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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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问题

篇1

依据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传统的农业部门和现代的工业部门,传统农业部门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受到工业部门高于农业部门的经济收入影响,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进行转移。目前,中国已经不再是农村劳动力因为工资收入水平向工业部门转移这样简单,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就业,给农村带来了劳动力老龄化、妇女化趋势,农业生产因缺少劳动力而荒废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面临“空洞化”现象。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有一个特别符合经济特征的名字――农民工,农民户籍的城市产业工人。正是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才促进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同时工业和的发展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现代化的农用机械和化肥,彼此相互促进,农业得益于机械化率的提升和化肥的使用,提升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水平,农民收入的增加扩大了农村商品市场的消费能力。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城市工商业在短时间内产生了大量的岗位空缺,因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供应才保证了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随着快速的经济发展,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城市。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是向大城市,还有向中小城市或乡镇的工业部门进行转移,提升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力,丰富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层次结构,农业机械化的提升增加了劳动生产效率,增加了粮食的产能。农村劳动力非农收入的提高,也增加了消费需求,扩大了我国市场的内需能力,增强了我国经济抗凤险的能力,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我国依然保持平均9%的经济增速,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消费能力的增加,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所进行房产等开支同时刺激了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及相关链条上产业。

在我国,人多地少,土地经营规模相当狭小,农业生产率低下,通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我国农业生产劳动力生产业和农业化生产水平不断加快,农村经济的综合适合和农村现代化水平土地的使用和农业的经营更具规模和效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市场农业的发展,加强大规模土地流转的可能性。

农村劳动力的过度转移,使农村人才流失严重,青壮年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使农村的农业生产呈现老龄化和妇女化的趋势。又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缺少专业的就业指导,转移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影响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造成了部分地区“用工荒”同大量农村劳动力无法进行转移的矛盾。

二、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因素

(一)社会化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是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劳动力就业领域中作用的结果,农民实现转移的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社会化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均收入就会越高,农业部门劳动力会因工资收入而选择就业偏好,从而流向其他非农产业,当农业部门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会下降,随之工业和服务部门中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加大。

(二)产业与技术选择。不同的产业部门对于劳动的需求弹性和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当中,受到这种不同的产业部门进行筛选。由于农村劳动力大多素质不高,多集中在建筑行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餐饮业等。

(三)农业比较收益水平。农民产业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国固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依据古典推拉理论认为,劳动力迁移是由迁入与迁出地的工资差别所引起的。而在我国农业通过与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比较,较大的收益差使农村劳动力希望向城市转移,同时希望通过转移,改变生活条件,为自己和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获得更好的社会环境。

(四)土地流转率低。虽然我国过去面积广大,但是可耕种土地面积与庞大的人口数量形成了很难调和的矛盾。面对较少的土地,部分农民选择进行非农转移,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的流动性较差,同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农民权益无法有效保护等问题,给农民的转移带来束缚与负担。因此只有土地使用权能够自由流转,农村劳动力才能自由向非农部门自由流动,同时适度集中土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经济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是地区功能和设施完善的过程,以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而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变。通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将城镇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价值观念根植于农村劳动力身上,最终实现“离土又离乡”的彻底转移。通过城镇地区特性,进行工业主导型、商贸主导型、旅游主导型的小城镇建设,以乡镇企业为纽带,构建城市与乡村间的桥梁,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减少阻碍,实现非农转移就业,减少农业人口占我国劳动力总数的比重。

(二)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具有劳动密集程度高,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特点,且第三产业对于投资准入门槛低,投资少、见效快,农村劳动力可以进行自主创业。但是我国目前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平较低,尤其是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严重落后,同时所具备的第三产业服务能力很差,缺少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因此要将扩大农村第三产业的广度和深度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建立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地农村市场结构,增加就业容量。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内部对于劳动力吸纳的还具有很大的潜力,对于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生产老龄化和妇女化的趋势,必然要通过增加农业部门内部吸纳劳动力能力的提升,来稳固住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问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可以通过对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的营销、农产品外销过程中仓储物流等链条下游产业的建设,在提升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和农业收入的同时,为农业挽留住劳动力资源,避免农村劳动力的过度转移,在农业发展可持续发展下的适当转移。

四、结论

截止2013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亿,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5%,其中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达到1.6亿,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因此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引导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在经济因素方面的分析,认为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关键。(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游和远,吴次芳.农地流转、禀赋依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J].管理世界,2010,03:65-75.

[2]黄大伟.城乡统筹发展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3.

篇2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正由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方式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经营方式转变,这也是我国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农业经营方式的这种巨大转变必然会引起农业劳动力方面的变化,现有的农业劳动力供给情况也越来越不能满足这种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一、农业现代化及其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

(一)两种类型的农业劳动力

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时不妨以经营种植业的家庭农场作为研究对象。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要求其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知识、懂得现代技术、同时要善于经营管理,这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好坏至关重要。其次,要分析家庭农场在经营活动中对短期雇佣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在分析中,暂且把家庭农场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二是主要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笔者在对安徽省宿州市的家庭农场的实地调研中发现,这两种家庭农场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在粮食作物(的种植中,现代大型农业机械能够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极大地解放了人力。家庭农场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仅需在作物收获和销售时短暂雇佣少量劳动力。与之不同的是无论是蔬菜、瓜果还是花卉种植,在其栽种、管理、收获的整个过程中均需要大量人力,经营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就必须雇佣大量劳动力。

(二)对农业雇工劳动的需求特点

种植经济作物对农业雇工的需求虽然较多但极不稳定[7],总结其特点主要有:一是对雇工需求的临时性。二是农业雇工多为当地村民,且以50岁上下的留守妇女为多,男性劳力很少。三是农业雇工劳动强度相对较大且工资较低。相对于外出务工或其他工作,农业雇工无论是在劳动强度还是工资水平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

二、农业劳动力供给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的向城市转移进入到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就业。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继续提高,还会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业劳动力还会继续减少。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具有高度筛选性的转移过程,外出务工或者经商的都是一些相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3]。我国农业劳动力所呈现出严重的老龄化和女性化特点,且文化水平低普遍较低,年轻农业劳动力甚少,且年轻一代大都不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

(二)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劳动力质量的下降。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具有高度筛选性的转移过程,转移的结果便是大多数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转移到非农业部门,留守农村的多是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且以女性为主的劳动力,农村留守劳动力质量下降严重[3]。这样低质量的农业劳动力是根本无法满足现代农业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需求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农业后继者缺乏。农村的年青一代大多没有再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仅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劳动力,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农业零工劳动。组成这种农业零工劳动的主要是较年长(50~60岁)的女性农业劳动为主,倘若再过几年,这一批农业劳动力均已老去无法再继续从事农业劳动,农业中所需的零工劳动又将从哪里来寻找?

