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时间:2024-02-04 16: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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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对策

篇1

2.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首先,很多高校没有明确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确定缺乏统一的管理,有的高校也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其次,经济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由于经济合同的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因此要求经济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但是,当前大部分高校很少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把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简单的事务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保证高校在经济活动中规避风险的要求。最后,缺乏具体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我国很多高校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网络,高校现有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的问题和缺陷,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重要的高校管理工作来抓。因此,一旦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由于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学校自身来承担。

3.经济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当前,部分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够严谨,不严谨就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准确和不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和产生歧义,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应体现双方的真实意见。不能只讲正面,不讲反面,如果经济合同本身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很难处理,最危险的还是其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4.经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经济合同是高校行政管理,特别是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对经济合同管理、履行缺乏监督,常常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单位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或签订后经济合同后,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3]。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口头打个招呼或找个电话,草率了事。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单位高校,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致使高校在经济方面受到很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的司法体系也越来越健全,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和指引。这就要求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精通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多于复杂,涉及的条款众多,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我国的种类繁多的法律条款,这个时候聘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在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也可以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相关建议。所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高校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高校从传统的教书育人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经济合同管理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特点,统一制定具体的、明确的和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这是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做好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保证和前提。最终,促使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成为学校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南和方针,并且为防范经济风险起到指导性作用。

3.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国家来说,人才是强国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而对于高校来说,专业的技术人才,能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作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非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高校应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邀请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及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其次,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别需要引进一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业性高级人才,为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4]。

4.严格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经济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否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关和审查关,这是高校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的前提和保证。第一,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的关键,特别是组织审计、财务、招标以及合同起草单位等多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完成会签手续[5]。第二,需要负责经济合同起草和校对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细致审查,有效推进工作效率。

篇2

精细化成本控制是近年来工程成本管理中的重要管理理念,也是被许多企事业单位广为推崇的管理理念之一。合同是基于相互信任且具有法律效应的双方协议,通过合同管理来精细化项目的成本控制,不仅能够更有效的提升项目工程的利益,还能够一定程度规范化粗放的工程管理流程,在现代路桥项目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许多路桥项目管理实践中,基于成本控制的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找出解决对策。合同管理在路桥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在工程项目实践展开之前,业主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签订若干合同,以明确相关的责任、权利、利益,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完成时间,对合同双方行为进行约束。合同管理则是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同标明的款项来指引项目管理者和合作方顺利实践项目的一种管理模式。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科学的控制工程造价,增强项目收益,项目成本控制是贯穿工程实践全过程的。而合同管理则是对项目实践全过程是具有约束效用的,因此利用合同管理来进一步约束成本控制是具有理论意义的。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对成本控制的作用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控制材料费用

材料费,一般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有助于建筑体构成的构件成本"摊销费用等,材料费一般会占据整个工程造价的一半以上。在路桥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活动中,控制材料费用可谓是最为重要的管理内容之一。对于材料费用的控制,通过合同管理能够更好的实现。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材料采购合同来对材料的购买、损耗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

2.控制人工费用

人工费,一般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于人力劳动的支出。人工费用通常会占据工程造价三分之一左右,但与材料费用而言,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会存在一定的浮动性。对于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更需要的是避免掉不必要的支出,而不是一味的降低人工费用预算。在对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阶段,合同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按照劳务承包合同就能够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特别是在正式职工和农民工的薪资控制上,按照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很多的冲突,也能够提升经济性。

3控制间接费用

路桥施工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果控制好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取的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也能将工程费用控制在预定的范围之内。而合同对于各项施工的约束是贯穿全过程,并且也将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因素纳入约束条件之中。因此,项目实施的各个部分均可通过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是科学成本控制的基础。

3.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合同是基于法律意义约束合约双方行为的,但许多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践过程中,对于合同的重视度不足。特别是一些小型的路桥施工单位,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很好的利用合同管理来进一步的控制成本,导致成本的增高,而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甚至会出现违背合同规定的现象,造成一个恶性循环。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仅会造成经济纠纷,还会一定程度的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3.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路桥项目施工的盈利是许多承包商的实际追求。而现代我国合同法对于路桥项目合同管理的行为约束尚存在许多漏洞,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承包商就恰好的利用这些漏洞,合同表面并没有违背法律法规,但实质却扰乱了路桥项目的市场运作了,久而久之就会反向制约我国合同管理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许多路桥单位缺乏相关的管理机构。由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理念提出较晚,相关的管理机构建设也不完善,导致我国合同管理规定和程序不明确,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困难。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审查和评估机构,使项目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受限,以上这些管理上的不完善,造成相关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违背合同规定,阻碍了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影响成本的有效控制。

