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品安全培训范文

时间:2024-03-25 1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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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品安全培训

篇1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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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132-02

民以食为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高校食堂承担着为全校师生提供饮食保障的重要任务,由于其服务对象特殊、供应时间集中、用餐规模大、社会影响深等特征,使得高校食品食堂成为食品安全的高风险组织,在标准规范化管理上难以取得进一步的发展。高校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重点,也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高校食品安全,关系到每名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正确认识目前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更加健全的食品安全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于保证高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1.资金硬件的短缺与学生需求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国高校伙食条件的极大改善,学生消费能力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对于食堂就餐环境和食品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近些年来,我国高校普遍扩大招生范围,在校生人数也大幅度提高,使得学校食堂就餐人数急剧增加,食堂就餐压力不断加大,虽然国家对于高校投入资金不断增加,但在部分高校,真正用于后勤食堂基础建设的资金却不多,资金短缺导致食堂的扩建压力加大,基础设备设施落后,人员招工难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食堂的服务质量,2011年卫生部通报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学生食物中毒就高达30起,其中有25起发生于学校的集体食堂,高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状令人担忧,食品安全面临严峻的形势。

2.管理方盲目追求食堂利益,轻视食品安全

当前许多高校的管理人员往往更关注教学和科研,而对属于后勤领域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很多高校的食堂都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却缺乏对其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食堂经营方往往盲目追求经营利润而忽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会互相推卸责任,催生出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据统计,河南省对11所高校学生食堂及院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采用现场调查和量化打分的方法),其调查结果为:量化评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食堂占24.2%,量化评分在80~89分间的占69.7%,量化评分在80分以下的占6.1%,其中老食堂和个人承包的风味食堂的卫生最差,量化评分合格率仅为52%。

3.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为了降低人力成本,高校食堂往往聘用文化层次较低的临时人员,这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大,劳动付出与所得的工资差距较大,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往往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卫生操作不够规范,缺乏系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食品加工过程中无法有效地执行卫生的标准,导致食堂食品安全难以符合要求。

4.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社会稳定看高校、高校稳定看食堂,食堂稳定看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先决条件,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改革进程,许多高校经营都采取了新的模式,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部分高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松懈,缺少专业经验和对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引导,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管理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为了确保高校师生的食品安全,高校应在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制度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责任到位。重视奖惩机制,对于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警告、处罚甚至辞退。二是建立产品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对食品采购、加工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登记,做到各环节有据可查,一旦某一环节达不到质量要求,能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三是建立及时高效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保持与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医院的密切联动,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保证高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2.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是一种通过确认食品生产过程中危害点并加以控制,达到食品安全生产和加工目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将预防和控制重点前移,保障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HACCP可以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它通过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控制潜在危害的先期觉察决定了HACCP的重要性,通过对主要的食品危害,如微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的控制,可以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方面的安全保证,降低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要更好地应用HACCP体系,提高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卫生水平,就需要从现实出发,结合食堂的发展现状,综合HACCP体系的根本内涵,了解其精髓,灵活地应用这一体系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

3.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健康状况合格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高校食堂应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卫生基础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操作技能和关键控制点控制等,严格实施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引导从业人员真正了解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深刻内涵,从而形成人人懂安全,时时有警觉的餐饮加工氛围。只有所有一线员工有了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才真正有保障。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高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食堂经营者的责任,有部分事故也跟高校学生缺乏食品安全意识有关,高校要利用自身的办学优势,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要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饮食,不买街头、校园周边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食品卫生的安全意识和防病能力。同时,高校也可引入师生参与食堂的管理工作,让师生走入后厨,了解食品储存、加工制作的一系列过程,更加尊重后厨从业人员的劳动成功,珍惜粮食,也让食堂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师生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高改善。

总之,高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长远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高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立足于师生需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从各个环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让师生吃得好,吃得放心。

参考文献

[1]卢蓉涛.浅议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86-87.

[2]姚吉成.高校学生食堂饮食卫生安全隐患与对策[J].中国学校卫生,2004,25(3):375-376.

[3]时欢.刍议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J].现代经济信息,2013.16:89.

[4]王燕,韩良峰.河南省高校学生食堂卫生现状与管理对策[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5,16(3):169-170.

篇3

学校领导阶层必须要转变观念,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纳入到领导班子的视线,进入校级领导的日常工作范围内,并要形成一个主要领导日常监督、分管领导亲自上阵、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支持、所有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学校必须要树立起“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以安全为前提”的理念。在进行分工时,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要在科学发展关的指导下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胆改革创新。在行政分工上,必须要分配一名副校长主管安全和后勤工作,党委分工上,校长必须要用于担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将可以更好的保障食品卫生工作的开展,具体的管理责任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所在。对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坚持以管理为主线,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可以成立两个小组,一个小组主要行使学校的行政职能,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个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另一个则是由专门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为组长、分管食品的主任为副组长、承包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相关小组相互监督配合,具体负责好食堂和学校超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多方合作,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必须要加强区、校合作与校校合作的食品安全,共同搭建期一个全新的作食品安全防控平台,通过共同的努力最终达到一个“互动”的、“双赢”的方式。学校应该与其他学校共同合作筹建起学校食品安全协作组,并积极的与周边的学校进行合作,最终构建起区、校合作,校校合作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协作小组要以“平安校园”为主要宗旨,共同打造出“区——校”“校——校”联合、互助合作平台,并让协作小组发挥以下功能:

(1)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落实与学校相关的各项卫生安全的政策;

(2)及时掌握周边区域内各个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及动态,并相互配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制度;

(3)让校内的卫生安全自查与互查以及经验交流成为一种制度,共同维护;

(4)积极寻找并推荐优秀的、有保障的食品供应商企业与学校合作,为学校供应食品;

(5)各个学校必须要培训出自己的卫生管理部与员工,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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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秦皇岛市现有高等院校13所、中职院校29所、中学170所、小学464所,各类在校生约49万人1。近年来,通过政府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务仍然艰巨。本课题组深入秦皇岛市10所各类学校(高校5所,中学3所,小学2所)及周边进行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76份,回收率94%,其中有效问卷370份。并通过现场观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目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有了深入的了解,对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食品卫生状况有待改善

在对校园内食堂、超市、小卖店和摊位等经营单位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由于经营单位私营化、商业化现象严重,一些业主以赢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运行中尽量减少有关设施设备的投入,降低成本,导致食品卫生条件难以达标。如食堂经营方面,食品加工操作间数量普遍不够,且面积狭小;洗碗池、洗菜池不分,污水排放渠道较为混乱;有些没配专门的消毒橱柜,餐具经工作人员简单清洗后重复利用,有些没有防蚊虫设施等。问卷调查中,34%的学生认为校园食品卫生状况一般,有待进一步改善。而校园周边的早市、夜市饮食摊点多在马路边经营,流动操作,没有固定清洗消毒设施,餐厨废弃物随意处理,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二)无证无照经营依然存在,取缔工作存在困难

一是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摊位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且这些经营单位大多为学校职工亲属经营,与学校也存在复杂关系,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但又难以管理;二是校园周边无证照流动经营摊贩屡禁不绝。这些经营者多数是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经济条件差,往往靠经营小吃或食品摊点维持生计,虽经工商部门多次说服和引导,但仍无力达到获得证照的条件;三是无证照经营主体随意性、流动性较大,监管面临很大挑战。校园周边摊点食品经营时间基本是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此时也是执法单位未上班或下班的时间。若安排固定人员每天现场巡查,基层人力单薄难以实现,而临时性的突击检查只能起到短期效果,再加之流动摊贩设施简易,来去迅速,善于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三)进货渠道存在混乱,食品质量令人担忧

调查中发现,学校自有食堂整体上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确保食材来源的公开、透明和严格准入。但校内私营食堂和小吃摊位的经营者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在进货过程中往往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二是校园周边的食品摊点,由于流动经营的比较多,食品原材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难以掌握,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三是校园和周边的超市、小卖部和食品摊位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有的食品存放无序、堆码随意,存在交叉污染,同时,许多包装食品经常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变质,很难发现。

(四)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调查发现,90%的经营者属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水平较低,未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如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大多经营油炸食品、麻辣烫、烧烤、奶茶等,经营者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以为食品加工出来只要口味好就可以了,根本不在乎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操作。而部分学生自制力较弱,食品安全意识不高,贪图便宜和好奇心重,对食品的选择只凭借个人喜好、感官感受,忽视了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安全识别的程度较低,极易受到不合格食品的侵害。调查中,有46.1%的学生明知校外食品安全较校内难以保证,仍然每周要在校外就餐3次以上,此外,有22.8%的学生在校外就餐时曾出现过身体不适现象。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足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负有职责的部门较多,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检、城管、食品药品等部门,如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种养殖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饭店等现做现卖商品类进行监管,质检部门从生产领域源头把关,城管部门只负责是否占道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等。但从分段监管角度看,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网络没有健全,监管存在很多盲区和薄弱环节,存在职权交叉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同时各部门监管人员有限,难以及时巡查到位,监管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一是详细调查摸底,对校园及周边的各类食杂店、饮食店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做到情况实、数字准、经济户口资料齐、真实有效;二是采取疏导和取缔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具备前置审批资质的无照经营户,发放办照通知书、并说明办照的相关手续,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另一方面对不具备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按照前置审批要求整改取得相关证照方可继续经营;三是督促各学校进一步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增强防范问题食品的技术支撑,购入专业的检测设备,对进校食品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提高学校抵御问题食品的能力;四是对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规范。建议从实际出发,建设食品摊点统一市场,建立流动食品摊点的简易许可制度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管理制度,构建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等。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要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并对校园食品所处状态进行更有效监管;二是要建立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并要继续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下架退市;三是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一方面,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查验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加强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可定期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以如何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培训结束时,进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经营者培训证书》。

(四)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专题知识竞赛、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校报以及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进行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食品科学常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食品质量识别办法、食品营养知识的介绍和向学生展示假冒伪劣食品,提高学生鉴别能力,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格商品。并提醒学生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无QS标志等,在发现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形成社会监管合力

一是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由综治、食监、工商、卫生、质检、教育、城管、公安、文化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综合监管机构,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赋予其更高的权威,开展联合统一执法,全过程负责食品质量监管,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二是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机制,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经营情况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有效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三是借用社会力量,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舆论曝光度,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平台作用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示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一旦发现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总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的解决,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才有了充分的保障。(作者单位:1.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燕山大学党委办公室;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秦皇岛市2013年度社会科学重点应用性研究课题(201306090 )阶段成果;秦皇岛市第二届“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征文(12SY207)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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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农产品销售要求

《条例》规定,上市销售的肉类产品应当附有检疫合格证明;上市销售的其他食用农产品应当附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销售者的身份证明、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或者检疫合格证明。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入场销售。

