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0 14:39:1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律所实习建议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而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流通的重要场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伴随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进行,信息化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工具创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对当前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新趋势进行阐述,探讨专业化、信息化以及国际化对于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影响,希望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帮助。
一、目前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新趋势
自律监管主要指的是通过政府的引导和干预,从而实现有效的证券监管。在资本市场中,自律监管是保证证券交易所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全球范围内的自律监管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即中间型、市场自我监管型以及政府主导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前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呈现出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自律监管的专业化主要指的是三个方面,一是监管体系越来越专业化,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具有更多的监管责任,二是通过设置细分的专业机构,培养了更多的专业化人员,三是通过先进科学技术的引用,提高监察工具的专业化程度。自律监管的信息化则指的是随着网络信息化技术的提高,更多的信息网络技术被引入了证券监管中,从而大大改变了证券交易方式和信息传输效率。当前,从世界范围内分析,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电子化程度较高,我国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高空间。自律监管的国际化是伴随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发生的。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际间金融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平台,加快了在股权、技术和监管等多方面合作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在证券监管方面如何应对国际风险,加强金融合作已经成为了当前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课题。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专业化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主要经历了宽松、紧缩、萎缩以及复兴等时期,目前正逐渐走向成熟。未来,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中的行政化将会逐渐减少,专业化的程度将逐渐加强。自律监管的专业化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法律基础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国家立法授权以及自律规则。存在的问题主要为自律监管中受到行政制约的地方过多,监管的法律机制不够完善等。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证券交易所可以从强化自律监管权利,加强法律建设,完善业务规则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自律监管法律法规的专业化程度。
2、专业的监管职能
当前,证券交易所主要的监管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对交易情况的有效监控,对异常行为的及时调查以及对异常线索的分析上报。为了加强自律监管职能的专业化需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内容:(1)保证证券交易所的独立地位;(2)丰富监察手段,从而完善市场监察体系;(3)有效加强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
3、专业的监管程序
监管程序的科学化和合理化是自律监管质量的重要反映,因此证券交易所要确保监管程序的专业化情况。针对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监察程序的现状,可以从以方面进行改善:(1)在进行监管制度设计时,要对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设计工作;(2)针对不同的异常情况要进行针对处理,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3)强化监管程序标准,通过公开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信息化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信息化技术在证券交易所中有了非常广泛的应用。目前,我国已经实现的证券交易信息化内容主要包括无纸化撮合交易,异地化交易,网络化清算等。
自律监管的信息化将会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交易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
伴随交易网络化的发展,电子撮合方式已经成为了目前证券交易最重要的发展趋势。而无纸化交易也给自律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2、监管方式发生的变化
由于证券电子化交易方式的出现,特别是交易模式的不断创新,导致当前的网络化交易中经常出现耦合效应,这也造成了监管方式的改变。目前,主要的交易监管系统主要有全自动监管系统、混合模式监管系统以及其他交易监管系统等。
3、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加强
在传统的自律监管中,主要针对的是交易风险和特殊事件的监管,但目前,随着证券交易的网络化,网络风险也已经成为了证券监管中非常重要的防范内容。
4、网络欺诈等网络风险将成为未来监管的难点
网络交易具有匿名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因此对网络监管的广度和力度都有较高的要求。新形势下的自律监管工作要通过和相关网络技术部门的合作,加强网络风险的防范工作,确保自律监管的质量。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国际化分析
伴随着金融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证券交易的国际化也给自律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证券监管的国际化合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与合作国家签署国际合作备忘录;(2)通过国际执法机构开展境外监管和执法工作;(3)通过有效的多边合作机制来加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如今,国际环境瞬息万变,本世纪以来爆发的金融危机给我国的自律监管敲响了警钟。证券交易所需要从以下方面完善监管:(1)对跨境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2)通过和境外证券机构签署相关备忘录,从而加大境外监管力度;(3)积极开展境外监管的创新工作,例如加强境外发行人司法权区制度的建设,和境外机构发送解疑友好信函等。
五、结束语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对于维持证券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具有重要作用。相关机构要对新形势下的自律监管工作引起重视,从国际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等方面加强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工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8-0011-02
