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与风险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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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与风险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G5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2-0105-01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调节基础的重要角色。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是政府贷款向农村倾斜主要途径,农村地区特别是最贫困的农村地区,大多数人都需要帮助。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对新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基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析其风险,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加强识别和化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其次,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觥3て谝岳磁逍庞蒙缡桥褰鹑诟母锏闹氐悖并且始终围绕着这一个机构的扩张,因为在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使改革的效果并不显著。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的涌现这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研究,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的局面,有利于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改善金融服务,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最后,有利于补充和完善中国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目前,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中国有不完整的,有不完善的研究本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问题,通过建立新的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以补充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理论,促进农村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1、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比较薄弱

从我国农村现阶段的现状来看,农村还未建立起较为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与征信管理系统。一方面原本存在与农村的大型商业银行逐渐撤离农村,而现有的正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农村信贷信息记录;另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活跃,并且具有相对较多的信用信息储备,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还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去对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主体进行信息收集。但是,实际情况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息收集还没有完善,没有达到规范化的程度,还没有确立以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市场变化而进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2、在创新性管理的技术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金融机构风险的管理模式逐渐采用完善的模型化风险管理方式,根据数据资料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金融工程技术实现了风险管理的新发展。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成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只能初步运用这些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这对于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与风险化解有着很大的制约。

3、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不配套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之后还需要有配套的机制保障其运行,其运行保障机制应是全方位、体系化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风险防范与制度运行的具体需要来确定,例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机制,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等。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还不配套。

三、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加强对策

1、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准法律制度,以确保新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提供足够的安全服务的能力。为了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我国也制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施工监督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法律依据机构性质,建立了条件,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组位方面编织的形式,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经营原则等。具体的,详细的规定;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相应的权利,责任,风险,为了保护合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益,并使其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获得金融业务的开展法律地位;确定不同的访问方法,建立相应的资本访问数量和结构,明确获得必要的范围和业务类型。

2、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

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监管范建康发展的关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有关低门槛,严监管;一审后推广;增加机构,覆盖面广涵盖:扩展功能强大的服务的方针,以新农村金融机机构信贷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合法性;二,严格监控管信贷。信贷资金投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充分满足县农民,农业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钱出了全县农村的;三是积极支持金融创新。要引用引导和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据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和客户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积极的信贷产品创新,成本和风险的精确计算,合理定价的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持续的信贷支持;第四年实施学分制。现在就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己批准的年度经营逐步开展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加强农村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机制

首先,完善的授权与制衡机制。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营业部、综合部等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高级管理层实行部门负责制,分权制衡;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业务经营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额度。

其次,良好的人才招聘与培养机制。重点考察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品与履历,校园招聘中注重学生的理论分析水平以及个人经验的积累;对新进员工实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并形成来员工一带一的责任激励机制,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掌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最后,严格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理念,并坚决杜绝帐外经营,对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岗位问责制,坚决杜绝为方便顾客或者内部人员而简化必要的操作程序;对于存在的问题组织员工集思广益,进行及时调整面促进业务流程的科学与合理程度。

4、增加相关配套政策的扶持力度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国家正在使用的导频插入大发展时期,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大力支持旨在国家政策在创造一个更加有利和公平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首先,为了发展和完善我们建设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调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对“三农”的财政补贴提高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动新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的担安全系统。抵押品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有限的问题,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以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下乡,鼓励担保侵入性的方式最后,加强不良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理。我们的国家应该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本生产重组或其它手段进行处理,它发出能够提高安全性贷款的释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9-0055-04

一、引言

1956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正式成立,其运营宗旨是通过 “鼓励成员国,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的私营企业成长”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私营部门发展。虽然隶属于世界银行集团,但是IFC更像是一个“银行”而非公共投资机构――IFC的投资并不会得到政府担保,完全由自身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并从中获取利润。因此,IFC较早地通过不同的金融工具与方法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将其融入企业文化、政策设计、组织构架、管理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等各个方面,特别是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经验。基于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IFC比其他向私人部门融资的多边金融机构更注重投资的可持续性。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促成了由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绩效标准以及相关措施组成的可持续发展框架,为IFC开辟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了打破多年来学界以及业界对可持续发展口号式认知的局限,本文将探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IFC商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怎样的作用,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如何影响IFC的财务绩效表现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二、国际金融公司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变革的历程

私人投资领域将环境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开始得较晚,并且对于环境问题的认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停留在“环境保护超出了商业领域范畴,仅仅是为了政治目的”。同样,在时间上,IFC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关注并不占优势。20世纪80年代末,IFC在筛选投资项目时依然以投资回报率等财务指标作为唯一标准;在这一阶段,没有独立的环境、社会政策与流程来管理融资项目,也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的职能岗位。直到1989年IFC才聘请了第一位专业的环境评估师,正式开启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之后,随着全球范围对环境与社会问题的关注以及外部监管环境的变化,IFC针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在理念转变、政策建立、内部职能设置、具体管理工具与措施等多方面经历了一系列变革,最终形成了在国际金融领域具备领先地位的可持续发展框架。

变革历程的重要转折点出现在IFC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即从防御型风险管理理念逐渐向主动寻求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IFC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对投资项目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实际上是以某种合规要求来规范项目,是一种被动的风险防御方式。2001年可持续发展倡议的提出,标志着IFC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2006年可持续发展框架的正式推出,标志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配套政策出台,并付诸实践;2012年IFC最新的可持续发展框架。该框架由环境与社会可持续政策(描述IFC如何致力于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与社会绩效标准(规定客户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责任与角色)以及信息披露政策(规定IFC在透明度与可计量性方面的责任)组成。该框架的核心是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八项绩效标准,这一绩效标准已经成为私人投资部门的最佳实践标准,同时也被公共投资部门所采纳,例如欧洲发展金融协会。

在不断变革与实践过程中,IFC逐渐认识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与经营宗旨的最好方式是“在商业规则下对私人部门借贷行为中,传播以及实施IFC解决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专业能力,从而有能力在高风险区域获得盈利;增加IFC金融服务附加值,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激励员工,留住人才;消除贫困与帮助私营部门发展。”

三、实证分析设计

(一)研究方法

本文旨在探讨IFC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与企业成长(财务表现)之间的关系,采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utoregressive Distributed Lag model, ARDL)进行分析。

[CFPt=α0+i=1mαiCFPt-i+j=1nβjESGt-j+ρtControlVariablest+εt]

[εt?IN[0,σ2ε]] (1)

