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范文

时间:2024-04-01 1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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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的重要性

篇1

颈性眩晕是以眩晕为主症并可伴有头痛、颈痛、眼胀等多种症状的颈椎病。运用经颅多普勒超声(TCD)观察应用中药颈眩康冲剂治疗颈性眩晕患者50例,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0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50例,男24例,女26例;年龄27~72岁,平均47岁;病程最短13 d,最长24年,平均24个月。对照组50例,男26例,女24例;年龄29~69岁,平均49岁;病程最短15 d,最长23年,平均25个月。治疗组中医辨证为肝阳上亢证12例,痰浊中阻证11例,痰阻脑络证14例,气血亏虚证13例;对照组中医辩证为肝阳上亢证9例,痰浊中阻证12例,痰阻脑络证15例,气血亏虚证14例。治疗组中眩晕程度为轻度12例,中度26例,重度12例;对照组中眩晕程度为轻度10例,中度28例,重度12例。以上二组的年龄、性别、病程、病情、中医症候均具有可比性。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进行诊断。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治疗眩晕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进行诊断。

2 治疗方法

2.1 治疗组 口服颈眩康冲剂 方药:川芎20 g,葛根30 g,黄芪30 g,白芍15 g,丹参15 g,天麻15 g,制半夏10 g,白蒺藜15 g,水蛭3 g。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制剂室生产,每包含生药20 g,每次一包,3次/d,饭后开水冲服。

2.2 对照组 服用颈痛灵(由长春宽城制药厂生产),每次10 ml3次/d。

疗程均为一个月。观察期间停用一切影响疗效判断的中药和西药。

3 结果

5 讨论

颈椎眩晕是由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引起的常见病,多为长期积累性软组织损伤,刺激椎动脉及脊神经根,或因颈椎增生的骨赘刺激椎动脉和周围软组织,致该动脉痉挛,管腔变小,血流受阻,供血不足出现颈性眩晕症。

颈性眩晕属于祖国医学的“眩晕”范围。祖国医学对颈性眩晕病因病机的认识,认为风痰瘀虚是共同的致病因素,故在论治上肝火风阳肆虐,当清火滋水潜镇;中虚痰浊上扰,当培土荣木化痰;气血亏虚络阻,当补益气血,通脉活络;肾亏髓海不足,当益肾填精补髓。基于以上认识,颈性眩晕的治疗原则是:活血化瘀补虚,平肝熄风除痰。方中丹参既能通行血脉,功擅活血祛瘀,又能养血安神。《本草纲目》:“燥湿,行气开郁,血中气药也,肝苦急以辛补之,故血虚者宜之,辛以散之,故气郁者宜之。”川芎祛风止痛之功颇佳,又秉升散之性,能上行头目,为治头痛之要药。方中为使药,载药直达病所,克病除疾。

本文采用经颅多普勒(简称TCD)观察中药颈眩康冲剂治疗颈性眩晕,是利用超声多普勒效应来检测颅内脑底主要供血动脉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及各血流生理参数的一项无创伤性的脑血管疾病的检查方法,能了解单支血管的血流情况,能准确反映其病理变化,简便且准确,为椎,基底动脉缺血性疾病提供了诊断和鉴别诊断的重要的依据。

参 考 文 献

[1] 杨大赋.中医辨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112例疗效观察.中医药临床杂志,2006,(02).

篇2

⒈加强领导。××市常务副市长、××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邵占维同志高度重视依法普查工作。在市经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全市经普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大会等多次会议上再三强调,经济普查要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依法进行,对于普查中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市、县、乡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进行监督。普查办要严格按照依法普查的要求,成立依法普查工作组,并落实了依法普查责任人。

⒉加强学习。《条例》颁布的当天,××市经普办立即从网上下载了《条例》内容分发给全体工作人员,组织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向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新闻媒体传达了《条例》精神。同时要求各级经普办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以《条例》为指导,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⒊加强宣传。为了顺利推行依法普查,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在经济普查宣传中加大了对《统计法》和《条例》的宣传力度。一是《条例》颁布后,立即在《××日报》等市级主要媒体上刊登有关普查法律知识。二是翻印了《条例》余份,在广场咨询等大型场合向社会公众分发宣传。三是编印了《经济普查有关法律法规选编》一书,发到全市各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普查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手中,做好自我宣传。

篇3

中图分类号:F4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

2013年即将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而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是经济普查成功的保证。所以,如何对数据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已成为经济普查中的首要任务。