3.3忽视合同变更管理

路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而出现施工变更,继而会产生一些合理的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改变合同内容或者合同主体,以确保合同更好的履行,保证项目的有序、有效进行,这是十分常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施工单位缺乏对合同变更管理意识,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产生,而致使成本的增加。

4.相关对策

4.1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相关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考察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有效掌握项目成本情况,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定与核算。而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的特点,制定一套合同管理精细化的措施,尽可能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切实落实项目的合同规定。管理者应在合同制定之初,明确认识到合同的法律效益,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首先要确保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双方都不能够因为自己利益而去违背法律,其次要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程合同范本来进行合同拟定,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责任、奉贤。特别是对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要让发包方和承包方享受平等待遇,不能够只约束承包方,造成对发包方有漏洞可钻。最后,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要针对项目本身做出合同管理预案,形成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继而能够增强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效率,继而推动项目的成本控制力度。

4.2加强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制定过程中要考虑到合同合理性分析(包括审批手续和资金来源等),双方的资格审查(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等)。要处理好施工进度与投资的关系合理,保证路桥项目的成本控制,项目管理者应在合同签署之前严格对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费用进行严格的审查,做好相关成本的预测,以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和制约性。更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管理监理工作,对于路桥项目而言,监理直接影响到成本控制,监理方应该深入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不定时的多次的观察,对于工程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涉及到合同变更项目,应该同时通知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施工工艺、人员设备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与合同的一致性,及时的纠正错误、降低损失,继而起到良好的控制施工进度和控制成本的作用。

4.3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要进一步的提升对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引进的意识,有目标的去建设合同管理队伍。建立良好的人才吸引机制以及内部选拔机制,还应该定期的设置内部专业培训,进一步的提升企业的人才实力。另一方面,国家社会也应该重视对合同管理领域的重视,应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5.结束语

在路桥项目中合理利用合同管理有利于项目成本的精细化控制,在执行与实施的过程中,相关管理单位应该对合同管理予以充分的重视,进一步的精细化合同管理的流程和内容,从而对成本控制起到有效的协助重要,从而达到现代路桥项目集约化管理的需求。

作者:曾雯莉 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隧道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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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体系; 施工合同

Key words: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contract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77-01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①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②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③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④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做好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

重点做好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建设工程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其作用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督促建设合同的双方在互相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对建设参与者在合同实行过程中进行互相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三是合同中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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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ust grasp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k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smooth implementation for the enterprise and strive for the biggest economic benefits.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图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1.4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FROM:无忧培训 培训无忧1354afd5誎:JFD() $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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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物不仅要外观漂亮,内部结构也要合理,这样就对建筑物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设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对国家安定长期保持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工程管理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定,它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中的发包方和承包单位确定合作关系时必须签订的书面文件,合同中要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予以明确,并作为施工时出现问题的处理依据。现实中,合同签订双方缺少法律意识,或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事后合同与黑白合同泛滥。所谓事后合同是指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已经达成并且实际合同已经履行,为了义务的全面实现而签订的合同,但由于事先没有合同,因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得不到保障。黑白合同是指摆在台面上的,登记备案的称为白合同,而权利义务双方暗地里私下签订的合同称为黑合同,这就导致登记备案的白合同实际并没有发挥规范性的作用,而一旦权利义务双方出现问题,各方权利得不到保障。

1.2、带资垫资承包泛滥,工程管理得不到保障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带资垫资很普遍,所谓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商与发包商相互分离,发包方不预付工程款,而有施工方自筹经费,等项目建设达到一定时期时或者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时,发包方在根据实际情况将款项逐步给付承包方[1]。这导致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一旦承包方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工程将无法顺利开展,权利双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1.3、挂靠施工

有些项目承包方自己没有建设能力,将工程项目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项目的实施,导致管理上的混乱。这种方式需要得到规范。

