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

时间:2024-03-07 15: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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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468文献标识码: A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现状,每一位公民和每一个社会团体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有序的参与维护我国的环境安全,这也是当今中国政治、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环保意识不强,参与途径单一,环保制度和法律不够完善,公众参与环保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为了更好的发挥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唤醒公民环保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一、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和兴趣的社会群体对政府设计公共利益事务的决策的介入,或者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活动。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渐突出,仅仅依靠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和解决环境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公众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境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它也是政府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制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确定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监督环境法的实施,调处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公众参与原则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也是经济和环保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体现环境决策的民主性

环境决策是一种综合性的决策,涉及多门学科,同时也影响到多方利益主体,中国的传统环境决策模式是计划经济下的决策模式,国家机关单方面根据本部门、本地方的利益,独自进行决策,很少与其它部门或其它地域进行协调,很少考虑公众的参与,因此在这种模式下做出的环境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环境决策,必须听取民众的意见。缺乏民主的环境决策,必然也会缺乏科学性,缺乏科学性的环境决策必然会偏离事物正常的轨道,出现与实际相悖的情况,不仅达不到防治污染的目的,还有可能会加剧环境污染。

(二)公众参与使环境决策更加有效

听取公众的意见,使环境决策更加透明化、社会化,使政府的决策更加客观和贴近民意。良好的公众参能使环境决策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如果公众没得到切实的环境权利保护,那么也就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救济,不仅挽回不了已失去的环境权益,甚至还会倍受精神之害,极大地挫伤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环保,有利于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也有利与科学民主的环境决策执行。

(三)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问题,目前公民对环境的关注度很高,但是参与度很低。

二、公众参与环保存在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公众参与环境决策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首先公开的环境信息量有限、信息公开渠道少。环境方面的信息往往只在政府审批建设项目阶段才向公众公开,而在建设项目规划、运行阶段很少向公众公开。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产污情况很难了解,同时政府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公众对环境保护认识欠缺。再加上受人为封锁、截留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众不能客观的了解环境现状,甚至会获得一些错误、扭曲的信息。我国当前的环境信息公开是政府权力型。其公开方式往往凭经验,不恰当的公开方式使得环境信息无法及时、准确、有效地传达给需要和关注这些信息的人。被监督者很少去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回应公众建议,公众往往只是被动接受。由于缺乏引导和解读,使得公众不能有效地理解这些材料,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果。

其次不切实际地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致使某些参与低效、无效甚至混乱。在调查公众意见时,代表性不强,范围也有限,整个调查过程不够规范、科学。组织者有时因自身利益,通过调整代表性质、组成比例等措施偏好地选择,致使选择出来的代表不能代表大部分人的意见。

最后是监督救济制度不完善。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忽略了环境问题,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往往以牺牲环保来促进经济,不少侵害公众权利的行为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有利阻止。当公众利益受到损害时,公众所采取的抗议、申请行政复议等手段并不能使公众得到有利的行政救济。法制的不健全,也使得排污单位有漏洞可钻。

(二)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够,环保观念淡薄

目前公众对环境方面的知识了解较少,加之很难参与到国家的行政决策和管理中去,环境决策与环境保护中公众的参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环境保护与己无关,是国家的事情。

(三)公众参与形式单一,参与深度不够

目前主要集中在利用各种节日(如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臭氧日等)、会议、研讨会等进行宣传参教育,公众参与的领域尚未触及对政府环境决策的参与。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体力量薄弱、影响小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社团组织有2000个左右,这些组织中大部分还是自上而下的、由政府扶持的官办型民间组织。受资金、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也非常有限。

三、如何公众更有效的参与环保

(一)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也是促进公众认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通过环境立法使人们获得更多和更大的环境权益,以增进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二)加大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将环境教育作为正规教学的一部分;加大对农村的环保宣传力度;利用先进的电子媒体,让更多的人了解环保,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三)提高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手段,保证公民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政府应该创造条件鼓励公民参与环保,让民众走进排污企业,提高积极性。

(四)引导民间组织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民间组织是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也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让更多人参与环保的一个重要途径。政府必须重视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合理引导,使之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的促进环境和社会和谐发展。

公众参与作用的发挥受法制保障、参与渠道、公众素养、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法治化进程的影响,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必须重视公众参与。中国的公众参与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从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增加方式方法等多个方面加以努力。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保的长效机制,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57

[2]向佐群,唐敏.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J].云南: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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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及表现

长期以来,在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都在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而广大公民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很多时候是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意识缺失

公民的危机意识不足,对公共危机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大部分人认为公共危机教育对象有主体客体之分: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指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危机教育的政府负责部门以及人员,包括学校,机关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如应急办、气象局、地震局等;公共危机教育的客体对象包括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公民。公民被认为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接受者,危机教育的责任更多体现在各级政府部门身上,忽略了广大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2.参与行为缺失

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的参与缺失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在进行公共危机教育时的参与行为也严重不足。我国一直把危机教育视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过程,公共危机教育只针对在校学生,教育过程中只有师生的互动,忽略了学生家长和其它家庭成员。由于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导致部分公共危机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原因

1.传统的政治文化因素

长期以来,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大多数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危机管理任务,包括公共危机教育。这种政府主导的危机应急反应机制强调的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作用,忽视了公民参与的作用,因此,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只能被动的接受安排,缺少积极参与公共危机教育的制度化环境。在公共危机教育上,社会公众也习惯于依赖政府组织传授,缺少自发结成社会组织,主动相互学习以应对灾害危机的意识。

2.公民自身的参与障碍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广大民众在公共危机教育上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机意识淡薄,大多数民众认为危机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自己关系不大,忽视危机应对知识的学习;二是缺乏责任感,没有形成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正确认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危机教育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公民参与的事项具有短期利益性,对于那些事关长远利益却短期表现不明显的事务显得漠不关心。危机教育是为了避免、减少和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其对公民产生的影响是长期的且难以明确的,广大民众因此对公共危机教育并没有太大关注。

3.公共危机教育缺乏系统性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没有把危机防范和危机教育纳入到政府政策的核心议程上来,在公共危机教育上投入较少。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负责公共危机教育的部门和机构,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还停留在常态性危机管理的阶段。此外,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几乎没有关于危机教育的内容,既没有专业的传授公共危机教育的老师和较高水准的中小学公共危机教育专用教材,也没有相对应的危机演练等。同时,社会各界对于危机教育也看法不一,社会教育范围窄,只是少数企业或者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危机宣传,不是面向广大群众的全民教育。

三、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

应对公共危机,政府扮演着重要的主导角色,但政府又不能够也没有必要包揽一切。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国家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危机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公民应该不只是公共危机教育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危机教育的策划与实施的积极参与者。

1.公民参与是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危机文化的迫切需要

国家民众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共危机管理的效果。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理性的公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要将防灾教育渗透到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实施全民、全程、全方位的防灾教育宣传、普及和演练活动,增强防灾意识、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付诸行动,让社会公众在行动中慢慢养成习惯,在习惯中培养危机文化,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

2.公民参与是完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的基本保障

对于我国目前的危机教育体系来说,关键是要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因此,应该将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纳入到教育体系中来。首先,非政府组织作为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扎根于社会基层,其组织的防灾宣传教育大多简便易行、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有时比政府部门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更有针对性,更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其次,广大民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危机教育过程中能来,能弥补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有效整合全社会危机教育资源。

3.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科学性、实效性的坚实基础

在社会正常状态下,开展由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多层次的危机教育是政府部门公共危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这种危机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危机意识的培养,反过来又能对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能促进公众参与的能动性和理性。危机教育为了百姓,危机教育尊重百姓,危机教育依靠百姓。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宣传警示、学校教育、社会演练等各种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能力,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最终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而目前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搞运动式的教育,把一些求生演练等活动当时的命令布置下去,既干扰了群众的生活休息,也达不到危机教育本该有的效果。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尊重其主体地位,注意从公众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切合教育对象实际的办法,这样才能让公众尽快熟悉危机教育的流程,也有利于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懂得如何从身边开始进行自救和他救,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效性。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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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历史时期,学者们对市民社会的研究都有不同意义上的认知,但基本上现在大部分学者认同在人类社会历史中应把市民社会的发展分为三个层次的历史时期,即古典市民社会发展时期,现代市民社会发展时期与当代市民社会发展时期。这三个历史时期均有许多学者对市民社会的研究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其中以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为代表的古典市民社会学说派,以黑格尔与马克思为代表的现代市民社会学说派,以葛兰西与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当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学说派。

