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8 10: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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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素质教育的意义
在中职政治课程教学中,教师要想在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的过程中贯彻素质教育的理念,就需要知道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贯彻素质教育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从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来实现素质教育下的课堂教学。
(一)符合我国的教育要求
在中职政治课程教学中,贯彻素质教育符合我国的教育要求。对于我国的学校教育教学而言,无论是什么阶段的教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都要紧密结合我国学校课程教学要求展开教学,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教师教学的专业,也能够实现学生的有效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贯彻落实素质教育,还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我国的教育要求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根据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所提出来的,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实际就是在加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有利于学生获得更好的成长与发展,为学生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贯彻素质教育的策略
正是因为贯彻素质教育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所以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学科素质的发展。但是对于中职政治课程教学来说,教师在落实素质教育的时候,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从而才能够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完成相应的课程教学。
(一)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发展
在中职政治课程教学中,教师在立足素质教育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学,可以通过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发展的角度来展开。从上述所提到的素质教育内涵来看,其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形成。而在中职学校课程教学中,因为学生自身的知识基础比较薄弱,所以教师需要通过一定的教学方式来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发展。从政治教材本身来说,教师为了加强学生的知识基础,可以通过运用多媒体教学技术来给学生构建相应的课程教学情境,从而以立体、形象的形式,帮助学生进行知识的理解,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形成与发展。例如,“商品的交换与消费”这节课程主要是让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了解商品概念,并知道怎样算是交换、怎样算是消费。针对这一教学内容,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为了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发展,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技术给学生播放相应的教学小视频,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从而尝试自己进行分析,到底哪一种属于商品的交换、哪一种属于商品的消费,最终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二)加强学生的知识探究能力
素质教育一直伴随着教育教学改革,并在国家的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素质教育”一词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我国出现,真正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是来自于1999年国家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其指出:“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2010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是在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目的指引下提出的,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影响素质教育的若干因素中,教师素质是最根本的影响因素。教师素质中最具有导向的素质构成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的教育理念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教学行为,这是素质教育得以实施的内在动力。只有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才可能真正实现素质教育。
一、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
(一)教育目的观:重分数到重发展;重统一到重个性。过去的应试教育在教育目的上强调的是让学生顺利地通过考试以获得更高的分数,分数成为学校教育的唯一追求。这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学校教学完全围绕考试内容组织教学,轻视“德育”、“体育”、“美育”等相关学科,导致学生发展的片面化。素质教育并非不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但不把高分数作为唯一目标。较之高分数,素质教育更强调教育应着眼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的和谐统一发展,重视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科技素质与人文素质、知识与态度和能力的统一协调发展。唯有如此,个人的全面发展才可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才可能实现。此外,素质教育虽然着眼于学生基础素质的提高,但并不是各方面素质的平均发展,不意味着教育目的对所有学生都是一样的。素质教育强调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在统一的教育目的的要求之下根据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发展目标。素质教育并不排斥人的个性化发展,相反,素质教育倡导人的个性化发展。
(二)学生观:重教师到重学生,重优生到重全体。学生观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学生地位的认知。素质教育与过去的应试教育完全不同,应试教育是以社会需要为价值导向的,主要看重的是学生社会知识的获得及社会谋生技能的形成,在教学时更关注学生系统知识的获得。而教师因其在知识和社会经验上的优势成为课堂中绝对的权威,学生则沦为“倾听者”,教育地位相对被动。素质教育则认为,教育的重心是学生,学生是独立的人,是学习的主人,在教育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因为学生个人才是学习的内因,教师作为影响学生素质发展的外部因素必须通过学生个人这个内因才能产生效用,所以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主体应从教师转向学生,真正着眼于每一位学生的全面素质提升。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不伤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同时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不逾矩不包办。从学生对象看,应试教育强调学生不断获得更高的分数,好了可以更好,典型属于精英主义的教育理念。在这样的理念下,教师关注的教育对象必然是少数成绩优秀学生,对于成绩一般或学习困难学生,教师可能会选择性忽视甚至敌视。在不断追求高分数的过程中,学生的课业负担越来越重,学习压力越来越大。素质教育则坚持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国民基本素质的提升,教育具有全民性。教师不关注课堂中的某一部分学生,而是着眼于全体学生素质的发展。
(三)教学观:重知识到重能力,重灌输到重启发。在传统考试制度中,考试内容主要是知识。为了通过考试,教师在教学中会重视知识教学,甚至把知识作为教学的唯一任务。素质教育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学生知识的获得,更关注学生能力的形成。教师要认识到,知识虽然是能力形成的基础,但并非知识越多能力就自然越强,能力是在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拥有更强的能力可以获得更多更高质量的知识。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关注学生能力的培养,着重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等。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改变过去以强制和灌输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教学,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对其与众不同的质疑保持理解,“允许学生标新立异”,提高学生思维的多向性、独立性、批判性,努力运用对话、讨论、自主探究等多种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
(四)教学评价观:重单一到重多元,重结果到重过程。在以考试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分数成为教学的唯一追求,也成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并以此把学生区分为不同等级。这样单一的评价制度严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综合评价”的改革目标,并制定配套政策《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其明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大版块。这就要求教师树立多元评价标准,除了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品德、身心健康、审美等多方面作出评价。评价标准的变化要求教师的评价重心要随之发生调整,不能仅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注重形成性评价,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及情绪情感的变化。教师应学会用鼓励和欣赏的态度面对学生每一次哪怕是细微的进步。
二、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师教育观念培养策略
