学有其自身特殊的认识体系,在思想原则、概念范畴等方面都有自身独到的规定性。特别在文化特征而言,中医学还只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医学体系,因而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在定名时,要充分考虑我国文化特色和中医药名词术语特征,翻译是尽量保留中医文化特色。最能体现民族性原则的是一些人名、书名、部分基础名词的英译,一般采用的是音译法,这些专有名词采用拉丁化拼音作为第一标准。人名音译格式:姓+空格+名,如张仲景Zhang Zhong-jing,皇甫谧Huangfu Mi。书名选用公式:拉丁化汉语拼音+英译书名。例如,《黄帝内经》Huang Di Nei Jing; Inner Canon of Huangdi。《仲景全书》Zhong Jing Quan Shu; [Zhang] Zhongjing’s Complete Book。基础名词:气qi、阴yin、阳yang、脏zang-organ、腑fu-organ。

语言是不断发展的,中医翻译兴起时间尚短,很多术语英译仍然在争论中。为了更好地既进行高效的信息交流,又较为准确地传达中医药原意,中医药术语英译规范化工作迫在眉睫,需要中医界、语言翻译界、中医翻译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照国.中医翻译导论[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杜,1993:49-50.

篇6

记者:但是,有人就否定了中医药的这种文化价值,鼓吹中医药无用论,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曹洪欣:究其原因,一是对中医的先进理念和实践不认识;二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不了解。国际上对中医药越来越重视,有中药的国家大概有160多个,有中药医疗、保健机构的大概有130多个,作为中医科学院院长,我接待和亲自服务的,有多个国家的首脑和30多个部长以上的代表团,他们都表示了对中医药的信任。中医药治人,是中华文化的一种重要传承形式,把中医药取消了,就把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取消了,如果一个民族连自己的文化都想取消、连自己的文化都不想传承,这是不可想象的。

记者:基层的老中医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按他们的状况,他们也很难考取医师证,那么,他们该如何行医?甚至有人说他们是非法行医,国家是不是有政策扶持?

曹洪欣:在中医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属于家传,很多老中医,他们的治疗技术在当地为民众的健康一直在做着贡献。国家已经高度重视,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这些医师通过相关的考试,不是很难。比如,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民间医生考核管理办法》,和一般临床医师考试方式不一样,对他们的要求不能像本科生那么高,但他们确实有一技之长,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把他们和中医药的作用发挥出来。

记者:有人说西医看重的是“治病”,而中医药看重的是“治人”,实际上“人”的概念更大。

曹洪欣:西医也在从“治病”往“治人”上变化。西医是根据还原论的方法、根据器官的变化来治疗。比如,国际公认,肿瘤的研究进展不是很大,过分强调了细胞的概念,用了很多方法,肿瘤杀死了,人也死了。但中医药的方向是,注重病毒载量上没什么变化。

记者:在中医药治未病方面,您有什么样的理念?

曹洪欣:未病先防、既病防变、预后防治是中医药治病的先进理念,和世界先进的医疗理念相吻合。其实,西医还是有很多局限的,西医必须确诊才能治疗。中医是根据生命健康状态、生命信息,从饮食上调节,不是病,未病先防。我们常常听人说“生命在于运动”,但这个提法是不科学的。中医讲究动静结合。“动静结合”的理念比“生命在于运动”先进多了。中医的食疗、运动、太极拳、刮痧、药物治疗等,不是找病因,而是根据表现介入。

记者:在今年的两会上,您的提案是哪方面的?

曹洪欣:医改提案两个,一是关于把中药纳入国际化的范围,二是关于虚假网络医药广告。网上医药广告,什么样的假的都有,有人就把中国中医科学院的网页全搬了过去,什么都抄我们的,就是电话和信箱是他的。就一个信箱一个电话,地址都没有。如果不净化网上环境,势必会影响国家形象,影响行业形象,损坏老百姓利益

记者:中医药有着特殊的文化价值,国家在中医药发展方面,有无政策或者财政倾斜?

篇7

自195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原北京中医学院)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以来,我国中医药对外教育取得了蓬勃的发展。截至到2009年,我国42所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已有25所院校具备了接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12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可接收学习中医药的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

来华学习中医药的留学生数量逐年增加据国家留学生基金委统计,目前在华留学生最多的10个学科中,中医药专业位居第2,仅次于汉语言专业。而在来华接受自然科学专业教育的留学生中,中医药专业留学生人数则稳居第1位。另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留学生已增长到了5000人。

来华学习中医药的留学生国别逐年增多最初的中医药对外教育对象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其中日本、韩国以及华人分布较多的国家都是教学开展的热点,欧美学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然而,随着中医药影响在世界的扩大,特别是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2002—2005年传统医学全球战略》后,更多国家认识到中医药存在着巨大的现代应用价值,许多欧洲、美洲、非洲的学生也开始把目光投入到了中医药领域。目前,我国中医药高等院校接收的留学生国别已扩展到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医药的影响已经走向广阔的世界各地。可见,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留学生国别的增多促使中医药对外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其中留学生对中医文化理解的缺失尤为突出。

留学生在中医文化学习中的障碍

来华学习中医药学的留学生既有来自汉文化圈的近邻,以日、韩留学生为代表,也有来自大洋彼岸的远朋,如欧美学生。尽管文化背景不同,但是这些学生普遍都遇到了中医文化的理解障碍,并严重影响其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学习。

中医文化内涵的理解障碍中国传统医学的基础理论受先秦哲学思想的影响,强调“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认为自然、社会和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而欧美学生,“从小生活在重视分析还原思维的文化环境中,这种思维习惯与中医理论的直观整体思维没有同构关系”[3],当他们看到“以左治右,以右治左”(《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上取之”(《灵枢•终始》篇)等内容时,完全是一头雾水,根本无法理解中医学在治疗疾病时着眼于全局的整体观。至于来自汉文化圈的日韩留学生,虽然本国文化中含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但是现代社会和古代社会毕竟存在着极大差异,因此他们对中医文化内涵的理解也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此外,中医学考察人体的生命活动时,往往以生命活动的动态形象为主,而形体器官的物质性为辅,即以功能之“象”来界定“器”。比如:“心”从西医解剖学角度看,只是一个实质的脏器。然而在中医药学中,“心”不但是实质之心,更是神明之心,心不但能主血脉,更能主神明。这些内涵相对模糊的概念层出不穷,对于已习惯了明确概念、恰当判断和严密推理的留学生来说,准确理解这些内涵绝非易事。