[收稿时间]2013-05-18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能力本位视角下旅游管理专业“五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应用研究(编号:JG12DA020);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CDIO理念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辽东学院201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研究与实践。
[作者简介]赵爱华(1971-),女,山东蓬莱人,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一、研究背景
旅游管理专业教育的根本特点是以旅游经济发展为导向,面向现实旅游行业,培养具备现代旅游管理者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在酒店、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它要求学生不仅要熟练掌握丰富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而且要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CDIO是2001年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联合瑞典的查尔姆斯技术大学、林克平大学以及皇家技术学院等3所高校共同开发的一种全新工程教育理念和实施体系。CDIO教育的设计注重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将教育过程放到工作领域的具体情境中,通过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的团队设计和创新实践训练,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职业道德高尚的新一代应用型人才。虽然CDIO教学改革是以工科专业为主,但其教学理念可以应用于旅游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的研究上。
二、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体系不完整
一是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部分旅游管理专业没有独立的实践环节,只是在一些专业课程中安排了一定学时的实践操作课,影响了旅游管理专业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还有部分旅游管理专业虽然在实践课程的基础上设置了如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但是缺乏系统性,实践的内容与理论教学对应性不强,学生不能及时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也难有效地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利于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二是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不合理。有的旅游管理专业实训课程学时寥寥无几,形同虚设,依然是理论集中学,实习集中做的状况。学时比较多的毕业实习,由于一般都是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一方面由于时间短,学生在实习内容上完全以掌握操作技能为主,缺少对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训练;另一方面由于和毕业相关考试、找工作等环节相冲突,实习质量和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二)实践基地建设难以满足教学需要
很多旅游管理专业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使得校内实训条件简陋,设施设备缺乏行业规范,在模拟实训室中只能开展极为简单的技能训练,而与校外企业之间尚属浅层次的合作。很多旅游院校,包括我们的旅游管理专业目前进行的校企合作模式基本上是学校为旅游企业提供大量的短期、低成本实习生,以解决企业用人难的问题;旅游企业则为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指导学生顺利掌握操作技巧。这种校企合作方式是较低层次的一种合作,校企合作深度不足,在合作之初,学校提供的学生并不是某一旅游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学生与企业之间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不仅提高旅游企业的用工成本,也浪费了学生宝贵的时间。
(三)专业教师实践技能不高
从具体情况来看,旅游管理专业的师资来源,大部分都是从高校毕业以后直接就进行任教的。虽然这些教师都有着较高的学历,但这也仅仅是理论的知识水平高,其实践能力还是比较差的。虽然很多老师都考取了这样或那样的行业资格证,但是自身并没有足够的实践经验,从而导致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实训能力和现场教学都处于弱势,很难达到有效指导学生的效果。
三、基于CDIO理念的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构思(C):明确实践教学目的
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目标是培养适应旅游事业发展需要的理论、素质、技能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型技术应用性管理人才。首先,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旅游管理专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生既要广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并且要有能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将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具备利用理论优势去指导实践的能力。其次,通过实践教学强化学生专业服务意识。尤其是酒店方面的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酒吧服务与管理、茶吧服务与管理等课程,旅行社方面的外联业务与管理、计调业务与管理、门市业务与管理、导游业务与管理等课程中技能操作环节的设置,来保证操作技能的熟练掌握和行业服务意识的提升与强化。
(二)设计(D):构建五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
在实践环节中,我们在学校总体的安排下,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由“专业认知实习、课内实训、专业岗位实习、专业综合实训和毕业实习”所组成的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达成“知行合一”的学习理念,构建了“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
我们在第一个实践学期,安排两周的专业认知实习,学生将在丹东的酒店和旅行社分别进行为期一周的“影子式”的认知实习。“影子式”这一创新的认知实习方式,将使学生得以近距离感受旅游企业运行方式、用人标准,从行业需求的角度发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明确今后发展的方向。通过认知实习,使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加强专业意识,从而提高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知实习结束后,我们将组织学生在酒店管理和旅行社业务两个模块中进行选修,经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后,在第四学期通过6周的专业岗位实习,将学生掌握的专业基本操作规程和技能运用到具体的岗位工作中;在第六学期通过6周的专业综合实训,使学生了解酒店和旅行社业务的实际活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和提高操作的熟练水平。最后,在第八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方面得到更多的锻炼,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三)实施(I):改革创新实践教学
