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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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篇1

2017年是全县合乡并村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之年。为大力发扬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全县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三家联合于2017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接到通知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根据上级要求,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x司发〔2017〕x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和目标,全面部署此次活动。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的活动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并结合基层实际,宣传了其他有关涉农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村(居)民了解和掌握村(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能、工作程序、选举方式、民主监督、违法责任等法律知识,将法律武器交给人民群众,便于广大村(居)民在换届选举中,依法行使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三、形式多样、扎实宣传 2017年5月18日,xx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联合在沧浪街道老鹳树村举办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5月18日上午,沧浪街道老鹳树村集镇人潮涌动,上午9点,2017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老鹳树村村部前坪隆重举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局长谈先国宣布2017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拉开帷幕,启动仪式过后,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联合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民政局、农业局分别向群众宣传了自己的“当家法”,并发放宣传资料,县司法局则以设立律师法律咨询台、播放普法宣传音响、发放法治宣传读本等方式展开宣传,过往群众络绎不绝,咨询台前人来人往,工作人员热情地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专职律师耐心给群众解答法律疑问,不少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忧心忡忡而来、放心满意而归”,活动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放普法读本300余套,接受法律咨询28起,现场洋溢着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总结经验、再创佳绩 今年是全县合乡并村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之年,为进一步搞好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我们还将再接再厉,努力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整合资源,健全网络,构筑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等办法,不断提高我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路子,为进一步促进“法治xx”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xx县依法治县办 2017年5月25日

篇2

(一)法制宣传的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基本点”,营造农村法制宣传大氛围。一是要树立农村法制 “大宣传”的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都是普法的主体,都有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负担起执法相对人普及执法法律知识职责,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和新机制。二是要树立全新的法制宣传动静联动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利,实现社会法治化。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还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更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三是要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农村经济发展”的宣传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农村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前题和基础,是法律实施的途径和手段。从小的方面讲,是推动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有效办法。因此,开展农村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不能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从确立法律素质和法制理念出发,从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与管理、监督和社会事务”高度转变,整体推进,互相促进。

(二)农村法制宣传的内容要坚持实用性,针对“兴奋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制宣传需求的多样性,在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时,既“求同”也“存异”,既安排《宪法》、《民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共性内容,又要因人、因岗、因需而异,如安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个性内容,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时刻把脉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兴奋点”,教育引导农民自觉依法守法致富闯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原动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三)农村法制宣传的方式要坚持实效性,把握“着力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传统的“我讲你听”、“你说我记”的老办法已经难以奏效,需要我们从过去的“一支笔、一本书、一支队”老套路上走出来,在总结借鉴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传播到千家万户。首先要将农村原有的法制宣传媒体、法制学校阵地向面上扩展,点上渗透,使其有效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应有作用。其次要充分运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民心坎上。再次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和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发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需求,改变过去枯燥的“灌输式”、“填鸭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农民根椐自己需求,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法律知识

宣传教育。利用农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的好东西,真正有效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 (四)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要坚持灵活性,选择“结合点”,以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针对农民生产、生活特点,根椐农民实际需求,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因“类”制宜实施教育。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或农闲冬休时间组织机动教育;对就近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选用早晚或节假日,避开经营、务工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采取邮寄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函授式教育;对农民中的党团员可结合党校、团校培训及平时活动开展阵地式教育;对农村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上门走访开展谈心式教育。春节期间,利用农村走亲访友之机开展庭院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务工前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证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门结合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补课。

(五)农村法制宣传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创新点”,把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农村法制宣传实际出发,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法制宣有效途径,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动“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

一是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区法宣办制定下发创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创建普法示范村的标准、措施和考核办法提出具体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别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普法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五有”阵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档案,“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