中医思维模式的理解障碍援物比类,又称取象比类,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主要用于由已知形象到未知形象的概述和说明,也大量见于具体形象代替抽象概念的推理。中国人善于把形象相似、情境相关的事物,通过比喻、象征、类推等方法,使之成为易于理解的认知对象”[4]。这种思维模式在中医学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中医学说明四季常脉“四变之动,脉与之上下,以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权。”其中“规、矩、衡、权”将四季常脉的脉象形象地描绘了出来。然而大部分留学生习惯逻辑思维,善于描述客观事物,因此很难进行联想,难以接受注重经验和直觉的“援物比类”的思维模式。可见,中医文化理解的不足既是广大留学生面临的学习困难,也是中医药对外教育发展的瓶颈。如何开展中医文化教学,变瓶颈为突破口,是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关键问题之一。

中医文化教学策略

确立“以文化解读中医”的教学理念关于文化的定义有数百种之多,季羡林先生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说:“据说现在全世界给文化下的定义有500多个,这说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无统一的定义。我们认为人文科学跟自然科学不一样,有的最后不下定义……所以我个人理解的文化是非常广义的,精神方面,物质方面,对人民有好处的,就叫文化”[5]。周思源认为“文化就是生活”,“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产生出来的物质生活方式,如衣食住行,便是物质文化,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如法律、政治、艺术、哲学,便叫精神文化”[6]。程裕祯则把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心理结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它既不同于哲学,也不同于意识形态,是介于两者之间而未上升为哲学理论的东西”[7]。可见文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而中国传统医学来源于古代哲学,是先民对自然和生命的领悟,一方面反映了人们的思维和认知,一方面也对现代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因此,中医药学具有文化的特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众所周知,中医药学在语言、文化、甚至思维方面至今仍保留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意蕴,以中国文化为载体的中医药学,只有随着中国文化的开放传播,才能真正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更多的中国文化,有助于对中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所以,“以文化解读中医”是根本,更是捷径。从文化的角度开展教学,培养留学生立足文化来理解医学,最终达到用医学来阐释文化的目的。

分阶段设置中医文化教学内容

预科教育阶段中医药院校留学生预科教育不等同于普通汉语进修课程,而应涵盖汉语言和中医文化2个层面,除了开设常规汉语课程,对留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语言技能训练之外,还要适当增加文化因素,开设中医文化课程。目前许多院校也作出了尝试,北京中医药大学实现了汉语预科与中医专业本科的衔接,针对英语国家的留学生开设了《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注重通识教育和人文道德的培养;天津中医药大学在汉语进修课程中加入中医文化元素,立足第二语言习得理论和中医专业特点,研发出了一套将汉语学习和中医文化教学相结合的中医汉语教材———《实用中医汉语教程》;浙江中医学院也开设了“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等课程,这些实践都为中医院校预科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总之,留学生通过学习具有中医文化内涵的语言课程,一方面提高了汉语水平,一方面也获得了对中医药学更为直接的认识,而且对中医专业词汇的内涵和外延有了基本的了解,从语言方面为专业学习打下基础。#p#分页标题#e#

篇8

由于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留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到陌生,对中医文化难以理解。根据从事留学生教学工作的授课教师反映,来自东南亚如新加坡的留学生对中医文化的理解情况尚可,而来自非洲、欧美的留学生则完全是不知所云。同时,相关问卷调查显示,85%的留学生在通过汉语语言关后,面临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学习,仍然苦不堪言,对中医药理论知识的学习只能死记硬背,难以领悟精髓。究其原因,中医药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受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例如,给留学生授课时如果未讲清一些理论来源的历史背景,留学生就会感到很迷惑。如气的概念,留学生对气究竟是什么东西总感到不理解,若讲清气的概念源于古人对自然界的一些现象的归纳总结,他们的理解状况就能好一些。因此,对于中医药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离不开对中医文化的理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理解中医文化内涵,是留学生解读中医药学的有效途径,是留学生学习中医药知识的必要前提。要学好中医药就必须夯实文化基础。

1.2留学生中医思维缺失,临床实践技能不扎实

中医和西医是在不同的文化土壤和社会环境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模式。西医理论大多基于大量的临床实践结果,强调精密的数据,而中医理论更注重宏观整体的把握,具有重神轻形、重合轻分、重悟轻测等特征,集中表现为直观观察、司外揣内、取象比类、直觉体悟。留学生长期处于重视分析还原思维的文化环境中,习惯逻辑思维模式,擅长精确描绘和严密推理,对于事物之间的密切联系和整体把握缺乏想象的空间。因此,知识结构的反差和思维模式的冲突在留学生中医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操作中难免发生碰撞,导致留学生中医理解上的偏差,临床实践技能功底不扎实。

1.3中医文化底蕴匮乏,留学生职业认同感下降

国外对中医的接受程度不同,受多元价值体系的冲击,以及中医药社会职位供需短缺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2008至2011届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留学生中,有37%的留学生毕业归国后放弃从医。另外,少数留学生在中国学习期间就由于兴趣丧失、学业困扰、职业定位转变、中医认同感下降、环境不适应等多方面因素而主动退学。导致以上情况出现的原因复杂,但不排除留学生中医文化底蕴的因素。中医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天文、地理、哲学等人文、自然、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共同孕育了中医文化,它是集中体现中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但对于留学生来讲,面对古老而陌生的语言、知识、文化、思维模式等,他们常常陷入迷茫。面对同一事物或病症,中医理论和他们常识性的西医认识相互碰撞,不免令留学生质疑中医的科学性,而怀疑的心理会使留学生失去对中医的兴趣,思想的不稳固又使其对未来职业的认同感下降。

二、中医文化教育是中医药留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基石

中医文化教育涵盖了整个中医学学科体系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化形式,以其博大精深的内涵孕育着一代代传承型和创新型中医药人才。中医文化教育是中医药留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土壤,是中医药对外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

2.1通过熟读经典理解中医文化,夯实专业理论基础

自古至今,历代中医名家无不熟读经典。所谓中医经典,是指在长期的医疗实践过程中,被历代中医学家所公认的、对中医学术发展和临床实践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古典医著。《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作为中医四大经典著作,被认为是学好中医学的必读书目。经典理论是中医之本,是中医传统文化之根。因此开展中医经典的诵读对留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至关重要。确立“以文化解读中医,用中医诠释文化”的教学理念,培养留学生“中医经典—中医文化—中医药理论—中医思维”循序渐进的渗透理解学习能力,在原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增设中医经典课程的学习是十分必要的。要改变以往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互动型教学,以学生小组为单位开展中医经典文献资料的查阅整理、每天定时诵读经典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座谈交流、配合日常临床实践诊治,让留学生不仅逐渐熟读掌握经典,更懂得在实践中灵活运用。

