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 10:56:57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社区治理相关理论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20世纪80年代国外的研究者开始研究社区对旅游的参与,社区参与与旅游发展的互动性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国内的研究者关注这一领域始于90年代。旅游开发介入社区发展将推动社区从礼治社会向经济组织转变,通过人员构成和组织方式的重构推动社区转变成为一个经济发展利益相关的群体。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盘根错节,多重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力关系需要加以辨析,各自的权利范围也有待明确界定。
一、社区旅游主体之权力关系
sautter和 leisen较早研究了旅游开发与社区的关系及与社区旅游的利益相关者。唐晓云等认为“农村社区生态旅游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社区、政府部门、投资者、竞争者、顾客和旅游规划师。其中,社区(含居民)是社区旅游发展中的最关键的群体。”[1](p94-95)社区主体可能是以组织的形式涉足旅游开发,也可能是以个人的形式参与。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内组织与社区组织两类[2](p57-66),个人与组织的互相生发形成左右社区发展的强大力量。另外,多重社区旅游主体在不同的权力关系情境中存在着不同的身份认同,不同的权力关系情境会派生出不同的身份表征,上述主体在一些具体的旅游权力关系情境中会演化出男性、女性,正常人群体、易受伤害群体,成人、儿童等等。权力可以表现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者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无论权力政治或职务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以权力为核心对公共利益进行决策和分配。如果社区旅游主体的关系可以看作一种权力关系,在社区旅游中当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权力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些什么?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合法地拥有社区旅游资产,是无障碍地进入一种文化传统或生活方式,是任何一方都能够获得了解、认可与尊重。社区旅游多重主体的权力关系经常被具体化,有基于法律规定的产权关系,包括占有权、管理权与使用权;有基于族群差异的文化交流,如民族历史、生产方式、生活习俗方面的差异与共享;还有基于生存责任的相互依赖,如所有旅游发展利益相关者对东道地区自然文化遗产的了解与尊重,等等。
在社区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过去通行于社区的制度与组织会不断崩坏与再生。旅游开发介入社区居民的生活,必然打破社区内部传统的礼治秩序,改变社区惯常的组织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社区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等会被赋予新的涵义与功能。旅游开发将使古老社区的利益博弈关系变得复杂,并深刻地改变社区的基本存在形态,而当社区以新的面目参与旅游开发,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则既是经济的,也是文化的,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能给各利益相关主体一个准确的权力身份定位。
多重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对立统一构成复杂的权力关系网络,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关系网络中没有谁永远高高在上,如果从社区参与的角度来看,下列描述是必须的:第一,政府主管部门与东道社区。政府主管部门为社区旅游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从社区旅游发展中获得政绩,东道社区则从当地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中明确社区旅游发展的基本方向。第二,旅游投资者与东道社区。旅游投资者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利润,东道社区则平等地分享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利益,特别是分享就业方面的利益。第三,旅游者与东道社区。旅游开发中的任何外来者都有权从旅游中获得身心的满足,东道社区则从经营旅游项目中获得营业额,但是应当给予旅游者热情友好的接待。第四,竞争者与东道社区。
一旦某些旅游项目获利,相邻社区很可能会开发类似的旅游项目与东道社区展开竞争,抢占市场份额。竞争的结果是要么大家在竞争中两败俱伤,要么互相妥协,达成优势互补。第五,东道社区内部。社区内部的关系过去一直关注不多,乡镇政府起指导作用,村委会起组织作用,而家庭与个人则主要是参与者,作为基层领导的乡镇政府与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能否发挥预期的作用,则直接决定了东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旅游的程度与方式。
二、社区旅游主体之权利范围
社区旅游主体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而权利规定了社区旅游多重主体支配与服从的对象和范围。社区旅游开展中的诸多矛盾其实不过是利益之争。在社区旅游开发中获取利润是旅游投资企业的权利,全面提升社区的能力是东道社区的权利,获得个人内心的满足是旅游者的权利,如此等等。但是任何一种诉求都不可能没有限制,在社区旅游多重主体的交错中,作为服从的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支配,接受拥有支配权的一方所制订的各种规章、条例。但是旅游企业不可以依仗自身的文化优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东道社区,东道社区不可以为了短期利益而忽略了对旅游者的热情友好的接待,而旅游者也不可以随意违反旅游景区的种种规定而对景区造成破坏。总之,所有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者都不能因追求局部利益而给生态环境资源带来损失。在对支配与服从的双重规定中权利规定了主体的权力,也同时明确了权力主体的身份,任何利益相关的一方都只能是这一权力关系网络之中的一个部门,或者一个环节。