二是培育学法用法中心户。以自然村庄划块为区,毗邻居住的农户为依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培育学法中心户。确定中心户数不受户数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区少则3-5户,多则10-20户。中心户要求“五有”:即有较好的家庭活动场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套法律宣传资料、有一定的社会矛盾调解经验。户主主要由一些农村老党员、离退休回乡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爱好者等组成,他们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空闲、下雨时间组织邻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调处民事纠纷等机会就事说法,宣传治安处罚法;三是利用红白喜事聚会等平台,宣传农村易风易俗等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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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思想认识偏差,参加普法意识不强 一是从基层干部看。相当部分的基层领导重视新农村硬件建设,忽视软实力的提升,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确实需要来个现学现用;二是从基层群众看。由于受文化素质的制约,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法律学习存在畏难情绪,法制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三是从相关部门上看。有相当多的干部及部门至今仍认为法律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内部的一项业务工作,不积极主动地参与,最终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相关部门看热闹的尴尬局面。

1.2普法形式单一,参加普法热情不高 一是宣传手段滞后。农村普法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年初定规划,年终搞总结;组建普法宣讲队,层层办培训班,发一发宣传资料,组织一次文艺演出;板报、墙报、横幅、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一起上营造氛围。二是教育针对性不强。法制办编印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以及下发的各类普法宣传读物,法制理论知识多、实用知识少、可操作性差,学用脱节。因此,从学法的形式上绝大多数农民觉得法制宣传全是老一套,缺乏趣味性和喜闻乐见性,难以激发主动性和能动性。从学法的内容上不少人感到理论性太强、抽象空洞太多,说起来容易、听起来难懂、学起来困难、用起来不会,干脆不如不学。

1.3普法对象特殊,参加普法人员面临两难 一是人员难组织。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更多的农民关心的是如何发家致富,如何进城或者外出务工挣钱,导致外出人员多,在家农民少。即使人员在家,听说集中参加普法宣传教育,他们想的更多的是害怕耽误了农活,不发报酬,一般不情愿参加,更主要的是小组长当老好人的思想比较严重,很不愿意召集本组村民参加类似的活动,从而导致参加普法人员难组织;二是时间难保证。农民的时间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是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

1.4普法机制乏力,不能确定取得成果 一是标准难统一。近年来,各级普法部门为避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先后采取平时抽查、年终检查、问卷调查和考核考试等形式,来检查通过普法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程度,仅是一个定性考核,表面文章多、形式内容多,很难定量考核,缺乏一部法制宣传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二是制度难健全。市、县(区)虽有工作规划,但缺乏必要的监督、考核评比等制度,或虽有制度而落实不力,虽有活动而实效甚微。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责任、奖惩等,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规范运作,更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导致工作指导缺乏依据。为此,目前普法依法治理考评标准过于笼统,缺乏统一、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致使在开展工作时不知如何下手。

1.5普法经费偏少,不能保障工作开展 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各级政府财力有限, 虽然各县(区)、镇虽然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真正投入到普法宣传中去的经费却非常少,特别是乡镇、村(居)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短缺问题十分突出,普法教育方面的资金无法保障,给开展工作带来了难度。

2.主要原因分析及症结

2.1观念陈旧,意识低下,阻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 “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是法律制度得以产生和正常运转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一旦观念因素在人的思想中生根,那么想要去除它将会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作。目前,“以和为贵”的思想、实用理性主义、“重人治、轻法治”思想等传统思想,还严重影响农民的意识,加之农村农民的自身素质较低、接触事务有限、农村信息流动频率较低等因素,使农民的思想带有被动性,要想一下子把这些传统思想从农民意识中清除也非易事。加之由于长期以来人治思想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知之甚少,导致许多农村干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阻碍了普法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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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3、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4、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5、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6、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7、让法律与我们相伴,让文明与我们相依

8、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

9、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同筑法制长城,共享法治阳光

11、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2、法律素质高一分,全村形象高十分

1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14、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

15、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6、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17、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构建平安柯桥

18、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9、遵纪守法,利人利己

20、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

21、与法同法,社会和谐

22、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3、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24、加强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25、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26、扩大基础民主, 搞好村民自治

2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2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3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3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32、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3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3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5、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6、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7、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9、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40、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41、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42、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43、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4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5、开展普法教育, 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4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4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48、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49、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50、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51、假日出游 ,依法维权

52、依法保障食品安全, 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53、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4、切实加强监管, 依法保护环境

55、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56、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57、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8、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59、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60、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61、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6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63、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64、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6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6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6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68、关注交通, 保护生命