2.2通过解读文化领悟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结合留学生导师制培养中医思维

中医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和道德修养,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和思维方式。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以仁术作为儒家道德规范的最高理想和价值准则,提倡“以人文本,以人为贵,将人类生命的价值视为至高无上”的基本准则。“医乃仁术”是中医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浸润下,集浓厚的伦理特征和道德标准为一体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中医文化集古代中国百家之长,将阴阳五行、天文地理、音律星象、人文情理等巧妙地融会贯通。因此,通过开设中医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百家讲坛,可以拓宽留学生文化视野,通过领悟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历史人文环境,更能理解中医的概念范畴,达到感悟中医精髓的目的。与此同时,实施留学生导师制,切合学生特点定期进行辅导座谈,针对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思维、医德医术、中医文化解读、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一对一辅导,以提升留学生对中医药的感性认识,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增进留学生的归属感。

2.3通过校园文化加深中医人文底蕴,巩固留学生专业思想和职业认同感

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学生学习的必要条件,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更是医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以“勤求博采,厚德济生”为校训,代表学校历史和文化的沉淀,是学校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更是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勤求博采”语出医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原序》,表示学校师生要做到勤奋研求,广博采搜,汇通中西,学贯古今,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厚德济生”语出《易·坤卦》,体现了全校师生要宽厚仁爱,品德高尚,以仁术普济苍生,全面服务社会。可见,中医药院校的校园文化核心正是源自中医文化,源远流长的中医药文化构建了不朽的校园文化精神,这是历史的必然。蕴涵人文、艺术、科学精神的校园建筑、校内雕塑、人文景点正是学校传统和精神的示范和延续,亦是中医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与此同时,依托中医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文化节、创意作品大赛、中医气功、养生操、旅游文化、社会实践、人文素质培养等,在国际化教育中推进了中医文化建设,增进了留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通过浓厚的中医文化渲染,有利于培养和强化留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爱好,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巩固留学生的专业思想,丰富其中医人文底蕴;有利于促进留学生专业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树立“因材施教、以人为本”的特色办学理念,提升高校对外教育的知名度。

篇9

中医药信息化所面临的问题根源于缺乏一种灵活而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中医药领域术语标准的缺位,导致中医药领域信息的质量缺陷。上述两者的共同作用,导致中医药领域信息集成的停滞,从而造成信息孤岛现象,并最终导致中医药领域信息资源的过分闲置。

语义Web作为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代表,为实现中医药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与管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中医药与语义Web的结合

中医药知识一般存在于古老的著作及家族流传的记录中,而这些记录或著作分布在不同的人或者组织中。由于中文语言在语义表达上固有的特征,缺乏统一的术语定义标准,导致现有的数据库资源存在严重的异质异构现象。而语义Web技术正好提供了明确定义关系数据库的语义,以及把关系型数据转换为可以轻易地被重用及合并的语义资源的机制。

通过给现有数据库资源进行语义映射定义可以跨数据库边界把这些数据连接起来以便可以无界限地更加直观地查询、搜索和浏览数据。领域本体可以被用来改善查询和搜索的质量,并且可以被用来解释重要规则。不仅这样,在语义层推理能力也可以被实现来增加查询的准确率以获取更加完整的答案。

与此同时,中医药信息化也很关注如何利用已经集成的数据资源以进行上层的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与其他领域不同,中医药领域涉及的是一个复杂概念层次以及一个多关系的复杂网络。所以这些工作都受到数据库和组织边界的限制。而语义Web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网络,它使对数据做高级分析以及一体化的挖掘成为可能。

此外,语义Web技术在西医领域的应用获得了巨大的进展。随着传统医学的现代化,一个迫切的需求是如何用西医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医进行解释。这对于中医药最终进入西方市场,得到西方社会的认可至关重要。语义Web技术可以作为连接中西医信息资源的桥梁,它使中医与西医领域知识的互连成为可能。

我们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性以及语义Web技术的特点,开发了中医药语义Web系统。它主要是利用语义技术集成现有的异质异构数据库,提供一个统一语义查询和搜索的接口,并且以这个平台为依托实现了上层挖掘功能。

中医药语义集成

中医药语义集成平台利用共享的领域本体作为中间层来融合存在于关系数据库中的信息以及知识,以便支持数据的集成、查询、搜索和浏览。其中,平台的后台以语义中间层来映射关系数据库模式到本体模式,并且前台以语义Web为入口来提供基于本体的跨数据库域的查询与搜索。

中医药数据集成系统利用语义技术集成了现有中医药数据库,并且提供语义查询与语义搜索功能。中医药语义查询与语义搜索系统的主要目标就是为用户提供简便、易用以及直观的中医药数据查询与搜索平台。其中,语义查询子系统主要帮助用户简便地构造对中医药数据的语义查询,并可以对所使用的本体模式进行语义浏览。语义搜索子系统在界面上类似于当前流行的关键字搜索引擎,它支持在全部数据库中进行基于语义的全文搜索。

中医药语义图挖掘

语义Web可以使物理上分散、动态和异构的数据资源结成逻辑互联的复杂概念网络,该网络可以抽象为具有复杂拓扑结构的语义网络图。结合图挖掘和语义推理方法,可以在复杂概念网络上发现重要资源、规则和知识。语义图挖掘与语义Web中的其他功能组件具有密切的关系(如图1所示)。

语义图挖掘一方面利用了本体工程所提供的大量的领域本体,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本体匹配以及本体可视化等手段提高本体工程的质量。语义图挖掘可以利用生物医学语义网格提供的数据,从复杂生物医学网络中发现新颖的模式。语义图挖掘一方面通过语义查询和搜索获得语义网上的数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源重要性计算和语义关联的技术手段来提高语义查询和搜索的质量。学术虚拟组织在增进领域专家合作的同时,也为通过语义图挖掘方法来分析社会网络提供了数据源。

如图1所示, 语义网可以抽象为一个具有丰富含义的有向图,在图上的每一条边都表示了一个陈述,例如: 。任意两个语义图都可以合并成一个更大的语义图。在一个多重语义图中,每一个成员语义图都拥有一个URI作为全球标识,使我们能够跟踪任何一个资源的来源。它为跨领域整合资源提供了一个简洁的方案。基于语义图,我们还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挖掘新颖的知识:

篇10

关于我国药膳食疗发展诸问题,作者曾在2005年著文予以探讨。本文现提出进一步研究结果,拟作为引玉之砖,意在引起有关同仁贤达的共同关注,以期群策群力,促进我国药膳食疗的加快发展。

1扫除中医药膳食疗发展的障碍

笔者提出“中医药膳食疗”的概念,是因为多年来中国传统的药膳食疗因为文化转型的剧变和受现代科学技术文明的冲击,失去古老环境和传统文化支撑的大气候影响,受到严重的、扭曲和贬低,不但发展迟滞,且已到面目皆非的地步。中医药膳食疗面临着被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物营养学、现代食疗学所替代的生存危机。

1.1中医药膳食疗和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物营养学、现代食疗学是中西两种不同文化的产物。而文化比较的方法主要在于差异,而不在于优劣。我们不能用一种文化为指标去度量另一种文化。任何文化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都是不可否认的,都应当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当今,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单边主义的强势冲击,已迫使所有国家、所有民族不能不提升文化自觉。在维护文明多样性,倡导各国、各民族、各地区文化多元并存的时代,尤其不应重蹈文化优劣比较的覆辙。

包括中医药膳食疗在内的中医药是我国最具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和自主创新潜力、最具原创性的学术领域。我们应该站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高度,继承和保护好这份遗产。而不是在“与国际接轨”(西方国家并没有中医药膳食疗标准,勉强要接轨,必然是中医药膳食疗的精髓和灵魂)、“药膳食疗现代化”的大旗下,以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物营养学、现代食疗学对中医药膳食疗偷梁换柱、李代桃僵。这不仅是可笑的,而且也是可悲的。我们不能忽视、容忍对我国历史悠久的医药文明的背叛。

1.2中医药膳食疗的优势和特色与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是一致的。根据一些学者的意见,其优势和特色是:①中医不是疾病医学;②中医不是物质科学;③不是认识论上的知识论。中医关心的是从哪里寻找健康的钥匙。同样的“治病必求于本”这几个字,西医的着眼点在于对象性思维的“病”,问的是“病从何来”;而中医提这个问题的重点在意向性思维的“治”上,问的是“治向何去”。“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东西方对“本”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西方是物质现象背后的本质原因,对本质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范围内的认识论知识论的科学观。而中医首先强调识别“利害药毒”的能力和取舍标准。然后是“聚毒药以供医事”,把“毒”转化为“药”,把“害”转化为“利”,帮助人们养生、保健、治病。医学与医生有三等:上医医未病之病,对象是生命,是养生;中医医欲病之病,对象是“健”,任务是保健;下医医已病之病,对象是病。

西医科学化过程中要求的是对靶点的直接对抗,都是对生命现象的抑制和阻断,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抗生”的。而中医则要求的是“卫生”和“养生”。中医的优势和学术本质,第一是“人”,第二是“生”。“生”是中国文化中的价值观,认为人们应该“赞天地之化育”,追求的目标是“天人合德”,也就是“你活我也活”,就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与万物浮沉于生长之门”。作者在此换个说法,中医实际上是一种和谐医学、生态医学、中庸医学,是为人类生命的健康、发展、进化服务的方法、技术、工具。而中医药膳食疗则是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1.3中医药膳食疗和现代食物营养学、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疗学的差异区别,很多学者曾有论述,笔者不再赘述。笔者在此特别指出的是传统中医药学体系中的“食品”和“药品”的概念与现代医学(即西医)的“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很多为通用的同一品种,这几乎囊括了中医药膳食疗的全部材料。卫生部曾明文“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76种物品(均为传统中药材—后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113种物品、“保健食品禁用”的59种物品名单。很多地区药监和卫生部门即依据此名单对中医药膳食疗进行生搬硬套的管理,这使得包括传统补益中药材人参、鹿茸等在内的主要中医药膳食疗的原料,在未办理保健食品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应用。卫生部还专门发文禁止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法定中药材胎盘的药膳食疗应用。笔者认为,这些管理规章措施用于保健食品和普通工业包装食品还无可非议,但不适用于应分隶于餐饮业或家庭烹饪膳食范畴的中医药膳食疗。另外,中西医甚至对毒性的认识都是不同的,中医历来“聚毒药以供医事”,“以毒攻毒”,并非有毒就不能使用,而在西医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按国际管理食品和药品的相关规范标准,按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物营养学、现代食疗学的模式机械的让中医药膳食疗与国际接轨,来实现中医药膳食疗现代化,等于是按照西医的思路要求中医、发展中医。中医药膳食疗应在中医辨证施治特色和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和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医学的经验研究创新,实现中医药膳食疗的现代化。现在对中医药膳食疗现代化的反思,实际上是对传统与现代,西方和东方,文化与科学的矛盾反思的延续。

2建立科学的符合国情的中医药膳食疗管理体系

我国中医药膳食疗业现在还只是中餐业中的点缀,还未成为有重要地位的主流分支产业。既无宏观的统一步调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和行动纲领,又无行规业约。总之还未建立科学的符合国情的管理体系。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则依据国家有关普通工业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相关规范,就好像用咖啡的标准要求豆汁;用汉堡的标准要求饺子;用歌剧的标准要求京剧;用拳击的标准要求武术一样来对中医药膳食疗进行管理,有些地方较为宽松,有些地方较为严格。这使中医药膳食疗的学术活动往往成为清谈。很多传统方剂、创新品种由于受到现行法规的制约不能面世,或只有“打球”、“走曲线”才能面世。这是中医药膳食疗的悲哀,也是传统文化的悲哀。

2.1结束“三国演义”,建立行业协会我国中医药膳食疗学界现有国际药膳食疗学会(香港)、中国药膳研究会、中国中医药学会药膳专业委员会等三个全国性学术团体。长期以来,这三个学会为我国中医药膳食疗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各自拥有一支(其中有交叉)专业队伍。但由于三个学术团体宗旨相同,专业领域、学术活动相同,甚至组织机构也大同小异,无形中导致了我国中医药膳食疗队伍力量的分散,甚至还有的团体为了突出特色以别其他,不惜在名称和学术活动中加上现代食物营养养学、现代保健医学、现代食疗学的内容,类似于选择“中西医结合”的道路。而多年来提倡的“中西医结合”,实际上是西医的一统天下,是抛弃中医的内核精髓(阴阳五行学说),结合的仅是一些可以为西医所用的药物和疗法。我们不应该再在中医药膳食疗发展中择取“中西医结合”的模式了。