(一)细化教育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素质教育的落实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从1999年《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到2008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再到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我国一直在制定各项教育政策,强调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学生素质发展的重要性,这些都为素质教育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教师教育理念的转变提供了时间和政策支持。但教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对现有的教育政策进行细化、具体化,让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教师的教学改革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二)师范教育调整培养目标,重视师范生科学教育理念的培养。师范生是未来的教师,大学四年是教师专业理想和教育理念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获得的知识会成为未来教学的重要知识基础,而这一时期形成的教育理念则会对师范生未来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在就业竞争日益剧烈的今天,部分师范院校非常重视训练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却轻视对其教育理念的培养,这样的教师注定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教师。因为教育理念是会指导教育行为的,如果教育理念有偏差,教学行为就可能是错误的。如果教师缺乏教育理念做指引,教学行为就会缺失方向,教育理想很难形成。因此,师范教育应该调整培养目标,除了关注学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外,更要帮助学生了解科学的教育理念,理解科学的教育理念,认同科学的教育理念。
(三)职后继续培训,建立互动式培训系统。师范教育为教师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提供了基础,而职后继续培训则有利于教师在实践中深化教育理念。理念的深化建立在对相关教育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我国现有的师范类课程主要集中在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教学论与教学法等相关领域。对于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师来说,这只是打下了基础,还需要在职后继续学习,了解更多关于教育生理学、发展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从而为科学教育理念的形成提供知识基础。因此,职后培训应当扩大学习范围。同时,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内化素质教育理念,培训时可以采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头脑风暴等互动式培训方法,帮助教师多角度、多方面地思考教育行为,学会教学反思,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
(四)社会配合宣传,形成社会舆论。教育观念产生于各种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外因是内因发挥作用的保障。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素质教育的整体氛围:新闻媒体始终将素质教育作为积极导向;家长、学校管理者、社会各界都要认同和支持素质教育,共同创造素质教育社会环境;对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社会各界都要大力宣扬……潜移默化地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带动内因,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形成。
(五)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建立素质教育的教师评价体系。过去的教师评价一切以分数和升学率为导向,甚至教师的个人利益完全与分数和升学率挂钩,这直接挫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降低了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信心。要真正落实素质教育,必须改革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核心的教师考评体系,转变为以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个人提高为重心的考评内容上。只有评价制度改革了,教师才愿意认同素质教育,才可能落实素质教育。
参考文献:
美国高校的信息素质教育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近年来,美国高校十分重视信息素质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信息素质和信息能力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在“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指引下,教育部门开始意识到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性。198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的通知,奏响了我国信息素质教育的新篇章。随着教育部1985年《关于改进和发展文献课教学的几点意见》及1992年《文献检索课教学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文献检索课在我国高校开始广泛普及,并成为二十多年来我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手段。
一、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
多年来,高校实施信息素质教育虽然对提高学生的信息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存在的不足是不容人们忽视的。
1.信息素质教育在全国高校的实施缺乏统一规划
美国信息素质教育之所以能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权威机构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出面对信息素质教育作一个统一的规划和部署,这使我国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陷于一种无序迷茫的状态。
2.高校的教育职能部门对信息素质教育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往往陷于图书馆孤军奋战的尴尬境地,得不到教学管理部门以及院系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高校教学改革的活动中,许多学校的文献检索课教学工作不但没有得到加强,教学任务反而被严重削减,因此文献检索课备受冷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素质教育重视不够。第一,将信息素质教育等同于信息技术的具体应用;第二,将信息素质教育片面认为是专业技能教育;第三,将信息素质教育认为是提高学习效率的辅助手段。这些观念深深地影响着学校教育模式,制约着信息素质教育在我国高校的开展及教育的效果。
(2)信息素质教育手段落后。目前,多数高校仍然以文献检索课作为唯一的学生信息素质的培养方式。模式是老三套:新生入学教育、讲座式教育、文献检索课教学。课程设置大部分为选修课,课时设置多的为一个学期,少的仅仅为几节讲座,而且课程内容陈旧、落后。虽然增加了计算机检索内容,但大部分仍局限于数据库如何检索等检索技能方面的应用,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方法等基本不沾边,缺少系统化的信息意识、信息需求、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综合信息素质的培养。
3.信息素质教育的主干课程涵盖面窄
教育部“四个文件”的下发,在我国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史上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这四个文件,就不会有文献检索课今天的成就与辉煌,现在的信息素质教育也就无从谈起。但也必须看到,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瞬息万变,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信息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养与教育的课程,显然原文件的有关内容,特别是[1992]44号文件《教学基本要求》已经不适应新世纪对大学生信息素质培养与教育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材内容滞后。信息素质教育应该包括信息意识教育、信息知识教育、信息技能教育和信息道德教育。高校现用教材是以国家教育委员会[199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文献检索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为依据编的,内容主要是信息技能教育,部分涉及信息意识教育、信息知识和信息道德教育,内容陈旧又不全面,对学生信息素质的要求也不高,因此不适应新世纪对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的要求。
(2)教学层次不分。学生年龄不同,程度不同,信息素质教育的课程也应不同,对不同的学生应因材施教。目前高校信息素质教育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大多共用一套教材,教学层次不分。因此,实施本科、专科、研究生的分段教学也势在必行。
4.信息素质教育的理念陈旧、学生信息意识淡薄
信息素质教育的理念,是指人所具有的对信息进行识别、获取、加工、利用、创新、管理的知识等各方面基本品质的总和。其中,信息知识是人们在利用信息技术工具、拓展信息传播途径、提高信息交流效率中所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它是构成信息素质的基础。信息能力是人成功地进行信息活动所必须具有的个性心理特征,它是构成信息素质的核心。
(1)信息素质教育理念陈旧。信息素质包括信息知识素质、信息意识素质、信息能力素质、信息道德素质。它们四者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信息知识素质是基础,信息意识素质是核心,信息能力素质、信息道德素质是准则与保证。而我们许多院校把信息素质的培养仅仅理解为文献检索课教育,只着重于信息技能教育,忽视了理念教育,只重视手段应用,忽略了观念更新。
(2)学生信息意识淡薄。根据我们日常工作的观察和对部分
学生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对信息的吸收程度有很大差别,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思路一般不是很开阔,往往局限在与自己所喜爱的某种信息接收上,主动捕捉相关信息的意识不够浓厚。另外学生的信息能力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对信息的分析鉴别能力较差、语言较贫乏、缺乏信息创新能力,不善于积累信息。
二、高校信息素质教育针对不足应采取的对策
做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实施信息素质教育所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相应对策。