69、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70、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71、正确行使宪法权利, 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72、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73、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 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7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77、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8、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9、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0、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科学发展

81、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82、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83、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篇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法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新农村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农村法制完备,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算真正成功,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内涵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农村现状看,近年来经过大规模的普法教育,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农村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社会安定。但是,我国农村人口多,地域广,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经济、文化条件比较落后,农民法律素质偏低、农村依法管理能力弱化、依法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结合我们对我省部分县(市)新农村法治建设的调研情况,目前新农村法治建设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一些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力,部分法律条款与政策相互抵触。比如,《农业法》中关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等的规定在实际中很难落实到位;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村委会将其抛荒田转包他人,务工人员回村后就以《农村土地承包法》讨要承包地,而转包人则以《合同法》来捍卫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在现实中也有相矛盾之处。

二是村干部法制观念和廉洁勤政意识需要增强,农民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在村财务运转、村民选举以及处理涉地问题的过程中,村干部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农民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法律知识缺乏,难以依法办事、用法维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农民在遇到维权和用法的事务时,缺少用法来解决问题的概念或不知怎样用法来解决,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主渠道。过多的案件,间接导致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给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危害。

三是农村“人治”的传统要远远大于“法治”,基层政权、村民组织不能较好地依法办事。变相违法征地、不按标准及时给付征地补偿,随意变更土地承包,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乱集资、乱摊派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治安形势较严峻,主要表现在农民犯罪率居高不下。例如,某县法院基层法庭2007―2008年判处刑罚的308名罪犯中,农民274人,占罪犯总数的89%,且多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交通肇事等类型犯罪;各种纠纷解决不及时,导致小纠纷演变为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赌博、涉毒涉黄等各种不良现象抬头,给农村治安埋下隐患等等。此外,对坑农害家的假农资案件,乡镇卫生院、学校等医疗、教育机构乱收费现象执法和打击力度不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不深入、针对性弱、涉及面小,农民外出打工权益得不到维护等也是存在的问题。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内涵

新农村建设本身就应该涵盖农村法治建设的内涵和任务,但是在法治的视野下,新农村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新农村在法治的视野中“新”在哪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是有关物质文明方面的要求,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有关精神文明方面的要求,而管理民主是有关政治文明方面的要求,这些并没有从法治的角度解读“新农村”的内涵。在法治背景下,“新农村”的法治建设首先应当致力于秩序的构建,即以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为制度前提,以法治国为目标取向,在农村社会领域建立起一种法的规则和秩序。其次,应当致力于理念的提升,“新农村”应该凝聚着法治、平安、和谐理念,以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的普遍增强为契机,以农村祥和稳定为追求,并力求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农村与乡镇、城市的协调。第三,应当致力于法治治理模式的转变,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一个以法律为主,道德、宗教为辅助调整手段,且法律、政策与各种村规民约相一致的农村治理模式,应当努力改变依靠行政手段或道德约束进行调节和治理的现状。第四,应当致力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政治民主是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要求,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走在农村政治、文化发展之前的,致使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本身处于一种非均衡的状态。新农村法治建设应该尽可能地致力于这三者的和谐,并力求民主的真正实现,这既是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新农村法治建设的任务。

二、加强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强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法制建设的实质性措施。

(一)加快和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

西方国家法制化程度之所以比较高,首先要归功于他们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此为鉴,这就要求我们国家的立法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涉农立法工作,尽快填补农村工作中的法律空白地带。首先,要做到农村的各项工作和出现的问题有法可依。其次,要更新立法观念,立法工作紧跟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农村的改革发展现状作为涉农立法的现实依据,制定既能适应农村发展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能符合中国农村传统礼俗观念,容易为农民接受的涉农法律法规。另外,涉农立法要体现科学化,立法人员要经常到农村调研,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要体现人性化,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和国民待遇。对于已有的农业法规应提高其可操作性,出台相应的解释性条文和配套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有的积极作用,而不是让它们仅仅作为一纸空文存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在农村现实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途径。领导重视与否是新农村法制建设能否得到加强的重要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远意义要有清醒的认识,明确法制教育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建立日常性的普法制度,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形式,利用有效的宣传教育载体、实用的教育内容,以鲜活的、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让农民群众认为应该并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另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应该采取自上而下的教育方式,让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带头学法,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是改进农村执法状况和提高执法效率的必需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完善这一体系的基础任务。要让农村执法人员认识到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漠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更不能以“官老爷”自居,利用手中的职权滥施处罚,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是完善农村执法体系的核心任务。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政事不分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执法力度和实际效果,必须从制度入手推进农村执法机构改革。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农村执法行为的监督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外部调控因素。外部监督是减少和制止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执法机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执法犯法等现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农村执法的公开度和公正性,提高国家法律和执法机关在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力完善基层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农村法律援助水平