笔者再一次呼吁,为我国的中医药膳食疗发展大计,应该结束“三国演义”,以我国三个全国性中医药膳食疗学术团体为基础和核心,建立“中国中医药膳食疗协会”,完成学术团体到行业组织的过渡,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中医药膳食疗发展的需求,开辟我国中医药膳食疗发展新局面。

中国中医药膳食疗协会应是行业管理组织,作为政府与中医药膳食疗生产经营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是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与纽带,又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机构,也是实行行业自律和维权、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同时兼有开展学术研究,转化科研成果的职能。政府和企业都是协会的服务对象,其角色定位应当是做中医药膳食疗行业发展的设计者;行业政策的建议者;业户利益的维护者;协会会员的服务者,实现自律、管理、维权、沟通、协调及服务六大功能,进行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开展相关评审认证。

2.2取得认证资格,严肃资格认证我国现存三个全国性中医药膳食疗学术团体都曾程度不同的对经营业户的经营资质、专业人员的技术资质及产品资质等进行过认证。但这仅是团体内部的不具法规效力的认证

严格意义上的认证是由认证机构实施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认定的依据是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认证的结果是由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形式,来证明企业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要求。所以必须由专门的认证机构来进行。目前全国共有110多家认证机构获得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授权而进入认证机构目录中,而我国3个中医药膳食疗学术团体尚不在其中。中国中医药膳食疗协会建立后的当务之急,是依靠这三个学术团体的专业力量,取得国家对中医药膳食疗领域的企业经营资质、业者技术资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资质的国内唯一正式认证资格,以具权威性。

2.3拓宽思路,科学管理中医药膳食疗的管理,笔者认为,除了根据治疗作用、辅助治疗作用、保健(功能性)作用、预防(养生)作用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外,还应区分处方药膳(应经中医师、药膳师以上有资质专业人员审定方可应用)和非处方药膳(不用专业人员审定,可由业户或消费者自主选定,自主应用)的管理方法。这是笔者参考现行药品管理模式而提出的中医药膳食疗的新概念和管理思路。处方药膳多为具有治疗作用和辅助治疗作用的药膳品种,而非处方药膳多为以亚健康为对象,具预防保健作用的药膳。当然,处方药膳和非处方药膳的认定,须由有资质的、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3其他应该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3.1中医药膳食疗业界要引入现代经营方式第一是标准化,首要条件是方剂的合理科学,然后是原料、卫生、口味标准化,再扩散至制作步骤,色括各种原料的含量、制作流程、原料贮存之后的还原,甚至制作时的水温,都要求是机械的可以复制的。第二是投资,目前中医药膳食疗业界一小部分是专营,绝大部分是兼营的小规模生产的作坊式企业。没有雄厚的资金基础,也不知道如何吸引投资商,如何融资,自然无法将生意做大。第三是运行机制,中医药膳食疗业界缺乏严谨的运行与扩张的现代化运行机制。开一家、两家没问题,一旦要全国连锁,由于缺乏良好的机制,很多企业开始走向衰落。

中医药膳食疗业界的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应该从筛选产品,建立完善的运营模式入手,锁定主打产品并将其标准化,如果做连锁经营,那么包括网络营销、中心厨房、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化经营方式都一定要完善。

3.2中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已正式启动,进入工作程序根据2003101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术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中医药及其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膳食疗就都属于这一类。

国务院在20051222颁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路,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其所提出的“保护、抢救、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与中医药界及中医药膳食疗界历年所提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作为中医药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医药膳食疗,既是历史文化“遗产”,又是鲜活的医学科学。“申遗”实关中医药膳食疗的生存和发展。最近,我国粤、港、澳三地把我国传统的中医药膳食疗珍品——“凉茶”申遗成功,其中包括54个凉茶配方。而前些年因为“凉茶”未办理保健食品手续而标示有清热、祛暑、解毒等功能,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经营并通报批评,还予罚款,并一直在打官司,闹得乌烟瘅气。现在申遗成功,一切云消雾散,畅行无阻。中医药膳食疗存在很多相似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申遗成功,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此,笔者呼吁三个全国性学术团体同仁行动起来。莫失宽松发展良机,共同努力,争取中医药膳食疗作为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申遗(据笔者了解,中医药膳食疗尚未列为中医药申遗内容)。或中医药膳食疗单独“申遗”,可先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而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3.32006-07-04,科技部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其旨在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中医药现代化中的关键科技问题,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促进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世界传统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品主流市场,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我国科技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促进中医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这也给中医药膳食疗的发展带来新的战略机遇。

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和中医药膳食疗的优势与特色与现代医学的结合将可能为人类提供新的医疗卫生保健模式。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中医药膳食疗的基本原理,核心理论及关键技术的重大创新提供方法和手段。包括生物医学在内的生命科学,有着从分析向综合,从局部向整体的发展趋势,中医药膳食疗的理论和实践的价值有望重新认识,中医药膳食疗也将因此成为科技重大创新的源泉和基础平台之一。因此,我们应首先考虑在对国内专业队伍的巩固提高的基础上,以我为主,坚持原创性为根基国际化为动力,人类健康为本,传承创新并重,产学研结合,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中医药膳食疗科技合作网络,吸引、培养、集聚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膳食疗国际化人才队伍。逐步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研究团队;其二,提高中医药膳食疗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市场的份额。其三,是基本形成一批中医药膳食疗国际标准,初步建立区域性注册协调体系,这些标准和规范适应中医药膳食疗的特点和各国(地区)具体情况。并建立多语种的中医药膳食疗国际信息中心,建立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教育培训国际区域中心和示范中心等,以促进中医药膳食疗文化的传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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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铭泉.中国药膳大全[M].大连:大连出版社,2002:1.

