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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3月起,在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发达的“借贷之城”温州,高利贷引发了近百民企老板集体失踪,揭开了温州老板的“跑路”(外逃)风潮,包括江南皮革、三旗集团、港尚记、波特曼,以及温州最大的眼镜商信泰集团等,已达近百人。很显然,温州中小企业“扎堆”倒闭,温州老板“跑路”已经超出简单经济事件的范畴,甚至被认为有可能引发中国的“次贷危机”,或“中国式的金融风暴”。这些倒闭企业的规模及行业都各不相同,而这些老板纷纷“跑路”的原因只有一个――资金链断裂。其表象是民间利率偏离基准利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大多是些质量不错的企业。那么,问题究竟何在?
温州企业的现状其实是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生存状况的一个缩影。在紧缩政策之下,2011年全社会融资总量减少,实体经济普遍感觉信贷供应偏紧,而中小企业更是面临现金周转困难,贷款无门,进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尤其是东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其经营压力甚至已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
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一种独特的现象,即“中国农村金融之谜”。这种现象在以农民创业和农村工业化为特征,通过民营经济得以发展的浙江,尤其是温州更加显著。温州不仅是我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同时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样板”,它正是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依靠民间资本实现了高速增长。在当前信贷紧缩的背景下,温州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比任何时期都要旺盛,如果无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获得足够资金,它们就会去寻求民间资本来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大量的调研事实标明,农村经济主体(农户和中小企业)在产生金融需求的时候,更多的是依赖民间金融。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融资使得民间借贷繁盛,但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渠道。
2011年以来,温州民间借贷空前活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温州中支)2011年二季度的调查,温州已有89%的家庭及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其规模高达1100亿元。而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调查也显示,目前温州3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有70%左右的主要资金源于民间借贷。2011年上半年,温州当地发生的民间借贷高达485.5亿元,成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之一。
“企业缺钱、资本缺路”现实背景
目前温州民间借贷量大概是在1100亿元左右,但占约40%资金规模没有进入生产投资领域。投资领域一般分为三类:竞争性投资领域、基础性投资领域和公益性投资领域,目前温州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竞争性营利性投资领域,政府投资集中在非营利性投资领域。浙江省工商联针对近8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浙江民间投资进入到垄断行业、基础设施领域及公用事业领域的企业还不到10%,行业垄断的后果是民间资本只能在充分竞争领域内进行,民间投资受到很大的限制。行业垄断的后果是民间资本只能在充分竞争领域内进行。民营资本进入电、煤、气、水等领域的民营企业占比例只有1.1%,进入金融业的只有0.1%,进入公共设施领域的只有0.4%。
温州乱象的表面是高利贷盛行,而乱象的背后实际上是实业不兴,温州危机的根本问题在于产业空心化的加剧与蔓延。在温州金融史上,如此大规模的“跑路”潮实属罕见,被人们形容为“炒钱”。但从跑路及倒闭的企业在20家到25家左右看,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做实业的,涉及到皮革、电线、电缆、眼镜等实体部门。虽然温州乱象的表面是高利贷盛行,而其背后实际上是实业不兴,温州危机的根本问题在于产业空心化的加剧与蔓延,类似问题也不仅仅存在温州及温州模式。
实业不兴导致投资“离浙江化、离实体化”
浙江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一直很高,30年来的年均增长率为25.2%。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投资的平均贡献率为54.7%,限额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近67%。从产业结构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竞争性行业中,其中制造业的民间投资额占竞争性行业民间投资总量的56%。从投资增速看,近7年来竞争性行业中民间投资的平均增速为18.2%,高于国有投资平均增速14.6%,制造业占竞争性行业民间投资总量的56%,
由此可见,民间投资在竞争性行业中有很强的竞争力,但随着人民币大幅升值,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大幅提高,难以盈利成为普遍现象。2010年以来,劳动力成本上升了30%,原材料成本上涨了20%,投资却过剩,制造业利润空间只有3%~5%。2011年1~3月,温州市经贸委监测的102家制革企业、22家造纸企业及80家金属冶炼企业等高耗能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均为负增长,而分别属于眼镜、打火机、制笔等出口导向型行业的35家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0%左右,难以盈利成为普遍现象。
出于资金安全和收益方面的考虑,相当数量的民间资本从实体经济中流出,投机需求增强,转向“炒房”、“炒煤”、“炒蒜”,最后升温到“炒钱”。在温州只有30%的民间资本回归实体经济,而65%则流向了投机有关投资,阻碍了实体经济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外迁和民间资本外流,在温州出现了“产业空心化”现象。
2010年,人行温州中支的《金融支持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显示,金融危机后,温州企业外迁、民资外流加剧。每年外迁的企业有1000家左右,外流的资金量则更大。曾占据全国产量90%以上的温州金属打火机,鼎盛时有500多家企业,如今只剩下100家左右。而在这100家中,只有30余家的企业老板在专心经营,一些企业已经把重心转移到其他行业,比如房地产、矿产以及第三产业,如“低压电器之都”柳市镇的规模以上企业,70%以上的利润不再投资本地产业,而是转移到外省市开发房地产、建高科技项目、开采矿产等。在温州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2.13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民间投资仅增长3.0%,这比浙江全省平均水平低26.2个百分点。多年来,温州除了正泰、德力西、华峰氨纶等20多家企业,再没有出现在本土上形成有影响力的经济主体。2009年,温州人均GDP仅为4604美元,全省倒数第三位,不到杭州的一半。温州经济增速排名全省倒数,主要原因是投资率不足,这与民企外迁、民资流向转移不无关系,极大影响了温州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产业升级转型不畅引发投资盲目扩张
“淘汰产能过剩,产业升级转型”是温州民营经济的既定战略,温州制造业升级的最大瓶颈在于体制。行业垄断的后果是民间资本只能在充分竞争领域内进行,部门垄断阻碍民间投资基础设施等行业,国家垄断阻碍民间资本投资于金融、保险、通讯卫生等新型服务业,民营资本只限于传统的消费品工业和餐饮服务业等。2011年以来,温州眼镜、打火机、锁具等40多家出口导向型企业利润同比下降约30%,亏损面超过1/4。受到挤压的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越来越匮乏,市场准入没有解决,两个非公36条都没有落实,为了寻找出路,这些企业便出现了盲目扩张。
三旗集团原以电缆为主业,在货币政策宽松期间,这家企业频频投资房地产,酿酒等行业。2006年以来,投资固定资产累计超过1亿元,但是各投资项目产出并不大。信泰集团进军太阳能光伏及房地产行业,光伏投资额达6亿多元,但成本回收较慢,过大过快的投资规模将信泰推到了资金链断裂的边缘。天石电子生产环节上的某一重要手续一直未获批,导致银行对其部分信贷资金进行压缩,公司使用了一些非正规的融资手段,造成该公司资金链断。霸力集团原以制鞋为主业,2009年起南下广西开矿,先后将数千万元砸在矿上,最终资不抵债,老总外逃。疯狂的扩张,无序的转型,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
一些企业倒闭的实质原因是经营不善和盲目扩张,而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民间融资比例过高。部分盲目扩张的企业、“三高一低”的行业、需要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本身就不应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但由于传统的金融体系无法充分吸纳和转化逐利性的民间资本,使得民间资本缺乏有效投资渠道,犹如面临着一些看得见却进不去的“玻璃门”,或进去了又不得不在非市场因素干扰下被迫退出的“弹簧门”。在浙江,尤其是温州,垄断性行业中的民间投资比重很低,并有逐年下降的趋势,铁路、航空、邮政业的民间投资几乎为零,可见,垄断性行业的“闸门”并未实质性的打开,产业升级面临准入门槛和市场要素瓶颈,使温州陷入“资金洼地,资本凹地”的困境。
市场失衡导致融资成本高企
民间信贷、地下钱庄等做法被认为是银根紧缩倒逼市场优化资金配置的结果,过高的融资成本是导致温州乱象的直接原因。亟需资金的实体经济回报率低,愈加缺乏吸引力,而资本市场由于其高杠杆性,可以放大投入回报率。因此,2010年银根收紧之后,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缺口拉高了民间金融的利率。市场上长期民间借贷利率的平均月息为30%~50%,个案中甚至出现180%的高利。2008年温州民间借贷向公众吸储的平均月息为0.8分,2009年涨到1.5分,2010年上涨到3分,逐年翻番。
据官方数据,2011年温州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综合成本比2010年同期上升15%以上,1~5月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利息净支出同比增长46%,整个市场的平衡被打破。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调控而“高利贷”利润走高,“藏富于民”的温州人闲置资本逐渐从房地产投资转移到民间借贷上,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规模高达440亿元。
当前央行已将基准贷款利率上调100个基点,但小型企业面临更加陡峭的利率上升。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中小企业手上并不缺订单,但就是贷不到款。即使贷到款,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实行基准利率上浮30%至50%的政策,加上存款回报、搭购相关理财产品、支付财务中介费用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从根本来看,由于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银行没有资金定价自,便没有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动力。当信贷缩减时,银行就不会将有限的贷款额度给予中小企业,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当前高利贷能够盛行的主要原因。把贷款需求更为迫切的民营企业推到承担成本的第一线,导致现在民间高利贷猖獗,这就等于在正规金融的体制内外都提高了融资成本。
结论与建议
市场经济准入政策存在很大差异,民间投资在将近39个产业领域存在着实际上的“限进”情况,导致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深度不足,影响民间投资扩张。行业垄断的后果是民间资本只能在充分竞争领域内进行,但目前这些行业当大多数趋于饱和,盈利空间有限,在制造业等领域低利润使得民间投资裹足不前,严重影响投资积极性。国企与民企争利,导致民间资本投资结构扭曲。当民间资本逐渐从股市、房市、矿产中被挤压出来,以温州资本为代表的民间资本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问题。从“跑路”企业的负债情况来看,有些企业民间借贷占总负债的比例并不高,如江南皮革21%,唐鹰服饰1%。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问题之所以爆发,主要是由于过长时期的实际负利率及投资渠道狭窄导致更多的资金偏离正规金融体系以寻求保值与收益的结果。浙江实证表明民间投资受银行信贷支持影响较大,1个单位的银行信贷减少能降低民间投资0.368个百分点。当民间投资部门不能从银行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时,往往只能寻求以民间金融为主体的非正规金融市场支持,而这种疏于监管的金融体制很容易造成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与国家调控政策的失效。应该大力提高民间资本的法律地位并进一步加强监管。
金融改革的根本是放开疏通,中国应努力改革当前过度集中的金融体系,以适应农村和中小企业相对分散的、小规模的金融需求,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因此,政府还应加大对民间投资部门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尽快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到正规金融的框架监管下,并建立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短期来看,要推进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平台,并且通过减税以及特殊的融资渠道扶持真正参与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认为,虽然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略有减少,但由于2011年上半年银行新增贷款减少了4600亿元,两相抵消,表明社会融资扣除银行贷款的剩余部分不减反增,仍然产生了庞大的可贷资金。那么,如何让这些庞大的可贷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中小企业?从长期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破解困局的根本出路。
小额贷款公司是专门实施小额信贷的企业法人,是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的非传统金融服务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提供的的小额信贷服务将在改革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已在实践中充分证明了它的存在价值和发展潜力。
上海市闵行区地处城郊结合部,区内工业区林立,众多的中小企业有着巨大而迫切的融资需求。自2008年以来,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区内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到2012年已增至4家,各家小贷公司的业务发展快、都进行了增资。与之相应地,法院受理的涉小贷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也逐年增加。从纠纷的审理情况看,一方面受法律政策层面的约束,另一方面受经营理念和方式的限制,小贷公司正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本课题以近年来小贷公司涉诉情况为视角进行调研,通过对案件所反映的小贷公司运营中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并以此为着眼点透视小贷公司所面对的实际困难,并由此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环境构建两方面提出建议,以契合全国金融改革的趋势,对我区的小贷公司发展有所裨益,并最终促进区内良性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一、小额贷款公司概述
(一)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贷款公司是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非传统金融机构。关于小额信贷的准确定义,由于各国的贫困程度、收入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存在差异,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学术界也对此争论不一。根据小额信贷高峰会的定义:“小额信贷是一种透过小额度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给低收入、贫困群体,让他们能够自我雇用、产生收入,以帮助其个人及家庭的金融服务方式。” 其旨在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小微企业或者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农户提供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作为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它为大量的小微企业及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信贷服务,而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它又要必须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构成小额信贷的完整要素,缺一不可。而这种矛盾又是造成我国小贷公司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
(二)国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小额信贷的历史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要长的多,早在上世纪初,美国的农产品经销商贾尼尼就通过向农民提供免息借款以换取下一季农产品的收购合同,不仅自己发家致富还帮助了当地农民摆脱贫困。贾尼尼的成功使得美国认识到小额信贷的价值,并于1916年颁布了《统一小额信贷法》,规范小额信贷市场。到20世纪30年代,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开展小额信贷服务,到今天小额信贷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