首先,改善实训条件。对现有实训室进行结构调整、设备更新和整体升级。力争引进充足资金进行宾馆全面升级改造,优化实训教学环境,加大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建设与管理力度,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其次,与企业强强联合,建设毕业实习与预就业一体化的高层次的校外实习基地,一直是旅游管理专业努力追求并已初步实现的目标。我们将继续开发新的实习基地,将实习基地建设推向更高层次、更广地域的旅游企业单位,从而以实习促就业,以就业带动新的实习基地建设,不断突出旅游管理专业特色。第三,建立“辽东学院北京昆仑饭店实践教育基地”。通过该实践教育基地两年的周期建设,基本建成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实践教育基地运行所需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组织落实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内容,把辽东学院昆仑饭店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省内一流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加强专业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推动旅游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CDIO教育理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教育方法和思路。针对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将积极探索与CDIO教育理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根据市场需求的动态,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 参 考 文 献 ]
[1] 王硕旺,洪成文.CDIO: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工程教育的经典模式—基于对CDIO课程大纲的解读[J].理工高教研究,2009,(4).
[2] 许义生.基于CDIO理念的会计学专业教育改革探索[J].中国大学教育,2011,(12).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1-014-02
实习实训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因而是学校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实现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过渡阶段。这一专属特点在独立学院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独立学院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对于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鉴于此,通过调查,对广西区内独立学院实习实训状况的分析,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强实习实训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广西区内独立学院实习实训的主要方式
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广西区内独立学院主要采用的实习实训方式各有不同,其主要情形有:一是集中进行, 专业学院统一安排,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二是委托参加, 在条件较好、指导力量较强的情况下,委托单位全面指导,学校派教师巡回指导,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技术指导;三是与项目结合, 针对理工科学生,由课题负责人指导,将实习实训任务与科研项目结合起来;四是分散进行, 有针对性的允许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实训,但需根据专业性质制定实习实训管理措施。
在这四种方式中,前三种是学校和指导教师居主导地位,其优点是便于管理,有利于教学目的的实现。缺点是,不仅需要接收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学校还要出资一定的经费。其强调的共性,限制了学生积极性的发挥,使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不能按其未来从事的工作及喜好选择实习实训单位、工种和岗位。对于分散进行方式,优点是一方面解决了学校联系毕业实习的困难,节省了经费。另一方面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结合个人发展计划和兴趣、特长确定实习中努力的方向。此外,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或利用社会关系联系实习单位,有利于增强其对实习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在实习过程中努力工作和学习的自觉性。但其也存有缺点,如对一些专业性强、可供选择面窄的专业较为困难。对自农村的学生,尤其是来自贫困的、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生来说,难以找到符合要求的实习实训单位。
二、实习实训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面临的障碍
根据调查和收集的信息来看,独立学院实习实训面临不少新的困难和障碍,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导向有所欠缺
作为独立学院,更应强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而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不仅需要学校领导重视实习实训工作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还需要学校政策上的足够支持。但经过调查发现,大多独立学院在实习和实训工作实际落实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导向有所欠缺。如在领导重视程度方面,有的独立学院在建立校、院(系)、学科专业分级的责任制度上有所欠缺;校领导对掌握实习实训工作现状有所欠缺;对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有所或略。在政策导向方面,对实习实训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不足。如在人员安排、经费支出、师资引进、激励机制等方面获得的政策支持仍有诸多不足。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习实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时间安排不尽合理,经费投入有所不足
时间安排上,各独立学院实习实训时间安排的长短不尽相同,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两个月,有的学校甚至是一学期。时间安排过短的话,学生得不到充分的锻炼,实习过程不完整;时间安排过长的话,就势必会缩短学生在校的理论课程学习时间,造成“教育缩水”。经费投入方面,由于独立学院独有的办学体制,大多独立学院看重的是收益,对相应需要的支出就不尽人意。实习实训经费并没有保持与之对应的同步增长,使学生实习实训的条件难以得到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干部、教师对实习实训培养作用的信心。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对学生的指导、培训等方面都会受到制约。
3、管理不严,指导不到位
在管理方面,由于实习实训方式的多样化,使学生有了许多的选择余地,但却给学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因为大多独立学院存在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的情形,专业学院在对指导教师的监督方面也较为困难。这种在制约不足的情况下,就无暇顾及所负责的实习实训工作,甚至在主观上能躲就躲, 难以起到指导的作用。对学生指导方面,虽然各独立学院都会配备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但由于生师比严重的不足,导致在实习实训的指导方面多数都是流于形式,并未进行真正的实习指导。
4、过程管理不足,评价考核不规范