 

(一)古典主义上的市民社会

 

在市民社会研究的最初,市民社会的概念是与野蛮相区分的,其源于对城市文明的总结。而那个时期所谓的市民社会是城邦社会中的一小部分,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与大部分社会成员的公共生活方式相分离,有着自己的生活范围,他们享有城邦赋予的公民权,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他是这样区分公民的,即:牡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2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叱宝里体现了,在城邦中被赋予公民权的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那些奴隶、妇女和儿童根本没有自己的生活范围与独立的公民人格。西塞罗对那个时期的市民社会也有着在这个基础上的理解,在他看来,市民社会是指“单一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这些共同体有自己的法典,有一定程度的礼仪和都市特性、市民合作及依据民法生活并受其调整,以及-城市生活。和-商业艺术。的优雅情致。”

 

(二)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促使了人类社会的多元发展,这一时期出现过很多早期的论述市民社会构成的思想家,其中包括包括洛克、孟德斯鸿、亚当·斯密等,但是其论述多为没有清楚界定市民社会与国家公共领域生活的区别。之后的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在现代意义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深人研究,其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明确加以区分,这是在吸收和继承上述思想家理论成果的同时并加以创新的结果,从而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的确立者。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详细而系统地阐述了市民社会的构成、性质、作用等,并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做了清晰的界定厂要黑格尔之后的马克思经过认真分析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充分肯定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合理内容的同时,也明确指出其严重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对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完善。马克思从“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角度来概括现代市民社会的,从而使市民社会理论更全面、更深刻,并超越了黑格尔从“需要的体系”这一角度规定的市民社会理论,避免了仅仅将市民社会概括为单一层面的经济交往的“需要的体系”这一弊端。

 

(三)当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变化导致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也发生着巨大的改变,随着政治国家队市场干预和规制力度的增大,政治国家在社会中公共领域的话语权越来越强,而私人领域范围的缩小与公共领域的不断扩大,带来的是政治国家与社会逐步融合,逐渐出现社会化的国家与国家化的社会概念。葛兰西基于文化传播的视角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变化进行了音8析,继而提出了不同于前人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不是马克思论述的那种简单的物质关系,总和,理解市民社会更应该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去分析,市民社会应包含思想文化体系,即关于社会文化知识与精神生活。哈贝马斯对市民社会理论的新发展同样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哈贝马斯在融合葛兰西、黑格尔、马克思三位大家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丰富了市民社会基础理沦配究的基础上。哈贝马斯在其《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对市民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他在市民社会理论中建立了生活世界这一范畴,生活世界概念并不包括以往的私人经济领,指纯粹的社会文化体系。

 

二、市民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天然联系

 

(一)环境保护的内涵

 

环境保护的理念主要是减少甚至避免造成环境负担及危险所采取的措施或行为整体卢其主要特征之一即为公益性,主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矛盾和关系主要以人为整体的一方,以自然环境为另一方。因此,环境保护这一理念是在支持、保障社会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以维护公共领域利益为核心的一种公益性极强概念,其包含的不仅是执政者与国家的管理意志与利益追求,也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性要求。狭义上来讲环境保护应包括三大内涵:(1)为排除现已存在与出现的对环境的损害;(2)为去排除或减轻现在对环境可能或潜在的危险性;(3)为经由预防措施的采取来防止对未来环境的危害性。黝人广义上讲环境保护不仅应包括环境公害治理与抵抗,更应包括环境的维持与资源的有效管理以保障人类生活与生存的基础,那么这一具有预防计划性的措施涉及面甚广。传统环境法要求国家在采取干预措施来排除环境公害的损害与危害,但国家权力相对市民社会的自由往往是尽量避免的,避免过分压抑市民社会的自由秩序,这就体现了国家环境保护措施的局限性,因此维护公共利益的环境保护理念推广并不能仅仅由国家利用行政权去维持与推行,从而更加凸显了市民社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特殊地位。

 

(二)市民社会中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化

 

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构成了市民社会最初的构成目的,尽管其从事市场交易行为的动机纯粹出于私利,但他们这种利益上既相对立又相依赖的交易关系恰恰为各个私人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权利义务保障。因为市民社会中的任何人,如果他不能首先满足别人的需要和利益要求,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自此构成了以市场交易需求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的权利义务体系。各个不同的私人利益在相互对立与竞争中形成共同利益,在于其一旦离开了市民社会利益共同体,任何私人利益都将无实现的可能。市民社会中私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辩证互动态势,自发形成了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个个别利益实现的社会机制、私人利益共生共存的制衡机制和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动力机制。市民社会内部调整公共领域利益的规则自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来,其要求只有以充分尊重各个不同市场主体利益取向的基础上,保证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推动着社会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实现。那么,这必然形成市民社会关心社会共同利益的利益倾向,即一定范围内的公益性。

 

由于市民社会独立自主的发展,从而使市民社会成员在拥有了其自主意志决定市场交易对象和方式的过程中,通过自身价值和私人利益的实现,个性自由得到了张扬,自主精神得到了培育,公益意识得到了加强,并且由此提升了其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国家公共事务的能力。独立自治的市民祠差戮为祠差轰主体提供了平等和自由竞争的舞台,使社会成员摆脱了政治社会身份歧视与限制的羁绊,市民社会的成员更够更切实地接触公共利益与界定公共领域。通过市场经济的规律去对国家公权力难以干预的领域去从根本上关注与保护公共利益。即“市场经济提供了个体条件、空间条件、观念条件和法律条件,为经济主体平等、自由、独立地开展经济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黔立样的社会经济基础也使市民社会拥有了国家公权力不能完全把握的使用工具一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去关注与解决公共领域生活存在的问题,是市民社会相比国家公权力拥有的更有效更直接的调整手段。因此,作为公共领域问题的环境保护问题自然也会引起市民社会的关注与共鸣,市民社会的发展导致市民社会对公共领域的关注,现代环境保护意识的萌发是在公共领域内的一场意识革命,那么市民社会这种对公共领域的关注的热情与维护公共利益的独立属性便给予了市民社会参与这次环境保护领域革命的天然理由。

 

所以说,市民社会的发展演变必将由狭隘的个人主义中心向公共领域中心过渡,这种过渡是自然而然的,是独立自主的演变。环境保护意识的萌发及实施需要市民社会去起到理解与维护,相反市民社会关注公众领域的迫切心情也必然让市民社会去关注公共环境的保护工作,至此市民社会发展的三个层次体现了市民社会与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天然联系。

 

三、市民社会的演进与公众参与的必然

 

(一)公众参与的环境法内涵

 

公众的意愿是每个具体人群或个人意愿的集合,公众利益同样也是每一个具体人群或个人利益的集合。个体的意愿或利益只有符合公众意愿或利益时,才具有合理性。公众参与制度是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境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公众参与是符合环境管理特点与富有成效的制度,在国际社会和各国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许多的国际法文件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等都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公众参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许多国家的环境法也对公众参与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二)市民社会中公众参与意识的升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其实质已经是由不同利益主体基于市场经济平台而产生的平等自由关系,以及通过市场交换而形成的互为手段与目的的利益与需要的体系。市民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进过程中,其中的“需要的体系”通过普遍化的契约市场交换主体将从最基本的私权独立的家庭关系中隐含的平等关系上升为社会普遍的交往形式,使独立个体的自主交往关系在整个社会获得了“形式的普遍性”.但市场交换体系使个人从传统社会中的人的依赖关系中解放出来的同时也使市场独立主体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程度大大提高,物质利益的相互需求成为市场独立主体建立相互交往关系的重要枢纽。然而这种物质利益追求是建立在机会的偶然性与交往程度的短暂性,以及完全功利性的契约关系基础上,这种或然的不稳定的交往体系决定了基于利益双方自结成依赖关系依赖就是不稳定与不持久的。迪尔凯姆曾说过:“在唯有利益独霸一切的时候,任何事物都无法牵制人们的私心,每个自我都觉得自己与别人处在剑拔弩张的态势中,他们所达成的所有休战协定都不可能维持太久。实际上,自我利益是世界上最没有恒久性的东西,这样一来,人们只能形成短促的接触和联系。因此,我们必须看清楚,这究竟是不是有机团结的真正性质。”

 