通常认为现代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典范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南亚次大陆。被称为“穷人的银行家”的?尤努斯创建了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格莱珉银行创新性的穷人做股东以及借款人分组模式使得该行在不断的向穷人提供信用贷款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90多亿美元,还款率高达97%,缔造了世界银行业的奇迹,尤努斯先生也在2006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在格莱珉银行的感召下,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小额贷款机构以帮助穷人摆脱贫困。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我国的小贷公司也深受格莱珉银行的影响,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引入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模式,探索中国的“格莱珉银行”。2005年,在中西部成立了七家小贷公司作为定点实验。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小贷公司法律地位、资金来源及运用、公司治理机制、业务监管、披露政策和利率等方面都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才正式确定。仅2008年全国就批准成立了100多家小贷公司,之后发展愈加迅速。闵行区的第一家小贷公司九星小贷于2008年成立,到2012年底已增至四家,资产总计5.90亿元,各家公司的注册资本较成立之时都已成倍增长,净利润大都在30%左右,投资回报较高,经营效益可观 。
二、小贷公司涉诉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小贷公司涉诉状况特点
课题组以2009-2012年上海法院系统受理的设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借款类纠纷为对象,通过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得出以下三个特点:
1、借款人为小微企业多,贷款金额较大、利率高,借款用途不具体。纠纷中个人借贷的占35 %,借款人为企业的占65%。案件标的金额从10万元至2000万元不等,金额在30万至100万元的中等数额贷款和1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贷款分别占39%和42%,且贷款金额有不断增大趋势。与银行贷款相比,小额贷款期限更短,短则20天,一般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高,年化利率最低8%,最高达到24%,主要在15%-20%之间,即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4倍之间;合同中体现的贷款用途较为笼统,只有不到一成的用途有“进货”等具体描述,绝大多数的用途都是“资金周转或者流动资金”。
2、案件缺席率高,逃债现象较为普遍。此类纠纷呈现判决率高调撤率低的特点。在判决的案件中,借款人缺席率达到62.07%,部分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分文未还即携款潜逃,有明显的“骗贷”嫌疑。其中欠款金额越大,逃债现象越严重。根据借款金额统计,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缺席率为20%,30万元至100万元的缺席率34.78%,100万元以上缺席率38.10%。
3、房产抵押成为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在贷款的担保形式中,房产抵押的占到五成以上,其它个人或公司保证的占四成左右,股权质押的占1成不到。个人贷款均由其自有房产抵押,公司贷款不仅会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保证,很多还会要求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房屋作为抵押。但是房产抵押权的质量普遍不高,抵押顺位在后,抵押权实现困难。所有案件中没有一起是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原因分析
1、小贷公司的经营成本高导致贷款覆盖广度较小。贷款服务的覆盖面是衡量小贷公司发展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服务覆盖面包括服务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服务广度指小贷公司提供的服务能够覆盖的客户数量。小额贷款的原则是“小额、分散”,因为小额贷款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其实很小,几十万元甚至几万元即可解燃眉之急,只是该需求仍然难以在主流融资渠道得到满足。而根据上述数据显示,目前小贷公司贷款的金额很大,贷款的余额笔数也较少,直接后果就是贷款对象过于集中。诚然,资金投向的集中化趋势是小贷公司规避高成本造成的。对于金融贷款来说,数额越小边际成本越高,次数越多管理成本也越重,同时我国的小贷公司由于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也不能同业拆借导致资金来源单一,只能通过股东注资,而采取公司模式导致税费负担比金融机构重得多,这一系列因素共同造成小贷公司的运营成本过高。为控制成本,小贷公司采取了与银行贷款类似的“金额大,次数少的”放贷模式,以便于管理和方便诉讼。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贷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不仅不利于小贷公司的发展,也违背了国家设立小贷公司的初衷。
2、小贷公司运营不规范,防控风险能力较弱。小贷公司主要是在2008年后创办起来的,尚处于成长期,无论是技术能力还是人员素质与商业银行相比都略显不足,在小额贷款的运营过程中难免操作不够规范,导致出现借款人恶意违约。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贷款合同的文本较为简单,存在一定漏洞。对于贷款用途的约定过于笼统。大多数案件都约定是“资金周转”。严格的说,所有借款的目的都是为了“资金周转”,这样的贷款用途等于没说。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用途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信息,它是对债权风险的预期和对借款人信用的判断的关键因素,也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微观体现。面对不同的贷款用途,金融机构的审批难度、贷款数量、利率高低都不尽相同。具体到小额贷款中,贷款用途有着比在银行贷款更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小额贷款借款人的还债能力是潜在的,小贷公司必须承担“甄别富有活力的客户”的职能,贷款用途可以直接体现客户的发展潜力,进而决定借款的风险大小,小额贷款不能沦为个人支付账单、购买奢侈品,企业短期融资过桥的工具。另一方面是小贷公司的贷后追踪不到位,贷款合同中很少约定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义务,借款人只需准备材料应付贷前审查(贷前审查也不够严格和细致),取得贷款后便“高枕无忧”了。小贷公司在贷款期内行使审查权不够主动,根据数据显示,九成以上的案件原告都是在被告逾期还款后才的,只有不到一成的案件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前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的理由有被告生产停滞、被告抵押房屋被查封、被告负责人因经济纠纷被刑事拘留等等。由于这些案件的原告反应迅速,均未出现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
3、信用贷款发展迟滞。过半贷款要求房产抵押是信用贷款发展迟滞的表现。在小额贷款领域,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是最能体现小额贷款存在价值的贷款类型,因为急切需要小额贷款的借款人通常都是难以提供足够担保财产的,而信用贷款的发展迟滞与实践中小贷公司开展信用贷款的动力不足有关。目前我国对于小贷公司的设立采取批准制度和区域限制,这就决定了特定区域内的小贷公司的数量是有限的。而社会的融资需求是广泛而深刻的,于是面对广大的市场,小额贷款的数量显得不足,这也给了小贷公司挑选贷款对象的机会,既然担保贷款数量足够多,何必再去费心研究技术要求更高的信用贷款呢?于是在实践中小贷公司贷款更多的要求房产抵押等形式,而很少出现信用贷款。在进一步分析案件的抵押权情况后,笔者发现房产抵押的质量普遍也很低,抵押顺位多数在商业银行之后而难以执行,而且企业贷款的房产抵押均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自有房屋抵押,不利于法人独立人格以及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国家之所以允许小贷公司收取较商业银行贷款更高的利率是由小贷公司的高成本决定的,与银行相比,小贷公司需要更多的员工管理贷款、甄别客户,需要更接近借款人,这一切都是以信用贷款模式为基础计算的,如果小贷公司一方面不提供信用贷款,另一方面却享受着基于信用贷款而计算的高利率,不仅违背逻辑,也滥用了国家赋予的政策优惠。
三、对策分析: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外部环境之塑造
1、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服务对象。《意见》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企业法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定位对小贷公司的发展带来多种不便,也使得监管机关难以确定。笔者认为应当将小贷公司明确定位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国际上通常将金融机构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一般不能吸收存款,特别不能吸收个人存款,它以专门的金融方式,在指定的范围内为社会提供服务 。将小贷公司定位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后接下来出现的问题就是“只贷不存”的模式产生的资金少如何解决。《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的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就造成小贷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比商业银行的8%高出很多,将来可以考虑降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放开小贷公司的同业拆借限制,丰富其资金源头,增长其实力。其实浙江的金融改革已经采取了很多切实有力的措施,如将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扩大至30%(原上限为10%),融资比例可以放宽到资本净额的100%,小贷公司可在本市范围内小贷公司之间进行资金调剂拆借,可以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可以与金融机构开展保险、基金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等等,这些做法在时机成熟时可以选择性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根据《意见》的精神,小贷公司应向“微型企业和农户”提供信贷服务。然而实际上这两个目标是有一定矛盾性的,服务农户存在一定的公益性,而向小微企业融资又不可避免的触发小贷公司的盈利欲望,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小贷公司转向利润更高的企业借款人而忽视农户。对此,可以将小贷公司细分类别,赋予不同的专门职能。比如江苏就将小贷公司分为服务三农的农村小贷公司和服务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小贷公司两种,为二者设计不同的模式和政策,让它们分别服务农村和高科技创业企业。与暂时难以普及的向村镇银行改制相比,这种现有条件下的调整也许更加切实可行。闵行区经过多年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已发展成为以第二产业为主且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的新兴城区,农业在闵行区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微乎其微。基于该区情,闵行的小贷公司应该坚持以服务小微企业为核心目标,特别是针对从事第三产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的企业加以特别关注。
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弥补民间信用、交易信用等记录空白。以信用贷款为主的小额贷款离不开健全的信用体系来保证债权的安全,信用可以分成四大类:信贷信用、行政管理信用、交易信用和社会信用。银行征信系统针对信贷信用,反映的是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的信用状况,如果一个人没有办理过信用卡,没有向银行贷过款,他的信用记录就是空白,但是你能说这个人没有信用吗?显然不能,所以信贷信用对主体的信用反映不够完全。行政管理信用是与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共服务部门发生关系时积累的信用。社会信用即民间信用,如邻里反映的这个人可不可靠,说话是否算数等,是一种散乱的非正式社会评价。交易信用是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表现的信用记录。目前在我国的信用体系中,信贷信用和行政管理信用记录较为完善,民间信用和交易信用记录缺失。小额贷款的借款人财产有限,参与其他金融活动频率较低,针对此特点,小贷公司的信用调查应当更着重于借款人交易信用和民间信用,这种调查技术难度大、成本高。对此,笔者建议结合国内外相关经验,在交易信用方面, 依托网络手段。2010年阿里巴巴集团成立了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中国首个专门面向网商放贷的小贷公司,阿里小贷将阿里巴巴、淘宝网、支付宝底层数据完全打通,通过大规模数据计算,网络信用在小额贷款中得到运用。小企业在阿里巴巴、淘宝店主在淘宝网上经营的信用记录、发生交易的状况,投诉纠纷情况等一百多项指标信息都将在评估系统中通过计算分析,最终作为贷款的评价标准。该信用评价系统尚在不断完善阶段,但是已经显示了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为其他小贷公司所借鉴。在民间信用方面,全世界范围内最成功的莫过于格莱珉银行,该银行员工众多,但是员工们不像一般银行员工的高高在上,而是深入到田间地头,来到贷款人的身边,格莱珉银行将借款人组成邻里间的借贷小组,借款人每周都需要向银行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是用来积极创业,而不是用来购买奢侈品或者仅仅用于支付账单,由于在农村地区邻居几乎知道你的一切,这种相互之间的监督是非常有效的。
(二)内部能力之修炼
1、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内部风险管理首先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根据风险成本计算法,对不同信用等级规定不同的风险调节率,在发放贷款时收取利率风险费用予以补偿;其次要建立科学的业务制约和监督制度、合理的授权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授权,要求员工在其权限内承担相应的职责和风险;最后还要提高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律学习。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处在成长期的小贷公司更需要重视人才的作用。首先既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也需要招揽熟悉民间信贷、了解基层金融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使其各司其职;其次要建立赏罚分明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培训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独具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
一、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繁荣发展的经济背景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能源发展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借助自治区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政策优势,通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带动战略,地区经济始终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千亿元关口,达1150亿元,同比增长24.3%,人均GDP超1万美元;财政收入达到200.8亿元,同比增长38%;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13.32亿元,同比增长42.8%,标志着鄂尔多斯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进入了新阶段,地区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跃居全国百强城市第28位。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增长中呈现的显著特征是,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直接融资方式,已成为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状况和特点
1、从事民间融资的机构多、数量多
据统计,经注册的投资公司414家、担保公司159家,典当行12个,委托寄卖商行46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实际上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未正式办理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数量难以数计。
2、民间融资业务发展迅速,投融资量巨大
据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对两家投资公司、1家担保公司、1家典当公司、1家委托寄卖商行的调查,注册资金为7000万元,投资总量为14000万元,民间融资4200万元,民间融资占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委托寄卖商行全部资金来源的60%左右。据估计,投资总量平均为注册资金的1.9-2.2倍,以此比例测算,全市投资公司投资总量在180-200亿元之间,吸收公众存款在87.4-107.4亿元之间。
3、民间融资参与主体多元,借贷用途多样
