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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范文大全网],查看完整文章:关于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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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确保“十一”和中秋期间及全年生产形势的稳定,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根据舒安办[2009]3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及时召开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企业于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局安全生产领导组于9月16日到20日对本系统的企业及商场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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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执业注册和医师定期考核
1、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工作。对全县个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核,提高材料送审符合率,提高工作效率,并按市考试中心要求于4月23日对我县174份审核材料按时送审。认真把好医师执业注册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以注册。
2、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国统一时间,组织实施2019年度的我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从6月初开始,年度需考核人员44人,其中经过简易程序10人,一般程序34人。一般程序要经过业务水平测试(考试),考试将于6月22日按国家规定时间集中人民医院采取网络APP系统进行。
(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行动计划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和质量,通过三年时间左右的时间,不断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实现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进度如何,将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三)疫情防控医院感染督导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基层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市卫计委工作要求,组织感控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专项督查,检查从组织管理、基础措施、重点部门等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不少问题,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当场指出,及时予以纠正,需一定时间整改的限期整改,促进就医安全。
(四)创建平安医院和医患纠纷处理工作
结合改进医疗服务工作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创建 “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为,住院病人均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深入推进医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维护患者利益,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强化安全生产及防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医患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患纠纷原因复杂,处理起来棘手,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参与医患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在医患双方见证下对医疗机构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对医疗机构有无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为了更好的化解医疗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县司法部门,调解中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上半年共参与调解医疗纠纷案件4起,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六)疾病应急救治
协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增强应急救治能力,集中力量,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
二、医改工作
2019年,全县派出28名医务人员下沉到被托管11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支医帮扶工作。诊疗患者1665人次,指导手术85例,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97次,教学查房144人次,业务培训和学术讲座84余场次,11家受援乡镇卫生院临床业务、收入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门诊量和住院病人数平均同比分别增长1.8%和0.9%,同时接收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53余人,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卫生院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基层卫生工作
为了解我县政府举办村卫生室运行情况,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用,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服务,满足基层群众一般医疗健康保健服务需求,与卫生监督到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于2019年6月20日-21日召开村医培训会议,强化工作责任,促进村医从业规范化管理。
四、基本药物和药政工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切实维护当地群众健康公平可及。按要求派员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含视频培训),对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采购情况督导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杜绝药品采购商业贿赂,保证满足医院药品供应及时到位,同时,对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监控,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短缺药品提出处理意见。
五、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指导基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马山县中医医院承担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全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开展以中医为主的医疗、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2019年派出的中医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次,采取到乡镇点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授课及实地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中的针灸、艾灸、穴位贴敷、中药烫疗、刮痧及拔罐等七大常用技术及临床常用中成药的应用。
活动结果:共培训医护人员265名,参加培训医护人员熟悉常用适宜技术的操作,同时分发试卷考核,考核全部合格;
六、开展卫计系统无偿献血活动
根据广西首府南宁献血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驻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献血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医务人员献血月”无偿献血活动,制定本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及宣传活动,截止2019年6月21日,全县卫计系统参加献血活动人员320人员,最终献血人数,217人,献血量72300ml,充分体现卫计人员大爱无疆、纯洁高尚、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卫计人员新风貌。
七、医政其他工作及上级安排其他工作
1、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工作。
2、各种报表工作。医改月报、季报表,各类医疗质量相关报表、平安医院数据上报、医疗卫生信用信息收集上报等。
3、行政审批工作。
4、上级下拨各项相关资金的分配划拨申请工作。
5、局办和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市场整治。
八、存在困难和问题
1、人员严重不足,有的新业务工作刚展开,尚在探索中,耗力耗时。
2、除医政医管工作外,还分管其他工作,由于很多业务没有很好归口,一些业务也放到医政股,工作量大,有顾此失彼现象。
九、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活动计划督导工作。
2、创建平安医院、抗菌药物等专项督导工作。
3、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执业。
4、继续抓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计划。
5、加强医患沟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配合与县医调委,加强医调委的人民调解作用。
6、参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
(一)总目标
通过组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提高宫颈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组织宫颈癌检查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宫颈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二)年度目标
1、年宫颈癌检查完成13000人。
2、组织专业培训,年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5个乡镇开展宫颈癌检查,检查对象为项目乡镇农村户口35-59岁的妇女,各项目乡镇检查例数见《县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数分配表》()。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检查内容包括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对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项目组织与分工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妇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县级宫颈癌检查及确诊机构,组织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定期向省、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各项目乡镇也应成立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负责项目检查工作,做好项目检查单位组织安排,确定项目技术指导组,加强对项目检查技术督导、评估。