综上所述,市民社会是由独立个人自主交往的私人关系构成的,这说明市民社会不仅存在包含着经济交往领域,同时也包含在非经济交往的其他社会交往领域。那么,公共领域作为市民社会基于市场发展关系必将关注的领域,决定了市民社会在经济交往领域的基础上必将形成的一种文化批判领域。市民社会通过自主的经济交往建立了政治国家之外的一独立性话语权,而市民社会为了维护这种独立性的话语权必将在个体经济交往的同时通过组织化的形式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力量并展开了与政治国家的互动和博弈。公共领域问题的公众参与形式就自然成为了市民社会中产生出来用以克服其内在局限性与国家文化领域垄断的新的社会力量,它的出现已经超越了以往物质经济利益关系中纯粹对物资利益的追求,通过在公共领域参与问题解决的方式,产生出不同理念和自由价值观的碰撞和融合而达成社会的公共理性和普遍共识,以实现整个社会有机团结的理性建构和价值整合。

 

四、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的内在联系

 

(一)市民社会中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性

 

通过上文对市民社会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天然联系及市民社会与公众参与必然性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市民社会这个处于人类社会交往中的个别领域,其本身的发展与演进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由狭隘的独立家庭生产体系向社会公众交往领域过渡的,这个过渡的过程也建立了市民社会在公众领域维护其根本个体利益独立话语权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博弈。市民社会关注重心向公众领域过渡的过程其参与的形式即为公众参与社会与国家问题决策,质疑与监督政治国家行为的方式,由于市民社会中私人公共领域对公众领域问题关注的必然性,加之环境问题的解决作为公共领域必将面临的问题,那么市民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发挥其应质疑国家、批评国家的作用也便顺理成章,市民社会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关注必将是以公众参与的方式参与公众领域话语权的争夺中的,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对环境问题的解决以达到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其交往环境中的个体利益。而公众参与便是将公众的意愿即每一个具体人群或个人意愿集合起来通过种种途径,以公众代表的方式,集中公众的意见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市民社会中环境保护工作需求公众参与的必然性

 

环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公共领域问题,不仅包括对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的解决与治理,并且包括对未来将要发生的环境问题的预防与规范,而政治国家针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防治要遵守最基本的比例相当性原则,即针对环境污染行为对于生命健康之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对自由市民社会适当干预的法律法规,国家权力对公共秩序的维持必将存在一定的社会领域死角,环境问题的治理与预防也存在相应的真空地带。那么环境保护工作的展开与实施就呼唤一种来自社会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这个问题处理的空白地带,建立在独立平等关系基础上的市民社会是拥有高度自主意识的市场经济主体,这些社会主体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人,以及这些个人所自愿参与组成的社会群体、社团组织、利益共同体”等,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和个人价值的实现,他们会“积极地参与和从事公益领域的事务,他们在法律和规则的范围内开展合理的运用市场自然规律的方式去不断地扩大对环境问题治理的范围。”并且由于市民社会在非官方属性的物质交往领域的存在,其社会主体的自愿性利益交往和自主性市场交换行为的日渐发达,可以培育更多具有独立环保精神和防控风险意识的环境保护主体。

 

五、结语

 

市民社会对公众领域的关注赋予其对参与公共事务的契机,那么市民社会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就与环境保护领域便结成了必然的联系。市民社会的参与力量加人到人类社会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其成员在不断地探索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新思路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及组织形式丰富和健全社会对环境问题解决的方式,深人地理解和总结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活动,使环境问题治理的运行方式更加健康规范并对自由社会的干扰程度最低,从而为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发展注人了无穷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着,吴寿彭译政治学网商务印书馆,2009一11

 

篇4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163-01

一、参考咨询服务隐性知识的内涵

隐性知识是迈克尔·波兰尼在1958年从哲学领域提出的概念。他在对人类知识的哪些方面依赖于信仰的考查中,偶然地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这种信仰的因素是知识的隐性部分所固有的。波兰尼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通常被描述为知识的,即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只是一种类型的知识。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像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他把前者称为显性知识,而将后者称为隐性知识,按照波兰尼的理解,显性知识是能够被人类以一定符码系统加以完整表述的知识,如语言、数学公式、各类图表、盲文、手势语、旗语等诸种符号形式。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相对,是指那种我们知道但难以言述的知识,通常表现为经验、技能、专长、印象、灵感、洞察力、直觉、心智模式、预见性、信仰、价值体系(观)、团队默契、组织文化和风俗等。

根据以上论述,结合高校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工作实际可知,参考咨询服务隐性知识的内涵及特点表现为: (1)参考咨询服务的隐性知识是咨询馆员个体在长期的咨询实践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个性化、经验性知识; (2)参考咨询服务的隐性知识与特定的环境和背景相关联。一旦脱离特定的环境和背景,其隐性知识就会失去存在的基础。如适用于某些特定用户的隐性知识可能会因为用户或资源的变化而失效; (3)参考咨询服务的隐性知识与咨询馆员个体无法分离、存在于即时的咨询活动中,在被使用时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而且稍纵即逝。

二、参考咨询服务隐性知识的重要性

1.参考咨询服务提供的主体服务是知识服务

从参考咨询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角度看,参考咨询服务是以学科专业为基础,采用现代化通讯、计算机、网络设备与技术手段,依托各种载体、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利用多种咨询服务方式,通过各种网络参考咨询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各类型、各层次咨询问题的活动。因此,可以说,参考咨询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知识含量较高的专业服务,主要依靠知识为用户服务。

2.参考咨询服务提供的产品具有特殊性

参考咨询服务是知识密集型服务,其服务产品的提供不像一般工业制成品那样,对机器高度依赖,可以标准化、批量生产,而是主要依靠咨询馆员根据 不同的具体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去解决用户的各种复杂问题。在咨询馆员所使用的知识和技能中,一部分是咨询馆员间共有的知识,更大一部分则主要是依靠咨询馆员的经验、灵感、洞察力、咨询技巧或独有的信息资源、咨询工具等隐性知识来完成。因此,参考咨询服务产品的提供与咨询馆员的隐性知识密不可分,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3.参考咨询服务过程中与用户形成的关系特殊

参考咨询服务中,不仅服务产品依赖于咨询馆员个体,用户关系也依赖于咨询馆员个体。比如,在具体的参考咨询服务中经常能看到这种情况:相应学科领域或行业内的用户更愿意比较稳定地接受相应咨询馆员的服务。更有甚者,当相应咨询馆员暂时离开或永久离职的时候,用户可能会很失望的“改天再来”甚至选择离开。因为用户认为,在该部门,他已经不能得到像离开或离职的原来咨询馆员提供的可以比较信赖的服务。表面上看,这是用户关系问题,本质上也是对特定知识的依赖。

三、参考咨询服务隐性知识的管理

1.在部门内营造有利于隐性知识共享的良好环境

在部门内营造有利于隐性知识共享的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营造良好的组织文化。优秀的组织文化是实施有效知识管理的先决条件,这一点是由知识的特性和知识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决定的。知识资源不像物资资源那样有形、可计价、易管理,创造知识、分享知识的过程是一种无形的活动,它不易被监控也无法以外力强迫。因此,应当建设良好的组织文化,使咨询馆员树立整体观和互惠观,鼓励进行隐性知识交流,打破个体、团体及部门之间的知识壁垒;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努力把参考咨询部门建设成学习型小组、团队。按照美国管理学家戴维·A·加文的观点,学习型组织在以下5个主要方面是出类拔萃的:即系统地解决问题、采用新的方法进行实验、从自己过去的实践中学习、从他人的经验和优秀实践中学习、在组织中迅速有效地传递知识。在这5点被称为是“学习型组织的基石”的特征中,有3点涉及的是组织及个人隐性知识的交流与传递。因此,把参考咨询部门建设成学习型小组、团队,有利于加快隐性知识的交流与传递;三是建立知识共享奖励机制。管理实践表明,最轻松、有效的管理是制度管理。隐性知识的共享交流要想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必须配备有良好的鼓励学习、创新、共享的激励制度。

2.根据隐性知识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知识交流模式

如前所述,参考咨询隐性知识是存在于咨询馆员头脑中的心得、体会、经验等。这些知识一般都是紧贴问题解决方案,是多年问题解决方案积累的精华,一般是难以编码的。因此,隐性知识的管理是组织内部知识管理的重中之重。应根据隐性知识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知识共享交流模式。