1.强调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创造政策支持的环境知识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信息的价值成为价值实体中的独立构成部分,信息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首要资源,对信息资源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已成为衡量21世纪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很多发达的国家对信息素质教育非常重视,把信息素质教育看成是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并认为信息素质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项关键性的成果。吁请教育界权威机构和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素质教育在知识经济社会的重要性,要为信息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为各部门人员的合作创造条件,并统一部署和规划,制定出具体实施准则和方案及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素质评估标准。为高校推行信息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促使信息素质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
2.制定科学的信息素质教育规划和切合实际的信息素质教育目标体系
各高校要以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政策为依据并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情况,指定出切实可行的信息素质教育规划。规划制定人应有校长、主管教学的领导、图书馆员、各院系老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信息素质教育的对象和范围。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信息素质教育还是选择某个年级或院系为试点,条件成熟时再全面推广,要根据各院校的实际情况。因为教育对象和范围不同,要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样。
(2)确定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求学生应达到的信息素质能力和细则。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信息知识、较强的信息能力和信息意识、较高的信息道德水平,其别要加强对大学生信息检索、判断、评价和利用信息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3)指定达到上述能力的课程方案,并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信息素质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两门课程、几次培训讲座来实施完成。应该根据信息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培养目标,针对不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制定系统的信息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措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素质教育。
A.对刚入学一年级学生进行图书馆知识及图书馆利用的教育和培训,讲授图书分类法及图书馆对图书、期刊等的加工和管理、图书馆馆藏查询的使用方法。使新生了解图书馆,增强信息意识,培养学生从网上获取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并为以后学习专业数据库打下良好的基础。
B.对二三年级的学生应注重信息能力的培养,开设信息基础理论课程,同时进行检索专业数据库技能的培养。在专业课教学中,插入专业信息及信息资源的介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重组和挖掘信息的能力,为全面学习中外文的专业信息检索与利用做好充分的准备。
C.对四年级的学生应注重专业信息收集、获取与利用能力的培养。全面讲授中外文专业数据库的检索与利用,重点在于明确表达检索需求,精确而有效地构建检索策略;介绍专利文献、标准文献的检索与获取;培养学生论文写作的能力,全面、系统地掌握信息理论和技能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
(4)确定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类学生应接受不同程度的信息素质教育,也应达到不同程度的标准。目前我国暂未颁布信息素质教育方面的准则,各高校可参照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质能力标准》,也可通过社会需求的考察来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各院校情况的信息素质教育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既能作为信息素质教育的指南,又可为信息素质能力的评价提供有力的依据。
A.在信息需求和获取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信息需求的能力相协调,强调不同类型和形式的、现有的和潜在的信息资源的利用,而且还要注重所获信息的成本与收益。
B.在信息选择与评估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对信息的增值性、信息的矛盾性等性质的认识相一致。要求学生不仅对信息及信息的来源做到批判性评估,而且对所需信息能够进行有效而又高效率地评估。
C.在信息检索与应用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利用各种方法检索各种载体形式的信息相联系,并不断完善检索策略;在信息利用方面,能够将精选的信息纳入到自身的知识体系中去;能够利用信息完成特殊的研究;能够遵守关于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利用的法律、规定、政策以及礼节。
D.在信息交流方面。要求学生通过与他人、与学科专家和从事实践工作的专家的交流,来不断地修整自己对信息的理解和解释。
3.高校图书馆要加强与学校其他教育职能部门的协作与联系
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推行需要在全校性的信息素质教育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和院系要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同时还需要信息素质教育教师与各院系的领导及专业教师、学校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合作是高校开展信息素质的重要基础。作为实施信息素质教育主干机构的图书馆,要争取学校主管领导的支持,注意加强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院系教学管理机构的横向联系与协作,制定一套完整的信息素质教育机制和教育评价体系,把信息素质教育贯穿并融入学校整个教学体系中,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学的良好局面。具体方法如下:
(1)图书馆参与学校教学规划的制定,承担图书馆知识、图书馆利用方法、信息基础理论、信息检索与利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图书馆与专业教师合作,在实现信息素质教育同时深入到专业课教学中,介绍某专业的信息资源与信息检索技巧。并对学生提供像电子阅览室、网络教室这样的实践场所,并能给予辅导和咨询。
(3)积极与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机构合作,开发网络教学平台。图书馆可以对平台的功能、建设模式提出要求,在此平台上进行教学内容建设,并积极开展教学实践。
总之,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持久的、系统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要经过长期的学习、教育和熏陶。为了使信息素质教育在我们高校之间顺利实施,高校之间要建立信息素质教育经验交流机制,定期总结交流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改进,使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再上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樊宏利.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现状与思考[J].河北科技图苑,2005(2).
美国高校的信息素质教育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近年来,美国高校十分重视信息素质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信息素质和信息能力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在“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指引下,教育部门开始意识到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性。198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的通知,奏响了我国信息素质教育的新篇章。随着教育部1985年《关于改进和发展文献课教学的几点意见》及1992年《文献检索课教学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文献检索课在我国高校开始广泛普及,并成为二十多年来我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手段。
一、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
多年来,高校实施信息素质教育虽然对提高学生的信息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存在的不足是不容人们忽视的。
1.信息素质教育在全国高校的实施缺乏统一规划
美国信息素质教育之所以能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权威机构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出面对信息素质教育作一个统一的规划和部署,这使我国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陷于一种无序迷茫的状态。
2.高校的教育职能部门对信息素质教育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往往陷于图书馆孤军奋战的尴尬境地,得不到教学管理部门以及院系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高校教学改革的活动中,许多学校的文献检索课教学工作不但没有得到加强,教学任务反而被严重削减,因此文献检索课备受冷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素质教育重视不够。第一,将信息素质教育等同于信息技术的具体应用;第二,将信息素质教育片面认为是专业技能教育;第三,将信息素质教育认为是提高学习效率的辅助手段。这些观念深深地影响着学校教育模式,制约着信息素质教育在我国高校的开展及教育的效果。
(2)信息素质教育手段落后。目前,多数高校仍然以文献检索课作为唯一的学生信息素质的培养方式。模式是老三套:新生入学教育、讲座式教育、文献检索课教学。课程设置大部分为选修课,课时设置多的为一个学期,少的仅仅为几节讲座,而且课程内容陈旧、落后。虽然增加了计算机检索内容,但大部分仍局限于数据库如何检索等检索技能方面的应用,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方法等基本不沾边,缺少系统化的信息意识、信息需求、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综合信息素质的培养。
3.信息素质教育的主干课程涵盖面窄
教育部“四个文件”的下发,在我国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史上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这四个文件,就不会有文献检索课今天的成就与辉煌,现在的信息素质教育也就无从谈起。但也必须看到,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瞬息万变,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信息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养与教育的课程,显然原文件的有关内容,特别是[1992]44号文件《教学基本要求》已经不适应新世纪对大学生信息素质培养与教育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材内容滞后。信息素质教育应该包括信息意识教育、信息知识教育、信息技能教育和信息道德教育。高校现用教材是以国家教育委员会[199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文献检索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为依据编的,内容主要是信息技能教育,部分涉及信息意识教育、信息知识和信息道德教育,内容陈旧又不全面,对学生信息素质的要求也不高,因此不适应新世纪对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的要求。
