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 0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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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驻村管理办法②驻村干部选派台账③驻村工作队政策知识培训相关影像资料④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请销假管理办法⑤请销假相关审批手续⑤驻村工作队政策知识考试资料
二、驻村履职方面
①结对帮扶一览表②驻村工作队花名表③驻村帮扶台账(帮扶单位帮扶台账、驻村工作队驻村台账、“四支队伍”签到册、驻村工作队(队员)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④明白卡、扶贫手册、政策牌、结对帮扶责任书⑤“七大行动”台账及相关佐证资料⑥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清单及整改结果⑦每月出勤履职情况上报记录
三、政策宣传落实方面
①户巩固提升计划②村帮扶巩固方案③政策宣传栏、驻村工作队入户宣讲政策相关印证资料
四、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
①参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确认签字和公示等影像资料
五、帮扶措施方面
①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方案②参与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确认签字和影像资料③与贫困户利益连接的佐证资料④村情、户情相关资料及低保、五保、教育、残疾人等各类人员名单。
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方面
①帮助帮扶村发展可增收的产业印证资料②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印证资料③集体经营性收入印证资料④光伏收益二次分配印证资料
七、项目资金监管方面
①项目资料投入方案②项目实施印证资料③制定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④公告公示相关印证资料参与项目资金兑现印证资料⑤2016年----2019年单位投入资金情况及实施项目内容;2016年----2019年协调解决资金情况及实施项目内容。
八、基层组织提升方面
①制定建立健全党建规章制度②“”开展印证资料③组织村支两委干部进行政策知识培训和党性教育培训印证资料
九、创业就业方面
(一)采取“十步工作法”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今年3月,我县率先在唱歌乡村探索“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有效方法和工作举措,在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了“宣传发动、农民申请、群众评议、初步公示、村民审议、村委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告、县级审批、县级公告”的识别贫困对象的“十步工作法”。通过采取“十步工作法”,精准识别出了我县贫困村157个、贫困人口116712人。
(二)创新“三个三”探索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深入调研和政策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出了适合秦巴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三三”工作机制,即:把好三道关,将贫困对象找出来(摸底调查关、群众评议关、社会监督关);做好三件事,将贫困对象扶起来(一对一挂联、点对点规划、实打实帮扶);建好三系统,让脱贫对象退出来(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贫困人口帮扶系统、建立贫困农户退出评估系统)。我县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法和举措,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9月在广元召开的“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推进现场会”上,我县唱歌乡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乡镇作了工作交流发言。目前,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在唱歌乡试点后,已在全县全面组织实施。
(三)实施“321”计划,万名干部精准帮扶到户。积极开展“万名干部驻村,精准帮扶到户”主题活动,按照“321”帮扶计划(每名县级干部挂联3户贫困户、每名科级干部挂联2户贫困户、一般党员干部挂联1户贫困户),严格“帮解放思想、帮脱贫规划、帮解决问题、帮落实政策、帮项目资金”五帮要求进行“一对一”帮扶,不脱贫不脱钩。截止目前,我县共组建驻村工作队175个,派驻驻村党员干部15000名,结对帮扶贫困户34361户。驻村干部到村开展调研315次,协助争取项目210多个,协调资金1100余万元,帮扶村及贫困户捐款赠物折币860万元,扶贫协会筹资捐款19.5万元。
(四)创新“五个一”统筹社会资源扶贫。探索社会扶贫机制创新“五个一”。坚持“政府引导、协会带动、社会参与、透明管理”的模式,深入开展社会扶贫。一是成立1个扶贫开发协会。通过搭建扶贫开发协会平台吸引、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将扶贫工作,聚集社会资金扶贫解困,由政府单一扶贫,迈向社会参与扶贫的“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新格局。二是建好10个扶贫联络处。在北京、上海、厦门、重庆等地建立扶贫联络处,加强与各地扶贫协会、企业家、爱心人土联络,搭建扶贫资源供需平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三是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通过培育龙头企业,特别是特色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来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推动地方发展。实现贫困村有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有龙头企业扶持。四是发展1000家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协会和农业经营大户,通过产业协会和农业经营大户带动,逐步实现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促进地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五是组织10000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挂包帮”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深化挂包帮定点帮扶工作考评办法》、《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以及《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精准扶贫帮扶机制,开展“万名干部下乡、精准帮扶到户”活动,真正实现了一村一帮扶单位、一户一帮扶干部。
