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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其中水污染就是环境污染中的一种。作为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水资源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关于城市污水处理的问题在我国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城镇中污水系统中的污水被统称为城市污水,其中主要有工业产生的污水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城市污水处理是目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中所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它与保护水资源、保护城市人口的居住环境以及人类生态环境的保护都有着直接的联系。
1.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的意义
在对城市环境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污水处理有着重要意义。水资源的污染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制约,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对水污染进行处理以及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全世界的首要任务。其中,对城市污水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我们所面对的水资源的危机得到缓解。
在城市环境保护中,对污水的治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水资源相对短缺的重要时候,对污水治理回用的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个问题进行缓解。在环境的保护中,污水的主要来源是城市,对城市污水的资源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们对淡水资源的消耗,使可持续发展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城市环境保护中,对城市污水进行资源化处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水资源的节约,有利于水资源相关的环境危机的解决,有利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2.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的问题
2.1资金短缺
关于污水处理资金,我国主要靠政府的投资以及国际的援助,但我国相应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算是强大,所以国际的援助也只能解决一部分。因此,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有关于城市污水处理的开展还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问题。因为缺少资金的问题,在多数城市的相关污水处理厂不能得到及时的扩充,其对污水处理的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检修和更换,从而导致其对污水处理的速度不够及时,处理能力不强,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脚步,甚至还有些污水处理厂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做到正常运行。因为资金的短缺,导致城市对于污水的处理达不到相应的要求,污水处理的力度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
2.2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问题
就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体制来看,其在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大多是管理体制都还不够完善,从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得不到正常良好的运行,发挥不出其最大的能力对污水进行及时处理。另外,除了其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其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其在运行操作方面的管理水平都达不到所要求的高度,相关技术人员对相关设备的操作掌握不够熟练,从而导致在污水处理中出现一些不足和问题。
2.3城市规模的扩展对污水处理造成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我国城市的发展对污水处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规划污水处理的相关事宜也成了一个重要的任务。城市化在发展中越来越密集,而相应的污水处理依旧处在分散处理的状态下,这样的现状在对污水进行处理时就会导致许多问题的产生。在城市污水处理中,集中处理城市产生的污水,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对污水处理的管理,同时还节省了投资建设等。但是集中处理的相关建设周期比较长,其工作系统也过于庞大,在协调运作时存在着许多的难题。在对城市污水进行分开处理的时候,大多是由开发商通过建立较小的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的,其在资金、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否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对污水处理的力度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排放的污水不达标,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3.城市污水处理的相关策略
3.1增加污水处理的资金
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主要靠政府投资的方式来对城市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进行开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限制了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因此,在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想要对其相应的建设进行提高,就要对其在融资渠道中进行开拓,促使相关投资资金得到提高。在具体的投资方式中,我们可以开展个人投资、发行环保彩票、建设环保债券以及BOT方式等。要想使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从根本上对其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达到城市污水处理的飞速发展。
3.2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完善
在对城市污水处理方面,我国应积极制定一套相应的管理体制,对污水处理的质量进行监管以及在污水产业中建立一套标准的管理体系,在法律上給予城市污水一些有力的援助。另外,我国对污水治理等相关产业要給予一定程度上的鼓励与支持,在需要的时候給予一定的帮扶,促进污水处理产业的飞速发展。在城市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我国应制定相关政策对各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制,对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在不违背水资源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针对具体情况对污水进行全方面的处理,保证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朝着越来越科学的方向发展。
3.3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污泥能力进行提高
