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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Logistic模型的构建
当蔬菜种植主体意识到蔬菜质量安全问题给自身收益水平与消费者带来的影响时,便会采用尽量减少化肥与农药使用等方式保证蔬菜质量安全。因此,可以将种植主体是否计划未来减少化肥与农药的使用作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衡量指标。并通过构建Logistic模型进一步研究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影响因素。
2.2变量设定与赋值
蔬菜种植主体对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6]。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蔬菜种植户对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受自身特征、市场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2.3蔬菜种植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影响因素评价
利用EVIEWS6.0分析软件,使用最大似然法对模型参数进行估计。通过模型估计结果可知,Logistic模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R2=0.3875,对于大样本的横截面数据而言,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因此所构建的Logistic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回归结果有效。
通过模型估计结果可知,农户教育背景(X4)、从事农业生产年限(X5)、年龄(X6)、种植规模(X8)、年蔬菜种植收入(X10)、是否因蔬菜质量问题受到损失(X14)会对农户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产生显著影响。
农户教育背景(X4)对蔬菜种植农户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具有正向影响,这是由于随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也随之增强。农户从已经有的种植中得到经验,有利于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所以从事农业生产年数(X5)具有正面的影响。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年龄偏大,接受新型农业安全种植与农业生产理念的能力不强,仍然愿意沿用传统的农药、化肥的使用模式,所以年龄(X6)具有负面影响。若蔬菜种植规模随着需求不断扩大,规模化要求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就会要求农户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则蔬菜种植规模(X8)具有正面影响。若某年蔬菜种植收入增加,则农户将会继续希望每667m2的蔬菜产量增加,而最简单便捷的方法就是适当增加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从而提高产量,所以年蔬菜种植收入(X10)具有负面的影响。若蔬菜质量不好,则理性的消费者会减少此类蔬菜的购买计划,则此类蔬菜种植农户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所以统计值“是否因蔬菜质量问题受到损失”(X14)呈正向影响。
3农户蔬菜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3.1加强农户蔬菜安全生产培训
据调查与模型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农户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种植蔬菜的农户是否能够认识到蔬菜质量安全非常重要,将是决定在新型需求市场上其生产的蔬菜是否具有竞争力的关键。而农户在意识方面欠缺,在蔬菜专业方面技术匮乏[7],需要基层政府部门给予相应的支持与引导;实行农业科技知识每月“下乡”与技术指导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口帮扶活动;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与质量安全意识的培养,从根本上提高农户自身对蔬菜质量安全的认识水平。
3.2规范农药与化肥销售途径
据调查分析可以得出,目前农药与化肥的销售途径还不完善,使得部分不合格、劣质的农药、化肥流向市场。政府应推动建立统一的农药、化肥流转机制,其中包括生产、物流、销售、售后、监管等环节[7],提高农药化肥企业入市门槛,加强销售监管力度,加大对触犯“红线”的处罚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农药、化肥使用氛围。
3.3促进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性
地方政府应该给予蔬菜种植农户一定的政策扶持,例如给予补贴、联系销售渠道、约定最低收购价等帮扶蔬菜种植农户;以县或以村为单位逐步配置种植机械、收割机;组织“技术专家下乡”活动,提升农户蔬菜种植技术,传授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病虫害防治方法与策略。
一是严格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目前我市的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分别达到GMP、GSP验收标准方可生产经营,并且定期由官方兽医对原料购入、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畜牧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严把养殖场畜牧投入品安全监管,对全市3000余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建立养殖档案,签订《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规范生产环节的养殖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三是加强投入品知识宣传培训。为让每一位养殖户都了解兽药应用常识,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将禁用药物清单、休药期规定制成展板3000余个,发放到各养殖场(户),并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饲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和GSP经营店主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在兽药、饲料使用以及养殖档案填写方面的能力与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违法违规用药的情况发生。
1.2病死畜禽实现无害化处理
一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我市是畜禽养殖大市,生猪、肉鸡出栏量分别达261万头,7300万只,按生猪3%、肉鸡5%的死亡率计算,每年的死猪、禽将达到370万头(只),外加取皮后的1860万只毛皮动物尸体,很难杜绝其流向餐桌的可能性。因此市政府于2013年6月初引进由山东盛世华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成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每日可处理病死动物尸体80多吨。二是研究制定了《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遵循“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集中处理、联防联治”的原则,明确了我市大、中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和补贴标准,强化了社区专职防疫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2意见与建议
2.1加强基层监督能力建设
我市市级监督体系、检测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都很健全,但多数畜牧兽医管理站监督力量不强、检测体系比较薄弱、执法能力不强,不能适应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百姓的需要。建议上级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基层站监督、检测能力建设。
2.2进一步明确畜产品检测经费
建议上级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检测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检测经费拨付的数量要根据当地畜禽养殖量和肉蛋奶的产量进行计算拨付,以此来确保抽检比例和检测项目,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2.3鼓励整合资源推行全过程监管体制
我市是畜牧大市,仍积极开展“养殖-加工-监管-流通”为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试点,希望上级能继续完善配合相关政策,推行全程监管,有效解决分段监管弊病,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建筑单位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往往只对经济利益格外关注,当完成投中标工作之后,就立即开始施工,对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也没有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从整体上看,施工团队整体素质不高,而且缺乏一定稳定性。缺乏安全意识的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带安全帽、施工之前随意饮酒、不穿安全工作服、穿拖鞋高空作业等不安全现象经常发生,甚至有些施工单位在安装脚手架等基础性设施时没有设置安全网和铺设脚手片,因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2]。当建筑监管单位例行检查时,多数施工单位只是简单的挂几幅安全警示语,临时性要求施工人员带上安全帽来应付安全检查工作,未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位不清晰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基本都是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委托,要根据建设单位的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着重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建设环境质量等进行及时监督。但是,由工程监督机构的本身的性质可以将其定位成是经济来源自收自支形式的独立法人,因而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很可能会导致监督管理机构背离政府的委托,谋己私利。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既作为独立法人,又作为建筑市场上的执法主体,这两重身份在一定条件下会存在矛盾。这种模糊性的角色定位,会使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管效果产生影响。
