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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知识管理审计已经开始在一些组织中实施应用,但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却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审计报告是指“审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根据这个定义,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也至少应该体现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时间等基本要素。目前知识管理审计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使用较多有HyA-K-Audit、DelphiGroup的KM2、F.W.Horton的InfoMap法等。知识管理审计的对象是组织内的知识、知识工作者、知识环境、知识的收集、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审计时间对于财务审计来讲一般都是事后审计,而知识管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都可以。因此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就是审计师依据一定的审计方法,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或无法发表审计的书面文件。此处提到的“无法发表审计意见”是因为审计师可能受到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的情形。
二、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作用
1.防护性作用
知识管理的实施已经掀起一股热潮。然而当前的统计数据表明,知识管理项目的成功率最多只有15%。产业分析家预测,到2003年仅财富500强就会因为知识管理项目的失败损失315亿美元。审计师通过出具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提高或降低企业决策者对知识管理项目的依赖或期望程度。帮助组织了解到底需要哪些知识以及如何管理这些知识。因此,知识管理审计报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能够对知识管理部门盲目的或缺乏效果、效率、经济性的项目起到制约作用。
2.建设性作用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着眼于组织管理部门的战略、控制、目标、结构及决策的最优性,它是在对公司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考察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诊断性和预测性的审计意见。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该指出知识及其管理的症结所在,如决信息超载、重复劳动造成的交流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揭示信息供给方面的差别和信息流程中缺失的环节,帮助组织识别信息需求并将其与组织的信息资源相匹配,提高知识管理实践,显示价值链在人、组织和顾客中形成的过程,指出通过知识共享和组织学习应用杠杆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三、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要素
根据详略程度,审计报告可以分为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按照使用目的可以分为公布目的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主要用于指出知识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帮助组织改善经营管理,故应当属于详式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文书的基本要求,其要素应该包括以下八项:
1.标题。全面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该为“关于(被审计单位)(时间)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专题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在(时间)后面加上专题名称。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应该写全称,避免引起误解;时间可以是被审计事项已经或将要发生的时间,也可以是正在发生的时间。
2.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一般是业务的委托人或授权人。如果是外部审计,委托单位与外部审计机构一般会签署业务约定书(合同),此时的收件人应是审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如果是内部审计,则审计项目往往是管理部门授权审计,此时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为授权人。
3.引言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依次说明审计立项的依据;被审计事项的性质和范围;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其中审计对象的范围至少应当指明知识管理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部门;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是业务约定书或授权人的具体要求。
4.范围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已经实施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标准;审计责任等。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计划和实施了审计程序,这些审计工作足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审计责任应当指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属于诊断性的管理建议,仅供管理部门内部参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审计师和审计单位无关,即不承担法律责任。
5.意见段。意见段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因而也就占据了审计报告的最大篇幅。一份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低主要取决于意见段。这一段应该具体说明以下三个具体内容:
(1)对被审计事项的基本评价。审计师应当描述知识管理在组织中的战略地位、知识管理的基础建设、知识管理实施模式或战略、知识管理实施现状、知识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知识管理实施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等。进行了上述有关内容的说明以后,审计师对被审计事项做出了基本的评价,总括性的说明被审计事项的优劣。在基本评价的基础上对成绩、问题进行分析。
(2)主要成绩和问题。知识管理的事后或事中审计要说明主要经验和成绩、不足和缺陷。审计报告应当描述知识收集、知识共享、知识创新的情况及意识;描述信息流的有序性和及时性;评价学习机制、商务智能和知识储备途径等;说明在知识管理实践过程定的人对特定的知识资源拥有的安全和权限级别;评价知识获取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评价知识管理人员素质和知识管理绩效等。在分析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吸取教训。
知识管理的事前审计要分析组织的知识基础和知识需求,找出知识差距和知识流,并判断它们对经营目标的影响,以确定组织知识管理的战略或知识管理的实施模型是否科学合理。报告最后要说明知识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提出预测性的报告。其目的是减少决策失误,实现决策科学化。
(3)改进意见和建议。这部分内容不是必须的,即如果项目可行或实施效果良好,则可以省略。但如果知识管理项目存在重大缺陷,此处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重要内容。此时审计师应该针对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供选择的方案等。但此处应当说明,这些建议仅供内部参考、不具备鉴证作用。
6.审计师签名盖章。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当由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签名盖章。社会审计还应该加盖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的章。
7.审计机构及地址。审计报告应当载明审计机构的名称及地址,并加盖审计机构的公章。
8.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最后应当写明审计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为审计工作完成日,即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均已经实施完毕。
四、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要领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人应当是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由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千差万别,因此以上八个要素在审计报告中地位、所占篇幅不尽相同。审计师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来表达这些内容。为了保证权威性,在写作中应该注意以下要领:
1.要根据知识管理的审计目标进行严格选材。它包括陈述的真实性、优劣性、差距性和潜在性的各种题材。要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
关于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已有很多相关的研究涉及到了此问题。其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独立性;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各级政府的不当干预;审计定价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这些研究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对于有关部门对症下药,采取相关措施,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但由于这些研究的论述所占角度比较多,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因此观点比较庞杂,在系统性、条理性方面有稍许欠缺。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沿着人的行为路线来分析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即从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再到最终行为实施这一路线,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述。本文力求比较系统并有条理地分析和阐述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关键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基本措施。旨在为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提供一点参考。
一、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
CPA的审计要服务于众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如: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即CPA的审计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因此审计的实际委托人应该是社会公众。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实际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协商签约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实际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这即为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
在这种存在天然缺陷的审计模式下,由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某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自身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上市公司即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他要靠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获得报酬来支持其生存和发展。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充分的理由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换句话说,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方——会计师事务所会本能地产生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一个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有些注册会计师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袒护被审单位不良会计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往往会激发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追根溯源,这些情形是由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导致的。
由此可见,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
机。
二、一系列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
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从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还有一个抉择的过程。
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有掩饰其不良会计行为的意图时,其面临两个选择,分别为:1、偏袒客户,与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计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下面我们将把CPA作为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阐明其如何进行抉择并最终进行其行为选择,并揭示这一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
(一)对第一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费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审计工作,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