2.明确要求建立管理制度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建立经营记录,如实记载购入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销售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和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销售农业投入品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说明书,告知其农业投入品的用法、用量、使用范围等信息。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3.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行为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事下列行为:

(1)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超范围或者超剂量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3)收获、屠宰、捕捞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食用农产品;

(4)对畜禽、畜禽产品灌注水或者其他物质;

(5)在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条例》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回收食品进行登记,在显著标记区域内独立保存,并依法采取o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回收食品”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

1.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2.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3.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4.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查封、扣押、没收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或者赠送。因标签、标志、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回收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或者赠送;销售或者赠送时应当向消费者或者受赠人明示补救措施。

从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11项企业主体责任,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例》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生产方面

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

为了全面提高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结合上海实际,建立更加严格完善的规范体系,《条例》明确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目前,上海市1512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已有492家安装视频监控,占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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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1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投诉举报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活动区域,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摊贩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区视频远程监控监管督查;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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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8-0075-02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课题组调查了聊城市部分学校食堂,分析了目前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

1 调查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任意抽取聊城市140所学校食堂,其中大专食堂1所,中专食堂1所,中学食堂98 所,小学食堂32 所,托幼机构食堂8所,基本涵盖了各层次、各类别的学校,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2 调查内容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学校食堂设施及布局结构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处理食品环境卫生情况;学校食堂消毒设备及餐具消毒情况;学校食堂原材料进出把关情况;学校餐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及持有情况;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情况等。

2 调查结果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趋好,但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2.1 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

检查中发现,学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106家,约占76%,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的34家,约占24%,另外,学校食堂还存在对外承包情况,承包或变相承包的78家,约占56%。

2.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情况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临时工,工资待遇较低,流动性较大。

经调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初中毕业居多,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甚少,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仅占4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明,约67%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证明。个别从业人员不注重个人卫生,卫生习惯较差,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穿戴工作衣帽、留长发、留长指甲等现象,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和责任心不强。

2.3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调研中发现,各县市对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而有些乡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十分落后陈旧,有的操作间墙壁、天花板已经霉变脱落,卫生环境达不到要求。有些学校食堂还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规划布局不合理,餐厨面积狭小,有的仅有两间房屋,几十平方米。冰箱、冰柜等冷藏设备不全,且利用率不高。配备消毒设备的学校食堂较少,仅占37%,即使个别食堂有一些消毒设备,也只作摆设。

2.4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情况

经调查,约5%学校厨房环境卫生条件极差,污水横流、墙壁上油污多,食品安全隐患极大。32%学校食堂防蝇、防虫、防鼠等“三防”设施不全,个别单位纱窗破裂,餐厅内无灭蝇灯,苍蝇密度大。消毒、保洁设施不全,餐具消毒不到位,消毒记录不完整。就餐桌椅油渍现象严重。

2.5 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情况

调查中发现有67%学校食堂对原材料采购把关不严,没有向卖家索证索票,采购验货制度形同虚设。学校食堂还存在使用无任何标识、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单位的“三无”产品,导致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约有34%学校食堂采购没有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采购记录不完整、不及时,对供货商资质审查不严格,没有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资质。

2.6 学校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情况

经调查,约有29%学校食堂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不符合规定要求,场所存在不通风、潮湿、杂乱的情况,没有定期清理库存产品,部分产品已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有的食品加工区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还有的食堂原料清洗不彻底,生熟不分开,存在交叉污染情况。

3 对策及建议

3.1 把好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关,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学校食堂采购查验食品时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向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宜采取集中采购、定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严禁采购、贮存来路不明和质量低劣的食品和原料。对进货食品要做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产品名称、出厂日期等,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3.2 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食品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着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二是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普及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对人的重要性,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三是要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对于患有疾病或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清退。

3.3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出问题时的一种应急反应机制,它能有效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首先,建立食品安全保障部。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后勤管理相关人员、校医院、餐厅从业人员以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保障小组。明确职责,及时收集食品安全方面的有效信息,有食品安全隐患情况,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避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预警机制。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各环节之间做好相互配合,发挥应急处理的作用,及时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最后,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做到责任到人,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要严惩不贷,一追到底。

3.4 部门联合监管,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针对目前餐饮业食品监管“碎片化”的状态,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局、教育局、农业局以及学校“五位一体”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各部门之间做好协调,各负其责,不推诿扯皮,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保证监督频次,使监管常态化,并督促学校经常开展自查。二是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三是每年任意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食堂,并对其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给予严惩并通报。

4 结 论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所以,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引起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用资金来改善学校食堂基本设施设备,需要提高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需要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强有力的监管等。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措施,相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参考文献:

[1] 李萍,郭维仁,刘敏.对 141 所学校食品卫生检查情况的分析[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5,16(4):14.