民间借贷的参与主体包括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资金投向由消费性资金需求为主转为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与消费性资金需求并重。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投向主要是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高载能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500万元以下的主要是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短期资金周转。
4、利率高、期限灵活、手续简便
据调查,融资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为月息18‰,最高可达25‰,期限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一年。发放贷款的利率视不同期限、额度而变化,一般为月息30‰-35‰。期限最短的5-10天,最长为一年。资金需求旺季利率高达35‰-45‰,手续简便快捷,对中小企业有较强吸引力。
三、鄂尔多斯民间融资高度发达内在成因分析
1、正规金融机构虚位为民间融资发展提供了契机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推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市场定位于面向大型企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形成了对县域经济和农牧区信贷支持缺失。鄂尔多斯地区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无法从正规金融体系获得充足资金,民间融资由此获得了生存发展空间。
2、资本的趋利性成为民间借贷生生不息的推动力
逐利是资本的本性,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无论放贷于何种行业何种企业,获利是其根本驱动力。随着地区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居民收入大幅迅速增长。200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58元增加到17000元,年均增长18.8%。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使居民对于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期望较高,寻求新的投资方式拓宽收入渠道。
四、鄂尔多斯民间融资对经济发展的“双刃剑”效应分析
1、民间融资对经济金融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
(1)民间融资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鄂尔多斯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扩张、实力增强对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着显著作用。但由于银行难以适应中小企业经济复杂多变的融资要求,大部分民营企业未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民间融资强大的输血功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为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直接贡献。
(2)民间融资促进了地区就业状况的改善。民间融资通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间接地支持了本地区的劳动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2006年末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37.9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总数的45.14%。民间融资主要支持的房地产业、公路桥梁等行业发展迅速,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3)民间融资促进了民间财富的积累。民间融资的发展,扭转了长期以来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高度依赖于银行储蓄的局面,居民投资出现了多样化选择。民间融资投资的高额回报,加速了民间财富积累。
(4)民间借贷市场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经营能力的提升,提高地区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民间融资繁荣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压力,为争取社会资金融入正规金融市场体系,银行必须不断创新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提高信贷管理效率,提升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2、对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利影响
(1)民间融资的逐利本性,直接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民间融资的本质是追逐受益最大化,加之自发性、松散性和信息滞后性特点,必然只关注利润收益,而漠视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形成冲击,加大了地区产业升级、区域经济结构优化难度。如近几年来国家已明令严格控制小煤矿、电石、铁合金等高载能高污染企业,但在行业高额回报的刺激下,这些企业受民间融资扶持而屡禁不止,直接削弱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
(2)民间融资分割了金融机构存款市场份额,影响金融稳定。民间融资机构未经银监局批准以存款利率比银行基准利率高18.56个百分点的利率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冲击了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市场份额。2007年末,全市储蓄存款余额为226亿元,同比增长14.12%,增幅同比回落7.81个百分点,成为2003年以来储蓄存款增速水平最低的年份,主要原因是民间融资市场吸引了居民闲置资金大量投入。储蓄存款的下降,影响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积累,对金融机构放贷能力、信贷支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
(3)大量地下民间融资造成国家大量税收流失。税务部门对从事民间融资机构主要采取定额征收方式进行征收,只能收缴在工商部门注册机构的税款,对从事民间融资但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机构、个人无法进行征收;一些机构在许可经营范围之外从事民间融资活动,形成事实偷税;民间融资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导致了储蓄利息所得税流失。
(4)经济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可能触发民间融资存在的薄弱链条,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市场目前尚未出现大规模非法集资或卷款逃跑恶性事件,但民间融资链条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逆转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显现,有赖于民间融资“输血”的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导致资金供应链断裂,将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一系列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以鄂尔多斯房地产市场为例,由于面临政策控制、供应过剩、成本上升三重压力,行业预期回报率下降,一部分民间融资机构已从房地产行业抽离资金或进行行业转型。房地产业是民间借贷市场主要资金借入方,市场趋冷,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房利润下降、资金回笼困难,一旦某一地产商无法兑现还本付息的承诺导致融资链条断裂,可能会触发大范围内的资金供应偿还问题,引致公众恐慌和社会动荡。
(5)影响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及其制度变迁。从国家金融机构的制度变迁来看,新的正规金融制度必须正视非正规金融制度所导致的利益格局,但目前正规金融体系对于民间借贷市场做出的反应调整有限,在民众心中的地位持续弱化,不利于正规金融体系的发展。
五、合理规范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更新对民间金融的认知,为民间金融合理定位
根据国务院1998年《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定义,乱集资是指未经任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集资活动,包括擅自以还本付息或支付股息、红利方式筹资、以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为名变相筹集股份等等。据此,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活动大多可被列入非法集资活动的范围。虽经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多次清理,仍愈演愈烈,根本原因是国有金融体系体制缺陷造成的,是现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狭小、缺少层次和行政垄断的必然结果。金融市场既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也不能满足融资者的资本需求,资金的供求双方只能自己创造市场,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之外从事投融资活动,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为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应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融资,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并规范其经营。
2、尽快出台规范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
建议尽快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缩小非法融资的范围,严格界定违法融资活动。修正的重点一是对非法融资活动做出准确界定,明确禁止从事融资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二是明确开办民间融资业务机构的条件。三是明确对民间融资的管理部门,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管理。目前民间融资机构由多个部门登记管理,这些部门仅履行市场准入管理,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力度和深度严重不足。由于缺乏法律支持,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无法对这些机构实行业务监管,形成民间融资监管真空。四是制定明确细致的监管办法,有效监控此类机构日常运营与经营风险。五是明确对非法融资活动处罚标准和实施办法,对经认定的非法融资加大处罚力度。
3、加快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步伐,改组改造非金融机构
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地方经济建设,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资本,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体系组建民营银行、创投基金、小额贷款协会等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防范民营银行风险可以从提高注册资本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着手,切实保证存款人的利益。民营银行可利用其特殊的经营模式,较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高昂交易成本和风险问题的优点,来补充大中型银行服务不足和空白。对民营银行要建立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确保民营银行健康发展。
4、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体系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应积极推动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的发展,对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一步降低上市的门槛,给与更多的上市机会;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进行融资;对中小企业的票据融资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鼓励创办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鼓励风险投资发展。
5、加快正规金融信贷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其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大信贷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6-0053-03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了摸清当前湖南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我们对湖南省338户企业和700户城乡家庭(包括个体户)进行了调查。
一、民间融资已成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一)民间融资规模大,活跃程度高
根据调查样本资产、负债、存贷款及户数等占全省比重等情况,综合推算出2004年末湖南省民间融资总规模约占全省贷款总量的15%左右。2004年湖南省民间融资比2003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区域行业分布差异大,发达地区与资本密集行业融资相对活跃。
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融资量大,而经济落后地区相对较小。2004年末,调查样本中,湖南省经济相对较发达的长沙、株洲、湘潭、常德等地民间融资规模相对较大,四地家庭户均融入资金2.1万元,比经济欠发达的湘西、张家界和怀化等地高1.7万元左右。
资本密集型行业融资额大,劳动密集型行业融资相对较小。调查问卷显示,制造业、采掘业和房地产业民间融资总量大,而商贸餐饮业、农业融资总量相对较小。
(三)融资方式多样化,直接借贷和集资占主导地位
调查问卷显示,700户家庭样本中,采用简单的直接借贷方式占86.3%,通过中间人借贷的占12.6%,而通过互助会、合会方式的仅6户,通过典当和寄售商行的仅1户。338户样本企业中,通过向股东、职工和社会集资方式融入资金占其民间融资总额的56%,借入资金占21.8%,其中向典当行、寄售商行、钱庄等借入仅占0.5%。
(四)期限设置灵活,利率波动大
融资期限灵活,以不定期为主。民间融资主要是满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融资期限较为灵活。有融资行为的调查样本中,41.9%的家庭和30.7%的企业民间融资期限为不定期。
融资利率随行就市,上下波动大。从调查样本看,民间融资月利率主要在2‰―16‰之间波动,最高达50‰。其中40%的企业和28%的家庭融资利率为10‰左右。从调查情况看,相对发达地区的利率水平较高,欠发达地区利率相对较低;农村春耕季节和年关将至时期市场利率较高,月利率一般在20‰左右;有重大项目发盘或企业急需补充流动资金时市场利率急剧走高。
二、民间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选择
(一)从资金需求面分析,民间融资需求旺盛
1.中小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带来资金需求。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和市场需求转旺,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投资扩张欲望激发,在大批企业创立的同时,农村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开始大规模向城市发展,形成了巨大的资金需求。从调查情况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由过去偏重消费性融资转向生产经营性融资为主。样本企业中92%的民间融资用于生产经营,其中,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占57.6%,购建固定资产及投资新项目的占23.6%,创办新企业的占10.4%;样本家庭民间融资用途中,用于经商办企业占比最高,达37%。
2.农户大额信贷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资金需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轨,农村规模种植和规模养殖业发展迅速,这种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的新型“大”农业对资金需求急剧扩大,是当前农村融资需求最迫切的新型群体。虽然这些规模经营户是信用社重点支持的客户,但由于贷款需求大、风险高又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信用社难以有效满足其贷款需求,部分经营户只能求助民间融资。我们调查的408户农户中,有53%有民间融资行为,其中14%的资金用于农业生产。
(二)从资金供给面分析,企业资金供给趋紧,而充裕的居民储蓄成为民间融资的主要供给来源
1.金融资金供给不足,为民间融资的迅速扩张创造了空间。湖南属中部欠发达省份,在当前全国资金统一市场配置的格局下处于相对劣势,资金来源较之沿海发达地区普遍偏紧。一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供给呈现萎缩态势。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贷款集约化管理加强,对县市及以下机构一部分实行撤并,保留的机构实行严格的贷款规模控制和授权授信管理,客观上限制了对小企业贷款投放;同时,由于小企业单笔贷款规模小,无法覆盖相对较高的贷款固定成本,加之信息不透明使得传统贷款分析技术失效,也使得银行不愿意向这些企业放贷。2004年湖南省县域经济银行贷款余额占全省比重为26.3%,比2000年下降10.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困难。2004年湖南省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1.8亿元,仅为同期银行贷款的9.4%,湖南省企业债券2000年就已经停发,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基本无门。