三、改善农业劳动力供给,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引导农地流转集中,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在我国,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生产要素由于过多的人口被极大的分散了,农业的比较收益低相当一部分原因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过小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使农业成为一个更有吸引力的就业领域是解决农业劳动力问题的最根本途径。

(二)农业技术进步

劳动节约型技术为农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加之土地单产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也才能成为更有吸引力的产业农业,农业工资以及农业经营收益才能得到快速提高。此外,技术进步实现的对人力劳动的替代,将会减小农业零工劳动的需求。

(三)建立起更为广泛的劳动力流动机制

这种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农村不同区域间的劳动力流动,第二是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

除以上所讲的几点外: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对改善农业劳动力供给也是相当重要的。

四、结语

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最关键的还是要有足够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业劳动力和足够的农业零工劳动。我国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劳动力非均质转移之后农业劳动力出现了数量减少、结构劣化、后继乏人的严重问题,对我国农业安全造成了威胁。实施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对于吸引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业经营尤其关键,此外农业技术的进步、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对于解决农业劳动力不足也十分重要,农业是弱质产业但更是基础产业,在经济发展到这个程度时也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总之,保障农业劳动力供给对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非常关键,但涉及范围之广、之复杂还需更为细致的研究论证。

参考文献

[1]朱启臻,.谁在种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62-169.

[2]陈锡文,陈昱阳,张建军.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产出影响的量化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1,(2):39-46.

[3]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74-79.

[4]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57-159.

[5]鲁先凤.中国现阶段农业雇工的特征与成因简析[J].理论月刊,2008,(12):154-157.

[6]唐祥来.“四化同步”背景下的农业劳动力替代转移[J].现代经济探讨,2013,(7):53-57.

[7]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日).农业经济论(新版)[M].沈金虎,周应恒等,译.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84-114.

[8]舒尔茨(美).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5-21.

[9]徐增文.农村劳恿Φ牧鞫与农业劳动力的流失[J].中国农村经济,1995,(1):51-53.

篇3

一、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看问题的不同角度

(一)从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内容看两者角度的不同

在研究内容方面,劳动社会学将劳动者、劳动者行为、劳动关系、劳动组织、劳动制度和劳动社会过程作为研究内容,更加注重社会制度,社会规范,社会道德方面的角度,旨在揭示劳动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的分支社会学。劳动社会又称产业社会,它具有以职业为中心的地位----角色系统,如总经理、经理、车间主任等等;有与职业活动相适应的价值----文化系统,如公司文化,企业精神等等,它正是一个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要素的社会综合体。而在劳动经济学中,与劳动社会学所研究的这一“社会综合体”所对应的则是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产生物质与财富的世界。

学界对劳动经济学的定义和研究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表达,但总体而言,基本方面都离不开劳动力的供求,离不开劳动力的市场,离不开劳动者的行为,以及离不开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成本、受益和价格、基本的分析方法和资源配置优化的目标。因此,概括起来劳动经济学是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研究。简单来说,劳动经济学也可以表达为是对劳动市场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没有市场,或者说脱离了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经济学就不复存在。从这点上不难看出,劳动经济学侧重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发展方面。

由此可见,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在研究内容上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虽然劳动社会学和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内容都是围绕劳动领域的诸如劳动者、劳动者行为、劳动组织、劳动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但是看待问题和研究问题的侧重点及角度各有不同。

(二)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看问题角度不同的具体体现

下面举两个例子来具体说说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看问题的不同角度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

1.劳动者

劳动者作为劳动社会学和劳动经济学共同的研究对象,由于两个学科研究的视角不同,因此,劳动者在两个学科中的内含有很大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劳动经济学中用“劳动力”来代替“劳动者”更加合适。

(1)在劳动社会学中,劳动者是非同质的,是复杂的社会人,有着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而在劳动经济学中劳动力被假设为是同质的,在一般的劳动经济学对劳动力的分析中,尽量把人简单化,它隐去了劳动力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认为劳动力相互之间没有差别。

(2)“人是理性的,劳动力所表现出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在劳动经济学中对劳动力的基本假设。劳动经济学中的劳动力总是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理性地作出选择,但在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者相对而言就是非理性的,他们有各种各样不同的需要,有时甚至会感情用事,并且劳动者常常会受到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的制约。所以说,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者比劳动经济学中的劳动力更加复杂,不过也显得更加真实而全面。

(3)社会学中的互动论认为,要理解社会的运动,只有通过理解人的社会行为,社会因人际互动而存在。由此可见,劳动社会学中强调劳动者与他人之间的互动。而在劳动经济学中的劳动力则被假设为个人主义者,不受他人影响,劳动经济学的重要任务在于揭示劳动力和各个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劳动力是相对独立的个体。

2.劳动者行为

在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行为就是与劳动者身份有关的行为。比如:劳动作业,生产管理,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互动等等。由此看见,劳动者的行为是于周围的环境分不开的,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K.Lewin)就指出劳动者行为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也就是说,劳动者行为是劳动者个人的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劳动者的行为是由动机引发的 ,动机是由劳动者的内在需要唤起的,行为的具体表现要受到行为规范的制约。并且,劳动者通过劳动竞争、劳动冲突、劳动合作等方式产生互动。可见,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者行为是与外界分不开的,是复杂的,行为本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

在劳动经济学的视角下,劳动行为考虑的是经济效益,是能够取得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并且劳动力都是理性的,劳动行为与决策不受他人影响。劳动行为决定于劳动力以尽可能少的智力和体力消耗获得尽可能多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社会学中考虑的与周围环境的互动,如职业声望等并不是劳动行为考虑的因素。

二、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看问题角度不同的原因

在看待问题时,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之所以会产生不同的角度,究其原因,其中一个就是它们各自遵循的基本假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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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劳动保障资金 绩效审计 经济转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保险基金总额在2016年6月3日披露的我国社会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2015年度)中已经高达19 138.21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国务院令第667号,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条例》全面规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用途、管理运营、监督等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社保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五大类,由此可以看出社保资金开始日益受到重视。

审计署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民生审计,不仅要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始终坚持“两手抓”,更要突出着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社会劳动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社保资金)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调节器”,是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关乎国计民生,旨在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提升我国人民生活的质量,对调节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经济转型需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

审计署在2012年的全国社保审计结果公告中主要显示了社保财务收支以及是否合法合规,对于社保资金在筹集、管理、增值方面的效益并未提及。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不断改革,支柱产业逐渐被新生产业替代,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阶层结构也会发生不断的变化,利益冲突日渐突出。对于审计来说,应当主动应对经济转型尤其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及社保工作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十三五”提出的民生审计,完善我国社保制度,把审计放在经济转型以及国家治理的宏观背景下,放在经济转型与社保制度交互作用的关系中,放在社保制度与人民需求的供需关系中去加以研究,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功能”。

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社保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同时也给社保资金审计带来了挑战,传统的财务收支社保资金审计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有的社保监督的需求。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后,社保的建立和改革都是来自于需求侧,这一思维定式一直延续至今,但是在我国经济转型的情况下,从供给侧来看待社保改革建设时,就会发现更多潜在的问题。在国外社保改革研究中,有学者提出成本的概念,美国在基本养老保险“老遗残信托基金(OASDI)”中就直接使用成本的概念,同时衍生出的成本包括制度成本(指养老金支出)和制度行政运行成本,这些指标都将成本作为社保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

按照以前的需求侧来看,社会对于社保资金的要求是无限大的,但是从供给侧来看,社保资金同样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这与我国经济转型的目标背道而驰。为此我国提出了降低社保缴费率的提案,并且目前多地密集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根据人社部资料,这次符合国家养老保险降费率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1个,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他20个省份由20%降低到19%。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保险在各项保险缴费中占比最大,预计这些政策每年可为企业降低支出超千亿元,降低社保费率是为了提高企业发展能力,但是能否同时保证个人的社保待遇,仍是未知。