其中CFP表示财务绩效变量;ESG表示环境与社会风险衡量指标;Control Variables表示控制变量; m、n分别是CFP与ESG的最大滞后期。

ARDL模型由佩萨林和申(Pesaran和Shin)于1996年提出,在之后一系列研究成果中得以推广。ARDL模型的出现为研究变量之间长期关系提供了有效工具。该模型的优势在于,相较于标准的协整模型,ARDL模型不需要各个变量的时间序列一定是同阶单整,即便样本量处于非平稳状态,都可以用ARDL模型来检验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并可以得出有效一致的估计结果。

(二)数据样本

1. 环境与社会风险衡量指标。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度量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这一难点被国际金融公司所建立的项目评价体系所化解。IFC独立评估小组(IEG)及时、无偏向地对该公司投资项目的发展成果进行评价。IEG在项目周期的各阶段对发展成果进行实时跟踪、独立测评,采用27个指标对项目的环境与社会绩效进行测评,所得结果如图1所示。

数据来源:国际金融公司年报(2006―2014)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00―2005)。

图1:国际金融公司环境与社会绩效评分

2. IFC财务绩效衡量指标。当前,用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可以分为两类:市场类收益指标和会计类指标。其中,市场类收益指标主要基于资本市场的交易数据,反映对股东的回报。如果采用市场收益指标来检验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必须考虑市场有效性问题。如果企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确实能够改善企业财务绩效,那么关于企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信息一旦传递到一个有效的市场时,该企业股价应当迅速发生变动。因此,市场收益作为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适用于采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可持续发展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会计类主要基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反映整个公司的经营成果,而不仅仅从股东角度出发。此外,本文旨在探究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行为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长期关系,因此,本文采用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在企业众多财务指标中,根据格里芬和马洪(Griffin和Mahon)对相关文献进行的梳理,本文选取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资产收益率(ROA)作为主要财务指标变量。

3. 控制变量。控制变量是指可能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影响的不可或缺的变量。本文选取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其中,总资产取对数(LNTA)表示IFC公司规模。在规模效应理论支持下,通常认为公司规模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是正向的。资产负债率(DTA)是企业调节财务管理的一个杠杆,是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文财务绩效指标与控制变量均可以从IFC年报中获得。

四、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一)模型检验与估计

首先,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根据单位根的ADF检验,ROA、LNTA、DTA3个时间序列均是非平稳的,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寻求这3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协整秩的检验结果表明,存在唯一一个线性无关的协整向量,也就是说存在唯一协整关系。

鉴于样本数据量有限,根据不同滞后期回归后调整的可决系数、AIC、SC准则等,得到滞后期数为3, ARDL模型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财务绩效之间的长期协整关系如下:

ROA=1.721+0.182LNTA+0.155ESG+0.357DTA (2)

(15.87) (6.85) (3.21)

[0.0527] [0.0247] [0.0084]

由于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RDL)引入了被解释变量的滞后期放在方程的右边,所以需要对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进行LM检验和White异方差检验等,结果显示,残差序列不存在异方差且接受无自相关的假设(结果见表2)。因此,上述回归结果具有可靠性。

(二)结果讨论

首先,根据长期协整关系以及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结果可以确定,IFC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财务表现具有正面作用(协整方程中ESG系数为正);其次,DESG当期与DESG滞后一期对DROA均呈现出显著负向作用; DESG滞后二期对DROA呈现正向作用,但是统计结果并不显著;DESG滞后三期对DROA呈现出显著正向作用。也就是说长期来看,IFC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以及实施措施对其财务绩效的表现具有正面影响;然而当期以及滞后一、二期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财务绩效的正面作用不显著,甚至出现了负面作用,直到滞后第三期才呈现出对企业财务绩效的正面作用。这一结果是容易理解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需要耗费公司资源,特别是对具体项目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在短期有损直接经济利益,即表现出对财务绩效的负面作用。长期而言,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实施,全面提升IFC的风险管理能力、人员专业化程度等,这些方面的改善都增强了IFC运营的“软实力”,这种“软实力”的增强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难以在短期的经济利益中显现,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经济显现正面作用在时间上会有一定的滞后。

五、小结

本文通过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来探讨国际金融公司实施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与财务绩效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相关关系,以及前者将对后者产生怎样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到,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措施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为正,而且这种影响是显著的,这些措施在短期内或许是增加成本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其对自身企业的管理、员工的培养,特别是重视对合作企业的帮助,都有利于其财务业绩的提高。特别是,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多发生在发展中国家,面临投资环境复杂、项目技术难度大、需要克服困难多等一系列复杂情况,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的建立、实施对项目融资的成功是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此外,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的不断尝试和实践,已经使得国际金融公司在全球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为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在国际项目融资中,国际金融公司的参与常常被作为一种项目可行性的标志,这是自身品牌价值的体现。

综上所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由内而外地提高了国际金融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对内,打造自身深厚的专业基础;对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及增加公司附加值。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相关措施翔实规范。加之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及其特殊角色,使得其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借鉴价值。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银行相比,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国内商业银行尚未从理念上真正认识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往往只是将其作为口号或者仅仅是为应付监管层面要求而设立的,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具有可行性的措施。

本文的研究初衷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内部来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措施。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IFC财务绩效的长期正向相关关系,对商业银行是一个重要的激励。虽然短期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确实增加了成本,对企业财务业绩具有一定负面作用,但是这些成本并不是沉没成本。对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提升品牌价值从而获得长远利益具有显著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整个业务流程中,从而增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1]IFC.1990 Annual Report 1990,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Washington,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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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FC.1998. Annual Report,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Washington,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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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IFC.1998. Procedure fo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eview Of Projects,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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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当人们还没有从十年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的噩梦中完全解脱出来的时候,又陷入了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的一场规模更大、影响更深远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漩涡,如何才能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预警再次成为近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最关心的话题。正在快速融入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我国,当然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

关于“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目前更没有统一的界定,笔者认为“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应该是政府应对金融风险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系统( 包含了内部组成关系) 。具体来说它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包括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先进的预测设备等要素;二是有一个符合国情的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三是预警结果付诸实施的各项配套措施与制度安排,包括信息披露规则、职业道德水平、管理机制、各种应对措施、相关配套立法等。总体来说,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最终目标是主管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保持科学、合理、畅顺的相互关系,能对金融风险及时准确地进行预测,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各相应工作部门就能够各就各位,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协同配合,从而能够高质高效地化解和应对面临的金融风险,从而实现防止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的目标。