2.3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主要是要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详细规划,主动采取一些控制性措施,尤其是在那些较为隐蔽性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需要在整个项目建设中发挥出连续性作用。然而,由于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没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确认的权利,因而监管力度不强。另外,在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会出现质量安全监督控制不严的情况。例如,监理日志记录不全、监理通知清单缺失,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够、例行公事,出现质量问题督促检查不及时等等。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措施
3.1规范建筑工程市场
针对当前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对国内的建筑市场进行规范与整顿,加强监管力度。需要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降低不达标工程项目的数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把所有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容都要纳入到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之内;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逃避质量安全监管的工程单位要给予严厉罚处,全面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减少安全监督的盲区与死角,从源头上严格把控监管关口。
3.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一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要认真落实,促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要明确规定监管机构执法权限,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进行委托和授权,保证执法惩罚公开透明性,真正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工程重点监察,可以采取定期全面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但要保证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以及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经常组织开展专项、综合、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效性[3]。
3.3强化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对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定要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对于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需要明确规定,监理单位需要细化和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把安全监理的内容完全纳入到监理规划之中,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明确建设单位在施工准备、施工及工程竣工等阶段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措施,要充分发挥出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
2存在问题
2.1饲养集约化程度低,疾病繁多
我区奶牛饲养方式落后,家庭饲养头数少,没能力建成较好的牛舍,生产力低下,原料奶的质量不能保证,奶牛发病率高。没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管体系,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奶牛疫病防治,乳脂率、乳蛋白含量不达标和体细胞数、细菌数超标的现象很普遍。非法使用激素、抗生素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牛乳质量的提高。
2.2饲料结构不合理,优质青粗饲料开发利用不足
奶牛专用饲料产量不足,饲料搭配不合理,奶牛饲料工业还处在起步阶段,饲料相关体系建设滞后。现阶段我区奶牛饲料主要依靠粮食、作物副产品、秸秆及天然牧草,而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十分缺乏,饲料加工、调制,贮存技术薄弱;种植业依然主要是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尚未完成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三元结构的转变,优质饲草严重不足,这直接影响了奶牛的产奶量和原料奶的质量。
2.3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优良品种少
在我区的存栏牛中,良种牛比重不高,奶牛繁育体系相对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种牛生产性能差,造成了我区奶牛的整体生产水平不高。
2.4质量标准、政策、法律法规监管不足
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乳制品质量标准、技术性法规的制定,但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区牛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不健全、手段落后、认证能力不足、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2.5存在掺杂使假及非法加工的情况
个别生产者为了追求利益,牛乳中掺杂掺假,如使用米汤、面粉、淀粉、糊精、植脂末、蛋白粉、碱等进行混合、勾兑,不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乳品市场的秩序。
3对策
3.1加大政策、标准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加快奶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卫生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大“良种、良法、良料、良舍”四良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为奶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2建立健全奶牛良种繁育体系
加强对奶牛繁育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想方设法扩大良种奶牛的数量,缓解奶源不足的矛盾。要积极引进优质高产奶牛冻精,普及高产奶牛细管冻精冷配技术,提高冷配受胎率,加快良种奶牛的繁育速度和改良进程,全面提高牛群质量。要加强生产母牛和母犊的保护和管理,要从奶牛良种登记入手,搞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严把定点屠宰关。继续加大畜群结构的调整力度,提高生产母牛比例,扩大奶牛业再生产的基础,不断提高奶牛良种率和生产水平。
3.3加强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
要推广阶段饲料技术,对不同产奶阶段的奶牛要采取不同的饲养;推广秸秆青(微)贮、氨化及长草短喂、短草槽喂技术,合理利用糖渣、豆粕,提高饲草料和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行业标准和模式化饲养技术,推广模式化饲养技术。
3.4加强奶牛疫病防治体系建设
尽早建立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动物疫病、畜产品安全、饲料产品安全检测,加快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高疫病监测诊断设施的配置水平和快速诊断能力,提高奶牛疫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自治区、地、县、乡、村五级防疫网络,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杜绝重大传染病发生。以牛结核、布氏杆菌病防控工作和牛奶质量安全为重点,对重大传染病实行强制免疫,强化牛奶质量检测和监督。
3.5加强养殖技术队伍建设
提高养殖者质量安全的思想意识,开展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品种改良、秸秆加工、青贮氨化、饲草料合理搭配、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大力推进规模化饲养、标准化生产、机械化挤奶、产业化经营,加快良种繁育、疫病防治、科学饲养技术的推广和普及,让养牛大户现身说法,传授经验,使群众掌握奶牛饲养的关键技术,提高生产水平。
3.6完善质量检测、认证体系
要按照国家乳品质量标准要求,加快乳品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乳品安全检测队伍建设,开展质检和监测,特别要加强奶牛小区和收奶站检测设备的配备,在奶牛养殖小区和收奶站配备检测设备,对原料奶进行全程监控;要规范饲料添加剂、药物的使用,加强对牛舍、挤奶站的环境控制,防止生产环节可能造成的污染;大力普及机械化挤奶,智能化管理,使鲜奶质量水平得到质的提高。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确保牛乳的质量安全。
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应运而生,而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机制也逐步演变发展。