(2)教学层次不分。学生年龄不同,程度不同,信息素质教育的课程也应不同,对不同的学生应因材施教。目前高校信息素质教育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大多共用一套教材,教学层次不分。因此,实施本科、专科、研究生的分段教学也势在必行。
4.信息素质教育的理念陈旧、学生信息意识淡薄
信息素质教育的理念,是指人所具有的对信息进行识别、获取、加工、利用、创新、管理的知识等各方面基本品质的总和。其中,信息知识是人们在利用信息技术工具、拓展信息传播途径、提高信息交流效率中所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它是构成信息素质的基础。信息能力是人成功地进行信息活动所必须具有的个性心理特征,它是构成信息素质的核心。
(1)信息素质教育理念陈旧。信息素质包括信息知识素质、信息意识素质、信息能力素质、信息道德素质。它们四者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信息知识素质是基础,信息意识素质是核心,信息能力素质、信息道德素质是准则与保证。而我们许多院校把信息素质的培养仅仅理解为文献检索课教育,只着重于信息技能教育,忽视了理念教育,只重视手段应用,忽略了观念更新。
(2)学生信息意识淡薄。根据我们日常工作的观察和对部分
学生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对信息的吸收程度有很大差别,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思路一般不是很开阔,往往局限在与自己所喜爱的某种信息接收上,主动捕捉相关信息的意识不够浓厚。另外学生的信息能力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对信息的分析鉴别能力较差、语言较贫乏、缺乏信息创新能力,不善于积累信息。
二、高校信息素质教育针对不足应采取的对策
做好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实施信息素质教育所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相应对策。
1.强调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创造政策支持的环境知识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信息的价值成为价值实体中的独立构成部分,信息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首要资源,对信息资源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已成为衡量21世纪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很多发达的国家对信息素质教育非常重视,把信息素质教育看成是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并认为信息素质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项关键性的成果。吁请教育界权威机构和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素质教育在知识经济社会的重要性,要为信息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为各部门人员的合作创造条件,并统一部署和规划,制定出具体实施准则和方案及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素质评估标准。为高校推行信息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促使信息素质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
2.制定科学的信息素质教育规划和切合实际的信息素质教育目标体系
各高校要以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政策为依据并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情况,指定出切实可行的信息素质教育规划。规划制定人应有校长、主管教学的领导、图书馆员、各院系老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信息素质教育的对象和范围。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信息素质教育还是选择某个年级或院系为试点,条件成熟时再全面推广,要根据各院校的实际情况。因为教育对象和范围不同,要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样。
(2)确定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求学生应达到的信息素质能力和细则。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信息知识、较强的信息能力和信息意识、较高的信息道德水平,其别要加强对大学生信息检索、判断、评价和利用信息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3)指定达到上述能力的课程方案,并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信息素质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两门课程、几次培训讲座来实施完成。应该根据信息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培养目标,针对不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制定系统的信息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措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素质教育。
A.对刚入学一年级学生进行图书馆知识及图书馆利用的教育和培训,讲授图书分类法及图书馆对图书、期刊等的加工和管理、图书馆馆藏查询的使用方法。使新生了解图书馆,增强信息意识,培养学生从网上获取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并为以后学习专业数据库打下良好的基础。
B.对二三年级的学生应注重信息能力的培养,开设信息基础理论课程,同时进行检索专业数据库技能的培养。在专业课教学中,插入专业信息及信息资源的介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重组和挖掘信息的能力,为全面学习中外文的专业信息检索与利用做好充分的准备。
C.对四年级的学生应注重专业信息收集、获取与利用能力的培养。全面讲授中外文专业数据库的检索与利用,重点在于明确表达检索需求,精确而有效地构建检索策略;介绍专利文献、标准文献的检索与获取;培养学生论文写作的能力,全面、系统地掌握信息理论和技能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
(4)确定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类学生应接受不同程度的信息素质教育,也应达到不同程度的标准。目前我国暂未颁布信息素质教育方面的准则,各高校可参照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质能力标准》,也可通过社会需求的考察来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各院校情况的信息素质教育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既能作为信息素质教育的指南,又可为信息素质能力的评价提供有力的依据。
A.在信息需求和获取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信息需求的能力相协调,强调不同类型和形式的、现有的和潜在的信息资源的利用,而且还要注重所获信息的成本与收益。
B.在信息选择与评估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对信息的增值性、信息的矛盾性等性质的认识相一致。要求学生不仅对信息及信息的来源做到批判性评估,而且对所需信息能够进行有效而又高效率地评估。
C.在信息检索与应用方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要与学生利用各种方法检索各种载体形式的信息相联系,并不断完善检索策略;在信息利用方面,能够将精选的信息纳入到自身的知识体系中去;能够利用信息完成特殊的研究;能够遵守关于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利用的法律、规定、政策以及礼节。
D.在信息交流方面。要求学生通过与他人、与学科专家和从事实践工作的专家的交流,来不断地修整自己对信息的理解和解释。
3.高校图书馆要加强与学校其他教育职能部门的协作与联系
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推行需要在全校性的信息素质教育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和院系要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同时还需要信息素质教育教师与各院系的领导及专业教师、学校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合作是高校开展信息素质的重要基础。作为实施信息素质教育主干机构的图书馆,要争取学校主管领导的支持,注意加强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院系教学管理机构的横向联系与协作,制定一套完整的信息素质教育机制和教育评价体系,把信息素质教育贯穿并融入学校整个教学体系中,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学的良好局面。具体方法如下:
(1)图书馆参与学校教学规划的制定,承担图书馆知识、图书馆利用方法、信息基础理论、信息检索与利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图书馆与专业教师合作,在实现信息素质教育同时深入到专业课教学中,介绍某专业的信息资源与信息检索技巧。并对学生提供像电子阅览室、网络教室这样的实践场所,并能给予辅导和咨询。
(3)积极与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机构合作,开发网络教学平台。图书馆可以对平台的功能、建设模式提出要求,在此平台上进行教学内容建设,并积极开展教学实践。
总之,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持久的、系统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要经过长期的学习、教育和熏陶。为了使信息素质教育在我们高校之间顺利实施,高校之间要建立信息素质教育经验交流机制,定期总结交流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改进,使高校信息素质教育再上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出自己的丑。”[2] 应试教育及其自发形成的运作体系,正是基于私益诉求为主导的利益导向和驱动。素质教育政策自确立以来,一直是围绕“为了什么”即“什么素质最有价值”开展政策活动,形成“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的政策目标及技术路径。而作为一项纲领性教育政策,它却忽视“为了谁”这样一个核心问题——即“为了国家和社会,还是为了家庭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处理与协调,以公共利益至上而疏于对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利益的关注。这使得素质教育政策目标和措施以公共利益至上,而实践过程和结果却在应试教育驱动下偏向学习者及其家庭的私益诉求一方,造成公共利益危机。诚然,国家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对不同主体的教育利益进行调整和分配。[3] 面对社会转型及由此产生的利益转型,素质教育政策必须进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新配置,实现教育利益由冲突走向各种教育主体的利益分享。
一、利益转型:素质教育政策面临的现实挑战