虽独立学院在各专业的培养方案都制定了实习实训计划,但在过程管理方面,仍欠缺实习实训的方案调整与进度调节。在实习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很少将学生的进度、报告、表现和效果等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总结,有的管理部门对实习实训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也有所缺乏。对于学生实习实训的考核,有的独立学院虽制订了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但并没有具体的评价考核标准,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主观因素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使得实习实训成绩易出现“人情分”,缺乏统一客观的评价标准。
5、单位联系困难,学生重视不够
一方面市场经济中,国家在实习实训方面既无政策保证,又无行政干预,加之现在有很多企业、公司、学校等单位,并不愿意接纳独立学院这些“三本”学生,使得独立学院在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和基地建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即使有些单位同意学生去实习实训, 但具体负责指导的部门和个人缺乏积极性,不愿意指导学生或敷衍了事。另一方面,在对于实习实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未真正认识和理解实习实训的意义、作用,导致其实习实训的态度不端正,没有将实习实训与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结合起来,只是简单的把实习实训当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来完成,应付了事。
三、对策建议
实习实训,既是学生就业前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深人企业第一线去实际操作的难得的机会,也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满足企业需要,解决其动手能力弱的关键环节,更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跟据对相关信息资料和调查情况的研究与分析,在此对实习实训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领导重视,政策支持
一方面,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工作,建立相应主管部门、专业学院的分级管理体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学校出台的政策从不同侧面向教学倾斜,注重实习实训工作的建设;严格增加实习实训教学人员编制,积极引进师资;注意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对实习实训工作精力的投入。
2、合理安排实习和实训时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独立学院需重视实习工作,一方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实训计划,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对实习实训的时间作出具体、合理的安排,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另一方面随着教学业务费增加,用于实习实训的经费也相应有所增加,以满足实习实训工作的需要。不仅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建设经费的预算,对各专业实习实训经费投入作详细的规划,还要执行专款专用,保证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管理,加强指导
一方面要将实习实训纳入教学的全过程教学计划,并制定有关办法,对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安排、纪律、成绩考核等作出规定。还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习实训办法,甚至分专业下达实习实训大纲。对学生不仅要明确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还要明确作业和出勤率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指导教师要负责执行实习实训计划,了解、处理、汇报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思想、业务和生活问题,指导学生实习,做好与实习实训单位的联系,组织学生拟写实习实训总结报告,评定实习实训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对指导教师的建设提出一些参考建议:一是要选派具有思想作风过硬、高度责任感、较高业务水平和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担任指导教师;二是开展教学质量的评议调查,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教师,以帮助其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从而提高实习实训的整体质量;四是对带队实习实训中表现突出者要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
4、规范过程管理,完善考核方式
院(系)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教学目的,全面细化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实习实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不能仅停留在开动员会、收报告、评定成绩等几个环节,做表面文章,致使实习实训流于形式。在考核上,一是要制定详细的、尽可能量化的、易于操作的考核标准,避免考核评定上的随意性;二是考核内容要涵盖学生的思想道德、纪律、工作方式、技巧和结果等各个方面,防止以偏概全;三是要将日常考核与实习实训后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实习实训过程中的考核,不能一锤定音;在成绩考核方面,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每个等级有具体的标准,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成绩者,不准予毕业。
5、加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引导学生重视实习实训环节建立多层次的、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不仅可为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还能达到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互利。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列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各学院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列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同时充分利用母体高校的优势资源,拓展并建立相对应的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辅导员队伍积极引导学生认识和理解实习实训的意义、作用,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端正态度,将实习实训与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 陈景春.大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初探[J].继续教育研究,2009:04
[2] 潘柳燕.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J]. 高教论坛,2004:(1)1
[3] 徐 勇 孔照荣 周美丽.毕业实习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机械工业高教研究,2000:(2)1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1导论