1.4、缺少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有效性的实施需要第三方的监督,作为约定合同的双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更要落实施工合同管理职责。地方政府缺乏相应规范的合同管理机构,将管理任务交给监理公司,但目前的监理公司市场混乱,达不到管理的效果[2-3]。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2.1、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应该组建专家组评审,对整个合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不是单位一个人的事,需要双方共同参与,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签订要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保证出现问题后有解决的依据。权利双方要尽量选择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对合同中的具体细节予以详细规定。合同中要将双方的各项权利和要求尽量体现出来,保证合同进行过程中的有本可依。

2.2、承包人垫资行为纳入合同明确责任

承包人将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由于资金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工程的进行,而将工程予以停滞,并以此为由向发包人索要工程预付款,此情况下,发包人应将承包人的垫资行为写入合同管理中,并明确具体责任[4-5]。

2.3、取缔挂靠施工

挂靠施工的责任双方不明确,不能保证工程的合理进行。没有资质的企业获得项目建设资格,并将项目外包给第三方,这样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产生安全隐患,将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的企业将成为被告,而挂靠企业却逍遥法外。因此,必须出台相关法律,对挂靠施工予以取缔。

2.4、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管理

缺少相应的法律及相应的监管机构是目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管理合同予以监管,让权力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法律保护。

3、小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标准越来越高。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按照规范签订管理合同,明确规定带资垫资行为责任,取缔挂靠施工,加强监管对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海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0).

[2]邹健美.浅谈施工方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5).

篇6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时代呼唤法治。法治有大法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合同作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动均是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它贯穿着整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通过提高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强了项目的风险防范;通过选择合格的签约方并获取满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标的,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成本、保障项目各个经营环节顺利进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目标,使技术与管理相结合,以获取最优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它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所进行的策划、谈判、签订、跟踪、检查、协调等活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并保证合同的如约履行,它是项目成本控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是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使整个项目在预定的成本、预定的工期内完成,以完成成本、质量、安全目标。合同管理以达到双赢的目的,最终按业主计划获得一个满意的工程,获得合理价格和利润的同时也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签约方与履约方不符

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风险,选用适宜本工程需要的劳务及物资合作方,并选用多家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方进行招议标,以确保招议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易弄虚作假,递交不合格资质或窃用他人资质,多家陪标的方式下中标。此种情况下,投标方自身人员配备不齐全,组织管理水平较低,技术设备不到位等因素,往往会导致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若在未知情下,使用于项目上时,会给工程质量带来威胁,进度也受到影响,同时给施工企业项目安全带来隐患。

2、合同管理缺失时效性

单项工程施工时间较长,工艺复杂性高,难度大,而业主急于使用产品,及施工单位涉及的合同签约方地域性限制等因素影响,难免合同管理过程中产生口头性协议。由于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及责任心不强,最终导致口头协议的盲目实施,有时直至履约终止也没有对合同进行签订。当施工范围、结算方式、供应数量等发生争议引起法律纠纷时将无依据可寻,各方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3、合同规范性文本

现阶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编制没有一个规范性文本,使得下属各项目编制合同时缺乏指导性意见。施工企业下属项目较多,随之合同编制人也较多,加大了同类合同重复编制的现象,加之编制人水平的有限,法律知识不足,合同风险随之提高。这种不规范管理,使得企业内部同类型合同版本较多,企业合同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较多,使合同签订缓慢,随之也间接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4、合同的审查和审批不尽科学

目前在我国,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这一方面的管理能力都有待加强,例如审查和审批合同不尽科学合理、不够严格,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少应有的约束力,甚至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等问题。正因如此,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己经迫在眉睫,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将大大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的有效管理。将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进行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实现专业化管理必然的必然趋势。例如在一些管理层级较多的较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该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于大型施工企业的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来说,他们会根据合同类别的不同,甚至可以将合同管理部门划分的更加细致,以便于更好的完成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优秀条件的企业,应该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聘请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如此一来就会对合同的进行更加全面和专业化的审核,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有效监管最大限度的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5、缺乏制度保障

合同在签订到履行完毕的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也将很大限度的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因此在某一环节出现一点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极为严重后果。所以,对于合同的管理,必须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大型的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层次相对较多,通常条件下,既要充分发挥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积极作用,以便于最大限度的调动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热情,又要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调整具体的合同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企业应通过对下级合同管理部门授权的方法,一次性将大量的合同管理工作交由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的常态化管理。但是也会有不寻常的情况,当某一合同的合同标的较大时,风险较大时、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时,此类合同都是由企业总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相关履行工作,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6、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