从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来看,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加强了重视的力度,对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更换,使其达到了现代化的标准,从而使我国在城市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是,在污水处理过后,其残存的污泥却得不到较好的处理,其处理的力度达不到,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从我国的现状来看,我国城市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对污泥的处理才刚刚展开。因为在大多数污泥中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颗粒以及致病细菌等污染物,其在一定程度上对人身的健康以及环境的保护工作都造成了极为有害的影响。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在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其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水资源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关于城市污水处理的问题在我国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对水资源的保护,不单单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更是对国民生计的一个保障。在对我国城市污水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增加其需要的资金,对污水处理的相关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和检修;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从而使我国对于城市污水的处理力度达到相应的标准,使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区荣汉.浅析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J].科技信息,2009,15(10):191-192
[2]梁鹏.我国城市环境治理中的污水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08,20(4):194-195
本文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项目:“京津冀重污染区域环境联动治理制度研究”研究成果之一(HB16FX009)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养成途径分析
收录日期:2016年8月12日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治理环境污染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公民意识
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公民意识的定义,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较为认同的观点是,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对于自己在国家中所处地位的自我认知,即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义务,把自己作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主体,是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义务感融为一体的一种自我认识,主要体现在公民个人和国家、和社会、和他人以及和自然关系中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公民意识的内容非常丰富,就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
二、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现状
根据调查显示:中国各大城市出现雾霾天气的天数占到了全年总天数的20%~55%之间,雾霾在京津冀出现的天数在100天以上,甚至了出现PM2.5(浓度)严重爆表的现象。雾霾产生的原因表面上看是不利气候条件这一外部因素的影响,但深层次原因则是中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所积累环境问题的显现,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耗过大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强化,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污染排放量的大幅增加,建筑工地遍地开花,污染控制力度不够,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等多种原因共同造成了雾霾的不断发生,京津冀地区的污染源基本全部包含了以上因素。减少排放人人有责,这个责任首先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公民意识总体来讲比较欠缺,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主体意识模糊。公民意识不到自己的公民身份,意识不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意识不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公民,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环境保护的主体。作为公民应该正确认识人和环境的关系,人不能仅仅从大自然中去索取,更应该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和我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作为主体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坐享其成,而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改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权利义务意识淡薄。公民缺乏对自身的权利的认知和理解,也不懂得采取何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即使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也不知道用何种方式保护自己,同时对于自己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保护环境的义务模糊不清,意识不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更多的强调自己的权利,以及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而忽略了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障,履行义务是权利实现的前提。
(三)责任意识缺失。公民不知如何享有和运用权利,就不会形成履行义务的主动和自觉,结果就会给社会造成了一种较强的不负责任感和不信任感。很多人在政治与社会参与中表现出一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旁观,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和“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狭隘。这种根深蒂固的麻木的“看客心理”极大地影响了京津冀地区环保事业的协作治理,也制约了公民意识长成。
(四)法律意识不强。无论是环境的破坏者还是环境的受害者,头脑中的法律意识都相对淡漠,很多人并不认为他们的行为原来也是犯罪,为了眼前利益不惜破坏环境,触犯法律。普通大众受到了伤害也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遭遇不公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进行“权力寻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环境破坏者的嚣张气焰。