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领域的深化改革。转型的一切问题说到底都是围绕利益展开的,转型其实就是利益的转型,所谓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4] 当代中国学校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政策制定,正是为了实现更大的公共利益,满足更多人的利益需要。[5] 社会转型和教育转型的实质,正是基于教育政策和制度变迁的利益转型,促进教育利益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重新分化、组合。
(一) 素质教育的国家和政府利益立场
国家和政府实施素质教育,是要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的公共利益,实现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无论培养合格公民、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大众取向的素质教育,还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优秀人才的精英取向的素质教育,都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国家和政府有责任进行一种“制度整合”,防止出现“公地的悲剧”。然而,这种公共利益不一定在各个社会群体、组织和阶层和个人之间平均分配。政府往往采取一种非均衡化政策,旨在实现重点突破和优先发展。这固然满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也满足了特定个体和群体的教育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另一些群体、阶层和个体的教育利益。
(二)素质教育的学习者及其家庭利益立场
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利益诉求通常是以私益为主导的。学习者通过接受相应的教育,形成特定的素质和能力,为未来取得一定的成就、收入、财富和地位,实现社会流动和成层。家长更是希望孩子通过读书升学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取得就业和发展的竞争优势。就现实而言,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下岗和待业人群增加,就业机会稀缺,生存竞争日趋激烈;而招工用人、人事调动、职称评比、人才引进、干部使用等方面,又是以“学历”而非“素质”作为衡量标准。这就极大地强化人们对文凭、分数、升学率及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而不是素质的提高。
(三)素质教育的学校和教师利益立场
学校和教师一方面代表和实现国家意志,维护教育正义和教育公平,肩负着公共使命;同时,无论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又面临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挑战,以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学校和教师在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同时,又必须尽力满足“顾客”——学习者及其家长的教育利益诉求。而学习者及其家长通常是把所选择的学校和教师能否带来其私人利益最大化作为杠杆的。由此形成学校的部门利益和教师的个体利益诉求与其担负的公共使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造成教育公共性的式微。
总之,教育转型正在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教育利益,经由平衡状态转向矛盾、冲突再走向新的分化和再分配的过程。素质教育政策正面临这种利益关系的转型,以及由此带来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挑战。如何合理建立新的教育利益关系,形成新的教育利益格局,是新时期素质教育政策的核心任务。
二、利益冲突:素质教育政策失灵的根本原因
教育政策对不同政策主体的教育利益分配,主要包括教育权利、教育机会、教育资源分配与安排,以及个体或群体发展水平与资格的认定与赋予。这些通常往往成为学习者实现社会流动和成层,获得一定成就、财富和地位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现行素质教育政策在国家、社会利益方面以及促进全体学生的和谐、全面、公平发展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政策目标和措施,而在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入学、考试、升学、就业的权利和机会等政策安排上,往往显得空泛而笼统,缺乏有效性。例如《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受教育者要“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 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但整个政策文本四大部分、26条中,绝大多数是教育目标、内容和过程如何改革,以扩大素质教育的公共利益。显然,这些政策措施不能满足学习者及其家庭对私益诉求,他们不会放弃私益诉求而去接受旨在公共利益的素质教育,而更愿意在应试教育的苦苦奋争中,达到私益诉求的最大满足。所谓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争,实质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博弈与冲突。
(一)教育目的取向的利益冲突
素质教育政策在培养目标上要求面向全体,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数以千万计的高级专门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为此,国家采用精英取向和大众取向两种素质教育。一方面,高等教育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基础教育实行“重点校”“示范校”政策,以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和优秀生源,为国家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与此同时,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一大批高技能人才。这两种不同取向的素质教育对不同教育组织、家庭和个体来讲,其私益的实现程度是不均衡的。于是,很多学校把国家对培养合格公民所提出的素质要求和评价标准放在一边,当成软性指标,而在部门利益驱动和竞争压力下更多地追求学习者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多家庭则把精力和财力花在孩子的知识学习和升学应试上,期求孩子学习好,考名牌、上重点大学。这种过于功利化的“精英—私益”的目的取向,导致教育公共性弱化。
(二)教育机会选择的利益冲突
当下,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都比以往有了巨大增加。 1977年高考报考人数570万人,录取27万,录取比例为29∶1;经过30年的发展,2007年高校计划招生就达到567万人,录取比例为2∶1。部分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70~80%都能进入高校学习。然而,在“精英—私益”价值取向驱使下,很多家长并不满足国家所提供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的教育机会,而是通过志愿机制,高薪为孩子聘请“家教”,不惜巨资择校、上“班”, 使孩子接受理想中的“优质”教育。在高等教育机会选择上,学习者及家长普遍存在一种精英情结,甚至非名牌、重点不入。
(三)教育实践过程的利益冲突
《决定》规定,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然而,很多学校、学习者及其家长越过这种政策要求,而对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育内容进行一种轻重主次的排列和取舍。例如,国家要求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很多学校和家庭则施以分数为目的的“应试教育”,放松甚至放弃德、体、美方面的培养和要求。在教育内容上,往往注入一种功利化和个人主义价值精神。例如,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信念,形成社会责任感;而在实际过程中,很多学校和家长灌输的却是个人奋斗的“竞争技巧”,上特长班、兴趣班,不是从培养审美情趣和素质出发,而是为孩子未来成为“家”“星”做投资。
(四)教育服务关系的利益冲突
1.酝酿、启动时期。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此之前,华中理工大学校长杨叔子教授,从改变高等学校“重理工、轻人文,重专业技能、轻综合素质”的弊端出发,率先在他所领导的学校做出了“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决定。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课程体系与内容的建设、学科之间的交叉建设等三个层次,在全校开展了扎实而有效的人文素质教育。使人文素质教育成为转变教育观念、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得到了校内外的肯定与关注。
2.实验、推广时期。1998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对在全国高校中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方针和具体要求。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新世纪初,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研究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后,试点高校以文化素质教育为切人点,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不少富有开拓性的成果。2002年10月至11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了14个专家组,对32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共53所学校进行了中期检查。11月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南开大学召开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领导及专家组组长会议,对基地中期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总结。会议认为,经过八年来创造性的工作,文化素质教育已深人人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生的文化素质普遍得到提高,教师的文化素养和学校的文化格调和品位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3.向纵深发展时期。从2003年至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研究和实践进入了全面、深入的发展时期。出现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理论研究成果,内容涉及文化素质教育本身的内涵、定位、开展途径,也涉及与其它教育内容的关系等等层面,对文化素质教育实践起到了总结和指导作用。许多高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丰富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在课程体系和精品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文化活动、考核评定等诸多方面,逐步探索出切合自身实际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路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一大批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为该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试点院校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以课程建设为重心,将文化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校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因此,文化素质教育应当也必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课堂教学是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试点院校对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建设给予了充分重视,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和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基地院校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建设方面既基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又紧密结合自身的人才培养特点,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把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推动了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层次变革。
