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2-07-27 2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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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和宣传

新《环境保护法》将在明年实施,为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氛围,加大新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一是对内宣传。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新旧《环保法》逐条学习,提前掌握新变化,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外宣传。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之际,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我队环境执法水平,我队积极主动派员参加由省、市、县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2014年1月,派3人参加县执法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均考核合格。6月,派2人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骨干网评员培训,使我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10月,派1人参加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的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培训会,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能力更加专业。

二、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

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多措并举、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推进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确保了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一)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按照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污染源和排污收费档案(一企一档),对排污企业报送的申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分析,审查填报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可靠,指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根据排污单位的性质、生产工艺、生产时段及污染物排放规律等情况,会同监测站按月或按季对各个企业的排放状况以及排放浓度进行现场核实和采样监测,科学核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严格实行按月或按季收费。截止2014年10月,共征收排污费115万元。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制定监察计划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制度,做到5家国控企业每月不低于四次,重点排污企业每月不低于一次,一般企业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的环境监察频次。

(一)不断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定期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新、改、扩建项目,查看企业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进度。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我队加大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2014年,我队共查处4家环境违法企业,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家,共处罚款4.1万元。

1.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中发现废气排放口有黄色烟雾向外排放、废水排放口有乳白色液体,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经我局监测站人员对废水现场采样,经检测,该公司外排废水总铜浓度超国家标准4.6倍。按照“两高司法解释”,我局于2014年4月11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14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和监测站人员对该厂进行调查取证和采样检测,总铜浓度超标5.5倍。经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现已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停产,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九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将生产车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雨水沟直排至,同时将治理设施中原有且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用泵抽至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顺雨水沟排入,经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雨水沟中的废水已严重超标。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3.飞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磨屑液用水泵排入雨水沟,进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4.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浮渣、酸渣等)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堆放时未落实环保“三防”措施,部分危险废物(浮渣、酸渣等)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十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加大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的浓度和水量严格审查,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会同监测站对出水水质定期抽样监测;规范污泥处置管理,严格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加强了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督,对县垃圾填埋场的道路状况、渗滤液的收集设施和排放管网、垃圾堆放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要求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认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市对“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要求,制定了活动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了活动专题会议。活动期间共出去执法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已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11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各种污染源进行了检查。检查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和养殖活动取缔、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隔离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立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每月一次巡查,并在枯水期和洪水期加大巡查频次,检查时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排污口和畜禽养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化工原料、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堆放场所、转运站和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相关建设。同时环境监测人员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个月定期监测,对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做到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并向社会公开其监测数据,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污防股对宏成电源、盛马化工、石化、兴茂石化、蓥峰化工、锦泰液化等6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药系统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情况以及危废转运台账记录情况。要求该企业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规。

(三)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对蓥峰化工、盛马化工、宏成电源、石化、锦泰石油等11家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看风险源企业风险评价情况、应急预案情况、配套建设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情况、应急物资管理情况。各企业均能按环保要求进行环评,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重视环境风险工作,成立环保机构,组建专门的环保工作人员,要配备专门的应急物资,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总量股对我县镇、镇、镇3家污水处理厂和盛马化工、渝能化纤2家企业污染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对镇和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设施运行、台账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县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污泥处置、台账管理等进行查看;对2家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处理废水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设施运行维护、台账管理等工作。

(五)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县辖区内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检查。经查,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中江仓山畜牧有限公司已进行排污申报和缴纳排污费,其余11家养殖场均未办理;在禁养区未发现畜禽养殖情况。要求养殖场做好污水的收集与治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规。

(六)开展了核与辐射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局污控股对全县医疗单位的放射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各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不断完善涉源装置台帐记录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及措施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辐射环境的安全。

(七)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对辖区内落后产能企业永佳纸业实行关闭;对10家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锅炉除尘、脱硫及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尽快组织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对中通实业和九合生物2家医药制造企业进行检查,查看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查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对涪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铅蓄电池、石油化工等行业;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五、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8月,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14年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12家矿山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了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矿山项目规划选址情况、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情况;生产阶段矿山企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闭矿前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经查,县页岩机砖厂属新建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我队向该企业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办理环评手续,责令限期完善环保设施;对县大众页岩机砖厂、县水井街页岩机砖厂、县吉利机砖厂和县加富页岩机砖厂报县经信局督促实施关停,要求企业按规定进行生态恢复,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对大多数建厂手续不全、产量小、污染大的小型砖厂进行整合,目前已制定详细的整合方案。要求各企业按规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做好复耕工作,认真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工作。

