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妇联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3-14 0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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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妇联工作计划

篇1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服务水平为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效转移,全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09年,××乡夜校试点计划培训务工人员4900人次,力争每户农村家庭有1名劳动力参加培训。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5期1000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达300人以上;务工引导性培训29期2900人次;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8期500人次;妇女培训8期500人次;转移就业率达95%以上。通过务工人员夜校培训,使××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基础上增加20%。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围绕市场需求,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对试点乡镇年满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务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和农村妇女培训。

(二)培训方式。

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实施,县职教中心不能实施的特殊工种培训,可聘请其他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也可根据培训专业的要求由定向转移企业的专业人员实施培训。务工引导性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县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县、乡人力资源办,乡镇司法所共同实施。农村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聘请相关农业经济师、县农业局农艺师、县林业局工程师等担任培训任务;农村妇女培训、刺绣培训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其它可由县妇联、县计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培训任务。

(三)教材编写。

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按农民所需的技能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写。引导性培训教材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办和县职教中心编写。其它培训教材由聘请的专业教师编写,并请相对应的专业教师授课和指导实践操作。教材编写后,送市、县人力资源办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定稿后进行讲授,力争做到培训人员人手一册培训教材。

(四)课程设置。

1.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设建筑类、缝纫专业、电焊工、电工、刺绣等专业培训。根据培训技能要求合理安排培训课时,以农民学懂学会为准。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每期不得少于180个学时,其中理论常识占1/3,实践占2/3。经济能人、种养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时,刺绣、缝纫等专业培训达到熟练操作为准。主要满足当地需求及输送到用工单位。培训对象为16周岁至45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形式采取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培训专业而定。以技能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培养具有所属岗位国家职业标准的初级工要求,经过系统学习,培训适应劳务市场需要,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经鉴定合格后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定单转移至企业就业,人均月收入达到1200元以上。

2.引导性培训。主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择业常识等培训,增强农民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以增强就业和创业为目的,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城市务工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和择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课时每期24个学时,通过笔试或口头测试合格后发给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制作的合格证书。

3.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农特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农特产品流通及加工培训为主。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课时每期为56个课时。

4.农村妇女培训。以提高妇女就业和创业能力,构建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和和谐家庭为目的。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的农村妇女进行种养业、刺绣、缝纫、尊老爱幼、家庭理财、计划生育、防艾等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属技能培训的以学员达熟练操作为准,其它为24个课时。

(五)培训专业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乡夜校试点培训共投入资金66万元,其中:整合中央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等省级以上培训项目资金50万元;市政府补助资金10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6万元。

(二)资金使用。夜校试点培训经费,属整合省级以上培训资金的部分要按照投资渠道不变、管理办法不变的原则使用。市级补助部分主要用于实训设备购置。县财政配套补助部分主要用于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二)资金管理。夜校试点培训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教师授课费以一期为单位,需有学员签字、乡村两级证明、县人力资源办检查验收证明书,方可到县财政局报账支付。实训设备采购以乡为单位,专业为单元,实行统一询价采购,由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办、××乡人民政府分别抽1人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询价采购小组,统一采购,建立夜校培训物资采购表,夜校培训工作结束后,提请县审计局进行审计。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的领导,使夜校试点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县政府成立××县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员:*县妇联主席

*县农业局副局长

*县供销社副主任

*县职教中心主任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务工人员培训夜校校长由*担任,副校长由*、*担任。

(二)部门职责。

篇2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016年,全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列入市、县长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明市农业局也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农业局的绩效考核内容,各级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按照产业的从业人员情况、规模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确定培育对象。农业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上下级之间工作推动机制,统筹发挥政策联动作用,全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对新形势,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立足于科教兴农,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挖掘培训资源,发挥培训机构作用

各地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农广校培育的主阵地作用,同时调动农业学校、农业科研部门和公办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地农业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参与培训作用;鼓励农业学校利用各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作为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培训,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促进农民创业,实现农民致富。

(三)落实认定任务,出台当地扶持政策

各县(市、区)在开展培训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民及时予以认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新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并将各地认定情况、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加强档案管理,及r上报培训信息