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是相当多的,单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讲,都应严格管理起来,但是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进行同样地关注。例如在施工企业中,对于合同标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除此之外,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该被列为合同管理的重点。

7、领导者的水平有待提升

从某种意义上讲,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工作水平的高低,领导者的决策能力的强弱,都将左右着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质量。因此,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合同进行三个阶段的严格评审,评审由企业的主要高层领导进行主持,相关关部门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合同管理工作,工作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在投标的过程中,由合同管理部门联合投标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合理的评审,以便于左后决定是否进行投标,对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进行合理的、紧密的分析。

三、提高合同管理核心价值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建立综合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投标及合同办理提出了详细需求,各行各业也依据国家法律拟定了有关法令。因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规范、质量需求、价款付出方法、合同实行期限、地址、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做出清晰详细的解说,避免呈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建设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己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3、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使他们熟悉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到合理的执行合同内容,变被动的执行为自觉的执行。

4、对监理的选择

监理工程人员作为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人员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在进行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轻松地施工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合同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1、提高对合同拟定与分析的重视程度

基于合同文本的基础形式,企业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性文本,由于在实际工作的过程当中,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事件并不少见。基于此种情况,企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一来既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还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更加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纠纷进行及时的裁判,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2、完善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一系列环节,假如建筑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首先就要基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的管理工作可以更加科学更加有序的进行。因此,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3、对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的现场签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过程中,合同的签认须要格外的小心谨慎,签证必须将相关合同条款作为衡量依据,以便于起到相互制约的积极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的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己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等详细情况。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是同步进行的环节,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合同管理体系机构的健全

施工企业应成立合同管理机构,使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实现部门规范化管理。综合财务部门及法律部门意见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细则,合同评定办法等。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制度与实践相结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制度落实的目的。

5、合同动态跟踪与评价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施工)、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项目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对签约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6、制定合同规范性文本

施工企业应组织法律、风险、财务、技术等专家参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结合历年合同文件,总结分析出容易出现纠纷案例的原因,同时制定符合法律要求,且有效保障本企业利益的合同范本。

7、注重合同细节

施工方应加强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对产生的口头协议及时进行书面补充,使其更为合法化。以免出现合同签约人为无权人的情况,避免造成合同的无效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信誉度受损。法人委托书中应附有委托事宜,并说明权限范围。注重合同签约的时间,如租赁合同,采购合同,往往由于时间上是疏忽导致合同价款的变化。

8、合同信息化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备案检查,对下属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监控,并进行考核检查,完善分包方(优质)资源库。施工企业没有一个健全的合格签约方信息库,同时对签约方进行综合性评价,为企业的分包方(优质)资源库提供真实有效考核评价,为下次签约方的选择提供指导性意见,对兄弟单位合作方的选择也起到良好的建议。

结束语

施工企业通过提高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强了项目的风险防范;通过选择合格的签约方并获取满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标的,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成本、保障项目各个经营环节顺利进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目标,使技术与管理相结合,以获取最优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注重方法,要讲究合同管理的技巧。所以要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充分的了解其重要地位,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孙新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2).

[2]马敏香.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2(03).

篇7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在新的发展机遇下,高校基建呈现的特点

1.在基建工作中,资金的筹措是第一大困难和遇到的首要问题。施工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部分建设资金的帮助外,高校自己将要承担大部分建设资金所带来的压力。高校的建设已经由以前的计划投资时代跨越到高校自我融资的新时期了,国家只会给予一部分资金的支持。

2.当前我国国有资金的审批和监控力度逐渐加大。在高校建设这一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就必须实行招标,而且整个流程要有相关资质的招标公司执行操作,合同的签订和招标文件必须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同时除开设备采购的所有项目要经过审计外,少于200万元的项目,也要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各高校情况,议标或分级招标确立中标单位。

3.合同的审批时间和结算审计时间较长。合同的审批需要基建部门、审计、财务、项目负责人等有关部门同时提出有关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合同签订不够细致或者因为工程量的变化,在结算过程中,需要经过双方对实际工程量的相互认定也会延长结算时间,这样会导致工程款不会得到及时的拨付,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中标单位进行垫资,以此方式来完成此项工程。