2、各级妇联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根据检查机构工作进度,及时拔付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
4、各项目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要做好本辖区适龄妇女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宣传项目意义、内容、程序,填写“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5、县妇保院是县级宫颈癌检查及确诊机构,承担宫颈癌初检的后续检查、诊断、治疗及转诊工作;宫颈癌检查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6、乡镇卫生院负责宫颈癌检查初检工作,填写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并收集相关信息上报县妇保院。
(三)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
确定兴国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3)由县直各医疗机构抽选专家组成,承担全县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考核工作。
四、项目具体实施
(一)检查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各级卫生部门和妇联对妇女宫颈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宫颈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检查服务参与率。
2、登记造册
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登记工作,填写“宫颈癌检查登记册”;并做好动员宣传工作,让检查对象签署“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检查对象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同时将签署“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的人员名单送交当地卫生院。
3、开展检查
自愿检查的妇女持“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
(1)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妇女进行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填写“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标本、“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申请单”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结果反馈卡”送到县妇保院作进一步检查。
(2)县妇保院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并填写“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申请单”中的相关内容;设立并填写可疑病例登记册,同时继续填写“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结果反馈卡”,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乡镇卫生院,使其完成“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检查对象,并通知可疑或阳性者持“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结果反馈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进一步的阴道镜检查。
(3)县妇保院负责对持有“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结果反馈卡”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进一步的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继续完成“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检查对象。并督促确认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4)县妇保院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异常或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的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4、实施治疗
县妇保院、乡镇卫生院对适龄妇女进行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检查妇女本人,督促确诊患者,进行下一步的治疗。在检查中发现患有重度宫颈炎的妇女,建议其持“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结果反馈卡”到县妇保院进行海极星聚集超声治疗,每例优惠收费150元,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妇女,凭农村合作医疗《家庭户手册》、户口簿可补助100元,此政策限于本项目活动期间有效。
(二)人员培训
为保证宫颈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逐级组织开展宣教、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
1、宣教人员培训内容:
宫颈癌相关知识、宫颈癌检查项目的意义、程序、方法。
2、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3、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求、组织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三)信息管理
承担本次项目任务的乡镇卫生院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项目结束后,及时将宫颈癌检查相关数据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将数据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和省妇幼保健院。
(四)经费管理
1、县卫生局根据宫颈癌检查机构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核定各医疗保健机构的补助经费,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拔付给各医疗保健机构。
2、加强资金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项目监督评估
县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目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宣传阶段(年11月16日-19日)
1、县动员大会(年11月16日)
参加人员:各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长、妇联主席、县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
2、县级培训(年11月16日)
参加人员:县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项目乡镇妇联主席、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妇保医生。
3、乡镇动员及培训会(年11月17日-18日)
参加人员:各项目乡镇妇联主席、卫生院长、妇保医生、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乡村医生。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于3月下旬牵头组织签订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责任书安排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签订,明确单位、个人的具体责任及奖惩办法,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生产管理死角。二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贯彻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市国土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春节、两会、汛期、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等特殊时段下发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三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县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领分管股室(站、办)对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项目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涉安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地质勘察、储备土地和征收土地安全监管等。检查未发现较明显安全隐患。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深入安全执法专项活动,对全县各场镇、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非煤矿山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督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五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抓好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扩大动态巡查范围、加大动态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涉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各辖区的动态巡查,对涉矿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县、乡镇两级出动矿山巡查上百人次;执法监察大队和地质矿产股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对国土资源所开展的动态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通过巡查检查,对天堂湾页岩砖厂未经批准越界开采行为予以曝光,勒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退回本采矿区范围内开采,并魔兽越界开采矿产品的违法所得11400元。