[2]李秀娟.驻马店市82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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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1.对“营养改善计划”理解偏差,供餐模式不统一

据调查,笔者所在地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供餐模式为两种,一种是食堂供餐形式,一种是企业供餐模式。管理模式不统一,由此带来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食堂供餐形式,一般是学校具备供餐条件的采用这种模式,全市仅有部分寄宿生能吃到热饭热菜,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学校;企业供应课间餐形式,因受学校食堂及设施等硬件的制约,且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企业,学校不必为此牵扯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其简单易操作,故成了庆阳市目前最主要的营养餐供餐形式。

2.“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出现冒领和套取资金现象

“营养改善计划”投入大、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不加强规范管理,很容易出问题。当前,“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部分地区未能足额用于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甚至出现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个别地区农村学校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3.食品单一缺少变化,学生产生厌食,“浪费粮食”现象严重

企业供餐模式营养餐主要是由企业提供的卤鸡蛋、烤馍片、曲奇饼干、法式软面包和学生奶等食品,与合理的营养饮食即主食、肉、奶或豆类食物及新鲜蔬菜水果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单一缺少变化,长期食用可能对孩子正常饮食带来一定影响,产生厌食情绪,甚至出现许多学生随意丢弃,“浪费粮食”现象严重。

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单位面临着很大的资金压力

就学校食堂供餐情况而言,为做好营养餐工作,基建、设备、从业人员的大量投入,且因这项工作面广量大,监管成本也会成倍增加,还有一些相关的后勤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等。同时,学校增加后勤人员并添置了些厨房用具,给学校加大了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食堂餐厅偏小,学生不能分桌同时就餐,还要专门抽调老师进行管理。加之,补助标准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偏低。众所周知,现如今营养餐的原材料如:肉类、菜类等物价上扬,加上营养餐制作、仓储、管理等相关成本,3元的标准实难达到增强学生营养的目的,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也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5.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学校面临卫生安全方面压力

当前,部分地区学校食堂建设的位置及内部设施均达不到相关规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也没有参加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食堂物资采购把关不严,运营商对学校食堂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之部分地区相关责任人在营养餐供应过程中执行有关规定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导致了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甚至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解决对策

1.加快食堂建设,完善食堂供餐条件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克服人员、经费等困难,尽快实行食堂供餐,就目前现状而言,企业供餐形式还须存续一段时间,针对学生因厌食而造成浪费现象,建议在保证一学期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不突破的前提下,实行企业供餐与学校食堂供餐相结合的原则,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学校食堂供餐。

2.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本地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对供餐单位实行招投标管理,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政府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结合营养餐计划的推行,启动建立有学生家长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每日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午餐执行情况,形成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社会监督互动模式。

3.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吸收资金,提升营养餐质量

专家认为,每天3元钱的标准要完全落实到学生的饭碗里,如果仅靠中央财政补贴,难以实现。一些学校会将营养餐的国家补贴用来雇人,或者用在食品加工、运输等环节,导致最后落实到学生饮食中的钱达不到3元钱标准。因此,必须搞活资金来源,使资金来源多元化。例如在现行标准难以提高的情况下,征得学生家长的理解和同意,可在国家补助的3元基础上,再视学生家庭条件,每生适当也交纳一部分资金,或地方政府追加、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助等方式,来提升营养餐质量,保证营养午餐既安全,又营养。

4.强化安全管理,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

要避免营养餐出现卫生安全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保证供给质量。学校食堂要严格规范营养餐的制作流程,从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到午餐发放,都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机制;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并实行零利润经营;地方政府的教育、卫生、质检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全方位监管营养餐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质量,保证营养;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切实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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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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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1004―0463(2017)10―0020―01

学校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家庭的幸福,社的稳定,由此,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也是每一位教育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农村学校由于师生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知识的缺乏等原因,校园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建立与执行脱节等,导致校园安全事故频发。

一、校园安全管理的探索

1.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学校安全教育是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防范知识的主要途径。要将“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安全观念深入到学生中去。安全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工作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坚持做到提前部署、提前谋划、提前预警,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抓好学校及学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2. 抓好节点,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安全要将日常管理和重点节点教育结合起来,如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冬季取暖期间就是一个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供暖期之前,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 安全出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应不断改善教学内容与方式。在教学内容方面,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及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如在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活动设施,包括模拟红绿红、斑马线及其他交通标志等。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等。

4. 营养饮食,要确保学生食堂和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国家实施了“营养餐”计划等民生工程,各学校都办了食堂,学校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确保校园超市、小卖部不出现影响学生健康的“三无”食品。对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5. 安全演练,确保校园内各类大型集会活动安全。要针对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教师、保安等人员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并向师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中小学幼儿园在下课、课间操、放学等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进行值守引导,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思考

1. 注重宣传,全面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安全主题班会、校园网、广播台、校报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要运用重特大灾害事故等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使师生了解和掌握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要加强学校安全责任人、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水平。

篇11

各二级院(部),各处(室、中心、馆):

现将《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30日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堂经营行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膳食服务与生活保障,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堂服务坚持“三服务、三育人”原则,营造公平有序的校内市场竞争环境,实现“确保安全、强化管理、改善服务、提升品质、保障有力”目标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我校食堂的经营服务企业。由学校食堂监管部门代表学校实施监督管理职能,对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管控。

 第二章 综合统筹管理

第四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的各类内控制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培训机制等。

第五条 食堂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托管协议约定的定价标准和定价机制、经营范围许可。

第六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严格遵守学校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如食堂经营服务企业须每年按时足额购买公众责任等险种,必须自行缴纳相关费用等。

第七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各类信息报送要求,如跟换经营品种、开业、停业时间、营业作息时间等及时向学校报送;工作人员情况、菜品价格及相关信息每学期备案一次等。

第八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规定,爱护学校交与使用的设施设备,并自行及时维护维修甚至更换。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公共区域消防、下水管道、烟道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