二、我国现行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1、金融风险预警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风险预警的基础工作难以开展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组织或者机构对金融风险预警进行系统的监测、协调和研究,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的建立涉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相关的经济综合部门如发改委、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但是缺乏一个将这些部门的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机构。同时,由于职能的不同,人民银行、各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也不够畅通,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在既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机构来进行协调,又没有金融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的背景下,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等工作的开展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也就谈不上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早期系统的预警了。

2、缺乏一个全面覆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警指标体系

引起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可能有来自于商业银行系统,也有可能来自于股市;既有可能来自于债务危机,也有可能来自于外国金融危机的冲击等,虽然各部门均建立有符合本行业特点的预警指标体系,但是,有可能会出现从各部门看来影响和冲击不大,整体影响却比较大的情况,如果有一个全面覆盖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那么对金融风险做出的预警可能就会更为准确。

国内已经有不少学者对预警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研究,其一是唐旭等,他们通过对预警方法、指标、模型、制度安排与管理信息系统几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提出了建立中国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构架,该架构应该说是比较完整和全面的,但是有些指标的数据在我国目前还难以获得,要利用这个指标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难度极大;另外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是陈守东、杨莹和马辉等,他们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泡沫风险三个角度选择16个指标作为度量金融风险的原始指标,通过因子分析得到反映宏观经济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和企业融资风险的三个公共因子,但是该指标体系的不足之处是指标偏少,预警效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建立一个全面覆盖的预警指标体系刻不容缓。

3、金融风险预警信息不够细致准确,反映不够灵敏

我国金融市场统计体系在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后,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主要侧重于对市场总体概况的描述和对市场运行若干重要方面的分类统计,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的支持作用比较有限,远未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准确、有意义、及时且具有透明度”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监管当局及时发现金融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4、缺乏对资本流动的有效控制手段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几年饱受游资冲击之苦,但是在对游资流动的控制上,效果不明显。自2003年开始,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大量国外投机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我国,使得外汇储备的规模急剧扩张,同时,也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内信贷资金的流向监控不到位,导致大量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加剧了泡沫经济的风险。

5、缺乏相应金融风险预警的纠偏措施

目前,我国各部门应对金融风险的前期准备不足,只有当风险发生时,才会想到怎么去处理这些问题,这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预警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机会稍纵即逝,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建立有一套完整的金融风险纠偏措施,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就有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构建我国全面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构想

1、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使得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的统一协调,建议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体系风险预警等相关事宜。因为商业银行是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地,因此可考虑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成员组成可以考虑三个部分,其一是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统计局、海关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内人士与学者的提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和不断完善相关的预警机制,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其二是金融业界人士,他们具有非常丰富的实际市场操作经验,他们每日都在市场工作,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市场实况,对金融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其三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他们一方面可以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还可以协助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机制的设计。

2、构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构建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目的是提高对金融风险预警的可操作性,有效预防潜在的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一般来说,一个开放型国家的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不健康、银行坏账累积、泡沫经济、外资冲击、债务危机等几个方面。

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既要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又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要能对短期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又要能够对中长期的风险进行预警,这里,笔者试图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进程不断加快的特点,根据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设计基于全面开放条件下满足我国金融业健康运行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在选取反映金融风险的指标时,我们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和数据取得的可能性,遵循指标体系小而精的原则,从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体系、泡沫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以及债务风险等五个方面,选择了二十二项指标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见表1。

3、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

除了设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全国的总体金融风险预警外,还应该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在此基础上,实行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不同层次的预警系统所构成的垂直型监测预警,即由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的宏观预警系统,各大区人民银行、银监局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组成的区域性中观预警系统,由各市级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等组成微观预警系统。这种垂直型系统符合我国现行的经济金融管理体制,操作起来较为方便。

具体说,宏观预警系统主要负责对全国金融系统的宏观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系统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层和微观层监测系统的各种信息,对其进行处理后将防范金融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及时传输出去。中观预警系统是通过建立与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相衔接的区域性系统,具体负责本辖区金融体系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接受宏观预警系统的领导和管理,对辖内中心城市各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督控制和咨询服务,传递上级各种决策和措施。微观预警系统的职能是根据上级各部门的预警监管指令,加强对基层金融状况的早期预警,及时提供科学的预警信息。将三级预警系统构成网络体系、协调动作,实行垂直的风险监测预警。

4、建立反应灵敏、渠道畅通的预警信息系统

建议在现有的统计体系中逐步增加描述市场总体风险和金融机构风险的指标,一方面使得整个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完整,另一方面也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供更有力的信息支持。应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报表上报制度和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制定严格的监管数据采集内容与格式、采集方式与方法、采集渠道,以及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性的措施。金融机构所上报的资料,必须经过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的审计,如发现金融机构有蓄意拖延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管部门将给予其重罚。

5、广泛开展国民风险教育,培育风险意识,提高全体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金融市场充满了各种风险,尤其是在我国,金融市场还是一个正在兴起的新兴市场,各种交易制度、交易程序还极不规范,市场价格经常大起大落,波动性强,投机性强。因此,加强风险教育,培养理性投资行为,减少投资风险,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和增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承受能力。

6、加强对游资流动的监管,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虚拟经济产生于实体经济系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系统而存在,但是,游资的泛滥容易造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严重背离。例如,游资的进出会造成汇率波动,如果入境资本不能被经济系统吸收,则会转化为外汇储备,迫使国家扩大基础货币发行量,诱发通货膨胀。同样,虚拟经济系统中的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国际游资的监控,防止大量投机资金通过各种地下渠道进入我国,冲击我国的经济和金融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资金尤其是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严格控制信贷资金盲目进入股市和楼市,防止形成泡沫经济。

7、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建立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尽快完善与风险处置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对合并、重组关闭的金融机构制定减免法律诉讼费、财产过户费及税收优惠政策,为及时处置风险创造条件。对亏损较为严重、流动性非常差的金融机构,由中央银行暂时接管,通过注入资金、内部整顿,使内部问题解决后再令其重新开业。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充足率为主线的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对于出现支付困难,但还没有到破产、需要重组或者关闭程度的金融机构,可以由中央银行直接提供低息贷款,以解决威胁银行安全的支付能力问题,或者由存款保险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度过难关,或者由规模较大的银行救助小银行。

近年来,中银信托、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投等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关闭或破产,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样本已增加,应有系统地分析不断出现的问题金融机构的财务资料,指出导致其发生问题的原因,以作为预警纠偏的样本。