其管理思路是:首先,在部门内部进行知识需求调查,明确参考咨询馆员的知识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部门内部隐性知识的关注点;其次,在了解了部门内隐性知识的关注点之后,把相关咨询馆员掌握的隐性知识系统化、条理化,并利用先进的知识管理设备、工具和手段,建立隐性知识交流平台。具体说来就是,利用先进的网络设施,建立组织内部的知识管理中心,将一些共性问题集中进行管理,目的就是在部门内部提供一个通畅的知识共享和知识交流的途径,使咨询馆员知道从哪儿能够获得需要的知识;第三,对于咨询馆员的个别需求,建议小范围内进行,如“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开展知识共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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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and econom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ield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industry-has been paid attention to by the past authorized by the governm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exercise management function change to undertak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for social self business service functions, really good and embodies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is the social intermediary service industry mechanism.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控制

建设项目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它是建筑的龙头,要及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在判断与决策的过程中,要抓住方案的两个因素,成本与规模。作为建设方,这一过程直接会影响到以后阶段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对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2、招标和签约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工程合同尤为重要,如何把握好招标过程和合同的策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根据调研的结果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以下是需注意的事项:(1)实行拦标价招标;(2)报价形式的选择;(3)拟签约的承包商数量和发包方式的确定;(4)合同价格形式的确定。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是落实合同、实施投资控制的操作过程,是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物的阶段,由于施工过程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这一阶段的投资控制,对管好、用好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2)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3)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采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4)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3.2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3.2.1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方式的策划。项目管理方式的合理选择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主要保证。

3.2.2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工程费用变化大的部分和环节,作为重点造价控制对象。

3.2.3 详细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帐单,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及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制定现场签证的管理程序,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签证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同时签证尽可能量化,避免仅作定性或含糊不清的签证。

3.2.4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施工变更图纸,为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3.2.5 造价工程师定期进行洽商变更索赔的处理工作,对费用超支部分进行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突破预算的方案和措施。

3.2.6 注重合同修改和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项目造价的影响。

3.2.7 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关,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因设计变更或漏项而造成人力、物资、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待图、工期延误、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它损失: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有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工程费用: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加强设计审查,控制设计变更。通过对设计方案(含材料)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防止返工等索赔事件发生。

3.2.8 对于某些子项目,可以采取先作样板后正式铺开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样板发现施工图纸中不能发现的问题,从而避免正式展开施工后出现大面积返工的情况。

3.2.9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综合管线布置图,在精装修项目的建设中尤其重要。这样可以提前规定各个机电专业管线的标高位置,避免施工的随意性带来对建筑装饰效果的影响和施工难度的增加。

3.2.10 做好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供应工作,严把材料设备价格关。

4、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及后评价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工程竣工结算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合理确定单位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的前提和保障。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查,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4.1 认真熟悉图纸,分析竣工资料,核实工程数量,对于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予扣除。

4.2 审查现场签证的真实、合理性。审查签证单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重复,对于重复的项目及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4.3 严格审查施工合同。正确处理结算纠纷。审查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的工作为:核准工程结算范围,确定施工期,正确进行索赔。确定施工承包方式。审查合同其它条款的落实情况。

4.4 审查定额使用、政策调整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查是否按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4.5 认真做好工程材料价款的结算审查。审查纠正单纯靠材料购货发票作为工程结算材料调价依据的作法,审查是否按规定计算材料差价,审查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

4.6 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准确。审查取费基数是否正确,审查是否提高取费等级,审查是否存在普通装饰工程按专业装饰工程取费的情况。

4.7 在结算审查过程中。正确处理审查方与被审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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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必要性

从系统观点看,产业价值链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产业价值链是由相互关联的企业单元所组成,其形式有:链状结构和网状结构。这些企业之间有的是纵向一体的相互关联的上下游关系,有的是同处于一个价值链环节的不同企业单元,有的是某一环节的价值深化。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产业价值链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即产业价值链是由多家企业组合而成(集合性);产业价值链使各企业之间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层次性);产业价值链上各节点的企业单元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的(关联性)。

从系统的观点看,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分工是必要的。

1.能实现协同效应

从系统的整体性看,产业价值链要达到最优效果,必须从整体着眼,部分着手,统筹考虑,各方协调,才能达到整体效果的优化。这是由系统功能的整体性所决定,因为处在产业价值链的每一个节点上的企业单元若只是从局部考虑,那只能是各企业的效果的简单相加。相加的结果可能达到“1+1=2”的效果,但更多的情况是“1+1∠2”的效果。如果处在产业价值链的每一节点上的企业单元,能着眼于整个产业价值链的基础上来制定战略,则将出现协同效应,即“1+12”。因此,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分工,可以借助产业价值链的整体力量,来提升自身的价值,追求超越单个企业难以达到的效益。

2.能动态地适应需求

从系统的动态性看,产业价值链作为一个运动着的有机体,其稳定状态是相对的,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产业价值链各节点的企业单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动态的。节点上的一个企业的变化,尤其是产业价值链上的核心企业的变化,则产业价值链上的其它企业也要作相应的调整,以满足需方的要求。中小企业往往是核心企业的配套企业。当中小企业参与到产业价值链中,则能提高其获取信息能力和适应性能力。因此,中小企业不是孤立地,而是应该参与到产业价值链当中,及时把握变化趋势,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能从企业外部吸收更多的“能量”

从系统的开放性看,每一个企业也是一个系统,而且是开放的系统,必定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不断交流,才能维持其生命。并且只有当系统从外部获得的能量大于系统内部消耗散失的能量时,系统才能克服熵而不断发展壮大。因此,中小企业参与到产业价值链当中,就能形成一个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竞争的环境,从而不断从外界吸取能量,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最终不断壮大。

4.能够提高企业效益

从系统的综合性看,综合性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由综合而创造。中小企业要做强做大,单靠中小企业的个体,是难以做到的。若中小企业参与到产业价值链当中,则有利于借助整个产业价值链协调整合,形成内部规模经济或外部规模经济,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效益。

二、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为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政策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一是取消许多阻止中小企业进入某些行业的规定。“十六大”明确指出,凡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等行业,以及外资能进入的行业,中小企业有条件的,都可以进入。二是明确了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三是中小企业的金融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配备必要的人员,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四是《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进一步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分工给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创造了市场机会

斯密在分析增进“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时,特别强调了分工的作用――分工提高劳动效率。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当社会分工逐步走向精细,产业价值链也在不断地发展,产业内部的分工日益细化,产业单位越来越细。产业与产业之间、一个产业内部各单元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种趋势必然导致产业链上各单位分工的精细,由此需要更专业化的企业单元承担分工任务。这恰恰是中小企业所具有的特长之一――专业化,因此,分工给中小企业创造了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市场机会。

另外,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原因也促使了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产业价值链的形成是需求所拉动,而需求的多样化,要求企业具有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加快产品的开发速度,生产具有足够宽度、长度和深度的产品系列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若由一个大企业来完成所有的工作,则成本和风险将是极高的。因此,大企业为获取或保持竞争优势,通过产供销价值链分析,把自己的主业集中到附加价值高、自己有垄断优势、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而将相对大企业自身来说无附加价值或附加价值小,其他企业能够比自己干得更好的业务,通过外包或剥离的形式转移出去,吸收中小企业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生产体系。从而为一大批积极参与产业分工的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市场空间,促进一部分中小企业通过以小补大、以小搞活、以专补缺、以专配套和以精取胜来获得发展。这是社会分工逐步走向精细方向发展的过程。

3.中小企业的自身优势是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基本条件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具有自身的优势,这是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基本条件:

一是中小企业适应性强。适应性强是中小企业存在的根本性原因。中小企业相对大企业来说,其规模小,但“船小好掉头”。在当今满足市场多样化、快速化需求的要求下,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和固有的灵活性,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因此,大企业在追求内部规模经济的同时,将适应市场而生产规模小且多样化的零部件等业务包给中小企业生产,从而填补市场空隙,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二是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高。由于中小企业资源有限,为获得竞争优势,往往采取“集中优势”战略,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专注于产业价值链的某个或少数几个环节,对某一产品或零部件或某一服务进行深入钻研,在某一环节上以专而精取胜,提高资源集中使用度,形成企业内部的规模优势,这有利于中小企业以低成本优势加入产业价值链的分工。