(二)地灾防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了防灾责任。编制并了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县、乡(镇)、村、社、监测点”五级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均落实3个科级领导作为防灾责任人。县政府与乡镇签订了防灾责任书,乡镇与村、社、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了防灾责任书。成立了局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二是全面排查地灾隐患。开展了汛前排查和汛中排查,查明了家底。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主要有滑坡、危岩(崩塌)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按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险情)和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61处。威胁498户、1736人,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8174万元。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防灾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员和技术协作单位开展了隐患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震后地灾隐患排查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现正在全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灾隐患排查。三是全力整治地灾隐患。今年,需完成14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现已完成120户;完成3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8个排危除险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比选施工单位。四是全员提升自防自治能力。通过分片区集中宣传培训、电视、院坝会等大力宣传防灾知识,确保隐患告知率、群众知晓率两个100%。五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今年5月31日,在镇堵水坵水库开展了县级综合应急演练,隐患点由乡镇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全覆盖。六是全面预警处置应急。隐患点开展专职监测64处、简易自动化监测6处、专业监测5处,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预警预报,大力开展提前避让,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处置能力。今年上半年共协助汛期督导组共完成了10余份应急调查报告,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6份。今年5月27日,镇石坝村8社凉坪崩塌点成功实施提前避险,保障了2户6人的生命安全。七是严格值班值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须知》、《突发事件速报流程》、《灾险情速报制度》等,同时,进一步补足了应急物资库,完善了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上墙。同时,局值班室每天对全县所有专职监测点上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相关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白天抽查20名、晚上抽查10名责任人,一个周完成一轮全面抽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八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我局成立了由30名同志组成的抢险应急分队,并在汛期进行了应急分队培训,制定了应急分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九是全面开展督导。制定了2019年度地质灾害督导方案,牵头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完成了镇水村9社砂岩矿出让。二是完成了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调整方案编制、听证和评审工作。三是完成了矿业权管理日常工作。四是完成了县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前期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防灾力量、应急救援抢险能力较弱。现国土资源所无车辆,防灾工作难度大。
(二)专职监测员选拔、管理难度大,监测效果不明显。
(三)专业人员不够,项目工程监管不足,项目进度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政和县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持续保持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三、工作内容
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做好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㈡深化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落实广电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区分局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1、市摩尔电影城,市区大世界电影城
积极协调、配合公安、电力、食药监等部门对电影城消防、用电、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等。(牵头负责人:需要区公安、消防、食药监局等单位配合)
2、市飞高电影院线公司
全面协调飞高电影院线公司,加强对放映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杜绝在放映过程中因设备器材短路而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各镇(街)密切配合,检查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观影要求,观影人员入场、疏散的管理办法,电源接入、布置的安全措施、现场秩序维护办法。整改完善安全放映观影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措施办法,消除和杜绝安全隐患。(牵头负责人:需要乡镇政府、辖区派出所配合)
3、区广播电视网络
积极协调省网络公司农网部,加强沟通,全面排查有线、无线电视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效避免高压电线与广电光纤、电缆线的交叉接触,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杆线的牢固状况,对杆线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杆线倒塌伤人;制定完善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负责人:需要市网络公司配合)
4、办公区域
检查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广播影视设备设施是否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工作是否做到安全监管,各部门办公设备、用电是否安全规范等。(牵头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要把此次安全大检查作为加强行业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各部门从即日起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严格排查,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到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环节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人员抓紧整改落实,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3、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在县委、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下,根据《XX县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开展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高危妊娠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为重点,通过全县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9.5%,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免费为3574名妇女发放叶酸,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县委、县府和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妇幼卫生工作。县卫生局印发了《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2011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等文件。
年初县卫生局组织召开了妇幼卫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布置了2011年度工作,会上卫生局局长与各医院院长鉴订了“控制孕产妇死亡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继续做好增补叶酸片项目工作。县卫生局出台了《XX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副局长彭刚为组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和县卫生局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县31家医疗保健机构都有领导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叶酸领取、发放、登记、统计等事宜。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采取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单、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加强服用叶酸知识的宣传,旨在扩大项目知晓度,提高服药率。考虑到我县流出人员较多,县卫生局与县民政局协调,统一安排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医生轮流到办理结婚证明处发放叶酸。半年来,全县共向3574名妇女免费发放叶酸17870瓶。
2、认真开展好“两癌”筛查工作。县卫生局出台了《2011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召开了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要求旧县、蒲吕、**等8个乡镇在今年完成1万五千名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千名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工作,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适龄妇女摸底和宣传发动,并组织相关医生开展检查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还与县计生委一同召开协调会,计生部门协助发动宣传,在计生部门进行妇女孕检时,开展“两癌”检查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安排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医生12名,分别对8个乡镇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为方便群众,专门购买1台电子阴道镜,专门用于到乡镇开展“两癌”检查工作,院内对乡镇转诊的“两癌”检查病人设立了绿色**,切实做好了乡镇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转诊转院工作,确保检查质量。目前,全县共对4320名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对810名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