[4]姚海扬.中国食疗大典[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计,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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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5-0077-02

一 师承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师承教育的概念范围,在中医教育领域有比较一致的看法。中医师承教育是以师承家传为主要形式,以跟师临证、口传心授、理论与实际密切配合、注重临床实践为主要特点的传统中医教育。师承教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中医思维方式、注重基本功的培养、长期临床跟师、强调医德培养等鲜明特点,有利于培养中医人才。在传统文化大一统的古代,中医师承教育是中国国学教育的主要形式。

在中医药文化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医师承教育有着门户观念重、教育规模小等缺点。随着院校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人们开始反思不应当全盘否定中医师承教育,应当避开缺点,发展师承教育的优点,将其引入院校教育工作中,配合院校教育模式,共同担负起培养中医药人才的责任。

二 中医药院校教育改善的主要方面

1.中医药院校学生中医素养有待提高

一方面,中医教育面临着被西医化的命运,中医课程所占比重偏低,不少学生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很高,中国传统文化修养呈现不足。另一方面,缺乏临床实践经验。中医药院校学生由于长期接受以西方现代知识体系为基础的院校教育,因而缺乏学习中医知识应有的思维能力和知识结构,同时也缺乏中医传统素养。这种现象的形成是由于学生学艺不精,对中医经典了解太少并且临床经验严重缺乏。面对严谨的医学,中医院校学生在就业时常感到力不从心。

2.中医专才的培养需进一步发展

发展中医药,人才是根本。从1956年第一所中医药院校建立至今,50多年来高等中医药教育培养了40余万名中医药专门人才。但是近年来著名中医的成长之路并不顺利。2010年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章琦表示现在全国著名中医不足500人。可见,中医专才的培养工作需要加强开展,中医药文化需要专业的人才进行传承和发展,老一代优秀中医的品格和经验也需要得到更好的传承。

3.中医药院校医德教育亟待加强

当前中医药院校医德教育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院校担负着培养合格中医药人才的重任。近年来,医德教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而面对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的大学生和从业者,首先要加强医学生道德教育工作,转变中医药院校医学生的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对于加强医学院校的建设和医院道德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三 中医院校引入师承教育的建议

1.培养中医思维方式,建立中医信仰

中医的思维方式与现代人的差异较大,人们接受现代科学的教育形成了以严密逻辑步骤推导,即以形式逻辑为主的思维方式,而中医强调以辩证逻辑为主的思维方式。

在古代师承授受的方式有两种,即“亲炙”和“私淑”,“亲炙”是指耳提面授,得到老师的当面指教,“私淑”则是因为仰慕某人的医术,以其著作为师,在学术上继承该人的衣钵。这种师承教育方式有利于感召弟子迅速融入老师的学术思想里,形成学术信仰。因此,中医药院校适当运用师承教育方式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起对学术的兴趣,并从中获取中医信仰。

2.培养系统的中医药知识,基本功扎实

传统师承教育重视学习者的基础知识的积累,师承教育因此有“以文为先、医文兼通”的特点。传统师承教育注重中医典籍研读与背诵,认为只有背诵与研读一定量的基础知识才能达到活学活用。这种学习形式虽然枯燥,但对于医学人才的成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院校教育中应当借助师承教育对于中医典籍的重视,强化学生的中医药传统文化修养,锻炼好基本功。

3.理论与临床紧密结合,鼓励医学流派的发展

中医学的学科性质和认知方式有重体悟、重推理、重经验、重实践的特点。传统师承教育弟子跟随老师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所学典籍反复印证,丰富经验,提高技能。这种形式老师能清楚掌握学生的特长、兴趣和基本素质,做到因材施教,同时,也易形成特点鲜明的医学流派,这对于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中医类院校加强医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并推动医学流派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强调德艺双馨,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型人才

古人认为,医乃小技,但技术性强,唯有被老师认定的具备“大慈恻隐之心”的人才有资格继承师业。唐代孙思邈指出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并且有着立誓“普救含灵之苦”的高尚情操。明代医学家王绍隆在《医灯续焰》中提到:“医以活人为心。故曰,医乃仁术。”古代师承教育中,名师遴选弟子首要注重其品格,再观其悟性,注重培养德艺双馨的人才。挖掘师承教育中德育教育的优秀理论和实践经验将会为中医药院校德育教育工作提供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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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兼具着中国科学技术和传统文化的双重优势。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关注度显著上升。2016年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开展的第四次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结果显示,中医药被认为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元素,其被选择比例达到50%。2016年12月6日,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了9000余字《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提出了中医药发展的宏伟愿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还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多项有关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法律和政策。这些举措体现了国家把中医药作为国家战略的高度以及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决心。可以预见,中医药产业将会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应有力量。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必须要清楚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这是实现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基本理论。法律关系的构成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相较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客体即保护范围,已经有很多文章予以研究和探讨,关于主体的研究不是很多。中医药是中国的原创科学和代表文化,不仅有绵延不断的数千年的原创、积淀与贡献,而且还必将永续地服务于人类的健康正是因为中医药知识本身的特殊性,所以,无论是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还是具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个体的利益来说,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主体问题重要而有意义。本文将从中医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概念切入,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然后追寻客体应当归属的产权主体认定,以期达到清楚认识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和客体的目的。

一、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概念探讨

(一)中医药含义

中国幅员辽阔,源远流长,多民族聚居,文化灿烂,孕育了人类历史上辉煌先进的文明,创造出无数的智慧瑰宝。瑰宝之一,便是服务于人类健康的中国特有之医药及其文化。据于此,广义上说,中国特有之医药应包括传统中医药、民间医药和民族医药。所谓传统中医药,是由于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汉民族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在维护健康和与疾病抗争中,发明了汤药、针灸等疗法,并形成理论体系,不断前进,历经数千年,终形成传统,故汉民族的“传统医药”被视为“中国之医药”的代表,习称“中医药”,其包括传统中医和传统中药两个方面。“传统中医”是指以《内经》为理论渊薮,以《伤寒论》确立的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临床,运用天然药和针灸、推拿等中国特有的医疗手段治病的医疗技术,具有经典理论性、辨证论治性和地域普遍性的特征。“传统中药”是指记载于中药典籍,以传统中医理论阐释药理并指导临床使用,加工炮制规范,历代不断予以增补的天然药及基本不改变其理化属性的简单加工品,至今仍广泛使用的天然药及其简单加工品。可见,“中医中药不分家”。所谓民间医药(也叫草医药),是指相对于官方的、正式的为人们普遍认可的具有理论体系性的传统医药来说,它却散落于民间,是人们根据经验的探索来维护健康和与疾病抗争的智慧个性化体现,具有非经典理论性、辨病施治性和地方性特点。就药来说,民间药(草药)是传统中药的初级形式,传统中药是民间药(草药)的提高阶段。所谓民族医药,是指除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医药学。根据其有无本民族的医药学理论,可分为:类传统中医药型(如“藏医药”“蒙医药”),类民间医药型(如苗族、畲族、鄂伦春族),还有中间型的,即是说有一些少数民族正在整理、总结本民族的医药实践经验,而使之上升为理论。有鉴于此,“中医药”是传统中医药、民间医药和民族医药的总和。事实上,在华夏文明历史的长河中,传统中医药、民间医药、民族医药这三者共同相互影响与渗透,服务于人们的健康和抗御疾病的需要,三者之间有特殊的渊源、亲缘关系,不能做严格意义上的区分。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概念

