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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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学校开展安全“体检”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园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系统的安全“体检”,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整治,进一步推进我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我园安全管理、净化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幼儿园安全稳定的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幼儿园开展安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副组长:***(教研组长,分管安全管理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
所有成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负责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
三、检查内容
在抓好我园安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关键部位的检查。结合本园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安全大“体检”工作。
1.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检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2.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继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和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特别是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整治情况,做好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及按活动安排进行演练。
3.幼儿园安全保卫情况。检查我园专职保安人员的管理及履职情况,特别是门卫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规范使用情况。
4.幼儿园全园安全大排查,检查各楼层各种设施是否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5. 幼儿园大型玩具大体检。检查大型玩具的螺母松动、焊接口有无损伤、塑料材质有无风化等现象;幼儿有无不按规则游戏的,上下通道玩耍时是否拥挤等。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14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4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技术规范,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治理建筑施工多发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文明绿色施工为重点,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
专项整治内容: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重大坍塌事故和各类施工扰民事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四口五临边”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等。预防重大坍塌事故的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办公用房、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的材质及搭设情况等。控制各类施工扰民事件的重点是:施工振动、扬尘、噪声、光污染以及基坑变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高处坠落和坍塌造成的一般轻微事故数量相比2008年有明显下降,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增强企业文明、绿色施工意识,切实减少因施工扰民、污染环境造成的投诉和上访,营造和谐、稳定的建筑施工环境。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建设各方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各企业成立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研究和部署防范坍塌、高空坠落、施工扰民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各企业于4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安监站,并印发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2月上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监理企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主要施工环节的巡视和督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具体各时段重点工作拟作如下安排:
4月,在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施工脚手架和井架搭拆、钢结构安装等登高作业人员的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登高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身体状况、工作装备等情况。
5月至6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登高作业操作规程、施工坍塌防范要点、文明绿色施工标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努力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水平。深化建筑工地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民工队伍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考核,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建筑工地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防止施工影响考生备考。
7月至8月,集中排查高温及台风汛期建筑工地防暑、防汛抗台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工地临建设施以及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防护架、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测,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创新活动。重点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钢结构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和设施的定型和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十一”建国六十周年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月至12月上旬,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制订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工地消防安全和室外作业的专项检查,提前落实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等各项防护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下旬)。由各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对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12月下旬召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经验与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宝兴,副组长:章伟东,成员:局党政办、建工科、建管处、公用处、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大队、招标办、造价处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各行政区域的建设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程序。研究制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将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高支模、起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监管对象,按照“三定原则”实施挂牌整改,确保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3、强化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督促企业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强制性检验检测和使用过程的复检检测,做好安全防坠器等限位或保护装置的检验检测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施工电梯防坠落的定期试验和防坠器的年检工作。
4、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一是严格控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审查、备案等环节,高层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及高、大跨度钢结构吊装等重大危险性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予以备案。二是加强过程监控,全面推广应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拓展建筑市场监管网络平台,研发安全综合监管子系统,实现建筑安全监管“两场”联动,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能。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做好基坑、周边建筑及临建设施的变形监测。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建筑安全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
5、宣传贯彻《*市城区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从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环境踏勘、调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着手,最大程度防止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以及房屋拆除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周边环境。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告知制度,按照“告知在先,服务在前”的工作原则,向企业告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和光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制定2009年工作要点,建立施工扰民举报制度和居民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及时化解问题。
6、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和质量过程检验,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工法,提高安全施工技术水平,强化高支模、深基坑等复杂技术工程的质量监控,防止因违规施工造成施工技术失误或工程质量缺陷而诱发安全事故,以过硬的技术质量管理保障工程结构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7、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做好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康杯”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