二、高校基建合同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包死合同或先施工,后签合同的方式带来的一系列风险

包死合同相当于在建设项目投资上,可以对投资的总造价做到心里有底。可是,包死合同处在经济环境变化很大的情况下,也许就会得到相反的效果。尤其在近几年消费物价指数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很多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势必要将价格压到最低,当中标后,只要签订包死合同,一旦遇到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的局面,标的价格就难以支撑这项工程,施工单位很可能降低工程质量施工甚至可能引起毁约、停工难以收拾的局面,使得施工方不得不承担责任,建设方的工期延长这样的互不利好的后果。同样,先施工,后签合同的风险一样不小。比如,外墙粉刷的这类工程,多数时候都在暑假期间开工,而同期招标的项目较多,合同审计的速度就会异常慢。与此同时,施工方已经按照中标的方案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施工工人不小心将墙体损害等问题时,即便问题最终能够得到解决,但这样的纠纷在这样的期间,建设方是没有任何文字约定或纸质合同来制约施工单位的。

2.高校合同的审核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

当前,大多数高校的施工合同基本由施工方提供样本,由高校建设部门修改、签订、施行或者应用标准合同文件。一般而言,高校制定或审计合同的工作人员如果不熟悉工程造价管理业务,没有明确具体的工程业务条款,很有可能给学校带来重大的损失。还有部分高校基建合同太过分散,没有归档,在履约过程中控制监督不力,履约完毕后没有进行总结和评估,管理松散、粗放。如今,高校合同的订立还是采取了手工作业的方式,存储加工、管理信息的采集和维护手段比较落后,项目管理流程没有再造和优化,使其合同管理的水平太低。

3.施工合同在签订时某些条款具有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合同条款有:工期长短和开工时间不确定,无法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中标价和合同价、合同签订单位和中标单位不一致,违反招投标原则。合同上对于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有颠倒,很多将通用条款置前;而将专用条款放在后面;对工期延误、环保、项目经理、治安、安全责任、项目验收质量要求、管理问题的责任及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的问题等处罚标准不明确,要求不一;对于工程款的结算条款不具体、不明确;此处不一一列举条款的不确定性,总之这些问题会给高校带来风险以及大额资金的损失,同时也会带来纠纷和矛盾。

4.“私下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在具体的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些高校和承包商达成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的默契,相对于正式正规的合同而言,这样会导致承包商偷工减料、材料和设备的替换等。在快完工时却通过改签正式合同的伎俩来逃避检查,这种流于形式的合同根本不能对承包商起到约束作用。

5.合同在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应该变更的合同却未变更。不少的合同负责人缺失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最终导致了损失的发生。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变更这两种情形。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内容或者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实行对合同的变更;(2)没有将需要发出的会议纪要或书函发出。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将必要的书函适时的发出是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和促使履约的一种必要手段;(3)分包原因。如果错选分包商,可能就会发生违约的情况,工期延长或使工程不了了之;(4)监理工程师造就的隐患。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堪忧,无法及时的解决问题或者发生指向性错误,决策性失误,就很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减缓或经济损失。

三、高校基建合同的管理对策

1.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愿签立合同,有选择合同对象、条款内容、签订时间和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2)合法原则。合同的当事人要合法的签立、履行合同,同时合同内容和形式也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害社会经济秩序;(3)公平原则。合同双方要秉承公平原则确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平的理念履行合同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4)诚实守信原则。实事求是的表达签订合同的要求、条件及履行能力,不留余地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可隐瞒,不可欺诈,要顾及对方的实际困难和权益,善意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

2.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正确地选择管理人员并组织他们学习,强化管理能力;然后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权利责三者的关系和重要性,适时给予管理者奖励。

3.签立完善的合同并使用示范文本。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公布的一系列全面、严谨、准确的合同示范文本,具备很强的操作性,能更加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能在选择合同文本上体现公平诚意原则。

4.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要规范对基建合同的管理体系,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应用现代化手段对合同信息采集和存储提供新的手段和方法,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强化管理力度。

5.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工程建设的招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合同谈判,防止不必要的合同风险,在工程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强化索赔意识,提高应对索赔的能力。

四、结束语

高校只有加强对基建合同的管理,才能保证高效基建的顺利进行。在管理中,创新合同管理模式,提高效率,必要时可引入FIDIC合同条款管理机制,增强责任人对非常规履行情况的处理技能,增强责任人对违约现象的识别能力,掌握违约处理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基本建设工作持续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东.关于高校基建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决策探索.2006(7).