各县(市、区)认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全过程档案管理,登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培育人员信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各地在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培训对象遴选,培训教材的选用、培训专家教师的选定,把已确定的培育对象,及时录入培育对象库,及时把培训、认定、跟踪服务等相关信息上传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培训一期即录入上传一期、认定一批即录入上传一批。

(五)建好教师队伍,完善培训上课教材

各地加强师资库建设,在12316专家库的基础上,积极吸收科研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入库。各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把农业系统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同时,选择一批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供培训选用。

(六)加强项目监管,做好内业资料整理

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和“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培训对象明确、台账明晰、培训明白、认定明快、成效明显。培训机构建立完备内业资料和台账;强化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情况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次培训班的内业资料完整,及时存档备查。培育任务的进度及年度完成情况考核以各地上传到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

(七)总结项目经验,扩大先进典型影响

各地及时上报培训信息,指定人员撰写并上报到三明农业信息网,在尤溪电视台等媒体专题宣传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先进事迹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各地加强经验总结,发掘典型,及时上报各地开展培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取得的实效

(一)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三类协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从培育模式上看,各县(市、区)探索和建立了政府办牵头,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办)、林业局、供销社、团县委、妇联等多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合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新机制;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主线,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

从培育环节上看,各县(市、区)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环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把规范管理作为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重要手段,以素质能力、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带动作用为重要参考要素,分产业制定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把政策扶持作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重要保障,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兴业。

从培育对象上看,各县(市、区)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以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和认定管理为重点内容的培育工作。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二)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

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作为农业部和福建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县,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出台了扶持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各地农业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骨干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主动参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良好工作格局。

(三)初步形成了“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兴农、科技富农、产业强农为宗旨,逐步建立起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的农民培训管理服务体系,面向农村和产业一线,以职业技能、专项技术和创业能力培训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二、培训重点

(一)围绕有劳动能力和在二、三产业有就业要求、外出打工以及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1、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在农闲时间组织开展培训。年内计划培训1000人,培训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创业培训。主要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向的将提供后续跟踪扶持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开办指导、专家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内容,年内计划培训500人。

责任单位:人社局

(二)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基层干部及广大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术、专项技能和创业带头人技能培训。

3、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专项技能培训。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利用农闲季节,对农业生产服务人员、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和农技服务人员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年内计划培训20xx人。

4、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依托省内重点农业院校和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于3-4月及10-12月,对全市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创业技巧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年内计划培训500人。

5、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依托上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0名农民辅导员,开展果树、花生等农业技术专题培训,采取梯级培训形式,每名辅导员带动20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4000户。

6、农村经管会计人员培训。利用春冬农闲时节,举办农村会计、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培训班6期,计划培训700人左右。举办乡镇经管人员培训班,开展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财务管理等农业政策方面的专题培训,计划培训70人左右。

7、现代果业专家大院培训。聘请上级科研院所果树专家对果品企业、果品专业合作社和广大果农进行技术讲座和现场培训,计划在3—4月、6月、9—10月,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3000人。同时编写《果树技术指南》12期,无偿发放技术材料12万份。

8、农业专家视频网络及现场培训。利用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网络视频互动平台,每月5、15、25日定期开展专家讲座,通过全市农村远程教育站点,全年计划网上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对果、茶、花生及小麦等农技人员开展实地培训,培训镇级农技人员80人、农民示范户800户。

责任单位:农业局

(三)围绕林农、基层技术骨干和林区周边村、镇村扑火预备队人员,开展林业生产技术、新品种推介和森林防火扑救专题培训。

9、林业生产技术培训。3、5月份,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在相关镇(街)开展干杂果品种选良、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基层技术骨干200人以上。

10、林木种苗繁育座谈推介会。4月份,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奥孚苗木技术人员,在苗木生产大镇,围绕苗木市场行情、新品种推介、栽植管理等,举办2场座谈推介会。

11、森林防火培训。在森林防火期来临前,组织森林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林区周边村、镇村扑火预备队员进行森林防火扑救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林业局

(四)围绕渔船船东、职务船员、普通船员及渔业公司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12、渔船船东职务船员安全知识培训。6月份左右,在沿海镇(街)对荣成籍渔船船东、职务船员及各渔业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开展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6000人左右。