CPA面临的成本或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复核是行业协会的一项自律性监管制度。但是这种质量复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国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数被抽查到。这就导致事务所存有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CPA可能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可见,我国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察力度还是很不够的,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愿意铤而走险。
2、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涉及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规有《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刑法》。虽然所立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这些法规对于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
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处罚金;《证券法》也规定,因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要负赔偿责任。然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条款的案件虽然屡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层面上。而罚款这种经济上处罚的成本,与注册会计师从被审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较高的审计收入相比,就显得比较微小了,因而难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作用。
由此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即违法成本较低,无疑助长了一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事务所及CPA的投机冒险行为,使其敢于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
当然,随着我国在这方面民事赔偿制度的健全,未来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3、声誉、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
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理论上来讲,CPA及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公正执业,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誉,因为对于中介组织来说,信誉对其生存及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就没有了立足之本。
然而,从我国的状况来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于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并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戒和约束作用,即信誉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较低。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一己私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于不顾、置自身作为一个信用行业的名誉于不顾,沦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凶。事实上,社会信用的恶化加剧了中国上市公司与CPA合谋的会计造假问题,也严重阻碍了经济金融的良性发展。
综上可见,若CPA做第一种选择,即CPA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声誉、信用等受到的负面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成本相对于收益来说是比较小的。
(二)对第二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CPA做第二种选择,即CPA选择遵守职业道德,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获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职业操守,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还缺乏一个公正、客观且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因此这种无形收益要真正转化为经济收益,还存在一些难度。此时,CPA面临的成本是:失去客户,收入减少。我国审计业务处于买方市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这种失去客户的成本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给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许多哦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经济上的收益几乎没有,而其成本,却是比较大的。
(三)对两种选择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
比较两种选择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种选择即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收益和成本方面均优于第二种选择。因此,作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会做第一种选择。所以我们认为,一系列体制的约束及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
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
为了确保事务所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际惯例,财政部制定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然而,通过分析已经暴露并接受行
政处罚的审计失败案例(如:大庆联谊、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银广夏等)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之所以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并导致审计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职尽责,执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而造成的。事务所制定适合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其初衷是要合理保证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但事实表明,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保证作用。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则意味着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失效。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式重于实质。
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的核心。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这样以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就得以实施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如:因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原因而使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受损甚至破产。
四、总结
综上所述,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监督体制落后、违法惩治力度不足、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最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启示: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诸多因素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消灭或削弱这些诱发因素,从而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一行为。我们认为改进审计委托模式是比较困难的,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应该是:健全并完善对CPA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体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建设中介组织的信用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⑴黄京菁:《独立审计目标及其实现机制研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⑵“检讨与改进:来自审计失败案的思考”,中华会计网校
⑶汪宁逢俊:“中美财务欺诈案的几点启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第12期
(一)审计机关人员不足是普遍现象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作为基层的审计机关而言,每年都要面对上百个审计项目以及政府逐年递增的投资规模,要做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困难是不言而喻的。
(二)投资审计专业性要求较高
当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由于投资审计工作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而我局目前既懂工程造价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的优势互补
社会中介机构聚集了一批精通建筑、水利、公路、桥梁等各个专业的工程师、造价师,在投资审计领域具有很大的优势。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完全可以依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优势和审计机构行政职能、手段,实现优势互补,体现最佳社会效益。
二、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面临的问题
(一)审计理念和操作规范存在一定的差距
中介机构的人员从事的是社会审计工作,由于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重点、规范准则、职能职责等方面存在着差异,造成了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的的审计理念与审计机关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审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由于中介机构的特殊性,存在着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现场审计时间少,审计质量距离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去年在审计机关复核一个中介机构初审的装饰装修工程结算时,及时发现中介机构错套定额标准而挽回经济损失近20余万元。
(三)中介人员参审存在的风险
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是审计组织形式的创新,在这种新的组织形式中,许多基础性工作由中介参与人员完成,而最终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出具,对外承担的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仍是国家审计机关。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协审人员采用了不当的审计程序、方法或错误地判断了审计事项,作出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审计结论。二是中介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或责任心不强、业务技能差而形成的风险,如对接受审计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导致责任心不强影响审计质量或进度。三是中介机构协审人员职业操守低、廉洁意识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置若罔闻、甚至故意“放水”给项目审计带来很大的风险。
(四)审计成效不够明显
1、国家审计如何促进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制定机制。
一是积极介入绩效管理目标的制定过程,增强审计事前监督效果。在平时的审计分析评价中,往往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既定目标进行审计评价,却忽略了所谓考核目标之“目标”的制定过程和依据是否合理。因此,在绩效管理目标的确定过程中(比如地方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应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及经济行为预期目标的制定依据进行分析,结合以往同等时段指标和上下级部门综合指标进行全面综合比较,对绩效目标的制定过程及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建立并完善绩效管理目标制定机制。
二是在事中、事后审计过程中,通过对既定目标达成情况的审计,对已达成的目标和最初确定的目标进行分析对比,追溯目标是否合理及其制定过程是否存在缺陷,提出完善相关机制、制度的建议,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科学的绩效管理目标制定机制。
2.国家审计如何促进建立健全合理、完整的绩效评估体系。
目前,政府绩效管理主要通过绩效评估的方式表现。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公务员绩效评估和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估的总称,是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公民满意为标准,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基本导向。包括对政府部门事前、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评价。绩效评估体系是政府绩效管理的基础。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可以直接提高绩效评估的质量,进一步推动政府绩效管理。
