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0 0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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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已建成、未建成等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整治”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未建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对已建成的建设项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责令建设单位补齐相关手续,同样处以罚款,以规范市场秩序。4月13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批先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现正在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整改落实。
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把违法用地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努力实现“零问责”、“无约谈”目标。
二、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村对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制止、处理情况,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是否能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二)土地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巡查记录及登记台账是否详实;
(三)土地整治项目中拆迁安置点建设情况(安置点是否发生移位或超范围用地现象);
(四)2010年度土地卫片(遥感监测)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立即停止施工,并已自行整改到位。
三、督查方式
为了开展好查控违法用地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按县政府要求,采取拉网式督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拉网式督查由县效能办、县国土局抽人组成三个组,分片督查。本年度每月督查两次,每半年互查一次。专项抽查由县政府领指定两办督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组织互查或专项督查。督查组对各乡镇、村违法用地巡查、制止、处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督查组提出的问题。
四、督查组成员及督查范围
拉网式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分区域如下:
五、责任追究
此次查控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督查到位,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巡查、制止、查处不到位,致使本行政区域内违法用地严重,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县监察局、人社局、国土局要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市政府办《关于深入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有关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
六、具体要求
(一)各组每两天必须完成一次分管区域各村巡查督查。
(二)督查组要详实记录督查登记表(督查记录包括:违法用地单位(个人)、时间、位置、面积、地类、规划、违法状态、乡镇对违法用地处置情况)。
(三)每天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第二天上班前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政府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单位和场所:一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非法加工、储存网点。二是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建材市场以及各类批发市场;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各旅游景点以及举办群众性活动的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三是节日期间从事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四是小旅店、小餐馆、小商店、小歌厅、小酒吧、小发廊等“八小”单位。五是易燃建筑密集的居民住宅区、农村村镇等。
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和建筑消防设施完善好用情况,重点部位看护措施和安全用火、用电措施落实情况,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安排及落实情况,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特别是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是否具有相关手续,厂房、储存仓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设备、电器是否选用防爆型,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方法和任务
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要自查和联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各级政府组织联查,应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行业要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主管部门要经常抽查所辖单位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并将排查整改结果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宾馆、饭店等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等购物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教育局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卫生局负责医院、洗浴、足疗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文化局负责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涉外宾馆、星级饭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交通局负责长途客运汽车站等交通枢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帮助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各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或版面,播放、刊发消防常识和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违章、违法行为。各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岗位特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共场所个体业主、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真正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会报火警,掌握使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二、检查内容
1、渔船的安全情况。检查渔船牌证核发和检验记录,以及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是否规范;检查整治无证、“三证”不齐渔船;未配齐职务船员和未持有普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从事渔业生产;检查渔船(渔运船)违章载客等行为;要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同时,继续抓好渔船汛期和台风季节的渔船安全预警以及监管工作,把渔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渔业生产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后是否认真进行事故处理和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3、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要有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一年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后,接到报案要及时登记、处理,要备有完整的事故处理档案;要及时、按时报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报表。
4、渔业互保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宣传渔业互助保险政策,鼓励和引导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努力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检查辖区内渔业生产者的投保情况,出现事故之后的责任认定、补偿等具体工作情况。
5、渔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违法从事捕捞活动、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三、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检查时间:本次检查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以各镇(区)自查和渔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陆上执法检查和湖区巡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排查与整改、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实船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渔业生产企业和渔船安全生产制度、责任、措施、设施、设备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入基层。市农林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渔业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督查全市渔船安全大检查工作。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迅速落实到基层管理组织和渔船。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群防群治,全面排查。开展全面的、系统的、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要充分调动镇(区)、村(养殖场、合作社)等管理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动员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船长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事故隐患,不留死角。
(三)强化整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依法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渔船和渔业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为载体和抓手,全面深入排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薄弱地区。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及措施,做到一切安全隐患归零后才可生产;严格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和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整治重点内容
