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汇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2-05-20 12:18:4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专项行动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篇1

我行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我们讲解我市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我市近阶段诈骗案件的情况,介绍分析了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总结出防范意见,并加强与我市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和健全公安、金融部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协调与部署

我支行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就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一是召开了专项行动协调会议,就行动目标、行动重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事项进行了商榷。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统筹与协调工作。三是联合拟定了行动方案。根据省公安厅和杭州中支《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了《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双方领导汇签后下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

篇2

为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接到通知后,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市、区文件精神,确定了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按照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了各社区网格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并制定下发了《顺河街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狠抓宣传,提高认识

为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我办坚持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全办的重点工作来抓,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100幅、发放家庭消防知识手册及宣传页7000份、张贴宣传贴画10000份等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居民的安全常识和技能,确保了辖区安生形势的稳定。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组织人员在辖区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全面掌握存在隐患的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二)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以消防、危险品生产运输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特种设备、汛期综合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辖区属于老城区,老旧居民区和棚户区较多,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严峻,一是办事处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居民楼栋长、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对老旧居民区、棚户区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治理,同时开展“三清”工作即清理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式,在居民中深入开展火灾案例、火灾危害、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的宣传,引导居民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从行为上遵守消防规范,督促居民做到“三会、一提高”(会查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提高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三是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消防器材,抓好社区消防队伍建设,同时在辖区老旧小区配备800具灭火器,基本覆盖全辖区老旧小区。

(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对辖区高层建筑小区摸底排查,建立了档案。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商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仍然不强。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商户的法定职责,企业商户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者,政府则主要履行监督和引导职能。但实际上责任主体错位,部分企业商户特别是中小企业商户重生产经营、轻安全、安全意识缺乏,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虽然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已经建立,但社区层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业务水平不高,监管责任也尚未真正落实,给工作带来极大不利。

五、下步工作打算

篇3

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办字〔2012〕194号)精神,开展本辖区内造纸、医药化工、赣江及其五大支流水环境安全、生猪和水库养殖、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建设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对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落后产能的情况和违法企业关闭取缔情况;各县(市、区)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实行限时挂牌督办情况;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12年9月24日~9月26日。具体验收考核时间由各验收考核小组自定。

三、考核验收标准(100分)

(一)组织开展情况(15分)

1、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情况(10分)。成立了领导小组(4分);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4分);及时报送实施方案(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和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不得分。

2、信息宣传报道情况(5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报道(2分);编写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3分),至少3期,每少1期扣1分。

(二)专项整治情况(85分)

1、各县(市、区)阶段性材料、总结汇报材料情况(10分)。按时间节点报送阶段性材料(5分),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5分,未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3分,未报送总结材料不得分(总结材料中应体现调查摸排企业数,关停到位企业数,下达整改数,整改到位数,未整改到位应说明原因)。

2、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建档情况(10分)。建立了详细档案的得10分,建立了档案但不全的得5分,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

3、六大专项整治情况(60分)。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情况(10分);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情况(10分);赣江及支流水环境安全整治情况(10分);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10分);生猪养殖和水库养殖污染整治情况(10分);中心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设施整治情况(10分)

6个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重点突出整改、关停企业落实到位情况。

4、其他环境安全问题(5分)。存在污染整治死角、盲区和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在整治期间,出现环境安全事件的扣20分。

本辖区内无造纸企业,未开展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其他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每项分值为12分。

四、验收考核方式

篇4

根据主管局扫黑办转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工作,我单位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进行宣传学习,认真组织排查

我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除了在单位内部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学习,在工作例会上向相关施工单位、养护公司宣传外,还将相关宣传材料在各办公地点内张贴,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涉黑涉恶乱象在单位内部开展摸排行动,经摸排,我单位无涉黑涉恶事件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篇5

一般干部定期向股室负责人和本股室全体组成人员汇报本人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干部工作汇报由各股室负责人召集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当邀请分管本股室的局领导参加。

二、汇报内容

本股室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工作上需要请求或提交局党组协调解决的事项;个人履职情况及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执行情况;其它需要向局党组汇报的重大事项。