3、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新工作,出台了《XX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于3月10日召开了工作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降低我县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感染率。县妇幼保健院统一购买试剂和药品,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全县已经对5604名孕产妇进行了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为224名儿童免费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治疗了12名梅毒孕妇,为1名艾滋病孕妇减免住院分娩费用1千元,补助艾滋病孕妇分娩儿童人工喂养经费800元。
4、对孕产妇实行政策补助和住院分娩限价,提高住院分娩率。一是凡是参加农村新型合作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时每人补助500元(其中:产前检查100元,住院分娩400元),今年半年共补助 人次,补助金额 万元;二是对农村户口的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400元。半年共补助 人次,补助金额 万元。三是实行平产和剖宫产限价:乡镇卫生院平产800元/人,县级医院平产1300元/人;乡镇卫生院剖宫产2300元/人,县级医院剖宫产3000元/人;四是全县继续使用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券,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凭服务券在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免费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儿童体检。半年共服务 人次,补助 万余元。通过以上补助和限价,提高了产前检查率、儿童体检率和住院分娩率。
5、加强产科质量建设。今年4月,由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人员与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专家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县22所乡镇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机构和2所县级私立医院产科的人员、房屋、设施设备及急救药品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人员技术职称偏低;三是房屋设置不符合要求;四是产科设施、设备、药品不齐;五是二级医院剖宫产率有待降低;六是产前检查项目不齐。县卫生局副局长彭刚同志根据接产医院产科质量评估结果,要求各接产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水平,降低剖宫产率,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不允许接生。现已对整改的医院进行了复评,经卫生局研究,除平滩中心卫生院、双山镇卫生院、水口镇卫生院、二坪镇卫生院不予发证外,其余医院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6、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一是5月10日至12日,在县卫生局组织安排下,县妇幼保健院按照《XX县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要求,抽调临床、保健业务骨干11人组成培训小组,并邀请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对54名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医生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课题包括降低剖宫产率、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宫颈病变筛查等。同时,县妇幼保健院安排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分别到10个中心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二是自6月2日开始,54名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医生将轮流到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妇科门诊、保健部儿保科、信息科、产科门诊进修学习。通过理论培训与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我县基层妇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好务。
7、加强监督指导,促进工作落实。保健院抽派妇产科业务骨干和保健科同志共10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现已分别到全县27个乡镇卫生院督导工作3次,重点对两个系统管理,增补叶酸工作、“两癌”检查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巩固爱婴医院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
8、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一是县卫生局、县教委和县妇幼保健院领导高度重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县卫生局与县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XX县托儿所幼儿园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2011年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托幼园所儿童体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和规范化管理。二是5月28日-6月9日,县教委、县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联合于对巴川城区25所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24日,县教委、县城区教管中心会同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召开了“城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会”。会上,县卫生局、县教委领导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托幼机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卫生保健工作,也对此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托幼机构立即进行整改,在下一次的检查中整改合格的托幼机构将发放《卫生保健合格证》,整改后检查仍然不合格的,将在县内媒体上通报,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办园资格。三是6月1日到7月3日,县妇幼保健院于对全县400多名托幼园所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于近期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检。四是从今年起,城区各托幼机构新入托儿童和在读儿童必须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和入托体检,健康儿童凭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方能入学就读。如体检发现患有疾病的儿童要治愈后才能入学,以确保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成长。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年初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年初医院分别与电视台和新闻中心签订宣传协议,在“XX日报”上设立“妇幼卫生之窗”专栏,每月刊登一期妇幼保健、青少年保健、项目工作和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国家一些法律法规,每季度在电视台开办一期专题讲座,现已刊登健康教育知识共6期,在电视开办讲座2期;二是保健院开设了医院网站、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和青少年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多种渠道向孕产妇和青少年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和解答疑难问题今年以来网络咨询共418人次,接热线电话2116人次,解答疑难问题3025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10所中心卫生院定期开办孕妇学校课,县妇幼保健院于每周六、周日上午定期开办孕妇学校和儿童家长学校,现共开办67期,参课人数达2500余人次。乡村医生组织村民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共124期。制作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三是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在街头开展义诊义检咨询活动共3次,服务人次达4800多人,在社区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共5期,参课人数达1270余人,在人流量较集中的地方,如大小广场、各个医疗机构门前开办宣传专栏共30期。四是将健康知识编排成文娱节目的形式,春节期间在10个中心场镇进行巡回演出,广泛进行宣传。2011年1月18日--2月18日,XX县卫生局、县文化局主办,县妇幼保健院、县文化馆承办,县疾控中心、县健康教育所、各中心卫生院协办,将生殖健康知识编排成小品、金钱板、三句半、歌舞等形式进行演出,并在节目主持人的串词中对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自然分娩的好处、母乳喂养的优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避孕节育知识等进行讲解,同时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和义诊义检。此次活动共投入经费10余万元,印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0余万份,宣传画30余万张,开展有奖知识问答500次,发放各类奖品500份,义诊义检2万余人次,共有40万余群众参与。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将卫生保健知识深入人心。五是县妇幼保健院更具不同科室,不同病情,印制了不同健康教育处方12种,共12万份。
(四)实施效果
1、孕产妇保健工作。今年1-6月活产数为284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8.32%,住院分娩率为99.2%,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35.19/10万。