三是中小企业组织柔性大。“有足够的历史证据说明,组织的规模对其结构具有明显的影响作用。”(斯蒂芬・P・罗宾斯,1997)大型组织倾向于比小型组织具有更高度机械式的结构,即中小企业具有更高有机式的结构,形成较大的组织柔性。组织柔性大,一方面表现为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强,另一方面有利于突破组织边界,与产业价值链中的其他企业形成低障碍甚至是无障碍的合作关系,从而降低成本、促进创新、提高效率。

4.中小企业集群使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拥有竞争力

企业群集是企业按行业或相关产业在地域空间集聚的现象。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使中小企业具有了大企业的某些优势,同时又具备了大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从外部来看,一是集聚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效应。集群中单个企业虽小,但产业群体规模大,产业群体就如一家大型工厂,每一小企业就是它的生产车间,且车间与车间之间是市场化运作,具有高效率;二是集聚能够产生区域品牌效应。关联产业在同一区域集聚,将扩大专业化生产产品的知名度,并具有带动效应,新产品、新加入者将借地生辉,并迅速扩大知名度。从内部看,一是集聚能够产生产业内部的竞合效应。同类企业的聚集,一方面促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更为敏感,相互之间更为关注,促发企业间相互学习,激发创新成果的产生,从而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集聚为同一产业区域内的企业间合作创造了条件,竞争也促使集群内的企业之间的合作,以便形成超越单个企业的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二是集聚能够产生空间成本的节约效应。集群中的企业地理相邻,将节省企业间的货物运输成本,信息交流成本等。

中小企业的集聚效应,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也促使产业链中的企业更有理由接纳中小企业的参与。

三、结束语

从系统的观点看,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能实现协同效应,能动态地适应需求,能从企业外部吸收更多的“能量”,能够提高企业效益。无论从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政策以及社会分工的趋势,还是从中小企业的自身优势和集群效应来看,中小企业参与产业价值链分工是可行的。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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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从项目立项至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竣工验收、造价决算、财务管理、竣工后投资经济评价等审计工作。其目的就是:内部审计人员运用专业、综合、科学的方法,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进度、效益”三项目标,确保投资款项合理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建设工程投资效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地增长,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由于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耗时长、投资大、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且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颇大,因此,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特别是对内控制度、造价控制、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范内控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前,从经济活动的计划及相关会议开始,并制定相关的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组织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第十二条:“内部控制是对组织目标实现的相对保证。”程序就是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确保内控制度规范运行。俗话说:人管人气死人。但是运用制度管理约束人,就有章可循,可以使建设单位干部不犯错误,因此审计工作从一开始就可以帮助建设单位干部提提袖子,拉拉衣襟,维护建设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规范化、制度化,保持正确的运作方向。作为经济监督就是要时刻提高警惕,观察经济活动的一举一动,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研究对策、办法,当然应该坚持原则的就要坚持原则。

[例一]某子项目进入资格预审程序。按正常程序只要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即可入围,但必须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才可以进行下一阶段正式招投标程序。在评审过程中,有四家单位基本符合条件要求,但内审人员发现这四家单位有围标嫌疑,同时上述四家单位的报价均明显高于清单预算标底,不利于建设单位利益。当场有评委提出终止评审,但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惩罚围标的相关条款,工作陷入被动!内审人员提出先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因四家单位基本符合条件要求,所以只能认可投标有效并张榜公示。事后立即上报,领导召集项目、内审人员开会,决定制度不能随意变更,只有另想办法。公示期间,经过深入细致的走访了解,发现其中两家单位业绩有造假情况,因此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取消了这次投标结果,重新招标公告。虽然这样操作耽误了时间,延误了工期进度,但建设单位严格按制度办理,投标单位心服口服,且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二、造价控制与核定。造价审计是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核心。为节省有限的建设资金,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造价监控工作。自建设工程立项后,审计部门即进入该建设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监控工作。

1.首先从源头――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合同开始把关,从合同中约束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事后审计的弊端:时间介入滞后,了解信息不全,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即使对部分内容存在疑问也往往因无法掌握第一手资料而陷入困境,审计决定、意见和建议难以落实到位,审计风险较大。事前介入,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能一针见血地发现问题,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或消灭于萌芽状态。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有关洽谈合同问题应聘请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士,与业主一道参与洽谈、沟通。经过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序后,文件一旦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大家就必须遵守,以保证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例二]建设单位招标部门聘请了一家中介造价公司编制一子项目清单预算(控制价)。造价公司审阅了子项目的相关资料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可是不久,造价公司以标底超出洽谈范围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在讨论会上,内审人员坚持原则,指出造价公司在知晓项目情况的条件下,以低价中标后再来涨价是不对的。事后,建设单位与造价公司沟通后,造价公司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继续执行合同直至完成编制预算工作。

2.材料价格一般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价为依据,但甲定乙购等特殊情况就不同了。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项目、内审等人员与施工单位联合组成工作组,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走访市场,货比三家,确定本建设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如子项目――内装饰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如:花岗岩、大理石、铝塑板等材料价格,经市场调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范围内。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有力的杜绝了招、投标过程中的“抬高标底”现象,为日后该子项目造价结算奠定基础。

[例三]一项外装饰工程涉及玻化砖材料。事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按甲定乙购方式来确定材料价格。经建设单位询价后,在《关于幕墙用陶土板玻化砖的联系单》中明确了玻化砖材料结算价。在结算阶段,施工单位却提出要另加玻化砖人工费。内审人员不予采纳,根据清单计价原则,清单中相应的石材墙面子目的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后,施工单位同意接受。

3.工程量是决算的基础。施工过程中,内审人员要不定期进驻工地。对桩基础、隐蔽建设工程、建筑细部构造层次、设计变更等及时办理签证记录,杜绝事后扯皮的现象,为以后建设工程结算顺利完成做好准备。隐蔽建设工程的监督,按程序操作更有必要。对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方案,提供项目办选择。在签证、变更问题上,要将监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数据在经济工作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人为的错误有时是失误,但有时是故意造成的。[例四]本人参加了一省重点工程的桩基础晚间现场测量工作。记得有次测量,由于泥沙清理不干净及孔径深处内有塌方出现,二小时前初测合格的孔深反而达不到设计深度。这时候,施工单位坚持认为已经达标可以停钻机了,他们的理由是初测深度与设计深度相差5M,按进度再钻二小时肯定已经达到设计深度。事实是标尺深度就是达不到设计深度。出现此情况,作为内审人员的我坚持清沙,再钻再测。事后才知,是钻头出现断裂,初测后的二小时只是在空钻,等清沙后再钻,不一会儿就达到设计深度。根据此事,我更加坚信内审工作一定要坚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数据就是工程量最好的说明!

4.先验收再终审,以内审人员为主,组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签证、变更、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为基础,以科学、严谨、细致的态度进行核算,先内审再外审,聘请中介造价咨询公司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在造价结算阶段,施工单位会提出不同意见,怎么办?[例五]上例所说的桩基础结算。施工单位在编制预算清单时,未将桩基础钻孔不灌注部分的工作内容列入清单报价内,理由是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未列空孔子目。但在结算最后阶段,施工单位要求将此作为遗漏项目补入决算。内审人员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第二节,第三点投标报价中的第4条:“采用工程量清单价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逾期均不予认可。”的规定,不予采纳。施工单位无话可说。所以造价结算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文件为基石,这样才能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施工单位才会接受决算结论。

三、工程质量审计。由于建设项目存在工期长、投入大、技术性强的特点,如果内部审计仍按照传统方式对建设项目进行事后的审查与评价,那就无法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予以改善,就无法实现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因此,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应当将“关口”前移,从传统的事后审查、评价延伸到项目开展之前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并全面参与建设项目运行全过程,适时提出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的建议,促进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效益的提高。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建设单位项目、内审人员要与监理一同检查施工单位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相关施工的规章制度。要组织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有具体措施,对不合格工程和质量事故要进行分析,划分责任。要定期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参加工程进度会议。检查工程监理是否规范履行监理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执行情况。督促监理做好施工单位已完成工作的内容及其工作量的确认。

[例六]建设单位在电梯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电梯的“五大件”为进口原件。货到工地现场验收时,内审人员发现有部分器件表面有锈斑,包装塑料上有明显的雨水。经向施工单位咨询,原来在运输过程中,装卸人员未采取有效的遮雨措施,致使部分器件长时间接触雨水。为保证电梯质量,经咨询有关专家,在不影响质量的基础上,必须做防锈处理。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接受。此事证明,工程质量事关重大。内审工作“关口”前移十分必要,如到决算时就为时已晚了。