第九条 食堂经营企业严格按要求承担学校大型活动的基本保障职能,服从学校安排配合做好各类应急餐饮保障。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食堂轮流负责每年的迎新、军训、假期值班、大型考试、竞赛等学校承办大型活动的餐饮供应、紧急备餐等工作。

第十条 食堂经营企业严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对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防止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出现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或2次以上消防事故,学校可以无条件终止托管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涉事者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监控覆盖食堂主要区域的要求,食堂经营服务企业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型号要求,自行设置远程监控设备覆盖厨房、库房和就餐区等区域,并向学校提供远程监控登录账号密码,接受学校实时监管;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低于90天。

  第三章   采购仓库管理

第十二条 食堂进出的物资要落实进出仓制度与货物验收制度,无证照物资不得入库,确保原材料安全。

第十三条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食堂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食用油按学校要求到大型品牌超市采购。蔬菜应到有工商注册的配送中心或政府规范的蔬菜批发市场采购,且供应商须提供所购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检测报告。一般物资应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物资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无证照物资。

第十四条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食堂饮食物资贮藏要求。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食品、无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进入仓库。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四章  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由原料到成品严格执行“四不”制度,即对腐烂变质食物,采购员不购进、保管员不验收、厨师不制作、餐厅不出售。加工好的食物,要经分管食堂的经理检查合格并做好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售,不合格的应重新加工或妥善处理,如不合规操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食物存放严格执行“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盛装成品与半成品的盆、筐、桶等用具要放在菜架上,严禁与地面接触。放在地面上的用具不得存放在台面上,装满食物的用具不得叠摞堆积。

第十八条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不法人员肆意破坏。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盛具盛装餐炊具、工用具,严格遵守餐炊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工序,做到消毒后的餐炊具、工用具保存规范。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售食品的留样制度,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膳食委员会是我校师生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的自治机构,配合后勤保卫处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学校所有餐厅的卫生状况、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第二十二条 积极主动配合参与创文创卫工作、控烟禁烟工作,按要求进行“四害”“病媒”防治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用食具严格执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厨具做到专物专用,刀、砧、盆、筐、桶等用具生熟分开,不得混用。严格做好餐具、容器的消毒记录。严格做好每日紫外灯的消毒记录。

第二十四条 环境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做到饭桌每日三抹,饭厅一日三扫,厨房每日及时冲洗,周末大扫除,每月每层关餐一次大扫除。

第二十五条 强化食堂卫生管理,做到无尘、无臭、无蛛网,无鼠、无蝇、无蟑螂,地面环境无积水。

第二十六条 售卖台及售卖窗口每天应保持光洁、明亮,不得有油污;灶台每天保持干净;烟道、隔油池、排污管道定期进行清洁。

第二十七条 严禁超越食堂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工区域或售饭位置,另摆摊设点或占用公共区域加工出售食品;禁止擅自悬挂、张贴标语标牌、价格牌;严禁擅自组织散发传单,促销、展销等活动。

第六章 员工行为监管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照高校育人要求,切实加强食堂员工思想教育,有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服务技能学习等教育活动。

第二十九条 所有食堂员工均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必须穿戴整齐(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佩戴工号牌),不穿拖鞋、不留指甲、不戴手饰,售卖人员必须戴口罩。每日做好员工的晨检并如实记录。

第三十条 严格端正食堂员工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严禁出现大声叫卖,高声喧哗,敲打餐具等不文明行为;以及私拿师生财物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要教育食堂员工严格遵守学校控烟规定,严禁在非吸烟区(操作间、售卖间、就餐大厅、员工宿舍等地)吸烟或乱扔烟头。

第三十二条 要加强食堂员工校规企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防止员工违纪违法,一旦发现员工有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有严重治安隐患的,学校有权责令乙方予以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七章 品种、价格、质量、重量配比管理

第三十三条 食堂实行大众餐为主、风味小吃为辅的经营模式。大众餐单餐品种不少于30种,小吃品种按开学前学校审批的品种经营。

第三十四条 各食堂需在每学期结束前上报下学期所要经营的品种、价格、质量、重量配比,由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的品种、价格应公示在食堂门口的公告栏上。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代表学校作为食堂监督管理人,要切实肩负起各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定期检查食堂各方面工作。

第三十六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学习,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制定和完善各类消防制度。食堂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确保消防设施足量、完好。坚决禁止食堂各档口使用瓶装液化气,所有操作均使用电子炉灶。

第三十七条 各食堂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后堂所有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每月对食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和上报,跟踪消防设施更新维护情况,确保无火灾隐患。

第三十八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完善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第三十九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必须为所有员工及用餐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以备意外发生时有所保障。

第四十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十一条 如有发生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应对,逐级上报,会同各级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四十二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的主题培训和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第四十三条 食堂开展任何饮食相关活动,均须上报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章  退出与延续机制

第四十四条 学校规范食堂经营服务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的退出机制,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在承包期满后按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条款自然退出。如需再承包,则重新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四十五条 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在承包经营学生食堂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应立即解除合同,并扣缴全部保证金:

(一)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经学校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凡因上述原因被解除合同的食堂经营服务企业,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学生食堂的投标。

第十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六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以及食堂协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学校制定《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审批后落实执行。

第四十七条 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检查、产品质量检查等,发现问题依据具体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行为,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同时作为《食堂协议合同》附件,与托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处罚标准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处罚标准

一、个人卫生问题处罚标准

1.食堂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发现食堂聘用无健康证上岗的员工,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无法办证人员应予以辞退。