2.加强实践活动的支撑力度,形成文化素质教育的整体效应。举办讲座和阅读经典是许多试点院校普遍采取的教育方式,组织形式多样:或由学校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统一安排;或校方指导、学生自行组织;或由学校、院系和学生分别组织。讲座或追随文化热点见仁见智,或将大学精神与民族文化传统结合贯通,或追寻古今文学艺术家的步履获得灵感和启迪,不一而足。许多高校还设立了学生应读书目:如:清华大学1997年开出了本科生试用书目80种,其中包含中国文化、外国文化、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四类。山东大学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山东大学学生应读书目》,书目包括马列经典著作、哲学、史学、文艺学和自然科学五大类计160余种。基地院校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选择文化古迹、著名大企业、经济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等建立校外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使学生社会实践中提高文化素质。
3.建立完善考评体系,保障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质
量。基地院校均建立健全了文化素质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他们的共同做法是:首先,确定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整体教育框架,然后依据不同的内容特点规定各自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其次,实现考核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综合性。第三,考核的方法不拘一格,做到了量化和绩效考核的结合。课程的考核口试与笔试结合;讲座则既有量化的累积要求,又有开放式的效果评价,如:写作感想、论文等。
4.从政策、制度上予以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试点院校大都成立了文化素质教育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计划的制订,到考评体系的建立以至于经费的支持等方面,予以保障。形成目标一致、责任明确、分工合作的文化素质教育组织管理结构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高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高校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情况呈现明显的不平衡。全国高校文化素质教育开展已逾十年,而各高校在具体实施上却存在很大差异,无论开始的时间、进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均参差不齐。
2.课程和考评体系尚处于建设和摸索阶段。由于学界和各高校对文化素质教育的内涵理解上存在的差异以及各高校自身教育教学条件的不同,使得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开设呈现千姿百态甚至比较随意的状态,没有相对稳定的课程结构和体系,课程建设的规范化还面临许多困难。因此,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规范化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共性体现在:在认识上,要明确文化素质教育在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位置;在内容上,人文学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等都应涵盖;在培养目标方面,要使学生有较宽的视野和知识结构,为形成健全的人格素养打下基础。个性体现在:要因地制宜设置课程,要有适应学校要求和学校类型特点的科学规划。
3.文化素质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教育者首先应受教育,这是毋庸置疑的。高校文化素质教育要想达到预期目的,教师的文化素质应先行提高。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包括著名高校的教师却存在专业面狭窄、知识结构不合理和人文素养不能适应教学要求等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从计划经济的根源、重理轻文的教育观念偏差以及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分学科办学和行业办学造教育薄弱等方面分析教师文化素养不足的原因,可谓一语中的。师资队伍的建设是一个紧迫而又长期的任务,只有整个教师队伍的文化素质提高上去,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提高的目标才会真正实现。
4.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教育相对滞后。高等职业院校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获得了蓬勃发展,数量和规模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是,由于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大多数院校此项工作目前还处于零散、自在的状态,比如:一些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作为公共必修或选修课已经开设,人文讲座、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也有开展,但涵盖面不够、形式欠丰富,而且还没有将其纳入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整体框架中去认识、规划和统筹管理,即:尚未形成整体、系统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研究亦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国民的文化素质高低关乎到民族的未来、国家的未来,大学生作为民族和人类文化的重要传承者和建设者,作为国家建设的栋梁,自身的文化素质提高不可小觑。因此,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高瞻远瞩,也包含着对祖国未来的关怀和期待。十多年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成绩有目共睹,问题和困难也在所难免。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调动起学校、教师、学生以至整个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相信这项关乎国运、利在千秋的事业定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司,1998.2。
[2]《关于批准建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教高厅,1999.1。
[3]周远清:《素质・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关于转变高等教育思想观念的再思考》,《光明日报》,2000.4。
[4]闫大伟:《文化素质与文化素质教育》,《光明日报》,2002.10。
一、充分认识教育报刊在我省教育宣传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教育宣传列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之中,认真部署,抓好落实。要制订年度教育宣传工作方案,构建完整的宣传网络,畅通信息渠道,保证中央和省上关于教育工作的精神能够迅速传达到基层,同时使基层和学校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先进典型能得到及时宣传,从而为全社会关心教育、理解教育和支持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出自己的丑。”[2]应试教育及其自发形成的运作体系,正是基于私益诉求为主导的利益导向和驱动。素质教育政策自确立以来,一直是围绕“为了什么”即“什么素质最有价值”开展政策活动,形成“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的政策目标及技术路径。而作为一项纲领性教育政策,它却忽视“为了谁”这样一个核心问题——即“为了国家和社会,还是为了家庭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处理与协调,以公共利益至上而疏于对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利益的关注。这使得素质教育政策目标和措施以公共利益至上,而实践过程和结果却在应试教育驱动下偏向学习者及其家庭的私益诉求一方,造成公共利益危机。诚然,国家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对不同主体的教育利益进行调整和分配。[3]面对社会转型及由此产生的利益转型,素质教育政策必须进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新配置,实现教育利益由冲突走向各种教育主体的利益分享。
一、利益转型:素质教育政策面临的现实挑战
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领域的深化改革。转型的一切问题说到底都是围绕利益展开的,转型其实就是利益的转型,所谓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4]当代中国学校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政策制定,正是为了实现更大的公共利益,满足更多人的利益需要。[5]社会转型和教育转型的实质,正是基于教育政策和制度变迁的利益转型,促进教育利益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重新分化、组合。
(一)素质教育的国家和政府利益立场
国家和政府实施素质教育,是要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的公共利益,实现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无论培养合格公民、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大众取向的素质教育,还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优秀人才的精英取向的素质教育,都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国家和政府有责任进行一种“制度整合”,防止出现“公地的悲剧”。然而,这种公共利益不一定在各个社会群体、组织和阶层和个人之间平均分配。政府往往采取一种非均衡化政策,旨在实现重点突破和优先发展。这固然满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也满足了特定个体和群体的教育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另一些群体、阶层和个体的教育利益。
(二)素质教育的学习者及其家庭利益立场