企业层面: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城镇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六)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轨道交通工程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九)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管理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电气施工的质量管理情况,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情况。明确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防高坠”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
(十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政府层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二)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责任企业及个人实施处罚等情况。
(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重点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四)深入开展督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对本地区重点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抽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及跟踪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近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7月底。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8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8月1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厅质安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底至8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8月10日前,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检查的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9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将适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5底前报厅质安处。同时,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汇总表(附件)要严格按8、9月25日和10月15日前报送。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百日除患铸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百日除患铸安”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专项行动整改报告和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15日前报厅质安处。(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信息上传下达,收集活动资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针对“3.25”火灾,要举一反三做好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大风天不允许使用明火等防火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
(二)强化重点区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各单位、社区、管委会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六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1.安监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六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废旧物品交易市场、三公寓、苑泉社区的供销社大院、通讯社区的桑达公司大院及银河公司出租房等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区域恶劣天气强制断电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在落实,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逐一整改。
(二)各社区、管委会、辖区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在视线范围内全部整改完毕。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二、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每月启动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储水充足,稳压泵正常运行;
三、保持系统出水管网及管道阀门常开,水泵类别、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配电柜开关状态等标识清晰,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状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五、设备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档案。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管理事项:
1、本单位要组织专人学习,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操作规程:并要熟识本场所的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各消防疏散通道出口位置。
2、对各种消防设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要做到各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禁阻挡各消防设施的标志,营业时间严禁对各出口上锁。
4、实行严格管理,消防主要管理负责人要每日巡查本场所,作好交换班记录。
5、对各主要消防设施定期清毒,或保洁干燥工作。
6、对本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实施、人员疏散演练及自救演练,并作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消防知识考核,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
消防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
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
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变配电室是酒店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供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变配电设备。
三、配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电力局颁发的许可操作证进行操作。
四、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表,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操作,紧急情况下,有发令人在场作双重监护,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五、对配电室灭火系统,消防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观察压力和预防渗漏。
各值班人员应会使用灭火系统,平时注意保养。
六、加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
每2小时抄表一次,做好日报抄送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七、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得在变配电室放置食品和吃饭.吸烟等。
经常做好灭鼠工作。
八、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检查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
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
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1.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制订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单位保卫部门为单位的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并由予以落实:
3.1组织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3.2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
3.3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4实施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工段与班组 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1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2保障消防供电、消防给水设施的完好有效;
4.3及时整改涉及本部门的火灾隐患;
4.4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训练;
4.5熟悉本单位的建筑平面布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等情况;
4.6熟练操作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4.7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普通员工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5.1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5.2熟悉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种类、放置地点;
5.3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
5.4掌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现场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二、体系运行
1.火灾预防
1.1动火部门和人员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时,现场配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动火结束后,应当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关闭有关气源、油源的阀门。
1.2安装、敷设电气线路,由设动管理部门实施。
1.3燃油、燃气设备及其管道、储存设备的安装、使用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为燃油、燃气设备及其储存设备添加燃料,应当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落实现场监护人。
1.4工厂禁止吸烟。
1.5未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禁止带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2.防火检查
2.1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2.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2.1.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2.1.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保卫部门应当查验每日巡查情况,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2全厂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保卫、工程等部门实施,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2.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2.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2.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2.2.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2.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2.2.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2.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2.2.8防火巡查情况;