社区旅游主体的权利分割情况同样比较复杂,目前的现实是真正的社区主体反而处于缺席状态。主要原因是社区旅游一般发生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东道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相对模糊,对自身的权力身份缺乏清晰的感知。在权力的链条上,支配主体与服从主体的身份界定相当困难,同一主体往往既是支配主体,又是服从主体,支配与服从之间的转换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发生,对支配与服从的理解相对偏狭,权利界限的模糊往往使一些旅游主体在权利身份的转换上处于不自觉的状态,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相辅相成的观念进入一个文化进步相对缓慢的地区需要一个过程。外来的旅游投资企业以旅游开发为名进入东道社区,如果缺少对社区应有的人文关怀,社区的存在必将被外来企业优势的经济与文化地位所遮蔽,社区主体的主张权更是无从谈起,社区旅游在发展方向上必将背离它的初衷。而社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社区组织如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少数人的把持下,可能为了少数人而忽视其他多数社区居民的利益,部分“能干”的社区成员可能只顾及本家或本族的成员。当社区主体不能建立起关于自身的整体感知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在表达社区的主张,事实上却难以避免主张的失当,表面上看来社区已经拥有了相当的主动权,实际上却为局部利益所左右。
社区旅游开发的过程也是社区结构转型的过程,思想观念的变迁与社区旅游的权力运作机制密切相关。在那些古老的社区中,人与人自为地生活在一个由自然意志推动以统一和团结为特征的社会中,规范个人行为的是那些世代相传的乡风民俗,如礼俗、人情、归属感等等。但是对利益的追逐必然促使这种纯粹意义上的“文化的人”向复合意义上的“经济的人”过渡,人们生活在一起是因为有一些财产或者权利需要让渡。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个人交易还将演变成多人博弈,在对共同利益的追求中走向合作并达成协约。特别是大量外来人员介入之后,这一转变会尤为深刻,规范社区成员行为的将不再是单纯的传统的社区意识,同时也有一些经济规律在发挥作用。社区旅游的开展急需一套能够适应新形势的权利规则,来界定各社区旅游利益相关主体行为的合法性。
三、社区旅游伦理之和谐效应
《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对于社区旅游伦理规范的制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p71)。旅游伦理规范作为承载权力话语的一种功能,表达社区旅游开展过程中的多重权力主张。不同文化背景的相关人员同时介入社区旅游开发,需要保证强势文化不对弱势文化造成有意的篡改与伤害,弱势一方的发言渠道能够畅通无阻,特别是对经济利益的争夺影响到对旅游开发的正确评估的时候,弱势一方的声音能够有效地传达出来。
旅游伦理规范是一种道德承诺,即当旅游行为发生的时候,道德与否会有一个一目了然的判断,只追求个体利益,而忽视群体利益与未来发展的行为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它还是一种法律评判,任何个体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对景区资源的滥用与破坏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刚刚起步的社区,各旅游主体的任何行为更要建立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因为失去法律支持的旅游伦理规范很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但是旅游伦理规范是各旅游主体既斗争又妥协的产物。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并不一定总是能恰如其分地被协调好,当它们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时候,旅游伦理规范是否能够保持它对正义、真实的捍卫?比较可行的方法可能是正视社区旅游多重主体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在利益分配的相互制约中寻找动态的权力平衡。
制订旅游伦理规范需要从制度层面认真考虑社区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一)与社区的非正式制度相结合。社区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可能独立于社区之外,需要吸纳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在经营理念的打造上积极吸纳当地社区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文化习俗等十分必要,尽可能使旅游企业经营与社区生活融为一体。新的旅游伦理规范不可能凭空产生,任何一个社区中都流传着世代累积的文化习俗,它从生活最细微的地方规范着社区内居民的日常行为,任何旅游开发行为都应该是对它的遵守与继承,而不应该是抛弃与背叛。家庭作为社区的基本单位,在具体的操作中其存在的文化意义与经济价值应该被充分考虑,应该通过家庭或者在家庭的基础上以共同利益为目标组成的行业协会,倾听社区居民内心的要求。(二)与社区的正式制度相结合。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公约是社区的正式制度,它需要得到社区成员的认可才能真正实行,但是它一旦实行就会对社区成员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旅游伦理规范应该尽可能与其结合,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建立旅游伦理规范的意义在于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找到一条有效的表达渠道。作为庞大的权力网络中的一环,多数利益相关主体的强势与弱势都是相对的,在权力的链条上没有绝对的强者,因此,坚守旅游伦理规范既是对社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负责,同时也是对自身的权益负责。而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负责,因为它处在权力链条的终端,它沉默不语却又高高在上地注视着社区的芸芸众生。制订旅游伦理规范的意义还在于推动东道社区不断走向和谐。如果多重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得以理清,各主体的权力身份与权利范围得以界定,对社区旅游运作基本机制的认知达到一定深度,那么社区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就一定能提高。社区旅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和谐社区的构建是统一的,社区和谐要求社区成员之间关系协调,社区成员与外来的专业人员关系协调,社区与当地自然文化环境关系协调,如果社区旅游内部的权力机制实现良性运作,社区内部人与人的关系必然会不断趋于和谐,个人与个人、家庭与家庭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在文化道义的承担上权界分明,各得其所,整个社区自然也就走向了进步。