8、加强金融领域里的国际合作,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动向

为了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活动,使自己的利益在这些组织的规章和国际金融秩序中得到承认和保护。就我国而言,要加强与日、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性金融组织和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相互沟通机制和对话机制,加强同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流,关注国际投机资本的动向,监控任务必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组织。密切关注和跟踪观察世界各国正在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科学评估各国的金融风险程度及其对我国的影响,严密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的风险状况,严格监管国际金融风险输入我国的途径、方式和方法。一旦波及影响过大,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负面影响尽可能降到最小限度。

当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还要考虑我国的特殊情况: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秩序和金融危机防范与治理的一个要点是在国家内部加强金融规范,以确保更高的政策透明度和监督能力,并能凭借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在关键之时及时采取校正措施,在关注加强防范国内金融风险的同时,必须更加注意防范外来风险。

本文是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开放条件下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0sk076zd)的阶段成果。

参考文献:

[1]唐旭.论建立中国金融危机预警系统[J].《经济学动态》.2002(6)

[2]陈守东、杨莹、马辉.中国金融风险预警研究 [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7)

[3]董小君.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J].《金融时报》.2004年11月16日

[4]步新.金融风险的成因与防范对策[J].《甘肃金融》.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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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随着信息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科技在给小微金融机构中带来作用的同时也不断增加了信息科技风险,给小微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挑战。当前,小微金融机构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水平还比较低,如何有效控制与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是当前小微金融机构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2 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所面临的风险

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指的小微金融机构在运用信息科技的过程中,因技术漏洞、管理缺陷等人为的或自然的原因而造成的问题或危机。在当前信息技术与银行业务深度融合的情况下,信息科技风险事件涉及的范围广、程度深,给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尤其在小微金融机构中,信息科技风险带来的损失更为严重。

3 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较低

从现状来看,我国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以银行为代表的大部分小微金融机构缺乏专业化的信息资产风险管理机构,缺乏系统的信息系统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及监督、绩效评估工作,领导者与风险管理部门无法实现对风险管理的有效监督。另一方面,小微金融机构对信息科技安风险管理的工作仍停留在定性的层面,缺乏对信息技术风险管理专业的定量分析。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IT风险管理手段仅停留在制度检查层面,缺乏技术支持,对风险管理的预防措施有限,对风险管理的技术控制难度大,其信息系统的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

3.2 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存在隐患

从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情况来看,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方面,机房管理滞后,在我国小微金融机构的机房中,存在着防水火及供电不达标的问题,且缺乏相应的防雷系统、门禁系统等,机房安全管理严重滞后;另一方面,网络运行安全性不高,由于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及业务都处于数据集中的状态中,这样就给金融机构网络的稳定性及通畅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在小微金融机构中,存在未按监管要求配置主备通讯线路的现象,容易导致营业网点出现业务办理受阻的现象,致使信息科技风险隐患增加。

4 应急处置能力低

信息系统的集中及数据爆炸式的增长使金融机构的应急处置面临巨大的挑战,尤其对于小微金融机构来说,其应急保障机制更为落后。在我国小微金融机构中,一般都设有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但对于预案却缺乏相应的应急演练,在系统发生紧急事故时,无法对问题实施预案应急措施。其次,部分小微金融机构的系统应急预案覆盖面笼统,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另外,风险管理的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较低,对重大信息科技风险的应急执行缺乏有效性,导致风险损失增加。

5 加强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对策

5.1 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能力

小微金融机构要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水平,首先应该提高其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的能力,因此,小微金融机构有必要建立三个机制。

第一,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保障机制。金融机构领导者应该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构的和岗位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出安全检查、风险监控、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信息科技风险管控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并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

第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小微金融机构应该在充分分析信息科技风险对金融机构影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和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制度,将风险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报告机制,使信息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紧密联合起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评估与预防能力。

第三、信息科技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小微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信息备份、灾难恢复及业务连续的管理,对应急预案要加以培训和演练,将应急和灾备工作从技术管理层面提升到全行工作层面,以提高应对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团队应急能力。

5.2 加强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加强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安全水平,进而有利于降低信息科技风险。小微金融机构应加强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投入,重点加强机房消防系统、防雷系统、UPS等的技术投入,完善机房基础设施并完善机房管理制度,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系统设备故障的预测与报警。并设立专门的技术设施检查维修小组,负责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3 强化金融交易监管

随着金融环境与金融交易方式的变化,信息化的金融交易也带来了一定的信息科技风险,小微金融机构应该采取措施强化金融交易监管。

一方面,要加快网络金融安全立法进程,制定金融安全政策和标准,成立对应的网络金融安全管理部门,指导网络金融的发展,并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另一方面,要建立跨部门的现代化信息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对金融机构业务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还应该借鉴国外的网络安全管理模式,建立适合于我国小微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的网络框架,以实时的监管小微金融机构业务,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5.4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和岗位管理

相对于大型及核心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岗位配置明显落后,小微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的投入,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信息科技人员,并对原有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管理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增加对信息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等岗位人员的配置,以完善职责分配,落实岗位制衡。最后,完善相应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科技风险审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整体上提升小微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水平。

6 结束语

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工作中,小微金融机构要从安全制度建设及技术手段上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在全面、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中,将信息科技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进而才能保证小微金融机构得到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文雄.发展银行业信息科技 风险管理意识须先行[J].中国金融,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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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1)金融企业主体缺乏严重的金融危机防范意识。现代企业的对金融危机的认识不清,严重缺乏金融危机意识,不能够对自身周围的危机环境进行正确的分析,造成企业主体的危机防范措施不能够落到实处。(2)普遍存在错误的风险管理理念。下表1详细列出我国目前存在的不同错误风险管理理念。

二、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管理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在发达国家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银行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在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所有风险,承担遇到风险的底线是银行的全部资金。我国的金融体制管理还不是很成熟,许多大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的商业银行,他们对于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但如果有风险,肯定就会有最终承担者,二者缺一不可。我国金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最终导致的后果由国家资本取代银行资本,承担金融管理中的风险。(2)金融机构管理的内控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构架不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管理内控体制虽然近几年得到了一些改善,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远远不够,而且不足以使我国自己灵活应对管理风险。所以我们要想使得国家的金融事业更上一层楼,就必须的先健全金融机构管理的内控体制,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构架。(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工具匮乏。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是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可以使风险能够在金融主体间进行配置,但是我国现在的现状还不足以拥有衍生金融产品市场。(4)对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量化过于落后。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我国目前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大致还停留在资产。(5)缺少现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人才。由于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是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学科。一方面,它是以现代管理学、金融学、经济学、数量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为基础;另一方面,它还引入了系统工程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这就对工作人员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们急需的就是大批的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