四、财务管理审计。财务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及其账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是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的融合。从建设项目全过程看,财务管理既包括各种经营决策的判断、建设工程的执行,也包括成本价格的分析、工程造价的核算以及会计处理过程,是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融合。财务管理审计强调对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技术经济、运行过程真实性的审查,并对其合法性、效益性等管理层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在可行性报告审计、设备材料采购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等环节,除强调管理层面的问题外,还要求对相关单据、财务数据、财务账簿等进行审查,评价其合法性、真实性。同时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中,会遇见许多实际问题,如农民工工资(建议按甲乙双方双控账户,专款专用原则)、税务属地管理等,内审人员要提出合理化建议。

[例七]内审人员在一次基建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有大额资金进出账异常情况,找负责人、会计谈话,他们说是买材料款。内审人员经函证了解、调查后,再次找负责人、会计谈话,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们承认了挪用工程专用款的事实。内审人员上报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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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社会发展之初,人类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环境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灾难,给人类的生命以及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此时,人们方才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组织以及社会团体都享有环境保护的权利,都必须要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社会公众的参与是开展环保事业的基础,是改善环境问题的关键。如果缺少社会公众的参与,各项环保措施便不能落实到位,环保工作便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同时,社会公众的参与对于环保事业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如果缺失,那么环保工作的质量将无法得到保证。鉴于社会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我国在开展环保事业时,必须要重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以此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状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着手环境保护工作,党和政府在这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倡导走群众环保路线,其中就有公众参与环保的思想。只是在起步时期,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很多环保措施都未建立起来。加之受到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发展进程缓慢,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是停留在概念阶段,更别说亲身参与到环保工作。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以及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此时,很多公众开始意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环保的呼声开始高涨,亲身参与环保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一批批民间环保卫士不断涌现,比如王文胜、霍岱珊、田桂荣等。同时,还出现了很多民间环保组织,比如自然之友、可可西里、地球之友、北京地球村等,这些民间组织先后发起了保护母亲河、保护藏羚羊等活动,将我国的环保工作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使环保意识渐趋深入人心。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也更加重视环保工作的立法,从1979年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到2013年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期间出现了很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我国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度低

公众参与度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大部分的参与都属于末端参与。即是指大部分的公众参与都是在生态环境被破坏后亦或是出现重大的环境污染并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以后,才响应号召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这种“告知性参与”,因为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公众意见常常易被忽视。末端参与,无法起到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阻止生态环境破坏的作用;其二,参与的行为层次较浅。限于当前我国公民的环保水平以及责任意识淡薄,很多公众在参与环保行动时,往往都只是集中在较为浅显的层次,简单的环保行为方面,比如节约用电用水等个人行为。

(二)公众参与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环保公众参与的形式单一,层次低,很多时候只是集中于宣传阶段。参与方式大多是在节假日搞一些象征性的环保活动,而缺乏持续性,形式主义现象严重。同时,公众参与的深度不够,参与的内容层次低,没有将环保工作上升到社会责任上。另外,公众参与的领域尚未触及到环境保护的决策方面,尚停留在“听指挥”的阶段,这些现象都体现出我国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水平较低。

三、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虽然我国在环保方面颁布了很多法规制度,但是在公众参与环保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和空白,未明确公众的环境权益。鉴于此,政府必须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环保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完善的环境利益约束机制以及处理机制,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确保公众能够通过合法、快捷、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促使其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

(二)公开环境信息

政府要严格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环境信息,让社会公众全面的了解到当前的环境情况,告知社会公众坏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促使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同时,环境信息公开,还有助于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件的出现。

(三)加强环保宣传

环保宣传应该从教育开始,应该将环保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从小学就开始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还要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尤其是在环保意识落后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目前,虽然已经有很多人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但是这部分群体的人数较少,环保工作只有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问题。

(四)拓宽参与渠道

目前我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少,这导致很多公众虽然有心参与社会环保工作,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渠道,使得很多公众“空有报国志,却无投戎路”。鉴于这种情况,政府要积极建设公众参与的新渠道,拓宽已有的参与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比如利用网络平台,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网络渠道。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首先必须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只有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才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秀娟,钱凤珍,白丽荣等.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以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为例[J].北方环境,2013,(7):83-85.

篇9

    公众是指面临着共同问题和具有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一般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对公众进行分类,如按最小构成单位,可以分为个体公众、群体公众(如一个家庭、一部分群众)、团体公众(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对于环保公众参与的理解,有多种说法。在环境法中.环保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通过一定的程序与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但这一陈述强调的是公众单方面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忽略了公众参与是协调互动的过程。1998年UNEP主持的国家环境部长会议上签署的奥胡斯公约强调环保公众参与应是多方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协调的过程.随后世界资源研究所在(WorldResource2002—2004))的报告中提出环境良治(Envi—ronmentalGovemance1的理念,并认为公众参与是上下互动的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环境事务的管理。环保公众参与是指为了实现环境的良好管治.面临着共同问题和具有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或个人相互影响、相互协作、积极干预环境决策和环境行为的全过程.以实现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流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流域管理涉及上下游多方的利益关系,公众参与在流域管理中更需考虑流域的整体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程晓冰界定公众参与流域管理是公众采用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根据有关环境政策、环境法规,按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一切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或破坏的行为提出意见、要求和建议.施加影响,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何大伟在对黄河流域水管理模式的初探中,认为广泛的用户参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无论什么方式的水资源管理模式都应建立在基于公众选择的基础上;李丹等提出要构筑流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分为参与流域决策管理、公益诉讼和社区自建:李环则注重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合作关系。认为公众参与流域管理是政府与公众之问通过合法、公开、公平的程序和渠道,就流域管理中一切与环境有关的决策管理活动进行协商、协调,使流域管理符合公众利益,体现水流域管理中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并从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明确公众参与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四个方面考虑公众参与机制:李涛根据国外先进实践经验.认为流域管理的公众参与应包括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提高各阶层对水的重要性认识和关心程度.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项目的规划及执行和评价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流域机构的地位及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和发展与流域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以及包括吸收公众的参与等。

    二、流域管理中的相关利益群体

    流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着重于让公众参与到管理的决策中来。参与的相关利益群体是否全面是影响决策科学性的关键之一。大部分学者都肯定社团参与的重要性,也有众多学者认为流域本土居民的参与不充分会导致决策的偏失,应充分考虑流域本土特色和生态背景。流域管理中相关利益群体的研究大都基于各流域的管理实践,着重点在于:①相关利益群体的划分。如何使其包含更全面的相关利益群体?目前大部分仍以利益相关性为主要划分点,但也有学者以流域内土地的占有与使用为划分点,如KathleenBrodefick(2005)在澳大利亚西部的CollieRiver流域实践中强调当地居民的重要性,将相关利益群体以土地使用为原则划分为城镇居民、当地居民、企业(工厂拥有者)、森林业主、采矿业主以及旅游、娱乐从业人员。②强调社团参与的重要性。在发展中国家,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力量都较薄弱,社团以群体的力量来集中较弱势公众的声音,代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是发展中国家在其公众参与未成熟阶段较可行的参与方式。③强调当地居民的参与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当地居民对当地环境状况的了解能够帮助管理机构更有效地做出决策,需要在公众参与流域管理中更多地考虑当地纳污能力与生态背景。界定相关利益群体.可以帮助我们选择有针对性且有效的参与方式来吸引全面的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到流域管理中来。

    三、公众参与方式的研究

    1.多学科融合与交叉

    H_D.Stuphin等认为公众教育,特别是成人教育,是联结公众参与与环境决策过程的桥梁,是综合流域管理的关键.可以帮助理解管理项目实施的意义.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并帮助公众对项目及政策作出评价。BerndKasemir(2000)等认为应将社会科学引用到参与技术当中,以达到两个目的:①给相关利益者提供足够的知识.并给予他们表达的方法;②让参与者能有机会表达并且有争论的想法能够影响到决策的形成。陈阿江选择太湖流域的东村进行田野调查.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认为传统社会村落的社会规范及村民的道德意识有效地约束了村民的水污染行为.但当面临着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变革的时候,水污染加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当地的生态背景与文化特色同样会影响环境变化,公众参与的选择应考虑到这些因素。MalcolmNewson等认为仅考虑技术层面的流域管理是不太成功的一方面考虑从社会层面让管理深入人心,并让公众参与扩展到整个动态的监测过程,另一方面考虑用环境经济的手段让公众感知自然和人类需要获得协调,才是可能成功的流域管理模式。李丹等(2005)在对我国流域管理体制现状分析中认为公众参与的理论包括市场信托理论、环境公共财产理论、环境权理论及市民社会理论。PhilippeQuevauviller在对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分析中认为,《指令》的实施需要以综合科学与决策相结合为前提。ChristopherJ.A.Macleod等认为将政策、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融人流域管理的公众参与中是可持续的流域管理方式