一是转变审计观念,由财务真实、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过渡,形成对政府绩效管理评估体系的有力补充。绩效审计是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审计的目的是检查与评价公共财政资金和资源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它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前提和基础。绩效审计的目的则是检查与评价公共财政资金和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及可持续性等,二者各有特征和作用,相互补充。鉴于我国基本国情和政府审计现状,可以先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积极开展及逐步推进绩效审计,坚持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重;再逐步增强审计部门的绩效审计权能,加大绩效审计分量,实现从以财务审计为中心向以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最终形成以绩效审计为主、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且有机结合的现代政府审计格局。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绩效审计制度,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法制环境,加强政府审计的力度,大力开展绩效审计,扩大绩效审计的覆盖面,从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益审计延伸到相应经济行为的绩效审计;另一方面,将具体项目的审计与政府绩效管理的评价联系在一起。把从审计角度作出的绩效评价与其自有的绩效评估做比较,体现出评估评价标准的差异性,分析评估评价标准的缺陷和不足,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估指标与标准体系。形成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有力补充,促进政府管理部门完善制度与规则。
二是加强连续性审计,注重审计对象的连贯性。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与评估多为“运动式”、“评比式”、“突击式”评估,而相应的持续性测定较少。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将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行为结合起来进行审计。多开展跨年度时间段的审计项目,将上一年与本年乃至下一年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估结合起来,注重上下级部门之间绩效评估行为的整体性审计,通过审计达成政府绩效管理评估的长期性、完整性,形成绩效管理部门内部考核与外部审计监督结合,下级部门与上级部门绩效评估结果的部分与整体相结合,完善政府绩效管理长效考核机制。
3.国家审计如何推进完善政府绩效管理结果利用机制。
绩效考核不等于绩效管理,只有将政府绩效管理的成果与管理机制、制度的改进结合起来,才能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达到绩效管理的目的。一方面通过审计建议,使政府绩效管理的相关改进措施得以实施;通过审计整改使政府绩效管理的结果得到有效运用。进一步消除政府绩效管理考而不问、问而不责的弊端,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从审计角度客观反映政府绩效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增强政府绩效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可信度,发挥政府绩效管理作用。
4、国家审计如何推进完善保障政府绩效管理循环体系健康运行的绩效管理体制。
一是将审计项目立项与地区绩效管理实际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对已发生的政府绩效管理行为和项目的审计,分析取得的成果经验和不足,促进政府绩效管理的不断开展和深入,提出完善相应机制的建议。
二是将审计过程与绩效管理评估机制结合起来,丰富绩效管理考核手段,将对具体项目的审计评价与绩效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对比,找出绩效考核机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如何完善的审计建议,保障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全面、客观,推动建立公开民主的绩效管理多重评估体制。
(二)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没有摆正。财务管理完全服从于企业管理的决策,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从属地位,便显得无能为力。
(三)财务管理人员缺乏战略眼光。从目前的民营企业来看,企业的总经理或董事长大多数是从以前的家族制企业的业主发展过来的,不仅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而且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因此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定量分析,导致企业的决策随意化和个人化,从而没能把财务管理放在企业战略的系统中来进行考虑。
(四)企业负责人对财务管理认识不到位。民营企业大多数属于家族制企业,即使那些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公司的企业,由于沿用原有的产权理论,该产权理论和制度仍然维护“业主产权论”,忽视了人力资本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作用,因此加剧了股东、经营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统计数据及特点:
20xx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0675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715件,占民事案件的34.8%,与20xx年相比(审结民事案件10639件,婚姻家庭案件3128件,占民事案件的29. 4%)收结案数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一审调解结案1173件,撤诉341件,调撤率达47.76%,二审调解结案35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39.68%,平均调撤率为37.92%。
反映我市离婚案件的两个特点:
1、离婚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
2、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调撤率最高。
二、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原因:
1、离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结婚时间一般不长。
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婚姻基础,视婚姻为游戏,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离婚的1115件,比06年的982件有明显上升趋势,占07年审理离婚案件的30%,此类婚姻一个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一般都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几乎没有多少恋爱了解时间。其中结婚不到一年的45件,占4%;结婚1—3年的167件,占15%;结婚3—5年的346件,占31%;结婚5—10年的279件,占25%。
2、外出打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市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74%,较之06年有8%的上升。我省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在全省又占前列,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市的一大支柱产业。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于双方长期分居,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
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案件增多。
20xx年受理的3128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45件,占58.9%;20xx年受理的3715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266件,占60.9%,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现代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特别是由于家庭暴力等因素引起的离婚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妇女维权道路任重而道远。
4、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比例大。
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外遇问题成为引发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近年来,因网络交往引发婚外恋,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明显增多。
5、调解结案率较高。
随着人们对新事物接触的增多,观念的逐步开放,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比以往要冷静和理智,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双方的情绪相对平和,不致于严重对立使矛盾激化,离婚案件的审理可以在平稳的诉讼环境里进行,调解工作容易开展。尤其是当事人年龄越小、结婚时间越短,离婚案件调解率越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年轻人思想开通,好和好散;另一方面双方一般尚未生育,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没有后顾之忧。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调解离婚率偏高,有的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经调解离婚的高达97%。这是由于夫妻双方通过猜疑、吵打、冷战,对和好都不再抱希望,认为婚姻已走到尽头,于是理智地采取法律途径选择分手,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达成一致。
三、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凸现的问题
1、女方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特别是在乡村,较之男性,女性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大多数女性习惯于将纠纷提交法院,认为有法院作主就行了。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她们不懂如何运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所举证据证明力不高,难以实现其诉讼目的。有些女性当事人庭审时质证、辩论能力差,不知如何反驳对方,发言往往偏离焦点,过分纠缠细枝末节,表达不清。
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增多。审判实践中,缺席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一方长期在外打工,不与家人联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采取公告送达而缺席开庭;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也有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可能隐瞒在外务工一方当事人的有关真实信息,致使对方无法到庭。缺席审理,法庭往往无法调查核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若仅凭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审理,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财 产状况难以查明,子女抚养问题不易处理,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3、当事人取证困难。由于离婚诉讼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事关感情,隐秘性较大,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即使有知情人,大多与双方都有一定关系,往往或碍于情面不愿作证或有利害关系证明力较弱,这使得法官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难以把握;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也因民间借贷合同的不规范而导致举证困难。特别是向自己亲友借债,往往由于无任何形式,债权人的证言因利害关系难以认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情形而导致离婚的,由于女性自身的生理差异,更容易遭受婚姻家庭内部侵害,但举证确困难重重。像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因其具有很大隐蔽性,当事人采取偷拍、偷录方式取证的,合法性得不到认可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使得大部分当事人无法完成举证责任,损害赔偿的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4、夫妇共同财产分割渐成焦点。多数离婚诉讼当事人对离婚无异议,却为了财产分割争论不休,互不让步。当事人为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转移、隐匿共同财产、虚报债务,加之这些证据难以调查,有些根本无法查明,难辨真伪,使得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给公正审理带来困难。
5、离异家庭“问题孩子”成为社会难题。由于离婚后,有些抚养方忙于组建新的家庭,对前一次婚姻所生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怠于抚养,或双方均不尽义务,将孩子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使这些儿童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疏于管教,脆弱的心灵过早的蒙受阴影,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心理、思想、家庭教育及保护等方面出现断层和缺位,较易引发犯罪及受到不法侵害。
四、离婚案件审理的发展趋势:
1、离婚人群低龄化将成为主要趋势。80后一代正处于初入婚姻阶段,这一代年轻人婚姻观念较之父辈大幅度开放、积极追求新奇事物、责任感相当偏弱,大量出现的“闪婚”、“闪离”现象也透视着这一代人婚姻忠贞观念的淡化,离婚案件低龄化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和普遍现象,在今后离婚案件中的比例将呈上升趋势。
2、子女抚养新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抚养问题不再单纯是抚养费、探视权问题,还扩展到子女生病、读大学等大额支出如何承担。因婚外恋产生的非婚生子女欺诈性抚养赔偿、婚生子女否认、非婚生子女准正也日渐成为新名词,目前学术界已有研究,但在实践中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急需《婚姻法》制定相应条款,以便给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夫妻共有财产呈现出内容新、数额大、资金来源复杂等特点。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夫妻共有财产从以往单纯的金钱和实物,日趋发展为房地产、古董收藏、公房使用权、个体商店经营权、公司股权等大额款项,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来源也更复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认定难度增大,应更加慎重。
4、“问题儿童”将增多,成为社会问题。离婚率的上升,必然出现更多离异家庭;离婚人群低龄化,使得更多年龄幼小的孩子成为单亲儿童;抚养方对子女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得不到良好教育,亲情缺失,成为问题儿童的比例必然增大。另外,抚养方损害子女利益的新情况也增多,例如将离婚时双方赠与子女的房产私自过户到自己名下甚至变卖、将赠与子女的收藏品隐匿或变卖,这类情况在今后的审理中也将成为重点。
5、导致离婚的因素将不断增多。而且随着通信手段的进步,交往渠道的扩展,婚姻忠贞观念的淡化,导致离婚的因素增多,今后将出现大量新的情况。