1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中,三个层次之间有着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它分别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监理单位是关键,它根据委托内容代表建设单位监管施工、设计的质量,通过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使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质量监管进人良性循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则是自身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工程质量要求。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具体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立法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立法层次过低。应该说《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市场的最高层次的法律,但它只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为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才有所涉及;立法不健全。《建筑法》颁布于1997年,现在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则和行政管理的要求,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相符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缺乏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导致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性不强。
2.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随意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期,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质量监管者见多不惊,往往风声大雨点小。此外人情、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不正常干涉,也导致监管的随意性。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渠道不畅通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很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由于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不一致,因此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这种情况不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顺利进行。
3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3.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大法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3.2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所谓技术法规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通过立法机构审议、,强制执行的。在技术法规中可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技术标准则是自愿采用的,由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来制定。
3.3完备建设工程市场准人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设市场的准人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资质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合适的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协调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从业资质,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高度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人制度,推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3.4由无区别监督向差别化监督转变
原有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因为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监督面越大,监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够。因此,必须有所侧重,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应该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差别化管理在当前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工程类型上,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在实体质量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注意抓好对技术风险较高的高切坡、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现场的监督检查。
3.5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2果品质量安全的现状
现阶段,在我国农业方面,使用农药比较多,而且大部分是化学农药。近年来虽然我国提出了“无公害食品”的理念,并且对于治理害虫提出生物治虫的措施,但是由于使用农药和化肥可以促进植物比较快的生长发育并且可以有效地消灭害虫,因此果农们一直使用化学农药治虫。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对果园土壤的检测发现,果园土壤中的铬、铅和镉等重金属都存在着超标现象。而且检测人员也在土壤中发现了被禁用多年的DDT农药残留。在众多的果产品中,苹果广泛存在着重金属超标和农药残留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的大气环境由于汽车尾气、工厂废气的排放和森林的滥砍乱伐而变得越来越差,大气污染也直接的影响了果产品的安全质量。
3林业果树种植技术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林业果树种植技术还比较落后,因此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的果树种植生产期太过集中,而且由于栽培技术和种性问题,我国的林业果树果实的酸含量有所增加,而糖含量则有所降低,同时果实色泽较差,果实个头也偏小,果实的畸形率也有所提高。这些问题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果农的经济利益。一些果品,比如樱桃成熟上市的时期一般是在3~4月份,李子、桃、还有杏子一般都是在每年的4~6月份上市,元旦与春节前夕通常只有草莓是时令水果,时令的限制降低了人们的选择范围。而且由于地域、气候、土壤的不同,导致一些果树不能正常的存活。比如:榴莲、火龙果、荔枝等一些水果只能在热带生长,无法适应北方寒冷气候。不过,由于现在的科学技术比较发达,大棚种植已经缓解了时令限制的问题,便利的运输业也可以把南方的水果很快的调运到北方,使各地的人们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种类繁多的新鲜果品。但是,大棚种植的水果虽然个头很大、色泽光鲜,但是口感上完全比不少时令水果,因此,我们仍需潜心研究出更好的林业果树的种植与培育方法。果农对林业果树的管理技术需要增强。我国现阶段的林业果树管理技术还相对落后,很多果农还不能对果园的土壤进行科学的分析,因此,无法根据土壤的不同栽种适合的果树。另外,我国优质、低能耗以及高效科学的林业果树的土肥水管理技术还没有全面普及,现在果农采用的土肥水管理技术还相对粗放,虽然果农们对果园的培育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很多果园的投资效益都不是很高。
4提高林业果树种植技术的措施
为了增强果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应该加强对林业果树种植技术的研究,研发出更好的培育林业果树的措施。提供给果树更好的生长环境,从而调节果树的成熟期,提高果实的品质与产量,保证果品可以全年供应,这样,也可以提高果品的商业价值。然后,应该向果农大力推荐生物治虫的方法,充分利用天敌防治的方法治理害虫,降低甚至减免果品中的化学农药残留,进一步的提高果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果农们必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技术生产规范标准,对果园进行谨慎的选择,对果树进行良好的培育,多使用有机肥和农家肥,以及妥善管理花果期,果农们要合理的使用化学农药,选择低毒和低残留的国家允许使用的化学农药,使用时要降低农药的浓度。同时要加强普及果品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措施,以此来保证果品安全质量全面达标。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的施工人员不以设计图纸、标准规范为依据,仅仅凭经验,凭自己的想法操作,从而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影响。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的发展,人的技能和知识体系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有促进作用的为实际经验;经验代替不了科学,只有经过总结并经过实践证明正确的“经验”,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经验。经验总结源自优质服务的过程,在工程实际中形成。不具备成熟、科学特点的经验将对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安全造成直接的损害。标准、规范在有的人员脑中,极其随意。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较为复杂,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在掌握标准规范的同时,通过工程中灵活的工作方式,将标准规范贯穿到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促成施工人员、施工方的负责人必须采取保障质量的措施,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1.2安全意识淡薄、施工防护措施不力