2、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5.83%,婴儿死亡率为4.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2‰。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健康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还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利用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对乡镇妇产科医生的管理、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三是全县助产机构的剖宫产率偏高,有待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倡导自然分娩好处,以减少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四是“两癌”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围绕“健康XX卫生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全县的妇幼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叶酸普服、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的意义,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争取群众的主动配合。
2、加强产科质量建设。继续开展好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人员进修学习工作,规范全县孕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基层人员产科技术质量。增添产科设施设备,规范全县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努力将降低剖宫产率到40%以下。
3、加强基层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叶酸增补、“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各项工作。
4、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下一步将举办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培训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对全县幼儿教师进行体检结果评价和健康证发放工作;开展好全县托幼园所儿童进行年度体检和入托体检工作。
5、加强“两癌”检查工作,下半年准备在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两癌”检查工作。
我县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已于2014年1月份正式开始实施,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职能已移交到县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与结核病防治相关的工作内容,使我县“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有序、稳步开展。
二、部门及机构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拟定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防治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3.积极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小组例会,讨论解决实施“三位一体”模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障碍。
5.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计划。
2.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建立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建立结核病患者追踪工作流程。
3.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结防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
4.负责本辖区抗结核药品需求计划制定和订购。
5.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落实对患者的随访治疗管理。每日浏览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对网络报告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病病人及时进行追踪,报告的病人如在15天内未到位应进行现场追踪,并对追踪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6.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7.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8.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9.定期对定点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按卫生局制定的方案进行年度考核。
10.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1.负责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三)定点医院
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本地区结核患者提供诊断与治疗服务,并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免费政策。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结核门诊、药房、检验科含痰检室、放射科、防保科等)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定期由防保科组织对相关科室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设立结核病门诊,配备两名专职结防医生及两名专职痰检人员,为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包括痰检、X光胸片)与治疗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化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免费全程抗结核治疗,不得搭车开药或与结核病无关的物品及检查;定期对病人进行复查。
4.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质量控制,配合疾控中心完成相关的月报、季报、年报。
5.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耐多药和疑难、重症肺结核患者。
6.设立结核病药房(专柜),并按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免费抗结核药品由市疾控中心提供,药房要做好药品的出入库登记,填写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各类报表及登记本,如结核病人免费专用处方,抗结核药品领取登记本,药品使用报表。
7.凡来诊断的肺结核病人原则上实行门诊治疗,确需住院的病人,应严格执行入院标准,只对重症患者(大咯血等)提供住院治疗,一旦病情缓解,即回门诊继续治疗,住院费用按合作医疗或医保政策执行;对诊断的肺结核病人应填写治疗协议书、治疗记录卡、治疗管理通知单,治疗管理通知单于每5日前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股。
8.负责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免费筛查工作,同时应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免费结核病筛查。检查后应将检查结果记录,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报表。
9.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10.保持与疾控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要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患者信息等传递给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
11.应单独设置结核病细菌实验室,固定两人主要负责痰检及痰培养工作,并做好每日室内质控记录,接受上级完成室间质控,同时按规定完成资料的登记、录入及相关报表。痰涂片保存阳性片保存一年、阴性片保存3个月。
12.放射科应做好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X光胸片的使用记录。
13.协助疾控中心完成工作报表。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将本院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2.负责将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传递给患者所在村(社区),落实患者治疗管理等,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疾控中心。
3.负责结核病患者追踪,接到病人追踪信息后立即通知患者所在村卫生所,经村卫生所医生追踪仍未到位的患者如在5天内未到位应进行现场追踪,追踪结果传递给县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5.负责对村医及其他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6.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7.负责村卫生室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每例患者进行四次家庭访视,随时掌握病人治疗情况和副反应情况。
8.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收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县疾控中心。
(五)村卫生所
1.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县医院就诊。
2.严格执行定点医院制定的化疗方案。
3.负责本村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并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4.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疗程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追踪仍未到位的病人上报给乡医。
6.对村民(居民)及病人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六)其他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发现肺结核及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县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防保科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的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寄送至县医院。
4.对患者和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定点医院需满足的条件
1.基本设施要求
定点医院必须按照如下要求配置开展结核防治工作的必要设施。
(1)门诊:按照传染病诊室的要求设置门诊,要保证有诊室和处置室,有必要的设备,包括医用观片灯、台式计算机、疫情信息专用电话、宽带网络接入设备、消毒设备。