三、汇报类别

(一)专项工作汇报

业务股室承担的全局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机动灵活的组织实施,目的是为了迅速及时的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季度工作汇报

按季度进行,有选择、分重点的听取相关股室的工作汇报,局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相关股室做好汇报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汇报会结束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三)半年(年度)工作汇报

每半年举行一次,所有股室均参与汇报;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书面汇报材料需提前交分管局领导审定同意;汇报结束后,接受局领导点评和全局干部职工民主评议。

四、工作要求

篇6

效能风暴行动是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JS、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加快JS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月20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建行TS分行会议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成立了效能风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行长李晶伟任组长,其他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任小组成员,小组下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检查督导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市效能风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以及省分行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衔接,检查督导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职责是对分行内部效能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6月22日,建行TS分行再次召开全行员工大会,全面启动以“五个攻坚战”为统揽,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机关效能JS方面的“八项专项攻坚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十大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全行员工的思想,提高了对效能风暴行动的认识,为行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6月26日,效能风暴行动进入活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TS分行深入查找作风、效能、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类别梳理和根源剖析,针对查找出来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分行制定整改方案, (查字典 fanwen.chazidian.com) 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机关部门服务一线窗口的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会议布置的多,贯彻落实的少;批评处罚的多,指导帮扶的少。

()困难面前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员工在困难面前主观能动性作用发挥不强,存在畏难情绪。

()会议质量有待于持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会议安排统筹计划不足,个别部门会议材料不够精炼、会议发言冗长,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一线网点外出营销市场的时间。

()部分员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员工工作纪律松散,优质服务意识不够强。

()个别员工和部门大局观念不强,为了局部的或个体利益,不能及时把思想统一到分行的工作部署上来,主要表现在绩效工资发放,不能完全体现出业务处理流程以及联动营销产品价值链的贡献度。

三、细化措施整章建制

篇7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接到你司转办的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反映我省部分生产企业生产加工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氯化钾化肥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要求市场规范管理处会同经检总队采取行动,查处假冒伪劣,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经检总队为具体执法单位,负责统一查实和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摸底和违法认定,确定了主要造假对象,对武汉中农、湖北美盛、武汉华垦仙桃分公司等主要造假工厂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了库存的部分货物、袋皮及出入库货物台帐等,并对查封货物进行了抽样送检。截止目前,查封扣押假冒中化化肥约167吨,其中,武汉市3吨、荆州市121吨、宜昌市8吨、仙桃市15吨、天门市20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接到总局市场司转办件

以后,我局认为严厉打击部分企业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合法企业的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利益,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省局经检总队、市场规范管理处、法规处、商广处、公平交易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查处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省局经检总队又抽调武汉市公平交易局、仙桃、潜江、咸宁、鄂州经检支队部分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办案专班。并要求中化化肥湖北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共同查办这起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案件,营造浓厚的打假氛围,形成打假工作合力。

二、迅速行动,收集认定违法证据。第一步,先展开调查摸底,大力收集造假企业的违法证据,6月10日前,经检总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全省各地展开排查,搜集违法企业基本材料,包括生产厂家数量,厂名、厂址、生产规模,对应违法产品的包装袋。同时,也要求中化化肥公司提供其产品的驰名商标认定证据。第二步,结合已有证据,认定违法行为。由经检总队组织,法规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局、商广处、中化化肥湖北分公司参与,共同讨论研究,确定违法企业数量、对象、程度。

三、重拳出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根据前期掌握的企业情况,由经检总队统一安排部署,调配全省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查处涉案违法生产企业。经调查,共有6家,分别分布在武汉市及其周边市州,具体情况是武汉市东西湖区2家、青山区1家、黄陂区1家、仙桃市1家、潜江市1家。同时,要求全省同时行动,查处销售假冒中化化肥商品的经销商,依法对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篇8

1、督促检查学生每天做好跑操及眼保健操。组织学生会干部坚持每天早上检查寝室卫生,并适时通报。

2、每天督促门卫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3、坚持组织了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及国旗下的讲话。