13、渔船五等职务及普通船员培训。在休渔期对船长、轮机长、机驾长及普通船员开展渔船航行技能、科学装载知识、涉海涉渔涉朝韩水域作业等方面的作业知识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9000人左右。

责任单位:海洋与渔业局

(五)围绕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示范场技术人员、饲料及兽药经营人员,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法规政策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培训。

14、春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训。3、9月份对部分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注射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疾病治疗,计划培训120人左右。

15、畜禽品种改良培训。5、8月份,组织我市授精站技术人员、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场技术人员,进行奶牛品种改良授精技术讲座,计划培训30人左右。

16、畜牧业法律与法规培训。11月份,组织饲料及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检疫监督执法人员、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牧业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培训60人左右。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六)围绕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及广大农民开展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和农业操作技能等培训。

17、耕作新技术培训。在农耕季节,选择部分镇街举办农机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经济作物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等现场演示操作培训,计划培训800人次以上。

18、农机阳光培训。争取上级农机阳光培训名额200个以上,利用冬闲季节,开展农业机械基础知识、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知识和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技术规范等培训。

19、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发放之机,邀请厂家技术人员现场讲解农业机械安装、调试及维护常识,提高新购机农民的操作使用水平和对农机化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计划培训1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农机局

(七)围绕农村妇女,开展巾帼创业就业和转移就业相关培训。

20、农村妇女巾帼创业就业行动。利用爱心职校,开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培训班,开展果树管理、家庭服务员等培训,年内计划培训妇女20xx人左右,帮助100名妇女自主创业,带动20xx名妇女就业。

21、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行动。推办“乡下车间”,协调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农村开办车间或分厂,带动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年内计划新增乡下车间4处,带动200名以上妇女就业;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促进女大学生及失业妇女就业和再就业。

责任单位:妇联

(八)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普知识培训。

22、农村科普知识培训。市科协在每个镇区至少举办1期具有示范带动性的科技培训班,各镇街科协在辖区重点农村(社区)至少举办5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全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社区培训面达到辖区人口的10%以上。

23、科普专家百村行活动。组织科普专家与农村“种养加”大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服务。

责任单位:科协

三、保障措施

篇4

通过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四乱”不文明行为,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提升文明素质,养成卫生习惯,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文明新风尚,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内容

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等;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公共场所遛狗。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四乱”治理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对垃圾直接倾倒入江河以及废水直排江河的问题进行彻底治理。要制定《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逐步规范人们生活习惯。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重点范围

集中治理“四乱”的重点区域是:市中心城区包括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各县城区及近郊乡镇;重点旅游景区以及景区沿途乡镇、村庄、院落;国省干道沿线、河道沿岸的乡镇和村庄。

四、工作方式

(一)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开展革除“四乱”陋习评议活动,发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为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文明劝导。组织文明劝导队、志愿者服务队,劝导制止“四乱”行为。

(三)实施抄告。对机动车“四乱”行为人实行抄告制,并形成联动教育处理机制。

(四)处罚教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四乱”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安排其教育执勤,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

各县(区)应密切结合实际,创新集中治理“四乱”的工作方式。

五、工作步骤

从6月20日至9月20日,全市统一开展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教育处罚方式及处罚依据、处罚标准。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针对“四乱”行为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持续抓好宣传引导和集中治理;组织督导督查、暗访,并曝光工作推进不力、“四乱”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探索巩固治理“四乱”成果,促进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的体制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

六、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的浓厚舆论氛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市级新闻媒体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等,制定有奖举报方案,使‘除陋习、树新风’理念深入人心。

全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都要策划专题宣传方案,划出专门时段和版面,开设集中治理“四乱”文明新风进万家专题节目,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定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动态、宣传主要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四乱”陋习,为处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日报》每周报道合计不少于1个版面,同时要专门设立“四乱”治理曝光栏,及时更新;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每天要有新闻或专题,每周报道不少于7次;北纬网随时跟进报道“四乱”治理;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治理“四乱”陋习。