二、透视我国社保基金审计现状

(一)“五险一金”审计参差不齐

“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社保制度的第一支柱,参险人数日益增多,我国法律规定,这类社保资金只能协议存款或者购买基金,“五险”社保资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和运行风险。在我国近年CPI指数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对社保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就显得尤为迫切,要关注在社保资金收支的过程中,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具有效率。我国尚未形成统收统支的社保资金收取制度,虽然我国很早就提出社保资金要从市县级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但是目前社保资金统筹水平仍然处于县市级水平,地方政府对“五险”社保资金有绝对的话语权,在资金的收支以及流动的过程中,完全处于一种自我封闭的情况,从2012年公布的全国社保审计结果公告来看,地方政府“五险”社保资金的违规问题也是占据大多数,若是再加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资金的独立运行,其中的管理效益问题更是复杂,社保资金的绩效审计需要对“五险”社保资金的管理效益进行评价、整合,在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下通过绩效审计提高地方政府社保资金的管理效率标准。

(二)社保资金投资绩效审计尚未开展

“五险”这类社保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普遍偏低,甚至一些年度低于通货膨胀指数,从社保基金会的基金2015年度报告可以看出,非委托资金高达8 781.77亿元,占比45.89%,这类资金被固定在协议存款和国债这两个投资渠道中,这类统筹资金和账户资金采取统账合一的投资规定,为社保资金的违规留下了巨大的发挥空间,截至2012年,我国仍有17个省份未实现省级统筹,如此多的县市级统筹单位,使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突破投资限制,采取变通的违规行为,以谋取较高的收益率。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社保资金的缺口巨大,再加上降低社保费率、人口老龄化,资金的缺口会进一步加大,对社保资金的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是保障我国社保资金平稳运行、保障国计民生的必要手段。

(三)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进行跟踪审计

降低社保缴费率政策如何有效地落地实施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审计作为免疫系统,政策的执行,同样需要绩效审计的监督。我国的社保费率在全世界处于前列,通过降低社保费率来作为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以此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也是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的调整。但是,社保费率一旦降下去就难以恢复。降费率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水平区间,需测算降低的费率是否符合预期的期望,是否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百姓的需求,否则降低费率就会适得其反,供给侧就会失衡。

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社保不仅形成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新型社保制度,同时在农村也形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农村社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等新型社保制度,这扩大了社保绩效审计的内容和调查范围。

三、推动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对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认识的更新

从新公共管理理论角度看,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与人民的角色也在转型,从传统的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关系转向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人民参与政府治理的趋势越来越强,对于政府提供的服务开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对社保资金进行绩效审计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的制定也体现了“以民为本”的原则,社保资金绩效审计的理念应是维护最重要的受益方广大人民,在保障人民应有的社保权益前提下,提高人民享受的权益的效率效果。

审计一直被视为监督检查的代名词,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本身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创新社保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社保绩效审计目标,不再局限于监督检查,不再仅仅是作为一个制度渔网背后捡鱼的人,更要做一个能给制度渔网提出补网建议和策略的人,不仅关注社保资金的“3E”性,还要以绩效审计为手段,提出完善社保制度的建议,同时把绩效审计作为连接人民和政府的桥梁,了解人民真正的需求,传达民意,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我国绩效审计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的,社保体制和制度相对于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而言,建立的时间更短,磨合程度更低,其体制运行和制度设计中尚存不少矛盾与问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绩效审计,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绩效评价标准的选择,存在的问题有:审计事项有的合理不合法,有的合法不合理,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评价时就会十分困难,增加审计风险。构建社保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制度完善,成为社保绩效审计的最重要职责之一。

(二)构建社保绩效审计评价指标

笔者认为,目前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不仅要包括传统的“3E”,“3E”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E”的指标并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的需要,还需要加上公平性、及时性。

经济性是指“尽可能使用最少的资源达到一个事项的目标”。对于社保绩效审计而言,主要在社保资金的支出管理方面,反映经济性的指标有:社保资金管理成本,包括社会劳动保障资金的日常行政管理费用,大型福利设施支出费用,招投标费用。通过社保资金管理成本占社保资金总额的比率、占GDP比重和占财政专项支出比例,并且通过连续多年纵向比较以及和其他国家的横向比较来衡量。其次是制度成本,在社保制度不断完善和新社保政策的推进过程中,社保绩效审计需要评价制度成本是否达到经济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可以按照成本效益原则来选取,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如降低缴费率政策的实施,定量部分可以用少收取的社保资金和给企业减负带来的收益进行比较来衡量。

效率性是指投入资源和产出的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在社保资金绩效审计中,主要关注的效率性范围有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效率,在社保资金里是指资金投入使用效率;二是指社保资金的投资管理效率。我国的社保体系中有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就是统筹层次低,2012年社保审计结果表明还有17个省份尚未实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的标准,这就意味着我国数万亿的社保资金被分散在 2 000多个省、市、县统筹单位,每个单位衍生出数个基金行政管理机构,分散管理是导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效率低的主要原因。

效果性是指“目标实现的程度和从事一项活动时期望取得的成果与实现取得成果之间的关系,一般以公共服务实现标的程度楸曜肌薄PЧ性的衡量标准为:确立由立法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确定的预期结果和效益正在实现的程度;政府部门工作和职责履行的如何;社保政策的落实程度,还有诸如企业参保率、职工参保率等。

公平性是指社会各个群体、各类利益集团、各类企业在享受政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时是否受到公平待遇,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否得到特别的关照。测定公平性可以用三项指标: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利益方是否都纳入到社保体系中;是否宣传到位、信息对称,有无应纳入社保的社会群体由于宣传不到位而未纳入到社保体系中;给付水平是否一致。

及时性是指社保资金的征收、发放、报销是否按时完成,相对其他专项资金而言,社保资金具有特殊性,关系着生活保障、生命安全的问题,及时性是社保资金的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方面,衡量指标包括每月社保资金是否按时征收和发放,有无拖延,社保资金的报销时长即收到报销单到资金发放的实际时长。

(三)完善社保绩效审计路径

1.采用跟踪审计为主的审计方式。社保资金总量大,涉及的范围广,利益相关方多,行政管理机构多,保险种类较多,社保事项的民生性和社保政策的长期性,使得社保绩效审计方法的选择以跟踪审计为主,容错率很低,对于既定的已发生的事项,事后审计带来的效益偏低,全程跟踪审计有利于防范不良事项发生。无论是养老、医疗等社保政策都是长期性的,社保绩效的评价应是连续多年的跟踪审计,对政策的实施效果实行连续性的动态评估,相比于以某年的的情况来断然评价社保的功过成败,显然更具有科学性。

2.加强问卷调查的审计方式。《审计法》赋予了审计机关有权向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设计良好的审计调查问卷,是充分反映民意、反映政策执行是否到位十分有效的方法。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是一种集审计和调查优势于一身的审计方式。审计调查不仅具有通常审计的强制性、权威性与独立性优势,还具有社会调查的程序简便、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以及工作时效性与针对性强等特点。这就对调查问卷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审计人员需要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审计事项的权重,合理分配问题,以取得最大化的反馈,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问卷的发放、收回相比以前显得更加容易一些,数据的处理分析更加迅速和及时。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度。社保制度的运行涉及我国多个行政部门,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社会保障的制定、行政事务的管理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应由不同机构承担,有效防止因权力集中引起的社会保障损失。另外,社会保障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资金量大、涉及面广、敏感性高,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社会保障相关机构、资金进行监管,将社会保障的监管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也是切合社会保障的发展现实。