一、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数据质量控制从概念上讲,指采用一定的工艺措施,使数据在采集、存贮、传输中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的工艺过程。数据要满足用户的需求程度,适用性、准确性、及时性、可取得性、可比性、衔接性是其基本要素。对数据质量的控制就是对统计误差的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中的各个阶段,是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经济普查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

(一)设计环节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

第一,从历次的经济普查中看出,虽然由国家统计局到社区一级统计人员进行了层层培训,但是由于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级统计员在对方案的理解、指标的掌握及调查方法上存在认知偏差,这是登记性误差形成的原因之一。第二,虽然国家为经济普查制定了《经济普查条例》,虽然有法可依,但执法力度及被调查单位对《统计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计误差。第三 ,调查方案中对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及突发性因素考虑不足,很多隐匿性企业无法查找,个别企业为了减少调查所带来的麻烦,存在搪塞和躲避调查的现象。

(二)调查阶段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

第一,企业数据基础质量不高。在经济普查中,部分企业财务、统计制度不健全,缺乏原始记录和台账,数据质量不高,部分财务指标存在估算的现象。第二,普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经济普查中发现很多企业统计人员配备不全,统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统计报表的填写不准确。第三,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普遍存在“怕收费、怕罚款、怕露富”的思想,尤其是对营业收入、利润等敏感性指标不能如实填报。

(三)审核汇总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

第一,在数据审核阶段,一些统计人员为了调平数据,使数据符合逻辑审核和必要审核的条件,存在主观对数据进行配平和调整的现象。第二,个别数据在审核和汇总阶段存在 “被增长”的现象。

三、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宣传,注重培训。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使普查对象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普查人员业务培训,尽量减小人为误差。对普查员要进行自上而下逐级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各项指标含义和统计标准,普查表的填报和审核,数据处理程序操作等。三是要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清查工作中要进行“地毯式”清查,对普查对象逐个进行实地登记,形成清查名录库,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二)如实填报,保证质量。普查登记阶段,一是及时了解普查表的填报进度情况。对于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调查对象,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归类,对各种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二是成立业务咨询组,方便普查员进行业务咨询。由各专业科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咨询组,业务咨询组成员的业务分工及具体联系方式发到每一位普查员,普查员在登记阶段的具体业务问题可以直接与业务咨询组具体负责的业务人员联系咨询,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可以减少人为理解误差。三是普查员负责具体指导填表人员填表。如果普查对象对普查表填报有不明确或不明白的情况可以与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对于内部组织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四是普查填表人负责普查表的最初审核。通过初审,对差异较大或出错的项目找出原因,及时纠正。

(三)加强审核,控制质量。一是在录入前,要对普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做到普查表不重不漏。二是在数据处理阶段要加强数据审核。通过有经验的业务人员与计算机结合的审核方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加强对汇总表审核和数据存储。对汇总表的审核主要应用大数法则,审核汇总数的逻辑性和客观性,对于汇总结果有问题的数据,及时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并对校正情况进行记录,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

(四)数据评估,严把质量。一是通过表间数据对基层调查表进行评估。主要是普查表中的各项指标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评估。二是采用多种方法对汇总数据进行评估。如评估批发零售贸易业及住宿餐饮业数据时,不仅要和本专业历史数据、同期抽样数据相比较,同时与相关数据,如居民收入、消费性支出、社会集团消费等资料相比较,通过多种方法评估验证,使普查数据更加真实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应用抽样调查对普查数据进行评估和验收。在数据的评估验收阶段,由市普查办和各专业人员组成数据评估验收小组,按照一定比例在各县(市、区)随机取普查对象进行抽查,用抽查的结果评估验证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及数据可信程度。

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贯穿于普查的每个阶段,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普查数据失真。在经济普查中要始终坚持全程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经济普查的全程,尽可能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数据的比较和核对,确保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保证圆满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参考文献:

[1]戚建美.简析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J].浙江统计,2009(11).

篇4

——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推进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已成立了专门的普查机构,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各镇、工业港要尽快组建相应的普查机构,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行政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估,并与县经普办紧密衔接,保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数据质量。县普查领导小组要制定严格的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本级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普查办公室主任是普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