这个问题集中体现在各类工具的使用上,包括手持式封焊工具、电焊工具、气焊工具(含氧气瓶、乙炔瓶)等等。监理应督促施工方严格各类措施,必须不断观察作业现场,察看四周环境,做好防护措施,放置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极力消除此类操作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消除事故隐患。想想看,铁件加工时,火星在喷射飞溅,不远处或其前方就绝对禁止摆放氧气瓶、乙炔罐等危险品;正在实施对构件的气焊过程中,有时点燃焊枪时的火苗很大,喷射很远,如果不注意周围的环境,不去观察现场的状态,就可能在点燃焊枪的瞬间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再如:机房动用明火施工的问题,由于老机房或特种场合长期密封,有的材料化学性质相当不稳定,室内含有各种有害气体,有的是可燃气体。在动用火施工之前,必须先考察室内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否则可燃气体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会出现燃烧或瞬间燃烧的问题。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危险不断产生,不注意这些特点,就容易出现大问题。
1.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由于工程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不稳定因素很多,“事故隐患”一直在寻找着满足事故的条件。比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不允许使用金属类登高工具,是人性化的硬性规定,有的施工人员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会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如:有的操作人员,眼睛不能集中在手中的活上,一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架势,心不在焉,这种状态导致工作的质量根本保障不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三心二意,一些看似很小的问题会导致纰漏,造成大的安全事故。这些情况,不仅对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还会对工程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必须时时提醒。工程施工不是儿戏,工程施工的过程是实践标准规范的过程,是遵守标准规范控制质量的过程。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有理有据地工作,才能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杜绝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产生。
1.4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不重视质量和安全
我们知道,由于施工单位的专业水平、施工队伍素质、人员工作技能、熟练程度、思想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认识也不尽相同;工程单位的规模不同,成熟与肤浅对工程的影响程度也明显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认识,对各类建议重视程度,是否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工前培训等因素都将造成工程质量的不确定,不怀疑有的施工单位是为了所谓赶时间、抢速度、应付工作。监理发现了问题给他们指出时,有的就以“没听见,或一会再改,或已经整改”敷衍。说到底还是单位重视的程度不够,有的人员能认识到安全隐患等问题,但做的时候却马虎大意、敷衍了事,究其原因,是思想麻痹,行为没有准则。质量和安全措施在每个人身上所发挥的作用也有区别,无论什么人,忽视标准规范、忽视安全都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1.5施工工具使用和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安全内容。既然是临时设施,就容易使施工人员心理上形成一种不重视、无所谓的感觉。临时设施使用不当,将直接产生质量和安全问题。如:临时脚手架、临时木工梯、临时操作平台、质量形成过程的辅助设施等等。工具是工程中不可缺少的,其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如设备工程中的带电作业,在带电设备上方作业,身上携带容易脱落的金属物品等等看似小问题,但都构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因素。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部分施工人员身上的体现更加明显。
1.6材料进场使用中存有漏洞
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不合格材料渗入工程施工的过程,会给工程造成许多致命的伤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特别是一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如隐蔽工程),如果采用了劣质材料或材料短斤缺两,会直接留下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为了防止不合格材料“混入”工程现场,监理就要注意搜集进场材料的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或技术承诺书(函)、质量保证书、质量检测证明等可证明进场材料在技术、质量上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资料,防止没有任何保障的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工地。笔者认为,处于发展阶段的施工企业,靠的是企业管控实力,过硬的技术团队建设,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良好的服务质量和信誉来促进发展壮大。劣质材料给工程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加强材料进场的检查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关口。
1.7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义务
分析以上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中,除了固有原因外,大部分是人的因素,包括监理人的因素。监理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作被动,不能有效实施事前控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监理的建议不具备指导意义,监理对规范的程序、内容生疏,协调能力不足,专业技术水平有限,技术标准不熟悉,采取了不正确的方法或措施等等,又会造成监管不力,都将影响到工程质量,影响到现场监理的效果。监理不能偏爱粗心、体验侥幸、钟情马虎,应爱岗敬业、积极主动采取控制措施,采用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工程质量实时控制,才能体现我们监理工程师自身的价值,才能体现守法、诚信、公平、科学,才能体现实事求是。因此,培养个人素质,提高自身修养,是监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1.8工地安全监督管理的问题
实践证明,安全与现场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人员的行为准则、施工规范和标准的执行力度,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安全出了问题以后,建设方从勘察到设计、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承包方在各个方面付出了很多代价;各工程参与方的管理成本投入都将付之东流。这些浪费是哪一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分析这种问题的原因,大多是由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的漏洞、人的不规范行为所造成。安全是个老问题,我们只要拥有科学的解决问题思路,采用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终究能解决问题。安全生产管理是不容忽视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采取正确、科学的管理方法,注意细节和安全隐患的处理。要掌握和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程序和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顺利实施。
2避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措施
2.1严格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安全和质量的统一
安全和质量的统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在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强调安全施工,并注重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实施事前控制,预测分析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形式,按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止现场任何不规范的苗头。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千变万化,从开工的第一天起,安全隐患就无处不在,它处处在威胁着我们,关键是如何去发现这些隐患,破坏其转换成事故的条件,如何通过一定的管控方式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程实施中,关键在于细节,每一个细节就是一个安全环节。我们必须注意安全的每一个环节,把握工程中决定质量的每一道工序,将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2.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程序对进场施工的人员进行预控;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实行责任分工,不定期检查督促各类工程现场状况。加强对进场作业的人员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建议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组织进场施工人员、工程施工实际操作人员有目的的培训;按照规定配备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督促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指导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检查所使用工具的完整性、技术性能等。