六、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监督管控

2014年5月、9月,我队发放《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800份,并与各镇乡、管委会、园区签订禁烧责任书,为小春、大春收获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我队采取定期巡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镇乡的禁烧巡查工作,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及大面积烟雾时,巡查人员立即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置、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并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镇乡政府联络人员,要求迅速处置。共出动执法车辆60余车次,执法人员180余人次,现场执法20余起,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停止焚烧行为,大面积的秸秆焚烧现象得到遏制。

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篇2

紧紧围绕支队党总支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以强化“环境保护,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主题,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发展实践,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大队发展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大队环境监察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跃式发展。

1、统筹兼顾,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进入下半年,大队人员外出多,工作任务重,为大队增添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而且市里、局系统还组织很多活动需要积极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大队领导合理安排,将有限的人员按组分配,在多重任务来临时,既不影响正常工作,也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了防恐演习,局系统演讲比赛等诸多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为环保局和监察支队争得了荣誉,同时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2、稳扎稳打,功夫用在平时。近阶段大队根据市局和支队的工作安排,结合不同时段的不同任务,将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相联系,实现“重中带轻、轻重结合”的工作模式。前期在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源普查的同时也圈定了下一步现场监察的重点,近阶段结合市局的“敏感区域”专项行动、锅炉专项行动以及排污收费等几项重点工作,大队开展了突访暗查行动,将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很短时间内及时予以处理,出其不意、事半功倍、不但提前完成了任务,而且对辖区内其他排污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3、有的放矢,高效率提前完成任务。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有效率地完成目标任务,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上。今年在半年工作总结时,按支队要求的案件标准进行衡量,大队未完成一件,从表面看,在接下来的3个月完成20件案件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时大队并未急躁,其实是心中早有计划、方法,只是因为人手不足。而工作是分阶段、讲轻重缓急的、其实我们的案件查处工作早已有计划、有目的地展开了。

4、加大行风工作力度,树立大队良好形象。一是为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不定期组织召开行风评议征求意见会,征求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是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激发了党员和干部职工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全大队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查找问题,分析根源,以科学发展观全面审视环境监察各项工作

在学习调研基础上,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审视大队环境监察各项工作,我们感到,大队还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认真分析和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解放思想上,还存在创新性、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虽然充分认识到解放思想是个永恒的课题,必须不断与时俱进,但真正有效推进的措施还不够多,在“务虚”与“务实”的结合上做得还不够好,不善于向解放思想要活力、要动力、要竞争力。二是对解放思想会议讲的多,要求多,但真正管用的措施还不够,表现为一遇到具体问题的解决和处置,就按照“老套路”来办事。“走出去”学习还不够,解放思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解放思想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但在这方面,还显得眼界不够广、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习惯于自己有什么就思考什么,别人怎么干就怎么做,率先领先、攻坚克难、创新发展的亮点不够多。四是在指导工作上,还存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性、全面性、自觉性不够的问题。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集中表现在坚持科学发展的意识不强,对眼前的“快”和“好”强调的多一些,对今后“创新”和“发展”的要求标准还不够高。

通过分析检查,综合起来看,上述问题的形成,一是既有客观局限性,但更多是在主观方面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研究还不够系统,内涵领悟还不够深刻,精神实质的把握还不够深入,重业务的习惯性思维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二是既有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但更多是在应对现实挑战、解决突出问题上,我们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办法还不够多,特别是统筹协调的办法用得还不够好。三是既有在指导思想和方法上统筹协调做的不够的问题,也有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到位,在解决特殊矛盾上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自身创造性工作做的还不够,创新的氛围还不够浓,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还有局限,特别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灵活性、有效性还不强推动工作的思路、方法还不够多、运用的还不够好;四是既有理论学习和工作方法上的深入性、创新性不够的问题,也有在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求稳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推动环境监察工作更快更好地科学发展。

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要把检查分析作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新的起点,进一步树牢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明确发展思路和举措。今后一个时期,我大队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环境监察,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牢牢把握环境监察中心工作,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发展环境监察事业,进一步提升管城大队工作能力。

1、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职工作,从思想上和理论上武装队伍,进一步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落到实处,继续抓好“学法用法”活动,巩固业务技能,全方位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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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了隐患巡查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对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园区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园区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我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园区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环保问题下达了责改通知书,____长冲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未按进度建成,园区工业废水及噪声和固废存在污染隐患。