——要落实普查人员。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广、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普查人员的抽调非常关键。各镇、工业港要迅速将素质高、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同志抽调到经济普查工作岗位。县经普办要组织好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保持与县经普办的密切联系,并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各级分担的原则,抓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搞好宣传动员。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普查表的填报质量,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想方设法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各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确保宣传实效。《新*》内刊社和电视台要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让每一个经济普查对象充分认识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切实为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既要全面反映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区域分布、产业结构、组织形式、经济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为国家直接核算GDP,为修正常年统计数据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因此,经济普查的质量至关重要,必须把确保质量贯穿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普查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篇5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第二次经济普要性的认识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在新时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现有的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经济普查覆盖了二、三产业的各个行业,同时还把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从规模以上工业扩展到二、三产业的全部行业,并增加了高耗能行业通用设备情况普查。目前,我市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已占全市GDP总量85%以上,这次经济普查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市经济总体状况,所以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对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5月1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查质量。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会上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现在距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6个月,离单位清查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各项准备工作必须抓紧推进。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这里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过问,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工作,近期要重点抓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工作进度,在6月底前成立本地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经费的落实是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前提,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把普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别要解决好聘用普查员的补贴问题,决不能因为普查经费不到位影响普查的质量和进度。7月初,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准备工作特别是“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日常组织和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市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市工商、税务部门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市编制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民政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质监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涉及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所需资料。涉及教育、卫生、建设、交通运输单位名录及有关普查事项,分别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人行许昌中心支行要具体组织实施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的财务状况普查。市监察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许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所承担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与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经济普查负责人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经济普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共同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各新闻单位制订工作计划,研究普查宣传方案,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新闻单位要以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为己任,周密安排,大力开展义务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画、宣传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社区、乡村,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宣传,为开展经济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统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组织实施,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性,把经济普查的要求和规定宣传到全社会每一个层面,传达给每个普查对象,使全社会都了解经济普查、关心经济普查、支持和参与经济普查。

三、依法普查,切实保证经济普查工作质量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和检验这次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篇6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第二次经济普要性的认识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在新时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现有的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经济普查覆盖了二、三产业的各个行业,同时还把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从规模以上工业扩展到二、三产业的全部行业,并增加了高耗能行业通用设备情况普查。目前,我市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已占全市GDP总量85%以上,这次经济普查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市经济总体状况,所以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对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5月1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查质量。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会上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现在距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6个月,离单位清查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各项准备工作必须抓紧推进。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这里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过问,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工作,近期要重点抓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工作进度,在6月底前成立本地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经费的落实是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前提,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把普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别要解决好聘用普查员的补贴问题,决不能因为普查经费不到位影响普查的质量和进度。7月初,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准备工作特别是“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日常组织和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市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市工商、税务部门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市编制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民政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质监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涉及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所需资料。涉及教育、卫生、建设、交通运输单位名录及有关普查事项,分别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人行许昌中心支行要具体组织实施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的财务状况普查。市监察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许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所承担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与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经济普查负责人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经济普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共同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各新闻单位制订工作计划,研究普查宣传方案,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新闻单位要以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为己任,周密安排,大力开展义务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画、宣传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社区、乡村,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宣传,为开展经济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统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组织实施,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性,把经济普查的要求和规定宣传到全社会每一个层面,传达给每个普查对象,使全社会都了解经济普查、关心经济普查、支持和参与经济普查。

三、依法普查,切实保证经济普查工作质量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和检验这次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篇7

二、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偏差

篇8

二、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偏差

篇9

一、资料来源发生变化

2004年,中国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涉及到的经济活动非常广泛,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在普查范围。通过这种方式,完善了全国和地区GDP核算的参考资料。相比以前的常规性统计资料,此次经济普查资料有很多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财务统计资料

在以往常规性统计资料中,较好的企业财务统计资料也是存在的,像以下几种企业: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等,其财务统计资料都较好,2013年的年报数据直接与经济普查资料相一致。与经济普查资料的差别比较大的是一些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下),这类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的统计资料是不包括在常规性统计之内的。对这类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资料,据此可以进行企业增加值的推算,这也是批发零售餐饮业的增加值增加比例相对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在常规性统计中,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也是被排除在外的,其增加值像餐饮零售企业一样,也有自己独有的推算方式。

在此次经济普查中,对于在普查范围之列的企业,具有详细的财务状况调查表或者是经营状况调查表,这在某种程度上,方便了企业的增值核算,为其提供了详尽的参考资料。

(二)个体经营户资料

此次经济普查中,还包含一张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通过调查表的设置和填写,国家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了个体经营户的经营状况。在个体经营户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户作为样本进行深度调查,据以推算个体经营户的相关经济数据。以往推算此类活动的增加值较为困难,工商管理资料是最重要的推算依据。在此过程中,就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那些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会被漏掉。但在此次经济普查中,无论个体经商户是否经过工商管理登记,都会被列入普查之列。

