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2 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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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卫生局要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各乡(镇)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明确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食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善《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烧煮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严格整顿规范食堂经营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招商引资建设的食堂由投资商自行经营管理,并由投资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投资建设的食堂由学校经营管理,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经营管理,学校指定专人监管,承包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对已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学校经营。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期满的食堂必须立即收回学校经营管理,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收回学校自己经营管理后,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按用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聘请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聘请必须严格按照县办字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规定执行,对于编制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学校自行负担。校园内的小卖部(含学生公寓内的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销售自制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证经营。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改善条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2011年春季开学始,所有面向学生服务的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严把“六个关口”,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六个关口”,切实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1)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应对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查;(4)以销定购;(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6)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对食品的化学污染。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野生菌菇类、腌菜、发芽土豆等易发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隔离10厘米,离地15厘米。需长期保存的肉类食品或熟制食品应有专门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调加工关。(1)尽量使用新鲜的原料;(2)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彻底解冻食品;(4)彻底加热食品;(5)严格做到生熟分开;(6)正确处理剩菜剩饭;(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严格规范冷菜加工;(9)认真做好留样,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分生、熟各一份),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4、把好餐饮用具消毒关。(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维持二分钟以上,以达消毒效果;化学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剂为主。
5、把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业;(2)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3)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把好饮用水的卫生关。(1)保护水源,防止污染,饮用水一律用公共自来水或地下水,严禁将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没有公共自来水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大的村完小应建设机井,一般村小、教学点可建设简易压水井,以保证饮用水的供应;(2)学校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到一学期一检测,检测结果报教育局备案;(3)学校必须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关资料;(4)保证足够安全的开水供应,教育学生不喝生;(5)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乡(镇)自来水进行检测,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六)加强食品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卫生安全环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20__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制,镇内各小学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如广播、墙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等。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饭堂的管理。饭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饭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饭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以备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六)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中心小学年终对各小学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龙坪镇中心小学(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单位(盖章)
二、国家和部分省市区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的有益探索
从国内来看,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部分省市区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努力,也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如广西平南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后,多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获得了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县的做法是,一是实施“阳光”准入制。即制定《校内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要求为校园提供食品的商家,必须经工商、质监、卫生三家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向“县食安委”申请加盟为校园食品供货商。二是建立“双档案”。要求企业和学校分别建立供货和收货档案,确保每份进入校园的食品有记载。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由“县食安委”牵头,每年对校园食品供货企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突击检查,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常规检查项目。
又如,北京市于2011年开始推动食品安全示范校试点,在试点学校的食堂引入目前大酒店使用的“五常法”(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同时采用统一标识管理,包括统一消毒程序、统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2012年起,北京市中小学校全面推广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作为食品安全示范校的校园食堂须达到餐饮卫生监督量化A级管理标准,做到统一食堂卫生标识,统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采用台账式管理,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此外,食品安全相关专家全程参与示范校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研讨和有关标准与制度的审核,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五常法”管理要点培训,对示范校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现场评定、审查、验收。
三、湖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
2010年,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学校食堂应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要定期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食堂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科学配餐知识和经验”,“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学校食堂要制定有效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食品索证资料的登记工作。”意见从上述3个方面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并明确了具体要求。随后,长沙、株洲等市也先后出台了《长沙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株洲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件,使当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湖南省各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如管理体制不顺,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向教育主管部门,而教育主管部门只能通过行政力量加强对学校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学校周边商贩、食品生产及供货商等环节缺乏有效的执法权力。又如,管理制度建设不均衡。就湖南省来看,以长株潭为代表的中心地区在制度建设上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但湘西、湘南等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不完备,个别地区甚至还处于空白状态。为此,制定适合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统一标准,是从制度上理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各市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基本原则及意义
笔者认为,要抓好制度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合适的标准:一是管理制度的内容要全面到位。以学校食堂食品管理为例,食堂食品必须经过采购、加工、出售3个主要环节,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包括这3个方面。二是管理体制下的职责要分明。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必须要本着“统一、高效、精简”的模式,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要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例如,积极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省市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经验,建立一整套针对学校食品的安全标准体系等。制定统一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意义:一是建立规范、统一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可以为各地区、各中小学校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准绳。二是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三是制定制度建设的标准。
五、湖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内容及应用
一、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将食品安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不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
2.学校校长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责任明确。
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行政会议记录,建立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良好以上(评定标准由市监局制定)。
二、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学校食堂电子台帐管理,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1.推行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模式,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2.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理等行为。
3.规范食品台账管理。大宗食材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必须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采购单据、出库入库材料必须有相关员和分管领导签字。
三、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商店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做好食堂内外卫生安全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1.食品经营必须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做好培训记录。
2.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要求。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蔬菜、肉类食品切配浸泡清洗程序,消除蚊虫、苍蝇、老鼠等环境整理程序。
四、建立完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动态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确保食材采购交易有痕、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1.每天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常规检查,做好出库入库、食材验收、尝餐留样等各项材料签字记录。每周校长查阅一次学校食堂每日菜谱和食品原料来源和记录。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25日上交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以及学校每天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汇总材料复印件。
2.
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尝餐和学校校长(领导)陪餐制度,校长(领导)陪餐要与学生同桌,认真填写尝餐、陪餐记录和建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合理营养。
3.食物烧熟煮透,落实微信平台报送饭菜品相照片制度,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五、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在就餐区域安装电子显示屏,实现监控原料出入库、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情况的全覆盖。
1.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配备达市级标准,有专人维护。
2.“明厨亮灶”监控要显示校长(领导)陪餐,对出库入库人员、货物,食材验收和签字,尝餐留样环节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3.“明厨亮灶”中清晰显示粗加工间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和浸泡池(白色)等三个以上水池;切配间的专用刀具及砧板;烹调间的不锈钢台面;备菜间的食品保温等设施设备。
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食品安全纳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和学校健康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