三、针对不同群体的公民意识培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从京津冀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一般来说,公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生态知识和生态道德水平也越高,生态意识也比较好;而受教育程度低,采用原始低下的生产方式的公民,生态意识稍差,面对各种不同情况,我们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一)加大对普通公民的环保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大气候。针对有一定受教育程度的城市成年公民,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作支持宣传普及低碳环保知识,并注意在城市中挖掘树立典型的环保榜样人物,使低碳环保成为一种风尚,一种潮流,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对于市民而言,环境问题是渗透在日常生活中,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结合生活实际情况和生活细节,将环保的理念渗透到他们的生活中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比如,针对随地乱扔垃圾或是垃圾不分类的问题,不用的家用电器长期处于待机状态,夏季空调温度调得过低问题,城市交通拥堵,尾气过量排放问题等,可以利用各种新媒体提倡低碳出行、绿色消费,为治理雾霾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尽量乘坐公交工具或步行上下班,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多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夏天少开空调节约电能。
(二)加强对准公民的教育,把环保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公民,但是公民意识要从小培养,不能缺位,临时抱佛脚为时已晚。这就需要各级学校,以及家庭、社会通力合作,把公民意识的培养从小抓起。
在日常的教学中,随时可以进行对中小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这种培养主要是体现在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和生活习惯培养方面,对于小学生的一些不环保行为,教师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较小,理解问题能力有限,不要单纯进行斥责,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学生纠正自己的行为,让他们从小就懂得保护环境。对于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培养教育,一定要针对他们的年龄特点,注意方式方法,寓教于乐,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学生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但并没有真正走入社会,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既是大学生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尤其是环保意识的培养可以多采取社会实践的形式,带领大学生深入工厂、矿区、企业、社区,使他们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只有到实际生活中去看、去听、去感受,才能够加深认识,坚定信念,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也为他们将来走入社会和更长远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着重对环保意识薄弱的群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他们增强环保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环境受到破坏的同时,广袤农村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了日益严重的破坏。农药化肥残留超标,农作物秸秆任意焚烧,禽畜粪便的随意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小厂矿的随意排污等都给农村的水源、土壤、空气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进而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很多地方出现了“癌症村”这种极端严重的后果,所以加强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的培养尤为迫切,尤为重要。发展农村经济,精准扶贫,改变农民的落后生产生活方式是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关键。要在农村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奖励、补贴等形式弥补因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收益差,同时也可将部分生产项目交由专业机构在环保部门监管下统一进行。
(四)对企业经营者这个主要的排污群体,要奖惩并用,双管齐下养成环保习惯。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他们的经营者很多都是禁不住利益的诱惑,知法犯法,不断地排污,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破坏。对于一些企业而言,高成本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其盈利的初衷相悖,因此不愿投入污水处理等设备资金,而当地政府也不希望企业效益下降所导致的税收降低、地方经济发展减速等后果出现,从而助长了企业的恶行。所以对于他们,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教育与惩戒并举,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迫使他们养成环保习惯。
四、公民意识的养成途径
(一)汲取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虽然公民意识这个词很现代,但它的内容可以找到很多和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之处,作为思想一脉相承的延续,我们应该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寻找更多易于中国人理解和接受的表述。比如,我国传统文化中“道法自然”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就和我们现在的环保理念高度契合,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对于培养公民意识中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有裨益,应该发扬光大。同时,我们应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优秀的西方文化和思想观念,使公民养成独立思考和理性思考的习惯,成为真正的有素质的现代公民。
(二)发挥学校教育在公民意识培养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学校应该成为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阵地。现代社会中,从小培养和树立学生的公民意识使之从小生根发芽非常重要。但我们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甚至没有相关的教材,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很多学校忙于应试,更不知公民教育为何物,这样就错过了对青少年进行公民教育的大好时机。