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利益诉求通常是以私益为主导的。学习者通过接受相应的教育,形成特定的素质和能力,为未来取得一定的成就、收入、财富和地位,实现社会流动和成层。家长更是希望孩子通过读书升学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取得就业和发展的竞争优势。就现实而言,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下岗和待业人群增加,就业机会稀缺,生存竞争日趋激烈;而招工用人、人事调动、职称评比、人才引进、干部使用等方面,又是以“学历”而非“素质”作为衡量标准。这就极大地强化人们对文凭、分数、升学率及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而不是素质的提高。
(三)素质教育的学校和教师利益立场
学校和教师一方面代表和实现国家意志,维护教育正义和教育公平,肩负着公共使命;同时,无论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又面临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挑战,以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学校和教师在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同时,又必须尽力满足“顾客”——学习者及其家长的教育利益诉求。而学习者及其家长通常是把所选择的学校和教师能否带来其私人利益最大化作为杠杆的。由此形成学校的部门利益和教师的个体利益诉求与其担负的公共使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造成教育公共性的式微。
总之,教育转型正在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教育利益,经由平衡状态转向矛盾、冲突再走向新的分化和再分配的过程。素质教育政策正面临这种利益关系的转型,以及由此带来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挑战。如何合理建立新的教育利益关系,形成新的教育利益格局,是新时期素质教育政策的核心任务。
二、利益冲突:素质教育政策失灵的根本原因
教育政策对不同政策主体的教育利益分配,主要包括教育权利、教育机会、教育资源分配与安排,以及个体或群体发展水平与资格的认定与赋予。这些通常往往成为学习者实现社会流动和成层,获得一定成就、财富和地位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现行素质教育政策在国家、社会利益方面以及促进全体学生的和谐、全面、公平发展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政策目标和措施,而在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入学、考试、升学、就业的权利和机会等政策安排上,往往显得空泛而笼统,缺乏有效性。例如《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受教育者要“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但整个政策文本四大部分、26条中,绝大多数是教育目标、内容和过程如何改革,以扩大素质教育的公共利益。显然,这些政策措施不能满足学习者及其家庭对私益诉求,他们不会放弃私益诉求而去接受旨在公共利益的素质教育,而更愿意在应试教育的苦苦奋争中,达到私益诉求的最大满足。所谓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争,实质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博弈与冲突。
(一)教育目的取向的利益冲突
素质教育政策在培养目标上要求面向全体,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数以千万计的高级专门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为此,国家采用精英取向和大众取向两种素质教育。一方面,高等教育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基础教育实行“重点校”“示范校”政策,以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和优秀生源,为国家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与此同时,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一大批高技能人才。这两种不同取向的素质教育对不同教育组织、家庭和个体来讲,其私益的实现程度是不均衡的。于是,很多学校把国家对培养合格公民所提出的素质要求和评价标准放在一边,当成软性指标,而在部门利益驱动和竞争压力下更多地追求学习者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多家庭则把精力和财力花在孩子的知识学习和升学应试上,期求孩子学习好,考名牌、上重点大学。这种过于功利化的“精英—私益”的目的取向,导致教育公共性弱化。
(二)教育机会选择的利益冲突
当下,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都比以往有了巨大增加。1977年高考报考人数570万人,录取27万,录取比例为29∶1;经过30年的发展,2007年高校计划招生就达到567万人,录取比例为2∶1。部分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70~80%都能进入高校学习。然而,在“精英—私益”价值取向驱使下,很多家长并不满足国家所提供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教育机会,而是通过志愿机制,高薪为孩子聘请“家教”,不惜巨资择校、上“班”,使孩子接受理想中的“优质”教育。在高等教育机会选择上,学习者及家长普遍存在一种精英情结,甚至非名牌、重点不入。
(三)教育实践过程的利益冲突
《决定》规定,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然而,很多学校、学习者及其家长越过这种政策要求,而对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育内容进行一种轻重主次的排列和取舍。例如,国家要求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很多学校和家庭则施以分数为目的的“应试教育”,放松甚至放弃德、体、美方面的培养和要求。在教育内容上,往往注入一种功利化和个人主义价值精神。例如,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信念,形成社会责任感;而在实际过程中,很多学校和家长灌输的却是个人奋斗的“竞争技巧”,上特长班、兴趣班,不是从培养审美情趣和素质出发,而是为孩子未来成为“家”“星”做投资。
(四)教育服务关系的利益冲突
在素质教育政策下,学校和教师代表一种公共使命和公共理性,即所谓“社会代表者”,接受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授权,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而学习者及其家长则把能否带来其私人利益最大化作为选择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杠杆。甚至,一些家长联合发起盲目的集体行为,要求学校多布置作业、节假日补课、集体上晚自修、加大考试难度、延长学习时间等;否则就以退学或转学相胁迫,甚至因子女所在学校高考较往年差而鼓动集体上街游行。[6]面对公共使命与学习者及其家长利益诉求的冲突,学校和教师往往进行变通和妥协,上演所谓“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双簧戏。
三、利益分享:素质教育中利益关系的制度变革
素质教育政策忽视“为了谁”——“为了国家和社会,还是为了家庭和个人”之间利益关系及转型,所进行的种种改革举措都难以彻底撼动应试教育大厦。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难以落实,症结就在素质教育政策上的公共利益至上和利益主体单一化,没有适应社会转型形成的教育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基于此,本文认为,素质教育政策的核心问题是要通过制度性变革,实现教育利益由公共利益至上走向多种教育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享。
(一)消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隔离与对立,实现素质教育的公利私益
传统上,公益与私益一直处于对立状态。而在现代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理念下,无条件地以牺牲人民基本权利以满足公益的绝对性已面临挑战。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行动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基本前提。”[7]人性中的利己因素驱使人们自爱、自重,寻求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制度分析的角度而言,一种社会形态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就在于这种社会形态的制度能够更好地协调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能够将个人追求私利之行为最终导向在使个人私利实现的同时亦增进社会公共利益。”[8]
基于此,新制度教育学提出,教育制度归根到底来源于个人的利益追求及其过程中的成本—收益计算(理性计算/估算)。任何教育制度都是以个人利益为根基的。[9]129-130素质教育政策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应当将学习者及其家庭的私益诉求公开化、合法化,通过制度安排使之与其他利益关系取得一种协调,实现公利私益。即在政策安排上,容纳、承载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利益诉求,不断扩展这种利益空间,将公共利益转化为学习者及其家庭私益诉求的实现。为此,在制度设计上,素质教育政策应改变政府与公民(学习者及其家长)之间的强制性关系,建立一种“委托—”的教育服务关系,使学习者由“受教育者”成为追求和实现自身教育利益的利益主体;转变学习者与学校之间的规制性关系,建立彼此双向的责权主体关系,确保学习者对教育内容、方式的选择权和自;改变政府、学校对教育的垄断地位,确立家庭及家长在教育机会上的选择权和教育过程的参与权。
素质教育政策的制度变革,包括“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9]46。前者如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普及高中教育和促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等,为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资源条件。而更加实质性的变革是后者,即对现有教育利益关系格局进行调整和再分配。长期以来普通学校与职业学校的等级区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等级区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等级区分,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等级区分,以及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区域性分割,构成学校体系的一种等级制度。[9]345这种由制度形成的学校等级局面,不仅与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目标相冲突,也导致素质教育的外部收益(公共利益)优先,而内部收益(个人利益)动力不足。因此,素质教育政策应对这种等级区分的双轨体制进行结构性变革,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均衡化、多样化和综合化发展。以此,学习者才能共享平等的基本教育机会,并通过公平竞争和志愿选择,获得优质教育和特色教育机会,促进公利向学习者及其家庭的私益转化。
(二)对学习者及其家庭教育利益活动进行引导和规制,实现素质教育的私利公益