(2)痰检实验室:应符合生物安全二级防护要求,实验室应分区(痰涂片染色域和读片镜检区域),应装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的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生物安全操作柜、双目显微镜等。
(3)放射科:有符合国家对X线防护要求的X线机用房,配备X线机(200MA以上)、X线防护设备、洗片机、观片灯等。
(4)药房:药房应有免费抗结核药品存放柜(架),药品存放应有防潮架、防鼠板及防盗设备。
(5)病房:按照呼吸道传染病设置病房,与其他传染病房区相对隔离。
2.人员要求
(1)结核病门诊:从事结核病诊疗的医师应具备内科学或呼吸内科学或传染病学专业的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其他人员应具备其他相关执业资格。门诊至少配备医师2名、护士1名,负责肺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管理)、报告和登记工作,承担免费抗结核药物的接收、登记、入库与发放工作。
(2)实验室:实验室必须保证有2名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结核菌涂片镜检和结核菌培养工作。
(3)防保科:有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本院结核病内部转诊的核查、管理、协调等工作。
(4)放射科:有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初诊和结核病患者X线检查工作。
(二)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对肺结核患者的各项免费政策,以及对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报病、治疗管理等补助的政策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1.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
(1)为疑似结核病患者及可疑症状者提供一次免费的痰涂片检查和X线胸片检查,包括三张痰涂片和一张X线胸片。
(2)为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
(3)在治疗过程中为其提供三次痰涂片检查,以便监测治疗效果。
(4)患者治疗结束时为其提供一次免费的X线胸片检查。
2.人员补助及激励政策
(1)对转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个人发放报病补助费;
(2)对实施督导治疗的人员发放治疗管理补助费;
(3)定期对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三)医疗保障政策
将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纳入当前医疗保障体系报销范围,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有关规定,落实农村结核病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政策,同时要协调当地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落实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结核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确保“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可持续发展。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积极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经费,具体包括:
1.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及上级补助经费用于提供结核病诊断、治疗及管理方面的费用。
2.县财政用于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防治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保障常规工作运行费用。
(五)组织制度保障
1.成立以卫生局领导为组长、综合医院和结防机构领导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我县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防治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卫生局定期组织结防机构和综合医院领导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通报病人发现、治疗管理、追踪等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并制定相应措施。
2.建立、完善定点医院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3.建立非定点医院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规范其他综合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工作。
4.建立疾控中心的追踪工作流程,规范县、乡、村疑似患者追踪工作。
5.建立确诊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患者用药、治疗管理工作。
6.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
四、监控与评价
(一)督导
1.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定点医疗机构内部肺结核患者转诊工作的管理机制、制度和流程,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质量(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本”填写质量;核查内部转诊执行情况,非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工作开展情况。
2.疾控机构
(1)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督导,每2月督导1次,对非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为目标,切实强化监管、整治隐患,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校园治安环境整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严格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意见》,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和安防器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时足额发放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工资;加强对学校安保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认真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值班护校等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以及出租房的排查与管理,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和各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与监督,严厉查处无牌、套牌车辆和报废车、改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乘坐、超速行驶、车证不符等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健康查体和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学校食堂对外出租和承包经营等行为;彻底清除校园内部的小卖部及家庭食品摊点。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治理,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学校门口50米内无食品摊点。严厉查处向学生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含有博弈性质的食品、用具、玩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继续加快校舍危房改造进度,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危改任务按时完成危改项目,全力消除C、D两级不安全校舍。加强师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排查师生和学生间存在的矛盾隐患,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强化校园内部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及时消除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拆除不符合疏散要求的防盗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积极整修老化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对达不到要求的走廊护栏、窗台进行加高防护,封闭闲置的楼层、区域和楼房天窗;加强技防建设,安装适量的监控和报警设施。
(五)加强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确保师生精神健康。加大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擅自设立的黑网吧、游戏厅,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游戏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音像书刊专卖店的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书刊专卖店和流动摊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或租借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采取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责任主管部门排查整治和县督查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乡镇组建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同时开展整治行动。县委、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调度。
(三)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学校,由县领导小组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写出书面总结,报县委、县政府。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本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积极组织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安监、城管及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要配齐、配足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材,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保障保安人员待遇,切实完善校园治安防范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责任,认真搞好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部门责任