4.建立社保绩效审计的信息化系统。从我国社保审计的发展来看,全国社保信息系统建设覆盖面逐步扩大,县乡都已经有联网的社保系统,这对社保绩效审计而言,大大加强了数据的可获取性,在全国联网的数据下进行分析,要求我们建立一个社保绩效审计分析系统,同时使社保信息化,提高社保资金的运营、管理、投资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提升社会监督的效果,使绩效评价更加贴近真正的社会需求。

5.加社会保障绩效审计法制化建设。我国的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社保绩效审计法律法规更是如此,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社保绩效审计实务经验的积累,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特点,颁布地方性法规,加强对社会保障具体操作性条款和量化标准数据的重视,为社会保障审计工作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支持,减少审计定性、评价困难。其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相关配套制度。社会保障系统的运行涉及到许多部门,例如民政、卫生、司法、财政等,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也应与这些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互衔接、协调一致,以保证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有效实施。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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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丽华.浅谈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难点及对策[C].2014年中国审计学会公共资金绩效审计研讨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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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经济补偿金制度作了更为完善的修改,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然而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时间不长,个别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概述

(1)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定义。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付劳动者从失业到再就业过渡期间的经济补助。经济补偿金制度是一种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2)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特征。经济补偿金作为劳动合同法特有的解约补偿形式,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补偿义务。一是单方性。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而无反向性。二是补偿性。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体现了其补偿性的特点。三是法定性。经济补偿金制度是《劳动法》对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范围等内容均予以明确规定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通过协商解除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义务。

二、我国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无规定标准。《劳动合同

法》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最低或最高限额没有明确规定,这就意味着竟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数额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由此,由于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会利用其本身的优势,压低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而言,是极不公平的。(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不全面。《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规定不够全面。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往往只考虑到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对劳动者的年龄考虑的比较少。但国外在这方面却做得比较好,如德国劳动法规定,在确定经济补偿金数额时,年满50周岁的劳动者可多获得3~6个月的工资。这是因为年长的劳动者在体力,精力方面相比年轻人,缺乏了竞争优势。(3)对违反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救济措施不足。《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当用人单位不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时,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由此可以得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发生经济补偿金纠纷时,必须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时,才能由法院进行判决。相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而言,是适用主体上的倒退,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程序选择权。

三、我国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制度的完善

(1)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完善措施。一是厘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应当界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与一般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明确哪些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这样才能体现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特点。二是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最低限额。我国劳动法应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最低限额。(2)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完善措施。一是完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制度。当前,我国某些地方的经济补偿标准比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还高,这是不现实的,立法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情况,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合理科学地制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二是确定实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建议相关法律要明确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以实发工资为计算基数的,防止企业以奖金、补助等名义变相地把工资分为几份,从而防止在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3)对违反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救济完善措施。加大用人单位违约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惩罚力度。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经济补偿金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在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的同时,也更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体现了我国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原则。然而,从立法和实践上来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必须在正确认识经济补偿金性质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补偿金制度,更好地维护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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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克(1980-),男,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3-0017-05

一、软环境研究现状

“软环境”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993年的关于区域投资软环境的文献中。目前,软环境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软环境研究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范式。近年来。伴随着制度研究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软环境研究通过借鉴制度研究的相关成果,丰富了软环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拓展了软环境研究的领域。学术界普遍认同:软环境研究就是对一系列制度因素的研究。宋贤卓教授认为:“软环境是指与经济社会活动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条件。是无形要素的集合。这些无形要素包括制度、民俗民风、情报信息等。”开创性地将软环境研究从投资领域延伸到了整个国民经济领域,如其所述:“投资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投资’:经济发展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包括投资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谢地教授在其所著《软环境的塑造与政府规制质量》一文中将软环境定义为:“一种由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行为等架构出来的制度文明,是一种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可以把握、可以预期。从而有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秩序。”明确指出软环境就是一种制度文明。

通过对近些年文献中出现的各种软环境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其本质内涵基本相同。彼此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只是基于不同的分析目的,产生了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本文认为。软环境是共同作用于经济社会的社会因素结合在一起的系统。“共同作用”强调了软环境研究的多元性,规则、组织、意识形态等因素同时影响着软环境的发展并构成了政治域软环境、经济域软环境、社会域软环境;“系统”一词则强调构成软环境的各种因素之间、各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存在的问题

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从宏观角度看。是对传统产业结构进行改造,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从微观角度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就是要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选择一整套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安排,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传统制度结构向新的制度结构变迁。

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但受制于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程度低的客观情况,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发展与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地区相比,不仅发展速度慢,而且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4个典型问题: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步伐,使之有利于营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富有吸引力的经济软环境。这样才能成功吸引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来发展本地区经济。要实现这一要求。政府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准确校正政府的职能定位。及时调整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位”。但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计划经济的痕迹依然存在。造成了政府职能定位不准。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越位”、“缺位”现象。因此,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实现政府从“越位”、“缺位”转向“适位”?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从东北老工业基地固有的意识形态因素中,寻找造成政府“越位”、“缺位”的深层次原因。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

建国之初,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第一批工业基地,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复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大,国有经济份额高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之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产业结构失去了原有优势和合理性,逐渐拉大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要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一方面对国有企业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实现国有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要扩大经济开放程度,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同时,要鼓励、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从近些年的有关数据看。与东部地区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呈现出经济开放程度偏低,民营经济比重小,发展水平低的特征。在经济开放程度方面,以2004年为例,辽宁省的外贸依存度为41.4%,吉林省为18%,黑龙江省为10.6%,远低于东部地区平均110.5%的水平。呈现出典型的内向型经济特征。在民营经济方面。以吉林省为例,截止2002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总户数刚刚接近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平均数的一半。实缴税金是四省平均数的13%;四省民营企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吉林省不到20%。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除了受传统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缺乏一个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是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意识淡薄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交互行为往往以人际关系、人情关系为基础。人们逐渐形成了以人格化交易为特征的认知模式。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淡薄,“熟人好办事”的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一些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法律环境有待改善。法律环境是经济软环境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律意识是建立良好法律环境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加强人们的守法意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必须要找到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格化交易认知模式产生的根源。实现由人格化交易向非人格化交易的认知模式的转变。

4、诚信体系缺失

诚信体系缺失造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危机,这也是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化改革步履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就是一种契约经济。而契约是以诚信为基础的。脱离诚信的契约等于一纸空文,一个缺乏完善的诚信体系而处于诚信危机中的市场经济是无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必须解决诚信体系缺失问题。

三、一个基于文化传统视角的理论分析框架

艾夫纳・格瑞夫(Avner Grief)教授,在博弈论的框架下。运用重复博弈论的方法和历史归纳分析方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不同发展轨迹进行了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简称:HCI,A)。在以中世纪晚期的马格里布和热那亚社会为实

例的研究中,格瑞夫教授发现,二者在技术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所面临的客观历史环境等方面相差-无几,这些因素不足以构成两个社会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的根源。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对两个社会历史形成的不同文化传统进行比较分析。格瑞夫教授发现。正是由于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信念与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信念引导两个社会选择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不同的制度结构,最终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显现出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