4、坚持每周各班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大检查。对行政值日及卫生检查等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并张贴公布。

5、每星期召开一次学生会干部会,总结本周工作得失,布置下周工作重点。

6、每月按时上报安全排查情况。按时核算班主任当月津贴,并发放到位。

7、定期召开班主任德育、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和宿管、安保会。

8、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例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并坚持每月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9、利用各个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暑假等)对学生进行假日安全教育。

10、完成团县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11、及时对各种工作材料整理归档。

二、德育工作

1、本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并让学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2、3月,组织“雷锋活动月”主题班会、板报、争做好人好事等系列活动。

3、3月,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4、3月—4月,制订“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主题班会、发放垃圾分类书籍。

5、4月,组织开展“美化校园,拥抱文明”书信活动,并组织学生参加环保作品比赛。

6、4月,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主题班会,发放学习材料。

7、5月初,组织学生观看记录片《厉害了,我的国!》

8、5月底,开展“崇尚英雄 精忠报国”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观看宣传视频《崇尚英雄精忠报国》

9、6月,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民低碳日”活动,开展主题班会,发放学习材料。

三、安全教育

1、返校日组织各年级、班级进行检查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大礼拜全体政教保卫人员上路维护学生安全。

2、认真布置每周一的班会课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内容,并组织抽查上课情况。

3、召开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主题班会,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

4、组织防震减灾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制订学校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进行防震减灾演练。

5、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主题班会、宣传等系列活动。

6、组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成立防溺水专项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落实防溺水专项活动的各项安全活动环节。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7、组织消防安全科普知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实施消防安全演练。

8、6月,进一步开展“防溺水”专项活动。

9、6月底,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发放成绩单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四、特色教育

1、学期初组织并实施对上学期全校优秀学生的表彰大会。

2、组织宣讲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3、邀请敖山派出所民警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法制讲座。

4、组织指导第三届“出彩职校人”的评选及专业技能汇报演出

5、配合招生办开展全校家长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学生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

6、组织全校学生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发放并全员收回“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采取召开主题班会、启动全校学生宣誓签名仪式、利用学校板报、橱窗、制作横幅等多方位全面宣传“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7、6月底,部署暑期“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

8、6月底,召开年级控流保辍座谈会。

五、迎检工作

1、3月,收集整理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2、3月,收集整理学校“学雷锋活动月”相关活动材料、图片等。

3、4月,组织并实施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并顺利通过检查。

4、4月,收集整理垃圾分类活动宣传材料、活动照片等。

5、5月,收集整理防溺水专项行动活动材料、图片等。

6、6月,收集整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材料、图片等。

7、6月,收集整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检查材料,并顺利通过县教育局对相关内容的检查。

 

 

篇9

针对今年以来福州市较大事故多发,较大事故数已到达2009年省政府下达给福州市政府9起的控制数,重大事故发生1起,已超出省政府下达责任控制目标,近日省安委会对福州市政府进行预警通报,要求福州市政府对较大事故多发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特别是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类隐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尽力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福建省启动3年培训3.27万名船东、船长计划

针对船东、船长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意识差是造成海洋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安排将于2009年至2011年对全省3.27万名海洋机动渔船船东、船长进行培训。其中,60马力以上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渔业辅助船的船东、船长培训率将达到100%。培训内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要求,船东、船长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海上渔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等内容。(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省政府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到南平督查汛期非煤矿山安全

日前,省政府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一行分两组深入延平区、顺昌县和政和县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督查,其间共检查5座尾矿库、3家地采矿山、2家露采矿山和2座排土场。重点督查南平市非煤矿山“三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情况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省政府督查组在听取当地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委会进行了反馈,并对下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南平市安监局)

省政府检查组对海沧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日前,省政府检查组对海沧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海沧消防大队长陈思成作了专项整治工作汇报。长乐拉丁酒吧火灾事故后,海沧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迅速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共组成检查组12个,检查场所48家,消除火灾隐患65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8份,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3处,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金额1.6万元。省检查组查阅了海沧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台帐,并实地抽查了12家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海沧区安监局)