法律援助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虽然比较短,但却取得了不凡的成绩。法律援助为广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尽管如此,还是要针对目前农村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资金上的支持。同时,要呼吁专门的法律援助人才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积极引导法律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发挥作用,共同为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五)大力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提升执法能力

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队伍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城市法律工作者对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进行传、帮、带;培养农村基层专兼职法制干部,动员组织广大法律志愿者和法律类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法制宣传教育局面。

参考文献:

[1]刘白明.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南昌高专学报,2006(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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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4、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5、继续加强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源,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农牧区”、“法律进寺庙”等活动。积极探索和建立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7、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二、立足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8、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9、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0、组织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

11、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12、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创建活动经验,组织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

三、立足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3、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各地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4、加大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制定下发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检查验收标准,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

15、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自查和互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17、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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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法氛围。

2.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

3.注重法治实践,稳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4.创新工作载体,激发法制宣传教育新活力。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加强队伍建设,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面。整合资源,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合力,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组建和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法制宣传联络员网络。

6.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足额到位,确保任务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重点抓好进村、进学校、进企业

1.进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种全会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求村两委会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群众代表学法不少于1次,宣传栏每年不少于6期,并有内容、照片记录。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依法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提供法律服务。

2.进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根据青少年学生不同学龄阶段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喝接受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要求每所学校组织学生普法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内容重点是青少年法制观念及防治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并有计划和总结。

3.进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规模企业中建立企业法制学校,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抓好大东吴集团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制知识培训,不少于两期,培训内容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三、其它各项工作要点

1.加强镇党委中心组的联系,要求中心组全年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并有签到簿和记事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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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切实加强法依治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乡级各单位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乡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5、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各类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4、切实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开展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的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工作实效。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通过送法律书籍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力度

1、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教育为主题,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3、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拓展新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加强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场镇、农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文艺汇演、文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乡”活动,进一步推进我乡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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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将宪法法律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党委中心组宪法法律专题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法治专题培训及普法考试,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意识,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探索推行全局各单负责人述法制度,将述法与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一并考核,“四述”同步。

2、健全交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普法责任,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按照局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理清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指导考核。根据我局担负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责,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优势,鼓励运用执法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逐步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各执法机构、交通企业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宣讲和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新形势下的普法能力。

3、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创建内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情况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4、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健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5、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按照全国、省、市、县普法办下发的通知要求,以“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为主题的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宪法教育,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等征集展播活动,推动宪法意识深入人心。

6、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立足培育全社会法治意识,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崇尚法治、厉行法治,引导社会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

7、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局党委工作重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稳定、科技进步、交通安全、改善民生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治精神在全民中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为,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习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8、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德结合,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守诚信、求大同的时代价值。积极学习借鉴“法德结合”、“法德并举”和“法德共进”等经验,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三、深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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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区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式。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深进调查研究,制定了*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分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分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赏罚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进政府口考核,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同一部署,同一检查考评,同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加强骨干培训,进队伍伍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进步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区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列进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我区计划9月份举办为期一天的普法骨干培训会,对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分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职能作用。各乡(镇)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1—6月,全区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19期,参训职员10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区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分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活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进步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分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区办、司法局组织职员,深进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视、畜牧、烟草、技术监视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滩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区共有100余个部分(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6次,法制文艺演出2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64次,出板报、墙报182期,张贴标语3200条,广播、电视宣传65次,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00余份,赠予法律知识图书1670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4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受理公证事项21件,调解纠纷30件,宣传法律法规8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最新出台实施法律法规。上半年国家相继颁布施行了《城乡规划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区办及时配合相关部分,制定了贯彻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分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把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进步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职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滋带,利用宣传车,深进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进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确保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依法治区办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农业局、工商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制定了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农(居)民和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区一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区委党校等有关部分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进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进开展。