2.2.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3设动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并进行功能测试,与每月防火检查一并进行。
2.4全厂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由单位工程管理(物业)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3.火灾隐患整改
3.1在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3.2对下列行为,负责检查的部门应当场改正;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2.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2.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2.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3.2.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3.2.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3.2.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上述改正的情况应当予以记录。
3.3对不能立即纠正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跟踪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1单位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2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4.2.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4.2.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全厂员工定期培训;
5.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1、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共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52次,下发安保通报58期,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27份,督办通知单3份,查出隐患538处已完成整改538条,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完成了43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复审、换证及22名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培训工作。完成95名爆破作业人员年度复训工作及22名新取证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3、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方案要求,共收集合理化建议30条,采纳3条。
4、安全例会落实情况
2021年共组织召开安全例会14次,参加625人次,及时传达、部署、落实上级各项文件及要求,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对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通过安全例会的召开,有效提高了各部门、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5、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矿山生产季节变化及安全生产实际,分季节性、岗位差异性等专业性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结合各部门岗位安全特性,进行安全再教育26次,累计培训人数1979人次;培训新工人362人次。
6、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2021年3月、9月公司委托XXXX分别对四个生产系统空压机、排水泵、主扇、卷扬机、钢丝绳、卷扬机主轴、主扇风机轴等30台设备设施进行了检测,报告均在有效期内。
7、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2021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二是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已完成四个生产系统、三个选厂及配套尾矿库《双重预防机制管理手册》、《双重预防机制制度汇编》、《双重预防机制作业手册》等文件装订;三是投入资金102万元委托资质单位创建了四个基建矿山和三个选厂及配套尾矿库“微安全”线上平台和手机APP软件,完成XXXXX等坑口的井下WiFi信号全覆盖通信系统,共安装网络覆盖点67个,敷设光缆线路7600余米,电源线路7600余米,井下安装的设备包含千兆光纤收发器,千兆网络交换机,大功率无线AP等。
选厂及配套尾矿库和基建矿山XXX多个风险点二维码,已张贴到各风险区域,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上级领导都可在现场利用“微安全”手机APP软件扫描二维码,即可了解风险点负责人和巡检责任人信息及巡检记录,对风险点进行巡检、隐患上报操作,并对该风险点的管控情况评价留言,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监督和举报,全员基本能够在微安全双预防管理软件上进行岗位巡检及利用随手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上半年工作总结
1、完成工程量
盛华·新城国际住宅小区一期工程1#、3#、4#楼及地
下汽车库自xx3月27日人工成孔班组进场以来正式步
入基础工程施工阶段,经过三个月的顽强拼搏,克服种种技
术难题,保品质、保安全、赶时间、拼速度,终于在6月底
各单体楼基础工程完成。目前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张而有
序的进行着。
2、质量安全工作
(1)为使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有保证,我项目部对人
员进行及时调整。每个分项工程配备专职技术员一人,现场
实行跟踪管理,确保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到位。在施工过程中,
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控制每道工序按照规范及设计施
工,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定相应的质量处罚条例,执行奖罚措施。
(2)
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好坏是该项目管理水平的直接
体现,为使各班组拥有良好的施工环境,我项目部突出重点,
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做
到每周一次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切实加强现场检查力度,
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物资设备管理与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盈亏,为了降低成本
我项目对物资采购及设备租赁实行按量计算,按时计划。保
证了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实现效益最佳化。在人工费控制
方面,我项目部与各劳务队签订了补充协议。避免因误解产
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自查自纠报告
1、检查情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观摩会精神,借鉴先进项目部好的
经验、做法,确保下半年项目工程实体、人员及设备、施工
用电等处于安全状态,有效的降低工程成本,我项目部对安
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
模板支撑及“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隐
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表明,项目部安全
生产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加强。
2、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警示标牌挂设位置不当,消防
器材摆设不到位;生产、生活区垃圾乱扔乱放环境卫生差;
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到位,防护网绑扎不到位;施工现场极
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个别洞口防护不及时;现场配电箱破
损、无锁,个别线路敷设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项目部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监管,严查违规用电现象,对现场线路进行统一规
范布置,按照要求进行架设,确保用电安全,值班电工经常
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加大对习惯
性违章的监管力度,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及
一、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重点运输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安全生产大排查,对重点环节务必要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单位要以2、28赵县科尔化工厂爆炸的重大事故为教训,警钟长鸣。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悬挂一条以上迎接两会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条幅标语。
二、各单位要根据“两会”会议的具体要求,做好客货运安全工作
两会前,要集中力量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投入运营。两会中,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督导,严格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要做好道口、隧道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制止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组织的黑车、黑点和黑票,确保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两会安全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是做好两会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主要针对汽车站、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场所和建设工地,易燃易爆、有害及腐蚀品的运输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车辆维护保养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如发现有失职渎职的要做到有责必究,绝不姑息迁就。
一、检查安排
这次检查活动自6月6日至30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6日至13日,企业对照有关技术规程和检查表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从14日至20日,各区市局组织专家按照检查表逐矿进行检查,反馈主要问题和隐患,形成检查报告;第三阶段,从21日至30日,市局组织抽查,迎接省局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为主,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检查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地下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停产撤人演练的部署落实情况;对存在水患灾害威胁矿井的监控,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暴雨或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有关规定落实情况;供电系统的完好情况等。
(二)露天矿山重点检查企业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落实情况;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总出入口、排水系统和工业场地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