二是抓好了园区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提出了园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督促园区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目前,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企业“久试不验问题已通过验收”;长冲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可研、设计、环评、审批、立项等工作,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园区管网辅设、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和相关环保设施已完成,预计今年12月底前将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一是深入搞好隐患大排查。严格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及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县域辖区内所有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企业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企业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集中力量,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分组迅速深入全县各厂矿、企业、乡镇,集中对县域内所有企业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企业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同时,突出重点,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实行了重点排查,把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瑶岗仙矿区、赤石矿区、金子坪矿区、长冲工业园区和乐水河流域、武水河流域、渔溪河流域交界断面水质等作为了排点;检查这些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污染防治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问题。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瑶岗仙矿白钨实验选矿厂未批先建,矿区防污设施未完善防污措施,赤石长城岭矿区擅自闲置环保处理设施,锑浓度异常,金子坪矿擅自闲置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未按环保要求设计,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天沅化工废水、废气设施达不到处置能力,导致氨氮时有超标现象,长冲工业园区禾欣手袋厂未先建,乐水河流域造纸企业、华富纸厂、新辉纸厂、吉兴纸厂分厂存在偷排、直排现象,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同时我局对现场监察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50条,现场制止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共出动车辆300多辆次,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排查企业260多家,及时化解污染隐患20余起,责令停产企业20家,责令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56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2家;关停取缔企业35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2家,罚款2万元,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394余件。有效地遏制了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扎实抓好了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原则,分门别类,逐一进行深入分析,对各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判,明确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重点和时限,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各个隐患问题整治到位。截止12月份,我局对我县辖区内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共149家企业进行了全面大检查,目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有140家,其他隐患企业也对各其的环境问题正在实施积极的整改。通过加强污染隐患的综合治理,积极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了全县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

三、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____3〕41号)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郴州市监察局、郴州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环发〔____4〕3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县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了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坚决纠正了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县监察局组织对工业园设置“企业宁静日”、“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等限制环保执法或者限制执法次数、时间等“土政策”、“土规定”和各乡镇、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者变相调整环评审批等阻扰环保部门依法

行政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整。从清查情况来看,我县没有设置“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不存在违规干预环保审批或者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环评审批的情况,未出现干扰或阻止环保执法、对行政处罚设置障碍或需要获得批准、袒护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现象。关于“企业宁静日”的问题,县优化办进一步规范了“入企”检查制度,对环保执法或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行为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不做强制硬性规定,环保执法和入企检查不需提前申请,不受“企业宁静日”的影响,对环保入企现场监管检查次数、时间等也未作限制,只明确事后要备案。县环保局加强了环境监管,未发现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的行为。县财政局进一步改进了税费统征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产品资源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郴政办函[____4]221号)的文件精神,将全县矿产品排污费征收标准按全市修订的统征标准全面调整到位,并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和“无费区”及“一费制”等现象。四、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篇4

2.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监管档案已建立,完善了排污企业“一图一册”、“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9月份我县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录入排污单位新增4家。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项目。

4.“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经梳理,我县没有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5.重点企业周边水质监测工作情况。我县现有县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家重点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对国控重点企业周边地表水每半年监测一次,地下水每年监测一次。截止目前,通过监测结果分析,我县的地表水基本上能满足一般农业用水要求,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6.环保执法情况。9月份全县没有发生涉嫌环境刑事违法和行政处罚等案件。

7.信息公开情况。我县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公开;确定并公开了我县行政区域内5家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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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我队列出了2014年环境监察八项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二是继续强化污染源巡查,认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巡查;三是继续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四是认真开展环保各项专项行动,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的环境专项行动”为主线的各项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城市环保执法,重点针对油烟污染,娱乐噪声等认真开展执法;六是深入开展生态监察,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源管理开展巡查;七是强化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八是进一步提升部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巩固二级大队达标成果。

二、强化排污费申报登记,规范征收收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二是强化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使用。以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为平台,很好地完成了2014年年度排污申报和审核工作。三是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排污费征收政务公开的规定,强化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网上公告工作。到目前为至,共征收排污费120余万元,征收对象80家。

三、加强环境监察巡查,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每周2次,省控及一般污染源每月2次进行现场巡查,加大对工业园区、食品园区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301次,其中,限期治理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87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98次,饮用水源地现场检查38次,并做到了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处理结果。一是加强了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污染源巡查,防止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是继续加强了污染源的排查,并加大后督查力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现场监察文书或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监察意见书43份,立案查处3起,已结案2起,处罚金额5.2万元;三是制定了《2014年秸秆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四是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五是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四、狠抓环境处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及时处理环境,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2014年上半年,大队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十分重视对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动态,及时掌握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25件,其中:“12369”热线电话9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3件,大队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