2.宏观调控使部分企业资金进一步趋紧,为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创造了条件。一是在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当前向银行、信用社贷款比2003年难度有所增加的占34.6%,增加很多的占12%,而选择不变和更容易的分别占15%和18%。二是政府投入减少。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国家严格控制土地政策出台,政府资金进一步吃紧。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2005年以来许多政府项目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拖欠企业项目资金的现象较以前增多。三是企业应收账款拖欠严重。近年来,受国家严控行业资金收紧、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企业拖欠账款现象突出。我们调查的338户企业,2004年末应收账款达18.8亿元,户均555万元。
3.居民投资渠道狭窄,充裕的民间资金成为民间融资动力源泉。近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湖南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末的5702元增加到2004年的86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44元增加到2838元;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余额由2496亿元增加到3557亿元。当前民间资金急于寻找出路,但居民投资渠道狭窄,选择空间非常有限。银行收益率不高、股市不景气又大大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而投向民间融资等非正规金融领域,投资的风险介于前两类投资工具之间,而收益明显高于第一类,因而被许多居民所接受。可见,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充裕的居民储蓄资金构成了民间融资的主要供给来源。
(三)从民间融资特点看,民间融资具有当前正规金融不可比拟的比较优势
一是信息优势。民间融资的融资双方一般都是由亲戚、邻里和同事组成,对彼此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都比较了解。在融出资金时,选择哪些企业、哪些人,都是经过慎重考虑才作决定,这是一种对风险的事先防范机制。在借款途径的选择中,50%的家庭在需要借款时,首先考虑的是向亲戚、朋友借款,高于向银行贷款比重。
二是隐性担保机制。民间融资各主体间的关系大多是企业和企业员工,比较熟悉、关系较好的亲戚、同事和朋友,双方除了有民间借贷关系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物质、精神和情感方面的交流和往来,有共同的社会生活圈子。如果资金融入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他将受到融出方及双方共同的社交圈子及群体的排斥,甚至将名誉扫地,这样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这其实就是民间融资中存在的一种隐性担保机制。尽管民间融资手续简单,很少签订正式合同,但我们调查的样本中企业和家庭民间融资“按期归还”的比例分别高达74%和61%。当前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抵押与担保问题,调查中,75%的样本认为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自己抵押不足或缺少担保,而民间融资正是通过隐性担保机制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瓶颈问题。
三是交易成本优势。简单、便捷的交易方式使得民间融资具有比正规金融低得多的交易成本优势。一方面,手续简便。调查的样本中,在借贷方式上,仅凭信用的家庭融资占90%,企业融资占80.6%。调查中有63%的家庭融资只是打了借条,仅5%正式签订了合同,4.3%有中间人担保或个人财产抵押,没有一户到公证处公证。企业民间融资中,有财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分别仅占11.5%和7.9%。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融资双方彼此熟悉、信息对称,因此大多数均采用现金交付方式。调查中近95%的样本家庭和84%的样本企业采用手持现金或从银行、信用社取出现金进行支付,通过银行、信用社转账的分别只占5%和16%。
四是利率更加灵活。由于民间融资中包括利率等许多结构性要素可以灵活调整,因此对各种各样的环境都具有适应性,能够被各种层次的人们广泛接受。一方面,利率定价更加灵活。对正规金融而言,中小企业贷款属于完全的卖方市场,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说了算,而民间融资就具有更多商量余地,利率更趋于市场化运作,一般随行就市。另一方面,利率支付比较灵活,不管是按年、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均由双方商量,甚至不需要支付利息。调查的家庭中,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占全部调查家庭户数的1/4。
三、当前民间融资急需引导和规范
(一)缺少法律护航,合理的民间融资生存空间有限。目前,从法律的角度没有给民间融资一个正确的定位,民间融资通常被称作“地下金融”、“灰色金融”、“黑色金融”,一些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保护,制约了民间融资积极作用的更好发挥。
(二)缺乏利率监控,隐含一定还款风险。民间融资利率过高不受法律保护,危及放款人权益。我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超过中央银行基本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利率,就不予保护。我们调查的样本企业和家庭中,有延期偿还情况的占22%,有无法偿还的占13%。同时民间融资的利率高,有的相对央行基准利率上浮幅度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界限,这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吞噬了企业正常的利润收益,而且超过法律规定界限的利率不受保护,潜伏着一定风险,不利于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三)缺乏统计和监测制度,民间融资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因目前民间融资是一种游离于银行信用之外的信用行为,国家尚未对其形成制度性的调查统计制度,包括央行在内的宏观调控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其具体动态,而目前民间融资规模日益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的主要来源,如果不对其进行监测和统计,必将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的准确判断,造成决策的偏差。同时,民间融资最大的特点和最本质的东西就是趋利。但是一些眼前高利率、高回报的行业和企业往往是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要压缩的,如小钢铁、小水泥等属于当前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限制对象。一些民间融资填补了银行信贷资金抽回的缺口,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宏观调控效果。
(四)缺乏监管主体,容易扰乱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由于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营活动随意,如果任其发展,容易引发非法高息集资,或为非法资金提供活动空间,扰乱基层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借款人在还款困难时大多优先归还民间借贷,而对银行贷款则采取拖欠、逃废手法,甚至把风险转嫁给正规金融。同时尽管民间融资力量不足以冲击正规金融机构,但对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这样的中小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经营压力。
(五)缺乏规范正式手续,为金融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民间融资因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抵押担保等原因,极易引发经济纠纷。如常德市鼎城区近年来部分乡镇“”猖獗,屡禁不止,赌资激增,仅钱家坪、沧山两个乡镇2004年村民输掉的赌资就在600万元以上,其赌资大多来自村民的银行存款和相互之间的借贷。民间融资手续简便等优势也正是部分不法分子不正当用途寻求的对象,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融资搞非法集资、标会、地下钱庄等非法圈钱。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发生民事纠纷、暴力行为等,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四、充分重视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
(一)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一是要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合理流向。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放宽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准入条件,增加民间投资的项目选择范围,防止民间融资背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应允许在民间专业合作组织内,探索建立互质的资金合作形式,积累经验,发展新型的合法的民间信用合作组织。三是可考虑扩大现有各类金融机构的民间资本股份,改革完善其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打破我国金融业的垄断格局,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四是通过必要的整合过程,成立“区域性投资公司”,或者区域性投资基金,如产业投资基金、行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以合法的身份更好地支持地区性经济发展。此外,应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使之充分认识到民间融资的潜在风险,树立风险和责任自负的意识,避免盲目和无效投资。
(二)加强对民间融资市场的监测,坚决打击非法圈钱活动。
一是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分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建立民间融资信息采集机制,定期收集有关数据。重点监测民间资金规模、性质、利率、资金流向和风险状况等情况,分析民间融资对宏观经济和中观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特别是依靠研究民间融资对金融宏观调控和转轨过程中我国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冲击的应对策略,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对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建立大额民间融资保险制度和担保制度等,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对社会稳定和整个金融体系安全带来的冲击。三是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民间融资的负面影响。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地下钱庄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三)充分发挥正规金融对民间金融的主导和示范作用
一是中央银行要从宏观上建立起资金调控机制,确保农村资金用于农村。二是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缺位与资金支持缺位问题。建立与农村信用社并存、适度竞争的合法金融机构。三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要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允许民间资本控股;对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扩展其对农业开发、农业高科技及农业产业化进行信贷支持;农业银行要切实加大对“大额农贷”项目的支持力度;成立政策性的专业保险公司,对属于国家急需扶持的弱势产业、行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民营企业和“三农”经济的资金需求。五是加快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满足社会资金投资多元化需求。同时,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充分发挥利率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逐步压缩属于“高利贷”性质民间融资的生存空间。
(四)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的法规或管理办法
关键词:企业集团 实例解析 融资建议
Key words: business groups instance analysis financing proposals
一、案例背景
本文中涉及的某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本部”)是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在关闭全县125个小焦化企业组建成立23个半焦循环经济生产企业(下称“股东公司”)的基础上,由23个股东公司于2007年10月注册成立集团本部,组建成非典型意义上的集团公司,集团本部注册资本3亿元,主营煤炭及制品批发。
该集团公司既不是母子公司,更不是总分公司,是典型的关联参股公司。集团本部自成立以来,积极拓展市场,2009年形成300万吨的煤炭发运能力,实现净利润9000万元,获得银行授信额度3亿元,全部用于煤炭发运业务。2010年新增300万吨煤炭运销计划,银行新增授信5亿元,主要用于股东公司化工产品销售,目前尚未用信。
股东公司半焦循环经济生产线分两期进行,总投资约60亿元,现一期已建成投产,二期在建,全部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半焦1500万吨、煤焦油150万吨、金属镁6万吨,电石100万吨,硅铁25万吨,水泥50万吨,白灰105万吨,免烧砖200万吨,发电13亿度,预计年销售收入170亿元,净利润26亿元,员工总数2万多人。
二、对当前制造业及传统煤化工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
首先,笔者认为,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多个行业的全球化产能过剩已经形成,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循环发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途径,彻底摒弃粗放式增长,追求精细化发展,已成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其次,全球化外采与业务外包,促成制造业由80年代前的“纵向一体化”模式转变为“合作、外包为基础的供应链”模式。竞争迫使企业在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寻求最低成本,“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更加注重集中资源,专注于核心能力的培育,企业内分工转变为企业间分工。
再次,该集团公司身处晋陕蒙三西区域,而我国西部能源富集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的格局已经形成,个体之间的竞争已经演变并发展为区域间的竞争、供应链间的竞争,传统煤化工原料采购的同源化、产品市场的同质化、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紧密化、技术复制的快速化,加剧并恶化了企业的生存与竞争环境。
第四,周边地区半焦产能快速增长,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电石、铁合金、水泥、金属镁等均属国家“两高一剩”的产能过剩行业。产能过剩及潜在过剩的系统性市场风险趋于上升,传统煤化工直接获得银行授信支持的难度极大。
三、集团公司整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首先,该集团特有的产权架构,决定了该集团是松散型、非典型企业集团,股东公司生产线存在同业竞争,集团整体管理协同难度大。
其次,该集团煤炭发运业务从300万吨上升到600万吨,需要配套营运资金贷款的充足提供。
再次,按照规划股东公司二期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依托一期滚动发展二期很难将资金全部筹措到位; 另一方面股东公司实力差异大,半焦循环经济项目的政策雷声大、金融支持雨点小;三是项目的技术含量低,可复制性高,不仅属两高一过剩行业,而且目前产能规划已过剩,整体上银行融资的难度较大。
四、“三步走”的战略发展建议
(一)搭建统一销售大平台
1、以产权为纽带,以集团公司为核心,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将企业间的竞争转化为区域间的竞争,将产品的竞争转化为供应链的竞争,以此达到提升区域竞争力,形成区域定价权。
2、以专业专注、高效运作为宗旨,成立集团公司统一销售事业部,专司行业分析、订单处理、统一签约、定价、物流调度、产品销售、电子商务、融资管理、争议处理等职能。
3、统一销售平台的基本原则:股东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服从大局原则,协同运作,外部竞争优先原则,根据订单制订销售计划,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原则,共担风险与利益分享原则。
4、由集团本部与股东公司、授信银行签订“统一销售平台三方协议”。依托股东公司已形成的销售网络,以集团统一对外销售为核心,借道已获得的银行授信,禀承供应链融资的发展之道,以集团授信分割股东公司用信,多轮驱动,集团公司专业专注于品牌建设、物流调度、统一采购销售、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平台搭建、集团现金管理等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股东公司专注于精益生产、精细管理之道。
5、做好集团本部与股东公司的票据流、物流、现金流的转移与控制。
(二)完成股权重组,建立母子公司制的集团管理体制