(三)附属产业活动的资料

这里所说的附属产业活动资料是一个狭义上的范畴,和企业主业活动一致的附属产业活动资料是不在此列的。其主要是指一些工业企业中所包含的从事其它活动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在常规性统计中,并不能为此类活动提供足够丰富的资料,致使此类活动创造出的增加值也经常被漏掉。此次经济普查活动对GDP核算是非常有利的。

(四)第三次经济普查范围的不同之处

第三次经济普查与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不同之处是将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列入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本次普查将一产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归入第三产业进行普查登记。近年来,我市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农业合作社等组织日益增多,特别是在蔬菜生产、种苗种植及畜禽养殖方面尤为突出。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准确摸清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个数、资产、收入等经营情况,更好地指导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变化非常大,计算方法的变化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其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由于资料来源的变化所引发的,我们知道,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对于在普查范围内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详细的调查资料,且此类活动的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也已经非常完善,这就使得通过相关资料来推算增加值的方式发生了变更;二是在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生产法以及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核算方式被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有效提供了三种核算方式的GDP数据。

在常规年度GDP核算中,这三种方式也会被采用,但一些行业却很难将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同时推算出来。例如,在推算工业和农业增加值的时候,采用的是生产法,至于推算其它行业的增加值,被广泛采用的是收入法。在这种情况下,想同时提供生产法以及收入法和支出法的GDP数据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核算范围发生变化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另一项比较重要的变化是GDP核算范围。GDP核算范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以往因为相关资料的缺失,致使一些经济活动被忽略。如今,这部分经济活动均被纳入GDP的核算范畴之内了;通过经济普查范围以外的资料,一些以往未包含在GDP核算中的经济活动也被囊括在GDP核算之列。例如家政和保姆服务,通过住户调查资料,均被包含在了GDP核算范围内。同时三次产业划分发生变化,第三次经济普查后,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划入第三产业。

四、部分具体问题处理方法发生变化

常规年度GDP核算过程中,相关人员发现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不够妥当,且与国际标准有差距。国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曾致力于通过国际标准推荐的方式来修订,但这种方法会使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受到较大的影响。由此,改变修订方法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处理方法的变化必然会对经济活动的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产生影响。

修订历史数据很可能引发诸多猜疑和批判。因此,历史数据的修订一定要谨慎,不可随意修订,更不能频繁修订。为使历史数据更具可比性,国家相关部门在经济普查数据的基础之上修订了历史数据。

通过经济普查, 国家统计局对常规年度GDP核算采用了一些专门的处理方法,主要针对金融业增加值的计算口径进行了修订,在以往的计算口径中,居民储蓄利息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修订之后,居民储蓄利息被作为创造该部分价值的行业的增加值。同时,国家统计局也对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不再按照历史成本价格进行估价,而是以当期市场价格为依据。除此之外,国家统计局还对计算机软件支出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修订。通过常规年度GDP核算方式,各单位计算机软件支出的资料很难获取。在此次经济普查中,获取了计算机软件企业的收入的详细资料,这为通过收入代替支出来大体推算出计算机软件的固定资本形成数据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以上变化严重影响着GDP数据,其中资料来源的变化对GDP数据所产生的影响是最大的。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企业会计资料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包括很多具体的费用项目,在增加值核算时,不同的费用属性不同,有的属于中间投入,有的属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或营业盈余。由于经济普查资料没有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详细的划分,因此,根据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分行业比例进行分解推算。

五、GDP数据发生的变化

第一次经济普查后,对1993年至2003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按修订后的GDP数据计算,1979-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第二次经济普查后,对2008年GDP数据进行修订,修订后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上修4.4%,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1.3:8:46:40.1,修订为10.7:47.5:41.8。第三次经济普查后,对2013年GDP数据进行修订,修订后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上修为3.4%,三次产业结构也有所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0.0:43.9:46.1,修订为9.4:43.7:46.9。

在新的国家GDP数据中,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省级GDP原有的汇总数据相比,明显要低出很多,但在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则又比省级GDP原有的汇总数据高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妄下结论,武断的认为新的国家GDP数据和省级GDP的原有汇总数据相近。整体上讲,在开展经济普查之后,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总量是有所增加的。

综上所述,在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多方面,例如资料来源、计算方法、核算范围等等,都会发生变化。在诸多变化中资料来源的变化对GDP的影响是最大的,它直接关乎到GDP总量、结构以及速度的变化。为此,国家统计局一定要谨慎对待,同时相关人员也应充分认识到年度GDP核算的重要性,其对于国家的宏观经济分析,以及相关规划和决策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核算过程中一定的要认真、谨慎,保证所得数据的精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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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信息系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经济普查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需要。通过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对于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党的*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经济普查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需要。当前,我国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经济成份日益多元化,从业单位数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增加了统计工作的难度。以本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搞准搞实普查数据,有利于切实抓好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四)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在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全部普查表中增加了“能源消耗”内容,对做好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二、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订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我县的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的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