五、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大检查。为确保我区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区从2014年1月2日到2014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一是排查饮用水源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排查沿江沿河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点企业6家,其中化学品企业4家,经查,我区范围内沿江沿河无涉油企业,无涉尾矿库企业。

2、开展大气污染环保专项行动。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3月份在全区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严查环境敏感区域,突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和食品园区),重点行业(造纸、化工),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3、开展省环保厅关于环保执法年的专项行动。从4月到10月,在全区范围开展十大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五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六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七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八是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九是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十是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篇6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09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篇7

1、加强作风纪律 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纪律观念,我大队在年初认真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每名同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了责任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大队及时补充完善了规章制度,在考勤上采取中队、大队双重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坚持每周召开队务会,采取及时讲评,及时鼓励先进,对个别人采用坦诚交心的办法,关心个人生活,解决个人困难,关心政治生活,发展党员,评选每月工作标兵等方法来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2、开展文化活动 活跃文化生活

去年以来,我大队的同志参加了一系列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像全区干部职工长跑比赛、市局大型文艺会演、区局文艺小分队,组织了深入各镇、办的演出宣传,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了拓展运动等。通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大家文化生活,提高了全大队的凝聚力,培养了互助协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3、规范执法用语 汇编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我大队将日常环境监察中应用广泛环境法律法规进行汇编,组织多次学习和讨论,使监察员在执法和排污收费工作中做到了不卑不亢,了然于胸,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环保卫土的良好形象。

4、处理群众投诉 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将处理群众投诉作为宣传环保,树立形象的一个重要内容。率先在全市监察大队中成立办,工作具体落实到专人。工作体制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处理程序,礼貌地接待群众的来电来信;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给予答复。通过我们监察员细致耐心的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59起,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杜绝,污染投诉率下降了50%。

二、业务工作方面

1、污染普查

20__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首战告捷。在行业杂、户数多众多客观原因存在下,大队领导深入一线、同志任劳任怨、超前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

2、排污申报及收费

08年年初,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大队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明确工作责任。针对近两年排污申报过程中排污单位申报人对规定内容不了解,存在上报登记不符合要求、错报、谎报、瞒报、以及上报不及时和业务不熟悉的问题,为了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20__年年底大队组织召开全区08年排污申报会,为排污收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使排污申报工作较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各中队对排污单位逐户按辖区和行业类别进行一企一档统一管理。并以08年全国开展的污染源普查为契机,深入细致了解辖区污染详况,20__年共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发排污申报登记表500余份,准确掌握了我区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征收排污费和日常环境监察,强化现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事实依据。通过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分局各科室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排污收费任务。

3、加强日常监察 杜绝污染事故

按照__分局统一安排,我大队在七、八、九三个月,集中开展了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再行动。一是对正常生产企业的监察,特别是重点污染源采取派人驻厂,随时监督,随机夜袭的办法,进行定期和随机的抽查,比如通过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检查下水管网的水质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像一厂、八厂、三五三0厂、钢管厂等重点污染企业,我们都进行过突击检查,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促使企业正常启用治污设施;二是对停产关闭的企业的监察,防止死灰复燃。比如周陵造纸厂、秦龙泵业。

4、完善监察工作 加大水源地及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篇8

一、工作情况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今年以来,一是通过整治工

作强有力的开展,镇村干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动,辖区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程度、积极性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逐步统一到改变生活习惯、改善生活方式上,逐渐形成干群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一是结合区人居办每月开展的主题活动,我镇深入开展植树增绿、秸秆禁烧等村庄清洁专题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抢抓机遇,促使我镇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力度和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各村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在村容村貌提升上狠下功夫,工作力度较大。同时,聚焦问题较多、易反弹的点位持续发力,在全镇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垃圾散点、卫生死角。三是各村都能积极联系市区包抓单位,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三包制度”“监管制度”“保洁制度”不断完善,整治制度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二是结合“八清一改”工作,全镇1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问题台账,一项一项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任务进一步明晰,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各村保洁队伍充实壮大。全镇目前共有保洁员126人,保洁员工作制度和标准更加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以来,我们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在渭丰辖区吹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的号角。在镇村干部的努力下,我们克服了资金不足、人力有限等种种困难,促使村容村貌显著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对于督办问题没有一次逾期整改。成绩来之不易,自应倍加珍惜。