篇8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5-0120-02

路桥工程合同作为工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顺利实施也决定了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由于合同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难免出现问题及纰漏。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要尤其的重视,因为它涉及开发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利益,其中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从而产生工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使工程承包方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高质量且顺利的完成,就需要制定完善施工合同。需要在工程实施的基础上了解路桥施工合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找出相对的应对措施,利用合理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保证合约履行的双方能够公正的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问题,保证路桥工程顺利的实施完成。

1 路桥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的签署能够有效地约束工程开发商与承包商的行为,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但是在合同管理中又会存在一些问题。

1.1 施工合同的违约现象严重,履约率低

在路桥建设工程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违约现象。施工合同大多数的条款是对承包方进行约束,承包方一般需要在工程初期得到大概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的初款,当工程进行到一半后在得到大概百分之三十的工程进度款,当然剩余的百分之二十左右要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才会给出。但是有时承包方按照合同正常施工,发包方却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有的是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迟迟不肯结付工程尾款。这种违约现象对路桥工程建设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承包方由于惧怕这种违约,施工的热情骤减,影响施工进度,在承包工程时也有一定的心理阴影。

1.2 部分施工合同对履约双方有偏向性,显失公平

在目前的路桥工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是对承包方权利义务的强调与约束,过多的强调了承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工程以及业主应该旅行的义务以及工程款项的结算问题等。相比较而言,对于开发方的制约较少,尤其对于违约以及违约赔偿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善。只有对合同履行双方公平的制约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1.3 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

施工合同的的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对工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与法律知识。然而在在有些路桥工程中管理合同的人员文化水平并不高,也没有经过专门的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培训,所以在对合同中涉及双方利益的法律方面条款的判断上会出现差错,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恰当的管理。

1.4 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在对一些路桥施工合同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些合同管理机构不认真负责,在审查、核对文件的过程中,没有将发现的不公平条款及时纠正。甚至有的发现合同中存在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条款时仍然按照原来的合同办事,致使工程出现违约,失去公平性等一系列的问题。合同管理机构要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合同的审查,发现不规范条款时及时纠正,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路桥施工合同的解决对策

2.1 做好违约现象的防范工作

对于违约现象,需要严谨的制定合同,对合同上的条款进行完善,减少违约的出现。若出现违约依据双方的责任判定属于哪一方的过错,依法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合同管理机构同时要发挥作用,在合同的审查和对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当双方出现目标分歧时,应根据各项条款协调问题,保证承包方的利益,避免违约造成承包方的经济负担,挫伤工程施工的热情。

2.2 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真实信息。在实施之前对合同进行合理的分析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现场的施工实况对于合同的有效实施也尤其的重要。在跟踪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反应的状况与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公正合理的分析出施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来完成,如果发现施工过程存在质量以及延长工期等问题可以及时做出修正,全程跟踪监控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合同的执行力度。

2.3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路桥工程的施工过程长,质量要求高,在对施工合同管理方面需要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管理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或是交由权威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路桥工程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要懂得分析和纠正合同的中的问题条款,对路桥工程有充分的认识,使得施工人员对于合同的要求一目了然。同时还要重视完善管理体系,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的顺利实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管理人员顺利执行,将合同的实施落实。

3 结语

虽然在现代的路桥工程建设中施工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部分在广泛的使用着,但是并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所以,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以及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以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对于合同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路桥工程的合同管理需要不断的完善来满足制度的日益发展。同时由于合同管理的漏洞出现的违约现象也是道德素质的一种体现,完善合同管理,减少违约现象,才能够使路桥工程建设出现和谐的发展趋向。面对合同管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合同管理机构要提高监督管理的意识,严格的审查核对合同内容,杜绝不规范甚至不合法条款的生成,同时企业也应该重视完善合同的管理体系,选取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避免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保证合同管理深入到工程的每个实施环节中。解决路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才能保证工程实施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杜文亮.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3,(2):38-39.