省安委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组检查鲤城区行政执法工作

日前,省安委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组莅临鲤城区,检查全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组肯定了鲤城区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扎实、有效:一是组织机构完善,区级及基层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执法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鲤城区安监局)

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到长乐检查

日前,省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一行6人前往长乐市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检查组先在消防大队听取市政府陈增国副市长的工作汇报,随后随机抽查了该市25家公众聚集场所。长乐市曾文雄副调研员及公安、消防、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领导参加了汇报检查。(长乐市安监局)

漳州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媒体座谈会

日前,漳州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建设局等10多个职能部门,与新华社、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等20多家驻漳和本地新闻媒体记者面对面进行座谈,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安全保障”主题,并对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探讨交流。此次召开的新闻媒体座谈会是漳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一项创新之举,旨在发挥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安全教育宣传面,持续营造有利于加快漳州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漳州市安监局)

泉州市副市长带队到惠安具检查“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日前,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率市政府办、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惠安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来到恒惠(科丰)鞋业有限公司,检查了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部生产流程,并对仓库原材料堆垛混乱、通道不畅,车间疏散指示标志不明,使用土制升降机等珊象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检查组又到螺城镇龙祥网吧(北关店),详细查看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指出其应急灯设置不合理及使用明火等问题。听取惠安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后,林伯前指出,惠安县在开展“三年行动”中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安全等级评定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强调下一阶段“三年行动”要坚持标准,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县级主管部门的复核要尽快跟上,同时要认真落实约束措施,狠抓隐患整改。(泉州市安监局)

石狮市大力整治“三合一”企业

今年以来,石狮市安办多次牵头组织召开“三合一”企业领导小组整治工作会议,督促各镇(街道)层层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定期不定时开展“拉网式”检查,并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联合市“三合一”整治办对各镇(街道)“三合一”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协调市直各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和回潮的“三合一”企业进行取缔。目前全市共排查出135家“三合一”企业,其中已完成整改78家,尚有57家正在整改当中,石狮市安办正继续督促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把回潮“三合一”企业全部消灭,切实消除“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石狮市安监局)

晋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月活动

日前,晋江市政府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此次排查将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清理和整治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薄弱环节。分全面排查、隐患整改、督查验收三个阶段,采取由面到点的方式,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将难度大、情况复杂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市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联动整治。代市长尤猛军要求:一要做深做细,地毯式搜索,务必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要根据行业、地区、企业、部门,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三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晋江市安监局)

龙岩市副市长到马坑矿业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

近日,龙岩市政府副市长温锡浩带领市安监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新罗区政府、区安监局、区土地分局、曹溪镇政府有关领导,到马坑矿业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马坑矿业关于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马坑矿业对安全整改高度重视,能够围绕省安监局76号函提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积极整改,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会议督促马坑矿业尽快把安全隐患整改全部落实到位,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整改必须明确责任,责任必须落实到人,要建立奖惩机制,促进有关人员认真履职,抓好整改。二是整改措施要进一步量化、具体化,要及时足额安排整改资金,确保整改进度。三是整改工程必须确保质量,不能留下新的隐患。(龙岩市安监局)

邵武市与省危化品监控中心在联合举办危化品负责人培训班

日前,邵武市安监局与福建省危化品监控中心联合举办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有17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人员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设备运行操作与维护保养时应注意事项等。这一做法不但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增强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有效地推进了邵武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进程。(邵武市安监局)

松溪县联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近日,松溪县组织消防、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动喷淋感应系统进行实地演练。在检查中,对发现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成业主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56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松溪县安监局)

沙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来成效颇丰

篇10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二、严厉打击,确保效果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00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三、加强护鸟宣传。

组织专人深入林区集贸市场、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联合开发区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早报等媒体对护鸟专项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护鸟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候鸟迁徙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调整行动时间,加强打击力度。

 

篇11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篇12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二、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

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

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

检查的步骤与内容: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四、督查工作安排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