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济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建机构,落实经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县政府成立*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按照《意见》要求,本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本着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安排经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力倾斜力度,确保基层一线基本工作经费。普查经费要充分考虑基层困难,由县和乡镇两级共同负担对聘请的“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为做好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将经济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在经济普查各主要阶段开展督查,保证普查方案的落实、过程的完整和数据的真实。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电视台负责落实;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和县国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办负责落实;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县质监局负责落实;涉及各级政府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县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县级其他有关部门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各级普查机构成立后,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尽快将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级政府、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直至每一个人。要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三)加大力度,搞好宣传

宣传部门、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抓住《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重庆市《意见》精神和《统计法》三个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要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的公益活动来安排,分阶段、分重点,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意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规范程序,依法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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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领会,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信息系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经济普查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需要。通过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对于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五金汽摩重镇、生态宜居城市、现代农业基地”、当好直辖市的“窗口”和“门户”,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经济普查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需要。当前,我国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经济成份日益多元化,从业单位数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增加了统计工作的难度。以本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搞准搞实普查数据,有利于切实抓好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四)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在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全部普查表中增加了“能源消耗”内容,对做好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二、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的经济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的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

普查的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精心组织,全力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落到实处

(一)组建机构,落实经费

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足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本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要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本着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安排经费,保障基层一线基本工作经费。普查经费要充分考虑基层困难,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对聘请的“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保证“两员”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县政府将经济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镇乡、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在经济普查各主要阶段开展督查,保证普查方案的落实、过程的完整和数据的真实。各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负责协调采购;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县新闻社和文广新局社具体负责宣传;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工商局和县税务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县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县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各普查机构成立后,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将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直至每一个人,做到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三)加大力度,搞好宣传

宣传部门、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根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通知》和《意见》精神四个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县府办、宣传部、新闻社、文广新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积极主动配合宣传,务必把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公益活动来安排,开设宣传专栏和专题报道,有计划、分阶段、分重点,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意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规范程序,依法普查

全县各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查程序,持证上岗,依法普查。各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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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正确认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能源消费家底,掌握国民经济和能源消费的总量、结构和分布,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经济普查数据是国家直接核算GDP、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全旗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地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高对经济普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这次普查工作提高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我旗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这个战略目标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们要对这次经济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足够的认识。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此次经济普查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协调任务重,面对这样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XXX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普查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报表,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二、精心组织清查摸底,为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把调查摸底做全、做实、做细,才能保证普查登记的不重不漏,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清查摸底搞得比较扎实到位,普查登记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清查摸底工作意义重大,是整体普查准备阶段的重中之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前必须进行单位清查摸底,其目的就是通过清查摸底,为经济普查的培训、普查表的发放、普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提供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组织动员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清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普查摸底工作质量,这次清查摸底综合工商、税务、编办、民政、质检等成员单位提供的普查初级名录库,以此作为清查摸底的参考依据,清查摸底要借鉴历次普查的做法,采用科学实用的方式方法,充分预见正式普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掌握工作主动权。

此次清查摸底工作将于即日起实施,于11月中旬全部结束,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要摸清全旗基本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掌握其基本情况,做到不重不漏,确实不易。这就要求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一定要发挥基层统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认真对待摸底工作,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困难和问题,提前防范,确保清查摸底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认真对待清查摸底业务培训

对于这次清查摸底的培训工作,我旗将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由旗普查办的同志对最基层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还要对旗直各单位统计人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珍视这次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培训工作要下大功夫,讲解要详细到位,我们之所以要求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这次培训,就是要确保培训的质量,保证准确无误地把全旗普查方案传达下去,努力把全旗的清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四、确保清查摸底数据质量为提高清查摸底工作质量,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普查方案,按照细则所规定的清查摸底步骤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按照全旗清查摸底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为正式登记填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要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在反映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政机关,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方面的地位日益突出,任务也日益艰巨。目前,统计工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如何夯实统计基础,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职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仍然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没有真正将统计工作重视起来,不履行统计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统计调查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经济市场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统计调查对象日趋复杂化,数据采集难度不断加大,统计人员与统计任务不适应,统计经费不足,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越来越显示出统计基础建设的薄弱性。三是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尤其是个体户、私营企业瞒报统计数据的问题比较普遍,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四是各部门关注统计、参与统计及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些状况,面对不断增加的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都很难得到保证,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也将面临着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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