当肉类、水产品、果蔬随着贮藏时间的延长和新鲜度下降或在腐败过程中,其挥发性成分将发生明显变化,气味也与新鲜时的品质有着显著差别,采用基于气敏传感器阵列的电子鼻系统对农产品的新鲜度进行检测,可以获得农产品的气味指纹图谱数据,通过不同的模式识别可以判定其新鲜度。通过建立电子鼻的响应信号与品质指标的相关性,对所获得的传感器阵列数据进行特征提取,通过各种化学计量学(如主成分分析、线性判别、最小偏二乘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建模归类和模式识别,不同模式识别方法对未知样品的货架期和品质分类的回判正确率不同,但许多研究表明电子鼻可用于农产品品质和货架期的快速评估。国内外学者将电子鼻应用于畜禽肉、水产品、牛乳、果蔬、谷物、酒类等[1]的品质等级和货架期预测进行了研究;综合已有的研究结果,必须建立电子鼻传感器响应值与有效的农产品品质指标(如贮藏时间、理化指标、微生物数量等)良好的相关性,才能通过识别电子鼻响应信号来预测农产品的新鲜度和货架期。
1.2电子鼻系统评价果蔬成熟度
果蔬通过呼吸作用进行新陈代谢而不断成熟,不同成熟阶段散发的气味有所不同,通过电子鼻对其气味进行采集和分析可以无损评价其成熟度。如通过坚实度指标对番茄成熟度进行划分后,采用电子鼻和主成分分析可以准确区分番茄的半熟期、成熟期和完熟期;类似地,通过电子鼻和线性判别分析可以无损判定不同时间采摘的柑橘[2]。采用电子鼻系统对不同品种资源和成熟度的甜瓜进行分析测定,研究表明:主成分分析方法可以100%区分和判定不同成熟度的甜瓜。采用32个导电高分子传感器阵列的电子鼻系统和非线性扫描软件进行分析,可以区分3种不同成熟度的日本“LaFrance”梨,而且与GC-MS等化学分析结果具有强相关性[3]。采用电子鼻测定桃子、油桃、苹果、梨的传感器信号,结果表明传感器信号与品质评价指标具有良好的相关性,能够明显地区分不同水果的成熟度,采用主成分分析可以测量其贮藏时间[4]。
2电子鼻系统监控加工过程农产品质量
2.1电子鼻系统实时监测农产品加工过程的品质变化
目前,农产品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于人力,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同时专业技术要求高,使其品质监控难度加大。基于电子鼻客观、灵敏、快速的分析特点,可使用其监测农产品加工工序环节是否出现异常气味。如采用电子鼻系统在线实时监测肉制品加工过程的挥发性气体成分的变化,并同时对加工环境进行监测,综合评价和预测肉品的质量;同样在猪肉加工过程中,通过电子鼻监测猪肉冷加工或热加工中的气味变化,跟踪肉中微生物的腐败产物、脂肪氧化产物等与品质密切相关的气味指标,可跟踪肉制品的品质变化,从而达到实时监管猪肉加工过程[5]。电子鼻系统能识别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瞬时杀菌乳,并通过跟踪牛乳酸败过程的传感器响应值,采用主成分分析可以判定其品质的优劣及酸败进程[6]。采用电子鼻监测初榨橄榄油中关键挥发性物质的变化规律,优化橄榄搅拌工序的时间[7]。采用电子鼻监测葡萄酒生产过程的脱水工序,通过监测脱水过程中挥发性厌氧代谢产物的变化,确保脱水工序的合理性[8]。另外,电子鼻判定谷物在存储过程中是否发生霉变也起到很好的作用。
2.2电子鼻鉴别农产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种类及数量
在农产品中微生物的种类和负载量不同,其代谢产物所产生的挥发性气味产物浓度也有差异,因此有研究采用电子鼻鉴别和监测腐败微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生长情况。如利用电子鼻分析冷藏牛肉和羊肉的腐败过程,建立电子鼻响应值信号与菌落总数的对应关系,通过传感器响应信号预测菌落总数的数量[9];电子鼻在区分不同温度下猪肉排骨菌落总数的数量也具有很好的评判效果。把伤寒沙门氏菌接种到牛肉中,通过电子鼻监测已接种牛肉贮藏过程中气味的变化,进而通过传感器信号预测沙门氏菌的数量[10]。除了区分微生物的数量以外,通过电子鼻系统还能有效区分微生物的种类。研究表明:结合SPME-GC-MS检测的挥发性成分,电子鼻可以明显区分从猪肉分离得出的3株假单胞菌。采用电子鼻系统检测体外培养基培养的厌氧病原菌(包括14株梭状芽孢杆菌和12株脆弱拟杆菌)的气味,结果表明:通过主成分分析、遗传算法和神经网络可以将8种未知的厌氧菌正确地鉴别[11]。另外,通过电子鼻系统动态监测葡萄酒的芳香成分,利用主成分分析和线性判别可以较好地区分不同酿酒酵母对应的葡萄酒试样,并且能够较好地预测葡萄酒香气的大致种类和浓度。
2.3电子鼻系统鉴别农产品的真伪与掺假
电子鼻在鉴别农产品掺假中起到重要作用,如掺假牛乳,即对添加不同比例的乳粉、外来脂肪、水分等进行检测,通过主成分分析和线性判别等模式识别,均能有效区分掺假牛乳和正常牛乳[12]。用电子鼻检测在山茶油、芝麻油中掺假大豆油,结果表明,3种油脂的传感器响应有显著差异;通过线性判别分析方法,电子鼻不仅可以很好地区分不同种类的油脂,还可以区分混入与未混入大豆油的山茶油或芝麻油,通过BP神经网络可以大体预测芝麻油与大豆油的混合比例,但不能精确预测[13]。类似的,采用电子鼻监测掺假和不掺假橄榄油的气味,通过电子鼻系统结合线性判别分析、二次判别分析和人工神经网络算法可以很好地区分掺假和不掺假橄榄油,虽然不能识别出掺假所使用油的类型,但可以量化掺假油的比例[14]。在肉制品原产地域保护的鉴别方面,电子鼻可以识别如皋火腿、宣威火腿、金华火腿等不同产地的干腌火腿,也可以有效区分完全公猪、手术去势和免疫去势公猪的气味。
3电子鼻系统监控室内环境空气
电子鼻系统在监测环境空气方面也有一些报道。利用电子鼻检测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挥发性成分,进而指示真菌含量,也可以测定图书馆藏书的真菌污染[15]。采用6只不同掺杂的纳米ZnO气体传感器组成的电子鼻实现了空气中极低浓度(10-6体积分数)的乙醇、丙酮、苯的定量分析,其中基于非线性函数映射的人工神经网络算法具有最佳定量精度[16]。采用电子鼻系统监测微生物发酵床猪舍环境气味,结合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检测发酵床垫料挥发性物质的变化,通过模型构建和聚类分析,对垫料发酵程度级别的判别准确率达96.67%[17]。同样,采用电子鼻监测猪舍中NH3和H2S有害气体,可以达到良好的定量识别效果。电子鼻系统可以精确识别4种组分的混合气体,并成功鉴别正常环境气味和危险环境气味。因此,可以考虑采用电子鼻监测物流环节(包括仓储、车厢等)的异味或环境空气的污染情况。
4电子鼻系统的远程实时监控及网络化实现
由于物流是个动态的移动过程,因此需要实时监测农产品的品质,必须实现电子鼻响应信号的网络化传输。目前关于智能电子鼻网络化的设计与实现也逐渐得到了研究。网络化电子鼻技术是传感器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相结合的现代综合技术,是目前信息化领域的研究热点。张苗等[18]初步构建了基于TCP/IP协议的网络化电子鼻系统,阐述了系统网络化的实现方案及相关硬件软件的设计,实现了电子鼻响应信号的实时采集与网络化传输。也有研究基于GPRS通信技术的远程电子鼻检测系统,成功地实现了电子鼻数据的传输。柴毅等[19]研究了一种用于远程实时环境气体浓度精确监控的无线电子鼻网络节点设备,阐述了该系统的组成设计与功能实现的原理及方法。赵昂等[20]设计了一种基于ZigBee无线传感网络的电子鼻气体监控系统,将包含气体传感器阵列的无线节点布置在室内的各处,监控气体的空气质量,并将检测结果通过ZigBee网络传输到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对各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并启动相应执行系统确保空气新鲜。随着传感器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远程实时监测农产品加工车间或物流单元的气体质量或农产品的劣变气味将成为可能。
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鲜剂、储藏剂通常价格相对较高,与之相比,一些违禁化学剂的成本则较低。例如,一车10t的蔬菜,用冰瓶的储藏成本为35元,用风筒的储藏成本为80元,但如果用甲醛来保存,成本约为3.5元[1]。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不良商贩在运输途中大量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制剂充当保鲜剂、防腐剂,不仅破坏了农产品原有的品质,甚至会导致农产品产生一些对环境、人体有害的物质,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保鲜剂、储藏剂的超标使用
在流通领域内使用的保鲜剂、储藏剂,其用量和残留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过量使用往往有害无利,以荔枝、龙眼这类水果为例,适量的二氧化硫可以起到一定的保鲜作用,并不会引起质量安全问题,但过量使用则会导致食用者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其肝肾的代谢功能会受到损伤。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对保鲜剂、储藏剂的使用已有明文规定,但由于我国农业从业者文化水平大多较低,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保鲜剂、储藏剂的使用往往存在许多不科学的地方。过量使用保鲜剂、储藏剂会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影响,从而为害到消费者健康。
1.3生物毒素的为害
生物毒素是食用农产品的三大为害之一,存在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高脂肪、高蛋白或高淀粉类的农产品特别容易受生物毒素的污染。生物毒素还会通过作为饲料的农产品进入动物体内,从而影响动物健康,而人类也因为食用了这类农产品而受到生物毒素的威胁。生物毒素主要产生于食用农产品的流通和储存环节。食用农产品流通对温度、湿度、储藏方式等都有相对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运输条件相对落后,在流通过程中并不能对生物毒素的产生进行有效控制。
2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2.1从流通主体角度分析