2.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解聘。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3.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腹泻、发热、呕吐、皮肤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未按规定处理,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4.食堂从业人员上岗不准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不得留长指甲,不得穿拖鞋上班,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未穿戴规定季节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干净工作帽要干净整洁,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6.经验企业从业人员在食堂大厅及后厨抽烟,或检查发现食品处理区(粗加工区、切配区、烹饪间、蒸饭间、点心间、备餐间)有烟头,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

二、环境卫生问题处罚标准

1.食堂及店门面三包,无杂乱广告,大厅地面、桌面干净,摆放整齐,清理不及时,以及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2.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并保持干净,未按要求,发现一处,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3.食堂公共设施必须完好无损,餐厅地面无纸屑、果皮、米粒、菜渍,门窗无灰尘,墙裙无污迹,餐桌椅、售卖窗台无油渍,餐厅内无苍蝇。食堂外大厅及台阶应保持干净整洁。发现一处,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4.仓库未及时清扫清理、地面有垃圾、货架有积灰、物品未按食品安全要求摆放整齐,发现一处,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每日地面、墙面、地沟未清理、不干净,每周未彻底大扫除,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6.食堂排污口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沉淀池;由于食堂排污管堵塞不及时疏通,造成污水外流有损校园美观,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7.剩菜、剩饭倒入残食回收桶,用餐区餐盘回收及时,每天三餐未及时清理及时回收餐盘,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8.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专间内垃圾桶应为非手动开启式,经检查不合格,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问题处罚标准

1.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食品必须索证,如检查发现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一律查封销毁,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停业整改3天。

2.不采购无检验检疫标志的猪肉、病死的家禽及猪肉、腐败变质的食品,采购以上违禁食品,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停业整改3天。

3.采购的米面油调味品必须有QS质量认证标志,未按规定采购,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4.主食储存要做到隔地离墙15公分以上,副食品储存要做到分类上架,仓库内不得有有毒有害和私人物品,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柜内无异味,生熟分开,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各种标签信息清晰,未按规定,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6.食堂每餐出售的食品应做好留样。食品留样保留时间48小时,每份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冰箱应上双锁,食堂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经营企业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7.采购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含未及时妥善处理)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停业整改3天。

四、食品加工制作问题处罚标准

1.粗加工蔬菜先拣后洗,洗后无泥土杂草;肉类清洗后无血迹,无毛发,无污迹;鱼类洗后无鳞、无腮、无内脏,未按规定,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2.荤菜与蔬菜分池清洗,砧板、用具生熟分离使用,未按规定,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置于规定的货架上,盛装烹调加工好的食品的容器不准落地,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4.烹调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隔餐食品必须回烧后供应;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严格加强生产场地卫生管理,食品处理区(粗加工区、切配区、烹饪间、蒸饭间、点心间、备餐间)的地面、操作台和排水沟,工作完毕及时冲洗,工具、容器、盛器、炊事设备清洗,做到工完场清,未按规定,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

五、售卖问题处罚标准

1.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100元罚款。

2.严禁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裱花类蛋糕等高危食品,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3.食堂严禁加工、销售过夜饭菜,当日剩饭菜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处理完毕,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

4.出售饭菜应明码标价,学校检查无明码标价,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饭菜收款金额应正确,经查实多收款,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如累计超过3次,立即停业整改3天。

六、服务态度、伙食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1.供餐时发生与师生争吵,态度恶劣,供餐时与师生发生打架,发生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辞退食堂相关责任人员。

2.出售变质饭菜或饭菜里发现有蟑螂、苍蝇、烟头的,按10倍饭菜金额赔偿用餐学生,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2000元罚款。

3.因食物原因造成大量学生食物中毒的,立即终止合同,赔偿中毒学生和学校的一切损失,并扣缴全部保证金。

七、安全问题处罚标准

1.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仓库,严防投毒事件发生。未有效执行该条例,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2.食堂内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不得私自使用消防水。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3.经常检查电器、电路使用安全状况,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或盗用水电,电线头裸露未及时处理等违规用电,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4.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的,疏散通道被阻挡的,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5.食堂内存在员工部住宿的或架设床铺、存放被褥的“三合一”场所,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

6.由于食堂经营管理不善、服务不周,报纸、电视台、电台给予曝光或引发教师学生及家长有强烈不满的。立即停业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八、添加剂使用问题处罚标准

1.采购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采购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采购,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违禁食品查封销毁。

2.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3.超范围、超剂量滥用添加剂,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

4.添加剂使用必须专人、专柜、专本,未有效落实,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九、经营管理问题处罚标准

1.食堂经营品种及价格必须经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擅自营业、超范围经营,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元罚款。

2.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有权要求食堂就一些卫生不规范行为、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现象及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提出整改,如拒不改正,对经营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

3.食堂丢弃的餐厨垃圾必须袋装化送垃圾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

4.食堂消费如出现违规收取现金,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

5.食堂所出售大众餐食品毛利润应控制在25%以内,如超过25%属暴利,一经发现,对经营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

6.未经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允许,不得在食堂内外摆摊设点,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

7.食堂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服务项目或擅自增加窗口设置。如需变更的,必须提前报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否则,发现一次,对经营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立即停业整改。

8.未经学校书面同意就擅自停止营业,并收到书面通知而拒不恢复营业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

9.不服从学校管理,且拒不执行学校合理要求的,对经营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立即停业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篇12

关键词:

高校餐饮;“6T”实务管理;食品安全

0引言

高校的改革发展使得高校餐饮行业发展迅速,高校餐饮的服务对象特殊、用餐规模大、供餐时间集中、社会影响深而有别于社会餐饮企业,高校餐饮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餐饮质量、办伙食成本和食品安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校师生对学校的餐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措施已不能满足当前高校餐饮发展的需要,因此,正确审视目前高校餐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新的管理理念、改进餐饮管理模式、提高餐饮管理水平是确保高校餐饮质量、降低办伙食成本和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高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高校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高校餐饮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员工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

在计划经济时代,高校餐饮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事业编制内员工,人员比较固定,长期在食堂工作,经历过多次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培训,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食品安全加工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和服务经验。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后勤“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事业编制内员工只退不进的人事政策,事业编制人员逐年退休,高校餐饮从业人员以事业编制人员为主的用工模式被彻底改变,目前高校餐饮从业人员大多数是非事业编制外员工,非事业编制人员已成为高校餐饮业的主力军,由于高校餐饮人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食堂经营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员工的薪资待遇较低,非事业编制员工“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落实不到位,导致非事业编制员工没有归宿感,有临时工作的思想,队伍不稳定,员工流动性强,人员变化较频繁,大部分员工受教育程度低,参与食品安全培训次数少,员工缺乏卫生安全知识和意识,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整体素质较差[1]。

1.2库房管理不规范导致办伙食成本增加和食品安全隐患

库房是高校餐饮存储和保管食堂原材料的重要场所,是食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一个基础环节,餐饮原材料具有种类众多、保质期短、过期不能使用的特点,因此,规范、适用的库房管理是降低办伙食成本,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2]。有的高校餐饮管理部门对库房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库房管理混乱;有的高校餐饮部门虽然引入了先进的管理办法,但由于管理方法繁琐,对餐饮库房管理的针对性不强,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原材料随意堆放,取用无序,责任不明,容器大小与食堂的用量不匹配,存储时间过长,原材料采购过多,库存量很大,保质期内难以用完,造成原材料大量浪费,盘库工作量较大,增加办伙食成本,过期原材料容易被误用,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1.3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使食堂脏乱差现象严重

高校相对于社会而言,消费群体比较固定,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师生员工生活在校园,每天都有一个巨大的就餐群体,高校餐饮基本上是垄断经营。食堂经营者没有竞争压力,对食堂现场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忽视食堂的卫生,食堂操作间设施无标识、标牌,物品随意摆放,地面积水现象严重,冰箱、墙壁、顶棚、抽油烟管道污渍长期不进行清理,高校食堂由于抽油烟管道着火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海鲜、肉类、蔬菜清洗池混用,生熟混放,加工分区不明确,容易造成食品污染;有的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堂员工没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安全卫生意识淡薄[3];当食品安全卫生和经营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经营者往往把自己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来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存在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食堂工作场地脏、乱、差现象严重。

1.4部分高校食堂硬件设施配置不合理不符合食品加工流程

随着高校的改革发展,许多高校食堂的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一些高校新建校区的食堂硬件设施配置较好,食堂后厨分区合理、流程规范,但高校的部分学生食堂由于建设时间较早,使用年代较长,是按照当时的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卫生条件来设计和建造的,设施残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按现在的卫生量化管理的要求划分仓储、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消毒和售卖等功能分区,防鼠、防蝇、防尘设施不全[4],卫生措施不到位,不符合食品加工流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6T”实务管理在云南省某高校餐饮现场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2.1“6T”实务管理的概念

“6T”实务是餐饮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现场精细化管理方法和理念。“6T”实务管理是一项综合化、人性化的管理方法,是根据餐饮业员工文化程度低、流动性大的特殊性,借鉴日本的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香港的5常法(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自律)的管理模式而发展出来的餐饮业的科学、实用的餐饮管理方案,全称为卓越现场管理[5]。一些高校在餐饮业引入了国际上流行的不同种类的企业管理系统,但都由于太过复杂或太过抽象,实施效果不理想而没能坚持。“6T”实务管理是一种简单易行、直观的现场操作方法,使餐饮业的一线员工一看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适合高校食堂的管理需求,帮助高校食堂整合资源、降低成本,塑造高校餐饮安全、卫生、效率、品质、形象,改变员工固化的思维方式,使员工养成良好的主动性和自律性。T代表天(tian)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6T”是指6个天天都要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云南某高校通过引入“6T”实务管理,实现餐饮工作现场管理精细化。