三、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对策

(1)明确金融机构管理风险承担主体。就金融机构管理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我们应该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明确风险承担主体,重视金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我国金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最终导致的后果由国家资本取代银行资本,承担金融管理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特点,使得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层非常重视金融风险,但是对于微观金融主体的金融风险管理意识相对淡薄,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因此,目前最紧迫的事情就是明确金融机构管理风险承担主体。(2)健全金融机构管理的内控体制,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构架。(3)增加风险管理工具。从我们自身来说,必须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增加自己的风险管理工具,拥有我们自己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4)改革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量化,提升量化能力。什么时候都是技术第一,有技术就有能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技术一般有内部评级和资产组合管理。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风险业务特点,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度量方式。改革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量化,提升量化能力。(5)培养现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人才。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说,必须继续加强教育,培养一流的人才,我们才会在未来的金融市场中更加有竞争力。

通过对我国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概念的了解,以及我国金融机构管理现状以及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探究,得出了我们对于国内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今后该有的应对策略。这些策略的有效实施将会使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更加有效,更能有利于国家金融事业迅速发展。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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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与合规风险的内涵

“合规”一词在中文词典中找不到有关解释或定义,单从字面上解释, “合”的字义为不违背; “规”的字义为法则,章程,标准,合规也就是合乎规范的含义。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文件。文件引言对“合规风险”的表述为:“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的有关准则,以及实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指引中对合规和合规风险的定义是:“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二、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银监会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包括农村合作合作金融机构在内的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启动了合规建设,注重和加强了对合规风险的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合规建设推进年等活动的开展,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表现在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初步搭建,高级管理层的合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内控合规制度逐步完善,台规文化开始形成。但也不客忽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合规风险菅理工作才剐刚起步,存在着合规风险意识淡薄、管理资源有限人才匮乏、合规部门独立性不强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差的问题,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与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需要、与管控风险的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合规文化缺失。由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原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处于过去传统的经营和管理模式中,从高级管理层的高管人员到分支机构的一般操作柜员,对合规风险的理解还存在模糊,“合规从高层做起”、 “全员主动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先进的合规理念还没有得到深入贯彻,没有自觉地把合规风险当做一项重要风险源去管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合规管理力量不强。一是大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按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成立专职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仍由风险管理、审计稽核或监察保卫等部门承担,以安徽省联社为例,截至2009年5月末,辖内只有24家法人行、社成立了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占全辖法人机构数量的28.9%,占比较小;二是从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管理力量单薄,表现在合规管理部门专职管理人员达不到要求,分支机构层级设置的合规风险管理岗位多数为兼职,以某县联社为例,专职合规人员仅有1人,占全体从业员工的比例仅只有0.35%,专(兼)职合规风险管理人员也只占全体从业员工的10.6%。从事合规风险管理的人员数与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配备的合规管理人员大多是信贷、审计、监察等部门中的岗位轮换人员,未接受过合规风险管理的专业学习与培训,缺乏合规管理应具备的水平、资质、经验和能力。

(三)合规管理工作的独立性不够。表现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定位不准,职责不清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只是充当了业务部门、审计稽核部门等防范操作风险的一个“替补”(身份),所从事的工作只限于在制定制度、参加内部审计检查、信贷责任认定、反洗钱等方面。由于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层级的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多为兼职,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自身仍参与操作与经营,形成了经营者对自己经营合规性进行监督的局面,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大打折扣,难以发挥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作用。

(三)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较差。一是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实质尚不具备,独立于其他检查的合规风险检查机制尚未建立,独立检查尚未开展,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合规检查较少,对一些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受到所属业务部门或机构负责人的干扰或影响,达不到合规风险管理职责的要求;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合规风险管理技术的认识和应用尚在起步阶段,合规风险管理的方法与手段落后,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识别、监测、计量、控制技术严重缺乏,远达不到监管要求;三是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审计稽核、风险管理和监察等部门尚未形成资源信息共享、沟通合作、协同配合的机制。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建设,建立独立商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结合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成立专司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力量,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铺设到分支机构等业务经营的一线,设置合规管理的专门岗位,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独立于所在经营机构和经营的业务,彻底改变由经营者对自己经营的合规性进行自我监督的现状。同时,把稽核审计部门的职责扩展至合规风险管理的审计。由审计稽核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手段。科技进步是推进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改进合规风险管理的方法、技术和手段,在进一步完善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适时引进或开发合规风险管理技术系统,可考虑借鉴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合规风险管理的技术含量,运用科技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监测,及时发现合规风险线索,完善合规管理工作程序,提规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三)加快合规风险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员工中选拔懂得金融、财务、会计、法律等知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合规风险管理岗位,鼓励现有在岗人员通过自学、培训等途径提升素质;二是招聘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为合规风险管理培养后备力量;三是选拔派遣骨干力量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规管理部门挂职或进修,学习他行先进的合规管理经验。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四是和监管部门实行互动和对接。参与监管部门的台规风险检查,分享监管现场检大案例信息,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台规管理人员的资质、经验、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五是加大省级联社等行业管理机构对合规风险管理的指导与培训力度,拓宽培养合规风险管理人才的途径,造就一批活跃在法人行社的合规风险管理队伍,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提供组织和智力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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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日益激烈的竞争,导致了流动性风险的加剧,表现在存贷款比例增加,资产流动性变差等,因此对流动性风险的防范要从多方面考虑。本文将针对金融运行的经济状况和金融运行的风险隐患等方面分析,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特点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力求保证区域内金融运行稳定。

一、法人金融机构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原因

(一)引发风险发生的根源

“盈利性”和“流动性”是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矛盾,若金融机构存有大量高流动性资产,虽然可以相对减少流动性风险,但是也相对减少了金融机构的收益。通常,银行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当然倾向于持有更多高效益、低流动性的资产。

(二)对风险的管理制度滞后

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对流动性风险的意识比较淡薄,机构内管理者缺乏足够明确的战略管理策略,没有健全的理论指导,管理较为随意,不利于管理制度的构建。第二,没有系统的指标衡量流动性风险,预测水平低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状况考察时,仅仅是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比例指标,很难全面准确的反映具体情况。第三,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方式较为滞后,缺乏实际有效的指导意义和约束能力。

(三)金融环境欠佳

目前金融市场受到各类因素的制衡,机构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导致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增加,一是体现在较差的社会环境,很多企业在破产、改良机制的时候,都会故意架空银行的债务,导致银行的贷款大量沉淀。二是体现在未建立失信惩罚机制,目前除中国人民银行之外,没有金融机构开展信用黑名单制度,没有相应健全的信用机制对恶意逃债现象进行约束和惩罚,这就造成了有很多贷款机构和个人失去信用。三是体现在地方保护原则,银行收贷执行率过低,助长了失信行为蔓延。