文化信念是指社会中的全体成员共有的观念与想法,它支配着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神及其他集团之间的互通。集体主义文化是指一种在信息共享的社会中成员之间相互负责、采取集体主义行动的价值观。在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集团内的每个成员都拥有共同的信念,都会感到自己与本集团的其他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注重集团内彼此之间的交往,相互负责、相互协作,从而能够实现合同在非正式规则下的有效执行。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之间却几乎不存在合作、交互。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结构是“分割”的。相对的。个人主义文化是指缺乏信息交流的社会中。各成员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相应的采取自主行动的价值观。在个人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结构处于一种“整合”状态,社会成员的行动往往基于个人主义的策略选择。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在日常的经济交易中表现出明显的合作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执行是通过诸如法庭等社会组织进行强制性规范。

格瑞夫教授在对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过程中发现,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引导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选择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

首先。在建立海外贸易委托关系的过程中,马格里布人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集体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由于马格里布人之间始终保持着畅通的信息传递网络,如果某个商欺骗了任何一个贸易商的话,那么这个商的欺骗行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在特定社区(具有共同信念和价值观的社会集团)中传播,该社区内的任何贸易商都不会再雇佣有过欺骗行为的商。同时,这种欺骗行为也会受到整个马格里布社会的排斥。因此。有过欺骗行为的商在马格里布重新被雇佣的概率几乎为0。这种非正式集体主义实施机制提高了商选择欺骗行动策略的成本,从而有效地抑制了马格里布社会中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因此。在马格里布社会无需其他规则对交易进行进一步规范,并排除了以强制力为基本特征的国家法律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反观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他们选择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由于热那亚社会不完备的信息传递网络。只有被该商欺骗的贸易商才选择不再雇佣该商,其他未被该商欺骗过的贸易商不会参与这种惩罚。有过欺骗行为的商在热那亚社会中被重新雇用的概率是1或0。在这种制度下,商选择一次性收益策略的概率越大,贸易商为保证商选择诚实策略所要付出的成本越高。因此,他们发明了诸如提货单制度、保险制度等规则来加强对商行为的规范,并要求热那亚政府具有超越经济的强制力和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这种个人主义文化特征的委托关系,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基于热那亚人对违约行为的顾虑,在随后的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家族式的企业组织。通过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问题,为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使得在热那亚社会形成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市场制度。并实现自我实施。

其次,在进行海外贸易的过程中,在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穆斯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马格里布人选择了封闭式的扩大贸易方式。不同社区成员之间、马格里布人与非马格里布人之间相对封闭,几乎不会发生任何交易活动。即使在远离本土的新辟商业区,马格里布商人也坚持只同迁移去的马格里布人及其后裔建立关系:而热那亚人在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基督教价值观的影响下,选择了开放式的扩大贸易方式。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行动策略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他们能和任何非热那亚人建立关系,前提是有利可图。

同时,不同的文化传统也导致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形成了不同内部关系。马格里布社会内部形成了“横向”的模式,即商人可以同时扮演贸易商和商两个角色。而热那亚社会内部形成了“纵向”的模式,即商人只能充当贸易商或商一种角色。

格瑞夫教授通过对这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验证了他的判断并得出结论:正是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热那亚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导致两个社会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此后,格瑞夫教授对文化传统又进行了更精确、细致的解析。他认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历史造就了不同的文化信念。从理论上讲,不同的文化信念足以解释这两个社会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

四、理论解释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的解释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命令性特征的信息传递方式,形成了政府全盘计划、企业照单生产的经济运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不是按市场需求生产。而是按政府计划生产。企业在行动策略集中上往往只有政府这一种选择。在这种关系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中逐渐形成了“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并成为政府和企业在选择自己行动策略之前的重要初始条件。这种情况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马格里布社会极为相近。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仍然束缚着人们的认知模式。从政府角度看,这一共有信念导致政府对市场的预期发生扭曲,进一步加深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主观与客观”矛盾,表现为政府主观上对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不能准确校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定位,以致产生一系列的政府“越位”、“缺位”现象,难以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来保障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的解释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下,虽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实行了改制,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仍然保留着“横向”模式的痕迹,表现为政府与国有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征。相对的,在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之间形成的以“纵向”模式为特征的关系下,需要政府花费更多的激励成本,并建立一系列保障“纵向”关系有效执行的相关契约及法律法规,从而会造成更多的成本支出。这种情况与热那亚社会极为相似。

因此,基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

成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横向”模式,与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成的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纵向”模式的差异,导致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塑造经济软环境过程中,没能形成供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

3、法律意识淡薄的解释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集体主义文化传统的共有信念支配下,实现了类似于马格里布社会的第三方惩罚机制,并依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的命令式信息传递方式的有效运行,自我实现了约束违约行为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思想观念中没有形成通过法律对社会秩序进行强制性约束的主观需求。致使在向计划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东北老工业基地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的弊端。相比于以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为特征的热那亚社会,由于不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实施的第三方惩罚机制,热那亚贸易商希望提高雇佣商的安全性,主观上要求执行一个强制力的法律体系为私人经济秩序提供保障,促使热那亚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强的法律意识。

4、诚信体系缺失的解释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大机器的剂。起到了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作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违约、失信的成本往往极高。违约者将为违约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守信获利、失信受惩的机制将会得到有效执行。反之,如果违约成本低、违约收益高,会激励那些不顾诚信、急功近利的人敢于、愿于铤而走险。

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行为习惯。正如马格里布社会相类似,第三方的惩罚机制增加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激励了失信行为的发生,并制约了相关萌发市场经济要素的形成。此外。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而在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社会中。由于缺乏对法律制度的需求,并不会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正如现阶段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降低了违约、失信行为的成本,导致诚信危机。

五、初步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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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工业基地;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

下面就自己对这方面的问题阐述以下观点:

1.目前我国环境状况

1.1大气环境质量问题

多年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一直处于下降状态,北方城市大气污染程度重于南方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污染呈加重趋势,尤其是特大型和大型城市,污染程度均有上升。

1.2水环境质量问题

在统计的136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污染普遍存在。受严重污染和重度污染的城市河流占29%。尤其是北方中小河流,几乎大部分都成了污水沟。

1.3土地沙化问题

由于我国西北、华北等地区绿地面积有限,一些沙漠和荒漠化地区的面积仍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仍然容易生成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东北地区环境问题

2.1乱砍滥伐所造成的水土流失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在东北地区,林业可谓“一木独撑天下”。那时,对东北林业的作用,人们形象地称为“林大头”。

但是,以采伐木材为主的生产方式,也为东北森林资源的枯竭,为东北生态环境的恶化,埋下了隐患。今天,东北六成林区已经没有大树可伐。同时,土地沙化面积每年以30万亩速度增加,总面积已经超过2300万亩。

2.2水污染严重,地下水位下降

仅辽宁省,年污水排放量就达到22亿吨,约70%的河流被污染。辽河污染位居全国七大河流之首。

而由于用水量的增加,使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增大,水位每年以1米左右的速度下降,形成地下降漏斗疏干区。

3.制约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

3.1环境压力增大,主要表现为人口不断增长对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增长过程中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压力仍将较重;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城市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3.2大气环境问题仍将十分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形势严峻;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城市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城市沙尘、扬尘污染呈进一步加重趋势;二氧化硫污染仍然较重等。

3.3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增长减污”难度大,城市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长,水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面源污染将长期制约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主要河流和近岸海域污染严重;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资源性、区域性水生态失衡难以改变。