综治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整治行动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投入。督促乡镇按照计划和预算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保障学校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从快受理、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抢夺师生财物、敲诈勒索师生等违法行为;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在上放学等重要时段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护;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整治查处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规范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查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接送学生,以及超员、超速等其他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放学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防止发生涉校交通事故;中小学上放学高峰时段,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立临时指挥疏导岗,由民警定岗定责指挥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管控,严惩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
教育部门:负责搞好校园内部安全防护,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学校、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完善门卫安保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巡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与整改,严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文化执法和文广新部门:负责牵头整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严厉查处网吧等娱乐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加强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缴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门口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力度,严查违规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违规制售食品行为;强化监督职能,清理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
卫生部门:负责学校饮用水源、餐具消毒等检测检查工作,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强化卫生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校园周边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审核执业资格,确保师生安全就医、用药。
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巡查,强化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加强商品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无照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交通部门:负责接送学生校车和营运性客车的管理与监督;强化排查整治,消除超范围营运现象,严查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路段路面、设施的养护和相关车辆停靠点的规划设置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5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时拆除学校周边各种违法违规建筑,制止挤占、开发学校用地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建立有效的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垃圾和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住建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理和周边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建筑物的鉴定勘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新建校舍的检查验收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对学校及周边的道路、治安岗亭或警务室等设施从规划上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对学校及周边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制定工作计划,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区域各类噪声的查处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排放“三废”行为,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的外部环境。
安监部门:对各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督导学校、幼儿园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电力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输电线路的检修与维护,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安全用电。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县委、县政府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上来,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和村卫生室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2、坚持低投入、广覆盖,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兼顾多样性需求,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
3、坚持巩固基础、创新发展。在已有的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涵,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__乡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__、__、__、__、__*
2、落实部门职责
乡卫生部门: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村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六位一体”提供直接服务;与全科医生培训密切结合,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康复知识和康复技术水平;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抓好残疾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建立并实行残疾儿童发生报告制度。
村卫生室、参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将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村卫生室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医治;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
村康复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协助聋儿家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盲人做定向行走训练。
乡民政部门:将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本乡服务工作内容之中,村卫生室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协助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使用“__”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全国统一用表、康复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进行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信息咨询;组织督导检查;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基层康复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掌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残疾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对外挂牌,做到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康复知识读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记录表”。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填报“康复服务汇总表”。
一村卫生室确定1名医生,村委会确定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共同负责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是加大康复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
三是对社区康复服务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建立使用统一的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服务记录、康复训练等档案。康复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相关工作制度要统一公示上墙。乡制作村康复培育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网络和服务流程标牌挂在创建工作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康复技术指导站、康复站和活动场所。
1、残疾筛查、诊断:村、康复协调员会同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各村卫生室、残疾人康复指导站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详细的康复训练档案。同时,村、康复协调员也要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第二阶段:人员培训(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主要任务:抽调人员,组建调查摸底工作队和监督检查工作队;开展“五病”普查前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诊断技术和调查表填写、资料分析等能力的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病情普查(2009年6月1日至7月30日)。主要任务:深入乡镇、村、居民点开展地方病病情普查摸底工作,填写调查表、汇总统计有关资料并总结上报,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四阶段:展室建设(2009年8月1日至8月15日)。主要任务:筛选县、乡、村展示材料,收集整理图片资料并安排布置展室,制定治疗计划,落实各项预防治疗措施。