中图分类号 X321 [KG*2]文献标识码 A [KG*2]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1-0165-06 [WTHZ]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1.028
日益严峻的农村环境污染局势使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研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当前有关治理政策的研究有一个隐含的假设:政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和实施者。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建立了以自主治理制度为主和强调社会资本的第二性选择模型,这为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开辟了新的路径。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实践。农村自主治理组织具有信息的直接性和充分性以及自发秩序的有效性等方面的优势,系统开展我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将是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是农村环境治理形势的迫切需要。
1 农村环境治理研究进展
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也日益严峻。过量的农药、化肥和地膜的使用,使得土壤受到严重污染,也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此外,我国每年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25亿吨,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4倍[1]。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成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新重点和难点。2008年中国投入5亿多人民币用于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6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治理。然而,全国有4 万多个乡镇中绝大多数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污染治理还处于空白状态。以政府为主体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相对于广大的农村来说实在有限,实现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的转变和创新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问题。
我国当前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以面源污染研究最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农业环境总体状况的宏观研究。包括对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库兹涅茨曲线的研究[2]、农业环境状况与用地系统的研究[3]等。但是政策的提出都有一个隐含的假设:政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和实施者。第二,对农村环境与农民个体行为关系的微观研究。如,农民的施肥行为与面源污染效应模型等方面的研究[4]。研究目的是掌握农民的行为特征和经济行为规律,为政府的环境治理政策提供依据,因此也是政府为主体的环境治理模式的研究。而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具体组织模式,尤其是对农民这一农村环境的直接相关主体的自主组织形式研究很少。
完全信息假设是我国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即政府环保部门能够全部、及时地掌握本辖区内环境污染的数据资料及其它信息。而事实上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污染源小而多,污染面广而散的特点,环保部门没有足够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收集农村环境污染的全部信息。相反,广大农民既是农村污染的受害者,也是面源污染的制造者,他们对于本地哪里有污染,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最清楚;同时我国农村具有多年形成的“自发秩序”,也许这些内在规则并不如正式规则那样清晰和明确,但对于解决所在区域公共环境保护中的冲突却非常有效。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建立了以自主治理制度为主和强调社会资本的第二性选择模型[5],这为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开辟了新的路径。研究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及典型模式,包括自主治理模式运行的关键因素、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政府、社区和农民之间的博弈关系等问题,将是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
2 自主治理理论与农村环境自主治理
2.1 自主治理理论