2.2引入“6T”管理的具体措施

①方案制定。“6T”实务管理的实行必须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与高校餐饮加工工艺流程相结合,才能发挥“6T”实务管理在餐饮现场管理的先进性。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与6T实务管理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制定适合本校校情的实施细则、检查内容、评分办法。②完善硬件实施。“6T”实务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餐饮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食品卫生安全[6]。对残缺的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对建设年代早,使用年限较长的食堂,投入专项经费进行改造,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划分仓储、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消毒和售卖等功能分区;增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使后厨符合食品加工流程和食品卫生要求,为实施“6T”实务管理创造条件和基础。③开展员工培训、使“6T”实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6T”实务管理是一项科学、直观、简易、适用、操作性强的餐饮现场管理方法。只有全体员工都理解并掌握了“6T”实务管理的执行要领,才能使“6T”管理发挥其先进的作用。云南省某高校为成功推进“6T”实务管理,邀请专家进校对全体餐饮员工集中进行理论培训,从思想上重视施行“6T”实务管理的必要性,理解掌握“6T”实务管理的内涵和具体内容;组织餐饮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骨干到实施“6T”实务管理先进的高校餐饮部门参观学习,进一步理解和学习“6T”实务管理具体的操作方法,现场感受“6T”实务管理的实施效果。④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引入新的管理模式,要有合适的办法去推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7]。云南省某高校为成功推进“6T”实务管理,结合学校餐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充分尊重食堂主任和职工的意愿,在食堂主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整体条件较好的食堂先行试点,建设“6T”实务管理示范食堂,给予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支持,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实施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带头推进,通过管理人员的以身作则来带动一线员工;划分责任区域,对食堂的设施、设备和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粘贴标签,设施设备定期保养、长期不用或多余的物品清除现场、设施设备和物品按标识规范摆放,物品使用后及时归位,实现“6T”实务管理的天天清理和天天整顿的要求;下班前对责任区、工作台、油烟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理,达到天天清扫的要求;员工自查、相互检查、班组长和管理层检查,达到要求才下班,养成天天检查的习惯;通过视觉管理、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一目了然的现场管理方法,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工作责任,全天保持地面无水迹、无垃圾、物品摆放整齐、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制度要求,工作过程天天规范;6T实务管理的核心是让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全程参与,共同发现操作流程中的问题并寻找可行性措施,对“6T”实务管理内容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不断提高“6T“实务管理运行的效率和效果,通过天天改进,不断提升食堂的管理水平[8]。在示范食堂取得成功后,在全校所有食堂全面推行6T实务管理工作,示范食堂深深的影响着其他食堂的管理者和员工并产生激励效应,使其他食堂的管理者和员工学有榜样,赶有标尺,行有方向;引导员工学会分析工作现场状况、工作现场物品分类,思考科学的原材料储存方法;激励广大员工向标杆看齐,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推动“6T”实务管理不断创新发展。⑤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6T”实务管理常态化。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是促进“6T”实务管理常态化的关键。云南省某高校按照“6T”实务管理责任清、制度实、效率高、持续性的要求,将“6T”实务管理的内容进行量化,形成量化考核工具,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能力、行为、工作状况和适应性,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有组织的实事求是的业绩评价,将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状况与“6T”实务管理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清楚所从事岗位的职责、标准、应达到的要求和完成时间,达到目标可以得到什么奖励,达不到目标会受到什么处罚,让每个员工都自觉执行“6T”实务管理的要求,培养员工参与感与责任心,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形成有序的工作环境,促使员工自律地、持续地执行规范标准,实现“6T”实务管理常态化。

2.3“6T”管理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某高校在餐饮现场管理中,通过推行“6T”实务管理,餐饮部门员工队伍稳定、素质普遍提高,卫生状况、生产效率有了较大提高,成本支出减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①员工队伍稳定、素质普遍提高。推行“6T”实务管理,为所有非事业编制员工购买“五险”,员工激励机制的落实,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员工的流动率由执行“6T”实务管理前的40%降低到执行后的5%;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观示范食堂等方式让员工认识推行“6T”实务管理的必要性,通过“6T”实务管理执行前后的现场图片效果对比来增进员工对“6T”实务管理成效的认识;员工通过反复执行正确的操作而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讲次序、爱清洁、负责任、遵守规章制度已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员工素质普遍提高。②效率提高、成本降低。“6T”实务管理将现场所有设施和物品粘贴标签,“有名有家”,采用视觉和颜色管理,所有物品“一目了然”,员工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需要的物品,在设备上表明操作流程,故障P牌,即使是新员工也能准确操作,管理者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大为提高[9];原材料先进先出(先采购的先使用),杜绝了由于一时找不到物品而重复采购和原材料过期造成浪费的现象,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由于“6T”实务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实现“事事有人管”,灯光按照明需求开启,地面冲洗次数减少,水电费支出由执行“6T”实务管理前的占营业额的3%降低到执行后的1.8%,成本支出降低。③食堂卫生整洁、食品安全得到保障。“6T”实务管理将现场长期无用的物品清除或归到仓库,就餐场所和工作现场全天保持无垃圾、无污垢,工作台面随时清理,所有物品定位摆放,使现场规范有序、井井有条、干净明亮,脏乱差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各种功能水池标签明确、互不混用,物品存放规范有序、生熟分放,库房规范管理保证了食材在保质期内使用,食品在原材料储存、清洗、加工、烹饪、留样、售卖等环节都按标准操作,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出现,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3结语

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创新高校餐饮现场管理,是高校餐饮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高校餐饮食品安全的需要[10]。“6T”实务管理是高校提高餐饮管理水平,实现从粗放型、经验型管理迈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6T”实务管理在高校餐饮业的实施,使高校餐饮工作管理有程序、行为有规范、工作有标准,食堂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师生员工对餐饮工作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作者: 张瑞琦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玉宇,刘家强.高等学校阳光食堂体系标准化管理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6(4):122-133.

[2]李佳,胡江华.论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对策[J].南华大学学报,2010(6):56-58.

[3]裴双成,赵雄伟.高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初探[J].学理论,2012(33):221-222.

[4]饶燕平.加强与完善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2(20):467-468.

[5]杨丰.关于食品安全与餐饮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3(15):160,192.

[6]何新刚,韩宏伟.“六T”实务管理引领高校餐饮走向规范化[J].黑龙江教育,2016(5):72-73.

[7]王斌,高校食堂实施“6T”管理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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