学习者及其家庭对教育的私益诉求,主要包括就业机会、福利待遇、学习条件等经济利益,身份、地位、理想、信条、名誉、权利、资格等政治—文化利益,以及能力、成就欲望、自信心、内在平静等内在精神利益。[9]133这其中一部分具有自利性和独占性,他人无法分享;一部分与国家、社会等公共利益交叉一致,实现私益同时也实现公益;一部分则由个人创造而流入集体或社会之中,成为溢出部分;还有一部分存在着有悖甚至损害他人、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可能性。诚然,“以往的素质教育在实践中重视和强调公共取向和公共利益是不够的。在某些地方和学校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素质教育的个体取向存在着被放大、甚至绝对化的现象和问题”。[10]为此,国家和政府应通过制定法律与政策,建立一种体现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框架”,对学习者及其家庭的个性化、选择性利益诉求进行一定的引导与规制,不任其扩张膨胀,误入私事化的泥沼。具言之,在教育目的、内容及质量评价等方面,对学校、教师、学习者及其家长进行一种导向,切实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公共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规范,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培养公民基本素质。进而使学习者在实现私益同时,也肩负起公共使命与社会责任感,自觉关注、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因为“只有为社会提供了某种服务,满足了社会上的某种需求,才能使自己的私利得到满足,才能得到别人提供的服务,从而每个人利己的动机都能在客观上起到利他的效果,为私的行为能达到增进公益的目的”。[11]
(三)素质教育的利益分享,应通过教育制度创新得以实现
所谓利益分配,是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确立一定“标准”进行切割与配置,形成明显的利益差别。利益分享则试图限制这种利益差别,既坚持效率优先的绩效原则,也体现利益均衡的公平原则,以实现多种利益主体的利益互惠与共赢。在制度建设上,利益分享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加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交流与互动,促进政府、学校、社会、学习者及家长的对话与协商,扩大社会、学习者及家长对教育利益配置的知情权、选择权、自和监督权;建立群体和个体教育利益诉求和表达机制,促进教育利益配置公开化、民主化;建立教育利益循环和再分配机制,如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扩大教育利益总量,为社会成员尤其弱势地区、群体和个体提供助益,建立优质学校经费收入与薄弱学校分享机制,以推动教育利益循环流动,促进教育公平和和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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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完成《__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和创新精神,提高督学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镇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促进镇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做到发展教育的责任不推,管理教育的义务不卸,支持教育的热情不减,投入教育的经费不少。
2、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进一步开阔视野,本着科学的态度,拓展思路,向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真正把督导评估工作搞实搞活。
4、完成督学责任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及材料上报工作任务。
5、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点:
1.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执行课程计划、艺体、等工作的专项督查。
2、对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一轮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督查力。
5.开展-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查;
6.对幼儿园常规管理督查调研。
7.素质教育随机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而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构建和谐课堂。和谐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流行趋势,构建和谐课堂,是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更是新时期素质教育的要求,是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一种最佳状态。
和谐课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在追求自然、和谐、民主、平等的课堂氛围中营造一种能促进学生自由、自主、健康发展的教学环境的基础上,使课堂教学的各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合作、共同发展,形成完美的教学生态,最终促进学生自我激励、自我成长、自我完善。”
而和谐课堂的产生需要多方面的因素,就我个人认为,和谐课堂的产生应有以下条件和达到以下标准:
一、和谐课堂的产生需要有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的支持,以及宽松的环境
要想构建和谐的课堂,首先需要各级行政教育部门制订一系列的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给具体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部门及教师提生和谐课堂的必要的条件保护。
其实国家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已有许多让各级部门及个人能达到的政策,如,在国家施行的课程方案中,规定了各学科课时,包括活动课课时、必修课的课时、选修课的课时。
二、和谐课堂的构建需要直接实施素质教育的个人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及充足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是人类生存的一项主要任务,人类要想取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必须进行教育,人类要想使自己的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之中,就必须进行教育,而人类所进行的教育多数是由教师完成的,教师是人类教育的主要实施者。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效率的高低,而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能否让学生在课堂上达到教学目的的要求,是能否成为和谐课堂的一大要求。因此,和谐课堂的构建需要教师有良好的素质修养,教师要有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的能力。
三、和谐课堂的构建需要课堂上师生都能产生愉悦的心情,营造出融洽的师生关系
和谐课堂顾名思义需要有和谐的课堂氛围。
和谐课堂的产生需要教师调整好自身的心态,本身要有一种放松的心态,要学会不让名利所束缚,把工作作为一种享受。如,生活中有不如意,要及时调整好心态,不要把这种情感带到教室中。和谐课堂的产生,还需要教师学会利用各种教学手段,让学生在快乐环境中学习。
学习靠的是兴趣,而不是仅靠毅力。作为学生,应改变以前把学习当作一种任务的心态,使学习不再痛苦。处于这一阶段的学生,他们很难直接进入快乐的学习状态,如何让学生进入快乐的学习状态,如何让师生关系处于融洽的状态,这实际上是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和谐课堂的构建需要课堂教学能很好地完成教学目标
2结果
关于“对人文素质教育重要性认识”,94.3%的学生认为人文素质教育很重要,24.1%的学生认为其所在学校不够重视人文素质教育。有18.9%的学生认为人文科学更重要,对人的发展和影响更深远,意义更重大。对于影响医学生人文素质最重要的因素,本科生更倾向于个人,研究生则更倾向于社会,造成差异的原因可能为本科生目前接触的生活环境比较单一,加之社会活动较少,而研究生则相反。结果见表1。在评价人文素质课程的作用中,选择最多的三个选项是“有助于改善和处理医患关系”,“丰富自己的专业内涵”和“有助于职业规划”,且三个选项中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人数相当。其中,选择“对科技论文的写作有帮助”、“能够训练思维方式”和“能够激发进一步学习兴趣”的研究生明显多于本科生,这是由于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和人生阅历较本科生丰富,接触临床工作和科研工作的机会和时间更久,因此对于研究生来说,在上述三个方面较本科生的体会更深。结果见表2.关于对人文素质教育课程看法的调查中,大部分学生上过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其中本科生多于研究生,这可能会受到研究生来自不同院校的影响。在对人文素质教师教学效果的调查中,46.5%的学生认为教师并不能将人文素质教育融入到教学中,学生更关注人文素质教师的教学方法、人格魅力和教学态度。在对人文素质课程安排的调查中,62.7%的学生不满意学校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和活动,认为人文素质课程占总体的比例需要提高。在对课程考核方式的调查中,学生更倾向于人文素质课程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如实践、论文和课堂表现,基本不认可考试考核的方式。结果见表3。在不选择学习人文素质课程原因的调查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专业课和基础课过于繁重,其次是学校没有给予过多重视和课程内容枯燥。结果见表4。除了医学生必修的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等主要医学人文素质课程外,医学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卫生政策与法规、医疗服务管理学是学生最希望学到的人文素质课程。结果见表5。这与口腔医生就业的特殊性有关,由于目前口腔诊所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其政策的支持,口腔医学生的就职范围更广,这也对口腔医学生的管理能力、政策法规和职业规划等软实力有更多的要求,因此,相对于其他专业,对口腔医学专业的人文素质教育方向需要有更大的转变才能满足未来的社会需求。
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由自身素质、学习研究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依据这三个指标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展范围,进一步确定分级指标,才可构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探索或实施有自身特色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其中自身素质指标应该包括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生活、工作中所体现的各种人文素质;学习研究素质指标应该包含在研究生开展的学习科研活动中所体现跟人文素质相关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推理能力等;拓展性素质应该包括医学研究生在日常的体育活动等拓展性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素质。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方法
从上面各具体指标可以看出,高校已经认识到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所要考虑的多方面的子因素,但各高校测评方法参差不齐,差别很大,高校还在沿用传统的定量的测评方法,把许多测评的内容量化。目前,高校运用最多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的模式是“1+X+Y”模式,“1”指的是医学研究生在一学期所开设的所有关于人文素质提升的相关课程的成绩,“X”指关涉人文素质提升的各奖项的总数,“Y”是指其他跟人文素质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