虽然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短板和不足依然明显:一是村庄清洁整治工作的标准不高。个别干部仍然以过去的经验办法干工作,要求不高、工作不细致、浮于表面,没有深刻体会和把握人居环境整改工作的要求。二是个别点位被反复督办,未得到彻底治理。如元南村(元南村墓地原垃圾坑)、祁村(村西垃圾坑)、留南村(育新农庄西侧)等。三是村庄内废弃房屋拆除力度不大。废弃房屋拆除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来我镇行动缓慢。截至目前,只有坳河村、祁村摸清底数,其他村还都未上报摸排情况。四是村庄清洁行动信息上报不及时。绝大部分村子不重视信息上报工作,不及时将各自开展工作的图片、文字,上传到工作群内,造成我镇信息上报的数量偏少,导致虽然干了很多工作,但在全区影响力较小,并且不按时上报市区包抓单位在村子开展工作的情况,给帮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五是长效机制还没有全面建成。监管制度、保洁制度、三包制度、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村级问题台账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责任不明确、任务不细化、村庄清理整治的成果不能长期保持,易反弹等。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尤其是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抓,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镇政府讲将继续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加强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配备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季度排名后三名的村扣除村干部季度绩效工资,镇纪委对村主要干部进行约谈,对所在村驻村指导员进行提醒谈话。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凝聚合力、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促短期内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大转变、大提升,勠力同心建设看得见美丽、记得住乡愁的新渭丰!

附件:1.渭丰镇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得分表

2.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管理局暗访检查我镇情况汇总表

3.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查办下发我镇督办问题汇总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附件1

渭丰镇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得分表

村名

落实长效

机制情况

(20分)

检查情况(60分)

督查暗访情况(20分)

总分

(100分)

清扫保洁

(20分)

杂草清除

(10)

明暴垃圾

(10分)

卫生死角

(10分)

乱堆乱放(10分)

渭南村

19

18

9

9

9

8

19

91

定北村

18

18

8

9

9

8

20

90

坳河村

19

17

8

9

9

8

17

87

元  村

17

17

8

9

8

7

20

86

渭北村

17

17

8

8

9

7

19

85

真守村

17

17

7

8

8

7

20

84

定  南

17

17

8

8

7

7

19

83

保安村

18

17

7

7

7

7

19

82

祁  村

17

17

7

7

7

7

19

81

留南村

18

16

8

7

7

7

16

79

元凤村

16

17

6

6

6

7

20

78

保新村

17

18

8

7

7

7

12

76

备注:第二季度环境卫生较好的村:渭南村、定北村、坳河村;较差的村:保新村、元凤村、留南村,在检查中,保新村和元南村村内垃圾坑多次被区督查办督办通报、对指出的问题整改过后不能长期保持;留南村存在多个卫生死角不能及时清理;祁村村西垃圾多次整改不彻底,易反弹,多次被区督查办通报。

附件2

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管局暗访检查我镇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时间

主要问题

检查形式

备注

1

渭丰镇

元北村

4月01日

村西废弃物乱堆放

暗访

2

渭丰镇

渭北村

4月09日

派出所东边垃圾箱外垃圾清理不及时

暗访

3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16日

保兴村委会斜对面垃圾坑需整改取缔

暗访

4

渭丰镇

新安村

4月16日

村北垃圾坑需整改取缔

暗访

5

渭丰镇

新安村

4月23日

村内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6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23日

村内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7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23日

村北垃圾池需整改取缔

暗访

8

渭丰镇

定三村

4月29日

村内柴草杂物乱堆放

暗访

9

渭丰镇

渭南村

4月29日

村北环北路边有垃圾

暗访

10

渭丰镇

留西村

5月10日

村西南北五号路边有垃圾

暗访

11

渭丰镇

坳一村

5月10日

村内杂物乱堆放

暗访

12

渭丰镇

坳河村

5月10日

村南生产路乱倒垃圾

暗访

13

渭丰镇

祁  村

5月17日

村西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4

渭丰镇

元南村

5月17日

村南墓地边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5

渭丰镇

留西村

5月24日

育新农庄西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6

渭丰镇

新安线

5月24日

村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7

渭丰镇

坳二村

5月31日

南北五号路坳二村变电房旁边垃圾乱倒

暗访

18

渭丰镇

祁南村

6月10日

村东垃圾箱外清理不及时

暗访

19

渭丰镇

祁南村

6月10日

村西有垃圾散点

暗访

20

渭丰镇

新安村

6月10日

村北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21

渭丰镇

留西村

6月17日

村内住户房后边垃圾乱倒

暗访

22

渭丰镇

留东村

6月17日

村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3

渭丰镇

元南村

 6月17日

村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4

渭丰镇

元南村

6月24日

村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5

渭丰镇

祁  村

6月24日

村西垃圾箱周边清理不及时

暗访

26

渭丰镇

新安村

6月24日

村北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27

渭丰镇

保东村

6月25日

润葆农庄路南坑有垃圾堆放

暗访

附件 3

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办下发督办问题汇总 

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查办共反馈我镇农村环境整治问题27个,其中:

保新村:8个问题;

祁  村:4个问题;

留南村:4个问题;

元凤村:4个问题;

篇9

二、结合分局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坚持秋冬际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动态巡查,春夏季每月不少于2次动态巡查的巡查标准。巡查中对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一般区域坚持走到看到问到,有效预防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每次巡查,安排2人以上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区域范围也达到了上级的要求,截止目前,分局已进行动态巡查16次。

三、充分利用团连两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在巡查中要坚持与连队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协管员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建议,为他们传达新的土地管理政策,随时掌握全团土地管理利用情况,有效预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篇10

一、落实责任,片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市委农工办系统各部门、单元高度器重纪检监察工作,将其列入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日程,抓紧抓实。一是落实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在各部门构成了主要领导片面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头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部门、单元按照与市委、市当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结合业务工作现实,逐级细化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与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下属下层单元层层签订责任书,下层单元把责任量化到个人,构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落实责任、层层设防把关的责任网络。三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中心意识、办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整体本质,以不停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生长新形势的必要。四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党员干部树立精确的人生观和代价观,特别是通过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和通报我市今年处置惩罚的少数党员干部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和召开民主生存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上级要求和工作现实,找准差距,看清不足,达到整改、提高目标。

二、认真履行职能,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生长环境

市委农工办系统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生长环境和办事经济生长作为开展工作的动身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扬职能,增强软环境建设,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生长发扬了重要作用。

1、发扬监督监察作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部门和行业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次序,保护农民利益。农业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打击生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很好地维护了农资市场次序。农机局专门出台《关于增强文明监理、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照》,下发到各下属单元。畜牧局增强对兽药、饲料的办理,提高对畜禽及其产物的监测、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证我市畜禽及其产物的健康、安全。经管局对村级财务公开监督检查做到每月一次,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增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办理。

2、加大纠风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各部门、单元结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停增强自身建设,提高办事质量,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刺耳、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程度。同时,认真查处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执法不规范,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腐败行为,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和下层提供优质办事。农业局建立和完善了农业执法职员的学习培训、测验考核、执法考评、持证上岗、监督约束等制度,农业执法队伍的办事和执法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农业开发办公室牢固树立为"三农"办事的思想,从领导班子成员动手,结合召开民主生存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摆题目、找不足,提高全体工作职员的本质。经管局专门编印《农村经济办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农经职员十项守则》小册子,下发到市、乡、村三级农经职员手中。农机局围绕"内强本质,外树形象"的引导思想,规范了农机监理和农机化学校两个"窗口"单元的制度办理,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丝绸公司在生产关键季候,领导干部带头深化下层,与公司职工和蚕农孤芳自赏,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加快政务提速,提高工作效率。水利局不停缩短取水、采砂、水保允许审批期限,严格水事案件处置惩罚时限,加快汛情雨情传递速率。林业局将林业行政职能全部移交行政审批中心,简化了审批手续。农机局完善了一系列联动办事承诺制度,并设立了"一站式"办事大厅,规范和充实了办事内容。畜牧局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细化汇总,并制成公示栏、公示牌,全部对外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景象局对我市建筑工程的防雷图纸全部收费考核,并为部分建筑收费安装了防雷电涌保护器。烟草公司下发了《关于推行企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三、深化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增强为经济生长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市委农工办系统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上级市)市委、龙州市委三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如何更好地为实现全市农业农村超常规、跨越式生长办事"大讨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同一到各级党委关于加快生长的重大决策下去。

一是深化学习,领会实质。继续深化学习各级党委关于加快生长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进一步领会实在质,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在经济生长中发扬职能作用的新要求。采取会合学习、召开会议、个人自学、交换体会等多种形式,不停把学习引向深化。

篇11

一、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进一步加强松花坝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

松花坝水源保护区是我市城市的生命之源,几年来我市环境监察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实施重点监察,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方案,采取每个季度对水源保护区实施一次环境监察,同时配合市水利局等职能

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松花坝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发现一家,关闭一家;对保护区内发生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处。通过加大环境监管的执法