(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后续管护、监测评价等工作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实现项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了《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参照执行,强化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专项扶贫资金的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三挂钩”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各级党政的扶贫开发职责,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项目奖励相结合。实行扶贫开发工作与评先评优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的“三挂钩”制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促使扶贫成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单一,难以满足“三农”需求。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手段单一,经营的贷款业务主要包括短期农户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普遍存在期限短、金额小的特点,难以满足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由于金融部门的“嫌贫爱富”,致使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度大,发展及其苦难。
(二)地方财政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难度大。作为秦巴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县穷民困是最基本县情,每年的财政收入极为有限,保吃饭、保稳定都十分困难,更不用说拿出多少钱用于扶贫济困。因此,要求地方财政增加扶贫投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
(三)省上下达扶贫对象数量与贫困县实际不符。国家《纲要》明确提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为扶贫对象。今年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时,省上对贫困户的标准只有“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识别对象”,对贫困村的确定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但在确定贫困对象时,省上又给每个贫困县下达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指标,而不是按照“2736元”的标准和贫困村的实际来确定扶贫对象,这不利于识别结果的精准,难以做到“识真贫、定真贫”。
(四)扶贫成效上缺乏稳定性与长效性。作为革命老区,县域经济不发达,交通地理位置劣势明显,商贸流通不活跃,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经济发展乏力,资源优势不能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易导致返贫发生,影响扶贫开发工作的稳定性与长效性,既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开展,更制约了统筹城乡发展。
三、推广建议与请求
全面完善规范脱贫攻坚以来产生的所有档案资料,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巩固脱贫成果为主线,以原始资料为基础,以印证性资料为要件,确保各项资料齐全真实,实现贫困户进出轨迹随时可查、随时追踪,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村户档案资料要能充分印证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村户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内容真实、过程真实、数据真实,防止弄虚作假、编造资料等行为,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二、主要内容
(一)贫困户家庭档案资料。以户为单位建立贫困户档案资料,存放于贫困户内。档案封皮要写清楚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脱贫状态,并根据户内实际情况对清单目录进行如实勾选,贫困户家庭档案资料主要包含4类18项。
1.基础工作方面:包括贫困户帮扶连心卡,《扶贫手册》、分年度家庭收入测算表。
2.精准帮扶方面:包括“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需上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证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代缴)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票据,住房安全等级认(鉴)定表(或竣工验收表),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3.精准退出方面:包括贫困户退出验收达标证明。
4.其他方面: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报销明白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协议),合作社带动协议,入股配股带贫协议(或入股分红凭证),入股协议书、股权证及分红记录表,农业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培训证书,扶贫政策到户到人明白册。
(二)村级档案资料。村级档案资料要体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按照要求分类装档,档案盒标签要醒目清楚,便于查阅;村级档案资料重点包含4类9项内容。
1.基础工作资料:贫困村2018-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村级常住人口花名册、驻村帮扶和结队帮扶花名册。
2.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料(按年度规范):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程序性资料。
3.精准帮扶资料:农村饮水安全花名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花名册,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参保资助花名册,住房安全、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不需改造的危房等台帐,产业和就业扶贫台帐。
4.贫困识别退出资料:贫困村退出程序性资料。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资料。工作队要在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村户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及时规范运转驻村帮扶工作队各项台账资料;驻村帮扶工作队资料主要包括8项内容。
1.文件类档案资料:省、市、县印发的脱贫攻坚文件资料。
2.出勤请休假资料:考勤签到簿、请销假记录、工作队职责分工、轮流值班计划表。
3.学习会议类资料: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议记录、工作日志。
4.工作台账、花名册:驻村工作队工作台账、帮办实事好事台帐、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台帐、群众来电来访记录、帮扶责任人与帮扶户结对帮扶花名册。
5.公示公开台帐资料:督促村“两委”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台账、工作交接清单、工作队经费使用报销台账。
6.总结整改类台帐资料:工作队工作总结、季报表、帮扶单位台账、问题整改台帐。
7.上墙张贴资料:驻村工作队员信息公示牌,驻村工作公示栏,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队内分工,扶贫政策宣传材料等。
8.其他资料:“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村内留存备份,工作亮点,其他阶段性工作台帐资料等。
(四)乡镇档案资料。按照《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和村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分类梳理归档,严格规范管理。