第五阶段:自查初评(2009年8月16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自查,确认达到建设标准后向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于8月下旬进行初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规范完善,确保9月底前各项建设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第六阶段:督促检查(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上将组织四大班子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第七阶段:省市验收(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抽调人力,备足物力开展创建活动。(2)按照地方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定期对全系统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为其它部门提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支持。(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县疾控中心
(1)提出地方病防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提交地方病防治阶段总结;按创评标准提出评估意见。(2)为全县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3)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举办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五种地方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麻风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情监测和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评价等基本知识。(4)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现况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发病状况,指导乡村完成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归档,及时完成图表上墙。(5)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各级健康教育人员,提高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宣教能力,指导健康教育工作实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传单、板报、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使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6)协调和督导全县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示范县建设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分类管理,对资料进行汇编,并装订成册,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展室,充实、完善地方病防治资料,加强归档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各级医疗机构
(1)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辖区地方病防治工作。(2)完成辖区内地方病病情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情。(3)发现地方病患者及时进行诊治。(4)在服务区域内开展面向病人和群众的健康教育。(5)制订本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6)全面收集本单位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各级医疗单位区域划分:村级:负责本村常住人口、小学、托幼机构。乡级:乡镇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初中、高中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红化厂的职工、居民、学生由姚家沟卫生院负责。县医院负责本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西街中学、竞存中学、逸夫小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县中医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凤翔中学、儒林小学、城关中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妇保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托幼机构。城关卫生院负责辖区农业人口、西街小学。关中、西凤厂内的职工、居民、学生由本厂医院负责。
4、卫生监督所
(1)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参加地方病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资质的检查。(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有序进行。(3)加大对碘(硒)盐市场和含盐食品的依法管理,严禁地方病危害食品流入市场。(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建立和完善乡(镇)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组建乡村地方病防治网络。2、在本辖区开展病情调普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并将病情及动态变化等防治资料制成图表,及时上墙,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3、参加并完成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合格碘(硒)盐供应。协助完成本辖区现症患者治疗,协助创建办开展病情及碘(硒)盐监测工作。4、开展健康教育(1)宣教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固定墙体标语、张贴标语、制作板报、举办村民夜校等形式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2)宣教目标:a、通过宣教,使群众了解“一盐防三病”知识,以及预防大骨节病“三防四改”(防寒、防湿、防阴,改善营养、改善环境、改良饮水、改善居住条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了解缺碘缺硒对人体的危害,以及食用碘(硒)盐的好处。群众(以家庭主妇为主)的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b、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城区学校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以上。c、家庭主妇卫生行为形成率:城区60%以上,农村40%以上。5、督促村委会落实以下职责:(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2)组织本村病情普查,摸清本村病情本底。(3)制定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4)在本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达到宣教目标要求。(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改水、搬迁、换粮等工作任务。(6)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发展计划局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3、完成与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有关项目的立项、报批、验收等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利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将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病区改水项目选项、建设、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病防治卫生技术标准,并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评价。3、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财政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足额预算人均0.2元地方病防治经费,及时拨付示范县建设配套经费3万元,加大对地方病防治专项事业费和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商务(盐务)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盐政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私盐行为,依法规范盐业市场。3、加强对食盐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生产、贮存、分装、运输各个环节必须符合碘盐相关技术标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格资质。4、合格碘盐覆盖率必须稳定保持在90%以上。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教育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按要求配备和加强各级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并纳入教学考核。3、城镇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广电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3、宣传地方病防治管理、法规政策、科普知识,及时报道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上级评审期间形成宣传热潮。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林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退耕还林(草)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加大向病区倾斜力度。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粮食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换粮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农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对布病疫情的监测管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传播。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扶贫部门职责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