力度,有效防治了环境污染对松花坝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确保了水质安全。

(二)开展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1、开展和巩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几年来*市环境监理所和县(市)区环境监察部门对流域内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工业企业进行了

排查,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500人次,检查企业20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00多家,其中涉及土炼焦、土炼锌、土石灰窑、钛选厂、土炼油等行业的,建议关停取缔51家,限期整改73家。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清查*流域内的建设项目。“*”期间,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配合环境管理部门对1998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清查建设项目

2448个,查实未执行环评及“三同时”项目1*8个,对其中属市级审批未执行环评及“三同时”的33个项目,要求限期补办手续,并给予了相应处罚;属县(市)区,已交由县(市)区进行处理。

3、开展对流域内污染较大的纺织、印染行业、生猪屠宰企业、螳螂川氟硅酸钠生产企业、重点医疗单位和餐饮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对纺织、印染行业进行的专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排污单位;对生猪

屠宰企业检查的情况为:共检查了11家,其中*向民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生猪屠宰企业被查出有超标排放行为,*市环境监理所责令这5家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螳螂川

沿岸氟硅酸钠生产企业逐年加大监管力度,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海口耀华化工厂等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严处,对达不到环保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同时对上游的4家企业要求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

,20*年以来螳螂川水质情况较往年有所好转,上游基本未出现断面pH值监测超标的情况;为确保我市水环境安全,“*”期间*市环境监理所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医院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对在抽查

过程中发现的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医疗单位责令立即恢复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一部分违法性质严重的医院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爆光,通

过几年连续加大监管力度,我市医疗单位违法排污的情况逐年减少;为减轻餐饮业对城市环境质量的影响和对水环境的污染,市环境监理所配合市环保局法规处起草了《*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

办法》,该办法于20*年1月1日实施后,环境监察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执法必严。两年来环境监察部门和市局城市处共同对四区和三个开发区的500余家餐馆进行了检查,销毁不可降解餐饮具

16663个,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和隔油沉渣池,对保护*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开展*流域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监察工作。

我市环境监察部门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大力查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近年来,我所加大对大河水库、柴河水库、宝象河水库、*水库、自卫

村水库和石林、轿子山、双河磨南德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监察力度,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保护区内存在的一些极个别违法建设项目分别进行了取缔和严处,对保护区内挖沙采石、

堆放垃圾、旅游和经营活动中的排污问题,进行了严格纠正。20*年5月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碧鸡镇已封停矿点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环境监察人员连续两天对封停的全部16个矿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虽未发现有死灰复燃的矿点,但通过检查和通报检查结果,进一步表明了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取缔非法矿点、保护*面山的立场和决心,使心存侥幸企图恢复采矿的个人望法止步。

二、开展*海流域环境监察工作,促进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大流域工业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期间,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共现场检查1320厂次,检查污染处理设施2568台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余件,处罚金额112000元,新增和改

造污染防治设施11台套。通过不断加大现场监察力度,有效控制了工业污染源的超标排放,同时强化污染源的深度治理和目标管理,实现了*海流域内的工业企业所有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律不进阳

宗海,消除了工业企业对*海的污染。

(二)加大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力度,严禁有污染的企业在流域内新建,对汤池姜家山小炼钢厂等13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了否决和取缔,有效杜绝了*海流域新增污染源。

(三)加大生态环境的整治力度。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5年来多次联合农业、水务、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开展对*海流域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对在*海流域内非法从事挖沙、采石、取

土的64家企业进行了取缔,其中取缔面山采石、取土场54家,取缔*海引洪渠摆衣河流域的采石场7家,取缔生态破坏严重的挖沙场3家。同时,积极开展流域内的秸秆禁烧和“禁白”、“禁磷”的专

项整治工作,共查处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74起,收缴不可降解塑料袋和餐具2.4万个,查处含磷洗衣粉销售行为6起。

(四)加大*海内源污染的整治力度。为巩固机动渔船和网箱养鱼的取缔成果,5年来我市环境监察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查处违反《*海保护条例》的违法行为32起,其中,收缴机动船只6只,取

缔在*海周边围栏养鸭场20个,查处围湖建房、侵占水体、破坏湖滨带的环境违法行为2起,查处网箱养鱼行为4起。

通过对*海流域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措施,对*海在“*”期间保持二类水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长期以来*水污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一定问题,多头执法和监管不到位的矛盾较为突出,建议省环保局和“九湖办”在“*”期间与*市人民政府共同协调解决此问题,确保