企业并购重组是快速规模化扩张的发展之路,在统一销售平台的基础上,建议根据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不少于注册资本70%”的规定,由股东公司以股权7亿元按比例增资集团公司,实收资本由3亿元增至10亿元,集团本部成为股东公司的股东,集团本部再进行杠杆式融资15-20亿元,以货币资金收购股东公司股权,达到既解决股东公司二期建设资金的需要,又达到控股的目标,形成紧密型母子公司制。
在此基础上,通过主办行为集团公司提供现金管理工具,即子公司通过网银将资金归集在母公司,建立资金池,母公司按高于活期存款1.5-2倍的利率计付利息,同时,集团本部进行余缺调剂,将富余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或向其他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实现资金的集约高效使用,以此降低集团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
资金投融资活动对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促进农村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中,能够为小微企业创业和发展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近年来,很多欠发达地区农村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是根据其地区经济特色所发展起来的相关企业,其中一些农村出现了很多电商小微企业。在这些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对资金有着较大的需求,特别是在初创阶段,由于启动资金不足,更加依赖融资。然而也应当看到,在当前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其资金投融资渠道较窄,并没有形成较为丰富的资金投融资渠道体系,没有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就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资金投融资情况来看,还面临着融资成本较高以及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不利于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较窄
当前在欠发达地区,可供农村小微企业选择的投融资渠道极为有限,其中以银行贷款为主,还有部分企业选择民间借贷这种融资渠道。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借贷,都有着很强的局限性,例如银行贷款对于抵押物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近年来银行贷款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放款规模也在不断降低,缺乏较好的融资支持。一方面,对于民间借贷这种融资渠道来说,其融资成本较高,会带来相应的融资风险。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互联网融资方式,但是由于很多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并不了解互联网金融,其支持范围并不大,难以获得较好的资产支持。整体而言,融资渠道较窄问题是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中存在的一个客观问题,也是融资环境问题,没有为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同时,融资渠道较窄问题也反映出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对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投资渠道也较窄,虽然一些投资者认识到了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活力,但是由于缺乏较好的投资渠道和信息整合平台,难以较好的对农村小微企业进行投资。
(二)融资成本较高
融资成本较高问题事实上与融资渠道较窄问题也有着很大的关联性,正是由于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在资金投融资方面的渠道较窄,可以选择融资渠道较少,才使得融资成本较高,并且也面临更大的融资风险。银行贷款本身由于有着一定的政策支持,其融资成本对于农村小微企业而言尚可以接受,然而由于相当一部分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并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缺乏信用记录和抵押物,因而往往会选择融资成本较高的民间借贷,这样一来,就会极大压缩农村小微企业的利润水平,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发展欲望。另一方面,较高的融资成本也带来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很多农村小微企业为了支付融资成本,偿还流动债务,不得不进行再次融资,其中又以民间借贷为主,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更高的融资成本。
(三)缺乏充足的融资资金保障
缺乏充足的融资资金保障主要是指当前不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中,很多农村企业所获得的融资资金支持是较为有限的,特别是在银行贷款方面,大多数农村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应当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加大了对不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在银行贷款方面予以优惠,但是由于农村小微企业贷款有较高的风险,并且收益较低,银行在这一业务方面开展得并不积极,放款规模也十分有限,并没有较好满足农村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而在民间借贷方面,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并不规范,缺乏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也产生了巨大的风险。因而农村小微企业同样难以在民间借贷方面进行充分的融资。这样一来,对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小微企业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会在初创阶段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困境,当业务出现转机后,也难以快速进行市场拓展。
三、关于拓展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的对策
(一)积极发展网络融资渠道
针对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较窄的问题,应当积极进行融资渠道拓展,结合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实际情况,发展网络融资渠道是一个较好的途径。网络融资渠道可以更加便捷的为农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特别是在审批放款方面,相较于银行贷款而言更具优势,小微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同时,网络融资渠道的建立,也是一种投融资信息整合的平台,利用网络平台在信息共享和传播方面的优势,使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资金需求与投资者投资需求结合在一起,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资金需求信息,便于投资者通过各种形式对农村小微企业进行投资。由此可见,发展网络融资渠道,对于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投融资渠道拓展有重要作用。
(二)降低融资成本
降低融资成本,主要是从两方面来说。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例如在银行贷款方面给予更多的贷款利率优惠,扶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这对降低农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也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自身情况来说,也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融资决策机制,在融资过程中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情况的评估,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克制对于融资规模追求的偏好问题。建立完善的融资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严格控制由融资活动所带来的融资风险,并且加强对负债结构的优化,通过对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结构的组合优化,降低融资成本。整体而言,降低融资成本,是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的基础,也能够提升其利润空间,保持经营者较好的拓展欲望。
(三)为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融资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
1.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
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小微企业中,95%有融资需求,其中43%选择银行贷款的融资渠道,45%选择民间借贷的融资渠道,剩下的则侧重于选择内源融资、信托融资等方式。由该组数据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小微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过于狭窄,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它们仅将融资渠道限定在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其他途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造成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
2.融资成本过高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小微企业大多选择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作为融资途径。众所周知,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会对企业的资金实力、经营实力以及诚信度进行严格的考核。小微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的影响,银行对其贷款门槛要求往往很高,这种要求自然而然的转嫁为贷款利率,导致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偏高。此外,从温州房地产泡沫“跑路”现象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也不容小觑。在如此高的借贷利率之下,小微企业很难获得资金支持,使企业的发展处于恶性循环过程当中。
3.融资信用制度创建不完善
融资除了需要提供资金方拥有足够的资金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融资方与提供资金方两者之间拥有良好的信用度,确切的说是融资方必须拥有较高的融资度来取得提供资金方的信任。目前,融资信用制度的创建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管理者的信用意识以及品牌意识较差或者部门执行力度差,造成小微企业信用度普遍较低,也给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渠道的运用带来一定的困扰。另一方面,并不是每一种融资渠道都有一个规范性的信用标准作为衡量信用度的尺度,尤其是外源融资渠道,这就使得提供资金方在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考核时不一定客观、公平,会给提供资金方带来隐形的资金危机,进而提高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
4.政府政策不明确
政府的政策往往存在的一定的模糊性,即原则性强、针对性差。比如“国九条”中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虽然原则性很强,但是所谓的原则性在一定情况下很可能导致出现上面请客、下面买单的现象,削减地方的积极性。此外,在融资渠道方面也不尽明确,比如对于信托融资渠道的规定,只是对信托融资的一些中介进行了原则性的指导,这些原则对于其具体操作并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也没有提出很好的解决策略,给信托融资中介带来规避法律法规的机会。
三、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破解对策
1.充分利用融资渠道
(1)完善内源融资渠道。由于小微企业特殊的社会地位造成其外源融资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是小微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内源融资渠道,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资金。内源融资渠道主要由初始投资形成的股本、折旧基金以及留存收益等构成,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可以使企业处于主动地位,给企业带来大量资金。对于小微企业,初始投资无法改变,但是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评估,采取提取盈余公积的方式,增加企业留存收益,为企业的运行保留足够的资金,避免出现资金链条断裂的现象。
(2)拓展外源融资渠道。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直接的外源融资渠道可能不太容易实现,但是可以通过拓展间接的外源融资渠道为企业筹集资金。企业可以将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可以作为基础性的外源融资渠道,同时可以拓展像融资租赁、担保融资、信托融资等融资方式。借助多样的融资方式,使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在金融市场上可以主动地结合自己的发展需求,选择固定的融资伙伴以及多样的融资渠道。
2.规范融资成本
(1)提升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融资成本过高有很多原因,比如融资渠道过少、提供融资方要求过高等。其中,小微企业自身实力不强是融资成本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小微企业只有立足发展,在市场上扎扎实实的站稳脚步,提升自身实力,才能不断积累融资的资本,用实力取得银行、民间融资机构、担保公司等的信任,用企业自身实力以及企业文化使提供资金方成为长期合作伙伴,降低融资成本。
(2)规范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利率。针对银行贷款,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对小微企业进行银行贷款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西方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往往采取阶梯式的优惠政策,按照不同的企业实力予以不同的银行贷款利率。针对民间借贷,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严格的规制,总结温州房地产商“跑路”现象的经验教训,降低民间借贷成本,避免过高的利率带来过高的企业破产率。
3.创建完善的融资信用制度
(1)完善企业的融资信用机制。品牌的树立是小微企业创建信用度的关键环节之一,IT行业的发展给小微企业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宣传环境,小微企业可以运用互联网为企业打造品牌效应,不断树立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此外,企业还应当严格按照融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支付还款相关利息,做到诚信融资。企业在进行融资过程中,要确保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确定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在对企业的融资能力进行正确的评估的前提下制定融资方案,并且对融资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分析以及应对。
(2)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管理机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不断完善其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机制。一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管理小微企业贷款经验,针对小微企业的整体情况进行分层,对不同层级的小微企业采取不同的宽松贷款策略,适当降低其贷款门槛。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当的信用评估机制,结合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因素有选择的参考,而不是一味的参照企业实力,导致企业发展积极性降低。
4.完善政府相关政策
(1)明确细节性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原则性政策制定更加详细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细节性问题的处理。不仅仅包括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比如,盈余公积的提取、银行贷款的具体程序、民间借贷的利率幅度、融资租赁的范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相关金融机构做出具体的规定。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经营现状分析