三、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采取全面核查的方式开展。以村为单位,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贫困人口的村实行村村过、户户清、项项核。由镇扶贫站进行业务指导,严格对照规范标准进行脱贫攻坚档案规范整理,实现档案资料分类清晰、信息真实准确、填写规范详细。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加快了广东省贫困县的生产发展水平,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加快了全省脱贫致富奔康步伐。
1.广东扶贫工作的实施及干部培养效果
200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严抓扶贫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着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省委、省政府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等问题,创造性提出这一重要战略举措。这一举措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了一大批具有基层一线党政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也缓解了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迫切需要,意义十分重大。3409个贫困村由3409个单位派出3409个工作组,平均个工作组两个人组成就意味着实现了6000多个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
2.健全干部挂职机制,常抓培训管理效应,把扶贫开发作为培养锻炼机关干部重要平台
自2009年起,3409个工作组进驻了广东省3409个贫困村,集中开展干部下乡驻村行动,以夯实村级组织、发展农村经济、化解社会矛盾三项工作为重点,备受舆论关注。结合此次广东省驻村干部扶贫开发工作的实践经验,我认为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干部驻村长效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要抓好干部驻村扶贫的理念教育引导。以扶贫工作的效果作为考核干部工作绩效的指标,要求驻村干部把群众观念融入干部教育实践中、融进日常工作中,将其作为检验部政治品格和人格修养的重要依据。驻村干部应当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自觉主动与群众交朋友,与群众建立深厚友谊,才能真实了解情况,从而为农村快速发展献策出力。
2.2要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活动长效机制。从实践来看,扶贫开发责任制的落实不仅需要设计科学系统的管理办法,更要加强执行力,由驻村干部因地制宜,针对每个村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而驻村干部的选派及委任措施要具体有效,扶贫开发活动本身的物质保障、组织领导、督促督查、激励约束等要有规定。而扶贫开发的最终成效,关键在于驻村干部的实干巧干和落实到位。
2.3要采取督查、考核、交流、表彰、总结、推介等形式促进扶贫活动的落实,做好驻村干部的督导工作。要创新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和方法,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到制度建设和活动评价中来,搞好活动开展的督导工作,确保扶贫工作取得成效。同时要建立健全活动激励约束机制,将活动成效与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的考核、职务晋升、经济待遇、个人荣誉等挂钩,使活动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各项利益紧密挂钩。
2.4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收集处理。关注群众诉求,要建立完善有效的意见收集制度,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扶贫开发活动中,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各界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收集、梳理、汇总、分析工作,全面进行登记备案,系统梳理,及时研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尤其是难点、重点问题,要会同有关各方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解决方案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
3.选派干部的要求及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
作为扶贫工作的主要执行人,驻村干部起到了帮扶的作用,无论是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沟通水平都达到驻村扶贫要求,而在工作上都应该能独挡一面,而广东省政府针对扶贫工作特别拟定了扶贫工作选派驻村干部的选拔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驻村干部的人选进行优化,加强制度实施过程的管理:
3.1执行选派计划,由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帮扶单位在按要求完成选派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帮扶任务和培养干部的需要,可多选派干部到农村协助驻村干部工作,时间及待遇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2明确人选条件并进行公示。优先挑选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过硬、现任省直处级和市直科级以下,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驻派。
3.3明确选派方式及相关待遇。由帮扶单位按驻村干部选派条件选择驻村干部:对现任驻村干部,基层要求留任且本人愿意的,单位同意后可继续选派驻村;新选派驻村干部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推荐或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人选。完成帮扶任务后,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拔一级职务。驻村干部提拔职务必须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原则上在职数内解决。驻村期间,驻村干部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3.4驻村扶贫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驻村工作方法。
3.5加强组织管理,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驻村干部管理工作。
3.6各级组织、扶贫部门要结合《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和《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帮扶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实行问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任务完成后,各地各单位要对选派干部驻村工作进行总结,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驻村干部。
4.结束语
开展扶贫工作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长期活动,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对一的帮扶,不仅使贫困村改变了其贫困落后的面貌,更丰富了机关干部的基层实践工作经验,提高思想认识、调研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扶贫开发作为培养锻炼机关干部的重要平台,这种一举两得的优化模式将发挥更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