    2.多工具的使用

篇10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的公众参与已经扩展到公共管理的众多领域,特别是在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方面已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实践背景下,许多学者关注到这一现实趋势并着手开展了相应的理论研究,主题涉及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性、必要性、评估主体、评估价值取向、参与渠道、功能作用等方面。例如:吕建华等提出公众参与是政府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公众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是实现公众参与的特殊价值,并从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比较优势、社会条件、制度保障条件等方面论述了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可行性;[1]彭向刚等从概念体系、基本功能、价值取向、评估主体、指标体系和经验模式等六个角度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强调要实现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关键是要以公众为中心,突出公众作为评估主体的价值。[2] 

除基础性研究之外,当前我国学界关于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更倾向于探讨建立一种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分析模式,进而深入剖析此种模式下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例如:王锡锌将政府绩效评估分为“公众参与模型”和“技术理性模型”,主张将公众参与和专业技术理性结合起来,建立“复合型政府绩效评价模式”,实现绩效评估实践对政策民主化和理性化的政策学习功能。[3]桑助来概括了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六种基本模式:即“下评上”模式、“评估团”模式、“政务公开”模式、“满意度调查”模式、“万人评议政府”模式、“第三方评估”政府模式,并对这六种基本模式分别进行了阐释,明确了各种模式的适用范围以及优势与缺陷,提出应建立“多层次开放性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增强公众参与的话语权,建立公众满意度调查制度。[4] 

应该说,当前关于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从整体上已经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提供了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分析框架,为日后的研究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目前的研究方向过于宽泛,只是从总体上梳理了一些概括性模式之间的理论关系,并未具体阐释公众如何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包括参与程序、方法以及参与结果的效力等,这也是今后研究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应予以细化的方面。 

篇11

Abstract: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ivities. Through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enhance public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IA documents for policy-makers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decision making, project parties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to provide some idea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process.

Key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he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 X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正式确立了公民对建设项目的知情权,对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给予了法律保障。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22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更明确和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公众参与的形式、范围及内容。通过促使公众与项目方充分交流,了解项目更多的情况,以减少公众对项目的担心和猜测,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也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确保环评文件更科学、客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观。

本文结合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案例,针对公众参与相关内容,提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公众参与流程和体系。

1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一般模式

1.1公众参与的信息内容

公众参与到项目环评当中,首先应该对建设项目了解大概的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求等等。

如×××矿山建设项目中,环评单位在的公众参与信息当中对项目的概况、采选工艺过程、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并简要提出环评结论和建议等等。促使公众真正了解到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

1.2公众参与的范围

首先,调查的范围应该主要在有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内,即根据环评导则测算出的评价范围,其中以最有可能被直接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为主;另外,仍应征询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如×××矿山建设项目中,针对矿区位于深山之中,定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的特点,将调查对象放在河道下游沿线的××镇××村,其中村民共调查了27份,镇政府及村委会作为单位各填一份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基本满足了调查范围的要求,充分征询了公众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3公众参与的形式

一般包括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5个形式。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形式之一为调查公众意见,即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其次为举行听证会。

如×××直升机停机坪建设项目中,环评活动中引入听证会的形式,将选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公众代表、有关专家、各级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信息召集在一起,各方代表各疏已见,讨论热烈,真正发挥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确保了公众对于项目建设环境许可的话语权。

1.4公众参与的实施时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公众参与实施的时段应分为3个时段。

1、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

2、环评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向公众公告。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2环评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应当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一般来说,每一个建设项目均有可能会有部分公众由于种种原因而反对项目地建设,如征地、折迁的原因,环境现状不好的原因,企业与公众利益平衡的原因等等,环评机构需做大量地摸底工作,仔细、认真地分析其内在原因,合理公正、科学客观地评价公众的意见,得出采纳与否的结论,如果不采纳公众的意见,应充分论证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

如×××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对矿产运输不当造成运输过程中延途撒落造成环境污染提出质问,环评机构通过与建设方沟通后,提出采取以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货车运输,以杜绝或减少因矿产运输带来的环境危害,最终得到了公众的谅解。

3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国家各级部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公众的环境意识得以飞速提高,鼓励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深度和频度大幅增加,公众参与已成为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环保审批体现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精神的依据之一。环保审批部门每进行一个项目的审批工作,均慎之又慎。对公众意见反应较大的项目,均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准入门槛,真正体现了环保第一审批权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公众参与是解决或减少企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手段之一。通过实施公众参与,充分直辖市项目方与公众之间的矛盾与磨擦,提高双方的环保意识,促成双方在一定程度内达成谅解,最终实现和谐发展。

再次,公众参与是实施地方国家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公众接受并宣传经济与环境保护的直辖市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使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实施当中。

4结语

实践证明,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能够提高环评文件的有效性,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当中。实施公众参与,不仅可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也可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的进一步完善,也可为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并提高其有效性,发挥其积极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篇12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social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people gradually from the initial to the materialto enjoy the pursuit of spiritual life to more attention, fortheir living, work and rest and other living environment demands increas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landscape design, landscape design and excellent worksemerge in an endless stream. While maintaining the whole social and public interest is one of the duties of the government, the social public affairs is responsible by the government with one hand, it is difficult for the public to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thus resulting in the lack of public supervision of city public landscape design.In the landscape desig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snecessary.

Keywords: landscape design; public participation: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P9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景观管理中的公共参与相关理论

1989年开始,国外有关公众参与的书籍和文章逐渐影响到我国景观设计领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公众参与意识进一步觉醒。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逐渐认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在城市公共景观建设过程中通过举行展览、媒体宣传和市民投票等多种方式让公众参与进来。

公共参与的模式

公众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根本利益之所在,景观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公众的生活质量,所以公众是最关注其周围环境的发展。因此,公众能有效地对设计师和领导这两个主体进行制约,形成合理的公众参与景观设计决策模式,近年来我国的景观设计师在实践中做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但公众参与尚且停留在问卷调查、图纸和模型展示等事后的、被动的、较低层次的参与上,与真正的“公众参与”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公共参与的概念“公众参与”一词的英文原意为“Work shop”,日本人把它译为“住民参加”,章俊华老师在请教了许多专家学者之后,认为译为“公众参与”最为贴切。

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不但包括被告知信息、获得咨询和发表意见等法律赋予公众的最基本权利,而且还包括公众对整个景观设计的决策性参与。(三)公共参与的流程

我国景观设计行业正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公众参与还处在探索阶段。早在1969年谢莉.安斯汀通过对公众参与实践的分析, 发表了“市民参与的阶梯”一文, 根据市民参与的程度, 提出了公众参与的阶梯的概念, 将公众参与分为八级, 三个层次, 其三个层次也可以理解为公众完全被动的阶段、受约束的尝试阶段和受引导的互助合作阶段, 反映了公众在参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高低 。这一分析对公众参与的效果评价具有相当的指导意义。即公众不是“象征性参与”,最高境界是“实权参与”,即城市规划全由市民说了算。比如,英国编制结构规划采取的是“公众评议”形式,而不是“公众听证”,这样能使规划更多关注整个地区长远发展,而不是具体利益得失。在发展合作伙伴作为公众参与的互助平台,同时加强能力建设是公民参与的必要条件。

(四)公共参与的途径或形式

在国外,公众参与目标制定的方法有特别工作组、市民咨询委员会、邻里规划委员会、各类团体、德尔菲法、民意测验及镇民大会和公开听证会。中国也逐渐重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参与的类型主要分两个阶段:

1.告知性参与即并没有实质性参与的机会。目前在景观设计过程中,有三种方式应用于公众参与调查中:一种是问卷,一种是设计师规划完后,做成展板来征集意见;另外一种是政府和设计师共同举办听证会,让大家各抒己见。对于第一种方式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和弊端的;对于第二种,由于各种想法不同,带来的利益不同,产生的对景观的想法也会不同的。