五、对离婚案件审判中问题解决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对离婚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针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大,经济地位不平衡,收集证据难,社会影响大的特殊性,诉讼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显得尤为重要。法院要强化庭前指导,做好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分配,知晓举证不利的后果,并在庭审中适当指导当事人围绕焦点举证、质证、辩论。
2、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婚姻管理机关、农村基层组织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庭审讲法、到基层社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讲授法制课、与全市县区各广播媒体联合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婚姻法的宣传,使婚姻法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诚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对夫妻。加强婚姻管理,清查和制裁违法婚姻,减少离婚案件发生的隐患。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增强责任感,同时也引导确实感情破裂的当事人学会依法维权,有力维护自身权益。
3、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对农村的劳务输出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关心民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解决其在农村的子女入托入学问题,解决农村无子女户和两女户的生活和供养问题;劳动监察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监督检查用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严格作息、休假制度;用人单位要关爱农民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尽量解决农民工两地分居的问题,可为民工提供夫妻宿舍、周末夫妻房,逐步为改善民工的居住条件和增加民工夫妻团聚的机会创造条件。
4、充分挖掘现有司法资源。指派年富力强、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时根据当前申请离婚当事人多为女性的特点,适当安排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女性与女性之间的设身处地的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尽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5、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纠纷的机制。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如邀请当事人共同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中资历较深、威信较高的亲属参与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或妇联等基层组织、当事人所住社区的办公人员或邻居协助调解,邀请当事人的子女到场做工作参与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组织、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耐心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双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双方矛盾越来越大、裂痕越来越深,也能够取得第一手资料。
6、实行向妇女适度倾斜的原则。妇女相对处于弱势,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伤害也相对较深,在合法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是司法关怀的一种体现方式。离婚时在财产处理方面,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妇女的经济条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适度照顾妇女的利益,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其正常行使离婚权利,避免妇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绝境。同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对家庭的隐形贡献,按照照顾妇女利益的原则给予妇女适当补偿。对于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诉讼人的农村妇女,法院在依法减免其诉讼费用的同时,可以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无偿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平等保护她们的诉讼权利。
7、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还要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非抚养方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双方相互,监督减少对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议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与离异家庭、子女就读学校建立联系卡,时时回访沟通,了解子女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制止对子女利益损害情况发生,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护离异家庭子女,防止其成为问题少年。
职称是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技能等的一项重要标准,能够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生,更新知识,强化业务水平,进一步促使相应企业综合水平的逐步提升。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越来越为专业技术人员所关注,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客观、公正与否,关系被评审人员切身利益,还影响着他们的工作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及医疗机构部门有序持续和人际关系。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卫生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职称的导向作用,更科学有效地提高卫生事业管理人员素质,保障工作顺畅有序进行。由此可见,对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精准管理的实践开展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人员晋升高级职称难度大
我国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价体系依旧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政策覆盖范围不全面、深度不足,致使形成难以让每一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都拥有晋升高级职称的局面。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重要管理岗位,大多由学有所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管理岗位也存在一些自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转岗过来的管理人员。此部分管理人员倘若未继续开展原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其专业技术职务通常保持在初级、中级,难以进一步晋升原本的专业技术职称。
1.2职称评价体系配套支持体系不完善
(1)高级职称评审机制不完善。卫生专业技术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以卫生管理为例,其作为一个长期、延续的过程,机构所受管理工作好坏影响往往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显现,同时团队合作是无法开展有效划分的,其不可直接被转化成生产力或者科研成果,因此要通过长期效应的评价方法开展审评。然而,现阶段职称评价体系配套支持体系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职称评价工作的难度。(2)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不完善。继续教育能够有效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框架,促进行业的有序发展。对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而言,他们需要面对的是一个知识、技能繁多复杂的系统,要想开展好自身工作,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知识面,还要拥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唯有如此方可满足现代卫生岗位需求。卫生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是增强职业内涵、强化行业内部交流的一条有效途径,构筑更为专业的继续教育门类是现阶段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价体系亟待解决的一项问题[1]。
2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精准管理策略
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审评工作在时展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引入先进科学理念、成功发展经验逐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精准管理。如何进一步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可以从以下相关策略着手:
2.1健全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标准
(1)健全基层评审优惠政策。对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予以健全,全面优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考评范围、申报人员,提升流动范围灵活性,消除不允许向它县流动的规定,促进申报人员在考评范围之中的顺向流动、平行流动;放松申报门槛,加大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侧重力度,可考虑对偏远地区及为基层工作服务长久的申报人员予以优惠或者破格晋升等优惠政策。此外,还应当提升基层卫生高级人才比例,权力打造专业技能过硬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卫生事业的有序发展,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等,为分级诊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促进分级诊疗的有效实施。(2)完善评审标准体系,消除不科学指标。优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是实现评审标准优化的重要前提,应当逐步健全申报人员条件规定,引入国内科学成功的政策,促进地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的优化健全。例如可引入广州、湖南评审标准,对计算机、外语有效期予以取消,研究推出提升有效期的审核方案,抑或在指标量化方面缩减它们的分值占比。(3)增加病历评价,构建客观评价体系。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要强化实践能力方面的考核[2]。要想转变现阶段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关注科研、不重视临床的现状,促进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可考虑增加病历评价,并与日常工作评价开展结合。例如,部分增加病历评价的考核标准,并设置病床临床类专业,职称申报需要提交三份自身任期内各个年份主治或主持的可凸显自身专业技能的原始病案复印件。
2.2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达成评审常态化
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量化指标完备性不足,通常要求医生自行填写,仅通过书面材料难以开展评定。倘若能有医院提供表明其工作能力的材料,好比门诊情况、会诊患者数量、手术级别等客观指标才能评定,而这便对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出了严苛的要求。因此,北京市推出计算机模拟病历,也就是卫生专业高级职称晋升考评题库,计算机对临床诊断治疗工作开展模拟,审核在临床实践中问题分析处理能力,并逐步开展智能模拟,促进计算机模拟与答辩者的有效交互,经由对真实临床情景的营造,客观有效地对其专业技能开展评定。上海市某医院,推出与医院内部网络中心平台有效链接的移动终端,并将其发放给院内临床医师,已然能够对相关医师临床业绩完成状况开展监测,能够有效客观地表明临床医师真实职业状况。鉴于此,可考虑引入学习北京市、上海市等先进应用软件,研发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信息系统,达成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常态化。
2.3凸显行业有效作用,推进评审社会化
我国一些发达城市,诸如北京市、上海市等,在推进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专业化、社会化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属性,因此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应当符合社会、行业双重价值标准。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将评审权交由给社会组织是不太可能的。由于卫生行业较为特殊,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下的相对完备的官办社会组织,好比医学会、医师协会、护士协会等,拥有相对健全的组织机构、活动能力,一些组织还肩负相应的政府职责。此部分行业学会、协会等应当尽可能凸显自身优势,发挥中介组织有效作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一同专研研究、逐步健全自不同专业学科分类特色出发,有效客观评定专业技能、临床工作水平、临床实践技能等的评审标准[3]。同时,可推行分步改革手段,有序将职称评审权移交给官办社会组织,有序推进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
3结语
医生是医院的主体,职称考核体系、晋升制度一方面反映医生自身的专业素质,一方面涉及医疗行业导向的重要因素,唯有构建进一步科学、细化和切合实际的考核体系,方可切实推动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鉴于此,相关人员务必要钻研研究、总结经验,清楚认识,全面分析,“健全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标准”、“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推进评审常态化”、“凸显行业有效作用,实现评审社会化”等,积极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高洁,李彤,刘媛,郑芳.建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评价体系初探[J].中国医院管理,2011,31(12):65-66.