根据2013年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研究机构发起的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调查――《2013年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我国的中小企业不仅创造了全国约60%的GDP、50%的税收和70%的出口,还解决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可见中小企业已经日益成为中国经济腾飞的重要推动力,与中国的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一脉相连。然而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却并没有体现在其对未来的预期上,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中,近六成企业并不看好未来三年的发展,更有近四成的企业表示利润下滑,接近85%的企业主认为影响其发展的阻碍因素依旧很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其中融资问题困扰着众多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市场经济的深入进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我国的中小企业也因此一路高歌,日益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增长引擎。然而经历过前期的快速发展后,单纯依靠自有资本已经很难满足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融资越来越成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却面临着狭隘的融资渠道和旺盛的资本需求的尴尬,银行贷款往往向发展更具规模的核心企业倾斜,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市场融资方式更是难以获得,而中小企业发展中自身的问题又进一步制约着其融资的信誉,融资难日益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够完善
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够完善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中小企业本身就是那些资本实力不强、规模较小的企业发展而成的,甚至许多是家族式企业,在资本实力、发展历史、经济规模上无法与核心企业进行竞争,其发展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发展前期为了追求发展速度,往往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较为疏忽,这些都导致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后天失利,无法适应经营着扩大规模的需要。同时由于先天不足和后天失利,一些中小企业在融资时无视约束机制和信誉约束,在出现市场风险时选择逃避贷款转嫁风险,严重打击了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信誉,使得那些信誉好的中小企业也再难获得更多的贷款,使得整个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一片惨淡。
(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导致我国整体融资环境消极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外在因素。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以银行为代表的融资机构缺乏主动了解中小企业的积极性,由于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高、收益小,信誉风险导致风险控制成本高使得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即使进行贷款,贷款的手续繁杂、过程冗杂、效率低下,打击了中小企业寻求主动贷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的金融体系缺乏一个专门化、体系化的为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的专门性资本市场。目前随着各项贷款政策的阳光化以及民间借贷机构的发展,一些不成体系的资本市场正逐渐成型,但安全稳妥的贷款机制仍然还未建立,体系化的资本市场仍然有待建立,这些都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三)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除了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国家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也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无形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压力,作为市场经济的最敏感部位,宏观调控的消极影响首先传导到中小企业的身上,其积极影响却主要使得大企业受益,这就更加加剧了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两极分化,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家并未出台明确的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支持的金融政策,“抓大放小”的政策更是使得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不受重视,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环境不容乐观。另外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制规范和制约,导致钻法律空子的违约行为屡禁不止,对中小企业逃避市场风险的惩处力度不够也助长了部分中小企业破坏融资市场信誉的气焰。
三、中小企业忽视的融资渠道探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许多有效的融资渠道正日益发展完善,这些融资渠道虽然难以同主流的融资渠道进行竞争,但在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这些融资渠道也是中小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重视的。
(一)民间借贷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也逐渐放开,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民间借贷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需要一个严格监管、规范操作、合法经营的中介平台,相比于一般的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民间借贷平台,其无论是在法律监管还是运作制度上都更合乎规范,也有着行业协会的自律,将其作为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的中介平台将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道路。相比于一般的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机构在交易成本、借贷效率、社会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存在着先天的优势,同时随着国家对民间借贷机构的试点,未来民间借贷机构的发展必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不容忽视的渠道选择。
(二)融资租赁平台
将融资租赁平台发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优点时显而易见的,其成本低、风险小、方式灵活、程序简单、方便易行的特点将极大地缩短中小企业融资周期。目前融资租赁平台主要用于添置或更新设备。
(三)典当业融资渠道
典当行的发展在我国其实由来已久,其悠久的历史也证明了典当业发展的必要性。典当行融资渠道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是针对不确定的融资时间和融资量的有效融资方式。相比传统的融资方式,典当融资具有经营范围广泛,房地产抵押一直是典当行的重头戏,手续方便快捷、业务操作灵活,可以极大地节省企业融资的时间,提高了融资市场的效率。
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策略
(一)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内部建设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根本方法还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要做大做强,加强内部建设,外树形象。一方面,企业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革新经营理念,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对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还要通过引进人才、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做好风险控制等建立起良好的信誉。
(二)构建一体化金融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一体化的金融体系是良好的融资环境的保障。构建起一体化的金融体系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首先针对金融市场信息的不完善,因该建立起政府、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共享系统,加强三方的信息共享和沟通,鼓励中小企业主动披露经营信息,鼓励银行主动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融资现状;其次要进行金融信贷机构管理创新,建立起针对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机制,创新融资品种,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加快信贷产品的开发,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加强网上融资系统建设, 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三)国家宏观调控适当地向中小企业倾斜
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应该建立起国家财政资金专项扶持机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信用担保体系对地方民营企业进行相应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四)建立多样化融资平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如前所述,民间借贷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等融资渠道都是中小企业不容忽视的重要融资渠道,加强这些中介机构的规范运作有利于建立起多样化的融资平台,极大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各融资中介机构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地方政府也应该积极加强与此类中介结构的合作,加强对其监管和规范,引导多样融资平台的建设。
(五)完善融资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促进融资规范化
完善融资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是促进融资规范化、融资可持续化、改善中小企业融资信誉的保障性措施。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不完善,究其原因是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制规范和制约,导致钻法律空子的违约行为屡禁不止,对中小企业逃避市场风险的惩处力度不够也助长了部分中小企业破坏融资市场信誉的气焰。应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做出较明确的规定,通过各种细化管理条例从多个方面规范企业融资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结束语
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日益成为中国经济腾飞的重要推动力,与中国的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一脉相连,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可小觑,另一方面融资难等问题又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和国家引起重视,分别从中小企业自身和金融体制做出一定的改革和完善。全文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融资现状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同时探讨了被中小企业忽视的多样化融资渠道,包括民间借贷机构、典当行以及融资租赁平台等渠道,进一步分析了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策略。综上所述,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应该做强做大、完善内部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适当政策倾斜,并推动一体化金融体系的建设、促进搭建多样化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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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德森.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7(02)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二元金融供给结构,不同地区这两种融资渠道的活跃程度不同,在很多地区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的融资要比正规金融渠道的融资比例高。马晓青等(2012)研究发现,相较于江苏和四川的农户,河南的农户更倾向于非正规融资渠道,90%以上的农户的融入款项来自于亲戚朋友等非正规融资渠道。那么,为什么大部分农户的资金需求通过非正规渠道融入?农户在选择融资渠道时到底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应该如何构建真正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的研究中,考虑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往往受到政府干预而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国外主流观点通常对农户融资顺序作如下假设:农户在需要外源融资时,首先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正规机构不能满足其需求,他们才会考虑非正规渠道。但Boucher and Guirkinger(2007)指出,银行通过抵押机制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了农民,这会使风险规避型的农户不愿意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从而选择无抵押无担保要求的民间融资。Kochar(1997)、Mushinski(1999)则强调非正规渠道在交易成本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有的借贷交易成本几乎为零,农户更愿意以较低的成本来获得贷款。Coleman(2006)研究表明,农村小额贷款目标上移,主要受益者仍是贫困人口中较为富裕的那一批人,而农村中有贷款需求的不仅仅是这些较为富裕的人,其他的相对比较贫困的农户就只能求助于非正规金融。Kazunari等(2010)指出,农户自营经济倾向于正式借贷作为其资金的稳定来源,但由于交易成本等因素,虽然他们的信贷规模较小,仍然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之外。Calum G.Turvey,R0ng K0ng(2010)通过对1500户农户的调查发现,超过67%的农户是从亲戚、朋友等非正规金融渠道借贷,非正规借贷是农户融资的首选。George Mawuli Akoandiar等(2013)运用Tobit、Logit模型分析得出,家庭规模、年龄、性别、婚姻状况、职业、收入等决定着农户金融市场参与度,地理特征是农户从金融市场获得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相比于城镇居民,农村住户更倾向于从非正式金融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国内研究方面,钱水土、陆会(2008)通过对温州农户借贷行为的调查分析发现,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非正规金融更能满足不同收入等级农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因此农户融资时更偏好于非正规金融。至于哪些因素会对农户融资渠道的选择造成影响,李锐、李超(2007)研究证明,户主的性别、受教育的最高年限对农户借款偏好的影响并不显著,家庭纯收入、所经营土地面积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总支出对农户借款偏好的影响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农户土地拥有量与其融资偏好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农户拥有的土地数量越大,越倾向于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但是,马晓青等(2010)却得出农户土地拥有量对其融资偏好不存在显著影响的结论,证明了收入和教育程度较高、参加合作组织、担任村干部、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农户更偏好于正规借贷;而在遭受灾害等收入冲击时,农户对非正规渠道的偏好增加;正规金融市场发展较差的地区,也会吸引更多的农户在融资时选择非正规渠道。褚保金等(2008)运用广义Logit模型对农户借贷渠道的选择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户主的教育年限、住房价值、社会资本等是影响农户正规和非正规借贷需求的主要因素,教育支出是影响农户非正规借贷需求的主要因素,播种面积、住房价值、家庭年总收入与获得正规借贷支持显著正相关。孔荣、衣明卉等(2011)通过对陕西、甘肃两省农户的调查分析认为,农户融资更偏好于非正规渠道,贷款程序的复杂程度、利率高低、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任水平、家庭文化等是导致农户不选择正规融资渠道的原因。赵建梅、刘玲玲(2013)研究发现:供给型和需求型信贷约束都显著地促进农户选择非正规金融。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农户融资渠道选择及其影响因素做了许多有价值的探讨,但研究只是针对农户融入资金而对农户的资金融出情况都没有涉及,这不利于我们全面了解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河南省林州市农户融资(包括融入和融出)情况的实地调查,试图对本文开篇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传统农区农户融资现状调查