在对于环境治理机制的相关研究中,有些学者主张私有化:将“市场”作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市场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是有条件的,并且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很难建立明晰的产权。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存在着公地悲剧,具有强制性权利的政府的合理性不容置疑。但是 ,政府本身也不会总是高效的,而且政府的效率比起企业效率的影响更要广泛。淮河污染的反弹和2007年爆发的太湖“蓝藻危机”事件,与其说是市场失灵,不如说是政府失灵。埃莉诺•奥斯特罗姆[5]曾经以近海渔场、灌溉系统、地下水盆地以及森林资源为背景,通过实证研究,探讨了保证上述公共资源持续发展和利用中的自主治理制度,指出了这些自主治理制度运行的内在规律,并且开发出了制度分析的基本框架。在一定的条件下,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是一种低交易成本和高效率的制度选择。
李颖明等: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的研究路径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1期自主治理制度是人类的长期经验而形成的规则,由于为足够多的人所采用,从而成为传统并被长期保持下去,并通行于由个体而组成的共同体。在一定条件下,自主治理制度是节约交易成本和富有效率的。在涉及多个个体同时参与和面向小规模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可以通过彼此信任、尊重以及有效地沟通、交流而实现不同形式的自主治理。农村的自主治理组织拥有大量的环境属性的时空信息,加之个体通过长期地相互作用而建立了低成本的沟通网络,个体间可以不依赖外部的强制性制度而自主地实现环境的有效治理,由此农村环境的自主治理制度将成为环境内在治理制度的典型形态之一。
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后期,与自主治理相关“参与”概念已经被提出。20 世纪80 年代,社区已经成为发展中的一个关键的机构,成为将发展、公平、民主参与等相结合的场所[6]。当前与自主治理密切相关的是“公众参与”理论,严格地说,公众参与和自主治理是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公众参与”是一个“自下而上”的对权力的分享过程,是地方机构和人民参加到上级政府的发展管理过程中来, 而“自主治理”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对权力的移交过程,是将发展管理的权力由上级政府移交至地方机构和人民。从某种意义上讲,“自主治理”是较高层次的“公众参与”。
2.2 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研究
环境治理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模式是国外自主治理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实际上,任何一个区域的环境治理系统都是多种治理模式的有机组成,是政府主导、市场配置以及自主治理的有机构成系统。一个主要的研究方向是从自主治理组织主体的参与程度进行治理模式研究。Arnstein的梯度参与模型分析了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到积极行动者的参与程度不断提升的持续过程[7]。根据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能力的不同,不同的参与水平适用于不同的情境[8,9];另一个主要的研究方向是根据信息流传播的特征对治理模式进行的研究[10],根据这个观点,信息从组织发送到被动接受者的方式是沟通模式(communication),组织从参与者收集信息称为“咨询”模式(consultation),参与者与组织执行者之间双向的信息沟通是参与模式(participation)。
我国的环境治理制度的安排经历了以政府强制型为主的单一管理模式、逐步引入产权和市场制度的市场管理模式,以及当前多种制度安排共存并相互补充的多维管理模式,自主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成为衡量环境治理活动是否优化与深化的标志。自主治理制度在生态治理中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 自主治理制度无须借助外部强制力。第二, 自主治理制度使个体间合作博弈,实现“合作解”的一种制度安排。第三, 自主治理制度是建立在个体的相互信任、道德和利他行为等社会资本基础之上的,具有较低的运行成本[11]。
我国关于自主治理模式的相关研究包括“自愿性环境治理模式”“分权型环境治理模式”、“非集中化环境治理模式”、“社区为基础的环境管理”等。姜爱林等对城市环境治理模式和体系的研究指出,自愿性环境治理制度包括:单边承诺、私下协议、谈判性协议以及开放性的自愿性协议等形式[12]。我国当前自主治理的内涵是很宽泛的,包括了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之外的所有环境治理相关主体。从狭义的角度来讲,在涉及多个个体同时参与和面向小规模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通过彼此尊重、信任和有效沟通实现的自主治理及由此而产生的自主治理组织是自主治理制度的典型形态[13]。四川省茂县永和乡道财村,林业管理人员引入“社区林业”的概念,与当地村民充分协商,利用村规民约,使村民自觉禁止在天然林内采集薪材和收集落叶,不仅减少国家对天然林进行保护的成本, 还提高了保护效果,促进社区的发展,成为我国在自主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14]。
2.3 农村环境的自主治理