篇9

一、电力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主要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就是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对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最大,因为在工程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太多。但在目前电建工程中,特别在中小型电建工程施工项目中,项目管理者普遍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为采用这种合同形式的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同时也标志着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减少,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增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其次是工作量增大的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等。如果项目管理者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施工单位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己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施工单位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施工单位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己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困难,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与经济损失。

3、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

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4、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变更而增大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很大,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工程前期设计时一般不进行地质钻探,一旦出现问题,现场按设计往往无法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再提出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等事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签证,其批复手续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待批复后再施工,工程就无法延续,但如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或未批复先施工,即使是合理的,施工单位也要对此承担风险,并且工期也得不到保障。在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程序上的疏忽,更容易导致施工的复杂性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1、充分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应就对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分析,在收到工程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招标答疑时予以解决,即我们所说的标前评审,避免盲目投标,给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制造障碍。工程中标后在合同谈判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的内容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2、避免合同中前后的矛盾或含糊性解释

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有前后矛盾和含糊性常常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一些特殊工程中,专用术语和特殊要求,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施工单位对合同的理解负责,即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施工单位对合同中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在合同签订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者提出异议,要求项目管理者给予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在对其全部清楚后方可签订合同。

3、应积极采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电力工程施工市场,许多项目管理者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或不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付资金能够收回,施工单位应积极要求项目管理者提供担保。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建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要求项目管理者出具支付保证,提供担保,保证项目管理者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避免欠款风险。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应就项目管理者提供的担保人资格和信誉进行认真调查。保证合同担保的效能,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

4、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及时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证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埋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对不确定的事件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合同签定后,合同管 理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也是施工单位规避合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三、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在充满风险的电力工程市场中,索赔是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的而且普遍存在的,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有限的电力工程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头脑中树立索赔意识非常重要。在索赔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索赔的及时性

施工单位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及时出具正式函件通知项目管理者代表。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报知项目管理者,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防止逾期项目管理者有权拒绝索赔。

2、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材料询价,编制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单据与标书一起投标。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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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for the cost control in th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range.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should be from different angles, and different levels with the relevant engineering cost to fix and adjust the basis in the contract provision is explicitly stated, and grasp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points. This will cost control target for the smooth implement, improve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而且也是工程投资、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

签订规范、细致、严密的合同文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重点。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进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设计选型的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甲方原因误工造成工期紧为理由,提出赶工申请,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明示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这类费用的增长;比如在设备安装预算中,由于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如果在合同中的条款及相关附件中描述模糊,就很容易在施工过程中被“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损害开发商的信誉,造成不良后果。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造价谈一些看法。

一 加强合同备案制度建设

通过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对项目批文、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备性及合同条款及文字表达的准确性进行把关,将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予以更正,严重者提出重新修订。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可以防止合同纠纷,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 强化合同法律效力意识

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利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在施工进程中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作为约束建筑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合同履约的行政监督及法律处罚力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威摄能力,从而把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

三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

合同管理主要从合同履约的关键环节着手,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包括合同起草、修订、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精通工程造价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只有增强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在目前,鉴于造价师的职责与合同管理人员要求较相近,可由其负责合同管理。

组织培训管理人员,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四 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

合同订立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由于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客观上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尽量避免由于合同条款不全、职责不清、内容模糊等原因引起争议和经济损失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实施、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应做到如下:合同订立应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严密制定合同条款。在拟定合同条款前要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掌握建筑施工市场行情,了解建筑行业的一般管理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对合同价款、承包方式、计价方式、新增费用、材料价格及供应方式、工程款支付、结算一方式及依据、质量工期要求、奖罚条款、双方的责任等与工程造价关系紧密的重要条款应进行认真研究、反复推敲,力求内容完善,用词准确,程序合法,责、权、利分明。

五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数量,质量、地点、期限、方式等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确保工程实施顺利、造价得以控制。

加强合同履行期间的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工期、付款、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量大面广,其间关系又是相互交织,要求合同管理专责人必须在各环节把好关,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同时随时收集合同实施情况的信息,找出与计划偏离的原因,及时纠偏,将风险损失减少到最小。