(一)调查情况介绍
本项调查时间为2013年1―2月,调查地点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传统农区――河南省林州市(县级市),包括姚村镇、合涧镇、任村镇和城郊乡的22个村庄。本次调查采用二次抽样法:第一次随机抽样确定调查地点,共调查了姚村镇6个村庄、合涧镇5个村庄、任村镇6个村庄、城郊乡5个村庄;第二次根据调查地点的居民收入分层抽样确定调查对象,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和高收入户,收回有效问卷共188份。在所调查的农户中,40―49岁的农民占39.9%,50一59岁的农民占39.4%;其中,文化程度为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占13.8%,初中文化的占59.6%,小学及没上学的占26.6%,他们一般为被访农户的户主。由于目前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为了提高调查问卷的真实性,此次调查采用调查人员上门和入户调查方式,通过与被访人员交谈沟通后由调查人员填写调查问卷。
(二)农户融资现状
1.非正规金融是农户融入资金的主渠道
调查发现,为了满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大部分农户主要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融入资金。表1是样本农户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借款情况表。其中,只发生非正规借款的农户比例为64.36%(包括民间无息和有息借款),而只发生正规金融机构借款的农户比例仅为1.60%,远远小于民间借款的比例。可见,农户在需要融资时,倾向于从非正规渠道获得资金。
本文使用的农户调查问卷对民间借贷区分了无息的友情借贷和民间有息借贷。无息友情借贷主要是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的互借贷,而民间有息借贷大部分是农户向民间金融组织或村里的富裕户、放贷者的借款。调查显示,发生无息借款的农户(在所调查的农户中参与有息借款的农户均有无息借款)共有122户,在所调查的农户中比例高达64.89%;参与民间有息借款的只有16家农户,比例较小,仅为8.5%。
非正规金融成为农户融入资金的主渠道,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户融入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性开支,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倾向于生产性融资。目前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很少有针对农户生活性融资的贷款项目,因此,当农户出现生活性资金短缺时,只有选择非正规融资渠道。如图1所示,样本农户通过非正规渠道借款用于子女上学、购建房、婚丧嫁娶的三项占比最高。
2.民间集资成为农户闲余资金的重要融出渠道
赵庆光(2013)认为,2010―2011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业的限制,民间借贷市场需求由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需求转向房地产规避政策限制性需求,从而推动了河南省民间借贷市场非理性、爆发式增长。在文本所调查的河南省林州市农村地区也证实了这个发现,所调查的188个样本农户中,有55.32%的农户(包含只参与民间集资和同时参与民间集资及互融资)参与了民间集资(见表2)。
该地区民间集资的利率在8%-20%不等,一些集资中介的利率高达30%。通过对样本农户集资情况的线性回归分析证实,高利率是吸引农户参与民间集资的首要因素。农民收入增加有了闲余却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是他们参与民间集资的重要原因。在回归分析中,将农户集资金额作为因变量,家庭人口数、户主文化程度、户主年龄、收入、集资利率作为自变量,回归结果如下:人口数、文化程度、年龄对于集资金额的影响均不显著,而农户收入和集资利率分别在5%、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集资金额有着显著的正影响(见表3)。
3.非正规融资渠道存在风险隐患
从农户融入资金来看,在所调查的农户中,互融资中只有35个农户在借入资金时采用写借条的方式,而且借条极不规范,大部分亲戚朋友之间借贷的借条只写明借款数额,没有具体约定借款期限;其余87户都是采用口头约定形式,他们完全凭借双方之间的情感和信誉行事,既无借据也无抵押担保,这种没有任何约束的借贷方式在互融资中占比高达71.3%。在民间有息借贷中,签订合同、请人担保的只有3户,其余的也都是采取借条形式。不规范的借贷方式,一旦出现借款人不能或不愿履约,出借方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从农户融出资金来看,参与民间集资的样本农户,借贷手续也极不规范。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参与民间集资的农户只是根据中介人的陈述来了解融资企业的状况,或只看过中介人出示的融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与中介人签订的借贷合同,在得到未来收益许诺后就将资金交给中介人,坐等到期收取利息。出于对中介人的信任,这些农户自己并没有与融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或索要借条。这种集资方式在调查地区极为普遍,也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调查显示,参与民间集资的104户中,本金和利息都收回的仅有4户,仅占3.85%,本金和利息均无收回的有94户,占比90.38%(见表4)。
三、传统农区农户选择非正规融资渠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般认为农民符合理性人的假设,但拥有较低利率的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等)并没有成为农户融资的首选,被调查的农户中,64.89%的农户在融入资金时和55.32%的农户在融出资金时选择了非正规融资渠道。那么,农户选择非正规融资渠道到底受到了哪些因素影响?
(一)研究假设
本文选择的是二元离散变量选择模型――Lo-gistic模型,将农户是否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融入资金作为被解释变量,如果是,则赋值为1;不是,则赋值为0。由逐步回归分析得知,融资用途对于农户选择非正规渠道融资非常显著,而在被调查地区中,农户融资用途多样化以及参与民间集资的现象比较普遍,故本文将农户融资用途中占比量较大的几项以及是否参与民间集资选为自变量进行分析。本文共选择了家庭人口数、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家庭近一年收入、融资是否用于子女上学、应付天灾人祸、购建房、婚丧嫁娶等以及是否参与民间集资作为自变量,并提出以下假设:
1.家庭人口数与农户融资行为成正向关系
在样本地区,农户的人均土地面积很少,资金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等工资性收入。家庭人口多,如果是男性人数多,可能农户家庭收入较高,但同时男性人数多意味着将来要花费更多的资金来购建房和结婚成家,这就增加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如果是女性人数多,则可能形成一人挣钱、多人消费的局面,尤其是当家庭在校子女人数较多时,就更增加了农户的融资需求。
2.户主年龄与农户融资行为成“凸型”关系
在所调查的农户中,40―50岁的调查对象的融资需求要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农户,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农户面临着子女教育、帮助子女成家以及赡养老人等诸多人生大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户主的身体状况和劳动技能等有所下降,他们外出务工的机会和创收的能力以及偿债能力都会降低,融资能力和融资欲望也会随之下降。
3.家庭收入与农户的融资行为成反向关系
农户家庭收入水平越高,说明农户的自身积累越多,拥有的财产和自有资金的规模越大,农户发生融资的可能性会降低。
4.参与民间集资与农户融资成正向关系
由于资金的趋利本性,样本农户中有55.32%在2010―2012年间参与了民间集资,但由于一系列因素,参与民间集资的农户中90.38%的农户没能收回本息,这大大减少了农户的自身积累,减少了农户的自有资金,导致农户融资的可能性会增加。主要变量描述见表5。
(二)结果分析
从以上实证结果可以看出:
(1)家庭人口数对农户非正规融资存在不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假设“家庭人口数与农户融资行为成正向关系”相符合,家庭人口数多,相应地各类消费也会增多,农户就比较容易产生融资需求。
(2)户主文化程度对农户非正规融资有着不显著的正向影响。户主的文化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对事物的认知水平。文化程度低,他们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机会就很少,于是他们把希望寄托在非正规渠道。
(3)年龄对于农户非正规融资有着显著的负影响。随着户主年龄的增加,他们也越来越少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一个方面的可能原因是他们已有了一定的积累,自有资金可以满足自家的消费,另一方面的可能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创造收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都下降了,因而,融资欲望和融资能力也随之降低。
(4)家庭收入对农户非正规融资有着显著的反向影响,这与我们的假设相符。家庭收入越多,农户可支配的自有资金或积累资金相对较多,自有资金可以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即便是内源融资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所需外源融资也不会太多。
(5)子女上学、购建房对于农户从非正规渠道融资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调查中发现,农户融资的目的主要是生活性开支,并且希望能够迅速及时得到满足,而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提供的主要是生产性贷款,并且贷款手续繁杂、耗时较长,这些都不符合农户的要求,因此农户大都通过非正规渠道满足自己的借贷需求。
(6)是否参与民间集资对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有着显著的反向关系,这与我们的假设不符。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参与民间集资的农户由于获得了集资的高利息回报,增加了自有资金,不需要借贷;二是参与民间集资的农户可能未来没有借贷意愿,或者是自有资金较多,拿出一部分参与集资对自己将来的消费不会造成影响,因而不需要借贷。
四、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河南省林州市农户融资情况的实地调查发现,传统农区农户的融资需求层次比较低,大多集中在生活性需求上,而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发放生产性贷款,因此,绝大部分农户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等非正规渠道来缓解资金短缺的困难;同时由于收入增加又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高风险的民间集资成为农户闲余资金的重要融出渠道。运用Logis-tic模型对农户选择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家庭收入、户主年龄、生活性融资、参与民间集资对农户选择非正规融资产生较显著的影响,而家庭人口数、文化程度的影响不显著。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的政策建议是:
(1)农村金融机构应注重金融创新,满足农户不同的融资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根据农户融资需求的动态变化,及时设计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信贷工具,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设计一些包括农户建房、子女教育等生活性贷款产品,以满足农户不同的融资需求。针对农户家庭收入不稳定的现实情况,为了规避贷款风险,当地监管部门可以协助正规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户征信体系”,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通过信用创建活动,正规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信息,就可以有效简化贷款手续,满足农户随用随贷的需求;对于诚实守信、创收能力强的农户,还可以提高授信额度和扩展授信范围,通过不断创新来拓宽金融服务范围。
(2)建立多层次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户的投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在经济相对发达、城镇化程度比较高的农村地区,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而在传统农区,由于地方财政实力比较弱,集体经济不够发达,这一类的中小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来,农户可选择的投融资渠道较少。因此,传统农区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应该采取“省、市、县、镇”联动的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安排,普遍建立起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多层次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搭建满足农户投融资需求的区域性P2P小额贷款平台,增加农村地区的投融资渠道,让农户融资有更多的选择。
(3)加强对农户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调查发现,86.7%的样本农户对金融知识和贷款政策不了解。农村地区尤其是传统农区的农民金融知识贫乏,成为阻碍他们获得融资的一道无形屏障。因此,应该加强对农户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一是政府宣传部门积极推动金融知识“上报纸、上电视、上电台、上网络”,促进广大农民在宽松的舆论环境中接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二是各金融机构应当在普及金融知识教育中担当主角,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举办公益性金融知识展览、金融知识讲座、典型案例讲解等方式,宣传金融知识、传播金融理念,让农民普遍了解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国债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认知程度,鼓励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服务。
(4)发挥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非正规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为农户提供了正规金融机构难以企及的便利与服务,在维持农户日常生活、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引导非正规金融有序发展,对于非法集资、牟取暴利等扰乱金融市场的非正规借贷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亲朋借贷的小规模信贷活动采取不干预的态度,但对此类金融活动中的契约应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促使其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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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的巨大空间,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催生产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己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融资困境形成原因
(一)融资渠道单一
中小企业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及民间融资等。其融资成本也按此顺序由小至大。在中国,由于其他融资渠道不畅,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依赖银行这个融资渠道,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民营企业将的融资期望放在了银行身上。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中,有98%以上是银行贷款。
(二)中小企业自身劣势
从历史背景看,相当一批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经营稳定性差,抗风险能力弱,生产技术水平低,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控制着我国绝大多数国民储蓄存款。一些银行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实行市场化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调整了信贷政策。贷款向重点大户倾斜,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并不重视;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操作流程长、环节多、手续繁杂,不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的特点。在银行日益追求高效率、低成本的今天,对中小企业贷款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为了使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得到一定改善,需要改变目前中小企业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要外部资金来源的模式。
二、中小企业可行融资渠道分析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体上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而现今中小企业融资的股权资金来源可分为:吸收直接投资和股票融资;债务资金来源分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商业信贷等。