农村环境问题以及相关主体和社会背景的特征决定了自主治理是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不可或缺的有效模式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communitybased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CBNRM) 作为实现农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的方式和分析路径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实践。许多主要的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美国国际开发署、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等都将其列为主要的资源管理策略之一;在许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CBNRM 已经成为他们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中心议题[15]。以社区为基础的资源环境治理制度的优势表现为: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居民对于当地环境的直接影响、缓解当地贫困、管理质量的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成本的降低、管理政策的适应性等10个方面[16]。中国农村环境治理的总体制度沿革也呈现非集中化治理的总趋势,包括资源权属的改革、国家与政府机构的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自下而上的参与式的规划方法与过程逐步进入政府的计划与规划、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与社会结构的多元化[6]。
与总体改革趋势相对应,一些村民自治组织也相继成立。比如,在我国一些山区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就组织村民订立村规民约对森林资源限以定期砍伐;一些地方按照林木生长状况规定封山制度;一些渔业村为了保证捕捞的公平,规定每户居民的打捞地域并实施周期性的轮换,对捕捞时间和鱼网网格的大小也有明确规定。这都说明村民自主治理组织作为农村环境的管理者,针对村内部资源滥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地提出解决方案,提出保证自然资源风险最小化利用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管理自然资源。
从研究角度上,我国的农村环境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哲学、法学、环境伦理等领域,而公共管理以及政策分析领域的研究较少。如,有关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分析认为,法律应该能够引导农民民主参与环境管理,保障农民能有组织地、自觉保护农村环境[17]。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从现有治理机制的对比研究中,分析农村自主治理模式选择的必然性和基本条件。有研究认为,目前我国政府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从中央到地方是一个倒 “金字塔” 结构。我国的县乡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员数量少,专业知识水平低[18]。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的薄弱现状造成政府在执行环境管理职能时的信息不完全,农村自主治理模式恰恰避免了这一制度缺陷。自主治理模式的有效实施的基本假设包括:当地居民长期生活在社区、最了解当地的资源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同时他们也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自然资源[19]。
3 中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与治理模式研究路径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及其基本假设研究;中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研究;我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制度构建的政策建议。
3.1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及其基本假设研究
理论层次的研究是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构建的前提。在理论层面上,以自主治理理论及制度有效实施的基本假设为基础,研究农村环境治理中相关主体的博弈结构和博弈均衡特点,确定中国农村建立环境自主治理模式所需要的条件修正和政策供给。
3.1.1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制度的前提条件分析
任何有效制度都是特定情境下的。同样,自主治理制度也不是绝对“积极”的,必须要在一定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即要具备自主治理模式的基本假设。奥斯特罗姆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8条设计原则,以此作为长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构件。即,(1)清晰界定的边界。(2)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3)集体选择的安排。(4)监督。(5)分级制裁。(6)冲突解决机制。(7)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8)分权制企业。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村庄已经形成或初具规模,具有一定数量的共同生活人群。第二,同一行政村区域。第三,村民在感情上和心理上有认同感和归属感[20]。以自主治理制度的设计原则和基本构建为框架,分析有效的中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建立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假设。当现实条件逼近模型中的假设条件时,实际的行为和结果将与预测的行为和结果非常接近。
3.1.2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的博弈关系研究
农村环境治理主体的博弈分析是农村环境治理制度研究的基础。奥斯特罗姆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公地悲剧”、“囚犯的难题”、“集体行动的逻辑”等公共事务治理理论所隐含的博弈结构,并从博弈论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对于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的研究要从经济学的层面,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当环境污染的受害者由个体变为组织时,博弈均衡策略将由“不索赔,不治理污染”转变为“治理污染,不治理污染就索赔”,即博弈的一般结果是污染者治理其污染,而受害者可以用“不治理污染就索赔”策略保障其权益。这显然是一个更为理想的结果[21]。