一、高校科研劳务申报管理现状
“科研是促进高校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尽可能多地获得项目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已成为衡量一所高校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准。”[1]而科研劳务费申报涉及到国家、项目负责人、教师、学生的切身利益,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目前高校师生众多,科研项目数量逐年递增,涉及到的财务项目、发放项目随之越来越多。如发放学生科研劳务费;助管、助教费;为职工发放其他劳务收入;为客座教授、外聘人员发放项目劳务费等。劳务费发放的对象越来越多,需求多种多样,涉及金额越来越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管理经费耗时耗力,项目多的教师甚至混淆每个项目经费具体使用情况;由于涉及的财务项目和发放项目的众多,教师自制的纸质劳务费发放申请表格式、内容、标准不统一,不能保证信息的完全准确,财务人员需要不断的核对、审查、询问,造成大量重复而机械的劳动。
目前,“我国许多高等院校的科研劳务申报和发放仍是停留在手工或半手工阶段,不能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 [1]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工作效率,节省人工成本,将科研劳务申报流程信息化是唯一出路,开发应用“网上科研劳务申报系统”势在必行。
二、系统分析与技术分析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财务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科研劳务费用的申报工作已经由传统的提交自制纸质申报材料,转向网上申报、管理和发放。这样不但缩减了申报的时间,而且由申报系统统一生成的申报发放材料更加规范化、准确化、具体化,便于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管理。
科研劳务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各个院系负责主持科研项目的教师、被教师授权管理项目经费的工作人员、学校内部各部门的财务申报人员等。在整个申报流程中,科研项目信息,发放人员信息由数据库统一管理,计算机对各种录入信息进行有效性校验,保证了整个申报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提高了申报的质量。由于同时提供了网上的财务单据审核功能,使得申报者提交的信息可以在被财务人员审核后第一时间得到回馈信息,充分的让使用者感受到“零等待”的感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1.功能需求
科研劳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可支持各类科研劳务费的网上申报和在线财务审核功能,同时应该提供丰富的个性化操作来简化申报流程。根据我校校园信息化和财务信息化进展情况,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与校园门户信息对接的统一身份认证登陆;(2)项目负责人对学生科研劳务费发放录入和管理;(3)财务系统管理员对科研劳务发放申请的审核功能;(4)财务系统管理员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5)科研项目数据库、学生信息数据库与信息中心中间库对接。
2.安全需求
科研劳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属于财务管理系统的一个分支系统,涉及到每位教师的项目经费、学生的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卡信息,因此,对于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极高。
为了确保劳务费申报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避免由于系统软件故障造成数据丢失、产生冗余数据甚至造成数据库损坏,需要选择可靠的数据管理系统,并给出一套合理数据库备份方案。
三、科研劳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设计思想概述
“软件设计是软件开发阶段中最重要的步骤,最终产品的质量,首先取决于软件的设计质量。” [3]科研劳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是基于Flash技术平台开发设计完成的,其设计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出发,结合使用B/S(Browser/Server)模式,提供基于Web技术的网上交互功能。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Web浏览器登陆申报管理系统,完成科研劳务费用的录入、管理、审核以及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2)网上申报管理系统采用SQL Server2008数据库作为系统后台数据库,整个系统分为“数据库层―功能层―界面层”三层架构,用来实现数据库服务、应用服务、Web服务功能。如图1
最底层是数据库层,数据库层有相关表组成。“用户信息表”数据来源于人事处教工管理系统,用于存放用户基本信息,包括工号、姓名、职称、身份证号等字段;“项目信息表”数据由科研院项目管理系统提供,包含用户所能用于支付劳务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冻结余额,项目可用额度等字段;“学生信息表”数据来源于学生收费管理系统,除了存放学生的基本个人信息以为,还包含学生的“学子卡号”(银行卡号);“劳务申请发放表”由教师在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包含学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项目,发放金额等字段。
为了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新入学的学生、新入职的教师以及教师新主持的项目信息能及时准确的更新到申报系统数据库,数据库层与学校信息中心中间库对接,每日自动传输更新;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数据库每日定时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中间层是功能层,用于实现系统各种应用更能,包括登陆,劳务酬金录入、管理,劳务发放审核以及新用户授权。中间层实际是由FLASH程序模块组成。
最上层是界面层,也就是用户看到的实际页面,如登陆页面,学生酬金发放录入界面,学生酬金发放管理界面,新用户授权界面等。
四、系统的与使用
该网上劳务申报系统主要是为了方便南京农业大学教师为学生发放劳务费而开发设计的。为了提高系统的相应速度,保证系统良好的性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该系统将web服务和数据库服务分离运行,即用两立的服务器充当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
系统根据申报工作流程和新的需求不断改进、完善,投入使用后,运行稳定,可靠,适用于各年级、各专业的学生科研(下转第257页)(上接第260页)劳务发放。只要教师负责的项目中可以用于劳务费支出,项目就会被自动更新进入申报系统数据库,项目负责人即能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发放。该系统数据库内存放有最新的科研项目信息、最新的学生信息,具备批量录入功能、模板导入导出功能,大大降低了申报者的劳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发放信息的准确度,规范了科研劳务申报流程,实现了科研劳务申报工作的信息化,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五、讨论
网上劳务申报系统只是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这个庞大系统工程其中的一个分支系统,为了更好的加快南京农业大学财务信息化步伐,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下一步设想:进一步完善优化劳务申报系统;通过财务管理系统,使网上劳务申报系统与银校互联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系统结构示意图如下:
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并不仅仅是建立起一套计算机网络系统并进行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系统仅仅是提供了获取信息的一种较为科学、先进的手段。”[3]获取信息只是财务信息化管理的第一步,如何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让信息成为财务部门良性发展的动力并能帮助财务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才是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慕鹏.议企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J].中国会计学会第四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年会论文集,2007,P20-22.
[2] 魏星,吴江.基于B/S结构的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P41-44.
[3]李春阳,王志涛.论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J].技术与创新管理,2007. P55-56.
【关键词】 龋齿;光凝固术;树脂类;口外固化
龋病是一种常见病,患病率高达65%~86%[1],大面积的深龋是龋病发展到一种程度的结果。以往修复的方法是在根管治疗的基础上,采用口内直接填充术、嵌体修复术、冠桩冠核修复术、金属壳冠和烤瓷壳冠修复术等,但各有优缺点。近年,我们采用光敏树脂口外多向光照固化后,口内粘接修复大面积深龋,收到较满意效果。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86颗牙中,男37颗,占43%,女49颗,占57%,年龄13~47岁。其中双尖牙41颗(上颌22,下颌19)占48%;磨牙45颗(上颌17,下颌28)占52%。
12 适应证
双尖牙和第一、二磨牙;牙不松动,根尖周无病变;龈壁在牙龈以上;牙冠缺损>1/2,洞深>3 mm,洞壁无变色,制备后壁厚1 mm。
13 材料和方法
选用材料为DENSPLY SUREFIL光敏树脂,天津产(中美合资)。患牙经根管治疗后,清洁牙面后比色,选择适宜的树脂颜色。制备洞型:向合面外展8~12°,无洞缘斜面。底平,洞内线角圆钝,预备体边缘必须避开咬合接触点,确认无倒凹。隔湿干燥,涂布分离剂于洞内各壁及邻牙上,如放置成型片也需涂布分离剂,确认无遗漏点,轻吹均匀。用选好颜色的树脂大块堆砌于洞内并压实,无需分层充填,雕刻出牙体外形,光照80~120 s,后取出修复体。为便于取出修复体,可在修复体合面堆积少量树脂,做成便于夹持的小把手或埋入一小段牙线、手术缝线等,光照初凝后取出修复体。然后在口外光照各面,每面80~120 s(或用多面炉式光固化机直接照射)。清洁分离剂,口内试戴,如果过紧,轻轻磨除修复体组织的树脂,使用化学性粘接剂,将修复体放入洞内压紧并粘接,打磨不留有悬突。调整好咬牙合关系,抛光。
2 结果
本组86个患牙,随访观察20个月,修复体无折断、脱落,洞壁无劈裂,边缘无染色,修复体表面肉眼观无磨耗。咬牙合关系正常,咀嚼功能良好。
3 讨论
对大面积深龋,传统的诸多修复方法各有优缺点:银汞合金硬度高、抗压强,但无粘接性(无双向牵拉),只靠机械嵌力,有蠕变,有一定的腐蚀性和毒性,对溶出物分析发现有汞、银、铜、锌的溶出[2];玻璃离子水门汀有良好的粘接性,但硬度差、不耐磨、易变色;嵌体(包含合金、塑料、烤瓷等)修复术、冠桩冠核修复术、金属壳冠和烤瓷冠修复等方法的临床应用很广,但牙体预备时磨损大,且工艺复杂,成本高。
目前,光固化复合树脂广泛应用于临床,其性能好,色泽美观持久,操作简便,成本低,深受欢迎。但光敏树脂具有向光性。目前采用的口内直接填充法,光源来自一个方向,这样势必造成洞底、洞壁的树脂聚合不及表面,使洞底牙体质交界处呈现裂隙[3]。有研究表明,复合树脂经光固化后其固化程度为43%~64%[3],这样的充填物实际上只发挥其材料性能的1/2~2/3。为解决这一问题,临床通常采用分层充填(每层2 mm)光照固化,但该法每层都暴露在口腔内湿润的环境中,这样在该充填物中就存在着n-1个“层面”是为单层的叠摞。
光敏树脂口外多向光照固化间接充填法,是在口内不需分层、大块堆砌,一次成型,初凝后采用口外光照固化,然后再于口内粘接固定。从临床效果观察,本方法与其它修复方法相比有明显优越性:①充分发挥材料性能,克服了口内直接充填时材料固化不全及“层面”多的弊端;②在外观颜色、粘接性能、边缘渗漏及细胞毒性等方面优于银汞充填;③从操作工艺及价格方面优于嵌体、壳冠的制作,可一次就诊完成,减少病人复诊次数和经济负担。光敏树脂口外固化修复大面深龋,克服了其它方法之弊端,集优势于一身,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修复方法。远期效果有待继续观察。
参 考 文 献
本组26例,其中男19例,女7例;年龄16-55岁,平均34岁;受伤时间至手术时间5天-2月;小腿1/3胫前软组织缺损7例,跟腱外露9例,足跟部软组织缺损并骨髓炎10例。皮瓣切取面积最大16cmx10cm,最小5cmx6cm,供区直接缝合8例,余采用中厚皮片移植。
应用解剖
经显微外科血管解剖10条小腿灌注标本发现:皮神经的血供是多源性节段状分布。在小腿后面,胫后动脉和腓动脉发出较多的肌皮穿支和肌间隔支,这些穿支除成为腓肠神经的节段动脉和营养动脉的主要来源外,还发出分支与临近皮肤血管网,肌肉、深筋膜血管网,浅静脉营养血管系统相互交通吻合。腓动脉远端的肌间隔穿支位于外踝上5cm-7cm,该交通支是以远端为蒂的腓肠神经肌皮瓣的血供来源;在皮瓣近端深筋膜血管网与两侧腓肠肌皮支有1-3个交通吻合支[1],这就为切取带肌肉的远端蒂腓肠神经皮瓣提供了解剖学基础。
治疗方法
皮瓣设计:以外踝上5厘米为皮瓣的旋转轴点,轴点至创面最远端距离+2cm即为皮瓣的长度,皮瓣切取面积可至小腿内外侧中线。解剖层面远端在深筋膜与三头肌腱膜之间,近端在比目鱼肌腱与腓肠肌之间。
皮瓣的切取:按“点,线,面,弧”的设计原理切取皮瓣;切开皮瓣的近端,找到并游离小隐静脉和腓肠神经,以确定皮瓣的轴线,暂不切断神经血管轴;由皮瓣后侧向前切开,解剖层面在深筋膜与腓肠肌之间。切取腓肠肌时,肌肉的切取面积根据创面确定,解剖层面在比目鱼肌腱与腓肠肌之间,边切边将肌肉与皮下组织固定;蒂部解剖层面在深筋膜与三头肌腱之间,游离时保留3cm宽的筋膜蒂,如皮瓣旋转弧度大,可行明道转移,蒂部保留窄条皮肤,尾部切成三角形,防止蒂部缝合后受压。皮瓣游离至仅两端蒂部相连后,阻断近端小隐静脉,观察皮瓣血运,如皮瓣回流障碍,断蒂时皮瓣近端可保留2cm-3cm神经血管蒂,便于与受区神经血管吻合。确定无血运障碍后,切断近端蒂部,转移修复远端创面。供区中厚皮片移植。
对于26例小腿远1/3胫前,足踝,跟部皮肤软组织缺损合并骨髓炎的病例,采用以腓动脉穿支为蒂的远端腓肠神经筋膜肌皮瓣修复,皮瓣面积最大16cmx10cm,最小面积5cmx6cm,肌瓣最大面积6cmx8cm,最小面积3cmx4cm。26例皮瓣全部成活,炎症得以控制,随访1-24月,创面无窦道形成,皮瓣质地良好,外观及功能满意。
讨论
皮瓣切取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2]:腓动脉皮支穿出点的高低存在个体差异,术前最好用多普勒血流仪探测标记,防止术中损伤血管穿支,造成皮瓣坏死。于皮瓣近端找到并向近端游离出一段神经血管蒂,一是便于确定皮瓣的轴线,二是皮瓣转移后必要时方便与创面的皮神经、静脉吻合,使之回流通畅,恢复皮瓣感觉。 切取腓肠肌时,随时缝合固定腓肠肌,防止肌瓣与皮瓣分离造成皮瓣坏死。术中无须解剖辨认交通支。该皮瓣无法通过动脉干搏动观察皮瓣的血运情况,主要观察皮缘与肌肉的渗血情况。对于未吻合静脉的皮瓣,术后如出现皮瓣肿胀,静脉回流障碍,可采用间断拆除缝线,减小蒂部压力;结扎小隐静脉,减少静脉倒灌;抬高患肢,降低动脉灌注压等措施。必要时探察吻合皮瓣静脉。
Masquelet,Berteuide等对小腿和前臂多处皮神经的解剖研究证明[3][4],任何皮神经都有丰富的营养动脉与之伴行,形成一条皮神经动脉轴,以此神经动脉轴设计皮瓣修复小腿远1/3胫前、跟部皮肤软组织缺损,具有不损伤主要动脉,手术操作简单,皮瓣易成活等优点。2001年,Le Fourndeng[5]等成功应用带肌瓣的远端蒂腓肠神经筋膜瓣和筋膜肌皮瓣修复小腿远1/3和跟骨骨髓炎的病例,使该皮瓣由简单的筋膜皮瓣转变为筋膜肌皮瓣这一复合皮瓣,使该皮瓣使用范围更广。
应用带肌瓣的腓肠神经营养皮瓣对于填充较大死腔或骨髓炎的创面提供了方便,该肌皮瓣较单纯筋膜皮瓣抗感染能力强,具有组织代谢率高,耐磨性好等优点。
临床观察,腓肠肌切取后对提踵肌力影响不大。足外侧感觉减退区于术后数月有一定程度恢复。皮瓣转移后皮神经与受区神经吻合,恢复皮瓣感觉,这在足跟部软组织缺损修复中尤为重要;本组22例行皮神经吻合,16例感觉恢复良好。在吻合血管的皮瓣移植中,由于该皮瓣腓动脉穿支纤细,移植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皮瓣成活较困难,临床应慎用。
总之,应用以远端腓动脉穿支为蒂的腓肠神经肌皮瓣修复小腿远1/3胫前,足踝,跟部软组织缺损、尤其是合并骨髓炎的创面是一种良好方法。
参 考 资 料
[1]张世民,袁峰,等,腓动脉穿支远端蒂腓肠神经岛状筋膜肌皮瓣修复足踝骨髓炎创面.2007,27(6).426-429.