(四)资本杠杆比率高

适宜的资本杠杆比率会是金融机构用自由资金抵抗流动性风险的重要保障措施,但是近些年以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虽然也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其速度远不如存款增长的速度,资本杠杆的比率逐渐升高,自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逐渐下降。在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时,已经完全不能用资本金充足率来对安全性进行衡量。

(五)信贷资产的质量偏低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较少,信贷业务是其主要的经营业务,所以信贷质量是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不良贷款若是占据过高的比例,会使得全部资产缺少流动性和弹性。

(六)业务创新能力较弱

由于地方金融机构以存贷款为主要经营业务,存款成本面临着不确定性,会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筹措能力。在资产定价能力不足和风险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贷款收回能力降低会导致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头寸不足,提高流动性风险。

二、防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风险意识的管理

要正确处理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三者的关系,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运作中一个永恒的话题,地方中小型银行应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牢记流动性风险第一的思想,要在经营的过程中力求稳健发展,再求得快速增长。在确保银行资金正常流动和安全的情况下,再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日常对流动性安全的监管措施中,要强化风险管理方面的调查、统计与预测,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预见性,要不断加强科学决策,加强统一协调的能力。

(二)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应该在金融机构内部专门设立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统一管理的制度与政策,让专业人才管理,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成,在实际的工作运行中不断完善制度计划。管理人才要与金融机构高管保持交流,保证流动性管理的目标,调整有效的机制,满足流行性的供给,避免流动性头寸不足。

(三)实行贷款风险管理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策略,掌握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要充分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指出的要求,减少对热门行业和高风险行业的贷款集中度,严格控制相关企业贷款风险,遵守分散性、短期性、稳定性与差异性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更新信贷资产的方式和品种,推行风险五类贷款准则,同时兼顾审贷分离制度,确保新增加的贷款能够安全运行。

(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要确保几项原则:第一,要制约资金来源的运用,存款是金融机构最为主要的资产来源,通过合理的制约和控制有助于银行自觉做好资金组织工作,根据资金总额和各项业务所占份额,实行主动的资产管理,就要在资金运用放贷之前做好预算工作,做到综合统筹,合理的配合资金运用比例,防止超负荷的问题发生。第二,要确保负债期限和资产期限协调对称,让资金在利用率、规模配置等方面有合理的匹配,促使资产和负债保持较为均衡的状态。坚持这些原则,会使金融机构充分实现良性的资金运转,加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对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银行自身发展的风险预防机制,要逐步对单个机构与整个行业,甚至是区域内的行业链条进行综合的评价,同时要促使金融机构自主进行序列性趋势分析,进行纵向和横向的综合比较,这样才能有效率的指出不同方面存在的风险预警,有效提升和维护区域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参考文献:

[1]张秀文.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研究[J].财政监督,2012(10).

[2]阮晓明,李晓丹.试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的流动性风险管理[J].云南电大学报,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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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效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和经验艺术的结合是现代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实践中的必然。在现代金融风险管理中,完整的风控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我们的风险管理体系还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稽查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清楚地界定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的风险限额和定义,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

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首先是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一个有效的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工作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极为重要的,它必须能够制定风险管理的方针大略。同时还是要建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另外,首席风险官(CRO)的设立是有必要的,但不应该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先上,没有条件的可以晚些上,否则,即使安了个CRO的头衔,没有履行CRO的职责,充其量还只是风险经理的作用。

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也是必不可少的,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在董事会授权下工作。它可以独立于金融机构任何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审计稽核工作,掌握业务风险的第一手资料。另外,建立风险经理制度,风险经理有较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掌握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能够熟练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是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一线人物。

最后,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化很强、复杂程度很高的工作,需要有一批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与技术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使风险监控职能得以有效发挥。每一个人都需要经过系统培训,不仅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相关的技术,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汇报使其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关键之一,是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能否真正发挥控制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由多层面构成的严密的内控系统,以便为企业和员工设立一套完整的内在和外在行为约束机制,为各部门建立逐级监督机制和自控组织机制,并根据内部控制的管理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机构、职能设计,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控制系统。

目前,国内部分金融机构缺乏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在对各分支机构及部门的管理上授权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出现滥用权力,滥授权现象,有些部门身兼数责;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职责不清,内部权责脱节,内部核查走形式,减少和预防差错的能力被消减。由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同时部门设置上交叉重叠,致使遇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甚至形成内部的侵吞、挪用等时有发生。

因此,金融机构必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这是金融机构微观运行的基础。金融机构的宏观经营目标,要靠各个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来达到。因此,金融机构应当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订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并按照不同的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

要实施有效的、权威的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制度。这是金融机构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内部核查制度是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一种不间断的连续检查制度,即每一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对上一环节工作准确性的核查,它不同于独立的事后内部稽核。稽核部门必须要独立行使内部稽核审计职权,成为有执行权的权威监督部门。它们不仅有权检查、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且有权对不遵守、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从而使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不流于形式,得以贯彻实施。

运用先进科技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论我们如何制定和完善各种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措施,计算机实时风险管理系统仍然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有效的风险监控不可缺少的高科技工具。否则,有效的风险管理将只是一句空话。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高效的计算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先进的数理统计风险计量模型和系统,针对金融机构在各个业务层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带来的不应当仅仅是全新的技术应用与用户体验,更可以带动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理论的创新。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既能够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行业标准,计算大多数交易市场产品的最复杂的投资组合风险,又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国内的期货期权产品组合风险;既可以实现交易后的实时计算,又可以延伸到交易前的风险控制;既能够计算交易的市场风险,又可以计算信用风险并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高素质人才与风险管理文化

