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9 2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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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为了更科学、更合理的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县政府决定对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人员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和上报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与县政府办法制科联系对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2、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完成工作的旁证材料;
4、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5、配合县政府办法制科做好依法行政其他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依法行政季度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年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每季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前瞻性、指导性,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要按照报送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报送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其旁证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总结每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围绕各单位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详细说明上一季度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在工作总结中认真分析本季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旁证资料。在报送工作总结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能够反映总结中提到的工作内容的旁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或图片等),总结中的工作内容与旁证材料必须相对应地进行编号,能便捷地查询出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旁证材料。
(三)填报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各单位应当在日常指标任务进展工作中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和报送台帐。
1、填写台帐。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经开展的工作填写《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自年第三季度起,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季度工作计划在《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上填写每一季度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要具体负责台帐管理,台帐记录要体现工作过程,与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相互印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
2、审核台帐。县政府法制科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等有关情况,对工作台帐进行审核,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考核资料,计入考核总分中。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需要报送的文件资料装订整齐、编排有序,以档案袋、文件盒收纳,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报的或资料不全的、没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在年终考核时,将依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检查结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等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主要行政审批场所,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以分管投资科技科的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领导,局有关行政政审批的事项集中纳入行政审本文来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变更等项目管理内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集中受理及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7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为主要行政许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二是探索扩大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工作。根据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对龙山镇项目审批限权的下放工作,确定下放的内容,加强对放权的业务指导,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能源执法检查等有关档案的备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或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清理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款审查,并按市法制办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意见。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凡是本局拟出台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报市法制办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实施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窗口宣传和指导作用,在办好审批业务的同时,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审批事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加强与报社、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在市经济发展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工作,建立以业务分管副局长为主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项投诉,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的投资项目能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以行政审批科、电力资源科、办公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强化“十二五”规划纲要、“十大工程”、“四区建设”、“六个”和“六个一百”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综合科、重点办、投资科负责)
3、开展“标准建设年”活动。按照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部署,制定方案,细化举措,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
4、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要求,明确决策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健全项目申批、申报、资金分配等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专题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程序,实行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各业务科室负责)
5、继续梳理审核行政职权。对委行政职权继续进行梳理审核,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报市编办、市政务公开办审核确认后,及时上网公开。(人教科负责)
6、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实行网上办公,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办公室负责)
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问题为切入点,以建立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加强执法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执法教育培训,治理突出执法问题,推进执法信息网络应用。
力争通过一年努力,使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具体规范不断完善,执法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信息化手段在执法中得到普遍应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海西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执法主体建设
1.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深化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提升民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2.落实“确保每名民警每年得到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培训作为各部门、各警种培训工作的核心,坚持常抓不懈。在培训对象上,突出基层一线民警,特别是各部门领导骨干和基层科所队长。在培训内容上,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主,采取网上远程自学培训、现场庭审直观培训、案例讲评警示教育、样板卷宗观摩培训、实战比武考试训练等多种形式,使基层民警学习掌握细则内容,严格依照细则要求规范执法工作。
3.建立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等级考试办法》、《公安机关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试行)》的要求,内建立并推行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以推动民警执法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4.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协勤人员的清理力度,严禁不具备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办案活动。
5.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警参加重大、典型的行政、刑事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提高民警出庭应诉的实战能力。
(二)执法管理建设
1.推进地方公安立法。省厅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全力做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禁毒条例》、《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项目的起草、调研、修订、送审工作。
2.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坚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继续出台和完善涉及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
3.全面推进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建设。规范基层法制室、法制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使法制员真正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执法监督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把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建设作为今后法制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好法制员的重要作用。年内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百名优秀法制员”和“十佳法制员”评选活动。
4.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监督领导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指导能力建设,明确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完善案件审核把关、复议应诉、个案监督等监督制度。
5.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把公安机关所有警种的所有执法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加大执法考评力度,切实深化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执法考评制度的导向作用。
6.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结合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完善案件法律审核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基层科所队都要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并充分发挥其在案件审核把关中的重要作用。
(三)执法行为建设
1.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已在全省投入应用,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全省统一运行的警综平台,建立日常执法信息监督制度,借助个案考评通道,将案件质量考评融入到案件日常网上审核审批之中,逐步实行执法质量网上考评,促进执法案卷考评的经常化、智能化;建立民警个人、单位网上执法档案,实时在网上记载、公布民警和单位的办案数量、工作质量;每起案件从接处警开始到办理结束都在平台上操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运作,做到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公信力。
2.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纠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刑讯逼供三类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执法问题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在讯问、拘押、监管场所等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遏制滥用强制措施、乱收滥罚等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3.制定公安机关执法手册。各部门、警种要结合自身特点,区分不同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制定详细、具体的执法手册。
4.开展规范化建设考评。省厅制定《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对各市、县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和综合考评,检验成效、发现不足、及时整改、整体推进。省厅将采取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于年底对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和解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
(四)执法示范建设
1.各设区市公安局要确定一个县级公安机关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各县级公安机关要确定若干基层所队为试点单位,各警种要确定一个基层单位为试点单位,通过总结深化,创建典型,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地对试点单位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
2.按照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岗位和执法办案能手选拔活动,培养创建市、县、基层所队和各警种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3.通过公安网、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开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专栏,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奖征文,以扩大影响,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