[2]张世民,张凯.等.远端蒂腓肠神经筋膜肌皮瓣的解剖基础与临床应用.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2005,23:352-356.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Shank,Murdock和Dillard(1977)、Finnerty和Oliver(1981)研究发现,收到保留意见的公司在审计报告披露后其系统风险的平均值和方差有了明显增加,说明投资者在保留意见被披露后提高了对公司系统风险的评估,市场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负面反应。Michael Firth(1978)测试了英国“保留意见”的信息含量,发现投资者能对因不同原因出具的保留意见做出不同的市场反应。Chow和Rice(1982)也测试了保留意见与非正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发现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具有显著的负面市场反应。Elliot(1982)研究了1973~1978年间美国145家上市公司收到保留意见后的市场反应后发现,市场早在保留意见公布45周之前就对其做出了显著的负面反应。Dodd等(1984)选择了1973~1980年间首次收到保留意见的美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在审计报告公布前后5天存在着细小的负的累计非正常收益率且不显著,在公布前6个月的时间内,累计非正常收益率达到-8.9%且显著,并在不同的样本组中均存在着这样的负反应。
LaSalle和Anandarajan(1997)研究了银行信贷经理在信贷决策中对因诉讼和持续经营原因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反应,发现信贷经理在面对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时减少了贷款意愿,调低了该客户还款能力的评价、调低了该客户改善盈利能力的评价、调高了可能贷款的边际利率。Dopuch(1986)、Loudder(1992)、Frost(1994)、Chen(2000)等研究得出了类似结论:审计意见具有决策有用性,审计报告具有信息含量,审计具有传递客户特征的信息功能,市场对审计报告意见反映显著。
在审计报告形成机理研究方面,以毕马威Business Measureme
nt Process(BMP)、安永Business Environment Analysis Template(BEAT)、普华永道PwC Mehtodology、德勤“AS/2”等“四大”(Big 4)为代表,提出了基本原理大致相同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倡导以风险全面识别、评估和控制为导向,综合考虑重要性、独立性、职业谨慎、审计抽样程序、审计证据等基本概念因素(本研究称“信息含量因子”)后出具CPA认为恰当的审计意见。西方经典审计教科书如Auditing:Assurance & Risk(W. Robert Knechel)、Audting:AnIntegrat
ed Apporoach(Arens & Loebbecke)、Auditing and Assurance Services:A Systematic Approach(William F. Messier,Jr.)、Auditing:Concepts for a Changing Environment(Larry E. Rittenberg & Bradley J. Schwieger)、Miller Auditing Procedures(G. Georgiades)、Student’s Manual of Auditing(Diane Walters & John Dunn)在论述CPA审计报告形成方面,重在单项、分章节论述“信息含量因子”的含义及其应用,内容分散,忽视了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没有归纳出如何依赖这些“信息含量因子”形成审计报告的路径。
(二)国内研究现状 李增泉(1999)以上市公司1993~1997年度的审计意见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考察年报公布日前后的市场反应,力图从实证角度对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做出分析,发现“标准无保留意见”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年报公布前后有不同的市场表现,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不同类型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会引起不同的市场反应,但投资者并未对其进行严格区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年报公布前后的反常表现以及被连续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年报公布日仍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说明我国的证券市场远非“半强式有效市场”。
李东平、黄德华、王振林(2001)利用1999年和2000年34家出现事务所变更的上市公司组成研究样本,同时随机从深沪两市上市公司中抽取34家公司组成一个控制样本组,应用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之间的关系。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前一年度的“不清洁”审计意见变量成正相关关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不清洁”审计意见本身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基本原因。李爽、吴溪(2001)利用1997~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在研究期间内发生了审计意见严重程度减轻的审计师变更,审计师规模更可能发生由大到小的变更。耿建新、杨鹤(2001)发现,被出具过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比未被出具过的更易变更会计事务所,变更后,其审计报告中标准无保留意见显著地多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宛燕如、高文进(2009)曾对审计意见形成过程进行归纳后描绘了流程图,但是不够明晰具体。我国CPA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审计》、《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借鉴了西方风险导向审计的框架结构,对审计报告的形成机理阐释也比较宽泛。
国内外研究结论形成鲜明对比:国外CPA审计报告传导到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信息含量”,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而我国CPA审计报告传导到资本市场,反应不强烈。笔者认为:西方CPA职业界面临着巨大的职业风险(如安达信案例)和严厉的监管措施(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不得不注重操守,职业谨慎非常强,审慎执业。我国具有特殊的人文社会关系国情,CPA个人素质和职业操守都远非可比,于是上市公司依靠更换事务所达到“购买审计意见”目的,CPA也为应付审计市场的激烈无序竞争,迎合委托方提供虚假或“刻意修饰”后的审计报告,双方互相默契配合,“信息含量不高”在所难免。另外,由于我国投资者大多数非专业人员,自我保护和风险意识差,法律不完备和政府监管不严厉,也在另一方面纵容了CPA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低”这一现实。
本文采用采用“分析式研究”方法,结合分析CPA审计报告所包含的基本审计概念体系及其逻辑联系,揭示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原理,描绘CPA审计报告形成机理的路径图,提出了富有新意的改进建议,在理论上开拓了一片研究新领域;实践中有助于CPA审慎撰写审计报告,便于监管者和投资者直接对照,对利益相关者正确理解审计报告的丰富内涵,政府加强监管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基于“信息含量观”的CPA审计报告传导及其形成机理
(一)主要内容 基于“信息含量观”的CPA审计报告传导及其形成机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以我国CPA执业准则体系和证券市场的建立发展过程为线索,按照“1992年证券市场建立前”、“1992-1996年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前”、“1996-2003年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前”、“2003-2006年新CPA执业准则前”、“2007年实施新CPA执业准则后”等5个分时段收集CPA的审计报告,进行归类统计,分析其包含的“信息含量因子”演进历程,解析其相互内在逻辑联系等重要信息分布;(2)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不同意见类型审计报告,以“信息含量因子”作为研究的假设变量,以市场反应指标(如投资收益率)为因变量,构建关系模型,实证分析各“信息含量因子”对股票价格变化和投资决策者的影响;(3)归纳并描绘CPA审计报告形成机理路径图:以风险导向为总揽和指向,独立性为灵魂和首要要求,职业谨慎和重要性判断贯穿审计过程,经过“全面识别评估并控制风险――执行抽样审计程序――判断审计证据充足性――最终风险衡量”过程,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类型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基本思路 在选择一定数量、范围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我国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基础上,搜集CPA审计报告,采用分析式研究和实证研究两条路线并行。先分析CPA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描绘其形成机理路径图,再以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因子作为假设变量引入构建模型,通过Eviews软件分析各因子对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影响,得出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状态的结论。最后,结合审计报告的形成机理路径图和实证分析结论,提出改进我国CPA审计报告的建设性意见。如图1所示。
(三)方法与重点 研究的方法主要采取:(1)问卷调查、实地调研;(2)分析式研究,提出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观”体系;(3)实证研究,检验CPA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对股价和投资者决策的影响效应。研究重点:以通俗案例和基本概念阐释CPA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因子”内在逻辑联系、绘制审计报告的形成机理路径图。
三、结论
(一)基本观点 一是我国CPA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不足,对股价影响、利益相关需求者决策价值不大;二是可理解性和明晰性是CPA审计报告的特点和首要要求;三是CPA可以在漠视风险前提下出具任何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由于调研工作量大,获取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手信息并进行归纳。
(二)相关建议 首先,可以相应引入“分析式研究方法”构建CPA审计报告“信息含量观”的理论体系;其次,绘制CPA审计报告形成机理路径图,具体可参考图2所示 ;最后,在CPA审计报告改进方面,可适当增加重要性(特别是数量方面)的信息含量。
[本文系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科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2]陈汉文:《审计理论》,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3]谢荣、吴建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会计研究》2004年第4期。
[4]Ross L. Watts & Jerold L. Zimmerman: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Prentice Hall,Pearson Education,Inc,1986.
[5]John A. Christensen & Joel S. Demski:Accounting Theory:An Information Content Perspective,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2003.