(三)充分发挥道德的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环保的良好氛围。道德具有评价、调节、教育、引导的功能,它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调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当今社会已经冲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舆论的影响也不再仅限于自己生活的小圈子,大众传媒正成为引导和形成社会舆论的主要力量,更是有效提升我国公民意识的重要媒介。大众传媒具有覆盖面较广、传播速度较快、传播影响力较强等特点,网络的灵活性、开放性能够满足公民生活中环保知识的多样化需求,因此应充分利用媒体的强大力量,为公民有效地提供丰富的与生态环保相关的信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交流平台,树立先进典型,抨击违法行为。
(四)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以法治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首先,建立健全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做好宣传,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让公民知法懂法;其次,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对于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绝不姑息迁就,发现问题要坚决惩处,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企业经营者为环境污染付出应有的代价,使他们做到不敢排污,不想排污。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偷排问题,增强对环保无污染企业的支持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争取使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城市管理理念
城市管理不仅仅是改变城市,更是提升城市。在新型的管理理念中,管理就是服务,只有提供优质服务,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是提高执法和管理绩效的立足点和根本保障,才是更好的城市管理。
就城乡接合部管理而言,我们要引进“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重视对人的“改造”。农民是城乡接合部城市化发展的主体,发展涉及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因此发展的难点在农民自身。管理者要以农民的立场来看待问题,体民生、察民情、惠民意,急群众所急、利群众所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对维护市容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以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城乡接合部作为城市发展的前沿地带及城市职能的疏散地,是城市建设活动十分活跃的地域。因此,加强城乡接合部的规划工作,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城乡接合部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当中,对于城乡接合部的建设,一方面要引导,一方面要限制,既不能让村民盲目建房,也不能任凭村民自由破坏市容环境,必须是符合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采取以环境控制为主,通过对其物质性整合与改善,优化现有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立足高品位、高起点进行科学规划,有力打造城乡接合部新形象。
三、以加强服务为根本,创新城市管理手段
管理手段的合理应用是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城乡接合部市容环境管理过程中,我们要以服务为前提,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行管理手段创新,从市容环境治理的理念和科学的技术手段上要有创新意识,加强城乡接合部市容环境科学的研究,不断提高对市容环境演化规律的认识,迅速建立城乡接合部市容环境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更好地为城乡接合部公众服务。
一是成立综合部门,实施覆盖管理。发生在城乡接合部的市容环境问题,原因不同,表现形态各异,涉及面广,随机性强。其管理模式不能采取“各自为政”的办法,而应该借鉴城区的综合执法模式加以解决。首先,建立一个由市容、环卫、工商、公安及当地街道等执法部门参加的综合管理机构,统一执法时间和行动,对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和经常性管理;其次,对城乡接合部道路、小区管理实行“单元组合法”,即在按人口比例所划定的路段内配齐垃圾收集人员,垃圾袋统一、定时收集、拉运。同时,进一步强化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和市政道路、住宅小区道路的保洁,使区域空间基本做到处处、事事、时时处于有效的管理中,使环境卫生真正做到长效管理。
二是建立管理基础台账,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城乡接合部在现代城市发展中有其特殊的位置,它既体现了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与前景、又有自己沉积多年的农村特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意识相对落后,区域发展缺乏规划性与长久性,短时期内有利益可见的就不顾长远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的城乡接合部,商业比较发达,“门前三包”、无照经营、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很严重。要改变城乡接合部特殊的状况,不是靠一支队伍,凭借有限的信息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马上可以改变的,急功近利也许有短期效果,但从长远发展上看是有弊端的。只有靠建立管理基础台帐,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才能达到“长治久安”。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执法部门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提高执法效率,有效地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城乡接合部有着其特殊的性质,农村的特点和固有的发展思维模式决定着我们的管理工作不能急功近利,而是要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措施,一管到底,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用事实和公正去赢得群众的尊重和理解,要调动群众的参与意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使其主动维护、支持我们的城管工作。只有这样,执法工作才能顺利地进行。
四、以加大投入为依托,加快城乡接合部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普遍地区村庄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基本都是行政村、自然村自行解决,即所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城乡接合部地区由于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次生经济见缝插针,基础设施无法适应,环境迅速恶化,仅靠行政村、自然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远不能适应,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甚至由政府直接管理。
吴先生在当时就敏锐地看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战后大规模重建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建设性破坏”的问题,如对土地资源的侵蚀,对生态平衡的破坏,对文化遗产的破坏等等。吴先生提出,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不能把目光局限在建筑单体设计或城市规划具体技术问题上,而应从改善和创造适宜人类居住环境这一整体宏观战略上着眼。因而倡导“人居环境”科学的研究。