——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分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进步我区行政执法职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区组织了全区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对参训职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训职员148人(次)。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步青少年遵法意知。我区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到各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区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进学校上法制课。上半年全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进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1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万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律师进校园”活动。我区在开展以“防范办学风险,减少学生安全事故,进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构建*校园”为主题“律师进校园”活动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各中小学开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制书法、字画比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30000余人(次)。

——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牢牢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向企业、厂矿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意见》。二是法制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

深进各企业、厂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老实取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制培训工作。共举办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培训班2期,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数达100余人(次),进一步进步了广大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加强农(居)民学法用法意见》,组织开展“送法进村进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题目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治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题目。二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积极邀请农科、畜牧兽医等部分技术职员配合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150余人进行了培训,赠予《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000本,讲解法律法规40余个。进一步进步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知识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遵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认真按照省州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基本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五)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为切实增强夏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2009年元月以来,我局联合公、检、法等单位不中断地出动法制宣传车在夏蓉高速公路周边进行巡回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了《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夏蓉高速公路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及公告。活动开展以来,夏蓉高速公路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加强,有效地阻止了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阻工*等恶意行为地发生,使项目建设有序有效的胜利进行。

二、存在的题目

上半年,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各级各部分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克服的题目。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乡(镇)和部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熟悉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题目,全区面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平衡。

(二)普法队伍人数少,专业化程度、技术装备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尤其是乡(镇)普法工作经费、人力、时间投进不足,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普法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村组,交通不便,送法进村进户十分困难,造成了普法死角盲区;二是由于农民群众居住分散,农民外出打工现象突出,普法对象难以集中。三是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忙时早出晚回;农闲时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普法时间难以安排。四是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规范普法内容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四)由于受工作经费、技术、装备等因素的制约,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大多停留在传统的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点、上大课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下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进步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区法治化治理水平,为实现平安、*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下半年组织1—2期基层普治业务骨干培训,进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继续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在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试点真正出成效、出典型,为我区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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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1.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49-02

1 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

1.1 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成就

(1)国家重视并不断加强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国家越来越重视新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司法部也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确立为09年全国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准备从健全工作体系、畅通援助渠道、扩大援助范围、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人手,从政策上把农村法律援助推上更高的台阶。各地政府响应国家政策,纷纷在乡镇建立起司法所或建立起调解庭,同时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工作。

(2)一些农村建成“民主法治村”影响并带动其他村落的法治建设。响应中央的号召,一些村落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法律知识,也利用党员电教、科技下吞、放电影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有些还按照“符合法律、顺合民意、便于操作、可持续性”的原则,制定了上与法律法规吻合,下与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等并上墙公布,增长本地农民法律知识,建成“民主法治村”。

1.2 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1)从全国范围上看,各地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我国,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的农村法治建设硬件和软件设施比较齐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顺利。而在中西部等落后地区,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进展举步维艰,有些村落甚至还没有开展过法律援助工作。即使在同一个省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也失衡,富裕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相对于贫困的农村进展和实效更显著。

(2)各地方的形式主义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多地区在发挥地方自治时只是注重形式,疏于实效。许多法制宣传栏形同虚设,宣传内容更新缓慢,内容稀少。工作人员在普法时,工作方式简单,官本位思想严重,不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目前,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地方政府却没有做好有关劳动权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只是象征性地贴一些法制海报。

(3)司法机关有失公正。我国司法的平等原则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我国某些城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农民作为当事人的案件,对待农民态度冷淡,甚至不予理睬;在受理农民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案件中,歧视农民,偏袒另一方当事人,做出不公正的判决,致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