圣荷塞市水资源预防处理控制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控办)为市环境服务局下设机构,通过检查、抽取样本、指导监督活动,监督检查461户厂家,核实其执行预处理标准情况。其目的是限制工业污水排放总量,强制执行联邦法规,帮助污染控制中心达到国家排污系统所规定的排污标准,从而有利于保护环境。水控办由3个处组成:法制处,负责指导对厂家污水进行检查和取样;检查处,负责收集污水样本、监控污水排入污染控制中心状况,指导监督检查厂家;教育处,负责公布信息资料,组织教育活动。2000~2001财政年度,职工人数34人,经费预算为297万美元。
审计目标是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对水控办的功用。包括:水控办资源充分利用的程度;设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水控办检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审计范围包括大型厂家和一般厂家设备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的信息数据资料,以及水控办的检查报告。审计方法主要是获取了一份最新的控制跟踪大型厂家及一般厂家的设备信息数据库备份,并且对它完成了许多分析性测试,并将上述数据库与其它来源的信息资料包括环境服务局实验室的样本资料、向地方水质委员会呈送的年度报告、执行日志、车辆油料耗用日志以及水控办的档案文件进行了对比核实。还检查了数据库中的工作量信息,主要是检查和取样的事件。还审阅了计划检查日志、溢出反应日志和联邦法规,并且会见了地方水质委员会代表,以此阐明水控办提出的调整要求。但没有对数据入口的充分控制进行测试,包括密码和数据访问。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经过审计,发现水控办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水控办人员过多、效率低下、内部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综合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水控办相对于工作职责检查员与技术员过多。水控办对每户厂家抽检时没有执行联邦法规和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他们执行的是一个内部规定,要求每年对每户厂家进行1至12次的抽检,是水控办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的3倍。在1999~2000年,水控办只需4个检查员和4个技术员就可以完成地方水质委的抽检频率,但水控办实际拥有21个检查员和7个技术员。
2、水控办超额检查工业用户设备和采集水样。1999年,水控办对工业用户在排污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实行了400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500多次不必要的取样。比如,1999年,水控办对1家大型厂家进行了25次检查,实施了28次取样合计抽取样本39个。同时,水控办超额实施监督工作且效率低下。1999年,水控办收集了1 824个监督样本,仅发现5个违规排放,发现违规率2.9%。而且,水控办对五分之四认为有重大违规问题的工业用户没有进行任何监督活动。
3、水控办目前干线取样水平是低效的,检查员是大量闲置的。水控办基本上在干线上每周收集2次样本,结果超过了700个干线样本。同时,水控办的干线取样在发现污染源方面非常有限。而且,在1995年,干线取样本应是技术员,但最终指派的是检查员,而一个检查员每年的花费比一个技术员每年的花费要高出3.5万美元。另外,检查员实际检查和取样工作时间仅为他们可用工作日的43%左右,他们完成一项检查项目将耗去他们实际执行检查工作日的一半左右。比如,一个检查人员在9个小时工作日内仅有36%的时间进行检查,并且在那些天内,花费了59%的工作时间才完成一个检查。
4、水控办检查员所做的检查工作,仅仅不过是读表和采样而已。审计人员审阅检查记录时,发现检查员经常是在观察点查看PH表和收集样本,很少根据程序和指导去执行检查。厂家通过例行公事的《自我监测报告》提供上述信息,或者一个技术员在取样时能够收集上述信息。另一方面,检查员又执行了其它一些与检查无关的工作。审计发现每个检查员轮流执行日常电话值班、3个检查员从事数据库分配。而且,检查员进行某些许可的应用软件计划检查,要求顾客花不必要的行程到詹克路上的污染控制中心接受检查。
5、环境服务局每年可以削减水控办人员经费170万美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水控办实际发生的费用240万美元减去根据有效地执行地方水质委规定而测算的费用64.4万美元,总额超过170万美元。因此,在2000~2001财政年度水控办与达到国家排污系统规定比多花了170多万美元。同时,水控办的超员导致了不必要的车辆费。根据对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车辆使用的分析,发现15个法制处的检查员平均每部车辆每年行驶仅5 069英里。尽管车辆总体利用不足,但在1999至2000年,水控办还购置5部新车花费了9万美元。审计认为,水控办将28位检查员和技术员裁减到8位,环境服务局可以转出20部车给其他市属部门,因此可以节省36万美元新车购置费。最后,水控办过度取样导致环境服务局不必要的实验费。
其二是水控办在处理违法违规事件方面没有一贯地执行合理的处理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1998至2000年期间,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存在错误。通过分析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强制处理行为数据,发现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如审查1999年的220项强制处理行为发现有39项(18%)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而且,1998年、2000年上半年审查的样本中分别有25%、24%违反项目程序。检查员使用主观判断是造成许多强制处理错误的原因。
2、并没有对所有认为违法行为按规定执行强制处理行为。1999年,水控办对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处理了341项。另有32起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案件没有处理,占上述确认案件的9%。另外,在1999年,水控办对13起严重违规事件没有根据规定召开整改会议,占要求开会总数的22%。由于没有适当的处理,我们发现上述一些生产厂家后来仍有违规。
3、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水控办主管审查过检查员的报告和违规案件。水控办缺乏监督管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主管或者其他管理者审查过检查报告、或者一贯地审查处理行为。其结果是,强制处理违规行为往往存在不一致或不适当。在他们的检查报告中、实验结果以及生产厂家自我监测报告中,存在一些没有发现的不规范的问题。而且,难以确保水控办检查员遵循本单位的程序。
4、执收罚款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对圣特卡啦拉违反工业废物规章收取罚款的设备进行准确规定。如水控办通知圣特卡啦拉市对一些不应该收取罚款的生产厂家执行了罚款,并且当那些生产厂家已经整改纠正后,没有通知圣特卡啦拉取消向这些设备收取罚款。从而,不必要地多收了用户下水道罚款2.1万美元。二是合计有2万美元行政罚款没有执收。三是将违规排放收取的民事罚款10.7万美元存放到水污染控制中心基金中,而不是存放到圣何塞市下水道服务和利用基金中。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圣荷塞市审计局具体提出了18条有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且对被审计单位触动较大的审计建议。包括:
1、为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对大型用户和一般用户设立一个检查和取样的最小合理频率数;调整水控办的工作程序,并确保水控办的人员执行上述工作程序。
2、为监督取样和干线取样确定一个稳定和合理的取样频率,使得能够满足联邦规定;设立相应的程序和方法,使水控办人员执行规定的监督和干线取样频率;必须建立一个系统,能够客观公正地确定合理的设施监督内容。
3、认真安排水控办检查和取样的行程,使水控办职员的工作时间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4、制定一个书面程序和管理报告,允许对监督活动和水控办的工作进行充分地监督和审查,并确保始终坚持水控办检查的目标、程序和频率。
5、评估解除或削减顾客到污控中心进行的关于油脂拦截机计划检查的提议事项;要求水控办主管答复电话咨询;重新让3个从事数据跟踪的检查员回到检查的岗位上。
6、规定水控办的使命、目的、宗旨和工作活动。
7、规定水控办实际的必需的工作量,编制一个能够满足国家污水系统许可要求又能高效使用检查员和技术员的职员安排计划。
8、根据建议1、6、7向市议会提交一个调整预算草案。
9、根据水控办人员裁减的情况,对汽车总量进行合理地调整。
10、我们建议市议会执行委员会:将审查市五年汽车更换项目纳入到市审计局2001~2002年的审计工作计划中。
11、根据水控办修正后的工作量,对水控办的支持服务如实验服务,进行合理地调整。
12、确保水控办检查员在处理违规时一贯性和执行水控项目程序。
13、建立和实行合理程序,确保所有确定的违规问题一贯地根据水控办程序进行处理。
14、制定成文程序和管理报告,确保主管领导对检查员的活动包括检查报告和处理行为进行充分地监督。
15、与环境服务局共同努力,制定和实行成文程序,确保执行市议会批准的行政引用计划。
16、建立和实行相关程序,确保圣特卡啦拉市正确地及时地得到通知:罚款项目的设备;罚款项目清单中应删去的设备。
17、向市议会财政和基础建设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圣何塞市违反工业废物规章行为实行罚款的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