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投标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业主及施工单位应加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各种风险,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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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合同管理意识,即不重视合同,对合同的内容、签订持轻视态度。普遍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种应付国家要求的表面形式,在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中根本不按照合同来执行。二是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目前水利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以分为施工者和管理者两派,施工者对于施工现场、施工流程较为熟悉,而管理者虽然理论层次较高却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理论、实践都擅长的专业人才。同时缺乏专业人才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也是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三是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按照要求实行,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就如一纸空文,流于形式。

(二)合同实施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主要存在着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达不到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部分除了与合同内容本身和合同管理者存在关系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完善的检查审核机制,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时,无法得知其完成进度,对于完成质量也缺乏检查监督,这样日复一日、积少成多,最终在接收工程时出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没有完成或是完成质量过不了关的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这样的情况不仅为双方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社会、环境、地区经济也带来了影响。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合同事前管理

选取理论、实践经历丰富的人员作为合同管理者,并对其进行事前培训,使其清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在开始工作前就为合同管理者打好“预防针”,减少今后会出现的隐患。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应当培养合同管理意识,使双方对合同的签订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切不可将签订合同当作应付上级的形式,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对待。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端正合同管理的态度。同时,鉴于现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文混乱的情况频发,合同双方因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也纠纷不断,因此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合同规范样本,使合同条文规范化、严谨化,为后续的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在合同管理前就埋下隐患;同时,个别施工单位利用自身在业务方面的优势而恶意在合同内容上动手脚,用索赔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给对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志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不可投机取巧、恃强凌弱。

(二)合同事中管理

合同的事中管理只需要注重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即可,这是合同事中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一一分析、解决,确保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为了能使实际的施工情况与合同相符,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考核制度,明确规定考核事项、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责任,使得对合同的执行、监督有据可查,建立起考察部门的威信。审查时,一定要尤其注意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进度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制定一个详细的施工进度流程表,细化到每月甚至每周计划完成的进度,做好对整个过程进度的把控。工程质量方面,主管部门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就应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三检制”。在阶段性的验收时,应仔细检查过程质量,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立马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才可进行下个阶段的施工。总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应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要求,对过程进行执行。

(三)合同事后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使得经验对于此类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除了具备理论以外,如何应对不同水利工程项目也十分重要。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才能在真正的操作中如鱼得水。因此,在结束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及时对此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什么环节没有做好使得问题出现”,避免在下次的施工合同中出现类似情况。同时,每次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次学习的经验,应及时对于解决途径进行回忆甚至记录,看看解决方式是否存在不足,有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经过不断地反思、总结,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和单位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从容、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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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中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赋予法律效力,由于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特殊关系,导致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

1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1.1工程合同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确定,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也阐述了双方的义务。

工程发包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主要是委托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是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作为工作基础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都是依靠施工合同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履行职责、权利和义务都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确定。

1.2从控制工程造价的方面来看,合同管理包括了实施阶段和造价相关的所有层面。

1.2.1合同订立时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承包方式、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供应及材料价格、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调整方式、合同奖罚条款等。合同内容主要围绕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防止发生经济纠纷,防止发生工程索赔。

1.2.2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管理。此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计量管理、签证变更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索赔管理等。

1.3合同类型是选择工程结算方式的重要依据。

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为常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国内应用非常少。

2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而投标单位也应结合工程实际和本公司管理水平以及合同规定的责任归属,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

2.2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2.1工程的变更

所谓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材料方面主要有立即变更、用完变更、某批变更、择日变更、累计生产数量变更等等。对于立即变更,我们需掌握有关设备材料的未来供给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执行立即设变工作;对于用完变更,我们需掌握项目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等需求状况,随时了解其“用完”情况;而某批变更即可清楚知道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等情况的可替代性……而这些所有的措施前提即需要一个素质高的一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经验水平将直接影响到造价的控制,同时需要重点抓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当然,健全有关变更的审批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更要及时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分析,有效控制造价。

2.2.2合同履行中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其次应按照合同支付计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第三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等等。

2.2.3材料设备管理

在施工中,工程造价中材料以及设备占的费用比例也是直接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所以说做好材料以及设备费用的管理,在工程建设当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常见的现象主要包括:以次充好;总量控制不严;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的建筑材料以及设备,在费用上却十分明显的高于市场的价格,这极大的提高了工程的造价,也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所以,在施工当中,做好设备管理,并管理好施工合同,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利于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2.2.4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后期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然后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冒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总的工料分析、汇总。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第二,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第三,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3做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首先是配备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总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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