①从业者文化水平低,责任意识淡薄农业从业者是食用农产品的流通主体,但我国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文化水平较低,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较为薄弱。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农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下问题更为突出。受科技文化水平和责任意识的限制,生产者对农产品的追求仍简单地停留在数量层面,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从业者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技能不足、责任意识淡薄,加大了食用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②从业者盲目追求利润在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成本一直较高,流通环节的自身特点、设施落后、损耗严重等都是导致农产品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在农产品最终价格中占较高比重,生猪、肉鸡的流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达到13%和23%,而蔬菜的流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更是高达54%,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2]。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从业者们通常会违规使用保鲜剂、储藏剂等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以此来提高价格,获得更高的利润。
2.2从政府角度分析
①农产品政策、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标准体系很不完善,在颁布的两万多项国家标准中,农产品相关标准所占比例不到10%。以蔬菜为例,目前我国常用的蔬菜有12类89种,但其中拥有质量标准的却不到20种[3]。此外,我国在批发市场、冷链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政策扶持也不到位,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影响了流通先导功能的发挥,还加大了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成本负担。②政府监管方面存在漏洞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成立,我国开始了由卫计委、农业部门、食药监总局共同负责的综合监管模式。农业、卫生质量监督等部门均在自己的领域内设立了具备一定检测检验条件的机构来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4]。但在某些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力不够、经费不足、设备老化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仍然不能真正有效实施。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监管部门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存在缺陷,往往会影响到政府监管的力度。③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虽然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形成了一套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其中仍有不少逻辑缺陷,比如《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存在衔接协调问题。我国法律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重点主要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立法和质量标准的建设,对于法规、标准的可执行性考虑不够,国家将更多的精力投向监管体系的建立,但忽视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体系背后的管理信息不及时和效率低下等问题[5]。
2.3从流通形式角度分析
流通形式的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物毒素产生的概率与数量,而生物毒素对农产品的污染是非常严重且不可逆转的。为了降低农产品的损耗,保持农产品的新鲜度,人们往往会选择在农产品上喷洒保鲜剂和储藏剂,从而影响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解决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参与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文化水平
一方面,需要加大对普通农业从业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农业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文化水平。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送法下乡、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撒网式的广泛宣传。对于特定的农业从业者则开展一些比较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比如对于农业流通领域内的管理者要加强生产管理系统技术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对于农民、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要正确引导,努力解决目前制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重点问题。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重视职业教育,加强农业有关的学科专业的建立与发展,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农业工作,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向知识型、信息化方面转变。
3.2加大设备设施的投入,改善流通形式
流通形式的改善,可以更大程度地保证食用农产品的新鲜程度等,降低流通过程中保鲜剂、储藏剂的使用。我国应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比如加强对冷链物流的发展,改变我国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内以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为主的局面;完善物流技术标准,保证农产品流通监测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内推广认证工作,如种植养殖领域内的GAP认证,加工领域内的HACCP认证,产地和产品领域内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
3.3加强政府与社会监管,逐步形成社会共治
首先,完善政府监管需要提高监管的效率,加大行动的执行力。我国在食品质量监管方面的“大部制”改革已经开始,今后要真正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协调、权力制衡,逐步建立起明确的约束机制与激励制度。其次,需要加强监管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树立正确的判断标准,有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结合政府、媒体、行业协会和消费者4个方面来共同监管食品质量安全[6]。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早已不再局限于政府一家,而是社会各团体、群众的共同职责。一方面,媒体等机构需要发挥“人民喉舌”的作用,对监管过程中的行为积极进行披露、报导,承担起政府与群众之间消息传递的桥梁;各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协会、组织也需要积极做好质量监管的社会监督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需要提高自身的质量安全意识,对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勇于举报,逐步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不仅传统木结构具有良好的抗震优势,现代轻型木结构也具有同样的优良性能。2008年汶川地震过后,四川地区建了三所轻型木结构公共建筑(都江堰向峨小学,绵阳残疾人学校和北川红枫敬老院),这三栋建筑经历该地区多次强度较大余震和潮湿天气,表现出了极佳的抗震和防潮性能。并且在当地援建的轻型木结构农房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后续使用反馈也发现,住户对于木结构的农房有较高的满意度。此外,在世界范围内的几次大地震中,木结构建筑的抗震性能也是稳定且明显的。1964年阿拉斯加8.4级地震,1971年加利福尼亚州圣佛南多地区6.7级地震,1987年新西兰艾几坎比6.3级地震,1988年加拿大魁北克萨坤内5.7级地震,1989年加利福尼亚州洛马•普里埃塔地震7.1级地震,1994年加利福尼亚州北岭6.7级地震,1995年日本神户6.8级地震,20世纪以来的历次大地震中,木结构的抗震性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证明。加拿大国家林产工业研究所结合这六次地震中木结构防御的表现,发现因为木结构(现代轻型木结构)的破坏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几乎为零。并且,轻型木结构的房屋较相同体量的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具有更好的抗震性能,没有明显和致命的破坏。另外,木结构墙体不会像砌体填充墙那样破坏并大面积的砸落引起伤害事故。
二、木结构建筑为何抗震
现代的钢筋混凝土和砖体房屋,木结构建筑的抗震优势在于它的韧性大,且因木结构的箱式结构将力均分,自身结构轻,又有很强的弹性回复性,对于瞬间冲击荷载和周期性疲劳破坏有很强的抵抗能力,所以在大地震中吸收的地震力小,结构在基础发生位移时可由自身的弹性复位而不至于发生折断、倒塌或松脱,能够实现“以柔克刚”。
三、对木结构地震地区建筑认识的三大误区
1、认为推广木结构建筑会对林业资源造成破坏