(4)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怠于农村的法律援助。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有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在实践中,某些市、县会有由市、县比较优秀的律师组成的律师演讲团每月或每季度到农村里向农民们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疑问、或者赠送法律书籍。但是,这个律师援助阵容还是比较小的,存在许多只为自身利益而袖手旁观的律师,他们下乡宣传法律知识只是为了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并没有认真宣传法律知识。面对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并对法律宣传兴致不高的农民,许多律师也就敷衍了事或知难而退。法律援助被称为法治社会里的“穷官司”,很多律师不愿意接付不起律师费的农民的案件。

(5)大多数村干部和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只知道有法律这么一回事,并不明白用法来管理村寨;大多数农民也没有权利意识,总把自己当作义务人,所以他们对是否以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无所谓。对于市县在农村的普法工作,如法律知识的讲解、法制电影的放映,许多农民都表现表现冷淡,抱着观望的态度。而农村的法制宣传栏、法律书屋也是无人问津。大多数农民认为农村法治建设是村委会或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学不学法照当农民,治村依不依法照按常规办。

2 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

由于政治、历史、地理环境等因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失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水平高,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而实现法治国家又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的不平衡必然导致各地政治、科技等方面的不平衡,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也会有差距。根据湖北等五省的问卷调查,当今农民发生纠纷选择法庭诉讼的仅占18%,根本原因在于农民自身法律素质低。

2.2 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尚未确立

在农村,农民遇到纠纷往往直接找村委会、找派出所处理,或者直接找法官而不到法律服务所咨询,很大原因在于找他们是不收费的,且政府没有法律援助的专项资金帮助他们提讼。缺乏经费保障也制约着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泛性,使一些大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不起来。有些地方甚至把法治宣传教育穿插于其他会议或活动中,乡镇司法员的待遇也偏低,很多司法所拿不到国家的补贴,影响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较低

在我国,除了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要具备相应的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外,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无此要求。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国家机关采取各种形式要求其工作人员学法并定期检测,但很多都只是形式,很多公职人员对法律仍是只知皮毛。显然这制约着他们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效。而在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多是转业军人,并不都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这种情况明显是不利于司法公正的。

2.4 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不易进行。宣传效果低

在缺乏法治统治的中国,特别是在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严重的广大农村,包括道德、宗教、习俗等在内的众多非法律手段,却常常成为广大农民解决民间纠纷的首要途径,而成为事实上的法律途径的“前置程序”。发挥着定纷止争、调和民间关系的重要作用。而法律在人们严重似乎太严厉、太没有人情味,常常成为农民不得已时的选择。基于这样的实际,农民对法律宣传教育往往不屑,很多时候,只有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如免费提供一餐饭等,农民才可能参与到法治宣传活动中。农民的冷淡态度浇灭了宣传人员的热情。还有,很多地方法治教育没有把握住农村和农民的脉搏,教育内容与农村的现事情况和农民的现实思想不合拍,有的调子太高,把道理将空了;有的口气太大,理不在点子上,话不在心坎上,你们不入耳,不入心,不入脑,使得

法治宣传效果低。

3 落实农村法律援助的对策

基于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这一实际,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搞好农村法治建设毫无疑问是重中之重。那么,落实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稳定农村发展,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在上述诸多原因中,笔者认为经济上的原因是根本原因,而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不到位、收效不大是重要原因。因此,笔者认为落实农村的法律援助最主要是有效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具体对策如下:

3.1 建立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下。对于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起专项基金实属必要。国家可以用财政的手段予以支持,建立起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并且该基金应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该基金用于提高农村司法人员的待遇,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用于农村的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从而使普法工作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用于填补人民法院减免农民的诉讼费用,从这一角度保障司法平等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从心理上信任法律。

3.2 充分发挥法学学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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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志海副主任: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几点建议:第一,要不断调整教育对象重点。除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群体外,对农村干部要加强教育,增强他们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水平。相比较而言,农村干部群体较大,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对于提升整个农村社会成员的法制素质意义重大。另一个是外来务工人员,浙江这个群体也很大,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减少犯罪,这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法律六进”既是主题活动,也是工作抓手,要根据不同的群体进行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扎实、更富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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