80年代中期,笔者从清华建筑系毕业后,在吴先生指导下,进行城市(Amenity)宜人环境研究,这一课题也是吴先生“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在当年中国大规模城市建设与地产开发尚未真正启动以前,吴先生就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以及城市化运动将要带来的问题的研究。对大规模城市建设将会带来的种种城市弊病和矛盾有高度的警觉性。努力从中国人口城市化问题,城市发展战略问题,南方中小城市发展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研究入手,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
吴先生提出要从创造宜人的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地景学和建筑设计三方面着手,人居环境的规划与建设要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里进行,人居环境规划建设中战略上的最高境界,寄希望于政治家的远见卓识;环境科学、艺术创造上的最高境界,依赖于有造诣的建筑师、规划师。为加强这两个层次上的衔接,提高建筑师在城市发展决策中的地位。吴先生研究探索国外城市建设管理的经验,倡导在中国建立城市总建筑师的机制。2002年5月吴先生赴德国参加国际建协大会预备会议期间,也同柏林前总建筑师J.P.Kleihues教授讨论欧洲著名城市总建筑师制度的形成与实际运作机制。
二、创造宜人居住环境需要规划、景观、建筑和设备技术以及发展商等各方面通力合作。
美国建筑大师伊利尔?沙里宁(Eliel Saarinen)从人与环境着眼,将建筑分为“人工建筑”和“自然建筑”。引申而言:从住宅、建筑群到城市,都属“人工建筑”,从住宅园林、城市园林到大地景观、生态园林都属于“自然建筑”,两者综合构成人类良好的生活环境。
创造宜人居住环境,特别是居住区建设,需要规划、景观、建筑和设备技术以及发展商等各方面通力合作。
在西方国家有一种社会现象,业主委托建筑师设计房子,业主的文化素质以及对建筑的修养水平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最终建筑的形象与品味。今天,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建设时期,居住区开发常常是几十万以至上百万平方米的规模,这不仅是一幢房子的优劣问题,而且将对于城市环境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发展商在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看到其建筑产品将融汇到现有城市的空间之中,成为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影响着几代人或几十代人的居住环境质量。因而发展商应看到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开阔眼界,提高水平,让自己开发的城区为后人留下一份可以值得自豪的业绩。
三、中国目前住宅发展现状对规划设计师的要求
建筑学的内容和建筑师的业务从来都是随着时代而横向拓展,纵向深化。然而20世纪以来,学科的扩大与专门化使从事具体工作的设计师个人的视野却在趋向狭窄和破碎。由于多学科进一步介入城市的规划建设,无须借助建筑师就可以开展城市发展事业。建筑师的作用有日趋削弱的倾向,这也是造成众多城市开发环境质量不尽人意的原因之一。同时,这也是现实社会对规划设计师提出的挑战,要迎接这种挑战,建筑师首先应在合理地组织物质和空间环境,创造宜人的居住生活方面,发挥其专业特长,当仁不让地参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决策性工作。
其次,建筑师要扩展自身的知识范围。建筑事务所要能为发展商提供,从策划、规划、建筑设计到景观设计,建筑设备技术等一系列专业服务,并能站在学科的前列,吸收国际上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结合中国本土的文化与经济技术,创造出时代的精品。
中国地产开发市场将日趋走向成熟,对高质量建筑设计的需求日益明确,建筑设计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在未来时间内将有相当数量的设计机构因为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而难以生存。建筑师要放弃功近利的思想,树立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做好每一项设计,这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
四、北京五合在改进人居环境方面的理念与实践
北京五合创立短短三年以来获得较大成功,原因除了其有较高的设计质量,较强的市场观念和敬业精神以外,也与其注重规划设计理念的探索和实践有很大关系。
1、尊重环境与土地资源,设计应使土地升值而不是浪费土地
每一块土地都由其在城市或环境有的区位决定了其经济价值。发展商在得到土地之后,应充分考虑土地及其周边环境的关系,在深入进行市场、环境调研之后,确定产品开发定位。在这里要特别考虑开发的合理性,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特别应控制容积率。规划批准的容积率是一个上限,发展商应根据自己的产品定位确定一个合理的数值。容积率的提高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提高收益率,但超过了一定界限,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带来产品质量大幅度下降,造成整个楼盘销售危机。
建筑师在得到设计委托时,除了要在规划设计中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之外,还要考虑尊重环境与土地资源,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保护现有树木、植被。通过精心的规划设计,提供最理想的空间形式,提升土地的价值。
国外许多城市在对于城市开发项目的管理上,把能够改善这一区域的城市环境,提高其土地和周边地产的价值,作为城市开发所追求的重要目的之一。
2、参与策划,从项目决策阶段入手,重视改善环境。
房地产在中国是新兴行业,开发商大多数都不是房地产专业出身的,有规划建筑背景的都是很少。因而很多发展商在确定产品定位和开发理念,以及如何将其落实到规划与建筑空间形体上都显得力不从心。能够根据开发商提出的要求提供设计的建筑师很多,但市场上最需要的是有策划能力的设计师。北京五合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市场的发展,长期收集积累相关产品的信息。我们能够以建筑师专业的角度,对产品定位提出独到的建议。对市场的精辟见解与成功的业绩赢得发展商对我们的尊重与认同。在这一基础上,建筑师参与项目方向性决策,能够对于提高最终产品质量和创造宜人居住环境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3、注重城市整体空间肌理的保护和重新塑造
中国目前处于前所未有的城市建设过程中,规模浩大,速度空前,城市以往逐步发展生长,形成的空间结构遭到破坏。因而在城市设计中,应特别重视建筑群的整体和城市全局在空间上的有序与协调。欧洲国家在战后大规模重建过程中,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或说走过这样的弯路。60年代规划师们喜好设计自由矗立在绿色草坪上的高层建筑,或是在同一地块内设计出高度和尺度变化很大的建筑群。这种方案在图纸、模型上显得很生动,空间变化丰富,但实际盖出房子来很不理想,高层建筑中间的开敞空地,既不属于公共空间,也不属于私人空间。建筑高度和尺度很大的建筑群,对居住在里面的居民来说并不感到舒适。欧洲的建筑师以及开发商们现在已开始转向传统的街区式布局形式,这种城市空间形式更能够满足人类情感和品位的需要,它在城市公共街道空间的塑造方面具有突出的优点。北京五合在其所做的规划设计中,也努力在这方面进行探索。
4、强调从规划到建筑及景观等细部的整体设计,通过精美的设计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应从规划到景观,从建筑群体到建筑装饰细部整体考虑。规划形态决定了社区大的空间与功能布局,景观与建筑设计应同步进行,整体考虑构思,室外、室内空间的创造、协调、过渡、需要设计师花气力去推敲。通过精心的设计,创造从室内到室外,从私人空间到开放空间、到城市公共空间这样一系列舒适宜人的空间,提高整个城市环境质量。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城市环境空间的不仅要满足城市功能的要求,如居住、工作、交通等,同时它也是城市文化的载体,规范影响看社会行为和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