3.4固体废物污染及辐射环境安全问题日显重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将日趋严重;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有毒有害化学品、大气污染多元化、饮用水不安全、辐射隐患和转基因生物的潜在威胁等严重危害着人体的健康。

3.5生态环境退化的状况不容忽视。遏制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难度大;土地资源匮乏,地力质量总体下降,局部地区土壤污染比较严重;森林结构失调,草场面积锐减,林草植被功能下降;受水土等资源生态退化的影响,河川断流,湖泊、水库萎缩加剧;天然湿地减少,面积破碎,生态功能下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威胁性增加;不合理矿产开采使周边环境受到破坏。

3.6环境不安全带来的后果影响。水灾旱灾的频繁发生,以及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的上升等生态灾害、自然资源受到威胁而造成的资源可持续利用削弱、环境不安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都严重地影响着可持续性发展。

3.7自然资源的短缺与锐减。包括水资源、林木资源、矿产资源等。总之,煤炭、木材等资源的缺乏与锐减,导致东北林业和煤炭行业的全行业亏损和萎缩;铁矿、石油等资源虽能保持稳产,但其成本却在大幅度提升,从而无法与国际市场,甚至无法与其他区域进行竞争。这意味着,东北地区的一些初级资源开发行业面临着产业替代和选择的战略抉择。

4.解决并改善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环境问题

4.1建立生态屏障

推进经济发展战略转移,充分发挥林业多种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极有效保护资源,又加快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逐步实现由企业办社会向社会办企业转变。

4.2正确做出资源型城市转型决策

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协调产业转型与城市转型的关系中寻求对策,以求取得彻底的成功。

4.3转变发展观

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老工业基地改造与开发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进行调整、改造,做好城市发展规划。充分挖掘潜力,找寻伴生资源,并把废弃物开发利用作为接续产业。

4.4发展经济的同时应注意的环境问题

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

保护土地、森林、草原、海洋和矿产资源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加强生态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保护和治理环境,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使城乡特别是大中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5.结论

回首二十世纪,既是人类社会获得物质财富最多的世纪,也是人为破坏环境最严重的世纪。东北作为中国老工业基地曾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过不可磨灭的作用。同时其也遭受了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后果。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环保工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与此同时,全民环境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我们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总体环保认识提高的前提下,实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两手抓,使工业企业界不断改革创新,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加强污染治理,使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再创佳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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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县,多年来辽西北十个经济欠发达县(市)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05年十个县总人口达544.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23%,比2000年“五普”的83%还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共有8个县乡村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80%,其中朝阳县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最高达到95.2%,即使乡村人口比重较低的北票市和凌源市也分别达到69%和78.2%,明显高于全国63.78%和辽宁省43.5%的平均水平。2005年十个县(市)有农村劳动力330万人左右,按照户籍人口估算,农村富余劳动力大约在150万人左右。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劳务输出超过65万人次,在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不到1/10,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更少,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近年来,辽西北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重要方式。据调查,十个县(市)约有1/3的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打工。这些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总收入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

外出务工者以年轻的男性为主;在本乡以外就业的比例超过在本乡内就业的比例;省内就业的比例高于省外就业的比例;外出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水平;外出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和餐饮服务三个行业中就业。事实说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是富裕农民的有效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十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多为自发的、无序流动,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的比例不足20%,因此目前大部分县的打工经济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由于缺乏组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多数从事的是脏、累、苦的工作,劳动报酬较低,还要经常遭白[;居所工作不稳定;约有43%的外出务工者有过工资被拖欠的经历。

同时,这十个县(市)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不够:其一是接受培训的人少,不足转移就业劳动力的1/10;其二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技能培训不够。

二、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多,而就业机会相对减少。人均耕地面积锐减是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标准,辽西北农村中约有40%~47%的劳动力属于富余劳动力。因此,这一地区的农村存在相当规模的“隐性失业”。

造成农业劳动力就业机会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城镇下岗职工的增加,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减少。

目前,这十个县(市)农村约有160~17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今后这一地区如仍保持10%左右的人口出生率,其劳动年龄人口及劳动力供给仍将呈上升趋势。而农村劳动力过剩,人力资源闲置,将很大程度地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

2.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较低。目前,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五普”数据显示,辽西北十个县(市)文盲人口占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6.88%,文盲率为9.11%,比全省文盲率5.79%高3.3个百分点。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十个县(市)农村女性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在小学及文盲、半文盲人口中,女性的比例均大大超过男性。

由于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根本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严重地制约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也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困难。由此,还可能累及子女的受教育机会,周而复始将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辽西北地区广大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实现由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

3.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协调性较差,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三次产业的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实现生产总值282189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53531万元,占37.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87688万元,占35.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81575万元,占27.7%。而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乡村从业人员的66.11%,所占比重过大;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对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容纳就业水平低。同时,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持续减弱。

4.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大多处于无序状态,跨省流动的数量少,劳务产业没有形成规模。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中80%以上是省内流动,而跨省流动的人数较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单纯强调招商引资、上项目,而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劳务输出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三、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

已有的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流动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6%~20%;并且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从流动中也获得了相当的收益。保守的估计,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的1700元中,因劳动力输出所得超过20%。假设目前辽西北地区转移劳动力的数量能达到60万人,每年外出打工积累下的收入保守估计可达到或超过15个亿,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可观的。可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着力解决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就是抓住了解决这一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创新制度,改革一切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的体制和制度。

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建议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登记的基本条件,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的户口迁移门槛。

二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可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

三是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转让土地的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以便将来在城市遇到就业、养老等困难时能后顾无忧。

四是规范企业用工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和机制,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凡是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转移劳动力的培训,促使其从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从我们的调研来看,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在组织外出务工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好的服务。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有规模、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远远不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针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富余劳动力培训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通过宣传引导,启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启动培训需求是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待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前提。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政策,及时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咨询、中介服务,介绍农村劳动力培训成功典范,报道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的先进事迹。改变部分农村人口中存在的依赖懒惰思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我做”为“我要做”。

第二,逐步建立适合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新体系。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应当采取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促增收,走对外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之路。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培训基地实施、职能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

对农村劳动力的就地或异地的转移前培训,可以由三条线进行:

一是教育系统开展培训。主要对象是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毕业生,按照非农产业的工种要求和培训对象的求职需要,本着学以致用、教学内容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形式有短期脱产培训、也有较长时间脱产或不脱产的学历教育。

二是劳动部门开展的培训。县(市)劳动部门利用所辖的就业培训中心或依托各类职业学校,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实行培训、技能鉴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通过培训,使农村劳动力,每人都能掌握1~2项专业技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社会力量开展的培训。这是对政府部门培训工作的有益补充。应当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使一部分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可以根据用工需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自费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级技术工种、烹调、家电维修、汽车修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培训班,经考试合格拿到结业证、技术等级证后,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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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三十年来快速增长,以超过10%高年平均增长率,成为了世界人民眼中的奇迹。依靠着强大的制造业,中国的GDP总量也成功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GDP排名第二的大国,成为了世界人们口中的“世界工厂”。同时,全国范围内,成了一个超大型的工地,基础建设事业一片欣欣向荣。然而,在表面上的繁荣下面,却埋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产能过剩