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人是管理的关键。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含量高、技术性强,它要求企业从事现代风险管理的人员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技术,而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且需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加快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并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建立一支现在的后备军、未来的主力军,是国内企业在将来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下有效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风险管理文化也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因素,我国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因此不能适应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理机制受到疏忽和冷落,大量金融案件发生。这些案件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和程序,而是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和程序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后记:面对风险,永远要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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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特点1.目前国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发生范围广。农商(合)行存贷款、银行卡、财务管理等所涉及到的所有业务流程都可能发生操作风险,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乡镇都有可能发生操作风险。2.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操作风险表现形式多样。(1)内部欺诈风险。员工因放弃职业道德,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造成的风险。尤其是一些“要害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成为其作案的主要方式。(2)外部欺诈风险。员工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被客户用欺诈的手段利用,给银行带来潜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外部人员诈骗、黑客侵入计算机等形式造成的损失。(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1.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不完善。尽管许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初步建立了形式上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工作中“三会一层”及相关委员会只是形式上存在,没有很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2.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方式效果差。从国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涉及的操作风险分析,内控制度不完善,是大量违规经营和操作风险积聚的直接原因。目前存在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混乱,在发生案件风险的情况下,往往只是处理案件当事人,那些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从而造成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差,在某种程度上积聚了风险。3.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落后。国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技术还比较落后,过分依靠内部审计而忽略外部审计。操作风险的识别还不够全面和准确,风险评估计量的手段落后。4.人员构成不合理,风险管理人才匮乏。人员素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关键,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人员在业务素质要求方面还达不到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为操作风险埋下隐患。

构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有效的操作风险组织体系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组织结构是“一级法人”下的总行—基层营业机构管理体系,由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承担最终管理责任的操作风险防御体系,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的客观情况,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应该是总部集中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防御体系可以划分为六层:第一层:基层层面。银行金融机构基层组织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前沿,对操作风险的生成和管理负有主要责任。第二层:起支持作用的部门,是业务部门开展经营活动的支撑,对操作风险发挥着重要的事前防范作用。第三层:风险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和分支机构在内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操作风险的政策及管理流程加以贯彻落实。第四层:内外部审计。主要侧重于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管理政策、组织结构以及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第五层:董事会。在“一级法人”管理体系下,董事会对操作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要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内审部门不应直接负责操作风险的管理。第六层:监管者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两者分别通过监管制度、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加以关注和制约。(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1.制定个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手册。组织人员从现有的柜面业务风险点着手,制定涵盖相应全部现行的业务流程,风险点等的个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手册。员工能根据手册速查,了解某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方法、依据,以及发生某种操作风险后,应该如何处理和向上汇报。2.制定新型的柜员管理制度。新型的银行柜员制度是指建立在前台操作系统基础上,覆盖全部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的柜员管理制度。3.深化流程整合,提升服务质量。组织人员根据最新制度要求,对业务处理手续进行规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简化前台操作。(三)建立完整的操作风险内部管理体系1.转变管理理念,将零售业务管理从规范化等级管理向风险等级管理转变。按年对分(支)行和零售网点进行风险评级,按行、按点建立风险控制档案,将全部零售网点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差别化管理,对分(支)行零售业务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2.建立风险档案管理体系。将重点建立对基层营业机构的操作风险档案,并对基层营业机构的操作风险档案进行综合管理,分析运用风险档案,积极对风险档案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分类和分析。3.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设置专门的损失事件岗。建立风险损失数据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有力的模型化实证分析,将提高管理者在内控过程中制定管理政策的有效性。4.建立对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状况的分析、报告、持续改进及风险提示机制。基层营业机构应及时上报辖内的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分析报告,总行积极对风险档案、业务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向网点下发风险提示,提示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四)建立完善以柜员考评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风险津贴与业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分配员工薪酬,按业务的复杂度和贡献度设定权重,计算柜员的业绩积分,对柜员的业绩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以岗定酬、升岗升区,充分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利用资源,提升网点综合竞争力。(五)加强前台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系统中存在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完备性直接决定了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系统中断、出错乃至遭到非法侵入等而导致操作风险事件的概率。加大系统的科技投入,加强系统开发和升级以及后续的运行维护管理能使之能更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六)构建良好的操作风险文化加强操作风险制度文化建设是当前的风险文化的重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文化建设刚刚起步,培育操作风险文化是一项长期的目标。操作风险制度文化建设是指银行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本文作者:李平工作单位: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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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相比城镇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存在盈利空间小等问题。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经济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普遍较小、农村经济边缘化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改革推行力度的加大,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村金融的资金供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但是从整体水平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资金规模上看都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市场自由化的趋势也愈加明显,很多金融机构都将发展方向转向了尚未完全开发的农村金融市场,这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来说是一重大机遇,但是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金融机构的发展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农村金融市龅某ぴ犊焖俚姆⒄咕哂兄匾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是:首先通过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描述其发展规模及特点;进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展的建议。

一、金融市场概念界定

(一)金融市场相关理论

金融市场的理论发展可以追溯到肖和麦金农学者提出的关于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理论基础,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通过结合肖和麦金农对于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体制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待完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可以结合农村市场自身的发展特点制定和不断调整金融发展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水平,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风险管理相关理论

与金融风险类似,农村金融风险指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不确定的因素从而可能会对农村金融资产造成损失的潜在可能性。通过分析并且制定一系列措施规避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民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对于解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针对这一点,我国政府可以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特点对金融产品进行针对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覆盖范围。同时对于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如农村资金供给和金融产品的研发等,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1.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背景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农村居民的收入有限以及对金融机构了解的匮乏等一系列因素共同导致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复杂背景。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翻盖了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格局还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当得到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能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

2.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首先表现在金融机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自从2006年我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放松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以来,社会各部门都大力倡导遵循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鼓励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近年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村镇银行的网点数量截至2014年末已经超过3000个,并且保持相对较快的发展速度。相比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速度相对来说较为缓慢,两者数量合计为63个。但是总体来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保持着相对较快的发展速度。

其次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的结构呈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像银行理财、支付等服务都是重要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主体。为了适应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满足金融机构本身的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民的真正需求推出相应服务。就拿村镇银行来说,产品的多元化及差异化是其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相比市场上大型的商业银行机构,村镇银行有着规模小而灵活,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地市场以及当地的人脉资源、公关渠道等大型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特点。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不断推动产品结构的差异化及多元化,促进金融机构自身长远的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机制的差异导致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同。下面就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以及村镇银行来分别分析其面临的风险管理现状。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管理现状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作形式可以描述为以下流程:首先由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缴纳给互助社,然后互助社将这些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给社员,并且要求接受贷款的社员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贷款,最后互助社将资金的盈利通过分红的形式再返还给社员。农村资金合作社的参与主体有社员、互助社以及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的政府,相应地,风险也可以分为三大类。

1.互助社社员的还贷风险

互助社社员的还贷风险包括社员的信用风险、社员的市场波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的风险三小类风险。首先信用风险是任何金融机构都会面临的一种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社员的贷款普遍用于农业的生产过程,社员贷款同质性强,申请及归还贷款的时间较为集中。相应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比较大。突发事件则是指由不可预测的事件的发生造成了还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一种情形。