大学生是我们对特定人群的定位,汉语词典中的定位是指正在或者已经受过大学教育的一群人。大学生的教育客体的身份和国家对于大学生教育目的的期待使得其备受关注,大学生也因为其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被人们寄托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然而,近些年来,我们也已经发现到在课堂教育和知识灌输的背景之下,大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实践能力方面暴露出的不足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关注,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的脱节,知识储备和知识实际运用并发挥成效之间的长时间差使得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诸多问题。认识到这一方面,我们适应性的在大学教育中加入了大学生实习经历学习的这一更加注重实践性质的教育阶段,旨在解决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教育脱节问题,为大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提供一个过渡地带,促使大学生更好的适用社会生活。
这里我们探讨的实习阶段,是专指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社会实践教育的过程,是在校大学生确定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切实参与工作学习的阶段,重点强调的是实践性质的学习和适应的教育目的。是既不同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试用期,也区别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中所指代的见习期的一种主体特定的实习教育阶段。然而,正是因为其特殊性,这样一种旨在促进大学生适应实践工作的过渡阶段教育,却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定性和权益的保障等问题。其主体的特定所引发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制方面的欠缺等使得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面临很多问题。下面笔者就对其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2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侵害分析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性的定位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实习这一教育和实践兼得的活动目的的实现,而且对于实学生自身的权益保护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由于目前社会劳资关系紧张的固有社会背景,学校每年招收人数的扩张,大学生数量的剧增,与之对照的是就业单位的饱和,可供选择岗位的有限,人才流动的集中等等问题,导致了这种优劣地位的区分。用人单位居于“主位”的优势地位使得居于“从未”的大学生在激烈的择业环境之下更容易面临不公平的待遇。这也符合通说的强势地位的侵权行为,这当然也是弱者最容易面临和最需要救济的领域。
根据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9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都面临过或多或少的侵害,37%的实学生在实习中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成文的实习协议,7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都遭遇过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等侵害权益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大学生实习中遭遇的现状,我们将简要地分析和总结出当前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面临的几类问题,以期待在立法建议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得到解决,从而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
2.1身份地位的模糊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之所以频遭侵害而又缺乏保护和救济,其中在基本性的,也是其它问题出现的根源性的一点就是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普遍面临的身份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大学生本身群体的特殊定性使得其在实习过程中并不等同于一般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实习待遇。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份问题,如上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定义,是指未毕业大学生在单位的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加侧重于教育的目的,强调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切合性和关联性问题。因此,大学生在社会实习中兼具学生身份和实习单位实习员工,即劳动者的身份。这样的双重身份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问题很难定性,也就是涉及到了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关系的归类问题。
研究身份问题,也就必然涉及法律关系问题。大学生实习期间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同时存在,即学校、实学生、实习单位,因此,这其中的法律关系也就涵盖了学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下,处于其中的大学生的身份的定性就变得极其复杂,在实践中就极容易面临一些冲突和问题,也就导致了大学生权益受损的问题。
2.2劳动利益受损
通过调查,目前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在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调查的前三位。还有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过低工资甚至无工资的劳资不等价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被大家习惯的“正常现象”。调查中不少企业给大学生的实习工资甚至低于当地的生活最低补助的标准,还有甚至直接利用大学生就业困境的现状打着和学校交流办学的旗号直接不发放工资。这些现状的出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利益侵害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合理发放,工资和工时的法律要求因为大学生实习的特殊性质而不能在其中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从而使得一些企业有了可趁之机,借大学生实习的期间对其劳动利益最大限度的剥夺,当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
2.3责任主体不明确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很容易面临一些权益的侵害,除上述关于劳动权益的侵害之外,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遇的人身财产权的损害之时,由于其身份的双重属性导致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互相推诿,致使其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救济,这也是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的侵害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对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保护的立法对策
