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7 0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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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组织完成“四五”普法实施工作。
“四五”普法的启动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各单位积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乡党委直接考核各村、各单位的“四五”普法实施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全乡的普法经验。
2、乡党委在年初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开会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突出抓好乡、村、社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实行《自治区干部学法登记证》制度。
1、结合“四五”普法的实施,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江工作,中心组学习法律、法制讲座,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2、针对全乡改革、发展、稳定中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大基层依法治理的力度,突出抓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制培训,最大限度地克服某些基层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违法办事现象,维护农民的民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在全乡范围内各单位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全乡的方方面面,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们本着抓好试点,树立典型,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四、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1、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四五”普法实施和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普法依法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结合各自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内涵、途径,找到适合我们xx乡特点的方式、方法。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今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1、我们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职责,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切实加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建设,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
2、全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版权所有
2.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遵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体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法治素养,践行法治精神。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省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3.继续深化干部教师法治教育工作。按照《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采取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干部及教师日常学法,推进法治教育全员覆盖。
4.重点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贯穿教育全过程,配齐配好法治课教师,开齐开足法治教育课程。创新第二课堂,以“6.1”儿童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家防震减灾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落实法律工作者参与校园法治建设。
5.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明确决策范围和权限,强化行政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管理,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减少审批环节,严格执法权力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等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阻碍学校自主办学、有损师生权益保护的政策文件,激发学校内生动力。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
3.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行政复议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杜绝发生各类集体上访事件。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省省级粮油储备办法(暂行)》等是规范我县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规,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粮食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二、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
1.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过法制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培养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引导和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合法经营。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集镇和粮食收购点,积极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法规、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爱粮节粮”等宣传推广,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消费粮食。
4.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以“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法律三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三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确定粮食行业“法律三进”示范点,推广示范点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作用,确保“法律三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在粮食系统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国有粮食企业悬挂张贴法治文化宣传画、标语,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资源,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建立法治文化宣传栏、学习园地,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我县粮食系统法治文化宣传的氛围。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心得体会,进行学习交流。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工作基调,落实“依市兴区、项目带动、工业主导、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六五”普法中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督导工作。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学生大型法制宣传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7、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9、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组织相关人员,印制“六五”普法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社会各界。
10、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单位要将“法律六进”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法建办。
四、进一步加大省级法治区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全区各项工作法治化
12、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
13、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4、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镇”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五、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5、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区法建办于6月以前发出通知,对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安排,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各部门、单位从下半年开始,对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抽查,确保督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7月左右,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区抽查工作。8月,区将迎接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检查。
17、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部门、单位于7月以前对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区法建办。区法建办在各部门总结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六、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8、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法制公园、农家大院、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短信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12·4”、“牵手农民工”、“6.26”、“3.15”等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适时制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21、加大对外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结合各种重大外事活动,加强对外法制宣传,展示我区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
七、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2、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3、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