市整治办要充分利用城区户外广告大牌、道旗、灯箱等宣传平台进行“四乱”治理集中宣传。

(二)开展文明劝导,为专项治理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责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整治办

市文明办、团市委负责组织200人的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节点朝阳街、旅游车站、西门车站、吉选超市、青衣江公园、川农大周边、西门茶廊、啤酒木屋开展文明劝导,并深入街道、社区宣传文明生活新风尚,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劝导、制止“四乱”行为,同时发放印有宣传口号、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书签、环保手提袋等宣传品。

市文明办将治理“四乱”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具体内容,并制定实施细则。

市整治办统一制作文明劝导标识、文明劝导宣传书签,印制文明劝导手提袋等。

(三)对中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治理。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雨城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配合,对中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集中治理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四乱”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可靠保障。

1、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从集中治理阶段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在主街道、重要区域布控执法点位,对机动车,特别是公务用车、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四乱”加强管理,对于发生“四乱”行为的驾乘人员,由其自行选择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罚:一是罚款,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罚款150元,机动车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乘车人罚款50元;二是扣分,由公安交警对向外抛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员扣2分;三是教育执勤,由违法行为人当街值守,直至发现下一个违法行为人。市交通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营运车辆“四乱”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运的处理。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公务用车的,抄告所在单位,对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

2、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实施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多次出现“四乱”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营运资格。

3、对市民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行为人罚款20元,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

4、对入城脏车和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入城脏车责令驾驶员清洗车辆,拒不清洗的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驾驶员罚款100元,市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车辆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市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和建筑工地集中治理“四乱”的社会宣传,对于建筑工地施工不打围和工地乱堆、乱倒建渣、垃圾行为严重的施工企业给予不良记录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建筑运输车辆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驾驶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

5、对乱遛狗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城区犬只管理实施细则,牵头抓好对城区犬只的管理,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治理城区遛狗的不文明行为,对在城市主要街道、群众休闲聚集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遛狗的,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罚款。

6、对中心城区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宣传教育活动,并与这些区域的经营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视情节给予警告,对违法个人处50元罚款,对违法单位和经营者处500元罚款。

7、对环境污染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全市工业企业乱堆、乱倒、乱排工业废渣、废水的宣传教育,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户乱堆、乱倒、乱排畜禽粪便的宣传教育,引导开展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违反排污许可规定,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城镇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废渣和畜禽废水、废渣的处罚。同时,探索实行农户“三包”(户内包清洁,门前包绿化,院风包整齐)责任制,并牵头指导各县(区)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新办法、新机制。

(五)深化“七进”活动开展,严格抄告问责。

主责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农业局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机关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远离“四乱”的表率,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四乱”行为实施抄告,并按程序提请对“四乱”行为人和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企业“四乱”治理的宣传教育,杜绝企业职工“四乱”行为。

市教育局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全市在校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摒弃“四乱”陋习,对学生出现“四乱”行为的,应督促县(区)教育部门抄告相关学校并按程序提请对校长、班主任实施问责。

市民政局要结合“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全市社区居民、驻雅单位职工,开展文明礼仪劝导、捡拾垃圾、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等活动,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组织制定《村(居)民公约》。对社区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民政部门按程序提请对社区负责人和所在街道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农业局要在农村居民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宣传、培训、实践活动,引导村庄正确开展垃圾处理,有条件的实行集中清运处理,没有条件的实行深埋处理,防止垃圾、废水直倒、直排江河。对村组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农业局抄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村组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妇联以“巾帼携手齐行动、共建洁美新家园”为主题,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美化家园、整治陋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

市旅游局要结合“进景区”活动,在全市各大旅游景区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宣传教育,引导旅游系统员工和广大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对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治理“四乱”不力的,要抄告所在地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为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促进卫生习惯养成,提升文明素质,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四乱”,纳入本地、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摆在突出位置,与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全市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查纠的具体措施、处罚的具体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7月份全市要全面启动专项行动,7月底务必要见到成效。

(二)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四乱”治理的舆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和远离“四乱”的表率。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辟“四乱”治理专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和成果,同时还要设立“曝光台”,对“四乱”行为进行批评等多种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环境、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为推进专项行动,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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