农村环境治理系统中,环境的污染者不仅仅是区域系统外的污染者,更多的是区域内的村民,污染的实施者和污染的受害者体现在一个主体身上。环境自主治理的关键是如何协调众多的受害者的行动,尤其是当受害者无法确认或受害者无法沟通时,集体行动的困境将使受害者面对的是不利的“个体索赔―治污”博弈而不是有利的“集体索赔―治污”博弈。此外,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中,集体执行索赔是博弈中的关键要素,集体索赔的概率决定了博弈的最终结果。此外,索赔效果的达成离不开法制环境的保障,需要通过各个限制条件的具体分析,丰富博弈模型,确定博弈过程中政府和村民、社区之间的关系。
3.2 中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研究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研究结果要具有可实施性,要从自主治理的理论分析转向农村自主治理结构及运行模式的研究。需要对我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进行具体分析。
3.2.1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结构研究
自主治理结构是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实施框架,将为实践提供直接的建议。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的关键要素可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管理方面:社区愿意采用此制度、社区对环境有管理权、社区有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来确保环境质量、社区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并且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政府可以经常为社区行政区提供监管信息、政府机构一直为社区提供支持。(2)经济方面:从自主治理制度中获得的收益可以改变社区行为,可以改善社会服务、自主治理制度的实施要增强社会整合度、环境自主治理制度要满足社区成员的期望收益。(3)治理组织方面:要有规范和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的村民集会制度、做决策时要依靠村民、财务透明等[15]。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系统包括三个不同层次:操作层、组织层和制度层[22]。其中,操作层的自主治理主要体现在环境治理任务的具体执行中,包括对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进行环境监督、环保教育以及进行重点区域的生态恢复等。组织层的自主治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内自主治理组织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包括制定组织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则等,这里的相关者除了村民和社区外,还要接受政府的政策供给和监测评估。制度层的自主治理代表组织的利益,关注并参与区域或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此时的相关者不仅包括社区组织还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和政府组织,如表1。
表1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层次
Tab.1 Rural environment self-governance levels
操作层Action level组织层Organizational level制度层Policy level主要相关者村民、社区组织村民、社区组织、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利益相关者、政府组织自主治理内容和方式对成员进行环境监督、环境教育、开展生态恢复等制定组织规划、标准和规则等参与、影响区域或国家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3.2.2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研究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的研究要以大量的实地调研资料作为支撑。借鉴当前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CBNRM)的分析框架,调研主要从农户收入和环境的可持续性2个方面来进行,这也是当前比较成熟具体的研究方法[23]。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农户拥有的财富情况、环境水平、当地的收入、获得资源的途径、对环境和资源的控制情况、参与社区事务的能力、村民影响社区事务的能力、社区冲突、社区对环境管理的认识等。
在调研方式上,通过资料收集掌握当地经济发展以及环境总体水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宏观环境;通过访谈了解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能力、参与方式、社区事务对环境治理的影响等;通过问卷获得村民收入水平、收入来源以及影响因素、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如表2。调研地点选择上要注意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关键要素的代表性,如在村民组织的主体、环境污染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等要素的代表性。
通过调研对我国当前的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分析典型自主治理模式的治理层次、相关主体、治理结构和关键要素等;评价当前的模式在提高经济效率、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环境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作用。
表2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调研
Tab.2 Typical model survey of rural environmental