探讨基于对智力创造的尊重与激励,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设计源自于西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相对于有形的物质性财产权利来说,知识产权的特性表现为:首先,它是一种无形的非物质性的专有权利,因为它的客体是存在于人们大脑之中的“知识”,没有形体,人们感知知识的存在是通过其外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之上来实现的。其次,它的具体权利获得方式一般是原创加机关授权。再次,该权利的效力具有时空性,即是说,该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逾期则进入公知领域不受专有权保护了,同时,它只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有效(虽然现在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对该权利地域性有突破,但并未打破地域性限制)。最后,它具备可复制性,即并非是一物一主。基于知识产权的特性,关于它的概念主要有列举式和定义式两种表达方法(但是这二者都有其局限性)。学界常用的定义式表达是,“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用列举式表述知识产权概念的代表是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1979年10月2日修正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定义第8款“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列项目的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随着时代和贸易的发展,1994年,作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构成部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中对知识产权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的界定。Trips协议第一部分总条款与基本原则之第一条成员义务的性质与范围中规定:“对于本协议,‘知识产权’术语,系指第二部分第一至第七节中所包括的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这就是:(1)版权与有关权;(2)商标;(3)地理标志;(4)工业品外观设计;(5)专利;(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7)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由这两份权威性的国际文件对知识产权具体客体的范围界定,我们可以看出中医药知识产权客体有著作权(即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外观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有鉴于上,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定义式表达能否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中国特有之医药知识权利的统称。这值得商榷,因为中医药本身具有传统性和地域性特征,这个概念本身的外延忽略了中医药知识的外延。如果用列举式表述中医药知识产权概念,则中医药知识产权最起码包括(1)专利;(2)商标;(3)著作权;(4)商业秘密;(5)中药品种;(6)植物新品种;(7)地理标志等。同样的,这样的列举也忽略了中医药作为传统知识的特殊性和中医药本身的特性的特点。因此,中医药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联应当尊重基于原创性的事实本身和协调考量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企业事业单位利益和自然人利益的平衡,这样才能符合法律制度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及客体分析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及文化。以现代知识产权的视角看,中医药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它既是重要的文化和生物遗产,又是医学和商业资源。现代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低估和漠视了中医药的传统性,以至于中医药行业和中医药文化面临巨大的危险,所以要探索一条文化保护和商业成功并举的合理途径。

(一)中医药知识的特殊性

1.中医药知识是传统知识

传统知识是“一种一连串知识、实践和信仰的累积复合体。透过当地人的适应性过程发展而来,并籍由文化的传承跨代相传,是关于生命体(包括人类)彼此间及生物与环境间的关系”。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条j项和第18条第4款的规定,传统知识包括“土著和地方社区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知识、创新和实践”以及“本土技术和传统技术”。由此,一般认为传统知识包括内容:(1)关于动植物及其特性的知识;(2)关于矿物、土壤及其特征的知识;(3)关于有机物与无机物化合的知识;(4)工艺和技术;(5)促进个体卫生和福利的方法;(6)促进集体卫生和福利的方法;(7)艺术表达。传统知识具备的特征:(1)传统知识通常都是集体性的知识。(2)传统知识大多以世代口耳相传的方式传袭下来,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在有文字传统的社会,有一部分传统知识得到了系统的整理和编撰。(3)集体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使得准确确定传统知识的所有人乃至传统知识与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相当困难。(4)传统知识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在社会群体应对新的挑战和困难的过程中不断演进。因此,中医药知识是传统知识,是传统医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传统医药”是指“基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土著理论、信仰与经验形成的,不论是否解释清楚,旨在维系健康,并用于防治、诊断、改善或治疗机体与心理疾病的一套知识、技能与做法。在某些国家,补充医药、变通医药、非常规医药等术语往往与传统医药交替使用”[4]。那么,中国的传统中医药、民间医药、民族医药完全符合这个界定。可是现实中,在世界各地与传统知识有关的生物盗版现象并不鲜见。所谓生物盗版(biopiracy),加拿大非政府组织ETC集团界定为:“个人或机构将农耕或土著社区的知识和基因资源据为己有,并试图取得对这些资源和知识独占、垄断的控制(通常是专利权或植物品种权)。”面对生物盗版,我们需要思考:在现代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过程中,传统知识转化成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这种利益是否应当为传统知识的创造者和持有者所分享?应当如何分享?如果不对源自传统中医药知识的药物发现和药品制造工艺予以知识产权制度的重新思考,那么如何保障受制约的企业有足够的动力继续研发传统中医药,以及使传统医药的真实价值得到尊重和认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企事业单位利益和自然人利益不流失。

2.中医药自身特性不适宜

现行的科学标准中医药理论尽管揭示了不少客观规律,解释了许多医药现象,很有指导意义,但却很难用现行的科学理论标准做出评价,也很难直接地进行相关的证实或“证伪”研究,在传播和接受上还存在难度。可是正因为如此,中医药才显得不同和有特色,背后潜伏着发展的契机,是科学史上的一枝奇葩。所以,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中西医理论体系的差异,由西方建构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国际通行标准,不适宜中医药。中医药很难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药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的质量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体系。中医药本身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按照西药保护体制进行保护。相较于西药,中医药专利品的侵权事实认定困难、专利公开不利于对中医药专利持有人保护、专利的“三性”审查对中医药是“高门槛”等。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

中医药作为传统知识的个性化特征和其自身特性,导致其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中不仅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被堂而皇之地侵犯,致使我们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企事业单位利益和个体利益受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日本为例,其210个汉方药制剂的处方都来自中国。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世界约有40亿人用中草药治病,国际中药年销售额为160亿美元。在这块“大蛋糕”面前,日本分得80%,韩国分得10%,印度、新加坡等国分得7%,而作为“中药鼻祖”的中国仅有3%。究其原因,虽然有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的原因,但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中未能包容中医药特殊性是重要因素。本质上看,西方构建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在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所以,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受到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质疑。例如,发达国家法国为了维护葡萄酒(香槟和干邑)作为珍贵的国家经济文化遗产和作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筹码、竞争的手段,甚至让其代表国家的形象,发明了原产地域保护制度(该制度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独特的加工制作方法和独特的法律制度安排),并且把该制度写到了Trips协议第二部分第三节地理标识当中,如第23条关于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识的附加保护的条款内容①。可见,法国将关于葡萄酒的知识产权保护由原来的国家地域性通过国际条约的方式上升到国际性的保护地位。那么,同样具有原创和地域个性化特点的中医药为何就不能有此待遇呢?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基于对知识产权的对象的控制、利用和支配行为而产生的利益关系或称社会关系,它是法律所保护的内容。6中医药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知识产权客体范围的特殊性。其客体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权利客体。有学者已经总结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客体构成要件:与中医药理论体系相一致、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具有相对明晰的传承人。因此中医药传统知识客体具体的保护范围有理论知识、技术知识、中药材物种资源和基因资源、中医药特有的标记和符号等。另一类则是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体现出来的知识产权客体范围,具体有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中药品种、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