建筑业在选材上开始依赖于水泥和钢材,并由此形成了使用木材会破坏环境的思想。但实际上,如果我们大量使用木材作为新建住宅材料,非但不会使森林资源减少,反而能够促进人工林的快速发展。如同苏北,20世纪80年代以前,其森林覆盖率不到2%。90年代,由于人造板工业发展,促进了林业发展,现在森林覆盖率超过30%,部分地区甚至已达到近50%。广东、广西、福建、湖南等许多木材工业发达的地区,林业发展也都非常迅速。从国外看,北美、欧洲、新西兰等也都是由于木材需求的刺激,林业不断发展,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都在不断增长。所以,其实只要做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合理砍伐森林,就能以树木的成才周期(少则5-6年,多则20-30年)为循环,周而复始地源源不断地得到上等建筑材料。
2、认为木结构房屋是落后的产物,推广木结构建筑是一种倒退
受农村传统木屋印象的影响,很大一部分村镇居民认为现在还建木结构房屋是一种落后的表现,唯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才是现代化的象征。其实,现代意义上的木结构建筑是将生态、环保、个性化、美学及现代技术与传统方法的结合,是具有现代气息的多功能建筑。而且,与钢筋混凝土结构消耗大量不可再生的资源能源、高碳排放和高建筑垃圾产生量相比,木结构建筑不但能够吸收二氧化碳,没有建筑垃圾产生,而且建筑过程中使用的木材是可以再生的,也正因为是这样,所以木结构建筑是更适应时代需要的建筑,是与城市以及村镇未来的生态化发展相一致的。
3、认为木结构在防火、防虫、防潮耐腐方面的性能差
现代意义上的木结构建筑较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良,除延续了传统木结构抗震的优良性能外,也具有良好的防火、防虫、防潮、防腐能力。现代的木制建筑结构用木材均采用水基性阻燃处理剂进行阻燃处理,具炭化效应,遇火时,木表面会形成炭化层,其低传导性可有效阻止火焰向内蔓延,从而保证整个木结构体在很长时间内不受破坏。木结构房屋完全可以做到防虫、防潮和防腐。通过烘干处理,建筑用材的含水率可以达19%以下,此时,虫子就不能存活,并且其防潮性能甚至可以达到砖混结构的10倍左右。同时,可采用ACQ、BAC等防腐剂对木材进行浸渍的防腐处理,采用天然植物油做表面涂层,来防止水侵蚀。事实上,与其他常用建筑材料相比木材更不容易因为偶尔浸湿而受到永久损坏。在多雨或潮湿地方的木结构建筑物依然有良好的表现。
四、在地震地区建筑多发区推广木结构建筑的建议
一是建议成立地震多发区木结构建筑及技术推广领导小组
制定地震多发区木结构建筑及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研究有关政策建议和管理措施,开展工程试点示范,组织推广工作。
二是要做好调查研究
处于地震多发区的各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气候、文化传统等特点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应用成熟、经济可行的木结构及混合木结构房屋建造技术,制定适应本地区的木结构及混合木结构建造技术细则。
三是在地震多发区开展木结构房屋示范
在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等地震多发省(区)各选择一处进行试点示范,总结出适宜在当地推广的技术方法和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农村地区的木结构房屋建设可考虑结合各地政府农房建设的支持资金开展此项工作。
1.1防腐剂、甜味剂、合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超标
复合调味料中配料成分复杂,为了达到预期的调味效果,需要使用一些添加物和添加剂,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认识不够,认为食品添加剂加的越多,效果越好,没有经过实验,随意添加,造成添加剂超标。一般的食品添加剂都是90%以上的纯品,所以在使用过程中稍有偏差,就容易超标。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甜味剂、合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称GB2760)中规定,鸡精调味料甜蜜素限量值为0.65g/kg。在城乡结合部流通市场上抽取样品,鸡粉调味料出现甜蜜素不合格;城市未见不合格样品。有的样品甜蜜素含量高达1.75g/kg,是国家标准的2.69倍。流通领域合格率较低,可能的原因是市场上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同时,甜蜜素是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到调味料中,甜蜜素含量超标,说明企业生产投料环节可能出现疏漏。不排除企业故意以甜蜜素代替蔗糖,以降低企业成本。造成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1.1原料控制不严
现在一些复合添加剂愈来愈多,为了便于生产,企业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愈来愈多,有些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为保密配方,在配料清单中没有标出里面的添加剂品种,致使企业也不清楚产品中到底加了什么,在成品中检出某种添加剂时,企业还觉得冤枉,后对添加剂检测后,方知道是使用复合添加剂惹的祸。所以企业在食品添加剂采购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复合添加剂中各种配料的成分,是否有超范围使用的品种。
1.1.2认识不到位
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质量意识差,不能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对调味料生产中各工艺的要求认识理解不到位,工艺流程控制不严,在生产中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生产投料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投料计量不准确也是造成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原因之一。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掌握不够,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大家在使用添加剂时,首先要查询一下该种添加剂是否可以用于液体复合调味料中,大家对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该很熟悉,但是怎样使用该标准可能还不是很精通。我们在使用该标准时,首先要确定产品的种类,固态复合调味料属于调味品(食品分类号12.0),它又属于复合调味料(12.10),只要是调味品和复合调味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均适用于固态复合调味料,而固态复合调味料(12.10.01)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是单独使用;香辛料在2760分类中区别于固态复合调味料为(12.09.01)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是单独用;其他调味料不适用,按照这个思路,就可以很容易查到哪些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于不同的固态复合调味料中,不致于用错。像甜味剂防腐剂,可以用于复合固体调味料中,但是不可以用于香辛料中,因为GB2760中未把香辛料列入复合调味料中,而企业往往容易忽视这一点,造成产品不合格。
1.1.3企业的故意行为
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明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但其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行为主观故意性,为了一味追求产品的外观和口感,弥补自身生产工艺上存在的不足,而肆意在生产过程中违规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改善口感,提高其保质期,从而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2铅、砷
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明确规定了食品中铅的限量标准,但对于固态调味料的铅含量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有部分企业的单一品种采用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该国家标准中对铅指标没有限量要求。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下称GB2762)替代原标准,对香辛料铅含量规定小于3.0mg/kg,其他固态复合调味料的铅含量规定小于1.0mg/kg市场上抽检出一个五香粉产品铅含量高达10mg/kg,五香粉产品的生产多为粉碎、混合等简单工艺,铅含量高的原因主要可能为原料带入或生产加工中混入。市场抽检的其他产品的铅含量都在1mg/kg以下,砷未出现不合格。并且对原料进行了抽检,发现八角、桂皮、陈皮、肉桂粉、白胡椒粒、味精等原料中铅含量的检测结果均≤1mg/kg,说明这个五香粉产品铅不合格只是个例。造成铅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原料带入,原料标准中对铅指标没有控制,企业在进货把关及索证索票时未涉及此类项目,使得最终产品中铅含量超标。其次也可能是加工过程污染,可能企业在粉碎、混合加工等工艺中混入含铅的杂质,使铅含量上升。
1.3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有1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为16000cfu/g,超过标准值15000cfu/g。同时在未判定样品中,有5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指标超过30000cfu/g,主要集中于白胡椒粉和黑胡椒类产品。国家标准对黑胡椒和白胡椒的微生物指标没有限制,是基于胡椒类产品需烹调后食用的。在实际日常生活中,黑胡椒和白胡椒粉常用来直接撒汤中或蘸食,属于即食类产品,建议此类产品今后在发证检验和制订企标时应增加微生物指标,如仅用于烹调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注明仅适用于烹调。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当样品被稀释到一定程度,与培养基混合,在一定培养条件下,每个能够生长繁殖的细菌细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个可见的菌落。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基本生产流程主要为: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从以上生产工艺可以看出,固态复合调味料出现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一般有四种原因:一是由于生产原料存在变质,生产工艺中灭菌不彻底,包装、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被微生物污染等原因造成。二是生产加工工艺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物料加热杀菌不彻底或车间环境温度较高,生产现场环境卫生较差,物料冷却滞留时间过长,造成微生物的二次繁殖。三是企业对设备器具清洗不彻底,消毒不严格,造成物料滞留在设备缝隙内,难以清除,使得微生物在缝隙内大量繁殖。四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重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操作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薄弱,从而使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香辛料产品的菌落总数较高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灭菌方式也有关联。由于香辛料产品的特殊性,生产企业不能采用传统的高温灭菌,往往仅能采用紫外线照射的方式进行灭菌,由于紫外线的穿透能力较差,用紫外线灭菌的方法只能对产品接受照射的表面部分有杀菌效果,处于中底层的产品接受不了照射的依然会有微生物超标的风险。还有些调味料生产企业只对原料进行灭菌,加工之后直接包装,有可能在加工过程中污染微生物,造成菌落总数超标。另外,一些企业认为自己的产品是非即食产品,生产过程粗放,使得产品中的菌落总数指标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