selfgovernance
调研方式Method调 研 指 标Index资料收集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污染状况、宏观环境政策个人访谈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能力、参与方式、产生的影响问卷调研收入水平、收入来源、环保意识
3.3 完善我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政策建议聚焦于三个层次:第一,如何改进优化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宏观政策供给。核心问题是政府、社区、村民、NGO等相关主体如何实现有效衔接与互补,实现农村环境的有效治理。自主治理并不等于政府不作为,作为公共管理部门,政府应该履行诸角色包括:保护“公共资源”、协调冲突、解决当地不平等、协助社区解决问题、支持当地能力建设等。另外,环保理念以及科学的环保知识普及(如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是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
第二,自主治理组织自身的结构优化和运行高效性问题。即通过农村环境情景分析、自主治理活动的层次定位、自主治理的流程设计等,构建高效的农村环境治理组织结构。包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违规者的监测和管理、对自然资源变化的监测等具体内容。
第三,土地流转制度下的环境自主治理问题。为了推动农业生产形成规模经济,扩大农民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国新出台的法律允许农民的土地可以流转,这对于异地污染的控制带来影响。另一方面,当土地租赁者并非当地居民,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相关主体、以及他们的博弈关系将发生很大变化,调整农村环境治理制度,确保这些农场的经营者不污染环境将是农村发展必然面临的问题。
4 总 结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以及治理模式的探索研究将是环境治理的崭新方向和视角。对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及其模式的探索有两个主要的层次:首先要从基本理论出发研究农村自主治理制度的前提条件。每种经济制度的制定以及效应的最大化都有特定的假设条件,对中国农村环境自主治理制度的实施的背景条件和总体局势给予判断和分析。第二,面向制度制定与实施层面,对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的研究。借鉴已有的研究框架,选择关键的指标进行实地调研,具体分析我国农村典型的自主治理模式的关键要素、自主治理系统的构成及其特点,确定我国农业环境自主治理路径的基础和方向,并提出政策建议。对农村环境自主治理理论和运行模式的探索将使环境治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陶爱祥.基于循环经济的农村环境治理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34): 17023-17026. [Tao Aixiang. Study on Countryside Environment Rectification Based on Circular Economy[J].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s, 2009,37(34):17023-17026.]
[2]张晖,胡浩.农业面源污染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验证―基于江苏省时序数据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4):48-53,71.[Zhang Hui, Hu Hao, Ver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Pollution: Based on the Time Series Data of Jiangsu Province[J]. Chinese Rural Economy, 2009,(4):48-53,71.]
[3]刘建昌, 张珞平, 洪华生,等.基于面源污染控制的农业土地利用系统优化[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2):442-447.[Liu Jianchang, Zhang Luoping, Hong Huasheng, et al. An Inexact System Programming for Agricultural Land Utilization: Based on Control of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Wuchuan Catchment[J]. Journal of Agro-Environment Science, 2006,25(2):442- 447.]
[4]何浩然,张林秀,李强,农民施肥行为及农业面源污染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6,(6):2-10.[He Haorang, Zhang Linxiu, Li Qiang. Research on the Fertilizer Behavior of Farmers and Agricultural Non-Point Pollution[J]. Journal of Agrotechnical Economics, 2006,(6):2-10.]
[5]埃莉诺•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Ostrom E.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M]. Shanghai Sanlian Publishing House, 2000.]
[6]左停,我国农村环境资源管理的非集中化实践―概念、背景与案例实证研究[J],农村经济,2004,(3):5-8. [Zuo Ting. The Practice of Decentralization Manag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Concept, Background, and Case Study[J]. Rural Economy, 2004,(3):5-8.]
[7]Arnstein A. A Ladder of Citizenship Participation[J].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 1969,26:216-233.