(一)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采用自己出资、政府有关部门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与其他企业合资、吸引投资基金,以及公开向社会募集发行股票的方式,通过出让企业的股权来为企业筹得资金的经济活动。股权融资可以使企业获得永久且不必偿还的资本,有利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主要是指以企业自身的信用或第三者的担保,取得资金所有者的资金使用权力,并承诺按期还本付息。债券融资相对股权融资成本较小,而且可以防止企业控制权的分散。债权融资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债券融资、商业信用融资等。
(三)其他创新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在解决融资问题方面具有其他中小企业融资手段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
2.典当中小企业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典当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商品流通。
3、风险投资
它是指在没有任何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以资金与公司业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相交换为条件进行融资。风险投资最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
三、改变单一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企业融资渠道
间接债权融资一般时间较短,且风险共担意愿低。这将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为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因拓宽中小企业现有融资路径,改变企业融资观念,促进企业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企业资本结构优化。
(一)全方位拓展债权性融资渠道
在完善现有商业银行服务的基础上,促进与中小企业相同层次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使其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债权性间接融资市场的主导。规范相关政策,大力发展民间融资,使其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市场,促进优质中小企业的债券型直接融资。实现债权性全方位融资体系的构建。
首先,完善商业银行服务,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其次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再次,大力发展民间融资,并逐步进行规范。最后,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二)促进中小企业股权性融资体系的建立
由债权性融资自身的性质以及我国债权性融资的实际来源定决定了债权性融资并不能作为企业的长期资金使用,而这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一定矛盾。为了满足企业股权性融资的需求,应积极推动股权性融资体系的建立。首先,推动中小企业行股份制改造,为股权性融资奠定基础。其次,放宽政策限制,促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第三,促进创业板市场的成熟,降低资本市场准入门槛。
(三)加强和完善企业自身建设,改变单一性融资渠道依赖
首先,强化自身资金积累。中小企业要逐渐提高自身积累能力,增强资金积累意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管理理性化。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扩大中小企业规模,增强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将大量闲散的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促进其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活动,从而促进融资。再次,提高对其他融资方式的认识,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在力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外,还应了解其他的融资方式,如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补偿贸易、项目融资、租赁等。同时,企业应认识到资深资本结构管理的重要性,有意识地选择自身融资渠道以优化资本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引言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大致包括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多种类型。往往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技术水平低、经营方式灵活、市场竞争力差等特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然而随着经济危机的影响及我国宏观政策的调整,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减慢,其中融资的问题是制约企业规模发展壮大的“瓶颈”。
对于江苏省,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当然江苏省各个中小型企业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还是具有很多薄弱点,尤其在融资渠道方面。
二、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融资情况现状
资金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中小企业融资,实质就是一个资金的配置过程。所谓资金配置,就是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浪费和实现资金利润的最大化。由于个别收益率与平均收益率之间存在差别,资金的优化配置过程,就是通过资金投入方向上的不断变化,引导资金流向个别收益率较的行业或企业,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具体到发展中国家而言,资金更是一种稀缺资源。稀缺资源如何有效分配就成为资源配置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资源配置不是静止地对某一时期的资源予以调整和布局,而是一个在空间上并存、在时间上继起的连续过程。就市场基础不十分完善的我国而言,经济中不存在“一般均衡”的条件,因而不能采取将短缺资源平均分散于各部门、行业和地区,或平均分散于大中小企业,而只能有选择地加以发展,并通过选择和布局后的发展扩散、带动经济的全面发展。
2011年以来,江苏省内的中小型企业在江苏省中小企业整体资金状况好转的同时,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依然比较单一,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统计显示,今年1-9月份,江苏全省金融机构中小型企业人民币贷款累计增加3553.59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新增贷款总额的75.53%,比去年同期提高6.72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新增2025.78亿元,同比多增563.4亿元。9月末,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1.51%,比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分别高出23.74个和26.48个百分点。9月末,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67%,比上年末提高1.74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8.9%,比上年末提高4.3个百分点。“融资渠道单一”是江苏小企业经营遇到的最主要困难之一,长期位列各项困难之首。
三、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
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难在融资渠道不畅,难在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不多。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只有少数企业可到资本市场融到资金。融资渠道的单一不仅制约企业的发展,而且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压力和风险。其中主要的原因有:
1.江苏省国有银行管理模式单一,信贷门槛高。2.江苏省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少,信贷服务单一。3.各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资本规模小,作用有限。
四、解决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融资困境路径探索
作为竞争弱者的中小企业,它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在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和日本,出于扩大就业,增强经济活力,反对大企业垄断,注重灵活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在战后尤其是70年代以来,都强化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往往成为一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部分,而一些大企业发展得并不很理想。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国家也逐步重视中小企业,并采取了一些扶持措施。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资金融通、税收优惠、培训、市场信息和咨询等。江苏省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出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与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不少距离,因此,应重视对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研究,支持中小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就企业融资而言,如果资金全由市场配置,结果往往是大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而小企业不能获得所需资金,产生“马太效应”。一方面,由于江苏省中小企业财务及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办理征信,担保能力弱,抵押品品质不高,单笔借款数额较小,借款笔数多,手续复杂,因而金融机构认为对企业资金融通是风险大,成本高,盈利少,一般金融机构更愿意与那些资金雄厚的大型企业发生往来,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因此,江苏省中小企业难以从一般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资金。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知名度不高,其发行的股票、债券难以上市,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也有较大障碍。总之,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资金融通的机会明显不及大企业。
五、总结
通过本文对于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现状的分析,可以得出融资渠道单一和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门槛过高是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和困难,这与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与江苏省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扶持与引导息息相关,因此省以及下属的市,县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扶持与引导式江苏省中小型企业走出困境的必要条件,并且必须要扩张和支持民间融资成为江苏省中小型企业主要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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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由社会经济所决定。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了一个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颇多问题,本文主要从融资方式视角研究。
1.1 融资渠道少
目前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包括内源融资渠道和外源融资渠道两大类。其中,内源融资渠道包括内源性权益资本融资渠道和内源性债务资本融资渠道,外源融资渠道包括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渠道和政策性融资渠道等。在实践中,我国不少公司的融资渠道少,主要是依赖业主投资、内部集资和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尽管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也被使用,但对很多公司来说根本无法发挥实际效果。
1.2 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逐渐加大
公司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需要的资金数量也不同,但是不少公司存在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寻找银行贷款,但是整个经济的不景气,导致市场资金缺口比较大,银行贷款的门槛逐渐增加,因此公司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逐渐加大。
1.3 民间借贷盛行
公司正常渠道获取资金难度大,很多公司寻找非正规金融渠道。由于受到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弱等方面的局限,很多公司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面临较大约束。公司的融资时效性要求迫使一些公司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
2.基于融资方式视角的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现金管理不严格,造成公司资金没有有效应用
很多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现金,没有有效的现金应用,或者没有加入生产周转过程,造成比较严重的资金限制;或者公司对资金使用缺乏规划性,导致企业内部资金难以有效应对经营急需,给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危机。
2.2 缺乏融资的管理和创新
不少公司融资都只是顾及自己资金的需要,忽视宏观的市场经济环境。对那些需要资金对未来进行规划的公司,这个问题更加的明显。资金市场出现供不应求或紧缩银根的情况时,企业不得不拿出比原来成本更高的融资。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制定融资管理详细的规划,而是依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很可能引起公司的融资周期和资金市场背道而驰。大多数公司企业进行融资缺乏管理和创新。
2.3 部分公司融资缺乏融资积极性和主动性
很多公司期待政府减免税收或者追加投入,对于融资的态度比较消极,依赖政府。有些公司积极争取政府对银行进行干预,使银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发贷款或实行一定的优惠。公司对于融资渠道开发与维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3.基于融资方式视角的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加强财务管理的融资目标
公司以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因此,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财务管理来确定具体的融资目标。通过目标引导公司注重研究所处的经营环境,包括政治与法律、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影响因素,权衡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的各项财务关系,规范企业项目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保证资金通畅。
3.2 有效地预测公司的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需要的资金量也不一样,如果公司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正常运转,抑或出现公司资金过程无法有效发挥作用,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在融资视角下必须加强资金预测,通过正确的预测方法,获取正确的数据,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提升,做出正确的经营与投资决策。
3.3 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融资渠道是指公司取得资金的来源,而融资方式是公司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在财务管理实践中,公司同一渠道的资金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而同一融资方式又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二者结合可以产生多种可供选择的融资组合。因此,公司有必要对二者的特点加以分析研究,以确定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合理的融资组合。
3.4 确保资金结构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