2.资金互助社的运作管理风险

主要包括互助社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互助社管理者违反信贷的规章制度造成的资金损失;管理风险则指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从而导致的管理素质的缺失。

3.政府操作管理的风险

政府操作管理的风险由道德风险和监管风险组成。政府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而间接影响资金互助社的资金运作过程。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还不完善,在很多面临管理风险的情形下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援助。道德风险具体表现为政府在互助社需要政府资金注入的时候没能及时地给予资金支持从而导致互助社资金断裂的情形。监管风险则是指由于政府监管的缺失造成了互助社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二)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随着地区的不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同时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定位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我国宏观政策制定的波动导致的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经济和产业政策引发的风险、民营银行准入门槛的降低给村镇银行发展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等。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较低、成立时间不长等原因造成的。因为村镇银行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小、注册资本低等特点,一旦村镇银行的资产出现问题很有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

3.定位风险

定位风险主要表现在村镇银行的设立宗旨是服务于三农,但是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逐利的特点,发展方向逐渐偏离农村业务,转向城镇业务,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服务于三农的宗旨。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则因为很多村镇银行都普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员工专业素质低培训不足等问题。再加上一些村镇银行管理人员的“兼职化”的倾向容易造成管理和监管的不到位。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操作风险不能够及时地被发现和处理。

(三)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管理现状

与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一样,贷款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风险。首先是风险防控能力较差,一些服务农村地区的贷款公司存在着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在发放贷款前,缺乏对借款人的资质、款项用途以及贷中和贷后的追踪管理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经营风险。

四、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直以来相比城镇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存在盈利空间小等问题。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经济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普遍较小、农村经济边缘化等问题。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金融机构的发展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长远快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加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②完善市场监督管理C制;③加快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④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下面针对各点具体分析。

(一)加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而造成信用风险的原因就是农村居民的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因此,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是必不可少的,机构通过对农村居民以及农村中的中小型企业进行信用级别判定,其贷款限额将会受到信用级别的影响。其次是在全国农村地区范围内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机制。除此之外,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二)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较多的风险,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有着重要意义。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之分,但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监管机构不同于城市金融监管,在监管上应当差别对待。首先,三级监管之间的差异应当尽可能被缩减,从而能够有效减少各级监管之间的反应时间。此外,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复杂性,监管部门的权力应当得到合理的划分,比如,可以适当加大省、市一级的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力,从而使各级管理部门的权利得到适当地划分。

(三)加快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

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作为能够有效分散金融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应当得到充分重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新型金融机构所推出的金融产品相对较为单一,不能够很好地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比如,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创新性地推出与农户以及农村地区中小型企业的金融需求所匹配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农村地区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需求。

(四)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

目前虽然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由试点逐步进入到蓬勃发展期,但是在风险管理方面仍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指导,从而为塑造一个更为公平有利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比如,国家可以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信息不通畅、成本较高等问题,针对性地完善对“三农”的补贴政策,并且可以辅以适当地税收减免政策,进而能够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其次,国家对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应当进行妥善的处理措施,如重组或者其他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发放贷款的安全性,进而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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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论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四、结论

各国必须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混业经营程度、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金融经营体系结构以及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因素来设计、选择、安排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我国应该顺应当今世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从结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注重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的分权与制衡。

设计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市场规范运作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规范金融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和运营的自主机会,既能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率优势,又能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使金融效率、金融自由的法律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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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金融信息化指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工具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的过程。简而言之,金融信息化就是指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过程。随着金融信息化向纵深方向发展,信息安全已成为全球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信息科技风险包括缺乏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信息科技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高级管理层重视不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更多强调技术层面以及合规风险。

中国的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业务发展战略,但缺乏与业务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也缺乏信息科技风险战略,以指导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金融机构内部大多数部门都认为信息科技工作是信息科技部门的事情,同样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也只是信息科技部门的责任,导致了信息科技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缺乏业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支持。高级管理层在“口头上”都很重视,但高级管理层很少履行切实的承诺,在资金上给与足够的支持。更多金融机构注重从技术层面加强边界保护,而很少从流程、技术、人员三个不可分离的层面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当前在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方面不能够满足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从而给金融机构带来合规风险。即使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在对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借鉴先进金融机构的良好做法和国际标准基础上,制定出与业务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加强信息科技风险治理结构建设,设计出包括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和合规部门在内的信息科技风险治理架构,以满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对治理结构的要求。从业务需求出发,从人员、技术和流程三个角度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程序建设,逐步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能力,满足外部监管要求。还要持续地加强高级管理层、管理层以及一般人员,并包括合作伙伴等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鉴于实业界对金融信息化风险的高度重视,本文从金融信息化风险概念、分类和管控方法等方面对现有文献中的相关理论进行回顾,并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进一步的对比分析。

2.金融信息化风险的内涵和分类

2.1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概念

金融信息化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不是一种新的风险类型,而是一种系数型风险,其风险就在于随着信息科技对银行经营与管理的不断渗透,会使已存在的交易、战略、法律、信誉等风险扩大化。金融信息化风险是金融企业风险之一。

2.2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来源

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的主要挑战来自于基础技术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具体而言,金融机构信息技术的复杂多变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

(1)电子商业银行的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变革的速度比传统的创新更快,例如在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出时间周期大大缩短,因此很难预测客户的需求。客户需求波动与服务能力的不一致给商业银行带来了资源浪费或损失顾客的风险。(2)在线上交易中,Web站点要与金融机构后台核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因此,信息系统的架构设计必须较为合理,在操作性和可用性上有良好的体验。对技术的依赖程度增加使得风险更为集中,风险的管控要求更高的技术素养、知识和能力。(3)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采用了不同的服务模式,其价值链中引入更多合作伙伴、合作联盟和外包服务商,从而增强了网络银行的操作和安全复杂性。新的服务模式融入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但这些非金融机构并不在金融业的监管之列,使得技术风险监管产生了许多复杂的问题,在出现故障或发生问题时,很难界定各自的责任。(4)互联网本身无所不在的特性,使信息访问的各个环节都很难控制,一系列相应技术的应用,如授权管理、客户身份确认技术、信息等级管理制度、稽核跟踪技术等,使得金融机构必须投入更多资源才能确保对信息访问的严格控制,从而在无形中提高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5)随着移动互联网在商业银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如无线POS、移动银行等),在实现将移动互联网与现有的网络平台互联时,信息更容易受到攻击。(6)伴随着我国各金融机构数据大集中的开展,商业银行各种技术风险也相应集中,对数据大集中的稳定性、高效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分类

按照产生来源,金融机构的信息化风险可划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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