[8]Richards C, Blackstock K L, Carter C E. Practical Approaches to Participation SERG Policy Brief No. 1[M]. 2nd ed. Aberdeen: The Macauley Institute,2004:12-14.
[9]Tippett J, Handley J F, Ravetz J. Meeting the Challeng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A Conceptual Appraisal of a New Methodology for Participatory Ecological Planning[J]. Progress in Planning, 2007, 67: 9-98.
[10] Rowe G, Frewer L. Public Participation Methods: A Framework for Evaluation in Science[J]. Technology and Human Values, 2000,25: 3-29.
[11]樊根耀.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分析[M].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Pan Genyao. Th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Ecology Environment Control[M]. Yang Ling: Northwest SciTech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Press, 2003.]
[12]姜爱林,钟京涛,张志辉.城市环境治理模式和体系研究[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2):1-5.[Jiang Ailin, Zhong Jingtao, Zhang Zhihui. A Theoretical Study on Harness Patterns of Urban Environment[J]. Journal of Luoy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9,24(2):1-5.]
[13]杨曼利.自主治理制度与西部生态环境治理[J],理论导刊,2006,(4):55-57.[Yang Manli. Selfgovernance System and East Ecology Environment Control [J].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2006,(4):55-57.]
[14]邓维杰.谁是自然资源保护的主体[N].中国青年报,2002-01-30.[Deng Weijie. Who are the Protection Subject of Natrual Resource[N]. China Youth Daily, 2002-01-30.]
[15]左停,苟天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 CBNRM) 的国际进展研究综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5,10(6):21-25.[Zuo Ting, Gou Tianlai. Synthesis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on Community Based Natural Resources Management(CBNRM) [J]. Journal of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005,10(6):21-25.]
[16]Brown D.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Forest Comanagement Evidence from Westcentral Africa[DB/ OL ]. European Trophical Forestry PaperOverseas Development Institute,1999. http : ∥省略.uk.
[17]陈丽华.论村民自治组织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中的法律地位[J].求索,2007,(12):70-72.[Chen Lihua, Analysis of Legal Status for Farmers Selfgovernance Organization in the Practice of Rural Ecology Environment Protection[J]. Seeker, 2007,(12):70-72.]
[18]康洪,彭振斌,康琼.农民参与是实现农村环境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30(5):579-583.[Kang Hong, Peng Zhenbin, Kang Qiong. Farmer’s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o Realization Efficient Manag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J]. Research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2009,30(5):579-583.]
[19]董海荣,左停,李小云,等.社区自然资源管理与社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河北省易县南城司乡南台村实地调查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4,(7):34-35.[Dong Hairong, Zuo Ting, Li Xiaoyun, et al.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Natural Resource and the Stable of Community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System: A Case Study of a Village in HeBei Province[J]. Rural Economy, 2004,(7):34-35.]
[20]李方才.对农村社区的定性分析和定位探讨[J].中国民政,2007,(10):19-20.[Li Fangcai, Qualitative Analysis and Orientation Discussion of Rural Community[J]. China Civil Affairs, 2007,(10):19-20.]
[21]尚宇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经济博弈分析[J].理论探索,2005,(6):93-95.[Shang Yuhong. A Game Analysis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J].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2005,(6):93-95.]
[22]Margerum R D. A Typology of Collaboration Efforts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J].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08, 41:487-500.
[23]Centre for Applied Research. Inception Report. Review of Communitybased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in Botswana[DB/ OL ]. The National CBNRM Forum Gaborone , Botswana : Centre for Applied Research,2003. http: ∥省略.
Research Path ofSelfGovernance Model of Rural Environment
LI Yingming1 SONG Jianxin2 HUANG Baorong1 WANG Haiyan1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
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杨明伟,新公共管理理论评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12):19-23.
[2唐春丽,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9):119-122.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明伟,新公共管理理论评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12):19-23.
[2唐春丽,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9):119-122.
[3]邓智明,新公共管理在环境保护中的运用[J]法制与管理,2002(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