针对上述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几类归纳和总结,我们有必要提供一些立法的建议来解决大学生在实习过程面临的权益救济的困境,从而真正使得大学生实习这一实践性的教育阶段成为连接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桥梁,从而在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社会化身份的转型。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立法建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身份的确立,法律关系的明确,尤其是涉及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上的明确化,和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工时等劳动利益的保障,以及在其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救济问题上的立法建议。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体系,在一般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中对于身份地位确立,劳动利益的规范,以及权益的保障和救济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的保护,其实简单的来分析,其也应当属于广义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范畴之内,下面就选出几个比较重要的代表性的法律来分析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纳入现有法律体系的可行性。
3.1劳动法
《劳动法》是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最基本的法律,我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劳动法的适用主体的范围是采用的排除式的方式,即在《劳动法》中列明了公务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对于这项排除适用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劳动者并没有被排除在外。其次,通过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实习期间虽然没有完全摆脱学生身份,但是在实习期间其绝大多数甚至全部时间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对于大学生实习者的要求也大都同普通员工一致,并且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心智也达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的要求,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能力,享有国家赋予的劳动权益。因此,主要把大学生劳动者的身份简单化的归于劳动法中一般劳动者的法概念中也是合乎情理和法理的。一旦对于大学生实习劳动身份进行了确定化的界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各项问题也就可以参照一般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法来实行,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也就可以顺利实现。
3.2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问题和责任的配置问题,但是并没有涉及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分配,通常我们在之前的理解看来,签署实习协议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规制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具有约束力的效力文件。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学校在实习中的介入,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委托关系存在,以及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所影响,在实际的大学生实习阶段关于实习协议的效力是十分微小的,很多涉及到工资工时的条规都是由用人单位规定的,更有甚者在实习过程中不签署实习协议,使得面临很多问题难以有效的解决。
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做法,单独一章节的来规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配置问题。可以比照着一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要求,明确的规定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的最低限度和最长工时,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劳资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的各项具体的规定,使得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基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要求和保护也必然强于实习协议的约定效力,能更加有效的保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3.3保险法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问题的救济一直是个很难权衡的问题,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的管理而进入用人单位,其在用人单位遭受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理论上应当用人单位承担保障义务和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岗位,在性质上分析是具有一定社会和教育意义的,在用工状况紧张的当下,如若要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很容易导致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责任承担而拒绝提供实习机会。如此看来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除了单纯的法律责任配置外还包含社会责任的分摊,因此,笔者主张可以运用保险制度来实现大学生权益保障的这一目的。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制度的规定涉及到了一半的保险制度和强制的保险,在这里针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主要是关于强制保险的问题。即可以在大学生实习之时强制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为实习生构买实习期间的保险,这样倘若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遭受到人身财产的损害就可以依靠保险的赔偿获得最基本的救济保障,就不会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推诿的现象,对于利益和损失做了良好的分配,这无疑是解决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行为的一个有效的解决机制。
4小结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问题的有效解决是实现大学生实习目的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发现和分析,是大学生权益保护的前期步骤,在当前的法制大背景之下,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大学生实习的良好实习环境是十分必要的,上述笔者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在现有法律体系内提出的立法建议希望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借鉴思路,真正促进大学生实习过程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4.
[2] 苗绘.民法事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9.
[3] 沈月娣.和谐校园的法律保障及高校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