*水污染综合治理及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市的环境监察系统严重缺少人手,装备落后,经费不足,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至今未能完成。*市作为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水污染的治理和监管工作非常紧

迫,而*市环境监理所现有人手不足二十人,县、区则更少,有几个县环境监察部门连一辆工作车辆都没有,这样的状况是很难适应和高质量完成今后环境监察的各项艰巨工作任务,这需要上级环境

保护和环境监察部门力所能及的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尽早改善我市环境监察部门存在的困难。

(三)*、入湖河道及*海水域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减少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和破坏生态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环保部门应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

四、“*”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期间是建设现代新*的重要时期,*及*海的环境监察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围绕如何加强监督管理这一方针,计划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流域内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期间将巩固*年以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和“*”环境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污染

源的监管力度,增加环境监察频次,防止污染反弹现象,强化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工作,逐步增加在线监控的企业数,确保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保持环

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强劲势头。

(二)进一步加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跟踪监察工作。加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工作,突出把好项目试运行、试生产的检查关,加大对验收项目的跟

踪检查工作,杜绝企业环保验收后出现的一系列环保违法问题。加强对企业排污总量的监管,确保双达标。

(三)积极探索生态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生态监察工作水平。认真总结“*”期间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借鉴省外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好的经验和方法,促进我市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12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号)精神,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立足监督,联合执法,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完善统一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建立完整的工作机制,确定和加强生态监察的四个重点,实现四个工作目标,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机制、执法体系、建章立制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

(二)工作目标。

1、确定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2、建立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执法手段得到较大提高。

3、加大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建立资源开发重点监管区,对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海岸工程项目、小城镇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秸秆禁烧区、特殊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地、有机食品或无公害农业产品基地、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领域的现场监督检查逐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试点开展重点领域和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保护。重点监察矿山弃渣、植被破坏、生态恢复、土地复垦、废水排放、安全生产等,要求重要的矿产、建材等资源开发项目每月不少于次,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以等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二)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海洋的环境生态保护。重点监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面源污染等,加强对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开展以河、河、河、汤河以及沿海海域和各类浴场等为重点的区域、流域的生态监察。向海洋直排的陆源污染源按功能区达标排放,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各类海岸工程和滩涂开发项目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近岸生物资源、滩涂资源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与各类工业园区及乡镇工业企业。重点监察区域建设与总体规划的一致性,小城镇、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情况,各类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线路开发、景区各类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等。开展以石门寨、留守营等为重点的乡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监察,加强对河、河、关等风景区及各类旅游休闲场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开展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农林牧渔综合开发、交通通信建设、水利环保工程、生态建设工程、近岸滩涂开发建设工程及小城镇建设、区域开发项目每季不少于次。

(四)自然保护区与农村生态环境。重点监察自然保护区各类生产和开发活动,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生物资源保护等,以及生态农业建设、土壤与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开展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区的生态监察,加强对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管,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的生态环境监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每月不少于次,夏、秋两季对秸秆禁烧区实行巡查;对特殊生态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总量收费标准全面开征排污费,实现养殖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并治理达标排放,对污染大户实行限期治理;夏秋两季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实施步骤

市生态环境监察的试点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分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年月)。成立全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计划》,召开工作动员会,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修改完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方案。

(二)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的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和总结生态保护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对有法不依、造成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必须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对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人与资源和谐发展。

2、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加强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培训,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管理职能的有机分离。

3、筹措资金,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立专业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培养生态监察专业人员。

4、加强现场检查,试点单位要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区域、行业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现场检查的频次要有明确要求,并逐步形成制度。结合生态环境监察主要内容和执法重点,探索建立符合产业特点的生态环境执法模式。

5、建立具有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案件移送制度。

6、开展生态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档案。

7、加强试点报告制度,市直各试点部门和各县、区试点领导小组从年月开始每月日前,向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简报,月底前提交试点工作总结,同时建立生态破坏案件上报制度和重大生态违法案件快报制度。

(三)验收阶段(年月-月)。迎接省环保局对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运行机制。

1、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指标作为各级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能,主动做好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采取部门联合执法、人大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考核各县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环保部门的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协调并衔接好环境监察机构与其它单位的工作关系,更好地发挥环境监察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3、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实行现场检查和生态破坏有奖举报相结合,工作交流培训和生态环境监察报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环境执法和公众参与并行,信息交流和工作报告并重,确保生态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马誉峰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生态监察试点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试点方案,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2、明确任务,密切合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协同配合、真抓实干,把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定任务、定进度、定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强化执法,扩大宣传。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切实落实试点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监管,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监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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