1.4氯丙醇
水解植物蛋白,它是由酸解或酶解植物蛋白质而来,其目的是用蛋白质来生产氨基酯,产品在欧美被称为HVP(hydrolyzedvegetableproteins),在日本被称为氨基酸液,在我国它被称为水解氨基酸调味液,是复合调味料的常用原料。工业化生产的酸水解工艺会因残存的植物油脂在盐酸的作用下水解成脂肪和丙三醇,丙三醇在高温与浓盐酸反应会产生氯丙醇。氯丙醇的产生,主要是所使用的蛋白质原料(如豆粕、豆饼、花生粕、花生饼、菜籽粕等)中所含的残留油脂与参与水解的盐酸发生反应而生成的,原料残留的油脂含量越高,生成氯丙醇的量就可能越多,这与生产过程的工艺条件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l,3-氯-2-丙醇(1,3-DCP)和3-氯-1,2-丙二醇(3-MCDP)具有致癌性。如果使用含有氯丙醇的基础原料生产复合液体调味料,势必会在产品中残留氯丙醇,危害人体健康。
1.5非食用物质的带入
为了满足人们对辣味的需求,很多复合调味料中加入辣椒粉,配成固态复合调味料。一些辣椒的供应商在辣椒粉中加入苏丹红,因为苏丹红不容易褪色,这样可以掩盖辣椒放置久后变色的现象,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将玉米芯等植物粉末用苏丹红染色后,混在辣椒粉中,以降低成本,谋取利益。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来源不明确的辣椒粉,造成非食用物质的带入。
1.6标签混乱,产品属性不明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明确规定产品有即食类与非即食类之分,其差别在于即食类调味品需要检测微生物项目,但是许多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未明示相关产品为即食类或是非即食类,使得判定时有法难依,难于判定。
2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
调味料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一些小微企业法人代表以及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的理解不透彻;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三是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四是企业整改之后,效果难以长期保持。
2.1监管部门注重总结和分析,从技术、管理层面为企业提供行政指导
定期汇总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调查原因,通过求助专家、学习先进等形式,探索解决途径,形成阶段性分析报告。组织相关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召开问题分析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或者组织行业内企业相互学习,通过你讲我学、你问我答的方式,形成行业沟通交流、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监管部门推行食品企业负责人生产许可证发证前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和检验员现场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许可现场审查结果直接挂钩,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原料和成品质量把控的能力。同时加强抽检力度,严防重金属和污染物超标。
2.2监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从业者对法律法规和生命安全的敬畏意识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行政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践证明,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根据我们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看,一些从业者思想上还存在认识的误区,不能做到自律,自觉或不自觉地出现了食品安全上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形势下,进一步强化广大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从业者对法律法规和生命安全的敬畏意识极为重要。监管人员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培训班,通过举办培训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送法上门等形式,面对面、手把手,以通俗、白话的形式进行讲解,使他们真正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个个会算违法成本账。
二、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机制分析
(一)社会资本概念的引入
社会资本是由布迪厄(1980)、科尔曼、林南等专家提出的概念。普特南将其具体定义为“指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他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效率”。美国杜克大学著名华裔教授林南将其定义为“期望在市场中得到回报的社会关系投资”。林南的贡献是架通了社会资本在社会结构与行动之间的桥梁。刘少杰(2004)、陈传明(2001)、边燕杰(2006)、赵延东(2005)、姚佐文(2008)、张文江(2007)等国内知名学者都对社会资本或其在企业、企业家、产业集群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拓展了社会资本理论在国内企业治理、产业发展、企业家发展等方面的应用。
(二)社会资本方法引入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分析的路径创新
1、研究思路的创新
通过我国局部地区和行业的食品供应链的社会资本的构建与强化,促使食品的多个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和生产经营者重视和遵循社会资本的价值规律,克服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短视行为。统筹考虑研究企业短期利润和长期价值利益,将企业的产品销售利润定义为短期尺度利润或短期尺度利益,将企业的企业(整体)价值增加和社会资本增加定义为企业的长期尺度利益增加。引导企业突破单一的产品销售利益来源思想,逐步转变为企业和企业家(经营者)的社会资本增值和由此带来的企业整体价值增值。
2、研究的基本路径分析
首先对企业和企业家(经营者)的社会资本进行分析。分别从企业社会资本和个人社会资本进行分析。并且按照宏观、中观、微观的三个层面进行社会资本应用的分层研究。
三、社会资本方法引入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分层研究
(一)社会资本的微观应用
通过微观的食品供应链的社会资本构建研究,让企业与企业家的社会资本较强地受企业的食品安全败德行为侵蚀,建立相应的社会资本形成机制。首先企业和企业家个人要树立社会资本理念,建立社会资本建立的分析机制,企业和企业家在做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资本的效用。变企业遵守食品安全的外部压力为企业和企业家的自我要求。让企业家重视客户价值,变客户关系为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企业和企业家的资本不仅来源于资金、设备、厂房等实物型资本,更依赖于形成企业盈利能力的社会关系,特别是良好的客户关系。食品质量安全与社会资本之间通过质量安全的信息传递机制来实现。
(二)社会资本的宏观应用
在食品供应链上较强地体现共生的社会资本的效用,通过研究分析供应链成员间相互监督、连带责任的效用,实现行业或企业集群的社会资本效应;有的地区或行业具有良好的美誉度,具有很好的社会沟通与融资、资源整合能力,可以认定为社会资本充足。而有的地区企业集群产品伪劣度高,导致该地区或该行业整体受到社会的不认同,导致群体发生社会融资难、沟通难、渠道建设难,可以认为该企业集群的宏观社会资本缺失。
(三)社会资本与企业价值的中观分析
通过研究食品供应链成员的社会资本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研究企业家(经营者)社会资本对其的重要意义。企业价值理论与资产评估实务,均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对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好判断。而企业之间的供应链关系的建立与运行状况,对企业原有资源的发挥具有很强的影响和干扰作用。供应链之间的关系良好与否,可以看作社会资本的中观效用。
四、社会资本理论的应用对策分析
(一)外部策略
在宏观的社会资本构建的分析中,提出区域政府的引导和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模式,共同构建良好的食品供应链的社会资本存在环境,为本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提供声誉传导、惯例宣教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构筑行业企业群体或地域产业的美誉度,形成行业或地域企业的宏观社会资本的增长。通过众多企业对宏观社会资本增长的渴求,变这种需求力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共同压力,形成行业或地域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约束强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