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累计的出钢产能在7.9亿吨左右,2012年预计仍有3000万到5000万吨的惯性增长。据此测算,2012年我国出钢产量将在8.4亿吨左右。如果按照出钢产量在7.17亿吨计算的话,2012年我国出钢产量利用率约为86.38%,比2011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如果按照出钢表观消费量在6.88亿吨左右计算,那么产能过剩约为22%。可以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产业链,存在着五分之一的产能是过剩的。不仅仅是钢铁,中国的房子,汽车,电解铝,公路,机场等等都存在着产能过剩。

二、国企垄断

国企垄断越来越严重、垄断国企不断的扩张,国进民退,与民争利,降低了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中国国企垄断领域主要集中在上游能源领域,如石油,矿产,电力,铁路等行业,而并不集中于下游竞争性的领域,如电子、制造、汽车等。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因为处于产业链的源头,掌握着定价权,决定着下游企业经营的运营成本。这些企业通过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使得下游企业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攀升。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将上升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结果造成了下游终端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最终导致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中国的高通胀水平产生的原因除了国家货币发行过量外,垄断国企也是通胀长期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高通胀正在影响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银行信贷,做的很多投资,包括在海外的投资基本上都是亏本的,于是很多国企将银行的低息贷款,以贷放给民营企业,收取高利息,加重了民营企业的负担。银行业是不准放高利率放贷的,但是借着国有企业的手,银行绕过了监管层,间接高息放贷。

三、经济运行成本过高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投入,使得中国经济对初级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如原油、金属矿产等的需求特别旺盛。由于中国经济总量大,对这些大宗商品的需求量也是非常巨大的。虽然中国是这些资源性商品的大买家,但是我们却并没有掌握这些资源性大宗商品的定价权。现在的情况基本上是中国买什么,什么就涨。同时,随着近年来新兴市场国家发展迅速,整个国际市场对大宗商品的也需求大幅增加,也导致大宗商品的价格快速飙升。其中,石油价格从十年前每桶十几美元涨到了现在的每桶100美元以上;铜的价格也由原来的1500美元/吨上涨到现在的9500美元/吨;黄金价格由2001年的300美元/盎司涨到了现在的1700多美元/盎司;同时,镍、铅、锌、锡等稀有金属的价格涨幅甚至达到了几百倍;食品、饮料、小麦、大米、大豆等的价格也不断上涨。中国的经济如果仍然按照现在的发展方式继续走下去,经济运行的成本将会非常的高昂,如此高昂的经济运行成本将会把中国经济拖垮。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到了必须要改变的时刻,否则,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也将会就此打住。

四、劳动力要素市场不开放

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在于改革与转型。政府虽然一直都有关于经济改革的动作,但是政府的经济刺激政策,如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量修路修桥,搞基础建设等等,都是对生产要素的投资。凯恩斯的理论告诉我们,投资能够通过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经济的增长,并带领美国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代,并在之后凯恩斯流派成为美国经济的主流学派。但是,美国经济60年代出现了凯恩斯流派无法解决的滞涨问题,这充分说明了该派理论所倡导的投资带动经济的发展的主张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加大投资,本质上来说是对生产要素的投资,当然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采用该策略都达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生产要素投资增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有限的,当生产要素投资增加到一定程度以后,就需要加大劳动要素的投资了。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当时,东南亚新兴国家大量的举借外债来增加生产要素的投资,忽略了对劳动力要素的投资,使得实体经济发展发生扭曲,最后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中国的经济现在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生产要素的投资已经到了瓶颈,例如上文所提到的产能过剩,经济运行成本高,国企垄断等问题,现在迫切需要加到对劳动力要素的投资。但是,在国企和政府职能机构中,优秀人才的选拔并不是通过竞争机制挑选出来,而是通过上级和组织的考察与推荐来决定的。人才的选拔方式存在片面性和主观性,也导致了很多优秀人才无法脱颖而出。虽然在民营经济领域,劳动要素市场是充分开放的,但是中国民营经济整体的竞争力太弱,无法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里的薪酬待遇与良好的职业培训机会,导致了优秀人才不愿意去民营企业的现象。中国经济要转型,要改变经济发展方式,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对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开放与竞争。

五、结论

中国经济的下一波巨大发展的前提是,开放中国的劳动力要素市场,在该市场增强竞争,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让优秀的人才来促进转变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实现经济软着陆,让中国的经济继续成为世界人民眼中增长的奇迹。(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韩挺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1(03)

[2]渠立民.制度与经济增长:对中国经验的解释[J].经济体制改革,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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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2-0051-02

平凉市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2008年全市总人口240.187万人,农村人口191.03万人,农村劳动力116.2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达46万人。近年来, 平凉市把劳务输出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长效措施,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农民人均生产规模狭小、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的消费群体和消费空间有限、农产品商品价值实现困难、农民就业不充分,非农就业机会少等问题,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仍是当前平凉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平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主要特征

1.劳务输转数量增加,规模扩大

2002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18.01万人次,到2008年转移人数52.68万人次。“十五”期间,全市共输转务工人员115.3万人次,输出人数和劳务收入总量以每年20%左右的增幅递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呈规模推进态势。

2.转移空间的半径明显扩大

2002年劳务输转主要以省内、西北地区为主,转移空间表现为就地、就近。 到2008年,转移到省外的劳动力人数上升到28.57万人次, 占全部转移劳动力人数的53%。劳务输出的去向从西北地区逐渐向华北、华南、东北、东南沿海地区扩展。劳务输出的半径东可达江浙,西通新疆,北至内蒙,南跨广州、深圳。

3.以自谋输出为主,有组织转移的比重逐渐上升

近年来, 平凉市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领导,有组织输转大幅提升。2007 年,全市有组织地转移劳动力20.83万人次,比2002年的3.81万人次增加了17.02万人次,增长幅度为419%。有组织输转的占比由2002年的17.3%上升到2007年的40.1%。通过有组织的输出, 使农民出去打工由自发行为变为组织行为, 由盲目流动变成定向就业。

4.稳定性转移的比例不断上升

近几年来, 随着观念的转变、培训的开展和有组织转移的加强, 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增强, 常年转移的数量日益增多。以庄浪县大庄乡为例,2005年劳务输出总人数为3 433人,其中常年转移的数量2 632人, 占转移总数的76.7%;季节性有801人,只占转移总数的23.3%。

5.劳动力转移结构仍以单纯体力型为主

转移的劳动力大多是初中以下程度的青壮年男性,受教育程度较低。以庄浪县大庄乡为例,2005年劳务输出总人数为3 433人,男性2 975人,女性458人。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 690人,初中以下程度的占94.7%。所以,在输出层次上, 仍以单纯体力型为主。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领域男性基本在建筑行业、采掘业、铸造业;女性主要在家政、饮食、娱乐服务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平凉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劳务输出的经验,为改善平凉市劳动力的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对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过程,它涉及面广,受制约的因素众多,目前平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全市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及文盲和半文盲比重高达20%左右,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5年左右,受过各种技能培训的人员只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7%,劳务培训工作滞后,输转质量不高。据统计,平凉市劳务工大部分集中在建筑、铸造、矿山、轻纺、餐饮等脏苦累险岗位,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收入偏低。从区域看主要集中在西北和华北等低收入地区。

2.思想观念滞后,基层劳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

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和区域封闭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体制,使该地区农民缺乏“走出去”的意识。部分基层劳务工作人员对劳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不从实际出发。有的县区在资金筹措方面向上伸手多,等、要、靠思想非常严重。