2.公众得到实质性参与的机会较多,主要参与途径是在实施与管理过程中:这样可以调动起公众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景观建设和管理中来,不论从关心环境质量、监督环境执法上进行参与,还要参与政策建议、选择绿色生活上提出要求。公众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自愿行动者”。比如,在景观建设和管理中发现违规现象时,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早对此种行为加以制止,同时对有关部门的规划管理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采用参与式社区评估、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对景观管理非常必要。

(五)公共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不仅体现了设计中的人性化思想,还能增加公众在景观建设中的积极性,因此许多国家都已经将公众参与列为一个重要的环节。

1.公众参与是营造环境文化,共建绿色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在景观环境的评价中有了公众参与讨论,能使提出的建议更趋合理,从节能节水、环境检测、生态经济等角度,能更多的考虑到使用者的切身感受,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管理。集思广益使公众起到监督作用。营造环境文化,建设绿色社区是公众参与的微观载体。提高群众的景观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参与意识,不论是记者论坛、大众舆论、信息沟通、影视制作,公众的参与可以使其了解管理中的具体内容,体验管理者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从而加强公众的景观保护意识。

2.建设绿色社区,倡导绿色生活是公众参与的广阔途径。有了公众的监督,会促使政府管理人员、企业领导树立环境保护风险意识。以公园为例,公园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应该有一个精简的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进行公园管理。而公园的养护、维修、经营服务、保安保洁等作业行为,应该由企业去承担,走市场化的路子,通过招投标选择作业队伍,减少了成本投入提高了效益。

3.倡导绿色生活,推动了绿色传媒是公众参与的有效手段。景观管理的工作是长期性的,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将公众参与引入景观管理中,不仅可以扩大管理范围,还可以适当的减少开支。因此更应多开展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让市民参与到公园建设、维护中来,可以与社区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运用社会力量管理。

举例分析

(一)外国实例------国际发展现状 在城市政治生活中掀起一股“公众参与”的浪潮,这股浪潮席卷到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领域。“公众参与”是随着倡导规划的提出而发展起来的。即规划师可以从公众那里学习社会的脉络和价值观,公众则从规划师身上学习技术和管理,双方的交流让两类知识融合,共同发展。

西雅图的滨水地区设计实践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即通过“不设计而设计城市”制定指导具体设计的“城市设计大纲”来实现。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北部滨海岸地带北部PUGET SOUND海湾沿岸,与城市中心有一定的距离,基地的东面有城市高速路通过。不同的设计参与团体根据各自不同的分析和市民意见调查得出了不一样的设计方案。在此笔者列出下面几种:第一,先从功能出发,分级组织用地以期使得该规划以功能为基础有着结构上的联系达到秩序的统一。关键是该功能区的性质定位是设计师根据该地区的人们的日常的行为活动和居民的需求意向调查所制定的。 第二,强调形式和功能的统一,在不同的景观节点将景观的功能价值注入其中。第三,对周边植物和生物的保护和尊敬,对原有历史地段,建筑和构筑物的尊敬和再利用。 第四,对现代交通、技术、和材料的应用。 方案所示范的多样性,协调交通运输的多样性,步行人,乘船渡过的,骑脚踏车者,汽车驾驶者,和单脚滑行车线路的组合。

(二)中国实例----国内发展现状自1980年末至1990年初,通过对国外有关“公众参与”书籍和文章的翻译介绍,逐渐影响到我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领域。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逐渐认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通过在城市公共风景园林建设过程中举行展览、媒体宣传和市民投票等多种方式让公众参与进来。进入21 世纪以来,国内一些大城市纷纷通过举办绿色论坛的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促进城市的绿色环境规划建设。如杭州2002年6月举办的“绿色论坛”、南京2002年11月举办的“绿色南京”论坛及上海2003年8月举办的“2003城市绿化国际论坛”相继邀请了国内外专家、普通城市市民共议城市绿色环境规划建设。上海领风气之先,在卢湾43号街坊的规划上,上海市民体现出了极高的参与热情。

(三)中外比较得出借鉴

我国目前比较普遍运用的公众参与方式(城市规划方案展览的公众评议)大多是一种方案的展示和评价,对规划设计前期的公众参与也局限于为调查现状目的而走访公众。参照西雅图滨水地区景观设计中公众参与的实践与我国的公众参与的实践,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不是设计师取得结论之后再来征求市民的走过场式公众参与,而应在设计阶段和之前就有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可以提高设计决定的准确性。 第二,公众参与依然没有组织,对未来设想和对规划设计过程涉及不多。真正有成效的公众参与不是个人层次上的参与,而是有组织的非盈利机构、企业和社区居民代表的参与,个人的参与方式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其意见也难以得到全面的重视。公众参与中合理的组织与机制十分重要。第三,现阶段公众参与的重点不是各种私利的竞争与平衡,而是建立自上而下了解公众的实际需要,自下而上监督设计决定是否维护了大多数人利益。制度建设是城市景观建设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第四,鉴于城市不同人知识水平相异,公众参与设计的过程应集中在制定目标和方案选址及评审阶段,而不是在技术设计过程中。比如:保证公众参与的具体实施洛杉矶的交通规划机构还出版了《市民参与指南》,并建议拨10%的规划总费用给市民参与活动。 我国应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增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意识当然,西方公众参与的实施与其社会的背景和管理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今天的中国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公众对自身的权益关心越来越明确。如果不能体察时代的脉动,投身普通公众的需求之中,就只能沦落到满目疮痍的城市环境收拾善后的局面。对于我国景观规划的设计现实需求而言,公众的参与不应当再走“反科学”“反理性”的利益斗争,而是借鉴西方公众参与的有效模式,应建立起公众参与的组织机构,使市民之间形成交流网络,彼此可以发掘潜力、启发心智、增强参与城市景观建设的社会责任感,使设计师得以了解和把握市民的特殊意识和价值观,可以使决策者充分体察民情,判断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从而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中国景观管理民众参与的建议

1、“公众参与”方式的改善。在重大项目立项之前,不仅需要有各方面专家的研究论证,也需要及早的向普通民众告知,使得民众了解项目,表达他们的看法,集思广益。最好在项目中安排一个随时听取民众意见的部门,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对于民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能够有一个及时接纳和反馈的渠道。项目前期有民众听证会,项目实施中随时接受民众的监督和建议,项目完成后安排民众参观评价。切实做到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到完工,一直在民众的监督下,在民众的参与下,使“公众参与“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

2、“公众参与”组织机构的确立和律法的健全。真正有成效的公众参与不是个人层次上的参与,而是有组织的非盈利机构、企业和社区居民代表的参与。个人的参与方式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其意见也是难以得到全面的重视,因此,公众参与中合理的组织与机制十分重要。从国外与我国其他行业的实例来看,实行景观规划设计公众参与,建立一个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且拥有一定的决策和管理权限,由关心城市景观发展的、有相当的景观规划设计知识装备的公众组成的团体是必要的。其次,对于城市重大项目“公众参与”的各种立法也是迫在眉睫的。从国家层面到各级政府都应该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对于一些城市项目必须要有公众的参与,必须要经过公众的评估,充分考虑项目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并最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

3、提高民众的参与水平。景观规划设计涉及美学、生态学、工程学、植物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公众对于景观专业的认识水平有限,无效参与的情况就不可避免。因此,引导公众在正确认识景观设计的基础上参与其中就显得极为重要。设计师一方面要与公众交流,另一方面也承担着向公众传授各种景观专业知识的职责。以便公众能够更加客观地了解景观设计以及他们自身的利益,以使得他们可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结语应当指出,“公众参与”是对民主平等权利的张扬,今天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众文化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不断加强,作为有着不可磨灭的社会印迹的现代景观规划设计,如果不能体察时代的脉动,投身普通市民的需求之中,就只能沦落到为满目疮痍的城市环境收拾善后的局面。对于我国景观规划设计的现实需求而言,只有走“公众参与”的景观设计道路,把普通民众的现实需求和景观设计理念想结合,增强设计项目的可操作性;才能规划设计出真正的公平、公正的城市景观,增加社会的向心力;有效实施规划设计,促进公众对城市景观的理解力;还能促进监督,减少暗箱操作等违规事件的发生,推动景观设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锦富.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划制度[J].城市规划,2000(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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