三、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分析

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履行者,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这里讨论权利主体。明确权利主体,客体才能有归宿点,产权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得以体现。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因其本身的特性,与传统的物质性产权有很大的不同,从而也决定了获得产权主体资格的特殊性问题。

(一)中医药知识产权

权利主体资格认定权利主体,即是各类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民法意义的主体——“人”,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那么,谁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权利主体的资格应当如何确定?回答了这些问题,就明确了法律保护的受益者身份及权利,以尊重和激励当事人。

1.主体范围

文献资料显示中医药知识的最早创造者是传说中的人物,如《黄帝内经》的作者是黄帝,“神农尝百草”显示神农是药物知识的来源,后人总结出他们是一个历史时期最具代表性人物的浓缩。秦汉以降,中医药知识的产生与传承变得脉络清晰。在这样一个悠久渐进、绵延相传的过程中,个体的创造或创新活动是先后影响、相互牵连的,数千年来,演绎成公知领域的集体性知识,并大多经图书文献等传承物记载下来。因而总体地看,中医药知识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群体的、连续性的交叉融合创造活动结晶。诚然,从国际法主体意义上来说,界定国家是中医药知识的权利主体,毋庸置疑。但是,知识首先一定是特定人创造出来并加以相传的,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私权利,所以这并不排斥特定集体和个体对特定中医药知识的所有权。(1)宏观上归国家所有的中医药知识产权,原则上,其中的汉医药知识归汉族集体所有,民间医药知识归民间主体所有,民族医药知识归各民族集体所有。(2)基于(1),可以认可部分知识经各相关民族代表机构授权后由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等持有、使用。(3)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等根据中医药知识的指引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而创造出的新的知识,创造者可依据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获得一定时期的专有使用,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占有、使用,专有期后该新创造的知识则归入中医药公有的知识领域中。

2.主体资格

获得方式中医药知识产权主体资格获得的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但是相对于物质性财产权利取得,有其特殊性。(1)原始取得是指财产权的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财产权,有生产、孳息、先占等方式,除不动产及个别动产外,原始取得主体的身份无须国家机关的特别授权。但是,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则不同,其权利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即创造者的创造和国家机关的授权。创作行为或发明创造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取得知识产品创造者的身份。但是在该权利原始取得中,国家机关的授权行为是权利主体资格最终得以确认的必经程序,即登记审核取得制。这种授权行为实际上是一项行政法律行为。由于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使得他人容易不正当地复制利用或搭便车,所以必须依靠国家法律赋予的公权力特别保护,即通过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授予专有权或专用权。(2)继受取得区别于原始取得在于:根据知识产品的原所有人的意思把原所有人的权利通过权利移转方式给接受人。物质性财产所有权制度奉行一物一权主义原则,即不能在同一个物件上设立两个或数个内容相同的所有权。一方让渡了权利,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另一方继受了权利,即成为新的财产所有权主人。然而,在知识产权领域,继受取得使得同一知识产品之上拥有若干权利主体的情形普遍存在。当然发生继受取得的权利只能是其中的财产权,专属于创造者的人身权利不能继受。这样,同一知识产品所产生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就会分离,为不同主体所分享。此外,某类知识产权可以不完全转让,继受主体只能在约定的财产权项上享有利益,即财产权的诸项权能为不同主体所分享。当然,由于知识产权的标的是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物,所以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完全权利的形式来利用,包括原始主体自己使用与授权继受主体共同使用,尽管这个授权继受主体可能在外国的地域范围内。由于知识产权的社会性和传播性,所以继受取得比原始取得更有意义。因为并非每一个知识产品的创造者都是对知识产品的直接支配,一件作品或发明由创造者本人进行各种形式的使用几乎不可能,也不必要,并且如果这样,也是产生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知识产品所有人往往要借助他人的意思和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知识产权制度予以认可及鼓励的。民事主体依国籍情况可以分为本国人和外国人。实践中和国际公约有规定,知识产权制度主要采取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可以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在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上不加限制。国民待遇原则打破了知识产权地域性效力的限制,使一国的权利人在其他国家也得到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认定中的平等精神

知识产权虽是私法,但由于它的非物质性和社会性的特点使得它遵循的平等原则表现出自身的法律品性,体现为对当事人利益的合理协调。首先,平等是主体从事创造性活动的自由选择,创造者的权利机会均等,这符合民法奉行的形式上或程序意义上的平等观,至于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实质结果如何,那要因人的天赋、才能、机遇而有所差异。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主要来源于主体的创造。而创造属于事实行为,不受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限制。只要主体以自己的创造完成知识产权对象(作品、发明、商标等),就能依法取得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其次,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平等精神还体现为对当事人利益的协调,是对社会精神财富的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单一权利主体扩充为多元权利主体的过程。在中医药知识领域,以促进科学、文化传播与利用为目标,在保护创造者权利的前提下应权衡公益与私权的关系,以协调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因为知识产品的社会性和非物质性特征,使得多数主体利用这种智力性成果成为可能。比如在中药专利权领域,由于存在着专有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或自由使用等制度,因而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发明创造分别使用而享有利益的情形。所以,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设定国家、民族、企事业单位法人、自然人等多重主体,并规定他们对中医药权益的分享,体现了保障和促进精神资源社会分配的实质公平正义。

中医药作为原创的科学技术和传统文化的代,国家给予高度重视。中医药振兴发展需要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当前我国综合实力显示出我国在国际舞台有一定的话语权,我们需要以国际和国内的视野来制订和完善各种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为此需要科学系统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研究成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司法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撑依据。笔者不揣浅陋,在前辈们的相关成果启示下,以中医药知识本身的特殊性为视角,对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主体作了思考和研究,以引各界人士对此话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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