3.劳务输出的结构不合理

劳动力转移“三多三少”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即自发性、分散性输出的多,有组织输出的少;季节性、临时性务工的多,稳定就业的少;从事体力型、低收入工种的多,技能型、高收入工种的少。与“离土又离乡,农民变市民”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4.农民工培训体系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不健全

有的县区至今还没有把县区内培训资源整合起来,培训机构分散,多部门管理,培训资源浪费严重。有的县区培训与鉴定、培训与管理、培训与就业衔接不紧密,信息传递不畅,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特别是市一级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出桥梁纽带作用,个别县至今还没有建成劳动力市场。

5.信息化建设滞后

虽然市上劳务办与就业局合署办公,初步实现了市级劳务输转与城镇就业工作的统一,但多数县级劳动力市场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有的县上至今没有培训中心,经费投入不足,劳务工作办公设施落后,尤其是乡镇劳务信息平台基本是空白,大量的劳务信息在乡镇一级形成断层,外地的务工信息收不到,本地的劳动力信息传不出,已成为阻碍劳务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

6.管理服务及农民工维权不到位

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损害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挫伤了农民工外出就业的积极性。

三、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

1.加强劳务输转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劳务经济工作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农牧、扶贫、财政、发改、计生、教育等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务输转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加大劳务输转宣传力度,增强外出务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整合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资源,利用目前全省已建立的557个职业介绍机构,延伸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能,在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窗口,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中介、跟踪管理等各类服务。同时,构建全省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设置专门机构管理劳务输出工作,彻底改变劳务输出工作多头管理、分散负责的局面。

2.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

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种办学机构,使现有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等培训机构得到相关部门资格认证,劳务培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培训资金紧缺问题。同时,要对现有培训项目、培训任务进行合理分解,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和劳务移民扶贫开展项目资金,开展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重点推行“四种模式”,即订单式培训、引导式培训、项目定向培训和校企联办培训。做到先培训后输出,促进农民向“产业工”转变,实现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

3.创新平凉劳务品牌,以品牌占市场

“十一五”时期,平凉市劳务输转工作要取得超常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平凉劳务大军”的牌子。劳动力作为一般商品,要想能够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高的价格,就必须要建立平凉市自己的优势劳动力“品牌”。近几年来,甘肃省的一些市州和县(区)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当地实际,创建了一批有优势有竞争力的“劳务品牌”。如天水市“蔬皇故里建筑工”,有效地提升了该地区劳务产业化程度,增强了劳务市场竞争力。目前,全省各地借鉴天水市劳务品牌做法,结合当地劳务人员的实际情况,把创建自己的劳务品牌作为提高劳务经济竞争能力的一个战略问题,加强以品牌促进就业,提升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水平。

4.构建完善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首先要建立维护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体系。一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欠发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加强项目审批和许可证发放的监管,健全信用制度,实行失信惩戒,建立市、县工程款和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信用档案,定期通报不良信用记录。另一方面,政府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公共职能来履行,提供无偿的法律、法规服务。其次,建立健全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体系。

5.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保障机制

首先, 要加强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允许外出农民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其次,要不断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 同时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使进城农民同城镇居民具有相同的身份, 享受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的同等权利, 从深层次上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最后,切实维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成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 具体负责对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援助。

参考文献:

[1] 沈茂英.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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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因生产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时,由街、镇提出意见,经区革委会批准后,在本辖区范围内招收,由区劳动科办理录用手续。

三、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或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调动工作的,在本市范围内,由区和区之间协商解决。跨地区调动的,按市劳动局(79)136号文件精神,经调出调进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市劳动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经区革委会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退休(包括退养)。职工退休后子女顶职问题,可参照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精神,由区劳动科、工会负责审批。需要招收外地、农村子女的,由所在区劳动科集中后,报市劳动局办理。

退休金和保养费标准,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支付能力,由各区自行确定。经营情况好的可按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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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形成于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的是“调解-仲裁-诉讼”体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经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或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审终审程序处理劳动争议。这一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的深入,利益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使得各种利益主体的独立利益区分明显,矛盾也日益增多。劳动纠纷大幅增长,劳动调解结案率却逐年下降,仲裁率逐年增加,不服仲裁又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随之增长。在新的形势下,现行的“调解-仲裁-诉讼”体制的弊端已露端倪。如何完善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体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改革与完善,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其功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着重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该法整合了现在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种劳动调解组织来参与处理劳动争议,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一些组织。但在实践中,劳动争议调解的功能并不能很好地发挥,甚至名存实亡。其原因是:第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权威性明显不足,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不象劳动争议仲裁那样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个必经程序;同时,因大部分调解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从而影响着对劳动争议作出客观公正的理性判断,所以其调解结果有时会受到质疑。第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做出严格要求,只是说“可以设立”。既然不是命令性规定,一些企业出于经济成本或人力成本考虑,或者根本没有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者即使设立该机构但并未实际运行。第三,调解委员会是由企业设立的,其人事和经费都由企业管理,这种人身与财力上的依附关系决定了调解委员会很难保持中立超然的独立人格。

2.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高昂,劳动者难以承受

从时间成本层面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从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与之相比,《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根据以上规定,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裁两审,在正常情况下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如果遇到上述“特殊情况”时间会更长。从经济成本方面看,劳动争议处理的这种“调解-仲裁-诉讼”机制,囊括了几乎所有的解决争议手段,机制每个环节的展开都需要当事人投入一定解决争议的经济成本,如聘请律师费用、仲裁及诉讼费用等,对于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就业压力的劳动者而言,这些成本累计起来有时是难以承受的。

3.“先裁后审”的劳动争议体制有违意思自治原则,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根据《劳动法》和《条例》的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以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程序依据,无需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即可立案。这种规定使仲裁成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这种制度的本意是充分利用劳动仲裁部门熟悉劳动法律规范的优势,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并能有效地得到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司法保障,但制度运行中却出现了问题。一方面,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劳动争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争议,双方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因此,当事人应当有权自由选择调解、仲裁可诉讼等救济途径。而强制仲裁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市场经济体制下主体意识自治要求,没有体现出仲裁应有的自愿原则,实质上是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另一方面,弱化了仲裁高效率、高权威的职能。按照仲裁前置原则,仲裁要服从审判。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终局处理权。大多数通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会选择继续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仲裁并未实际发生法律效力,这种体制上固有的弊端不仅导致仲裁机构没有缺乏主动性,履行程序了事,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4.仲裁与诉讼在程序的衔接上仍有待于完善

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上相互脱节,具体表现为:第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讼后,法院审判不对仲裁审理和裁决做出任何评判,审判活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头开始,仲裁裁决书实质上失去了法律效力。第二,“仲裁-诉讼”体制,仲裁虽然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表面上给予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维护,而客观上却形成了仲裁、诉讼各审各的,二者互相割裂的局面。第三,在裁审实践中,仲裁机构熟悉劳动政策和相关法律规范,但缺乏系统、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而法院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却缺乏对劳动政策和具体规范的熟悉掌握和运用。

二、完善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之对策剖析

1.应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针对上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功能弱化的状况,建议为了促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发展,在应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单位尽快地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也要重视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最好是在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专门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筹建、指导、监督和管理。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经费和工资待遇由企业按照职工人员或一定工资比例统一交纳给调解委员会的管理机构,由他们再统一拨付。从而保证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在立法中应对劳动争议调解给予更多的关注,确定劳动争议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并在法律上确保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为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培训劳动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2.建构科学合理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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